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律责任承担声明有哪些具体内容

公司法律责任承担声明有哪些具体内容
公司法律责任承担声明有哪些具体内容

公司法律责任承担声明有哪些具体

内容

1、我公司以诚信为本、重视合作伙伴,重信誉讲诚信,与客户均能友好相处,共谋发展。

2、我公司与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存在任何法律纠纷,如有类似传言,纯属造谣,请不要相信。

公司法律责任承担声明是公司对自己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做的一个公示,这一声明明确了公司的法律责任,有利于公司开展业务的时候更好地履行义务,也使得合作方能够清楚了解公司的法律责任,避免出现超出公司法律责任的行为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而且能够在发生纠纷的时候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公司法律责任声明明确了公司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也明确了公司承担法律责任的前提。

公司法律责任承担声明(范本)

我公司________(名称全称),就与其他公司无法律纠纷事宜在此郑重声明:

1、我公司以诚信为本、重视合作伙伴,重信誉讲诚信,与客户均能友好相处,共谋发展。

2、我公司与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存在任何法律纠纷,如有类似传言,纯属造谣,请不要相信。

3、如本公司与其他单位或个人有法律纠纷,我公司承诺愿意为此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与贵公司无关!

特此声明!

签章:公司名称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一、法律责任的构成

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指构成法律责任必须具备的各种条件或必须符合的标准,它是国家机关要求行为人承担法律责任时进行分析、判断的标准。根据违法行为的一般特点,我们把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概括为:主体、过错、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五个方面。

1、主体。法律责任主体,是指违法主体或者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责任主体不完全等同于违法主体。

2、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违法行为是指违反法律所规定的义务、超越权利的界限行使权利以及侵权行为的总称,一般认为违法行为包括犯罪行为和一般违法行为。

3、损害事实。损害事实即受到的损失和伤害的事实,包括对人身、对财产、对精神(或者三方面兼有的)的损失和伤害。

4、主观过错。过错即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观故意或者过失。

5、因果关系。因果关系即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它是存在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的各种因果关系的特殊形式。

二、法律责任的归责免责

法律责任的认定和归结简称“归责”,它是指对违法行为所引起的法律责任进行判断、确认、归结、缓减以及免除的活动。

1、归责原则

归责原则体现了立法者的价值取向,是责任立法的指导方针,也是指导法律适用的基本准则。归责一般必须遵循以下法律原则:

1)责任法定原则。其含义包括:

(1)违法行为发生后应当按照法律事先规定的性质、范围、程度、期限、方式追究违法者的责任;作为一种否定性法律后果,它应当由法律规范预先规定。

(2)排除无法律依据的责任,即责任擅断和“非法责罚”。

(3)在一般情况下要排除对行为人有害的既往追溯。

2)因果联系原则。其含义包括:

(1)在认定行为人违法责任之前,应当首先确认行为与危害或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联系,这是认定法律责任的重要事实依据。

(2)在认定行为人违法责任之前,应当首先确认意志、思想等主观方面因素与外部行为之间的因果联系,有时这也是区分有责任与无责任的重要因素。

(3)在认定行为人违法责任之前,应当区分这种因果联系是必然的还是偶然的,直接的还是间接的。

3)责任相称原则。其含义包括:

(1)法律责任的性质与违法行为性质相适应。

(2)法律责任的轻重和种类应当与违法行为的危害或者损害相适应。

(3)法律责任的轻重和种类还应当与行为人主观恶性相适应。

4)责任自负原则。其含义包括:

(1)违法行为人应当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负责;

(2)不能让没有违法行为的人承担法律责任,即反对株连或变相株连;

(3)要保证责任人受到法律追究,也要保证无责任者不受法律追究,做到不枉不纵。

2、免责

免责是指行为人实施了违法行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但由于法律的特别规定,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其法律责任,即不实际承担法律责任。

免责的条件和方式可以分为:

1)时效免责。

2)不诉免责。

3)自首、立功免责。

4)有效补救免责。即对于那些实施违法行为,造成一定损害,但在国家机关归责之前采取及时补救措施的人,免除其部分或全部责任。

5)协议免责或意定免责。这是指双方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协商所达成的免责,即所谓“私了”。

6)自助免责。自助免责是对自助行为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的减轻或免除。所谓自助行为是指权利人为保护自己的权利,在情势紧迫而又不能及时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助的情况下,对他人的财产或自由施加扣押、拘束或其他相应措施,而为法律或公共道德所认可的行为。

