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科技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黑龙江科技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黑龙江科技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黑龙江科技大学

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黑科大办字〔2017〕32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审定学位授予单位的原则和办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经黑龙江省学位办公室审议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我校本科专业均可授予学士学位。

第三条根据《黑龙江科技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的规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二至四人,委员九至二十五人,负责全校的学位授予工作。各学院设立学校学位分委员会(以下简称学位分委员会),学位分委员会主席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担任。

第四条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下设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学位办公室),负责有关学位授予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学位分委员会和学位办公室履行《黑龙江科技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规定的职责。

第二章学士学位的授予

第六条凡具有我校本科学籍的学生,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合格准予毕业的学生,在平均学分绩点达到1.2以上者(含1.2),且没有第七条规定所列款项者,经学位分委员会同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通过可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第七条学生毕业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一)未获毕业证书者;

(二)在学校组织的各类考试中作弊者;

(三)在考试中违纪,严重影响且致使考试无法正常进行者;

(四)在校期间受严重警告以上纪律处分,毕业前未解除处分者;

(五)因其他原因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研究认为不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

第八条毕业生中不能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可在毕业当年(6月份)申请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一)申请资格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受处分后,无违纪,综合表现优良,全部课程考试一次性通过,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以上者;或在校期间做出特殊贡献,如见义勇为或受到市(地)级以上部门表彰、奖励等;

2.考取研究生或公务员者。

(二)申请学士学位授予程序:

1.填写《黑龙江科技大学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申请表》;

2.提交如下材料:

(1)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申请表;

(2)相关证明材料及证书。

3.相关部门审核认定;

4.上报学位评定委员;

5.学位办公室将表决结果及相关材料存档。

第九条结业学生在保留学业年限内,按学校要求返校补考合格并符合第六条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第十条授予的学士学位自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做出决定之日始即予承认。

第十一条学位评定委员会如确认学位授予有误,或发现有作假等严重违反学位办法规定时,经过复查核准后,应撤销原授予的学士学位。

第十二条学士学位证明书的补办

(一)凡学士学位证书丢失、损坏等情况均可到学位办公室申请补办学士学位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有同等效力;

(二)补办学士学位证明书的程序

1.学生本人提交学士学位证明书申请表;

2.学位办公室按照学位评定委员会授予学士学位的相关文件进行审核;

3.经核实后学位办公室出具相关证明,为学生补办学士学位证明书;

4.学位办公室将补办学士学位证明书的有关材料存档。

第十三条授予学士学位工作,每年在学生毕业前办理一次,学校严格按照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填写、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双学位

第一节双学士学位

第十四条学生在修读主修专业的同时,选学其它学科门类(如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等)或二级学科类(如工学的地矿类、机械类、电气信息类等)的某一专业学习称为修读双学士学位。成绩合格可授予相应双学士学位。

第十五条每届学生修读双学士学位从第四学期开始报名,第五学期开课,由开课单位公布开设的辅修双学士学位的专业,以及开设课程等相关要求,供学生参选并办理申请修读手续。

第二节双学士学位的设臵与要求

第十六条设臵接收修读双学士学位的专业必须是经国家学位办批准的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由该专业所在学院申请,学校审批后方可开设。

第十七条申请开设修读双学士学位的专业必须按要求提交修读学士学位专业的培养方案和教学要求,经学校审批后备案。

第十八条修读双学士学位专业的教学计划应保证该专业的学位课(专业核心课)不低于40学分;与课程相关的实践教学环节(实验、实习、课程设计等)不低于20学分;毕业设计(论文)不低于15学分。并提出相应的合格标准和教学要求。

第三节申请修读双学士学位的条件和办法第十九条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修读双学士学位:

(一)思想品德优良,无违反校规校纪的记录;

(二)完成前四学期主修专业的教学要求,所修课程全部合格。

(三)成绩优良、学有余力。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同时修读两个学位的学习任务。

第二十条要求修读双学士学位的学生,符合第十九条前提下,由学生本人向学位开设学院提交申请,填写《黑龙江科技大学修读双学士学位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并交纳报名费,开设学院根据申请材料,择优录取,并通知学生所在学院,由开设双学士学位学院报教务处批准、备案,由教务处公布获准修读的名单。

