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1)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1)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1)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1)

为进一步加快我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改善城市生态功能,促进全区经济社会的持续协调发展,确保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总体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丽江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精神,结合××区XX年至XX年创园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市委二届七次全会精神,以开展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为载体,根据城区历史及环境现状,按照维护民族文化的连续性、维护区域山水格局和城市生态环境的完整性、坚持政府主导、突出重点、全民动员、多方配合、注重实效的创建工作思路,结合独具特色的地方民族文化、建筑风格和自然资源,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以增强城市绿地总量为重点,着力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建设国际精品旅游城市、文化名市和最佳人居环境。

二、总体目标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总体目标是:力争到XX年全面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即:组织领导、管理制度、景观保护、绿化建设、园林建设、生态环境、市政设施等七个方面的达标标准;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5%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9平方米,具备国家园林

城市申报条件,力争XX年内完成申报工作。

三、存在的差距

硬件方面的差距

1、城区内总体绿量差距较大。我区在创建省级园林城市时,绿化总面积为460万平方米,绿地率为%,绿化覆盖率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为14平方米。申报省级园林城市成功后,我区又实施了一批绿化建设项目,至底我区建成区绿化总面积为608万平方米,与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相比尚需增加绿地面积137万平方米。

2、城区道路绿化建设有待加强,主城区部分城市干道绿化不达标。如:民主路、福慧路、长水路、祥和片区部分道路。市区道路绿化未形成林荫路效果。

3、市政设施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如:道路机械清扫率、城市节能照明需进一步加强,做出亮点。

4、园林式单位与国家标准要求尚有差距,还应进一步开展评审工作。

5、临街单位拆墙透绿及立体绿化有待进一步提高。

6、交通路网建设有待完善,需打通城区断头路。

软件方面的差距

1、部分规章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园林绿化科研活动成果不够明显。

2、绿化养护及管理制度不够配套,绿化执法力度有待

加强。

3、创建宣传工作力度不够,没有形成浓郁的创建氛围。

4、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各项工作需尽快启动,痕迹资料收集整理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

四、主要任务

根据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标准要求,结合××区绿化实际,全区创园工作的主要任务为:

硬件建设

1、加大城市建成区公共绿地和生产绿地建设力度。为进一步实现增绿扩绿的目标,一是在城市建成区内。必须协调××区范围内农民返还地、集体土地、空闲建设用地共800亩,争取950亩进行绿化建设,增绿50万平方米,投资估算2,000万元。此项目实施由政府给予明确各村社返还用地四至界线和地权,各街道办事处和区园林局组织协调落实。要求于XX年3月前完成。二是利用村社零星空地增绿100亩,种植苗木12,600株,投资200万元,按“以奖代补”的方式由各街道组织实施。三是加强城市生产绿地建设的同时,在建成区范围内协调部分土地,重点建设若干个绿化生产基地,使城市生产绿地相对集中。同时,加大本土苗木的生产及推广,提高苗木自给率。做到常用园林植物以乡土物种为主,物种数量不少于150种。

2、加快中济公园建设。以中济水库为中心,建设一个

综合性公园,占地571亩,增加绿地面积10万平方米。将公园建设成为具有地方特色,功能设施齐全的综合性大型公园,投资估算8,000,万元,由市国上局垫资,××区具体实施,建设成本纳入片区供地成本,在片区开发中收回投资,要求于XX年3月前实施完成。

3、祥和片区崇文路民族孤儿学校附近建设一块公共绿地。占地l,000平方米,投资估算200万元,要求于XX年12月前完成。

4、祥和片区汽车客运站附近建设一块公共绿地,占地2亩,投资估算200万元,要求于XX年12月前完成。

5、黑龙潭游客集散中心建设,占地24.

89亩,由玉龙县政府将玉龙县粮食局搬迁安置后,我区结合房地产开发集中绿化,建设一块面积不小于8,000平方米的公共绿地,投资估算4,694万元,市政府补助l,200万元,要求于XX年12月前实施完成。

6、东干河中段1号空地绿化工程,位于东干河中段居民居住区内,占地6,302平方米,增绿4,235平方米,投资估算417万元,要求于XX年6月前完成。

7、玉泉路交通宾馆北侧绿化工程,位于玉泉路与香格里苑路交叉口,占地1,900平方米,增绿1,500平方米,投资估算150万元,要求于XX年8月前完成。

8、北郊棕搁巷道路改造及景观绿化工程,项目南起象

山东路北至阳光花园,占地8,600平方米,增加绿地6,000平方米,投资估算688万元,要求于XX年12月前完成。

9、雪山路香江花园二期斜对面建设一块面积不小于l,000平方米的公共绿地,由市投资公司负责实施,我区督促落实,要求于XX年12月前完成。

10、雪山路、象山西路交叉口空地绿化工程,占地亩,拆迁16户,绿地率70%,增加绿地面积3,400平方米。由市投资公司负责实施,我区督促落实,要求于XX年12月前完成。

11、实施昌洛河上段环境整治工程,项目拟建北起大研农场经昌洛河至安通路福慧学校北侧河道整治。总长840米,拟增加绿地面积8,000平方米,由市投资公司实施,我区督促落实,要求于XX年12月前完成。

12、结合清溪片区开发,实施清溪水库北侧绿化公园建设,清溪公园北侧绿化拟占地110亩,绿地率80%。增加绿化面积5.

