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股权投资融资法律实务

(法律法规)股权投资融资法律实务
(法律法规)股权投资融资法律实务

第一章股权投资融资法律服务概述

1.什么是股权投融资

股权投融资是以股权为工具进行投融资活动的行为。是与公司密切相关的。

公司并购一般有股权投融资和资产并购两种形式。

2.股权投融资一般有哪些形式

包括股权转让和增资扩股。股权转让是融资方希望采用的方式,增资扩股是投资方希望采用的方式。

3.律师在企业股权投融资中发挥什么作用,包括哪些主要工作融资方的公司怎么样是重点

(1)收集、分析、了解信息,协助客户做出决策;

(2)提供相关的法律方案和风险防范方案,降低风险;

(3)进行相关操作,确保风险降到最低。

4.律师从事企业股权投融资法律服务应作哪些知识和经验

知识方面:公司法和合同法;

经验方面:公司收购中各个层面的法律问题中特殊的问题。

(法律法规)股权投资融资法律实务。

第二章股权投融资法律实务

一、一般流程

1.投资方与目标公司或其股东进行洽谈,初步了解情况,进而达成投资意向,签订投资意向书。

2.投资方在目标公司的协助下对目标公司的资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进行资产评估,对目标公司的管理构架进行详尽调查,对职工情况进行造册统计。律师在这个阶段配合会计师、评估师共同完成调查。

3.投资双方及目标公司债权人代表组成小组,草拟并通过投资实施预案。

4.债权人与被投资方达成债务重组协议,约定投资后的债务偿还事宜。

5.投资双方正式谈判,协商签订投资合同。

6.双方根据公司章程或公司法及相关配套法规的规定,提交各自的权力机构如股东会就投资事宜进行审议表决。(涉及到协议有效性)

7.双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将投资合同交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国内or涉外)

8.投资合同生效后,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资产转移、经营管理权转移手续,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应当依法办理包括股东变更登记在内的工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将受让人姓名或者名称,依据约定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目标公司的股东名册。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工商变更登记。

二、前期准备

投资预备阶段为投资方初步确定目标公司起至实施投资前的准备期间。律师在投资预备阶段的法律事务有:

1.协助投资方收集目标公司的公开资料和企业资信情况、经营能力等信息,在此基础上进行信息整理和分析,从公司经营的市场风险方面考查有无重大障碍影响投资活动的进行。

(要有跨界的经验,提出更有高度的建议)

2.综合研究公司法、证券法、税法及外商投资等法律法规,对投资的可行性进行法律论证,寻求立项的法律依据。

3.就投资可能涉及的具体行政程序进行调查,例如投资行为是否违背我国投资政策和法律,可能产生怎样的法律后果,投资行为是否需要经当地政府批准或进行事先报告,地方政策对同类投资有无倾向性态度。(整体法律环境)

三、商业决策

律师提供法律意见,提出方案建议。(从法律角度选择投资方案)

四、投资意向

律师在投资双方达成投资意向阶段,应在信息收集和调查的基础上,向委托人提示投资的法律风险并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必要时出具法律意见书,并为委托人起草或审查投资意向书。(介于正式与非正式法律文件之间,某些条件下其确定的条款具有法律约束力,只有特别宽泛和不确定的内容只作为意向,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1.保障条款

(1)排他协商条款。(未经收购方同意,被收购方不得与第三方以任何方式再行协商出售或者出售目标公司的股权或者资产,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2)提供资料及信息条款。(目标公司向收购方提供其尚未向公众公开的资料信息;目标公司同时注意保密问题)

(3)不公开条款。

(4)锁定条款。(在意向书的有效期间内,收购方可以根据约定的价格购买目标公司的部分或者全部资产或者股权,进而排除目标公司拒绝收购的可能)

(5)费用分摊条款。(无论收购是否成功,双方都可以约定费用的分担问题)

2.附加条款

在投资过程中,为避免目标公司借投资之名套取投资方的商业秘密,作为投资方律师,应在意向书中设定防范此类风险的附加条款:

(1)终止条款。(如果收购双方在某一规定的期限内无法签订收购协议,则意向书丧失效力---保密条款、违约条款等依旧有效)

(2)保密条款。(签订前、签订时约定)

①保密条款适用的对象。(工作人员、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人员,收购关联方、第三方,处于道德要求不得购买)

②保密事项。

③投资活动中双方相互披露的各种资料的保密,通常约定所披露的信息和资料仅用于评估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和投资对价,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④资料的返还或销毁。

3.稳定性承诺(约束目标公司雇员、公司运作,目标公司管理层进行承诺)

4.进度计划

五、尽职调查

律师应就投资方拟投资的目标公司进行深入调查,核实预备阶段获取的相关信息,以备投资方在信息充分的情况下作出投资决策。律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符合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对于调查的具体内容作适当的增加和减少。

1.目标公司基本情况的调查;(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

(1)经营范围;

(2)设立或变更的有关文件;

(3)公司章程;

(4)股东名册及持股情况;

(5)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决议;

(6)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7)规章制度;

(8)与他人签订的合同;

(9)收购标的是否有担保、诉讼保全等限制转让情况。

2.目标公司相关附属性文件的调查;

(1)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2)目标公司及子公司土地及房屋产权或租赁文件;

(3)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期权合同、激励计划)

(4)有关代理和许可证合同。

3.目标公司财产状况的调查;

4.目标公司管理人员和职工情况的调查;(涉及到目标公司的经营成本、公司将来盈利情况、技术能力情况;注意特殊岗位的福利待遇情况、保险情况,如高危工种的保险情况)

5.目标公司经营状况的调查;

6.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知识产权情况的调查;(科技型或授权型企业的知识产权情况—相关知识产权文件、正在研发的知识产权报告、正在申请的知识产权清单---核查归属,确认将来运营能力、无形资产情况)

7.目标公司法律纠纷情况的调查。

律师提供的尽职调查报告,应当披露可能的风险,向客户说明尽职调查是在现有条件下进行的,不能穷尽所有风险,只能降低相关风险。

六、投资协议可能涉及的问题

1.溢价问题(股权价值超出现在的评估价值所支付的额外对价)

2.对赌条款

3.退出机制

4.关联交易问题

5.同业竞争问题

6.机器设备问题

7.房地产问题

8.财务独立性问题

9.知识产权问题

10.外汇管理问题

11.信息披露问题

12.环保问题

13.关键雇员问题(关键雇员的雇佣协议)

14.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问题(管理团队的稳定)

15.非目标资产问题

16.中小股东权益保护问题

17.反垄断问题

七、投资合同

较为完整的投资合同包括主合同和附件两部分:

1.投资合同的主合同,除标的、价款、支付、合同生效及修改等主要条款外,一般还应具备如下内容:

1.1说明投资项目合法性的法律依据。

1.2投资的先决条件条款,一般是指:

1)投资行为已取得相关的审批手续,如当投资项目涉及金融、建筑、房地产、医药、新闻、电讯、通讯等特殊行业时,投资项目需要报请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

