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总结用表

全国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总结用表
全国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总结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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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度全国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总结用表

单位名称:

表1 2007年度发布的与清洁生产审核有关的规范性文件、公告目录序号文件名称文号发布日期

注:已发布的与清洁生产审核有关的文件(包括与其他部门联合发文)一定要写明全称、文

号和发布时间;公告要注明发布者、载体和时间。

表2 2007年度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基本情况表

序号项目单位企业数备注1.已掌握全省重点企业数[1](个)

1-1 其中:第一类重点企业[2]数(个)

1-2 其中:第二类重点企业[3]数(个)

2.在媒体已公布重点企业数(个)

2-1 其中:第一类重点企业数(个)

2-2 其中:第二类重点企业数(个)

3.在媒体公布主要污染物排放情

况的重点企业数[4]

(个) 4.已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企业数(个) 4-1 其中:强制性审核重点企业数(个)

4-2 其中:自愿审核的企业[5]数(个)

4-3 其中:自行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企业数

(个)

4-4 其中:委托中介机构开展清洁

生产审核企业数

(个) 5.已完成审核评审验收的企业数(个) 5-1 其中:强制性审核重点企业数(个) 5-2 其中:自愿审核的企业数(个)

6.已完成清洁生产审核企业覆盖

行业[6]的名称及企业数量行业一:企业数:行业二:企业数:行业三:企业数:

注:[1]重点企业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28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应当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全省重点企业数是指目前掌握的辖区内所有重点企业的数量。

[2]第一类重点企业是指污染物超标排放或者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规定限额的污染严重

企业。

[3]第二类重点企业是指生产中使用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

[4]根据《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第十条的规定,重点企业应在所在地主要媒体上公

布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5]自愿审核的企业是指已经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非重点企业。

[6]清洁生产审核企业覆盖行业的名称按照下面约定词填写:钢铁、有色冶金、印染、

纺织、皮革、造纸、电子、制造、电镀、建材、电力、石化、化工、化肥、农药、医药(含

中医药)、餐饮、其它。

表3 2007年度重点企业清洁生产方案及资金投入情况表

序号项目单位数额备注1.清洁生产审核提出的清洁生产方案

总数

(个)

1-1 其中:无/低费方案数(个)

1-2 其中:中/高费方案数(个)

2.已经实施的清洁生产方案总数(个)

2-1 其中:无/低费方案数(个)

2-2 其中:中/高费方案数(个)

3.实施清洁生产方案资金总投入额(万元)

3-1 其中:政府投资(万元)

3-2 其中:企业投资[1](万元)

注:[1]企业投资额包括企业向银行贷款额。

表4 2007年度已实施清洁生产方案取得的环境效益、资源节约

及经济效益汇总表

一、废水(污水)及其污染物削减量

项目排水

削减量第一类污

染物[1]

COD[2]BOD 总磷氨氮

单位(万吨) (吨) (吨) (吨) (吨) (吨) 数值

注:[1]根据《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第一类污染物包括总汞、烷基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总镍、苯并(a)芘、总铍、总银。因为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计量单位不同可另统计。

[2]统计该项COD削减量时,应包括表格一中核查确认的COD减排量。

二、锅炉大气排放污染物削减量

项目烟尘二氧化硫[1]氮氧化物

单位(吨) (吨) (吨)

数值

三、其它废物削减量

项目粉尘废气废油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单位(吨)(吨)(吨)(吨)(吨)数值

四、节约能源与资源

项目节水节电节煤节油节蒸汽节天然气单位(吨)(万千瓦小时)(吨)(吨)(吨)(万立方米)

数值

五、经济效益

项目节能降耗的经济效益消减污染物排放的经济效益

单位(万元) (万元)

数值

注:经济效益以当年12月底的当地市场价计算。

表5 2007年度清洁生产审核人员培训情况表

项目期数人数备注

全省(市)参加过国家清洁生产审核师

培训班

省级或市级政府部门举办的清洁生产

培训班

举办知识普及型清洁生产培训、讲座或

企业内审员培训班

合计

表6 2007年度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奖惩情况

1.对在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中做出成绩的个人和单位做出过哪些奖励2.对于不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进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做出过什么处罚3.对于不按照规定内容、程序进行清洁生产审核的咨询机构做出过什么处罚表7 2007年度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存在问题及进一步推进

该工作的建议

表8 2008年度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计划

1.辖区内拟实施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的重点流域、重点区域名称

2.辖区内重点流域、重点区域计划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第一类、第二类重点企业数3.其他地区计划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第一类、第二类重点企业数

