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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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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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

定(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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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KG-AO-1867-13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 目的

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和法规,加强临时用电管理,保障建设施工现场和检修现场用电安全,防止人身触电和火灾爆炸及各类电气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我公司厂内的一切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的管理。

3 编制依据

3.1 JGJ 46-2005建设部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3.2 GB 50058-1992《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3.3 GB 3836.1-201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

备-通用要求》

3.4 GB/T 13869-2008 《用电安全导则》

3.5 GB 50184-20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3.6 GB 6067.1-2010《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3.7中油化安〔2009〕163 号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4 术语和定义

4.1 低压:交流额定电压在1 kV及以下的电压.

4.2 高压:交流额定电压在1 kV以上的电压.

4.3 外电线路: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配电线路以外的电力线路.

4.4 有静电的施工现场:存在因摩擦,挤压,感应和接地不良等而产生对人体和环境有害静电的施工现场.

4.5 强电磁波源:辐射波能够在施工现场机械设备上感应产生有害对地电压的电磁辐射体.

4.6 接地:设备的一部分为形成导电通路与大地

的连接.

4.7 工作接地:为了电路或设备达到运行要求的接地,如变压器低压中性点和发电机中性点的接地.

4.8 重复接地:设备接地线上一处或多处通过接地装置与大地再次连接的接地.

4.9 接地体:埋入地中并直接与大地接触的金属导体.

4.10 人工接地体:人工埋入地中的接地体.

4.11 自然接地体:施工前已埋入地中,可兼作接地体用的各种构件,如钢筋混凝土基础的钢筋结构,金属井管,金属管道(非燃气)等.

4.12 接地线:连接设备金属结构和接地体的金属导体(包括连接螺栓).

4.13 接地装置:接地体和接地线的总和.

4.14 接地电阻:接地装置的对地电阻.它是接地线电阻,接地体电阻,接地体与土壤之间的接触电阻和土壤中的散流电阻之和接地电阻可以通过计算或测量得到它的近似值,其值等于接地装置对地电压与通过

接地装置流入地中电流之比.

4.15 工频接地电阻:按通过接地装置流入地中工频电流求得的接地电阻.

4.16 冲击接地电阻:按通过接地装置流入地中冲击电流(模拟雷电流)求得的接地电阻.

4.17 电气连接:导体与导体之间直接提供电气通路的连接(接触电阻近于零).

4.18 带电部分:正常使用时要被通电的导体或可导电部分,它包括中性导体(中性线),不包括保护导体(保护零线或保护线),按惯例也不包括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合一的导线(导体).

4.19 外露可导电部分:电气设备的能触及的可导电部分.它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但在故障情况下可能带电.

4.20 触电(电击):电流流经人体或动物体,使其产生病理生理效应.

4.21 直接接触:人体,牲畜与带电部分的接触.

4.22 间接接触:人体,牲畜与故障情况下变为带

电体的外露可导电部分的接触.

4.23 配电箱:一种专门用作分配电力的配电装置,包括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如无特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合称配电箱.

4.24 开关箱:末级配电装置的通称,亦可兼作用电设备的控制装置.

4.25 隔离变压器:指输入绕组与输出绕组在电气上彼此隔离的变压器,用以避免偶然同时触及带电体(或电绝缘损坏而可能带电的金属部件)和大地所带来的危险.

4.26 安全了变压器:为安全特低电压电路提供电源的隔离变压器. 它的输入绕组与输出绕组在电气上至少由相当于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绝缘隔离开来. 它是专门为配电电路,工具或其他设备提供安全特低电压而设计的.

4.27 代号

4.27.1 DK--电源隔离开关;

4.27.2 H--照明器;

4.27.3 L1,L2,L3--三相电路的三相相线;

4.27.4 M--电动机;

4.27.5 N--中性点,中性线,工作零线;

4.27.6 NPE--具有中性和保护线两种功能的接地线,又称保护中性线;

4.27.7 PE--保护零线,保护线;

4.27.8 RCD--漏电保护器,漏电断路器;

4.27.9 T--变压器;

4.27.10 TN--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时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通过零线接地的接零保护系统;

4.27.11 TN-C--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合一设置的接零保护系统;

4.27.12 TN-C-S--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前一部分合一,后一部分分开设置的接零保护系统;

4.27.13 PN-S--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设置的接零保护系统;

4.27.14 TT--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直接接地的接地保护系统,其中电气设

备的接地点独立于电源中性点接地点;