7)人道主义免责。在权利相对人没有能力履行责任或全部责任的情况下,有关的国家机关或权利主体可以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免除或部分免除有责主体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公司法律责任承担声明是为了明确公司的法律责任而广而告之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公示,也是公司为了更好地履行法律义务而进行的公示,也使得合作方能够明白该公司的法律责任都有哪些都可以在那些方面进行合作,有利于双方更好地合作项目,也能在发生纠纷的时候分清责任,更好地解决纠纷。

第三章企业法律制度参考答案

第三章企业法律制度参考答案

第三章企业法律制度练习及其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企业法的调整对象是( C )。 A、企业内部社会经济关系 B、企业外部社会经济关系 C、企业内外部社会经济关系 D、企业与社会的经济关系 2、国有企业是( C )。 A、国家管理和经营的企业 B、政府管理和经营的企业 C、政府投资或者参股设立的企业 D、政府拥有所有权的企业 3、国有企业经营权的核心是( D )。 A、投资决策权 B、留用资金支配权 C、资产处置权 D、生产经营决策权 4、国有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 D )。 A、国有企业承包责任制 B、厂长(经理)负责制 C、国有企业全员聘任制 D、职工代表大会制 5、职工代表大会是国有企业的( D )。 A、经营管理决策机构 B、生产指挥机构 C、厂长的咨询参谋机构 D、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的机构 6、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 D )。 A、国家 B、政府 C、职工大会 D、厂长(经理) 7、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按顺序首先清偿( B )。 A、所欠银行贷款 B、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C、所欠税款 D、其他债务

8、在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C )。 A、承担有限责任 B、承担有限连带责任 C、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承担按份比例责任 9、债权人会议设主席( D )。 A、4人 B、3人 C、2人 D、1人 10、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 C),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A、1年内 B、2年内 C、6个月内 D、9个月内 11、在下列财产中,不属于破产财产的是( C )。 A、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机构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B、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C、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 D、破产企业在宣告破产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 12、破产财产优先划拨破产费用后的第一清偿顺序是( C )。 A、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B、破产企业所欠银行贷款 C、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D、破产债权 二、多项选择题 1、一般来说,企业具有下列特征( BCDE )。 A、趋利性 B、社会性和组织性 C、商品性和经济管理性 D、自主性和自律性 E、法定性

公司侵权行为中公司及个人的法律责任

成都精英律师团都燕果律师公司侵权行为中公司及个人的法律责任 由于公司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的实施的行为,有的属于公司行为,有的属于个人行为,因此,公司并不对公司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实施的所有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公司仅对自己的公司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一般而言,公司承担民事责任须具备以下三项要件: 其一,须有加害他人的侵权行为。即应具备《侵权责任法》第6条、第7 条关于侵权行为的构成条件。 其二,须为公司工作人员或代理人实施的行为。即此加害行为系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他工作人员所为。《民法通则》第43条规定:“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侵权责任法》第34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其三,须因执行职务的行为所发生。即公司工作人员所实施的行为与执行公司职务有密切关系。如何界定与执行公司职务有密切关系?“外观主义”理论比较合理。该理论认为,只要公司的工作人员的行为与其职权有紧密的客观关系,让第三人有理由信赖该工作人员是在执行公司职务,而无论公司是否真正授权,无论该工作人员是否越权,均构成公司的行为,应由公司承担责任。 那么,如果确定公司实施了侵权行为,又该如何界定公司及个人的法律责任? (1)公司的责任 一种侵权行为一旦被认定为公司的侵权行为,其法律责任自然由公司直接承担,由公司向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民法通则》第43条规定:“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2)行为人(工作人员)的责任 ①行为人(工作人员) 对公司的责任。 公司在承担了赔偿责任后,可否向行为人追偿? 《公司法》第149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据此,公司可以根据《公司法》第149条规定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向

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清单.

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类别 综合法律、 法规序号名称生效日期本公司适用条款备注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004.03.1410.26.42.43.48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12.1.全文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2.05.01第一章1.7条,第十二条;第二章13-17条;第三、四、七章;第六章62-71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全文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08.1.1.全文6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10.01全部7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09.01全部8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1992.04.0321.269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1992.10.012.4.12.14.21.23.24.25.2610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1995.10.308.9.10.11.12.131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4.5.11、3、4、7章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8.01.01全部1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1996.09.01全部14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992.01.011.4.6章1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8.05.01全部1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84.11.01第5、13、14、15、22、28、29、30、31、32、33、 34、35条 17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09.01第5、9、11、13、19、20、34条18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04.01第14、16、30、31、33、40、55、63条19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03.01第7、13、14、25、28、29、30、33、34条20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1998.01.01第14、16、、31、33、40、55、63条2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000.03.20第19条 2223 职业健康安全法规、标 准 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39404142434445464748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有毒作业危害分级监察规定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工厂安全卫生规程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卫生部关于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有关问题的通知职业病报告办法 GBZ1-200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2-200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 劳工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

