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行政诉讼法重点法条汇总

司法考试行政诉讼法重点法条汇总
司法考试行政诉讼法重点法条汇总

司法考试行政诉讼法重点法条汇总

编者前话: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一直确实是司法考试的重点和难点,专门多考生总是不明白关于这门法如何学习。事实上只要把握了重点法条,再配合练习、真题,想拿不到分都难!

概述

从分值看,《行政诉讼法》高达13分之多,在列入司法考试范畴的所有法律、法规中名列第七,仅次于《合同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可谓名符事实上的司法考试法律、法规的重头之一。本法的题型以选择题和案例分析题并重。一样来说,每年至少有一道案例分析题(1998年例外),个题分值从4分到8分不等。本法较侧重的内容有:1受案范畴(以法典第11条为中心);2诉讼参加人;3管辖;4

起诉与受理;5行政诉讼证据;6判决(一审、二审、再审);7行政赔偿诉讼;8执行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说明》(以下简称《行诉说明》)和《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必将成为本法的重要考查内容。

第一章总则

「重点法条」

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法条」

《行诉说明》第97条。

「意思分解」

确定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畴的行为标准之一为具体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是行政法学上对行政行为的一种分类。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基于法律、法规的授权,针对不特定的人或事制定或公布一般适用的行为规则的行为。它一样不针对特定对象,而是规定在何种情形和条件下,行政机关和被治理一方的行为规则和权益义务关系,具有普遍约束力。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基于法律、法规的授权,针对特定的人或事作出具体处理决定,并对其权益义务产生实际阻碍,也即与该行为存在法律上利害关系的行为。一样而言,具体行政行为是针对具体的人或事,直截了当阻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益义务,与该行为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一次性地发生法律效力而不能反复、多次地适用的。具体行政行为的特点能够归纳为五点:(1)具体行政行为是拥有行政治理职权的组织所实施的行为。(2)具体行政行为是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或者组织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作出的行为。(3)具体行政行为是针对特定对象即特定的事和特定人作出的行为。(4)具体行政行为是有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益义务的行为。(5)具体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作出的行为,不仅指单方行为,还包括双方行为和多方行为。

「不要混淆」

依《行诉说明》第97条,注意《行政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适用的参照关系。

「重点法条」

第五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相关法条」本法第54条第(四)项。

「意思分解」

与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相比,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是行政诉讼法最有特色的差不多原则。从内容上看,人民法院以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为原则,以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为例外,这一例外即表达在第54条第1款第(四)项变更判决的规定上。人民法院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具体内容包括:(1)行政机关是否超越职权;(2)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是否确凿充分;(3)具体行政行为适用法律依据是否合法;(4)具体行政行为程序是否合法;(5)具体行政行为的目的是否合法。「不要混淆」行政复议不仅实行合法性审查原则,也实行合理性审查原则,这是与行政诉讼的不同所在。

第二章受案范畴

「重点法条」

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五)申请行政机关履行爱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能够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公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相关法条」

《行诉说明》第1~5条;《行政复议法》第6条,《行政复议法》第7条。

「意思分解」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畴一直是司法考试重点,年均必考3分以上,务求准确把握。1熟练识记第11、12条各项所列的行为。2重点把握《行诉说明》第1条第2款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畴的六类行为,专门是第(三)、(四)项所列行为。

「不要混淆」

联系《行政复议法》第6条、第7条,比较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受案范畴的相同与不同。

第三章管辖

「重点法条」

第十四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二)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相关法条」

《行诉说明》第6、8条。

「意思分解」

有关行政诉讼案件的级别管辖,司法考试的切入点一样差不多上考查中级人民法院的管辖范畴,且每年必考。应注意:1准确把握第14条所列3类案件。2专门把握《行诉说明》第8条对第14条第(三)项的具体说明,专门是第8条第(一)项之规定,注意其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时,方为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这两个条件是:(1)被告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2)基层人民法院不宜审理。3按照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际贸易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条,第一审国际贸易行政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为最新规定。

「不要混淆」

1注意《行诉说明》第6条,专门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庭不具有对行政诉讼案件的管辖权。2专门注意第14条第(一)项,并非所有有关专利的行政诉讼案件都归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而是限于“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

「重点法条」

第十七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能够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相关法条」

《行诉说明》第7条。

「意思分解」

本条一直是司法考试热点,应注意者有:1行政诉讼的地域管辖的差不多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原则:以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2经复议的案件,若行政复议机关未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仍以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3经复议的案件,若行政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仍能够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也能够复议机关所在法院为管辖法院。换言之,现在存在两个管辖法院,而非一个。4至于何为“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务请参见《行诉说明》第7条所列举的3类情形:(1)改变所认定的要紧事实和依据的;

(2)改变所适用的规范依据并对定性产生阻碍的;(3)撤销、部分撤销或变更原处理结果的。注意:第(2)种情形强调“对定性产生了阻碍”。

「重点法条」

第十八条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十九条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相关法条」

《行诉说明》第9条。

「意思分解」

第18条也一直是司法考试热点,再加上《行诉说明》第9条的扩张说明,愈使这一条文显得复杂和重要。应重点注意:1《行诉说明》第9条第1款对“原告所在地”的扩张说明。依此,原告所在地包括:(1)户籍所在地;(2)经常居住地;(3)被限制人身自由地。这一扩张性说明,是司法考试多选题命题的好素材。2《行诉说明》第9条第2款的扩张说明,类似于民事诉讼的牵连管辖。3另外,注意了解第19条关于专属管辖的规定。

「重点法条」

第二十条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能够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收到起诉状的人民法院管辖。

