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病历检查要点

医保病历检查要点

医保病历检查要点

2010.06.20

1.住院收治标准是否降低;是否有将可以在门诊治疗的病人收入院;

2.住院医嘱、检查报告或治疗记录与收费明细是否相符,即三符合;

3.抗菌素的应用是否合理,有无超剂量、多种联合、超长时间用药;

4.病历是否真实,即有无拷贝病历、无病理报告、为患者代签名等。

另外,现在病历中可以不需要保存:

1.患者介绍信

2.患者住院账单

医保病案管理制度

医保病案管理制度 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病历必须单独管理。 二、医院必须为医保患者建立门诊及住院病历,医保病历单独管理,就诊记录应清晰、准确、完整,并妥善保存备查,门诊处方和病历至少保存2年,住院病历至少保存15年。 三、合格的病历装袋后按编号上架保管。 四、凡出院患者病历,应于病人出院后72小时内全部回收到病案室。 五、病历排放的时间、编号要清楚,以方便查找。 六、病案室要保持卫生、清洁,注意档案架的使用和保护。 七、保持病案室通风,病志摆放整齐,完好无损。 八、病案管理人员必须会使用灭火器材。 九、严守病案资料保密制度。 十、特殊病、转诊、转院病人的病案单独管理,包括异地治疗的病历及相关资料复印件。查房制度 为了更好的落实上级医保中心的各项制度,发挥我院自我管理的能动性,强化竞争机制,保证医疗保险基金正常使用,特制定医保查房制度如下: 1、医保查房由医保科人员每天查房。 2、查房人员要求清楚准确的记录好查房记录。 3、各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必须一起下到病房查房。 4、查房要求带医疗证逐个对照看是否是患者本人,查阅、调阅有关资料各科室医务人员应积极配合。 5、患者如果有在问清什么原因,当班医护人员是否清楚,是否有请假条。

6、各科医护人员在收治医保患者就诊时,必须认真进行身份识别。查房时发现伪造、冒用和涂改的证件或与所持医疗证、身份不符时,拒绝记帐扣留医保证并及时上报上级医保中心。 7、查房时积极宣传医保政策,解答好患者不清楚的问题。 8、各科医护人员应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及时如实的提供有关情况资料。入、出院管理制度 一、医保患者必须符合《辽宁省综合医院住院病人诊断标准》方能住院,需持医疗证、身份证和住院通知单到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由医保科审查人、证是否相符。 二、医保患者住院后,到医院医保科登记备案在24小时内上报上级医保中心。 三、医保患者住院后,应早诊断、早治疗,疑难病要在三天内做出诊断。为医保患者提供优良的医疗服务,不得无故推委。 四、各种辅助检查要合理,坚决杜绝不必要的辅助检查及重复检查,所有的辅助检查必须下达医嘱,必要的重复检查及重复检查,所以的辅助检查必须下达医嘱,必要的重复检查病志要有记录。凡病人使用基本医疗保险《目录》之外的诊疗项目和药品须经治医生提出申请,患者或家属同意签字,科主任、主管院长同意签字,医保科审批后方可实施。 五、在治疗上要做到合理用药,所有用药必须有医嘱,不使用与本病无关的药品,如病情需要,病志中要做详细的记载,严格执行《药品目录》,使用目录外药品须经治医生提出申请,患者或家属签字,科主任、主管院长同意签字,医保科审批后方可使用。 六、要严格加强住院管理,不准挂床住院、通勤住院和顶替住院,出院带药不超过三天量。医疗保险住院管理制度 一、凡满足《辽宁省综合医院住院病人疾病诊断标准疗效评定标准》条件的需住院的医疗保险患者,由住院处审查人、证、卡须相符,IC卡由住院处保管(急、危、重症来持证、卡者,须24小时完成补办手续)。

病历管理制度内容

病历管理制度内容

关于成立病案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各科室: 为了加强病案质量管理,保证医疗安全及医疗质量,成立深圳红十医 院病案管理委员会。 (一)成员如下: 参加人员:全体委员及有关人员参加 主持:主任委员 召集:医务科 内容:研究讨论病案质量、病案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 法或改进操作的措施。 附:1、各科室(部门)病案管理相关责任

2、病历保管制度 3、病历查阅及复制制度 二〇〇九年一月一日各科室(部门)病案管理相关责任 施。 (1 (2 1)住院医师的责任:①仔细询问病史,注意收集与诊疗有关的各种记录。 ②认真书写(记录)病案。③爱护保管好病案。 2)护士的责任:①按操作常规填写护理记录。②保管好科室内病案和其它影像等资料。③负责转交出院病案。

3)科主任(主治医师以上)责任:①按统一标准,检查病案质量和病案管理工作。②督促指导下级医师写好病案。③组织出院(或死亡)病案的讨论,讲评病案质量并审签病案。④实行病案质量目标管理。⑤与病案室联系配合工作,提出改进病案质量的建议。 (3)医技科室责任?认真填写检查报告,坚持查对,及时回报,尽量缩短 (4 (5 病案作用,以推动医疗、保健、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发展。 病历保管制度 1、门、急诊病历由患者自行保管。住院病历自患者最后一次出院时间计算,保管年限不得少于30年。病案原件的销毁应经院长和或病案委 员会批准决定。

