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修订

巢湖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修订
巢湖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修订

巢湖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修订)

院字〔2011〕92号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复合型人才,根据学分制教学管理目标与要求,为全面规范公共选修课的建设与管理,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1.公共选修课的设置应有利于拓宽学生的知识面,优化学生的知识结构,发展和培养学生的个性与兴趣,增强学生多方面适应能力,提高学生的文化品位、审美情趣、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等。

2.公共选修课原则上应依托学校的学科门类设置,也可根据学生与社会的需要灵活设置。

3.在具备条件和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鼓励和支持高职称、高学历教师开设高水平公共选修课。

二、课程开设

1.学校开设以下五大类公共选修课课程:人文社会科学类(含通识教育、学科导论等课程)、自然科学技术类(含通识教育、学科导论等课程)、体育艺术类、经济管理类、创新创业教育类(含学科竞赛、技术与技能等课程)。各类课程旨在反映科研成果、反映本学科最新发展成就、介绍学科前沿、跟踪本学科高新技术等。

2.公共选修课实行学期申报制。各院(系、部)须于每学期第十五周前,确定下学期拟开设公共选修课课程课目,对专业教学计划中已有的课程,将不得作为公共选修课进行开设。拟开课程课目一经确定,须按时提交公共选修课申报表、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等材料,经课程所在教研室和院(系、部)逐级审核后,报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

3.具备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原则上每学年必须申报一门公共选修课。鼓励具有讲师职称的教师开设公共选修课。师资力量欠缺、情况较为特殊的少数课程,可由院(系、部)先行提出授课教师人选,并报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

3.各院(系、部)须于每学期第十五周向教务处报送下学期公共选修课开课计划并完整填写《巢湖学院公共选修课申报表》。经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在第十九周由教务处通知至各院(系、部),由院(系、部)下达教学任务,相关授课教师做好开课准备。

4.公共选修课课程一经确定,任何人不得随意停课、调课、更改课程名称和课程内容等。

5.公共选修课每门课内课程学分为均2学分,学时数为32学时,须在一学期内完成。网络课程学时数及学分根据课程内容,进行确定。

三、选课程序

1.每学期初,由教务处通过校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公布经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的公共选修课开课目录与计划,供学生选课。

2.各院(系)应及时通知并组织学生根据开课计划在系统中完成选课。

3.教务处根据学生选课情况最终确定下学期开设的公共选修课课程,经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批准后公布具体公共选修课课程表。

4.公共选修课开课试讲后凡因教师本人或教学内容等方面原因导致教学效果差或选课学生数不足40人的,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有权决定其停开。

四、教学管理

1.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四年制本科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必须选修不少于8学分的公共选修课程,课程分为课内课程和课外课程。学生可通过课内课程学习或课内课外课程相结合学习修满规定学分。课内课程所修学分不得低于4学分,通过课堂学习完成。课外课程学分可通过选修学校提供的网络课程完成。原则上,所修科目须文理交融(每个学生课内课程须至少选修一门文科类课程和一门理科类课程)。凡修不满规定学分者,不予毕业。非四年制学生可不参加选课,对其亦不作选课及学分等要求。

2.每位学生每学期可选修一门课内公选课,不得多选。学生在课程开课后有一至两次的试听机会。试听后,可自行决定是否退选或改选。

3.经注册选修公共选修课的学生须按时上课,完成作业,并参加该课程的考核及其它教学活动。考核成绩合格者,获得相应课程学分,成绩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凡缺课时数达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以上者取消其考核资格。未经注册擅自听课并参加考核者,其成绩不予承认,也不能获得相应学分。

4.成绩管理。课程考核结束后,各授课教师须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在教学管理系统中登录学生成绩,方便学生及时查询。

5.各授课教师须以严肃认真的态度,负责对本教学班的具体管理,认真备课,组织好授课、考勤、课程考核等各项工作,并对该课程全学期教学质量全面负责。

6.与其他类课程一样,公共选修课必须接受教学检查。检查中如有两次发现学生出勤率低于50%,由教务处通知开课教师所属院系(部),并报请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决定是否停开。

7.对于教学质量较差、教学态度不认真、学生反映强烈的公共选修课授课教师,经调查确认后,由校教学指导委员会通知该教师所在院(系、部),取消其以后申报和开设公共选修课资格,并根据学校相关教学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8.公共选修课每学期原则上从第三或第四周开始授课。课内课程授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双休日或晚间,授课地点由教务处根据课程申报要求及教学资源统一安排,时间和地点一经确认,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更改。课外课程挂网后,由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选课,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课时学习和考核。

9.四年制本科学生从入学后第二学期开始选课,学生毕业离校前最后一学期不得参加选课。

10.学校相关教学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共选修课程。

五、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

公共选修课授课教师的教学工作量,由教务处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单列计算。

六、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七、本办法自2011级四年制本科学生开始实施,2011级之前的学生按原有办法执行。