86万平方米,由开发商实施,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及××区督促落实,要求于XX年12月前完成。

13、结合清溪片区金象路建设,在金象路沿线建设一块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的公共绿地,由片区开发商实施,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及××区督促落实,要求于201。年12月前完成。

14、丽月湖公园建设,占地30亩。绿化面积1万平方米。结合福象路周边土地开发,实施丽月湖公园建设。项目由××区组织督促片区开发商实施,要求于XX年8月前完成。

15、加大城区道路绿化建设力度。一是对香格里大道、福慧路至云大旅游学院道路两边的草皮、绿化带进行改造,面积45,平方米,投资2,736万元。二是对象山路沿香格里大道至云大旅游学院道路两边的绿化带后排行道树小白杨进行结构调整,品种为石楠,总投资106万元。三是对建成区范围内的长水路、福慧路、象山东西路、民主路、东干河、七星街等城市道路,有增植双排行道树空间的道路栽植第二排行道树。其中香格里大道种植雪松527株,补植滇朴10株、小白杨17株;象山路种植雪松511株,补植广玉兰79株、香樟10株、樱花4株;民主路种植雪松119株;长水路种植雪松165株,补植梧桐4株;西安路种植雪松312株;香江路种植雪松279株,补种广玉兰71株、小白杨41株;花马街种植雪松107株;瓜玳国种植雪松200株;及其他需要补植的空间实施增植补植,投资估算1,万元,要求于XX年12月前实施完成。四是在XX年迎接检查前将城区几条主要街道建设成为盆景花卉景观街。在不能够实施增植补植的地段,采用放置花架的形式增加绿化效果。重点实施福慧路、民主路、长水路等城区主干道。总长3,269米,总投资713万元。

五是祥和片区道路绿化改造建设,拟按照原有市规划局制定的道路绿化改造方案实施改造,并在祥和片区庆云路、吉祥路、吉庆路等道路增植行道树,达到道路绿化标准要求,增加绿化面积6,000平方米,由片区开发商实施,市规划局及我区督促落实,要求于XX年8月前完成。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创建指标

一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否决项 1.尚未编制(或修编)完成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或未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2号)要求划定绿线,并在至少两种以上的公开媒体上向社会公布; 2.建成区绿地率不达标; 3.城市污水处理率不达标; 4.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达标; 5.城市各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最低值不达标; 6.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不达标; 7.林荫路推广率不达标。 二、部分指标解释及计算方法 1.公众对城市园林绿化的满意率 计算方法:城市园林绿化满意度调查满意度总分=大于或等于8的公众人数(人)/城市园林绿化满意度调查被抽查公众的总人数(人)×100% 2.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是指城市中乔、灌木、草坪等所有植被的垂直投影面积,包括屋顶绿化植物的垂直投影面积以及零星树木的垂直投影面积,乔木树冠下的灌木和草本植物不能重复计算。 计算方法: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建成区所有植被的垂直投影面积(K㎡)/建成区面积(K㎡)×100% 3.建成区绿地率 城市各类绿地包括公园绿地、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和其他绿地,建成区绿地率为各类绿地总面积占城市建成区面积的比率。 计算方法:建成区绿地率(%)=建成区内各类城市绿地面积之和(K㎡)/建成区面积(K ㎡)×100% 4.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公园绿地面积指城市建成区内各类公园绿地总面积之和。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指城市中居民人均占有公园绿地的面积。 计算方法: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人)= 建成区内公园绿地总面积(㎡)/建成区内的城区人口数量(人) 统计和计算时注意事项 (1)道路绿地面积计算:只栽植行道树的道路,单侧绿地面积按栽植行道树总长乘1.5米计算;行道树下建植绿地的,绿带宽度小于1.5米的按1.5米计算,大于1.5米的按实际面积计算。道路绿化覆盖面积计算:只栽植行道树的道路,按行道树垂直投影面积计算;行道树下建植绿地的,按行道树垂直投影面积与绿地面积相加,减去行道树垂直投影中与绿地重叠部分的面积。 (2)孤植树面积计算:孤植树是指孤立种植的树木,既不是行道树,也未栽在绿地内,其绿地面积按每株2.25平方米计算,绿化覆盖面积按树冠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3)垂直绿化作为一项考核内容,垂直绿化面积不计入绿地面积。屋顶绿化面积计入绿地面积。 (4)水面面积计算 ①公园内符合《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园内用地比例要求(绿化用地比例 ≥65)的水面,水面全部计入公园绿地面积和绿化覆盖面积; ②城市内部河流,沿岸(单岸)绿化带宽度<30米,水面不计入绿地面积和绿化覆盖面积; ③城市内部河流,沿岸(单岸)种植植物形成宽度≥30米的滨水公园绿地,水面面积≤滨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申报与定级评审办法2012(住建部)

附件1 生态园林城市申报与定级评审办法 生态园林城市评选遵循自愿申报、分级考核、逐级晋升、有升有降的原则。生态园林城市根据考核结果分为三级,从低到高依次为:一星级生态园林城市、二星级生态园林城市、三星级生态园林城市。 一、申报 (一)申报条件 1.已获得“国家园林城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命名,且获得国家园林城市命名3年以上; 2.达到《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GB/T50563-2010)Ⅰ级; 3.城市人民政府制定了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目标及包括宣传发动在内的年度实施方案,并已报送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备案,且实施3年以上; 4.近3年内未发生违规损毁、移植、砍伐树木、大规模移植大树、古树进城等破坏园林绿化成果及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重大恶性事件,未发生市政设施建设运营、城市管理等方面的较大安全事故,未曾被通报批评或媒体曝光。 (二)晋级要求 1.获得一星级生态园林城市命名两年以上,可申报二星级生态园林城市;获得二星级生态园林城市命名四年以上,可申报三星级生态园林城市; - 1 -