5 组织与职责

5.1 安健环部负责临时用电作业的安全监督检查。

5.2 机械动力部负责临时用电归口管理,负责外协检维修单位临时用电的审批。

5.3 机电仪中心

5.3.1 负责公司内临时用电的审批。

5.3.2 负责接临时用电,负责临时用电的现场运行、设备维护、安全监护等。

5.3.3 负责对临时用电作业进行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5.3.4 负责对临时用电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和安全防护交底。 5.3.5 负责安排临时用电作业的监护人,对现场作业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措施和作业环境发生变化,或者作业违章时责令停止作业。

5.3.6 负责审核和审批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6 管理要求

6.1 临时用电危害识别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为规范公司内的各种临时用电作业,防止因临时用电导致火灾爆炸和触电事故发生,保证员工和财产安全,保证安全生产,制定本规定。 2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事临时用电作业的单位。 3 职责 3.1供电主管部门职责 负责审核用电内容、地点、用电设备等是否符合用电管理规定及有关安全规定、满足现场要求。 3.2用电负责人职责 负责提供有关用电的证明材料,制定用电相关安全措施,对现场用电安全负责。 3.3现场供电负责人(现场电工班长)职责 审核用电内容,制定供电安全措施,安排人员接线,并负责检查。 3.4接线人职责 确认用电安全措施与用电票要求一致后,按照用电票规定进行接线,安全措施未落实或用电内容与现场不符时应拒绝接线。定期检查用电情况,遇有违反本规定的情况时应及时向有关人员汇报并停止供电。

3.5拆线人职责 根据现场供电负责人的安排,检查现场用电情况后实施拆线,拆线后检查确认无误方可离开现场。 4. 内容与要求 4.1 生产、检修施工等需要临时接引、装设的临时用电统称临时用电,临时用电作业前必须办理《临时用电作业票》(见附件)。严禁无票作业。 4.2 临时用电票办理程序 4.2.1用电负责人到供电单位主管部门申请用电,并在供电主管部门指导下制定并落实相关安全措施,填写相关内容并在“用电负责人”栏签字后交供电主管部门审查。 4.2.2供电主管部门审查后在“供电主管部门”栏签字。 4.2.3现场供电负责人接用电票并核查后,制定相应安全措施,安排人员接线,并在“现场供电负责人”栏签字。 4.2.4接线人核实用电内容、落实安全措施后按规定进行接线并通知用电单位开始用电。 4.2.5用电结束后,用电负责人必须及时通知现场供电负责人安排拆除临时用电线路,使用单位不得私自拆除。拆线人到现场检查拆线,并确认无隐患后,在“拆线人”栏签字。

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编号:SY-AQ-04833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Company temporary electricity safety management regulations

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一、目的 为了对临时用电作业进行控制和管理,预防因临时用电而引发灾害事故。 二、范围 非正常范围内的供电和用电均属临时用电管理范围。 三、职责 安全主任负责临时用电的审批和监督。 四、要求 1.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应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2.在运行的生产装置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确属装置生产、检修施工需要时,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同时,按规定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

3.危险识别 (1)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2)将安全措施填入"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内。 4.许可证办理程序 (1)施工单位负责人持《电工作业操作证》,施工作业单等资料到配送电单位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2)配送电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签发"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3)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 (4)作业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负责配送电单位停电,施工单位拆除临时用电线路。 5.作业安全措施 (1)有自备电源的施工和检修队伍,自备电源不应接入公用电网。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标 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办法(标准版) 1目的:为加强公司用电安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制订本办法。 2名词解释 2.1作业方:指实施具体作业操作的公司基层班组或施工承包商。 2.2临时用电作业:指生产中施工、检修等过程中临时性使用220V/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的作业;6kV及以上的高电压临时用电,不适用本规定。 3临时用电作业危害识别 3.1临时用电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制定临时用电作业方案,方案中进行临时用电作业危害因素识别、风险评价,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明确工作任务及作业要求。 3.2将安全措施填入《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内。 3.3临时用电作业方案和《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应一起上报。

