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系列评审条件

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系列评审条件
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系列评审条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等职业学校

教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评定标准:高等职业学校教授须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有本专业广博、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有丰富的职业技术教育、生产实践经验和高水平的专业技能;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根据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开拓新的技术研究领域,并取得显著成果;公开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设计或艺术作品,或出版高水平的学术著作、教材,对专业建设、学科发展、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作出较大贡献,在本学科有一定的知名度;具有领导本学科教学、科研以及专业建设的能力,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成果卓著,在实训、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中培养学生专业技能,并取得显著效果;主持和指导实验实训室建设或新产品的开发、研制和生产,具有处理和解决复杂、关键性技术问题和指导高级研修人员的能力;熟练运用一门外国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并具有熟练运用计算机的能力。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资格评审条件适用于独立设置的普通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院、成人高等学校(专科层次)从事教育、教学及相关管理工作并取得高校教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等职业学校教授专业技术资格。

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广西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的规定。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任现职以来,出现以下情况者,不得申报:

一、违纪违法,受警告处分未满1年者;受记过处分未满2年者;受记大过处分未满3年者;受降级处分未满5年者。

二、申报中有伪造学历、资历、成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学术造假行为者,从申报当年起,5年内不得申报。

三、累计在两次申报中发现有学术造假行为者终身不得申报。

第三条学历(学位)、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博士后流动站期满合格或作为海外人才引进回国具有国外博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二、具有博士学位,取得副高专业技术资格3年以上。

三、具有硕士学位,取得副高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

四、具有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取得副高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

五、大学普通班毕业或1977年以后入学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经过1年以上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进修班(包括参加助教进修班、骨干教师进修班、访问学者等)学习,取得4门以上硕士研究生课程考试合格成绩,或参加自治区级以上主管部门举办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高级研修班,系统学习4门以上本专业主要课程,经考试合格并取得结业证书,取得副高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

第四条外语条件

一、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A级)成绩合格。

二、免试条件按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

一、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达到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规定的要求。

二、免试条件按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继续教育条件

完成本部门、本行业或政府人社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

第七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以下条件中的第一款和第二、三、四款中的一款:

一、系统讲授2门以上课程,并根据教学计划的安排组织指导实习、社会调查,指导毕业论文或设计;指导青年教师或进修教师学习时间累计2年以上,并取得较好效果。

二、专业课教师在工厂、企业、事业单位或实习实训基地的工作实践(如实习、实训、设计、社会调查等)累计达6个月以上,并具有较高的实践技能水平:

(一)在实践性课程教学中,熟练指导,规范演示,教学效果优秀。

(二)在实验实训室建设中,主持制定建设规划、安装、调试等,在整个建设过程中发挥关键作用。

(三)在新产品研发生产中,具有处理和解决复杂、关键性问题的能力,取得突出成绩,并得到同行专家认可。

(四)具有“双师型”资格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基础课、公共课教师参加与本专业相关的社会实践或社会调查时间原则上累计不少于3个月。

四、专职学生辅导员指导学生就业和主持开展校级以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并取得较好效果。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的科研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并通过自治区级鉴定或获得结题证书;或在思想政治教育领域主持科学研究项目,取得多项成果或发表(出版)多篇(部)学术论文(著作)。

第八条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以来, 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综合考核成绩为B级(良好)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自治区级以上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或在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建设上取得突出成绩(担任自治区级精品课程负责人,或自治区级示范性实训基地主持人,或自治区级优质专业负责人,或自治区级优秀教学团队负责人)。

二、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或获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

三、获国家自然科学奖、或技术发明奖、或科技进步奖;或星火奖、或社会科学奖及其他专业奖项;或获自治区级上述奖项三等奖(前5名)以上;或获市(厅)级上述奖项一等奖以上。

四、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自治区级以上科研项目(课题),项目已经完成或取得阶段性成果。

五、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推广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或处理重大、关键性技术问题,或在社会咨询方面有较大影响,参与大、中型企业管理和经营活动,提出创建性意见被采纳,通过市(厅)级以上鉴定或本专业、行业权威部门鉴定,获得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六、获得1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或2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或4项以上外观设计专利,且专利实施(或转让)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七、参加或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级、自治区级职业技能、专业技能比赛获得国家级三等奖(前8名)或自治区级二等奖(前6名)、市(厅)级一等奖(前3名)以上奖励。

八、艺术类专业人员参加自治区级以上专业比赛获二等奖(前6名)以上;或主持(或主要完成人)承担过自治区级以上大型项目设计;或公开举办高水平

个人专业展演(画展、设计展、音乐会等);或指导的学生在省(部)级以上专业比赛(展演)中获二等奖(前6名)以上。

九、体育类专业人员参加或指导学生参加自治区级以上体育赛事获前6名(二等奖以上);或担任自治区级体育赛事裁判长以上职务;或担任国家级赛事广西代表队主教练1次以上。

十、专职学生辅导员长期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且至少近5年在学生工作第一线。本人获得或所带班级、团支部、学生团体获得自治区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称号;或主持完成自治区级以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

第九条论文、著作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第一款,同时具备二—七款之一者:

一、在公开出版物发表2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

二、年均授课240计划学时以上者,论文、著作:理工类3篇(部),文科类4篇(部)。

三、年均授课150-239计划学时者,论文、著作:理工类4篇(部),文科类5篇(部)。

四、年均授课149计划学时以下者,论文、著作:理工类5篇(部),文科类6篇(部)。

五、艺术类专业人员公开发表(出版)学术论文(著作)3篇(部);或公开发表(出版)学术论文(著作)2篇(部)并提交艺术作品4件(公开发表,或获得自治区级以上专业比赛(展演)奖励)或指导学生获国家级专业比赛(展演)三等奖(前8名)以上。

六、体育类专业人员公开发表(出版)学术论文(著作)3篇(部);或公开发表(出版)学术论文(著作)2篇(部)并作为教练员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级体育赛事获前8名(三等奖)以上或参加自治区级体育赛事前3名(一等奖)以上。

七、专职学生辅导员公开发表(出版)学术论文(著作)5篇(部)。

第十条破格条件

不具备规定的学历(学位)条件,取得副高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具备规定的学历(学位)条件,不具备规定的资历条件,取得副高专业技术资格3年以上,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博士后流动站期满合格或作为海外人

才引进回国具有国外博士学位者,不具备工作资历条件但特别优秀的,以上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

一、具备下列条件中1项以上:

(一)获国家自然科学奖、或技术发明奖、或科技进步奖、或星火奖、或教学成果奖等奖项;或其他国家级专业奖。

(二)获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或科技进步奖、或社会科学奖、或教学成果奖、或星火奖、或铜鼓奖或其他省(部)级专业奖一等奖以上。

(三)获国家级或自治区级教学名师、或优秀教师(模范教师)、或劳动模范、或“五一劳动奖章”、或先进工作者;或获得国家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或自治区优秀专家、或自治区突出贡献人员等称号。

(四)作为海外人才引进回国具有国外博士学位,在所研究领域中有较大突破,取得的成果已被确认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第一完成人,2位同行教授书面鉴定),回国后继续该领域研究,并有较大进展者。

二、具备下列条件中2项以上:

(一)获自治区级自然科学奖、或科技进步奖、或社会科学奖、或教学成果奖、或星火奖等奖项二等奖;或自治区级其他专业奖二等奖。

(二)主持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课题)1项以上。

(三)在公开发行的国内核心期刊或国外权威刊物上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著作):在第九条要求的基础上,理工类增加3篇(部)、文科类增加4篇(部)、体育和艺术类增加2篇(部)。

(四)参加或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级职业技能、专业技能比赛获得国家级二等奖(前6名)以上奖励。

(五)艺术类专业人员在国家级专业比赛(展演)中获二等奖(前6名)以上,或指导学生在国家级专业比赛(展演)中获一等奖(前3名)以上。

(六)体育类专业人员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级赛事获一等奖(前3名)。

(七)在科技开发、成果转化、社会服务中取得明显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年纯利润达50万元以上。

第十一条附则

一、凡符合上述条件者,可申报高等学校教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者应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并按规定的程序送评,否则,各级人事(职改)部门不予受理,评委会不予评审。

二、本条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此前与本评审条件不一致的,以本评审条件为准。

三、本条件由自治区职改办、自治区教育厅职改办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四、本条件的特定解释:

