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之争:中法战争期间双方

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之争:中法战争期间双方
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之争:中法战争期间双方

【条约体系下的晚清邦交】

SOCIAL SCIENCE JOURNAL

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之争:中法战争期间双方

对国际法的不同态度及运用

张卫明

[摘要]中法战争时期,中法双方对国际法的态度与运用,有着截然不同的表现。初识公法的清政府在战

前频频引用“公法”评论中法关系,表现出高昂的国际法意识;在战争中通过公开宣战、保护外侨、要求他国中立

等公战程序,首次集中地运用国际法处理国际关系,努力维护国家利益。与之相反,深谙公法的法国却屡违国际

法,其背约肇衅、武装踞港、残暴害敌、虚力封港等一系列强权行径,对国际法权威和中国主权造成了严重挑衅。

总之,近代国际法对于交战双方而言有着泾渭分明的意义和作用,体现了中外关系中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的冲

突与矛盾。

[关键词]近代国际法;中法战争;主权;态度;运用

[作者简介]张卫明,1981年生,复旦大学历史系博士研究生(上海200433)。

[中图分类号)K2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6198(2009)04—0119—06

在晚清数十年间,唯有中法战争中的国际法现

象格外引人注目。从纵向历史反观,清政府在战前

表现出空前的国际法意识,并且在战争中主动地以

国际法为行动指南和外交武器,这在晚清外交史上

是一次绝无仅有的典型范例。再从横向历史来看,

中西方在国际法问题上的态度和运用有着天渊之

别,国际法对于交涉双方也有着性质各异的意义和

作用。质言之,中西方对国际法各有诉求,而双方

不同的表现恰恰隐喻着主权与霸权之争。

两次鸦片战争之后,中国被迫向世界敞开国

门,大清王朝由此面临“数千年来未有之奇变”。

一部分主持外交的清朝官员开始从中意识到一种

新的国际关系格局已经出现,进而对传统外交进行

反思,认为“外患之乘,变幻如此,而我欲以成法制

之,..诚未见效也”;“盖不变则战守皆不足恃,

而和亦不可久也”[1]。面对空前繁杂的国际往来

和交涉,清政府深感“九州岛外之国林立矣,不有

法以维之,其何以国”[2]。因此,了解国际法、通晓

国际法以应时局成为当务之急。

当时屈指可数的国际法汉译本有:美国传教士

丁韪良组织京师同文馆师生翻译的《万国公法》

(1864)、《星轺指掌》(1876)、《公法便览》(1877)、

《公法会通》(1880)四部著作。这些著作所阐发的

国际法规范,不仅被纳入晚清新学知识体系之中,

更为重要的是,还被运用于对外交涉的外交实践中。特别是在中法战争期间,国际法成为清政府对外交涉和军事行动的重要指南。

在战争前夕,清政府组织了一场关于如何处理

中法越关系的廷议。在讨论中,“公法”、“万国公法”首次大量出现于地方督抚和中央部臣的评论

当中,国际法意识异常高涨。他们频繁地以公法为舆论武器,对法国侵略进行谴责。两江总督刘坤一指出,法人人侵越南,“忽以捕盗为词,狡焉思启,其如万国公法何?”[3]御史丁振铎强调:“(法人)

弃信蔑义,反复自由,是乃无耻之尤!抑何公法之

与有?”[4]另有些官员指责法人行径为“公法不

容”[5],认为法人背和约之盟,“亦违万国公

法”[6]。与此同时,一些官员提出,以公法为据,遏制法国的攻势。左宗棠建议:“照万国公法,闭关

绝约,撤回彼此公使、领事,照会有约各国,告以誓与决战。”[7]张之洞也主张:“诘问法国公使、兵官,责以公法,示以战意,为之居间调处,以破法谋。”[8]云南巡抚唐炯提出“将法人胁迫藩封,显违公法,败盟毁约之罪,布告中外,大申天讨”(9],广西巡抚倪文蔚称,法人行为“悉出地球公法之外”,“其名仇越南,而实欺中国,揆之万国公法,亦所不容”[1o],主张“布告各国,显与之绝”[11]。除此以外,江西巡抚潘霹、四川总督丁宝桢、湖南巡抚卞宝第、侍讲周德润、御史刘恩溥、兵部尚书彭玉麟等官员都提出类似“以公法折之”的建议与主张。在此

舆论声势之下,总理衙门特别指出:“法人吞越,显背公法,专尚诈谋。朝廷不得已而用兵,非徒保护属邦,实以遏绝外侮。”[12]I884年5月4日,清政府再次重申,法国侵越索赔,“不特情理所必无,亦与公法显背”【13]。7月13日,军机处致法使照会中指出:中国按《中法简明条款》第二条调回防兵,然而,“贵署大臣此次照覆,仍执索偿之词,是与五条津约不符,不但损两国和谊,亦乖万国公

法”[14]。所以,谴责法国违反国际法的强权行为,以公法为依据进行中外交涉,是战前清政府及内外大臣们的普遍主张。

“公法”、“万国公法”作为近代词语被官方广

泛援引,是终清一代的鲜例,反映出清政府对国际法空前的信心与倚赖。正是在公法外交这一新型

理念的指引之下,清政府在中法战争期间第一次全面开展国际法实践。

(一)公开宣战。两次鸦片战争中清军根本不

知道公战原则,也从未有过宣战。自公法输入后,

清政府才对宣战原则有一些了解。在宣战方面:

《万国公法》规定:“自主之国,角力交战,名为公

战。若依规模宣知,或照例始战,即为光明正大,公

一法不偏视之,亦不辨其曲直。”[15)可以说,宣战是

蓄g 公战的程序之一,它对于交战国而言,既是权利,同

= 时又是义务。8月14日,总署在给各使照会中认

== 为:“法今不惟不从此和平了办之法,竞以无数兵

三苫船,驶进中国海1:3,在福建地方所为之情状,即按万詈2 国公法所可目为开仗者,中国若非以和局为重,自

三三不能不与之即开明仗。”[16]根据国际法知识,清政

_ ^ 府清楚地知道:法国在马江海战中采用战而不宣的

做法,完全可以视为对中国开战。但是,清政府并

不认同战而不宣的做法,所谓“明仗”恰恰反映出

清政府非常重视“宣战”这~主权行为。在中法战

争中,清政府照国际惯例对法宣战。这是清末第一

次对外明确宣战。按照国际法中“今时之例,惟于

己之疆内,先行颁诏,预告交战,限制己民与敌往

来,并言其所以交战之故”的宣战程式【17],光绪皇

帝于1884年(光绪十年)8月26日颁诏,历数两年

来法国撕毁李宝协议及李福协议、“无端开衅”、

“横索无名兵费”等等“专行诡计,反覆无常”的强

权行径,强调指出这是对国际法的践踏,严重侵犯

了中国主权利益。正所谓“法人背约失信,众怒难

平,不得已而用兵”,为了“伸公论”,中国必须公开

对法国宣战,“用特揭其无理情节,布告天下,俾晓

然于法人有意废约,衅自彼开”[18],并在“言其所

以交战之故”之后,旋即部署兵防,准备开战。次

日,清政府就此照会各国驻京公使。值得注意的

是,先“言其所以交战之故”,而后明告各国,这是

符合国际法宣战程序的做法。当时英国也不得不

承认这道上谕“等于是宣战书”[19)。

(-)保护外国侨民。战争状态下如何对待在

华的外国侨民?这是中法战争期间困扰清政府的

难题之一。总理衙门就此曾征询丁韪良的意见。

据丁自述,当时总理衙门官员召见他称:法国人摧

毁了中国的舰队,并掳占了福州的兵工厂,“这是

战争。我们想知道,按照万国公法的规定,如何处

理敌人的非战斗人员。”丁从同文馆翻译的公法教

科书中简略摘写了一段。“第二天,帝国法令宣布

了战争状态,并向在中国的法国人保证,如果他们

不参与任何敌对的行动,他们可以继续留在原地,

依赖于充分的保护。”丁对此大加赞赏,声称在中

法战争期间,“内地没有一位传教士受到骚扰,在

我自己的机构(按:指同文馆)中,两名法国教授被

允许继续指导他们的班级”{20 3。自近代以来,保

护境内的外国非战人员,是交战国的重要义务。这

可以从丁氏所谓的公法教科书中找到相关的法理

依据,如《公法会通》解释道:“局外之国,其民不在本国者,平时既得保护身家财产,战时亦得保护之。故局外之民,虽在战疆以内,其身家财产,战国不得待之以敌,非战时所不得已者,不可别有禁

阻。”[21]相似的还有如:“两国失和,其人民虽不免牵连,而实不为敌,盖为敌者,惟兵而已。..邦国

既已失和,则为敌,其人民既不为敌,即不可以敌待之..。局外之人侨寓敌国者亦然,惟既无躬行助

战,即不得以敌名之。”(22 3清政府在公法精神的引导之下认识到:“此事(指中法战争)系法人逾盟肇

衅,至此外通商各国,与中国订约已久,毫无嫌隙,断不可因法人之事,有伤和好”,.不能盲目排外,而要加以区分对待,所以在宣战诏书中特别强调:

“沿海各督抚严饬地方官及各营统领,将各国商民

一律保护;即法国官商教民有愿留内地安分守业

者,亦当一律保卫”,按战时法规,“倘有干预军事

等情,一经察出,即照公例惩治”[23]。可见,中法

战争伊始,清政府就自觉承担起保护境内外国商民

的国际义务,决意对包括法国人在内的各国在华民

众加以保护。

(三)照会第三国严守局外中立。根据国际

法,国家间发生战争时,非参战国应严守中立,不得向交战的任何一方提供帮助。李鸿章在寄总署电

报中就指出:“公法一经宣战,应知会局外各国,不准接济敌人军需”[24],建议禁止13本、香港屯煤售与法人。但是在中法战争爆发后,有些非参战国的

船只却违反中立法,向法国军队提供煤、米和武器等,英国和丹麦在中国的大东、大北两电报公司也

为法国侵略军收发电报,传递军情。薛福成获悉这

些情报后,于1884年9月1日急电总理衙门,要求“速照会各国守局外例,勿以煤、米、火药接济法船,并请英、丹公使饬大东、大北勿为法人递电,

. . 事关大局,机不可缓”[25]。此前不久,总理衙

门也已虑及这个问题,并且于清廷对法宣战的同

El,在各国公使的照会中有云“法兵业已开衅,按

照公法,各国商人不得私济法船,各国在中国境内

电报公司不得用暗码代法传报”[26],要求按照公

法,禁止递法军电报或私售煤炭以接济法兵船。经

此照会后,除日本外,其他中立国对法国军舰的粮

煤接济和武器接济的确大大减少了。[27]

此外,清政府还在信守和约、礼待战俘等行动

中也较好地遵循国际法的相关规范,而这些细节进一步丰富了清政府国际法实践的内涵。考诸史料,清政府确实有过多次国际法实践,如1864年普丹

扣船案和1875年马嘉理案等。然而,这些零星的

国际法实践大多涉及驻使权、局外权等某一主权问题,具有明显的分散性。相形之下,在中法战争这个特定时段中,清政府第一次集中地对国际法所赋予的战权进行审慎地运用,并自觉履行战时国际义务。它在本质上反映出清政府尝试以主权国家的

身份,正确对待战时的权利与义务,规范交战国的行为,通过公法外交的路径跻身于近代国际法秩序之中。毫无疑问,清政府在中法战争中采取了理想主义的思维和方式应对变化中的国际关系。

正当清政府积极、谨慎地运用国际法的同时,

敌对国法国却屡违公法,肆意践踏国际法的道义与权威。与清政府不同,从实力出发,建构殖民利益,是法国在此期间军事行动的现实主义取向。

(一)背约肇衅

尚在马江战役爆发前,法国就已开始公然背约

弃信,恶意制造武装冲突——“观音桥事件”。1884年5月11日,李鸿章与福禄诺就中法越三国

关系达成了《中法简明条款》。其中第二款规定:“中国约明将所驻北圻各防营即行调回边界”,第

三款规定法国“不向中国索偿赔费”,“中国亦宜许

以因毗连越南北圻之边界所有法、越与内地货物,听凭运销,并约明日后遣其使臣议定详细商约税则”,然而,战后撤军协议与制定通商税则的具体

时间根本没有在这次条约上以法律条文的形式加

以确定下来。为防止争议,该约第五款对此问题加SOCIAL SCIENCE JOURNAL

以特别规定,即“此约既经彼此签押,两国即派全

权大臣,限三月后悉照以上所定各节会议详细条款”[28]。法国政府还特别声明草约“彼不能改易

一语,无可再商”[29]。按近代国际法的条约精神:“战时议立条约如休兵、投降等款,必当谨遵勿

背”[3o],“停兵之约既立,凡平时所可为之事,在己境皆得为之,惟敌国所能阻滞之军务则否,如战境之内,军旅进退,..等事,均不得行之”[31],中法

两国既立和约,自当在越南北圻边界按现状立即停兵勿动,三个月后双方再议定撤军方案并同时按约行动。可是,在签约后的第三天即5月14日,福禄诺接到茹费理的指示,要他向清政府提出中国兵由东京立即撤退的要求,并把中国召回它的士兵的命

令分别通知法国政府和东京远征军总司令。(32]17 日,福禄诺向李鸿章提出对第二款和第五款的重大修改:“该国应保护北圻全境。提督米禄拟二十日

后即派法兵或越兵前往高平、谅山;四十日后前往保胜至红河两岸。无论何处,宜调置法兵或越兵前往攻击黑旗或其他匪党,中国兵营宜限时退

出。”[33]随后,东京远征军总司令米乐在法国政府的授意下,派出军队提前接收谅山等地。这支队伍全然不顾国际法关于“凡奉官执白旗前来会议者

均作为公使论以免伤害”的规定(34],杀害中国军使,强硬进逼桂军驻地,以致酿成“观音桥事件”。可见,法方先背约弃信,继而擅改条约、挑起兵衅、杀害公使,严重违背了国际法关于守约息兵的公战规范。

接下来,法国曲解国际法中的索赔条例,滥施

“强占之权”。“观音桥事件”之后,茹费理于7月

11 Et正式向中国驻法公使李凤苞提出要中国照约

退兵及“赔留兵调船费二万五千万佛郎”[35]。后

来还要求限期答复,否则法国“必当径行自取押

款,并自取赔款”。法公使“日在总署并复辩论索

赔款一千万及占据福州为质之说,不惟出之于口,且形诸往来文牍”(36]。

(二)武装踞港

在遭到清政府的断然拒绝之后,为了达到讹诈

勒索的目的,法国开始部署“占地为质”计划,蓄意挑起马江战役的战端。

7月16日,法国舰队司令孤拔座舰以“游历”

为名开进马尾军港。随后,又有几艘军舰相继停泊马尾军港。会办大臣张佩纶急忙开始交涉,“遵旨

照会该国领事,阻止多船入口”,但未取得丝毫成效,“而法果成谋,断非笔舌所能阻止”[37]。可见,为了配合“占地为质”的计划,法国全然不顾中国

孳辑|i}

朗f学第1 83 期

官员的“告禁”,决意要将军舰强行进驻马尾港。

这种行动在中法关系已处于非正常关系的特定背

景下明显侵犯了中国的主权。

关于军舰停泊他国港口,国际法有严格的规

定。兵船代表国家领土不容侵犯。兵船驶进他国

港口,无论是默准,抑或明许,均“不归他国管

辖”[38],但前提在于“该船(即军舰)在此和平行

事”[39]。换言之,外国兵船绝对不能为所欲为:“盖默许友国兵船来海口,不归地方管辖,此例断

不可误解,致令该船或有干犯国权之事。”[4o]

由于驻守马尾港的官员并未下令明禁法舰进

港,法方则可认为得到默许,即如明许一样可以自

由出人马尾港。然而,法舰却以武力相胁迫,将同

在马尾军港江面的华舰视为囊中之物,“(中国)各

兵船抛碇在江,法舰监之,声言动则开炮”[41]。8

月23日,在绝对掌握主动权的条件下,法军向清军

发出挑战,公然下战书,迅速摧毁马江江面的福建

海军军舰。次日,又炮轰船政局。从8月25日至

29日,即法舰撤离闽江口期间,还先后摧毁了闽安——南、北岸炮台、金牌炮台这三座沿江炮台,仅长门炮= 台得以保存。此间,法国先强行剥夺中国的自卫

= 权,用变相的宣战方式公然挑起战争,肆意违犯国

:= 际法泊港规则。

看苫(三)残暴害敌

三2 按公法,“害敌之方有合例,有不合例者,凡无

三济于事而徒害敌人之举,不可为之,凡背理违义以

===_^ 及残暴不仁之举亦均不可为之”(42]。法军却不仅“背理违义”,还异常残暴。从战备条件上看,中国

的战舰及武器装备远不及法方“精坚”,二者间优

劣悬殊。从时间上看,短短半小时,福建海军就全

军覆灭。再从伤亡情况比较,在马江战役中,福建

海军1 1艘军用船,除了伏波、艺新两艘逃离战斗并

于马江上游林浦一带搁浅下沉外,剩余9艘军用船

全被轰毁击沉,还被击沉旧师船l3艘,商船l9艘,

鱼雷艇多艘,以及一些有武装的划船。将士死伤

700多人。(43]而法国侵略舰队损伤不大,“六人毙

命,二十七人受伤,战舰则一处严重的损害亦没

有”[44 3。中国就是在武器不如人的前提下,被默

许前来泊港的阴险对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迅速

打败。法军是以欺骗手段在占据绝对优势的前提

下充分利用来自装备、时间等各方面的有利条件,

最终赢得“丰硕”战果。

近代国际法虽然承认战争的实然存在,但特别

强调对敌兵采取“有限害敌”的原则,相关规范有:

“敌兵既败,虽有不受降之势,间有被擒、被伤,而

不复能抵御者,亦不可杀之。”[45]但法军在战争中

采取泯灭人性的野蛮手段,用“不合例”的害敌方

式进攻对手。有的水兵在船沉落水后,还受到法舰

机枪的凶残扫射;[46]更具体的战况实录还有许

多,如:“开仗半点钟之后,华船已被法军轰毁,华

兵有溺毙者,有受伤者,有凫水逃避者,有号呼求救

者,而法兵船仍放炮不止,时潮流甚急,军士随波而

下。英、德、美诸国船虽欲援救而为法炮所阻。有

一华船火势炎炎,人皆引领待救,惨不忍视,法船犹

向之放炮,此真无人心者”[47];“华军力不能支,有二兵船即驶入福州内河以避之,其余华船都被法军用炮击沉。华军已毁灭,法军犹放炮不止,进逼船政局,相近向华兵营盘轰击,尽被毁坏。初四日早六点,法军又开炮攻击船政相近之村镇,据而守之”[48];“开战时,各军舰被焚,舰中人跳入水中,泅去求生,而敌军惨无人道,见江面有人,特命驱逐舰两艘在江面横冲直荡,使波浪沸起,泅者卷没浪中,即或有善泅而出水面者,彼复以竹竿猛击,至沉没而后已。”[49]可见,法军在马尾战役中采取惨绝人寰的方式残害对方军人,全然不顾近代国际法的公战规则。

