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 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信息网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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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oS攻击防护服务 信息更新单
一、安全专区业务客户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通信规章制度,并接受电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如需办理托收,请在申请表背面盖托收银行帐号,并另需办理托收手续。
三、报障电话:021-******** 021-******** 传真:021-******** 电信方盖章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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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 户 申 请 表 (电信联)
XXWL/F/JL/A/0/XZ-053-2009 渠道NO: 对应基础资源合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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