巢湖学院本科学年学分制实施方案

识的选修课。学生可按规定结合个人实际,在导师的指导下选择某一组或几组课程予以修读,限选课占总学分的17-20 %。LDAYtRyKLDAYtRyK (2)任选课:即学校为拓宽学生的知识面,改善学生的知识和能力结构而开设的选修课,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特长自由选择修读。任选课含专业任选课和公共任选课两类,占总学分的8-10 %。其中对于公共任选课,各本科专业学生按照学科交叉的要求,应跨学科(人文社会科学类课程、自然科学类课程)修读其它学科的课程,学分不低于 4 学分。Zzz6ZB2LZzz6ZB2L 五、教学计划教学计划是学校培养人才的总体设计和实施计划,是安排教学内容、组织教学活动的基本依据,是指导学生修读课程的重要文件。根据学分制特点,我院实行指导性教学计划,并按本科4 年基本学制编制。dvzfvkwMdvzfvkwM 各系(部)都应重视并认真组织制订教学计划。教学计划由系(部)主任负责组织制订,院教学指导委员 会审定,学院批准。教学计划一经审定,不得随意更动,凡因特殊原因需调整时,应由系(部)主任提出,教务处审核,并报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学院批准。学生可根据教学计划与自己的实际情况,制订自己的学习和选课计划。rqyn14ZNrqyn14ZN 各本科专业教学计划的编制按《巢湖学院关于制订本科专业学年学分制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执行。 六、学分规定学分是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基本计算单位,是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的基本依据。计算学分时精 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取值0 或5(小数点后第一位为0-2 时取0,3-7 时取5,8-9 时取0整数位同时加1 ),学分最小计算单位为0.5 学分。EmxvxOtOEmxvxOtO 1.学分的计算:我院各本科专业每学年实行两学期制。同时实行学期标准周制,即每学期课堂教学(含实践教学)按16 周计。学时与学分的折算办法如下:SixE2yXPSixE2yXP (1)理论课学分数=课内总学时/16 ; (2)实验课学分数=课内总学时/28 ; (3)体育课程学分数为每学期1 学分; (4)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含毕业实习、课程设计等)学分数=教学实践周数; (5)毕业论文(设计)学分数= 8学分(每周1学分); (6)形势政策教育2 学分,军事课(含军训等)2 学分,安全教育1 学分,就业指导2 学分;2.学分的组成结构:原则上,学生在校期间,本科生应修读的毕业总学分为文科类160学分左右,理工类170 学分左右,其中:6ewMyirQ6ewMyirQ (1)课程学分:文科类总学时数原则上控制在2400学时以内,140学分左右;理工类总学时数原则上控制在2500 学时以内,150 学分左右。教师教育专业可以适当突破(不超过10 学分)。kavU42VRkavU42VR (2)实践教学环节学分:包括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课程设计等。 (3)创新能力培养学分:学生参加各种教学竞赛、科学研究等获省部级以上奖或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出版作品或获得专利等,按其获奖等级和论文、作品发表的级别给予奖励学分。累计奖励学分本科生最高不超过6 学分。y6v3ALoSy6v3ALoS 3.学生每学期的修读学分以24学分为宜。原则上应不低于1 8学分,不高于30学分。 4.学生通过课程考核,成绩合格,方能取得相应课程的学分;成绩不合格,则不能取得学分,必须重修。重修考核合格后方可取得该课程或教学环节的学分。M2ub6vSTM2ub6vST 七、课程考核、成绩记载与学分绩点课程考核是检查学生学习质量和效果的主要手段之一。教学计划中凡 计算学分的课程都要进行考核与评分。考核分为考试与考查两种。考试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记分,考查成绩一般采用百分制或五级制记分。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应予重修。学生成绩记载采用两种形式:百分制(五级制)和绩点制。0YujCfmU0YujCfmU 1 .百分制成绩、五级制成绩及绩点的对应关系: 百分制成绩五级制成绩绩点 90—100 优秀4 80—89 良好3 70—79 中等2 60—69 及格1 <60 不及格0 2 ?学分绩、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方法: 学生每门课程的学分绩是该课程的学分乘以该生修读的课程所得绩点。即:

选课管理系统要点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课程设计说明书 课 程 名 称: JAVA 数据库网络综合课程设计 课 程 代 码: 题 目: 选修课程管理系统 年级/专业/班: 2012 级计科 3 班 学 生 姓 名: 徐茂淋 学 号: 312012********* 开 始 时 间: 2014 完 成 时 间: 2014 年 12 年 12 月 2 月 28 日 日 课程设计成绩: 学习态度 及平时成 绩(20) 技术水平 与实际能 力(20) 完成 情况 (20) 创新(5) 说明书(计算书、图 纸、 分析报告)撰写 质量 (35) 总 分 (100)

指导教师签名:年月 日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课程设计任务书 ( 2014/ 2015学年第1学期) 专年业: 级: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012 课程名称: 课程代码: JAVA 数据库网络综合课程设计

一、设计题目 选修管理系统 二、主要内容 调查学校教务处,设计用于管理全校学生选修课活动的系统。主要功能有: 1.全校选修计划课程管理; 2.全校选修开课课程管理; 3.全校学生选课管理; 4.全校选修课成绩管理; 5.打印报表; 6.系统维护,如数据安全管理(含备份与恢复)、操作员管理、权限设置等; 要求: 1.设计学生选课录入界面及学生选课查询界面; 2.设计课程输入界面和学生选课表及课程选修情况查询界面; 3.根据学生库和课程库,输出学生课程表(选课冲突时按学号分配课程); 三、具体要求 1.对系统作需求分析和数据库逻辑结构设计。 2.设计出ER模型,并完整标明每个实体型的相关属性,推荐使用Erwin实现。 3.利用前台开发工具,完成对每个实体型中实体数据的查询和编辑操作,并 提供相应的界面。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新版)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085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新版)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有效达成工程创优的创优目标,制订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质量创优、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创建等过程的管理。 第3条本办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及各地方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要求和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等。 第4条主要职责。 1.集团工程管理中心:负责创优目标的审批、创优工程的跟踪抽查、省市级以上创优工程的创优材料的审核以及创优完成后组织