2、住院病历在住院期间由病区护理部保管;除医务人员外,无关人员 禁止翻阅病历,但患者可就有关问题向主管医师、护士咨询。 3、病人各种检查、化验结论应在出报告后24小时内归入病历。 4、住院病历应在病人出院当天整理完毕,科级质控应在三天内完成, 并送达病案管理部门,两者须有移交记录。 6 7 9 2 3、病历的复印、复制应在医务人员按规定时限完成病历后进行。 4、复印、复制病历时,由本院工作人员将病历送达指定地点,申请 人在场的情况下完成。 5、复印、复制内容: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各类报告单、各类同意书、手术及麻醉单记录、护理记录、出院记录,除此之外其它项目 不予复制。

住院病历复印管理制度

住院病历复印管理制 度

住院病历复印管理制度 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院住院病历复印管理制度: 一、住院病历复印时间:根据我院工作实际及相关规定,原则上我院住院病人复印病历的时间为患者出院7天后。 二、住院病历复印唯一合法地点:病案复印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将病历在其它地方复印(复印时间:本院正常办公时间)。 三、本院病案室工作人员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制或者查阅病历资料的申请,并依规定提供病历复制或者查阅服务: 1、(一)患者本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二)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 (三)公安、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保险以及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部门 2 、病案室工作人员负责受理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受理申请时,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形式进行审核及做好登记工作,必要时请示医务科。 (一)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二)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 (三)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人与法定继承人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 (五)公安、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保险以及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部门,因办理案件、依法实施专业技术鉴定、医疗保险审核或仲裁、商业保险审核等需要,提出审核、查阅或者复制病历资料要求的,经办人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后,病案室工作人员可以根据需要提供患者部分或全部病历并做好登记工作,必要时请示医务科: (1)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出具的调取病历的法定证明; (2)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3)经办人本人有效工作证明(需与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一致)。保险机构因商业保险审核等需要,提出审核、查阅或者复制病历资料要求的,还应当提

医保监管审核制度下病历质量的持续改进-精品文档

医保监管审核制度下病历质量的持续改进 病历作为医疗文书档案,不仅是医疗、教学、科研的第一手资料,也是医疗质量、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的综合评价依据,具有法律效应[1]。随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医保"第三方付费"模式的运行,病历成为医保经办机构稽核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使用是否规范的重要依据[2]。为减少医保审核扣款,确保医、保、患三方的利益,我院针对医保监管审核制度建立了病历质量持续改进机制,取得了一定成效。 1 医保病历存在的问题 2009~2012年,医保主管部门对我院2568份医保病历进行了抽检,指出缺陷病历160份,存在的主要缺陷有。 1.1基本信息缺陷受地区条件限制,我院尚未完全实行身份证挂号制,病员入院姓名使用同音字、曾用名、小名等情况时有发生。医生在电子病历书写过程中,因复制粘贴操作导致病员性别、籍贯、住址错误也不少见。 1.2病程记录缺陷①病情描述过于简单与医嘱等级护理级别不吻合;②上级医师查房次数与病程记录不一致;③手术记录、护理记录未全面反映医用材料的使用;④理疗记录不完善,理疗医嘱与治疗时间不吻合。 1.3医嘱相关缺陷①漏下检查、治疗等医嘱,造成无医嘱实施了相关检查治疗;②有专科检查医嘱,病程记录未详细反映

出每天专科检查的结果。 1.4辅助检查相关缺陷①特殊检查报告单报告的检查部位与收费不一致;②病历中缺相关的检查、检验报告单,尤为突出的问题是检验报告单未按检查顺序粘贴归档。 2 病历质量持续改进方法 医保监管审核赋予了医保病历更多的内涵要求,为适应医保监管要求,确保医院正常的利益,医院采取了加强基础质量管理,强化自控意识,突出环节质控,终末质量管理评价等措施,实现了病历质量的持续改进和提高。 2.1加强政策培训通过全院讲课、岗前培训、科室早交班、制定医保宣传手册、网上专栏等多种形式开展医保政策宣传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医保政策的认识,掌握医保监管审核重点,积极主动参与到病历的质量控制中来。 2.2规范就医流程①针对病历首页基础信息错误和不完善的问题,入院登记时认真核对并填写身份证号码或医保证号码,个别未带证件者,要求及时按证补填,以利于及时发现纠正姓名,年龄等错误;②建立了辅助检查科室与临床科室各类报告单签收手续,督促主管医生及时将报告单归入病历,减少报告单丢失; ③完善各类记录签字手续。如自费或单笔费用超过500元以上的部分支付费用均按要求由患者本人或委托人签字留病历保存被查;④规范设计各类治疗记录单,如理疗记录单、血糖监测记录单等。做到医嘱单、报告单、各类记录单和收费单的一致性。

病案管理制度流程全套

病 案 1、《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 2、《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3、出院病历内容排序 九、相关表格 1、移交病历登记表

2、病案借阅登记表(附:示踪卡) 3、病案复印登记表 深红医务字〔2009〕05号 关于成立病案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各科室: 为了加强病案质量管理,保证医疗安全及医疗质量,成立深圳红十医 (三)会议制度 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的星期四下午5:00召开 参加人员:全体委员及有关人员参加 主持:主任委员 召集:医务科

内容:研究讨论病案质量、病案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 法或改进操作的措施。 附:1、各科室(部门)病案管理相关责任 2、病历保管制度 3、病历查阅及复制制度 施。 (1 整理好的病案进行疾病编码、分类。⑦开展随访工作。 (2)门诊、急诊、留观和住院科室责任 1)住院医师的责任:①仔细询问病史,注意收集与诊疗有关的各种记录。 ②认真书写(记录)病案。③爱护保管好病案。