2)投资各方当事人已取得投资项目所需的第三方必要的同意。

3)至投资标的交接日止,投资各方因投资项目所做的声明及保证均应实际履行。

4)在所有先决条件具备后,才能履行股权转让和付款义务。

1.3投资各方的声明、保证与承诺条款。包括:

1)目标公司向投资方保证没有隐瞒影响投资事项的重大问题。

2)投资方向目标公司保证具有实施投资行为的资格和财务能力。

3)目标公司如实履行投资义务的承诺以及其董事责任函。

1.4投资标的资产评估。

1.5确定出资转让总价款。

1.6确定转让条件。

1.7确定出资转让的数量(股比)及交割日。

1.8确定拟转让出资的当前价值。

1.9设定付款方式与时间,必要时可以考虑在金融机构设立双方共管或第三方监管账户,并设定共管或监管程序和条件,以尽可能地降低信用风险,以保障投资合同的顺利履行。

1.10确定出资转让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及其他费用的承担。

1.11限制竞争条款。

1.12确定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条款。

1.13设定或有损害赔偿条款。即投资方如因目标公司在投资完成之前的经营行为导致的税务、环保等纠纷受到损害,被投资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14设定不可抗力条款。

1.15设定有关合同终止、投资标的交付、投资行为完成条件、保密、法律适用、争议解决等等其他条款。

2投资合同的附件。一般包括:

2.1目标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

2.2目标公司的资产评估报告;

2.3目标公司土地转让协议;

2.4政府批准转让的文件;

2.5其他有关权利转让协议;

2.6目标公司的固定资产与机器设备清单;

2.7目标公司的流动资产清单;

2.8目标公司的债权债务清单;

2.9目标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清单;

2.10联合会议纪要;

2.11谈判记录。

2.12上述附件的内容,律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符合法律法规的情况下,选择增减。

投资合同的生效条款。

律师应当提请委托人注意,如投资项目涉及必须由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建议委托人约定投资合同自批准之日起生效。其他情况下,可根据委托人实际情况约定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

八、资产重组(分立、合并、相关资产剥离)

九、履约阶段

(一)在履约阶段,律师工作主要包括:

1.为投资各方拟定“履约备忘录”,载明履约所需各项文件,并于文件齐备时进行验证以确定是否可以

开始履行合同。

2.协助委托人举行验证会议。

3.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4.协助办理投资涉及的各项变更登记、重新登记、注销登记手续。

(二)律师协助投资方或目标公司起草或调取的,需要向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报送的文件材料包括:

1.股东变更申请书;

2.投资前各方的原合同、章程及其修改协议;

3.投资各方的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4.目标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关于出资转让的决议;

5.出资变更后的董事会成员名单;

6.投资各方签订的并经其他股东签字或以其他书面方式认可的出资转让协议;

7.审批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文件。

(三)投资履约阶段的事务

1.投资款到账验收,出具报告书。

2.投资标的的交付及股东名册的变更。

3.股东权利义务的移转。

4.新股东与公司其他股东应当签订新的合营(合作)协议,修订原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更换新董事。

第三章国有股权投融资法律实务

一、国有产权转让四个阶段:

(一)研究、批准阶段

1.制定《转让方案》;

(国有产权应列明基本情况、转让行为的基本论证情况、有关职工安置方案情况、债权债务方案情况、转让收益处置方案情况、转让收益公告的主要内容;涉及到转让方或国有控股方不再控股的情况,应附带债权债务协议、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职工安置方案的决议,转让方应对转让行为进行充分论证分析,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的咨询机构,提出咨询和论证意见)

2.内部审议《转让方案》;

3.相关内容的审核、审批;(涉及公共管理有关事项还须报请政府公共管理部门审批;导致国有控股方不再具有控股地位的,要经本级政府部门批准)

4.转让行为的批准。

(二)基础工作阶段

1.清产核资;

2.财务审计;

3.资产评估。

(三)产权交易阶段

1.选择产权交易机构,签订委托协议;

2.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

3.组织实施产权交易,签订产权转让合同。

(四)后续工作阶段

1.产权登记;

2.工商登记;

3.其他登记。

二、转让操作程序

1.制定产权转让方案;

2.可行性研究;

3.内部审议决策;

4.产权转让行为审批;

5.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

6.选择产权交易机构;

7.披露产权转让信息;

8.组织实施产权交易;

9.转让方案是否有重大调整;

10.确定受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

11.结算交割与付款;

12.交易鉴证与变更登记。

(法律法规)股权投资融资法律实务。

第四章外商股权投融资法律实务

一、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合同法律适用问题

涉及中外合资、合作经营问题,必须适用中国法律。

二、外商投资企业与外资企业法

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不存在股东会,权力机构是董事会。

三、投资协议和投资合同

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的协议和合同的区别:

正常情况下,合同和协议没有明显区别,但是在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的情况下,协议被认为是一种投资意向性、框架性的法律文件,最终的法律文件以合同的形式存在。(合同签订涉及到公司章程,而协议不涉及公司章程)

四、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是一一对应的。外汇审批上,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也是相当重要的。

(代持股问题:最高法相关司法解释认为代持股并不都无效,具体见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无法审批问题有相关后续处理)

(公司章程中关注:竞业禁止、知识产权、关联交易等问题,着重了解具体情况,有的放矢提出方案)

五、反垄断问题

为了保护中国经济安全,商务部对如何认定是垄断和垄断问题的调查作出规定,

六、产业指导目录问题

产业指导目录是对外资进入的领域进行规定的目录,决定外资是否能够进行。(政府出于产业经济安全考虑,决定外资是否可以进入某些特定领域的指导目录,随时更新,律师应关注该目录的更新!!!)