公司破产的法律责任.doc

公司破产的法律责任- :您好,请问律师,如果一个公司要破产了,请问他要承担起哪些法律责任呢? 回答: 破产法律责任,是指因造成企业破产或违反破产法的规定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分为破产违法行为的责任和造成企业破产损失的责任两大类。其责任形式包括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1.破产违法行为的责任。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破产企业违反本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对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理破产案件中,有欺诈破产、欺诈和解及行贿、受贿等犯罪行为的,应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企业破产责任。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企业被宣告破产后,由政府监察部门和审计部门负责查明企业破产责任。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破产负有主要责任的,给予行政处分。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对企业破产负有主要责任的,对该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给予行政处分,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人,因玩忽职守造成企业破产,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为了更有效地维护破产法律秩序,遏制破产违法行为,尤

其是破产欺诈行为,《破产法(草案)》对破产法律责任作了更加具体的规定,规定了9种破产违法行为,包括:(1)违反说明义务。指在破产程序中负有说明义务的人故意不履行说明义务,从而妨碍破产程序行为。(2)违反提交义务。指在程序中有义务提交一定文件、财产的人故意不履行提交义务,从而妨碍破产程序进行的行为。(3)欺诈破产行为。指债务人违反破产法的规定,通过隐瞒真实情况或制造虚假情况的手段,实施了导致破产财产减少或者破产财产的负担增加,从而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4)偏颇性破产行为,指债务人违反破产法的规定,给予个别债权人以某种不正当的特殊清偿利益,从而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行为。(5)浪费破产行为。指债务人以放任的故意,不合理地花费财产,导致破产财产的非正常减少,从而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6)受贿。指破产程序职能机构的人员在执行事务的过程中,非法索取或者收受他人提供的金钱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从而妨害公平清偿秩序的行为。(7)行贿。指破产案件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员,非法向程序职能机构人员以及债权人提供金钱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从而妨碍公平清偿秩序的行为。(8)违反行动限制。指其特定行动的自由受到破产法限制的特定人员,违反规定实施受限制的行动,有碍破产程序进行的行为。(9)渎职。对于这些破产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应行为人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公司法律制度练习题(1)

公司法律制度 1.公司登记管理 【习题1·多选题】2014年7月,王某拟设立一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向某工商代理机构咨询登记事项时,其工作人员告知王某下列事项均为公司登记事项,其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 规定的有(ABD)。 A.公司名称及住所 B.法定代表人姓名和公司股东姓名或名称 C.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D.公司经营范围及营业期限 【答案】ABD 【解析】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公司的登记事项。 【习题2·判断题】公司应当于每年4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答案】× 【解析】公司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2.公司股东的出资 【习题1·单选题】王某和李某拟投资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协议就股东出资事项拟定了下列内容,其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王某以其父所有的一套房屋出资 B.李某应当在公司申请营业执照前缴纳其货币出资额中的30% C.王某以实际价值为50万元的机器设备作价100万元出资 D.李某另以劳务出资,作价200万元 【答案】B 【解析】(1)选项A:股东对所出资财产应当享有合法处分权限;(2)选项B:《公司法》2013年修改后,对股东首期出资额、出资期限均不作法定要求,但是公司章程可以作出规定;(3)选项C:股东用于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经过评估,不得高估也不得低估;(4)选项D:股东不得以劳务出资,普通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 【习题2·多选题】甲、乙、丙、丁四人共同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并在拟订公司章程时约定了各自的出资方式。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甲以其取得的商标专用权评估作价100万元出资 B.乙以其设定了抵押权的某房产评估作价200万元出资 C.丙以其劳务评估作价50万元出资 D.丁以其应收A公司的债权150万元出资 【答案】AD 【解析】股东不得以劳务(选项C)、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选项B)等作价出资。 【习题3·多选题】A公司成立于2012年5月10日,甲以房屋作价出资并自A公司成立之日实际移交A公司使用,但一直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手续;2013年3月1日,A公司

