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商法】历年真题解析

司法考试【商法】历年真题解析
司法考试【商法】历年真题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2008年)

27.甲将自己的汽车向某保险公司投保财产损失险,附加盗抢险,保险金额按车辆价值确定为20万元。后该汽车被盗,在保险公司支付了全部保险金额之后,该车辆被公安机关追回。关于保险金和车辆的处置方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无需退还受领的保险金,但车辆归保险公司所有

B.车辆归甲所有,但甲应退还受领的保险金

C.甲无需退还保险金,车辆应归甲所有

D.应由甲和保险公司协商处理保险金与车辆的归属

答案:A

解析:《保险法》第44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已支付了全部保险金额,并且保险金额相等于保险价值的,受损保险标的的全部权利归于保险人;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取得受损保险标的的部分权利。^法律教/育网^本题中,因为保险人支付了全部保险金额,而且保险金额相等于保险价值,所以车辆的全部权利归于保险人,答案A是正确的。

28.甲公司在交易中取得汇票一张,金额10万元,汇票签发人为乙公司,甲公司在承兑时被拒绝。其后,甲公司在一次交易中需支付丙公司10万元货款,于是甲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承兑时亦被拒绝。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给付汇票上的金额

B.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返还交易中的对价

C.丙公司有权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权要求其给付汇票上的金额

D.丙公司应当请求甲公司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答案:A

解析:《票据法》第36条规定,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所以本题中,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给付汇票上的金额,承担汇票责任,答案A是正确的。

30.杜某与其妻陈某经法院判决于2007年离婚,其女随陈某生活。2008年杜某为其母购买了一份人寿保险,并经其母同意指定自己为受益人。杜某无其他亲属。一日,杜某与其母外出旅游遭遇车祸,其母当场死亡,杜某受重伤住院两天后亦死亡。对于人寿保险金,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因已无受益人,应归国家所有

B.应当支付给杜某的前妻陈某和女儿

C.应当支付给杜某的女儿

D.因已无受益人,应归保险公司所有

答案:C

解析:本题中,杜某死亡时间在其母之后,杜某作为受益人,有权取得其母的人寿保险金,故排除A、D两项。杜某死亡后,该部分保险金作为杜某的遗产应由其女继承,而陈某与杜某已解除婚姻关系,并不属于杜某的继承人,保险公司应当将人寿保险金支付给杜某的女儿,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

31.李某与保险代理人张某洽谈车辆保险事宜,谈妥后李某即与张某签署了盖有保险公司印章的合同并缴付了保费,但张某表示需将保费交回公司后才能签发保单。后李某发生保险事故向该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称张某已离职,且其未将保险合同和保费交回公司,故保险公司不能赔偿。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保险公司应当支付保险金,保费由保险公司向张某索赔

B.李某应当向张某索赔车辆损失

C.李某向保险公司补缴保费后可以获得保险赔偿

D.待保险公司找到张某追回保费后,李某可以获得赔偿

答案:A

解析:《保险法》第13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并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中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该法第14条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本题中,张某与李某已经就保险事宜达成一致,并签署了盖有保险公司印章的合同且李某缴付了保费,保险合同已经成立,保险公司应当承担保险责任,李某发生保险事故后有权向保险公司索赔,故选项B说法错误。李某已经缴付了保费,是由于保险代理人张某的原因未交回公司,保险公司无权要求李某再补缴保费,故选项C说法错误。保险公司向李某支付保险金是应承担的责任,并不能以保险公司追回保费为条件,故D项说法错误。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后,可以向张某索赔。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

32.2008年8月,出票人甲向乙签发一张汇票,乙不慎将其遗失。丙拾得该汇票,在伪造乙的签章后背书转让给丁。关于该事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乙应当先办理挂失止付,再在3日内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B.若甲得知票据遗失的事实,其有权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C.无论是否已经启动公示催告程序,若丁不知丙伪造签章的事实而受让该汇票,其构成善意取得

D.丙的行为构成民法上的欺诈,乙可以主张撤销

答案:无答案【注:司法部公布的答案是B】

解析:《票据法》第15条规定,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三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法律规定,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不一定非得先办理挂失止付,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直接进行。故A项说法错误。

《民诉意见》第226条规定,票据持有人,是指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前的最后持有人。本题中票据遗失前的最后持有人为乙,而非甲,因此只有乙有权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故B项说法错误。

《民事诉讼法》第197条第2款规定:“公示催告期间,转让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根据法律规定,一旦启动公示催告程序,公示催告期间转让票据权利的行为是无效行为,故选项C的说法错误。

《票据法》第14条规定,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故票据上有伪造的签章并不导致票据无效,丁可以通过善意取得方式取得票据权利,即使丙的行为构成了民法上的欺诈,乙也不得主张撤销。选项D的说法错误。

32.朱某持一张载明金额为人民币50万元的承兑汇票,向票据所载明的付款人某银行提示付款。但该银行以持票人朱某拖欠银行贷款60万元尚未清偿为由拒绝付款,并以该汇票票面金额冲抵了部分届期贷款金额。对付款人(即某银行)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违反票据无因性原则的行为

B.违反票据独立性原则的行为

C.行使票据抗辩之对人抗辩的行为

D.行使票据抗辩之对物抗辩的行为考点:

答案:C

解析:《票据法》第13条第2款规定,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本题中,因为朱某是没有履行约定义务的与银行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

人,所以银行可以对朱某进行抗辩。另外,这里注意区分对人抗辩和对物抗辩。[法律教育网编辑整理]所谓对人抗辩是指因票据债务人与特定的票据权利人之间存在一定关系而发生的抗辩;所谓对物抗辩是指因票据本身所存在的事由而发生的抗辩。法!律教育*网本题中,因为朱某跟银行之间有贷款纠纷,跟票据本身没有关系,所以银行行使的抗辩权是对人的抗辩而不是对物的抗辩,答案C是正确的。

(2006年)

23.汇票持票人甲公司在汇票到期后即请求承兑人乙公司付款,乙公司明知该汇票的出票人丙公司已被法院宣告破产仍予以付款。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乙公司付款后可以向丙公司行使追索权

B.乙公司可以要求甲公司退回所付款项

C.乙公司付款后可以向出票人丙公司的破产清算组申报破产债权

D.在持票人请求付款时乙公司不能以丙公司被宣告破产为由而抗辩

答案:B

解析:根据《票据法》第53条规定,持票人应当按照下列期限提示付款:(一)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一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二)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十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持票人未按照前款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说明后,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通过委托收款银行或者通过票据交换系统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的,视同持票人提示付款。第54条规定,持票人依照前条规定提示付款的,付款人必须在当日足额付款。所以汇票持票人在汇票到期后即请求承兑人付款的,付款人有依据汇票记载金额付款的义务。因此,乙作为付款人,不能以出票人被宣告破产为由而拒绝付款,也不能在付款后再要求持票人返还所付款项。但乙公司付款后可以向丙公司行使追索权,乙付款后可以向出票人丙公司的破产清算组申报破产债权。因此本题选B是正确的。

33.某保险公司开设一种人寿险:投保人逐年缴纳一定保费至60岁时可获得20万元保险金,保费随起保年龄的增长而增加。41岁的某甲精心计算后发现,若从46岁起投保,可最大限度降低保费,遂在向保险公司投保时谎称自己46岁。3年后保险公司发现某甲申报年龄不实。对此,保险公司应如何处理?

A.因某甲谎报年龄,可以主张合同无效

B.解除与某甲的保险合同,所收保费不予退还

C.对某甲按41岁起保计算,对多收部分保费退还某甲或冲抵其以后应缴纳的保费

D.解除与某甲的保险合同,所收保费扣除手续费后退还某甲

答案:C

解析:《保险法》第54条规定,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或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甲谎报年龄的行为并不影响合同生效,另外此事发生已经超过了2年,故应对甲按41岁起保计算,对多收部分保费退还某甲或冲抵其以后应缴纳的保费。故本题选C.

26.某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决定将甲、乙两个国有独资公司撤销,合并成立甲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后的甲股份有限公司仍使用原甲公司的字号,该合并事项已经有关部门批准现欲办理商业登记。甲股份有限公司的商业登记属于下列哪一类型的登记?

A.兼并登记

B.设立登记

C.变更登记

D.注销登记

答案:B

解析:《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34条规定:“因合并、分立而存续的公司,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因合并、分立而新设立的公司,应当申请设立登记。”甲、乙两个国有独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合并后成为了甲股份有限公司,因此属于新设合并而不属于吸收合并。所以选A.