4临时用电作业办理程序 4.1临时用电作业由作业方提前一天制定出临时用电作业方案,填写《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经作业部门安全员审核合格后,部门负责人审批。 4.2负责审批人员,应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签发《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5临时用电作业方案 5.1.1临时用电作业由作业方提出申请,并编制《临时用电作业方案》按程序报送; 5.1.2《临时用电作业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作业内容:用途;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用电负荷计算说明;临时用电负荷所在变压器的编号及容量。 (2)技术措施; (3)风险识别和应急措施; (4)现场安全环保措施。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 石油化工企业在生产、抢修、检维修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需要进行临时用电作业。由于临时用电具有施工作业单位多,拆接和移动频繁,各施工单位供配电设备完好情况和人员对施工用电规程和规范熟悉程度差异大等特点,因此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成为现场施工作业中潜在危险性最多的危险源之一。作业过程如果不认真严格执行《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J405-2005),则潜在的危险性往往容易被施工管理人员和现场作业人员所忽视,很可能酿成人身触电伤亡、设备损坏和火灾等恶性事故。 临时用电定义 因施工、检修需要,凡在正式运行的供电系统上加接或拆除如电缆线路、变压器、配电箱等设备以及使用电动机、电焊机、潜水泵、通风机、电动工具、照明器具等一切临时性用电负荷,通称为临时用电。 临时用电申请与审批程序

根据《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等区域的临时用电均属用火管理范围,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用电源。确属施工、检修必需时,应先到各级用火审批单位办妥用火作业许可证。用电申请人还应持电工作业证向供电管理部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临时用电应严格确定用电时限,超期前需按程序重新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在未办妥时,供电执行单位应到期停电。 对于禁火区内的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有效期限不得超过用火作业许可证所规定的期限。 对于非禁火区内临时用电的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1个月。 临时用电的安全措施

● 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按供电电压等级及负荷容量正确选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 ● 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必须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 ● 对于220/380V供电系统,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应采用TN-S三相五线制保护接地系统。 ● 施工配电箱(房)禁止直接接入各类用电设备,各类用电设备必须经用户配电箱转接(用电设备应按照总配电箱(房)——分配电箱——开关箱——用电设备的三级配电方式进行连接)。施工配电箱(房)的“PEN”线或“PE”线应重复接地。配电箱内开关设备应具备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 ● 现场使用的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 ● 配电箱要有单位名称、编号、联系电话等标识;要有防雨措施。箱门应能紧密关闭并上锁。 ● 供电线路横穿道路或在有可能受到机械伤害的地段应采用保护管等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 规定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为规范公司内的各种临时用电作业,防止因临时用电导致火灾爆炸和触电事故发生,保证员工和财产安全,保证安全生产,制定本规定。 2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事临时用电作业的单位。 3 职责 3.1供电主管部门职责 负责审核用电内容、地点、用电设备等是否符合用电管理规定及有关安全规定、满足现场要求。 3.2用电负责人职责 负责提供有关用电的证明材料,制定用电相关安全措施,对现场用电安全负责。 3.3现场供电负责人(现场电工班长)职责 审核用电内容,制定供电安全措施,安排人员接线,并负责检查。 3.4接线人职责 确认用电安全措施与用电票要求一致后,按照用电票规定进行接线,安全措施未落实或用电内容与现场不符时应拒绝接线。定期检查用电情况,遇有违反本规定的情况时应及时向有关人员汇

报并停止供电。 3.5拆线人职责 根据现场供电负责人的安排,检查现场用电情况后实施拆线,拆线后检查确认无误方可离开现场。 4. 内容与要求 4.1 生产、检修施工等需要临时接引、装设的临时用电统称临时用电,临时用电作业前必须办理《临时用电作业票》(见附件)。严禁无票作业。 4.2 临时用电票办理程序 4.2.1用电负责人到供电单位主管部门申请用电,并在供电主管部门指导下制定并落实相关安全措施,填写相关内容并在“用电负责人”栏签字后交供电主管部门审查。 4.2.2供电主管部门审查后在“供电主管部门”栏签字。 4.2.3现场供电负责人接用电票并核查后,制定相应安全措施,安排人员接线,并在“现场供电负责人”栏签字。 4.2.4接线人核实用电内容、落实安全措施后按规定进行接线并通知用电单位开始用电。 4.2.5用电结束后,用电负责人必须及时通知现场供电负责人安排拆除临时用电线路,使用单位不得私自拆除。拆线人到现场检查拆线,并确认无隐患后,在“拆线人”栏签字。

中国石化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中国石化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2003-44 中国石化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 定(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 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 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 总则 1.1 临时用电是指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非永久性用电。 1.2 临时用电必须办理作业许可证,凭证作业。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不得随意接临时电源。 1.3 凡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的临时用电,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前,应按照《中国石化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 1.4 工程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1.5 检修、施工使用6kV及以上临时电源,用电单位需编制临时用电方案,向单位电气主管部门提