「相关法条」

本法第21~23条;《民事诉讼法》第35条;《刑事诉讼法》第25条;《行诉说明》第10条。「意思分解」1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时的冲突解决方法,三大诉讼法的规定都不一致。《行政诉讼法》采“最先收到起诉状”的立法例,《民事诉讼法》采“最先立案”的立法例,《刑事诉讼法》则采“最先受理”的立法例。2注意《行诉说明》第10条。3第21~23条规定的移送管辖、指定管辖、管辖权争议、管辖权移送与《民事诉讼法》相同。

第四章诉讼参加人

「重点法条」

第二十四条依照本法提起诉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原告。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能够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担其权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提起诉讼。

「相关法条」

《行诉说明》第11~18条。

「意思分解」

《行诉说明》第11~18条详细地规定了各种情形下的原告资格问题,是有待于以后司法考试逐年挖掘的“试题宝藏”。须重点把握:1《行诉说明》第11条对“近亲属”作了扩

张说明,使之包括了“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2合伙企业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的原告资格问题(《行诉说明》第14条)。3《行诉说明》第15条。4《行诉说明》第18条。

「重点法条」

第二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截了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坚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个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是被告。由行政机关托付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托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行政机关被撤销的,连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相关法条」

《行诉说明》第19~23条。

「意思分解」

第25条一直是司法考试重头,此次《行诉说明》用了5个条文加以具体规定,估量在以后的司法考试中,有关第25条内容的知识点——行政诉讼被告的确定,更会炙手可热。

1总结以上规定,行政诉讼被告的确定可分为十种情形:(1)直截了当起诉的案件,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是被告。(2)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在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上署名的机关为被告。(3)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作出同一个体行政行为的,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4)经复议但复议机关坚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5)经复议且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6)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组织是被告。(7)未取得合法授权的行政机关的内部机构或者行政机关组建的机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8)由行政机关托付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托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9)行政机关被撤销的,连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10)应当履行爱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而拒绝履行的行政机关是被告。2《行诉说明》第23条对追加被告和变更被告的不同规定:(1)应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的,裁定驳回起诉;(2)应追加被告,原告不同意的,应通知其以第三人身份参诉。

「重点法条」

第二十七条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相关法条」

《行诉说明》第24条。

「意思分解」

1把握第27条及《行诉说明》第24条关于确定第三人的规定:(1)判定第三人的标准是其是否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2)若利害关系人为2人以上,其中一部分人起诉的,法院应通知其他利害关系人作为第三人参诉。2注意《行诉说明》第24条第2款第三人的上诉权,与民事诉讼法规定不同。

第五章证据

「重点法条」

第三十二条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第三十三条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第三十四条人民法院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公民调取证据。

「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8、22~23、52、59~61条。

「意思分解」

《行政诉讼法》关于证据的规定比较原则,《行政诉讼法说明》关于证据的说明,也相当少。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行政诉讼证据规定》)。此必为司法考试重要考点,我们在此不惜笔墨详析之。1

被告的举证责任被告为证明其行为的合法性,必须“提供据以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而且一样仅限于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差不多收集的、并作为具体行政行为依据的证据。因此:(1)在行政程序中,被告能够收集到而没有收集的证据,在行政程序终结后,专门是在诉讼程序中收集的证据,不能作为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依据。

①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②复议机关在复议程序中收集和补充的证据,不能作为人民法院认定原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2)在行政程序中差不多收集,但没有作为具体行政行为依据的证据,也不能作为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依据。①原告或者第三人在诉讼程序中提供的、被告在行政程序中未作为具体行政行为依据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②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在复议程序中未向复议机关提交的证据,不能作为人民法院认定原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2原告的举证责任下列属于原告的举证责任范畴,假如原告对下列事项举证不力,会导致一定法律后果的产生(比如,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判决驳回诉讼要求或者判决驳回行政赔偿要求):(1)起诉条件然而假如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法定期限的,则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也确实是说,假如被告不能证明原告的起诉超过法定的起诉期限,则推定原告的起诉符合法定的起诉期限。(2)起诉不作为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在行政程序中曾经提出申请的证据材料。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①被告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②原告因被告受理申请的登记制度不完备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并能够作出合理说明的。3行政赔偿诉讼在行政赔偿诉讼中,原告应当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造成损害的事实提供证据,也确实是说,原告必须对行为的存在、损害的存在以及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予以证明。4原告的举证权益(1)原告提供证据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属于原告的举证“权益”,而非其“责任”,原告不能

证明被诉行为违法的,被诉行为并不因此而具有“合法性”。(2)原告提供的证据,依照在行政程序中是否差不多提供,能够分为以下几种情形:①原告提供其在行政程序中差不多提出的证据,而该证据在行政程序中未作为具体行政行为依据的,能够作为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性的依据。②原告提出其在行政程序中没有提出的证据的,能够作为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性的依据;但被告为对抗这种“新证据”,经人民法院准许,能够在第一审程序中补充相应的证据。③原告提出其在行政程序中没有提出的证据,而该证据在行政程序中被告依照法定程序要求原告提供,然而原告依法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的,该类证据人民法院一样不予采纳,不能作为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性的依据。5被告的举证期限(1)一样规定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供据以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2)延期提供被告延期提供的证据能够作为“定案的依照”必须满足以下条件:①被告因不可抗力或者客观上不能操纵的其他正当事由,不能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供。②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延期提供的书面申请。

③人民法院准许延期提供。④被告应当在正当事由排除后10日内提供。(3)补充提供一审程序中,被告补充提供的证据能够作为“定案的依照”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其在行政程序中没有提出的反对理由或者证据的。②经人民法院准许。二审程序中,被告补充提供的证据能够作为“定案的依照”必须是“在一审程序中应当准予延期提供而未获准许的证据”。(4)不提供或逾期提供的法律后果被告不提供或者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的证据。6原告或者第三人的举证期限:一样规定原告或者第三人应当在开庭审理前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交换证据之日提供证据。