31.甲拾得某银行签发的金额为5000元的本票一张,并将该本票背书送给女友乙作生日礼物,乙不知本票系甲拾得,按期持票要求银行付款。假设银行知晓该本票系甲拾得并送给乙,对于乙的付款请求,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根据票据无因性原则,银有应当支付

B.乙无对价取得本票,银行得拒绝支付

C.虽甲取得本票不合法,但因乙不知情,银行应支付

D.甲取得本票不合法,且乙无对价取得本票,银行得拒绝支付

答案:D

解析:《票据法》第10条规定:“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

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即应当给付票据双方当事人认可的相对应的代价。”第11条规定:“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但是,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的权利。前手是指在票据签章人或者持票人之前签章的其他票据债务人。”乙因赠与可以无偿取得票据,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但是,其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甲的权利。而甲取得票据时没有给付对价,因此不享有票据权利。所以应该选D.

32.乙公司与丙公司交易时以汇票支付。丙公司见汇票出票人为甲公司,遂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请丁公司为该汇票作保证,丁公司在汇票背书栏签注“若甲公司出票真实,本公司愿意保证。”后经了解甲公司实际并不存在。丁公司对该汇票承担什么责任?

A.应承担一定赔偿责任

B.只承担一般保证责任,不承担票据保证责任

C.应当承担票据保证责任

D.不承担任何责任

答案:C

解析:《票据法》第48条规定:“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由此选C.

24.甲公司于2004年4月6日签发一张汇票给乙公司,到期日为2004年7月6日。乙公司于2004年5月6日向付款人提示承兑,被拒绝。乙公司遂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乙公司在此汇票上的背书属于什么性质?

A.回头背书

B.限制背书

C.期后背书

D.附条件背书

答案:C

解析:期后背书是指在票据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时所为的背书。根据《票据法》第36条的规定,期后背书应当属于无效背书,不能发生一般背书的效力,而只具有通常的债权转让的效力。但期后背书的背书人仍须承担票据责任。

25.李某为其子投保了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期限5年,保费已一次缴清。两年后其子因抢劫罪被判处死刑并已执行。李某要求保险公司履行赔付义务。对此,保险公司应如何处理?

A.依照合同规定给付保险金

B.根据李某已付保费,按照保单的现金价值予以退还

C.可以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返还保险费

D.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全额返还保险费

答案:B

解析:《保险法》第67条规定,被保险人故意犯罪导致其自身伤残或者死亡。但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单退还其现金价值。

14.公民甲通过保险代理人乙为其5岁的儿子丙投保一份幼儿平安成长险,保险公司为丁。下列有关本事例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该份保险合同中不得含有以丙的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条款

B.受益人请求丁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

C.当保险事故发生时,乙与丁对给付保险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保险代理人乙只能是依法成立的公司,不能是个人

答案:B

解析:根据《保险法》第27条:“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灭。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灭。”第55条:“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保险人也不得承保。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前款规定限制,但是死亡给付保险金额总和不得超过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第125条:“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第128条:“保险代理人根据保险人的授权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行为,由保险人承担责任。保险代理人为保险人代为办理保险业务,有超越代理权限行为,投保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并已订立保险合同的,保险人应当承担保险责任;但是保险人可以依法追究越权的保险代理人的责任。”

15.张某向李某背书转让面额为10万元的汇票作为购买房屋的价金,李某接受汇票后背书转让给第三人。如果张某与李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被合意解除,则张某可以行使下列哪一权利?

A.请求李某返还汇票

B.请求李某返还10万元现金

C.请求从李某处受让汇票的第三人返还汇票

D.请求付款人停止支付票据上的款项

答案:B

解析:票据是无因证券。票据上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单纯的金钱支付关系,权利人享有票据权利只以持有符合票据法规定的有效票据为必要。至于票据赖以发生的原因,在所不问。即使原因关系无效或有瑕疵,均不影响票据的效力。张某可依民法上的不当得利请求李某返还价金。故A、C、D项是不正确的。

17.乙公司在与甲公司交易中获金额为300万元的汇票一张,付款人为丙公司。乙公司请求承兑时,丙公司在汇票上签注:“承兑。甲公司款到后支付。”下列关于丙公司付款责任的表述哪个是正确的?

A.丙公司已经承兑,应承担付款责任

B.应视为丙公司拒绝承兑,丙公司不承担付款责任

C.甲公司给丙公司付款后,丙公司才承担付款责任

D.按甲公司给丙公司付款的多少确定丙公司应承担的付款责任

答案:B

解析:根据《票据法》第43条规定,付款人承兑汇票,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故选B.

18.陈某将自己的轿车投保于保险公司。一日,其车被房东之子(未成年)损坏,花去修理费1500元。陈遂与房东达成协议:房东免收陈某2个月房租1300元,陈不再要求房东赔偿修车费。后陈某将该次事故报保险公司要求索赔。在此情形下,以下哪一个判断是正确的?

A.保险公司应赔偿1500元

B.保险公司应赔偿200元

C.保险公司应赔偿1300元

D.保险公司不再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D

解析:根据《保险法》第46条:“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

三者的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该行为无效。由于被保险人的过错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可以相应扣减保险赔偿金。”故选D.

19.若原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有“不得转让”字样时,下列表述中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若持票人格此票据再行背书转让,该背书行为无效

B.在特定条件下,持票人可以将此票据再行背书转让

C.若持票人再行背书转让,原背书人对现持票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D.此票据只能背书记载“委托收款”字样,不能背书记载“质押”字样

答案:C

解析:依据《票据法》第34条的规定,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做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20.甲为自己投保一份人寿险,指定其妻为受益人。甲有一子4岁,甲母50岁且自己单独生活。某日,甲因交通事故身亡。该份保险的保险金依法应如何处理?

A.应作为遗产由甲妻、甲子、甲母共同继承

B.应作为遗产由甲妻一人继承

C.应作为遗产由甲妻、甲子继承

D.应全部支付给甲妻

答案:D

解析:《保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责任范围内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应当向受益人履行保险金的给付义务,只有在未指定受益人、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受益人丧失或者放弃受益权的情况下,才发生保险金的继承问题。

二、多项选择题:

(2008年)

71.王某将自己居住的房屋向某保险公司投保家庭财产保险。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该房屋因邻居家的小孩玩火而被部分毁损,损失10万元。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王某应当先向邻居索赔,在邻居无力赔偿的前提下才能向保险公司索赔

B.王某可以放弃对邻居的赔偿请求权,单独向保险公司索赔

C.若王某已从邻居处得到10万元的赔偿,其仍可向保险公司索赔

D.若王某从保险公司得到的赔偿不足10万元,其仍可向邻居索赔

答案:ABC

解析:《保险法》第45条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第一款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由此,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可以选择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也可以直接请求侵害人给予赔偿,但是这二者之间并没有先后顺序,A的说法错误,当选;王某若已经从邻居处得到10万元的赔偿,此时其损失已经被弥补,所以不可以再向保险公司索赔,C的说法错误,当选;D的说法正确,不当选;《保险法》第46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的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由此,B的说法是错误的,当选。本题是选非题,正确答案是ABC.

72.甲向乙开具金额为100万元的汇票以支付货款。乙取得该汇票后背书转让给丙,丙又背书转让给丁,丁再背书转让给戊。现查明,甲、乙之间并无真实交易关系,丙为未成年人,票据金额被丁变造。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尽管甲、乙之间没有真实交易,但该汇票仍然有效

B.尽管丙为未成年人,但其在票据上的签章仍然有效

C.尽管票据金额已被丁变造,但该汇票仍然有效

D.戊不能向甲、乙行使票据上的追索权

答案:AD(本题司法部公布的答案是AD,但是本校认为正确答案应该是AC)

解析:《票据法》第10条规定,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即应当给付票据双方当事人认可的相对应的代价。第21条规定,汇票的出票人必须与付款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并且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不得签发无对价的汇票用以骗取银行或者其他票据当事人的资金。《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4条规定,票据债务人以票据法第10条、第21条的规定为由,对业经背书转让票据的持票人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尽管甲乙之间没有真是的交易,但是该汇票

已经背书转让,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第14条的规定,该汇票仍然有效。因此,A项说法正确;《票据法》第6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的,其签章无效,但是不影响其他签章的效力。由此,B的说法错误;《票据法》第14条规定,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伪造、变造票据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票据上其他记载事项被变造的,在变造之前签章的人,对原记载事项负责;在变造之后签章的人,对变造之后的记载事项负责;不能辨别是在票据被变造之前或者之后签章的,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根据上述规定可知,票据变造的并不影响票据的效力,因此,C项正确;甲乙是在票据变造之前签章的票据债务人,因此,甲乙应该对变造之前的记载事项承担票据责任,而非是不承担票据责任,D项说法错误。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C.

