版余劲松主编著自考本科国际经济法概论学习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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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国际经济法概述

第一节国际经济法的概念与特征

前言

1、国际经济法是随着国际经济法交往的发展而形成的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

2、不同的观点:

①认为国际经济法是国际公法的分支:所调整的仅是国家之间、国际组织间及国家与国际组之间的关系

②认为国际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综合性的法律部门:是调整从事跨国经济交往的自然人与法人、国家及国际组织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

3、我们认为: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国际组织、不同国家的法人与自然人间经济关系的国际法规范和国内法规范的总称。简言之:是调整国际(或跨国)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一个独立的、综合的、新兴的法律部门。

一、国际经济法的对象

1、法的对象:指其调整的特定的社会关系,是划分法的部门的重要依据

2、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法

3、国际经济关系分为:狭义的(仅指国家、国际组织间的经济关系)和广义的(包括狭义,也包括不同国家的自然人与法人间、自然人和法人与他国或国际组织的经济关系)

4、国际经济法调整的是广义的国际经济关系的理由:

①从国经际经关系来看,自然人和法人始终是国际经济关系的主体

②从当代的客观实际来看,不同国家的自然人和法人从事的跨国经济交往,愈加占有重要地位

③国际经济关系是个统一体,自然人与法人、国家和国际组织间的国际经济关系具有紧密的内在联系性

二、国际经济法的范围

1、概念:指国际经济法应包括哪些基本法律规范,也即其外延问题

2、调整国际经济关第的法律层次:

①调整私人国际经济交往的民商法规范:合同法

②国家政府管理对外经济交往的法律规范:关税法、进出口管制法、反倾销法、税法

③调整国家间经济关系的国际法规范:多边条约、双边条约、国际惯例

3、国际经济法之所以包含多种法律规范,主要是其主体及法律关系的特殊性决定

4、国际经济关系的统一性及其特殊性也决定了调整它的法律规范的多重性和复杂性

5、意义:将共则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国际法规范和国内法规范归为一类,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顺应了客观形势发展的需要

三、国际经济法的特征

1、国际经济法的主体:国家、国际组织、不同国家的自然人、法人

2、调整对象: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不同国家私人以及国家与他国国民间的经济关系

与其他国际法规范的不同:

国际公法:国际公法主要调整国家间政治、外交、军事以及经济诸方面的关系,历来以调整非经济性质的国际关系为主

国际私法:国际私法调整涉外民事法律关系

国内经济法:调整国内经济组织、自然人间进行经济活动(包括涉外经济活动)所产生的经济关系

第二节国际经济法的历史发展

一、国际商事法律规范的发展

1、原始社会:商品交换和商业交往,古罗马法:“市民法”、“万民法”

2、11世纪:商品经济日益发展,商业惯例或商人习惯法,最早出现在威尼斯,后扩及西班牙、法国、英国、德国

3、17世纪:资本主义社会,西欧各国在罗马法和习惯法基础上制定民法典和商法典(法国路易十四期《商事条例》《海商条例》 1804年、1807年《法国民法典》《法国商法典》)

4、19世纪初-20世纪末:生产的国际化大大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开始编纂和制定统一的国际商事法律和惯例

二、国家经济公法的产生与国际协调

1、国内和国际经济关系发生变化的表现:

①资本输出与跨国公司的产生与发展

②国家干预经济

③国家间经济矛盾的加剧和尖锐化

2、国际经济法律关系的变化表现:

①主体范围的扩大②涉及的领域比以前广泛③其所含的法律规范,已不单限于传统私法和通商条约,还包括涉外经济法,各种经济条约、商品协定

三、普遍性国际组织的产生与国际经济立法的发展

1、普遍性国际经济条约与国际经济组织的产生:《联合国宪章》《关贸总协定》《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

2、新独立国家的兴起与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

3、世界贸易组织的建立

4、区域性和跨区性经济合作的发展

第三节国际经济法的渊源

一、国际法方面的渊源

1、概念:实质渊源指法的效力产生的根据;形式渊源指法的规范的表现形式(一)国际经济条约(主要是多边国际条约,造法性条约)

1、概念:是国家、国际组织间所缔结的确定其相互经济关系中权利和义务的国际书面协议,对缔约国有拘束力,是国际经济法的重要渊源

2、分类:双边和多边、世界性和地区性、普遍性和特殊性、造法性和契约性等

3、重要的普遍性公约:《关贸总协定》《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WTO协定》等

(二)国际惯例

1、概念:是在国际交往中逐渐形成的不成文的原则和规则

2、具备因素:物质(有重复的类似行为)、心理(人们认为有法律拘束力)

3、种类:调整国家间关系的习惯国际法;调整私人经济交往的国际贸易惯例(三)联大规范性协议

1、不具有法律拘束力,属于建议性质;《关于自然资源永久主权宣言》《关于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宣言》《关于建立新的国际经济行动纲领》《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具有法律确认,应具有法律效力

二、国内法方面的渊源

1、国家为调整涉外经济关系而制定的国内立法,是国际经济法的国内法渊源,这些国内立法包括涉外经济法以及与调整涉外经济有关的民商法规范

2、国内立法形式:

①统一制:指制定的国内经济立法均统一适用涉内和涉外经济关系,如反托拉斯法、公平交易法、外贸法、关税法等(美、英、德、日)

②分流制:指采取内外有别的做法,分别制定不同的法律来调整涉内和涉外经济关系,主要是经济法,不包括民商法(中国)

第四节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一、国家经济主权原则

1、国家对其自然资源享有永久主权

2、国家有权对其境内的外国投资以及跨国公司的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

3、国家有权将外国资产收归国有或征收

二、公平互利原则(互利是核心和基础)

三、国际合作以谋发展原则(加强国际合作)

第二章国际经济法的主体

第一节自然人、法人与跨国公司

一、自然人与法人

(一)自然人

1、自然人作为国际经济法主体的资格

①须具有一般的法律能力(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权利能力:指其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同其自身不可分离地,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行为能力:指通过自己的行为实际取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

②作为国际经济法主体,还应具有能力从事国际经济交往的权利能力或资格

③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一般是依其属人法确定

2、自然人的身份与地位:

①要确定其能力与地位就必须确定其国籍(指一个人作为某国成员而隶属于该国的一种法律上的身份)

②外国人在内国的法律地位,由内国法律及有关条约决定

(二)法人

1、法人作为国际经济法主体的资格

①概念:指依法定程序设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独立财产、能以自己名义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社会组织

②法人能否成为特定国际法律关系主体,取决于其权利能力的范围

③法人权利能力中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

④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一般依其属人法确定

2、法人的国籍与地位

①法人的属人法是指法人国籍所属国的法律

②要确定法人的能力和地位就必须确定法人的国籍

③确立标准:

成立地说;法人具有登记地或批准地国籍

住所地说:法人的住所在哪一国家就具有哪国国籍

控制说:或称成员国国籍、资本控制说,法人的资本控制在哪即具有哪一国国籍复合标准说:住所地和法人的成立地结合

④承认外国法人的方式:

一般许可制:办理登记或注册登记手续即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别许可制:须经内国审核批准