召开总结会、汇总和归档。 2.区域公司工程部:负责创优目标的拟定和上报、协助项目部编制和制定创优策划书、主动指导和积极帮助项目部开展创建活动,创优工程的监督管理以及创优资料的整理和申报、组织省市级以下创优工程创优材料的审核及创优完成后的总结和归档。 3.项目部:负责按照创优指标及要求进行工程的施工、相关资料的收集、创优迎检及协助创优总结。 第二章创优目标制定 第5条根据合同要求和工程规模,项目部和区域公司应积极制订各级创优目标。 第6条区域公司在工程开工一个月内将创优目标计划申报至主管部门及工程管理中心备案。 第7条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对区域公司上报的创优目标进行审批。在年初根据区域公司项目实施情况,编制本年度创优计划,并将计划目标分解落实至各区域公司。 第8条区域公司协助项目部编写创优目标策划书。

北京城市学院公共选修课学生选课管理办法(2017.9修订)

北京城市学院公共选修课学生选课管理办法 (2017年9月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北京城市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的公共选修课选课管理。 第二条学校公共选修课程包括两类,第一类为面授课程:大学英语预备级、春季选修课、秋季选修课、夏季选修课、学校认定的其它选修课程;第二类为在线课程。 第三条每位本科生从一年级秋季学期到三年级春季学期结束前 (含夏季学期),需要选够4门公共选修课程,参加课程学习并通过考核,其中两门为面授课程,两门为在线课程,未达到公共选修课选修门数要求的学生不予毕业。 第二章学生选课的组织 第四条教务管理部门负责选课的管理与协调,按照每学期中应选学生规模安排选课任务,组织学生选课。 第五条各学科、专业可确定适合要求的选修课群,指导学生在选修课群中选修,或者通过专业导论课或专题讲座给学生提供选课指导。 第六条为加强学生选课的质量与效率,教务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选课指导工作,并指导学生了解课程信息、选课要求和程序等。 第三章学生选课的要求 第七条学生选课应参照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自己的兴趣、基础和能力,参考教师指导,进行选课。理工农医类专业学生应在四门公共选修课中至少选修一门人文社科类的选修课,人文社科类等专业学生应在四门公共选修课中至少选修一门自然科学类的选修课。 第八条学生应根据课程安排表,合理安排选课,并优先保证必修课(含重修的必修课)的修读。必修和选修课程的上课时间不允许冲突。 第九条每位本科生须在学校指定的学期、指定的课程类型内选课,为保证必修课程的学习时间和选修课程的学习质量,每位学生每学期至多选修一门面授类公共选修课程。

第十条具体选课说明: (一)大一的秋季学期:自2017级起学校统一开设大学英语预备级,该门课程的性质为公共选修课,属于限选,即每一名大一学生必须参加该门课程的学习;(二)大一的春季学期,大二的秋季、春季学期,每位学生需从面授类公共选修课程中再选择1门进行学习; (三)若已选修的课程未取得合格成绩,可在其它学期中重选,并在大二的夏季学期之前(含夏季学期)完成2门面授课程的学习,取得合格的成绩; (四)公共选修课中两门在线课程,可在大二的春季学期、大三的春季、秋季三个学期选读,完成学习并取得合格的成绩。 第四章学生选课的程序 第十一条面授类公共选修课按学校指定的时间登录“北京城市学院教务管理系统教务公告栏”浏览新学期公共选修课相关内容,并进行网上选课。 第十二条学生秋、春学期选课时间原则上为第十六周周日、夏季学期根据教务处具体通知。选课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任意选课阶段,结束后,由教务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可开设的课程、取消开设的课程、进行二次选课的课程,并将相关信息挂在教务管理系统教务公告栏内。第二阶段为补选阶段,为第一阶段所选课程被取消开设的学生提供网上补选机会。 第十三条选课结束后、正式开课前,教务管理部门将根据选课名单形成正式的课程教学班学生名册。课程教学班学生名册一经形成,未经教务处批准不允许变动。 第十四条教务处通知具体开课时间。 第五章学生学习要求 第十五条公共选修课一旦选定不能退课、换课。 第十六条学生本人只有在网上选课成功后,方可参加该课程的学习和考核,考核合格后登载成绩。 第十七条对于选课成功的课程,学生应珍惜学校提供的教学资源,遵守学习纪律,按时和独立地完成各教学环节,并参加课程的考核。对于面授类公共选修课,须按照课表参加面授,参与课堂教学,应遵守学生手册中的相关规定,成绩管理按《北京城市学院成绩评定及成绩管理办法》执行;对于在线课程,选课成功后

学校教研组备课组建设与管理暂行规定

学校教研组(备课组)建设与管理暂行规定 教研组是学校教学工作基层组织,是教学指挥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又是学校开展教学研究活动的基本组织单位,学科备课组是学校教研组附设的教研组织,是落实校本研究“同伴互助”的主要组织,学校教学质量的高低,教学研究活动搞得如何,与教研组和备课组的工作质量有相当密切的关系,因此,加强和改进教研组和备课组的建设与管理,是落实校本教研的重要举措,对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教研组 (一)教研组的构建要求 规模较大的中小学,一般应分学科设置教研组,规模较小的中小学,特别是农村学校,可以跨学校设立片联校教研组或相近学科的联合教研组,教研组每两三周开展一次活动,活动时间要安排进课程表,活动地点由学校统一规划,并粘贴标志牌。 (二)教研组的基本职能 1.根据学校工作计划,结合本学科特点,制定本学科落实学校教学计划的细则和提高教学质量的措施; 2.组织本学科教师实施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教学常规》和学校制定的实施细则,经常检查教师的执行情况; 3.了解和分析教情与学情,定期分析教学质量,搞好教学质量的管理; 4.组织本组教师学习现代教育教学理论,掌握多媒体现代化教学设施的基本操作技能; 5.举办新课标、新教材的“校本培训”活动,特别要强化教师在教学实践中的培训和提高; 6.抓好教学研究活动的开展,推广先进经验; 7.组织落实本学科的课外活动计划及辅导讲座,组织好学科竞赛等活动;