77.张某为支付货款向李某开具了一张票面金额为10万的支票。李某担心张某的信用,于是张某让其朋友陈某在该支票上写上了“保证”字样,并签上了陈某的名字。李某接收该支票后,背书转让给了安某。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如果张某的出票行为无效,则陈某的保证行为亦无效

B.如果张某的出票行为无效,并不必然导致保证行为无效

C.如果安某到银行要求付款被拒绝,其可以向李某、陈某、张某行使追索权

D.如果陈某在签署保证时附加了承担保证责任的条件,则当该条件未成就时陈某不承担责任

答案:BC

解析:《票据法》第49条规定,保证人对合法取得汇票的持票人所享有的汇票权利,承担保证责任。但是,被保证人的债务因汇票记载事项欠缺而无效的除外。因此只有在张某的出票行为是由于汇票记载事项欠缺而无效时,陈某的保证行为才无效,所以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票据法》第61条规定,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一)汇票被拒绝承兑的;(二)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三)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故C项正确。《票据法》第48条规定,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所以D选项错误。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C.

71.熊某因出差借款。财务部门按规定给熊某开具了一张载明金额1万元的现金支票。熊某持支票到银行取款,银行实习生马某向熊某提出了下列问题:你真的是熊某吗?为什么要借1万元?熊某拒绝回答,马某遂拒绝付款。根据票据法原理,关于马某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侵犯熊某人格尊严

B.违反票据无因性原理

C.侵犯持票人权利

D.违反现金支票见票即付规则

答案:BCD

解析:所谓人格尊严是指民事主体作为“人”所应有的最基本社会地位、社会评价,并得到起码尊重的权利。本题中,实习生的行为跟侵犯马某的人格尊严没有关系,所以A是错误的。《票据法》第90条规定,支票限于见票即付,本题中,实习生问马某:“你真的是熊某吗?为什么要借1万元?”这违反了票据无因性原则和现金支票见票即付的原则,B、D的说法是正确的。同时实习生拒绝付款,侵犯了持票人马某的票据权利,所以C的说法也是正确的。本题正确答案是BCD.

72.保险法中的保险利益原则是指投保人应当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否则会导致保险合同无效。下列哪些选项符合保险利益原则?

A.甲经同事乙同意,为其购买一份人寿险

B.丙为自己刚出生一个月的孩子购买一份人身险

C.丁公司为其经营管理的风景区内的一颗巨型钟乳石投保一份财产险

D.戊公司为其一座已经投保的仓库再投保一份财产险

答案:ABCD

解析:《保险法》第12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保险标的是指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者人的寿命和身体。”第53条规定:“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一)本人;(二)配偶、子女、父母;(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所以AB是正确的。CD为投保人对财产性质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所以也是正确的。这里着重说一下D中的重复保险问题。《保险法》第41条规定:“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应当将重复保险的有关情况通知各保险人。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向二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保险。”选项D所述情形是重复保险的行为,重复保险的行为并不违反保险利益原则。

73.甲公司于2006年3月2日签发同城使用的支票1张给乙公司,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付款人为丁银行。次日,乙公司将支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2006年3月17日,丙公司请求丁银行付款时遭拒绝。丁银行拒绝付款的正当理由有哪些?

A.丁银行不是该支票的债务人

B.甲公司在丁银行账户上的存款仅有2万元人民币

C.该支票的债务人应该是甲公司和乙公司

D.丙公司未按期提示付款

答案:BD

解析:《票据法》第87条规定,支票的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的,为空头支票。禁止签发空头支票。由此条可知,签发空头支票的,付款人可以拒绝付款,因此A项是正确的。《票据法》第91条规定,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十日内提示付款;异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付款人不予付款的,出票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所以D项是正确的。支票记载的付款人不能以其不是该支票的债务人为由拒绝付款,所以A、C两项是错误的。

75.下列关于保险合同原则的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A.自愿原则是指保险当事人双方可以自由决定保险范围和保费费率

B.保险利益原则的根本目的是有效弥补投保人的损失

C.近因原则中的近因是指造成保险标的损害的主要的、决定性的原因

D.最大诚信原则对保险人的主要要求是及时全面地赔付保险金

答案:ABD

解析:保险的自愿原则指当事人可以充分根据自己的意愿设立、变更和终止保险法律关系,但是自愿原则也要受到法律的合理限制,如关乎社会公共利益的保险险种、依法实行强制保险的险种和新开发的人寿保险险种等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应当报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审批,所以A项是错误的。保险利益原则指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其目的在于防止“赌博效应”。《保险法》第12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保险标的是指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者人的寿命和身体。所以B项是错误的。最大诚信原则对保险人的主要要求是签订合同时尽告知义务和有足够偿付能力履行支付保险金的责任,因此D项是错误的。

(2005年)

66.甲、乙签订一份购销合同。甲以由银行承兑的汇票付款,在汇票的背书栏记载有“若乙不

按期履行交货义务,则不享有票据权利”,乙又将此汇票背书转让给丙。下列对该票据有关问题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该票据的背书行为为附条件背书,效力待定

B.乙在未履行交货义务时,不得主张票据权利

C.无论乙是否履行交货义务,票据背书转让后,丙取得票据权利

D.背书上所附条件不产生汇票上效力,乙无论交货与否均享有票据权利

答案:CD

解析:《票据法》第33条规定:“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或者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二人以上的背书无效。”由此选CD.

64.刁某将自有轿车向保险公司投保,其保险合同中含有自燃险险种。一日,该车在行驶中起火,刁某情急之下将一农户晾在公路旁的棉被打湿灭火,但车辆仍有部分损失,棉被也被烧坏。保险公司对下列哪些费用应承担赔付责任?

A.车辆修理费500元

B.刁某误工费400元

C.农户的棉被损失200元

D.刁某乘其他车辆返回的交通费30 元

答案:AC

解析:《保险法》第42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保险人所承担的数额在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65.甲公司在与乙公司交易中获汇票一张,出票人为丙公司,承兑人为丁公司,付款人为戊公司,汇票到期日为2003年11月30日。当下列哪些情况发生时,甲公司可以在汇票到期日前行使追索权?

A.乙公司申请注销法人资格

B.丙公司被宣告破产

C.丁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

D.戊公司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

答案:CD

解析:《票据法》第61条第2款规定,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一)汇票被拒绝承兑的;(二)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三)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

53.甲厂生产健身器,其产品向乙保险公司投保了产品质量责任险。消费者华某使用该厂健身器被损伤而状告甲厂。甲厂委托鉴定机构对产品质量进行鉴定,结论是该产品确有质量缺陷,后甲厂被法院判决败诉并承担诉讼费。在此情形下,乙保险公司应承担的保险赔偿责任应包括下列哪些范围?

A.法院判决甲厂赔偿给华某的经济损失3万元

B.甲厂因上述诉讼所造成的名誉损失2万元

C.甲厂花去的鉴定费8000元

D.甲厂承担的诉讼费1500元

答案:ACD

解析:《保险法》第50条:“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第51条:“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54.甲公司与乙公司交易中获面额为100万元的汇票一张,出票人为乙公司,付款人为丙公司,汇票上有丁、戊两公司的担保签章,其中丁公司担保80万元,戊公司担保20万元。后丙公司拒绝承兑该汇票。以下判断哪些是正确的?

A.甲公司在被拒绝承兑时可以向乙公司追索100万元

B.甲公司在被拒绝承兑时只能依据与乙公司的交易合同要求乙公司付款

C.甲公司只能分别向丁公司追索80万元和向戊公司追索20万元

D.丁公司和戊公司应当向甲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AD

解析:《票据法》第61条:“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一)汇票被拒绝承兑的;(二)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三)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第51条:“保证人为二人以上的,保证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

61.两年前,陈某以其6岁的儿子陈丹为被保险人投保了一份5年期的人寿保险,未指定受益人。今年8月,陈丹因病住院,由于医院的医疗事故致使陈丹残疾。按照保险法的规定,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陈某既可以向医院索赔也可以同时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责任

B.保险公司应向陈某支付保险金,并且不得向医院追偿

C.陈某投保时无须陈丹的书面同意

D.如陈丹不幸死亡,则推定陈某为受益人

答案:ABC

解析:A、B项正确。依《保险法》第68条规定,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得享有向第三人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C正确,依《保险法》第56条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前述规定限制。D错误,依《保险法》第64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为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46.当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时;持票人可以对下列哪些人行使追索权?