(一)本条件中所规定的思想政治条件、学历(学位)资历、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继续教育和工作经历、业绩成果、论文(著作)要求必须同时具备。

(二)本条件中所规定的“学历”,是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取得国(境)外学历,须提供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认证材料。

(三)本条件中,凡冠有“以上”者,均含本级。

(四)专任教师年均授课时数不足150学时,其他专业人员年均授课时数不足60学时,不能申报本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担任行政工作的专业人员实践工作经历(如实习、实训、设计、社会调查等)累计时间应不少于2个月。

(五)“双师型”指已取得讲师以上资格,并同时具有其他系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取得技师(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者。

(六)“自治区级科研项目(课题)”,是指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科研项目,以及自治区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主管部门下达的科研项目。

(七)体育类“国家级赛事” 、“自治区级赛事”、 “市级赛事”:1、“国家级赛事”是指全国运动会、全国民族运动会、全国城市运动会、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以及由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举办的全国性单项体育比赛;2、“自治区级赛事”是指全区运动会、全区民族运动会、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以及由自治区体育局、教育厅举办的全区性单项体育比赛;3、“市级赛事”是指地级市运动会及市体育局、教育局举办的全市性单项体育比赛。

(八)艺术类国家级专业比赛(展演)、自治区级专业比赛(展演):是指由国家、自治区教育、宣传、文化艺术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高水平专业比赛,或是由各省级以上专业协会、电视台等单位举办并经其他同行公认的有较高社会影响的专业比赛。

(九)论文、著作的要求:

“著作”是指公开出版(有ISBN书号)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著、译著或教材、艺术专业作品集、音乐及舞蹈展演光盘(独著、主编或第一作者;或本人撰写专著、译著3万字以上,教材10万字以上)。“论文”是指在国内外公开

发行的学术刊物(有ISSN或CN刊号)上发表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术论文(独著、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其中至少有2篇在国外权威刊物或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或公开出版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著(独著或第一作者,15万字以上)1部,有1篇论文在国外权威刊物或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

(十)本条件中,“国外权威刊物”是指:SCI(科学引文索引)、EI(工程索引)、ISTP(科技会议录索引)、ISR(科学评论索引)、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A&HCI(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CA(化学文摘),需提供有资质的检索部门收录证明。“国内核心期刊”是指:1.《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北京大学图书馆编写,北京大学出版)中的期刊;2.《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核心库》中的期刊;3.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局、科学技术厅联合评选的广西优秀报刊中的科学类期刊。

(十一)最后学历的专业与申报学科不相符时,至少应在该学科岗位任教三年以上。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等职业学校

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评定标准:高等职业学校副教授须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有本专业系统、扎实的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有比较丰富职业技术教育、生产实践经验和较高的专业技能;掌握本学科国内外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吸收最新科技成果应用于生产实际;承担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方面的科研课题,并取得显著的研究成果,或获得较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公开发表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设计或艺术作品、或出版有较高水平的著作、教材和教学参考书;教学经验丰富,在实验、实训、实习等实践环节教学中,培养学生专业技能,并取得较好的效果;指导实验实训室建设或新产品开发、研制与生产,具有处理和解决复杂、关键性技术问题和指导青年教师的能力;较熟练地运用一门外国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并具有熟练运用计算机的能力。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资格评审条件适用于独立设置的普通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院、成人高等学校(专科层次)从事教育、教学及相关管理工作并取得高校教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等职业学校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

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广西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的规定。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任现职以来,出现以下情况者,不得申报:

一、违纪违法,受警告处分未满1年者;受记过处分未满2年者;受记大过处分未满3年者;受降级处分未满5年者。

二、申报中有伪造学历、资历、成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学术造假行为者,从申报当年起,5年内不得申报。

三、累计在两次申报中发现有学术造假行为者终身不得申报。

第三条学历(学位)、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博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二、具有硕士学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

三、具有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

四、大学普通班毕业或1977年以后入学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经过1年以上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进修班(包括参加助教进修班、骨干教师进修班、访问学者等)学习,取得4门以上硕士研究生课程考试合格成绩,或参加自治区级以上主管部门举办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高级研修班,系统学习4门以上本专业主要课程,经考试合格并取得结业证书,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

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尚无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以下要求申报:

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具有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9年以上;大学普通班毕业或1977年以后入学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经过1年以上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进修班(包括参加助教进修班、骨干教师进修班、访问学者等)学习,取得4门以上硕士研究生课程考试合格成绩,或参加自治区级以上主管部门举办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高级研修班,系统学习4门以上本专业主要课程,经考试合格并取得结业证书,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1年以上。

第四条外语条件

一、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成绩合格。

二、免试条件按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

一、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达到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规定的要求。

二、免试条件按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继续教育条件

完成本部门、本行业或政府人社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

第七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以下条件中的第一款和第二、三、四款中的一款:

一、系统讲授2门以上课程,并根据教学计划的安排组织指导实习、社会调查、毕业论文或设计;有1年以上学生教育管理或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经历;指导青年教师或进修教师学习时间累计1年以上,并取得较好效果。

二、专业课教师在工厂、企业、事业单位或实习实训基地的工作实践(如实习、实训、设计、社会调查等)累计达6个月以上,并具有较高的实践技能水平:

(一)在实践性课程教学中,正确指导,规范演示,教学效果较好。

(二)在实验实训室建设中,主要负责部分建设项目,安装、调试等,在整个建设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三)在新产品研发生产中,具有处理和解决较为复杂、关键性问题的能力,取得良好成绩,并得到同行专家认可。

(四)具有“双师型”资格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基础课、公共课教师参与与本专业相关的社会实践或社会调查时间原则上累计不少于3个月。

四、专职学生辅导员指导学生就业和开展校级以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并取得较好效果。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过省(部)级以上的科研项目研发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果;在思想政治教育领域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发表(出版)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著作)。

第八条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以来,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专任教师年授课时数应不少于150学时,担任行政管理工作的教师按规定折算),教学综合考核成绩为B级(良好)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自治区级以上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或在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建设上取得显著成绩(作为自治区级精品课程主要完成人,或自治区级示范基地主要完成人,或自治区级优质专业主要完成人,或自治区级优秀教学团队成员)。

二、获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三等奖以上。

三、获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或社会科学奖;或技术发明奖;或科技进步奖;或星火奖及其他专业奖项,或获市(厅)级上述奖项二等奖以上。

四、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项目已经完成或取得阶段性成果。

五、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或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应用科研项目,或在社会咨询方面有较大影响,参与大、中型企业管理和经营活动,提出创建性意见被采纳,通过市(厅)级以上鉴定或本专业、行业权威部门鉴定,取得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六、获得1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或2项以上外观设计专利,且专利实施(或转让)产生较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七、参加或指导学生参加自治区级以上职业技能、专业技能比赛获得自治区级三等奖(前8名)、市(厅)级二等奖(前6名)以上奖励。

八、艺术类专业人员参加自治区级以上专业比赛获三等奖(前8名)以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过自治区级以上大型项目设计;或举办有专业水准的个人展演(画展、设计展、音乐会等);或指导的学生在自治区级以上专业比赛(展演)中获三等奖(前8名)以上。

九、体育类专业人员参加或指导学生参加自治区级以上体育赛事获前8名(三等奖以上);或担任自治区级体育赛事裁判或市(厅)级体育赛事副总裁判长以上职务;或担任国家级赛事广西代表队教练1次以上。

十、专职学生辅导员长期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且至少近5年在学生工作第一线。所带班级、团支部获得市(厅)级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荣誉称号;或本人获得市(厅)级以上先进个人称号;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市(厅)级以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

第九条论文、著作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第一款,同时具备二—七款之一者:

一、在公开出版物发表1篇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论文。

二、年均授课240计划学时以上者,论文、著作:理工类2篇(部),文科类3篇(部)。

三、年均授课150-239计划学时者,论文、著作:理工类3篇(部),文科类4篇(部)。

四、年均授课149计划学时以下者,论文、著作:理工类4篇(部),文科类5篇(部)。

五、艺术类专业人员公开发表(出版)学术论文(著作)2篇(部),或公开发表(出版)学术论文(著作)1篇(部),并提交艺术作品4件(公开发表,或获得自治区级以上专业比赛(展演)奖励)或指导学生获国家级专业比赛(展演)三等奖(或前8名)以上。