执法考试复习题-行政诉讼法

行政诉讼法 一、是非题(正确的选择A,错误的请选择B)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A 是 B 非 正确答案A 2、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作为被告的某市教委可以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 A 是 B 非 正确答案B 3、对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A 是 B 非 正确答案B 4、市税务局工作人员刘某对市税务局对其作出的降级处分不满,遂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A 是 B 非 正确答案B 5、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理进行审查。() A 是 B 非 正确答案B 6、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单独就损害赔偿提出请求,应当先由行政机关解决。对行政机关的处理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 是 B 非 正确答案A 7、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政机关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A 是 B 非 正确答案A 8、人民法院判决行政机关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可以在特殊情况下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A 是 B 非 正确答案B 9、行政机关认为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法院或上一级法院申诉,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A 是 B 非 正确答案A 10、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是被告,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是被告。() A 是 B 非 正确答案B 11、行政机关被撤销的,由该撤销机关的上级行政机关作为被告。() A 是 B 非 正确答案B 12、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 A 是 B 非 正确答案A 13、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A 是 B 非 正确答案A 14、行政诉讼中,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终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理。() A 是 B 非 正确答案B 15、在行政诉讼中,由原告承担主要的举证责任来证明该行政行为违法。() A 是 B 非 正确答案B 二、单选题(各题中只有一个答案是正确的,请选择您认为正确的选项) 1、人民法院以()为由,判决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A 主要证据不足 B 违反法定程序 C 超越职权 D 滥用职权 正确答案B 2、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年。 A 5 B 10 C 2 D 20 正确答案C 3、某卫生局对李某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李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过程中,卫生局撤销了原处罚决定,李某遂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作出准予撤诉的裁定。3个月后,卫生局又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了与原处罚决定相同的决定。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2015期末试题及答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2015期末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只有一项答案正确,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答题纸上。每小题1分,共10分) 1.( )在一般情况下是各类行政法律关系的必要当事人。 A.行政机关B.法人 C.其他组织D.’公民 2.我国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这属于( )。 A.委员会制B.合议制 C.集体负责制D.首长负责制 3.下列选项中,属于行政职务关系消灭的是( ) A.调任B.退休 C.升职D.委任 4.以下法律规范中,不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是( )。 A.法律B.国务院部门规章 C.行政法规D.省政府规章 5.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 )。 A.五人B.三人 C.两人D.四人 6.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审查的是( )。 A.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B.具体行政行为是否适当 C.抽象行政行为是否合法D.抽象行政行为是否适当 7.下列行为中,不能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是( )。 A.罚款B.国防行为 C.没收财物D.强行摊派 8.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案件的管辖一般由( )。 A.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B.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C.原告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D.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9.下列哪项中,不属于我国录用公务员的法定条件的是( )。 A.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B.年满十八周岁 C.具有良好的品行D.具有良好的相貌 10.新录用的公务员的试用期为( ) A.三个月B.六个月 C.一年D.二年.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正确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答题纸上。每小题2分,共10分) 11.关于行政处罚,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目的是制裁违法B.适用对象是相对方 C.适用主体是行政主体D.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417 12.行政指导与行政合同的区别表现在( )。 A.前者是双方行为,而后者是单方行为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考试重点及其答案

一,解答题 1.行政合理性原则:是在我国行政法中与行政合法性原则相并列的有一项原则,它是指行政主体的设立、拥有行政职权、行使行政职权、追究违法行为和实施行政救济等都必须正当、客观、适度。 2.行政主体:是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依法拥有行政职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并能独立地堆自己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产生的后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 3.抽象行政行为:从动态方面看,是指国家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的人和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的行为;从静态方面看,抽象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的人和事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包括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其他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 4.行政裁决:是指依法由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授权,堆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与合同无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决的行政行为。 5.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上级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决定的活动。 二,论述题 1.行政征收与行政征用的区别:a,适用范围不同。行政征用的内容既包括相对人的财产权益,也包括相对提供劳务或行为上的作用;而行政征收的内容一般只限于相对的财产权益。b.使用情形不同。行政征用具有临时性、应急性;行政征收则是在正常情况下适用。c.法律后果不同、行政征用的财产时行政机关为了应急所用,只是暂时取得财产的使用权,并不发生财产所有转移;行政征收的结果是将相对人的财产权益征收而转归国家所有,所有权发生权本改变。 2.行政处罚的种类有:a.人身罚:行政拘留、劳动教养、驱逐出境;b.财产

行政诉讼法考试题

行政诉讼法考试题 《行政诉讼法》 一、行政诉讼法单选题试题 、下列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受案范围的有()、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罚款、逮捕、行政拘留 、行政诉讼中,()对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 、被告、原告、法院、第三人 、行政复议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 定书之日起()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日、日、日、日 、行政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 满之日起()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 外。 、日、日、日、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 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日、日、个月、个月 、经人民法院()次合法传唤,行政诉讼的原告无正当

理由拒不到庭的,视为申请撤诉。 、、、、 、人民法院接到行政诉讼起诉状,经审查,应当在()内立案或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 、日、日、日、日 、行政诉讼的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 状。 、日、日、日、日 、下列行为中,()不属于我国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收取取保候审保证金、行政拘留 、下列事项中,()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不服公安机关对民事纠纷的调解、公民不服我国政府 对美国的外交政策 、王某对公安机关不给自己开的旅馆颁发《特种行业许 可证》行为不服 、李某对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不服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具体行政行为、不具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 、行政处分行为、民事侵权行为