A.前手背书人

B.付款人

C.保证人

D.出票人

答案:CD

解析:《票据法》第61条第1款规定:“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票据的付款人是付款请求权的行使对象,而非追索权的行使对象,因此B是错误的。

47.依据我国《票据法》,下列有关本票与支票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A.本票包括银行本票和商业本票

B.本票的基本当事人为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

C.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

D.支票可以背书转让

答案:CD

解析:《票据法》第91条规定:“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该记载无效。”因此,C正确。《票据法》第94条第1款规定:“支票的背书、付款行为和追索权的行使,除本章规定外,适用本法第二章有关汇票的规定。”因此,D正确。我国《票据法》只允许签发银行本票,而不允许签发商业本票。《票据法》第73条规定:“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本法所称本票,是指银行本票。”因此,A不正确。本票是承诺自己付款,所以,本票的基本当事人只有两人:出票人与收款人,而无付款人,B不正确。

57.下列关于保险合同性质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A.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

B.保险合同是格式合同

C.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

D.保险合同是诺成合同

答案:ABCD

解析:射幸合同,是指以将来不确定事件的发生而决定是否给付的合同,在保险合同中,保险事故是否发生是不确定的,故其属射幸合同,A当选。格式合同,是指由一方预先拟定合同的条款,对方只能表示接受或不接受,即订立或者不订立的合同,而不能就合同的条款内容与拟订方进行协商的合同。保险合同的条款是由保险人单方面预先制定而成立的标准化合同。因此,保险合同是格式合同。B 当选。依合同当事人双方是否互负义务,合同可以分为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双务合同是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的合同。在保险合同中,投保人负有交付保险费的义务,保险人负有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支付保险金的义务,《保险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因此保险合同属双务合同,C当选。依合同成立于意思表示外是否须交付物为标准,合同可分为诺成合同与要物合同。诺成合同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成立的合同,要物合同于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有物之交付方可

成立。《保险法》第12条第1款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并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中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因此,D当选。

61 张某到保险公司商谈分别为其62岁的母亲甲和8岁的女儿张乙投保意外伤害险事宜。张某向保险公司详细询问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的具体条件,也如实地回答了保险公司的询问。请回答以下的89-92题。

89.在张某为其母亲甲投保的意外伤害保险中,依法可以确定谁为受益人?

A.以被保险人甲为受益人

B.以被保险人甲指定的张乙为受益人

C.以投保人张某为受益人,但须经甲同意

D.以投保人张某和被保险人甲共同指定的第二人为受益人

答案:ABCD

解析:《保险法》第22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第61条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由此ABCD都选。

90.在张某为其女儿张乙投的意外伤害保险中,受益人如何产生?

A.因张乙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故张某可以监护人身份指定受益人

B.张乙虽无民事行为能力,但因她是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故她可以指定受益人

C.因张乙无民事行为能力,她可以委托张某指定受益人

D.张某作为投保人可以指定受益人,但必须征得被保险人张乙的同意

答案:A

解析:由上述《保险法》第六十一条之规定,应该选A.

91.张某为甲和张乙投保的保险合同均约定为分期支付保费。张某支付了首期保费后,因长期外出,第二期超过60日未支付当期保费,这有可能引起什么后果?

A.合同效力中止

B.合同终止

C.保险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D.保险人按照约定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答案:AD

解析:《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超过规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由此选AD.

92.张某续交保费两年后,由于经济上陷入困境,无力继续支付保费,遂要求解除保险合同并退还已交的保费。对于张某的这一请求,应当如何认定?

A.张某有权解除合同,但无权要求退还任何费用

B.张某有权解除合同,保险公司应当退还已交的保费

C.张某有权解除合同,保险公司应当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D.张某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按规定退还保费,但保险公司有权收取违约金

答案:C

解析:《保险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投保人解除合同,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自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由此选C.

(2004年)

91.对甲公司董事长刘某代表公司签发的票据的效力,下列判断中正确的是:

A.因甲公司尚未办理营业范围的变更登记,故签发票据的行为无效

B.因刘某未经授权,故签发票据的行为无效

C.因该汇票以支付定金为目的,故该票据无效

D.该票据有效

答案:D

解析:票据是无因证券。票据上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单纯的金钱支付关系,权利人享有票据权利只以持有符合票据法规定的有效票据为必要。至于票据赖以发生的原因,在所不问。即使原因关系无效或有瑕疵,均不影响票的效力。

2020年司法考试商法真题及答案

2020年司法考试商法真题及答案 王某、张某、田某、朱某共同出资180万元,于2012年8月成立绿园商贸中心(普通合伙)。其中王某、张某各出资40万元,田某、朱某各出资50万元;就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协议未特别约定。 请回答第92-94题。 1)鉴于王某、张某业务能力不足,经合伙人会议决定,王某不再享有对外签约权,而张某的对外签约权仅限于每笔交易额3万元以下。关于该合伙人决议,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因违反合伙人平等原则,剥夺王某对外签约权的决议应为无效 B.王某可以此为由向其他合伙人主张赔偿其损失 C.张某此后对外签约的标的额超过3万元时,须事先征得王某、田某、朱某的同意 D.对张某的签约权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选项A、B错误。《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据此可知,该合伙人会议决议有效,王某不再享有对外签约权,王某不能以此为由向其他合伙人主张赔偿。 选项C、D正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据此可知,合伙人决议作出的对张某对外签约权的限制有效,张某对外签约的标的额超过3万元时,须事先征得全体合伙人的同意,但该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2)2014年1月,田某以合伙企业的名义,自京顺公司订购价值80万元的节日礼品,准备在春节前转销给某单位。但对这一礼品订购合同的签订,朱某提出异议。就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因对合伙企业来说,该合同标的额较大,故田某在签约前应取得朱某的同意

历年公务员考试试题及答案解析

历年公务员考试试题及答案解析 20天行测83分申论81分(经验)? ? ? ? ? ??(适合:国家公务员,各省公务员,村官,事业单位,政法干警,警察,军转干,路转税,选调生,党政公选,法检等考 试) ?????????????????????????????????????????????? ??———知识改变命运,励志照亮人生 ???? 我是2010年10月15号报的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之后,买了教材开始学习,在一位大学同学的指导下,大约20天时间,行测考了83.2分,申论81分,进入面试,笔试第二,面试第一,总分第二,成功录取。在这里我没有炫耀的意思,因为比我考的分数高的人还很多,远的不说,就我这单位上一起进来的,85分以上的,90分以上的都有。只是给大家一些信心,分享一下我的经验,我只是普通大学毕业,智商和大家都一样,关键是找对方法,事半功倍。 ????指导我的大学同学是2009年考上的,他的行测、申论、面试都过了80分,学习时间仅用了20多天而已。我也是因为看到他的成功,

才决定要考公务员的。“人脉就是实力”,这句话在我这位同学和我身上又一次得到验证,他父亲的一位朋友参加过国家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这位命题组的老师告诉他一些非常重要的建议和详细的指导,在这些建议的指导下,我同学和我仅仅准备了20天左右的时间,行测申论就都达到了80分以上。这些命题组的老师是最了解公务员考试机密的人,只是因为他们的特殊身份,都不方便出来写书或是做培训班。下面我会把这些建议分享给你,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 在新员工见面会上,我又认识了23位和我同时考进来的其他职位的同事,他们的行测申论几乎都在80分以上,或是接近80分,我和他们做了详细的考试经验交流,得出了一些通用的备考方案和方法,因为只有通用的方法,才能适合于每一个人。? ???? 2010年国考成功录取后,为了进一步完善这套公务员考试方案,我又通过那位命题组的老师联系上了其他的5位参加过命题的老师和4位申论阅卷老师,进一点了解更加详细的出题机密和阅卷规则。因为申论是人工阅卷,这4位申论阅卷老师最了解申论阅卷的打分规则,他们把申论快速提高到75到80分的建议写在纸上,可能也就50页纸而已,但是,他们的建议比任何培训机构和书籍效果都好(我是说申论)。这一点我是深有体会并非常认同的。?

