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修公路占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钱

一、公路占地补偿标准的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金额包括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和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

二、公路占地补偿标准的产权调换

被拆迁人的安置面积核定标准:被拆除房屋的批准建筑面积低于(25-3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25-30)平方米核定;在(25~60)平方米/人之间的,按批准的建筑面积核定;超过6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60平方米核定。2人以下(含2人)的户,按2人核定;已婚并达到法定育龄夫妇尚未生育子女的按3人核定。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有多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应合并计算房屋建筑面积。

三、公路占地补偿标准的农民自建

实行农民自建,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村镇规划,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建设。

(一)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尚有宅基地,可以安排宅基地给被拆迁人自建住宅或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建设住宅。

1、如由被拆迁人自建,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按照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给予补偿,对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给予补偿。

2、如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建设住宅,拆迁人按本规定第九条的有关规定给予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偿,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建成的安置房分配给被拆迁人。

(二)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尚有农用地,可转为非农建设用地供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建设安置住宅的,由拆迁人依法办理集体土地征收、农用地转建设用地等手续和支付相关费用,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给予补偿。

三、公路占地补偿标准

(一)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1、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3万元。

2、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万元。

3、菜田平均每亩补偿3万元。

(二)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1、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76万元。

2、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64万元。

3、菜田平均每亩补偿4.4万元。

(三)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64万元。

(四)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72万元。(五)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16万元。

四、公路占地补偿标准的其他税费

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由省征地事务服务处具体组织实施,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公路征地补偿款的标准

一、公路征地补偿款的标准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3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76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64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4.4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64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72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16万元。 公路征地补偿款的标准 二、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市征地补偿安置工作,保障征收土地工作顺利进行,保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

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的批复》(黔府函〔2009〕255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征地补偿安置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征地补偿安置,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包括其他合法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下同)进行补偿安置的行为。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各乡(镇、办事处)负责辖区内的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补偿费,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确定; 2、农田水利工程设施、人工养殖场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按照等效替代的原则付给迁移费或者补偿费; 3、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的产值计算,能如期收获的不予补偿。可以移植的苗木、花草以及多年生经济林木等,支付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给予合理补偿或者作价收购。 前款规定的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每公顷低于一万八千元的,按一万八千元计算。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具体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并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农村修公路占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钱

一、公路占地补偿标准的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金额包括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和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 二、公路占地补偿标准的产权调换 被拆迁人的安置面积核定标准:被拆除房屋的批准建筑面积低于(25-3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25-30)平方米核定;在(25~60)平方米/人之间的,按批准的建筑面积核定;超过6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60平方米核定。2人以下(含2人)的户,按2人核定;已婚并达到法定育龄夫妇尚未生育子女的按3人核定。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有多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应合并计算房屋建筑面积。 三、公路占地补偿标准的农民自建 实行农民自建,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村镇规划,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建设。 (一)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尚有宅基地,可以安排宅基地给被拆迁人自建住宅或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建设住宅。 1、如由被拆迁人自建,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按照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给予补偿,对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给予补偿。 2、如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建设住宅,拆迁人按本规定第九条的有关规定给予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偿,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建成的安置房分配给被拆迁人。 (二)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尚有农用地,可转为非农建设用地供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建设安置住宅的,由拆迁人依法办理集体土地征收、农用地转建设用地等手续和支付相关费用,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给予补偿。

三、公路占地补偿标准 (一)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1、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3万元。 2、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万元。 3、菜田平均每亩补偿3万元。 (二)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1、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76万元。 2、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64万元。 3、菜田平均每亩补偿4.4万元。 (三)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64万元。 (四)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72万元。(五)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16万元。 四、公路占地补偿标准的其他税费 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国家修二级公路需要征地吗