2)护士的责任:①按操作常规填写护理记录。②保管好科室内病案和其它影像等资料。③负责转交出院病案。 3)科主任(主治医师以上)责任:①按统一标准,检查病案质量和病案管理工作。②督促指导下级医师写好病案。③组织出院(或死亡)病案的讨论,讲评病案质量并审签病案。④实行病案质量目标管理。⑤与病案室 (3 (4 (5 对病案和病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病案管理委员会和病案管理人员的作用。③教育全体医务人员写好病案,管理病案,珍惜病案价值,发挥病案作用,以推动医疗、保健、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发展。 病历保管制度

1、门、急诊病历由患者自行保管。住院病历自患者最后一次出院时间计算,保管年限不得少于30年。病案原件的销毁应经院长和或病案委 员会批准决定。 2、住院病历在住院期间由病区护理部保管;除医务人员外,无关人员 禁止翻阅病历,但患者可就有关问题向主管医师、护士咨询。 3、病人各种检查、化验结论应在出报告后24小时内归入病历。 4 6 7 9 1、住院病历查阅及复制由申请人提出,医务科受理。 2、申请人应符合《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中第十二、十三条的规 定。 3、病历的复印、复制应在医务人员按规定时限完成病历后进行。 4、复印、复制病历时,由本院工作人员将病历送达指定地点,申请 人在场的情况下完成。

新农合病历审核要点

合疗病历审核的重点和方法 病历是医疗质量全过程的反映,一份好的病历不仅体现出医生的诊疗技术水平,也反映出医院的经营管理水平。新农合正是通过病历的审核发现存在的问题,发现存在问题的苗头,从而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督促医院规范管理,规范执业,提高服务水平。因此,不论从事实上,还是方法上,病历审核都是新农合监管的重点方式。必要也更需要。 在合疗管理上,我们实行“三级审核责任制”,即临床医生自审规范、医院复审完善、县合疗终审报销,三级把关,三方合作,共同提高诊疗质量,促进运行工作规范。但事实上,一些医院并未把审核病历做为“从中发现问题,改进工作”的方式来完成,而只是做了一个简单收集整理。原因可能是:一是专干职责没有履行到,没有管;二是专干不会看,不会审。作为合疗专干,替医院把好关是你的职责,没有审核病历就是失职。之所以出现通报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就是专干没有把好病历审核关。这就是今天的培训原因。 那么,如何审核病历,病历审核都需要看什么内容呢?下面,结合病历审核实践,就如何审核病历,病历审核的重点和方法讲几点方法,仅供参考学习,不足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作为合疗报销费用核算的重要依据,首先必须在思想上强化“病历需审”观念,病历审核必不可少。每一份病历不仅要看而且要细看,要带着挑刺的想法去看。什么刺?就是有想通过审核发现医务人员不规范、不合理地方的想法,目的地是为了促进工作规范,不是整谁。要从“及时性、完整性、逻辑性、合理性、规范性”五个方面来审查病历,看有无弄虚作假,有无乱用药不合理用药,有无滥检查重复检查,有无不合理收费重复记费等等,根本的目的是为保证基金安全,减轻患者负担,规范医疗行为。 一要审核病历的及时性。合疗专干在出院结算病人补偿费用时,就要审核病历,核对交费小票,查看病历、费用清单项目,不属报销范围的不予报销。因此,要求临床医生就必须及时完成基本的病历书写。而我们在检查中发现,有相当一些医院是专干在病人出院时才整理病历,补录清单。费用清单本应由收费人员随时记录(手工收费),是不能在出院时才由专干补写(代劳)。原因是,这样容易造成病历中“入院B超单、化验单空白”、清单与医嘱不符等不合逻辑现象。出现这种情况,有三种可能:一种是假造住院病历;另一种是不按程序和要求操作(如,因急事后忘了写);第三种根本就是有些医生懒得写病历,直到病人出院才急忙补写。我所了解如果不是合疗报销,相当一部分乡镇卫生院根本就不写病历。 病历书写规范要求,“平诊患者入院后,主管医师应在8小时内查看患者、询问病史、书写首次病程记录和处理医嘱。急诊患者应在5分钟内查看并处理患者,住院病历和首次病程记录原则上应在2小时内完成,因抢救患者未能及时完成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在抢救结束后6 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不按时完成病历书写,后果是,违反临床诊疗管理规定,造成医院管理混乱。对于合疗工作来讲,补写病历导致出现清单记录、病程记录与治疗不符,时间写错涂改等,造成虚假假象。因此,要求临床医务人员必须按时书写病历,在病人出院时要完成病历基本内容,供合疗科

