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幼学琼林》全文及解释(卷四)

最新《幼学琼林》全文及解释(卷四)
最新《幼学琼林》全文及解释(卷四)

《幼学琼林》全文及解释(卷四)

卷四

文事

【原文】

多才之士,才储八斗;博学之德,学富五车。

三坟五典,乃三皇五帝之书;八索九丘,是八泽九州之志。

书经载上古唐虞三代之事,故曰尚书;易经乃姬周文王周公所系,故曰周易。

二戴曾删礼记,故曰戴礼;二毛曾注诗经,故曰毛诗。

孔子作春秋,因获麟而绝笔,故曰麟经。

荣于华衮,乃春秋一字之褒;严于斧铖,乃春秋一字之贬。

缣缃黄卷,总谓经书;雁帛鸾笺,通称简札。

锦心绣口,李太白之文章;铁画银钩,王羲之之字法。

雕虫小技,自谦文学之卑;倚马可待,羡人作文之速。

称人近来进德,曰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羡人学业精通,曰面璧九年,始有此神悟。

五凤楼手,称文字之精奇;七步奇才,羡天才之敏捷。

誉才高,曰今之班马;羡诗工,曰压倒元白。

汉晁错多智,景帝号为智囊;高仁裕多诗,时人谓之诗窖。

骚客即是诗人,誉髦乃称美士。

自古诗称李杜,至今字仰钟王。

白雪阳春,是难和难赓之韵;青钱万选,乃屡试屡中之文。

惊神泣鬼,皆言词赋之雄豪;遏云绕梁,原是歌音之嘹喨。

涉猎不精,是多学之弊;咿唔呫[che,tie]毕,皆读书之声。

连篇累牍,总说多文;寸楮尺素,通称简札。

以物求文,谓之润笔之资;因文得钱,乃曰稽古之力。

文章全美,曰文不加点;文章奇异,曰机杼一家。

应试无文,谓之曳白;书成绣梓,谓之杀青。

袜线之才,自谦才短;记问之学,自愧学肤。

裁诗曰推敲,旷学曰作辍。

文章浮薄,何殊月露风云;典籍储藏,皆在兰台石室。

秦始皇无道,焚书坑儒;唐太完好文,开科取士。

花样不同,乃谓文章之异;燎草塞责,不求辞语之精。

邪说曰异端,又曰左道;读书曰肄业,又曰藏修。

作文曰染翰操觚,从师曰执经问难。

求作文,曰乞挥如椽笔;羡高文,曰才是大方家。

竞尚佳章,曰洛阳纸贵;不嫌问难,曰明镜不疲。

称人书架曰邺架,称人嗜学曰书淫。

白居易生七月,便识之无二字;唐李贺才七岁,作高轩过一篇。

开卷有益,宋太宗之要语;不学无术,汉霍光之为人。

汉刘向校书于天禄,太乙燃藜;赵匡胤代位于后周,陶谷出诏。

江淹梦笔生花,文思大进;扬雄梦吐白凤,词赋愈奇。

李守素通姓氏之学,敬宗名为人物志;虞世南晰古今之理,太宗号为行秘书。

茹古含今,皆言学博;咀英嚼华,总曰文新。

文望尊隆,韩退之若泰山北斗;涵养纯粹,程明道如良玉精金。

李白才离,咳唾随风生珠玉;孙绰词丽,诗赋掷地作金声。

【注释】

多才之士,才储八斗;博学之儒,学富五车。晋谢灵运曾说:“天下才共一石,子建独得八斗,我得一斗,天下人共得一斗”

三坟五典,乃三皇五帝之书;八索九丘,是八泽九州之志。八索九丘:上古时的地理书。

书经载上古唐虞三代之事,故曰尚书;易经乃姬周文王周公所系,故曰周易。尚书:原意为上古之书。

二戴曾删礼记,故曰戴礼;二毛曾注诗经,故曰毛诗。

孔子作春秋,因获麟而绝笔,故曰麟经。孔子所著的《春秋》,写到鲁哀公捕获麒麟就这写了,因为孔子认为这是世道衰落的象征。

荣于华衮,乃春秋一字之褒;严于斧铖,乃春秋一字之贬。得到《春秋》的一个字的表扬比得到华丽的衣服还要光荣,受到《春秋》的贬损比受斧钺之刑还要难受。

缣缃黄卷,总谓经书;雁帛鸾笺,通称简札。缣缃:淡黄色的丝绢,用来保护书。黄卷:夹在书中灭虫的黄纸。雁帛:汉朝曾假称从一只系有帛书的雁身上获得苏武的消息,借此向匈奴索还苏武。鸾笺:印有鸾凤的信笺。

锦心绣口,李太白之文章;铁画银钩,王羲之之字法。

雕虫小技,自谦文学之卑;倚马可待,羡人作文之速。雕虫:蛀木的虫。晋代袁宏靠在马上写檄文,很快写就。

称人近来进德,曰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羡人学业精通,曰面璧九年,始有此神悟。士别三日:三国时鲁肃对吕蒙的赞语。面壁九年:禅祖达摩曾在嵩山少林寺面壁而坐九年,将法衣传给慧可。

五凤楼手,称文字之精奇;七步奇才,羡天才之敏捷。宋代韩洎文章写得好,自称为“五凤楼手”。

誉才高,曰今之班马;羡诗工,曰压倒元白。班马:指汉代班固和马融。杨汝士与白居易、元稹参加宴会,即席作诗,大家推认杨汝士的诗最好,杨汝士回去对人说:“今日压倒元白了。”

汉晁错多智,景帝号为智囊;高仁裕多诗,时人谓之诗窖。高仁裕:唐代人,写诗万篇,时人称为诗窖子。

骚客即是诗人,誉髦乃称美士。誉髦:美好英俊。

自古诗称李杜,至今字仰钟王。钟王:三国时书法家钟繇和晋代书法家王羲之。

白雪阳春,是难和难赓之韵;青钱万选,乃屡试屡中之文。赓:音羹,连续、继续之意。唐代张鹜每次应试都名列前茅,人们称赞他的文章如青铜钱,万选万中,称他为“青钱学士”。