第二十一条修读双学士学位的专业与主修学士学位的专业应为不同二级学科类的两个专业,并限修一个双学位专业。

第四节教学与学籍管理

第二十二条被批准修读双学士学位的学生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到修读双学士学位专业所在学院和教务处注册学籍,并按要求交纳学费。不按期注册按自愿放弃修读处理,不返还已交学费。

第二十三条修读辅修学位学生的日常教学管理由开设单位负责。主要包括:

(一)按要求落实任课教师;

(二)按教学计划安排课程表、考务安排、成绩统计登录;并报教务处备案;

(三)设班主任一名,负责指导学习和协调工作;

(四)安排和组织实践教学与毕业设计(论文);

(五)在全部教学环节结束后,上报学生成绩总表,并提交授予学位的意见。

第二十四条教务处负责双学士学位招生的审批、教学计划的审定、教学质量监控;根据开设学院的意见进行学籍管理;学位证书的审定、发放;课程考试的试题、考场监督和阅卷组织由开设单位统一管理。学生成绩由开设学院每学期期末上报学籍科备案。

第二十五条修读双学士学位专业的必修课程与主修学位专业相近或相同的课程成绩要依据《黑龙江科技大学课程臵换管理办法》给予记录。

内容相同、学时相同或低于主修学位专业课程的可以免修,该课程成绩按主修学位成绩登录。

第二十六条凡批准修读辅修学士学位的学生,所修读

的辅修学位课程取得的学分,可以替代第一学位教学计划中规定的任选课学分。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双学士学位的学习资格:

(一)学习期间被取消主修学士学位资格者;

(二)四年内未获得主修学士学位;

(三)双学位课程经补考或重修仍有不及格科目;

(四)不按时交纳学费;

(五)本人申请放弃修读双学士学位。

第二十八条学生因第二十七条终止双学士学位的修读,由该学院通知学生及所在学院并报教务处备案。该生所修过双学士学位课程成绩合格,可记入主修学位相应专业选修课学分。

第五节毕业和授予学位

第二十九条修读双学士学位的学生,在完成主修学士学位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教学环节,并获准毕业和获得主修学士学位的前提下,修完双学士学位规定的教学环节,成绩合格,取得规定学分,符合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条件方能取得双学士学位。没有达到双学士学位授予标准,不发给双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十条对符合授予双学士学位条件的学生,由开设学院提出意见,学校学位分委员会审议,提交授予双学士学位学生名单和相关材料,经教务处审核后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授予双学士学位,发给黑龙江科技大学双学

士学位证书。

第六节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

第三十一条批准修读双学士学位的学生应按学期交纳修读学费,由学生在每学年开学第一周注册时到学校财务处交纳。

第三十二条双学士学位的收费标准依据黑龙江省相关文件执行。

第四章其他

第三十三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按照《黑龙江省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校成人教育主管部门协助实施,坚持与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同一标准,择优推荐的原则。需提供如下材料:(一)人才培养方案、开课计划和教学大纲;

(二)学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鉴定材料和全部课程成绩单;

(三)毕业设计(论文);

(四)成人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考试合格证书。

第三十四条国民教育系列的外校委托我校审批授予学士学位,需根据本细则规定办理,初审由委托学校负责,并报送初审合格后的学生名单和下列材料:

(一)人才培养方案、开课计划和教学大纲;

(二)学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鉴定材料和全部课程成绩单;

(三)毕业设计(论文)。

国民教育系列的外校成人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学

士学位的学生,还须参加我校学位委员会组织的主干课考试,考试科目为基础课和专业课各一门。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实施,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查新报告撰写规范-Nanjing

