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职称评审说明

高校职称评审说明
高校职称评审说明

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

豫人社[2009] 271号

各省辖市人事局,省直有关单位,各大专院校,巩义市、项城市、永城市、固始县、邓州市、中牟县人事(人事劳动)局:

随着职称工作的不断深化和发展,为进一步完善我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推进职称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现将目前我省职称工作的有关政策归纳并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职称外语考试有效期问题

1999年及以后取得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A级合格证书(原有效期4年)、2000年及以后取得B、C 级合格证书(原有效期3年),或者2005年及以后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全国通用标准或古汉语、医古文考试成绩达到60分的,申报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时长期有效,不受原有效期的限制;其申报或聘任再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仍须参加职称外语考试并达到相应要求。

取得省级合格证书或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省内通用标准的,当年有效。

转换系列(专业)评审的人员,由无外语要求的系列(专业)转评有外语要求的系列(专业),须参加相应等级的职称外语考试并达到要求;其它转评人员职称外语不作要求。

二、年度考核问题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或未确定考核等次的,扣除考核基本合格或未确定考核等次的年份,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从考核不合格年份的次年重新计算任职年限。非国有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证明。

三、申报学历问题

(一)凡申报人所具有学历的专业与现从事的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时,应视为不具备规定学历。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时按破格条件进行评审。

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的学科分类,同一学科内的专业为相近专业。从职称申报的角度,我省把同属文科类或理工科类的专业视为相近专业,但有些特殊专业如医学、外语、理学、工学等应严格要求本专业。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专业)对学历专业有另行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参加工作后取得的本科及以下学历,从取得学历之日起满两年后可正常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不满两年可破格申报。

(三)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或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

士学位,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可正常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上述学历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全日制硕士或博士研究生,申报时须提交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在职学习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但没有硕士或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的人员,需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方可正常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任职年限问题

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后,用人单位根据相关政策进行聘任,从实际聘任起开始计算任职年限。

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全日制研究生上学期间不能计算为任职年限。

五、申报问题

(一)破格申报问题

为了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吸引、鼓励高层次人员来我省工作,博士后流动站合格出站人员、博士、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留学归国人员以及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省管优秀专家、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方面一等奖的主持人,经用人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同意,省职改办批准,可以破格1-2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特别优秀的人员(卫生系列除外)可以越级申报。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实行任职年限破格。任职年限破格人员申报时,须提交用人单位的专题推荐报告和2名以上同行高级专家推荐意见。

学历达不到相应要求的人员仍允许学历破格申报。

(二)转换系列申报和申报两个资格问题

1、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岗位变动,须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岗位工作业绩,可申报同级转评,取得与现工作岗位一致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未经转评的人员,当年不得连转带评、跨系列(专业)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整建制转为中学的中专学校、技工学校教师,不需进行同级转评,可直接申报中学教师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2、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岗位不论是否变动,只要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职称政策规定,可参加经济、统计、会计、审计、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等专业技术资格和相关的执业资格考试,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也可申报评审经济、统计、会计、审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和工艺美术等实行社会化评价的系列(专业),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3、在医学院校或医学院校的附属医院既担任教学任务又从事卫生临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教师系列和卫生技术两个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但先申报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系列须与本人编制性质相一致。

4、申报两个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要坚持单位主体工作岗位优先,聘任时以单位主体工作岗位

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主岗位为准。不允许同一年度申报评审两个以上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两个不同专业的任职资格。

(三)直接申报(即一步到位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问题

从机关调入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和转业到我省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军队转业人员,须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和政府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同意,确实具备担任一定专业技术职务的水平和条件,可在单位岗位限额内比照同等学历、资历人员直接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上述人员自享受直接申报政策起4年内可在一个职务系列(专业)、一个职务级别内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申报的最高职务级别为副高级,逾期按低一级职务申报。

直接申报人员按相应系列(专业)的破格条件进行评审,评委会主要考核其近5年来取得的业绩成果。

(四)在党政机关从事专业技术性工作的公务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严格控制在审计、会计、统计、工艺美术、翻译、档案等系列(专业)。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仅表明其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不与工资福利等待遇挂钩。首次申报参照直接申报(即一步到位申报)的规定执行。

(五)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行以考代评且可自主申报的系列(经济、统计、会计、审计、翻译等),申报人员须取得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方可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六)凡取得相关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按国家规定可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用人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聘任了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在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可持执业资格证书及有关材料直接申报。

(七)结合我省实际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在民办学校任教的教师、实行人事代理的教师、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以及学校地处县(市)城区以外的高中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职务时,支教工作可暂不作要求。

(八)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以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恶劣影响,受到县级以上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的,当年不得申报。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内不得申报。

3、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业绩等和业务考试严重违规违纪的,3年内不得申报。

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专业)对限制申报范围有另行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六、答辩问题

(一)根据《关于完善破格和单列岗位人员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我省有关规定,需要答辩的人员必须参加答辩,未按要求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评审。

(二)参加答辩的范围:

1、申报正高级职务人员(卫生、计划生育、农业系列等实行考评结合的系列除外);

2、申报农业科研、社会科研、自然科研、党校教师、体育教练员系列高级职务人员;