六、体育类专业人员公开发表(出版)学术论文(著作)2篇(部);或公开发表(出版)学术论文(著作)1篇(部)并作为教练员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级体育赛事获奖或参加自治区级体育赛事前6名(二等奖以上)。

七、专职学生辅导员公开发表(出版)学术论文(著作)4篇(部)。

第十条破格条件

不具备规定的学历(学位)条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具备规定的学历(学位)条件,不具备规定的资历条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3

年以上,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获得博士学位不具备工作资历条件但特别优秀的,以上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

一、具备下列条件中1项以上:

(一)获国家级自然科学奖、或科技进步奖、或发明奖、或星火奖、或其他国家级专业奖。

(二)获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或科技进步奖、或社会科学奖、或教学成果奖、或星火奖、或铜鼓奖或其他省(部)级专业奖二等奖以上。

(三)具有博士学位,在所研究的领域中有较大突破,取得的成果已被确认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第一完成人或通讯作者,2位同行教授书面鉴定)。

(四)获国家级或自治区级教学名师、优秀教师(模范教师)、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先进工作者,或国家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自治区优秀专家、自治区突出贡献人员(含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教育工作者)等称号。

二、具备下列条件中2项以上:

(一)获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或科技进步奖、或社会科学奖、或教学成果奖、或星火奖或省(部)级其他专业奖项三等奖以上。

(二)主持完成自治区级以上科研项目(课题)2项以上,并取得显著成果。

(三)在公开发行的国内核心期刊或国外权威刊物上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著作):在第九条要求的基础上,理工类增加2篇(部)、文科类增加3

篇(部),体育类增加1篇(部),艺术类增加1篇(部)或2件艺术作品。

(四)作为主要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在自治区级专业比赛获前6名(二等奖)以上。

(五)体育类专业技术人员作为教练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级赛事获得前6名(二等奖)以上;艺术类专业技术人员在全区专业部门组织的专业比赛或展演中获二等奖(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以上。

(六)在科技开发、成果转化、产业经营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直接解决生产建设中重大的技术问题,并取得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获得直接经济效益为年纯利润30万元以上。

第十一条附则

一、凡符合上述条件者,可申报高等职业学校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者应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并按规定的程序送评,否则,各级人事(职改)部门不予受理,评委会不予评审。

二、本条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此前与本条件不一致的,以本条件为准。

三、本条件由自治区职改办、自治区教育厅职改办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四、本条件的特定解释:

(一)本条件中所规定的思想政治条件、学历(学位)、资历、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继续教育和工作经历、业绩成果、论文(著作)要求必须同时具备。

(二)本条件中所规定的“学历”:是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取得国(境)外学历,须提供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认证材料。

(三)本条件中,凡冠有“以上”者,均含本级。

(四)专任教师年均授课时数不足150学时,其他专业人员年均授课时数不足60学时,均不能申报本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担任行政工作的专业人员实践工作经历(如实习、实训、设计、社会调查等)累计时间应不少于2个月。

(五)“双师型”指已取得讲师以上资格,并同时具有其他系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取得技师(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者。

(六)“自治区级科研项目(课题)”,是指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科研项目,以及自治区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主管部门下达的科研项目。

(七)“国家级赛事” 、“自治区级赛事”、 “市级赛事”特指:1、“国家级赛事”是指全国运动会、全国民族运动会、全国城市运动会、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及由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举办的全国性单项体育比赛;2、“自治区级赛事”是指全区运动会、全区民族运动会、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及由自治区体育局、教育厅举办的全区性单项体育比赛;3、“市(厅)级赛事”是指地级市运动会及市体育局、教育局举办的地市级单项体育比赛。

(八)艺术类国家级专业比赛(展演)、自治区级专业比赛(展演):是指由国家、自治区教育、宣传、文化艺术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高水平专业比赛,或是由各省级以上专业协会、电视台等单位举办并经其他同行公认的有较高社会影响的专业比赛。

(九)论文、著作的要求:

“著作”是指公开出版(有ISBN书号)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著、译著或教材、艺术专业作品集、音乐及舞蹈展演光盘(独著、主编或第一作者;或本人撰写专著、译著2万字以上,教材8万字以上)。“论文”是指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有ISSN或CN刊号)上发表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术论文(独著、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其中至少有1篇在国外权威刊物或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或公开出版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著(独著或第一作者,15万字以上)1部。

(十)本条件中,“国外权威刊物”是指:SCI(科学引文索引)、EI(工程索引)、ISTP(科技会议录索引)、ISR(科学评论索引)、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A&HCI(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CA(化学文摘),需提供有资质的检索部门收录证明。“国内核心期刊”是指:1.《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北京大学图书馆编写,北京大学出版)中的期刊;2.《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核心库》中的期刊;3.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局、科学技术厅联合评选的广西优秀期刊中的科学类期刊。

(十一)最后学历的专业与申报学科不相符时,至少应在该学科岗位任教三年以上。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等职业学校

讲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评定标准:高等职业学校讲师须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具有本专业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具有职业技术教育、生产实践经验和专业技能;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技术现状及发展趋势,并将先进技术用于专业教育和生产实践,取得一定的成果;能组织专业课程的教学,在实验、实训、实习等实践环节教学中培养学生专业技能,教学效果良好;参与实验实训室的建设或新产品、新技术的推广开发,公开发表具有专业水平的学术论文、设计或艺术作品,或出版著作;能运用一门外国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并具有熟练运用计算机的能力。

第一条适用条件

本资格评审条件适用于独立设置的普通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院、成人高等学校(专科层次)从事教育、教学及相关管理工作并取得高校教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等职业学校讲师专业技术资格。

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广西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的规定。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任现职以来,出现以下情况者,不得申报:

一、违纪违法,受警告处分未满1年者;受记过处分未满2年者;受记大过处分未满3年者;受降级处分未满5年者。

二、申报中有伪造学历、资历、成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学术造假行为者,从申报当年起,5年内不得申报。

三、累计在两次申报中发现有学术造假行为者终身不得申报。

第三条学历(学位)、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二、具有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3年以上。

三、大学普通班毕业或1977年以后入学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经过1年以上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进修班(包括参加助教进修班、骨干教师

进修班、访问学者等)学习,取得4门以上硕士研究生课程考试合格成绩,或参加自治区级以上主管部门举办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高级研修班,系统学习4门以上本专业主要课程,经考试合格并取得结业证书,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

四、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尚无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以下要求申报:

具有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大学普通班毕业或1977年以后入学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经过1年以上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进修班(包括参加助教进修班、骨干教师进修班、访问学者等)学习,取得4门以上硕士研究生课程考试合格成绩,或参加自治区级以上主管部门举办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高级研修班,系统学习4门以上本专业主要课程,经考试合格并取得结业证书,经考试合格,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

第四条外语条件

一、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C级)成绩合格。

二、免试条件按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

一、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达到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规定的要求。

二、免试条件按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继续教育条件

完成本部门、本行业或政府人社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

第七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以下条件中的第一条和第二、三、四条中的一条:

一、担任1门以上课程(含理论及实训)部分或全部内容的讲授工作,并按教学计划指导实习实训、社会调查;有1年以上学生教育管理或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经历。

二、专业课教师在工厂、企业、事业单位或实习实训基地的工作实践(如实习、实训、设计、社会调查等)累计3个月以上,实践技能水平有较大提高,能胜任实践性课程教学,能参与实验实训室建设,并有一定新产品研发生产能力。

三、基础课、公共课教师参与与本专业相关的社会实践或社会调查时间原则上累计不少于2个月。

四、专职学生辅导员指导学生就业和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果;或在本学科领域开展科研工作,公开发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术论文(著作)。

第八条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以来,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综合考核成绩为B级(良好)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参与校级以上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或取得过校级以上有关教学奖励。

二、参加1项以上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研究、设计、生产、施工、技术检测或技术推广项目,或参加1项以上较大规模的相关专业社会调查,参与撰写研究报告或调查报告,对部门或企业经济工作有较大的推动或指导作用,产生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三、艺术类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校级以上艺术展演、项目设计或企业形象设计,取得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或指导学生在校级以上专业(专项)比赛中获得奖励。

四、体育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市(厅)级赛事的裁判长工作,或参加校级以上赛事设计,或参加指导学生在校级以上专业(专项)比赛中获得二等奖(前6名)以上奖励。