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查新报告撰写规范(试行)查新报告是查新机构根据查新项目的查新点与所查数据库等范围内的文献信息进行比较分析,对查新点作出新颖性判别,以书面形式撰写的具有客观性、公正性的技术文件,其目的是为科研立项、成果评价、新产品鉴定、奖励申报、专利申请等提供客观的文献依据。为进一步提高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的整体水平,保证查新报告质量,特制订本规范。 1 查新报告的总体格式 查新报告须采用科技部规定的统一格式,报告格式中应填写的各项内容均不得省略或空缺。 查新报告内容包括:报告编号、项目名称、委托人、委托日期、查新机构名称、查新完成日期、查新项目名称、查新机构的详细信息、查新目的、查新项目的科学技术要点、查新点与查新要求、文献检索范围及检索策略、检索结果、查新结论、查新员与审核员声明、附件清单、备注。 2 查新报告各项内容的著录要求 2.1 报告编号报告编号由16位阿拉伯数字及大写英文字母组成,分4部分:左起前4位为年代号(如:“2009”);第5~7位固定为教育部的行政编码“360”;第8~12位为教育部授权的查新站编号(不足位者在其前面补零);第13~16位为本查新站承接课题数的年度流水序号(不足位者在其前面补零)。此报告编

号即为该查新项目在教育部授权的高校科技查新系统中的唯一性查新报告编号;该查新项目的科技查新合同编号(或委托单编号)应与此查新报告编号一致。 2.2 项目名称查新报告首页的项目名称一般只填写中文名称。报告第2页表格中的查新项目名称,国内文献查新只填写中文名称,英文名称一栏可填写“略”;国内外文献查新须同时填写中英文名称。 2.3 委托人指提出查新需求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单位名义委托的查新项目其“委托人”应填写单位名称。 2.4 委托日期和查新完成日期按实际委托日期和实际完成日期填写,格式为“××××年××月××日”(如:2009年4月19日)。 2.5 查新机构 2.5.1 名称填写“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为查新站编号)”并加盖教育部查新机构章。 2.5.2 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填写查新站的联系地址。如有多个校区,填写主校区所在的联络地址。 2.5.3 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填写查新站负责人名称及其联系方式。 2.5.4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填写主查新员名称及其联系方式。 2.6 查新目的根据委托人的查新意图确定。如: 立项查新(具

公文处理规定

公文处理规定 一、文件保密 1、涉密文件,在收发、传递、送阅、打印、办理、保管、归档过程中,必须建立明确的责任制,防止文件丢失和发生泄密事件。 2、涉密文件要按规定的范围阅读和传达,未经批准,不许随意扩大范围。 3、涉密文件和密码电报,必须由专人统一管理,限定知悉范围,严禁把文件放在办公室或交给他人代转。 4、在起草文件中,凡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应按涉密公文的有关规定,分别标明绝密、机密、秘密。 5、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转发、翻印和复印秘密文件。 6、借阅秘密文件,须经有关领导批准。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借阅秘密文件。 7、个人外出开会带回的会议秘密文件,阅办完后应及时交送相关人员保管。 二、档案保密 1、办公室的文书档案,统一由办公室相关人员管理。 2、查阅档案,基层单位必须持单位的介绍信,注明查阅内容,并履行审批和登记手续。 3、查阅档案时,只许查阅登记范围,不许翻阅其他部分或摘抄无关的内容。摘抄的有关内容经审核无误后,方可盖章。

4、查阅秘密文件、资料时,必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 5、查阅或抄录档案,必须在档案室(或查档室)进行,不许将案卷带出拿走。案卷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者外,概不外借。 6、办公室管理的干部人事档案和有关专案材料,由专人保管,其外调查阅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会议保密 1、召开的各种会议,凡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以及有关事项不能公开的,都应保密。 2、会议作出的决定和讨论中涉及保密事项的,除由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传达办理外,其他人员不得在正式公布会议内容之前向外透露。 3、会议的议题及列入会议讨论的材料和记录本,必须完整地立卷归档,不得丢失。 4、查阅会议记录,必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 5、会议印发的机密性文件、资料等,应在会上宣布管理办法或在会议结束时收回。 四、打印保密 1、打印“秘密”、“机密”、“绝密”文件,应指定专人,在规定的涉密计算机上打印,并由相关人员协助校对、装订。 2、打印的秘密文件,应按规定的份数印制。打印完的废页,应妥善保管,定时烧毁。 3、未打印完的密件文稿和蜡版,下班时应妥善保管,防止

