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岩土工程勘察规范(最终版)

广西岩土工程勘察规范(最终版)
广西岩土工程勘察规范(最终版)

广西岩土工程勘察规范(最终版)

DBJ/T45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DBJ/T45-002-2011

广西壮族自治区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Code for investigation of geotechnical engineering

in Guangxi Zhuang Autonomous Region

2011–08–01发布2011–09–01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Code for investigation of geotechnical engineering

in Guangxi Zhuang Autonomous Region

DBJ/T45–002-2011

批准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实施日期:2011年9月1日

关于批准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绿色建筑设计规范》

等两项广西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通知

广西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广西华蓝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由我厅提出,并由你单位负责主(参)编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绿色建筑设计规范》等两项广西地方标准,已获专家评审通过,现予批准发布。标准编号和名称如下:

DBJ/T45-001-2011 广西壮族自治区绿色建筑设计规范

DBJ/T45-002-2011 广西壮族自治区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以上标准自2011年8月1日发布,2011年9月1日起实施。其中,《广西壮族自治区岩土工程勘察设计规范》中的 1.0.4、1.0.5、3.2.3、4.4.5、8.1.2、11.1.1、13.1.1、14.1.1、15.1.3、16.1.2、16.2.5、17.1.3、17.2.7条为强制性条文,已获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准备案,必须严格执行。

二O一一年八月一日

岩土工程勘察模版样本

岩工程勘察( 工民建详勘) 模版 执行日期 1月1起 1 前言( 一级标题小三号字加粗, 顶格) 1.1 工程概况( 二级标体四号字加粗, 退两个字符) 拟建***场地位于***, 其交通位置图详见图 1.1-1。建筑总用地面积18861.28m2, 净用地面积12751.25m2, 总建筑面积63596.0m2, 其中地下车库占地面积12640.0m2。拟建项目由3栋高层住宅楼及商业楼和地下车库组成, 其中1#楼高25F( 首层为商业) 、 2#楼高32F、 3#楼高22F, 2#楼及3#楼北侧以及1#楼与2#之间设商业楼1F。全场地普设地下车库1层, 地下车库底板面埋深为地坪设计标高以下5.4m。拟建筑物总体高度约97.50m。地下室采用框架结构、地坪设计标高以上采用剪力墙结构, 其基础形式、荷载、地基充许变形值及基础埋深待定。地坪设计标高76.60m( 为黄海高程基准) , 地下车库底板厚按0.60m考虑, 地下车库底板底标高70.60m, 平面布置详见《建筑物与勘探点平面布置图》。 ( 1.需附交通位置图; 2.若为片区多栋建筑物或须特殊说明的建筑结构特征, 建议采用列表形式描述, 表见表1.1-1: ) 拟建 图1.1-1 勘察区交通位置图( 采用小四号字加粗)