2.北方采暖地区城市,申报一星级生态园林城市,居住建筑集中供热计量收费比例需达到40%以上;申报二星级生态园林城市需达到50%以上;申报三星级生态园林城市需达到60%以上。 (三)申报时间 生态园林城市评审每两年开展一次,偶数年为申报年,奇数年为评审年。申报城市须在申报年的9月30日前将城市人民政府的申报申请、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及遥感测试基础资料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其他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评审年的6月30日。 (四)申报程序 1.申报城市人民政府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提出申请; 2.城市人民政府申报申请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初审,由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连同书面初审推荐意见一并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 3.直辖市申报申请由城市人民政府直接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纸质材料(附电子版光盘,1式2份)和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技术报告DVD音像片(1式2份)。 1.纸质材料 按四册装订,第一册内容包括: (1)城市人民政府的申报申请。 (2)申报城市所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申报城市《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Ⅰ级达标自评的综述报告及初审推荐- 2 -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知识问答题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知识问答题 一.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申报条件是什么? 答:①已制定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规划,并实施3年以上;②对照建设部《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组织自检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③已开展省级园林城市创建活动,必须获得省级园林城市称号2年以上。 ④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破坏绿化成果事件。 二.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申报时间有何规定? 答:国家园林城市的评审每2年开展一次,建设部受理申报时间为该评审年的5月底前。 三.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申报程序步骤是什么? 答:①由申报城市人民政府向建设部提出申请,并抄报省级建设主管部门;②由所在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对申报城市组织资格评定,根据评定结果,向建设部提出初评意见;③直辖市申报国家园林城市由该市人民政府直接报建设部;④申报国家园林城区的,先报经该市人民政府同意,并提出上报意见。 四.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申报材料包括哪些内容? 答:(1)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的报告及初审意见;(2)申报城市人民政府的申报报告;(3)申报城市需提供的有关材料:①关于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技术报告(文本和多媒体音像);②城市概况、基础设施情况以及环境状况等有关情况的说明;③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文本、批准文件及实施情况,城市绿线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的说明;④按《国家园林城市标准》逐项说明材料;⑤城市园林绿化机构设置与行业管理情况说明;⑥创建工作影像资料、城市绿化现状图等。 五.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评审程序怎样? 答:①建设部统一组织对申报城市(城区)进行遥感测试;②经过遥感测试合格的城市,将组织专家组实地考察,并由专家组提出书面考察评估意见;③建设部组成评审委员会,观看申报城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技术报告音像资料,并听取专家组考察评估意见,对申报城市进行综合评审,提出评审意见;④对通过综合评审的城市进行公示(10天);⑤公示结束后,对申报城市进行审定,对审定通过的城市进行命名,并表彰授牌。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家规范性文件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和城市建设取得巨大成就,但同时也面临着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遭受破坏的严峻形势,基础设施短缺、公共服务不足等问题突出,“城市病”普遍存在,严重制约城市发展模式和治理方式的转型。开展生态修复、城市修补(以下统称“城市双修”)是治理“城市病”、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行动,是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足城市短板的客观需要,是城市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标志。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全面推进“城市双修”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将“城市双修”作为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任务,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补足城市基础设施短板、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为重点,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治理“城市病”,提升城市治理能力,打造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协同推进。将“城市双修”作为各城市住房城乡建设、规划等部门的重要职责,加强与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建立长效机制,完善政策,整合资源、资金、项目,协同推进。 统筹规划,系统推进。尊重自然生态环境和城市发展规律,综合分析,统筹规划,加强“城市双修”各项工作的协调衔接,增强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 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坚持问题导向,根据城市生态状况、发展阶段和经济条件差异,有针对性地制定实施方案,近远结合,分类推进。 保护优先,科学推进。坚持保护优先原则,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自然资源,修复受损生态,妥善处理保护与发展关系,科学推进“城市双修”。 (三)主要任务目标。2017年,各城市制定“城市双修”实施计划,开展生态环境和城市建设调查评估,完成“城市双修”重要地区的城市设计,推进一批有实效、有影响、可示范的“城市双修”项目。2020年,“城市双修”工作初见成效,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修复,“城市病”得到有效治理,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条件明显改善,环境质量明显提升,城市特色风貌初显。 二、完善基础工作,统筹谋划“城市双修” (一)开展调查评估。开展城市生态环境评估,对城市山体、水系、湿地、绿地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空间开展摸底调查,找出生态问题突出、亟需修复的区域。开展城市建设调查评估和规划实施评估,梳理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历史文化保护以及城市风貌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城市修补的重点。 (二)编制专项规划。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相关规划和评估结果,确定开展“城市双修”的地区和范围。编制城市生态修复专项规划,统筹协调城市绿地系统、水系统、海绵城市等专项规划。编制城市修补专项规划,完善城市道路交通和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明确城市环境整治、老建筑维修加固、旧厂房改造利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要求。开展“城市双修”重要地区的城市设计,延续城市文脉,协调景观风貌,促进城市建筑、街道立面、天际线、色彩与环境更加协调、优美。 (三)制定实施计划。各地要制定“城市双修”实施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将“城市双修”工作细化为具体的工程项目,建立工程项目清单,明确项目的位置、类型、数量、规模、完成时间和阶段性目标,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和资金,落实实施主体。要加强实施计划的论证和评估,增强实施计划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创建园林城市工作总结