科技查新检索工作管理规定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科技查新检索工作规定(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11709科技查新检索工作规定 Provisions on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new search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科技查新检索工作办法 第一条科技检索查新服务内容 对各科技项目的开题、鉴定、报奖、申请专利、新产品开发等工作的新颖性作出评价,即制定周密、科学和具有良好操作性的检索策略,进行国际Dialog数据库、国内各大数据库的联机检索,对收集到的相关文献进行分析、整理和综合提炼,归纳、总结,最终提供给委托者科技查新报告,作为科研项目的立项、研究、验收、转让、投产等过程中的学科新颖性依据。 第二条科技查新检索服务工作要求 科技项目的科技文献检索与查新归口由信息中心负责提供服务,并严格遵循下列工作要求: 一、遵守国家法律,以及国家有关科技查新检索的规章

制度。 二、热爱本职工作,不断追求专业水平的提高、追求新知识,有责任心和敬业爱所精神。 三、接受查新委托,认真、仔细地分析委托人提出的查新点与查新要求,了解查新项目的科学技术要点,确定检索文献的类型和检索的专业范围、时间范围,根据检索目的确定主题内容的特定程度和学科的专指程度,使主题概念能准确地反映查新项目的核心内容。 四、制定周密、科学而具有良好操作性的检索策略,选择检索工具,确定检索方法和途径,力求提高查全率和查准率。 五、完成查新报告:根据检索结果和阅读的需要,索取文献原文,对文献进行分析、比较、归纳、总结,根据查新项目的科学技术要点,分为密切相关文献和一般相关文献,并将相关文献与查新项目的科学技术要点进行比较,确定查新项目的新颖性,写出查新报告。 六、查新报告交信息中心领导审核,审核人员与查新人员分别签字,并送云南省科技查新中心审核,加盖云南省科

科技查新合同(官方版)

编号:QJ-HT-0136科技查新合同(官方版) Restrict both parties to perform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together and ensure that their legal rights and interests are not harmed.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专业合同范本系列下载即可用---

科技查新合同(官方版) 说明:该合同书适用于约束双方共同履行责任和义务、阐明双方需要在期限内履行的义务,保证权利双方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文档可下载收藏或打印使用(使用时请先阅读条款是否适用)。 查新项目名称 中文: 英文: 委托人 名称(姓名)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信箱 负责人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手机 电话 查新机构 机构名称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信箱 负责人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查新合同双方就________项目的查新事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查新目的(请填写)

1.立项:国家[ ] 部委[ ] 省攻关[ ] 省基金[ ] 市[ ] 2.鉴定:国家[ ] 部委[ ] 省[ ] 市[ ] 鉴定时间[ ] 3.报奖:国家[ ] 部委[ ] 省[ ] 市[ ] 申报时间[ ] 查新范围:国内[ ]国内外[ ] 二、查新委托人提供的主题词(关键词、同义词、近义词) 中文:英文: 三、项目概况 投资额:万元预计效益:万元 四、查新项目的科学技术要点(项目简介) 五、查新点和查新要求(创新点) 六、用户提供的参考文献 七、委托查新项目提供的主要技术文件、背景材料及密级: ○开题报告○总结报告○成果申报表 ○专利说明书○发表论文○产品样本○检测报告○用户报告○其他(请注明)份数:密级: 八、合同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