相互承认制:通过国内立法或国际条约,相互承认对方法人在本国的法律地位,不必经过特别认可或办理有关手续

我国采取特别许可制

二、跨国公司

(一)跨国公司的概念与特征

1、概念:又称多国公司、多国企业、国际企业、全球公司等,指由两个以上国家的实体组成的企业

2、特征:跨国性、战略全球性和管理集中性、公司内部的相互联系性、(二)跨国公司的法律地位

1、跨国公司在国内法上的地位:没有特殊地位

①子公司:指由母公司持有全部或多数股份的企业,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

②分公司:国外公公司是总公司在国外设立的办事机构、营业机构,无独立法律地位、不具独立法律人格

③母公司或总公司:母公与与子公司相对应;总公司与分公司相对应

④跨国公司必须服从国家的管辖,基于其产生的重要后果:

跨国公司没有根据自己的意思独立参加国际关系的能力

没有直接承担国际权利和义务的能力

第二节国家与单独关税区

一、国家

(一)国家作为国际经济法主体的资格

1、国家作为主权者,具有独立参加国际关系的能力和直接承担国际法权利和义务的能力

2、国家还可以以特殊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身份参加国际经济贸易活动,可与另一国家的国民(公民或法人)缔结各种经济合同

3、国家地位的特殊性:作为合同当事人一方,与另一方当事人处于平等地位;国家还具有主权者身份,涉及到国家及其财产豁免权问题

(二)国家及其财产豁免问题

1、概念:国家豁免指一国不受另一国管辖(管辖豁免、执行豁免)

2、国家豁免类型:

①绝对豁免:不论国家从事的是公法行为或私法行为,都给予豁免(放弃豁免除外)

②限制豁免:只对外国公法上行为给予豁免,对私不上的行为则不予豁免

③2004年12月2日,第59届联大,通过《联合国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公约》,我国于2005年9

月14日签署。

(三)国家行为原则

1、概念:指主权国家在其领域内所为的行为,外国法院无权审查其行为的合法性效力

2、国家行为原则与国家豁免原则,构成主权国家应有的权力与尊严

3、管辖豁免的例外:商业交易

二、单独关税区

(一)单独关税区的概念:是依据《关贸总协定》及其《WTO协定》规定,在对外贸易关系和两个协定中其他事项方面具有完全自主权,可成为两协定的缔约方的非国家实体

(二)单独关税区的法律地位:只限于特定的范围

第三节国际经济组织

一、国际经济组织作为国际经济法主体的资格

(一)国际经济组织的法律人格

1、国际组织的法律人格取决于国家的授权,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范围取决

于其特定的宗旨与职能,取决于其基本文件的规定

2、基本法律能力:缔约、取得和处置财产、进行法律诉讼能力

3、在非成员国的法律人格和法律能力须得到非成员国的承认

(二)国际经济组织的特权与豁免

1、国际经济组织享有一定的特权和豁免,来自于成员国的授权

2、法理解释上的两种主张:为职能必要说;为代表性说

3、国际经济组织所享的特权与豁免因其性质与职能而昬

4、通常财产和资产免受搜查、征用、扣押、没收,档案不受侵犯等

二、三大普遍性国际经济组织

1、根据其宗旨、职能、成员构成等因素分类:普遍性国际经济组织、区域性国际经济组织、专业性国际经济组织

2、普遍性国际经济组织分类:国际货币、金融、贸易等重要领域

(一)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1、成立:1944年7月签定,1945年12月27日成立

2、职能:制定规章;金融职能

3、主要机构:

①理事会:最高权力机构,各国派理事和副理事1人组成,任期5年,每年1次会议

②执行董事会:24个执行董事组成,8名董事由基金份额最高的成员国分别委派,其余按地域分成选举区推选,中国为上检,单独1名;执行总裁1人,任期5年,无投票权,只有表决双方票数相等,才可投一决定票

③每成员国250个基本投票权,每10万美元增加1票计算总票数

④1980年4月17日,恢复中国席位

(二)世界银行集团

(三)世界贸易组织

1、成立:1994年4月15日摩洛哥马拉喀什签订《WTO协定》成立,是关贸总协定谈判取得的重大成果之一,是其继续和发展。

2、职能:提供多边贸易关系谈判场所,对争端解决谅解规则程序进行管理,执行、管理、运作提供方便和共同机构的框架

3、主要机构:部长会议、总理事会、秘书处(总干事负责日常工作,任期4年,是世贸组织的行政首长,职员均为国际官员,是纯国际性质)

4、决策程序和表决制度:协商一致的决策程序,未能协商一致的,投票方式,一国一票;特定事项,如协定解释、撤销给某成员的义务、决定须经成员的3/4多数票通过

5、世贸组织成员分类:创始成员和纳入成员

6、我国于2001年10月加入WTO

第三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法

第一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及相关规则

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含义及特征

1、含义:是指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转移货物所有权的协议

2、特征:

①国际性:合同当事人的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

②合同内容的复杂性

③合同标的是货物、或称有形动产

④合同主要特征是货物所有权的转移

⑤合同是确立当事人权利义务的依据

(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基本内容

1、主要条款:标的物;价格;运输;保险;支付;商检;免责;不可抗力;索赔;法律适用(当事人可自由选择国际法或国内法);仲裁

2、格式化、标准化

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相关规则

(一)国际商事惯例

1、概念:指从事国际商事交易的商人们在商业实践中所自发形成的为交易当事

人所承认并惯常遵守的不成文规则或程序,是具有一定普遍性的通常做法

2、有关贸易术语的惯例:《华沙——牛津规则》《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使用范围最广、影响最大)

(二)国际商事条约

1、概念:是国家向缔结的、规定缔约国私人当事人在国际商事交易关系中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

2、效力:对缔约国法院具有拘束力(重要的国际商事法律渊源)

3、划分:双边、区域性、普遍性国际条约(最具影响力的统一私法公约,即多数国参加,旨在统一与国际商事交易有关的私法条约)

4、重要的公约:《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或买卖)合同公约》

①公约的产生和影响:20世纪30年代产生、980年通过,1988年1月1日生效;覆盖了世界上绝大部分的货物贸易合同

②公约的结构、主要内容和总体评价

结构:四个部分101条;

内容:主要部分是合同的订阅及双方权利和义务的统一规则

评价:是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在统一国际商法方面取得的最重要的成果之一;是对近半个世纪以来的实践的总结,具有可行性;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被广泛采

用,在国际商事交易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③公约的适用范围:(提供劳务或其他服务不适用)