(法律法规)股权投资融资法律实务。

股权投资融资法律实务培训课件

第一章股权投资融资法律服务概述 1.什么是股权投融资 股权投融资是以股权为工具进行投融资活动的行为。是与公司密切相关的。 公司并购一般有股权投融资和资产并购两种形式。 2.股权投融资一般有哪些形式 包括股权转让和增资扩股。股权转让是融资方希望采用的方式,增资扩股是投资方希望采用的方式。 3.律师在企业股权投融资中发挥什么作用,包括哪些主要工作融资方的公司怎么样是重点 (1)收集、分析、了解信息,协助客户做出决策; (2)提供相关的法律方案和风险防范方案,降低风险; (3)进行相关操作,确保风险降到最低。 4.律师从事企业股权投融资法律服务应作哪些知识和经验 知识方面:公司法和合同法; 经验方面:公司收购中各个层面的法律问题中特殊的问题。 第二章股权投融资法律实务 一、一般流程 1.投资方与目标公司或其股东进行洽谈,初步了解情况,进而达成投资意向,签订投资意向书。 2.投资方在目标公司的协助下对目标公司的资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进行资产评估,对目标公司的管理构架进行详尽调查,对职工情况进行造册统计。律师在这个阶段配合会计师、评估师共同完成调查。 3.投资双方及目标公司债权人代表组成小组,草拟并通过投资实施预案。 4.债权人与被投资方达成债务重组协议,约定投资后的债务偿还事宜。 5.投资双方正式谈判,协商签订投资合同。 6.双方根据公司章程或公司法及相关配套法规的规定,提交各自的权力机构如股东会就投资事宜进行审议表决。(涉及到协议有效性) 7.双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将投资合同交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国内or涉外) 8.投资合同生效后,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资产转移、经营管理权转移手续,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应当依法办理包括股东变更登记在内的工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将受让人姓名或者名称,依据约定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目标公司的股东名册。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工商变更登记。 二、前期准备 投资预备阶段为投资方初步确定目标公司起至实施投资前的准备期间。律师在投资预备阶段的法律事务有: 1.协助投资方收集目标公司的公开资料和企业资信情况、经营能力等信息,在此基础上进行信息整理和分析,从公司经营的市场风险方面考查有无重大障碍影响投资活动的进行。 (要有跨界的经验,提出更有高度的建议) 2.综合研究公司法、证券法、税法及外商投资等法律法规,对投资的可行性进行法律论证,寻求立项的法律依据。 3.就投资可能涉及的具体行政程序进行调查,例如投资行为是否违背我国投资政策和法律,可能产生怎样的法律后果,投资行为是否需要经当地政府批准或进行事先报告,地方政策对同类投资有无倾向性态度。(整体法律环境)

个人股份转让协议

适用范围: 本协议适用范围: 本协议 本协议适用于自然人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这里的股东也就是所谓的个人,对于个人而言,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权转让的手续: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及其他文件,修改公司章程,修改股东名册,更换出资证明书,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转让人与受让人先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而后由转让人在公司中履行程序及实体条件,但这种方式存在不能实现股权转让的目的,对受让人来说风险是很大的,一般来说,受让人要先支付部分转让款,如股权转让不能实现,受让人就要承担追回该笔款项存在的风险,包括诉讼、执行。 本协议由律师进行备注,以规范用户使用,用户完成修改后,将红色字体部分删除即可。 个人股份转让协议书 个人股份转让协议书 为了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股权转让行为的正确和顺利实施,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这里面需要说明的是,股权转让处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外,还要遵循公司章程,同时,如果之前全体股东已经签订过《股东协议》或《合伙协议》,则本次股权转让需要遵循《股东协议》的约束。 出让人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人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 1页 /共 4页

地方投融资平台融资类型

地方投融资平台融资类 型 Document number【980KGB-6898YT-769T8CB-246UT-18GG08】

地方政府融资渠道分析 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与改革步伐的推进对地方政府驾御经济的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战,发展经济已经从单纯依靠优惠经济政策转到主要依靠优化区域发展环境和有效整合辖区经济要素上来。传统方式所得到的有限的财政资金远远不能满足地方政府全面调控地方经济的需要,研究如何利用现有资源,打通新的融资渠道在政府行为的研究中日益重要。 一、盘活政府资产 (一)开发土地资源 土地是城市的主要资产,不少地区利用土地为基础设施建设筹集了大量的资金。同时也应当看到,土地是性质特殊的稀缺资源之一,利用土地进行融资要合理、慎重,采用相对完整的方案。通过总结各地区经验,对土地开发可以使用一个前提、两种理念、五种方法三位一体的操作思路: 1.一个前提: 土地储备制度。是指由政府依照法律规定,运用市场机制,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通过收回、收购、置换和征收等方式取得土地,直接或进行前期开发后储备,并以公开招标、拍卖等方式按需供应土地,调控各类建设用地需求的制度。 2.两种理念: 地方投融资平台融资范本类型 【最新资料,WORD 文档,可编辑修改】

(1)土地包装。结合出让地自身的特点,引入市场中商品包装的方法,运用政策规划和商业运作两种手段对出让的土地进行包装,使其在出让中实现最大的价值。 (2)带动效应。精心筹划土地出让的顺序,使先行出让的土地通过开发有效带动土地资源整体的增值,使政府在土地出让的整体活动中获得最大的利益。 3.五种方法: (1)拍卖。拍卖是指在有限的时间内,买受方通过互相加价的方式来竞买,最后以出价最高者胜出。 (2)招标。招标实质是买受方自行估价,最后以出价最接近出让方制定的标准者胜出。 (3)挂牌。挂牌实质第一位买受方挂牌公示自己的出价,第二位买受方必须以高于第一位的价格挂牌公示,在预先设定的较长时间内,以最后一位挂牌者胜出(如果前面挂牌者还想参与竞买,则转换为拍卖方式)。 (4)抵押贷款。政府把土地出让给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由其用于向银行抵押贷款,筹集资金。 (5)资本化融资。以土地作为股份,允许有关方面资金参与,成立股份公司,再利用政府在公司的股份,向社会吸纳资金。这样,等于在方案的施行中进行了两次融资。 (二)国有企业改革 国有企业也是政府的重要资产之一,对政府宏观经济调控,履行公共职能有着深刻的影响。随着国企改革步伐的加快,各地区在利用国有企业改革为政府融资方面也做了许多尝试,主要方式有: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融资渠道及资金来源分析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融资渠道及资金来源分析 摘要:分析、评价了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政策性产业扶持基金融资和农业产业投资公司融资三种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模式及其 各自的优势;以山东和天津为例分析了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资金来源;借鉴国外政府投融资的资金来源,分析了我国在融资模式及资金来源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关键词: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资金来源融资模式 一、引言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是指地方政府为了融资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的 投资建设所组建的各种不同类型公司,这些公司通过地方政府所划拨的土地等资产组建一个资产和现金流大致可以达到融资标准的 公司,必要时再辅之以财政补贴等作为还款承诺,重点将融入的资金投入市政建设、公用事业等项目之中。 从我国经济的情况来看,投资始终是推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之一,在高投资拉动经济增长中,政府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而地方政府投资职能得以实现的前提和基础是要有充足、稳定的资金来源。一方面,分税制改革后,地方财政收入虽然也保持一定增长,但与快速增长的支出需求相比普遍拮据,财力基本上仅够维持“吃饭”,基础设施欠账和建设资金缺乏成为制约地方经济发展的瓶颈;另一方面,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深化和公共财政体系的逐步确立,财政资金要更多地满足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这在客观上要求政府必须通过深化投融资改革,搭建市场化融资平台,充分发

挥有限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为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和重点关键领域战略性开发开辟稳定筹资渠道。 二、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融资渠道及评价 从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产生过程看,目前主要存在公用基础设施建设、政策性产业扶持基金、农业产业投资公司三种运行模式。这三种模式适用于不同条件的融资需求,且各有其优劣势。 (一)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模式及评价 1、 bot(build-operate-transfer)模式 bot即建设—经营—转让,是指政府通过契约授予私营企业(包括外国企业)以一定期限的特许专营权,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特许权期限届满时,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bot适用于大型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通常是由国外企业和国内的民间资本来承担,因而有效地减轻了政府财政负担和避免大量的项目风险,并且给项目所在国带来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同时也促进了国际经济的融合。同时,给出了明确项目回报率,严格按照中标价实施,政府部门和私人企业协调容易,双方的利益纠纷少,有利于提高项目的运作效率。 2、 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模式 tot是bot融资方式的新发展。近些年来,tot是国际上较为流行的一种项目融资方式。它是指政府部门或国有企业将建设好的项目一定期限的产权和经营权,有偿转让给投资人,由其进行运营管理;