病历书写质量管理制度

浦东新区光明中医医院 病历书写质量管理制度 一、病历书写及质量管理暂行规定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医院管理评价指南》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病历全程质量监控、评价和反馈制度,提高病历质量。我院对病历质量管理将实行临床治疗组负责制,现就病历质量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基本要求 临床医师在执业的不同阶段,需要根据其职责范围,完成一定数量的病历书写并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1、病历质量要求:各级医师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病历,年总病历质量甲级率>95%。 2、病历管理职责范围: (1)住院医师:负责入院记录、首次病程记录、病程记录、首页等病历资料的书写及质量,以及对实习生病历书写的检查、指导。 (2)主治医师:除把握全面病历质量外,重点负责医疗制度落实(包括病例讨论、会诊及抗生素合理使用等)。 (3)主任(副主任)医师:除把握全面病历质量外,重点负责疾病诊断正确性、治疗合理性、医疗知情同意等。 (二)管理基本流程 1、自我登记:住院医师在各自治疗组内,对自己书写和负责的出院病历,根据医院病历书写登记本进行完整登记。其他各级医师可以参照住院医师的方式进行登记。 2、自我评估:主治医师在各自治疗组内,用医院住院病历检查评分表对治疗组内住院医师登记的出院病历进行评分并记录。 3、住院医师及主治医师每季度将病历书写登记本、评分表交医务科核实备案。 4、医务科每季度对上述病历及其它归档病历进行抽查评估,并记录在案。 5、各级医师在晋升申报时,医院组织病历考核评估小组对其提交的聘任期内登记病历资料按要求进行评估。 (三)处罚细则:

凡被查病历属乙级或丙级病历,都将被纳入医疗服务质量管理考核,同时根据各级医师职责与转正、定级、晋升、聘任及个人奖金挂钩: 1、新分配住院医师:在其职责范围内一年出现三份乙级病历,或一年内出现一份丙级病历者,延缓1年转正、定级;同时扣发当月奖金。每出现一份乙级病历扣100元、一份丙级病历扣300元。 2、住院医师(晋升主治医师前)及主治医师(晋升副高医师前):其职责范围内一年出现三份乙级病历或出现一份丙级病历者,延缓一年晋升和聘任;同时扣发当月奖金。每发现一份乙级病历扣100元、一份丙级病历扣300元。 3、副主任医师(晋升主任医师前):一年内出现乙级及丙级病历占其职责范围内的病历数5%或以上的,延缓一年晋升和聘任;同时扣发当月奖金。每出现一份乙级病历扣50元、一份丙级病历扣150元。 4、主任医师:出现乙级病历或丙级病历者,扣发当月奖金,每发现一份乙级病历扣50元、一份丙级病历扣150元。 5、进修医师:在其书写的病历中,一年内出现三份乙级病历者,不发结业证。若查到丙级病历者,则取消其进修资格,改为参观学习。 二、各项病历记录完成时限、书写责任人(经治医师) 1、首次病程记录在8小时内完成。 2、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48小时内完成。 3、抢救记录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己。 4,术后首次病程记录在术后即刻书写完成。 5、死亡讨论记录于患者死亡后一周内完成。 6、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出院记录、死亡记录于24小时内完成。 7、手术记录由术者于术后24小时内完成。 三、病程记录、上级医师查房间隔时间 l、对危重患者应当根据病情变化随时书写病程记录,每天至少一次,记录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2、对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一次; 3、对病情稳定的患者,至少3天记录一次; 4、对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至少5天记录一次; 5、新病人入院48小时,术前、术后至少记录一次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6、主治医师日常查房间隔时间视病情和治疗情况而定;

医保病人住院管理制度

医保病人住院管理制度各有关科室: 医疗保险事业关系社会长治久安,医院医保工作更是任重道远,我们本着“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的宗旨,进一步理顺医、保、患三者关系,维护其共同利益,使其和谐发展,管理更加科学化、制度化。同时随着全民参保时代以及医保新年度的即将到来,在为医院带来新情况、新机遇时,如何保障参保者利益最大化,最大限度地创造社会效益,是目前摆在我们医院工作中的重中之重。结合我们医院住院病人中,医保病人占绝大多数,如何管理成为当前医院管理中不能忽视的问题,只有管理好这类特殊群体,医院才能在医疗保险基金中占有更多的市场份额,才能让参保人员的“救命钱”花在“刀刃上”。加上医院应有的医保管理综合考评制度,并以特色去吸引参保人,以服务留住参保人,以病人满意来回馈参保人,必将使两者能够得以统一。现将有关暂行办法下发各临床科室,供日常工作、学习、照办,对违反制度规定给医院带来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的人和事,按照授权照章办事,予以严肃处理。(注:本办法随上级政策变更而变更) 一、建立组织机构是做好医保管理工作的保证 1.1建立管理机制。医院成立院领导小组,医保督查小组,下设办公室,医保办具体负责,各个部门人员明确分工,相互配合,密切协调。(建议由医务处、财务处、药剂科、审计处及信息人员组成) 1 1.2临床科室及医保相关科室建立医保专管员队伍,除科主任、护士长主管科室医保工作外,要求各临床科室选一名主治岗位医生,主管护士(建议副主任、副做为本科医保专管员,病案室抽一名医保专管员,医保工作遇到问题直接)护士长 与院医保办沟通联系。医保工作中遇到问题直接与医保办沟通联系,做到责任到位,渠道畅通,使医院医保工作得以协调运转。 二、建章立制完善管理措施,强化院内监督管理是执行好医保政策的关键 2.1建立医院医保管理规定:为保证政策落实,方便临床一线操作,医院组织有关人员对录入院处,结算窗口,临床医生,护士等与医保有关岗位分别制度规定,使医院医保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2.2不断完善医院信息平台,加强医保动态监控。 通过不断完善医院信息平台,医保办全程动态监控医保病人住院,治疗,检查及费用控制情况,每天查阅全院医保人在院费用明细,不合理费用及时下病区了解,对严重超定额病倒进行抽查。 2.3制定院内专家质控制度,加强医保出院病人终未质控。 制定医保病人病历质控标准,每月一次组织院内专家通过病历抽查,严格医保出院病人的合理用药,重点监控费用较大,天数过长医保患者,对发现的问题,按实际情况分别按不同级别医疗缺陷处理,实行严格扣罚,并在每月医疗质量点评会上公布检查结果。 2 2.4开展合理用药,将每月合理用药情况结果在每月医疗质量点评会上由院长向