3、破格申报人员;

4、越级申报和直接申报(即一步到位申报)人员;

5、申报直接认定副教授人员;

6、转换系列(专业)申报人员;

7、小学高级教师转评中学一级教师后,晋升中学高级教师的人员;

8、评委会认为需要进行答辩的人员。

(三)评委会要认真组织好答辩各环节工作,加大答辩在评审工作中的权重。专家对答辩情况要作出总体评价,并区分出优、良、中、差四个等次,以切实发挥答辩在人才评价中的作用。

七、论文外审问题

逐步推行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论文外审制度。除全日制本科院校教师晋升教授实行论文外审外,从2009年起,对申报社会科学研究、新闻、出版系列正高级职务人员的论文实行外审。在召开评委会前,高评会所在部门对申报人的2篇鉴定论文(附电子文档)统一编号,每篇论文请3名具有正高职称的同行权威专家进行隐名审评。专家审评意见作为评审委员会评价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重要依据。

八、科学技术奖认定问题

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等有关规定,2000年及以后科学技术进步奖须由省辖市以上人民政府评选、颁发,加盖省辖市以上人民政府公章。凡没有正式奖励文件,以评委会名义发放的证书一律不予认可。

九、中评会管理问题

中评会必须经省人事(职改)部门批准备案,其中设在省辖市的中评会以及无主管单位的中评会,由省辖市人事(职改)部门资格审查、下发任职通知并办理资格证书;设在省直单位的,由省直主管部门资格审查、下发任职通知并办理本部门所属单位人员的资格证书。

十、《任职资格证书》补发问题

《任职资格证书》丢失的,当事人应及时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丢失证书作废的遗失声明(注明:姓名、性别、任职资格名称、评审通过时间、证书编号、丢失时间)。补发证书须个人申请、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同意(补办高级资格证书还需省辖市职改办或省直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填写《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补发登记表》,持遗失声明(原件)按证书办理程序和原证书编号办理补发手续。

发证机关经审核,对情况属实、符合补发要求的,办理补发证书手续。补发的《任职资格证书》正页右下方应加盖“补发”字样,以示区别。

中学职称评审实施方案(2020版)

中学职称评审实施方案 根据xx县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县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本着注重传承性、引导性、激励性的考核原则,力求推荐工作全面、客观、公正、公开、准确,结合我校具体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就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结合上级文件学校做出如下规定: 1、本科及受聘年限要求:凡申报中学一级教师的人员,必须在获得本科学历后,受聘二级教师4年以上;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申报中学高级教师的人员,必须在获得本科以上学历后,受聘一级教师5年以上。小教转评人员须延期一年申报。 2、“四统一”要求:凡申报中、高级职称人员,必须坚持所学专业,所从事专业,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达到四个统一。(如不统一需单独咨询) 3、年龄限制要求:41周岁及以下的报正高级、36周岁及以下的报高级、31周岁及以下的报一级的同志需单独咨询。 4、资格证书要求:应具备相应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1996年及以前的资格证书,学段为本级及以上学段,学科不限)资格证书等级:高可报低,但低不可报高。 5、计算机证书要求:应具有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可免考。 6、继续教育要求:公需科目:高级、一级都要完成72学时(XX继续教育平台)专业培训:按照(X教规XX1号文)。在各级各类寒暑假培训中,迟到、早退5次者或无故缺席3次者或请假达4次者,学校认定其继续教育为不合格。 7、教育工作要求:

凡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可视为符合职称评审中关于担任学校管理工作的要求条件: (1)任现职以来担任校中层及其以上管理工作达两年的; (2)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达两年,其中至少有一次被校级及以上表彰为先进工作者、先进班主任或所在班级被评为先进班集体;(报高级必须获得校级以上表彰2次以上) (3)任现职以来担任年级长达两年,其中至少有一次被校级及其以上表彰为先进工作者或所在年级被评为先进年级组; (4)任现职以来担任教研组长达三年,其中至少有一次被校级评为先进教研组或个人至少一次被校级及以上表彰为先进工作者; (5)任现职以来担任备课组长达三年,其中至少有一次被校级表彰为先进备课组或个人被校级及其以上表彰为先进工作者; (6)从教以来担任团队辅导员、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等其他学生管理工作4年以上,其中任期内担任上诉工作3年以上。 (7)任现职以来主动承担校本课程的研发工作达两年,且课程开设计划合理、次数充足(学期次数不少于周数二分之一)落实到位、效果显著; 8、教学工作要求: (1)从事过一定年级段的循环教学工作,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是指要高于校平均工作量)。因学校客观原因课时偏少的学科老师必须从事其他教育教学工作有关的工作量作为补充。 (2)拟报人员自工作以来,必须已经胜任过初中或高中三年循环教学,因学科特点下列专职老师(初中地理、生物;高中信息)只要循环至初二或高二即可。或任现职以来连续任教高三、初三基础学科教学达三年的学科老师; (3)报一级教师者,任现职以来必须有校级以上公开课教学5次以上(申报当年必须至少有1次),其中校际间2次或县(市)级1次以上。获得评优课(基本功竞赛)校级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2次或县级三等奖。

