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监事会职责及议事规则

商业银行监事会职责及议事规则
商业银行监事会职责及议事规则

商业银行监事会职责及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行的监督管理机制和监督机构的行为准则,保证本行股东的合法权益,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浙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监事会是本行的监督管理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根据本行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权力。

第三条本行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一名,非职工监事二名。监事会设监事长(监事会主席)一名。

第四条职工监事由本行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非职工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经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二章监事会的职权

第五条根据本行章程规定,监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履行职责情况;

(二)要求董事、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纠正其损害本行利益的行为;

(三)对董事和高级管理层成员进行专项审计或离任审计;

(四)检查监督本行的财务管理和活动;

(五)对本行的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进行审计;

(六)对董事、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质询;

(七)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本行章程规定应由监事会行使的职权。

第三章监事会会议

第六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可委托其他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七条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监事会主席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第八条召开监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监事。通知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载明召集事由、会议时间、会议地点。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九条监事会会议应由监事本人出席。监事会会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的监事出席方可召开。

第十条监事会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制度。监事会决议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通过,重大事项须经全体监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十一条监事应当在监事会决议上签字并对监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本行章程,致使本行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监事对本行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监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十二条监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采取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箱或借助所有监事能够进行交流的通讯设备等形式进行通讯表决并作出决议,由与会监事签字或事后补充签字并注明补签日期。

通讯表决议案由监事会主席签发,通讯表决事项应当至少在表决前三日内送达全体监事。

第四章监事

第十三条监事为本行监事会成员。监事由股东大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或更换,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第十四条监事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解任:

(一)任期届满;

(二)被股东大会罢免;

(三)监事自动辞职。

第十五条因监事退任而发生缺额达三分之一时,除因届满事由外,应要求股东大会补选监事,以补足原任监事名额。在监事缺额未及时补选,有必要时可由股东大会指定人员代行监事职务。

第五章监事会主席

第十六条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第十七条监事会主席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二)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三)组织监事会落实职责。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规则由本行监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规则未尽事宜,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本行章程办理。

第二十条本规则经本行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版

_______________ 有限责任公司 、、八 章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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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 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或:自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至年日)。 第五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经营范围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九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条公司由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以上万元。

第十一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并在缴纳出资后,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十二条公司注册资本由全体股东依各自所认缴的出资比例分次缴纳。首次出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以前足额缴纳。(注:股东出资采取一次到位的,不需要填写下表)。 股东缴纳出资情况如下: (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 第十三条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四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四章股东 第十五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第十六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一)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优先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二)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股东会,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银行部门划分及岗位职责

银行通常有二三十个部门,按业务来分可划为几个条线:零售、公司、资金同业、信贷、财务、运营、行政、科技、法律合规等。各部门按职能分类则如下: ?管理部门。对某一专门职能进行管理,制定相关的政策和制度,进行相关审批,监控执行情况并进行适当干预,对分管领域的管理成效、效率和成本负责。包括以下部门:信贷管理部、信贷审批部、资产保全部、零售信贷风险部、计财管理部、财务信息与资产负债管理部、运营管理部、集中作业部、人力资源部、法律事务部、合规部。 ?支持部门。从事管理、支持和服务,支持全行经营管理的顺利运行,或为总行其它部门或分支行提供必要的协助,对支持领域的成效、效率和成本负责。包括:办公室、人力资源部、信息科技部、科技运营部、电子银行部、法律事务部、合规部、总务部、保卫部、机构发展部、董事长办公室、首席执行官办公室、董秘处、零售营销管理部、公司营销管理部、财信部、采购部。 ?客户部门。直接(直接提供服务)或间接(为分支行在服务某些客户群上提供支持)管理某些客户群,对所负责客户群的收入和利润负责。包括:私人理财部、零售信贷部、资产托管部、贸易融资部 ?产品部门。开发并/或管理某些产品,支持分支行开展产品销售和市场营销,对所负责产品的收入和利润负责。包括:私人理财部、零售信贷部、资产托管部、贸易融资部、公司产品管理部、票据业务部、金融市场部、同业事业部 ?事业部门。直接经营某项业务,内部垂直管理,独立核算,对所负责业务的收入和利润负责。包括:信用卡中心、汽车金融中心等 ?其他部门。不知道该往哪分类的部门- -# 。包括:特殊资产管理中心、稽核部等。 下面是具体每个部门的职能。每家银行的部门划分或多或少都会有些差别,但总的职能不会有太