出申请,按照《中国石化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规定》要求办理。 1.6 配送电单位送(停)电作业人员和施工单位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效电工作业证。 1.7 许可证审批人和监护人应持证上岗,安全监督部门负责组织业务培训,颁发资格证书。 1.8 作业期间应全程视频监控。 2 管理职责 2.1 各企业电气管理部门负责临时用电归口管理。 2.2 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督。 2.3 配送电单位负责其管辖范围内临时用电的审批,负责配送电设施的运行管理,对施工单位的临时用电设施进行监督检查。 2.4 临时用电单位负责许可证的申请。 2.5 施工单位负责临时用电方案编制和所接临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 管理规定 1 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 2 2020年4月19日

1.目的 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和法规,加强临时用电管理,保障建设施工现场和 检修现场用电安全,防止人身触电和火灾爆炸及各类电气事故的发生,根据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在正式运行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管理。 3.编写依据 3.1国家电网安监[ ]664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 3.2GB 50058-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3.3GB3836.1- 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 3.4GB/T13869-用电安全导则 3.5GB50184-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6GB 6067.1-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3.7JGJ4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3.8中油化安〔〕163号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 定 3.9GB30871-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4.术语和定义 4.1本规定的临时用电是指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范围内进行基建、检维修、技措技 3 2020年4月19日

改及日常维护的临时性用电 4.2本规定的临时用电线路是指除标准成套配置的,由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的 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它临时性的电气线路,包括电缆、电线、电气 开关、设备等简称临时用电线路 5.职责 5.1安全健康环保部 5.1.1负责组织制定工厂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5.2机械动力部 5.2.1机械动力部是全公司电气管理的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独立合同、框架协议 单位的临时用电申请的审批,负责公司外区域临时用电的运行、设备维护、安全监护和安全等管理。 5.3用电区域的电气管理单位 5.3.1负责管辖范围内保运队伍临时用电的签发。 5.3.2负责厂区管辖范围内的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 5.3.3负责临时用电的现场运行、设备维护、安全监护等管理。 5.3.4负责对临时用电作业进行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5.3.5负责对临时用电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和安全防护交底。 5.3.6对现场作业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措施和作业环境发生变化,或者作业违章 时责令停止作业。 6.管理要求 4 2020年4月19日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临时线路是解决特殊情况下,各部门急需电源的临时 措施。各单位应当严格控制临时线路的架设并加强管理。 1、凡是需要使用临时线路的部门,必须提前向安全生 产主管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架设临时线路。 2、凡使用临时线路,必须由专职电工负责按批准日期 安装和拆除,非电工人员一律不准私自安装、架设、使 用。 3、露天使用临时线路的部门,必须设专人负责巡回检 查管理。 4、凡不合格的用电设备、机械、器具均不得使用临时 线路。

5、任何部门必须在申报批准日期内使用临时线路,逾期必须重新申报,不得以任何借口长期使用临时线路。 6、凡违反上述规定的临时线路,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有权通知电工停止供电;因自身安装使用或挪用临时线路而发生事故的部门,其后果由当事者负责,安全委员会根据事故等级给予行政处罚。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北京航天龙华建筑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确保员工人身财产安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未涉及部分,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JGJ 46—2005)、《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北京地区电气设备运行管理规程》、《北京地区电气工程安装标准》、《北京地区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安全用电管理 第三条施工现场应设一名电管人员,配备专职电工,配备必要的工具、仪表和防护用品。电工必须持证上岗。 第四条公司安全部应会同工程部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对在施项目进行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检查。 第五条各级电管人员有权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六条临时用电设备≥5台或设备总容量≥50kW时,开工前必须由项目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经总工程师审核、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变更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及资料。 第七条临时用电设备不足5台或设备总容量不足50kW时,应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绘制电气平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第八条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项目专业技术人员、总工程师、及相关人员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验收资料齐全,归档及时。 第九条停用的配电线路、设备应及时切断电源。工程竣工后的配电线路、设备应及时拆除。当外单位需利用时,必须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明确责任。 第十条施工总承包时,总承包单位负责总体临时用电工程的安装和管理,分包单位在总包单位指定使用的配电箱、开关上引出电源,负责分包现场临时用电工程的安装和管理,双方在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的同时,应签订安全用电协议书,

新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条列》和国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为加强对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触电(伤、亡)、火灾、爆炸及各类电气事故发生,做到安全用电、规范用电,结合朝阳分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朝阳分公司内的工程、临时施工、维修的临时用电作业,以及外来(包)施工单位用电作业。 二、临时用电审批 1、分公司内部的临时用电,需经安全保卫部同意,由安保部门,确定用电部位,落实好安全措施,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由电工班长指定专职电工接、拆电源线,非电工人员不得私自接、拆电源线。 2、外来施工单位需临时用电作业时,须由施工单位负责人,向安全保卫部门提出申请,说明临时用电的用途,由安保部到现场实地查看,确保安全后,通知电工班长安排专职电工人员为其接、拆电源线,严禁施工单位私自乱接、拆电源线。 3、外来施工单位需进行用电作业是,必须是持有国家承认资质的证书,持证上岗作业,禁止非电工人员作业。