高校教师职称评定管理办法

XX高校 职称评定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激励教职工的工作热情,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学术水平及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促进学院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根据重庆市职称改革的有关政策,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审组织 学院成立职称评定工作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制订和完善学院教师职务评审的有关制度和办法,组织实施学院教师职务评审工作,负责对教师职务的申报资格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和评定。 二、基本申报条件 (一)政治思想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践行科学发展观,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学风端正。 (二)学历和资历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3.资历条件: 助教:大学本科毕业,在岗位工作连续满1年。

讲师:获得助理讲师职务满1年;获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第二学士学位获得者且已承担1年及以上助教职务工作;获得博士学位。 副教授:获得讲师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或获得博士学位且已承担1年以上讲师职务工作。 教授:获得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 (三)教师素质条件 1.具有丰富的高等职业教育教学经验,申报教授职务应已成为本类课程教学或研究团队的带头人,申报副教授职务应已成为本类课程的骨干教师。任现职以来,系统讲授2门(其中1门为实践教学课程)及以上的课程,课堂授课评价学校考核达到良好及其以上。 2.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工作,结合教学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指导学生参加素质拓展、职业技能提高活动,帮助学生了解行业发展趋势,培养学生的诚信品质、敬业精神,提高学生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就业能力、创业和创新能力。 3.可持续发展条件 (1)每一年在行业(企业)有不少于一个月的工作(顶岗、兼职工作、咨询、培训、调研或技术服务)经历,或者在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期内累计到行业(企业)工作经历不少于五个月。 (2)参加学习、培训、进修的时间,不低于10学时/年,并获得相应的培训证书。

职称申报系统使用说明书

重庆市教委教师职称申报系统 用 户 操 作 手 册 编制单位:重庆扬浪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目录 一、单位用户 (3) 1.1、系统登录 (3) 1.2、单位账号注册 (3) 1.3、系统管理 (5) 1.3.1系统用户审核 (5) 1.3.2系统用户管理 (5) 1.4、评审表审核 (6) 1.4.1、教委直属高校审核流程图 (7) 1.4.2、直属单位审核流程图 (8) 1.4.3、区县教委审核流程图 (9) 1.4.4、其他主管单位审核流程图 (10) 1.4.5审核 (10) 1.4.6查询 (11) 1.4.7公示表打印 (12) 二、二级单位用户 (12) 2.1、系统登录 (12) 2.2、单位账号注册 (13) 2.3、系统管理 (14) 2.3.1系统用户审核 (14) 2.3.2系统用户管理 (15) 2.4、评审表审核 (15) 2.5评审表查询 (17) 2.6公示表打印 (17) 三、个人用户 (18) 3.1、系统登录 (18) 3.2、个人用户注册 (19) 3.3、评审表填报 (19) 3.4、评审表打印 (24) 3.5、公示表打印 (24) 四、其他用户 (25)

一、单位用户 1.1、系统登录 在IE浏览器中输入地址:http://61.186.220.68回车后进入登录首页,如下图所示: 如果是没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用户则需要先注册,如果已经注册了的则直接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后进入系统。注册流程如下: 单位填写基本信息界面如下图所示:

有“*”的为必填项,单位属性包括4中类型,单位账户注册的时候一定要选对自己单位的所属类型,改类型将对后面的职称申报的审批流程将有影响。其中单位名称双击鼠标选 择,也可手动输入,选择界面如下图所示: 填写完基本信息后点击“确认提交”后进入打印界面,单位打印签字盖章后送达市教委,等待市教委审核,审核通过后则可以登录。如果注册后没有打印单位确认信息表,在系统中 输入用名名和密码后还可以进入打印界面,一旦市教委审核通过后则可进入系统操作界面。

高校职称评审对论文的要求与规定(共5篇)

高校职称评审对论文的要求与规定(共5 篇) 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第1篇;2016年我省职称评审新变化 曰前,省人社厅发布《关于做好2016年度我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放宽准入门槛,部分高级职称评审下放到市,淡化论文和奖项数量要求等,成为我省今年职称评审工作的亮点。 畅通申报渠道。《通知》规定,凡在我省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在城市、农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但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公务员及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外,不得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劳务派遣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分别由劳务派遣单位、人事代理机构会同申报人现工作单位推荐申报;

城市无工作单位的专业技术从业者和农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由其所在街道社区、村委会或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推荐申报,逐级审核上报。 下放评审权限。以前所有的高级评审委员会都由省人社厅负责组建,今年撤销了部分高级评审委员会。撤销的有省中医药技术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省机械工程、化工工程、轻工工程、纺织工程4个省高级评审委员会,省国际商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等。 新增省基层卫生技术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和省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技术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此外,授权17个设区的市组建中 小学教师、卫生技术、基层卫生技术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济南等5个市组建工程技术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济南等3个市组建会计专业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市所属的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工作。 注重业绩导向。今年的职称评审淡化了论文、奖项数量要求,推行代表作制度,填报的论文(著作、作品等)不超过3件,科研成果及获奖项目不超过3项。 《通知》规定,各系列(专业1评委会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标准