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总结开展园林城市创建工作以来,我单位按照市、区安排部署,围绕创建目标,积极行动,大力度开展工作,圆满完成了全面创建和攻坚行动中各项具体任务。在整个达标创建中,干部队伍得到有效锻炼、建设管理经验更加丰富提高,现就我单位创建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如下:一、完成的主要工作为进一步提高我区绿化、净化效果,打造生态、宜居、宜业的投资环境,争当我市园林城市创建的排头兵。今年以来,我单位加大了建设管理力度,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创建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圆满完成人民路与顺兴街、人民路与西环路、人民路与昌明大街、昌明大街与和平路八处拐角的绿化提升改造任务,对裸露地面开展微地形绿化覆盖,铺种草坪5000余平米。完成人民路西外环以东北侧绿化、西外环路东侧绿化,铺种草坪6000余平米,加大了绿化提升改造力度。(二)圆满完成西外环林带建设任务,种植D3cm 桃树和速生杨6000余株,新增林地面积约5万平米。(三)完成维明街绿带提升性建设,对维明街绿带斑秃草坪进行补植完善,点缀草花植物,对绿带内垃圾杂物进行清理整治,绿化效果取得明显提升。(四)全面实施绿化覆盖,本着"见缝插绿、全面覆盖"的原则,对康泰街、永兴路、**道、新华路、宝云街等道路裸露地面进行绿化覆盖,点缀草花植物;对区内桃园路、昌明大街、创业路、康泰街等20余处街道拐角进行完善提升。共种植法桐、国槐等乔木3800株,矮樱、海棠花灌木6万株,点缀球类植物200余个,花卉植物3.5万株,植草坪2000多平米。西外环路、维明街、昌明大街与永兴路拐角、昌明大街与**路拐角铺种草花、永兴路创业大**前摆放草花5余万株。(五)园林植物的养护管理和执法力度,对区内侵绿、毁绿现象进行清理整治,确保了绿化效果完整。组织人力、物力适时开展浇水除杂、清除死枝死株、修剪整形、除虫打药、冲洗植物等养护管理,共修剪乔木3000余株,修剪绿篱2万米,草坪、绿带灌溉4-5次,整理绿地2万平米,冲洗区内绿篱、花坛、植物叶面2次,植物呈现良好的生长状态和优美造型。(六)建立健全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集中处理机制。增上一支机动环卫清理队伍,规范垃圾清运管理,不间断对区内垃圾散点和无主垃圾巡查清理,做到无主垃圾随产随清,全面落实了全天候、全覆盖、无缝隙环境卫生保洁机制。完善区内环卫基础设施配套,为环境清洁工作提供有力的物力保障,期间,建设生活垃圾压缩站1处,公厕1座,地埋式垃圾池4处、购置果皮箱152个,垃圾三轮运输车20辆,(七)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创园"以来,多次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活动。科学调度人力、物力、机械,对主要街道可视范围内(100米)的小街小巷环境卫生进行整治,彻底清除道路无主垃圾、杂草杂物,确保环境卫生无死角、无盲区。全面完成建成区主次干路和小街小巷的清理整治工作,共完成和平路(宝云街-昌明大街)、西环路两侧、人民路(宝云街-小**)、永兴路(宝云街-昌明大街)、昌明大街(人民路-**路)、维明街(和平路-人民路)、维明街(永兴路-**路)、创业路、振华路(北环路-**衡路)、**路等路段垃圾、杂物、杂草的清理整治工作。消除卫生死角30余处,清理杂物废土垃圾3.5万多立方米,打整平台7万平方米,永兴路、和平路、创业路冲洗路面2万平米,城区面貌取得大幅提升。二、采取的主要措施(一)抓管理,人尽其责。一是我局认真履行我区创建办的工作职责,及时督导、反馈、协调解决创建中的问题,确保了全区创建工作有条不紊。二是严格职责分工,量化任务、限时办结、挂账督战。三是攻坚行动阶段,机关工作人员全部一线上岗,现场办公,承包责任,落实创建指标,确保了各项任务高标准完成。(二)抓建设,力促达标。为高标准落实绿化、卫生指标,我们一方面严格要求建设养护作业质量标准,跟踪管护效果,加大考核奖惩力度,同时增加了巡护作业力量,市场街、公园等人口密集区重点地段增上人工机械维护,力求全覆盖无缝隙不间断精细管护;()一方面通过配套生活垃圾压缩站、公厕、果皮箱、封闭三轮车等设施装备,强化了卫生保洁能力。(三)抓源头,治理"乱"为,保护环境,倡导文明。

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的通知

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的通知 建城[2005]43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园林(绿化)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解放军总后勤部营房部: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引导城市建设健康发展,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要求,我部组织专家对建设部《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以及《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和《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地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对照新的《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组织创建活动;申报城市要按照《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的要求,认真准备有关申报材料,切实做好今年的申报工作。 二、各省、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要尽快调整完善本地区的创建园林城市办法和标准。对申报城市,要认真组织检查和指导,做好资格评定、初审和上报工作。 附件:1、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 2、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工作,我部对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进行了修订,并改为《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 一、申报范围 国家园林城市实行申报制。 全国设市城市均可申报国家园林城市。 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的城区可申报国家园林城区(参照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和标准)。已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称号的城市所辖城区不再申报国家园林城区。 二、申报条件 (一)已制定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规划、并实施3年以上;

(二)对照建设部《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组织自检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三)已开展省级园林城市创建活动的,必须获得省级园林城市称号2年以上; (四)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破坏绿化成果的事件。 三、申报时间 国家园林城市的评审每两年开展一次,建设部受理申报时间为该评审年的五月底前。 四、申报程序 (一)由申报城市人民政府向建设部提出申请,并抄报省级建设主管部门; (二)由所在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对申报城市组织资格评定,根据评定结果,向建设部提出初评意见; (三)直辖市申报国家园林城市由城市人民政府直接报建设部; (四)申报国家园林城区的,先报经城市人民政府同意,并提出上报意见。 五、申报材料(同时进行网上申报) (一)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的报告及初审意见; (二)申报城市人民政府的申请报告; (三)申报城市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1、关于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技术报告(文本和多媒体音像) 2、城市概况、基础设施情况以及环境状况等有关情况的说明; 3、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文本、批准文件及实施情况,城市绿线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的说明; 4、按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逐项说明材料; 5、城市园林绿化机构设置与行业管理情况说明; 6、创建工作影像资料、城市绿化现状图等。 六、评审程序 (一)建设部统一组织对申报城市(城区)进行遥感测试; (二)经过遥感测试合格的城市,将组织专家组进行实地考察,并由专家组提出书面考察评估意见; (三)建设部组成评审委员会,观看申报城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技术报告音像资料,并听取专家组考察评估意见,对申报城市进行综合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四)对通过综合评审的城市进行公示(10)天; (五)公示结束后,对申报城市进行审定,对审定通过的城市进行命名,并表彰授牌。 七、复查管理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基本知识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基本知识 一、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重要意义有哪些? (一)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群众,构建和谐社会,着力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 (二)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是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和文明程度,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途径; (三)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是攀枝花城市建设的必然要求 (四)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是推动城市现代化进程,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提升城市知明度的内在需要; (五)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是加强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手段。 二、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对单位绿化、居住区绿化有何规定? ①城市公共绿地布局合理,分布均匀,服务半径达到500米(1000平方米以上公共绿地)的要求;②公园设计符合《公园设计规范》的要求,突出植树景观,绿化面积应占陆地总面积的70%以上,植物配置合理,富有特色,规划建设管理具有较高水平;③制定保护规划和实施计划,古典园林、历史名园得到有效保护;④城市广场建设要突出以植物造景为主,绿地率达到60%以上,植物配置要乔灌相结合,建筑小品、城市雕塑要突出城市特色,与周围环境协调美观,充分展示城市历史文化风貌;⑤近3年,大城市新建综合性公园或植物园不少于3处,中小城市不少于1处。 三、什么是园林城市?