2014司考商法真题解析

一、单选题 25. 玮平公司是一家从事家具贸易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在北京,股东为张某、刘某、姜某、方某四人。公司成立两年后,拟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以开拓市场。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 在北京市设立分公司,不必申领分公司营业执照 B. 在北京市以外设立分公司,须经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且须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C. 在北京市以外设立分公司,其负责人只能由张某、刘某、姜某、方某中的一人担任 D. 在北京市以外设立子公司,即使是全资子公司,亦须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选项A、B错误。《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据此可知,设立分公司应当申领营业执照。并且,分公司因不具备民事主体资格,因此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选项C错误。对于分公司的负责人,《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并未作出限制性的规定,应由该公司自行决定。 选项D正确。《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6. 甲与乙为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甲为董事长。2014年4月,一次出差途中遭遇车祸,甲与乙同时遇难。关于甲、乙股东资格的继承,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 在公司章程未特别规定时,甲、乙的继承人均可主张股东资格继承 B. 在公司章程未特别规定时,甲的继承人可以主张继承股东资格与董事长职位 C. 公司章程可以规定甲、乙的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条件 D. 公司章程可以规定甲、乙的继承人不得继承股东资格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选项A、C、D说法正确。《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可知,公司章程可以对股东资格的继承条件作出规定,也可以直接规定禁止继承股东资格。在公司章程未作特别规定时,原股东的继承人可以主张股东资格的继承。 选项B说法错误。《公司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据此可知,董事长等高管身份不属于继承范围。

【最新】司法考试历年真题解析——商法(2008年)

https://www.360docs.net/doc/4017102469.html,/ 司法考试历年真题解析——商法(2008年) 单选题: 25. 甲、乙、丙、丁成立一普通合伙企业,一年后甲转为有限合伙人。此前,合伙企业欠银行债务30万元,该债务直至合伙企业因严重资不抵债被宣告破产仍未偿还。对该30万元银行债务的偿还,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乙、丙、丁应按合伙份额对该笔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甲无须承担责任 B. 各合伙人均应对该笔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 乙、丙、丁应对该笔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甲无须承担责任 D. 合伙企业已宣告破产,债务归于消灭,各合伙人无须偿还该笔债务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后的责任承担。《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该法第八十四条规定,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题中,甲从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但是对于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仍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6. 2007年1月,甲、乙、丙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2008年2月,甲与戊结婚。2008年7月,甲因车祸去世。甲除戊外没有其他亲人,合伙协议对合伙人资格取得或丧失未作约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合伙企业中甲的财产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B. 戊依法自动取得合伙人地位 C. 经乙、丙一致同意,戊取得合伙人资格 D. 只能由合伙企业向戊退还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普通合伙人的资格及其财产份额的继承。《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规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本题中,戊是甲的合法继承人,因为合伙协议对合伙人资格取得或丧失未作约定,所以经乙、丙同意,戊取得合伙人资格。 27. 甲将自己的汽车向某保险公司投保财产损失险,附加盗抢险,保险金额按车辆价值确定为20万元。后该汽车被盗,在保险公司支付了全部保险金额之后,该车辆被公安机关追回。关于保险金和车辆的处置方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甲无需退还受领的保险金,但车辆归保险公司所有 B. 车辆归甲所有,但甲应退还受领的保险金 C. 甲无需退还保险金,车辆应归甲所有 D. 应由甲和保险公司协商处理保险金与车辆的归属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保险标的权利的处置。《保险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

图形推理---历年各省真题(含答案解析)

图形推理---历年各省真题 答案: 1.【200968】A 三角形沿线顺时针移动、且随着三角在竖线、横线、端点的位

置变化、角度也会发生改变 2.【200675】B 第1图+第2图=第3图 3.【201038】D 封闭部分的个数均为6个 4.【2010国考57】B 小图形在大图形里面的位置依次顺时针转动90° 5.【2010国考61】C 每行的白圈个数分别为9、8、7排除掉BD。小黑圆圈每次依着向右,右边无圆圈则向下的顺序每次移动两格(下幅图中被消去的小白圆圈不计算在移动格子)

1.【答案】C。解析:这是一个旋转加增减的问题,小圆顺时针旋转45度,而 线条是逆时针旋转45度,当空心变实心的时候,线条增加,当实心变空心时线条减少,增减的数目和变化的数目一致,据此只有C符合。

2. 【答案】C。解析:一笔画 3.【答案】C 。解析:第一组图形里面的直线分别是0,1,2;第二组图形里面的直线应该是1,2,3,所以观察四个选项,只有C正确。 4.【答案】 B 。解析:奇数项为开放图形,偶数项为封闭图形 5. 【答案】C 。解析:每一行图形都由123部分组成。(九宫格推理路线:横推) 7. 【答案】C。解析:前四个图形的个数分别是3、3、4、4,因此,接下去的图形个数应为5,只有C符合要求。 8. 【答案】D。解析:移动题。每行均为四个图,其中最右边一图隐藏不见。第一行最右隐藏的为全黑正方形,第二行最右隐藏为全白圆圈,隐藏的图在下一行中从左边出现。每行图形依次从左到右移动,第一行到第二行在移动过程中同时伴随颜色(条纹、全黑、全白、黑白)变化,也是从左到右加快一格。第二行到第三行图形移动,但颜色不变,所以选D。 9【答案】A。解析:补全图形。应该和右上角的图形对称。(暂有争议,待偶查证是图形问题还是答案问题,请大家谅解) 10.【答案】A。解析:剪切板折叠后的正方盒,应是两个小阴影与大阴影相对,且两个小阴影在一个面上也应相对,故只有A正确。

法考刑法历年真题答案及解析

2018法考刑法历年真题答案及解析(一)2018法考已进入到了紧张的复习阶段,真题练习必不可少,小编整理了刑法历年真题供各位考生练习,帮助大家解析命题思路,了解命题的陷阱与障碍。 一、单项选择题 1、老板甲春节前转移资产,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劳动部门下达责令支付通知书后,甲故意失踪。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立即抽调警力,迅速将甲抓获。在侦查期间,甲主动支付了所欠工资。起诉后,法院根据《刑法修正案(八)》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认定甲的行为,甲表示认罪。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刑法修正案(八)》增设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体现了立法服务大局、保护民生的理念 B.公安机关积极破案解决社会问题,发挥了保障民生的作用 C.依据《刑法修正案(八)》对欠薪案的审理,体现了惩教并举,引导公民守法、社会向善的作用 D.甲已支付所欠工资,可不再追究甲的刑事责任,以利于实现良好的社会效果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本案中甲有能力支付劳动报酬而以转移财产的方式拒不支付,且经劳动部门责令支付后逃匿,符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犯罪构成。因此,甲的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另外,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三款规定,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

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从题干中给出的信息看,甲在侦查期间即起诉前支付了所欠工资,且未造成严重后果,因此,可以对其减轻或免除处罚。另外,注意减轻或免除处罚与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是不同的,减轻或免除处罚是以定罪为前提的,而不追究刑事责任则是不构成犯罪。 【提示】解答本题主要是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认定及处罚入手,法治理念只是形式。 2、甲与乙女恋爱。乙因甲伤残提出分手,甲不同意,拉住乙不许离开,遭乙痛骂拒绝。甲绝望大喊:“我得不到你,别人也休想”,连捅十几刀,致乙当场惨死。甲逃跑数日后,投案自首,有悔罪表现。关于本案的死刑适用,下列哪一说法符合法律实施中的公平正义理念? A.根据《刑法》规定,当甲的杀人行为被评价为“罪行极其严重”时,可判处甲死刑 B.从维护《刑法》权威考虑,无论甲是否存在从轻情节,均应判处甲死刑 C.甲轻率杀人,为严防效尤,即使甲自首悔罪,也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D.应当充分考虑并尊重网民呼声,以此决定是否判处甲死刑立即执行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死刑、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刑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据此可知,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即作为死刑的适用对象的罪犯应当是罪大与恶极同时具备,缺一不可。本案中,甲犯有故意杀人罪,满足罪大的条件,但其存在自首情节,如果不存在恶极情况的话,则不能适用死刑。 3、关于罪刑法定原则有以下观点: ①罪刑法定只约束立法者,不约束司法者

2019司法考试主观题:商法真题

商法真题 一、案情 甲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8000万元,由A公司、B公司、C 公司、D公司作为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41%、37%、14%、8%,均已实缴。B持股37%,但是其中有17%为代E公司持,由E公司实际出资。甲公司设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分别由A公司、B公司、C公司按照2:2:1的比例委派。A公司委派的2名董事中,有1人任董事长。B公司委派的2名董事中,有1名是E公司代表。在日常决策中,E公司经常派不同的人出席股东会。其他股东对此知情,但未置可否。 甲公司计划增资2000万,由乙公司认缴全部2000万增资。C公司同意增资,但提出以下主张: (1)按照实缴出资比例优先认缴新增资本; (2)若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认缴新增资本,也由其优先认购。 A、B、D均不同意C公司的主张,增资一事搁置。B公司向D公司借款,将名下的20%股权(到底是自己的还是其代持的?回忆版案例不清楚,但并不影响作答)出质给D公司。又向丙公司借款,将10%股权(代持的)出质给丙公司。两次质押均已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丙公司不知道B公司代E 公司持股的事实。因B公司逾期未能偿债,D公司申请法院实现担保物权。E公司的债权人丁公司要求强制执行E公司财产。法院查明B公司代E公司持股的事实,于是启动B公

司名下代持17%的股权的程序。 二、问题 1.C公司的第一个主张能否成立? 2.C公司的第二个主张能否成立? 3.D是否取得股权质权? 4.丙公司是否取得股权质权? 5.D公司申请法院实现担保物权,在审理程序中E公司可以如何救济?若进入执行程序,E公司又该如何救济? 6.对于E公司的债权人丁公司提出的执行申请,B、D、E、丙公司是否有权提出执行异议? 三、参考答案+预估采分点 问题一(预估3分) 【问题】C公司的第一个主张能否成立? 【参考答案】 能成立(预估1分)。 根据《公司法》第34条规定可知,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时,股东有权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认缴新增资本,但另有约定的除外(预估2分)。 本案中,公司增资无另外约定,C公司可以主张按实缴比例认缴增资。 问题二(预估4分) 【问题】