高校职称评审方案优秀范文3篇

高校职称评审方案优秀范文3篇 篇一:湖北工程学院职称评审工作方案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开展20XX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XX〕31号)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全省教师、实验等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受理工作的通知》(鄂教师函〔20XX〕5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XX年的职称评审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20XX年度在岗并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评审条件 (一)考核等次条件 正常申报高一级职称的人员,20XX、20XX年的考核必须达到称职以上。破格申报的人员,教师、实验人员近两年年度考核至少有一次为优秀;其他系列人员近两年专技考核至少有一次为优秀。 (二)思想政治条件 申报对象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心爱护学生,遵纪守法,积极承担班主任、辅导员工作及有关管理工作和服务性工作。对在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方面出现严重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五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审高一级职务:

1、工作严重失职或有重大责任事故,造成重大损失,或屡出一般事故而无改进的(学校有具体规定的,按学校相应规定执行。)。 2、考核不称职或连续两年考核基本称职的。 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党纪、校纪,造成严重影响的。 4、犯有严重错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的;犯错误正在受审查或屡犯错误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 5、谎报、剽窃教育教学成果、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成绩以及伪造学历、学位、奖励证书的。 (三)学历、资历条件 学历、资历条件严格执行《试行条例》的规定。对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均按破格对待。根据省职改办有关精神,对“文革”期间入学的大学毕业生,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时,学历按相当本科对待。 (四)免试条件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鄂职改办〔20XX〕12号)文件精神,外语、计算机免试条件为: 1、外语免试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外语: (1)具有省级以上政府教育、外事等主管部门认可的一年以上国外访问学者、留学经历,取得相关证书或证明,首次申报中高级职称的。 (2)晋升副高级职称时外语考试成绩合格,申报正高级职称时

吉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与办法

-- -- 一、晋升条件 1、中学高级教师: 大学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十年以上,大专二十五年以上;任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 级)五年以上, 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均在职称以上并且近五年至少有一次优秀或两次良好。 优 惠政策: 在县以下乡镇第一线累计工作三十年以上成绩显著的师范类中专生、 二十年以上的 大专生, 任中学一级教师五年以上, 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并且近五年至少有一次优秀或两次良好。 论文要求:申报高级职务的人员,在聘任中级职务以来,须有由本人独立撰写或做为第 一撰写人、执笔人(以期刊中标注为准) ,在省部级以上学术刊物(不含增刊、 副刊、专刊、专辑)或在正式出版的全国学术会议论文集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一篇以上。 2、中级职务 ①中学一级教师:大学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五年以上;大专七年以上;中专十五年以上。 ②小学高级教师: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十五年以上;高中毕业十五年以上、初中 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十八年以上, 且有大专基础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考试合格证; 任助理级职务四年以上,近四年年度考核成绩应达到称职以上并且至少有一次优秀或两次良好。 县直中小学教师晋升中级以上职务者,须符合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3、初级职务 ①中学二级教师:大学毕业见习期满一年以上;大专毕业工作满三年以 上,可不受低一级职务及任低一级职务年限限制;中专毕业工作满五年以上,任中学三级教师满四年以上 ②中学三级教师:大专毕业见习期满一年以上;中专毕业见习期满一年以上。③小学一级教师:中专毕业工作满五年以上,任小学二级教师四年以上。④小学二级教师:中专毕业见习期满一年以上,高中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五年以上, 初中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八年以上, 且取得全省统一组织的大专水平基础理 论和专业知识考试合格证。 初级职务晋升,任低一级职务以来,年度考核成绩应达到“称职”以上。 二、职称晋升评定办法 每年职称晋升时,由各单位成立评审领导小组,对符合晋升条件的人员以基本项、加分 项、民主测评成绩、 职业道德积分四方面进行综合考评, 测算出同一职务符合晋升条件人员的成绩,并按成绩排名,根据分配的限额数确定本单位某一职务的推荐人员名单。

2018年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2018年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青海省职称工作要点》的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制定2018年我校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职称,必须符合《青海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要求,详见《青海省职称工作要点》,包括基本条件、业绩能力水平和任职资历等。 二、评审方式 职称评审采取个人申报、单位组织推荐委员会推荐、人社部门和教育部门审查、审核的办法进行。 (一)成立评审委员会 我校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部分不参加评审的中层领导干部、教研组长、骨干教师代表组成7人评审委员会(其中教师4人,领导3人),其中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比例不超过50%,具体组织本单位的职称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评审委员会: 组长: 成员: (二)宣传政策及表决方案 1.召开全体教师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解读职称评审相关问题。 2.公布我校2018年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和分配名额。

3.对本方案进行表决。 4.方案上报审批。 (三)组织竞争推荐 1.公布各层次评审数额及申报条件; 2.个人向学校评审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各类证件。 3.学校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和量化考核。 4.学校领导小组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组织相关人员填写材料。 5.公示无异议,报上级审核。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评审 1.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2.已脱离原专业技术岗位从事非专业技术工作的; 3.离职进修、患病或非因公负伤等原因,连续6个月不能坚持工作的; 4.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从事有偿家教等查证属实的; 5.触犯刑律保留公职的; 6.玩忽职守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 7.职称评审时提供虚假材料被通报未满五年的;9.其他不符合职称评审规定的。 (五)考核打分方案 考核内容包括:教育教学业绩、荣誉及获奖情况和其他加分项目。 a.教育教学业绩 中级以近4年我校教职工考核成绩的平均分折算得分