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第一批) 一、综合类: 北京大学(Z01)复旦大学(Z02)华中科技大学(Z03)吉林大学(Z04) 四川大学(Z05)山东大学(Z06)武汉大学(Z07)西安交通大学(Z08) 浙江大学(Z09)中山大学(Z10)中南大学(Z11)上海交通大学(Z14) 二、理工类: 北京科技大学(L01)重庆大学(L02)东北大学(L03)东南大学(L04) 大连理工大学(L05)华东理工大学(L06)湖南大学(L07)江南大学(L08) 兰州大学(L09)南京大学(L10)清华大学(L11)天津大学(L13) 同济大学(L14)厦门大学(L15)中国海洋大学(L16)中国地质大学(武汉)(L17) 三、农学类: 中国农业大学(N01) 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第二批) 一、理工类: 石油大学(北京)(石油石化学科)(SH01)北京师范大学(L18)长安大学(工学)(G01)西南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学科)(J01)河海大学(工学)(G02)华南理工大学(L20)石油大学(华东)(石油石化学科)(SH02)华北电力大学(工学)(G03)南开大学(L21) 电子科技大学(电子信息学科)(D01)中国矿业大学(工学)(G04)华东师范大学(L19) 二、农学类: 东北林业大学(N02) 三、医学类: 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与中药学学科)(YZH01) 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第三批) 一、综合类: 郑州大学(Z12) 二、理工类: 东华大学(工学)(G05)福州大学(L22)江苏大学(工学)(G06)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空航天学科)(G07)内蒙古大学(L23)宁波大学(工学)(GN01)山东科技大学(工学)(G08)武汉理工大学(工学)(G09)燕山大学(工学)(G11)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工学)(G10) 三、农学类: 南京农业大学(N0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N04) 四、医学类: 广州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与中药学学科)(YZH02) 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第四批) 一、综合类: 苏州大学(Z13) 二、理工类: 东北师范大学(L24)南昌大学(L25)上海海事大学(工学)(G12) 深圳大学城图书馆(L26) 三、农学类: 福建农林大学(N05)海南大学(N06)华中农业大学(N07)西南大学(N08)四、医学类: 南方医科大学(Y01) 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第五批) 一、综合类: 暨南大学(Z14) 二、理工类: 北京理工大学(L27)广东工业大学(L28)南京工业大学(L29) 南京理工大学(L30)陕西科技大学(L31)西北工业大学(L32) 三、农学类: 华南农业大学(N09)扬州大学(N10) 四、医学类: 天津医科大学(Y02)遵义医学院(Y03)

公文处理办法制度范本.格式

公文处理办法 1目的 使公司公文处理做到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科学化、信息化。 2范围 公司范围内的公文管理。 3职责 3.1公司综合管理部是公文处理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公文处理工作。 3.2各部门负责管理范围内各种类型文件的起草,编制工作。 4管理内容与方法 4.1公文种类 ――决定?适用于对重大事项或重大行动作出安排,提出具体管理措施; ――规定、办法?适用于对某项工作或活动制定具体做法和要求; ――通知?适用于发布规章、章程、条例、规则;批转所属单位的公文,转发上级和不相隶属单位的公文;要求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和聘用干部; ――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 ――报告?适用于向上级单位汇报工作,反馈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答复上级单位的询问。 ――请示?适用于向上级单位请求批示、批准; ---批复?适用于答复所属单位请示事项; ——函???适用于不相隶属单位之间、投资或合作伙伴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其它业务主管部门请示批准等。办理例行公事与应急公务等,用“便函”; ――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和一定事项; ――意见?适用于对某些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设性意见;答复对方征求某项工作的意见; ――签报、工作联系单?适用于公司内部部门之间协调联系工作以及部门向公司领导汇报请示工作。 4.2公文格式 4.2.1公文一般由发文单位、秘密等级、紧急程度、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单位、 正文、印章、附件、成文时间、主题词、抄送单位等部分组成。 发文单位应写单位全称或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主办单位应排列在前并编主办单位发文 号; ――有保密要求的公文,应根据保密程度,在公文首页右上角标明“绝密”、“机密”、“秘密”; ――紧急公文,应根据紧急程度,在公文首页右上角标明“特急”、“急件”,紧急电报应标明“特急”、“加急”、“平急”;