8.做好本学科的教学参考资料、教学经验总结等教学资料的收集、管理工作; 9.根据教育教学实践中提出并且丞待解决的问题,进行科学研究,确立自己的研究课题,有条件的教研组可承担国家、省、市、区级教育科研课题。 (三)教研组的主要活动内容 1.传达、讨论和落实上级教研部门及学校领导布置的有关工作; 2.研究解决教师在教育教学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3.组织学习现代教育教学理论与方法,交流教育教学经验; 4.讨论新课程的功能、结构、内容; 5.邀请专家指导,开展专业引领; 6.集体备课、听课、议课、评课等。 (四)教研组活动的记录 每次的教研组活动都要用笔记本作好记录,记录的主要内容有:活动的时间、地点,参加活动的教师名单、主持人、记录人,活动的主要内容等,活动内容记录提倡简明扼要,突出重点,教研组活动要着重体现学习性、会务性、事务性、活动性等特色。教研组计划、总结及教研组组织机构均要求写进教研组活动记录本,使教研组活动记录成为学校一部本学科的教研活动简史。 二、集体备课组 (一)集体备课组的构建要求 集体备课组原则上分学科、年级设立,同一学科同一年级教师数少于3人的可以跨年级或跨学校成立片联校备课组,人数特别少的学科(兼课较多的)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综合组。集体备课有条件的可按每个教学单元进行一次,也可结合实际,选择几个单元或几个典型课例进行有代表性地备课。集体备课时间要安排进课程表,场地统计规划,并粘贴标志牌。

创优管理办法

工程质量创优管理办法 QMS/GXSJ – TX – 201002 2010年12月20日发布 2010年12月20日实施 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Guangxi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Group №.3Co., Ltd. 02802Q10533R2L 02803E10008R2L 02803S10005R2L CNAS C028-Q 02802Q10533R2L 02803E10008R2L 02803S10005R2L CNAS C028-Q CNAS C028-E GB/T19001-2008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GB/T24001-2004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GB/T28001-2001 职 业 安 全 健 康 管 理 体 系

目录 1 总则 (1) 2 工程质量创优目标管理 (1) 3 创优工程申报 (1) 4 工程质量创优措施 (1) 5 表彰奖励 (2) 6 附则 (3)

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质量创优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为贯彻落实国家建设工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方针,认真执行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及公司《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实施办法》(QEOHS/GXSJ-TX-2010.06)和《公司优良工程评选办法》(QEOHS/GXSJ-TX-2010.07),推进工程质量创优,提高公司质量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1.2 公司工程质量创优适用本办法。 2 工程质量创优目标管理 2.1 公司每年根据集团公司下达的工程质量创优目标,结合公司生产规模,制定公司年度创优工作计划,并把目标分解至二级公司(分公司),列入经营承包责任书,作为考核二级公司(分公司)的主要指标。 2.2 二级公司(分公司)应根据公司下达的目标计划,结合本单位生产规模,制定工程创优计划,具体落实到项目部,层层签订责任状,分解指标,使工程创优落到实处。 2.3 二级公司(分公司)对确定创优的工程项目,应把《工程质量创优计划》(表1)于工程开工后两个月内报公司质量技术处备案。未按时办理备案手续的,按公司《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实施办法》(QEOHS/GXSJ-TX-2010.06)相关条款处理。 2.4 对工程规模符合创“鲁班奖” 条件的工程,二级公司(分公司)必须在承接到工程任务后及时把项目情况报公司质量技术处,对拟创“鲁班奖”的工程项目,由项目部或二级公司(分公司)填写《公司创“鲁班奖”工程申报表》(表4),由公司领导研究决定是否创“鲁班奖”。确定创“鲁班奖”目标后,由公司成立创“鲁班奖”工作小组,负责创“鲁班奖”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 3 创优工程申报 3.1 申报公司优良工程的项目,按《公司优良工程评选办法》(QEOHS/GXSJ-TX-2010.07)执行。 3.2 申报市级优质结构奖,区级、国家级装饰工程奖,市级、区级优质工程的项目,由二级公司(分公司)组织申报,申报资料需经公司质量技术处审核。 3.3 申报“鲁班奖”的项目,由公司质量技术处统一组织申报。 4 工程质量创优措施

安徽工业大学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

关于修订《安徽工业大学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3-06-06 09:29 教学〔2013〕9号 各院(部)、行政有关部门: 经校领导同意,将修订后的《安徽工业大学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安徽工业大学教务处 2013年5月21日安徽工业大学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 为规范公共选修课教学管理,现对原《安徽工业大学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教学〔2006〕2号)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内容如下。 一、公共选课修是全校人文素质公共基础选修课的简称,按课程性质分为经管文法社政类、理工自然科学类、艺术类、体育类、三创(创造、创新、创业)教育系列课程类等五类。 二、课程编号规则