4.其他计划

清洁生产工作方案

清洁生产工作方案 关于印发xx年度清洁生产工作方案的 通知 各有关企业: 《峰峰矿区环保局xx年度清洁生产工作方案》业经局领导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按期完成xx年清洁生产工作。 附件:1、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主要内容 2、《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服务机构工作报告》主要内容 3、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规定 二00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清洁生产方案通知 峰峰矿区环境保护局办公室xx年4月25日印发 (共印50份) 峰峰矿区环保局 xx年度清洁生产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市环保局《关于印发xx年度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方案的通知》(市环字[xx]42号)精神,峰峰矿区环保局将清洁生产工作列入了xx年度全区环保工作重点。为进一步加快我区清洁生产工作步伐,确保年底前取得实质性效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通过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工作,实现资源、能源的高效利用,减少环境污染,增加企业经济效益,提升企业竞争力,促使企业尽快走上新型现代化工业道路。 二、任务目标 按照《邯郸市环保局xx年度清洁生产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区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企业不少于4家。 三、组织领导 成立“xx年清洁生产审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建峰 副组长:杨新国 成员:吴鹏、吴枫、李新奎、闫占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污控科,由吴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方法步骤 1、列入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的审核工作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规定》可以由企业自行组织开展或委托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服务机构完成。自行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需将审核计划、审核组织、人员的基本情况(职称证书、培训证书、人员数等)于xx年4月30日前报区环保局污控科。不符合自行组织审核条件的企业必须委托符合条件的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服务机构,开

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内容框架

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内容框架 目的 总结本轮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成果,汇总分析各项调查、实测结果,寻找废弃物产生原因和清洁生产机会,实施并评估清洁生产方案,建立和完善持续推行清洁生产机制。 前言 第1章筹划和组织 1.1审核小组 1.2审核工作计划 1.3宣传与教育 本章要求有如下图表 审核小组成员表(见工作表1-1) 审核工作计划表(见工作表1-2) 第2章预评估 2.1 企业概况 包括产品、生产、人员和环保等概况。 2.2 产污和排污现状分析 包括国内外情况对比,产污原因初步分析以及企业的环保执法情况等,并予以初步评价。2.3 确定审核重点 2.4 清洁生产目标 本章要求有如下图表 企业平面布置简图 企业组织机构图; 企业主要工艺流程图 企业输入物料汇总表(风工作表2-7) 企业产品汇总表(见工作表2-8) 企业主要废弃物流特性表(见工作表2-9) 企业历年废弃物流情况表(见工作表2-12) 企业废弃物产生原因分析表(见工作表2-13) 清洁生产目标一览表(参见正文表2-3) 第3章评估 3.1 审核重点概况 包括审核重点的工艺流程图、工艺设备流程图和各单元操作流程图 3.2 输入输出物流的测定 3.3 物料平衡 3.4 废弃物产生原因分析 本章要求有如下图表 审核重点平面布置图 审核重点组织机构图 审核重点工艺流程图 审核重点各单元操作工艺流程图 审核重点单元操作功能说明表(见工作表3-2)

审核重点工艺设备流程图 审核重点物流实测准备表(见工作表3-3) 审核重点物流实测数据表(见工作表3-4) 审核重点物料流程图 审核重点物料平衡图 审核重点废弃物产生原因分析表(见工作表3-5) 第4章方案产生和筛选 4.1 方案汇总 包括所有的已实施、未实施;可行、不可行的方案。 4.2 方案筛选 4.3 方案研制 主要针对中/高费清洁生产方案 4.4 无/低费方案的实施效果分析 仅对已实施的方案进行核定和汇总 本章要求有如下图表 方案汇总表(见工作表4-2) (若实际使用的话)方案的权重总和计分排序表(见工作表4-3) 方案筛选结果汇总表(见工作表4-4) 方案说明表(见工作表4-5) 无/低费方案实施效果的核定与汇总表(见工作表4-6) 第5章可行性分析 5.1 市场调查和分析 仅当清洁生产方案涉及产品结构调整、产生新的产品和副产品以及得到用于其他生产过程的原材料时才需编写本节,否则不用编写。 5.2 技术评估 5.3 环境评估 5.4 经济评估 5.5 确定推荐方案 本章要求有如下图表 方案经济评估指标汇总表(见工作表5-3) 方案简述及可行性分析结果表(见工作表5-4) 第6章方案实施 6.1 方案实施情况简述 6.2 已实施的无/低费方案的成果汇总 6.3 已实施的中/高费方案的成果验证 6.4 已实施方案对企业的影响分析 本章要求有如下图表 已实施的无/低费方案环境效果对比一览表(见工作表6-2) 已实施的无/低费方案经济效益对比一览表(见工作表6-3) 已实施的中/高费方案环境效果对比一览表(见工作表6-4) 已实施的中/高费方案经济效益对比一览表(见工作表6-5) 已实施的清洁生产方案实施效果的核定与汇总表(见表6-8)

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程序和内容

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 一、申请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过程,编制了《清洁生产审核报告》。 2.基本完成清洁生产无/低费方案。 3.技术装备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和行业政策要求。 4.清洁生产审核期间,未发生重大及特别重大污染事故。 二、申请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企业需提交的材料: 1.企业申请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报告。 2.《清洁生产审核报告》。 3.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站出具的清洁生产审核后的环境监测报告。 4.协助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咨询服务机构资质证明及参加审核人员的技术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过程 1.阅审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等有关文字资料。 2.召开评估会议,企业主管领导介绍企业基本情况、清洁生产审核初步成果、无/低费方案实施情况、中/高费方案实施情况及计划等;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主要人员介绍清洁生产审核过程、清洁生产审核报告书主要内容等。 3.资料查询及现场考察,主要内容为无/低费和已实施中/高费方案实施情况,现场问询,查看工艺流程、企业资源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记录、环境监测报告、清洁生产培训记录等。

