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中小学教职工管理办法

最新中小学教职工管理办法
最新中小学教职工管理办法

中小学教职工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教育系统劳动人事管理,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促进全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县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县教育系统公办学校(含普通中小学、职业中专、教师进修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校办幼儿园)教职工和其它教育事业单位职工。

第二章请假销假管理

第三条事假管理

1、事假指教职工因家庭和个人原因需要临时短期的请假。事假批准权限:单位正职请假2天以上(含2天)的由教育局局长批准;请假2天以下的,行政正职由分管业务的副局长批准,党务正职由教育局党委副书记批准。单位副职请假由单位正职批准,中层领导及教师请假由单位领导批准。外出学习、开会等情况履行事假批准程序,但不扣发工资。

2、教职工因事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事假必须是短期行为,理由要充分合理。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可能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的,可不予请假、暂缓准假或缩短假程。否则,按旷工处理。

3、严格控制教职工事假。一学年每人事假累计不得超过5天,可不予准假。

4、每请事假一天,扣发月工资全额的3%。

第四条病假管理

1、教职工因病请假,必须出具县级及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材料和药费发票,由校长审批。

2、病假可按病假天数扣除本人病假日的绩效工资。

3、病假6个月以上的,只进行个人总结,不确定考核等次。

第五条法定假管理

1、婚嫁管理

(1)教职工结婚给予一至三天婚嫁。

(2)教职工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增加晚婚奖励假7天。另外,双方不在一地工作,需要到对方所在地结婚的,另给路程假。路费自理。

(3)婚嫁的时间计算不含节假日和双休日。

(4)婚嫁期间不影响教职工工资和绩效工资。

2、产假、计划生育假管理

(1)已婚女教职工生育时(已取得生育指标)产前、产后累计计算产假。顺产产假98天;24周岁(含24周岁)以上的女教职工第一次生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增加产假60天;一次多胞胎生育,每多生一胎增加产假15天;难产(包括剖腹产)有医生证明的,增加产假15天。

(2)女教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应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3)在规定的产假、计划生育期间,女教职工的工资照发。

(4)女教职工在生育期内计划外怀孕做手术者第一次按病假处理,第二次按事假处理。

(5)产假、计划生育假期间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另行增加假期天数。

(6)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教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教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个小时哺乳时间。

3、丧假管理

(1)教职工的直系亲属(双方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给丧假1—3天(不含节假日和双休日)。在外地的亲属死亡时,需要赴外地料理丧事的,另给路程假。路费自理。

(2)丧假期间,不影响教职工工资。

4、工伤假管理

(1)教职工请工伤假应出具抚顺市机关事业单位因工伤残鉴定委员会签定的《工伤报告书》。休假天数依据相关部门核实后的医院证明而定。其医疗或修养期间工资照发。

(2)教职工因公负伤的,治疗到伤愈或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时应做出医疗终结结论。根据伤残程度,由《抚顺市机关事业单位因工伤残鉴定委员会》出具伤残鉴定等级证明,经政府主管部门确认,按国

家有关规定处理。

(3)为防止虚报谎报工伤,教职工在上班期间在校内发生的或上下班必经之路上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必须有人证。如当时现场无人,受伤者或其它相关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通知学校领导到达现场。

(4)申报工伤必须在20日内报县教育局。

第六条请假流程

1、请假教职工填写请假单(学校统一制作);

2、请假教职工安排好课程及有关工作,并经教务处负责人签字确认;

3、请假教职工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4、按规定批准权限办理准假手续;

5、请假教职工将请准假后的请假单送教务处存档。

第七条因突发事件或疾病无法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他方式迅速向学校相关领导请假,并于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八条教职工请工伤假、婚假、产假、丧假、事假时可由学校教务处安排其它教职工承担请假人的工作。

第九条教职工请假的具体工作由教务处负责,教务处安排专人发放、审核、保管教师请假单,并按月统计,书面报送校长。

第十条将教职工的病、事假作为考勤工作的重点,纳入到教职工的综合考核内容之中,并将其作为绩效工资的重要考核依据之一。

第三章上课迟到、私自调课、旷工、旷课、自动离岗管理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课处理。

1、教师擅自停课、私自调课的;

2、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3、要求请假未予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处理,每旷工一天,扣发当月工资金额的6%。

1、请假期满(包括事假、病假、婚丧假、产假、哺乳假等),无正当理由或申请续假未经批准而未按时到岗的按旷工处理;

2、请假理由经查明是编造假情况欺骗学校的;

3、经教育仍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拒不到岗位工作的;

4、未经许可擅自离岗的。

第十三条教职工未按学校规定的时间上下班迟到早退的,签到时由其它人代签的,按迟到处理。

第十四条教职工旷工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得,经学校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予以辞退。

第十五条凡有旷课、旷工者,年度考核不能评优,年终不能评为先进。一学年累计旷课10节以上(含10节)或旷工5天以上(含5天)的,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

第十六条严禁在职人员自动离岗

1、自动离岗是一种严重违反劳动人事纪律的行为,凡发现本校教职工有自动离岗的,学校要迅速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离岗人员下达