公共选修课课程编号由8位数字组成,其中第1-2位数字代表“开课单位”;第3-4位数字为开课系代码,统一规定为“00”;第5-6位数字为课程属性代码,详见下表;第7-8位数字为课程流水号。 三、申请开设公共选修课的教师应在本学期第14-16周,填报下学期“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首次开设该课程的须提交课程教学大纲,经学院审核,教务处审批后列入公共选修课开课目录。公共选修课一旦开设,其教学环节按必修课的要求进行管理。 四、选修要求 1.各专业学生依据公共选修课目录及各课程学分数并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不同门类课程,每学期选修不超过2门课。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公共选修课学分方可毕业。 2.各学科专业的学生不得选修与本专业必修课(含限

选课)相同或相近的公共选修课。 五、选课程序 1.每学期第一周教务处公布本学期拟开设的公共选修课开课目录。 2.学生在选课系统中进行网上选课。选课人数大于20人准予开课。 3.选课只进行一轮,不办理补、退选。 六、公共选修课的选课管理办法按《安徽工业大学选课管理规定》执行。 七、公共选修课考核及成绩管理办法依据《安徽工业大学考试工作管理办法》与《安徽工业大学学生课程成绩管理细则》执行。 八、学生考核成绩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对不及格的课程,学生应重新选修该课程或其它课程。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安徽工业大学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教学〔2006〕2号)同时废止。

客户关系管理试题 (公共选修课)2013年秋季学期课程期末考试 南京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生平台

客户关系管理试题 (公共选修课)2013年秋季学期课程期末考试南京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生平台

南京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客户关系管理”课程期末试卷 提示:文档直接在学生平台提交 菲利普·科特勒说过:“在客户数据仓库市场营销方式不断发展壮大的同时,先后出现过好几个不同的词语来描述它,包括个性化的市场营销、客户亲近式的市场营销、技术支撑式的市场营销、对话式的市场营销、互动式的市场营销、承诺式的市场营销和一对一的市场营销。” 如今的客户关系管理的现状如何,你对CRM未来的发展有什么想法? 答:如今的客户关系管理的现状: 1.客户数据收集环节薄弱,缺乏对客户洞察能力的培养 在与客户交易之前或交易过程中不会取得客户的详细资料。可能说一周有几万个客户,但无法说清有多少不同的客户,客户有什么类型,客户的偏好、特征是什么等等问题。这对一家公司来讲是非常遗憾的,虽然拥有众多的客户,却对其客户缺乏了解。 因此,公司要设法主动地获取和记录客户的资料,诸如:什么产品最受欢迎、哪些顾客偏好购买哪种产品、原因是什么、有多少回头客、什么类型的客户为企业带来现金流、什么类型的客户为企业带来利润、哪些用户较具成长能力、哪些用户有离开的倾向、离开的原因有哪些等等。 通过数据挖掘、数据分析来认识客户的行为和偏好,了解客户消费模式及习惯的变化,培养企业的客户洞察能力。 2.客户与公司的接触渠道不灵活 很多公司还采用电话或直接接触沟通方式,客户大多由于时间因素或嫌麻烦而不太愿意主动采用,难以获取客户的反馈信息,在销售方式上还主要是通过面对面进行,实现网上销售的几乎没有,这种方式缩小了公司客户范围,把那些工作太忙没时间出门采购或不喜欢逛街的潜在客户排除在外,这是一个重大的损失。 3.缺乏个性化的营销方案

《四川大学教材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 四川大学教材建设管理办法 试行稿 为实现我校发展目标和规模,培养高质量人才,提高教学质量,紧密结合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的实际需要,编写出质量更高、更具特色、适应性强的教材,落实学校重点教材建设规划,加强对重点资助教材编写、出版及全校教材的选用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已正式列入国家、省(部、委)教材规划项目,且由我校教师担任主编的教材;我校教师任副主编,并且批准立项文件上正式列入由我校校名的国家级、省(部、委)级重点规划的参编教材;经学校审定批准的校级重点资助教材;经出版社正式出版的教材等。 二、组织领导于工作机构 1、由校长直接领导下的教材建设委员会和教务处 负责研究、规划和指导全校的教材建设工作。 各教学部门的学科学术评议小组,在部门负责 任领导下,指导部门的教材建设工作。 2、出来日常事务的工作机构设在教务处 三、教材建设的基本要求

1、教材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必须根据课程设 置于教学改革的需要,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 学校应根据教学实际需要,制订教材建设规划,既有较为长期(五年)的规划,又要有短期(二 至三年)的具体计划。 2、教材建设规划的制订,既要全面考虑,又要确 定重点。要将教学改革力度较大、有创新精神、有特色风格的教材,以及教学急需,尚无正式 出版的教材选题优先列入规划。 3、教材建设范围,主要包括全日制本科生教学使 用的文字教材(包括实践课、习题课、实验指 导书等配套教材和教学参考书),以及电子类教 材和计算机辅助教学软件。 4、根据国家教委《高等学校教材工作规程》的精 神,教材建设应本着以下七项原则: (1)要把教材建设的重点放在师资力量比较强,教学和科研水平比较高的教学部门。 (2)要把重点发展本校具有优势和特色的学科专业。 (3)要把重点放在各专业的主干课程和各类专业的基础课程,尤其是国家、省、校级 重点课程。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精编版)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有效达成工程创优的创优目标, 制订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质量创优、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创建等过程的管理。 第3条本办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__)、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及各地方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要求和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等。 第4条主要职责。 1.集团工程管理中心:负责创优目标的审批、创优工程的跟踪抽查、省市级以上创优工程的创优材料的审核以及创优完成后组织召开总结会、汇总和归档。 2.区域公司工程部:负责创优目标的拟定和上报、协助项目部编制和制定创优策划书、主动指导和积极帮助项目部开展创建活动, 创优工程的监督管理以及创优资料的整理和申报、组织省市级以下创优工程创优材料的审核及创优完成后的总结和归档。 3.项目部:负责按照创优指标及要求进行工程的施工、相关资料的收集、创优迎检及协助创优总结。