商法案例分析题1

商法案例分析题
四、案例分析题: (2007 年) 五、(本题 20 分) 案情:甲与乙分别出资 60 万元和 240 万元共同设立新雨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新雨公 司),由乙任执行董事并负责公司经营管理,甲任监事。乙同时为其个人投资的东风有 限责任公司(下称东风公司)的总经理,该公司欠白云公司货款 50 万元未还。乙与白云 公司达成协议约定:若 3 个月后仍不能还款,乙将其在新雨公司的股权转让 20%给白云 公司,并表示愿就此设质。届期,东风公司未还款,白云公司请求乙履行协议,乙以 “此事尚未与股东甲商量”为由搪塞,白云公司遂拟通过诉讼来解决问题。b5E2RGbCAP 东风公司需要租用仓库,乙擅自决定将新雨公司的一处房屋以低廉的价格出租给 东风公司。 乙的好友丙因向某银行借款需要担保,找到乙。乙以新雨公司的名义向该银行出 具了一份保函,允诺若到期丙不能还款则由新雨公司负责清偿,该银行接受了保函且 未提出异议。p1EanqFDPw 甲知悉上述情况后,向乙提议召开一次股东会以解决问题,乙以业务太忙为由迟 迟未答应开会。 公司成立三年,一次红利也未分过,目前亏损严重。甲向乙提出解散公司,但乙 不同意。甲决定转让股权,退出公司,但一时未找到受让人。DXDiTa9E3d 问题: 1.白云公司如想通过诉讼解决与东风公司之间的纠纷,应如何提出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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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白云公司如想实现股权质权,需要证明哪些事实? 3.针对乙将新雨公司的房屋低价出租给东风公司的行为,甲可以采取什么法律措 施? 4.乙以新雨公司的名义单方向某银行出具的保函的性质和效力如何?为什么? 5.针对乙不同意解散公司和甲退出公司又找不到受让人的情况,甲可采取什么法 律对策? 答案: 1、(1)请求东风公司清偿货款本金与利息; (2)请求东风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3)请求行使股权质权(或权利质权)。 2、(1)证明其与乙签订了股权质押合同; (2)证明股权质押已经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了登记。 3、甲可以为公司利益直接向法院提起股东派生(代表)诉讼。 4、该保函具有保证合同的性质,保证合同有效。乙虽然未经股东会同意为银行担 保,侵犯了公司利益,但其行为构成表见代理。RTCrpUDGiT 5、甲持有公司 20%的股权,可以请求法院解散公司。 (2006 年) 案情:甲公司签发金额为 1000 万元、到期日为 2006 年 5 月 30 日、付款人为大满 公司的汇票一张,向乙公司购买 A 楼房。甲乙双方同时约定:汇票承兑前,A 楼房不过 户。5PCzVD7Hx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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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案例分析真题(经典)

五、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第40小题13分,第41小题10分,共23分) 1、某中学为更新学校的电教设备在开学前与某品牌电脑代理商签订了购买30台电脑的合 同,双方约定了电脑的品牌、型号及价格等,并约定合同签订后10天内交货付款。合同签订后第8天,该品牌电脑生产商为促销将该型号电脑每台降价200元,该校得知后要求代理商按新价格结算,代理商以货是先订的为由不同意降价,并于合同签订后第9日送货到学校,学校拒收。 请回答: (1)当事人变更合同内容的条件是什么? (2)学校的降价要求是否有法律依据,为什么? (3)针对学校拒收,代理商可以向法院提出什么诉讼请求? 答:(1)条件。①变更前合同合法有效;②当事人对变更合同协商一致;③变更后的合同内容应当符合法律规定;④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明确。 (2)无法律依据。合同标的物的价格是当事人根据市场状况协商确定的,若变更依法应当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单方无权变更。(3)可以要求。①继续履行合同;②赔偿逾期收钱付款造成的损失;③学校承担诉讼费。

2、2008年1月12日,李某向张某借款10万元,双方签订了抵押借款协议,协议约定李某将自己的一处房屋作为抵押物,还约定了其他事项,其中约定2009年1月12日,李某连本带息一次性还清借款。为了简化手续,未办理登记。借款期满后,张某多次向李某催还借款,但李某始终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还。2009年3月15日,李某将作为抵押的房屋转让给第三人,张某得知后,诉至法院,请求法院撤销李某与第三人的买卖合同,并依抵押合同的约定将房屋判归张某。 请回答: (1)张某是否就房屋享有合法的抵押权?为什么? (2)李某与第三人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3)张某是否就卖房屋价款有优先受让权,为什么? (4)法院对该案会如何判决? 答:(1)不享有。因为房屋是不动产,房屋作为抵押物属于必须进行登记的范围,所以未登记抵押权未设立(或未成立)。 (2)买卖合同有效。因为符合有效合同的要件。 (3)没有优先受让的权利,因为抵押权未设立(或未成立)。 (4)李某与张某的债务关系成立,李某向张某偿还10万元的借款本息,驳回张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吐血整理~海商法司考题

一、判断题 〔1997年〕(只判断,不改错。答错或不答均不得分。每题1分) 1.根据我国《海商法》的规定,在海难救助中,救助取得效果的,救助方有权获得报酬,无效果的,一般无权获得报酬。( ) ☆对 本题考海难救助是否收取报酬。 《海商法》第179条规定:“救助方对遇险的船舶和其他财产的救助,取得效果的,有权获得救助报酬;救助未取得效果的,除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或者其他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无权获得救助款项。” 〔1996年〕(只判断,不改错。每题1分) 2.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 ☆对 本题考《海商法》的适用范围。 本题所述内容规定在《海商法》第2条中:“本法所称海上运输,是指海上货物运输和海上旅客运输,包括海江之间、江海之间的直达运输。 本法第四章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规定,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货物运输。”即第四章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规定仅适用于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不适用国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二、单项选择题 〔1999年试题〕(每题1分) 1.依据海商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承运人对非集装箱装运的货物的责任期间的表述,哪个是正确的? ☆D A.承运人的责任期间是指从装货港接收货物时起至卸货港交付货物时止,货物处于承运人掌管下的全部期间 B.承运人的责任期间自接收货物时起至交付货物时止 C.承运人的责任期间自货物进入装货港的仓库起至货物进入卸货港的仓库时止 D.承运人的责任期间,是指从货物装上船时起至卸下船时止,货物处于承运人掌管下的全部期间 本题考承运人对非集装箱装运的货物的责任期间。《海商法》第46第规定:“承运人对集装箱装运的货物的责任期间,是指从装货港接收货物时起至卸货港交付货物时止,货物处于承运人掌管之下的全部期间。承运人对非集装箱装运的货物的责任期间,是指从货物装上船时至卸下船时止,货物处于承运人掌管之下的全部期间。在承运人的责任期间,货物发生灭失或者损坏,除本节另有规定外,承运人应当负赔偿责任。前款规定,不影响承运人就非集装箱装运的货物,在装船前和卸船后所承担的责任,达成任何协议。” 由此可见,D是正确答案。对集装箱装运的货物,承运人的责任期间俗称“港到港”;对非集装箱装运的货物,承运人的责任期间俗称“钩到钩”。 2.“天伦”号货轮从香港至日本的航行中因遇雷暴天气,使船上部分货物失火燃烧,大火蔓延到机舱。船长为灭火,命令船员向舱中灌水,由于船舶主机受损,不能继续航行。船长雇拖轮将“天伦”号拖到避难港。下列选项哪个不应列入共同海损? ☆B A.为灭火而湿损的货物 B.失火烧毁的货物 C.为将“天伦”号拖至避难港面发生的拖航费用 D.在避难港发生的港口费 本题考共同海损。本题可参见案例分析题第1题(1995年考题)之评析(此题案情与该案例分析题的案情在语言表述上都科一模一样,可见律考题之重复程度的严重性。)。共同海损是