五、专职学生辅导员长期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且至少近4年在学生工作第一线。所带班级、团支部获得校级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荣誉称号;或本人获得校级以上先进个人称号;或参与完成校级以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

第九条论文、著作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以下条件:

独立撰写1篇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教学总结。同时,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术论文或参与出版著作1篇(部);艺术类专业人员可提交艺术作品1件(公开发表,或获自治区级以上专业比赛(展演)奖励)。

第十条附则

一、凡符合上述条件者,可申报高等职业学校讲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者应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并按规定的程序送评,否则,各级人事(职改)部门不予受理,评委会不予评审。

二、本条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此前与本条件不一致的,以本条件为准。

三、本条件由自治区职改办、自治区教育厅职改办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四、本条件的特定解释:

(一)本条件中所规定的思想政治条件、学历(学位)、资历、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继续教育和工作经历、业绩成果、论文(著作)要求必须同时具备。

(二)本条件中所规定的“学历”:是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取得国(境)外学历,须提供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认证材料。

(三)本条件中,凡冠有“以上”者,均含本级。

(四)专任教师年均授课时数不足150学时,其他专业人员年均授课时数不足60学时,不能申报本系列专业技术资格。

(五)论文、著作的要求:

“著作”是指公开出版(有ISBN书号)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著、译著或教材、艺术专业作品集、音乐及舞蹈展演光盘(独著、主编或第一作者;或本人在著作中撰写部分章节)。“论文”是指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有ISSN 或CN刊号)上发表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术论文(独著、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六)最后学历的专业与申报学科不相符时,至少应在该学科岗位任教三年以上。

教育信息化工作总结

教育信息化工作总结 教育信息化工作总结(一) 本学期,在学校发展的需要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下,教育信息化工作在学校工作中得到全面的启动。学校信息化工作在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后勤服务等方面在原有的基础上扎扎实实地得到深入,使现代信息技术逐渐延伸到学校各个角落。 一、健全规章制度,落实岗位职责,积极推进学校教育信息化工作 学校成立了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学校信息中心,配备信息技术教学、网络管理、设备维护人员。学校健全了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落实到人。信息中心成员虽然

都是兼职,但他们乐于奉献、勤于钻研,积极履行岗位工作职责。 二、健全设施,提高学校信息化建设工作中软硬件运行能力 学校现有危机室一个,每个办公室配备了微机,开通了办公室内部通道并外接教育网,使得学校网络教室和各办公室都能上网。极大方便了教师使用电脑。许多教师的备课已运用电脑处理,多媒体在教师的教学中得到了较为普遍地使用。上网学习、查询信息、收集资料、参与学校管理已成为教职工学习和工作的重要方式之一。 学校先后出台信息中心工作制度和信息中心人员岗位职责,使得学校的电脑使用正常,有效地保证了学校教育教学和后勤服务、学校管理工作的顺畅开展。 学校的校园网络的终端安装了网络杀毒软件,加强了学校办公室电脑的维护。信息中心人员积极参与学校各类公开课的技术支持,确保学校各类教育教

学活动在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时的顺利进行。 三、学用结合,提高学校教育信息化工作中教师运用能力 学校开展了教师使用信息技术的培训,使教师能比较熟练的使用office和internet。在学校开展的各级各类公开课中,多媒体辅助教学的使用率极高。教师使用电子教案、网络学习和收集信息的普及率也较高。在配置多媒体教学设备的一年级组,多媒体辅助教学已经成为师生教学的有力助手,教师使用多媒体进行辅助教学得到长足进步。在学校开展的教学评选活动等教学活动中,教师充分运用多媒体教学,现代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作用得到充分展现。 在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中,电脑和信息技术已经成为教师和管理人员必备和必需的工作手段。教师的新理论的学习和教育教学实践、新信息的获得等大都依靠网络获取,现代化的教育设备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日益显现。

职业技术学校2019年度学校教育质量报告

昆明医药职业技术学校 2019年度学校教育质量报告 嵩明县教育体育局: 2019年,我校在昆明市教育体育局、嵩明县教育体育局的正确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的通知》及《云南省教育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云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决定的实施意见》文件的有关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以服务嵩明发展、服务社会为宗旨,以促进学生就业为导向,努力提高我校的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为学生打造一个“学有所得、学有所能、学有所用、学有所依”的职业教育环境。现将我校2019年度教育质量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概况 昆明医药职业技术学校是经昆明市教育局批准,云南省教育局厅备案具有开展中等职业教育、高等院校升学辅导及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提升为一体的中职院校。学校占地面积约60亩,资产总值为1595万元,固定资产原值为903万元。 学校以“责任、合作、质量、服务、感恩”为校园核心价值,;以“自强不息、厚德载物”为校训;以“团结、务实、创新、包容”为校风,以“求真、务实、互助、共赢”为学风。坚持以“让每一个学生成人成才成功”为办学目标,坚定不移地走“教、学、做”合一的职业教育,使学生具备“一张文凭,多种证书”,成为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 2、学生情况

2019学年招生人数为0人,2019年春季在校生人数为377人,2019年秋季在校生人数为280人,2019年毕业生人数为0人,生源主要来自红河、临沧、昭通等市县,也有部分省外学生,学生巩固率为:87.4%。 3、教师队伍 依据办学发展需要,学校加强新教师引进与兼职教师聘请,不断充实完善教师队伍。注重教师的培养培训工作,通过新教师公开课、老教师展示课、外请优秀教师到校授课培训等多种形式,促进我校教师从新手型教师向专家型教师的转变。目前,学校已形成一支规模适当,素质优良,专兼比例协调,职称、学历、职业资格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 ①规模与构成 学校现有教职工65人,教师总数 55人。其中专任教师40人,专业教师30人,特聘(外聘)教师 15人,生师比为4:1。 ②专任教师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30 人,教师数量能够满足教学要求。其中,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达67%。 4、设施设备 学校学年新增教学设备:电子钢琴、婴儿模型设施等。 其他设备:显微镜、手术器械、婴儿称、心肺复苏模拟人等。 为了满足教学需要,学校开设有生化实验室、制药实验室、药物陈列室、解剖实验室等16个实验室。并且逐年增加设备。 二、学生发展 1、学生素质

学校常规管理工作总结

学校常规管理工作总结 第一部分教育常规管理工作 一、治理环境 1、高度重视校园文化建设工作,治理好校园环境,维护好校园安全。既优化校园内部环境,又治理校园外部环境。既做好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又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既制定和完善应急处理机制,又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既正面教育引导学生,又防止社会不法分子对青年学生的拉拢。 2、在学校的大力支持下,主动到周边村屯走访,争取周边群众支持我们的工作;同时加强了与派出所、武警中队的联系,让他们支持和指导我们搞好学校的安全防范工作。 二、加强师德师风的建设 1、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目标:建立一支具有现代意识和管理手段的高素质的班主任队伍。重视对班主任的培养。班主任要讲“学习、敬业、公正、效率”,要有“爱心、耐心、信心”。每年召开一次班主任经验交流会,总结班主任工作经验。三年内形成一套具有县初级中学特色的班主任工作经验。 2、让每位教职工都成为德育工作者。坚持“以德治校”、要发扬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的理念,始终把德育放在

首位,德育教育成为每一位教职工的意识。使德育工作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3、学生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学校团委、学生会的作用,培养一支优秀的学生干部队伍,在各方面为全校同学作出表率。实现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目标。 三、制定详细的计划 开展师德教育系列活动,提高了德育队伍的职业道德建设。并根据学校实际,对照《规程》要求,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德育工作计划,从而使学校德育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特色化方向发展。 四、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确保各种计划的有序进行 五、做周详的总结,更好的发扬长处,避免不足之处。 六、正常开展班级、团队、学生会等各项工作 1、本学期狠抓班集体组织和制度建设,开展了营造良好的班风、学风。全校各班都举办了质量较高的主题班会,特别是中房班和初一实验班代表我校在开放日上主题班会课,取得较好的成效,得到了全县听课教师的好评。 2、指导并督促班主任做好家访工作。因为新成立一个学校,家长不了解学校的情况,因此我们要求班主任在本学期内对所有的学生进行了家访;通过这次家访,使学生家长了解了学校,进一步加强了家校联系,使我们的工作更加主