拟建建筑物工程特性表( 采用小四号字加粗) 表1.1-1 本工程项目由***( 以下称建设单位) 承建, ***( 设计单位) 设计, 受建设单位委托, 我公司对拟建项目场地进行岩土工程勘察。 1.2 勘察目的和任务要求 本次勘察为一次性详细勘察, 其目的为: 详细查明建筑场地的水文地 质条件及工程地质条件, 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 土参数; 对建筑地基做出岩土工程评价, 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 处理、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和不良地质作用的防治等提出建议, 为基础设 计和施工提供岩土工程资料和依据。本次岩土工程勘察的主要任务要求是: 1.搜集附有坐标和地形的建筑总面图, 场区的地面整平标高, 建筑物 的性质、规模、荷载、结构特点, 基础形式、埋置深度, 地基允许变形 等资料。 2.查明不良地质作用的成因、类型、分布范围、发展趋势和危害程 度, 提出整治方案建议, 并评价场地的稳定性和适宜性; 3.查明建筑场地内岩土层的类型、深度、分布、工程特征, 分析评 价地基的稳定性、均匀性和承载力; 4.查明地下水的埋藏条件、水位变幅, 判定地下水和土对建筑材料的 腐蚀性; 5.划分场地土类型、场地类别, 分析地基抗震效应; 查明有无可液化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新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新 The following text is amended on 12 November 2020.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 2001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 0 0 2 年3 月1 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的通知 建标[2002]7 号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 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21 2001,自2002 年3月1 日起施行。其中、、、、、、、、、、、、、、、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 94 于2002 年12 月31 日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建设部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1998]244 号文的要求,对1994 年发布的《国标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的修订。在修订过程中,主编单位建设部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会 同有关勘察、设计、科研、教学单位组成编制组,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重点修改的部分编写了专题报告,并与正在实施和正在修订的有关国家标准进行了协调,经多次讨,论反复修,改先后形成了《初稿》、《征求意见稿》、《送审稿》经审查报批定稿。 本规范基本上保持了1994 年发布的《规范》的适用范围、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作了局部调整。现分为14 章: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勘察分级和岩土分类;4.各类工程的勘察基本要求;5.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6.特殊性岩土;7.地下水;8.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9.勘探和取样;10.原位测试;11.室内试验;12.水和土腐蚀性的评价;13.现场检验和监测;14.岩土工程分析评价和成果报告。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1.适用范围增加了“核电厂”的勘察;2.增加了“术 语和 符号”章;3.增加了岩石坚硬程度分类、完整程度分类和岩体基本质量分级;4.修订了“房屋建筑和构筑物”以及“桩基础”勘察的要求5.修订了“地下洞室”、“岸边工程”、“基坑工程”和“地基处理”勘察的规定;6.将“尾矿坝和贮灰坝”节改为“废弃物处理工程”的勘察;7.将“场地稳定性”章名改为“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8.将“强震区的场地和地基”、“地震液化”合为一节,取名“场地与地基的地震效应”;9.对特殊性土中的“湿陷性土”和“红粘土”作了修订;10.加强了对“地下水”勘察的要求;11.增加了“深层载荷试验”和“扁铲侧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强制性条文(GB 50021-2001)(2009年版)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 强制性条文 1.0.3各项建设工程在设计和施工之前,必须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岩土工程勘察。 4.1.11详细勘察应按单体建筑物或建筑群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对建筑地基作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和不良地质作用的防治等提出建议。主要应进行下列工作: 1 搜集附有坐标和地形的建筑物总平面图,场地的地面整平标高,建筑物的性质、规模、荷载、结构特点、基础形式、埋置深度,地基允许变形等资料; 2 查明不良地质作用的类型、成因、分布、分布范围、发展趋势和危害程度,提出整治方案的建议; 3 查明建筑范围内岩土层的类型、深度、分布、工程特性,分析和评价地基的稳定性、均匀性和承载力; 4 对需进行沉降计算的建筑物,提供地基变形计算参数,预测建筑物的变形特征; 5 查明埋藏的河道、沟浜、墓穴、防空洞、孤石等对工程不利的埋藏物; 6 查明地下水的埋藏条件,提供地下水位及其变化幅度; 7 在季节性冻土区,提供场地的标准冻结深度; 8 判定水和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4.1.17详细勘察的单栋高层建筑勘探点的布置,应满足对地基均匀性评价的要求,且不应少于4个;对密集的高层建筑群,勘探点可适当减少,但每栋建筑物至少应有1个控制性勘探点。 4.1.18详细勘察的勘探深度自基础底面算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勘探孔深度应能控制地基主要受力层,当基础底面宽度不大于5m时,勘探孔的深度对条形基础不应小于基础底面宽度的3倍,对单独柱基不应小于1.5倍,且不应小于5m; 2 对高层建筑和需作变形验算的地基,控制性勘探孔深度应超过地基变形计算深度;高层建筑的一般性勘探孔应达到基底下0.5-1.0倍的基础宽度,并深入稳定分布的地层; 3 对仅有地下室的建筑或高层建筑的裙房,当不能满足抗浮设计要求,需设置抗浮桩或锚杆时,勘探孔深度应满足抗拔承载力评价的要求; 4 当有大面积地面堆载或软弱下卧层时,应适当加深控制性勘探孔的深度; 5 在上述规定深度内遇基岩或厚层碎石土等稳定地层时勘探孔深度可适当调整。 4.1.20详细勘察采取土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应满足岩土工程评价要求,并符合下列要求: 1 采取土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的勘探孔的数量,应根据地层结构、地基土的均匀性和工程特点确定,且不应少于勘探孔总数的1/2,钻探取土试样孔的数量不应少于勘探孔总数的1/3; 2 每个场地每一主要土层的原状土试样或原位测试数据不应少于6件(组),当采用连续记录的静力触探或动力触探为主要勘察手段时,每个场地不应少于3个孔; 3 在地基主要受力层内,对厚度大于0.5m的夹层或透镜体应采取土试样或进行原位测试; 4 当土层性质不均匀时,应增加取土试样或原位测试数量。 4.8.5当场地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在基坑开挖过程中需要对地下水进行控制(降水或隔渗),且已有资料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进行专门的水文地质勘察。 4.9.1桩基岩土工程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岩土工程勘察相关规范及参考资料

目录 一、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勘察部分) 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 2.《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3.《软土地区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GJ83--91) 4.《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J 112-87) 5.《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J50025-2004) 6.《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JGJ72--2004) 二、关于我省工程勘察和地基施工图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 三、勘察专业方面有关技术问题的解答 四、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50021-2001 五、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 六、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01 七、参考资料: 1.建筑地基设计规范GB 7-89 附录五土(岩)的承载力标准值2.广东省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DBJ15-31-2003 资料 3. 铁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TB10012-2001 附录D地基承载力 4. 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 JTJ 024-85 5.上海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DBJ08-37-2002 上海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DGJ08-11-1999资料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勘察部分)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 1.0.3各项工程建设在设计和施工之前,必须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应按工程建设和勘察阶段的要求,正确反映工程地质条件,查明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精心勘察、精心分析,提出资料完整,评价正确的勘察报告。 4.1.11详细勘察应按单体建筑物或建筑群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对建筑地基做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和不良地质作用的防治等提出建议。主要应进行下列工作: 1 搜集附有坐标和地形的建筑总平面图,场区的地面整平标高,建筑物的性质、规模、荷载,结构特点,基础形式、埋置深度,地基允许变形等资料; 2 查明不良地质作用的类型、成因、分布范围、发展趋势和危害程度,提出整治方案的建议; 3 查明建筑范围内岩土层的类型、深度、分布、工程特性,分析和评价地基的稳定性、均匀性和承载力; 4 对需进行沉降计算的建筑物,提供地基变形计算参数,预测建筑物的变形特征; 5 查明埋藏的河道、沟浜、墓穴、防空洞、孤石等对工程不利的埋藏物; 6 查明地下水的埋藏条件,提供地下水位及其变化幅度; 7 在季度性冻土地区,提供场地土的标准冻结深度; 8 判定水和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4.1.17 评细勘察的单栋高层建筑勘探点的布置,应满足对地基均匀性评价的要求,且不应少于4个;对密集的高层建筑群,勘探点可适当减少,但每栋建筑物至少应有1个控制性勘探点。 4.1.18 详细勘察的勘探深度自基础底面算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勘探孔深度应能控制地基主要受力层,当基础底面宽度不大于5m时,勘探孔的深度对条形基础不应小于基础底面宽度的3倍,对单独柱基不应小于1.5倍,且不应小