为了保护非战人员和财产,国际法历来严禁残

暴的战时行为。相关规范有:“(邦国)惟藉兵力以

成其所求,是以无故屠戮或杀人以溲积忿者,皆为违例”(5o];“与敌立约而违之,如待以残忍、毁坏房产,放纵淫欲、贪利忘义,以及一切犯法之举,皆为战例所严禁”[51];“城镇之被陷,断不得纵兵抢劫,非军务不得已,则房产无论公私概不得肆行毁坏,城镇无人抵御,断不可无故开炮轰击。”[52]因为战中“违例”行动很多都属于“残忍无济于事之举”,

徒增破坏以泄私愤而已。然而,法国却对中国的非战人员和财产进行野蛮的攻击或抢掠。在马江战

役中,法军滥杀已无反抗能力的清兵,炮轰船政局以及周边村镇,在登陆闽安镇期间又肆行焚戮,可谓做尽了“残忍无济于事之举”。在台湾战场,“法

人占基,弁兵奸掳烧杀,无恶不为。甚将该妇女孩童掳入兵船,有百数十名之多。又在南、北海面,假稽查之名,截劫民船鱼米什物,掳掠民人”[53]。(四)虚力封港

江海关税务司斐式楷(R.E.Bredon)最早注意

到“台湾封锁”涉及国际公法,其在海关第一届十

年度贸易报告(1882-1891)中提及中法战争引起

的国际性问题之一就是“未正式宣战就进行封锁

和搜查的权力问题”[54]。

战争初期,法国侵略者为了实现其预先图谋的

“踞地为质”策略,准备夺取台湾基隆一地作为与

清政府谈判索取战争赔款的“抵押品”。随着在马

江战役中一举击溃了清朝福建海军之后,法国远东舰队JJ~ J夺取了台湾海峡的制海权。然而,历经第二次基隆战役和淡水战役之后,法方认识到无法做到实力占据基隆,遂祭出“台湾封锁”的招术,即利用法舰占据海峡制海权的优势,封锁台湾以阻绝清方援军物资的输入。1884年lO月20日,法国远

东舰队总司令、海军中将孤拔在获得法国内阁授权之下,宣布法国远东舰队将在1O月23日封锁台湾岛的北部及西部各港口及停泊地。

封港是一项重要的战权。国际法规定,交战国

的一方对另一方实施军事封锁时必须遵循“实力

封港”的原则。《万国公法》在“封港犯港”一节中

是这样解释的:“封闭港口,以禁船只往来,不可仅以出示虚言,必须用大势力以阻遏之。”[55]当然,无法做到实力封港则应视为“弛封”,国际法强调:“仅用虚言禁阻,不为封港,不得因有预示,便谓已知。盖封港者,不但须先有封港实事,亦须有实在凭据,以证其人系知而故犯。破之者,方可谓为犯封。若仅示以将要封港而不使势实封,公法不以为有封也。”[56]换言之,虚力封港是滥施战权的表现,是非法的,不具备法律效力。

时任台湾道的刘墩就提出,根据国际法,“战

国徒以出示禁绝往来,则非实力封堵,与只派数船在洋面梭巡而无定所者,亦不作封堵论”(57],法舰队在台湾不过十余艘,“时去时来,渺无定所,其不合实力封堵之例”。根据国际法规定:“封堵敌国

口岸,其势衰弱,而不实力办理,即作为废弛”,法军在台湾各口并未得势,所谓封口应按公法视做“废弛”。[58]

事实上,以当时法国舰队在中国沿海的实力,

根本不能严格地遵照近代国际法的规定对台湾进

行实力封锁,因为孤拔只将远东舰队中的“八艘至十艘军舰拨给利士比海军提督指挥,以充执行此计划之用”[59],鉴于台湾西岸数千余里的海岸线,仅凭借十余艘军舰要想达到“实力封堵”,难度可想

而知。法国人自己也承认:“我们的海军舰艇在漫长的海岸线面前,显得兵力不足,致使封锁无明显效果。”[60]台湾海域广袤,海岸线亘长,而大陆至台湾的航程较近,绝非十多艘舰艇就能封锁,清政府通过各种渠道向台湾增援,所谓封锁能困垮台湾守军,不过是孤拔的一厢情愿。台南关代理税务司孟国美(P.H.S.Montgomery)向总税务司的报告中描述,“12月15日后,安平及打狗港外即不见法SOCIAL SCIENCE 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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舰踪影,封锁虽然已成具文,. . 民船起初虽屡为

法舰击沉,此时已可通行无阻”,可知法远东舰队并无能力达到“实力封锁”[61]。

毋庸置疑,法国滥施封港权,严重违反了国际

法封港条例。由于没办法做到实力使封,法国虚力

封港的行动被国际社会称为“使诈于局外之国”,

遭到了中国以及西方其他国家的反对。

综上所述,中法战争期间中法双方对国际法存

在着截然不同的态度及实践。质言之,近代国际法对于交战双方而言有着泾渭分明的意义和作用,体现了中外关系中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的冲突与矛盾。

从清政府来看,两次鸦片战争之后中外关系面

临着传统宗藩秩序和近代世界主权国家相互竞争

的二元并存格局,国际法恰好成为中国作为国家身份变迁和国际角色分配的重要依据或参照系。中

国并不像西方别有用心的人所认为的那样处于

“野蛮的国度”或“半文明的国度”,相反,清政府似

乎开始反思并考量中国与西方的国家间关系,并将这种反思置于主权对等而非唯实力的视野之中进行。尽管一开始已经认识到法国已不再是以前那

种游离于朝贡体系边缘的“互市之国”,并看到法

国实力的威胁,但清政府相信“公法可恃”,相信中外关系可以为国际法所约束。中法战争前夕总理

衙门及许多重要官员的国际法评论,表明清政府认同公法的正义与理性,并且要求以国际法规范近代中外关系。战争期间一系列的国际法实践,如公开宣战、保护外侨、要求他国中立等,恰恰反映出清政府对宣战、中立、战俘等战时国际法重要内涵及规范的正确认识与严格运用。显然,清政府正尝试以一个主权国家的姿态勇敢担当起应尽的义务,并且履行公法所赋予的神圣权利。这些前所未有的改变,表明清政府处理中外交涉的思维方式正在经历嬗变,反映了清政府开始摆脱“天朝上国”的愚昧

无知状态和盲目排外情绪,以公法外交的标准规范中国的战时外交行为,呈现出处理国际关系的理想主义思维和路径。

然而,作为交战国的另一方——法国,却在处

理对中国的外交交涉中采取现实主义的行为方式。它对国际法抱以与中国相反的态度,蔑视公法,践踏公法,这些都可以从背约肇衅、武装踞港、残暴害敌、虚力封港这些强权行径中折射出来。法国的强权行径严重背离了国际法信守守约、和平过境、有限害敌、实力封港等重要规定。法国滥施战权,严重违反了公战法则,对国际法的权威造成严重的挑衅。权力决定利益,强权胜过公法,恰是法国在此期间采取现实主义的内在逻辑。

强权威压下的国际法,无法成为规范国际行为

的有效工具。“公法不可恃”、“强权即公法”的国

际现实决定清政府的国际法实践无法取得理想的

效果。除了保护外国侨民与善待战俘得到部分西

方国家的赞许以外,宣战与要求他国中立都遭到否

认或拒绝。总理衙门最终也认识到,“公法要约,

殊不足恃”[62]。中国无法以主权国家的身份重建

国家形象,当然不可能跻身西方国际法秩序。教训

是深刻的:公法并非万能,起决定作用的还是国家

实力。“国强则公法我得而废之,亦得而兴之;国

弱则我欲用公法,而公法不为我用。”[63]这正是晚

清国人在参照中国外交现实的基础上针对公法外

交提出的根本结论。

[参考文献]

[1]李鸿章:《李文忠公全集·奏稿》卷39,台北:文海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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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詈2 [5]故宫博物院编:《清光绪朝中法交涉史料》卷4,台北:文海苎苎I 出版社,1967年,第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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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2]王彦威、王亮编:《清季外交史料》卷38,北京: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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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王彦威、王亮编:《清季外交史料》卷4O,北京:书目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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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7](55][56]《万国公法》卷4,同治三年刊本,第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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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公法会通》卷9,光绪六年同文馆聚珍版,第19-20页。

[22](45](51]《公法会通》卷7。光绪六年同文馆聚珍版,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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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顾廷龙、陈亚廉主编:《李鸿章全集》(一),上海:上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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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7)《浙东筹防录》卷4,光绪十三年刊本,第2、23页。

[26]郭廷以编:《近代中国史事日志》(上),北京:中华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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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2][59]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七),上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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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4](42][52]《陆地战例新选》卷l,丁韪良译,梁启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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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公法会通》卷8,光绪六年同文馆聚珍版,第lO页。

[36]《和战传闻》,《申报》1884年7月16日。

[37]张佩纶:《涧于集·奏议四》,丰涧张氏涧于草堂刊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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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39][40)《万国公法》卷2,同治三年刻本,第33、3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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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张侠等编:《清末海军史料》,北京:海洋出版社,2001年,

第302页。

(43][46]郑剑顺:《甲申中法马江战役》,厦门:厦门大学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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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_4j[49]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三),上海:上海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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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续述福州战事》,《申报》1884年8月28日。