教育系统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办法

富宁县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教育局负责全县教师队伍的建设、使用和综合管理,依法履行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的招考聘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转正定级定职、人事档案管理、考核奖惩、调配交流等管理职能。 第三条教师应当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履行《教师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第二章教师资格 第四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必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和教师资格证。 第五条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教育局认定;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由县教育局审查后,报州教育局认定。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每年办理一次。 第三章教师招聘 第六条教育局根据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并结合全县中小学实际需求,制定下一学年教师招聘计划和方案,送县编委办审核后,报请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招聘教师由县教育局报县人事局备案后,采取公开招聘的办法进行。第八条教育系统新招聘教师以应届专、本科师范类毕业生为主,同时,积极做好县外优秀教师的引进工作。 第九条新教师招聘分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和资格审查等环节进行;拟聘用人员各种证件、个人人事档案齐全,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自主选择岗位。 第十条新招聘教师的试用期均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期转正定级定职。 第四章教师聘用 第十一条全县教职工实行聘用制。教师的聘任应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聘用、双向选择的原则。 第十二条教师的岗位聘任实行按需设岗,依岗定员。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与受聘教师签订聘任合同,聘任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教职工聘用合同期满后,学校根据教职工在聘期内的学年度综合履职考核情况和设岗比例,作为续聘、低聘和解聘的依据,综合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续聘,超过设岗比例的低聘,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解聘。 第五章领导班子管理

职业中专外聘教师管理办法

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外聘教师管理办法(草案) 为适应学校事业发展需要,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努力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现特制定《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外聘教师管理办法》 一、外聘教师的聘用原则 1.按需聘用的原则。外聘兼课教师主要是由于某些课程现有教师难以胜任或短期师资不足,且课时量不多的阶段性课程;外聘全职教师主要是为了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或特殊专业建设的需要。 2.择优聘用的原则。外聘全职教师主要是从各行各业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技术人员、能工巧匠中聘任“双师型”专业课教师。外聘兼课教师主要从其他学校在职教师或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中聘用。 3.同步管理的原则。外聘全职教师是学校师资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在编教师同样的教育教学的职责,其管理和考核办法同在编教师;兼课教师在教学上管理要求同在职教师。 二、聘用条件和要求 1、外聘教师原则上应持有中等职业学校或高级中学及其以上教师任职资格(特聘专业技能型教师应具备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及中级技术等级证书),本科以上学历。(“双师”型专业人才的职业技术等级或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学生管理工作人员的学历和职称要求可适当放宽。)

2、师德师风良好,认真履行职责,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接受学校的日常管理。 3、外聘教师的年龄原则上男45岁以下,女40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正常的教学工作。特殊专业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4、外聘全职教师的周工作量为12-14课时,兼课教师不限工作量。 三、招聘、考核、聘用及管理 (一)招聘工作 由学校用人部门向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校长批准后,由学校办公室会同用人部门组织公开招聘。 (二)考核工作。 原则上由学校分管校领导组织办公室、教务处、德育处等部门联合进行业务考核;办公室会同教务处、德育处进行面试,办公室组织体检。业务考核、面试以及体检合格者,报校行政会审批后,由学校办公室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三)聘用工作。 外聘全职教师聘期1-3年,聘期内年度考核均称职以上的,可以在聘任期满后视学校工作需要续签合同,达到一定的工作年限,学校按照《劳动法》签订无固定期合同;兼课教师聘期视课程情况待定,一般为1学期;外聘教师的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由本人委托县人才交流中心管理或存原工作单位。 (四)聘用后考核管理

【小学教职工管理制度范本】小学教职工管理制度

【小学教职工管理制度范本】小学教职工管 理制度 为了保持小学教师队伍稳定,严肃工作纪律,提高教职工教学质量,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X今天为你整理了小学教职工管理制度范本,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小学教职工管理制度范本篇一 为了全面高贯彻党的教育方正,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端正办学思想,提高课堂教学效益,不断转变与更新教育观念,严格执行国家的课程标准,改革课堂教学方式与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倡互动和操控性学习,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做到把学生平时的学习成绩与综合发展水平结合起来,把对学生的评价与对教师的评价结合起来,遵循教学规律,因材施教,帮助学生树立科学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逐步培养学生的终生学习能力。为此特制定以下教师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全体教师必须认真学习各种法律法规,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路线;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及邓小平理论,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热爱祖国、热爱学生、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遵纪守法,为人师表,以师德八条严格规范自身行为,对学生

进行全面教育,努力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二、管理制度 全体教师必须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文化水平和业务能力,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认真贯彻落实,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行为及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认真钻研教材,认真备课,认真书写教学笔记,认真批阅作业,耐心辅导后进生,做好后进声的转化与巩固工作,不得歧视学困生,努力培养双优生。各位教师必须依法治教,以德行教,杜绝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狠抓班级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不断加强教学研究,积极进行教改,继续喊响“三个口号”:向管理要质量、向教师要质量、向45分钟要质量。 三、管理方案 1、要求教师有事必须请假。 2、为了保证学生的安全,教师不准无故地迟到或早退要求全体教师星期天晚上返校,星期五下午放学后,学生全部离开学校,教师检查没有问题并安排好守校事宜后方可离开学校。星期天不返校一次扣元(特殊事情除外)。迟到或早退3次算一个缺席,一个缺席扣元,并且在迟到、早退或缺席期间,所教班级出现不安全的事故,由该教师承担一切责任。 3、故意不完成学校领导交给的任务或不按时完成任务