4.专家质询,针对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及现场考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质询。 5.根据现场考察结果以及报告书质量,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行评定,并形成评估意见。 四、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标准和内容: 1.领导重视、机构健全、全员参与,进行了系统的清洁生产培训。 2.根据源头削减、全过程控制原则进行了规范、完整的清洁生产审核,审核过程规范、真实、有效,方法合理。 3.审核重点的选择反映了企业的主要问题,不存在审核重点设置错误,清洁生产目标的制定科学、合理,具有时限性、前瞻性。 4.提交了完整、详实、质量合格的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审核报告如实反映了企业的基本情况,对企业能源资源消耗,产排污现状,各主要产品生产工艺和设备运行状况,以及末端治理和环境管理现状进行了全面的分析,不存在物料平衡、水平衡、能源平衡、污染因子平衡和数据等方面的错误。 5.企业在清洁生产审核过程中按照边审核、边实施、边见效的要求,及时落实了清洁生产无/低费方案。 6.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科学、合理、有效,通过实施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预期效果能使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达到国家或地方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核定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污染物

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之实施方案

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3]100号文件精神,我市今年将继续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加快推进清洁生产工作进程,对全市市属工业重点污染源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为此,市环保局会同市计委、市经贸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我市2004年清洁生产工作的通知》(沈环保[2004]12号)规范审核。为确保清洁生产各项工作保质、按时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1、根据今年市重点污染源调整方案,市重点工业污染源166家,其中130家重点工业源未进行清洁生产审核。今年将对130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名单见2004年清洁生产工作通知)。 2、通过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使企业单位产品(或万元产值)的物耗、能耗及污染物排放达到或接近国内同行业、同工艺的先进水平。 3、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污染物总量削减5—10%。 二、工作任务 1、今年重点开展百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通过百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为重点工业污染源排污总量核定、排污许可证管理、环境监督管理和环保项目包装提供依据。 2、企业是清洁生产主体。委托沈阳市清洁生产中心和市环境学会对重点工业污染源清洁生产审核进行咨询指导,使企业清洁生产规范化、科学化并卓有成效。 3、确定2004年清洁生产企业名单,对占全市排污负荷80%以上的重点源中的工业企业,全部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4、开展创建清洁生产先进企业活动。以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为基本特征,形成一批资源循环型企业。 5、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组织清洁生产专家和行业专家组成验收组,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进行验收。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对清洁生产工作的领导

《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60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 环发[2008]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当前,全国污染减排任务十分艰巨。国务院颁布的《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对推行清洁生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原国家环保总局印发的《“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办法(试行)》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细则(试行)》,明确规定了通过清洁生产核算化学需氧量(COD)、二氧化硫(SO2)总量减排量的办法。为进一步发挥清洁生产在污染减排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强重点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明确环保部门在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中的职责和作用 清洁生产审核是实施清洁生产的前提和基础,督促重点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有效促进污染减排目标的实现,是环保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各级环保部门要依照《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规定,监督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超过经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企业(通称“双超”企业),以及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通称“双有”企业,需重点审核的有毒有害物质名录见附件一及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5〕151号文),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厅)要按照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规定的通知》(环发〔2005〕151号)要求公布重点企业名单,督促企业按期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组织对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促进污染减排目标的完成。各地公布的重点企业名单和数量,要充分满足当地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和指标的要求。地方环保部门应将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纳入当地政府年度考核体系,积极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开展。 “十一五”期间,地方各级环保部门要围绕火电、钢铁、有色、电镀、造纸、建材、石化、化工、制药、食品、酿造、印染等重污染行业和“三河三湖”等重点流域,加快推进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各地也可以根据污染减排工作的需要,将国家、省级环保部门确定的污染减排重点污染源企业纳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范围。 二、抓好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 我部监督和管理全国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工作,将逐步建立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公报制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厅)要按照《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实施指南》(见附件二)的要求,开展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工作,并以此作为核算清洁生产形成的COD、SO2减排量各项参数的依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厅)应于每年3月31日之前将本辖区内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工作的情况报送我部。 三、加强清洁生产审核与现有环境管理制度的结合 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清洁生产审核与现有环境管理制度的结合。新、改、扩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要考虑清洁生产的相关要求;限期治理企业应同时进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并通过评估、验收;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的企业,其清洁生产审核结果应作为核准排污许可证载明的排污量的依据。未能按期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要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确保完成减排任务。 四、规范管理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机构,提高审核质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厅)要加强对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机构及人员的管理。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机构应按照机构申请、专家评审、省级环保部门推荐、对外公示的程序确定。 对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机构进行定期评审,表彰优秀的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机构。评审内容可包括咨询机构履行合同情况,在清洁生产审核各阶段所起的作用,根据物料、水平衡和能量平衡发现企业清洁生产潜力,独立

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技术导则(河北省)