政策与法律法规 第十四章 解决旅游纠纷的法律制度

第十四章解决旅游纠纷的法律制度 一、判断题(正确的标注“A”,错误的标注“B”) 1.旅游者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还需要履行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 2.如果旅游不文明行为违反了社会治安秩序,则由公安部门对行为当事人实施行政处罚,同时由旅游主管部门将该行为纳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 ) 3.农民购买、使用农资产品属于生产消费,因此不是《消法》的保护对象。( ) 4.购买商品一方的家庭成员、受赠人等使用商品的主体是《消法》规定的消费者。( ) 5.《消法》规定消费者购买、使用商品权益受损害的责任主体可以包括销售者、生产者和服务者。( ) 6.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2倍。( ) 7.旅游投诉的投诉主体只能是旅游者,被投诉主体可以是旅游经营者和有关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 8.投诉人2人以上,以同一事由投诉同一被投诉人的,为共同投诉。( ) 9.与被投诉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无权向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投诉。( ) 10. 投诉案件的管辖,以一般地域管辖为主,需要立即制止、纠正被投诉人的损害行为 的,应当由损害行为发生地旅游投诉处理机构管辖。( ) 11. 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应当在受理旅游投诉之日起60日内做出处理,并且相关鉴定、 检测时间计入在内。( ) 12.《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旅游不文明行为的行为主体只有旅 游者。( ) 13.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轻微刑事行为。( ) 14.“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形成后,根据被记录人采取补救措施挽回不良影响的程度、 对文明旅游宣传引导的社会效果,经评审委员会审议后可缩短记录期限。( ) 15. 12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并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 ) 16.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6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 17. 当事人提供的或者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收集的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各种材料,称为 证据。( ) 18. 经查证属实的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电子签名、网上聊天记录等电子数据可以作为 证据。( ) 19. 法律所规定的无须举证证明的事实,不属于证明对象的范畴。( )

2017我国现行与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2017

我国现行与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 目录 第一部分法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修订) p2-23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p23-32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p32-40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p40-57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p57-72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p72-84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p84-113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p113-122 第二部分法规规章 一、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p123-126 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p126-135 三、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p135-138 四、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p138-141 五、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p141-148 六、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p148-153 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产(股权)划转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p153-155 八、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p1155-163 九、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p163-170 十、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p170-175 十一、食品召回管理办法p175-181 第三部分司法解释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p181-182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p182-186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p187-191 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p191-193 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p193-204

第3章 公司法律制度

第三章公司法律制度 教学目的:通过3课时的教学,使学生了解中国公司制度的兴起与发展;中国公司立法的沿革和特点;公司设立;公司治理结构。 教学重点:着重培养学生对中国公司立法的沿革和特点的总体认识。 教学难点:公司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治理结构;股份有限公司的治理结构。 教学方式:讲授、案例分析。 教学内容: 第一节公司法概论 一、公司及其特征 公司是两个以上股东以营利为目的,共同出资并依照法律规定设立的企业法人公司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依法设立。依法设立即公司的法定性,指公司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设立,须依法登记注册。 2、有合法的投资者。各国公司法对于公司股东人数都作了限制性规定。各种公司股东人数限制有所不同,一般都必须是两个以上。只有一个出资人的公司叫一人公司。 3、以营利为目的。公司的设立及其运作,目的在于获取利润,并将所得到的利润分配与股东,使出资人(股东)因此而获得经济利益。 4、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公司是一个有独立的财产,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组织机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体 二、公司的种类 公司的种类,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和方法进行不同的划分,其中最常用也是最重要的划分标准,是公司的股东责任性质。按此标准,公司可分为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股份两合公司五种类型。 公司种类还可以按照其他标准划分。如:按公司的信用基础可分为人合公司、资合公司、人合兼资合公司;按公司资本发行和转让范围,可分为封闭式公司(不上市公司)与开放式公司(上市公司);按公司内部管辖系统,可分为本公司(总公司)与分公司;等等。 三、公司法的概念 公司法是规定公司的设立、组织、活动与解散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公司法的概念有狭义、广义之分。狭义的公司法,即形式意义上的公司法,单指国家制定的综合性的公司法法典,我们通常所说的公司法指的就是狭义的公司法。广义的公司法,即实质意义上的公司法,是指规定各种公司的设立、组织、活动、解散以及其他对内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泛指有关公司的所有法律,它除综合性公司法规范外,还包括其他单行的或规定于其他法律法规中的与公司有关的各种法律规范,如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中有关公司的法律规范。 中国公司立法存在着一些缺陷和局限性,是由当时中国的社会经济、政治等客观条件和时代背景特点决定的。 1、公司立法带有为国企改革服务的目的。例如:公司法中有许多关于国有企业改建公