股权融资的四种方式 方案 模板 样本

在企业融资的多种手段中,股权质押融资、股权交易增值融资、股权增资扩股融资和股权的私募融资,逐渐成为中小企业利用股权实现融资的有效方式。随着市场体系和监管制度的完善,产权市场为投融资者搭建的交易平台日益成熟,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转向产权市场,通过股权融资缓解企业的资金饥渴,解决融资难题。 一、股权质押融资 股权质押融资,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这一无形资产作为质押标的物,为自己或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的行为。把股权质押作为向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的保证条件,增加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机会。 对于中小企业来说,以往债权融资的主要渠道是通过不动产抵押获取银行贷款。由于大多数中小企业没有过多的实物资产进行抵押,各地政府为帮助这些中小企业获得资金,提出利用企业股权质押进行融资。 据统计,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自开展股权托管以来,截至2008年9月,已为东湖高新区内的艾维通信集团、武汉安能集团等25家公司融资30笔,融资总金额超过5亿元。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至2010年12月,办理股权质押登记111宗,融资63.15亿元。 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截止2010年末,通过股权质押协助企业融资74亿元。 股权质押融资,使“静态”股权资产转化为“动态”资产,帮助中小企业解决了融资困难。但也面临多种因素的制约,一是政策引导不足,没有权威性的指导文件做保障;二是非上市公司股权交易市场的缺失,导致无法依托市场形成有效的股权定价机制,对非上市公司股权价值评估造成一定困难。三是银行参与不足,发放银行贷款的积极性不高。 因此,以产权市场为基础,建立一个统一、规范、有序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托管运行市场十分必要。一是有利于填补监管真空,维护股东权益;二是有利于实现股权有序流动,形成规范活跃的区域股权交易市场;三是有利于提高企业股权公信力,拓宽投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本;四是有利于构筑、培育、发展基础性资本市场服务体系,促进资本运作;五是有利于扩大企业知名度,为股票公开发行、上市创造条件;六是有利于增强企业管理透明度,减少信息不对称,防止非法证券和非法集资活动,改善和净化金融环境。 股权质押融资的前提是托管。通过这一平台,设立一套由托管机构、企业、银行三方成功对接的有效机制,打造甄别企业信用情况和股权质地的评价体系,健全完善统一规范的股权交易市场,使出质人以其所持有的股权作为质押物,当债务人到期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依照约定,就股权折价受偿,以达到化解债权人风险和实现质押人融资的目的。 二、股权交易增值融资 企业的发展演变,主要分为家族式企业、家族控股式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和私募股权投资四个阶段,每一个发展阶段都围绕着资本的流动与增值。企业经营者可以通过溢价出让部分股权来吸纳资本、吸引人才,推动企业进一步扩张发展。 比如一家企业,成立之初实行的是家族式,由出资人直接管理企业,并参加生产劳动。但是,由于排斥家族以外的社会资本和人才,企业在经营规模达到一定程度后,难以继续做大做强。如果经营者将企业资本折成若干股份,把一小部分出让给其他资本持有者。一方面,把受让股权的中小股东的资本集中起来,使其分别持有一定的股份并各自承担有限风险;另一方面,确保家族控股,以法人财产权的形式和法人代表的身份支配中小股东的资本去做大企业而又不承担这些资本的风险,通过吸纳外来资本和人才,发展成为家族控股式企业。 家族控股式企业通过资本集中获得大量资源,可以实现经营规模的又一轮扩张。假设当初企业注册资本为每股1元,经过一段时间的有效运营后,资产规模会扩大,所有者权益会增加,原来的每股1元增值到每股5元,那么,企业最初1000万元的资本,而现值就是5000万元。企业经营者可以拿出部分股权向外出售,条件是股份公司不要超过200个股东,有限责任公司不要超过50个股东,利用股权交易增值获取资金扩大再生产,即1块钱股权

房地产公司股权转让实务操作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房地产公司股权转让实务操作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在当前的房地产开发中,由于受到资金等各个方面因素的影响,项目转让呈上升趋势。实践中,由于项目转让受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第39条的制约,而且,必须按项目的立项、用地、工程建设的有关审批程序重新办理手续,同时,在转让的过程中还会产生高额的土地增值税和契税。因此,这种成本高、手续复杂的转让方式在实践中运用得不多,而大多选择以股权转让为表现形式的项目转让方式。股权可以在股东内部相互转让,可以在在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可以部分转让,也可以全部转让。在此文中,为研究问题方便,股权转让仅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全部股权。 一、股权转让的法律概念 股权转让就是指房地产商成立房地产开发公司或成立项目公司,然后原股东将所持有的股权全部转让给新股东,以实现房地产项目转让。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经其他过半数股东同意,股东可以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这是我国关于股权转让的法律依据。 二、股权转让的优势 一是手续简单,只要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按规定办理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手续(外商投资企业还应办理股权转让的审批手续)即可控制、管理整个项目。二是费用节省,不用交纳土地增值税、契税等各种费用,可以降低开发成本。三是开发快捷,一旦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投资者即可投入资金进行后续开发建设,无需再另行成立房地产公司。 三、股权转让在实务操作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做好转让前的调查工作。房地产公司股权转让,受让方一般对目标公司的内部财务状况及其外部的经营状况都不熟悉,而且对于项目本身的了解也可能过于表面、片面化。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受让方将处于极不利的地位。受让方在作出受让决定前必须对目标公司及项目本身作一定的调查。首先,受让方应对项目公司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情况进行审慎的调查与评估,包括其财务税收状况、对外签署合同的执行情况、房地产项目规划建设的规范性和合法性状况等。同时,受让方还可要求转让方告知项目公司的情况,包括有关材料、债权债务等。其次,受让方还应对拟转让的项目本身进行审查。此审查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法律方面的审查,如该项目的相关审批手续是否已经办齐、土地使用权或在建工程是否已经设置抵押等。另一方面是项目效益的审查,即该项目规划、建设方案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是否存在一些易于疏忽的隐患等。 (二)房地产公司股权转让价款的确定