核心制度-12病历管理制度

病历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医院病历质量管理组织,完善医院“四级”病历质量控制体系并定期开展工作。 四级病历质量监控体系: 1)、一级质控小组由科主任、病案委员(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科护士长组成。负责本科室或本病区病历质量检查。 2)、二级质控部门由医院行政职能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对门诊病历、运行病历、存档病案等,每月进行抽查评定,并把病历书写质量纳入医务人员综合目标考评内容,进行量化管理。 3)、三级质控部门由医院病案室专职质量管理医师组成,负责对归档病历的检查。 4)、四级质控组织由院长或业务副院长及有经验、责任心强的高级职称的医、护、技人员及主要业务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全院各科室病历质量的评价,特别是重视对病历内涵质量的审查。 2、贯彻执行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卫医发[2002]190号)、《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卫医发[2002]193号),注重对新分配、新调入医师及进修医师的有关病历书写知识及技能培训。 3、加强对运行病历和归档病案的管理及质量监控。 1)、病历中的首次病程记录、术前谈话、术前小结、手术记录、术后(产后)记录、重要抢救记录、特殊有创检查、麻醉前谈话、输血前谈话、出院诊断证明等重要记录内容,应由本院主管医师书写或审查签名。手术记录应由术者或第一助手书写,如第一助手为进修医师,须由本院医师审查签名。 2)、平诊患者入院后,主管医师应在8小时内查看患者、询问病史、书写首次病程记录和处理医嘱。急诊患者应在5分钟内查看并处理患者,住院病历和首次病程记录原则上应在2小时内完成,因抢救患者未能及时完成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3)、新入院患者,48小时内应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医师查房记录,一般患者每周应有2次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或科主任查房记录,并加以注明。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标准)新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标准)新

医保管理工作制度 根据社保局医疗保险管理和医疗管理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医院医疗保险、工作的有关规定。 一、认真核对病人身份。参保人员就诊时,应核对医疗保险手册。遇就诊患者与参保手册身份不符合时,告知患者不能以医保手册上身份开药、诊疗,严格把关,遏制冒用或借用医保身份开药、诊疗等违规行为;对车祸、打架斗殴、酗酒、工伤、自杀、自残、整容、镶牙、流产等类病人不能享受医保、合作医疗政策待遇,对不能确认外伤性质、原因的不得使用医疗保险卡直接办理住院登记,门急、诊医生如实记录病史,严禁弄虚作假。 二、履行告知义务。对住院病人告知其在规定时间(24小时)内提供医疗卡(交给住院收费室或急诊收费室)和相关证件交给病区。 三、严格执行《黑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不能超医疗保险限定支付范围用药、诊疗,对提供自费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须事先征得参保人员同意,并在病历中签字确认,否则,由此造成病人的投诉等,由相关责任人负责自行处理。 四、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西药和中成药可分别开具处方),门诊每次配药量,一般疾病不超过七日量,慢性疾病不超过半月量。住院病人必须在口服药物吃完后方可开第二瓶药,否则医保做超量处理。严格掌握用药适应症,住院患者出院时需巩固治疗带药,参照上述执行。 五、严格按规定审批。医疗保险限制药品,在符合医保限制规定的条件下,同时须经过医院审批同意方可进医保使用。否则,一律自费使用,并做好病人告知工作。 六、病历书写须规范、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记录参保病人的门诊及住院病历,各种意外伤病人,在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程录中必须如实的记录意外伤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原因。 七、合理用药、合理检查,维护参保病人利益。医院医保目录内药品备药率西药必须达到80%、中成药必须达到60%。(控制自费药使用)。住院病人需要重复检查的必须有原因分析记录。 八、严格掌握医疗保险病人的入、出院标准。严禁分解门诊处方开药、人为分解住院人次;禁止挂床住院或把门诊治疗、检查的病人作住院处理,住院病历内容必须规范完整,如发现住院医嘱中只有药物医嘱或只有检查、检验医嘱的情况引起医保的拒付款,全额由科室、诊疗组和相关责任医生负责。 九、严格按照规定收费、计费,杜绝乱收费、多收费等现象。各科主任、护士长高度重视,做到及时计费,杜绝重复收费和出院当天补记材料费(如导管、肠内营养管)或出院一次汇总计费、累计计费(如氧气费等),各种费用记帐必须与病历医嘱相符合。由于乱收费、多收费、重复收费产生的医保拒付款全额由科室、诊疗组和相关责任医生、护士负责。 十、全体医生通过各种渠道充分了解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医院定期对医保工作进行检查公示,对最新医保政策、文件等及时组织进行院内组织学习。 十一、管理中心所提供的终端软件,要妥善维护;医保新政策出台,按要求及时下载和修改程序,及时上传下载,确保医保数据安全完整,为参保病人提供全天候持卡就医服务。 对违反以上制度规定者,按职工奖惩条例处理,并全额承担医保拒付款。