(完整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考试重点整理

行政法 1、行政法的概念与特征: 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规范行政组织及其职权、行政行为的条件与程序,以及对行政活动予以监督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主要特征:(1)行政法涉及的内容广泛;(2)行政法规范具有易变性;(3)行政法的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通常交织在一起,没有截然分开。 2、行政法的渊源及其制定主体: (1)宪法; (2)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3)行政法规:国务院; (4)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 (6)行政规章:部门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地方规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 (7)国际条约与协定; (8)法律解释; 3、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构成要素: 行政法律关系是行政法对由行政活动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加以调整后,所形成的行政主体相互之间、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以及行政主体与其他各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特征: (1)行政法律关系双方主体中,行政主体一方是恒定的; (2)行政法律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具有对应性和不对等性; (3)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国家权力具有不可处分性; (4)行政法律关系的设定具有灵活性与及时性; 构成要素:(1)主体,行政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组织或个人; (2)内容,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 (3)客体,行政法律关系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或标的。 4、依法行政原则: (1)合法行政,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具体要求: A、职权法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首先要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权,即职权法定; B、依法的规定行政,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要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包括遵循法定条件,依照法定程序行政; C、法律优先,在依法的规定进行行政活动的过程中,行政主体要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等多种法律文件,此时从法制统一的要求出发,必须遵循法律优先。 D、法律保留,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

法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复习题集(第5470篇)

2019年国家法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职业资格考 前练习 一、单选题 1.某市市政府为了引进外资,搞活地方经济,发布一文件称:如果有关企业或个人介绍外国企业在该市投资达1000万美元以上,市政府奖励10万元人民币。公民甲通过自己的海外关系联系一外商,该外商在该市投资2000万美元。但事后市政府拒绝给予该公民1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甲能否就市政府的拒绝奖励的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 A、不可以。《行政诉讼法》并未列举行政奖励行为,因行政奖励行为引发的争议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B、不可以。市政府的文件是行政指导行为,对公民甲并不具有强制力,因而市政府拒绝履行行政指导所设定义务的行为是不可诉的 C、可以。因行政奖励是具体行政行为,市政府不给予甲公民奖励的行为侵犯了甲的财产权。市政府的行为是可诉的 D、不可以。公民甲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因市政府与甲之间是要约—承诺的民事合同关系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2章>第2节>其他侵犯人身权、财产权案件 【答案】:C 【解析】: 考查应予受理的案件、不予受理的案件。《行政诉讼法》虽然在列举的受案范围里没有列举行政奖励,但是在排除受案范围里也没有排除行政奖励的可诉性,所以根据概括性的受案范围的规定,行政奖励可以进行行政诉讼。本题中,有政府的行政奖励,才有外商的投资,使用奖励引导该投资的,有投资就应有奖励,所以该奖励的10万元,属于投资者甲公民的财产,所以,甲公民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2.下列各项不属于行政合同的是:( ) A、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B、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合同 C、公用征收合同 D、办公设备订购合同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8章>第1节>行政合同的种类 【答案】:D 【解析】: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模拟试题及参考答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模拟试题及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从下列每小题的四个选项中,选出一个正确的, 每小题1分,共20分) 1. 行政诉讼中,决定适用于( ) A.驳回起诉 B.起诉不予受理 C.指定法定代理人 D.财产保全和先行给付 2. 参加行政处罚的听证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 ) A.4—5人 B.3—4人 C.2—3人 D.1—2人 3.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 案件,除由法律规定外,还可以由( ) A.行政法规规定 B.地方性法规规定 C.法规规定 D.法规和规章规定 4. 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地位( ) A.对等 B.平等 C.不平等 D.基本平等 5. 在第二审程序中,行政机关改变其原具体行政行为( ) A.是可以的 B.须经法院同意后可以 C.须经对方当事人同意 D.是不可以的 6.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按照审计目的对审计监督进行分类的项是( ) A.专项审计 B.财政、财务审计 C.经济效益审计 D.财政法纪审计 7.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单独就损害赔偿提出请求,应当由( ) A.人民法院解决 B.行政复议机关解决 C.行政机关解决 D.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解决 8.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行使其追偿权。工作人员或受委托的组织和个人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的前提是有故意或者() A.过失 B.重大过失 C.过错 D.重大过错 9.《国家赔偿法》规定,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的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 A.5倍 B.10倍 C.15倍· D.20倍 10.下列制度中不是行政处罚公开原则的具体体现的有() A.说明理由制度 B.告知制度 C.表明身份制度 D.合议制度 11.能够接受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必须是依法成立的() A.组织 B.组织或者个人 C.企业组织 D.事业组织 12.许可证的撤销是行政机关对违法的许可证持有人的一种() A.行政强制措施 B.行政处分 C.行政处罚 D.行政强制执行 13.执行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的情形是() A.依法给予5元以下罚款的 B.依法给予20元以下罚款的 C.依法给予50元以下罚款的 D.依法给予1000元以下罚款的 14.排他性许可又称() A.独立的许可 B.权利性许可 C.特殊许可 D.独占许可 15.下列组织中,不属于行政机关的有() A.乡人民政府 B.村民委员会 C.县人民政府 D.镇人民政府 16.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不论合法与否,都被推定为合法有效,任何行政机关、组织或个人都应遵守或服从。行政行为的这种法律效力称为() A.执行力 B.确定力 C.公定力 D.拘束力 17.公安机关对轻微违法犯罪且正在流窜作案的嫌疑人采取的收容审查行为属于() A.执行性强制 B.预防性强制 C.教育性强制 D.制止性强制 18.下列措施中,不属于行政诉讼强制措施的是() A.训诫 B.罚款 C.代执行 D.拘留 19.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 A.15天内提出 B.1个月内提出 C.3个月内提出 D.半年内提出 20.政府组织平行划分为若干部门,每个部门所管业务内容不同,但所管理范围大体相同,这种行政机关的体制称为() A.层次制 B.职能制 C.首长制 D.分权制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复习思考题答案