岩土工程勘察手段及技术应用要点

岩土工程勘察手段及技术应用要点 发表时间:2018-08-30T17:01:21.343Z 来源:《建筑学研究前沿》2018年第9期作者:孟盛兵 [导读] 通过运用各种各样的勘察测试手段及其方法,对建筑场地进行调查研究。 广西华南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530001 摘要:岩土工程勘察是岩土工程的基础工作,运用各种勘察手段和技术方法可以有效查明建筑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分析可能出现的岩土工程问题,对场地地基的稳定性和适宜性作出评价,为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和正常使用提供可靠的地质依据。本文在此从岩土工程勘察的目的出发,对勘察的手段及勘察技术的应用做了详细的研究。 关键词:岩土工程;勘察手段;勘察技术 一、岩土工程勘察的目的 通过运用各种各样的勘察测试手段及其方法,对建筑场地进行调查研究,对修建各种建筑物的地质条件进行实地调查勘察,并且把建筑工程对自然地质环境带来的所有影响进行细致的分析和精确的判断,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保证地基和上部结构共同工作时,地基的强度、稳定性等不致于产生过大的沉降变形。换句话说,岩土工程勘察的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了给设计做配套的服务,提供设计所需要的勘察资料,只有通过工程勘察,我们才能更加清楚的了解,地质条件等各方面的问题。才能为设计提供所必要的依据。有利于更好的进行岩土工程的勘察。 二、岩土工程勘察的手段及方法 1、地质测绘与调查 运用地质、工程地质理论,对地面的地质现象进行观察和描述,分析其性质和规律,并藉以推断地下地质情况,为勘探、测试工作等其他勘察方法提供依据。在地形地貌和地质条件较复杂的场地,必须进行工程地质测绘;但对地形平坦、地质条件简单且较狭小的场地,则可采用调查代替工程地质测绘。工程地质测绘是认识场地工程地质条件最经济、最有效的方法,高质量的测绘工作能相当准确地推断地下地质情况,起到有效地指导其他勘察方法的作用。 2、勘探与取样 勘探工作包括物探、钻探和坑探等各种方法。它是被用来调查地下地质情况的并且可利用勘探工程取样进行原位测试和监测。应根据勘察目的及岩土的特性选用上述各种勘探方法。物探是一种间接的勘探手段,它的优点是较之钻探和坑探轻便、经济而迅速,能够及时解决工程地质测绘中难于推断而又急待了解的地下地质情况,所以常常与测绘工作配合使用。它又可作为钻探和坑探的先行或辅助手段。但是,物探成果判释往往具多解性,方法的使用又受地形条件等的限制,其成果需用勘探工程来验证。钻探和坑探也称勘探工程,均是直接勘探手段,能可靠地了解地下地质情况,在岩土工程勘察中是必不可少的。其中钻探工作使用最为广泛,可根据地层类别和勘察要求选用不同的钻探方法。当钻探方法难以查明地下地质情况时,可采用坑探方法。坑探工程的类型较多,应根据勘察要求选用。勘探工程一般都需要动用机械和动力设备,耗费人力、物力较多,有些勘探工程施工周期又较长,而且受到许多条件的限制。因此使用这种方法时应具有经济观点,布置勘探工程需要以工程地质测绘和物探成果为依据,切避盲目性和随意性。 3、原位测试与室内试验 原位测试与室内试验的主要目的是为岩土工程问题分析评价提供所需的技术参数,包括岩土的物性指标、强度参数、固结变形特性参数、渗透性参数和应力、应变时间关系的参数等。原位测试一般都藉助于勘探工程进行,是详细勘察阶段主要的一种勘察方法。原位测试的优点是试样不脱离原来的环境,基本上在原位应力条件下进行试验所测定的岩土体尺寸大,能反映宏观结构对岩土性质的影响,代表性好。试验周期较短,效率高尤其对难以采样的岩土层仍能通过试验评定其工程性质。缺点是试验时的应力路径难以控制、边界条件也较复杂有些试验耗费人力、物力较多,不可能大量进行。室内试验的优点是试验条件比较容易控制边界条件明确,应力应变条件可以控制等入可以大量取样。 4、现场检验与监侧 现场检验与监测的主要目的在于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效益。现场检验的涵义,包括施工阶段对先前岩土工程勘察成果的验证核查以及岩土工程施工监理和质量控制。现场监朋则主要包含施工作用和各类荷载对岩土反应性状的监测、施工和运营中的结构物监测和对环境影响的监测等方面。 5、地下水评价以及对地基均匀性的确定 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中对工程地下水的要求,应该及时的对地下水进行取样并分析其腐蚀性!