园林城市指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成果要达到较高水平,组织领导、管理制度、景观保护、绿化建设、园林建设、生态环境和市政设施七个方面的各项指标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要求,并经申报、考核后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 四、如何创建国家园林城市?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一项造福当代、惠及子孙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各级各部门应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力以赴,上下同心,认真对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按照我市创建工作规划和要求,加强创建工作组织领导,把各项创建任务落实到位,共同完成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 五、哪些城市可以申报国家园林城市? 全国设市城市均可申报。 六、国家园林城市的申报条件有哪些? (一)城市人民政府制定了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目标及规划,并实施3年以上; (二)已对照《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GB/T50563-2010)进行等级评价并达到Ⅱ级以上(含Ⅱ级); (三)已开展省级园林城市创建活动的,获省级园林城市称号2年以上; (四)近3年内未发生破坏园林绿化成果、生态环境保护、城市市政建设、城市管理等方面的重大恶性事件; (五)城市园林绿化等级评价达到Ⅰ级,且获得国家园林城市命

国家园林城市标准指标术语注释

国家园林城市标准指标术语注释 一、综合管理 1、城市绿线:城市绿线是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包括现状绿线和规划绿线。现状绿线是一个保护线,现状绿线范围内不得进行非绿化建设;规划绿线是一个控制线,规划绿线范围内将按照规划进行绿化建设或改造。 2、城市蓝线:城市蓝线是城市规划确定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 3、园林绿化数字化信息库:包括城市绿地分布、植物物种分布与数量统计、古树名木挂牌建档与卫星定位等城市园林绿化数字等。 4、公众对城市园林绿化的满意率:对照城市园林绿化满意度调查表进行,主要调查绿地数量、质量、使用和环境质量四部分,重点是绿地使用情况。被抽查的公众不少于城市人口的千分之一。 二、绿地建设 1、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指在城市建成区的绿化覆盖面积占建成区面积的百分比。绿化覆盖面积是指城市中乔木、灌木、草坪等所有植被的垂直投影面积。 2、建成区绿地率:指在城市建成区的园林绿地面积占建成区面积的百分比。 3、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指城市建成区中公园绿地面积与相应范围的城市人口之比。 4、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中乔、灌木所占比率:指建成区乔、灌木的垂直投影面积占建成区所有植被的垂直投影面积的百分比。 5、城区绿地率最低值:指设区城市中各城市行政区绿地率最低的值。未设区城市按城市绿地率评价。 6、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最低值:指设区城市中各城区公园绿地面积与各城区的城市人口之比的最低值。未设区城市按城市人均公园 绿地面积评价。

7、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1)一般城区:指大5000川的城市公园绿地按照500米的服务半径覆盖居住用地面积的百分比。2)建成内的历史街区:指大于1000川的城市公园绿地按照300米的服务半径覆盖居住用地面积的百分比。3)公园绿地服务半径应以公园各边界起算。 8、万人拥有综合公园指数:指建成区内每万人城市人口拥有大于 10hm2的综合公园的个数。 9、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指城市道路两旁栽种行道树的长度(米)占道路总长度的百分比(米)。 10、城市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新建、改建居住区(小区)中,符合GB 50180 —9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7.0.2.3 绿地率(新区建设不应低于30%、旧区改建不宜低于25% )要求的居住区(小区)数量占居住区(小区)总数量的百分比。新建、改建居 住区应为2002年(含2002年)以后建成或改造的居住区(小区)。 11、城市公共设施绿地达标率:纳入绿地达标统计的公共设施用地应符合本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关于公共设施用地绿地率的规 ^定。 12、城市防护绿地达标率:指符合《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相关要求的防护绿地面积(hm2)占总防护绿地面积(hm2)的百分比。 13、生产绿地占建成区面积比率:1)生产绿地面积(hm2)占城市建成区总面积(hm2)的百分比。2)生产绿地面积统计包括城市规划区内为城市绿化服务,能为城市提供苗木、草坪、花卉和种子的各 类圃地。 14、城市道路绿化达标率:1)指符合CJJ 75-97《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中3.1.2道路绿地率(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40%、红线宽度大于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30%、红线宽度在40 —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5%、红线宽度小于4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要求的城市道路长度(米)占总城市道路长度 (米)的百分比。2)不含道路红线宽度小于12米的城市道路(支路)和历史街区。 15、建成区内大于40hm2的植物园数量:纳入统计的植物园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绿地分类标准》的规定 16、林荫停车场推广率:1 )城市建成区内林荫停车场面积占全部