[48]《确电备登》,《申报》1884年8月25日。

[50]《公法会通》卷l0,光绪六所同文馆聚珍版,第l6页。

[53][57][58]中国史学会主编:《中法战争》(六),上海:上

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134、l34、135页。

[54)[61]中国近代经济史资料丛刊编辑委员会编:《中国海

关与中法战争》,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228、226页。(60]姜鸣:《龙旗飘扬的舰队——中国近代海军兴衰史》,北

京:三联书店,2002年,第193页。

[63]王韬:《瞍园文录外编》卷2《洋务上》,上海:上海书店出

版社,2002年,第27页。

【责任编辑:陈志刚】

超现实主义

超现实表现手法在当代设计领域中的应用 冲破理性的束缚——超现实主义艺术 信仰梦境、幻想、潜意识的无穷威力:超现实主义艺术 超现实主义(surrealism)是盛行在两次世界大战之间的文学艺术流派,此一流派承自于达达艺术而产生,并且对于视觉艺术的影响力深远。探就此派别的理论根据是受到佛洛依德的精神分析影响,致力于发现人类的潜意识心理。因此主张放弃逻辑、有序的经验记忆为基础的现实形象,而呈现人的深层心理中的形象世界,尝试将现实观念与本能、潜意识与梦的经验相融合。超现实主义艺术家主要有米罗、达利、恩斯特、马格利特等人。 达达主义杜尚给蒙娜丽莎加上的小胡子: 启发了超现实主义的视觉领域 达达在精神上和艺术手法上为超现实主义艺术的出现作了必要的准备。杜尚在达芬奇那件举世闻名的《蒙娜丽莎》彩色复制品上,用铅笔加上了小胡子。画面一下子变得稀奇古怪、荒诞不经。他无视约束的品性。给后继的艺术运动以新的启迪。对于超现实主义者而言,杜尚是一个极具魅力的人物。从艺术角度看,超现实主义者几乎没有超越出其思想。达达开拓的新的视觉艺术领域成为超现实主义艺术最为直接的根源。 两种风格的超现实主义 自然主义的超现实主义(达利、马格利特等):那种通过可以识别的变形形象营造出的梦魇般的场景,看起来既精细逼真,又遥远陌生。这种风格被称为自然主义的超现实主义,其代表画家除达利外,还有马格利特等人。 有机的超现实主义(米罗):超现实主义的另一种风格被称为有机的超现实主义,以米罗为代表,追求幻想的、与生命力相关的抽象画面。 布雷东对超现实主义的定义:“超现实主义,阳性名词:纯粹的精神的自动性,不得由理智进行任何监核,亦无任何美学或伦理学的考虑渗入。哲学背景:超现实主义的基础是信仰超级现实,这种现实即迄今遭到忽视的某些联想的形式。同时也是信仰梦境的无穷威力,和思想能够不以利害关系为转移的种种变幻。它趋于最终摧毁一切其他的精神学结构,并取而代之,以解决人生的主要问题。”——安德烈布雷东超现实主义的先驱人物:基里柯 超现实主义的先驱人物,可推那位被归为“形而上”派的画家基里柯。他的作品创造了现代艺术中最令人心动又最令人不安的梦幻景象:广场、拱门、楼宇、寒月,所有的一切仿佛舞台布景般凝固在死寂的光线中。这些偶然而荒诞的内容令人不安。然而,形象之间这种奇怪的冲突及清澈的气息又让人感到一种神奇而特别的魅力。 他画中的那种宛如舞台的、平坦的地面,后来成为许多超现实主义绘画的“标准空间”。这是一块中性的地方,在这里,互不相容的东西相遇在清澈的光线下,一如那位名叫洛特雷阿蒙的作家所言,“像一台缝纫机和一把阳伞在手术台上偶然相遇那样地美。”基里柯的幻觉艺术和超现实 乔治·德·基里柯(Giorgio de Chirico,1888年7月10日-1978年11月20日),他出生于希腊。他运用多视点非传统式的构图,梦魇般的投影光线及不确定的色调,构成一种单纯而现实中根本不存在的画面,造成神秘和不祥的宁静气氛,引起人们极大的幻觉,画中强调内在情绪与抒情性。 基里诃的画布上,充满了以夸张的透视法所表现的刻板建筑物、谜一样的剪影、石膏雕塑及断裂的手足,予人一种恐怖不安的诡异气氛。这种象征性的幻觉艺术,后来被称为“形而上绘画”,并被公认为达达主义及超现实主义等20世纪绘画艺术的先驱。

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

何谓"国家利益",其概念是在欧洲最早的民族国家形成之后才出现的。十六世纪,随着教皇权威的下降以及神圣罗马帝国的衰落,欧洲统一的观念受到了挑战。就在这样的背景下,法国的黎塞留主教首先提出了"国家至上"的理论,再经过"国家至上""王朝利益""真正意义上的国家利益"三个阶段后,才逐渐形成了现在国家利益的概念。国家利益是指国家在复杂的国际关系中维护本国和民族免受外来侵害的一切基本原则,它是国家制定对外目标的重要依据和决定因素,同时国家利益也是国际关系理论研究的核心概念之一。 "理想主义"和"现实主义"是研究国际关系中的两种重要方式,以下就二者的主要基本理论加以概述。 理想主义的理论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人性可以改造。理想主义关于人类的思想主要来源于文艺复兴时期的人类完美主义。一派认为人类的本性是不确定的,既可恶也可善,而根本的决定因素在于人所处的环境;另一派认为人的本性是恶的,但是人性可以通过教育得到改造。但两派理想主义者都认为人可以通过客观环境的变化而变化,都相信人类总是在不断进步和向好的方向发展的。 二.战争可以避免。理想主义者认为战争的出现与人类的本性无关,而与他们所处的环境有关。人类可以通过教育和改造而逃脱追求权利的欲望,世界各国之间虽有矛盾冲突,但是它们并不是来自人类的本性,因此战争是可以避免的。 三.国家间的利益是可以调和的。理想主义者强调,在人类社会和各国家之间不存在重大的利益冲突,并否定国家利益在国际政治中的重要性,相信国家利益在国际关系中是可以互相和谐一致的。 四.建立国际机构。国际联盟是理想主义从理论到实践的具体表现,他们认为只有建立这样一个跨国家的机构,世界和平才能维系和实现。 五.国际法和国际公约可以保证和平。理想主义者相信国际法可以规范国家的行为,同时国际道德在国际关系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六.公众舆论也可以确保世界和平。理想主义者相信依靠国际联盟的力量,凭借提高公众的觉悟和文化素质,以及发挥学者和政治家的积极性,对违反国际联盟的政府进行制裁和国际舆论的谴责,可以使该国的公众醒悟,推翻反动政府,最终避免战争。 现实主义的基本理论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人性本恶。现实主义学者从哲学和宗教的角度出发,认为人性是本恶的。教育和智慧的增长并不能解决人性恶的问题。人和人之间的关系是冲突的关系,从而决定了冲突和斗争是国际关系中的最基本特征。 国家是国际体系的主要行为者,其它任何国际机构都不能替代它。现实主义强调国家总是追求自己的国家利益,因此权力关系界定的利益是国家行为的主要尺度。 国际社会处于无政府状态。现实主义认为国家之间的关系是一种权力的关系,国家自身的实力强弱决定国家利益的大小。正所谓"弱国无外交"。 道德和有关的价值观念是相对的。现实主义者反对把道德和公众舆论,国际法等置于外交上的重要地位。他们认为"强者为王,实力至上"。 维持国际和平的最好办法是依靠均势。大多数的现实主义者主张通过结盟的方式实现力量均势,均势实现了,国际和平就有保证了。 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的论战是西方国际关系理论史上的第一次论战,持续了近半个世纪,影响十分深远,留给人们许多思考,就此我也有一些浅显的认识: 理想主义所强调的维护世界和平要靠人民和公众的力量,道德在国际关系中的重要作用等观

超现实主义综述

超现实主义思潮综述 摘要:本文用客观的语言,论述了脱胎于达达主义的超现实主义的历史背景和深受弗洛伊德潜意识理论影响的哲学背景,并简要谈论了其成立的过程及艺术的纲领。通过对其代表人物达利、米罗画作的分析浅论了超现实主义抽象和具象两种不同风格的特征。 关键词:超现实主义达达主义潜意识象征性 超现实主义是现代艺术的一项运动与流派,它脱胎于瑞士的达达主义,由达达主义在法国同象征主义相结合后逐渐演变而成。超现实主义的哲学基础是直觉主义和弗洛依德的梦幻心理理论及精神分析学,并在一定程度上受到黑格尔哲学的影响。超现实主义者认为,在现实世界之外,还有一个所谓彼岸世界,即无意识或潜意识的世界。超现实主义者致力于探索人类经验的先验层面,同时致力于突破合于逻辑与实际的现实观,尝试将现实观念与本能,潜意识与梦的经验相揉合,而达到一种绝对的真实,超越的真实。例如,超现实主义画家与过去画家描写梦境有显著不同,这在于他们能重现梦境,并将逻辑上不相干的事物加以喻示性地并列,由此传达出梦境特有的感性气氛。 一、超现实主义产生的历史背景--从达达说起 1914年8月欧洲爆发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四百多年来形成的“美的艺术”体系出现了巨大的裂痕。尽管博物馆继续开放,展览会照常举办,但欧洲稳定、统一的艺术体系已经开始瓦解。许多艺术家在战争中身心遭到重创。在这段时期内艺术家继续从事传统的艺术活动似乎不合时宜,更不愿在官方举办的画展上展出自己的作品。那个时代需要另一种艺术--一种全新的批判性艺术--达达主义产生了。 “达达”一词主要表达的是一种玩世不恭的象征意义。达达主义者将他的攻击目标指向所有以前的艺术运动和形式,无论是传统的还是二十世纪初期的实验性艺术。他们对既有的体制、道德和一切美学等传统价值观念一律加以破坏和颠覆。 达达主义者抨击伪善没落的旧世界,与其说是一场艺术运动还不如说是对当时的资本主义制度的全面反抗,从本质上看他代表了对艺术的否定--但它否定一切时最终不得不否定自己,世间万物的发展规律总是不破不立,在对旧事物摧枯拉朽的无情涤荡后,新事物的兴起也就为时不远了! 二、超现实主义产生的哲学背景--弗洛伊德的潜意识理论 在达达主义衰落的同时,有两种学说广为流传--一是法国哲学家柏克森的生命哲学,二是奥地利精神分析学家弗洛伊德的潜意识理论。尤其以后者的影响最为广泛。他把人的的心理分为意识和潜意识两个对立部分。他认为梦总是指向人的心灵深处,梦境体现了人的潜意识和本能的欲望,是潜意识完美的再现,是摆布个人命运、决定社会发展的永恒力量。但这些潜意识却受到现实规范的种种抑制,人们长期忽略了它。弗洛伊德反对一味压抑潜意识,主张寻找合理渠道来发泄,而艺术创作给潜意识超越现实规范理性和道德提供了最佳途径。因为梦和艺术是相通的。 三、超现实主义的产生 1924年,法国作家布列东在巴黎发表了第一个《超现实主义宣言》,布列东在第一个《超现实主义宣言》中,曾对超现实主义作过经典性的解释:“超实现主义,阳性名词。纯粹的精神无意识活动。人们通过它,用口头或局面,或其他方式来表达思想的真正作用。它只接受思想