项目投资法律实务-教学大纲

《项目投资法律实务》教学大纲 课程编号:101172B 课程类型:□通识教育必修课□通识教育选修课 □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 □学科基础课 总学时:讲课学时:8 实验(上机)学时:24 学分:2 适用对象:法学专业 先修课程:合同法、公司法、物权法 一、教学目标 《项目投资法律实务》是法学院本科学生的专业选修课程。本课程是实训课程,拟以投资相关法律领域的实际项目素材训练学生,模拟律师事务所、公司法务部门的投资法律事务,使学生掌握此类非诉讼法律业务。 目标1:训练学生如何把商业目的与法律结合,设计投资方案,了解如何控制投资各环节的法律风险,了解产业政策的重要性及其与法律的关系。 目标2:使学生学会对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和撰写投资相关的尽职调查报告。 目标3:使学生学会起草投资合同、投资相关法律意见书等文件,学会规避法律风险。 目标4:培养学生的法律风险发现能力、自主学习和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在法律工作中相互配合的能力。 学生在学完本课程后,将具有一定的进行法律尽职调查、起草项目投资法律文件的能力,实践能力和综合运用各领域相关法律知识的能力会得到提高,更易于适应未来实际工作的需要。本课程还将使学生在学习法学院其他法学课程知

识时,更容易找到学习的目标和要点,更容易进行自主学习。 二、教学内容及其与毕业要求的对应关系 (一)教学内容及讲授要求 教学内容主要包括:确定投资的目标和投资方案、确定交易方式,谈判和签订意向书,进行法律尽职调查,修正投资方案,起草投资合同等法律文件,完成并购交割等。 教学过程中可突破章节顺序,综合学习。因课时限制,在上述内容中,法律尽职调查,起草投资合同等法律文件是重点训练的内容。投资目标和投资方案、确定交易方式,谈判是相对训练较少的内容。 教学中的难点在于,学生所学的合同法、公司法、物权法的专业知识可能部分被遗忘,或者尚不会实际运用。这与学生对社会经济生活缺乏了解也有一定的关系。要突破这一难点,需要引导学生自己温习学过的各科法律知识,引导学生在课堂上多进行讨论,主动探究相关商业、经济知识。另一方面实训任务本身也能促使学生自主学习。此外,由于存在上述情况,需要不断研究如何适当控制实训项目涉及的法律问题的难易程度。 对于重点内容,如项目尽职调查、起草投资法律文件等,实训课时分配在总学时的三分之二以上,教学过程中自始至终对学生进行分组,分别进行尽职调查等实训。在学生接受任务后进行培训,在完成任务后,对进行尽职调查报告、合同等结果进行细致讲评。 (二)教学方法和手段 本课程将运用多媒体和大量的实例(素材文件)进行教学,组织学生针对具体的材料进行实训,包括指导学生起草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法律意见书、投资合同等法律文件、进行法律谈判等,学生在课堂上分组讨论相关调查文件及法律风险,制作工作底稿。教师进行一定的示范、讲解,并在不同情况下分别扮演客户、被调查对象等角色接受学生调查、访谈,并参与谈判。 (三)对实践教学环节的要求 本课程本身就是以实际素材为基础实训课程。在实训过程中按照律师事务所、公司法务部的法律业务规范要求学生。同时,如果时间允许,请公司等单位的人士参与到实训环节中,为学生设置问题,与学生进行交流。

股权投资协议模板

成都讯息科技成果转化投资有限公司 与 原股东 关于 某公司 的 投资协议 2017年1月 中国·四川成都

本投资协议(“本协议”)由下列各方于2017年1月日在中国四川成都签订: 甲方:成都讯息科技成果转化投资有限公司,一家注册于中国的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为:510122000166241(“讯息投资”)。 (以上1方称为“甲方”或“投资方”) 乙方1:,一名中国国籍自然人,身份证号码为 乙方2:,一名中国国籍自然人,身份证号码为 乙方3:,一名中国国籍自然人,身份证号码为 乙方4:,一名中国国籍自然人,身份证号码为 (以上方合成“乙方”或“创始股东”) 丙方:某公司,是一家注册于中国的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公司”或“目标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本协议中,任何一方称为“一方”,合称为“各方”。

鉴于: 1.丙方公司拟进行一轮增资扩股;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共万元,全部由甲方以 等值为万人民币认购(以下简称“本次增资”或“本次投资”),占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 %的股权。公司现有股东及其余各方放弃对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 2.各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就公司未来的运营管理与投融资等相关事项进行规范。 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相关法规,各方订立本协议如下: 1公司基本情况 1.1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1.2注册资本 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公司现有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大写:万元)。 1.3公司股权结构 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本次增资前公司实际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1.4公司经营范围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1.5公司住所 公司住所为:。 1.6法定代表人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

公司并购法律实务

公司并购法律实务 时下 ,资本运营、资产重组成为新的热点 ,兼并、收购、合并、并购成为律师业务的一个重要板块。对中国律师而言,更多的是要理解什么是并购,知道并购业务在哪里以及如何找到并购业务。对企业来讲,就要了解并购的实质是什么、为什么要并购。今天小编带大家走进公司并购法律实务。 重大资产重组有关问题很有讲头,由于公司有结构,有架构,有资产,相当于一个小社会。一次重组中包括六大重组,即资产重组、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财务重组、机构重组以及人员重组。所以并购是多重法律的综合运用。几乎民商领域所涉及的法律,从事并购业务的律师都得非常熟悉,而且还可以进行交叉运用。 并购的实质是在市场经营中企业资源配置的最有效手段,是价值链的对接。并购在法律上是股权、资产转移的一种方式。并购有资产并购、股权并购两大类,从并购形式上,可以分成善意并购和恶意并购,横向并购和纵向并购,还有混合并购。 我一开始是当诉讼律师。能打好官司,能做好一个诉讼律师,就能做好一个并购律师。因为诉讼是产权争议发展到极致,双方无法协商解决的时候到法庭解决,是律师智慧和能力的综合体现。 诉讼最核心的东西就是合同。在并购过程中,风险防范和控制最终是体现在合同上。在起草并购合同每一个条款的时候,都要想一想这一条在法庭上的结果。 一个资深的并购律师在合同的设计过程中,就已经考虑到未来当事人发生争议,它是一种什么样的法律结果。能做出这种力透纸背的合同的律师才是高手。 律师从事并购业务,首先把有关并购的法律,如公司法、合同法,以及各种商务经营的知识吃透。其次,作为一个好的并购律师,仅仅懂法律是不够的,还要懂财务,最起码对资产负债表很熟悉。再次还要懂经营,能看出企业的症结在哪里。最后,对经济的走势和大局得有所了解。

股权投资法律尽职调查和投资协议:你必须了解实务要点详解

股权投资法律尽职调查和投资协议: 你必须了解的实务要点详解 2016.3.17来源:无讼阅读 业务中,事务所和投资人内部律师的作用不可或缺。内外部律师的专业工作,主要集中在法律尽职调查和相关协议的制作上。本文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实践经验,梳理了法律尽职调查和投资协议的实务要点,供各位读者参考。第一部分股权投资的一般流程 股权投资的流程,一般包括项目初审、签署投资意向书、尽职调查、签署正式投资协议等环节。 一、项目初审 投资人接触到标的企业时,第一步会进行项目初审。项目初审包括但不限于审阅商业计划书、标的企业的基本资料,现场调研标的企业的声场经营、管理运作等情况,据此判断标的企业是否符合投资人的遴选标准、是否继续推进。 二、签署投资意向书 通过项目初审,投资人一般会围绕投资价格、股权数量、业绩要求和退出安排等核心商业条款,与标的企业的或实际控制人进行谈判。达成一致后,双方将会签署投资意向书( )。投资意向书不是正式的投资协议,仅用于双方锁定投资意向和核心商业条款。此外,投资意向书还会约定正式实施投资的先决条件,包括取得满意的尽职调查结果、完成相关审批或授权程序等条款。 三、尽职调查