华夏银行 监事会监督检查工作办法

[监事会]华夏银行:监事会监督检查工作办法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督检查工作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商业银行监事会工作指引》及本行章程赋予监事会的职责,为做好监事会监督检查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监事会监督检查活动的目的主要是:按照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关于 监事会职责的规定,监督全行财务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监督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尽职履责行为等方面,以督促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依法合规经营,防范风险,保护本行、股东、职工、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第三条监事会监督检查采取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两种形式,以监事会组 织监事进行检查的形式为主。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协助检查,也可以要求本行有关部门协助检查。 第四条监事会监督检查工作由监事会主席或其指定的监事牵头组织和领 导。 第二章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第五条监事会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一)本行财务活动; (二)总行及其分支机构遵守国家有关金融法律规章,依法合规经营情况;(三)董事会确立稳健经营理念、价值准则和制定符合本行实际的发展战略 的情况; (四)定期对董事会制定的发展战略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 形成评估报告; (五)本行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 (六)董事的选聘程序;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八)全行薪酬管理制度和政策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九)本行经营管理过程的专项检查,如资产质量、利润的真实性、大额投 资审批、呆坏帐核销、重大案件、关联交易等; (十)股东大会授权或董事会委托的专项调查或检查活动。 其中,监事会应当重点监督本行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的履职尽责情况、财务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 第六条监事会对董事会及其成员的履职监督重点包括: (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情况; (二)遵循本行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执行股东大会 和监事会相关决议,在经营管理重大决策中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义务的情况; (三)持续改善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理念、资本管理、薪酬管理和信 息披露及维护存款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利益等情况; (四)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有效运作情况;董事参加会议、发表意见、提出

商业银行客户关系管理(1)

商业银行客户关系管理 一、深圳、江苏、苏州三地农行的基本情况 (一)综合经营实力强。截至2001年底,深圳分行各项存款390亿元,较上年增幅26%;贷款为262.3亿元;外币存款67397万美元;国际业务结算量33.7亿美元,外汇结算收益4567万元人民币,全行实现 利润8亿元。江苏省分行营业部各项存款270亿元;各项贷款129亿元;实现利润3亿元。苏州市农行各项存款500多亿元;各项贷款270亿元;不良贷款占比8%;国际业务结算量80.6亿美元;实现利润6 亿元;各项经营指标在同业市场名列第一。 (二)业务结构调整快。三地农行根据区域经济金融环境及产业结构的 调整,加速自身业务结构调整和转型。如深圳分行个人业务类信贷资 产达90多亿元,占全部信贷资产的1/3以上。苏州市农行围绕发展 国际业务,在机构设置、资源分配上紧跟外向型客户,其业务收入的60%以上来自于国际业务。 (三)客户营销体制新。按照“全面面向市场和客户原则设置机构”的 要求,三地农行着力增大了前台部门直接营销的考核力度。一级分行 前台部门既做“自营”业务,也履行系统管理职能,从而真正实现了 全行上下联动营销。如深圳分行公司业务处既承担客户调查和系统管 理的职责,又自营管理了40余家客户的36亿元贷款。 (四)实行个性化、差异化的分层营销策略。三地农行不但对公司类客 户实行了细分,还强化了对个人VIP个人客户的重点营销。如深圳分 行设立4家金牛理财中心,在营业柜台设置了33个贵宾室和71个大 户窗口,对个人存款超过10万元的和超过100万元的个人都建立个人 信息档案,在农行营业大厅不同的窗口办理业务,并享受不同的服务 待遇。 二、客户关系管理的措施与经验 (一)根据客户关系管理的需要调整公司类批发业务的营销体系。