副教授职称评审条件

副教授职称申报条件 2、申报副教授任职资格者,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担任讲师职务7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5年以上; (3)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4年以上; (4)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2年以上。 当年年底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人员,须取得硕士以上学位。 三、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技能,在丰富的学术实践基础上形成了较稳定的研究方向。能及时把握本学科领域前沿发展动态,对教学规律和教学方法有较深入的研究,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能力。 2、系统担任一门公共课、基础课或两门以上专业课程的讲授工作,每学年至少讲授一门课程,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 3、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实训、社会调查及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各个教学环节的工作。遵循教学规律,能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积极改革教学方法,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效果优秀。 4、积极开展本学科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法研究,教学改革成绩显著。根据工作需要协助指导青年教师、进修教师或研究生,成绩突出。 (二)工作业绩 本科院校教师,任讲师以来,具备下列条件: 1、教学。专业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180学时以上;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200学时以上;兼职教学的管理人员按专职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1/2计算。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评优秀1次以上,或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 (2)在教育、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奖励。 (3)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2、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被SCI、EI、ISTP或A&HCI、CSS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收录论文3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以上。 (2)专业课教师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6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至少3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余限前2名)以上,其中至少3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 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5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至少2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余限前2名)以上,其中至少2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 (3)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部)或译著(本人翻译10万字以上/部),或参编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部);同时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4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至少2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余限前2名)以上,其中至少2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

2020年大学教师系列高、中级职称评审条件

2020年大学教师系列高、中级职称评审条件 为了充分调动和发挥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设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教师队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更好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经济社会发展和学校一流学科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和《A大学(A)职称评审办法》(〔2019〕6 号)相关规定,遵循人才成长规律,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完善评价标准,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的倾向。坚持全面考察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全面考察教师的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专业发展等内容;坚持分类指导与分层次评价相结合,根据不同类型教师的岗位职责和工作特点,以及教师所处职业生涯的不同阶段,分学科分层次分类型制定评审条件。 第一章基本条件 第一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于人民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谨治学,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学术声誉。 第二条师德师风优良,无师德失范行为。 第三条关心学校的发展与建设,服从工作安排,积极参加学科建设、实验室建设、课程建设、专业认证及其他公共服务性工作。 第四条近 5 年(任现职不满 5 年的为任现职以来)个人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第五条1994 年 1 月 1 日以后毕业的教师应取得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第六条晋升教授应具有副高级职称满 5 年;晋升副教授应具有中级职称,其中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具有硕士学位的,应担任中级职称满 5 年,研究生毕业并获博士学位的,应担任中级职称满 2 年。 第七条晋升教授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外语、音乐、美术、体育等学科的教师应具有硕士学位;晋升副教授应具有硕士学位。 第八条1975 年1 月1 日(含)以后出生的教师,晋升教授应具有连续 1 年公派到国(境)外知名高校(高水平研究机构)的研究或学习经历;其中,中国语言文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体育等学科的教师,晋升教授应具有连续 6 个月到国内一流学科、中科院(社科院)、国(境)外知名高校(高水平研究机构)的研究或学习经历。1975 年 1 月1 日以前出生的教师,晋升教授应具有连续 6 个月到国内一流学科、中科院(社科院)、国(境)外知名高校(高水平研究机构)的研究或学习经历。经学校认定取得突出业绩的,对本条可不做要求。 第九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学科的教师,晋升教授应独立招收 1 名研究生。 第十条晋升教授、副教授应有至少 1 年担任班主任(兼职辅导员、学业导师)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 第二章理工科晋升教授业绩条件 第十一条教学为主型

湖北省高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对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要求,客观公正地评价高校教师的能力与水平,使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促进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教师法》、《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件》与我省职称改革经常化以来有关政策,结合我省高校实际,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条本条件适用于高等学校从事高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晋升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第三条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名称为教授、副教授。 第二章任职资格条件 第四条申报条件 一、申报评审高等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与邓小平理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成绩显著;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能坚持正常工作,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学历、资历条件 (一)教授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教授职务任职资格: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取得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副教授工作五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十三年以上,取得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副教授工作五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取得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副教授工作五年以上; 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与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副教授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副教授工作五年以上。 (二)副教授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

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条件

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条件 来源:理化学院党委点击次数:2713 发布时间:9/4/2009 5:11:02 PM 编辑:孙超伦 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 豫人社[2009] 273号 各省辖市人事局,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各大专院校:根据国家深化职称改革精神和我省高校教师队伍的实际,在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与业务主管部门协商一致,对《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职〔2001〕16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总则 一、为加快建设一支适应素质教育和创新人才培养的高等学校教师队伍,推动我省高等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高校实际,制定本条件。 二、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要以师德、能力、业绩、贡献为依据,坚持客观公正、激励竞争,注重对教师教书育人、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与综合素质的全面科学评价。 三、高等学校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名称为讲师、副教授、教授,其中讲师为中级职务,副教授为副高级职务,教授为正高级职务。实验技术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名称为实验师、高级实验师,其中实验师为中级职务,高级实验师为副高级职务。 四、本条件适用于全省各类高等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 分则