签署投资意向书后,投资人一般会聘请律师事务所、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投资人会对标的企业一切与投资有关的事项进行现场调查、资料审阅、论证分析等,尽职调查按专业领域可分为财务尽职调查、法律尽职调查,再结合行业研究与业务分析,构成完整的投资前准备工作。其中,法律尽职调查是指投资人对拟投企业的客观事实和法律状态进行全面调查、分析,并向投资决策者提示投资可行性及法律风险。 四、签署投资协议 投资人获得满意的尽职调查结论后,据此确定目标企业的估值等最终投资条件,并进入股权投资的实施阶段,投资人将与标的公司及其股东签署正式的投资协议。与投资意向书相比,投资协议除了商业条款外,还有法律条款。投资协议一般不会变更投资意向书中已签署的商业条款,主要对法律条款进行了更详细、更有针对性的约定,是约束投交易双方的核心法律文件之一。第二部分法律尽职调查的核查要点 法律尽职调查是一项复杂、系统的工作,需要专业人员负责实施。下文从投资人内部的角度,针对一般工业企业项目,梳理了法律尽职调查的核查要点,实际操作时可以参考适用 一、设立及合法存续 1、设立 核查设立程序、资格、条件、方式等方面是否符合公司监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外商投资管理等有关规定,是否得到有权部门的批准;核查工商注册登记是否合法、真实。 2、合法存续

股权转让中的法律风险

股权转让中的法律风险 ——2015年11月7日讲座前言 商会的各位会员、会长、秘书长大家上午好。感谢大家放弃周末休息时间参加本次商会主题活动,我也很荣幸有机会与大家分享有关股权转让法律问题。当时选择内容时有些为难,因为我们商会成员从业行业广泛,很难找到一个共性的话题。最后,和阿腾商量,找一个最普遍的话题,大家都是投资者,都不同程度的具有股东身份,于是就定了今天这个题目。我的从业经历才阿滕已经介绍过了,我在分享之前简单说一下我们瀛和律师机构的情况(短片2分钟介绍瀛和)。我们全国所有的瀛和律师都在努力做着一件事:将服务做到极致,不辜负每位客户!下面我开始今天的分享: 说到股权转让大家自然会想到股权、股权取得方式、股权激励、股权纠纷、股权代持等一系列和股权相关的问题,确实是这样,股权转让仅仅是与股权有关问题中的一小部分,之所以选这个股权转让的话题,也是因为我近几年的律师工作实务中遇到比较多的问题,希望通过今天的分享,能让大家以后遇到类似问题时减少损失,实现投资利益最大化。 第一部分基本概念 一、股权的概念(一张) 我国公司法第4条规定:“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 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即简单说投资人由于向公民合伙和向企业法人投资而享有的权利。 二、股权取得方式(一张环形图) 1、投资; 2、受让; 3、债转股; 4、继承; 5、接受捐赠; 6、交换(百度与携程;携程与去哪儿) 7、送红股 8、增资配股 三、股权分类(按资本性质;做一张环形图) 1、国有 2、外资 3、民营 4、混合 四、股权转让应用(一张图) 1、收购 2、资产重组 3、资产剥离 4、业务剥离 5、退出投资 第二部分股权转让中的法律风险

(完整版)金融行业推广关键词

投资: 核心词:风险投资、低风险投资、金融投资、股权投资、债券投资、民间资本融资投资、投资放款、投资理财、资产投资、投资信贷、投资项目、投资者平台? 网站宣传词:特色投资项目、商机投资网、小资本投资、市场投资、投资项目网、国内市场投资、找投资项目、投资公司、热点投资项目、最新投资项目、短期投资、招商投资网、国内投资项目、投资网、创业投资网、投资加盟网、投资网站、网上投资项目、创业投资策划、投资商机网、创业投资平台、中小投资项目、消费投资、 行业关键词:科技投资加盟、青年投资项目、投资找项目、投资回报率、商业投资项目、投资生产、赚钱投资项目、投资市场、小投资大回报、网上投资、投资收益、小额投资、小型投资、个人投资、基金投资、投资商机、投资赚钱项目、创业投资公司、小本投资项目、热门投资项目、科学投资、新型投资项目、新项目投资、个人投资项目、热门投资行业、长期投资、大投资创业、 区域关键词:农村投资项目、 疑问关键词:什么投资好项目、如何投资发财、小资金如何投资、如何投资项目、怎样投资、如何投资创业、如何理财投资、怎样投资赚大钱、现在投资什么好、投资什么好、怎么投资理财、现在投资什么、小本投资什么好、怎么投资赚钱、投资什么行业好、怎么投资、现在投资什么最赚钱、有什么好的投资项目、投资什么项目好、投资什么赚钱、小本投资做什么好、什么投资赚钱、怎么样投资赚钱、 产品关键词:低投资好项目、投资的好项目、小成本投资、个人投资创业、现货投资、金融投资、最好的投资项目、黄金投资、最新小投资项目、投资新项目、大众投资、新的投资项目、创业投资热点、 同行借力词:风险投资公司、天使投资、房地产投资、天使投资人、 长尾拓展词:小投资大挣钱、个人投资好项目、小投资创业商机、万元投资好项目、创业投 资宝典、小投资的好项目、最新投资小项目、小型项目投资、小资本投资项目、小额投资项 目、投资小项目、小项目投资、百万投资好项目、小型投资项目网、小投资创业、小规模投资、短期投资项目、创业投资找项目、投资好项目、寻找投资项目、投资创业项目、好的投资项目、小投资创业项目、找投资好项目、投资小的好项目、创业投资项目、个人投资小项目、小投资大回报的好项目、 融资: 核心词:设备融资、供应链融资、项目融资、融资理财、企业融资、个人融资、内源融资、外源融资、股权融资、融资公司、银行融资、中小企业融资、信托融资、大额融资? 网站宣传词:融资、融资租赁、中小企业融资、融资租赁公司、贸易融资、投融资、融资网、融资担保、民间融资、融资平台、地方融资平台、融资渠道、融资贷款、投融资网、投融资公司、企业融资渠道、企业融资方案、项目融资公司、公司融资、短期融资、租赁融资、融资服务、网络融资、网上融资、项目融资网、金融融资、融资信息、民间融资网、担保融资、民间融资公司、企业融资网、融资借款、企业融资平台、投融资平台公司、融资委托、融资贷款网、融资贷款公司、融资信息网、个人融资平台、个人融资网、成功融资、融资贷款网站 行业关键词:融资方式、直接融资、供应链融资、融资融券业务、融资方案、房地产融资、企业融资方式、债券融资、债权融资、融资成本、个人融资、融资计划、过桥融资、贷款融资、信贷融资、私募融资、融资能力、快速融资、融资途径、融资担保业务、融资性担保业务、融资租