关于发布河北省地方标准 《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技术导则》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保护环境,促进清洁生产,规范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由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提出,由河北省环境科学学会起草编制了《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技术导则》(DB13/T1579-2012)。该标准由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2012年8月15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附:《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技术导则》(DB13/T1579-2012)

DB13/T 1579—2012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保护环境,促进清洁生产,规范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省环境科学学会清洁生产分会、河北省清洁生产技术服务中心。 本标准起草人:孙彦敏、白进杰、魏志刚、杜静、于海、李志勇、周奇、韩建山、崔朝晖、程飞、谭金生、王婷、柳领君、冯建斌、杜鹏芳、于树梅、耿媛媛。

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技术导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的原则、内容、工作程序及要求、方法与结果。 本标准适用于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评估和验收。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HJ 469 清洁生产审核指南制定技术导则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6号《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清洁生产审核评估 Assessment of Cleaner Production Audit 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过程的规范性,审核报告的真实性,以及清洁生产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有效性等进行技术审查。 3.2 清洁生产审核验收 Acceptance of Cleaner Production Audit 是指企业通过了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并落实了中/高费方案后,对其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实施情况和效果进行验证并给出结论性意见。 3.3 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Compulsory Audit of Cleaner Production 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企业进行的清洁生产审核。 3.4 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 Voluntary Audit of Cleaner Production 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企业进行的清洁生产审核。 3.5 无/低费方案 Non/low Cost Option 是指无需投资或投资较少、容易在短期(如审核期间)内见效的清洁生产方案。 3.6 中/高费方案 Medium/high Cost Option 是指需要较大或很大投资、技术性较强的清洁生产方案。 3.7 合规性分析 Compliance Analyze 是指与法律、法规、规章或标准符合程度的分析。

清洁生产审核报告范本

×××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 (××稿) 此处添加企业形象图片 ×××公司 2013年4月23日 目录 0 前言 (01) 0.1 推行清洁生产的意义和必要性 (01) 0.2 企业基本情况 (01) 0.3 公司开展清洁生产的背景 (02) 0.4 公司清洁生产项目情况介绍 (03) 0.5 企业存在的主要资源和环境问题 (04) 1 清洁生产审核概述 (05) 1.1 审核依据 (05) 1.2 审核目的 (06) 1.3 审核原则 (07) 1.4 审核主要内容 (08) 1.5 审核思路 (09) 2 审核准备 (10) 2.1 取得企业领导的支持 (10) 2.2 组建审核小组 (10) 2.3 审核工作计划 (11) 2.4 开展宣传和教育 (11) 2.4.1确定宣传的方式和内容 (11) 2.4.2克服障碍 (12) 2.5 建立激励机制 (12) 3 预审核 (13) 3.1 企业现状调研 (10) 3.1.1企业概况 (11) 3.1.2企业生产状况 (12) 3.1.3企业环境保护状况 (12) 3.1.4企业的管理状况及科技研发情况 (12) 3.2 现场考察 (10) 3.3 评价产污排污状况 (11) 3.3.1污染物现状 (11)

3.3.2环境执法状况 (12) 3.4 企业清洁生产技术应用及清洁生产水平评估 (11) 3.5 确定审核重点 (12) 3.5.1确定备选清洁生产审核重点 (12) 3.5.2确定清洁生产审核重点 (12) 3.6 设置清洁生产目标 (10) 3.7 提出和实施无/低费方案 (11) 4 审核 (01) 4.1 审核重点概况 (10) 4.1.1审核重点概况 (11) 4.1.2审核重点工艺流程图 (12) 4.1.3工艺设备流程图 (12) 4.2 输入输出物料(能流)的测定 (10) 4.3 物料平衡 (10) 4.3.1根据物流实测数据,分别建立物料平衡 (12) 4.3.2阐述物料平衡结果 (11) 4.4 能耗、物耗以及废弃物产生应用分析 (10) 4.5 审核重点清洁生产方案 (10) 5 方案的产生与筛选 (01) 5.1 方案汇总 (10) 5.1.1方案产生 (11) 5.1.2方案汇总 (12) 5.2 方案筛选 (10) 5.3 方案研制 (10) 5.4 继续实施无/低费方案 (10) 5.5 核定并汇总无/低费方案实施效果 (10) 6 方案可行性分析 (01) 6.1 市场调查和分析 (05) 6.2 技术评估 (06) 6.3 环境评估 (07) 6.4 经济评估 (08) 6.5 推荐可实施方案 (09) 7 方案的实施 (01) 7.1 组织方案实施 (05) 7.2 汇总已实施的无/低费方案的效果 (06) 7.3 评价已实施的中/高费方案的成果 (07)

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方案

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方案 20xx年我公司确定为大庆石油管理局开展清洁生产活动重点单位,清洁生产是以为了确保大庆油田化工有限公司东昊投资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方案如下: 1、成立清洁生产领导小组。 建立和健全清洁生产组织管理体系,并成立清洁生产领导小组,由企业“一把手”担任组长,负责清洁生产全面领导工作;由分公司主要领导及主要相关部室主任担任成员,负责组织公司职能方面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分公司主要领导负责组织本单位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组长:副组长:成员: 2、组建清洁生产审核小组 大庆东昊投资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小组 3、生产审核小组的基本任务 制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计划; 开展宣传教育,普及清洁生产知识; 确定清洁生产审核重点和目标; 组织、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并及时向领导汇报实施情况; 收集和筛选清洁生产方案并组织实施; 编写清洁生产审核报告;