惊神泣鬼,皆言词赋之雄豪;遏云绕梁,原是歌音之嘹亮。相传古代有叫韩娥的女子唱歌换得食物,她走以后,余音绕梁,三日不绝。

涉猎不精,是多学之弊;咿唔呫毕,皆读书之声。

连篇累牍,总说多文;寸楮尺素,通称简札。牍:文书。寸楮:小块的纸。尺素:书信。

以物求文,谓之润笔之资;因文得钱,乃曰稽古之力。稽古:研究古代的东西。

文章全美,曰文不加点;文章奇异,曰机杼一家。文不加点:文章没有一点要修改。机杼一家:布局要成一体。

应试无文,谓之曳白;书成镌梓,谓之杀青。曳白:指交白卷。镌梓:刻印。杀青:古代是用竹简写字,要先将竹烤出水分去掉青皮,称为杀青。

袜线之才,自谦才短;记问之学,自愧学肤。李白曾说:“韩昭祖的才能,如拆下的袜线,没有一根是长的。”学肤:学问肤浅。

裁诗曰推敲,旷学曰作辍。作辍:停止。

文章浮薄,何殊月露风云;典籍储藏,皆在兰台石室。汉代有兰台以藏书,有石室以藏高祖与功臣的誓言。

秦始皇无道,焚书坑儒;唐太完好文,开科取士。开科:开科举取仕之先。

花样不同,乃谓文章之异;燎草塞责,不求辞语之精。

邪说曰异端,又曰左道;读书曰肄业,又曰藏修。手足以右边为方便,故称不正当之术为左道。肄:音艺,学习。

作文曰染翰操觚,从师曰执经问难。翰、觚:笔和木简。

求作文,曰乞挥如椽笔;羡高文,曰才是大方家。椽笔:大手笔。大方家:有大道的人。

竞尚佳章,曰洛阳纸贵;不嫌问难,曰明镜不疲。明镜不疲:明镜不怕多照,指有学问的人不怕多请教。

称人书架曰邺架,称人嗜学曰书淫。邺架:唐李泌被封为邺候,藏书很多,故后来称书架为邺架。

白居易生七月,便识之无二字;唐李贺才七岁,作《高轩过》一篇。

开卷有益,宋太宗之要语;不学无术,汉霍光之为人。

汉刘向校书于天禄,太乙燃藜;赵匡胤代位于后周,陶谷出诏。太乙燃藜:汉代刘向元宵节时一人在天禄阁校书,有一个黄衣老在进来吹燃拐杖照明,自称是太乙星的精魂。陶谷出诏:宋太祖赵匡胤黄袍加身时,没有周皇帝禅位诏书,翰林学士陶谷已写好诏书,这时就从袖中拿出。

江淹梦笔生花,文思大进;扬雄梦吐白凤,词赋愈奇。

李守素通姓氏之学,敬宗名为人物志;虞世南晰古今之理,太宗号为行秘书。唐代李守素被许敬宗称为人物志。唐太宗出行,有人请求带些书,太宗说:“虞世南就是行走秘书监,不用带书”

茹古含今,皆言学博;咀英嚼华,总曰文新。茹:吃。

文望尊隆,韩退之若泰山北斗;涵养纯粹,程明道如良玉精金。程明道:宋代理学家程颢。人称为明道先后。

李白才高,咳唾随风生珠玉;孙绰词丽,诗赋掷地作金声。孙绰:晋代人。范荣期称赞他写的《天台赋》掷地会发出金石之声。

科第

【原文】

士人入学曰游泮,又曰采芹;士人登科曰释褐,又曰得隽。

宾兴即大比之年,贤书乃试录之号。

鹿鸣宴,款文榜之贤;鹰扬宴,待武科之士。

文章入式,有朱衣以点头;经术既明,取青紫如拾芥。

其家初中,谓之破天荒;士人超拔,谓之出头地。

中状元,曰独占鳌头;中解元,曰名魁虎榜。

琼林赐宴,宋太宗之伊始;临轩问策,宋神宗之开端。

同榜之人,皆是同年;取中之官,谓之座主。

应试见遗,谓之龙门点额;进士及第,谓之雁塔题名。

贺登科,曰荣膺鹗荐;入贡院,曰鏖战棘闱。

金殿唱名曰传胪[lu],乡会放榜曰撤棘。

攀仙桂,步青云,皆言荣发;孙山外,红勒帛,总是无名。

英雄入吾彀,唐太宗喜得佳士;桃李属春官,刘禹锡贺得门生。

薪,采也,[梄水][you],积也,美文王作人之诗,故考士谓之薪[木酉水]之典;汇,类也,征,进也,是连类同进之象,故进贤谓之汇征之途。

赚了英雄,慰人下第;傍人门户,怜士无依。

虽然有志者事竟成,伫[zhu]看荣华之日;成丹者火候到,何惜烹炼之功。

【注释】

士人入学曰游泮,又曰采芹;士人登科曰释褐,又曰得隽。《诗经》中有“畏乐泮水,薄采其芹。”泮指学校。释褐:脱去粗毛布制的褐衣。得隽:得引隽杰。

《幼学琼林》释译(地舆)

幼学琼林》释译(地舆) 【原文】黄帝画野,始分都邑;夏禹治水,初奠山川。 【注释】黄帝画野:传说中的黄帝时代,由于天下很大,百姓又多,难以管理,黄帝就画野分州,有百里之国万余。据道教典范《洞天记》云:“黄帝画野分州,乃封五岳”。 都邑:古代行政区划的名称,各代划分标准不同,后以都邑指代城市。 夏禹治水:相传在尧时期,洪水滔天,百姓困扰,尧命鲧治水,九年无功。后来舜代天子之责,将鲧流放到羽山,并起用鲧的儿子禹继续治水。禹不顾劳累,身先士卒,传说他为了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最终他采用疏导的策略,凿山导河,开挖沟梁,引导洪水流向大海,不仅消除了洪水之灾,还为农业生产的发展创造了较好的条件。 【译文】自从黄帝划分了中国的疆域,什么叫王都,什么叫城邑,才有了界限,夏禹平治了洪水,高的叫山,大的叫川,才奠定下来。 【原文】宇宙之江山不改,古今之称谓各殊。 【注释】宇宙:四方上下曰宇,古往今来曰宙,以喻天地。 【译文】天地间的山川河脉从来不曾更改,然而古往今来各个地方的名号却各有不同。 【原文】北京原属幽燕,金台乃其异号;南京原为建业,金陵又是别名。 【注释】金台:又称燕台、黄金台。相传战国时期,燕昭王为了招贤纳士,筑建土台,上置黄金千两,礼聘天下名士。北京在历史上前后共拥有六十多个正名和别称,其历史名称有二十七个蓟、燕、广阳、广有、伐戎、幽州、涿郡、范阳、幽都、蓟北、南京、燕京、永安、析津、宛平、燕山府、圣都、中都、大兴、大都、汗八里、北平、北京、顺天府、行在、京师、京兆。此外,还有三十多个别称,如蓟门、蓟宛、燕都、燕城、春明、日下、京华、京邑、都城、北都、帝城、帝京、天京、天都、金台等。“幽燕”可以说是作为北京历史地名的一个统称。 南京:南京名称始于明代。历史上先后称为冶城、越城、金陵、秣陵、石头城、建业、建康、白下、上元、升州、江宁、集庆、应天、天京等。 【译文】北京古时称幽州或称燕国,别名又叫金台,南京就是建业别名又叫金陵。 【原文】浙江系武林之区,原为越国;江西是豫章之郡,又号吴皋。 【注释】武林:旧时杭州的别称,以武林山得名。杭州西边有武林山(灵隐山),因此古代又称武林。 越国:古国名。亦作代称浙江或浙东地区,也专指绍兴一带。 豫章:古代郡名,汉初设置,郡治在今江西南昌一带,后用豫章指代江西。唐王勃在《滕王阁序》中曾写道:“豫章故郡,洪都新府。星分翼轸,地接衡庐。” 吴皋:这里指吴国的边界。皋,岸,水边的高地。江西在春秋战国时曾是吴越两国的交界地区,所以用吴皋来指代江西。是江西丰城旧称。亦作江西旧称。