商业银行有哪些业务

商业银行有哪些业务 商业银行的业务,按资金的来源和运用将其业务划分为资产业务、负债业务、中间业务三类。 1. 什么是负债业务? 银行的负债业务是形成银行资金来源的业务。银行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存款、借入款和银行资本等。 2. 什么是资产业务? 资产业务是指银行运用其吸收的资金,从事各种信用活动,以获取利润的行为。主要包括放款业务和投资业务两大类。 3. 什么是中间业务? 商业银行在经营资产业务、负债业务的同时,还利用其在机构、技术、资金、信誉和住处等方面的优势,提供一些服务性的业务与之配合。如:结算业务,信托业务等。 (一)保险的基本职能 保险的基本职能是保险原始与固有的职能。关于保险基本职能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保险的基本职能是分摊损失和补偿损失或给付保险金;另一种观点认为保险的基本职能是经济补偿和保险金给付职能。 经济补偿职能是在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损失后根据保险合同按所保标的的实际损失数额给予赔偿,这是财产保险的基本职能; 保险金给付职能是在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双方当事人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进行给付,这是人身保险的职能。 (二)保险的派生职能 保险的派生职能是在基本职能的基础上产生的职能。保险的派生职能是融资职能、防灾防损职能。 防灾防损是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保险防灾防损工作的最大特点就在于积极主动地参与、配合其他防灾防损主管部门扩展防灾防损工作。保险防灾防损工作体现于:从承保到理赔履行社会责任;增加保险经营的收益;促进投保人的风险管理意识,从而促使其加强防灾防损工作。 保险的融资职能是保险人参与社会资金融通的职能。其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具有筹资职能;另一方面通过购买有价证券、购买不动产等投资方式体现投资职能。 (三)保险的宏观作用 保险的宏观作用是保险对全社会和国民经济总体所产生的经济效应。具体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无董事会监事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新疆百川企业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阿克苏市西大街新华大厦九楼 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 第五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经营范围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企业注册、中小企业提供融资信息咨询服务、企业上市指导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项目洽谈对接服务、金融仓储服务、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形象策划等(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九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条公司由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额 (万元)出资方式出资比例 (%) 出资期限 陈庆华350 现金70 无期限 刘红100 现金20 无期限 王建伟50 现金10 无期限 无期限第十一条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二条公司注册资本由全体股东依各自所缴纳的出资比例足额缴纳。 第十三条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四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四章股东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部主要职责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部主要职责 风险管理部主要职责 1、在行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全行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合规性风 险的管理丄作。2、拟定风险管理政策与程序,经批准后公布实施。根据实施情况定期检讨和修订,并组织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对各业务单位制定的具体业务流程和指引进行检查,对其中不符合风险管理政策与程序规定的提出修改意见,反馈给有关单位修订。 3、制定、跟踪并完善全行性的信贷政策、风险管理制度和办法,以及信贷决 策规则和流程,拟订信贷业务审批权限。 4、负责全行信贷产品管理的调研、审批和相关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完善工作。 5>负责对分支行风险管理部门的管理、考核与业务指导,负责对分(支)行信 贷业务的现场和非现场检查,负责对分(支)行放款审核中心的管理丄作,负责全行贷款风险分类的核查和管理匸作。6、负责对总行公司业务部授信管理处及风险经理在整体职责履行方面进行评价、监督检查和考核,并参与授信管理处负责人及风险经理的选聘工作。 7、负责对信贷审批工作的后评价。 8、编制、汇总各类风险管理报告,按照规定及时向行长办公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汇报。负责提供监管机构、评级机构及其他单位所要求的银行风险管理信息。负责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关联交易委员会、预警委员会安排的日常工作。 9、负责全行信贷资产组合管理,包括测量组合的风险;对行业、目标客户、现有客户等进行研究,编制研究报告,拟定我行信贷组合战略方案;分析信贷组合绩效。

10、负责建立和维护公司客户信贷风险评级体系及定价模型,负责CECM系统和个贷系统管理。11、负责统筹对零售授信管理中心和实施正式方案分行的对公授信管理中心的管理。12、负责全行信贷风险管理培训,建立信贷人员的准入与资格认证制度。 说明: 1 1、法律合规部已不再作为我部二级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其负责全行合规性风险的管理丄作,故以上职责中合规性风险管理(第1条)不再为我部职责。 2、根据行办会相关决议,授信后管理职责山公司部调整到风险管理部,根据新分工以上第6条调整为:负责组织、监督、检查分行的授信后管理工作,负责向银行管理层及时汇报全行授信后管理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工作建议,通报监督、检查情况及发现的各种问题。 总行风险管理部处室职能划分 综合规划处职责: 负责协助总经理室草拟全部的工作总结及规划,监督全部工作计划(年度、季度和月度)的执行情况;全行风险管理机构的考核和人员的管理;总行风险报告的草拟和意见反馈,全行风险报告体系的管理工作;全行的拨备预算、记帐等相关管理工作;按规定向银监会定期报送存贷款、不良贷款等报告;本部门的行政事务。 风险政策处职责: 依据莆事会制定的风险管理战略,负责组织草拟及维护全行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管理的政策、制度和程序;审核各部门提交的与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的相关文件; 根据风险核准制进行新产品的风险审核;全行操作风险的统筹组织。 风险监控处职责:

商业银行监事会工作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商业银行监事会的组织和行为,提高监事会履职的独立性、权威性和有效性,完善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设有监事会的商业银行。不设监事会的商业银行参照本指引执行。 第三条监事会对股东大会或股东会负责,以保护商业银行、股东、职工、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为目标。 第四条监事会工作应当基于适当组织架构,合理确定职责权利,按照依法合规、客观工作、科学有效的原则,有效履行监督职责。 第二章组织架构 第五条商业银行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监事会,并根据资产规模、业务状况和股权结构合理确定监事会规模和构成。监事会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应当包括股东监事、职工监事和外部监事,其中职工监事、外部监事的比例均不应低于三分之一。 第六条股东监事由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商业银行有表决权股份3%以上的股东提名。外部监事由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商业银行有表决权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名。职工监事由监事会、商业银行工会提名。 同一股东及其关联人提名的监事原则上不应超过监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原则上同一股东只能提出一名外部监事候选人,不应即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又提名外部监事候选人。因特殊股权结构需要豁免的,应当向监管机构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 第七条股东监事和外部监事由股东大会或股东会选举、罢免和更换;职工监事由商业银行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民主程序选举、罢免和更换。 监事会设监事长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和完善监事的市场化选聘机制。 第八条监事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监事在任期届满前可以提出辞职。 外部监事就职前应当向监事会发表申明,保证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并承诺勤勉尽职。外部监事在同一家商业银行任职时间累计不应超过6年,不应在超过两家商业银行同时任职,不应在可能发生利益冲突的金融机构兼任外部监事。

商业银行公司客户关系管理系统的分析与设计

商业银行公司客户关系管理系统的分析与设计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快速发展,特别是金融全球化的脚步不断加快,我国对于商业银行的创办和利率市场化程度不断放开,因此,我国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也不断加剧。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除了提升银行的服务质量,也要加强对资源的争夺。在各类资源的争夺中,客户资源的争夺最为激烈。一方面,各大商业银行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去开展客户资源的抢夺。 特别是高端客户,商业银行对于这类客户的需求最为迫切,高端客户资源成为市场的稀缺资源。另一方面,对于客户资源的维护也特别重要。客户资源的争夺,尤其是高端客户资源的争夺和维护对于商业银行的长久发展特别重要。在高端客户中,公司客户占有很大的比重。 因此,设计一个商业银行公司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对于维护公司客户资源是非常必要的。本文开发了商业银行公司客户关系管理系统。首先,阐述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和意义,详细的综述了现有的商业银行客户关系管理系统的国内外现状。以此为基础,本文分析了商业银行公司客户关系管理系统的功能性需求,包括对公客户信息管理、对公客户服务管理、对公客户营销管理、对公客户风险管理和对公客户统计分析。 接着,明确了系统的非功能性需求,包括安全性、高性能、可扩展和可升级。然后,对商业银行公司客户关系管理系统进行了系统设计,包括系统的总体架构设计、功能结构设计、流程和用例设计和数据库设计。系统的功能结构设计,包括对公客户信息管理、对公客户服务管理、对公客户营销管理、对公客户风险管理和对公客户统计分析等子系统。系统的流程和用例设计采用流程图和顺序图的方式介绍了系统功能操作的流程。 系统的数据库设计,包括概念设计、逻辑结构设计和物理结构设计。最后,基于上述的需求分析和功能设计,展示了本系统的实现界面和操作规范。并通过几个功能测试用例说明了系统开发实现了预期的功能,结果令人满意。

商业银行的作用以及职能

商业银行的性质是指是以经营工商业存、放款为主要业务,并以利润为主要经营目标的企业法人(金融企业法人)。因为这类银行依靠吸收活期存款作为发放货款的基本资金来源,这种短期资金来源只适应经营短期的商业性放款业务,故称“商业银行”。在这里我们简单的介绍一下商业银行和中央银行最主要的区别是什么?由于两者的性质不同,中央银行是国家机关,是政府的组成部分;商业银行是企业法人,是金融机构,是以利润为主要经营目标的。前者不以赢利为主要目的,而后者则以吸收活期存款,创造利润为主要目的,这是商业银行最明显的特征,所以人们又称其为存款货币银行。商业银行的职能是由它的性质所决定的,主要有四个基本职能包括信用中介职能,支付中介职能,信用创造功能和金融服务职能。以下是四个基本职能的简介:(1)信用中介职能。信用中介是商业银行最基本、最能反映其经营活动特征的职能。这一职能的实质,是通过银行的负债业务,把社会上的各种闲散货币集中到银行里来,再通过资产业务,把它投向经济各部门;商业银行是作为货币资本的贷出者与惜入者的中介人或代表,来实现资本的融通、并从吸收资金的成本与发放贷款利息收入、投资收益的差额中,获取利益收入,形成银行利润。商业银行成为买卖“资本商品”的“大商人”。商业银行通过信用中介的职能实现资本盈余和短缺之间的融通,并不改变货币资本的所有权,改变的只是货币资本的使用权。 (2)支付中介职能。 商业银行除了作为信用中介,融通货币资本以外,还执行着货币经营