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

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 一、组织领导 (一)认真执行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的要求; (二)城市政府领导重视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创建工作指导思想明确,组织保障,政策措施实施有力; (三)结合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实际,创造出丰富经验,对全国有示范、推动作用; (四)按照国务院职能分工的要求,建立健全城市园林绿化行政管理机构,职能明确,行业管理到位; (五)近3年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资金逐年增加,园林绿化养护经费有保障,并随绿地增加逐年增长; (六)管理法规和制度配套、齐全,执法严格有效,无非法侵占绿地、破环绿化成果的严重事件; (七)园林绿化科研队伍和资金落实,科研成效显著。 二、管理制度 (一)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修编)完成,并获批准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严格实施,取得良好的生态、环境效益; (二)严格实施城市绿线管制制度,并向社会公布; (三)城市各类绿地布局合理、功能健全、形成科学合理的绿地系统; (四)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部《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 (五)编制和实施城市规划区生物(植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城市常用的园林植物以乡土物种为主,物种数量不低于150种(西北、东北地区80种)。 三、景观保护 (一)注重城市原有自然风貌的保护; (二)突出城市文化和民族特色,保护历史文化措施有力,效果明显,文物古迹及其所处环境得到保护; (三)城市布局合理,建筑和谐,容貌美观;

(四)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法规健全,古树名木保护建档立卡,责任落买,措施有力; (五)户外广告管理规范,制度健全完善,效果明显。 四、绿化建设 (一)指标管理 1、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成果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各项园林绿化指标近三年逐年增长; 2、经遥感技术鉴定核实,城市绿化覆盖率、建成区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指标达到基本指标要求; 3、各城区间的绿化指标差距逐年缩小,城市绿化覆盖率、绿地率相差在5个百分点以内、人均绿地面积差距在2平方米以内; 4、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达到5平方米以上。 (二)道路绿化 1、城市道路绿化符合《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道路绿化普及率、达标率分别在95%和80%以上,市区干道绿化带面积不少于道路总用地面积的25%; 2、全市形成林荫路系统,道路绿化具有本地区特点。 (三)居住区绿化 1、新建居住小区绿化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30%以上,辟有休息活动园地,旧居住区改造,绿化面积不少于总用地面积的25 %; 2、全市“园林小区”占60%以上; 3、居住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资金落实,措施得当,绿化种植维护落实,设施保持完好。 (四)单位绿化 1、市内各单位重视庭院绿化美化,全市“园林单位” 占60%以上; 2、城市主干道沿街单位90%以上实施拆墙透绿。 (五)苗圃建设 1、全市生产绿地总面积占城市建成区面积的2%以上; 2、城市各项绿化美化工程所用苗木自给率达80%以上,出圃苗木规格、质量符合城市绿化工程需要;

创建园林城市解说词

XX县创建园林城市解说词 片头: 古韵新城竞添绿 人居美景入画来 主题: 生态绿城宜居XX 正文: 碧波荡漾,勾勒曲水流觞、生态万象; 绿意翩然,映射浮翠流丹、田园风光。 XX,一方历史悠久、古韵绵延的文化沃土;一颗熠熠闪光、青翠欲滴的绿色明珠;一座秀美如画、和谐宜居的生态之城。 近年来,XX县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加快县城园林绿化和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提升城市品位和居民生活环境,用激情和梦想谱写了一曲诗意田园、美不胜收的绿色赞歌,描绘了一幅人与自然和谐、绿染山水增辉的幸福画卷。 综合管理科学有序 承载着创建生态宜居城市的梦想,XX县积极成立创建省级园林县城指挥部,构建上下联动的创园机构,实施责任目标管理的具体措施,多次召开创园动员、督导会议,加大绿地建设投资力度,编制《XX县绿地系统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同时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对创园工作进行跟踪督导,在全县范围内营造浓厚的创园氛围,公众对城市园林绿化满意率高达XX。

绿化生态齐抓共管 绿化和生态,是厚重历史与现代文明的交融,是秀美风景与人文灵性的共鸣。XX县将城市绿化和生态环境建设放到突出位置,充分利用古城资源和自然河流地形地貌,加大绿地建设力度,开展生态环境整治,打造特色古城景观,使城市品位和居民生活环境显著提升。 XX县以创建省级园林县城为载体,加大公园绿地、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等各类绿地建设:本着“创亮点、造精品、提形象”的原则,XX县对城区主干道花坛苗木和行道树集中补栽和绿化提升,对新改造道路高标准绿化,并重点开展XX路、XX路等道路的绿色廊道建设,全方位提升城市道路绿化;为一进步拓展居民休闲空间,XX县建设XX公园、XX公园等X个综合公园,XX年新建了X块街心公园,并对XX广场、XX公园、XX公园等X个公园、广场进行改造提升,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大XX%,全县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XX平方米;充分利用城中有水、水中有湖的特有条件,大力开展一河两岸综合治理,先后对XX河、XX河、XX湖等进行了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改善河岸景观建设,逐步打造“水绿相映、花红柳绿”的五纵四横河道景观,形成九河连六湖的城市水系体系;积极开展省、市级“园林单位”、“绿化达标小区”创建活动,涌现了一大批功能完善、环境生态较高的办公、居住区,目前全县省级园林单位XX家,市级园林单位XX家。在搞好庭院绿化的基础上,XX县通过开展“让绿于民、还绿于民”活动,使庭院绿化与街景绿化融为一体,丰富了主干道沿街绿化景观。XX县提倡绿地植物种类和配置层次丰富,总体上以乔木、灌木为骨于多层次进行配置,确保绿地植物种类丰富、疏密有致。目前,全县建成区绿地率达XX%,绿化覆盖率达XX%。

月最新国家园林城市系列申报评审管理办法

国家园林城市系列申报评审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国家园林城市系列申报评审管理,发挥创建工作促进城乡园林绿化建设、改善人居生态环境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家园林城市系列,包括国家园林城市及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国家园林县城和国家园林城镇。 第三条国家园林城市系列申报评审管理遵循自愿申报、分类考核、动态监管、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园林城市系列申报评审每两年开展一次,偶数年为申报年,奇数年为评审年。 第五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国家园林城市系列申报评审管理工作。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省级园林城市系列申报评审管理工作。 二申报 第六条申报城市(县、镇)应具备以下条件: 已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年度实施计划并向社会公示,且创建工作方案及年度实施情况已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备案。 申报国家园林城市,需对照《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进行等级评价并达到Ⅱ级标准,获得省级国家园林城市称号2年