《幼学琼林》全文及解释(卷四)之令狐文艳创作

《幼学琼林》全文及解释(卷四) 令狐文艳 卷四 文事 【原文】 多才之士,才储八斗;博学之德,学富五车。 三坟五典,乃三皇五帝之书;八索九丘,是八泽九州之志。 书经载上古唐虞三代之事,故曰尚书;易经乃姬周文王周公所系,故曰周易。 二戴曾删礼记,故曰戴礼;二毛曾注诗经,故曰毛诗。 孔子作春秋,因获麟而绝笔,故曰麟经。 荣于华衮,乃春秋一字之褒;严于斧铖,乃春秋一字之贬。 缣缃黄卷,总谓经书;雁帛鸾笺,通称简札。 锦心绣口,李太白之文章;铁画银钩,王羲之之字法。 雕虫小技,自谦文学之卑;倚马可待,羡人作文之速。

称人近来进德,曰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羡人学业精通,曰面璧九年,始有此神悟。 五凤楼手,称文字之精奇;七步奇才,羡天才之敏捷。 誉才高,曰今之班马;羡诗工,曰压倒元白。 汉晁错多智,景帝号为智囊;高仁裕多诗,时人谓之诗窖。 骚客即是诗人,誉髦乃称美士。 自古诗称李杜,至今字仰钟王。 白雪阳春,是难和难赓之韵;青钱万选,乃屡试屡中之文。 惊神泣鬼,皆言词赋之雄豪;遏云绕梁,原是歌音之嘹喨。 涉猎不精,是多学之弊;咿唔呫[che,tie]毕,皆读书之声。 连篇累牍,总说多文;寸楮尺素,通称简札。 以物求文,谓之润笔之资;因文得钱,乃曰稽古之力。 文章全美,曰文不加点;文章奇异,曰机杼一家。 应试无文,谓之曳白;书成绣梓,谓之杀青。

袜线之才,自谦才短;记问之学,自愧学肤。 裁诗曰推敲,旷学曰作辍。 文章浮薄,何殊月露风云;典籍储藏,皆在兰台石室。 秦始皇无道,焚书坑儒;唐太完好文,开科取士。 花样不同,乃谓文章之异;燎草塞责,不求辞语之精。 邪说曰异端,又曰左道;读书曰肄业,又曰藏修。 作文曰染翰操觚,从师曰执经问难。 求作文,曰乞挥如椽笔;羡高文,曰才是大方家。 竞尚佳章,曰洛阳纸贵;不嫌问难,曰明镜不疲。 称人书架曰邺架,称人嗜学曰书淫。 白居易生七月,便识之无二字;唐李贺才七岁,作高轩过一篇。 开卷有益,宋太宗之要语;不学无术,汉霍光之为人。 汉刘向校书于天禄,太乙燃藜;赵匡胤代位于后周,陶谷出诏。 江淹梦笔生花,文思大进;扬雄梦吐白凤,词赋愈奇。 李守素通姓氏之学,敬宗名为人物志;虞世南晰古今之理,太宗号为行秘书。

新增必考2016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新增考点解读

新增必考2016司考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新增考点解读【冲刺必备】 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一、《公证法》修订 将第四十六条修改为:“公证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二、《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 (一)委托 1、告知义务:办案机关在办理案件中应当依法告知当事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而没有委托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的,办案机关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有权申请法律援助,并按照相关规定向法律援助机构转交申请材料。办案机关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属于依法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的,应当及时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2、辩护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或者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后,应当告知办案机关,并可以依法向办案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或者被指控的罪名及当时已查明的该罪的主要事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采取、变更、解除强制措施的情况,侦查机关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等情况,办案机关应当依法及时告知辩护律师。 【说明】律师受委托或指派后,告知办案机关,这是义务;受托后,是否向办案机关了解相关信息,这是律师的权利,因此可以了解,也可以不了解;但一旦律师要求了解,对办案机关来说,依法及时告知相关信息就是义务,所以是应当。 3、办案机关作出移送审查起诉、退回补充侦查、提起公诉、延期审理、二审不开庭审理、宣告判决等重大程序性决定的,以及人民检察院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报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逮捕的,应当依法及时告知辩护律师。【说明】重大程序性决定作出后,及时告知律师,这是办案机关的义务。(二)解除委托 1、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解除委托关系的,办案机关应当要求其出具或签署书面文件,并在三日以内转交受委托的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辩护律师可以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当面向其确认解除委托关系,看守所应当安排会见;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书面拒绝会见的,看守所应当将有关书面材料转交辩护律师,不予安排会见。 【说明】辩护律师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是其权利,看守所应当安排;但如果嫌疑人、被告人书面拒绝会见,看守所自然不应安排会见。 2、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解除代为委托辩护律师关系的,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意的,看守所应当允许新代为委托的辩护律师会见,由