业的职能。通过存款在帐户上的转移,代理客户支付,在存款的基础上,为客户兑付现款等,成为工商企业、团体和个人的货币保管者、出纳者和支付代理人。以商业银行为中心,形成经济过程中无始无终的支付链条和债权债务关系。 (3)信用创造功能。 商业银行在信用中介职能和支付中介职能的基础上,产生了信用创造职能。商业银行是能够吸收各种存款的银行,和用其所吸收的各种存款发放贷款,在支票流通和转帐结算的基础上,贷款又转化为存款,在这种存款不提取现金或不完全提现的基础上,就增加了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最后在整个银行体系,形成数倍于原始存款的派生存款,长期以来,商业银行是各种金融机构中唯一能吸收活期存款,开设支票存款帐户的机构,在此基础上产生了转帐和支票流通,商业银行。以通过自己的信贷活动创造和收缩活期存款,而活期存款是构成贷市供给量的主要部分,因此:商业银行就可以把自己的负债作为货币来流通,具有了信用创造功能。 (4)金融服务职能。 随着经济的发展,工商企业的业务经营环境日益复杂化,银行间的业务竞争也日益剧烈化,银行由于联系面广,信息比较灵通,特别是电子计算机在银行业务中的广泛应用,使其具备了为客户提供信息服务的条件,咨询服务,对企业“决策支援”等服务应运而生,工商企业生产和流通专业化的发展,又要求把许多原来的属于企业自身的货币业务转交给银行代为办理,如发放工资,代理支付其他费用等。个人

银行各主要部门及其部门负责人职权职责

一、职能部门设置 (一)前台市场营销部门: 营业部、个私业务部、公司业务部、电子银行部。(二)中台风险控制部门: 风险管理部、审计稽核部、监察保卫部。(三)后台综合管理部门: 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财务会计部。二、部门主要职责(一)营业部 1、负责办理总行对外经营的各项业务; 2、负责办理本行内现金余缺调剂; 3、负责全国及全省特约电子汇兑业务的数据收发、资金结算、大额支付系统业务及同城清算; 4、会同相关部门,开办新产品、新业务试点,协助做好新产品推广培训。 5、拟订资金营运相关制度和操作规程,负责全行资金营运管理,保持适度的备付金比例; 6、负责内部资金利率调整; 7、负责办理资金拆借、再贷款、贴现、再贴现、转贴现等业务;8、负责同业存放、存放同业管理; 9、负责债券市场分析,制定债券市场业务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 10、负责建立和完善资金交易业务台账,定期与财务会计部做好债券余额对账工作; 11、负责开发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同业间的资金融通业务。 (二)个私业务部 1、负责全行个人类业务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制定全行个人类业务发展规划和营销策略; 2、负责组织开展个人客户营销,协调支行个人客户联合营销; 3、负责个人类业务产品的整合和创新,产品品牌的策划和宣传; 4、负责个人征信系统的运用和管理; 5、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个人客户经理培训; 6、制定代客理财业务规划,并组织实施; 7、负责代收代付和保险代理等中间业务; 8、拟订个人类业务相关制度和操作规程,会同有关部门,对个人类业务相关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三)公司业务部 1、负责全行公司类业务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制定全行公司类业务发展规划和营销策略; 2、负责组织开展公司客户营销,协调支行公司客户联合营销; 3. 负责公司类业务产品的整合和创新,产品品牌的策划和宣传; 4、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公司客户经理培训; 5、负责制定公司类客户代客理财和财务业务规划,并组织实施; 6、开展公司类客户信用等级评定,会同电子银行部开发客户关系管理信息系统,并据此建立公司类客户评价体系和营销服务体系; 7、拟订公司类业务相关制度和操作规程,会同有关部门,对公司类业务相关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四)电子银行部 1、拟订全行信息管理系统、电子银行和银行卡业务开发、应用、安全相关制度和操作规程,会同有关部门,对电子银行相关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负责电子化建设、应用软件系统的规划、开发、培训和维护工作,做好自行开发软件的

《农商银行监事会对董事会、监事、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评价办法》

XXX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监事、高级管理层及其 成员履职评价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董事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促进董事会的规范和高效运作,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董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商业银行监事会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行章程”)等规定,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履职评价,是指本行监事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定期对本行董事、高管人员和监事在评价期内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评价。 第三条监事会在进行履职评价时,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客观公正、科学有效、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二章董事的履职评价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董事指的是银行董事会的董事和独立董事。 第五条监事会对董事会及其成员的履职监督重点包括: (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情况;