倪世雄《当代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章节题库(第一次论战——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圣才出品】

第二章第一次论战——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 一、名词解释 1.伍德罗·威尔逊 答:伍德罗·威尔逊,美国第28届总统,理想主义最重要的代表人物。1918年威尔逊提出了“十四点计划”,集中反映了他的理想主义思想,其核心是建立一个可以维护世界和平的超国家组织,具体体现在国际联盟上面。威尔逊的基本理论和政策主要反映在《论国家》和《伍德罗·威尔逊文集》。其主要要点包括: ①强调建立国际组织和开展国际合作的重要性,对强权政治和大国均势持批评态度; ②认为健全国际法和国际公约可确保和平; ③在战争与和平的问题上,以他为代表的理想主义学派提出三个重要假设:一是人性本善,战争的爆发是人的良知误入了歧途;二是主权国家之间的根本利益是和谐的,尤其在和平问题上更应如此;三是国家主权不是无限的,依靠狭隘的极端的民族主义的均势体系不能确保和平,应以集体安全体系代替均势体系。 2.爱德华·卡尔 答:爱德华·卡尔,英国著名的历史学家、国际关系理论家、现实主义学派代表人。卡尔首先指出了理想主义的弊病,提出了现实主义的国际关系理论,被誉为国际关系研究领域“政治现实主义的奠基人”。1939年卡尔发表《二十年危机:1919—1939——国际关系研

究导论》一书,提出了现实主义学派最早的三个基本观点:①权力是政治活动的主要因素; ②道德、民主和正义是相对的,是权力的产物;③政治不能脱离权力,政治活动是权力和道德的结合。卡尔在这本书中将现实主义思想提炼出来,将国际关系理论分为乌托邦主义和现实主义两大学派,卡尔对威尔逊理想主义的深刻批判为现实主义的兴起奠定了思想基础。 3.汉斯·摩根索 答:汉斯·摩根索,公认的最著名的国际关系理论家,现实主义学派最优秀最权威的代表人物,西方国际关系理论“奠基之父”。其主要著作有《科学人与强权政治》、《国家间政治——为权力与和平而斗争》等。摩根索的贡献是最全面、最系统地地将国际关系现实主义发展至成熟阶段,在国际关系理论领域树立起了一座学术高峰。他的《国家间政治》是一个学术制高点和里程碑,而他的国际关系哲学思想则提供了坚实的土壤和基础。摩根索的《国家间政治》一书是西方当代国际关系学最重要的经典著作之一,其最核心的内容是现实主义六原则,这六原则以被国际学术界公认为最完整、最根本的国际关系原则。 4.罗伯特·吉尔平 答:罗伯特·吉尔平,是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威尔逊国际事物学院教授,现实主义学派代表人物。他曾担任国际政治学学会副主席,现为美国艺术和科学学院院士。他最具影响的三部著作包括:《美国实力与多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政治经济学》、《世界政治中的战争与变革》、《国际关系政治经济学》。他尤为擅长于国际政治经济学以及欧洲和亚洲问题的研究,研究重点是“安全、权力和财富”之间的关系,他的主要理论贡献是提出“三论”:体系变化论、国际政治经济学和霸权衰弱论。他的主要贡献就是以自己的开拓性学术成果更新和发

达达主义和超现实主义

浅析达达主义和超现实主义 在快速发展的现代生活下,我认为鲜明具有活力的流派艺术还属同样发展迅速并容易被接受认可的达达主义和超现实主义。 达达主义是一场兴起于一战时期的苏黎世,波及视觉艺术、文学(主要是诗歌)、戏剧和美术设计等领域的文艺运动。达达主义是20世纪西方文艺发展历程中的一个重要流派,是第一次世界大战颠覆、摧毁旧有欧洲社会和文化秩序的产物。达达主义作为一场文艺运动持续的时间并不长,波及范围却很广,对20世纪的一切现代主义文艺流派都产生了影响。 这两个流派可谓是及其相似,又有极大不同。 达达主义者的行动准则是破坏一切。他们宣称:艺术伤口应象炮弹一样,将人打死之后,还得焚尸、销魂灭迹才好;人类不应该在地球上留下任何痕迹。他们主张否定一切,破坏一切,打倒一切。因此,达达主义是虚无主义在文学上的具体表现。它反映了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西方某些青年的苦闷心理和空虚的精神状态。 达达分子是无政府主义者,而不是社会主义者。在某些情况下是原始法西斯分子,他们采用了巴枯宁的口号:破坏就是创造。 达达派之后,法国产生了一个近代艺术史上影响力最大的画派——超现实派,事实上要对此两流派的时代作明确区分,则相当困难。因其演变过程并没有明确的在造型艺术上出现。不过,如果因此所把达达派精神与超现实派的本质视为同一,则是一大谬误。达达派虽成为超现实派诞生的温床,但超现实派多少还是承受了19世纪的浪漫主义及象征主义的遗产,另外还吸收了新的要素。 这两个流派在文化思想碰撞最激烈的时候以非常理性且具有组织性的诞生,荒诞不羁和天马行空表现了当时或现代政治背景、思想冲突、社会问题,这些天马行空带来了一批又一批的创新表现,影响了各个领域的创作和表现。无论是当时或者当下我们不止在绘画作品中找到他们的影子,在文学、电影、服装、摄影、色彩等等,我们都可以看到大家对他们的认可和推崇。 这两个流派就像青春期一样,叛逆、富于激情,但是一去不复返,令人回味。

现实主义比理想主义更可贵一辩稿

尊敬的主席、各位评委、对方辩友 大家好 首先感谢对方辩友的精彩发言,然而,我想请问对方辩友,对方辩友是否混淆了理想和理想主义,现实与现实主义的区别呢?对方辩友是否一厢情愿的将理想主义崇高化,将现实主义低俗化呢?对方辩友的激扬文字,建立在混淆概念和一厢情愿的基础之上,未免令人遗憾。还是请听我方的观点吧。 现实主义以立足现实为核心,对事物的认知更多依赖于客观事实的思想倾向。 理想主义以精神层面为核心,对事物的认知更多依赖于主观感受的思想倾向。 可贵的含义是值得珍视,值得倡导。表示的是一种价值取向。 我方不否认理想主义存在的合理性。但是今天辩题所要讨论的是,理想主义和现实主义这两种平等的思想倾向,对于当代大学生来讲哪个更值得珍视和提倡。因此,我方的标准为:现实主义和理想主义哪个更有利于当代大学生实现人生价值,推动社会发展。下面我方将从三个方面论证我方的观点。 第一,从大学生现状的角度。当代大学生普遍存在着一种浮躁心理。他们有着远大的追求,怀揣着理想,心比天高。却不知从现实出发脚踏实地一步一步的去努力,将自己的精神追求流于空谈。大学生们缺的不是精神追求,而是对于自己的追求从现实出发,脚踏实地的努力。一个大学生如果能够真正立足于激烈竞争的社会现实,从社会现实出发,那么他就不会整天浑浑噩噩、无所事事。对现实主义的珍视与倡导势在必行。 第二,从大学生人生价值的角度。人生价值是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个人价值的实现需要现实主义的依托,一个人立足于现实、从客观事实出发,脚踏实地的努力,是实现个人价值最坚实的基础。同样一个人的社会价值实现,更需要立足于社会现实,从社会的实际需要出发回报社会。珍视和倡导现实主义是实现大学生人生价值必然要求。 第三,从社会发展的需要来讲。一个社会,理想主义固然不可或缺,但是一个社会想要发展,更需要立足现实,从客观事物出发,脚踏实地的去做。同时,一个社会不可能让每个人都实现自己的精神追求。且不说个人的精神追求有好有坏。如果人人都能实现自己的精神追求,社会分工体系就会紊乱。可能有很多人梦想成为音乐家或者明星,可是这个社会真的需要这么多明星和音乐家吗?大学生肩负着社会和历史双重使命,对于人生价值的实现,应该顺应社会发展的需要,立足于社会现实,实现人生价值,并以此为推动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据此,我方坚定的认为,当代大学生现实主义比理想主义更可贵。