总结经验,制定企业持续清洁生产计划。 4、组织清洁生产知识的宣传与培训工作。 组织各层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参加清洁生产培训班,使各级领导和技术人员及员工对清洁生产的概念有较清楚的认识;采取多样的方式进行宣传教育,宣传实施清洁生产的重要意义,为积极参与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奠定基础。召开清洁生产活动推进动员大会,调动员工参与清洁生产的积极性;有针对性的召开不同层次座谈会,结合生产实际讨论实施清洁生产的必要性,消除思想障碍;及时总结清洁生产活动开展的宝贵经验,结合实际稳步开展清洁生产活动。最后,对实施无/低费方案所取得的经济和环境效益及时总结,在全厂进行宣传,教育职工,巩固清洁生产审核效果。 1、现状调查与分析。 A、生产资料方面: 生产工艺资料收集; 原辅材料、水、能源及产品资料收集; 环境保护状况调查; 其他资料。如车间成本分析、人员培训情况等。 B、现场调查 现场调查的重点; 现场调查的主要内容;

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流程及要点2017

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流程及要点 一、申请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过程,编制了《清洁生产审核报告》,报告规范、完整; (二)基本完成清洁生产无/低费方案、中/高费方案已部分完成或已安排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 (三)技术装备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和行业政策要求;没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产品;国家明令限期淘汰的生产工艺、装备情况明晰,并已列入整改计划。 二、申请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企业需提交的材料: (一)《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申请表》(附表一); (二)《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印刷版及电子版); (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出具的清洁生产审核前的环境监测报 告或者企业与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的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的 监测数据;危废处置协议、转移联单、接收单位资质、排污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四)清洁生产审核咨询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咨询服务机构资质证明及参加审核人员的技术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七份。 三、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程序: (一)阅审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等有关文字资料; (二)召开评估会议听取汇报; 资料核查及现场考察;)三( (四)专家质询(包括对审核技术咨询机构的质询); (五)形成评估意见。 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技术评估要求: (一)章节完整,编制规范,内容真实,数据准确、符合企业实际;(二)编制依据充分、合理; (三)根据行业特点对审核企业的现状进行了真实、全面、准确的分析和评价; (四)体现了清洁生产审核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工作思路及相关逻辑性,涉及的技术方法科学合理; (五)提出的技术方案科学、有效,能够解决企业的主要问题,方案实施的绩效核定全面、合理; (六)审核报告结论完整、准确、可信。 五、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档案资料技术评估要求: (一)宣贯、培训资料完备; (二)企业现状资料齐全: 1.企业基本概况; 2.企业生产情况资料(企业生产工艺及排污节点,近三年原辅材料

清洁生产审核报告

清洁生产审核报告 题目:四平金隅水泥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姓名:汪洋洋、王宏、王寅、杨明灿 班级:环境科学161

引言 开展清洁生产的背景: (1)建材行业是中国重要的材料工业。建材产品包括建筑材料及制品、非金属矿及制品、无机非金属新材料三大门类,广泛应用 于建筑、军工、环保、高新技术产业和人民生活等领域。(2)中国已经是世界上最大的建筑材料生产国和消费国。主要建材产品水泥、平板玻璃、建筑卫生陶瓷、石材和墙体材料等产量 多年居世界第一位。在发展较快的同时,建材行业又是一个资 源能源消耗较大的部门,建材行业量大面广、品种繁多,且大 多数是以窑炉生产为主,资源和能源依赖度比较高。与发达国 家相比,存在整体水平低,产品档次低、配套能力差,资源、能源消耗高,环境负荷大等问题。那么坚持科学发展观,节约 资源和能源,走可持续发展之路,成为建材行业发展必须解决 的突出问题。 (3)建材行业从原料开采(进厂)到产品出厂整个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有:废气、粉尘、烟尘、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废水及固体废物等,尤其是以工业废气、烟尘、粉 尘和二氧化硫对环境的危害最大。 (4)水泥工业的主要环境问题是空气污染,主要污染物是粉尘。水泥工业污染严重的主要原因是多数水泥企业,特别是中小水泥 厂缺乏有效的污染控制设施。 (5)我国水泥行业对于NOx 及SO2的排放及控制仍不够重视,特别是对于NOx的削减还没开发出运行成本较低的脱销技术。(6)水泥生产是建材行业里的污染大户,其原材料及产品的特点使得其生产过程中产生并排放出大量的粉尘,不仅严重破坏大气 环境质量,还对员工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的危害,企业承受着 巨大的环境压力和经济压力,同时产生的废气也对环境造成严 重危害。 清洁生产要求从源头控制,追求资源最大化,污染最小化,因此,水泥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是很必要的。 开展清洁生产的依据: (1)2004年8月16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订并审议通过了《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2005年12月13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了《关于印