申报国家生态园林城市,需对照《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进行等级评价并达到Ⅰ级标准,获得国家园林城市称号3年以上,并获得国家节水城市称号。 申报国家园林县城、城镇需获得省级相应称号2年以上。 第七条申报城市(县、镇)人民政府向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提交申报申请和申报材料。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对申报城市(县、镇)进行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初审,组织专家现场考查,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报送初审合格城市(县、镇)推荐函及申报材料。 直辖市人民政府按要求直接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报送申报申请及申报材料。 第八条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在申报年9月30日前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报送申报城市(县、镇)推荐函和申报城市遥感调查与测评基础资料(详见附表1),在评审年6月30日前报送申报城市(县、镇)其他申报材料(详见附表2)。 三评审 第九条国家园林城市系列评审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组建专家委员会,开展国家园林城市系列相关评审工作。专家委员会成员包括风景园林、市政、规划、生态、环保、住房保障等相关领域的管理和技术人员。 第十条国家园林城市系列评审程序包括材料审查、达标

创建文明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表态发言

再接再厉扎实工作 为创建“双城”再立新功 ——在全县创建文明城市暨国家园林城市动员会上的表态发言 在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加快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建设的大方向和全县上下深入实施黄蓝战略、加快跨越崛起的新形势下,县委县政府站在全局高度,在此召开创建文明城市暨国家园林城市动员会议,是顺应时代潮流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作出的审慎决策,是一项顺民心、得民意的惠民工程。 文明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的创建涉及到城市管理工作的方方面面,对城市公共设施、市容环境、园林绿化等方面都明确了更高的测评标准,对于检验城市管理工作成果、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的文明素质意义深远。去年,我局把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当作改善城市基础设施条件以及提升管理水平的机遇来对待,最终在省级园林城市验收考核中顺利过关,与兄弟单位一道为我县摘得了当年含金量最大的一块牌子。作为城市管理者,建设“双城”既是机遇又是挑战,我局将树立“我们是文明城市和园林城市的最大受益者”的创建理念,充分利用创建省级园林城市过程中积累的工作经验,再接再厉,扎实工作,为创建“双城”

再立新功。 一、重点抓好和谐城乡创建暨城乡环境改善工程 (一)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是一个城市的第一印象,也是“双城”创建最直观、最基础的评判标准。一是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大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切实抓好道路红线、市政基础设施黄线、水体蓝线、绿地绿线的管控。开展市容市貌环境综合整治,加大对占道经营、乱停乱放、乱贴乱画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创新巡查、监督、整改机制,防止各类违章现象反弹。编制完善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加强户外广告管理。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大力度,采取源头管理的办法,开展建筑扬尘、运输扬尘、作业扬尘等专项治理,切实改善城区空气质量。二是加大道路保洁力度,购置洗扫设备,城市道路机械化洗扫水平达到70%,减少人工清扫带来的城市扬尘污染。逐步改进垃圾收集清运方式,实行日产日清,无卫生死角和裸露垃圾,果皮箱、地下垃圾中转站等环卫设施周围保持清洁,卫生清运率达到100%。加快无害化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建设进度,为城乡环卫一体化的深入实施提供硬件保障。重点整治城乡结合部、道路出入口、城中村、居住小区、背街小巷环境卫生,彻底根治垃圾围城、白色树挂和各类卫生死角。 (二)实施市政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创建“双城”,基础设施建设是硬指标,是确保我县通过考核验收的关键一

新的《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日前,建设部对原有标准和申评办法进行了修订,出台了新的《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和《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今后园林城市的评审和复查都将按照此标准进行。据悉,明天建设部将在浙江绍兴召开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研讨会,专门就此事向各城市进行说明。 自1992年开展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活动以来,国家园林城市每两年评审一次,目前全国已有56个城市(城区)获得“国家园林城市(城区)”的称号。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相关制度和标准是逐步规范的。1997年,建设部提出了12条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2000年,建设部下发《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和《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在申报范围、程序上进行了规范性要求;此次出台新的《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和《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内容上更规范,对申报城市要求更高,审查机制更严谨,更公开透明。 申报须符合四个条件 根据新标准,申报国家园林城市须满足以下4个条件,分别是已制定国家园林城市规划、并实施3年以上;对照建设部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组织自检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已开展省级园林城市创建活动,必须获得省级园林城市称号2年以上;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破坏绿化成果的事件。新标准把“国家园林城市”复查时间由每五年一次缩短为每三年一次,复查合格的,保留“国家园林城市”称号;复查验收不合格的,给予警告,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撤销“国家园林城市”称号。 三大基本指标上调 在新标准中,园林城市的三大基本指标较之前有所提升,绿地率、绿化覆盖率提高了1个百分点,人均公共绿地提高了1平方米。此外,在“园林城市基本指标表”中不再简单地把城市列为大中小三个等级,取而代之以人口数量作为标准,分为100万以上人口城市、50万至100万人口城市、50万以下人口城市,适应了现在城市人口急剧变化的现状。 申报园林城区范围扩大 原来的申评办法规定只有直辖市的城区才可申报国家园林城区,新办法将其扩大到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城区。总体来说,我国园林绿化的发展东部优于西部,这是由自然条件和经济条件决定的;就是同一个城市,也有发展不平衡的现象。在整个城市申报国家园林城市有困难的情况下,允许符合条件的城区申报,从而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推动整个城市园林绿化的进步。已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称号的城市所辖城区,不能再申报国家园林城区。 审批程序更严格 以前各个城市申报后,由建设部统一组织对申报城市进行遥感测试,三大基本指标达到标准要求后,建设部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专家组把评估意见报给建设部,再由建设部城建司审查,报建设部常务会议审批。修改后的审批程序在评审中增加了一个环节,专家组评估报告出来后,需要再向建设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报告,由评审委员会对专家的评估意见进行综合评审,然后由建设部审批。此外还增加了公示内容,通过综合评审的城市需通过为期10天的公示。 增加立体绿化、驳岸治理 新标准鼓励实行立体绿化,规定立体绿化可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城市绿化面积,以此调动各城市进行立体绿化的积极性。 新标准首次提到对江河湖海等水体沿岸的绿化要求,纠正目前许多城市采用水泥治理滨河和驳岸的错误做法,提出按照生态学原则进行驳岸和水底处理。 此外,新标准还增加了对城市绿线制度实施的规定,要求城市常用园林植物要以乡土物种为主,城市广场建设要突出以植物造景为主,绿地率达到60%以上等内容。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考察报告.doc