XX师范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

XX师范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公共选修课(以下简称公选课)教学,提高公选课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课程设置基本要求 第一条公共选修课按开课类型分为校内公选课和网络公选课,所有课程选课采用统一时间安排,网上选课的方式。 第二条课程开设应着重拓宽学生知识面、培养创新能力、提高综合素质,应有利于引导学生了解学科前沿和新成果、新趋势、新信息;有利于促进学生形成复合性知识结构,进行多视角分析问题;有利于促进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和价值观。 第三条校内公选课要求具有较系统的教学内容和稳定的开课教师队伍,一般为2学分,32学时,不得跨学期开课。鼓励各教学单位充分利用师资力量和教学条件,开设高质量、精品化的校内公选课;鼓励具有高学历、高职称的教师开设系列专题讲座类的校内公选课。 第四条校内公选课的选课人数要求不低于30人,对于连续两年选课人数不足的校内公选课,则需进行整改,整改后重新申报,否则不予开设。 第五条网络公选课要求是学校认可的开放式网络课程,学分按照课程学时认定,每16学时为1学分,不足16学时不认定学分。网络公选课不限定选课人数。 第二章开课程序 第六条拟开设校内公选课的教师须填写《XX师范学院开设公共选修课申请表》(附件1),并附课程教学大纲和教案,经所在单位领导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教务处审批。 第七条校内公选课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课程名称及讲授内容。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动者,任课教师须填写《XX师范学院公共选修课变更申请表》(附件2),经所在单位领导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教务处审批。否则,该课程的教学工作量不予认可。 第八条网络公选课开设由教务处根据网络课程平台资源情况和校内公选课开设情况综合考虑确定。

选修课管理办法

选修课管理办法 为深化教学改革、加强素质教育,进一步加强选修课的规范管理,严格质量标准,根据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和学籍管理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开设选修课的原则 (一)开设选修课的教师,必须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教学效果好。 (二)选修课最低开班人数要求原则上为30人,部分需要限制上课人数的特殊课程,须在开课申请中注明,报教务处审核。 (三)选修课周课时2-4节,各门选修课学期总课时不超过36节。 (四)学生选修某门课程如需缴纳教材费、工具费、材料费、设备使用费、考证费、会费或其他费用,按学校有关收费政策办理。 (五)选修课教学纳入《教学工作规范》和《教学差错与事故的认定及处理办法》的管理范畴。 (六)各类实践性教学场所要向选修课学生开放。 二、教师开课申请 (一)每学期第11周,教务处发出组织申报下学期公共选修课的通知后,教师向课程所属二级学院提出开课申请,由二级学院负责对申请人的任课资格、业务能力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每学期第12周交教务处审核备案。 (二)开课申请应包括开课教师、课程简介、开课对象、开课时间、场地要求,班级容量,拟开班级数等信息(见附件1)。 (三)原则上每位教师每个学期只能申请1门选修课。 (四)教务处根据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方案和开课原则,并根据选修课开设要求,协调做好教材、场地、设备等准备工作,每学期第14周,在学校教务系统中,向学生公布下学期拟开设公共选修课程。 三、学生选课原则及程序 (一)学生原则上在第2-5学期参加选课,每学期选修不得超过1门。 (二)学生多次选修同1门课程,成绩不予重复认定。

(三)公共选修课实行两轮选课,学生登录学校教务系统进行选课,学校教务系统选课操作流程见附件2。 1、每学期第15-16周,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在教务系统中的拟开设课程进行第1轮选课; 2、每学期第17-18周,教务处根据第1轮报名情况,取消未达到最低开班人数要求的班级,并在学校网站上公布,各二级学院组织落选学生进行第2轮选课。 (四)两轮选课结束后,学生应及时登录学校教务系统查询本人选修课选课结果。 四、授课管理 (一)课程所属二级学院负责对本二级学院开设的公共选修课的质量进行管理,通过督导、听课、日常教学检查及听取学生反馈等各种形式,严把教学质量关。 (二)授课或指导教师应负责选订或编写选修课的教材、讲义或指导书,要制定授课计划,应认真备课,所有教学资料上传学校教学管理系统,并在系统中填写考勤情况,教学日志等。 (三)任课教师因特殊原因需要调、停课的,应按学校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并通知选修学生。 (四)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杜绝人身和设备事故。 (五)教师应认真总结教学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办法。 (六)不能提供完整的选修课教学资料,或发生了教学事故或差错,教务处有权视情况扣减部分或全部工作量。 四、课程考核 (一)选修课的考核要求、形式及档案管理与考查课相同。考核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在规定时间内将考核成绩及时录入学校教务系统。 (二)选修课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补考,应重新选修,但不计入留级的课程门数。 (三)学生在校期间未修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选修课门数,不予毕业。 五、其他