医保报销的审核

关于印发《滕州市医疗保险住院费用审核办法》的通知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医疗保险住院费用审核结算工作,优化审核结算程序,纠正参保人员就医诊疗过程中的违规行为,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滕州市医疗保险住院费用审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滕州市医疗保险住院费用审核办法 一、审核依据: 1、《枣庄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枣庄市人民政府第56号令); 2、《枣庄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暂行办法》(枣劳社发[2000]181号); 3 、《枣庄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管理暂行办法》(枣劳社发[2000]182号); 4 、《枣庄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枣劳社发[2000]183号); 5、《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山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项目范围》; 5、《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 7、《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 二、审核范围: 1、滕州市城镇职工住院费用; 2、滕州市城镇居民住院费用; 3、滕州市离休干部住院费用; 4、滕州市工伤人员住院费用; 5、滕州市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住院费用; 三、审核内容: 1、审核资料 (1)、住院医疗费报销,须提供下列材料: ①住院病历复印件; ②医疗费用正式发票; ③医疗费用明细清单;

④医疗保险证(离休干部证、革命伤残军人证)。 (2)、定点医院申报拨付统筹金,须提供下列材料: ①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费用结算单; ②住院医疗费清单(明细和汇总); ③住院病历原件; ④大病救助人员的结算单、发票复印件、住院病历复印件。 2、审核手续 ①转外就医人员、长驻外地工作人员、离退休异地安置人员是否已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②住本地定点医院人员是否及时办理住院登记手续; ③特殊医疗项目是否已办理审批登记手续; ④需参保人员全额自负的药品、医疗服务项目是否书面征求参保人员意见; ⑤其它按规定应办理的手续。 3、审核医疗费用 ①审核病种是否符合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排除因工伤、生育、出国、出境、违法犯罪、酗酒、斗殴、自杀、自残、吸毒、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和其他责任性伤害等原因发生的医疗费用; ②审核排除病历无记录或病历书写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对其合理性作出正确判断的医疗费用。包括医嘱中无记录,清单中存在的收费项目(含药品、检查、治疗);住院病历中主要内容和项目发生明显涂改;病历医嘱中记载的检查无相应报告单; ③是否符合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有无提高收费标准、分解、重复、增加收费项目等产生的医疗费; ④按照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原则,审核排除无住院指征人员、符合出院条件拖延住院人员、无用药指征的药品及无应用指征的医疗服务项目医疗费。包括出院带药有无与诊断无关的药品及超过协议规定量带药;使用金额较大自费药品未征得本人或亲属签字知情同意制度发生的费用;预收的检查、治疗费用;将不符合适应指征的血液及血液制品纳入统筹支付范围的费用; ⑤审核将不属于医疗保险“三个目录”的自费项目更改、串换为目录内项目发生的费用; ⑥稽查、审核过程中其他违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医疗保险管理规定的医疗费用。 四、审核方式 1、定点医院每月5日前将结算资料报送市医疗保险事业处,医保处采取查阅病历、清单、核对微机凭单等方式进行审核,审核过程中有疑问的情形转交稽查科进行核实,同时将稽查过程中查实的违规人员及金额记录在案。

电子病历管理制度

企业管理,人事管理,岗位职责。 电子病历管理制度 一、为促进我院电子病历的应用与完善,规范电子病历使用行为,维护电子病历实施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及配套文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电子病历必须由取得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资格的医生和取得相应资格的护士填写,由医院分配登录编号和个人密码,登录和使用电子处方的开具,并妥善保管个人的登录信息。严禁将个人登录信息泄漏给他人,造成不良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电子病历采取由信息科设定好统一的格式,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 四、电子病历要按相关规定及时和保质完成,各科质控小组要定期抽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向科室反馈,必要时要向质控科及医务科汇报。 五、各种知情同意书打印后由患者或家属签名,但必须要有医生手写签名。 六、电子病历的书写应当客观、真实、规范、完整。 七、电子病历的书写应当使用中文医学术语、通用的外文缩写,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特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中医术语的使用应依照有关国家标准、规范执行。 八、入院记录完成后为保证病史采集的真实性,防止日后出现医患争议,需填写《患者个人和病史资料确认书》由患者本人或其家属签字予以确认。 九、为了保证电子病历的完整性和真实性,避免因粗心大意造成的失误和纠纷,各科质控小组要认真履行职责,检查审核后才归档,质控科负责督促各科质控小组工作和抽查归档病历。 十、电子病历打印归档后,原则上不允许借出,如需借出的由科主任签名,并于三天内归还。 十一、各医护人员在使用电子病历过程中,若发现有存在缺陷或认为需改进的,要及时向信息科反馈,使电子病历逐步完善。 十二、电子病历的保管由信息科与病案室共同负责,前者负责数据形式的电子病历保管,后者负责纸质电子病历的保管。 十三、归档后的电子病历禁止进行修改、伪造、隐匿、和删除。 十四、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由我院专职人员将打印的电子病历在电子病历当事人在场的情况下封存。青年人首先要树雄心,立大志,其次就要决心作一个有用的人才 a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考核自查报告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考核自查报告 为贯彻落实县人社局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检查考核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县医保处关于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年度检查考核的要求,我院高度重视,认真布置,落实到位。由分管业务院长牵头,医务科详尽负责,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了一次专项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完善医保管理责任体系 接到通知后,我院立即成立以分管院长为组长的自查领导小组,对照评价指标,认真查找不够,积极整改。我院历来高度重视医疗保险工作,在日常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省、县的有关医保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医保相关政策,成立了由业务院长分管负责,由医务科和护理部兼职的医保领导小组,健康管理制度,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定期对医师进行医保培训。医保工作年初有计划,并定期总结医保工作,分析参保患者的医疗及费用情况。 二、严格管理,实现就医管理规范标准 近年来,在县人社局及医保处的正确领导及指导下,我院建立健康各项规章制度,设置“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和“投诉箱”,及时下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资料,公布咨询与投 诉电话,热心为参保人员提供咨询服务,妥善处理参保患者的投诉。简化流程,提供便当、优质的医疗服务。 参保职工就诊住院时严格进行身份识别,杜绝冒名就诊和冒名住院现象,制止挂床住院。严格掌握病人入、出院指征,严禁出现“小病大养、挂床”等违规行为。对门诊处方严格执行医保药量规定,门诊用药一次处方量为7日量,慢性病最多为15日量。住院患者出院带药最多不超过7日量。贯彻因病施治原则,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无伪造、更改病历现象。积极配合医保处对诊疗过程及医疗费用进行监督、审核并及时提供需要查阅的病历及有关资料。严格执行有关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无自立项目收费或抬高收费标准。