二、判断题(下列命题你认为正确的就在题后的括号内打“√”,错误的打“×”) 1、行政拘留是我国最重要的行政处罚(√ ) 2、我国的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律应先经行政机关复议(×) 3、行政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因此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对等的(×) 4、行政诉讼期间,采取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执行的原则(√) 5、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可以调解(×) 6、行政规章也是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依据之一(×) 7、我国法律规定,行政主体只能是组织,不能是个人(√) 8、行政赔偿请求可以在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9、政府行为与行政行为的含义是相同的(×) 10、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既不能作为原告,也不能作为第三人(×) 11、某行政主体于5月2日对公民甲作出罚款500元的决定,并要求甲于5月17日前交清罚款但甲因故于5月 20日才收到罚款决定书。该罚款决定对甲的生效时间应为5月17日。(×)12、某省公安厅在请示公安部同意后,错误冻结某企业银行账号而引起行政赔偿。这里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是公安部(×) 13、无论是行政复议还是行政诉讼,行政规章只能作为“参照”而不能作为审理依据。(×) 14、公民甲穿上警服,冒充公安局民警,以其名义“抓赌”,打伤赌博嫌疑犯四人。市公安局应对四嫌疑犯承担赔偿责任,再向公民甲追偿。(×) 15、某市人民政府发布规定:“本市机动车辆单日单号、双日双号通过长江大桥。”改市人民政府发布规定的行为属抽象行政行为(√) 16、某环保局任意改变其所颁发的排污许可证中所确定的排污量,从行政法学上说,该环保局违反了行政行为公定力原理。(×)17、某书店贴出“偷一罚十”的告示,并对偷书10元的某顾客罚款100元的行为是滥用职权的行政行为。(×) 18、某乡人民政府以《工作简报》形式通报对149名农民违反计划生育的行政处罚,由于乡政府以《工作简报》的方式“通报”决定的,因而没有必要送达被处罚人。乡政府的行政行为属于形式性行政违法(√) 19、经授权的某大学考虑到张某多年未评上教授,因而在本年度的教授职称评定中予以批准。这种职称评定违反了行政合理性原则。(√) 20、某税务局对买卖股票逃避征税的本局工作人员甲,作出了罚款的决定。该罚款决定是一种行政处分。(×) 三、简答题 1、简述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 答案: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是指行政行为合法成立生效所应具备的基本要素,或者说是应当符合的条件。各类行政行为共同应当符合的一般合法要件: (1)行政行为的主体应当合法,即实施行政行为的组织必须具有行政主体资格,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2)行政行为应当符合行政主体的权限范围,即行政主体必须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行为,必须符合一定的权限规则。(3)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当合法、适当,即行政行为所涉及到的权利、义务,以及对这些权利、义务的影响或处理,均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4)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程序,即不仅要符合与该种行政行为性质相适应的程序要求,而且还必须符合程序的一般要求。 2、简述我国司法审查的特有原则。 答案:(1)人民法院特定主管原则。(2)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审查原则。(3)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4)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原则。(5)不适用调解原则。(6)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 3、简述行政补偿与行政赔偿的区别。 答案:(1)两者的引发原因不同,行政赔偿是违法行为引起的,而行政补偿是合法行为引起的。(2)两者的性质不同,行政赔偿是普通的违法行政行为引起的法律责任,而行政补偿是例外的特定民事责任,并不具有对国家行政行为的责难。(3)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在适用范围、标准、方式等方面也有所不同。 4、简述我国行政立法的主体。 答案:行政立法是行政主体依据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和发布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按照表现形式不同,行政立法的主体有: (1)行政法规制定主体:国务院; (2)行政规章制定主体:国务院各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省、自治区所在市人民政府;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 5、简述行政行为的含义和特征。 答案: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管理活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所作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行政行为的特征有:(1)行政行为的服务性;(2)行政行为的从属法律性;(3)行政行为的单方性;(4)行政行为的强制性;(5)行政行为的无偿性。 6、简述行政公正原则主要内容。 答案:行政公正原则要求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办事公道,不徇私情,平等对待不同身份、民族、性别和不同宗教信仰的行政相对人。其具体要求有:(1)依法办事,不偏私;(2)平等对待相对人,不歧视;(3)合理考虑相关因素,不专断;(4)自己不做自己的法官;(5)不单方接触;(6)不在事先未听取相对人申辩意见的情况下作出对相对人不利的行政行为。 7、简述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的区别。 答案: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以不特定的人或事为管理对象,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行为;具体行政行为是

[行政诉讼法]历年司法考试真题汇总

一、单项选择题: (2010年) 39.关于行政法的比例原则,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单选第39题) A.是权责统一原则的基本内容之一 B.主要适用于羁束行政行为 C.是合法行政的必然要求 D.属于实质行政法治范畴 「答案」D 「考点」行政法基本原则 「解析」选项A错误。比例原则是合理行政原则的基本内容之一,不是权责统一原则的基本内容之一。 选项B错误。合法行政原则主要适用于羁束行政行为,而不是比例原则。 选项C错误。比例原则是合理行政的要求,不是合法行政的必然要求。 选项D正确。合理行政原则的主要含义是行政决定应当具有理性,属于实质行政法治的范畴。比例原则作为合理行为原则的具体表现之一,当然属于实质行政法治的范畴。 作对本题,要求清楚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内涵和要求。 40.国务院某部拟合并处级内设机构。关于机构合并,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单选第40题) A.该部决定,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 B.该部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 C.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决定,报国务院备案 D.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 「答案」A 「考点」国务院行政编制管理 「解析」《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14条第2款规定,国务院行政机构的处级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行政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决定,按年度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 41.关于国家机关公务员处分的做法或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单选第41题) A.张某受记过处分期间,因表现突出被晋升一档工资 B.孙某撤职处分被解除后,虽不能恢复原职但应恢复原级别 C.童某受到记大过处分,处分期间为二十四个月 D.田某主动交代违纪行为,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损失,应减轻处分 「答案」D 「考点」公务员处分 「解析」选项A错误。《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8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撤职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选项B错误。《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9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应当解除处分。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选项C错误。《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7条第(三)项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受记大过处分的,处分期间是18个月。 选项D正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14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主动交代违法违纪行为,并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损失的,应当减轻处分。 42.关于行政法规的决定与公布,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单选第42题) A.行政法规均应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B.行政法规草案在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时,可由起草部门作说明 C.行政法规草案经国务院审议报国务院总理签署前,不得再作修改 D.行政法规公布后由国务院法制办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答案」B 「考点」行政法规的决定与公布 「解析」选项A错误。《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26条第1款规定,行政法规草案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或者由国务院审批。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考试重点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 末考试重点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MG129]