教职工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教师队伍管理,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职工享有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应当履行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第三条区教育局与各学校应当采取相应措施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维护教职工的人格尊严。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区公办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在编在职教师、职工的管理。 第五条学校临聘人员由学校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协议进行管理。 第二章教师聘任 第六条坚持教师资格制度,教师一律实行聘任制。 第七条参聘的教师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教师任职资格,且具备以下条件: (一)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 (二)具备相应的学历:高中本科以上,初中专科(新任教师须达本科)以上,小学(含幼儿园)中专(新任教师须达专科)以上; (三)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 第八条聘任的教师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要求,遵守常德市教育局颁发的“十七不准”(常教字[1996]3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思想品德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和个性差异,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自觉抵制有害于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六)加强师德修养,禁止喝酒后进课堂、带手机进教室、在教室里吸烟;禁止家教家养,在教师评优、评先、评奖及评选学科带头人时实行“一票否决”。 (七)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工作水平。 第九条聘任教师应经过下列程序: (一)做好“三定”工作。 定人员编制:区教育局会同区编办根据编制法规每学年度下达一次编制计划,做到在编内限额聘任上岗。 定拟聘岗位:确定教师岗位、职员岗位、教学辅助人员岗位、工勤人员岗位。实行岗位分类,专兼结合。坚持因事设岗,杜绝因人设岗。 定岗位职责:明确每个工作岗位的具体任务与要求。 (二)公布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学校党政组织研究决定的“教师聘任工作方案”。 (三)由校长主持,党组织、职代会监督“教师聘任工作方案”的实施。 第十条教师聘任的期限、范围: (一)期限:教师聘任一般每学年度进行一次。 新任教师由区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聘期一般为三至五年,可在法定工作年龄内续聘(见习期一年内原则上不落聘)。 (二)范围: 在职教师一般就地应聘; 城区选聘教师,在区教育局指导下实行公开选聘; 各单位紧缺的学科教师,在区教育局指导下在全区教师或确定录用的大中专毕业生中调节选聘; 区级、片级学科带头人的评选与聘用每三年一届。由学校推荐,区教育局组织评选、聘用。第十一条解聘、辞聘、拒聘、落聘与内退。 解聘:教师在聘任期限内因某些原因不适宜担任所聘工作,由校长提议、职代会讨论通过中途解除聘约,称为解聘。解聘应提前一个月通知被解聘者。被解聘者有权向聘任单位的管理监督机构提出咨询或申诉。解聘后未作调聘的作落聘对待。

教师管理办法

宜春市黄颇小学教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整体素质,促进我校教育发展,建设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的教师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任职与聘用 第三条教师任职与聘用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与职业道德;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应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 3.有较好教育理论基础,熟悉教育规律,能有效组织开展教学工作,能运用信息技术等先进设备设施进行教育教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第四条新教师招聘由教师招聘选调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遴选乐教适教善教的优秀人才进入教师队伍。上岗前要接受岗前培训。学校要安排有一定教学经验的教师与其“结对子”,帮助新教

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提高业务能力水平。 第三章培训与培养 第五条教师培训坚持“名师引领、培养骨干、全员参与、整体推进”工作方针,积极引进优质资源,推动信息技术与教师培训有机融合,实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研修,着力培养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名师,造就本校的教育专业领军人物。 第六条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均要参加全员岗位培训。学校应鼓励、支持教师参加业务培训,及时派遣教师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调训、集训等,教师参加上级安排的培训,其所担任的工作由学校安排,鼓励教师参加提高学历培训,实行培训学分管理,达到规定学分。 第七条教师培训机构要加大教师培训培养力度,拓宽培训渠道,严格培训管理,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重点加强对教师进行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专业技能培训及新课程、新理念的培训。 第八条教师参加学历、学术等脱产进修,在征得学校同意后,由学校(凭入学通知书)报区教育局备案。进修人员如愿意继续回到原单位工作且服务满五年及以上者,须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进修期间基本工资照发,不发绩效工资,进修人员毕业后,由学校将其毕业文凭、学历证明及毕业生登记表等档案材料报区

教师积分制管理办法规定样本

教师积分制管理办法规定

南店中心完小教师绩效积分制管理方案 (讨论稿) 一、教师工作积分制管理的指导思想 根据2013年克旗教育局《精细化管理方案》的安排部署。对教师建设提出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做合格人民教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目标,以贯彻按爱岗敬业为准则,以对教师的教育教学教研等工作进行全面公平、公正的评价为重点,实行教师自我评价与组织考评相结合,年度考评与从教累计考评相结合,阶段性评先奖优与总的表彰奖励相结合,表彰先进,鼓励上进,切实调动教师钻研业务,勤奋工作,努力学习的积极性,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实施积分制管理的原则 1、多劳多得的原则。要把教师的教育教学、教研、后勤、安全等工作量化、细化,对教师工作的多少,付出劳动的多少,取得成果的大小进行分类归纳,并以此来决定取得的成绩,让多劳者多得,少劳者少得,以鼓励教师勤奋工作。 2、优劳优绩的原则。教师由于个人能力与付出劳动的差异,导致工作成绩、质量及获取奖励的层次不尽相同,这就要求积分制管理既要有量的考虑,更要注重质的评判,让高质量的教育教学成果、后

勤服务水平得到充分的肯定和认可,获取更高的荣誉和待遇,以鼓励教师争创一流的工作成绩。 3、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积分制管理必须公平、公正、公开,必须用同一个标准评判工作,用同一把尺子衡量业绩,不因人因地因时而宜。要把评判的标准交给教师,积分要张榜公布,要使整个考评过程阳光操作,并接受教师监督、社会监督。 4、自我评价与管理的原则。教师工作积分制管理的过程是教师自我评价自我管理的过程,积分标准要贴近教师工作实际,得到教师认可,教师自己根据统一的要求制定工作目标和计划,并根据个人的年度工作及取得的成绩按统一的标准自己打出分数,找出差距。三、积分制管理适用的对象 全校一线教学全体教师;后勤及教学服务人员;班子成员三部分。 四、积分制的应用管理办法 积分上不封顶,积分按部门、条块管理,天天计分,周周核算,月月统计;每学期结算一次。按积分的高低评优、选模、晋职、晋级、外出培训学习。教学一线、后勤、班子的积分不一致可按各组排名的顺序,按相应的人数比例并列排名次,同一样的名次一线教师优先,一线教师中班主任优先。积分在本校终身有效,在评优、评模、晋职、晋级时累计折算。 新调入本校教师积分按全校教师的平均分加基础分。班主任和校级优秀教师享受积分待遇。 五、积分的分支分配