高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

高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 北京

前言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1年建设标准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2011]184号)的要求、原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制程序规定》及《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写规定》(建标[2007]144号),由我部负责编制《高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委托学校建设标准国家研究中心成立编制组,具体承担编制工作。编制组对全国高等职业学校校舍现状作了书面调查,对部分省市高等职业学校作了实地调查,并对教育部信息中心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综合分析研究。在此基础上完成了《高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各有关部门和专家的意见。 本标准共分六章,包括总则、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学校布局与选址、校园规划、校舍建筑面积指标、校舍主要建筑标准。 请将意见反馈到编制组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2013年10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2) 第三章学校布局与选址 (3) 第四章校园规划 (4) 第五章校舍建筑面积指标 (5) 第六章校舍主要建筑标准 (11) 附录一高等职业学校九项校舍建筑面积指标 (13) 附录二留学生及外籍教师生活用房建筑面积指标 (15) 附录三培训部用房建筑面积指标 (16) 附录四术语 (17) 附录五本标准用词和用语说明 (18) 附件高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条文说明 (1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满足经济社会对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需要。促进和适应高等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提高高等职业学校规划建设的科学化、标准化和现代化水平,为高等职业学校创造良好的办学条件和育人环境,特制订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高等职业教育具有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双重性。学校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实行产学研相结合的办学方针。教学中强化实训实践环节,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新能力,使学生成为高素质高技能人才。发展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实行政府主导、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社会培养的人才培养模式。学校对高技能人才的培养面向社会、面向人人,培养与培训突出针对性、职业性、灵活性和开放性,将学校的教学过程和企业的生产过程紧密结合,校企共同完成教学和人才培养任务。 第三条本标准是编制、审批高等职业学校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校园规划设计和建设用地的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审查和监督检查高等职业学校建设项目的尺度。 第四条本标准适用于新建高等职业学校,改建和扩建的高等职业学校参照执行。 第五条高等职业学校的规划建设,应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合理布局,先规划后建设。 第六条高等职业学校的规划建设,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校舍建设必须具有防御各种重大意外灾害的能力,确保师生安全。 第七条高等职业学校的建设用地和校舍建筑既要保证教学和生活的正常功能需要,又要符合节约用地和提高校舍使用效率的原则。学校部分设施在保证教学实训和师生生活的前提下,宜向社会开放。 第八条高等职业学校的规划建设,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2019学校教育信息化工作自查报告

安定区团结初级中学 学校教育信息化工作自查报告 为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落实《定西市安定区教育信息化应用工作整体推进方案》,我校把教育信息化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了教育信息化领导小组,并选拔一名专职计算机教师负责学校的网络建设和维护工作,以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学校在现代化硬件、软件建设,开展现代技术教育科研活动,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加快推进信息技术教育和学科课程的整合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现对照《安定区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工作达标评估方案》,将我校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教育信息化建设基本情况。 学校成立了教育信息化领导小组,校长李勇担任组长,负责整个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和对信息化工作实施指导,副校长姚凤堂担任副组长,具体负责规划的推进,教导主任马国福、总务主任焦庆、电教员员逸群及各学科组长为组员,主要负责信息化环境建设、信息技术的培训。学校在健全组织机构的同时,着重建立了信息化发展的各项制度,将教育信息化纳入教师考核。这些制度的建立,保证了学校信息化能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发挥持续不断的推动力。由于意识上重视,行动上落实,学校信息化建设发展迅速,尤其是近3年来学校信息化建设取得了重要的进展。主要表现在: 1.加大经费投入,加强硬件配置,实现了多媒体化。现有学生电脑室1间,配备电脑35台,其中学生用机45台(另外10台电脑在语数教研组,师生共用),另一间学生电脑室逐步淘汰,生机比达到7.6:1,教师用机56(含电子白板教室电脑),实现了专任教师人手一机的标准,师机比为0.8:1,

电子白板教室19间,实现了班班通。建有生物实验室、物理实验室、化学实验室、音乐教室,购置了教学用多媒体设备,数码摄象机1台,照相机1台,DVD2台(远教工程项目配发)。这些设备的配置,优化了信息技术环境,基本实现了教学信息传播的多媒体化。此外,学校每年能够根据校情,加大经费投入,对设施设备进行更新维护,加强人员培训力度以及添置教学资源。 2.实现了教育资源共享。为对外交流和内部管理的需要,学校建有教师QQ办公群、微信办公群。外网于2012年建成后经过逐步改造,目前已实现了20M光纤连接,为教师获取信息提供了良好的平台。 3.教师信息素养不断提升,教育观念得到转变。学校认真落实《信息技术培训制度》,保证每学期信息技术培训量达到人均每月1课时,培训内容主要包括3个方面:(1)多媒体计算机的基本操作技能。(2)电子白板使用及课件制作。(3)办公软件的使用。经过培训,目前100%的老师能网上获取资料,存储上传资料。截止2016年12月,教师全部注册了安定区教育云平台的个人学习空间,参加了信息技术能力提升的培训和甘肃教师学苑网上研修学习,合格率为100%;学校领导积极参加了教育信息化管理能力研修培训并具备了一定的信息化领导能力,能从宏观上掌握学校信息化管理、建设和应用情况,制定了学校的信息化发展规划。所有老师都能运用多媒体技术上课,90%的学科都在使用多媒体教学,而且有一部分教师能在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多媒体教学大赛中获得荣誉。 4.学校根据上级要求开展了“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等活动,充分发挥学校和教师个性化资源建设的主体作用,每学年总有一部分教师上传录课视频至甘肃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而且校级资源库在学校领

中等职业学校教育质量报告

中等职业学校教育质量报告 一、学校情况 (一)学校概况 山东省菏泽艺术学校的前身是以培养单一戏曲人才为主的戏训班, ????年 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山东省菏泽艺术学校,相继开设舞蹈、音乐、美术、群众文化等专业。举办单位为菏泽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县级编制 公益二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年,学校为改善办学条件向市政府申请改扩建。学校现有土地 ???亩,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新增土地 ?亩(已完成土地新增手续)。新增建筑面积可达 ????平方米。目前学校仅存教学、住宿两座楼,正等待市委、市政府关于学校改建或搬迁计划方案落实。 几十年来,学校为社会培养各类艺术人才近万名,毕业生遍布各级各类文艺团体、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文工团和学校,并有数百名学生先后考入中国音乐学院、中央音乐学院、中央美术学院、北京舞蹈学院、山东艺术学院等高等艺术院校。 ???年 月被国家教育部“十五规划“课题组命名为《创新教育与职业指导》实验学校;同年 月,被国家教育部授予《社会公认特色教育成功育人单位》。 近年来,我校在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开放的推动下有了长足发展。学校一贯倡导“育人为本,人人成才”的教学理念,遵循艺术教育规律,规范教学管理,在现有的办学条件下,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管理,

突出教学,踏踏实实致力于培养一流艺术人才。我校学生在省级各类教学节目汇演、比赛、展览中获奖比率名列前茅,多次受到表彰和奖励。 ???年我校成功举办了?艺苑新春?大型文艺公益演出, ???年参加“家乡美、菏泽颂”全市大中专学校汇演并取得好成绩。相继获得 ???年第 ?届、 ???年第 ?届中国少儿戏曲小梅花金奖。 学校高度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师资建设是学校发展的关键。学校现有在编教职工 ?人,为适应教学任务,聘用专业教师 ?人,才能满足目前的教学需要。同时,学校还通过不同的培训形式,提高教师综合业务水平。 学校现设有音乐、舞蹈表演、工艺美术、美术绘画、社会文化艺术及戏曲表演等专业,其中戏曲表演专业为我校特色专业。菏泽是戏曲之乡,群众对地方戏曲有着浓厚的感情,戏曲在基层有广阔的市场。由于各种原因,戏曲人才的断层现象相当严重,培养地方戏曲后继人才尤为重要。 ???年,学校被市委、市政府指定为全市唯一剧团后继人才培养学校,已经为社会培养了大批戏曲毕业生,他们正在各自的岗位上为戏曲艺术发挥特长,学校根据社会需求,依据现有条件,预计增设幼儿教育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两个专业,届时,学校将有 个专业,在校学生预计能达到 ??人。今后我校还将担负起培养更多艺术人才的重担,为建设菏泽文化大市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质量保障措施 (四)规范管理情况