一、国家修二级公路需要征地吗 具体要看修建的二级公路是否经过农田或者居住地才决定征地,如果没有经过居民或村民使用或居住的土地则不需要大面积征地。国家修二级公路需要征地吗 二、因公路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 公路占地同样属于国家建设征收农民集体土地,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涉及的补偿费用一共有4项,分别是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1、土地补偿费: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补偿费为被征收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该费用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是,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采取切实措施,使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的要求,我国某些省份规定如果农民土地被征用后再没有土地可以耕种,那么应当将土地补偿费中的部分支付给失地农民。具体到你所在省份是否有类似规定,你应当向当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查询。 2、安置补助费:安置补助费为被征收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此款的支付要根据被征地农民的选择来确定,如果被征地农民选择货币安置,即要钱不要地,那么此款应全额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如果被征地农民选择调地安置,即村集体经济组织从本村机动地中划出土地给被征地农民耕种,那么此款应当由全村村民共同分配。当然,安置补助费4-6倍这个倍数不是不可变更的,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上述费用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维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使安置补助费和土地补偿费的总和达到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3、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则主要指被征地农民所有的房屋、林木、固化的生产设施、水井以及其他附着于地表的各种附属设施,其补偿款一般按照评估价格来计算,直接支付给所有权人。至于评估,应由征地机关指定中立的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来进行,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评估。 4、青苗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指被征收土地上一季作物的产值,该款直接支付给具体的

国家修公路征地赔偿标准

一、国家修公路征地赔偿标准 农民的土地被占用修路,补偿包括两项,一项是国家的补偿,另一项是地方的补偿。补偿的标准根据一定的参照物来计算,包括土地补偿、安置补偿、土地上青苗费以及被占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补偿。对于占地修路补偿,各地区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一般来说,被占用一亩地,可获得3-5万元的补偿。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征地补偿标准如下:镇级农用地每亩补偿40854元;镇级建设用地每亩补偿16342元;镇级未利用地(荒地)每亩补偿8171元;乡级农用地补偿每亩补偿38893元;乡级建设用地每亩补偿15557元;乡级未利用地(荒地)每亩补偿7779元。 二、计算方式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三、征地补偿安置原则 农民住房拆迁补偿安置涉及土地、规划、建设、户籍、民政管理等多方面,同时也关系到社会治安、环境整治以及民俗民风等社会问题。为此,《通知》明确房屋拆迁原则,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有关程序,做到先安置后拆迁,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强制拆迁行为。

最新广西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Why wait for the future, the dream is now.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广西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导读:广西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每亩地67500元。征地补偿标准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之和,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征地补偿标准的10%用于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广西每隔几年都会调整一次征地标准。 一、广西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广西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每亩地67500元。征地补偿标准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之和,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征地补偿标准的10%用于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如今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已超过规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时调整,将不予通过用地审查。各类具体的价格补偿标准由区县物价局依据当地经济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况进行定价。 二、如何执行好征地补偿标准? 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范围内集体农用地(基本农田和自然保护区除外)的征收补偿,涉及征收基本农田的,按照不低于一般农用地征收补偿标准的1.1倍进行补偿;征收集体建设用地的,按照不低于一般农用地征收补偿标准的0.4倍进行补偿;征收集体未利用地的,按照一般农用地补偿标准的0.1至0.4倍进行补偿;新增乡(镇)、村,参照相邻乡(镇)、村中较高的征地补偿标准执行;依法收回国有农用地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参照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进行补偿。 在执行新标准中,遇到跨区域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差距过大或确需提高水田、园地、菜地、鱼塘的征地补偿标准时,各市人民政府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经依法履行听证和告知程序后,对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予以适当提高并公告后实施,同时抄送我厅备案,提高后的标准不得低于自治区制定的统一年产值标准。对位置偏远、质量较差林地,各市人民政府可经依法履行听证和告知程序后,制定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修正系数并公告后实施,同时抄送我厅备案。