最新 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武汉理工大学2018年教师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 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校2018年度教师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创新人才评价机制,根据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教通〔2018〕46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按照教育厅的统一部署与要求,建立我校教师系列(含实验技术系列)中(初)级评审体系,完善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紧密结合我校教师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实际,严把条件关、突出业绩、科学评价、确保质量,促进教师职称结构优化,实施人才强校战略。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公正、公平、公开; 2.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倾向教学一线。 三、组织领导 (一)为切实加强职称评审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中(初)级职称评审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

1.负责本校职称改革有关工作; 2.制定评审工作方案; (1)参评学科(专业)岗位职数情况、人数与层级情况; (2)评审工作程序; (3)评委库的组建情况及花名册; (4)评委会的组建情况; (5)评审实施细则; (6)纪律监督委员会组成及职责; (7)投诉举报受理委员会组成及职责; (8)评审时间进度安排等。 3.公布授权评审层级及学科(专业); 4.组建评委库; 5.组建评委会; 6.组建评审纪律监督委员会; 7.组建投诉举报受理委员会; 8.组织评审实施。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资格审查委员会、评审纪律监督委员会、投诉举报受理委员会、评审委员会。 1.办公室 主任: 成员: 职责: (1)受理委托材料; (2)对评审材料(信息)进行整理汇总报评审领导小组; (3)负责起草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方案,组织参评人员学习相关文件,发放相关资料、表格等; —2—

陕西高校教师职务评审办法(最新)

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建设一支适应素质教育和创新人才培养的高等学校教师队伍,根据《教师法》和《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第二条在国家全面实行教师资格制度的情况下,申报评审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应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第三条教师职务评审要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考核、择优晋升”的原则,在坚持政治标准的条件下,把师德师风、工作态度、学术水平、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等作为评审的依据,以确保评审质量。 第四条根据我省高等学校所承担国家教学科研任务的不同,可划分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学校;普通本科院校;普通专科学校、高职学院、成人高等学校。 第五条对教学科研型大学,在坚持教学科研并重的情况下,鼓励教师进行科学研究和科技推广,强调科研成果对于促进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方面的作用;对以教学为主的院校,应把握突出教学业绩,同时兼顾科研的原则;对普通专科学校、高职学院、成人高等学校,应以教学业绩为主,重点考察其教学方面的突出成绩,鼓励广大教师将主要精力投入到教学工作中。 第二章 评审条件 第六条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路

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能全面履行现职职责,理论联系实际,学风端正,团结协作,积极承担工作任务。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称职)以上,申报高级职务人员任现职期间,须有一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须延迟申报。 (一)晋升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者,在规定的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无一次优秀,延迟2年。 (二)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延迟3年. (三)受警告处分或发生教学事故造成一定影响者,延迟2年,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发生严重教学事故者,延迟3年。 (四)有谎报资历、业绩等弄虚作假行为者,延迟4年。 三、有剽窃他人成果等学术腐败行为者,取消其参评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四、对违反文件政策规定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的,取消其本人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对其所在单位全省通报批评。 五、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在晋升副教授时必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在晋升教授时必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六、凡脱产攻读学位者,其脱产上学时间不能计算任现职年限,且脱产学习期间不得申报高一级职务任职资格。 七、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要求按照国家及陕西省职称评审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八、补充说明 (一)本办法所称“以上”、“以下”、“以后”均含本级。 (二)申报人工作业绩中同一成果取得不同级别奖励的按最高等级统计,不重复计算。 (三)论文均指第一作者,学术期刊不含增刊、特刊、专刊、专辑、论文集等形式的刊物;实用新型专利指第一发明人或设计人。

高级职称评审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全文

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本人名叫×××,1989年8月参加工作,工作单位是××县公路管理段。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从事公路工程技术工作,专业工作年限20年。1999年7月取得工程师资格,任路桥工程师资格10年。任职期间先后在××省道改建工程指挥部担任工程科长,在××省道改建工程指挥部担任工程处副主任、指挥助理,目前担任××县公路管理段副段长职务,分管养护工程、机务和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等工作。现对担任路桥工程师资格10年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做如下总结。 1999年11月,××省道改建工程一、二期路基已基本完成,由于资金问题,分三期实施。而三期工程原施工图设计经专家审查无法使用,后委托给浙江省交通设计院设计。而当时省设计院又无法组织人员到场进行外业测量。为此,我们公路段承担了外业测量任务,于11月13日组织12名技术人员进场测量,并就近租住山村简陋民房开展工作。三期工程起点位于××县与××县交界的龙井隧道,终点位于××镇的××村,全长17.5公里,占改建全长的一半。而且三期工程地形复杂,是我县地形条件最为险峻的区域,路线高差达560米,线路所经地带大部分为悬崖峭壁,人迹罕至。要修筑一条二级公路,测量难度非常大。测量中,我们充分发挥每个技术人员的特长,克服寒冷、劳累、危险,坚持每天晚上及时整理内业,发现问题在次日及时进行实地调整