《幼学琼林》原文

《幼学琼林》原文

《幼学琼林》 《幼学琼林》是中国古代儿童的启蒙读物。本名《幼学须知》,又称《成语考》、《故事寻源》,《幼学琼林》,也叫《幼学故事琼林》。《幼学琼林》是中国古代儿童的启蒙读物。一般认为,最初的编著者是明末的西昌人程登吉(字允升),也有的意见认为是明景泰年间的进士邱睿。在清朝的嘉庆年间由邹圣脉作了一些补充,并且更名为《幼学故事琼林》。后来民国时人费有容、叶浦荪和蔡东藩等又进行了增补。 《幼学琼林》是骈体文写成的,全书全部用对偶句写成,容易诵读,便于记忆。全书内容广博、包罗万象,被称为中国古代的百科全书。人称“读了《增广》会说话,读了《幼学》走天下”。书中对许多的成语出处作了许多介绍,读者可掌握不少成语典故,此外还可以了解中国古代的著名人物、天文地理、典章制度、风俗礼仪、生老病死、婚丧嫁娶、鸟兽花木、朝廷文武、饮食器用、宫室珍宝、文事科第、释道鬼神等诸多方面的内容。书中还有许多警句、格言,到现在还仍然传诵不绝。但是书中也有一些属于封建时代的观点,对于现代人来说难以认同。伟人毛泽东就能熟背《幼学琼林》,可见此书影响于世的程度。 天文 混沌初开,乾坤始奠。 气之轻清上浮者为天,气之重浊下凝者为地。 日月五星,谓之七政;天地与人,谓之三才①。 日为众阳之宗,月乃太阴之象②。 虹名螮蝀[dì dōng],乃天地之淫气;月里蟾蜍[chán chú],是月魄之精光③。 风欲起而石燕飞,天将雨而商羊舞④。 旋风名为羊角,闪电号曰雷鞭⑤。 青女乃霜之神,素娥即月之号⑥。 雷部至捷之鬼曰律令,雷部推车之女曰阿香⑦。 云师系是丰隆,雪神乃是滕[téng]六⑧。 欻[xū]火、谢仙,俱掌雷火;飞廉、箕伯,悉是风神⑨。 列缺乃电之神,望舒是月之御⑩。 甘霖、甘澍[shù],仅指时雨;玄穹、彼苍,悉称上天。 雪花飞六出,先兆丰年;日上已三竿,乃云时晏。 蜀犬吠日,比人所见甚稀;吴牛喘月,笑人畏惧过甚。 望切者,若云霓之望;恩深者,如雨露之恩。 参商[shēn shāng]二星,其出没不相见;牛女两宿,惟七夕一相逢。 后羿[yì]妻,奔月宫而为嫦娥;傅说死,其精神托于箕尾。 披星戴月,谓早夜之奔驰;沐雨栉[zhì]风,谓风尘之劳苦。 事非有意,譬如云出无心;恩可遍施,乃曰阳春有脚。 馈物致敬,曰敢效献曝之忱[xiàn pù zhī chén];托人转移,曰全赖回天之力。 感救死之恩,曰再造;诵再生之德,曰二天。 势易尽者若冰山,事相悬者如天壤。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释义(第十九条[经考核担任公证员]).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释义( 第十九条 [经考核担任公证员] ) - 第十九条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工作,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或者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审判、检察、法制工作、法律服务满十年的公务员、律师,已经离开原工作岗位,经考核合格的。可以担任公证员。 【释义】本条是关于经考核担任公证员的规定。 根据公证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担任公证员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因符合公证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条件而担任公证员,属于公证员执业的一般许可。公证员执业除一般许可外,还有特殊许可,即经考核担任公证员。.根据本条的规定,符合特定条件的下列两类人员,即使不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经考核合格,也可以担任公证员。 第一类: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工作,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 所谓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工作的人员,是指在高等院校从事法学教学工作的教师或在法学研究部门从事法学研究工作的研究人员。在非高等院校和法学研究部门工作,或在高等院校和法学研究部门从事非教学和研究工作,或者从事法学以外的教学和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经考核担任公证员。除工作单位和工作领域有特殊要求外,上述人员还必须具有高级职称,即取得国家人事管部门经法定程序授予的副教授、教授、副研究员、研究员职称对职称做要求是为了保证上述人员的工作年限、工作业绩和工作能力。

在高等院校从事法学教学工作或在法学研究部门从事法学研究工作,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或研究人员,往往接受过良好的法学教育,具有系统的法学理论功底,甚至在某些法学领域有着特殊的建树。 第二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审判、检察、法制工作满十年的公务员和从事法律服务工作满十年的律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本条中的公务员包括法官、检察官以及在立法和行政机关从事法制工作的公务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规定: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的规定,检察官是依法行使国家检察权的检察人员,包括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和助理检察员。除此而外,本条所指公务员还包括在各级人大从事立法工作、在各级行政机关从事行政法制工作的人员。由于公务员不实行职称管理,为确保上述人员的业务素质,上述公务员必须有从事审判、检察和法制工作满十年的工作经历,才能经考核任命为公证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在律师事务所从事辅助性法律服务工作,但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或虽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但执业不满十年,均不符合经考核任命为公证员的条件。

《幼学琼林》卷二叔侄原文及译文

《幼学琼林》卷二·叔侄原文及译文 作者:xx 曰诸父,曰亚父,皆叔父之辈;曰犹子,曰比儿,俱侄儿之称。 阿大中郎,道韫雅称叔父;吾家龙文,杨素比美侄儿。乌衣诸郎君,江东称王谢之子弟;吾家千里驹,符坚羡苻朗为侄儿。竹林叔侄之称,兰玉子侄之誉。 存侄弃儿,悲伯道之无后;视叔犹父,羡公绰之居官。卢迈无儿,以侄而主身之后;张范遇贼,以子而代侄之生。 译文 “诸父”、“亚父”都是称呼叔父辈的人;“犹子”、“比儿”都是对侄子辈的爱称。 谢道韫称自己家的叔父辈为“阿大中郎”,杨素称赞他的侄儿杨愔为“吾家龙文”。 江东望族王导、谢安的子弟们都住在乌衣巷,人称他们为“乌衣诸郎君”;前秦皇帝苻坚夸奖他的侄儿苻朗为“吾家千里驹”。 “竹林”用来指代叔侄,“兰玉”用来比喻优秀的子弟。 把侄儿带走,把儿子抛弃,这是晋代邓攸的义举,人们都可怜他没有后代;像对待自己的父亲一样尊重叔父,这是唐人柳公绰做官之后的德行,人们都羡慕他懂得孝道。 卢迈没有儿子,他却说兄弟的儿子就像是自己的儿子一样,将来可以照料他;张范的儿子和侄子被盗贼抓走,只把儿子交还给他,他却提议用自己的儿子代替侄儿去死。 注释 诸父:统称,指诸位伯父、叔父。亚父:仅比父亲差一点,对叔伯的尊称。犹子:像儿子一样。比儿:跟儿子类似。阿大中郎:东晋谢安的侄女谢道韫嫁给王羲之的儿子王凝之。她觉得不称意,谢安问起时,她说:“一门叔父,

则有阿大、中郎;群从兄弟,则有封胡遏末(指谢韶、谢朗、谢玄、谢琰四人),不意天壤(天地)之中,乃有王郎!”见《世说新语·贤媛》。龙文:骏马名。 比喻才能出众的儿童。《北齐书·杨愔传》:“此儿驹齿未落,已是我家龙文;更十岁后,当求之千里外。”这是杨愔的叔父杨昱(这里误作杨素)赏识侄儿的话。 乌衣诸郎君:指东晋贵族王导、谢安的子弟,他们都住在乌衣巷,被人称为“乌衣郎君”。千里驹:前秦皇帝苻坚曾夸奖他的侄儿苻朗为千里驹。阮籍 竹林:魏晋时的竹林七贤中,阮籍、阮咸是叔侄,后人就借用竹林来指代叔侄。兰玉:即芝兰玉树,常用来比喻优秀的子弟。谢安曾问他的侄子们:“你们又何尝需要过问政事,为什么总想培养他们成为优秀子弟?”大家都不说话,只有车骑将军谢玄回答说:“这就好比芝兰玉树,总想使它们生长在自家的庭院中啊!”见《晋书·谢安传》。 存侄弃儿:晋代邓攸,字伯道,在战乱时去南方避乱,途中遇到盗贼,他只能带一个孩子逃走,他弟弟早已过世,于是他就把弟弟的孩子带走,把自己的孩子抛弃。视叔犹父:唐人柳公绰和其子柳仲郢对叔父非常尊重,就像对待自己的父亲一样。 卢迈:唐代人,字子玄。他娶了两房妻室都没有生出儿子,别人劝他纳妾,他说:“兄弟的儿子就像是自己的儿子一样,将来可以照料我。”张范:三国时魏国人。曾有盗贼抓取他的儿子和侄儿,他去说情,强盗把儿子交还给他,他却提议用自己的儿子交换侄儿,于是强盗将他的儿子侄子都放了。