2013年1月商法(二)试题和答案

2013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商法(二) 试题 课程代码:00995 考生答题注意事项: 1.本卷所有试卷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答在试卷和草稿纸上的无效。 2.第一部分为选择题。必须对应试卷上的题号使用2B铅笔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 3.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必须注明大、小题号,使用0.5毫米黑色字迹笔作答。 4.合理安排答题空间,超出答题区域无效。 物权优于债权i 选择题部分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纸”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下列选项中不属于 ...商主体ii的是 A.个人独资企业 B.国有独资公司 C.某重点大学(非盈利性事业单位) D.合伙企业 2.下列事项不属于 ...商业登记事项的是 A.合伙人退伙、入伙 B.企业法人迁移 C.企业法人终止 D.企业更换商品装璜 3.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的表述正确的是 A.个人独资企业可以以户为单位申请设立 B.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时要有3万元的出资 C.个人独资企业只能以自然人的名义申请设立 D.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进入破产程序 4.合伙企业协议必须采取 A.约定形式 B.公证形式 C.口头形式 D.书面形式 5.在普通合伙企业中,不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事项是 A.合伙人之间转让财产份额 B.向合伙人之外的人转让财产份额 C.将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D.入伙、退伙 6.公司债券是公司为了向社会筹集资金而发行的一种有价证券,其主要特征是 A.非要式性 B.证权性 C.利率固定性 D.无风险性 7.公司解散事由出现时应当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的法定组成人员是 A.股东 B.董事 C.董事和监事 D.董事和经理 8.在下列公司种类中,股东应对公司财产的独立性负举证责任的是

薪酬管理历年真题答案解析

06091《薪酬管理》历年真题试卷(五) 1-5 ACBCB 6-10 DCAAA 11-15 ABDBC 16-20 DDCBD 21-25 A,B,C,D,E B,D A,C,D A,B,C,D A,B,C,D,E 名词解释题1、是指雇主能够用来吸引、保留和激励员工的各种可能的工具,包括员工认为他们从雇佣关系当中能够得到的各种有价值的东西。 2、通常是指那些因为短期使命而被派至国外工作的员工,他们的任期可能会持续1-5年,典型情况下是2-3年。 3、是指了解一个职位并以一种格式把这种信息描述出来,从而使其他人能了解这个职位的过程. 4、是从组织的战略发展需要出发,以提高任职者实际工作绩效以及强化组织竞争力为目标一种独特的人力资源管理思维方式、工作方法以及操作流程。 5、又称为自助餐式的福利计划,其基本思想是让员工对自己的福利组合计划进行选择 简答题1、(1)挑选典型职位。(2)确定职位评价方法。(3)建立职位评价委员会。(4)对职位评价人员进行培训。(5)对职位进行评价。(6)与员工二交流,建立申诉机制。 2、(1)直接计件工资计划。(2)标准工时计划。(3)差额计件工资计划。(4)与标准工时相联系的可变计件工资计划。(5)提案建议奖励计划。 3、(1)支持扁平型组织结构。(2)能引导员工重视个人技能的增长和能力的提高。(3)有利于职位的轮换。 (4)能密切配合劳动力市场上的供求变化.(5)有利于管理人员以及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的角色转变.(6)有利于推动良好的工作绩效。 4、(1)使薪酬战略和薪酬体系与企业的使命、战略以及价值观紧密联系在一起。(2)确保组织的薪酬体系和薪酬管理政策简单实用。(3)降低事务性活动在薪酬管理中的比重、实现日常薪酬管理活动的自动化。 (4)积极承担人力资源管理的新角色。 论述题技能薪酬体系,是指根据一个人所掌握的与工作有关的技能,能力以及知识的深度和广度支付基本薪酬的一种薪酬制度。 优点: (1)向员工传递的是关注自身发展和不断提高技能的信息。 (2)有助于达到较高技能水平的员工实现对组织更为全面的理解。 (3)一定程度上有利于鼓励优秀专业人才安心本职工作,而不是去谋求报酬虽高但不擅长的管理职位。 (4)在员工配置方面为组织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 (5)有助于高度参与型管理风格的形成。 缺点: (1)由于企业往往要在培训以及工作重组方面进行投资,员工的技能会普遍得以提高,很有可能会出现薪酬在短期内上涨的状况. (2)要求企业在培训方面付出更多的投资,如果企业不能通过管理式的这种人力资本投资转化为实际的生产力,则企业可能会因此而无法获得必要的利润. (3)技能薪酬体系的设计和管理比职位薪资的设计和管理更为复杂.要求企业有一个更为复杂的管理结构.对于处于中间状态的员工的技能水平,在评定时有可能会出现一些争议。 06091《薪酬管理》历年真题试卷(四) 1-5 CADBD 6-10 BAAAB 11-15 CACDB 16-20 BCDBC 1-5 A,B,C,D,E C,D A,B,D,E B,C,D A,B,C,D,E 1、内部公平性、薪酬管理过程公平性 2、长期薪酬、短期薪酬 3、薪酬结构、薪酬区间 4、基本薪酬、可变薪酬 5、法定福利、员工服务福利 名词解释题1、指多个薪酬等级以及薪酬变动范围进行重新组合,使之变成只有相当少的薪酬等级以及相应较宽的薪酬变动范围。 2、是一个系统分析某种工作对员工提出的各种相对要求的过程,即对一位标准职责者为了正常履行某种特定职位上的工作职责而必须达到的各种要求进行评估和比较的过程。 3、是指薪酬体系中与绩效直接挂钩的经济性报酬,有时也被称为浮动薪酬或奖金。

司法考试商法单项选择部分真题

司法考试商法单项选择部分真题及答案 25.甲、乙、丙成立一家科贸有限公司,约定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甲、乙、丙各按20%、30%、50%的比例出资。甲、乙缴足了出资,丙仅实缴30万元。公司章程对于红利分配没有特别约定。当年年底公司进行分红。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丙只能按30%的比例分红 B.应按实缴注册资本80万元,由甲、乙、丙按各自的实际出资比例分红 C.由于丙违反出资义务,其他股东可通过决议取消其当年分红资格 D.丙有权按50%的比例分红,但应当承担未足额出资的违约责任 【答案】B 【考点】本题考核红利分配规则。 【解析】《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26.甲、乙、丙拟共同出资50万元设立一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后,在其设置的股东名册中记载了甲乙丙3人的姓名与出资额等事项,但在办理公司登记时遗漏了丙,使得公司登记的文件中股东只有甲乙2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丙不能取得股东资格 B.丙取得股东资格,但不能参与当年的分红 C.丙取得股东资格,但不能对抗第三人 D.丙不能取得股东资格,但可以参与当年的分红 【答案】C 【考点】本题考核股东名册记载事项的登记效力。 【解析】《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27.郑贺为甲有限公司的经理,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妻吴悠经营的乙公司谋取本来属于甲公司的商业机会,致甲公司损失50万元。甲公司小股东付冰欲通过诉讼维护公司利益。关于付冰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 B.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 C.只有在董事会拒绝起诉情况下,才能请求监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 D.只有在其股权达到1%时,才能请求甲公司有关部门对郑贺提起诉讼 【答案】B 【考点】本题考核股东代表诉讼制度。 【解析】《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二款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选项AC错误,选项B正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一)项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本案中,郑贺是公司的经理,属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2016年1月国家开放大学法学本科《商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试卷代号:1058 2016年1月国家开放大学法学本科《商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或错选均不得分,每小题1分,共10分) 1.商法的调整对象是(D)。\\D.商事关系 2.某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决定将甲乙两个国有独资公司撤销,合并成立甲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后的甲股份公司仍使用原甲公司的字号,该合并事项已经有关部门批准,现欲办理商业登记。应办理的登记是(C)。\\C.设立登记 3.下列选项中不能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是(A)。\\A.董事 4.下列关于有限合伙企业的说法中错误的是(C)。\\C.有限合伙人可以执行合伙事务,但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5.以下为A建筑公司破产案件中当事人提出的破产抵销主张,其中不能合法成立的选项是(D)。\\D.丙公司主张抵销85万元:“我公司欠A公司工程款187万元;在A公司破产宜告后,M建材厂将其对A公司的85万元债权转移到我公司,以抵偿其欠我公司的债务” 6.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如下顺序清偿(B)。\\B.破产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破产债权 7.和解协议草案不包括的内容(A)。\\A.清偿债权的期限 8.证券市场的种类不包括(C)。\\C.百货市场 9.我国保险法的基本原则包括(B)。\\B.守法原则和公平竞争原则 10.下列各选项中错误的是(D)。\\D.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有权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多选或少选、错选均不得分,每小题2分,共10分) 11.下列表述中,符合外观法则本意的是(ACD)。\\A.对商事行为的内容及含义的解释,以表示行为的客观表象为准\\C.当事人对商事合同条款的解释有分歧时,以市场参与者的通常理解或交易习惯为准\\D.在商事主体或商事行为的性质不明的情况下,法律从有利于善意相对人的角度加以认定 12.某股份公司成立时,某甲作为发起人欲以其所有的一幢楼房作为出资,他应办理的手续是(ABCD)。\\A.验资\\B.产权过户\\C.评估作价\\D.创立大会确认 13.关于破产案件中的债权人会议,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BCD)。\\A.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十日内召开\\B.债权人会议设主席一人,由人民法院从债权人中指定\\C.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D.有担保的债权人不享有债权人会议的表决权 14.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下列机构对客户开立的账户有保密义务的有(AC)。A.证券公司\\C.证券交易所 15.《保险法》规定我国商业保险经营机构不可以采取的形式有(AB)。\\A.外资独资公司\\B.-人独资保险公司 三、判断题(正确的画√,错误的画×。每题1分,共10分) 16.商事组织就是人们为从事商品生产和交换而结成的经济实体。(√) 17.商法,又称为商事法,是指以商事关系为调整对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8.独立董事必须出席董事会,但不必对每一项议案表态。(×) 19.共享利润和共担风险不是合伙关系的基本准则。(×) 20.债权人逾期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不受法律保护。(×) 21.别除权的行使不参加集体清偿程序。(√) 22.有价证券可分为完全有价证券和不完全有价证券,票据属于不完全有价证券。(×) 23.收购要约中提出的各项收购条件,适用于被收购公司所有的股东。(√) 24.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承保能力,决定继续履行保险合同还是解除保险合同。(×) 25.保险公司应当采取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形式。(√) 四、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20分) 26.商法:是以商事关系为调整对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7.法定退伙:是合伙人因出现法律规定的事由而退伙。 1