4、临时用电作业时间需要延期使用时,必须由用电部门/施工单位向安全保卫部门提出申请,延长临时用电作业使用时间,得到批准后,方可继续使用,否则用电主管部门可随时为其断电。 5、施工临时作业现场应制定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并派专人负责监控,确保用电防火安全。 6、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组件和线路要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7、临时用电装置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8、配电箱、开关箱必须具有国家“CCC”认证,或具有建委相关部门许可证方可使用。 9、总配电箱应装设电压表、总电流表、总电度表及其它仪表。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当合并设置为同一配电箱时,动力和照明应分路配电。 10、配电箱、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电器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做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和工作零线应使用接线端子板分开连接。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企业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要求以及相关审核、偏离、培训和沟通的管理要求。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在施工、生产、检维修等作业过程中,临时性使用380V 或380V以下的低压电力系统的作业。 3 术语和定义 3.1非标准配置的临时用电线路: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有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气线路,包括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简称临时用电线路)。 4 职责 4.1 作业申请人: ——是现场作业负责人,提出作业申请; ——办理作业许可证; ——组织危害因素辨识,协调落实作业安全措施; ——组织现场安全交底和安全培训; ——组织实施作业; ——对作业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负责。 4.2 作业批准人:(主要负责人) ——清楚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害和风险; ——评估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 ——清楚安全控制措施; ——确认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包括检查气体取样和检测结果; ——批准和取消作业。 4.3 作业人员: ——持有经审批有效的作业许可证进行临时用电作业; ——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及控制措施,并严格按照许可证

规定的内容进行作业; ——在安全措施未落实时,有权拒绝作业; ——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紧急情况,应告知作业负责人,并迅速撤离现场。——掌握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的方法; 4.4 电气专业人员: ——清楚可能存在的危害和对作业人员的影响; ——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可以处理异常情况; ——核实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措施不完善,可暂停作业;——制止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 ——发生紧急情况,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5 管理要求 5.1基本要求 5.1.1 临时用电应执行相关的电气安全管理、设计、安装、验收等标准规范,实行作业许可,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临时用电作业涉及动火时,应同时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超过 6 个月的临时用电,不能按照本规范进行管理,应按照相关工程设计规范配置线路。 5.1.2 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应由电气专业人员进行。 5.1.3 在开关上接引、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其上级开关应断电上锁。 5.1.4 潮湿区域、户外的临时用电设备及临时建筑内的电源插座应安装漏电保护器,在每次使用之前应利用试验按钮进行测试。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doc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范围内临时用电安全管理 , 防止人身伤害、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临时 用电安全管理规范》(Q/SY1244-2009)、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石油石化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GB50484-2008),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所属的炼油化工企业 (以下简称炼化企业)及为其服务的承包商。 第三条本规定规范了临时性使用380V 及以下低压电力系统临时用电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超过6 个月的临时用电,不能按照本规定进行管理,应按照相关工程设计规范配置线路。 第四条名词解释 (一)临时用电 本规定的临时用电是指在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范围内进行基建、检维修、技措及日常维护的临时性用电。 (二)临时用电线路 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由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 外的,所有其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气线路,包括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简称临时用电线路。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炼油与化工分公司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 第六条炼化企业根据本规定制定、管理和维护本单位的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企业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程序的执行,并提供培训、监督、考核。

第七条炼化企业基层单位按要求执行本单位的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实 施细则,对本规定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章管理要求 第一节基本要求 第八条临时用电应执行相关的电气安全管理、设计、安装、验收等标准规范,实行作业许可,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 (见附录 A)。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确属需要时,在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的同时,按规定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第九条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电工 作业证,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有人监护。严禁擅自拆接临时电源。 第十条在接引、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其上级开关应断电上锁并做好 安全措施。 第十一条临时用电设备及临时建筑内的电源插座的电源开关应安装 漏电保护器,在每次使用之前应利用试验按钮进行测试。 第十二条各类移动电源及外部自备电源,不得接入电网。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第十三条临时用电单位不得擅自增加用电负荷,变更用电地点、用途。 第十四条临时用电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设施施工安装应执行电气施工 安装规范,并接地良好。临时用电线路和电气设备的设计与选型应满足所 在爆炸危险区域的分类要求。 第十五条供、用电单位应定期巡回检查,确保临时供用电设施完好。 对存在重大隐患和发生威胁安全的紧急情况,供电单位有权紧急停电处理,同时通知相关方。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采气厂文件 采气〔2016〕号 关于印发采气厂《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实施办 法》通知 厂属各单位: 现将《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业务制度-执行类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实施办法 1 制定原则和依据 1.1 合法合规、责权对等、风险可控、方便作业原则。 1.2 依据《中国石化作业许可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16]20号)《中石化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15]675号)和《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细则》(中油普光[2016]59号)制定。