行政法 1、行政法的概念与特征: 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规范行政组织及其职权、行政行为的条件与程序,以及对行政活动予以监督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主要特征:(1)行政法涉及的内容广泛;(2)行政法规范具有易变性;(3)行政法的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通常交织在一起,没有截然分开。2、行政法的渊源及其制定主体: (1)宪法; (2)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3)行政法规:国务院; (4)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 (6)行政规章:部门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地方规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7)国际条约与协定; (8)法律解释; 3、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构成要素:

行政法律关系是行政法对由行政活动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加以调整后,所形成的行政主体相互之间、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以及行政主体与其他各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主要特征: (1)行政法律关系双方主体中,行政主体一方是恒定的; (2)行政法律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具有对应性和不对等性; (3)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国家权力具有不可处分性; (4)行政法律关系的设定具有灵活性与及时性; 构成要素:(1)主体,行政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组织或个人; (2)内容,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 (3)客体,行政法律关系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或标的。 4、依法行政原则: (1)合法行政,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具体要求:A、职权法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首先要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权,即职权法定; B、依法的规定行政,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要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包括遵循法定条件,依照法定程序行政; C、法律优先,在依法的规定进行行政活动的过程中,行政主体要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等多种法律文件,此时从法制统一的要求出发,必须遵循法律优先。