修改,确保了测设质量。经过60多天的艰苦测量,保质保量安全出色地完成了测量任务,测量数据、成果得到省设计院专家的好评,为我单位赢得了荣誉。在此次测量中,我发挥了主要技术骨干作用,期间承担过放坡、实地定线、中线测量等任务。在隧道洞口选址,任意连续3公里路线平均纵坡控制(不大于5.5%),高差大于500米路线平均纵坡控制(不大于5.0%),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如提出通过适当降低××隧道出洞口设计标高,和适当抬高××桥设计标高的方法,解决了上述两个路线平均纵坡度大于规范控制指标的问题。此次测量,我们首次采用全站仪测设中线,不但提高了测量精度、速度,同时也使地形加桩和平曲线加桩更容易、更方便、更准确。通过这次测量,大家的技术水平得到了极大发挥,也提高了我对大型测量过程的认识,那就是对待公路测量要不怕苦、不怕累,熟练掌握设计规范,做到认真认真再认真,细心细心再细心。 2000年10月,因工作需要我被派到××省道改建工程指挥部工作,任工程科长。××省道三期工程因大部分路段地形险峻路基开挖量大,挡墙数量多,有隧道4座,大中桥4座,工程投资1.02亿元。为引进施工经验丰富的队伍,同时结合工程实际,合理进行了标段划分,拟定3标段方案,采取资格预审的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施工队伍。通过2个多月的努力工作,于12月份顺利开标,实现了年底进场施工的工作目标。在××省道三期工程施工期间,我严格合同管理,把握重点工程的施工质量,制定监督管理计划。对隧道、大桥、大型挡墙的施工,除了要求监理人

高校讲师职称评审条件

河北省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讲师职务 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评定标准:讲师须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所需的系统的理论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及时了解和掌握当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内外形势发展动态;结合工作实践进行科学研究,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积极参加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学改革;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善于做好个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能正确引导和教育学生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思想政治教育管理方面成绩突出。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高等学校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并担负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课程和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任务的在职在岗的专职辅导员,具体包括一线专职辅导员和院系学工组长,团总支书、党总支副书记等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 二、思想政治条件 热爱祖国,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勇于探索,开拓创新,能全面履行现任职务岗位职责,积极承担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任务。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三年内未发生因工作失职造成的重大责任事故,未受到

党纪、政纪处分。 三、学历、资历条件 (一)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具备助教资格4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具备助教资格2年以上。 (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满2年。 四、外语、计算机条件 (一)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助教资格后,具备以下条件: (一)系统讲授1门以上思想政治教育课程或形势政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职业发展、就业指导、国防教育、党(团)课等相关课程,教学效果好。 (二)具有一定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知识,了解学生的思想发展规律,熟悉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一定管理工作经验,能针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特点,深入细致地开展工作。 (三)参加过厅(局)级以上与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的科研项目全过程的研究,并取得一定成果;或在本领域发表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著作;或参加过厅(局)级以上思想政

重庆市高校本科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重庆市普通本科院校教师高级职务 任职资格申报条件(试行) 第一条总则 为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客观公正地评价我市普通本科院校教师专业技术水平, 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促进我市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普通本科院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申报条件。 第二条适用范围与教师类别 本条件适用于我市普通本科院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教授、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外语、艺术学科除外)。 根据我市普通本科院校学科专业、教师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与岗位设臵的特点,将教师分为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和科研为主型三类。 第三条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由资格条件、师德师风条件、教育教学条件和科学研究与成果应用条件等四个部分组成。资格条件和师德师风条件是我市所有类型普通本科院校教师申报教授、副教授任职资格的基本条件。教育教学条件和科学研究与成果应用条件对不同类型的教师提出不同的申报要求。 一、资格条件 ㈠学历资历条件 1.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其中,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申报副教授任职资格原则上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申报教授任职资格时,同等条件下博士学位获得者优先。 3.正常申报副教授任职资格须取得讲师任职资格5年以上或博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正常申报教授任职资格须取得副教授任职资格5年以上。不足上述任职资格年限须按破格条件进行申报。 ㈡外语、计算机条件 按照《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及继续教育有关政策的通知》(渝职改办…2009?290号)有关规定执行。 ㈢继续教育条件 按照《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有关要求,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规定学时。 二、师德师风条件 ㈠思想品德 1.爱国守法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信仰坚定、遵纪守法,不得有违背宪法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2.团结友善 团结协作,热爱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等工作。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教师职称评聘实施方案

定远县青山学校教师职称评审 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为促进我校教师专业化发展,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贯彻按需设岗、按岗聘任、公开考核、注重实绩、择优聘任的原则,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以定远县教育体育局对于中小幼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特制定我校教师职称评聘工作方案。 二、学校职称评审领导小组 组长:黄海山(学校校长) 成员:全体教职工 三、职称评审条件 (一)师德师风 积极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尊重学生;遵纪守法,严于律己;为人师表,道德高尚;互帮互促,有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并具有进取精神。 教师职称评审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 (二)任职资历 1、申报中学二级教师职务具备相应的评职条件。 1、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职务应当具有中学二级职务且任职累计满四年的经历。 2、申报中学高级教师需有中学一级职务任职累计满五年的经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 申报人员应对任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熟悉教材内容、掌握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正确传授知