(二)遵循本行章程、股东大会或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执行股东大会或股东会和监事会相关决议,在经营管理中的决策中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义务的情况; (三)持续改善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理念、资本管理、薪酬管理和信息披露及维护存款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利益等情况; (四)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有效运作情况;董事参加会议、发表建议、提出意见情况;独立董事对重大关联交易、利润分配方案、可能损害存款人及中小股东权益或造成本行重大损失等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五)其他需要监督的重大事项。 第六条董事互评称职评价未超过二分之一的,董事当年履职评价不得评为称职;同时董事履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当年履职评价不得评为称职: (一)董事该年度内未能亲自出席三分之二(含)以上的董事会会议的; (二)董事表达反对意见时,不能正确行使表决权的; (三)董事会违反章程、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议决重大事项,董事未提出反对意见的; (四)本行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等主要审慎监管指标未达到监管要求,董事未能及时提请董事会有效整改的; (五)本行经营战略出现重大偏差,董事未能及时提出意见或修正要求的;

商业银行公司金融部职能部门岗位职

商业银行公司金融部职能部门岗位职责 一、经理 (一)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本行各项规章制度。 (二)拟定全行公司类业务的发展规划和营销策略,负责本行公司类业务营销与管理工作。 (三)负责本部门日常管理工作,组织本部门员工加强学习、改进服务,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高服务质量,负责本部门岗位责任制的制定与员工考核。 (四)制订本部门工作计划,根据统一管理与专业分工负责的原则,对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合理安排,领导本部门人员全面完成部门工作计划。 (五)指导、协助支行又好又快开展公司类各项业务,促进支行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六)负责公司类业务操作流程和相关管理制度的制定、信贷产品的开发等。 (七)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经理助理 (一)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本行各项规章制度。 (二)协助部门经理做好本部门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分管工 作,促使本部门各项工作计划顺利完成。 (三)负责分管公司类业务的市场营销、客户管理与维护。

(四)负责分管小企业授信的市场营销、业务宣传、产品设计、人员培训、客户管理以及信息反馈等工作。 (五)负责分管涉农贷款的市场营销、业务宣传、产品设计、客户管理以及信息反馈等工作。 (六)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市场营销岗 (一)负责组织支行开展公司客户负债业务、资产业务以及中间业务的市场营销。 (二)负责总行直管的公司客户和重大项目的市场营销、服务管理和客户维系工作。 (三)组织开展银团贷款业务,负责开展信贷组合方案的制定,统筹协调行内相关资源,为公司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和“一揽子”解决方案。 (四)负责对本行公司业务产品的品牌进行策划、宣传和推广。 (五)负责与公司客户发展有关的政府管理部门、行业协会的工作联系,跟踪有关政策,寻找目标客户。 (六)指导和帮助支行跟踪当地的重大项目,寻找和挖掘目标客户,指导支行维护管理公司客户。 (七)组织市场调查,设计公司业务需求和客户服务方案。(八)负责全行公司类业务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 (九)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业务管理岗 (一)对上报总行贷审会审批的公司客户授信业务进行贷前调查评价,参与部分大额贷款的贷后检查。

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第0110章在线测试

《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第01章在线测试 第一题、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5道题共5分) 1、最早设立股份之银行的国家是A A、英国 B、美国 C、意大利 D、德国 2、1897年在上海成立的(C )标志着中国现代银行的产生 A、交通银行 B、浙江兴业银行 C、中国通商银行 D、北洋银行 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是(D )年正式挂牌成立的。 A、1999 B、2001 C、2002 D、2003 4、商业银行的经营对象是A A、金融资产和负债 B、一般商品 C、商业资本 D、货币资本 5、从商业银行的本质上来看,商业银行是一种C A、工商性企业 B、万能性银行 C、金融性企业 D、专业性银行 第二题、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5道题共10分) 1、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内部组织机构可分为以下哪几个层次ACD A、决策机构 B、管理机构 C、执行机构 D、监督机构 E、选举机构 2、商业银行的职能包括ABDE A、信用中介职能 B、支付中介职能 C、最后贷款人职能 D、信用创造职能 E、金融服务职能 3、商业银行的特殊性主要包括ABCDE A、经营对象特殊性 B、经营内容特殊性 C、对整个社会经济影响特殊 D、受社会经济的影响特殊 E、责任特殊 4、决策机构包括ABD A、股东大会 B、董事会 C、行长 D、董事会下设的各委员会 E、监事会 5、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包括ABE A、安全性 B、流动性 C、统一性 D、特殊性 E、盈利性 第三题、判断题(每题1分,5道题共5分) 1、银监会成立后,中国人民银行将只负责货币政策调控等一系列非直接监管金融机构的任务。正确 2、商业银行是一种企业,因此在经营目标和手段上与一般企业相同。错误 3、信用中介职能是商业银行最基本也最能反映其经营活动的职能。正确 4、支付中介职能是商业银行最基本也最能反映其经营活动的职能。错误 5、商业银行作为一国经济中最重要的金融中介机构,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正确 《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第02章在线测试 第一题、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5道题共5分) 1、发行优先股对商业银行的不足之处不包括C A、股息税后支付,增加了资金成本 B、总资本收益率下降时,会发生杠杆作用,影响普通股股东的权益 C、不会稀释控制权 D、可以在行情变动时对优先股进行有利于自己的转化,增大了经营的不确定性 2、一旦银行破产倒闭时,对银行的资产的要求权排在最后的是B A、优先股股东 B、普通股股东 C、债权人 D、存款人 3、下列各项不属于发行资本债券特点的是 B A、不稀释控制权 B、能大量发行,满足融资需要 C、利息税前支付,可降低税后成本 D、利息固定,会发生杠杆作用