大学教职工奖惩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实事求是地评价教职工的工作,做到奖惩分明,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学校的改革与发展,参照2005年新颁发的《公务员法》和2000年湖北省《关于国家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行政纪律处分工资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行奖惩制度,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坚持思想政治工作与经济手段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二章奖励 第三条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教职工,可予以奖励: 1、在教育教学、教学改革、学科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教材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或取得重大成果的; 2、在科学研究工作中有重要发明创造或取得重大成果,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显著的; 3、在党政管理与后勤服务工作中,忠于职守,廉洁奉公,管理水平与工作效率高,工作实绩突出的; 4、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有突出贡献的; 5、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利益免受或者减少重大损失的; 6、同严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对维护社会治安和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的; 7、有其它突出功绩应该予以奖励的。 第四条对于符合第三条有关条款且应给予奖励的教职工,一般由单位申报,学校统一审批。由学校批准予以奖励的,授予荣誉称号,并由学校统一颁发荣誉证书及物质奖励。 第五条人事处是学校评先表彰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校内评先表彰工作的具体实施及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表彰的申报工作。凡以学校名义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表彰的综合性个人奖(如: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等),必须经学校评先领导小组讨论审议决定,特殊奖励的还须报校党委常委会或校长办公会审定。 第六条教学科研方面的奖励,按学校有关奖励办法,由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处及高教所等部门组织实施。

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

济宁学院附中高新区校区教师 校本培训学分计算和管理办法(试行) 为推动我校教师校本研修工作深入开展,全面提升教师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进一步规范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工作,按照《济宁市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工作实施细则学分折算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市、区教育部门关于开展校本培训、校本教研和校本研究的有关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为依据,立足本校发展实际,充分发挥教育信息技术的作用和优势,以解决学校教育教学中存在的现实问题和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以学习、研究和落实新课程理念为重点,以问题研究和课题研究为依托,以自我反思、同伴互助、专家引领为基本途径,全面提高教师综合素质,促进科研型骨干教师的成长,实现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和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二、学分认定对象 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对象为我校全体在职专任教师。 三、学分认定机构 成立校本培训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校本培训领导协调工作。 组长:张新宽 副组长:孔祥明 组员:教务处、教科室、人事处 四、学分认定流程 页脚内容1

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由学校统一管理,由教科室具体负责。学分登记人由学校信息管理员王文老师担任。学分管理小组负责对材料的审核和学分计算,教师学分按学年度进行登记。每年8月31日前完成上半年学分登记,12月31日前完成下半年学分登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教科室要发挥专业引领、业务推动的作用,创新校本研修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校本研修各项管理制度及考评办法,充分调动教师参与校本研修的积极性、主动性,构建教师继续教育长效机制。 (二)严格工作规程。教务处要加强指导,认真做好教师校本研修任务的审核认定,力争做到总体把握、客观评估、规范审核、科学认定。 (三)强化学分管理。教师培训的学分登记,实行信息化管理,由学校指定专人负责、集中登记。每年2月,教科室向全体教师公示上一年度教师研修学分登记情况。 (四)有关事项说明。教师在五年一个培训周期内,经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脱产参加相关学科领域(专业)学历(学位)教育学习二年以上,并取得国家认可的毕业(学位)证书者,视为完成本周期全部培训学分。教师参加连续2个月以上的国家级或省级脱产集中培训,经考核合格者,视为完成本周期内全部培训学分。新教师在试用期内须修完不少于120学时的岗前培训,培训学分从转正后计算并登记。 六、校本培训内容 1.师德教育 (1)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切实提高全市教师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精心打造一支师志坚、师品高、师风正、师学勤、师纪严的教师队伍。(2)以“学生心理”专题为主,开展以“关爱每一名学生”为工作主题的教育活动,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家校关系。用校本培训活动搭建平台,以问题为起点,在用心教书育人的过程中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提升职业素养和职业品位。 2.教师专业技能训练 (1)加强新课程标准的研究与学习,努力提高教师的理论水平。课程改革是实施素质教育的核心环节,要把推进课程改革作为重点工作,通过开展理论学习,使教师的教学水平有所提高。 页脚内容2

1教师管理制度

****培训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一、考勤制度 1、教师必须自觉遵守规定的上下班时间,严守工作岗位,履行职责,认真做好所承担的各项工作,无特殊情况不能迟到早退,迟到、早退三次按事假半天处理。 2、教师外出听课、开会或半天以内的因私外出应提前向教导处请假,经同意方能离开,情况要与事实相符。 3、教师因事不能来校须写请假条报教导处或校长室审批,请假半天由教导处审批,半天以上由校长审批,课务和其他事情(如班主任工作、午间看护、值日等)自行安排。七天以内因公外出,课务自行安排,超过七天的超出天数的课务由教导处安排。 4、教师病假必须出具医院证明,并及时通知教导处做好代课安排。如暂时来不及出具证明的过后须补上,无医院病假证明则按旷工处理(事假的双倍处理)。 5、婚假、产假、探亲假、丧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凡享有探亲假的教师应在寒暑假中安排探亲,提倡教师尽可能把婚假安排在公休假期内。所有的假期都应及时出具假条经校长审批后方能离开。产假期满应按时上班,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服从分配。 6、无特殊情况教师不得随意调课,否则按违反课程计划处理;不是教导处同意安排的代课,不作代课处理,不发代课费。 7、教导处每月统计病事假并予以公布 二、学习制度 1、每学期根据教师需求,学校提供书籍,供教师阅读,每位教师每学期研读1-2本教育专著。 2、每位教师对书中的经典语句进行摘抄,每学期完成不少于2万字的读书笔记,读书笔记每周五上交学校检查。 3、学校骨干教师,学校负责人每周向全体教师推荐一篇高质量的教育教学文章。推荐文章力求符合课改理念,贴近教师的实际需要。推荐的文章发送到学校网站,提醒全体教师学习,针对文章发表自己的观点。 4、每周教师要登录学校推荐的网站,网上学习。 5、学校每月组织一次教师论坛活动,教师发言要围绕一个主题阐述自己的观点,做到理论、做法、效果相统一,力求语言简练、