达达主义总体分析

达达主义 艺术背景 达达派即达达主义。是二十世纪初在欧洲产生的一种资产阶级的文艺流派。 第一次世界大战时,它首先产生在瑞士。1915年秋季,几个流亡在瑞士苏黎世的文学青年,包括罗马尼亚人特里斯唐.查拉、法国人汉斯.阿尔普以及另外两个德国人,他们在伏尔泰酒店组织了一个名为“达达”的文学团体;1919年,又在法国的巴黎组织了“达达”集团,从而形成了达达主义流派。 艺术特点 达达主义者对一切事物采取虚无主义的态度。达达主义者的行动准则是破坏一切。他们宣称:艺术伤口应象炮弹一样,将人打死之后,还得焚尸、销魂灭迹才好;人类不应该在地球上留下任何痕迹。他们主张否定一切,破坏一切,打倒一切。因此,达达主义是虚无主义在文学上的具体表现。它反映了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西方某些青年的苦闷心理和空虚的精神状态。达达主义的主要特征包括:追求清醒的非理性状态、拒绝约定俗成的艺术标准、幻灭感、愤世嫉俗、追求无意、偶然和随兴而做的境界等等。这场运动的诞生是对野蛮的第一次世界大战的一种抗议。达达主义者们坚信是中产阶级的价值观催生了第一次世界大战,而这种价值观是一种僵化、呆板的压抑性力量,不仅仅体现在艺术上,还遍及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达达主义运动影响了后来的一些文艺流派,包括超现实主义和激浪派。 代表人物及作品 杜尚: 马塞尔·杜尚(法语:Marcel Duchamp,台译杜象,1887年7月28日-1968年10月2日)二十世纪实验艺术的先验,被誉为“现代艺术的守护神”。是一位法国艺术家,1955年成为美国公民,在绘画、雕塑、电影领域内都有建树,对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的西方艺术有着重要的影响,达达主义及超现实主义的代表人物之一。

理想的现实主义者与现实的理想主义者

理想的现实主义者与现实的理想主义者 不久前,一位退休的将军在沈阳看过卢铿的项目并找卢铿谈话,他最后竟大有感慨地说,你也是英雄。这话与我评说冯大侠的内涵倒有一种暗合。如果这位将军见到冯仑,可能也会说同样的话。唯一不同的是,卢铿是理想的现实主义者,冯仑则是现实的理想主义者。 卢铿: 住宅产业经济哲学思考 卢铿是人物,是中国房地产业精英层屈指可数的人物之一。 很欣赏他信步走进我们杂志社的平和,很喜欢他略带四川乡音普通话的亲切,很敬重他面对产业以及超越产业思考表现出来的睿智,但这种睿智并非来源于他苏格拉底式天庭的气质,恰恰相反,是在随便哪一间干净的小饭庄,既无烟又无酒的面对面中,那种有言或无言、有形和无形的自然流淌。 我是第一次接触卢铿先生,但我感觉已经认识了他很久。我不知道以后还有没有机会再见卢铿,但我相信即使三年不见,再见时仍然能找到那种默契的感觉。这一切都来源于他首倡的那个“新住宅运动”。 和卢铿面对面不可能不立即谈到“新住宅运动”,我那一刻的感觉恰如《摩柯观止语》云: 随其远近,任纵沉浮,不妨误入邪境,方能登入大道。一境一道,将是卢铿中国房地产之旅中,两个极其重要的标志。

卢铿语录 每代人都需要历史文化的启蒙(冯骥才语),每种新兴产业的历史文化启蒙也同样不可或缺。如果要用最浅白的语言解读卢铿的房地产从业史,那就是卢铿不仅要让华新国际建造一批最好的住宅,而且要留下之所以能造好住宅的思想和方法。穷卢铿毕生之力所能营造的优秀住宅毕竟有限,但关于住宅的历史和文化启蒙,却能裂变和胎孵出一批又一批、一代又一代的新住宅。这正是卢铿先生让人敬重之处。 介绍卢铿的思考,莫若卢铿自己的语言。稍加辑录,便成一篇铿锵有力、大气磅薄的檄文。 “住宅产业是一门为人类提供生存空间、生活空间和生命空间的伟大产业。住宅是永久站立在地平线上的艺术生命。” “住宅产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是推动内需增长的火车头,是跨越一、二、三产业的产业链!是国家的命脉产业和母产业。” “没有一个产业如同住宅产业这样更直接地关注着人生的全程,更深刻地反映文化和文明的进步。住宅产业是最能兼容科学的现代化、艺术的风格化和哲学的人格化的一门产业。” 还要谈到美: “美是神圣的,审美是人生的最高境界。对于美好生活的追求,从来就贯穿于人类的社会活动之中。对于住宅产业企业,企业人的审美意识尤其重要。” 智慧的策划、人与自然的规划、美观和实用的建筑设计。正是一

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之争:中法战争期间双方

【条约体系下的晚清邦交】 SOCIAL SCIENCE JOURNAL 轴 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之争:中法战争期间双方 对国际法的不同态度及运用 张卫明 [摘要]中法战争时期,中法双方对国际法的态度与运用,有着截然不同的表现。初识公法的清政府在战 前频频引用“公法”评论中法关系,表现出高昂的国际法意识;在战争中通过公开宣战、保护外侨、要求他国中立 等公战程序,首次集中地运用国际法处理国际关系,努力维护国家利益。与之相反,深谙公法的法国却屡违国际 法,其背约肇衅、武装踞港、残暴害敌、虚力封港等一系列强权行径,对国际法权威和中国主权造成了严重挑衅。 总之,近代国际法对于交战双方而言有着泾渭分明的意义和作用,体现了中外关系中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的冲 突与矛盾。 [关键词]近代国际法;中法战争;主权;态度;运用 [作者简介]张卫明,1981年生,复旦大学历史系博士研究生(上海200433)。 [中图分类号)K2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6198(2009)04—0119—06 在晚清数十年间,唯有中法战争中的国际法现 象格外引人注目。从纵向历史反观,清政府在战前 表现出空前的国际法意识,并且在战争中主动地以 国际法为行动指南和外交武器,这在晚清外交史上 是一次绝无仅有的典型范例。再从横向历史来看, 中西方在国际法问题上的态度和运用有着天渊之 别,国际法对于交涉双方也有着性质各异的意义和 作用。质言之,中西方对国际法各有诉求,而双方 不同的表现恰恰隐喻着主权与霸权之争。 两次鸦片战争之后,中国被迫向世界敞开国 门,大清王朝由此面临“数千年来未有之奇变”。 一部分主持外交的清朝官员开始从中意识到一种 新的国际关系格局已经出现,进而对传统外交进行 反思,认为“外患之乘,变幻如此,而我欲以成法制 之,..诚未见效也”;“盖不变则战守皆不足恃, 而和亦不可久也”[1]。面对空前繁杂的国际往来 和交涉,清政府深感“九州岛外之国林立矣,不有 法以维之,其何以国”[2]。因此,了解国际法、通晓 国际法以应时局成为当务之急。 当时屈指可数的国际法汉译本有:美国传教士 丁韪良组织京师同文馆师生翻译的《万国公法》 (1864)、《星轺指掌》(1876)、《公法便览》(1877)、 《公法会通》(1880)四部著作。这些著作所阐发的 国际法规范,不仅被纳入晚清新学知识体系之中,

达达主义与超现实主义风格分析

达达主义与超现实主义风格分析 达达主义和超现实主义都是有其产生的必然性,且相似之处颇多。达达主义作为一个流派只存在了短短七年,而超现实主义作为一个文学流派从1924年正式诞生起,形式上从未消亡,至今仍然颇有生命力,不少现代主义流派均受其影响看似有异曲同工之妙的达达主义流派和超现实主义流派的寿命会有如此天壤之别并非偶然。 一、达达主义与超现实主义的异曲同工 超现实主义是始于法国的文学艺术思潮,于1920年至1930年间盛行于欧洲文学及艺术界中,并且对于视觉艺术的影响力深远。此派别的理论根据是受到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理论影响深远,致力于发现人类的潜意识心理。因此主张放弃逻辑、有序的经验记忆为基础的现实形象,而呈现人的深层心理中的形象世界,尝试将现实观念与本能、潜意识与梦的经验相融合。它的主要特征,是以所谓“超现实”“超理智”的梦境、幻觉等作为艺术创作的源泉,认为只有这种超越现实的“无意识”世界,才能摆脱一切束缚,最真实地显示客观事实的真面目。超现实主义对艺术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在超现实主义正式以一个流派出现之前,文艺界中出现了达达主义短暂的昙花一现。其所包含的深层次哲学意义却与超现实主义有异曲同工之妙。因此多有超现实主义就是直接来源于达达主义的说法,也有说达达主义本身就是整个广义的超现实主义运动的一部分。但不管如何界定,至少有一点是肯定的:达达主义与超现实主义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二、达达主义与超现实主义的同途殊归 (1)达达主义者对一切事物采取虚无主义的态度。 对达达主义者来说,虚无主义成为了其行为原则,为虚无而虚无。他们常常用帕斯卡尔的一句名言来表白自己:“我甚至不愿知道在我以前还有别的人。”不管帕斯卡尔说这句话是何时何地何种背景何种目的,也许他想表达的不是我们所理解的意思,但是断章取义地看,这句话充满了对历史、对世界、对他人的无视。 (2)超现实主义者的虚无主义态度则不同,不再是为虚无而虚无。 虽然本身为一场对传统文化思想的反叛运动,但在这场反叛中,超现实主义者们提出了创作源泉、创作方法、创作目的等问题,更是涉及到了对人类本身意义的探寻之类的哲学问题,即是说在认识到原有的无意义基础上,自觉或不自觉地开始了对新意义的探索。他们也自称他们进行的是一场“精神革命”。革命显然要破坏,而破坏之后还有重建。旧的信念失去了魅力,需要有一种新的理想来代替。超现实主义就是他们在探索道路上的尝试。(3)达达主义者的行动准则是破坏一切。 他们宣称:艺术伤口应像炮弹一样,将人打死之后,还得焚尸、销魂灭迹才好;人类不应该在地球上留下任何痕迹。他们主张否定一切,破坏一切,打倒一切。因此,达达主义是虚无主义在文学上的具体表现。这样的愤世嫉俗在最初阶段,即欧洲备受战火煎熬的时候很容易受到救世主一般的热烈追捧。每天都有人无奈地被毁灭,也许连墓碑都不能留下。人们在这种情况下发现达达主义者的作品很贴切地表达了自己歇斯底里的无奈感。这在特定时期很能满足人们的胃口,但伴随着战争结束,人类的疯狂行为也暂告一段落,随之人们开始寻求新的思想以取代已经被摧毁的旧信念。这样“破坏一切”的行为准则开始慢慢失去市场。达达主义本身的“破坏”也开始破坏到无法破坏,为破坏而破坏。传统艺术品通常要传递一些必要的、暗示性的、潜在的信息,而达达者的创作则追求“无意义”的境界。达达主义成功地摧毁了理性主义,对于达达主义作品的解读完全取决于读者自己的品味,不负责任地拒绝告知接下来该如何。