2016司法考试大纲理论法学新增考点解读及配套练习题

2016司法考试大纲理论法学新增考点解读及配 套练习题 2016年5月19日16:52 阅读14万+ 2016司法考试大纲理论法学 新增考点解读及配套练习题 宋光明 理论法学2015年卷一考核94分,卷四考核33分,共计127分。具体分值分配如下: 1、法治理论:卷一考核客观题26分,卷四考核主观题33分(其中,第一题20分,第七题13分),共计59分; 2、法理学:卷一考核23分; 3、法制史:卷一考核4分; 4、宪法学:卷一考核25分; 5、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卷一考核16分。 按照2016大纲的表述,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将会加大考核力度,进入卷四主观题的考查范围。 那么,职业道德在卷四会如何考查呢?无非是两种情形: 第一,结合部门法以案例分析题的形式进行考查,如结合刑诉、民诉的案例,从职业道德的角度考查法律职业人员的所作所为。 第二,结合法治理论以论述的方式进行考核,如从职业道德中的理论知识如司法公正、司法的特征、司法的功能等角度结合司法改革的有关热点问题进行考查。 如果是第一种方式考查职业道德,那么,极有可能,理论法学各科的总得分值会进一步增加。而如果是第二种方式考核,那么,理论法学各科总的分值会与2015持平或略有增加。

总之,无论如何,理论法学2016年的分值将至少与2015年持平。 按照2016大纲的表述, 法治理论在考点上没有变化,这也是预料之中,因为法治理论的基本内容实际上就是中共中央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全文。 法理学在第三章“法的演进”部分,删除掉了非马克思注意法学对法的起源。但是,这个删除意义不大,因为这个点本身从来就没考过。因此,法理学的重点依然是前两章,即法的本体、法的运行。 法制史的考点没有变化,2015年应当还是4分左右。 宪法学的变化,应该是理论法学诸学科中最大的。但是,这个变化并非宪法学的理论方面,主要是涉及到一些宪法性法律的新增与修改,如新增的宪法宣誓、国家勋章与荣誉称号法、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等,以及选举法的修改、代表法的修改、地方人大与政府组织法的修改等。具体解析见下文。 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的变化,主要是因应两院三部共同颁发的《关于依法保障律师职业权利的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以及最高法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的探索方面。具体解析见下文。 宪法学 一、宪法宣誓制度(2016新增) 宣誓主体 下列人员在就职时进行宪法宣誓: 1、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决定产生的人员 2、一府两院任命产生的工作人员 组织机构 1、全国人大主席团组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决定产生的人员的宣誓仪式。 2、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委员长会议组织由其产生人员的宣誓仪式。

《幼学琼林 科第》“士人入学曰游泮”原文逐句翻译

《幼学琼林科第》“士人入学曰游泮”原文逐句翻 译 导读:士人入学曰游泮,又曰采芹;士人登科曰释褐,又曰得隽。 书生中了秀才,入学读书叫做游泮,又叫做采芹士人应考登了进士科,可以脱去布衣换上官服称为释褐,又叫得隽。 宾兴即大比之年,贤书即试录之号。 三年一次考举人的乡试,称大比之年,又称为宾兴贤书是乡试取中者的名单。 鹿鸣宴,款文榜之贤;鹰扬宴,待武科之士。鹿鸣宴是款待文进士的宴会;鹰扬宴是款待武进士的宴会。 文章入式,有朱衣以点头;经术既明,取青紫如拾芥。 文章符合要求被选中,有朱衣老人在暗中示意;经书弄明白了,获取官职就像拾取芥子一样容易。 其家初中,谓之破天荒;士人超拔,谓之出头地。 某地第一次有人考中进士称破天荒读书人出类拔萃称出头地。 中状元,曰独占鳌头;中解元,曰名魁虎榜。 考中状元叫独占鳌头考中解元称名魁虎榜。 琼林赐宴,宋太宗之伊始;临轩问策,宋神宗之开端。 在琼林苑赐宴新考中的进士,这是从宋太宗才开始有的;亲临殿前提问应试的新进士是从宋神宗才开始的。 同榜之人,皆是同年;取中之官,谓之座主。

同榜取中之人互称为同年,进士举人称自己的主考官为座主。 应试见遗,谓之龙门点额;进士及第,谓之雁塔题名。 应试没有取中,如同鲤鱼没有跳过龙门,触额而返,故称为龙门点额。唐代进士及第后,把姓名写在慈恩寺雁塔上,后人便称登科为雁塔题名。 贺登科,曰荣膺鹗荐;入贡院,曰鏖战棘闱。 祝贺别人考中登科,叫荣膺鹗荐考场如战场,所以进贡院应试,谓之鏖战棘闱。 金殿唱名曰传胪,乡会发榜曰撤棘。 殿试后金銮殿上传唱新科进士名次的典礼叫做传胪。乡试会试到发榜期叫做撤棘。 攀仙桂、步青云,皆言荣发;孙山外,红勒帛,总是无名。 攀仙桂、步青云都是进士及第,荣耀发达的代称。孙山外、红勒帛都是说榜上无名、没有考取的婉转之辞。 英雄入吾彀,唐太宗喜得佳士;桃李属春官,刘禹锡贺得门生。 唐太宗看到新进士感慨天下英雄尽入吾彀中。满城都是桃李,是刘禹锡道贺礼部侍郎选拔了一批新门生。 《诗经》以采伐积聚木柴以备燃烧来比喻 汇,类也;征,进也;是连类同进之象,故进贤谓之汇征之途。 《易经》泰卦说:以其汇,征吉。讲的就是连类同进的卦象,后把举荐人才称汇征之途。 赚了英雄,慰人下第;傍人门户,怜士无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证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公证活动相关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已于2014年4月2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14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6月6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4年5月16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公证活动相关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 (2014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14次会议通过) 法释〔2014〕6号 为正确审理涉及公证活动相关民事案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依照公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民事赔偿的,应当以公证机构为被告,人民法院应作为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受理。 第二条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起诉请求变更、撤销公证书或者确认公证书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告知其依照公证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可以向出具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 第三条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所公证的民事权利义务有争议的,可以依照公证法第四十条规定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的民事权利义务有争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依法不予受理。但是,公证债权文书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除外。 第四条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提供证据证明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在公证活动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公证机构有过错: (一)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的; (二)毁损、篡改公证书或者公证档案的; (三)泄露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幼学琼林》卷四·文事原文及译文