学校教师管理制度细则

教师管理制度 1、教师应做好上课的准备工作,上课铃一响,教师应迅速赶到教室上课。教师早读前十分钟赶到学校指导学生早读。上课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离开教室。下课铃响毕,教师方可下课。 2、教师必须按课表上课,教师之间不私自调课。调课须经学校领导同意。教师要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认真完成学校交办的任务。 3、仪表端庄。教师不得穿背心,拖鞋上课。男教师不染发。不在教室内吸烟、带小孩,上课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原则上站着讲课,上课不坐桌子,学生做作业时要巡视辅导。 4、凡学校召开的会议、教研教改活动(含公开课)、政治业务活动、应参与者均须准时参加,期间不做与之无关的事(如看书报、批改作业等)。 5、教师严格遵守请假制度。请假须具备书面假条,病假须具备镇以上医院的证明。代假、电话请假和事后补假(天灾人祸除外)一律作为旷工。 6、对学校的决定要认真执行。如对学校的某些决定有意见,可在会上或平时向学校领导善意提出。在决定未修改之前,仍要按学校的决定执行。 7、教师上课应切实做到课前备课,要求备课与上课同步或超前,备课要认真。 8、教师上课的教学目的要明确,内容要具体,重难点突出,采用启发式的教学方法。要注意开发学生智力,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 9、教学要面向全体学生,做到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训练为主线。板书工整。要用普通话教学,教师应积极给学生解答疑难,给予学法指导。 10、及时布置作业。作业分为课堂和家庭作业,每周均要安排家

庭作业,但每次不能太多。作业要全部评讲,全部批改,严禁错误批改。 11、认真检测学生成绩,以考带练,并做好每次考试成绩记载。单元考试由教师自行出题,自行考试和阅卷。期中及期末考试参加学校统一考试。各班检测的内容要全面,突出“双基”。严格考试,认真阅卷,认真评讲,查漏补缺,改进平时的教学工作。 12、各科都要提前两周(至少也要提前一周)结束新课,最后一两周作为期末总复习,但教师的教学进度不能过快。 13、忠诚国家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以主人翁精神参与学校管理,不以旁观者姿态指责学校工作,不得拉帮结派。有损于学校利益的事不做,有损学校荣誉的话不说。教师之间要互相团结。 14、各班必须严格按学校规定收费,在规定的期限内与学校结清账目。学校如果临时收费或补收费用,班主任要按时按量收取。班主任、科任教师一般不另收费,特殊情况需要收费的要先经校长同意,教师另收费跟必须跟学生结帐。 15、教师要关心和爱护学生,做学生的知心朋友。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身心全面发展,做到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16、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守则》的教育,培养良好的班风和学风。班主任要抓好班级常规工作和偶发事件的处理。培养班级正确的舆论环境,经常与学生个别谈话,定期召开班委会。班主任要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有益的活动,同时做好学生的家访工作,评定学生操行。 17、班主任要督促学生搞好大小扫除和个人卫生。教室每天打扫,保持地面、桌面、门窗干净,墙面无乱画痕迹、屋顶无蜘蛛网。清洁区每周定期打扫两次,保持地面清洁、无杂草,垃圾要倒到指定的地方,不能乱倒,班主任还要对学生的个人卫生进行检查和督促。

最新中小学教职工管理办法

中小学教职工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教育系统劳动人事管理,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促进全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县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县教育系统公办学校(含普通中小学、职业中专、教师进修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校办幼儿园)教职工和其它教育事业单位职工。 第二章请假销假管理 第三条事假管理 1、事假指教职工因家庭和个人原因需要临时短期的请假。事假批准权限:单位正职请假2天以上(含2天)的由教育局局长批准;请假2天以下的,行政正职由分管业务的副局长批准,党务正职由教育局党委副书记批准。单位副职请假由单位正职批准,中层领导及教师请假由单位领导批准。外出学习、开会等情况履行事假批准程序,但不扣发工资。 2、教职工因事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事假必须是短期行为,理由要充分合理。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可能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的,可不予请假、暂缓准假或缩短假程。否则,按旷工处理。

3、严格控制教职工事假。一学年每人事假累计不得超过5天,可不予准假。 4、每请事假一天,扣发月工资全额的3%。 第四条病假管理 1、教职工因病请假,必须出具县级及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材料和药费发票,由校长审批。 2、病假可按病假天数扣除本人病假日的绩效工资。 3、病假6个月以上的,只进行个人总结,不确定考核等次。 第五条法定假管理 1、婚嫁管理 (1)教职工结婚给予一至三天婚嫁。 (2)教职工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增加晚婚奖励假7天。另外,双方不在一地工作,需要到对方所在地结婚的,另给路程假。路费自理。 (3)婚嫁的时间计算不含节假日和双休日。 (4)婚嫁期间不影响教职工工资和绩效工资。 2、产假、计划生育假管理 (1)已婚女教职工生育时(已取得生育指标)产前、产后累计计算产假。顺产产假98天;24周岁(含24周岁)以上的女教职工第一次生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增加产假60天;一次多胞胎生育,每多生一胎增加产假15天;难产(包括剖腹产)有医生证明的,增加产假15天。