行政诉讼法复习题自考复习资料

行政诉讼法 名词解释 1.行政诉讼:指人民法院审理行政纠纷案件的活动。 2.行政诉讼法:是指由国家制度的,用以调整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行政诉讼中活动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行政诉讼法律关系:是指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和一切诉讼参与人为了解决行政争议,根据行政诉讼法律而形成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关系。 4.行政诉讼基本原则:是指由宪法和法律规定,在整个行政诉讼过程中,或在行政诉讼的主要阶段起指导作用的准则。 5.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指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裁判行政争议的范围,亦即人民法院对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对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权利进行监督的范围。 6.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特定的具体事项,作出的有关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 7.管辖权异议:是指由当事人所提出的对管辖权的异议。 8.行政诉讼参加人:是指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和与诉讼当事人地位相同的人。 9.行政诉讼当事人:是指因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发生争议,以自身名义进行行政诉讼,并受人民法院裁判约束的厉害关系人,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到法院打行政官司的原告和被告。 10.行政诉讼证据:是指在行政诉讼过程中能够用证明案件事实情况的一切材料。 11.证据保全:是指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取得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根据诉讼参加人的请求或依职权采取措施加以确定和保护的制度。 12.质证:是指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在庭审中围绕证据的关联性、合法性和真实性,针对证据有无证明效力以及证明效力的大小进行对质辨认及核实的活动。 13.行政诉讼法律适用: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将法律、法规具体适用于各种行政案件,从而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的专门活动。 14.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 法权益,依法请求人民法院行使国家裁判权 给予司法补救的行诉行为。 15.行政审判准备:是指人民法院受理 行政案件后、开庭审理前,为保证庭审工作 顺利进行,使案件得到正确合法、及时有效 的处理,由承办该案件的审判人员依法所作 的各种诉讼活动。 16.自愿申请撤诉:是指在判决、裁定 宣告前的诉讼期间内,原告自动撤回起诉, 经人民法院准许而终结诉讼的制度。 17.视为申请撤诉:是指原告经人民法 院合理传呼后,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人民 法院视为原告自愿撤回诉讼。 18.延期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把已定的 审理日期或正在进行的审理推延至另一日 期再审理的制度。 19.行政裁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行 政案件过程中,或者在案件的执行过程中, 对于程序性问题所作出的判决。 20.行政判决:是指人民法院通过对行 政案件的审理,查清案件事实,审查争议的 具体行政行为,依据法律、法规并参照规章 的规定,对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实体性问题所 作出的结论性裁决。 21.第二审程序:是指上级人民法院对 下级人民法院就第一审案件所做出判决、裁 定,在发生法律效力以前,基于当事人的上 许,依据事实和法律,对案件进行审理的程 序。 22.上诉:是指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 法院的裁决,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状,请 求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的诉讼行为。 23.行政诉讼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或者 有权行政机关对已生效的判决、裁定,在义 务人逾期拒不履行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从而使判决、裁定得以实现的活动。 24.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发现 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违反法律、 法规的规定,依法对案件再次进行审理的程 序,故又称再审程序。 25.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是指人民 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的过程 中,附带解决与本案有关的民事争议的活 动。 26.行政赔偿诉讼:是行政诉讼的一种 特殊形式,是指行政相对方在向人民法院对 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提出异议的同时,请 求人民法院判决行政主体赔偿具体行政行 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对其造成的 损失的诉讼。 27.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 案件过程中,为保证审判的顺利进行,对妨 碍行政诉讼的人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性手段。 28.期间:是指诉讼主体进行一定的行 诉行为的时间界域。 送达: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和 方式,将诉讼文书或者法律文书送交当事人 和诉讼参加人的行为。 30.涉外行政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为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我过进行的 行政诉讼。 简答题: 1、行政诉讼的特点 ①行政诉讼审查对象恒定象征纠纷。 ②行政诉讼当事人地位恒定行政相对人为 原告,行政主体为被告。③行政诉讼裁决机 关恒定司法审判机关。④行政诉讼标的恒定 具体行政行为。 2、行政诉讼的种类 ①人身权诉讼、财产权诉讼和其他权 利诉讼。②确认之诉、撤消之诉、变更之诉、 履行之诉、赔偿之诉。③实体违法之诉、程 序违法之诉。 3、行政诉讼法的效力范围 ①时间效力。②空间效力。③对人的 效力。④对事的效力 4、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特征 ①行政诉讼法律关系是根据行政诉讼 法律规范而形成的关系。②行政诉讼法律关 系是为解决行政争议而在行政诉讼活动中 形成的法律关系。③行政诉讼法律关系是人 民法院与一切诉讼参与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④行政诉讼法律关系是以人民法院与一切 参与人之间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为内容 的法律关系。⑤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中,原告、 被告双方当事人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不完 全对等。 5、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①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②行政诉讼 法律关系的内容。③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客 体。 6、行政诉讼基本原则的特点 ①高度概括性。②普遍指导性。③法 律效力性。 7、行政诉讼一般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练习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练习题 1、(单选题)下列事项中,不属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是(A )。 A.行政机关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 B.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 C.行政拘留 D.财产的查封 2、(单选题)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不服提起的诉讼,由(B )人民法院管辖。 A.被告所在地 B.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 C.被限制人身自由地 D.原告所在地 3、(单选题)下列关于诉讼代理人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 )。 A.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不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 B.当事人的工作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C.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D.当事人所在社区推荐的公民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4、(单选题)下列不属于提起行政诉讼应当具备的条件的是(B )。 A.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B.有明确的被告,但不需要明确指出是什么行政机关作了何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 C.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D.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 5、(单选题)行政案件涉及款额(D )以下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A.一万 B.五千 C.一千 D.二千 6、(单选题)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A )年,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A.二十 B.十 C.二十五 D.十五 7、(单选题)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当事人该(B )。 A.可以向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B.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 C.可以向高级人民法院起诉 D.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诉 8、(单选题)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特殊情况耽误起诉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C)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A.5日 B.16日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考试题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模拟试题(一)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1-10题,每题1分, 共10分。 1.天津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不得称() A.条例 B.规定 C.办法 D.实施细则 2.下列属于行政处分种类的是() A. 警告 B. 取消公务员录用 C. 罚款 D. 辞退 3.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非依法律规定不得随意变更、撤销或者废止,这体现了行政行 为的() A. 拘束力 B. 执行力 C. 确定力 D. 公定力 4.我国中央部门规章有权设定的行政处罚是() A. 吊销企业营业执照 B. 行政拘留 C. 没收违法所得 D. 一定数量的罚款 5.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依法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 机关提出了延续申请。如果该行政机关逾期未作决定,()。 A.视为要求被许可人重新办理行政许可B.以后不得作出拒绝延续的决定 C.视为准予延续 D.视为拒绝延续 6.人民法院审理行政处罚案件,对()进行审查。 A. 行政处罚决定是否合法 B. 行政处罚决定是否适当 C. 行政处罚决定是否合法与适当 D. 行政相对人是否存在违法行为 7.行政机关的下列行为中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 A. 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的财产采取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行为 B. 公安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明确授权实施的刑事侦查行为 C. 行政指导行为 D. 行政机关根据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实施的行为 8. 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是() A. 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 B. 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 C. 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 D. 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或者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

行政诉讼法重点总结

行政诉讼法 第一编绪论 行政,是指国家行政主体依法对国家和社会事务进行组织和管理的活动。换言之,行政是国家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权的行为。 公行政——私行政 公行政:国家行政——社会行政 国家行政:形式行政——实质行政 行政法的核心或实质内容是行政权。 行政权:是指执行管理权,主要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执行国家法律、管理国家内政、外交事务的权力。 行政权的特征: 第一,执行性。 第二,法律性。 第三,强制性。 第四,优益性。 第五,不可处分性。 严格意义的行政法产生于1799年法国行政法院建立之后 行政国家——行政法产生、发展的基本原因 法治国家形成的基本条件——行政法的产生和发展 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行政法 行政法是一切行政管理法规的总称。是国家重要部门法之一,它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或者说是调整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其职权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关系:行政监督关系行政救济关系内部行政关系 监督行政权的方式: 制定行政组织法——控制行政权的权源 行政程序法——规范行政权行使的方式 行政法制监督法、行政责任法、行政救济法——制约行政权滥用 “新行政法”的主要内容: 调整范围新 调整方式新 法源形式新 调整范围的“八新” 1、为解决“市场失灵”,新行政法通过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对价格、利率、产业发展结构等进行规制,保证经济的平衡发展,防止经济危机。 2、新行政法有限度地进入“私域”,对私人财产权、经营权、契约权进行适当干预。 3、新行政法不仅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且越来越多地调整人与自然、人与环境的关系。 4、新行政法有限度地进入“特别权力关系领域”。 5、为实现公民自治和建立“有限政府”,国家公权力逐步向社会转移,由社会提供“公共物品”。 6、新行政法对国家和政府的绝对权力加以适当和必要的限制。 7、新行政法有限度地进入执政党执政行为的领域。 8、新行政法进入互联网,调整“虚拟世界”中的社会关系。