地基的承载力和坚固性是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重要前提,而且在《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JGJ72-2004)中也明确规定了地基土的均匀性评价指标,但是,根据实际的工程经验,多数和岩土工程相关的事故是变形问题!因此,在分析地基指标时,要特别重视强度指标和压缩指标的均匀性! 三、几种岩土工程勘察技术的应用 1、GIS技术的应用 GIS技术具有完整的数据库,可以对获取的信息进行分析和制作图片,并且将制作出来的图片与原先的过程数据和信息进行比较,最大范围地找出数据和信息中出现的错误。由于地理信息系统是空间卫星与地面接收站系统的有机结合,使得在岩土工程勘察工作中运用GIS技术时,可以对获取的地质信息进行动态、及时地处理,同时保证了数据的准确性。伴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快速发展,地理信息系统的运用会越来越广泛,其实现资源共享、优化工程规划等优势也使其运用的深度也会更加深入。不过,虽然地理信息系统的优点非常多,但是现如今还是不能完全替代传统的岩土工程勘察技术,因为基础数据的获得还是离不开岩土工程勘察技术人员的野外实地考察与室内具体分析。 2、工程物探 目前,在进行过程物探的过程中主要涉及的新技术和新工艺主要包括河床冲积层地震波探测量、声波垂直反射波法、声波 CT法和红外线热成像三种相结合的方法,这些技术的应用和开发有效的解决了工程建设中的难点和突出问题,成功的解决和探测坝体面板脱空等工程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整理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2009版) 目录 1、P19 勘探深度的计算 (2) 2、P210 滑坡稳定安全系数计算 (2) 3、P225 地震液化判别计算 (4) 4、P69 湿陷性土总湿陷量计算及地基的湿陷等级确定 (6) 5、P70 红粘土的状态分类及复浸水特性分类 (8) 6、P77,多年冻土平均融化下沉系数δ0计算及融沉性分类表 (9) 7、P82盐渍土按化学成分分类表及按含盐量分类表 (9) 8、P246 花岗岩残积土液性指数计算 (9) 9、P103 浅层及深层平板载荷实验的变形模量计算 (10) 10、P110 旁压试验旁压模量计算 (10) 11、P111 扁铲侧胀试验有关参数计算 (11) 12、P282 圆锥动力触探试验动贯入阻力计算 (11) 13、P289 十字板剪切试验估算地基容许承载力及单桩极限承载力 (11) 14、P292 利用旁压曲线的特征值评定地基承载力 (12) 15、P298 波速测试小应变动剪切模量、动弹性模量和动泊松比计算 (13) 16、P124 水和土的腐蚀性评价有关计算 (13) 17、P132岩土参数标准值的计算(需用计算器统计功能) (14) P136 附录A 岩土分类和鉴定 (15) 表A.0.1 岩石坚硬程度等级的定性分类 (15) 表A.0.2 岩体完整程度的定性分类 (15) 表A.0.3 岩石按风化程度分类 (15) 表A.0.4 岩体按结构类型划分 (15) 表A.0.5 土按有机质含量分类 (15) 表A.0.6 碎石土密实度野外鉴定 (15) P141 附录B 圆锥动力触探锤击数修正 (15) P143 附录C 泥石流的工程分类 (15) P144 附录D 膨胀土的初判方法 (15) P145 附录E 水文地质参数测定方法 (15) 表E.0.1 水文地质参数测定方法 (15) 表E.0.2 孔隙水压力测定方法和适用条件 (15) P146 附录F 取土器技术标准 (15) P147 附录G 场地环境类型 (16)

岩土工程勘察技术标

- -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勘察招标投标文件 项目报建编号:42011520150331001 项目名称:奇一汽车零部件产业园

投标文件内容:技术部分 投标人:湖北省神龙地质工程勘察院(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2015 年 5 月22 日 目录 一、前言 (3) (一)工程概况 (3) (二)勘察技术要求 (3) (三)勘察设计编制依据 (4) 二、工程地质概况 (5) (一)场地位置及地形地貌(详见工程概况) (5) (二)水文地质条件 (5) 三、岩土工程勘察方案 (5) (一)勘察布孔及工作量预估 (5) (二)取样 (6) (三)现场原位测试 (6) (四)室内试验 (7) 四、勘察施工组织 (7) (一)人员组织 (7) (二)设备组织 (10) (三)工期计划 (10) (四)技术管理 (12) (五)安全生产管理 (16) 五、勘察质量控制及保证措施 (17) (一)质量保证体系 (17) (二)优质服务保证 (17) (三)质量管理组织措施 (17)