农村商业银行市场营销部门岗位职责

(盾构法施工)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控制内容和控制要点 某农村商业银行市场营销部职责 1.根据本行发展战略,组织拟订本行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市场营销、新产品推广应用等方案;制定实施方案,落实总行下达的经营目标计划和管理目标。 2.负责研究、分析国家的金融政策、法规及地方经济、产业政策等信息,组织调研各类客户群、客户需求变化和面临的市场竞争,确立本行的营销对策和目标客户群,对本行市场定位、客户定位、产品研发、市场拓展和业务发展提出对应策略。负责本行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监测、评估等工作。 3.负责拓展信贷、电子银行、票据、同业存放、债券、理财等业务,组织开展客户分类营销管理、维护现有客户资源、培育未来潜在客户。 4.负责对评估机构、担保机构、保险机构等中间机构的合作申请的受理及前期调查工作。 5.负责本行银行间同业存放、拆借、票据、债券市场的资金业务运营工作,负责资金业务的市场分析和市场价格的预测。 6.负责本行****电话办理贷款业务受理及派单工作;负责本部门客户管理管理系统信息数据的维护及应用工作。 7.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产品策划、宣传、推广等活动;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相关业务的培训。 8.负责服务区域的授信业务、中间业务、电子银行业务的营销推广以及落实客户存款归行。 9.负责本部门相关报表、数据的上报及档案管理工作。 10. 负责组织开展客户信息和关系维护,接受客户咨询、客户投诉,协调处理反馈。 11.负责本条线、本部门标准网点和“三好”银行创建工作;协助合规部门案件防控工作,负责做好本部门、本条线案防风险排查工作;协助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落实本部门及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12.负责本部门人员工作分配及员工管理工作。 13.完成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雨滴穿石,不是靠蛮力,而是靠持之以恒。——拉蒂默 页脚1

商业银行监事会工作指引

商业银行监事会工作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商业银行监事会的组织和行为,提高监事会履职的独立性、权威性和有效性,完善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本指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设有监事会的商业银行。不设监事会的商业银行参照本指引执行。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或股东会负责,以保护商业银行、股东、职工、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为目标。 监事会工作应当基于适当组织架构,合理确定职责权利,按照依法合规、客观工作、科学有效的原则,有效履行监督职责。 组织架构 商业银行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监事会,并根据资产规模、业务状况和股权结构合理确定监事会规模和构成。监事会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应当包括股东监事、职工监事和外部监事,其中职工监事、外部监事的比例均不应低于三分之一。 股东监事由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商业银行有表决权股份3%以上的股东提名。外部监事由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商业银行有表决权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名。职工监事由监事会、商业银行工会提名。 同一股东及其关联人提名的监事原则上不应超过监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原则上同一股东只能提出一名外部监事候选人,不应即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又提名外部监事候选人。因特殊股权结构需要豁免的,应当向监管机构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 股东监事和外部监事由股东大会或股东会选举、罢免和更换;职工监事由商业银行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民主程序选举、罢免和更换。 监事会设监事长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和完善监事的市场化选聘机制。 监事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监事在任期届满前可以提出辞职。 外部监事就职前应当向监事会发表申明,保证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并承诺勤勉尽职。外部监事在同一家商业银行任职时间累计不应超过6年,不应在超过两家商业银行同时任职,不应在可能发生利益冲突的金融机构兼任外部监事。 监事会可以根据情况设立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负责人原则上应当由外部监事担任。 监事会应当积极指导商业银行内部审计部门独立履行审计监督职能,有效实施对内部审计部门的业务管理和工作考评。 监事会下设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监事会日常工作。 职责与权利 除法律法规规定的职权外,监事会应当重点监督商业银行的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的履职尽责情况、财务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 监事会根据需要,可以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或其他人员以书面或口头方式提出建议、进行提示、约谈、质询并要求答复。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高级管理层会议,并有权对会议决议事项提