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查新报告撰写规范

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查新报告撰写规范 查新报告是查新机构根据查新委托书的要求,通过查新项目的查新点与所查文献范围内的文献信息进行比较分析,对查新点作出新颖性判别后,以书面形式撰写的客观、公正的技术文件。为进一步提高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的查新业务水平,保证查新报告质量,特制订本规范。 1 查新报告的总体格式 查新报告须采用本规范制订的科技查新报告模版格式,报告中应填写的各项内容均不得空缺。 1.1查新报告封页包括:报告编号、项目名称、委托人、委托日期、查新机构、完成日期。 1.2查新报告正文包括:查新项目名称、查新机构、查新目的、项目的科学技术要点、查新点、查新范围要求、文献检索范围及检索策略、检索结果、查新结论、查新员和审核员声明、附件清单、备注。 1.3字体要求中文使用宋体,外文、数字、符号等其它内容均使用Times New Roman字体。封页的报告编号为小四号字体,其它为三号字体;正文均为小四号字体。 2 查新报告各项内容的撰写格式 2.1 报告编号由16位阿拉伯数字及大写拼音字母组成,分4部分:左起前4位为年份(如:2013);第5至7位为教育部行政编码“360”;第8至12位为教育部认定的科技查新工作站序列编码(不足位则在其前面补零);第13至16位为本年度承接的查新项目的流水序号(不足位则在其前面补零)。此报告编号在教育部认定的高校科技查新系统中是唯一的,且与其对应的查新委托书编号一致。 2.2 项目名称查新报告封页的项目名称只填写中文名称。查新报告正文表格中的查新项目名称:国内查新填写中文名称,英文名称一栏可填写“略”;国内外查新须同时填写中英文名称。 2.3 委托人指提出查新申请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 2.4 委托日期和完成日期按实际委托日期和实际完成日期填写,格式为“××××年××月××日”(如:2013年4月25日)。 2.5查新机构 2.5.1 名称查新报告封页的查新机构和正文的查新机构名称处填写“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为查新站编号)”并在封页查新机构处加盖教育部查新工作站资质章。 2.5.2通信地址及邮政编码填写查新工作站的通信地址及邮政编码,如查新工作站所在院校有多个校区,则填写主校区所在的通信地址及邮政编码。 2.5.3负责人及电话填写查新工作站负责人姓名及其电话。 2.5.4 联系人及电话填写本查新课题的主查新员姓名及其电话。 2.5.5 电子邮箱填写查新工作站公共电子邮箱或主查新员电子邮箱。 2.6查新目的根据委托人的查新意向确定。通常涉及科研立项、成果评价、奖励申报、专利申请、博硕开题等,须注明具体名称(如:申请国家“973”项目、申报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等)。 2.7项目的科学技术要点以查新委托书上科学技术要点为基础,应集中反映项目的主题,简明扼要说明项目概况、背景技术、拟解决或已解决的技术问题、拟采用或已采用的技术路线和方法、拟达到或已达到的目的、主要技术特征、技术指标、产品参数等。 2.8查新点指需要查证的体现查新项目新颖性的技术创新点。查新点的表述要客观科学,文

黑龙江科技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

黑龙江科技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黑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黑财教[2007]69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我校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第三条学校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为我校确定的总人数,按各院(系)、校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比例分配名额。 第二章资助标准与申请条件 第四条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国家助学金的等级分为三等,一等助学金为每生每年4000元,二等助学金为每生每年3000元,三等助学金为每生每年2000元。 第五条国家助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第三章申请与评审 第六条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根据教育厅下达指标实行等额评审,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七条根据教育厅每年下达我校的国家助学金名额,学校按学生人数比例将名额分配给各院(系)、校区。