建筑施工企业的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

建筑施工企业的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 一、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法律责任 根据《建筑法》第66条的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1.行政责任 (l)责令改正 即有关行政执法机关责令建筑施工企业收回其转让、出借的资质证书;对使用该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单位和个人责令停止工程施工,已签订的工程建筑合同应属无效,由此造成的损失按照《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2)没收违法所得 “违法所得”,是指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所取得的全部收入。 (3)并处罚款。 (4)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

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根据违法行为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等因素,可以给予建筑施工企业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的处罚。 (5)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2.民事责任 对因非法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的民事责任,即两者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均须全面承担清偿的责任,损失方得部分或者全部地向任一债务人要求清偿债务,任一债务人在债务未清偿之前均负有全部清偿责任。 二、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其他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的法律责任 依照《建筑法》第74条的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其他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的,应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1)责令改正。即由有关行政执法机关责令建筑施工企业改正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其他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的违法行为。 (2)处以罚款。

公司法律制度练习题及答案解析

公司法律制度练习题及答案解析 A、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B、采用发起设立的投资公司的股东可以在5年内缴足其所认缴的股本总额 C、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D、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5% E、公司不能设立时,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答案:BE 解析: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问题。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A、因董事长李某不能出席会议,董事长指定一位副董事长孙某主持该次会议 B、通过了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决议 C、通过了解聘公司现任经理,由副董事长孙某兼任经理并给予年薪20万元的决议 D、会议所有决议事项载入会议记录后,由主持会议的副董事长孙某签名存档 E、修改了公司章程 答案:BDE 解析: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1)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主持时,由董事长指定副董事长召集主持。(2)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应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董事会无此职权。(3)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属于董事会的职权。而且董事是可以兼任经理的。(4)董事会会议记录应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5)修改公司章程是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董事会无此项职权。 A、其成员一般为2~5人 B、其成员一般为3~13人 C、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应有职工代表 D、职工代表由股东大会确定

与企业相关的法律法规

中、小企业的形式主要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是拟制的人格,按照公司从成立、经营到解散或破产的顺序,和中、小企业密切相关的主要的法律、法规有: 一、公司成立之初: 1、《公司法》 公司法,是规范公司行为的基本法律,公司的设立、股东资格、公司章程、股东责任、股东权利、公司高管、公司解散、清算等事项,都应当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来进行,是中、小企业贯穿始终的一部法律。 2、《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是公司设立、年检、注销必须遵循的法规。 二、公司成立运营期间 1、《合同法》 公司成立的目的是为了盈利,而盈利就离不开交易。《合同法》是规范市场交易的法律,是民事主体进行经济活动所遵循的主要法律。合同涵盖的内容广泛,不仅商品交易需要订立合同,涉及到公司的股权交易、知识产权交易、物权变动等事项也均需有合同保障,均受《合同法》的调整。 2、《物权法》 公司经营所得,涉及到的土地、房产等不动产以及交易有些动产,是需要登记才能取得物权的,这部分物权的取得是要受《物权法》调整的。 同时,《土管法》、《房地产管理法》也是涉及土地、房产物权方面应当遵循的规范。 另外,物权具有担保功能,在涉及物权担保时,《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是必须遵守的。

3、金融类法律 公司成立之后,运营期间,要支付结算、要贷款融资,这个时候,涉及到的法律、法规有《贷款通则》、《票据法》、《证券法》等。 公司为了分散风险以及交通工具类因国家强制规定,而必须或选择的保险,就又涉及到《保险法》的相关规定。 4、知识产权类的法律 公司要有自己的商誉、同时还会给自己的产品或者服务注册商标、有自己的商业秘密和专利技术。这些涉及到《商标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调整。 5、《婚姻法》、《继承法》 公司在运转的过程中,可能出现股东因为婚姻、继承事项的出现,而出现股东或股份的变动,这方面上述两部法律均有调整。 6、税收类的法律 公司作为最重要的纳税义务人,在缴纳税款的时候要遵循《增值税法》、《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管法》等法律的规范和约束。 7、劳动类法律 公司经营离不开人,而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就要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的配套法规的规定,为劳动者缴纳各种社会保险。 8、会计法 公司运转,各种经济指标都要用数字来体现,而体现的数字都要受《会计法》的规定,不能违背该法及配套法规的相关规定。 9、《担保法》

第三章 公司法律制度之有限公司设立教案(OK)