我国商业银行的公司客户营销策略

我国商业银行的公司客户营销策略 加入WTO后,外资银行将与我国商业银行展开激烈的竞争。可以肯定,竞争的结果将是对客户市场的重新分割。因为,对21世纪的银行业来说,最重要的不是资产概念,而是客户概念,谁掌握了客户谁就掌握了市场和未来,谁就掌握了财富的源泉。鉴于外资银行在加入WTO两年后即可为公司客户提供人民币业务,在有限的过渡期内,如何加强公司客户的营销,巩固并拓展公司客户市场份额就成为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重大课题。 一、实行差异化服务,牢牢抓住现有优质客户 当前,银行业普遍认同一个“二八定律”,即银行80%的利润来自于20%的客户。而我国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的差距之一就表现在如何寻找这20%的客户并为他们提供更好的服务上。国外银行普遍投入了较大的人力。财力,模拟和预测客户需求,分析客户贡献度。客户忠诚度,并且大都建立了数据仓库,因此,他们可以通过数据分析和处理,很容易地找出这20%的优质客户。与外资银行相比,我们对客户

的评判还只停留在静止的、片面的、主观的水平上,还不能对客户作出动态的、全面的、客观的评价和准确、高效的选择,这样就导致我们对客户的服务只能是大众化的,而非个性化的。例如,当一个客户向银行提出贷款利率下浮的要求时,银行可能在这单笔贷款上亏本,但却可能在其他业务上赚钱,但是由于银行对该客户使用金融产品的信息掌握得不够全面,不知道他到底是不是优质客户,因而不敢轻易作出决定,这样就影响了服务效率。 由于国内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在客户关系管理上存在明显的差距,将导致“入世”后我国商业银行的优质客户可能会投向服务更好的外资银行,加上外资银行在中国市场的客户基础薄弱,资金实力有限,基于对市场和竞争的分析,他们肯定会考虑走“精品”路线,通过电子化手段。产品创新和技术含量高的金融品种千方百计地来挖掘我们的优良客户,能够创造80%利润的客户流失了,剩下来的是一些劣质客户,我们的盈利能力就会被削弱,因此,新形势下的公司客户发展策略首要的一点就是要细分客户,对优质客户实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不设监事会)章程》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设董事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参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条公司依法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四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五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住所和类型 第六条公司名称:。 第七条公司住所:。 第八条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九条公司经营范围:(注:如有审批事项请按许可证核定范围填写);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和股东的姓名(名称) 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十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万元。 第十一条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如下: 第十二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新设立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三条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十四条公司成立后,本公司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置备股东名册。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公司的投资人是公司股东,股东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第十六条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委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定;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定;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决定;

银行外部监事工作制度

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监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治理结构,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本行的规范运作,根据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外部监事是指不在本行担任除监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行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监事。 第二章外部监事的任职条件 第三条担任外部监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二)具备5年以上的法律、经济、金融、财务或其他有利于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经历; (三)熟悉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能够阅读、理解和分析商业银行的信贷统计报表和财务报表; 第四条外部监事与本行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应存在影响其独立判断的关系。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本行外部监事: (一)持有本行1%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在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 (二)在本行或者实际控制的企业任职的成员; (三)就任前3年内曾在本行任职的人员; (四)在本行借款逾期未归还的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在与本行存在法律、会计、审计、咨询等业务联系或利益关系的机构任职的人员; (六)本行可控制或通过各种方式可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任何人员; (七)上述人员的近亲属及主要社会关系。 第五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兼任本行独立董事。 第六条本行聘请的外部监事不得在其他商业银行兼职。 第三章外部监事的产生、任职和免职第七条本行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可以提出外部监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第八条外部监事的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提名人应当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并对其担任外部监事的资格和独立性发表意见,被提名人应当就其本人与本行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发表声明。 第九条外部监事在本行任职不得超过3年。 第十条外部监事每年为本行工作的时间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 外部监事可以委托其他外部监事出席监事会会议,但每年至少应当亲自出席监事会会议总数的三分之二。 第十一条外部监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监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罢免:(一)因职务变动不符合外部监事任职资格条件且本人未提出辞职的; (二)一年内亲自出席监事会会议的次数少于监事会会议总数的三分之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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