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发改委、环保部第38号令)2016年5月16日

清洁生产审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清洁生产,规范清洁生产审核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清洁生产审核,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对生产和服务过程进行调查和诊断,找出能耗高、物耗高、污染重的原因,提出降低能耗、物耗、废物产生以及减少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产生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方案,进而选定并实施技术经济及环境可行的清洁生产方案的过程。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所有从事生产和服务活动的单位以及从事相关管理活动的部门。 第四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环境保护部负责全国清洁生产审核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清洁生产综合协调部门会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节能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第五条清洁生产审核应当以企业为主体,遵循企业自愿审核

与国家强制审核相结合、企业自主审核与外部协助审核相结合的原则,因地制宜、有序开展、注重实效。 第二章清洁生产审核范围 第六条清洁生产审核分为自愿性审核和强制性审核。 第七条国家鼓励企业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本办法第八条规定以外的企业,可以自愿组织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一)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虽未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但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 (二)超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构成高耗能的; (三)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 其中有毒有害原料或物质包括以下几类:第一类,危险废物。 包括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危险废 物,以及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 危险特性的废物。 第二类,剧毒化学品、列入《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化学品,以及含有上述化学品的物质。

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实施指南(试行)

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实施指南(试行)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指导重点企业有效开展清洁生产,规范清洁生产审核行为,确保取得清洁生产实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规定》制定本指南。第二条本指南所称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过程的规范性,审核报告的真实性,以及清洁生产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有效性等进行评估。本指南所称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是指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后,对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实施情况和效果进行验证,并做出结论性意见。第三条本指南适用于《清洁生产促进法》中规定的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超过经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企业;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也适用于国家和省级环保部门根据污染减排工作需要确定的重点企业。第四条环境保护部负责监督管理全国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保部门组织专家或委托相关机构,开展辖区内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工作。环境保护部组织有关技术支持单位和专家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保部门开展的辖区内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工作进行指导、督查,对各省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机构的评估、验收能力进行考核。 二、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第五条申请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过程,编制了《清洁生产审核报告》。 2.基本完成清洁生产无/低费方案。 3.技术装备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和行业政策要求。 4.清洁生产审核期间,未发生重大及特别重大污染事故。第六条申请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企业需提交的材料: 1.企业申请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报告。 2.《清洁生产审核报告》。 3.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站出具的清洁生产审核后的环境监测报告。 4.协助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咨询服务机构资质证明及参加审核人员的技术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第七条申请评估企业向当地环保部门提出评估申请(企业需在上交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后一个月内提交评估申请);当地环保部门对申请企业的条件、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将材料逐级上报。省级环保部门组织专家或委托相关机构对初审合格的企业进行材料审查、现场评估,并形成书面意见,定期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公布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企业名单。第八条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过程1.阅审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等有关文字资料。

辽宁省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

辽宁省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清洁生产,规范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16号令)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规定》(环发[2005]151号), 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辽宁省行政区域内所有从事生产和服务活动的单位以及从事清洁生产相关管理活动的部门。 第二章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范围 第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一)第一类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辽宁省排放标准,或者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核定的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严重企业(以下简称“双超” 企业)。 (二)第二类重点企业: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以下简称“双有”企业)。 有毒有害原料或物质主要指《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危险化学品名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剧毒化学品名录》中的剧毒、强腐蚀性、强刺激性、放射性(不包括核电设施和军工核设施)、致癌、致畸等物质。 第三章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管理程序 第四条准备阶段: (一)提出初选名单 县级以上环保部门根据日常监督检查的情况,遵照国家环保总局《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规定》的初选原则,结合本地主要的生态环境问题,提出本辖区内应当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的初选名单,并附企业简况,环境监测报告(第一类重点企业)和有毒有害原辅材料进货凭证、分析报告(第二类重点企业)。 (二)上报核定名单 设区的市环保局按对初选企业的情况进行核定,将核定后的名单上报省环保局。 (三)确定公布企业名单 省环保局确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的名单,并在省级主要媒体公布。 公布的内容包括:企业名称、企业注册地址(生产车间不在注册地的要公布其所在地的地址)、类型(第一类重点企业或第二类重点企业)。 企业所在地市环保局在名单公布后,书面通知企业。 第五条实施阶段 (一)企业公布排污状况 列入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的重点企业,应在名单公布后一个月内,在当地主要媒体公布其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情况,接受公众监督,公布的内容应包括:企业名称、规模;法人代表、企业注册地址和生产地址;主要原辅材料(包括燃料)消耗情况;主要产品名称、产量;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去向、污染物浓度和排放总量、应执行的排放标准、规定的总量限额以及排污费缴纳情况等。 (二)审核前准备工作 重点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可以由企业自行组织开展,或委托相应的中介机构完成。 自行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应在名单公布后45个工作日之内,将审核计划、审核组织、审核人员的基本情况报所在地市环保局。 委托中介机构进行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应在名单公布后45个工作日之内,将审核机构的基本情况及签署的清洁生产审核技术服务合同报所在地市环保局。 (三)开展审核