第一篇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考察报告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技术报告》 项局长 电视片已完成初稿,请审定。有几处数据请指定专人填好后报我。定稿后,请让摄制人员与我交流一次,我有些具体的建议可供他们参考。 张俊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新姿焕古城 荆州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技术报告 (征求意见稿) 从空中看荆州,沿江布局的城市宛若一幅色彩斑斓的长卷,舒展在楚都故地。

荆州市,位于湖北省中南部,长江中游北岸,江汉平原腹地。总面积41万平方公里,总人口650万,其中市区建成区面积66平方公里,城区人口69万。 荆州历史悠久,文化灿烂。这里是楚文化发祥之地,三国文化中心,近代最早对外开放的通商口岸之一。现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湖北省省级园林城市、省级卫生城市和省级文明城市。 荆州曾是古云梦泽的一部分,襟江带湖,沃野千里,具有天然园林水乡之形胜。近几年来,为营造更美好的人居环境,荆州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设人水和谐城市的目标。为此,全市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为楔机,全民动员,举全市之力,打响荆州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城市绿化建设攻坚战。 字幕一、组织领导坚强有力 2009年,市委、市政府作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决定。市里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市建设、规划、财政、国土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发了《荆州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 创建活动全面启动后“四大家”领导分头挂帅,市、区两级政府上下联动,广大市民热心参与,市建设部门带头攻坚。按照城市绿化增面积、上档次、创特色、出亮点的总体思路,拆除了一大批侵占绿地的违章建筑,实施了一大批重

大园林绿化工程,全城人民用辛勤的汗水浇出一片新绿。 字幕二、保障制度日益完善 为科学指导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近几年来,荆州按照国家园林绿化标准,瞄准先进城市水平,结合自身城市特点,编制和实施了《荆州市绿地系统规划》、《荆州市植物多样性保护规划》、《荆州市绿地系统防灾避险规划》、《荆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等10多项专项规划,形成了规划引导建设,建设展示新绿的良好发展态势。 为从建设的源头要绿,从工程的监管中增绿,近几年来,荆州注重抓好园林绿化保障制度建设,相继出台了《荆州市城市绿化实施细则》、《荆州市“五线”管理办法》、《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城市建设项目绿色图章制度的通知》等20多项政府规章,在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中形成了工程设计有准则,项目实施有比例,竣工验收有标准的全过程绿化监管制度,以软实力的提升推动了绿化硬件建设。 字幕三、景观保护延续文脉 荆州,是一座有着2600多年建城史的古城,同时又是一座水资源丰沛的滨江之城。近几年来,为彰显古都魅力,展示水乡靓丽,在园林绿化建设中突出了

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一、组织管理(10分) 1、认真执行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 2、市政府领导重视城市绿化美化工作,创建活动动员有力,组织保障、政策资金落实; 3、创建工作指导思想明确,实施措施有力; 4、结合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实际,创造出丰富经验,对全国有示范、推动作用; 5、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机构完善,职能明确,行业管理到位; 6、管理法规和制度健全、配套; 7、执法管理落实、有效,无非法侵占绿地、破环绿化成果的严重事件; 8、园林绿化科研队伍和资金落实,科研成效显著。 二、规划设计(10分) 1、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完成,获批准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严格实施规划,取得良好的生态、环境效益; 2、城市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及道路绿化布局合理、功能健全,形成有机的完善系统; 3、编制完成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植物物种多样性保护规划; 4、认真执行《公园设计规范》,城市园林的设计、建设、养护管理达到先进水平,景观效果好。 三、景观保护(8分) 1、突出城市文化和民族特色,保护历史文化措施有力,效果明显,文物古迹及其所处环境得到保护; 2、城市布局合理,建筑和谐,容貌美观; 3、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法规健全,古树名木保护建档立卡,责任落实,措施有力; 4、户外广告管理规范,制度健全完善,效果明显。

四、绿化建设(30分) (一)指标管理 1、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成果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各项园林绿化指标最近五年逐年增长; 2、经遥感技术鉴定核实,城市绿化覆盖率、建成区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指标,达到基本指标; 3、各城区间的绿化指标差距逐年缩小,城市绿化覆盖率、绿地率相差在5个百分点、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差距在2平方米内。 (二)道路绿化 1、城市街道绿化按道路长度普及率、达标率分别在95%和80%以上; 2、市区干道绿化带面积不少于道路总用地面积的25%; 3、全市形成林荫路系统,道路绿化、美化具有本地区特点。江、河、湖、海等水体沿岸绿化良好,具有特色,形成城市特有的风光带。 (三)居住区绿化 1、新建居住小区绿化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30%以上,辟有休息活动园地,改造旧居住绿化面积也不少于总用地面积的25%; 2、全市园林式居住区占60%以上; 3、居住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资金落实,措施得当,绿化种植维护落实,设施保护完整。 (四)单位绿化 1、市内各单位重视庭院绿化美化。开展“园林式单位”评选活动,标准科学合理,制度严格,成效显著; 2、达标单位占70%以上,先进单位占20%以上; 3、各单位和居民个人积极开展庭院、阳台、屋顶、墙面、室内绿化及认养绿地等绿化美化活动,取得良好的效果。 (五)苗圃建设 1、全市生产绿地总面积占城市建成区面积的2%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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