理想主义者与现实主义者的根本区别

今天在人人上看到一篇文章“你想我白天变成高富帅还是晚上变成高富帅?”,文章在结尾处写道,那个男的就愿意做屌丝,伊丽莎黄一口老血,丫的不按套路出牌,一语点破,人都为了自己。从技术层面分析,亲密关系确有这么一说,也可以推理到其他事情上,就是比如这个男的跟你结婚了,他反而觉得活得没以前自在了,他可能会选择离婚,没人会因为别人的喜好改变自己从而使得生活满意度下降。 不过男孩子到底是男孩子,继续从技术层面说,你想和谁好,自己一点不改变,生活水平无缘无故地上升,那是不可能的。这种情况可以是一时的,可能对方有所退让,但并不是长久的。 李孟潮说,爱情有三个阶段,浪漫幻想,权力争夺,和整合磨合。三十岁以后的人可能会没有浪漫幻想这一阶段,这也是为什么我们看到那些年龄越大的人越“现实”的缘故。 这不是我今天要讲的主题,我看到有很多朋友不喜欢这个黑小清新的故事,其实里面暗藏玄机。表面小清新,实质是理想主义,表面黑小清新的,实质是现实主义或是愤世嫉俗。 王尔德曾经写过一篇短文,叫夜莺与玫瑰,里面黑了三种人,代表愤世嫉俗的蜥蜴,代表腐朽知识分子的小男孩,和代表拜金主义的小女孩。 愤世嫉俗和现实主义不完全是一回事,有时候理想主义者遭遇现实的打击,也会在人生某些阶段变得愤世嫉俗。 愤世嫉俗的真正内涵是不信一切,而现实主义的内涵是信现实,也可以叫务实。 理想主义者和现实主义者的根本区别在于他们对自我的定义,也就是他们的存在感的来源。真正的,纯粹的现实主义者,特别务实的人,比起自己是什么,更在意自己有什么。开始我写他们不在乎自己是什么,但在乎自己有什么是错误的,我必须更正一下。这些人很可能也特别在意别人怎么看自己,然而,他们认为自己是什么就等同于自己有什么。 比如,你问他,你是谁?他告诉你,我是 知名律师,有多少多少钱,老婆漂亮,孩子学习好。 而理想主义者更倾向于强调自己是什么,多于自己有什么。 这一点我区分了好久,今天才绞尽脑汁才想明白。我说说自己以前的困惑吧。以前我看到有学者这么分析有钱是内在还是外在,他认为是内在。他给的理由是,人有两个自我,生物我和社会我。生物我就是长得好身体强壮,社会我有三个层面,政治地位,文化地位和经济地位。所以有钱和有才是一样的,都是内在的。 对吗?真是这样吗?乍一看像这么回事,但事实并非如此。比如郭敬明的文化地位很高,有人看到这儿会嗤之以鼻,但不可否认的是他迎合了快餐文化和青春期的少男少女的心理状况,名望很高。韩寒也是,不过韩寒属于伤仲永类型的,少年才气散尽,也有高声望。那很多人不喜欢他们写的东西,也不会想要成为韩寒郭敬明。所以,真正希望自己更“有文化”的目的绝非高的或更高的文化地位,而是希望更好的自己。 以前我也困惑这个问题,人努力塑造自己的形象,步入社会的人都想荣华富贵有地位,那自我是存在的,还是泡影? 一个好友,她的名字后缀是eternity,可以说,追求自身,而非仅仅占有的,这种人无疑更倾向理想主义。他们想追求比占有什么更多的东西,更加趋于永恒的东西,世俗泛称为精神。精神是自为的,非占有的,人既是精神的生产者又是拥有者,人与人之间的精神交流,是抛去市场经济的,常常会有所谓的共鸣,也就是分享性质,非独占的。 而现实主义者的存在感来源与他有什么,占有的东西是外来的,非自为的,也没有流动性,是独占的。 理想主义的视角是世界性的,宇宙间的,因为他们总企图找到永生的证据。 从人格上讲,我不同意理想主义自恋,现实主义不自恋的说法。事实上,理想主义的自恋程度很高无疑,但现实主义的一些人自恋程度也很高。我不太喜欢经常拿技术层面分析的原因

现实主义和理想主义的结合

现实主义和理想主义的结合 720 && this.width >= this.height ? 720 : true);' src="https://www.360docs.net/doc/42745658.html,/16/0912/01/35391316_2016 09120126440501981485.jpg"> 720 && this.width >= this.height ? 720 : true);' src="https://www.360docs.net/doc/42745658.html,/16/0912/01/35391316_2016 09120126440595915720.jpg"> 720 && this.width >= this.height ? 720 : true);' src="https://www.360docs.net/doc/42745658.html,/16/0912/01/35391316_2016 09120126450010780294.jpg"> 720 && this.width >= this.height ? 720 : true);' src="https://www.360docs.net/doc/42745658.html,/16/0912/01/35391316_2016 09120126460057729300.jpg"> 720 && this.width >= this.height ? 720 : true);' src="https://www.360docs.net/doc/42745658.html,/16/0912/01/35391316_2016 09120126470097525697.jpg"> 720 && this.width >= this.height ? 720 : true);' src="https://www.360docs.net/doc/42745658.html,/16/0912/01/35391316_2016 09120126480417750350.jpg"> 720 && this.width >= this.height ? 720 : true);' src="https://www.360docs.net/doc/42745658.html,/16/0912/01/35391316_2016

大学生应该立足于理想主义、现实主义

首先感谢对方辩友的精彩发言,然而,我想请问对方辩友,对方辩友是否混淆了理想和理想主义,现实与现实主义的区别呢?对方辩友是否一厢情愿的将理想主义崇高化,将现实主义低俗化呢?对方辩友的激扬文字,建立在混淆概念和一厢情愿的基础之上,未免令人遗憾。还是请听我方的观点吧。现实主义以立足现实为核心,对事物的认知更多依赖于客观事实的思想倾向。理想主义以精神层面为核心,对事物的认知更多依赖于主观感受的思想倾向。可贵的含义是值得珍视,值得倡导。表示的是一种价值取向。 我方不否认理想主义存在的合理性。但是今天辩题所要讨论的是,理想主义和现实主义这两种平等的思想倾向,对于当代大学生来讲哪个更值得珍视和提倡。因此,我方的标准为:现实主义和理想主义哪个更有利于当代大学生实现人生价值,推动社会发展。下面我方将从三个方面论证我方的观点。 第一,从大学生现状的角度。当代大学生普遍存在着一种浮躁心理。他们有着远大的追求,怀揣着理想,心比天高。却不知从现实出发脚踏实地一步一步的去努力,将自己的精神追求流于空谈。大学生们缺的不是精神追求,而是对于自己的追求从现实出发,脚踏实地的努力。一个大学生如果能够真正立足于激烈竞争的社会现实,从社会现实出发,那么他就不会整天浑浑噩噩、无所事事。对现实主义的珍视与倡导势在必行。 第二,从大学生人生价值的角度。人生价值是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个人价值的实现需要现实主义的依托,一个人立足于现实、从客观事实出发,脚踏实地的努力,是实现个人价值最坚实的基础。同样一个人的社会价值实现,更需要立足于社会现实,从社会的实际需要出发回报社会。珍视和倡导现实主义是实现大学生人生价值必然要求。 第三,从社会发展的需要来讲。一个社会,理想主义固然不可或缺,但是一个社会想要发展,更需要立足现实,从客观事物出发,脚踏实地的去做。同时,一个社会不可能让每个人都实现自己的精神追求。且不说个人的精神追求有好有坏。如果人人都能实现自己的精神追求,社会分工体系就会紊乱。可能有很多人梦想成为音乐家或者明星,可是这个社会真的需要这么多明星和音乐家吗?大学生肩负着社会和历史双重使命,对于人生价值的实现,应该顺应社会发展的需要,立足于社会现实,实现人生价值,并以此为推动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据此,我方坚定的认为,当代大学生现实主义比理想主义更可贵。 今天我们众多大学生汇聚在科技楼报告厅来探讨大学生的应该以何种思想观念为主的问题,我方认为大学生应该以理想主义为主。首先,我们应该认清现实主义和理想主义是两种不同的人生态度,下面请先允许我解释一下现实主义和理想主义,我们都知道现实不会是一成不变的,因此现实主义则是一种随着现实的改变而对自己的目标做出适时调整的人生态度,而理想主义则是一种始终坚持自己的理想,不受外界因素所束缚的人生态度。在展开分析之前我方认为有必要明确今天我们要讨论的主体是“大学生”这一特殊社会群体,而比较两者优劣则要看何者更有利于实现大学生人生价值。接下来我方将从个人和国家两个角度出发分析这一辩题,进而论证我方观点: 对于个人而言,我们作为一名大学生,让我们仔细考虑一下我们到底需要哪些品质呢?大学是一个重要的转折时期,我们将会从这里实现学校到社会的过度,不同于学校,社会是很残酷的,当我们在社会上开始为自己的理想而奋斗时难免会受到很多来自外界的压力,所以在大学阶段我们需要锻炼自己的抗压能力,而在大学阶段就开始始终坚持自己的理想很明显是一个很好的锻炼方式,我们都知道大学教育不同于以前我们所接受的教育,大学教育更需要我们努力实现自己的想法,这时我们就需要坚持理想主义,不盲目的跟从老师或同学的意见,我们需要有自己的独特见解。著名科学家钱学森曾说过:“大学是培养大师的地方”。伽利略作为一名大师他敢于坚持自己的理想,挑战当时的权威亚里士多德,从而颠覆了人们坚持了几百年的观点。 对于国家而言,国家为大学生提供了许许多多的优惠政策,而作为一个接受国家多年栽培的大学生而言我们应该懂得回馈,而这个时候我们就要考虑国家需要大学生做什么?讨论到这里我不禁想到了我们的国家正走在社会主义的道路上,这是一条全新的道路,我们的国家更需要一批批敢于挣脱固有现实束缚的赋有理想主义色彩的大学生来建设,我们亲爱的总理温家宝说过“一个民族要有一些关注天空的人,才有希望;如果一个民族只关心脚下的事,那是没有未来的。”现在社会需要发展,需要有人为它注入灵气。国家把希望寄予我们大学生这个群体,我们就不能自私地为了生活而活,应当时时为这个国家反思,为了