清洁生产实施方案

大庆油田化工有限公司东昊投资有限公司 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方案 2007年我公司确定为大庆石油管理局开展清洁生产活动重点单位,清洁生产是以为了确保大庆油田化工有限公司东昊投资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方案如下: 一、策划与组织阶段(2007.4.1-2007.4.30) 1、成立清洁生产领导小组。 建立和健全清洁生产组织管理体系,并成立清洁生产领导小组,由企业“一把手”担任组长,负责清洁生产全面领导工作;由分公司主要领导及主要相关部室主任担任成员,负责组织公司职能方面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分公司主要领导负责组织本单位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组长:副组长:成员: 2、组建清洁生产审核小组 大庆东昊投资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小组 3、生产审核小组的基本任务(1)制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计划;(2)开展宣传教育,普及清洁生产知识;(3)确定清洁生产审核重点和目标; (4)组织、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并及时向领导汇报实施情况;(5)收集和筛选清洁生产方案并组织实施;(6)编写清洁生产审核报告; (7)总结经验,制定企业持续清洁生产计划。 4、组织清洁生产知识的宣传与培训工作。 组织各层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参加清洁生产培训班,使各级领导 和技术人员及员工对清洁生产的概念有较清楚的认识;采取多样的方式进行宣传教育,宣传实施清洁生产的重要意义,为积极参与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奠定基础。召开清洁生产活动推进动员大会,调动员工参与清洁生产的积极性;有针对性的召开不同层次座谈会,结合生产实际讨论实施清洁生产的必要性,消除思想障碍;及时总结清洁生产活动开展的宝贵经验,结合实际稳步开展清洁生产活动。最后,对实施无/低费方案所取得的经济和环境效益及时总结,在全厂进行宣传,教育职工,巩固清洁生产审核效果。 二、预评估阶段(2007.5.1-2007.5.31) 1、现状调查与分析。 a、生产资料方面:(1)生产工艺资料收集; (2)原辅材料、水、能源及产品资料收集;(3)环境保护状况调查; (4)其他资料。如车间成本分析、人员培训情况等。 b、现场调查 (1)现场调查的重点;(2)现场调查的主要内容;(3)现场调查的方法; c、绘制生产工艺流程图 d、确定企业生产过程的各种物料消耗及污染物产生量通过现场调查资料和数据的收集,并绘制全厂生产工艺流程图,可以将主要产品生产过程中原辅材料、水和能源的消耗,以及各种污染物的产生部位及产生量加以记录和描述。 e、类比企业资料收集 调查国内外同类型企业的情况,以了解国内外同类工艺、相同规模、同类装备的先进企业的生产工艺水平、能耗、物耗水平以及产污状况,以便与本企业进行必要的比对。 2、确定审核重点。 3、设置清洁生产目标。 三、评估阶段(2007.6.1-2007.7.31) 1、编制清洁生产审核重点的工艺流程图。 以方框和箭头的方式编制清洁生产审核重点的工艺流程图,完整地标示出工艺过程进入系统的各种物料和产出的产品、副产品、废水、废气、废渣或残液及其去向等。 2、确定物料输入输出。 a、物料输入 在生产周期内生产正常的情况下进行实测,使数据具有代表性。产品生产相对稳定,可根据生产月报表经核实取其平均值的方法,得到的物料的输入量数据。并分别填写表5。

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价验收流程及要点

. 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流程及要点 一、申请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过程,编制了《清洁生产审核报告》,报告规范、完整; (二)基本完成清洁生产无/低费方案、中/高费方案已部分完成或已安排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 (三)技术装备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和行业政策要求;没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产品;国家明令限期淘汰的生产工艺、装备情况明晰,并已列入整改计划。 二、申请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企业需提交的材料: (一)《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申请表》(附表一); (二)《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印刷版及电子版); (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出具的清洁生产审核前的环境监测报 告或者企业与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的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的

监测数据;危废处置协议、转移联单、接收单位资质、排污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四)清洁生产审核咨询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咨询服务机构资质证明及参加审核人员的技术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七份。 三、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程序: (一)阅审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等有关文字资料; (二)召开评估会议听取汇报; (三)资料核查及现场考察; ;. . (四)专家质询(包括对审核技术咨询机构的质询); (五)形成评估意见。 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技术评估要求: (一)章节完整,编制规范,内容真实,数据准确、符合企业实际;(二)编制依据充分、合理; (三)根据行业特点对审核企业的现状进行了真实、全面、准确的分析和评价; (四)体现了清洁生产审核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工作思路及相关逻辑性,涉及的技术方法科学合理; (五)提出的技术方案科学、有效,能够解决企业的主要问题,方案

某砖厂清洁生产审核报告(2015年)