学校常规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常规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2012年11月) 忻城县民族中学位于县城的东北部,占地面积62124m2。始建于一九八二年,前称为忻城县壮文学校,一九八八年更名为忻城县民族中学,二OO二年八月忻城县民族中学和城关镇初级中学合并,二OO四年秋,为扩大我县高中办学规模,县中初中部剥离归民族中学管理,2011年马泗初中、欧洞初中分别合并到我校,2012年秋学期,遂意初中、红渡初中的九年级学生又到我校寄读,现在校生共2475人,44个教学班,教职员工共210人,目前是全县最大的初中学校。 自从开展创建常规管理达标学校以来,我校狠抓常规管理,改善办学条件,推进素质教育,强化教学改革,各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曾先后获得全县安全教育管理先进集体、学校卫生管理先进集体、来宾市教学质量优秀奖等荣誉称号,多年来中考成绩均逐年提高,且录取地区高中、来宾市一中、县高中总人数均居全县第一。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规范管理意识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广西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学校成立了以一把手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科学制定《管理规范》落实方案,层层落实责任,全校形成了人人职责明确,时时规范管理的良好氛围。学校各部门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管理和考核制度,并在对教师与学校各部门的平时考核和学期考核、年度考核中作为重要依据,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我校在学校醒目位置放大张贴《广西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并及时组织广大教职工进行认真学习,树立规范管理意识,全体教职工人手一份,按照要求在相应功能室里张贴各类管理制度,做到人人学习规范,个个践行规范,从上到下认真贯彻

执行《管理规范》。 二、践行规范,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行政管理 学校领导以“勤、细、实”为作风,树立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思想,确立质量永远是生命的意识,以赏识的目光面对学生的差异,努力培养“爱国立志,律己修身,人格健全,基础扎实,学有特长,全面发展”的学生。使学生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共处,学会做事,保持自己的追求,拥有一个智慧的人生。坚持“务求个个成人,更求人人成才”的办学宗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治校,依法办学,民主管理,科学管理,不乱收费,建立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学生特长,面向全体学生,努力让学校成为清雅优美的“花园”,秉德明智的“学园”,愉悦舒畅的“乐园”。 2.教职工管理 我校严格执行教职工持证上岗制度,倡导师生同学习共成长,鼓励教师参加各级各类进修培训,不断充实自己。校本培训、集体备课、听课评课、参观学习等教学、科研活动开展得扎扎实实,卓有成效,青年教师正在迅速成长。近年来,我校老师有多人在各级教师基本功技能大赛中获奖,多名教师被评为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坛新秀等,有近几十篇教育教学论文在区、市获奖或发表。我校老师还十分注重师德的修养,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学习教育教学法规,以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准绳,严格要求自己。全体教师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以学生为主体,尊重学生人格,不体罚学生,不搞有偿家教,无愧于人民教师这一天底下最光辉的职业。 建立健全教师业务、师生健康、教学、校产等各类档案,合理分类,装订整齐,有专人负责,有一套管理制度和规定,充分发挥了档案室的效能。

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教发[2000]41号)

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 教发[2000]41号 国家教育部教发[2000]41号文颁布了(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的通知,此标准于二000年三月十五日开始执行,全文如下: 第一条设置高等职业学校,必须配备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管理能力、品德高尚、熟悉高等教育、具有高等学校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职校(院)长和副校(院)长,同时配备专职德育工作者和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从事高等教育工作经历的系科、专业负责人。 第二条设置高等职业学校必须配备专、兼职结合的教师队伍,其人数应与专业设置、在校学生人数相适应。在建校初期,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一般不能少于70人,其中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人数不应低于本校专任教师总数的20%;每个专业至少配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2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本专业的“双师型”专任教师2人;每门主要专业技能课程至少配备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2人。 第三条设置高等职业学校,须有与学校的学科门类、规模相适应的土地和校舍,以保证教学、实践环节和师生生活、体育锻炼与学校长远发展的需要。建校初期,生均教学、实验、行政用房建筑面积不得低于20平方米;校园占地面积一般应在150亩左右(此为参考标准)。 必须配备与专业设置相适应的必要的实习实训场所、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适用的教学仪器设备的总值,在建校初期不能少于600万元;适用图书不能少于8万册。 第四条课程设置必须突出高等职业学校的特色。实践教学课时一般应占教学计划总课时40%左右(不同科类专业可做适当调整);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实验、实训课的开出率在90%以上;每个专业必须拥有相应的基础技能训练、模拟操作的条件和稳定的实习、实践活动基地。 一般都必须开设外语课和计算机课并配备相应的设备。 第五条建校后首次招生专业数应在5个左右。 第六条设置高等职业学校所需基本建设投资和正常教学等各项工作所需的经费,须有稳定、可靠的来源和切实的保证。

学校教育信息化工作计划完整版

学校教育信息化工作计 划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宁阳恒文学校教育信息化实施计划 (2016——2017学年度)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面向全体学生,以培养学生的信息素养为宗旨,结合县教育现代化的创建工作积极开展信息化教学实践,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以信息化带动教育的现代化,打造宁阳恒文学校校数字化校园。 二、总体目标: 在推进学校教育信息化的过程中,大力推进信息技术的应用,逐步达到三个转变,即:转变学校管理方式、转变教师的教学方式,转变学生的学习方式,努力构建学校教育信息化平台。 三、具体工作落实: (一)硬件环境建设 良好的硬件环境是学校信息化工作的基础,目前学校已有的硬件要用好、用足,同时,还准备添置多媒体设备,做到平均每个班级都有一台多媒体教学设备,以满足教师的需求。在课余时间开放学校的微机室,让学生有更多的时间使用计算机,保证学生的上网时间。为进一步鼓励教师在教学中使用计算机,每个办公室摆放一台电脑,供教师备课、教学使用。逐步购置部分正版软件,推进学校的软件正版化工作。 (二)资源建设

教学资源是教师教育、教学必不可少的内容,因此学校的教育资源建设是学校信息化工作的重要一环,本学期将逐步完善学校的教学资源库建设,鼓励教师将好的教学资源上传至校园网络资源库,使学校内所有的教学资源得以共享。同时将学校现有的较优秀的教学课件上传教育网,为推进区域内的资源库建设发挥我们的一些作用。逐步按学科、年级购买教学资源软件,不断充实学校的教学资源库。 (三)师资队伍建设 教师是信息运用的主体,近期学校一要加强教师的信息化理论和实践的培训,重点落实于学校网络的建设和应用。二要加强提高教师的计算机水平,进一步加强学校网络管理员和信息技术专职教师的培训,使学校的信息化工作有序开展。为进一步达到教师计算机培训的成果,鼓励各教研组结合各自学科特色建立教师主页,使网络成为师生之间、教师之间沟通的桥梁。 (四)课题研究 以学校课题为引领,积极开展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整合的研究,使计算机及网络的运用渗透到各科的教学之中,鼓励教师参与整合课的研究,学校定期开展整合课的教学评比,并形成制度,常抓不懈,使学校的信息化工作落到实处。 (五)学生应用 以学校的信息技术课为抓手,平时进一步加强学生的信息素养的培养,注重学生的网络道德的教育,能抵制不良的信息,利用课题研

中等职业学校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编制提纲

附件1 中等职业学校教育质量年度报告 编制参考提纲 1.学校情况 1.1学校概况。包括校名、办学性质、校园面积、资产、图书总量、专业设置等情况。 1.2 学生情况。包括招生规模(招生数量)、在校生规模(总人数)、毕业生规模(毕业人数与毕业率)、学生结构、巩固率、培训规模等数据,及与上一年度相比的变化情况。 1.3教师队伍。包括教师总人数、生师比、“双师型”教师比例、兼职教师比例、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比例、专任教师硕士以上学历比例、专任教师高级职称教师比例、名师工作室的建立等数据,及与上一年度相比的变化情况。 1.4设施设备。包括实习实训的设备种类、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生均实训实习工位数、生均纸质图书、设备使用率等数据,及与上一年度相比的变化情况。 1