关于现实主义与理想主义的思考

我所思考的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 首先我要说的是,在这里我所探讨的理想主义和现实主义,仅仅是“我眼中的”,和词典,和百度,和某位大师的定义之类都没有关系,纯粹是我坐在这里,一个人,喝着咖啡,空想出来的。如果有什么不确切的地方,那也无可避免,毕竟不是学术上的研究只是随笔而已,只是把我分无数个时间点所思考到的无数个片段累加而已。 大致概括的说,我觉得理想主义是一种崇尚自由的心态。崇尚理想主义即是更多的听从一个人内心真实的想法,并且以一种乐观的态度去看待这些想法,并尽最大的可能去实践,而不过多的去理会结果。然而内心的想法往往是不那么现实的。打一个简单的比方说,人想飞,这是一种想法,或者说欲望。站在一个1000年以前的人的角度来想。如果是现实主义,那么认为,这个完全不可能,为这个去努力是没有意义的,那么我不做这个事,我花更多时间去砍柴更有意义。对于理想主义者就不是这样。我想飞,那我试着去飞啊,我飞不起来,我制造工具去飞啊。然而这种制造工具的努力不是为了什么其他的什么,不是为了交通的便利,为人类造福,纯粹是为了想飞,就像体验飞的感觉,就是为了脑子里那一刹那的这么一个想法,这就是我眼中的纯粹的理想主义。如果真的那么纯粹那么生活是一件很富有浪漫情调的事情,只是人若是永远这样那么肯定是没有办法活下去的。 那么我再说一下极端的现实主义。我认为就是一切不符合逻辑的事不切实际的事都不去做,做所有事都是由严格的目的性的。那么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样的人的生活条件会好很多,毕竟很少有人在活着的时候能成为被大多数人认可的艺术家,所以理想主义上的成功很多是在死后,但现实主义上的成功必然得在死前,因为死后对于现实主义者是毫无意义的。如果一个纯粹的现实主义者的目的是挣钱,那么对挣钱没有直接或者间接帮助的事对于他都是没有意义的,这才够现实,他不会没事去打个牌,除非这在他计划之内是放松脑筋的时间,他认为这个放松对他接下来比方说的研究股市有意义,那么他才会去打牌。 那么我说,一个人是不可能靠纯粹的理想主义活下去的。为什么?可以这样看,我们毕竟都是从动物进化上来的,一个野兽的进化目标就是活着。最起码,对活着有直接或间接帮助的事,那是必须去做的,比如吃饭睡觉。但是按照纯粹理想主义者的想法,当真不想吃想飞,那么就成天想飞,不会去记得要吃饭。推广,也不会想去挣钱活命。很多作家、艺术家穷愁潦倒、短命、自杀之类的,与这就有关系了。传说中李白揽月跳崖,就是很好的例子。但是纯粹的现实主义也是不能活下去的。我前面强调了现实主义的目的性,但是目的性推到极限会发现是有逻辑问题的,努力为了什么,挣钱,挣钱为了什么,养家,最终都会推到活着为了什么,但是活着为了什么这个问题是没有办法被回答的,当然纯粹的现实主义是不会想这种问题的,他更适合想短暂的有直接利益的问题。但是这样的问题说到底也是一种欲望,甚至说是社会的价值观培养出来的欲望,那么就是说这还是心里的一种想法,那么还是有理想主义的影子的。另外一种情况,野兽。那是纯粹的现实主义。大自然赋予它的唯一目的就是活下去,没有什么理由可讲的活下去。但是我们讨论人的问题,人毕竟发展到了这个程度大部分时候不可能完全像野兽一样纯粹为了活。 写完以上的内容我就用了大致30分钟的时间,但是思考的片段是长期以来累计的,所以恐怕用20天也是没有办法把我想表达的述说完全,我也没有时间。我是学科学的,从高中文理分科那一刻起基本和文科就绝缘了,这么多年总结来说遇到的偏向现实的人越来越多,可能也与年龄的增长有关。不过就我看来,人如果带有的理想主义的成分偏重一些,也许不会更成功,但生活会更有意思一些。长时间以来我一直和数字打交道,说实话我不爱这个,所以不可能真的做到全心全意地去参加一些讨论并说得很兴奋。反过来说,如果讨论的是一本小说,讨论一个主人公的性格,讨论一篇散文,讨论一句话,一个用字的贴切与否,这些能让我兴奋。但我没有办法靠这个活下去,这是现实的。我的很多朋友或多或少读了文科的

对现实主义与理想主义的新认识-文档资料

对现实主义与理想主义的新认识 整体上讲,国际关系这一学科起源于西方,近代以来由于西方发展出许多民族国家。随着这些民族国家国际实践的展开,关于各国之间关系情况的研究以及国与国之间应该如何相处的问 题随即被提上日程。最开始的关于这些问题的研究就形成了最初的国际关系理论,而在这期间现实主义理论与理想主义理论占据了主要地位。时至今日,虽然出现了关于现实主义与理想主义的多种理论变体,如关于现实主义的:古典现实主义、结构性现实主义、进攻性现实主义等,关于理想主义的:新自由主义、新自由制度主义等,以及多种试图解释改造国际政治、国际关系的新理论:建构主义、女权主义、后现代主义等。但这些理论绝大部分都与最初广泛意义上的现实主义、理想主义有联系,打一个不太恰当的比喻,从时间上讲这些后来的理论就像牛顿曾说过的那句话一样:“如果说我比别人看得更远些,那是因为我站在巨人的肩膀上”。而“掉落的果实从来不会在离树很远的地方”这句富有哲理的话却表明了人们回归事物本源处去寻求突破的重要性,这兴许会碰撞出新的思想火花。“现代政治思想史是关于人、社会和政治的本质的概念上存在根本分歧的两个学派之间争辩 的历史”。i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的争论在国际关系理论领域长期以来占据着主要的地位,为方便提出新认识,有必要对二者进行进一步说明。

理想主义理论认为人性是善良的,人性的迷失至少可以通过精神与道义的召唤来唤醒,好的教育与社会环境能够使人向善。在宏观层面上特别重视国际法实践,认为健全的国际法可以有效约束国际行为体的具体行动,而且一直以来十分重视国际机构与国际组织的建立与完善。希望以此来稳定国际社会,实现世界和平。它的代表人物之一齐默恩就认为:1、人类是可以改造的,所以人类总是在不断进步。2、国际联盟是人类将要走出无政府状态的表现,是均势时代结束、一个新时代将要开始的征兆。ii 然而在实践层面上,理想主义理论执行力乏善可陈,国联在应对德意日法西斯疯狂侵略时畏缩不前,屈服于邪恶,使许多理想主义的正确主张付之东流,在30年代资本主义经济总危机以及随之而来的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现实打击下以破产告终。难道理想主义的思想真的是错误的吗?它的可取之处在哪儿?也许它在有些方面无法表述自己,而必须被别人表述。 面对相同的外在世界,理想主义的失败正为现实主义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几乎理想主义的每一个主要论点,现实主义都有与之对立的理论反驳。在人性方面,现实主义认为人性本恶,权力欲望根深蒂固,无法消除。认为国际机构、国际法等只不过是一些橡皮图章,缺乏权力,约束力差,执行力低。而国际社会处于无政府状态,国家才是国际社会的首要行为体,它以国家利益和在国际社会中的权力地位决定自身国家行为。国家最关心的国家利益是军事安全和政治独立,不过以国家为中心的现实主义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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