病历质量工作总结医保病历审核工作总结

病历质量工作总结医保病历审核工作总结 病历质量工作总结病历是记录患者就医过程的重要资料,是医疗过程中形成的医疗文书,它要求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患者病情和诊疗经过,是医疗病历的重要反映形式。随着《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实施和人民群众法律维权意识的提高,病历的作用不仅仅是服务于临床医、教、研活动的医疗档案,也成为处理医疗纠纷最有力的证据,在维护患者和医院合法权益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重视病历书写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法律化是提高医疗病历、保障患者合法权益、防范医疗事故的重要措施。加强从***书写到病历监控的各个环节的管理,全面提高******,是医院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我院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提高病历质量。 一、加强医师“三基三严”培训医师“三基”水平和“三严”作风是提高病历质量的基础,加强“三基三严”培训,特别是病历书写规范培训是提高病历质量的首要工作。我院专门安排业务技术过硬、职业道德高尚的高年资业务骨干对各级医务人员进行三基三严培训,通过业务讲座、操作培训、技能竞赛等形式提高医务人员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培养严格要求、严密组织、严谨态度的工作作风。由病历质量控制办公室从事多年质控工作的资深专职质控人员对新分配来院的医师、住院医师、低年资主治医师进行病历书写规范化培训,从病案书写的

格式到每一项内容的内涵一一讲解,并针对日常质控工作中遇到的共性问题、典型问题、临床医师比较棘手的疑难问题重点讲解和点评。同时通过积极参加各类病历质量评比等活动促进医务人员书写病历规范化和科学化。二、加强医务人员法律法规培训定期对全院各级医务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如《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等,使广大医务人员掌握与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做到合法执业。同时结合媒体曝光的医疗事、卫生行政部门通报的卫生事以及我院在处理医疗纠纷中遇到的问题,警示医务人员提高依法行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充分认识***在医疗活动中的重要证据作用,规范病历书写,维护患者和自身的合法权益。三、严格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查房是医师在医疗工作中最基本、最重要的医疗活动之一,是各级医师进行医疗工作时必须遵循的基本医疗制度,是提高医疗***、贯彻各级规章制度和规范的重要环节,而病历是临床医疗工作过程的记录。住院医师是住院病历书写者。主治医师既指导住院医师的诊疗行为,同时也承担对病历的审核责任,因其熟悉病人情况,对***审核专业性强,能及时提出针对性意见,并可监督病历书写的时效性。主任医师对诊疗活动提出指导性意见,对***内涵***起到把关作用。我院严格加强和规范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对查房的时限、查房参与人员、查房内容、记录内容都有明确规定,以保障三级医师查房病历质量四、加强病历质量监控我院建立了“三级”病历质控体系,进行病历质量

最新病历管理制度

病历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加强医疗机构病历管理,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 2、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病历归档以后形成病案。 3、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病历的管理。 4、按照病历记录形式不同,可区分为纸质病历和电子病历。电子病历与纸质病历具有同等效力。 5、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病历管理制度,设置病案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病历和病案管理工作。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病历质量定期检查、评估与反馈制度。医疗机构医务部门负责病历的质量管理。 6、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严格保护患者隐私,禁止以非医疗、教学、研究目的泄露患者的病历资料。 (二)病历的建立 1、医疗机构应当建立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编号制度,为同一患者建立唯一的标识号码。已建立电子病历的医疗机构,应当将病历标识号码与患者身份证明编号相关联,使用标识号码和身份证明编号均能对病历进行检索。 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应当标注页码或者电子页码。

2、医务人员应当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和《中医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要求书写病历。 3、住院病历应当按照以下顺序排序:体温单、医嘱单、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术前讨论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术前访视记录、手术安全核查记录、手术清点记录、麻醉记录、手术记录、麻醉术后访视记录、术后病程记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出院记录、死亡记录、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会诊记录、病危(重)通知书、病理资料、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 病案应当按照以下顺序装订保存: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术前讨论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术前访视记录、手术安全核查记录、手术清点记录、麻醉记录、手术记录、麻醉术后访视记录、术后病程记录、出院记录、死亡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会诊记录、病危(重)通知书、病理资料、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体温单、医嘱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 (三)病历的保管 1、门(急)诊病历原则上由患者负责保管。医疗机构建有门(急)诊病历档案室或者已建立门(急)诊电子病历的,经患者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其门(急)诊病历可以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 住院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 2、门(急)诊病历由患者保管的,医疗机构应当将检查检验结果及时交由患者保管。