识和技能,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发展学生的智力和能力,教学效果好。 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品德修养教育、法制教育,教育效果好。 (四)教育教学研究水平 申报人员具有组织和指导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五)班主任年限 申报中级教师职务的人员应近三年连续担任班主任工作,或学校管理工作、教研组长、年级组长、业务部门专业工作人员、图书室实验室管理人员等连续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六)工作业绩 在教育教学实绩考核量化近年来连续三个学期排列中等水平以上。 (七)音、体、美、信息等科目教师享受和其他主课教师同等待遇。 五、评聘程序 1、符合基本任职条件的教师向学校职称评聘领导小组提出申请。 2、学校职称评聘领导小组组织对申报人的师德修养、工作业绩、教育教学能力提出评价意见,决定是否推荐评聘,并在一周内将结果通知申请教师。 3、学校推荐评聘的教师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 4、学校职称评聘领导小组审核申报材料,填写审核意见,由职称评聘领导小组组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并将推评教师名单在校园内公示一周。 5、职称评聘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在没有收到任何反映或举报,将申报教师材料报送上级职称评审机构。 六、评聘工作的监督 1、学校成立教师职称评聘纪律监督小组(以下简称监督小组)。监督小组由3

高校教师职称评定条件

高校教师职称评定条件 为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聘工作,保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的评聘质量,使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条件更加明确具体,易于掌握执行,现根据《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结合我省高校实际情况,就严格掌握教师职务任职条件提出如下意见。 一、晋升教师职务的政治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学风端正,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全面、熟练的履行现任职务职责;积极承担并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经考核政治思想表现优秀。 二、晋升教师职务的业务条件 (一)晋升教授的业务条件 1.认真钻研教学业务,能担任两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其中一门应为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技术基础课),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在教学研究上有较高造诣;获得过校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优秀教师奖或教学考核成绩优秀。 2.任现职以来,出版过具有重大影响的学术著作(含高校统编教材),受到学术界的高度评价;或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十篇以上的学术论文,其中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三篇以上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或以本人为主获得过国家级四等以上奖、部省级三等以上奖励。 3.具有提出本专业的研究方向或开拓新领域的能力,从事过具有重大学术、技术意义的开创性的研究课题,取得全国先进水平的成果;或主持、指导完成重要的科研、攻关项目;或从事科技开发工作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对本门学科具有系统而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掌握本门学科范围内的学术发展动态,具有指导博士研究生的能力。 5.经考核,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并达到四会水平。 对长期担任基础课、实验课、公共课教学的教师,晋升时要重点考察

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方案

幼儿园正高级、高级、一级教师职务职称 推荐评审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省、市、区关于职称改革文件精神,依据x 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幼儿园职称评审工作,切实做好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做到公开、民主、公平、公正,充分调动全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结合我园工作实际,广泛征求全体教职员工的意见建议,经园行政会、教代会反复研究和讨论,制定我园职称推荐评审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市、区关于职称改革文件精神,加强岗位管理,完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竞争聘任制度,提高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素质,增强凝聚力、向心力,形成良好的园风园貌。树立科学的人才观,提升职称评审工作水平,以优化人才环境,充分开发人才资源,建立科学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为导向,积极稳妥地实行以评聘分开、竞争上岗为核心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采取个人业绩和民主评议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思想素质好、敬业乐业、专业能力强的教师脱颖而出,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教师队伍。 二、职称评审原则为使幼儿园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朝着重思想、重实绩、重能力的优化人才环境方向发展,坚持以下职评原则。 1、通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加快优质人才培养,促进幼儿园各项 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2、注重实绩的原则 3、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

4、严格执行资历审查、工作考核、民主测评、学校初评、区职称领导组审议等 程序。 三、相应职称评审申报条件 (一)达到任职年限、符合职称申报要求、参加过符合要求的晋职培训的在岗教师,在xx 幼儿园累计工作量满两年及以上者,但当职称指标多于符合此条件人员时,不受此条件限制,做到指标不浪费。 (二)有下列情况的人员,不属于申报职务对象。 1、没有政治意识和服从意识,屡次不服从分配、听从安排,或工作不负责,或工作严重失职者。 2、违反师德师风,打骂侮辱幼儿或者变相体罚幼儿,社会影响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者两年内。 3、痴迷赌博者,做有损教师形象、有损幼儿园声誉、有损单位形象、有损集体利益和个人正当权益情节严重者。 4、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两年内。 四、产生程序与评审办法 1、严格按照程序产生本园职称评审方案。先由行政征集广大教师意见建议,形成新学年《xx 幼儿园正高级、高级、一级教师职务职称推荐评审实施方案(征集意见稿)》以及《xx 幼儿园关于正高级、高级、一级教师职务职称评审记分表(征集意见稿)》;再召开教代会,集中学习此《征集意见稿》,由教代会成员对全园教师进行传达和学习;再由其中的教代会成员代表-- 年级组长,负责收集全园教师关于此《征集意见稿》的修改意见和建议;最后召开教代会对《征集意见稿》进行修 改和定稿,下发全园教师进行审议 和学习,没有普遍性意见,再行实施(如果少数人员对方案某项内容有意见,只有少数服从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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