(三)国际商事法律重述

1、国际统一私法在对1994首次公布、2004、2010修订《国际商事合同通则》采用了(国际商事法统一法领域第一次)一般原则的重述方式

2、法律重述:为了克服判例法不确定性和过分复杂性,美国法学会全面收集收集有关领域的判例法,从中抽象出一般规则,并编纂成法律条文,即将判例法系统化、条理化和简单化

主体

范围

货物买卖具有国际性时

缔约国具有公约规定的某种联系

客体

范围

以直接私人

消费为目的

的买卖

拍卖 依执行令状或法律授权的买卖

公债、股票、投资

证券、流通票据和

货币的买卖

船舶、汽垫

飞行器的买

电力的

买卖

排除适用公约应注意的

问题

排除和修改公约书面作出

当事人在合同只提到适用(规

则),并不意味排除合同适用公约

或某国内法

3、形式:黑体条文、正式评论、实例阐释,对法院和仲裁机构无约束力,与美国法律重述相似

4、作用:《通则》可以作为国际商事合同适用法;作为解释和补充国际统一法律文件的工具;作为国内合同法的示范法

5、适用顺位:《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通则》

三、主要国际贸易术语

1、采用最多的:装港交货三种术语(FOB;CIF;CFR)其次(FCA; CPT; CIP)(一)装运港交货的三种贸易术语

CIF 主要特点之一:是卖方以向买方提供适当的装运单据来履行其交货义务,而不是以向买方交付货物的实物来完成其交货义务,是典型的象征性交货。

提供的单据:提单、保险单、发票

CFR 要注意装船通知问题

三种贸易术语,交货地点和风险划分 的界限方面完全相同,卖方承担的风险均在货物装上船舶时转移给买方

的检验费等

CI F

成本加保险费、运费

卖方必须支付将货物运

至指定目的

港所必协奏

曲的费用和

运费,订立保险合、支付保

险费

适用海

运和内

同上

同上

CF R

不负责 办理保险和交

保险费

(二向承运人交货的三种贸易术语

1、FCA:货物承运人,指卖方办理货物出口清关,将货物交至指定的地点,由买方指定的承运人照管,履行其交货义务

FCA与FOB比较

①价格构成基本相同,都不包括运费、保险费

②区别:FOB只适用于海运、 FCA适用于各种运输; FOB货上船时风险转移、FCA是在货交承运人后风险转移

2、CPT:运费至付,指卖方支付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运费、货物丢失或毁坏的风险以及货物交由承运人后发生事件所产生的任何额外费用(适用于各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

3、CIP: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卖方支付货物运至目的地并办理货物运输保险对比:

①CIP与CPT:交货地点、风险划分界限上相同:CIP增加了保险责任和费用

②CIP与CIF:价格构成相同,都包括成本、运费保险费;不同处:运输方式和风险划分上

(三)其他贸易术语:

自考国际经济法概论简答题汇总

1、简述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答:(1)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指的是贯穿于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各类法律规范之中的主要精神和指导思想,指的是这些法律规范的基础和核心。包括经济主权原则、公平互利原则、全球合作原则和有约必守原则。 (2)国际经济法规范是由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商务惯例以及各国涉外经济法或民商法等互相交叉渗透而形成的多门类、跨学科的边缘性综合体,因此,从整体上说,贯穿于国际经济法各类规范中的基本原则,既不是只由单一主权国家通过国内立法独自加以制定,也不是只由少数几个主权国家通过国际条约联合加以确认。 (3)调整国际经济关系过程中,某些最基本的行为规范和行动准则,只有获得国际社会广大成员即众多主权国家的共同认可和普遍赞同,才能逐渐形成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2、简述经济主权原则在国际经济法中的作用。 答:(1)主权原则一直是国际公法中最基本的原则。 (2)享有主权,意味着有权独立自主,也意味着在国际社会中的平等地位,不俯首听命于任何其他强权国家。 (3)本来,国家主权是一个涵义相当广泛的概念,既包括国家在政治上的独立自主,也包括国家在经济、社会以及文化等诸方面的独立自主,即既包括政治主权,也包括经济主权、社会主权以及文化主权等等。 (4)第三世界众多发展中国家从实践中深刻地认识到:经济主权和政治主权是密不可分的,政治主权是经济主权的前提,经济主权是政治主权的保障。 3、简述经济主权原则的基本内容。

答:(1)各国对境内一切自然资源享有永久主权。 (2)各国对境内的外国投资和跨国公司的活动享有管理监督权。 (3)各国对境内的外国资产有权收归国有或征用。 4、简述全球合作原则。 答:(1)强调全球各类国家开展全面合作,特别是强调南北合作,以共谋发展,这是始终贯穿于《宣言》、《纲领》、《宪章》中的一条主线。《宪章》对于全球合作、共谋发展这一主题,就其基本目标、基本范围、首要途径以及中心环节,都作了明确的规定。 (2)全球合作的基本目标:实行世界经济结构改革,建立公平合理的国际经济新关系和国际经济新秩序,使全球所有国家都实现更普遍的繁荣,所有民族都达到更高的生活水平。(3)全球合作的基本范围:一切国家都有责任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在经济、社会、文化、科学和技术等各种领域中通力合作,以促进整个世界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经济进展和社会进步。 (4)全球合作的首要途径:所有国家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并且作为国际社会的平等成员,有权充分地和切实有效地参加解决世界性经济、财政、货币问题的国际决策,从而公平地分享由此而来的各种经济利益。 (5)全球合作的中心环节:一切国家都应严格尊重他国主权平等,不附加任何有损于他国主权的条件,对发展中国家加速本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各种努力,给予合作,按照这些国家的发展需要和发展目标,提供有利的外部条件,扩大对它们的积极支持。换言之,全球合作的中心环节,在于开展南北合作。 5、简述有约必守原则。 答:(1)有约必守原则乃是国际经济法必不可少的主要基石之一。

国际经济法PPT题

国际货物贸易 1 某国甲公司向中国乙公司出售一批设备,约定贸易术语为“FOB(Incoterms 2010)”,后设备运至中国。依《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负责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并支付运费B.甲、乙公司的风险承担以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界C.如该批设备因未按照同类货物通用方式包装造成损失,应由甲公司承担责任 D.如该批设备侵犯了第三方在中国的专利权,甲公司对乙公司不承担责任 2甲公司从国外进口一批货物,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货物检验和交货不符合同约定的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有权依自己习惯的时间安排货物的检验B.如甲公司须再发运货物,没有合理机会在货到后加以检验,而卖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再发运的安排,则检验可推迟到货物到达新目的地后进行C.甲公司在任何时间发现货物不符合同均可要求卖方赔偿 D.货物不符合同情形在风险转移时已经存在,在风险转移后才显现的,卖方应当承担责任 3甲公司的营业所在甲国,乙公司的营业所在中国,甲国和中国均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当事国。甲公司将一批货物卖给乙公司,该批货物通过海运运输。货物运输途中,乙公司将货物转卖给了中国丙公司。根据该公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出售的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依中国知识产权不能主张任何权利的货物B.甲公司出售的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依中国或者甲国知识产权均不能主张任何权利的货物C.乙公司转售的货物,自双方合同成立时风险转移D.乙公司转售的货物,自乙公司向丙公司交付时风险转移 4 A公司和B公司于2011年5月20日签订合同,由A公司将一批平板电脑售卖给B公司。A公司和B公司营业地分别位于甲国和乙国,两国均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缔约国。在贸易术语适用上,A、B公司在双方的买卖合同中仅约定适用FOB术语。对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该合同应当适用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B.货物的风险应自货交C公司时由A公司转移给B公司C.B公司必须自付费用订立从指定装运港运输货物的合同D.因当事人选择了贸易术语,故不再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公约》 5 A公司和B公司于2011年5月20日签订合同,由A公司将一批平板电脑售卖给B公司。A公司和B公司营业地分别位于甲国和乙国,两国均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缔约国。合同项下的货物由丙国C 公司的“潇湘”号商船承运,装运港是甲国某港口,目的港是乙国某港口。在运输途中,B公司与中国D 公司就货物转卖达成协议。 如货物运抵乙国后,乙国的E公司指控该批平板电脑侵犯其在乙国取得的专利权,致使货物遭乙国海关扣押,B公司向A公司索赔。在下列选项中,A公司无须承担责任的情形是: A.A公司在订立合同时不知道这批货物可能依乙国法属侵权B.B公司在订立合同时知道这批货物存在第三者权利C.A公司是遵照B公司提供的技术图样和款式进行生产的D.B公司在订立合同后知道这批货物侵权但未在合理时间内及时通知A公司 中国山东某公司于2003年6月14日收到甲国某公司来电称:“×××设备3560台,每台270美元CIF青岛,7月甲国×××港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支付,2003年6月22日前复到有效。”中国山东公司于2003年6月17日复电:“若单价为240美元CIF青岛,可接受3560台×××设备;如有争议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甲国公司于2003年6月18日回电称仲裁条款可以接受,但价格不能减少。此时,该机器价格上涨,中方又于2003年6月21日复电:“接受你14日发盘,信用证已经由中国银行福建分行开出。”但甲国公司未予答复并将货物转卖他人。关于该案,依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下列选项哪些是正确的? A.甲国公司要约中所采用的是在甲国完成交货的贸易术语B.甲国公司将货物转卖他人的行为是违约行为C.中国山东公司于2003年6月17日的复电属于反要约D.甲国公司于2003年6月18日回电是在要约有效期内发出,属有效承诺