医保违规处理制度(最新版本)

医疗保险工作违规处理制度 为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管理,防止和杜绝发生套取、骗取医疗保险基金问题,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安全,制度正常运转,结合国家、省、市政策规定和我院实际,就违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行为,经医院党委讨论研究,特制定本处理办法: 一、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按违规行为发生额为基数,处以20%至100%的罚款。 1、相关科室工作人员知道就诊人员系冒名的非参保人员,不制约,不举报,仍为冒名者提供方便,帮助冒名者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 2、医保工作人员对医务人员不合理的医疗行为不加以制止纠正,默许医务人员违规操作和不合理的医疗方案,加重患者和基金负担的。 3、对发出的通报批评或指出存在的问题,不是积极采取措施查找存在问题的根源,而是以种种理由搪塞不整改,或整改效果不明显的。 4、有关科室组织医务人员涂改已形成的病历资料,并以本医院的名义向县医疗经办机构出具伪证的。 5、治疗医生利用工作之便,为非参保人员患者搭车开药,并将搭车开药的费用加入参保患者的医疗费用中或将基本医疗用药串换成自费药品的。 6、治疗医生在收治参保患者时,开人情处方、大处方,不按基本医疗政策规定限量用药,或在使用乙类和自费目录药品时事先未征得患者及亲属同意签字擅自使用,与患者及其亲属发生费用负担纠纷的,或使用与本疾病无关的药品的,虚开药品为患者减门坎费的,或未做

药敏试验,盲目给患者使用大剂量、多项抗生素并用,或不执行基本医疗用药要求,直接使用限病种抗生素和高档抗生素,仅抗生素费用一项超过双方协议约定比例的。 7、治疗医生向参保患者极力推销使用进口或高档医疗器材,诱导患者医疗消费,或与患者及亲属一道故意拖延办理出院手续,有意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 8、有关科室默许参保患者挂床治疗的。 9、诊所有关工作人员忽视国家物价政策及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擅自分解收费项目和重复收费或超标准收费,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在点名通报批评的同时,除全部追回套取的医疗费用外,并按套取金额数的3至5倍处以违约金,直至取消有关科室收治医保病人资格。有关医务人员构成犯罪的,由本所申请司法处理: 1、有关科室和有关医务人员集体编造病历,恶意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 2、负责医疗保险的工作人员对医务人员违规违纪的行为不采取积极的组织措施,包庇纵容违规违纪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或帮助其开脱责任,套取医疗保险基金数额较大,情节特别恶劣,其行为在社会上引起公愤的。 3、治疗医生在治疗参保患者中发生人为的重大医疗事故,在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中引起了强烈不满,参保人员要求取消定点医院资格

医保审核个人工作总结-范文

医保审核个人工作总结 医保审核个人工作总结一 20xx年,我院在医保中心的领导下,根据《xxx铁路局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认真开展工作,落实了一系列的医保监管措施,规范了用药、检查、诊疗行为,提高了医疗质量,改善了服务态度、条件和环境,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针对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监督考核的服务内容,做总结如下: 一、建立医疗保险组织 有健全的医保管理组织。有一名业务院长分管医保工作,有专门的医保服务机构,医院设有一名专门的医保联络员。 制作标准的患者就医流程图,以方便广大患者清楚便捷的进行就医。将制作的就医流程图摆放于医院明显的位置,使广大患者明白自己的就医流程。 建立和完善了医保病人、医保网络管理等制度,并根据考核管理细则定期考核。 设有医保政策宣传栏、意见箱及投诉咨询电话,定期发放医保政策宣传单2000余份。科室及医保部门及时认真解答医保工作中 病人及家属提出的问题,及时解决。以图板和电子屏幕公布了我院常用药品及诊疗项目价格,及时公布药品及医疗服务调价信息。组织全院专门的医保知识培训2次,有记录、有考试。

二、执行医疗保险政策情况 20xx年6-11月份,我院共接收铁路职工、家属住院病人人次,支付铁路统筹基金xxxx万元,门诊刷卡费用xxx万元。药品总费用基本控制在住院总费用的40%左右,在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方面上基本达到了要求,严格控制出院带药量,在今年8 月份医保中心领导给我院进行了医保工作指导,根据指出的问题和不足我院立即采取措施整改。 加强了门诊及住院病人的管理,严格控制药物的不合理应用,对违反医保规定超范围用药、滥用抗生素、超范围检查、过度治疗等造成医保扣款,这些损失就从当月奖金中扣除,对一些有多次犯规行为者进行严肃处理,直至停止处方权,每次医保检查结果均由医院质控办下发通报,罚款由财务科落实到科室或责任人。CT、彩超等大型检查严格审查适应症,检查阳性率达60%以上。 三、医疗服务管理工作 有医保专用处方,病历和结算单,药品使用统一名称。 严格按协议规定存放处方及病历,病历及时归档保存,门诊处方按照医保要求妥善保管。 对达到出院条件的病人及时办理出院手续,并实行了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 对超出医保范围药品及诊疗项目,由家属或病人签字同意方可使用。 医保科发挥良好的沟通桥梁作用。在医、患双方政策理解上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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