六、提供优质服务的保证措施及承诺 (18) 七、岩土工程勘察成果及检查验收 (19) (一)成果整理 (19) (二)检查验收 (19) 八、对本工程合理化的建议及后继服务 (19) 一、前言 (一)工程概况 奇一汽车零部件产业园位于位于武汉市江夏区大桥新区。该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57053.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8786.9平方米。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 -8#主厂房及辅助厂房、门房和设备用房。(二)勘察技术要求 本场区拟建物安全等级为二级,岩土工程勘察等级为乙级。勘察阶段为详勘,根据国家现行有关勘察规程、规范,提出具体技术要求如下: ①查明建筑场地内有无不良地质现象,若存在不良地质现象,还应查明不良地质作用的类型、成因、分布范围、发展趋势和危害程度,提出整治方案的建议; ②查明建筑范围内岩土层的类型、深度、分布、工程特性,分析和评价地基的稳定性、均匀性和承载力,提供满足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技术参数,如遇不利地段或起伏较大的复杂地段,宜适当增加钻孔数量; ③查明埋藏的河道、沟浜、墓穴、防空洞、孤石等对工程不利的埋藏物; ④查明地下水类型、埋藏条件、补给条件,提供地下水位及其变化幅度,判定水和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⑤场地地震效应(地震液化)评价,划分场地土类型及建筑场地类别; ⑥对场地岩土工程条件进行分析、评价,提供合理的基础型式供设计参考使用; ⑦提供桩基设计参数,评价成桩可能性,论证桩的施工条件及其对环境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局部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告 第 314 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 现批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09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3、4.1.18(1、2、3、4)、4.1.20(1、2、3)、4.8.5、5.7.2、7.2.2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 局部修订的条文及具体内容,将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登载。 二○○九年五月十九日 1.0.3 各项建设工程在设计和施工之前,必须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岩土工程勘察。 1.0.3A岩土工程勘察应按工程建设各勘察阶段的要求,正确反映工程地质条件,查明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精心勘察、精心分析,提出资料完整、评价正确的勘察报告。 3.3.7 土的鉴定应在现场描述的基础上,结合室内试验的开土记录和试验结果综合确定。土的描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碎石土宜描述颗粒级配、颗粒形状、颗粒排列、母岩成分、风化程度、充填物的性质和充填程度、密实度等; 2 砂土宜描述颜色、矿物组成、颗粒级配、颗粒形状、细粒含量、湿度、密实度等; 3 粉土宜描述颜色、包含物、湿度、密实度等; 4 粘性土宜描述颜色、状态、包含物、土的结构等; 5 特殊性土除应描述上述相应土类规定的内容外,尚应描述其特殊成分和特殊性质, 如对淤泥尚应描述嗅味,对填土尚应描述物质成分、堆积年代、密实度和均匀性等; 6 对具有互层、夹层、夹薄层特征的土,尚应描述各层的厚度和层理特征; 7 需要时,可用目力鉴别描述土的光泽反应、摇振反应、干强度和韧性,按表3.3.7区分粉土和粘性土。 表3.3.7 目力鉴别粉土和粘性土 4.1.13 详细勘察应论证地下水在施工期间对工程和环境的影响。对情况复杂的重要工程,需论证使用期间水位变化和需提出抗浮设防水位时,应进行专门研究。 4.1.18 详细勘察的勘探深度自基础底面算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勘探孔深度应能控制地基主要受力层,当基础底面宽度不大于5m时,勘探孔的深度对条形基础不应小于

岩土工程勘察工程项目划分标准

岩土工程勘察工程项目划分标准 (摘自《工程勘察资质标准》) 一、甲级项目: 1、具有重大意义或影响的国家重点项目; 2、场地等级为一、二级,抗震设防烈度高于8 度的强震区,存在其它复杂环境岩土工程问题的地区,以及岩土工程条件复杂的工程项目; 3、按《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等有关规范规定的一级建筑物; 4、需要采取特别处理措施的极软弱的或非均质地层,极不稳定的地基;建于不良的特殊性土上的大、中型项目; 5、有强烈地下水运动干扰或有特殊要求的深基开挖工程,有特殊工艺要求的超精密设备基础工程;大型深埋过江(河)地下管线、涵洞、核废料等深埋处理、高度超过100m 的高耸构筑物基础,大于100m 的高边坡工程,特大桥、大桥、大型立交桥、大型竖井、巷道、平洞、隧道、地下铁道、地下洞室、地下储库工程,深埋工程,超重型设备,大型基础托换、基础补强工程; 6 、大深沉井、沉箱,大于30m 的超长桩基、墩基,特大型、大型桥基,架空索道基础; 7、复杂程度按有关规范规程划分为中等或复杂的岩土工程设计; 8、其他行业设计规模为大型的建设项目的工程勘察。 二、乙级项目: 1、按《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岩土工程勘察规划》等有关规范规定的二级及二级以下建筑物;中小型线路工程、岸边工程; 2、场地等为三级,但抗震设防烈度不高于8 度的地区,没有其它复杂环境岩土工程问题的场地; 3、20 层以下的一般高层建筑,体型复杂的14 层以下的高层建筑;单桩承受荷载4000kN 以下的建筑及高度低于100m 的高耸建筑物; 4 、小于30m 长的桩基、墩基、中小型竖井、巷道,平洞、隧道、桥基、架空索道、边坡及挡土墙工程;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1. 前言 1.1工程概况 受宜州市安庆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我公司承担了其拟建设宜州市安庆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办公综合楼的岩土工程详细勘察工作。 拟建办公综合楼位于宜州市中山大道与九龙路口南面龙港新城的背后,拟建办公综合楼高为8层,外观呈“7”字形;框架结构,基础类型、基础埋深待勘察后确定;场地整平相对标高为0.00m,(详见钻孔位置平面图01)。 该项目工程重要性等级为二级;场地复杂等级为三级、地基复杂等级为二级,岩土工程勘察等级为乙级。 1. 2勘察目的与任务 本次勘察的目的是查明场地工程地质条件,为施工图设计提供地质依据。其任务是: 1、查明拟建场地范围内地基岩土层的分布、厚度、岩性、工程特性; 2、查明地下水的埋藏条件,判断地下水和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3、查明不良地质作用的类型、成因、分布范围、发展趋势和危害程度,提出整治方案的建议; 4、提供地基土(岩)承载力及有关岩土技术参数,对建筑地基作出工程评价,对地基基础形式、持力层选择、基础埋深等提出建议; 1. 3勘察工作依据 1.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 (2009版); 2.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3.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 4.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 5.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2008);