《幼学琼林》卷四·文事原文及译文 作者:程登吉 多才之士,才储八斗;博学之德,学富五车。《三坟》《五典》,乃三皇五帝之书;《八索》《九丘》,是八泽九州之志。《书经》载 上古唐虞三代之事,故曰尚书;《易经》乃姬周文王周公所系,故曰《周易》。二戴曾删《礼记》,故曰《戴礼》;二毛曾注《诗经》, 故曰《毛诗》。 孔子作《春秋》,因获麟而绝笔,故曰《麟经》。荣于华衮,乃《春秋》一字之褒;严于斧铖,乃《春秋》一字之贬。缣缃黄卷,总 谓经书;雁帛鸾笺,通称简札。 锦心绣口,李太白之文章;铁画银钩,王羲之之字法。雕虫小技,自谦文学之卑;倚马可待,羡人作文之速。称人近来进德,曰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羡人学业精通,曰面璧九年,始有此神悟。五凤楼手,称文字之精奇;七步奇才,羡天才之敏捷。誉才高,曰今之班马;羡诗工,曰压倒元白。 汉晁错多智,景帝号为智囊;高仁裕多诗,时人谓之诗窖。骚客 即是诗人,誉髦乃称美士。自古诗称李杜,至今字仰钟王。白雪阳春,是难和难赓之韵;青钱万选,乃屡试屡中之文。惊神泣鬼,皆言 词赋之雄豪;遏云绕梁,原是歌音之嘹喨。涉猎不精,是多学之弊; 咿唔呫毕,皆读书之声。 连篇累牍,总说多文;寸楮尺素,通称简札。以物求文,谓之润 笔之资;因文得钱,乃曰稽古之力。文章全美,曰文不加点;文章奇异,曰机杼一家。应试无文,谓之曳白;书成绣梓,谓之杀青。袜线 之才,自谦才短;记问之学,自愧学肤。裁诗曰推敲,旷学曰作辍。 文章浮薄,何殊月露风云;典籍储藏,皆在兰台石室。秦始皇无道,焚书坑儒;唐太完好文,开科取士。花样不同,乃谓文章之异; 燎草塞责,不求辞语之精。邪说曰异端,又曰左道;读书曰肄业,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释义 ( 第十一条 [公证机构证明业务] ).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释义( 第十一条 [公证机构证明业务] ) - 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 合同; (二) 继承; (三) 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 财产分割; (五) 招标投标、拍卖; (六) 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 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 公司章程; (九) 保全证据; (十) 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释义】本条是关于公证机构证明业务的规定。 公证机构的业务范围是公证机构根据法律规定和公证机构的职责权限可以办理的公证法律事务,包括本条规定的证明业务范围和本法第十二条规定的与证明活动有关的法律事务。其中,

公证机构的证明是公证机构最主要、最基本的业务。本法第二条规定公证的证明对象为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三大类,本条第一款具体列举了十一项证明业务的内容。本条第一款所称“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是指公证程序的启动源于当事人提出申请。也就是说,对于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事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此所谓自愿公证事项。 一、合同 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而且是民事法律行为的一种重要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当事人依法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合同公证,可以有效地防止因签订合同的当事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资格,或者因合同条款不完善甚至内容违法等导致合同的法律效力受到影响,保障交易安全。 二、继承 继承是继承人依法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民事法律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继承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形式。为了保证继承行为依法进行,预防继承和遗产分割纠纷,护自然人的合法权益,继承人可以在继承遗产时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这些行为均属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行为大都涉及行为人处分民事权利等内容。行为人办理公证,可以增强行为的证据效力和公信力,更容易取信于他人,从而顺利达到实施这些行为的

《幼学琼林》(将略)原文与翻译

《幼学琼林》(将略)原文与翻译 【原文】 治世以文,弼亮之臣攸赖;勘乱以武,熊罢之士宜先。 【译文】 以文化来治理天下,辅佐启导的文臣,最为可靠;以武力来平定祸乱,如态如罴的猛将在所当先。 【原文】 起、剪、颇、牧、秦赵之干城;卫、霍、英、彭,炎刘之上将。 【译文】 白起、王剪、廉颇、李牧是秦赵两国的名将;卫青、霍去病、英布、彭越是炎汉一朝的上将。 【原文】 太公黄钺白旄以董六师,武侯葛巾羽扇而临大敌,将在谋而不在勇;曹公渡江八十万,败于周瑜,先主连营七百里,破于陆逊,兵在精而不在多。 【译文】 姜太公左持黄金钺右执白令旗,替周武王督率六师,诸葛亮头戴葛布巾,手执羽毛扇,自己亲身兵临大敌,可见为将之道不在乎是否有勇,而在乎是否多谋;曹操渡江有八十万人,被周瑜以三万人杀败,刘备连营有七百里远,被陆逊用火攻打破,可见用兵之道,不在乎兵多而在乎兵精。 【原文】 炽牛尾以冲燕,窃虎符而救赵,为轰雷掣电之师;雅歌投壶以临戎,轻裘缓带而拒敌,乃镇静雍容之将。 【译文】 齐人田单用火车阵冲破了燕军,魏信陵偷窃兵符去救了赵国,这都是轰雷掣电的兵马;汉祭遵临兵事,还是雅歌投壶,晋羊佑为将军,却是轻裘缓带,这都是镇定从容的大将。 【原文】 韩信囊沙以破楚,邓艾踰崖以袭蜀,孙膑收减灶之功,马援定聚米之策,此多算而胜之验也;飞将军一见而魂销,眞天威七擒而心服,郝玼怖小儿之啼,石虔愈病夫之疟,此威名素着之征也。至于济河焚舟,誓死不回而报晋;卧薪尝胆,深谋积虑以平吴。 【译文】 韩信襄沙决水大破楚军,郑艾暗度阴平龙取蜀都,孙膑战败庞涓,是用了减灶增兵