(完整版)教职工管理制度

教职工管理制度 (一)教职工一日行为规范 1、上班 (1)按时上班,不无故迟到,早退,中途离校或不到校,自觉履行《教职工请假制度》。 (2)骑车者进出校门,校内须下车推行,车辆按规定停放有序。 (3)学生行礼招呼,应自觉应答还礼。 (4)提前做好上课(岗)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5)班主任组织学生做好室内外包干区的清洁工作,值日老师做好办公室的卫生工作。 (6)校内不抽游烟,禁止在教室和教室门口抽烟,做保持校园清洁、卫生的表率。 2、上课 (1)预备铃响,教师应迅速离开办公室,进入教室,准备上课。上课铃响,教师应精神饱满,准时上课。 (2)上课中做到“八不”,不坐着上课(除生病外);不提前和推迟上;不中途离开教室;不与室外人员闲聊;不看与本课教学无关的任何资料;不随意中止上课;不训斥、控苦、讽刺学生;不让学生站在室外;不接打电话。 (3)上课使用普通话。 (4)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做到专课专用。 (5)重视课内学生的规范训练,重视学生智力、非智力因素等全面素质的培养。 (6)教学民主,选择最佳的教学方法和手段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7)班主任的晨会(午会)班队课等要有目的性、思想性、专题性,安排要序列化,反对形式主义及随意性。 3、办公

(1)做到“五个认真”:备课认真;批阅作业认真;学习认真;辅导学生认真;教育教学研究认真,不擅离职守。 (2)做到“五个不“:不闲聊;不串办公室;不做私事;不随意让学生停课在办公室做作业;不打瞌睡,不吃零食。 (3)办公桌面的书簿摆放整齐。 (4)关心办公室的环境卫生工作,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4、活动 (1)每周进行的升旗仪式,必须认真参加,做到快、静、齐,升旗仪式时与学生同唱国歌。 (2)积极参加每周一次的政治业务学习,做好政治业务作业题。学习时做到“四不”:不做与学习活动无关的事;不讲与学习活动无关的话;不带小孩在身边;不随意迟到、早退或中离。 (3)全体会议或条线会议,不迟到、早退、中离,要认真听、认真记,遵守“七不”做到不吸烟、不讲闲话,保持环境卫生。 (4)踊跃参加集体性的外出活动,自觉遵守外出活动纪律,互助合作,体现文明榜样的水准,组织学生活动要采取强有力预防措施,确保安全。 (5)学校的突击应急任务或活动,要积极配合,认真完成。 (6)学校的常规活动要按常规要求切实做好,任课教师要支持学生参加校级文体及兴趣组的活动。 5、文明 (1)尊重学生:既要关心学生,又要严格对待每位学生,以平等的人格和师长的身份施教,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2)尊重家长:虚心认真地对待每一位家长的来电、来信和来访,积极争取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对学生校内发生的事故,要积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要善于解决。不搞有偿家教,不接受家长的礼物和宴请。 (3)尊重同事:生活上相互关心,工作上全力帮助,不说不做不利于团结的话和事,如有想法和误会,则通过组织(或第三者)沟通解决。

2018年最新中小学教师管理制度条例全文

2018年最新中小学教师管理制度条例全文 关于教师管理制度大全 篇一:小学教师管理制度 1、学习制度。准时参加学校政治、业务学习,认真做好会议记录。经常读书看报,每学期阅读一本教育专著,做好读书笔记。每学期课改实验老师撰写5篇教学反思或随笔,1篇教学经验论文,余者撰写1篇教学反思或随笔,1篇教学经验论文; 2、研讨制度。乐意承担公开课教学,主动搜集教学信息和改进教学方法。评议要注意听取他人意见、汲取他人精华、发表自己见解。每学期每位教师在南安教育信息网和九都教育网上发表的信息报道分别不少于1篇; 3、请假制度。严格执行《南安市教职工管理暂行规定》,坚持做到有事先请假、无事不请假、小事少请假。请假须按程序按手续办理,3天以内的公假或私假应自找老师代课并告知教导处,假后自找时间补上; 4、办公制度。在时间上做到“四准”:准时起床、准时用膳、准时上课、准时下课。办公期间杜绝玩游戏或做影响他人办公的事; 5、课程制度。认真执行课程计划,开齐上足每门课程,无经教导处批准,不得随意调换功课;

6、早会制度。做操或集会时全体教师均应到操场维持秩序,做操后班主任应根据集会时提出的要求,结合学生思想动态,及时进行强调、宣传、引导; 7、上课制度。做到“三不”:不上无准备的课,不坐着上课,不歧视后进生;力求“三多”:多采用直观教学,多采用普通话教学,多给学生思考的时空; 8、听课制度。建立跟班听课、帮扶听课制度,养成专心听课、认真做好听课记录的良好习惯,听课后要及时跟授课老师交流。每学期校长、教导和课改实验老师听课不少于15节,非实验老师听课不少于8节; 9、备课制度。围绕学科课程标准、班级学生实际和学校工作计划制定任教学科教学计划。教师课前必须写好教案。教案一般应包括课题、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教学准备、教学过程等; 10、作业布置。少布置机械重复的作业,多布置实践性、发展性、自选性的作业。学生作业量要适当,一般一、二年级不留书面的家庭作业,其他年级的书面作业控制在一小时内。应督促教育学生独立、认真、按时完成作业,养成良好习惯; 11、作业批改。语文科作业按课批改,数学科作业当天批改,美术科、自然科实验作业按次批改。每次批改都应注明批改日期,使用统一的修改符号,批注提倡短语加等级。