6.《建筑工程地质钻探技术标准》(JGJ 87-2012); 7.《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 50123-1999); 8.《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 50218-94); 9.《广西膨胀土地区建筑勘察设计施工技术规程》(HB45/T396-2007); 10.《建筑工程勘察合同》书。 1.4 勘察手段及完成的工作量 1. 勘察手段 本次勘察按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及《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7-2011)的有关要求,沿拟建建筑物周边线、角点及建筑物范围内共布设5个钻孔。勘察的主要手段有:钻探、取样、现场原位测试及室内岩土试验等。钻探设备先后投入2台GY-1型钻机,于2012年9月13日进场,于9月15日结束,共完成5个钻孔,钻孔编号为ZK1~ZK5;并完成了相应的取样、原位测试工作。勘探点的测放工作由我公司专职测量人员利用索尼全站仪完成;坐标系统为相对坐标系,高程为相对高程(以场地南面道路边线点为±0.00m引测得出:主业已做好标记)。岩石抗压试验由柳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土工试验室负责完成。 2.完成工作量 本次勘察共完成勘探钻孔5个,完成的工作详见附表1。 工作量统计表表1 3.说明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整理

GB+HBDB 岩土工程勘察常用资料 摘 录 版

目录 1工程、场地、地基、岩土勘察等级标准 (1) 2 岩土的分类 (3) 3 碎石土、砂土、粉土的密实度 (6) 4 建筑抗震 (7) 5 岩土层、标贯、静力触探与剪切波速的关系 (8) 6 岩土参数的统计分析 (9) 7 岩土的承载力特征值指标 (10) 8 岩土的承载力压缩性指标 (17) 9 岩土指标统计精度表 (19) 10 原位测试 (20) 11 统计方法及野外工作量的布置 (25) 12 野外工作量的布置 (26) 13场地和地基 (28) 14 桩的极限侧阻力标准值 (32) 15 桩的极限端阻力标准值 (37)