第三章公司法律制度 第二节有限责任公司——设立 【组织教学】(2分钟) 【复习导入】(3分钟) 问:什么是公司?我国《公司法》将公司分为哪两种类型? 答:公司是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我国《公司法》将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类型。 (根据学生的回答,教师自然地导入到本次课内容的学习。) 那么,什么是有限责任公司?开办有限责任公司有什么条件?如何才能管理好这个公司?今天这节课我们就进入有限责任公司相关内容的学习。 【讲授新课】(45分钟) (通过讨论的方式,让学生列举出:“所知道的有限责任公司有哪些?”————了解学生对有限责任公司的初步认识,激发学生进一步学习这部分知识的兴趣。)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 有限责任公司:指又称有限公司,是指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从以下两个方面分析: 1、承担的责任(有限责任) (1)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针对这部分,教师让学生结合前面所学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有关知识,讨论“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相比较有什么好处”。从而让学生体会实现公司制度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2、性质:企业法人。 (对于“法人与非法人”的认识和理解,教师可以让学生结合“承担的责任”的相关内容。告诉学生:一般情况,无限责任——非法人;有限责任——法人。然后让学生辨析: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哪些是法人哪些是非法人?) 二、公司的设立条件 1、股东人数:50人以下 《公司法》规定:设立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应是50人以下。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是一人) 特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个自然人或一个法人设立 国有独资公司的股东只有一个————国家。 (教师引导学生回顾——合伙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对人员的要求) 2、出资 (l)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人民币为3万元;法律、行政法规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教师引导学生回顾:合伙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对最低资本有没有规定?) (2)首次出资: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低于人民币3万元。 (3)出资期限:其余部分2年内缴足。 (4)货币出资: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5)出资方式: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

公司适用法律法规清单

公司适用法律法规清单

公司适用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清单 类别序 号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名称强制 执行 参照 执行 综合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节选)1999年03月15全国人大√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选)1997年03月14全国人大√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07月15全国人大√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06月29全国人大√ 5.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1994劳动部√ 6.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01年10月27全国人大√ 7.工厂安全卫生规程1996年05月25国务院√ 8.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几项规定1963国务院√ 9.国家经贸委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1999国家经贸委√ 10.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1990国家计划委员会√ 11.关于对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单位进行资格认可的通知2001国家安全监督管理 局 √ 12.关于开展职业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工作的通知1999国家经贸委√ 1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指导意见2001国家经贸委√ 1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规范2001国家经贸委√ 15.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工作的通知2001国家安全监督管理 局 √ 16.建设项目(工程)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验收办法1992劳动部√ 17.建设项目(工程)职业安全卫生监督实施办法1996劳动部√ 18.建设项目(工程)职业安全卫生监察规定1996劳动部√ 19.建设项目(工程)职业安全卫生监察预评价单位资格认可与管理规则1998劳动部√ 20.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19910414化工部√ 21.化学工业部安全生产禁令19941008化工部√ 22.关于在化工企业开展安全合格班组活动的决定√ 2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0429全国人大√ 2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1027全国人大√ 25.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19920403全国人大√ 26.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9990904全国人大√ 27.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19890221全国人大√ 28.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19901228全国人大√ 29.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26全国人大√

公司法律责任承担声明有哪些具体内容

公司法律责任承担声明有哪些具体 内容 1、我公司以诚信为本、重视合作伙伴,重信誉讲诚信,与客户均能友好相处,共谋发展。 2、我公司与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存在任何法律纠纷,如有类似传言,纯属造谣,请不要相信。 公司法律责任承担声明是公司对自己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做的一个公示,这一声明明确了公司的法律责任,有利于公司开展业务的时候更好地履行义务,也使得合作方能够清楚了解公司的法律责任,避免出现超出公司法律责任的行为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而且能够在发生纠纷的时候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公司法律责任声明明确了公司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也明确了公司承担法律责任的前提。 公司法律责任承担声明(范本) 我公司________(名称全称),就与其他公司无法律纠纷事宜在此郑重声明:

1、我公司以诚信为本、重视合作伙伴,重信誉讲诚信,与客户均能友好相处,共谋发展。 2、我公司与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存在任何法律纠纷,如有类似传言,纯属造谣,请不要相信。 3、如本公司与其他单位或个人有法律纠纷,我公司承诺愿意为此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与贵公司无关! 特此声明! 签章:公司名称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一、法律责任的构成 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指构成法律责任必须具备的各种条件或必须符合的标准,它是国家机关要求行为人承担法律责任时进行分析、判断的标准。根据违法行为的一般特点,我们把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概括为:主体、过错、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五个方面。 1、主体。法律责任主体,是指违法主体或者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责任主体不完全等同于违法主体。