2 基本要求 2.1 临时用电是指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非永久性用电。 2.2 临时用电必须办理作业许可证,凭证作业。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不得随意接临时电源。 2.3 凡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的临时用电,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前,应按照《采气厂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 2.4 工程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2.5 配送电单位送(停)电作业人员和施工单位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效电工作业证。 2.6 许可证审批人和监护人应持证上岗。 2.7 作业期间应全程视频监控。 3 管理职责 3.1 生产办公室是厂临时用电归口管理责任科室,负责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审批。 3.2 HSE办公室负责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督。 3.3 用电作业所属业务科室或基层单位是临时用电安全管理主体,负责组织作业单位编制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并进行审查、审核。

3.4 用电现场所属基层单位是用电安全责任主体,负责作业许可审批和执行,对临时用电现场安全监护。 3.5 直接作业单位负责所接临时用电的现场运行、设备维护、安全管理。 4 管理内容及要求 4.1 危害识别(JSA) 4.1.1 施工单位单位要针对作业内容进行JSA分析,制订相应的安全措施。 4.1.2 配送电单位在签发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害识别,落实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4.1.3 每次作业执行的安全措施须填入许可证。 4.2 许可证办理程序 4.2.1 用电单位编制临时用电施工方案,经业务科室或基层单位审批。 4.2.2 用电单位持经审批的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到生产、HSE部门办理《临时用电申请单》。 4.2.3 用电单位持《临时用电申请单》,到用电作业属地单位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由基层单位业务分管领导审批。 4.2.4 配送电现场负责人应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签发《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4.3 临时用电的管理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最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最 新版)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最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目的 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和法规,加强临时用电管理,保障建设施工现场和检修现场用电安全,防止人身触电和火灾爆炸及各类电气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我公司厂内的一切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的管理。 3编制依据 3.1JGJ46-2005建设部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3.2GB50058-1992《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3.3GB3836.1-201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通用要求》 3.4GB/T13869-2008《用电安全导则》 3.5GB50184-20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3.6GB6067.1-2010《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 理规范

西南油气田公司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第一条为规范西南油气田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范围内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确保生产场所临时用电作业安全,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办法》规范,结合公司生产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临时用电作业是指在施工、生产、检维修等作业过程中,临时使用非标准配置380V及以下的低压电力系统的作业。超过6个月的用电,不能按照本规范进行管理,应按照相关工程设计规范配置线路。 第三条非标准配置的临时用电线路是指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有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它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气线路,包括电缆、电线、配电箱、开关箱、电气开关、设备等。 第四条公司临时用电作业按《西南油气田公司作业许可管理规定》实行作业许可管理,并办理临时用电申请单(附件1)。 第五条临时用电作业人员

临时用电作业人员持电工有效资质证上岗;持有经审批有效的作业许可证、《西南油气田公司临时用电申请单》和相关工作前安全分析表进行临时用电作业并应: (一)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及控制措施,并严格按照许可证规定的内容进行作业; (二)在安全措施未落实时,有权拒绝作业; (三)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紧急情况,应告知作业申请人,并迅速撤离现场; (四)掌握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的方法。 第六条临时用电应执行相关的电气安全管理、设计、安装、验收等标准规范,实行作业许可,办理《西南油气田公司临用电申请单》。 第七条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应由临时用电作业人员进行,作业时必须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 第八条在开关上接引、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其上级开关应断电上锁挂牌。 第九条潮湿区域、户外的临时用电设备及临时建筑内的电源插座应安装漏电保护器,在每次使用之前应利用试验按钮进行测试。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规范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规范 1、目得 1、1为了规范公司临时用电管理得职责、程序与规定,保证公司正常生产运行,根据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特制定了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唐山旭阳化工有限公司下属各部门、车间。 3职责 3、1公司生产部就是临时用电安全得归口管理部门。 3、2公司机动车间负责审核施工部门申办得临时用电相关手续。 3、3各用电部门、车间负责临时用电现场安全管理。 4、规定内容 4、1 术语与定义 临时用电:正式运行得电源省所接得非永久性用电。 4、2基本要求 4、2、1 作业前,作业单位与生产车间应对作业现场与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得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制定相应得安全措施。 4、2、2 作业前,应对参加作业得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如下: 4、2、2、1 有关作业得安全规章制度。 4、2、2、2 作业现场与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得危险、有害因素及应采取得具体安全措施。 4、2、2、3 作业过程中所使用得个体防护器具得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4、2、2、4 事故得预防、避险、逃生、自救、呼救等知识。 4、2、2、5 相关事故案例与经验、教训。 4、2、3 作业前,生产车间应进行如下工作: 4、2、3、1 对设备、管线进行隔绝、清洗、置换,并确认满足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要求; 4、2、3、2 对作业现场得地下隐蔽工程进行交底; 4、2、3、3 腐蚀性介质得作业现场所配备人员应急冲洗水源; 4、2、3、4 夜间作业得场所设置满足要求得照明装置; 4、2、3、5 会同作业单位组织作业人员到作业现场,了解与熟悉现场环境,进一