自考国际经济法概论试题及答案

自考国际经济法概论试题及答案

自考国际经济法概论试题及答案 【篇一:~ 自考,国际经济法概论,试题及答案】 >自考 国际经济法概论试题及答案 【篇二:10月自考国际经济法概论(00246)试题及答案 解析】 国际经济法概论试卷 (课程代码00246) 本试卷共4页,满分l00分,考试时间l50分钟。 考生答题注意事项: 1.本卷所有试题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答在试卷上无效,试卷空白处和背面均可作草稿纸。 2.第一部分为选择题。必须对应试卷上的题号使用2b铅笔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o 3.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必须注明大、小题号,使用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 4.合理安排答题空间,超出答题区域无效。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l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

的相应代码涂黑。未涂、错涂或多涂均无分。 1.依《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由卖方订立运输合同的是 a.fob b.exw c.cif d.fas 2.cfr这种贸易术语适用于 a.水上运输方式b.航空运输方式c.铁路运输方式d.各种运输方式 3.在国际航空运输中,依《华沙公约》规定,承运人对货物和行李损失的赔偿责任限于每公斤 a.100金法郎b.150金法郎c.200金法郎d.250金法郎 4.依据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部分损失包括单独海损和 a.实际全损b.推定全损c.共同海损d.意外损失 5.依照《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银行能够拒绝付款的情况为 a.货物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b.货物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 c.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台风灭失d.发票与提单不符 6.中国某海关在对m企业进口的葡萄酒征收关税时,按照该企业进口报关时申报单上的 价值征收关税的方法属于 a.从量税b.从价税c.混合税d.价值税 7.依据《反倾销协议》,能够忽略不计的倾销幅度是指当倾销幅度小于出口价格的 a.8%b.6%c.4%d.2%

国际经济法重点笔记总结

特征1、调整对象的广泛性是国际经济关系。包括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国际金融、国际税收和国际纠纷解决等。2、主体的复杂性:既包括国家、国际组织,也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3渊源的多样性国际条约、国际经济惯例、各国涉外经济法、司法惯例与学者学说。 子公司:由母公司持有全部或多数股份的,受其控制的企业,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是独立的法律实体。 基本原则国家经济主权原则公平互利原则国际合作以谋发展原则有约必守原则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1980年通过,1988年生效 适用范围(1)适用于“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这些国家是公约的成员国或者根据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法律。(2)公约明确排除以下几种买卖:a.购买以供私人、家人或家庭使用的货物的销售b.经由拍卖的销售c.根据法律执行令状或其他令状的销售d.公债、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或货币的销售e.船舶、船只、气垫船或飞机的销售f.电力的销售g.不适用于补偿贸易合同、来料加工合同、来件装配合同和咨询服务合同h.不适用于供应货物一方的绝大部分义务在于供应劳力或其他服务的合同i.双方当事人可以不适用公约,即使他们的营业地所在国是缔约国;他们也可减损公约的任何规定或改变其效力(3)公约不涉及合同及其条款和惯例的有效性问题。不调整买卖合同引起的货物所有权问题。不调整产品责任问题,产品缺陷侵权是卖方是否承担责任的问题未加规定。 对我国所作的保留与合同法的关系实践中的应用 要约:又称发价或发盘。指国际贸易中的一方当事人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如果十分确定并且表明要约人在得到接受时承受拘束的意旨,即为要约。 要约的撤回只要撤回要约的通知消息,先于要约送达被要约人之前或同时送达被要约人 要约的撤销:要约生效以后,要约人还可以将其撤销,只要撤销通知于被要约人发出接受通知之前送达被要约人。不可撤销的要约:1要约载明作出承诺的期限,或以其他方式表明不可撤销2被要约人有理由相信要约不可撤销,并且已经本着对要约的信赖而行动 要约的失效1要约承诺期届满2要约的撤销3受要约人的明示或默示拒绝 承诺:指如果受要约人无条件的对要约人提出的条件表示同意,并作出愿意按此与要约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构成要件:1须由受要约人作出2无条件表示同意,承诺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3承诺须在要约规定的有效期间或合理的期间内作出。对逾期的承诺(迟延的承诺),原则上无效,但虽因受要约人自己的迟延造成的逾期,但要约人毫不迟延地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将其认为该逾期的承诺仍属有效的意思通知受要约

7月全国国际经济法概论自考试题及答案解析

全国2019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国际经济法概论试题 课程代码:00246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10分) 1.根据1993年11月1日开始生效的《_____________》,欧洲共同体已进一步发展成为“欧 洲联盟”。 2.发价,包括不可撤销的发价,在送达被发价人之前,发价人可随时__________而使其不发 生效力。 3.我国在加入《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作了两项保留,一是对__________的保留; 二是对书面以外形式规定的保留。 4.《__________》是目前最具广泛影响、得到普遍采用的成文化的国际贸易惯例。 5.国际技术咨询服务合同供方所提供的是某种技术性劳务,是指除工业产权技术和专有技术 以外的__________。 6.保护国际投资双边条约的类型主要有__________、投资保证协定、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3 种模式。 7.国际融资担保方式主要有见索即付保证、__________、浮动抵押和意愿书等几种。 8.与居民税收管辖权和公民税收管辖权不同,__________税收管辖权是一国基于主权的属地 效力所主张的。 9.世界银行集团由国际复兴开发银行、__________、国际开发协会3个国际金融组织组成。 10.仲裁裁决分最终裁决、__________、中间裁决3类。 二、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 题干的括号内。每小题1.5分,共15分) 1.营业地在甲国的商人G于6月1日向营业地在乙国的商人M发出一项发价,并注明发价的 有效期至6月20日,6月22日M向G发出接受通知,该通知于6月26日到达G处,6月27日G电话通知M,表示接受M于22日发出的通知。请问依《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G与M间的合同何时成立?( ) A.6月20日 B.6月22日 C.6月26日 D.6月27日 2.依我国《合同法》,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货物所有权转移时间为( )。 A.合同订立时 B.标的物交付时 C.货交第一承运人时 D.货物特定化时 3.下列价格术语中卖方承担责任、费用和风险最大的是( )。 1