公司股权转让纠纷诉讼指引大全

公司股权转让纠纷诉讼指引大全 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各类股权纠纷成为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的关键因素,股权纠纷中最为常见的一般为股权转让纠纷。《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作出了限制性规定,如转让时需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等,造成股权转让引发的纠纷不断,如何有效的解决股权转让纠纷实务问题,已经成为股东以及商事律师必须重视的问题。 一、股权转让纠纷案件中的诉讼主体及管辖 (一)诉讼主体 1.股权转让双方之间的纠纷 涉及到转让双方之间的股权转让合同纠纷,如请求履行转让合同,请求支付股权转让款并赔偿损失或支付违约金,或者请求解除转让合同,请求认定转让合同无效等等。这类纠纷主要适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应列合同的相对人为被告,涉及到公司利益的,应列公司为第三人。 2.涉及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诉讼纠纷 如《公司法》第71条第2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但关于购买价格如何确定,是以对外转让合同的价格,还是以公司净资产重新进行评估确定价格,实务中存在不同认识(对于未约定转让对价的,下文详细阐述),笔者认为,关于购买价格的确定应综合考量对外转让合同的价格是否存在恶意抬高价格的情况,结合公司净资产评估确定的价格,择一合理价格。再如,股权转让合同履行完毕,因出让股东未履行向公司其他股东的告知义务,公司其他股东主张合同无效并请求行使优先购买权纠纷案件中。这类纠纷需要结合公司法与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应列出让股权的股东为被告,公司为第三人,涉及其他的股东利益,一并追加为第三人。 3.瑕疵出资股权转让引起的纠纷 若是股权受让方明知出让方出资存在瑕疵仍受让的,对未按期足额的欠缴出资部分,债权人或者公司有权将股权受让方列为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补充责任。若受让方不知情,不应承担责任,还可以将股权转让方列为被告,要求撤销转让合同。 4.隐名股东或实际出资人转让股权引起的纠纷案件

企业法律实务--投资与融资

投资 001 大股东能否拒绝小股东的查账要求 赢海海鑫房地产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海鑫公司) 经过十几年的快速发展,已经达到净资产拥有百亿元的规模。 冼慰民、张圆平、黄家辉三位股东考虑到房地产行业已经过十几年的高速增长, 未来的增长速度必然会降下来。目前, 市场拍地的价格越来越高, 开发成本也节节攀升, 为了对抗未来的市场风险, 股东们经充分协商, 决定适度参与资本市场, 拿出部分资金进行股权投资。 2015年年初, 海鑫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赢海赢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赢鑫公司) 负责海鑫公司体系除房地产外的投资业务。赢鑫公司注册资本3亿元, 由冼慰民任董事长, 担任法定代表人, 黄家辉任总经理。 2015年3月, 赢鑫公司参与江南高越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高越公司)的增资, 赢鑫公司向高越公司增资1000万元, 持有高越公司10%的股份。 高越公司是由杨文松、郭庆海、全学祖三名大学同学, 理科高材生

组成的核心创业团队创立的, 高越公司主要从事3D打印、扫描、装备、软件、材料技术的研发、设计、制造、转让、销售与售后服务等。杨文松、郭庆海、全学祖三人充分体现了创业团队的技术优势, 高越公司在国内3D增材打印相关领域处于领先地位。 赢鑫公司参与增资后, 高越公司由杨文松、郭庆海、全学祖三人各占30%的股份并分别担任董事, 组成董事会, 由杨文松任董事长, 担任法定代表人,郭庆海任总经理, 全学祖分管财务工作。 赢鑫公司未安排人员在高越公司担任职务, 也不参与高越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这也是高越公司的创业团队愿意让赢鑫公司参与增资的条件之一。赢鑫公司仅持有高越公司10%的股份, 高越公司仍由创业团队完全掌控。 自2016年6月起开始, 赢鑫公司与高越公司的创业团队之间矛盾初显。自赢鑫公司入股高越公司后, 高越公司一直未召开过股东会, 赢鑫公司对高越公司的经营情况不甚了解, 对高越公司的了解仅止于与创业团队的口头沟通。 2016年7月, 赢鑫公司向高越公司发函, 要求查阅、复制高越公司包括会计账簿及原始凭证在内的财务资料, 以便了解高越公司的经营情况。杨文松、郭庆海、全学祖三人协商后, 认为让赢鑫公司查阅、复制会计账簿、原始凭证等财会资料对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利, 便以高越公司名义复函表示赢鑫公司要求查阅、复制会计账簿及原始凭证的要求不合理, 不予同意。 对此, 赢鑫公司委托律师与高越公司进行交涉。 股东有权查阅财务资料

陆金所:搭建草根金融投融资平台

陆金所:搭建草根金融投融资平台 2013-11-24 15:00来源:中国经营报 作为平安集团旗下的网络投融资平台,上海陆家嘴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金所”)从业务模式设计之初就具有互联网和金融风控双重基因。 成立两年多来,陆金所定位于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新渠道,为个人提供创新型投资理财服务。尽管目前陆金所只有一个产品“稳盈-安e贷”,均为小额交易,平均每单四五万元左右,但仅靠这一个产品,陆金所上线一年零四个月交易规模已达14亿元。 在“稳盈-安e贷”系列产品发行规模提高到一定规模后,陆金所董事长计葵生计划引进担保公司等发行相关小额信贷类产品,进一步拓展个人信贷交易的版图。在计葵生看来,自己正在触摸国内一块巨大的金融投资金矿。 可投资可贷款 陆金所是平安集团旗下的一家“个人对个人”(P2P)的投融资平台,成立于2011年9月,定位于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新渠道,为个人提供创新型投资理财服务。 陆金所不仅提供投资,也提供借款服务。陆金所工作人员介绍,需要融资的个人和企业,可以向陆金所申请,经过陆金所审核后,融资需求即发布在陆金所的网站上,投资人则可以通过网站投资。但与普通P2P模式不同,陆金所引入平安旗下的担保公司为投融资提供担保,并且明确一笔投资针对一笔借款的一对一模式,以此降低投资风险。 “与其他P2P不同的是,陆金所有一个担保环节。借款人在陆金所申请借款前,需要亲自前往平安银行网点,进行身份验证和递交材料。通过电子系统收集信息后,发到天津平安融资担保公司统一风险审核。审核过后,陆金所会要求借款人购买一份担保。”上述陆金所工作人员介绍。 陆金所承载了平安集团创始人马明哲的电子商务梦想。从“平安18”到“一号店”,平安十几年来一直坚持在互联网和电子商务领域进行尝试。平安通过陆金所实现互联网和平安金融本业的结合,马明哲对陆金所甚是看重,在打造陆金所的过程中可谓不惜血本,斥资4亿元,不仅重金挖来当当网CTO戴修宪,还从麦肯锡、盛大、第三方支付机构等聘请来大量专业人才。 互联网金融不是简单把金融搬上互联网,而是从2011年业务模式设计之初就要具有互联网和金融风控双重基因。陆金所推出的第一款服务“稳盈”系列有双重功能,即为有借款需求的个人、微型企业、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同时,为有投资需求的个人和企业提供投资服务,实现P2P网络借贷基本功能。 金融和互联网的碰撞带来很多有趣的事情。平安陆金所一位部门负责人透露,P2P业务有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资金的供给方绝大部分在大中城市,而资金的需求方则绝大部分在三四线城市,甚至农村。