2、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违法行为是指违反法律所规定的义务、超越权利的界限行使权利以及侵权行为的总称,一般认为违法行为包括犯罪行为和一般违法行为。 3、损害事实。损害事实即受到的损失和伤害的事实,包括对人身、对财产、对精神(或者三方面兼有的)的损失和伤害。 4、主观过错。过错即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观故意或者过失。 5、因果关系。因果关系即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它是存在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的各种因果关系的特殊形式。 二、法律责任的归责免责 法律责任的认定和归结简称“归责”,它是指对违法行为所引起的法律责任进行判断、确认、归结、缓减以及免除的活动。 1、归责原则 归责原则体现了立法者的价值取向,是责任立法的指导方针,也是指导法律适用的基本准则。归责一般必须遵循以下法律原则: 1)责任法定原则。其含义包括: (1)违法行为发生后应当按照法律事先规定的性质、范围、程度、期限、方式追究违法者的责任;作为一种否定性法律后果,它应当由法律规范预先规定。

(法律法规课件)现代企业法律制度

现代企业法律制度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现代企业法律制度是诸多商事法律制度中最重要的制度之一。因为,它是规范商事主体,保护商事主体权利的法律制度。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1993年以来,由于立法机关采取积极措施,我国的现代企业法律制度建设有了长足的发展。 一、现代企业法律制度的核心及主要特征 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1993年11月14日)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这是我国第一次正式提出"现代企业制度"。 何为"现代企业制度"?《决定》描述了它的基本特征,即"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产权清晰、权责分明、政企分开、管理科学"。无疑,现代企业法律制度是与此相适应的一种法律制度。但是,在如何认识现代企业法律制度上还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现代企业法律制度即公司法律制度,现有的企业法律制度包括现代企业法律制度和古典企业法律制度。有人认为,现代企业法律制度不仅包括现代企业组织制度,还包括现代企业会计制度、现代企业人事制度,企业终止制度等等,是有关现代企业多种制度的总合。也有的人认为,现代企业制度不等同于现代企业形式,现代企业形式应是现代公司。作为一种企业法律制度,应着眼于所有企业,即使是现代企业法律制度也必须着眼于规范所有企业。因此,它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以公司为核心,多种企业形态并存,任出资者自由选择的企业法律制度。它的"现代"应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它不同于市场经济发展初期时的企业制度;另一方面,也不同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企业法律制度。同时,持这种看法的人还强调两个事实:一是《决定》明确指出"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有益探索。"这表明,公司制仅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一种途径,现代企业法律制度的范围应大于公司法律制度。二是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实践表明,虽然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非常重视现代公司的作用,但现代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在这些国家仍然数量众多,作为现代企业法律制度不能拒绝对它们进行规范。从我国的情况看,我们也先后制定了合伙企业法和个人独资企业法,以满足企业形态多元化对法律规则的需要。 上述表明,不论人们对现代企业法律制度认识如何,但有一点是相同的,即都充分重视公司法律制度在现代企业法律制度中的地位和作用。虽然,市场经济的发展不拒绝任何一种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具体的企业法律制度,但公司(这里,主要指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制度确实在促进市场经济发展中发挥着其他企业法律制度无法比拟的作用。因为,公司是多元投资主体设立的企业,它能最大限度地筹措资金,最大限度地分散经营风险。并且,公司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采用科学的企业治理模式。因此,公司是诸多企业中最适应市场经济

企业规章制度法律依据

企业规章制度法律依据 企业规章制度制定的法律要求——程序方面的要 :胡律师网作者:上海律师胡燕来所属栏目:企业法律顾问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一直存在着“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认为只要“实体合法”即可。随着现代法治理念的引进,“程序正义”的呼声也越来越高,我国掀起了司法改革的浪潮?? 石先广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一直存在着“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认为只要“实体合法”即可。随着现代法治理念的引进,“程序正义”的呼声也越来越高,我国掀起了司法改革的浪潮。“程序合法”反映在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上也经历了一段历程。xx年《最高 __关于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19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 __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 __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这里提到了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应当经过民主程序和向劳动者公示。xx年修改后的《公司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公司研究决定改制

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 __,并通过职工 __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 __和建议。”这里所规定的“应当听取公司工会 __,并通过职工 __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 __和建议”也是程序的要求。《劳动合同法》第4条第2款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 __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法》第4条第4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由此可见,《劳动合同法》对规章制度制定的程序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具体的制定程序要求包括以下两个: 一、经过平等协商程序制定 一个优秀的现代企业必定是以民主管理为基础,强调全员管理,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从而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经营决策的准确性和透明度。企业规章制度制定也是如此,更为重要的是,规章制度关键在于执行,所以,劳动规章制度只有在吸收和体现职工一方的意志,或者得到职工的认同的情况下,才能确保很好地实施。《劳动合同法》第4条第2款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