工程重要性等级标准 工程类型 破坏效果 工程重要性等级 说 明 重要工程 很严重 一级工程 规范条文说明:住宅和一般公用建筑30层以上定为一级;7~30可定为二级;6及以下可定为三级 一般工程 严重 二级工程 次要工程 不严重 三级工程 GB 50021-2001 3.1.1条款 场地等级(复杂程度)标准 场地等级 等级标准 说明 一级场地 (复杂场地) ①建筑抗震危险地段②不良地质作用强烈发育③地质环境已经或可能强烈破坏④地形地貌复杂⑤多层地下水却水文地质条件复杂需专题研究。 1、第⑤条为新增, 2、从一级开始推, 3、抗震有利、不利按GB50011规定确定。 二级场地 (中等复杂场地) ①建筑抗震不利阶段②不良地质作用一般发育③地质环境已经或 可能受到一般破坏④地形地貌较复杂⑤基础位于地下水位以下的 场地。 三级场地 (简单场地) ①地震设防烈度等于或小于6度②不良地质现象不发育③地质环境基本未受破坏④地形地貌简单⑤地下水对工程无影响。 GB50021-2001 3.1.2条款 地基等级(复杂程度)标准 地基等级 等级标准 说明 一级地基 (复杂地基) ①岩土种类多很不均匀、性质变化大、需特殊处理②严重失陷、膨胀、盐滞、污染的特殊岩土,需作专门处理的岩土。 将原规范的地 下水影响去掉了,强调了岩性的均匀性 二级地基 (中等复杂地基) ①岩土种类较多、不均匀性、性质变化较大②一般地基规定以 外的特殊岩土 三级地基 (简单地基) ①沿土种类单一、均匀、性质变化不大②无特殊性岩土。 GB 50021-20013.1.3条款 岩土工程勘察等级标准 勘察等级 确定岩土工程勘察等级的条件 说明 甲级 工程重要性、场地复杂程度和地基复杂程度等级中,有一项或多项为一级 注:建筑在岩土地基上一级工程,当场地复杂程度和地基复杂程度等级均为三级时岩土工程勘察等级可定为乙级(与原规范一致) 乙级 除勘察等级为甲级和丙级以外的勘察项目 丙级 工程重要性、场地复杂程度和地基复杂程度等级均为三级 GB50021-2001 3.14条款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1、岩石质量指标RQD的定义。(2.1.8)按RQD对岩石进行分类,见3.2.5条。 2、岩土参数标准值的定义:岩土参数的基本代表值,取0.05分位数。(2.1.13) 3、工程重要性分级:三个等级。(3.1.1) 4、场地的分级:三个等级。(3.1.2) 5、地基的分级:三个等级。(3.1.3) 6、岩土工程勘察等级分级:三个等级。(3.1.4) 7、岩石坚硬程度分类。(表3.2.2.1) 8、岩体完整程度分类。(表3.2.2.2) 9、岩体基本质量等级分类。(表3.2.2.3) 10、岩石软化系数的定义及特殊性岩石的定义。(3.2.4) 11、对岩石的描述项目。(3.2.5) 12、岩体的描述项目与岩层按厚度分类。(3.2.6) 13、对地下硐室及边坡工程,进行岩体结构分类。(3.2.7) 14、对Ⅳ级和Ⅴ级岩体描述的注意事项。(3.2.8) 15、土按年代及成因分类。(3.3.1) 16、碎石土的定义及分类。(3.3.2) 17、砂土的定义及分类。(3.3.3) 18、粉土的定义。(3.3.4) 19、粉质粘土与粘土的定义。(3.3.5) 20、“互层、夹层、夹薄层”的定义及单独分层厚度的规定。(3.3.6) 21、肉眼鉴别粉土与粘性土的方法。(表3.3.7) 22、按动力触探试验锤击数划分碎石土密实度。(表3.3.8.1-3.3.8.2) 23、按标贯试验击数划分砂土密实度。(表3.3.9) 24、按孔隙比划分粉土密实度。(表3.3.10.1) 25、按含水量划分粉土湿度。(表3.3.10.2) 26、按液性指数划分粘性土稠度状态。(表3.3.11) 27、

DBJ-T45-002-2011《广西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强制性条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同意 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地方标准备案的函 (建标标备[2010]76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你厅《关于报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广西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备案的函=(桂建函[2010]40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该标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其备案号为:J11629-2010。其中,同意将第 1.0.4、1.0.5、3.2.3、4.4.5、8.1.2、11.1.1、13.1.1、14.1.1、15.1.3、16.1.2、16.2.5、17.1.3、17.2.7条作为强制性条文。 该项标准的备案公告,将刊登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 附件:广西省地方标准《广西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强制性条文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 广西省地方标准《广西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强制性条文 1.0.4 各项建设工程在设计和施工之前,必须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岩土工程勘察。 1.0.5 岩土工程勘察应根据工程性质、场地条件、设计阶段的要求和特点,制定勘察纲要。无勘察纲要不得实施勘察作业。 3.2.3各勘察阶段勘探点的布置、勘探孔的深度、以及采取土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等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的规定外,详细勘察采取的土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采取土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的勘探孔的数量,应根据地层结构、地基土的不均匀性和工程特点确定,且不应少于勘探孔总数的1/2,钻探取土试样孔的数量不应少于勘探孔总数的1/3; 2对单体为低层建筑的次要工程,每个场地每一主要土层的土试样(黏性土应采取原状土试样)或原位测试数据不应少于6件(组); 3对多层或高层建筑,每个场地每一主要土层的土试样(黏性土应采取原状土试样)和原位测试数据均不应少于6件(组); 4对3栋及3栋以上的建筑群,每栋每一主要土层的土试样(黏性土应采取原状土试样)和原位测试数据均不应少于2件(组); 5在地基主要受力层内,对厚度大于0.5m的夹层或透镜体,应采取土试样或进行原位测试; 4.4.5岩石的地基基础施工应进行持力层检验,对存在影响基础

广西岩土工程勘察规范(最终版)

广西岩土工程勘察规范(最终版)

DBJ/T45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DBJ/T45-002-2011 广西壮族自治区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Code for investigation of geotechnical engineering in Guangxi Zhuang Autonomous Region 2011–08–01发布2011–09–01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Code for investigation of geotechnical engineering in Guangxi Zhuang Autonomous Region DBJ/T45–002-2011 批准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实施日期:2011年9月1日

关于批准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绿色建筑设计规范》 等两项广西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通知 广西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广西华蓝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由我厅提出,并由你单位负责主(参)编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绿色建筑设计规范》等两项广西地方标准,已获专家评审通过,现予批准发布。标准编号和名称如下: DBJ/T45-001-2011 广西壮族自治区绿色建筑设计规范 DBJ/T45-002-2011 广西壮族自治区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以上标准自2011年8月1日发布,2011年9月1日起实施。其中,《广西壮族自治区岩土工程勘察设计规范》中的 1.0.4、1.0.5、3.2.3、4.4.5、8.1.2、11.1.1、13.1.1、14.1.1、15.1.3、16.1.2、16.2.5、17.1.3、17.2.7条为强制性条文,已获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准备案,必须严格执行。