重庆高速征地补偿标准

重庆高速征地补偿标准 重庆高速公路的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费、附着物补偿费,赔偿的标准也会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和生活条件来进行支付,一般土地补偿费16500元/亩、青苗费:3000元/亩、青苗费:3000元/亩、房屋及构筑物补偿费:据实丈量,计算补偿费。 高速公路的建造是一个城市经济发展的必要基石,但是,高速公路的建造必然涉及到大量的土地征集。那么,被征地的人们都会很想知道自己最多可以拿到多少征地补贴,下文就是以渝泸高速重庆地区征地补偿标准为例子,向大家介绍一下关于重庆高速征地补偿标准的一些具体知识。 ▲(一)征地安置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补偿费16500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总额 的80%首先统筹用于征地人员安置对象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代为划拨到劳动保障部门,其余20%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和安排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生产、生活)、安置补助费为36000元/人(按征地农转非人员的不同年龄段确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的补偿,以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扣除建设用地的面积为准实行定额补偿,每亩定额补偿为青苗补偿费3000元/亩、附着物补偿费7000元/亩。

▲(二)房屋拆迁货币安置补偿标准 根据《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征收集体土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永川府发〔2008〕22号)第二十四条规定“征地公告之日前具有合法土地房屋权属证书的被拆迁房屋的征地农转非人员为住房 安置对象,按每人建筑面积30平方米进行住房安置,住房安置补偿款,按永府发〔2010〕37号文件执行。文件规定:1、中山路、南大街、胜利路、茶山竹海街道办事处,货币安置补偿款为2600元/平方米。 2、三教、朱沱、松溉镇,货币安置补偿款为1600元/平方米。 3、其他镇街,货币安置补偿款为1300元/平方米。 ▲(三)旧房补偿及构筑物补偿标准 永川府发〔2013〕45号文件: 一、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按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计算,标准为每亩16500元。土地补偿费为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获得的补偿,被征地土地补偿费总额的80%首先统筹用于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代为划拨到劳动保障部门;其余20%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和安排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生产、生活。

道路征地补偿实施方案

道路征地补偿实施方案 一、前言。 道路征地补偿是指政府为了建设道路需要征用农村集体土地,对被征用的土地 的补偿安置政策。在实施过程中,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合理安排土地补偿和安置安居工作。本文档旨在明确道路征地补偿的实施方案,为相关部门提供指导。 二、征地补偿政策。 1. 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土地征收与补偿条例》,征地补偿标准应当合理充分,包括土地补偿费、瓦工费、过渡期生活费等。对于被征地农民的住房、果树、菜地等,应当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合理评估,并给予相应的补偿。 2. 安置政策。 被征地农民需要合理的安置政策,政府可以提供新的安置房或者经济补偿,确 保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同时,政府还可以提供就业培训、技能转移等服务,帮助被征地农民重新就业或者自谋生计。 三、实施方案。 1. 调查评估。 在征地补偿实施前,需要对被征地农民的土地、房屋、果树等进行调查评估, 确保补偿标准的合理性和公正性。同时,还需要对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状况进行了解,为安置政策的制定提供依据。 2. 公开透明。

征地补偿实施过程中,需要保持公开透明,向被征地农民和社会公众公布征地补偿政策和标准,确保补偿过程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同时,还需要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及时处理相关问题。 3. 社会稳定。 在征地补偿实施过程中,需要加强社会稳定工作,及时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诉求,防止因征地补偿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政府可以加大宣传力度,引导被征地农民理性对待征地补偿政策。 四、总结。 道路征地补偿是一项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工作,实施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进行操作。政府部门要加强对征地补偿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做好政策的解释工作,引导被征地农民理性对待征地补偿政策,确保征地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以上就是道路征地补偿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为相关部门提供一定的参考和指导。