企业内部承包的法律责任承担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关于承包的事实,只是被告与承包人之间的内部法律关系,不能对抗原告,证据可见,虽有承包行为,但承包人对外是以是被告的名义与原告发生法律事实,依据合同法规定,应由被告承担责任,被告与其承包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另案处理。 《全国经济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六)关于承包企业在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纠纷如何确定诉讼主体和承担责任的问题:对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在实行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债权人起诉的,可按以下办法处理:发生诉讼时,承包人仍在承包的,以该企业为诉讼当事人承担责任,承包人可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参加诉讼。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纠纷按照承包合同另行处理。发生诉讼时,原承包合同已经期满或被依法解除,由企业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责任,由承包人按照承包合同向企业承担责任。 我国《合同法》第159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支付价款。对价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61条、第62条第二项的规定。第107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 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公司承包经营模式下,承包人往往以发包公司的名义对外开展经营活动,创设债权债务关系。针对公司对外债务的 承担问题,多数公司承包经营合同约定: 承包人以其自有全部财产对其承包期间的全部公司债务承担 清偿责任。这是否意味着,公司的债权人只能追究承包人的债务清偿责任、而不能追究公司的债务清偿责任呢?鉴于发包公司的法人资格在承包经营期间并不消失,发包公司作为法人具备独立的民事责任能力,公司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关系属于公司内部关系、公司与债权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属于公司外部关系,作为一般法律原则,公司仍应对自己债务负责。换言之,在对外关系中,债权人有权直接追究发包公司的民事责任,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也应把公司列为被告或者被申请人,而不应把承包人列为被告。但是,在对内关系中,发包公司在承担债务清偿责任之后,有权向承包人追偿。至于发包公司能否从承包人悉数获偿,则取决于发包公司协议,为了防范自身的法律风险、强化承包经营的风险锁定功能,发包公司可在承包经营合同中要求承包人预先提供真实、合法、有效、充分的担保手段(包括但不限于风险保证金)。 所谓企业承包经营,就是指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或企业的所有者(简称“企业主管部门”)在完全 享有企业产权的前提下,将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权授予企业,与企业承包经营者(本文仅指自然人)代表企业同发包方订立承包经营合同,以一定的经济利益为目的,约定双方责权利的一种企业经营管理方式。在承包经营合同中,发包方为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或企业的所有者,承包方为实行承包经营的企业,企业承包经营者就是通常所说的承包人。根据《条例》和《规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的主要内容是,包生产经营任务;包税收和利润上缴;包企业提留;包产品质量,技改任务,安全生产;包固定资产流动资金的增值;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企业民事主体资格的取得和法律地位。 法人企业: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取得企业法人资格。民法通则》第36条规定,法人的民事权利能 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企业法人是法律拟制人,依法成立后,就具有独立的人格,享有独立的民事权利,独立实施其民事行为能力范围内的一切民事法律行为,并在享有独立财产基础上,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企业常用法律法规[6篇]

企业常用法律法规[6篇] 以下是网友分享的关于企业常用法律法规的资料6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就爱阅读感谢您的支持。 第1篇 企业劳动用工常用法律法规 一、综合性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09年8月27日修订) 2.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95年8月4日) 3.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2005年5月25日) 二、促进就业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

5.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2011年11月12日) 三、劳动合同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12月28日修订)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2008年1月20日修订) 四、特殊用工 8.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殊规定(2012年4月28日) 9. 关于颁发《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的通知(1995年1月1日) 10. 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2002年10月1日) 11. 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2010年12月21日) 五、劳动报酬 12.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1994年12月6日) 13. 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1995年5月12日) 14. 最低工资规定(2004年1月20日) 15. 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2010年12月21日) 16.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12年12月18日)

六、工时休假 17.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1995年3月25日) 18.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2007年12月14日) 19.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2007年12月14日) 20.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2008年9月18日) 21.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2008年1月3日) 22. 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1994年12月14日) 23.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实施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若干意见(2009年3月31日) 七、劳动安全 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9年8月27日修订) 25.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1年12月31日修订) 26. 职业病目录(2013年12月23日修订) 八、社会保险 27.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 - 1 - 28. 企业年金试行办法(2004年1月6日)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2011年2月12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