建筑基坑工程安全管理规范DB 45T960-2014

ICS 93.010 P09 P 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管理 委员会备案号:41779-2014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地 方 标 准 DB45/T960-2014 建筑基坑工程安全管理规范 Standard for safety management of foundation pit engineering 2014-01-15发布 2014-02-15实施广

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目次 前言.......................................................................................................................... I 引言 ...........................................................................................................................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前期准备 (2) 5 勘察 (3) 6 设计 (3) 7施工图审查 (6) 8 施工 (7) 9监理 (9) 10 验收 (9) 11监测 (10)

前言 本标准根据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提出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本标准起草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广西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广西城乡规划设计院、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华信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吴晓广、林伊宁、杨捷、魏祚兴、叶成东杨东源、孙庆柳、黄绍铿、唐标文、常相才、严静、肖玉明、桂文清、黎旭标、黎浩本标准审定人员:卢玉南、罗松、孙正坤、廖剑霖、李焕玲、梁俊勋、李敦仁。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设计、勘察、检测规范在岩溶区桩基方面的矛盾与解决方法

设计、勘察、检测规范在岩溶区桩基方面的矛盾与解决方法 李学文饶其荣 (广东省地质物探工程勘察院,广州510800) 摘要:本文通过实例说明了设计、勘察、检测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在岩溶区桩基方面出现的矛盾,介绍了岩溶区桩基勘察取得的成功经验,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法。 关键词:设计、勘察、检测、规范、岩溶区、桩基、矛盾、解决方法 0、引言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岩溶区总面积达363万平方千米,占国土面积的1/3以上[1]。而在广东省内,岩溶区,占我省面积的1/6。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施工技术的进步,越来越多的建设项目在岩溶区兴建。岩溶区建设项目通常使用大口径崁岩桩基础类型,岩溶成为困扰建设方、设计方、勘察方和施工方的主要问题之一。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对规定嵌岩桩持力层做了明确规定[2]。 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版)对岩溶地区桩位岩溶勘察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3]。 现行国家行业标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06-2003)中对桩底持力层的检测也做了明确规定[4]。 但在岩溶区,许多工程实例均表明三个规范存在矛盾之处。 为了叙述的方便,本文后续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简称为设计规范、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版)简称为勘察规范、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06-2003)简称为检测规范。1、现状与实例 设计规范规定:“嵌岩灌注桩端以下3倍桩径且不小于5m范围内应无软弱夹层、断裂破碎带和洞穴分布,且在桩底应力扩散范围内应无岩体临空面。” 勘察规范对岩溶地区桩位岩溶勘察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规范以强制条文的形式规定,拟建工程场地或其附近存在对工程安全有影响的岩溶时,应进行岩溶勘察(5.1.1条,P52)。当采用大直径嵌岩桩时,尚应进行专门的桩基勘察(5.1.2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2012年版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暋暋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岩土工程勘察规范CodeforinvestigationofgeotechnicalengineeringDGJ08-37-2012J 12034-20122012暋上海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岩土工程勘察规范CodeforinvestigationofgeotechnicalengineeringDGJ08-37-2012主编单位:上海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批准部门: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施行日期:2012年5月1日2012暋上海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文件沪建交2012309号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批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由上海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主编的《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经市建设交通委科技委技术审查和我委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统一编号为DGJ08-37-2012自2012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灡3灡4条、第8灡3灡1条、第15灡1灡2条为强制性条文。原《岩土工程勘察规范》DGJ08-37-2002同时废止。本规范由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负责管理、上海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二曫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前暋言根据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沪建交20091517号文的要求上海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会同有

关单位对《岩土工程勘察规范》DGJ08-37-2002进行了修订。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开展了相关专题研究认真总结近十年 来上海地区的工程实践经验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本市有关 单位和专家的意见经反复修改后由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 会科学技术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审查定稿。本规范在基本保持原规范总体框架不变的基础上对各章节作了局部调整并 尽可能与《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GJ08-11-2010等有关规范协调突出了上海软土地区的地方特色体现了客观性和科学性。本规范共分十五章。内容包括:1灡总则2灡术语和符号3灡工程地质条件4灡勘察阶段、等级、勘察纲要5灡建筑工程勘察6灡市政工程勘察7灡港口及水利工程勘察8灡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9灡工程地质调查与勘探10灡原位测试11灡室内土工试验12灡地下水13灡现场检验与监测14灡岩土工程分析评价15灡岩土工程勘察成果文件。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1、适用范围从建筑、市政工程扩大到建筑、市政、港口及水利工程2、增加了剥蚀残丘地貌。根据浅部暗绿色硬土层的分布特点将湖沼平原分为栺灢1和栺灢2两个亚区并对湖沼平原栺灢1区部分土层的地质年代与序号进行了调整3、地基土层的分布图图幅范围从市中心内环线扩展到外环线对原规范中提供的《上海市区浅部粉性土、砂土层分布图》、《上海市区第栟层暗绿色硬土层分布图》、《上海市区第栠层粉性土、砂土层分布图》进行了修编并增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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