村里修路去哪申请补助

一、村里修路去哪申请补助 国家划拨的钱是有限的,一般在10万元/公里左右,要到农村去修公路是远远不够的,还有地区差异在里面,一般的正常的路面,4米宽,20CM厚的水泥砼路面,至少也要20万左右,还要路基的加宽改造,资金缺口还是很大的。国家现在不提倡搞集资搞摊派,但当地政府为了完成任务(或是说为了政绩),公路还是要修的,有钱的地方,当地政府自己出了,不要老百姓拿钱,没钱的当地政府,只有违规操作了。至于每人交多少,那要看有多少人来摊,要摊多少了。 1.农村公路建设的资金来源于中央和省下拨的计划资金、市县两级的配套补助资金和乡村的自筹资金。交通部明确,要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群众的修路积极性,鼓励农民采用“一事一议”的办法,解决农村公路建设中的各种问题。 2.国家对通村公路的投资为补助性质,只有当地自筹资金到位,村支两委意见统一,与交通部门和市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衔接,具备了实施条件后,方可申报年度实施计划。乡、村下达的计划指标是以通过乡政府、通过村委会或村小学为落脚点,有些村小组群众居住分散,公路线长,资金自筹缺口更大,农村公路建设完工后,要经过县、市、省三级交通主管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还要办理若干手续,国省计划资金才能到位。 村里修路去哪申请补助 二、农村修路补贴政策有哪些内容 1、修路占地补偿标准,各省不一。 需查询当地省政府出台的征收政策与补偿标准。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

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三、农村修路占地补偿方式 1、按年补偿。农民可选择按年领取补偿的方式,按照每年每亩800元的补偿标准,一直补偿到第二轮土地承包结束。 2、一次性补偿。农民可选择一次性领取补偿款的方式,具体的补偿金额按照当地的具体补偿标准来执行。 3、享受红利补偿。被占用的土地用来开发旅游项目、工业加工项目、农业生态项目等,农民可以选择持股,享受红利补贴。

修公路占地补偿新规定

修公路占地补偿新规定 公路建设是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加强交通运输、推动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在公路建设过程中,需要占用大量土地资源,给农民和农田带来一定的影响,因此,合理补偿农民的土地征收损失是确保公路建设顺利进行的关键。为此,国家修订了新的公路修建占地补偿新规定。 新规定的主要内容如下: 首先,新规定明确了占地补偿的范围。在公路建设过程中所占用的农田和农民的居住地等土地资源都属于占地补偿的范畴。这一规定,不仅保证了农民在土地征收后获得合理的补偿,也规定了占用土地范围,避免了补偿范围模糊的问题。 其次,新规定明确了占地补偿的标准。根据新规定,占地补偿的标准将从征地面积转变为土地价值,即以市场价格为基础进行补偿。这一改变,更加科学合理地评估了被征地农民的损失,确保了补偿金额的公正性和合理性,避免了赔偿金过低的情况发生。 再次,新规定明确了占地补偿的程序。新规定规定了占地补偿的申请和审批流程,要求政府部门在收到申请后,必须及时组织对申请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这一规定,简化了办理程序,提高了办理效率,确保了农民的权益能够得到及时保障。 最后,新规定强化了监督机制。为了确保新规定的有效实施,

新规定明确了监督机构的职责和执法措施,并规定了违反规定的处罚措施。通过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可以有效防止相关部门的滥用职权和违法行为,保障公路修建占地补偿工作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总的来说,新的公路修建占地补偿新规定在保护农民权益和推动公路建设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通过明确补偿的范围、标准和程序,并加强监督机制,可以确保农民在公路建设过程中得到公平的补偿,进一步提高了公路建设的效率和质量。未来,随着公路建设的不断发展,相关部门还需不断完善新规定,使其更加符合实际情况,为公路建设提供更加科学的占地补偿政策。