浅析国际经济法的性质

浅析国际经济法的性质 [摘要] 经济的国际法是国际经济法的基本框架,国际经济法缺乏体系性、确定性和一致性,wto对发展中国家有许多不利之处,必须在本国经济的发展和开放中对此保持清醒的认识。 [关键词] 国际经济法;国际经济;WTO 一、国际经济法理解的分歧 国际经济法是个新兴的法律部门,这个词的首先使用是二战之后。自国际经济法作为一个集合名词出现以来,对于它的性质及由此而包括的范围充满了分歧。主要的认识有两种,一是认为它们是原有法律体系之内一种新发展,是国际法在经济领域的发展。也就是经济的国际法。法律依据其调整的对象可以分为国际法和国内法,国际法是调整国家之间或者国家与国际组织关系的法律,而国内法是一国立法机关产生的法律,这种观点在国外有,在国内也有。〔1〕毫无疑问,这种观点有其合理性。国际经济法这一名词的出现正是由于二战后国际经济的发展和经济的国际法的大量出现。试想,没有国际经济,没有相应的国际法,国际经济法这个专有名词就不会出现,也就是说,这个词正是建立在经济的国际法规范的基础之上的。 二战之后,由于对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反省,国际社会在政治上加强合作,成立了联合国,签署了《联合国宪章》及在此体系之下大批的国际条约;在经济上加强交往,从而有imf(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brd(世界银行),和gatt(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在贸易、货币、发展等领域形成了普遍性的国际法,并有大量的地区性条约和双边国际经济条约,如通商航海条约、各国经济、事务性条约,如促进和保护国际投资条约等,形成了一系列的特殊国际法。正是在这个基础上,经济的国际法形成一个体系,需要有相应的理论视角来进行观察。 第二种认识是认为国际经济法不是原有法律体系所能概括得了的,不是能按原有的国际法和国内法的截然划分可以概括这种法律现象的,而是突破了传统的法律体系,而形成一个融合国际法和国内法、公法与私法的一个独立的法学部门。这种理论在国外有美国教授杰塞普的跨国法理论。〔2〕(p8)这种理论指出了国际经济交往中的一个基本特点,即私人性。在国际经济交往中,交易之主体往往是个人或是法律意义上的人,即法人,这都是私人。在西方国家,由于实行市场经济,交易的绝大部分是在私人间进行的,而在发展中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随着

自考国际经济法概论试题及答案解析

2015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国际经济法概论试卷 (课程代码 00246) 本试卷共4页,满分l00分,考试时间l50分钟。 考生答题注意事项: 1.本卷所有试题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答在试卷上无效,试卷空白处和背面均可作草稿纸。 2.第一部分为选择题。必须对应试卷上的题号使用2B铅笔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o 3.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必须注明大、小题号,使用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 4.合理安排答题空间,超出答题区域无效。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l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 的相应代码涂黑。未涂、错涂或多涂均无分。 1.依《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由卖方订立运输合同的是A.FOB B.EXW C.CIF D.FAS 2.CFR这种贸易术语适用于 A.水上运输方式 B.航空运输方式 C.铁路运输方式 D.各种

3.在国际航空运输中,依《华沙公约》规定,承运人对货物和行李损失的赔偿责任限于每公斤 A.100金法郎 B.150金法郎 C.200金法郎 D.250金法郎 4.依据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部分损失包括单独海损和 A.实际全损 B.推定全损 C.共同海损 D.意外损失 5.依照《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银行可以拒绝付款的情况为A.货物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 B.货物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C.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台风灭失 D.发票与提单不符 6.中国某海关在对M企业进口的葡萄酒征收关税时,按照该企业进口报关时申报单上的 价值征收关税的方法属于 A.从量税 B.从价税 C.混合税 D.价值税7.依据《反倾销协议》,可以忽略不计的倾销幅度是指当倾销幅度小于出口价格的 A.8% B.6% C.4% D.2%8.中国大陆的李先生通过互联网向美国亚马逊公司订购工程专业图书3本,此服务属于 《服务贸易总协定》中的 A.境外消费 B.跨境提供 C.商业存在 D.自然

国际经济法重点

一、名词解释 1.国际经济法:调整国家、国际组织、不同国家的法人与个人间经济关系的国际法规范和国内法规范的总称。简言之,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或跨国)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P3 2.提单:一种用以证明海上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凭以交付货物的单据。P93 3.国际惯例:指在国际交往中逐渐形成的不成文的原则和规则。P18 4.代位:指当货物损失是由第三者的过失或疏忽引起时,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偿后,享有取代被保险人向第三者进行索赔的权利。P115 5.要约:指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P70 6.国际投资法:指调整国际私人直接投资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国际经济法的一个重要的分支。P224 7.CFR: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并负责租船或订舱,支付抵达目的港的正常运费。(百度百科) 8.特许协议:指一个国家(政府)同外国投资者个人或法人约定在一定期间,在指定地区内,允许其在一定条件下享有专属于国家的某种权利,投资从事于公用事业建设或自然资源开发等特殊经济活动,基于一定程序,予以特别许可的法律协议。P229 9.倒签提单:指承运人应托运人的要求在货物装船后,提单签发的日期早于实际装船完毕日期的提单。(百度百科) 10.FOB:也称“离岸价”,指由买方负责派船接运货物,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只,并及时通知买方。货物在装船时越过船舷,风险即由卖方转移至买方。(百度百科) 11.GATT:关税及贸易总协定是一个政府间缔结的有关关税和贸易规则的多边国际协定,简称关贸总协定。(百度百科) 12.国有化或征收:指东道国针对外国私人财产而采取的收归国有或剥夺,妨碍其所有权的行为。P289 13.不可抗力条款:指合同中订明如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的,免除其全部或部分的责任。另一方当事人不得对此要求损害赔偿。因此,不可抗力条款是一种免责条款。(百度百科) 14.委付:指在推定全损的情况下,被保险人把残存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保险公司,请求取得

2018年10月自考《国际经济法概论》真题(完整试题)

2018年10月自考《国际经济法概论》真题选择题部分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 A.25% B. 30% C.49% D. 50% 2、以下关于子公司的说法正确的是 A.子公司依东道国法律设立 B.子公司不是独立的法律实体 C.子公司是总公司在国外设立的办事机构 D.子公司和外国母公司的关系是股东和公司的关系 3、以下国际法律规范中属于国际贸易惯例的是 A.《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B.《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 C.《华沙一牛津规则》 D.《国际商事合同通则》 4、依《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构成要约的是 A.出售100吨一级无缝钢管,850美元/吨 B.出售法国庄园红酒,价格面议 C.出售一级焦炭,随市场行情议价 D.出售进口雅阁汽车,联系电话400-800-0000 5、《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的承诺生效原则是 A.投邮生效原则 B.到达生效原则 C.发出生效原则 D.接受生效原则 6、信用证交易的基石是 A.付款赎单原则 B.承兑交单原则 C.单单相符单证相符原则 D.信用证自治原则 7、以下属于共同海损的是 A.船舶在航行途中遇到暴风雨,海水入仓,货物湿损 B.船舶在海上遭遇雷电失火,货物被烧毁 C.船舶即将搁浅,船长下令抛掉沉重的货物以减轻重量,造成货损 D.船舶航行途中触礁造成舱体裂缝,货舱内的货物湿损 8、依《保障措施协议》,保障措施的实施期限不超过 A.二年 B.三年 C.四年 D.五年 9、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关税领土组成、对这些组成领土的产品贸易己实质上取消关税或其他贸易限制的集团是 A.关税同盟 B.自由贸易区 C.保税区 D.互市贸易区 10、国际许可协议中,仅构成技术使用权的授权,许可方或任何其他被许可方都可以在该区域内使用该技术的是 A.从属许可合同 B.独占许可合同 C.排他许可合同 D.普通许可合同