的计策,马援讨灭隗器,是用了聚米为山的方法,这些都是多算而胜的效验;李广号称飞将军,敌人一见便魂消魄散,孔明可算真天威,南蛮被擒终于心服,郝玼威名可以用来恐吓小儿的啼哭;石虔形状可以治愈病人的疟疾,这些都是声望素着的明征。至于秦穆公渡过了河,就烧去了船只,宁可战死,也不肯退回玼,最后终于报了晋国的前仇,越王身卧积薪口尝苦瞻,深用谋略久积思虑,才平了吴国的土地。 【原文】 鸣琴拥篲,无兵而示以莫测,唱筹量沙,不足而见其有余。 【译文】 诸葛亮自己在城墙上弹琴,遣人在城门下扫地,虽然没有看见兵卒,却令人猜度不出实情;南宋檀道济北伐魏,军至历城军中粮尽,却装出有余的样子,夜半唱筹量沙,以所余之米散铺其上,魏人见其有粮,遂不敢逼。 【原文】 班定远三十六人,收西域五十余国,不费斗粟以成功,实建不世之业;曹武惠二十万众,下江南四十余州,不杀一人而定国,乃称王者之师。 【译文】 班超带领三十六人,收复西域五十余国,不曾费一斗粮就奏了功,实在建立了不可一世的功业;曹彬统兵二十万,破江南四十余州,不妄杀一个人就定了国,可称为是王者的义师。 【原文】 是以信陵归魏,强秦不敢加兵,乐毅去燕,全齐得而复失;每觇后杰之行藏,可卜邦家之贞悔。 【译文】 所以信陵君回到了魏国,从此强秦不敢再来侵犯,乐毅离开燕国,已得的整个齐仍旧失去;每看后杰的一行一藏,可以预卜国家的吉兆、凶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释义 时间:(2011-03-14) 字体--【大中小】 第一条为规范公证活动,保障公证机构和公证员依法履行职责,预防纠纷,保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释义】本条是关于公证法立法目的的规定。 一、公证制度的起源、发展 公证历史与证据历史相伴而行,它是伴随着对法律保障的需要出现的,这种需要导致了司法权的发展,即除了处理纠纷的争讼管辖权以外,赋予了法官自愿管辖权,这种自愿管辖权的职责是对协议进行公证。协议公证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效力。这种制度出现于古罗马,随着罗马人的入侵传人高卢。通常认为,巴比伦、古埃及和古希伯来时期的誊写员(les scribes)是公证人的鼻祖。誊写员的主要职责是,赋予协议安全、可靠的形式,以防止由于口头协议常常出现记忆模糊或由于当事人的故意歪曲篡改而发生纠纷。古罗马后期出现了被称为“tabularii”的誊写人,负责收养协议、财产清单、遗嘱等文书的撰写,但其办理的文书须经公共登记部门(法官的书记官)登记才发生证明力;如果要取得强制执行力,则必须经过诉讼程序。法国封建制度时期,文书的公证性质不是由于公证人而具有的,而是司法机关的印章使文书具有公证性质,公证人不过是文书的起草人而已。在10至11世纪,法国公证人逐渐地将各种职责集于一身。至1597年和1706年,亨利四世和路易十四先后两度下令,将分散的各项公证职能重新一体化,由一家公证人事务所一并办理。此前,在佛朗索瓦一世和亨利二世统治时期,出于国库征税的需要,曾经增设了大量的公证人职位和公证人事务所,并对公证职能进行分割,公证人负责撰写正本、誊写员负责制作副本、掌玺员负责加盖印章、保管员负责文书保管。1789年,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时期,革命者曾打算取消公证制度,但由于资产阶级更加需要有法律安全保障的契约制度,所以公证制度非但未被取消,反而变得更加必要。1803年,拿破仑颁布的风月法将公证人定义为公务员,风月法的下述说明阐明了公证制度的原意,“……除了调解和裁决纠纷的官员外,公众的安定还需要有其他的公务人员,这些公务人员对于当事人既是无私的顾问,也是他们意志的公正的表述人;他们使当事人明了对契约应当承担的全部义务,明白地表明了这些义务,并赋予契约以公证性质和终审裁决的效力;他们使当事人保持对契约的记忆,并且完整地保管契约文本,防止善意人之间产生分歧,同时,满怀信心地使那些贪婪的人放弃提起不正当要求的念头。这些无私的顾问,这些公正的文书起草人,这些作为使契约当事人恪守义务的一种自愿的法官,就是公证人,这种制度就是公证制度”。法国1945年11月2日法令对风月法中关于公证人的定义做了修改,公证人不再是国家公务员,而成为公务助理员(les officiels publics)。之所以这样定位。是因为公证人的行为不引起国家责任,公证人不拿国家工资,对公证责任自负其责,但他提供的是公共职能服务,他是公共权力的受第一部分释义托人。 中国古代有“中人”作证的习俗,当人们买卖房屋土地、立遗嘱、进行借贷等行为时,为了避免一方日后反悔抵赖,发生争议,往往邀请一些地方上有名望的人或其长辈到场“见证”,让他在契约文书上签字画押。这种人通常被称为“中人”或“见证人”,他们的证明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他们在民间契约关系中所起的作用却代表了一种权威和公正。中国现代公证制度的建立,肇始于中华民国。1935年7月30日,南京政府以司法院的名义公布了《公证暂行规则》,这是旧中国的第一个公证法规。该规则在基本结构模式上模仿了当时的日本公证制度,其中包括设立公证处,由法院推事专办或兼办公证事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先后解放的哈尔滨、沈阳、上海等城市的法院里设立公证机构,开办公证业务。1950年下半年,南昌市、上海市人民法院率先开办了公私合同公证业务。1951年前后,中央人民政府司法部指示各大行政区司法部积极领导各城市人民法院开办公私合同公证业务。在经济恢复时期,中国公证还没有自己的独立机构。1951年9月3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暂行组织条例》规定,市人民法院和县级人民法院办理公证,该条例为新中国公证工作有立法根据的第一个文件。1956年1月10日,司法部向国务院报送了《关于开展公证工作的请示报告》,国务院批准了该报告。1958年初,各地公证处多被

《成语考+幼学琼林》古文今读全本

《成语考+幼学琼林》古文今读全本 幼学琼林 明程登吉 《幼学琼林》最初叫《幼学须知》,又称《成语考》、《故事寻源》。最初的编著者是明末的西昌人程登吉(字允升),。在清朝的嘉靖年间由邹圣脉作了一些补充,并且更名为《幼学故事琼林》。后来民国时人费有容、叶浦荪和蔡东藩等又进行了增补。全书共分四卷。 《幼学琼林》是骈体文写成的,全书全部用对偶句写成。全书内容广博,被称为中国古代的百科全书。人称“读了《增广》会说话,读了《幼学》走天下”。书中对许多的成语出处作了许多介绍,读者可掌握不少成语典故,此外还可以了解中国古代的著名人物、天文地理、典章制度、风俗礼仪、生老病死、婚丧嫁娶、鸟兽花木、朝廷文武、饮食器用、宫室珍宝、文事科第、释道鬼神等诸多方面的内容。书中还有许多警句、格言,到现在还仍然传诵不绝。 古人说,读了《增广》会说话,读了《幼学》走天下,意思就是读了《幼学》之后,天下大事大都知晓,天下大可去得。这从我下面贴出的目录就可以知道,这话不算很夸张,读玩幼学之后,的确对天文,地理典章之类都会有大概的了解了。 好,废话不多说,开始一起来读《幼学》。这里用的底本是岳麓书社的清朝邹圣脉增补本,共分四卷,三十三科。 这是目录:卷一天文地舆岁时朝廷文臣武

职卷二祖孙父子兄弟夫妇叔侄师生朋友宾主婚姻妇女外戚 老幼寿诞身体 衣服卷三人事饮食宫室器用珍宝贫富疾病死丧卷四文事科第制作技艺讼狱释道鬼神鸟兽花木 我这里先将原文单独列出,再在后面每句单独来讲讲。卷一:天文 混沌初开,乾坤始奠。 气之轻清上浮者为天,气之重浊下凝者为地。日月五星,谓之七政;天地与人,谓之三才。日为众阳之宗,月乃太阴之象。 虹名螮蝀,乃天地之淫气;月里蟾蜍,是月魄之精光。 风欲起而石燕飞,天将雨而商羊舞。旋风名为羊角,闪电号日雷鞭。青女乃霜之神,素娥即月之号。雷部至捷之鬼日律令,雷部推车之女日阿香。 云师系是丰隆,雪神乃是滕六。歘火、谢仙,俱掌雷火;飞廉、箕伯,悉是风神。列缺乃电之神,望舒是月之御。甘霖、甘澍,俱指时雨; 玄穹、彼苍,悉称上天。雪花飞六出,先兆丰年;日上已三竿,乃云时晏。蜀犬吠日,比人所见甚稀,吴牛喘月,笑人畏惧过甚。望切者,若云霓之望;恩深者,如雨露之恩。参商二星,其出没不相见;牛女两宿,惟七夕一相逢。后羿妻,