国家司法考试行政诉讼法复习指导六

国家司法考试行政诉讼法复习指导(六) 【行政诉讼法律适用的含义】 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将法律、法规以及法院决定参照的规章具体运用于各种行政案件,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包括对行政处罚行为的合理性)进行审查的活动。包括适用诉讼法、行政实体法和行政程序法。 【行政诉讼法律适用的规则】 1、法律、行政法规与地方性法规是行政审判的依据。在由法律、法规具体规定的情况下,是人民法院直接适用的根据人民法院无权拒绝适用。但是必须从法律规整体结构上的规定来审查,而不能单从某一法律规的规定来简单判定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 2、规章的参照适用。有条件地适用。 3、其他规性文件在行政诉讼中起辅助作用人民法院在适用其他规性文件,也同样享有对其他规性文件的审查权。 4、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应当在裁判文书中援引。 【行政诉讼法律冲突】 是指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过程中,发现对同意法律事实或者法律关系,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法律规,并且作出不同的规定,适用不同的法律规定将导致不同的裁判结果的情形。适用规则 1、层级冲突适用规则。不同层次法律规产生冲突一般属冲突,按照法律优先原则高层次法律规优于低层次法律规。但高层级法律规授权低层级法律规作出与高层级法律规不同的规定除外。

2、平级冲突适用规则。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规章效力等级相同,人民法院认为他们之间不一致,应由最高人民法院送请国务院作出解释或者裁决。 3、特别冲突使用规则。同一效力层级上,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如果普通法高层级,特别法低层级,特别法的规定未经过高层级法律的授权,特别规定属于无效,人民法院仍应适用普通法。 4、新法优于旧法。新法生效后发生的事件适用新法,新法生效以前发生的事件适用旧法,新法明确规定有溯及力的除外。 5、人际冲突适用规则。不同民族、种族或者具有特殊身份的个人适用就该民族、种族或者具有特殊身份个体作出特别规定的法律规。 6、区际冲突适用规则。发生于港澳台地区的行政案件,适用在港澳台地区施行的法律规。发生于中国地的行政案件,则适用当地实行的法律规。还可以通过双方协商来解决。 【WTO规则的适用问题】 1、原则上WTO规则不能在我国行政诉讼中直接适用其仅具有间接适用力。任何人不得直接援引WTO规则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在裁判文书中也不能直接援引WTO规则作为裁判依据,而必须依据经过转化的国法受理和审判有关行政诉讼案件,即我国是在遵守WTO协定的前提下,通过修订现行国法和制定新法律的方式来实施WTO规则的。人民法院审理涉及WTO规则的行政案件所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的具体条文存在两种以上的合理解释时,应遵循同一解释规则,即除中华人民国声明保留的条款外人民法院应当选择WTO规则有关规定相一致的解释。 2、在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其他中央政府措施在承诺的时限不能到位时,主管机关可以直接援引WTO规则,WTO规则在行政诉讼中具有直接适用力。即WTO规则无法及时转化为国法时,其在行政诉讼中可以直接适用。

行政诉讼法期末考试试 题

一、单项选择 1、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行政职权的是(D ) A.行政处罚权 B.行政复议权 C.行政指导权 D.行政审判权 2、公安机关对酗酒的人强制进行人身拘束,该行政行为应(D ) A.附条件生效 B.告知生效 C.受领生效 D.及时生效 3、下列各项中,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是( D ) A.乡、镇人民政府 B.公安派出所 C.街道办事处 D.公安局法制科 4、在一般情况下,(D )是各类行政法关系的必要当事人。 A.公民 B.法人 C.其他组织 D.行政主体 5、季某某因多次偷窃被派出所裁决治安拘留5日, 季某某不服, 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当( C ) 。 A.判决维持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 B.判决变更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 C.判决撤销行政拘留处罚决定 D.判决驳回季某某的诉讼请求 6、下列情形中法院不受理的为( D ) A. 卫生机关对卖淫妇女的强制检查 B.技术监督机关对企业的技术检查 C.公安机关对赌博人员的处罚 D. 监察部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处分 7、某单位逾期拒绝拆除其违章建筑,城建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委托某工程队强行拆除违章建筑的行为,属于(C ) A. 直接强制 B.执行罚 C.代履行 D.行政罚 8、沈某至刘某某家中窃得200元,被公安机关查获后处治安拘留5天,刘某某对此不服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复议后维持原处罚决定,如果其对复议决定仍不服,他应向法院提起( A ) 。 A.行政诉讼 B .民事诉讼 C.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 D.刑事诉讼 9、行政合同的主要特征是( C ) A.当事人是双方或多方 B.合同成立以意思表示一致为前提 C.合同的目的是便于行政主体运用行政职权实现特定行政目标 D.合同纠纷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10、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不属于治安处罚必经程序的是(B ) A.传唤 B.听证 C.取证 D.裁决 11、现代行政程序的基础性原则是( A ) A.程序公正原则 B.相对方参与原则 C.效率原则 D.情报公开原则 1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限制或剥夺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种类可以由( A )设定。 A.法律 B.行政法规 C.规章 D.各类规范性文件 13、《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B )内作出第一审判决。 A.2个月 B.3个月 C.6个月 D.12个月 14、在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中,原告特有的诉讼权利之一是(B ) A.委托诉讼代理人 B.撤诉 C.申请回避 D.提起上诉 15、通报批评、警告等属于行政处罚中的( A ) A.申诫性处罚 B.财产性处罚 C.行政性处罚 D.人身自由性处罚 16、吴某因打架被某公安机关予以拘留。吴某申请行政复议后,复议机关维持原处罚决定。吴某认为处罚过重, 在拘留执行期间与民警发生争执, 吴某不慎被殴打致死。下列人员中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是( 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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