2019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国际经济法概论真题

2019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国际经济法概论真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1.《关贸总协定》中构成多边贸易制度基石的具有多边性、普遍性、无条件性的待遇是 A.差别待遇 B.国民待遇 C.公平待遇 D.最惠国待遇 2.以下属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是 A.甲国注册的A公司与乙国注册的B公司之间的货物买卖合同 B.营业地在甲国的A公司与营业地在乙国的B公司之间的货物买卖合同 C.甲国的A公司与B公司在乙国签订的货物买卖合同 D.甲国的A公司与B公司在甲国签订在乙国履行的货物买卖合同 3.以下贸易术语中,规定由买方订立运输合同的是 A.CFRB B.CIF C.FOB D.CIP 4.对于根本违约,《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的不同于非根本违约的救济方法是 A.损害赔偿 B.实际履行 C.解除合同 D.给予宽限期 5.提单的首要条款规定的是 A.提单的基本权利义务 B.提单适用的法律 C.提单的管辖权 D.提单的免责情形 6.海上货运保险中,平安险不赔的是 A.自然灾害造成的推定全损 B.自然灾害造成的共同海损 C.自然灾害造成的单独海损 D.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 7.海上货运保险的三种基本险别依承保范围由小到大排列正确的是 A.平安险、水渍险、一切险 B.水渍险、平安险、一切险

C.平安险、一切险、水渍险 D.一切险、平安险、水渍险 8.在国际贸易中,信用证是 A.所有权凭证 B.托收时采用的书面凭证 C.付款承诺 D.一种担保 9.按确定关税的独立程度可将关税分为自主关税和 A.从价税 B.协定关税 C.从量税 D.混合税 10.世界贸易组织《反补贴协议》规定的补贴有禁止性补贴和 A.进口替代补贴 B.出口补贴 C.不可诉补贴 D.可诉补贴 11.依《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商标和外观设计的优先权期限为 A.3个月 B.6个月 C.12个月 D.18个月 12.外资并购反垄断审查的申报标准主要取决于 A.投资者母国与东道国是否达成双边投资保护协定 B.是否造成对国家根本安全的威胁 C.是否构成经营者集中和是否达到申报标准 D.是否对国家经济稳定运行造成影响 13.关于发展中国家外资准入审查,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是为了维护资本输出国的国家利益 B.本质上不对外资构成歧视待遇 C.不会对外资输入形成限制 D.意义是为了维护东道国的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 14.关于多边投资担保机构,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是多边投资担保机构据以建立的基础 B.多边投资担保机构遵循一国一票投票表决制 C.我国不是该机构的会员国 D.多边投资担保机构主要是对发展中国家的商业风险提供担保 15.在国际投资实践中,下列属于间接征收的措施是 A.出于保护合法公共福利的目的采取的非歧视性规制措施 B.非出于保护公共福利目的而不适当地大幅度提高税率 C.通过正式转移外国投资者的财产权的方式实现国有化

国际经济法学科内容与特征

国际经济法学科内容与特征 各门学科都有自己的基本范畴。这些基本范畴不是由人们随意设定的,而是取决于各门学科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所以,一门学科的基本范畴可以反映出该学科的基本内容和特征。法学以权利义务为其基本范畴,但这种权利义务在不同的部门法学中又表现为不同的子范畴部门法的基本范畴,从而使一个部门法学区别于另一部门法学。例如在民法学中,其基本范畴可归结为物权、债权。以此为核心而延伸出的各项物权制度、债权制度和其他相关制度,梅成了庞大而完整的民法学体系,反映了地位平等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国际经济法是一门较为特殊的法律体系。目前多数学者将其定义为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法,而不是调整经济关系的国际法排除国内法为其渊源,或调整国际经济流转关系的法排除以经济管理关系为其调整对象,从而使国际经济法突破了传统的国际法与国内法的界限以及公法与私法的界限,成为一门综合性的法的体系。随着近年来对国际经济法研究的不断深化,人们已从其调整对象、组成范围等方面揭示出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内容和主要特征,但对国际经济法学的基本范畴却一直缺乏必要的归纳,这就不能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国际经济法学体系的完整性。本文认为,基子对国际经济法的定义和调整对象的研究,可以将国际经济法学的基本范畴归

结为交易权、管理权和经济主权三个基本概念。 一、交易权是指作为国际经济法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实体参加某类特定的国际经济交往以实现其经济利益的权利。 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而国际经济关系首先表现为国际经济流转关系,即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的商品交换关系。 这种跨国商品交换关系从本质上说是一种平等的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或可称之为私法上的关系。既然如此,为什么不沿用传统的国内私法上的物权、债权等基本范畴,而要另设“交易权”这一概念呢其原因在于,传统的国内私法,如财产法、合同法,尽管已融进了一定的公法内容,但其作为私法而存在的特征仍未消失。在私法领域中,任意法规范仍占主导地位权利人的意志受到很大程度的尊重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基本上不由当事人自行设定也就是说,国家对当事人权利的限制仍体现在很小的范围之内。而在国际经济交往中,当事人的私法上的权利则受到更多的限制。首先,一国政府对本国当事人参与国际经济交往会施加一定的限制。例如许多国家实行的出口许可制度使得本国当事人无法完全按照自己的意志将某种商品出售给另一国家的当事人。这种限制虽然并不影响本国当事人的物权的成立,但却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物权的行使。其次,除受本国政府所施加的限制之外,当事人

2020国际经济法概论自学考试(供参考)

2018年国际经济法概论自学考试考点总结 重要说明: 相信大家现在已经复习的差不多了,下列总结的内容是对国际经济法概论重点简答论述题的概括汇总,重点内容(根据星级)和历年考题也已经标明,大家可以根据总结的内容检验一下自己的复习情况,进行查漏补缺。一般来说近三年考过的简答论述不会再重负出题了。 如果有的同学还没有复习完,也可以对照下列内容根据所标出的星级进行有重点的复习,标黄的考点是老师建议复习的重中之重。 因为国经自考难度较大,内容较多,目前大纲要求的考点还有很多没有考到的,老师能力有限,无法进行押题,只能根据经验建议大家有重点的进行复习。 一、重点名词 注:下列名词是国际经济法中必须要知道的内容,大家可以自己理解掌握,不一定一字不差死记硬背,在选择题中也会出现。名词解释这个题型有可能考,但几率不大,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复习,课本有具体的题型要求,见课本48页最后一段 1.国际经济法广义狭义说57-58? 2.单独关税区80★ 3.根本违约107★ 4.提单119★ 5.海运单121?