青少年法律责任年龄解读

青少年法律责任年龄解读 从一个婴孩出生那天起,按下年龄的计时器,他的法律年龄也开始了。其实,法律年龄也和生存年龄一样,伴随着我们的一生。 0岁以下 胎儿还不能称做法律上的“人”,法律只认可其为“胎儿”。尽管不是法律意义上的人,但仍然具有法律意义。《民法总则》第十七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出生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另外,为体现对“胎儿”特别保护,我国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孕妇不适用死刑和治安拘留。 0-1岁 0-1岁——父亲不能随便离婚 《婚姻法》第34条规定:1周岁以内,婴儿的父亲不得向母亲提出离婚,但母亲提出离婚或者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父亲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1-6岁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岁以下的小孩为婴儿,一岁以上不满六岁的为幼儿,六岁以上不满十四岁的为儿童。为了婴儿的利益,哺乳自己不满一岁的婴儿的妇女,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不适用治安拘留。 6-7岁 第五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由此看来,六岁是一个人开始行使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的法定起点时间。 另外,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4条的规定:“学龄前儿童在道路上行走,须有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据此,未满六岁的幼儿,尚不能单独在街道上或者公路上行走。 8岁 12岁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满12岁的人可以合法地骑自行车、三轮车上路了。也就是说,年龄未满12岁的小孩在道路上骑车是违法的,否则一旦发

生事故,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在此希望家长要负起监护责任,不要让未满12岁的孩子骑车出行。 因此,未满12周岁,共享单车可不要随便骑哦! 14-16岁 14岁是一个十分重要也很危险的年龄。因为从这一岁数开始,人们将可能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行政法、刑法上的责任。根据《刑法》第十七条规定,14—16岁属相对刑事责任年龄,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14岁也是法律对部分人严格保护的一个年龄界限。刑法规定,十四岁以下的女性儿童为幼女,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无论幼女是否同意,均成立奸淫幼女犯罪,应当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同时无论男女,只要是未满十四岁均可成为拐骗儿童罪的对象和拐卖儿童罪的对象。由于刑法只规定了拐骗儿童罪、拐卖儿童罪和拐卖妇女罪,所以,拐骗十四岁以上的人或者拐卖十四岁以上的男性人,都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14—16岁的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不执行治安拘留处罚。询问不满16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 16-18岁

《幼学琼林》文臣解读

《幼学琼林》文臣 全文 帝王有出震向离之象,大臣有补天浴日之功。三公上应三台,郎官上应列宿。宰相位居台铉,吏部职掌铨衡。吏部天官大宗伯,兵部夏官大司马,刑部秋官大司寇,工部冬官大司空。都宪中丞,都御史之号;内翰学士,翰林院之称。天使,誉称行人;司成,尊称祭酒。称都堂曰大抚台,称巡按曰大柱史。方伯、藩侯,左右布政之号;宪台、廉宪,提刑按察之称。宗师称为大文衡,副使称为大宪副。郡侯、邦伯,知府名尊;郡丞、贰侯,同知誉美。 郡宰、别驾,乃称通判;司理、弃史赞美推官。郡宰、别驾,乃称通判;司理、弃史赞美推官。刺史、州牧,乃知州之两号;弃史、台谏,即知县之尊称。乡宦曰乡绅,农官曰田逡。钧座、台座,皆称仕宦;帐下、麾下,并美武官。秩官即分九品,命妇亦有七阶。一品曰夫人,二品亦夫人,三品曰淑人,四品曰恭人,五品曰宜人,六品曰安人,七品曰孺人。妇人受封曰金花诰,状元报捷曰紫泥封。唐玄宗以金瓯覆宰相之名,宋真宗以美珠箝谏臣之口。金马玉堂,羡翰林之声价;朱幡皂盖,仰郡守之威仪。 台辅曰紫阁名公,知府曰黄堂太守。府尹之禄二千石,太守之马五花骢。代天巡狩,赞称巡按;指日高升,预贺官僚。藩垣屏输,方伯犹古诸侯之国;墨绶铜章,令尹即古子男之邦。藩垣屏翰,方伯犹古诸侯之国;墨绶铜章令尹即古子男之邦。太监掌阉门之

禁令,故曰阉宦;朝臣皆晋笏于绅间,故曰晋绅。萧曹相汉高,曾为刀笔吏;汲黯相汉武,真是社稷臣。召伯布文王之政,尝舍甘棠之下,后人思其遗爱,不忍伐其树;孔明有王佐之才,尝隐草庐之中,先主慕其令名,乃三顾其庐。鱼头参政,鲁宗道秉性骨鲠;伴食宰相,卢怀慎居位无能。王德用,人称黑王相公;赵清献,世号铁面御史。汉刘宽责民,蒲鞭示辱;项仲山洁己,饮马投钱。李善感直言不讳,竞称鸣凤朝阳;汉张纲弹劾无私,直斥豺狼当道。民爱邓侯之政,挽之不留;人言谢令之贪,推之不去。廉范守蜀郡,民歌五褥;张堪守渔阳,麦穗两歧。鲁恭为中牟令,桑下有驯雉之异;郭及为并州守,儿童有竹马之迎。鲜于子骏,宁非一路福星;司马温公,真是万家生佛。鸾凤不栖枳棘,羡仇香之为主簿;河阳遍种桃花,乃潘岳之为县官。刘昆宰江陵,昔日反风灭火;龚遂守渤海,令民卖刀买牛。此皆德政可歌,是以令名攸著。 分段解读

公证程序规则解读.doc

公证程序规则解读()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是国家预防纠纷、维护法制、...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是国家预防纠纷、维护法制、巩固法律秩序的一种司法手段。 下面是公证程序规则解读部分。 目录指引: 一、《规则》的修订具有现实必要性 二、《规则》修订充分体现了法制、科学、合理的原则

三、《规则》在制度设计上体现出八大变化 一、《规则》的修订具有现实必要性 (一)修订《规则》,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证法律制度。2006年3月1日起,《公证法》正式施行,该法从完善公证制度出发,以公证实践经验为依托,以充分保障和发挥公证职能作用为目标,重新构建了公证程序制度的基本框架。根据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原则,为了贯彻落实《公证法》,维护公证法制体系的统一与协调,使公证程序规则在制度、原则上更趋科学、合理,修订旧有《规则》有着迫切的现实要求。[3] (二)修订《规则》,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证程序制度。鉴于《公证法》对公证程序制度仅有原则性规定,将其原则规定具体化,增强其可操作性有着现实的必要性。因此,需要充分吸收、提炼公证业务实践积累的成熟经验和制度措施,并紧密结合公证工作实践对旧有《规则》进行补充完善。此外,公证制度恢复20多年以来,社会生活发生了巨大变化,公证事业也取得了长足进步,旧有《规则》必须进行相应调整以适应现实需要。 (三)修订《规则》,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证质量和公证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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