步核实安全措施得可靠性,熟悉应急救援器材得位置及分布。 4、2、4 作业前,作业单位对作业现场及作业涉及得设备、设施、工器具等进行检查,并使之符合如下要求: 4、2、4、1 作业现场消防通道、行车通道应保持畅通;影响作业安全得杂物应清理干净; 4、2、4、2 作业现场得梯子、栏杆、平台、篦子板、盖板等设施应完整、牢固,采用得临时设施应确保安全; 4、2、4、3 作业现场可能危及安全得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设警示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需要检修得设备上得电器电源应可靠断电,在电源开关处加锁并加挂安全警示牌; 4、2、4、4 作业使用得个体防护器具、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完好; 4、2、4、5 作业使用得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应符合作业安全要求;超过安全电压得手持式、移动式电动工器具应逐个配置漏电保护器与电源开关。 4、2、5 进入作业现场得人员应正确佩戴符合GB2811要求得安全帽,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按规定着装及正确佩戴相应得个体防护用品,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应统一协调。 特种作业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患有职业禁忌症者不应参与相应作业。作业监护人员应坚守岗位,如确需离开,应有专人替代监护。 4、2、6 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办理作业审批手续,并有相关责任人签名确认。 同一作业涉及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中得两种或两种以上时,除应同时执行相应得作业要求外,还应同时办理相应得作业审批手续。 作业时审批手续应齐全、安全措施应全部落实、作业环境应符合安全要求。 4、3临时用电作业要求 4、3、1在生产车间、罐区与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不应接临时电源,确属时应 对周围环境进行可燃气体检测分析,分析结果应符合要求。 4、3、2各类移动电源及外部自备电源,不应接入电网。 4、3、3动力与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4、3、4在开关上接引、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其上级开关应断电上锁并加挂安全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为规范公司内的各种临时用电作业,防止因临时用电导致火灾爆炸和触电事故发生,保证员工和财产安全,保证安全生产,制定本规定。 2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事临时用电作业的单位。 3 职责 供电主管部门职责 负责审核用电内容、地点、用电设备等是否符合用电管理规定及有关安全规定、满足现场要求。 用电负责人职责 负责提供有关用电的证明材料,制定用电相关安全措施,对现场用电安全负责。 现场供电负责人(现场电工班长)职责 审核用电内容,制定供电安全措施,安排人员接线,并负责检查。 接线人职责 确认用电安全措施与用电票要求一致后,按照用电票规定进行接线,安全措施未落实或用电内容与现场不符时应拒绝接线。定期检查用电情况,遇有违反本规定的情况时应及时向有关人员汇报并停