2.学生发展 2.1学生素质。包括思想政治状况(团员、党员的人数)、文化课合格率、专业技能合格率、体质测评合格率、毕业率、就业率、技能大赛获奖等。 2.2在校体验。包括理论学习满意度、专业学习满意度、实习实训满意度、校园文化与社团活动满意度、生活满意度、校园安全满意度、毕业生对学校满意度等。 2.3资助情况。包括免学费和助学金落实情况,学校对学生的资助情况、校外基金与爱心人士资助等。 2.4就业质量。包括学生的总体就业率、分专业就业率、对口就业率、初次就业起薪等数据,升入高等教育比例及与上一年度相比的变化情况。 2.5职业发展。包括学习能力、岗位适应能力、岗位迁移能力、创新创业能力等。 3.质量保障措施 3.1专业动态调整。包括专业结构调整、人才培养方案调整、淘汰专业数与新增专业数等。 3.2教育教学改革。包括各类专业的课程设置情况、学校公共基础课的开设、专业设置、师资队伍、专业特色课程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信息化教学、实训基地、教学资源建设、教材选用、校企合作与工学 2

学校常规管理工作汇报.doc

学校常规管理工作汇报 各位领导,各位老师: 大家好!很高兴能借这次机会和一起大家探讨学校管理与发展这个永恒的话题。在管理的道路上,我一直在思考,如何让一个学校有年轻的活力和自己的品牌呢?伏案回眸,反思梳理,略有感触。我们刘集中心完小是XX年建成的,这是一所三校合一的新建学校,有个教学班,500名学生。自建校以来,我们始终坚持“校以育人为本,师以敬业为乐,生以成才为志,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的奋斗目标,提出了“以人为本抓管理,自我提高争名师,品学兼优当三好,更新理念促质量,开拓进取求发展”的新的工作思路,经过全体教职工的齐心努力,近几年学校各项工作均有了一定的发展。 一、以学校管理为重点,提升学校办学品味 (一)重视人文环境建设,促进教师发展 我们十分重视人文环境的建设,注重为教师创设宽松亲和的氛围,搭建自主发展的平台。 熟悉我们学校的人都知道,这所新建学校校舍虽然都是新的,但学校XX年8月底刚建成我们就搬迁了进去,当时院内一片狼籍,三校合来的学生纪律散乱,三校凑到一起的老师都很陌生。但是,要真正管理好学校,建设好学校,仅靠制度那是远远不够的,那么,如何让来自四面八方的老师都团结在一起,使他们在校长的领导下都拧成一股绳,形成一种凝聚力?几年的管理经验告诉我,要使集体有一种亲和力,就要把自己全部

的爱心都奉献给学校,奉献给老师。于是在工作中,我尽量做到多一些商量,少一些命令,将自己溶于教职工之中,营造一个人人平等、宽松、融洽的人际氛围。因为只有在良好的环境中,教师才能发挥积极性,才能奋发进取。 工作中,我们注重发现和鼓励教师的优点,激发其潜在优势,引导大家把握机遇,并通过教学观摩活动,形成你追我赶的竞争局面。在友好公平的竞争中,我校青年教师得到迅速成长。 (二)优化校园环境,营造育人氛围 1.让班级成为学生积极向上的学习乐园。 我校每个班都有自己的特色,有自己的活动板块,每个班主任对此都作了精心布置,从栏目的设计、到装饰物的点缀,都富有教育意义和美化创意;每个教室内的墙上,都挂有个性化的宣传栏,用于展示学生的美术作品和书法作品。这些,装点出了个性,同时也营造了良好的学习氛围。 2.让校园成为学生接受文化熏陶的精神乐园。 搬入新校后我们充分利用校园的建筑环境,把育人因素渗透其中,我们安置了块不同内容的文化展牌,砌了八个造型优美的花池,每个花池内都设有不同的主题,以此,将我校的办学理念与特色化建设通过校园文化景点的布置显现出来,使孩子们耳濡目染受到熏陶。 (三)强化现代技术装备,凸显现代化学校气息 我们新添了30台电脑,用于学生机房,学校还安装了语音室、多媒体教室、电子备课室、dvd播放室、卫星接收室,现代化的教学设备,为教师课堂教学提供了便利,也为教师提供了服务的平台。

高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

高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三) 北京2013.3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2) 第三章学校选址与校园规划 (3) 第四章校舍建筑面积指标 (5) 第五章校舍主要建筑标准 (11) 附录一高等职业学校九项校舍建筑面积指标 (13) 附录二专业本科生及研究生校舍建筑面积补助指标 (15) 附录三留学生及外籍教师生活用房建筑面积指标 (16) 附录四培训部用房建筑面积指标 (17) 附录五术语 (18) 附录六本标准用词和用语说明 (19) 附件高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条文说明 (2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满足经济社会对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需要。促进和适应高等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提高高等职业学校规划建设的科学化、标准化和现代化水平,为高等职业学校创造良好的办学条件和育人环境,特制订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是编制、审批高等职业学校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校园规划设计和建设用地的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审查和监督检查高等职业学校建设项目的尺度。 第三条本标准适用于新建高等职业学校,改建和扩建的高等职业学校参照执行。 第四条高等职业学校的规划建设,应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合理布局,先规划后建设。校舍建设必须具有防御各种重大意外灾害的能力,确保师生安全。 第五条高等职业学校的规划建设,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建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绿色校园。 第六条高等职业学校的建设用地和校舍建筑既要保证教学和生活的正常功能需要,又要符合节约用地和提高校舍使用效率的原则。学校部分设施在保证教学实训和师生生活的前提下,宜向社会开放。 第七条高等职业学校的规划建设,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 ?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2016年度学校教育信息化工作总结

凉州区洪祥镇洪祥中学 2016年度学校教育信息化工作总结2016年度,我校在教育信息化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学校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有关精神,充分发挥教育信息化投资效益,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课堂教学实效,促进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深入开展,切实提高学校管理、课堂教学、以及德育教育等方面的信息化应用水平。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促进学校教育信息化规范管理制度 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教育信息化领导小组,明确人员职责。信息化工作涉及面广,涵盖学校工作的方方面面,重视管理,树立服务第一,重质量和效益十分重要。有教导处负责教育信息化工作,抓好现代信息技术在课堂教学中的应用。 二、常规工作 1.修订校园信息技术设备的使用与管理办法 规范的管理依托于完善的管理制度。本学年,信息化办将着重加强对学校信息技术设备的日常规范管理,针对信息技术设备的不同类别,完善使用与管理办法,规范教室多媒体设备、教师个人电教耗材等使用要求,严格功能室使用流程。 2. 业务培训

有针对性开展了舞台音响、电子设备、监控、一体机、电子教室、报警系统、领信教育等硬软件使用技能培训,使每一个岗位上的人都能够熟悉设备的使用。 3.电教设备维护 形成标准故障处理流程和程序,对故障的监控、排除、报告、总结等方面管理加强,制定了监控安全使用相关制度;多媒体室、机 房及校园内其他信息技术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 三、完善技术装备,加快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并寻求上级领导部门的支持,把有限的资金用于教育技术装备的建设与配备上。今年学校以教学楼落成为契机,教学楼各个教室的互联网组建完成,100兆光纤接入教学楼。充分利用我校校园网实现我校网络信息化校校通、班班通、人人通建构数字校园。 四、开展教师培训,着力提高教师教育信息化素养 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注重教师专业化水平、教学实践能力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综合发展,鼓励教师探索新型的教与学模式,创新课堂教学模式,通过信息技术手段提高教学水平,培养教师利用各种信息技术手段进行教学资源开发。本学期三位教师参加我区举办的电子白板微课大赛、9位教师参加了我区的信息技术学科整合论文大赛,8位教师入围我区信息技术学科整合优秀课例。对全校教师进行了人备课系统,电子白板、凉州区人人通系统培训,组织各年级各学科组开展网络教研,组织教师圆满完成2016年一师一优课平台晒课活动,组织六名教师参加全国信息技术学科整合大赛。

职业技术学校质量年度报告范本

职业学校质量年度报告 序言 根据XX市教育局《关于编制和发布2018年度中等职业学校质量年度报告》文件精神,学校有办公室承办(牵头),各科室协同开展2018年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秉承“品质立校、品质兴校、品质强校”为理念,本着“以学生为中心、以素质为基础,以技能为重点”的教育原则,按照“教育观念要有新跨越,特色创建要有新突破,学校管理要有新举措,文化建设要有新变化,教育质量要上新台阶”的工作要求,促进学校全面健康发展。现就学校基本情况、学生发展、质量保障措施、校企合作、社会贡献、特色创新、问题及措施等方面发布XX市XX学校2018年度质量工作报告。