教材建设与管理总体情况

教材建设与管理总体情况 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职能主要是组织教材建设、教材研究、教材选用与教材评价、教材征订计划制定、自印教材管理、教材供应、协助教材费用的结算、教材样书库管理等。 教材管理一贯坚持服务理念,为师生员工做好服务。2011年、2012年经过多次修改,制定了文件《湖南农业大学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湘农大[2012]68号)文件,教材管理严格按制度执行,按程序办事。 每年春秋两次集中征订教材,教材选用坚持审批制度,由开课单位组织教师选择合适教材,通过系、院把关,最后形成教材选用计划,交由供应公司采购,开学前把教材发放到学生手中,使学生上课有教材。教材费结算由学校计财处按招标折扣与中标单位结算学生领取的教材费用。为了掌握、统计每学期学生使用教材的情况,通过复印每学期使用的教材重要版面,整理、统计教材的相关数据,建立使用教材“样书库”,方便对教材使用的评价与数据分析。 教材建设以编写“高质量、高级别、高档次”教材为导向,明确教材建设思路,将编写教材纳入教师职称晋升、年度目标考核的指标。每年划拔教材专项基金,资助教师编写教材与出版。对于获得的优秀教材给予一定的奖励。“十二五”期间主编教材81本,其中主编部级规划教材22本,主编国家级规划教材5本,获全国高等农业院校优秀教材16本。 为实现教材供应的透明化与市场化,积极探索学校与供应商合作建设大学书店的教材供应新模式,努力推动学校教材供应模式的创新。2007年10月,学校与教材供应公司签署了合作协议,使学校教材供应由传统的学校教材建设与管理科供应模式转变为由大学书店市场化供应模式。双方合作采取由学校提供场地,供应公司投资,在校园内建立大学书店,学校委托大学书店独家供应、发放学校教学计划内的全部教材,结算学生教材费用。通过双方合作,推动了教材供应服务体制的转

工程质量创优管理制度.doc

工程质量创优管理制度 10.1 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贯彻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进一步提高项目上工程施工管理质量水平,提高项目综合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10.2 项目部的职责 ⑴明确项目工程质量创优目标,编制工程质量创优策划书(包括质量目标的分解;分解目标详细的质量保证措施,特别是装饰工程在细部处理方面的质量控制措施;工程记录资料目录清单及收集、整理的安排和要求;分析工程的特点和难点,哪些方面可以做成亮点;本工程推广应用哪些新技术;须业主及时办理工程的报建、审批、竣工决算、验收备案等系列手续。) ⑵负责建立项目质量体系,明确岗位质量职责; ⑶组织实施工程施工质量的管理工作; ⑷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行监视、测量和控制; ⑸组织对不合格情况进行整改,并制定、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 ⑹负责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 ⑺负责工程各阶段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 ⑻负责与相关机构、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 10.3 工作程序 10.3.1 工作流程 10.3.2 质量目标评审 依据工程的性质和体量、合同的条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由项目部总工程

师组织项目经理、经营部门、技术部门和质监部门进行评审,确定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在确定创优质工程的项目时,应考虑项目部优质率指标),并列入创优滚动计划。 10.3.3 过程控制 项目项目部根据设计图纸、国家规范、企业标准以及工程质量创优策划书的措施,认真组织施工和监视测量,有效控制施工质量,及时整改质量问题和管理不足。 项目部监督项目质量目标完成情况,为项目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服务,协助、指导项目的创优工作。 10.3.4 资料收集 根据总公司和地方档案馆对工程档案的要求,列出工程资料清单目录,施工各阶段应根据清单目录认真收集、整理工程资料,由业主直接分包的分部、分项工程资料也要收集、整理,并妥善保管统一装订。拍摄各个阶段和竣工后的工程影像资料,制作复查时所需的影像资料。 项目部主管部门应指导帮助项目做好此项工作。

昭通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试行)(昭学院通〔2019〕73号)

昭通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试行) 昭学院通〔2019〕73号 为了扩大学生知识面,增强学生的适应能力,培养学生兴趣爱好和挖掘学生各方面潜能,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进一步规范公共选修课的教学与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公共选修课的分类 第一条公共选修课分为四类。本科:人文社会科学类、自然科学类、外语提高与综合素质类、体育艺术技能类。专科:人文社科类、自然科学类、技能类、综合素质类。 二、公共选修课的设置原则 第二条可行性原则。即体现学校总体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和特色,满足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的需求和社会发展的要求。 第三条必要性原则。有利于学生兴趣爱好的培养和各方面潜能的挖掘,扩大学生知识面,促进学生个性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 第四条规范性原则。即不得与其他选修课内容重复或相近,不得因人设课、因工作量设课。建立统一的课程库,整合内容近似的课程,避免出现同课不同名、同名不同课、同课不同纲、课程随意性大、课程变化调整多的现象,在总体上保持课程库的稳定。 三、公共选修课的学时与学分

第五条公共选修课每门课程计18—36学时,1—2学分。 第六条学生应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取得公共选修课应选学分,对于有选课限制的课程,应遵循选课限制条件。 四、公共选修课的组织及管理 第七条公共选修课应具备课程简介、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教材(参考书或讲义)、教案等教学文件。新增公共选修课,需填写《昭通学院公共选修课新增课程申请表》(见附件3),由教务处初审、学校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方能增设。 第八条公共选修课按周学时排课,教学时间为十八周(含课程考核时间)。 第九条开课教师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者是在本校工作两年以上的硕士。每位教师一学期内开设的公共选修课原则上不得超过1门。 第十条学生根据教务处公布的公共选修课,按照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类别进行选课,选课后由教务处统一编班。公共选修课教学班原则上不超过80人,选课人数少于30人的不开班。 第十一条不完成各学院安排的教学任务者,不能承担公共选修课教学。