清洁生产审核报告 某砖厂有限公司 二〇一**年**月

报告编制人: 指导专家: xxx 国家清洁生产中心第E013xxx号 xxx 国家清洁生产中心第E013xxx号 xxx 鲁经清培证字第372xxx号 xxx 鲁经清培证字第370xxx号 咨询机构: 法人代表: 通讯地址: 电话: 邮编: 联系人: 企业名称:某砖厂 企业性质:集体经营单位 法人代表: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前言 清洁生产是一种新的创造性的思想,该思想将整体预防的环境战略持续应用于生产过程、产品和服务中,以增加生态效率和减少人类及环境的风险,对生产过程,它要求节约原材料和能源,淘汰有毒原材料,减降所有废弃物的数量和毒性;对产品,要求减少从原材料提炼到产品最终处置的全生命周期的不利影响;对服务,要求将环境因素纳入设计和所提供的服务中。 企业进行清洁生产是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企业进行清洁生产不仅可以降低末端治理费用,而且还会产生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尤其是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实施,可带来由于废弃物减少产生的综合经济效益,特别是无/低费方案实施产生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现实性,清洁生产方案的实施带来的企业的技术进步,同时通过清洁生产审核的实施,可以使企业由粗放型经营向集约型经营过度,提高企业员工的节约能源的意识,提高企业在社会上的环境形象。 为了促进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的产生,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职工身体健康,不断加强企业竞争力,促进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特自愿申请开展本次清洁化生产审核活动。 在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过程中,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和支持。清洁生产审核小组和全体员工积极参与,本轮清洁生产审核共提出27项清洁生产方案,方案选定27项,其中无/低费方案25项,中/高费方案2项;已完成25项无/低费方案,1项中/高费方案,无/低费方案完成率100%,中/高费方案完成率50%,方案实施后年节电1.66万kWh,已实施方案共投资10.93万元,产生经济效益共计9.24万元,未实施方案预计投资16万元,预计经济效益4.2万元。通过清洁生产审核,全方位地提升了公司的清洁生产和管理水平,达到了“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目标。为了总结本轮清洁生产审核成果,建立和完善持续推行清洁生产的机制,特编制终期审核报告。

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技术细则

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技术细则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我国清洁生产工作持续良好的开展,规范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l6号令)、《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规定》(环发【2005】151号)和国家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60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过程的规范性,审核报告的真实性,以及清洁生产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有效性等进行的技术审查。本细则所称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是指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落实中高费方案后,对其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实施情况和效果进行的验证并做出结论性意见。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规定的“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超过经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企业;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适用于国家和省级环保部门根据污染减排工作需要确定的重点企业。 第四条国家环境保护部负责监督管理全国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保部门组织专家或委托相关机构,开展辖区内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工作。国家环境保护部组织有关技术支持单位和专家对各省(自治下、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保部门开展的辖区内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工作进行指导、督查,对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机构的评估、验收能力进行考核。 第二章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 第五条申请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过程,编制了《清洁生产审核报告》,报告规范、完整; (二)基本完成清洁生产无/低费方案、中/高费方案已部分完成或已安排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 (三)技术装备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和行业政策要求;没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产品;国家明令限期淘汰的生产工艺、装备情况明晰,未发生重大及特二重大污染事故。 (四)清洁生产审核期间,未发生重大及特别重大污染事故。

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流程及要点样本

重点公司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流程及要点 一、申请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公司必要具备如下条件: (一)完毕清洁生产审核过程,编制了《清洁生产审核报告》,报告规范、完整; (二)基本完毕清洁生产无/低费方案、中/高费方案已某些完毕或已安排切实可行实行筹划; (三)技术装备符合国家产业构造调节和行业政策规定;没有生产国家明令裁减落后产品;国家明令限期裁减生产工艺、装备状况明晰,并已列入整治筹划。 二、申请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公司需提交材料: (一)《重点公司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申请表》(附表一); (二)《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印刷版及电子版); (三)相应资质环境监测机构出具清洁生产审核前环境监测报告或者公司与地方环保主管部门联网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监测数据;危废处置

合同、转移联单、接受单位资质、排污允许证(正、副本)复印件; (四)清洁生产审核征询合同或合同复印件、征询服务机构资质证明及参加审核人员技术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七份。 三、重点公司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程序: (一)阅审公司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等关于文字资料; (二)召开评估会议听取报告; (三)资料核查及现场考察; (四)专家质询(涉及对审核技术征询机构质询); (五)形成评估意见。 四、重点公司清洁生产审核报告技术评估规定: (一)章节完整,编制规范,内容真实,数据精确、符合公司实际; (二)编制根据充分、合理; (三)依照行业特点对审核公司现状进行了真实、全面、精确分析和评价; (四)体现了清洁生产审核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工作思路

及有关逻辑性,涉及技术办法科学合理; (五)提出技术方案科学、有效,可以解决公司重要问题,方案实行绩效核定全面、合理; (六)审核报告结论完整、精确、可信。 五、重点公司清洁生产审核档案资料技术评估规定: (一)宣贯、培训资料完备; (二)公司现状资料齐全: 1.公司基本概况; 2.公司生产状况资料(公司生产工艺及排污节点,近三年原辅材料和能源消耗,单位产品成本,设备配备,运营管理等); 3.与本公司有关国家产业政策、清洁生产行业原则或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同行业现状水平调查资料; 4.环保现状与环保管理资料(重要污染物产生、排放量、环境监测报告及排污允许证、危废产生及规范化处置状况等); 5.对标数据记录计算过程和根据。 (三)审核重点实测数据原始记录规范、真实、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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