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的标准是怎样

一、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的标准是怎样,怎么补偿?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被征收土地,在拟定征地之前,已种植的青苗和已有的地上附着物,应当给予补偿。所谓青苗是指正在生长尚未成熟的农作物。 《土地管理法》规定:被征收土地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行制定。 (1)青苗补偿标准 办理征收手续时,应明确移交土地的时间,使当地村组及早准备,以免造成过多的损失。损坏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应当给予合理的补偿。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 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2)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被征土地上的房屋等设施需要拆迁时,必须在申请征用土地的同时,一并编制计划,上报批准。在国家建设工程开工之前,当地政府帮助拆迁户安排好住房。拆迁房屋按“拆什么,补什么,拆多少补多少,不低于原来水平”的原则,对所拆迁的房屋,按其原有建筑的结构类型和建筑面积,给予合理补偿。补偿的标准按各地区现行价格分别制定。 电话线、电力线、自来水、排灌站、桥梁、涵洞、铺石道路、水泥地等,参照建筑造价,由土地管理部门与被征地单位具体商讨确定有关补偿、迁移和复建事宜。 (3)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

施工占地补偿标准

一、施工占地补偿标准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二、农村房屋拆迁赔偿不满意怎么办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三、房屋拆迁的程序 1、调查核实。 拆迁人收到征地批文后,首先要到派出所、房管站抄录征地范围内的常住人口,以及全

部房产情况,按表格逐一登记,并上门大量核实。 2、逐户走访。 拆迁人应成立拆迁小组,对所有的被拆迁人逐户走访,全面进行宣传接触,了解被拆迁人的拆迁安置愿望。 3、编制拆迁计划。 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以及国家、地方有关拆迁的法律规定,及时编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确定拆迁时间、拆迁步骤和拆迁形式。 4、申请拆迁。 拆迁人持有关的国家批文、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向当地拆迁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申查批准并领到拆迁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拆迁。 5、发出拆迁公告。 拆迁许可证一经批准发放,拆迁主管机关应将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以公告或其他形式予以公布,同时应作好房屋拆迁的宣传、解释工作。 6、签订协议。 在公告规定的时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按国家和本地区关于安置、补偿的有关规定在自愿、有偿的基础上签订协议书。协议应明确补偿办法和数额、安置面积和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时限以及违约责任等。协议经双方同意,可送拆迁主管机关备案和公证机关公证。 7、实施拆迁。

江苏征地补偿新标准

江苏省征地补偿新标准 对于江苏省征地补偿标准的具体规定如下:第二十六条征用土地按照以下标准给予补偿: 一土地补偿费 1、征用耕地的;按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至十倍计算; 2、征用精养鱼池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至十二倍计算;征用其他养殖水面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八倍计算; 3、征用果园或者其他经济林地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至十二倍计算; 4、征用其他农用地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计算; 5、征用未利用地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至五倍计算; 6、征用农民集体所有的非农业建设用地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计算.. 二安置补助费 1、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征用耕地的面积计算..征地前被征地单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十五分之一公顷以上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五倍;人均耕地不足十五分之一公顷的;从六倍起算;人均耕地每减少一百五十分之一公顷;安置补助费相应增加一倍;但最高不得超过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2、征用其他农用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该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的百分之七十计算;

3、征用未利用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非农业建设用地的;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补偿费;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确定; 2、农田水利工程设施、人工养殖场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按照等效替代的原则付给迁移费或者补偿费; 3、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的产值计算;能如期收获的不予补偿..可以移植的苗木、花草以及多年生经济林木等;支付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给予合理补偿或者作价收购.. 前款规定的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每公顷低于一万八千元的;按一万八千元计算..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具体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并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第二十七条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行使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但被征用的属农民承包经营的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又未能调整其他数量和质量相当的土地 给农民继续承包经营的;应当将不少于百分之七十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 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条件将土地补偿费用于发展生产、解决农民生活出路的;可以在取得被征地农民同意后;统一安排使用..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安置人员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第二十八条经批准占用国有农用地;导致原使用单位受到损失的;可以按不高于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同类土地的标准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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