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

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 公共选修课的开设旨在拓宽学生的知识面,提高学生的文化素质。为规范公共选修课的管理,加强公共选修课的建设, 保证公共选修课的教学质量和良好的教学秩序,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开课条件和授课对象: 1、开课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2、系统地上过一门以上(含—门)课程并有二年以上教学经历; 3、对该课程有较深的研究,或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的学术成果; 4、拟开设公共选修课程能容纳30 人以上; 5、有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有教材或参考书。 6、公共选修课现阶段只针对高职三年级学生开设。 二、申请开课程序 1、由本人填写“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向公共课教学部提出开课申请; 2、公共课教学部同意后,由教务处根据培养目标、教学计划和开课条件,进行审批。 三、选课办法

1、每年6月上旬由公共课教学部公布下一个学期公共选修课的开课情况,包括课程简介、考核方式、上课时间、上课地点、限选人数等内容。 2、每年6月下旬由学生选报2门课程。 3、每年6月底由公共课教学部打印公共选修课学生考勤表和班级选修课情况表,并发至各有关班级及任课教师。 4、每门课程的选修人数不足30人的,原则上不开课,已选报的学生可以重选。 四、公共选修课教材原则上由各任课教师负责选购。 五、教学管理 公共选修课教学管理等一切事宜与必修课相同。 六、考勤及考核 1、修读学生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上课。凡无故缺勤超过该课程学时1/3者,取消本课程考核资格。 2、任课教师须认真进行考勤,课程结束时,统计学生缺勤情况, 对缺勤超过该课程总学时1/3者,取消其考核资格。并在学期第十五周将取消考核资格的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 3、学生未经选课也可旁听其他选修课(在教师能容纳的情况下),但不能参加考核,即使已通过考核其所得成绩无效 4、每个选修班由任课教师指定1—2名学生为临时负责人,协助 搞好教学管理工作,并密切师生间联系。 5、公共选修课的考核要求与必修课相同

XX大学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

XX大学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高等学校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知识载体,是进行教学的基本工具,是深入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也是教师学术水平、科研水平和教学水平及教学改革成果的表现形式。为规范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提高教材建设与管理水平,促进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此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教材建设与管理包括各级规划教材、统编教材、自编教材(讲义)的立项建设与管理以及教材选用、征订、发放、评价等工作。 第三条教材建设应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政策,结合我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学内容方法改革的实际情况,紧紧围绕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突出针对性和实用性。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四条学校“教材建设与指导委员会”负责指导全校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制定有关教材建设的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审议教材建设规划和出版教材计划,评审优秀教材(或讲义)。 第五条教材建设具体工作由教务处负责,包括制定教材建设规划,组织教材建设立项、评奖,编制、统计教材建设各类报表,开展教材研究和评价工作,筹集并管理教材建设基金项目等。 第六条各教学单位负责教材的选用,教务处负责教材的审

定和质量评价,资产处负责教材的订购、保管与发放等工作。 第三章指导原则 第七条以课程建设与改革为抓手,以课程内容与课程体系建设与改革为突破口,以实践课程教材建设与改革为重点,加大应用型课程教材建设力度,推动应用型人才培养。 第八条基本思路:①公共基础课教材建设要注重实践,推动教学方法、教学手段、考核方式改革;②专业基础课教材建设要整合教学内容,减少重复性、交叉性内容,构建新的课程体系与模块;③专业课教材建设要加大实践(实验)课程比重,注重于生产实际相结合;④实践课教材建设要构建实践教学体系,改革实践教学内容和模式,完善实践保障条件。 第四章自编教材(讲义)建设与管理 第九条自编教材(讲义)立项的基本原则 凡我校教师根据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需要编写并由学校组织印刷、出版与发行的教材、实验(实习)指导书、课程讲义、习题集、教学指导书、教学参考书等通称为自编教材(讲义)。自编教材(讲义)的立项基本原则是: 1.必要性。专业培养方案需要但目前没有规划、统编、推荐教材或虽有此类教材但不适合专业层次定位的要求。重点支持国家、省部、学校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项目终期成果拟出教材;新建专业或优势和特色学科专业的基础课、专业课教材。 2.可行性。本专业或教师本人有足够的水平或力量承担编写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4727-44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有效达成工程创优的创优目标,制订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质量创优、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创建等过程的管理。 第3条本办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及各地方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要求和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等。 第4条主要职责。 1.集团工程管理中心:负责创优目标的审批、创优工程的跟踪抽查、省市级以上创优工程的创优材料的审核以及创优完成后组织召开总结会、汇总和归档。

2.区域公司工程部:负责创优目标的拟定和上报、协助项目部编制和制定创优策划书、主动指导和积极帮助项目部开展创建活动,创优工程的监督管理以及创优资料的整理和申报、组织省市级以下创优工程创优材料的审核及创优完成后的总结和归档。 3.项目部:负责按照创优指标及要求进行工程的施工、相关资料的收集、创优迎检及协助创优总结。 第二章创优目标制定 第5条根据合同要求和工程规模,项目部和区域公司应积极制订各级创优目标。 第6条区域公司在工程开工一个月内将创优目标计划申报至主管部门及工程管理中心备案。 第7条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对区域公司上报的创优目标进行审批。在年初根据区域公司项目实施情况,编制本年度创优计划,并将计划目标分解落实至各区域公司。 第8条区域公司协助项目部编写创优目标策划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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