股权方式融资方案步骤

股权方式融资方案步骤 1、融资资金以增资扩股方式持有项目公司(地块权属方)控股股权:具体股权比例、入股价格按实际资金需求测算,通常需持有60-95%; 2、项目公司所有原股东将其股权向我方提供股权质押,并办理相关质押登记手 续; 3、改选公司董事会和高管层,担任公司重要人事岗位安排(法定代表人、财务 负责人),实现对公司重大资产决策控制权,但不干预既定开发计划,不对资金使用设定过多限制; 4、所有项目公司股东签署书面承诺:在本次融资期间内,项目公司名下所有资 产(包括土地、在建工程)不得用于抵押、质押融资; 5、我方将派遣现场常驻人员共同管理使用有关证照、公章、财务章,并采取双 签制度。所有以项目公司名义对外出函、签署协议等,均需我方和项目公司双方共同签字确认; &根据事先销售进度,我方有权对不合理变动销售安排事先进行合理干预。如项目销售价格过高造成不能按期销售,如销售收入单季度低于原销售计划30%或销售收入连续两个季度低于原销售计划20%则将立即调整销售安排保证销售顺利实现。具体情况以双方约定为准。 7、根据事先约定,如发生约定的还款风险情况,我方可立即启动处置项目公司股权或土地使用权的操作,而无需启动通常操作中的诉讼、执行、拍卖等司法程序。8、一旦项目进入销售后,销售回款仅能汇入指定账户。在本项目还款到期日前 3个月,现金形态资产不足本金一定比例及相关费用时,我方有权提前划转部分资金并启动销售预警手段。 9、项目到期时,由实际控制人安排主体按约定溢价收购我方股权,我方实现退 出。同时,季度利息可以服务管理费方式支付。 股权实际控制人保证、其他核心资产提供辅助抵押保障等通行措施在此不一一列 明。

融资方案及资金用途

融资方案及资金用途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 企业融资是指以企业为主体融通资金,使企业及其内部各环节之间资金供求由不平衡到平衡的运动过程。下面小编就为大家解开企业的融资方案,希望能帮到你。企业的融资方案 股权融资:指资金不通过金融中介机构,融资方通过出让企业股权获取融资的一种方式,大家所熟悉的通过发售企业股票获取融资只是股权融资中的一种。对于缺乏经验的创业者来说,选择股权融资这种方式,需要注意的是股权出让比例。股权出让比例过大,则可能失去对企业的控制权;股权出让比例不够,则又可能让资金提供方不满,导致融资失败,这个问题需要统筹考虑,平衡处理。 债权融资:指企业通过举债筹措资

金,资金供给者作为债权人享有到期收回本息的融资方式。民间借贷应该算是债权融资中的一种,且是为人们所最常见的一种。自从孙大午事件后,很多企业就对民间借贷产生了一种畏惧心理,怕担上“非法集资”的帽子。对于非法集资,有特别重要的界定值得注意,就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筹集资金。根据这一点,如果不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就不能叫非法集资,而应算是正常的民间借贷。另一点是非法集资通常数额巨大。把握住这两点,在进行民间借贷筹集创业资金时,就不容易触犯禁忌。 企业内部集资:指企业为了自身的经营资金需要,在本单位内部职工中以债券、内部股等形式筹集资金的借贷行为,是企业较为直接、较为常用、也较为迅速简便的一种融资方式,但一定要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融资租赁:一种创新的融资形式,也称金融租赁或资本性租赁,是以融通

资金为目的的租赁。其一般操作程序是,由出租方融通资金,为承租方提供所需设备,具有融资和融物双重职能的租赁交易,它主要涉及出租方、承租方和供货方三方当事人,并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同所构成。出租方订立租赁合同,将购买的设备租给承租方使用,在租赁期内,由承租方按合同规定分期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赁期满承租方按合同规定选择留购、续租或退回出租方。承租人采用融资租赁方式,可以通过融物而达到融资的目的。对于缺乏资金的新创企业来说,融资租赁的好处显而易见,其中主要的是融资租赁灵活的付款安排,例如延期支付,递增或递减支付,使承租用户能够根据自己的资金安排来定制付款额;全部费用在租期内以租金方式逐期支付,减少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大大简化了财务管理及支付手续,另外,承租方还可享受由租赁所带来的税务上的好处。 风险投资:1999年以来,风险投资

股权融资商业计划书

股权融资商业计划书 第一章 1.1企业简介 公司名称、成立时间、发展历史、员工数量、产品和服务、股权结构、公司基本情况 1.2公司经营财务历史 1.3公司荣誉 第二章 2.1公司对外投资 公司组织及管理 2.2公司组织架构 2.3公司人员结构 2.4公司管理情况 企业创始人、管理架构和团队、主要管理者的基本情况 第三章 3.1产品介绍及特色 公司产品与技术介绍 3.2产品销售范围和渠道 3.3产业链格局 3.4产品市场现状及发展趋势

第四章 4.1公司主营产品 4.2公司产品优势 4.3公司产品技术专利 4.4公司未来三年产品发展计划 4.5公司技术来源 4.6公司核心技术 4.7研究与开发 第五章 5.1行业 5.2市场前景 第六章公司产品技术及研发行业与市场发展市场竞争与策略6.1主要竞争对手状况 6.2公司竞争优势 市场地位 技术优势 资源优势 管理优势 其他优势 6.3公司营销计划

6.4客户、品牌开发计划 6.5未来三年盈利预测及说明 预期增长率和份额 第七章公司财务状况 过去三年的财务情况、业务收入、毛利、净利、应收账款、存货、苦丁资产、负债、净资产、运营成本、预期收支平衡日期、财务预测等。 第八章 8.1股权融资的目的 股权融资方案 8.2股权融资需求计划 国际私募股权融资商业计划书(二) 一、公司及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于[]年[]月在中国广东省[]市注册的股份制有限公司。公司经过近8年的运营,在业界和社会上都享有很高的声誉。[]股份有限公司以[]为宗旨,坚持[]的经营理念,采用[]商业模式,拓展[]为主、[]为辅的主营业务及各项衍生业务。 某股份有限公司实行规范的股份制商业化运作,建立了完善的组织结构,以及强有力的经营策略和灵活的商业化运作机制,并以实现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