止供电。 拆线人职责 根据现场供电负责人的安排,检查现场用电情况后实施拆线,拆线后检查确认无误方可离开现场。 4. 内容与要求 生产、检修施工等需要临时接引、装设的临时用电统称临时用电,临时用电作业前必须办理《临时用电作业票》(见附件)。严禁无票作业。 临时用电票办理程序 用电负责人到供电单位主管部门申请用电,并在供电主管部门指导下制定并落实相关安全措施,填写相关内容并在“用电负责人”栏签字后交供电主管部门审查。 供电主管部门审查后在“供电主管部门”栏签字。 现场供电负责人接用电票并核查后,制定相应安全措施,安排人员接线,并在“现场供电负责人”栏签字。 接线人核实用电内容、落实安全措施后按规定进行接线并通知用电单位开始用电。 用电结束后,用电负责人必须及时通知现场供电负责人安排拆除临时用电线路,使用单位不得私自拆除。拆线人到现场检查拆线,并确认无隐患后,在“拆线人”栏签字。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规范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规范 1.目的 1.1为了规范公司临时用电管理的职责、程序和规定,保证公司正常生产运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特制定了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唐山旭阳化工有限公司下属各部门、车间。 3职责 3.1公司生产部是临时用电安全的归口管理部门。 3.2公司机动车间负责审核施工部门申办的临时用电相关手续。 3.3各用电部门、车间负责临时用电现场安全管理。 4.规定内容 4.1 术语和定义 临时用电:正式运行的电源省所接的非永久性用电。 4.2基本要求 4.2.1 作业前,作业单位和生产车间应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4.2.2 作业前,应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如下: 4.2.2.1 有关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4.2.2.2 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应采取的具体安全措施。 4.2.2.3 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4.2.2.4 事故的预防、避险、逃生、自救、呼救等知识。 4.2.2.5 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4.2.3 作业前,生产车间应进行如下工作: 4.2.3.1 对设备、管线进行隔绝、清洗、置换,并确认满足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要求; 4.2.3.2 对作业现场的地下隐蔽工程进行交底; 4.2.3.3 腐蚀性介质的作业现场所配备人员应急冲洗水源; 4.2.3.4 夜间作业的场所设置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 4.2.3.5 会同作业单位组织作业人员到作业现场,了解和熟悉现场环境,进一步核实安全措施的可靠性,熟悉应急救援器材的位置及分布。 4.2.4 作业前,作业单位对作业现场及作业涉及的设备、设施、工器具等进行检查,并使之符合如下要求: 4.2.4.1 作业现场消防通道、行车通道应保持畅通;影响作业安全的杂物应清理干净; 4.2.4.2 作业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篦子板、盖板等设施应完整、牢固,采用的临时设施应确保安全; 4.2.4.3 作业现场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设警示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需要检修的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可靠断电,在电源开关处加锁并加挂安全警示牌; 4.2.4.4 作业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完好; 4.2.4.5 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应符合作业安全要求;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式、移动式电动工器具应逐个配置漏电保护器和电源开关。 4.2.5 进入作业现场的人员应正确佩戴符合GB2811要求的安全帽,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按规定着装及正确佩戴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应统一协调。 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患有职业禁忌症者不应参与相应作业。作业监护人员应坚守岗位,如确需离开,应有专人替代监护。 4.2.6 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办理作业审批手续,并有相关责任人签名确认。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 1.目的 为规范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减少临时用电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相关方的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 3.职责 3.1作业负责人职责:负责按规定办理临时用电作业票,制定安全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安排作业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保作业安全; 3.2作业人员职责:应遵守临时用电作业安管理标准,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保护用具,认真执行安全措施,在安全措施不完善或没有办理有效作业票时应拒绝临时用电作业; 3.3监护人职责:负责确认作业安全措施和执行应急预案,遇有危险情况时命令停止作业;临时用电作业过程中不得离开作业现场;监督作业人员按规定完成作业,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3.4作业所在生产车间负责职责:会同作业负责人检查落实现场作业安全措施,确保作业场所符合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规定; 3.5安全部职责:负责监督检查临时用电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签发高处作业票。 3.6其他签字领导的职责:对临时用电作业安全措施的组织、安排、作业负总则。 4.工作要求 4.1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一般不应接临时电源,确需时应对周围环境进行可燃气体检测分析,分析结果应符合本标准 5.4.2的要求。 4.2各类移动电源及外部自备电源,不应接入电网。

4.3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4.4在开关上接引、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其上级开关应断电上锁并加挂安全警示标牌。 4.5临时用电应设置保护开关,使用前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的可靠性。所有的临时用电均应设置接地保护。 4.6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器元件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符合规范要求,并有良好的接地,同时应满足如下要求: a)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应使用相应防爆等级的电源及电气元件,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b)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应有良好的绝缘,所有的临时用电线路应采用耐压等级不低于500V的绝缘导线; c)临时用电线路经过有高温、振动、腐蚀、积水及产生机械损伤等区域,不应有接头,并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d)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并应架设在专用电杆或支架上。其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作业现场不低于2.5 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 m; e)对需埋地敷设的电缆线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7 m,穿越公路时应加设防护套管; f)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电压标识和危险标识,应有防雨措施,盘、箱、门应能牢靠关闭; g)行灯电压不应超过36 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作业装设的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应超过12V; h)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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