6.共同海损141★ 7.信用证155★ 8.最惠国待遇165★(理解为主) 9.国民待遇165★(理解为主) 10.关税170★(理解谁征收,对什么征收) 11.贸易救济措施179 12.倾销180★ 13.补贴185★ 14.国际特许协议239★ 15.BOT 242★ 16.海外投资保险制度260★ 17.赤道原则310★ 18.存托凭证335? 19.境外反向收购338? 20.国际重复征税356? 21.国际重叠征税358? 22.ADR389-390★ 二、简答 注意:简答和论述部分内容标明2016年和2017年考过的今年一般不会再重复出简答或论述题了,但是有可能出选择。所以可以有选择性记忆那些未考过或15年之前考过的。 1.国际经济法的特征61 (16年4月简答,16年10月多选)

2019年4月自考国际经济法概论真题

2019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国际经济法概论 (课程代00246) 注意事项: 1.本试卷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选择题,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 2.应考者必须按试题顺序在答题卡(纸)指定位置上作答,答在试卷上无效。 3.涂写部分' 画图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书写部分必须使用黑色字迹签字笔。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只 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道将其选出。 1.各国一般给予外国人国民待遇的领域是 A.刑事权利 B.民事权利 C.行政枳利 D.政治权利 2.跨国公司的性质是 A.国际组织 B.国际法人 C.政府部门 D.国内法人 3.作为世界银行集团的组成部分,并且专向较贫困的发展中国家的公共工程和发展项目 提供条件较宽的长期贷款的国际金融组织是 A.国际复兴开发银行 B.国际金融公司 C.国际开发协会 D.世界贸易组织 4.卖方必须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所必需的费用和运费,并订立保险合同,支付保险 费。当货物在装运港装上船时,风险自卖方转移至买方。这一贸易术语是 A. CIF B. FOB C. FCA D. CPT 5.调整国际海上货物运输的规则中尚未生效的是 A.《海牙规则》 B.《维斯比规则》 C.《汉堡规则》 D.《鹿特丹规则》 6.国际贸易支付方式中属于银行信用的是

A.汇付 B.托收 C.信用证 D.现金支付 7.关税是一国或单独关税区的海关根据其法律及关税税则的规定,代表国家或政府按 照货物进出关境时的状态对进出口货物征收的一种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主要规范的是 A.进口税 B.出口税 C.过境税 D.增值税 8.在排他性许可合同中,在一定期限和地域内可以使用许可技术的主体是 A.技术受方 B.技术受方和技术供方 C.技术受方、技术供方及第三方 D.技术受方和第三方 9.国际辛迪加贷款是 A.国际定期贷款 B.欧洲货币贷款 C.国际银团贷款 D.国际项目贷款 10.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属于一般性义务的是 A.国民待遇 B.市场准入 C.最惠国待遇 D.附加承诺 11.国际技术许可是国际技术贸易中使用最为广泛的一种贸易方式,其最大的特征是 A.技术所有权的转让 B.技术产品的转让 C.专利申请权的许可 D.技术使用权的许可 12.外国私人投资者到东道国投资时,设立企业或分支机构的法律依据是 A.投资者母国法律 B.东道国法律 C.相关国际条约 D.国际惯例 13.多边投资担保机构(M1GA)的创立是为了 A.对发达国家的商业风险提供担保 B.对发展中国家的商业风险提供担保 C.对发达国家的非商业风险提供担保 D.对发展中国家的非商业风险提供担保 14.在反倾销调查程序中,确定正常价值的方法不包括 A.出口国国内销售价格 B.进口国国内销售价格 C.推定价格(也称结构价格) D.对第三国出口的价格 15.《牙买加协定》对《国际货币基金协定》修改内容之一是 A.采取双挂钩制度 B.确立固定汇率制度 C.浮动汇率合法化 D.确立美元作为储备资产

2020年自考《国际经济法概论》试题及答案(卷一)

2020年自考《国际经济法概论》试题及答案(卷一) 一、单项选择题。 1、《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对贸易术语分类的标准是 (B ) A英文字母顺序B卖方承担义务大小C交货方式D交货地点 2.《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卖方承担义务最大的术语是(C )。 A.CIF B.CIP C.DDP D.DDU DDP:Delivered Duty Paid完税后交货; DDU:Delivered Duty Unpaid 未完税交货 3、属于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成果是( D ) A达成第一部约束非关税措施的协议《反倾销协议》 B开创了计划经济国家入关的先例 C通过了给予发展中国家差别待遇的“授权条款” D达成《农产品协议》 4.按收货人抬头,提单可分为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指示提单。不可以背书转让的提单是( A )。 A.记名提单 B.不记名提单 C.空白提单 D.指示提单 5.《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适用于( B )。 A、解决一成员对另一成员投资的市场准入问题; B、解决各成员对货物贸易自由有扭曲作用和限制作用的投资措施问题;

C、解决各成员对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有扭曲和限制作用的投资措施问题; D、解决一成员对另一成员投资的待遇问题。 解析:《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TRIMs协议)的内容: <1>适用范围:《TRIMs协议》只适用于货物贸易,而不适用于知识产权和服务贸易,即只有那些“可能引起(货物)贸易限制和扭曲作用”的投资措施才适用此项决定。 <2>《TRIMs协议》禁止缔约国采取与《关贸总协定》第3条和第11条相违背的TRIMs。(按《TRIMs协议》的附件,与国民待遇原则不符的TRIMs有两种:一是当地成分要求,二是贸易平衡要求。《关贸总协定》有关取消数量限制的规定,按《TRIMs协议》附件,与这一规定不符合的TRIMs:一、贸易平衡要求;二、进口用汇限制;三、国内销售要求。) <3>《关贸总协定》的各项例外规定全部适用于TRIMs,发展中国家可按《关贸总协定》第18条获得特殊的差别待遇。 <4>各缔约国须在《TRIMs》生效后90天内将所有TRIMs予以通报,并在2年内(发展中国家为5年,最不发达国家为7年)消除这些TRIMs。 <5>缔约国应加强其投资政策、法规及做法的透明度。 中国在争取“入关”,同时又在大力吸收外资,对此TRIMS决定不能不引起足够的重视。 6、在对中国领域的海洋石油开发合作方面,中国的基本政策是

国际经济法概论2016年4月自学考试真题及答案评析

国际经济法概论2016年4月自学考试真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 1、国家主权原则在国际经济领域的表现为(B ) A、国家对领土的永久主权 B、国家对自然资源的永久主权 C、国家对国内经济事务的自主权 D、国家对国际经济交往的自主权 2、下列有关《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适用范围的说法正确的是(A ) A、适用于供应尚待制造的货物 B、适用于电力销售 C、适用于补偿贸易 D、适用于来料加工 3、依《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卖方违反合同和买方违反合同都可以采取的补救办法是(D ) A、减低价格 B、支付价款 C、要求交付替代物 D、损害赔偿 4、在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海牙规则》规定货物灭失或者损害的诉讼时效是(A ) A、一年 B、二年 C、三年 D、四年课本126页 5、在国际货物多式联运中,联运人对不同运输区段发生的货物损害,分别根据该运输区段法律规定的归责原则和赔偿限额承担责任,这被称为(B)P139 A、统一责任制 B、网状责任制 C、推定过失责任制 D、单一责任制 6、国际海上运输保险属于基本险的是(D) A、钩损险 B、拒收险 C、战争险 D、一切险 7、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中,规定一家付款银行,该银行在受益人提交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时即予以付款,这种信用证是(B) A、迟期信用证 B、即期信用证 C、承兑信用证 D、议付信用证 解析;175页考信用证的分类。立即付款的为即期信用证。