目录 1.学校情况 (2) 1.1学校概况 (2) 1.2 学生情况 (2) 1.3教师队伍 (3) 1.4设施设备 (5) 2.学生发展 (6) 2.1学生素质 (6) 2.2在校体验 (8) 2.3资助情况 (9) 2.4就业质量 (10) 2.5职业发展 (10) 3.质量保障措施 (11) 3.1专业动态调整 (11) 3.2教育教学改革 (11) 3.3 教师培养培训 (13) 3.4 规范管理情况 (17) 3.5 德育工作情况 (19) 3.6党建情况 (20) 4.校企合作 (21) 4.1校企合作 (21) 4.2 学生实习情况 (21) 5.社会贡献 (22) 5.1人才培养 (22) 5.2社会服务 (22) 5.3对口支援 (22) 6.举办者履责(经费) (23) 7.特色创新 (23) 8.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4) (一)存在问题 (24) (二)改进措施 (25)

学校常规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学校常规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学校常规管理工作自查报告一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扎实推进课程改革,完善教学管理制度,规范教学行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我校根据《福建省小学教学常规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的要求,以开拓创新的精神和务实求是的态度,立足本校实际,积极探索我校常规管理新路子,努力尝试构建有农村特色的教学管理新制度。就学校的各项常规管理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落实课程计划。 我校根据国家新课程计划(纲要),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小学课程计划的调整意见,于开学初,认真制定了本学期的校历表、作息时间表,合理编排各类学科、活动课程总表,开齐各类课程,开足课时。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同时也保证了学生每天在校的课外活动总量,力求使课处活动内容丰富化,形式多样化,着重培养学生的自主能力和创新精神。为了全面贯彻课程计划(纲要)精神,学期初,学校组织教师又一次重温了《新课标》,在此基础上,根据所在班级、所教学科的实际情况,采取年组集体讨论的形式,认真制定了各学科、活动课程的教学计划。 二、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 本学期,本着依法办学的原则。依照有关规定,我校认真合理安排了学校作息时间表。学校每天早上7:30,下午1:00开门迎生。中午11:00,下午4:50学生离校。按照规定课余、晚上和节假日没有安排学生集体补课和上新课。作息时间表里包括了晨练、早操和眼保操,有力的保证了学生每日有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有利的减轻了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了学生身心健康的发展。 三、严把教材入口关。

我校在预订各年级、各学科的教学用书、教学资料时,每次都能严格按照课程计划要求征订。除教育局批准的教材、教辅资料、教学配套材料和学具外,其他各种教学用书、资料一律未订。在平时的工作中,本着依法治教的原则,严禁教师乱编,乱订各种教学用书、教辅资料。今后,学校还将一如既往的将此制度严格执行下去,为断规范教师教学行为,树立教师良好的师德形象,切实地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习负担。 四、规范教学流程 ,一,学期有计划 新学期开学前,我们就组织任课教师认真学习相关学科的课程标准,通读全册教材,了解学生状况;学校在此基础上制定全校教育教学工作计划;教师则按校历拟定学期教学计划和教学进度。 ,二,课前准备 每节课我们都要求教师做到课前有准备,深入钻研教材、精心设计教案、充分准备必要的教学具。教学设计做到有目标、有重难点、有教学步骤和教学方式。提倡撰写教学随笔和教后记。我校不仅以校公开课为载体,探讨、推广体现新理念的课堂教学方法,还注重优秀案例收集工作以树立典型,特别是收集能体现素质教育的教案,从而带动全校的课堂教学水平的提高。 ,三,课堂教学 我校组织全体教师学习《课程标准》及相关课改理论,让教师领会新课程的教学理念,确实转变观念,促进教师在课堂上的角色转变,真正成为学生学习的合作者、组织者、促进者,建立民主、平等的新型师生关系,从而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同时,我校要求教师在课堂上还应做到:语言健康准确,教态自然,板书规范工整,严禁体罚学生。在全体教师的努力下,我校教师课堂教学能力取得了很大的提高。

高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完整版

高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

高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三) 北京2013.3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2) 第三章学校选址与校园规划 (3) 第四章校舍建筑面积指标 (5) 第五章校舍主要建筑标准 (11) 附录一高等职业学校九项校舍建筑面积指标 (13) 附录二专业本科生及研究生校舍建筑面积补助指标 (15) 附录三留学生及外籍教师生活用房建筑面积指标 (16) 附录四培训部用房建筑面积指标 (17) 附录五术语 (18) 附录六本标准用词和用语说明 (19) 附件高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条文说明 (2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

要求,满足经济社会对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需要。促进和适应高等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提高高等职业学校规划建设的科学化、标准化和现代化水平,为高等职业学校创造良好的办学条件和育人环境,特制订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是编制、审批高等职业学校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校园规划设计和建设用地的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审查和监督检查高等职业学校建设项目的尺度。 第三条本标准适用于新建高等职业学校,改建和扩建的高等职业学校参照执行。 第四条高等职业学校的规划建设,应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合理布局,先规划后建设。校舍建设必须具有防御各种重大意外灾害的能力,确保师生安全。 第五条高等职业学校的规划建设,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建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绿色校园。 第六条高等职业学校的建设用地和校舍建筑既要保证教学和生活的正常功能需要,又要符合节约用地和提高校舍使用效率的原则。学校部分设施在保证教学实训和师生生活的前提下,宜向社会开放。 第七条高等职业学校的规划建设,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第八条高等职业学校的建设规模,应按批准的办学规模、各类学校的建筑面积指标及选配校舍项目的建筑面积确定。 第九条高等职业学校分为综合类、师范类、工业类、农林类、医药类、财经类、政法类、外语类、管理类、体育类、艺术类。 第十条本标准中的办学规模按表1设定。 表1办学规模(学生数)

学校教育信息化工作总结.doc

学校教育信息化工作总结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和互联网的出现,对传统教育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各国都把推进教育信息化作为未来教育发展的方向。我国也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加快教育信息化的发展。今天我给大家整理了学校教育信息化工作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校教育信息化工作总结范文一 作为学校公共服务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校园网络已成为学校重要的基础设施。在校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我们的校园网络基础设施面貌得到了比较大的改变,与之相适应的校园信息化水平也得到了较大提高,针对我校在信息工作的要求,我们确立了学校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总则和总体目标,并制定了校园信息化建设的分阶段实施方案,以期对今后进一步的校园信息化建设提供良好的发展之路。 一、抓领导,确立岗位分工责任制为特征的管理机制 围绕学校信息化发展方案,发挥信息技术在教育中的积极作用,促进信息技术与各学科课程的整合,提高学生的信息技术能力,提升教师的教学信息技术水平,深化现代教育技术在教育系统的应用,保持我校教育信息化的创新与活力。创建智能化、网络化与个性化的数字化环境,推进学校向现代化教育的转变,加速学校教育均衡发展和内涵发展。推动我校的教育信息化和智能化。进一步完善我校数字化建设步伐。 1、组织保障

实施信息化工程,涉及到学校工作的方方面面,学校通过建立信息化领导小组,形成信息化管理的工作网络。领导小组由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和信息技术教师组成,共同研究制定学校信息化工作的规划和管理制度。 2、制度落实 将数字化学校创建作为我们学校发展的增长点和奋斗目标,把数字化校园的建设与学校的制度建设、教学改革、教育科研、教师学生成长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首先,将目标分解成每个学期的具体目标,经常向教师宣传,使之成为全校教师追求优质共同发展的共同愿景,扎扎实实分步实施。其次,分阶段、分层次、有步骤地对老师进行培训,注重提高教师使用计算机的实际操作水平,培养教师自己设计制作课件的能力及网上操作的能力。 二、抓建设,确立优化资源配置为特征的执行机制 为了使学校真正实现教育教学活动全面实现信息化,营造数字化环境,学校加强信息化设备的投入,现已做到每位教师有一台工作电脑,每个教室配置了一套多媒体电脑设备、实物投影机,营造了学校数字化环境。有了硬件的保证,现在教师的每堂新授课都能保证应用多媒体,基本上所有老师都能利用电脑查阅资料、电子备课、制作课件等,学校已经建立起比较完整的资源库。电脑和多媒体设备已经成为教师日常教学工作的必备,实现了办公的电脑化和网络化。 三、抓应用,确立构建数字化为特征的校园氛围 学校在初步完善校园网络的平台建设之后,把工作的重点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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