自考商法二历年真题及答案

全国2005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商法(二)试题课程代码:00995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商法从根本上看属于( c ) A.伦理性的法 B.经济法 C.私法 D.公法 2.在我国,股份申请股票上市要求其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c ) A.1000万元 B.3000万元 C.5000万元 D.6000万元 3.动产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是( b ) A.自质押合同签订时 B.自质押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 C.自公证部门公证时 D.自主合同生效时 4.合同订立后,合同权利义务可以转让,以下关于合同权利、义务转让表述正确的是(c ) A.合同权利转让要通知债务人并经债务人同意 B.合同权利转让不必通知债务人 C.合同义务转让要通知债权人并经债权人同意 D.合同义务转让只须通知债权人 5.票据的制作必须依据票据法规定的方式进行,这体现了票据的( d ) A.文义性 B.有因性 C.设定性 D.要式性 6.下列选项中仅属于汇票的票据行为的是( b ) A.出票 B.承兑 C.背书 D.保证

7.下列对合伙企业表述正确的是( c ) A.合伙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B.合伙企业以合伙人之间相互信任为基础 C.合伙企业以合伙人之间订立的合伙协议为基础 D.合伙企业以合伙人共同制定的合伙企业的章程为基础 8.下列商人中承担连带责任的是( b ) A.法定商人 B.商合伙 C.任意商人 D.注册商人 9.对外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与合伙企业及其他合伙人之间的关系为( b ) A.代表关系 B.代理关系 C.信托关系 D.双向代理关系 10.下列可以作为我国有限责任公司合法出资的是( a ) A.机器设备 B.著作权 C.劳务 D.债权 11.经纪类证券公司只能从事特定的业务,即( d ) A.证券自营业务 B.证券承销业务 C.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D.证券代理买卖业务 12.下列合同中属于无效合同的是(c) A.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 B.显失公平的合同 C.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 D.乘人之危的合同 13.以下关于商号权表述正确的是( d ) A.向商标管理部门申请后获得的权利 B.不可转让的权利 C.仅具有财产性的权利 D.在管辖地登记机关依法登记后获得的权利

06091薪酬管理历年真题答案解析

06091《薪酬管理》历年真题试卷(五) 1- 5 ACBCB 6-10 DCAAA 11-15 ABDBC 16-20 DDCBD 21-25 A,B,C,D,E B,D A,C,D A,B,C,D A,B,C,D,E 名词解释题1、是指雇主能够用来吸引、保留和激励员工的各种可能的工具,包括员工认为他们从雇佣关系当中能够得到的各种有价值的东西。 2、通常是指那些因为短期使命而被派至国外工作的员工,他们的任期可能会持续1-5 年,典型情况下是 2- 3 年。 3、是指了解一个职位并以一种格式把这种信息描述出来,从而使其他人能了解这个职位的过程. 4、是从组织的战略发展需要出发,以提高任职者实际工作绩效以及强化组织竞争力为目标一种独特的人力资源管理思维方式、工作方法以及操作流程。 5、又称为自助餐式的福利计划,其基本思想是让员工对自己的福利组合计划进行选择 简答题1、(1) 挑选典型职位。(2) 确定职位评价方法。(3) 建立职位评价委员会。(4) 对职位评价人员进行培训。 (5) 对职位进行评价。(6) 与员工二交流,建立申诉机制。 2、(1) 直接计件工资计划。(2) 标准工时计划。(3) 差额计件工资计划。(4) 与标准工时相联系的可变计件工资计划。(5) 提案建议奖励计划。 3、(1) 支持扁平型组织结构。(2) 能引导员工重视个人技能的增长和能力的提高。(3) 有利于职位的轮换。 (4) 能密切配合劳动力市场上的供求变化.(5) 有利于管理人员以及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的角色转变.(6) 有利于推动良好的工作绩效。 4、(1) 使薪酬战略和薪酬体系与企业的使命、战略以及价值观紧密联系在一起。(2) 确保组织的薪酬体系 和薪酬管理政策简单实用。(3) 降低事务性活动在薪酬管理中的比重、实现日常薪酬管理活动的自动化。 (4) 积极承担人力资源管理的新角色。 论述题技能薪酬体系,是指根据一个人所掌握的与工作有关的技能,能力以及知识的深度和广度支付基本薪酬的一种薪酬制度。 优点: (1) 向员工传递的是关注自身发展和不断提高技能的信息。 (2) 有助于达到较高技能水平的员工实现对组织更为全面的理解。 (3) 一定程度上有利于鼓励优秀专业人才安心本职工作,而不是去谋求报酬虽高但不擅长的管理职位。 (4) 在员工配置方面为组织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 (5) 有助于高度参与型管理风格的形成。 缺点: (1) 由于企业往往要在培训以及工作重组方面进行投资,员工的技能会普遍得以提高,很有可能会出现薪酬在短期内上涨的状况. (2) 要求企业在培训方面付出更多的投资,如果企业不能通过管理式的这种人力资本投资转化为实际的生产力,则企业可能会因此而无法获得必要的利润. (3) 技能薪酬体系的设计和管理比职位薪资的设计和管理更为复杂. 要求企业有一个更为复杂的管理结构对于处于中间状态的员工的技能水平,在评定时有可能会出现一些争议。 06091《薪酬管理》历年真题试卷(四) 1-5 CADBD 6-10 BAAAB 11-15 CACDB 16-20 BCDBC 1-5 A,B,C,D,E C,D A,B,D,E B,C,D A,B,C,D,E 1、内部公平性、薪酬管理过程公平性 2 、长期薪酬、短期薪酬3 、薪酬结构、薪酬区间 4、基本薪酬、可变薪酬 5 、法定福利、员工服务福利 名词解释题1、指多个薪酬等级以及薪酬变动范围进行重新组合,使之变成只有相当少的薪酬等级以及相应较宽的薪酬变动范围。 2、是一个系统分析某种工作对员工提出的各种相对要求的过程,即对一位标准职责者为了正常履行某种特定职位上的工作职责而必须达到的各种要求进行评估和比较的过程。 3、是指薪酬体系中与绩效直接挂钩的经济性报酬,有时也被称为浮动薪酬或奖金。

司法考试【商法】历年真题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2008年) 27.甲将自己的汽车向某保险公司投保财产损失险,附加盗抢险,保险金额按车辆价值确定为20万元。后该汽车被盗,在保险公司支付了全部保险金额之后,该车辆被公安机关追回。关于保险金和车辆的处置方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无需退还受领的保险金,但车辆归保险公司所有 B.车辆归甲所有,但甲应退还受领的保险金 C.甲无需退还保险金,车辆应归甲所有 D.应由甲和保险公司协商处理保险金与车辆的归属 答案:A 解析:《保险法》第44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已支付了全部保险金额,并且保险金额相等于保险价值的,受损保险标的的全部权利归于保险人;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取得受损保险标的的部分权利。^法律教/育网^本题中,因为保险人支付了全部保险金额,而且保险金额相等于保险价值,所以车辆的全部权利归于保险人,答案A是正确的。 28.甲公司在交易中取得汇票一张,金额10万元,汇票签发人为乙公司,甲公司在承兑时被拒绝。其后,甲公司在一次交易中需支付丙公司10万元货款,于是甲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承兑时亦被拒绝。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给付汇票上的金额 B.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返还交易中的对价 C.丙公司有权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权要求其给付汇票上的金额 D.丙公司应当请求甲公司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答案:A 解析:《票据法》第36条规定,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所以本题中,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给付汇票上的金额,承担汇票责任,答案A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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