8、在世界贸易组织协议中,把给惠国给予受惠国的待遇不低于现在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方的待遇成为( A ) A、最惠国待遇 B、对等待遇 C、国民待遇 D.互惠待遇 解析:课本165介绍了关于产品的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的定义,203页介绍了服务贸易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的定义。上述定义与本题的语言表达上有区别,但是意思都是一样的,大家要理解最惠国待遇的本质就是给一个缔约国国家一种优惠待遇必须也同时给予任何其他缔约国。而国民待遇讲的是给外国人和本国人同样的待遇。 9、甲国进口一批标明一国制造的“克耐”运动服,因其原产地归属发生争议,经查,该批运动服由甲国股东在丙国投资的工厂完成原材料采购、制作成衣后运到丁国工厂,由丁国公认订上拉链,最后运到乙国工厂贴上商标并装箱后,出口到甲国。依据《原产地协议》,该商品的原产国是(C ) A、甲国 B、乙国 C 丙国D、丁国 解析;课本175页原产地确定的规则。该题较难,属于实际应用的题目,要求根据课本上的原产地确定的一般规则分析确定题目中运动服的原产地。根据《原产地协议的》的有关要求,在过渡期后原产地规则的确定应当是货物完全获得的国家。如果货物的生产涉及一个以上的国家,那就按照对货物进行最后实质性改变的国家。题目中对于服装来说订拉链和贴标签都不是实质性改变,而将面料加工成服装才是实质性改变,所以衣服的原产地应当为丙国。 10、依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有关地理标志的规定,不能构成识别货物地理标志的依据是( D ) A、货物品质 B、货物信誉 C、货物本身的特征 D、货物的产地

最新自考国际经济法概论复习重点

自考国际经济法概论复习重点 题型:单项选择题20*1’+多项选择题10*2’+简答题3*5’+论述题2*15’案例分析题1*15’ 1.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一个独立的、综合的、新兴的法律部门。 2. 国际经济法的特征 主体:不仅包括国家、国际组织,也包括分属于不同国家的自然人和法人。 调整的对象:包括国家与国际组织相互间的经济关系,还包括不同国家的私人间以及国家与他国国民间的经济关系 渊源:不仅包括经济方面的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而且包括各国国内有关法律法规。 3. 国际经济法的历史发展: (1)国际商事法律规范的发展:市民法和万民法(调整罗马人和外国人之间的关系) (2)国家经济公法的产生与国际协调(资本主义发展到垄断阶段,国内和国际经济关系的巨大变化) *资本输出与跨国公司的产生于发展 *国家干预经济 *国家间经济矛盾的加剧和尖锐化 (3)普遍性国际组织的产生与国际经济立法的发展

普遍性国际经济条约与国际经济组织的产生。1944年《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1947年《关税及贸易总协定》,构成国际经济体制的三大支柱。标记国际社会进入了用多边条约调整国家间经济关系的新阶段。***新独立国家的兴起与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 ***世界贸易组织的建立。 ***区域性和跨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 4. 国际经济法的渊源 (1)国际法方面的渊源:国际经济条约;国际惯例;联大规范性决议 (2)国内法方面的渊源: 统一制:制定的国内经济法统一适用于涉内与涉外各种经济关系。如,美、英、德、日本 分流制:调整一般民事法律关系的民商法仍实行统一制,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则内外分流。发展中国家。 5. 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1)国家经济主权原则:1974年《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等文件进一步明确该原则 ***国家对其自然资源享有永久主权 ***国家有权对其境内的外国投资以及跨国公司的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 ***国家有权将外国财产收归国有或征收。

自考法学类国际经济法概论复习笔记

自考法学类国际经济法概论复习笔记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考形成性考核册参 考答案 作业1 略 作业2 一1993年3月28日,李某和关某一起去河边钓鱼,后二人回家。路上没走多远,李某改变主意,对关某说,不如到主河去摸鱼,关某同意,二人折回主河流处。在经过一片树林时,二人进入玩耍。玩耍中二人都吸了烟,并玩了弹火柴游戏。在走出树林时,关某见树林边有一队枯草,即划火柴将枯草点着。火苗迅速升起,并向树林里蔓延。二人急忙扑打,但因火势越烧越大,未能扑灭,二人惊慌离开现场跑回家。某市林业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授权某乡人民政府为原告,以李某与关某放火烧毁该乡果园村的树林50亩,造成经济损失达4000元为由,于1993年4月3日作出处罚决定:对关某罚款500元,并令其赔偿经济损失2500元,令李某赔偿经济损失1500元。李某对处罚决定不服,向某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运用所学知识分析本案谁是行政行为的主体? 乡人民政府是行政行为的主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授权乡人民政府,乡人民政府属于被授权的组织,被授权的组织享有法律、法规所授予的特定的行政职权,属于行政主体。乡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具有处罚的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处罚权,能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是行政行为的主体。 二1996年5月15日,吴某从常德市到韶关办事。次日凌晨二时许,吴某到其住在韶关的

姑姑家,其姑姑家与王某的住所分属前后相邻的两幢楼。黑夜中吴误将第5幢楼认为是第4幢楼,吴某上楼到王某家门口,便用其姑姑给的钥匙开王的房门,开了约三分钟,门打不开。正在睡觉的王某夫妇被开门声吵醒,以为有小偷,便拿了一把三角刮刀去开门。吴听到房内有动静后没出声,刘开门后发现吴穿着大衣站在门口,手里拿着长条状物,(实为报纸)便用三角刮刀向吴刺去,致吴右肩受伤,被送医院治疗用去医疗费996元,经韶关市公安局鉴定属轻微伤。在吴住院的第二天,刘某前往医院看望,并向吴道歉。九公里派出所经调查、取证、询问当事人后,越5月25日作出治安管理处罚裁决书,对刘殴伤她人的行为给予警告处罚,并裁决刘某赔偿吴某1000元,负担医疗费996元。刘某不服上述两项裁决,向韶关市公安局申请复议,韶关市公安局经复议,作出裁决维持九公里派出所的原裁决,刘某仍不服,向韶关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刘某诉称,其行为并非故意殴打她人,吴某误开门也有过错,在当时特定环境下认为吴某是小偷而误伤,能够给予民事赔偿,而不应受到治安处罚,被告的行政处罚裁决不公正。被告九公里派出所辩称,刘某持刀伤人,其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应受到行政处罚。法院经审理认为,吴某在深夜错开原告的门,在听到屋内有动静时,又没有用正确的方法叫门,原告在心理极度紧张的情况下用防身的工具刀 误伤吴某,其行为虽造成吴某轻微伤,但主观上没有违反治安管理的故意,故不能构成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客体,被告对此作出处罚欠妥,故此判决:撤销九公里派出所治安管理处罚书和赔偿损失、负担医药费用裁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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