-- 兼职教师聘用管理办法

兼职教师聘任管理办法 为了适应中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需要,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技术过硬、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高水平专业教学团队,聘请行业(幼儿园)的专家、技术骨干和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可以促进高水平“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建设,对教学秩序、加强校企合作、理论联系实际、提高教学质量、培养高技能人才具有重要意义。为明确外聘兼职教师的任职条件、聘用程序、管理要求及教学工作规范,特制定本办法。一、兼职教师的聘用 (一)兼职教师的界定 兼职教师是指学校从行业(幼儿园)聘任的,能独立承担某一门专业课教学或专业实践教学任务,精通行业(幼儿园)某一专业工作程序的专门人才、骨干教师。(二)兼职教师聘用的基本条件 1.接受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管理,懂得中等职业教育规律,具有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 2.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职务、行业特许资格证书。 3.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专业水平高。 4.身体健康,原则上男性不超过60岁,女性不超过55岁,胜任教学工作,能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任务;对于专家型的兼职教师,年龄可以适当放宽,但男性不超过70岁,女性不超过65岁。

5.教书育人,帮助学生提高专业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 6.具有良好的协作能力,精力充沛,有严谨的治学态度,认真履行教师职责。 7.经试教获得通过(有三年以上任教经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者免)。(三)兼职教师的聘用程序 1.申报计划 各专业负责人在每年6月底按新学年工作任务的要求,向学校申报下一学年兼职教师的计划和人选。各专业在每个学期结束前将下一学期所需的兼职教师计划和人选汇总后向教务处申报备案。 2.资格审查 由教务处负责对各专业申报的计划和人选进行资格审核、筛选,初步确定聘用人选并报学校教学委员会,教学委员会审议后确定聘用人员。各专业负责人收集兼职教师复印资格审查有关证件(学历、职称或技能证书),专业负责人留存一份归档,教务处留存一份。审核合格的各类兼职教师,由教务处将资科归入兼职教师资源库。 (四)兼职教师的岗位职责 1.遵守学校的教学管理规定和教学纪律,维护学校的声誉和利益。

中小学教师管理规章制度细则

教师管理是学校管理者的重要工作,影响着学校的生死存亡,重视加强教师管理工作现在是所有学校的共识,学校应该制定健全的教师管理制度,这对学校的发展很有帮助。 下面爱汇整理的中小学教师管理规章制度,供你参考。 中小学教师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一一、教师不得打骂学生,要尊重学生,爱护学生,为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尽心尽责。 如发现有教师无视学生的权益并对学生造成伤害的,我们将做出解聘处理,并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二、所有教师必须认真负责,对学生负责,对家长负责,对自己作为一名教师的职业负责。 课前认真备课,让自己的每一堂课内容充实、生动有趣、秩序井然。 课后认真做好学生的辅导工作,做学生的朋友!三、上班不迟到,不无故缺课,有事要离开的必须向主管人员写出书面请假条并征得同意后方可离开,并对自己请假期间的课程做出适当的安排。 四、教师在工作过程中要积极配合,发挥整个团体的集体力量,更好地搞好辅导班的管理工作,提高教学效果。 五、值日教师要尽全力做好当天的值日工作和学生的出勤情况,确保学生安全,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 六、教师在任何时候都要把学生的安全和自身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对学生负责的同时也要对自己的安全高度警惕。 在整个辅导班期间任何教师在课间不得让学生搞危险性较大的

活动。 七、所有教师要在工作和生活中相互帮助,相互体谅,为共建和谐高效的教师团队而努力。 中小学教师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二一、指导思想全体教师必须认真学习各种法律法规,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路线;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及邓小平理论,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热爱祖国、热爱学生、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遵纪守法,为人师表,以师德八条严格规范自身行为,对学生进行全面教育,努力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二、管理制度全体教师必须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文化水平和业务能力,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行为及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 认真钻研教材,认真备课,认真书写教学笔记,认真批阅作业,耐心辅导后进生,做好后进声的转化与巩固工作,不得歧视学困生,努力培养双优生。 各位教师必须依法治教,以德行教,杜绝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狠抓班级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不断加强教学研究,积极进行教改,继续喊响“三个口号:向管理要质量、向教师要质量、向40分钟要质量。 三、管理方案1、要求教师有事必须请假。

教职工工作餐管理办法

教职工就餐管理制度细则(试行) 根据学院党委会议精神和院长会议安排,为理顺关系,规范教职工工作餐管理,保证教工餐厅稳定运行,结合实际,特拟定如下细则。 一、工作餐管理 教职员工工作餐的用餐人员和标准核定由人事处负责,财务处负责工作餐经费拨付与结算,后勤保障处负责工作餐供应、充值与结算的管理,后勤保障处餐饮管理科具体负责执行。 二、享受人员及标准 1、教工食堂就餐对象为每个工作日正常出勤或加班的所有在编在岗教职员工本人及人事代理教职员工;(寒暑假仅限上课、值班的教职工)。未经允许,其他人员到教工食堂用餐,工作人员有权拒绝。 2、教职员自助窗口实行自助形式,凭卡结算,一律不收取现金。饭卡实行实名制,不得外借,不经批准不得打包外带。未携带饭卡的教职员不能到教工餐厅就餐,请大家予以理解和配合。节假日不供应餐。 3、就餐时间:早餐时间7:20—8:30,午餐时间为11:30—13:00。 4、凭校园一卡通划卡就餐(仅限教职员工本人使用),每人每天首次消费“教工套餐”为2元,每张卡3小时内只能刷卡消费1次。(周六、周日除外)。荤菜限量供应,素菜、主食不限量。 5、教职工家属来校就餐需全额缴纳就餐成本费10元和服务费5元(包含保洁、餐具洗刷、厨师劳务费)。 三、餐卡充值、结算与管理 1、餐卡制作。由后勤保障处依据人事处核定后的名单制卡,一人一卡。用餐人员持卡到教工餐厅二搂消费。第一次办卡费用由学院承担。新增人员的办

理,应由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经人事处审核,由后勤保障处提请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离职人员应在办理离职手续时将就餐卡上交给人事处。 2、餐卡充值。持卡人可至学生①食堂北侧“餐卡充值处”进行充值,即存即用。 3、餐卡遗失。本人应尽快到后勤保障处微机室挂失,并办理补卡手续(流程:本人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人事处审核—后勤保障处制卡)。补卡需根据系统管理的要求,两天后由本人持工作校牌或有效身份证件办理。补卡的成本费由本人承担。 4、每月餐饮管理科负责汇总当月用餐数据,就餐补贴由财务处进行审核,无误后由财务处协同后勤保障处负责对教职工餐费补助结算。 四、工作餐服务与管理 1、教工餐厅二搂主要为教职员工服务,每个工作日不能接待学生。每个工作餐日供应不能少于6个菜品,荦素搭配,主料要足,素菜、主食不限量,并配有免费汤,教职员工可依据需求消费。 2、教工餐厅应根据学院工作性质、人群结构、民族习惯和季节特点,合理安排菜谱,积极丰富工作餐品种,尽力满足不同口味和需求。 3、工作餐质量由后勤保障处分批组织相关人员定期督查(每月1-2次),每次有检查实录,有成本核算,并将结果作为学校财务与教工餐厅结算的依据。 4、餐厅服务员要热情、礼貌地接待教职工就餐,在教职工供餐期间,禁止学生及其他人员在教工餐厅用餐。 5、餐厅负责为每位员工提供餐具,用餐完毕由职工本人送到指定地点,由餐厅人员进行刷洗、消毒。 6、严格各项卫生制度,保证食品及原材料安全。

新北区公办中小学聘用制教师管理办法(试行)

新北区公办中小学聘用制教师管理办法(试 行) 为加强我区公办中小学教师实行员额管理后聘用制教师的管理,规范用工行为,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关于新北区公办中小学教职工实行员额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常新委办〔2017〕72号)和《关于规范新北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化用工管理的意见(试行)》(常新委办〔2016〕169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对象 公办中小学聘用制教师是指在区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教职工总额内,因教育教学需要,由区社会事业局、人社局审批同意,全区统一组织招录的非事业编制身份教师。 二、实施主体 区社会事业局、各公办中小学。 三、用工原则 (一)严控指标。各校要按照“编内为主、编外为辅、先批后用、从严控制”的原则,在区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控制数内招聘、使用聘用制教师。 (二)公开招录。实行聘用制教师全区统一公开招聘,择优录用,不断提高我区聘用制教师素质。 (三)规范管理。实行“区聘校用、局管校评、统一标准、保障待遇”的管理模式,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统一实行管理合同化、工资规范化、社保企业化。区社会事业局、区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学校对聘用制教师依法规范管理和评价。 (四)竞争择优。建立动态考核的淘汰机制,对于达不到聘任要求或者岗位需求的教师,在聘用周期内中止或解除聘用合同,实现教师与岗位、能力与绩效、绩效与薪酬的匹配。 四、总量控制 各校聘用制教师的聘用实行控制数管理。聘用制教师控制数在全区教职工总额内根据各校教育教学实际需要从严核定,由区社会事业局统筹安排。 五、用工程序 各校使用聘用制教师应履行以下程序: (一)审批。各校在核定的名额内,根据工作需要和本校教职工实际岗位空缺情况,确定新学年招聘聘用制教师数量及学科需求,填写《新北区公办中小学聘用制教师计划审批表》(附件1),经所在镇(街道)和区社会事业局审核,报区人社局核准后,实行全区统一招录。 (二)招聘。区社会事业局根据核准的聘用制教师增人计划,制定招聘简章,明确岗位所需的基本条件和要求,报区人社局审核后,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招聘。招聘可采用面向师范类高校优秀毕业生的校园招聘和面向社会的公开招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聘用制教师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学校教职工管理办法

巴师附小教育集团教职工管理办法根据《定西市安定区教职工管理办法》安教发[2005]203号和《葛家岔学区教职工管理办法》葛学区发[2006]14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定西市安定区大营学校教职工管理办法》。本办法在校务会讨论通过,并在全校教师大会上讨论通过,现予以公布执行。 一、总则 1、为了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做到从严治教,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市教育局《关于公布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八条禁令”及“三项处罚措施”的通知》、《定西市安定区教职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巴师附小教育集团学校教职工的管理。 二、职业道德 3、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党的规范》,认真学习教育理论,探索教育规律,严谨治学,不断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 4、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忠于职守,爱岗敬业,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认真答疑,辅导,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5、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建立平等、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 6、廉洁从教,无私奉献,不得以任何借口向学生摊派和收受财物,不得向学生推销课外读物、辅导资料,不得以教谋私。 7、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不穿奇装异服,不浓装艳抹;不赌博,

不参与邪教组织,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指责、训斥学生家长;不做有损集体荣誉和不利团结的事。 三、考勤管理 8、教师周五4点半按时到校参加例会.例会按课时考勤,政治学习、业务学习、会议均按2课时记。请假累计9课时为1天。 9、教师每天早上早自习前半小时签到,超过签到时间记迟到,超过上课时间在5分钟记旷工1课时。 10、每个教师周日至周五坚持每天晚上住校,不得回家。有特殊事情必须请假。 11、教职工因事、因病不能上班必须及时请假,学校妥善安排相关班级课程。假期满后要按时上班,需延长假期的必须办理续假手续,除特殊情况外,事后补假视为无效。 12、教职工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到校准时上课,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早退累计两次记1课时旷,迟到或早退超过5分钟记为旷工。上课抽查无教师着记旷工。累计六课时为一天旷工。 13、教职工擅自离开工作岗位7个工作日即扣发当月基本津贴。请假在3天以内的由分校区执行校长审批,3天以上的由赵校长审批,半月以上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教职工请病假,一周以内须持医院证明,学校审批;一周以上半月以下由学区校长审批;半月以上,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14、女教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为15天),符合晚育条件的(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产假105天,在产假期满前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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