第八条凡符合第五条基本申请条件的学生均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学生本人要提交书面申请,并填写《黑龙江科技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第九条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各院(系)、校区审查后,报学生处审核,确定受助学生建议名单及资助档次,经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编制《黑龙江科技大学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并将评审结果报省教育厅,同时抄报省财政厅。 第十条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四章助学金发放、管理与监督 第十一条学生处根据国家助学金资助名单及资助档次报财务处,由财务处将国家助学金发放给受助学生。 第十二条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由学生处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各院(系)、校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应接受财务、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确保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对其所获得的国家助学金进行降等或停发:(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者,自受处理当月起停发其获得的国家助学金; (二)违反校规校纪,受学校警告或严重警告纪律处分者,自受处理当月起对其所获得的国家助学金等级降一等(已获三等者停发),受到学校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者,自受处理当月起停发其获得的国家助学金; (三)受到留级或退学等学籍处理者,自受处理当月起停发其获得国家助学金; (四)将国家助学金用于吸烟、请客或购买超出其消费能力的化妆品、通讯工具、名牌服装等物品者,自发现当月起停发其获得的国家助学金;

公文处理管理规范

公文处理治理规定 1、目的 为使本公司的公文处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参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方法》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1999),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2范围 a) 本规定对公文处理的程序、行文关系、公文撰写等方面的治理作出了规定; b) 适用于济南林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部及所属各项目经理部; c) 同样适用于公司内部网信息公布审批程序。 3定义 a) 公文是公司实施QEO治理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的规范体式的公务文书,是传达贯彻上级单位的方针、政策,公布公司的规章和措施,请示和答复问题,安排生产经营活动,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b) 公文处理是指公文的办理、治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

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4职责 a) 行政人事部是公司公文处理治理机构,负责公司公文的统一收发、分办、传递、用印、立卷、归档和销毁,并指导各部门的公文处理工作; b) 各部门是部门公文处理治理机构,负责部门公文的统一发放、传递、立卷、归档和销毁。各部门应当设专职或兼职文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5程序 5.1公文种类 公司常用的公文种类要紧有: 5.1.1 决定 适用于对重大事项或重大行动作出安排。 5.1.2 通知 适用于公布规章制度;转发上级单位的公文;要求办理和需要各部门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和聘用干部。 5.1.3 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判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

5.1.4 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单位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答复上级单位的询问。 5.1.5 请示 适用于公司向上级单位请求指示、批准。 5.1.6 批复 适用于答复所隶属单位请求事项。 5.1.7 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单位之间、投资或合作伙伴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其他业务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 5.1.8 会议纪要 适用于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5.2公文格式 公文格式由文头、行文、文尾三部分组成。 5.2.1 文头部分 包括文头名称、发文字号等项,若系密级文件和紧急公文,则还应包

黑龙江科技大学

黑龙江科技大学是黑龙江、吉林乃至内蒙地区唯一一所以矿业为特色的高校,是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应急管理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建高校,良好的学院和大学是国家教育部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是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和影响控制”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只有大学,是安全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院校、设立是黑龙江省“十二五”期间特色重点建设的应用型本科院校,是“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省级特色学科项目和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高校。在72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始终践行“厚德博学、强吾兴邦”的校训,铸就了“自强不息、创业创新”的学校精神,培养出了10万余名优秀人才,为区域经济和我国煤炭工业的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被誉为“煤炭工业的脊梁”。 一、历史沿革 学校前身是中国共产党1947年在鸡西建立的东北第一所煤矿工人干部学校。1954年与鹤岗煤矿学校合并成立鸡西煤矿学校。1958年在此基础上成立本科教育鸡西矿业学院。1964年因院校调整又改为鸡西煤矿学校。1978年复建本科教育鸡西矿业学院,1981年改称黑龙江矿业学院,隶属于原国家煤炭工业部。1998年划归地方,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黑龙江省管理为主的体制。2000年更名为黑龙江科技学院。2013年更名为黑龙江科技大学。 二、发展历程

学校坐落于冰城夏都哈尔滨市的松花江畔,办学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72年的发展历程谱写了一部艰辛的创业史,可概括为三部曲: 第一部曲——依煤而生,曲折发展。学校因煤而生、依煤而长。边陲煤城办学56载,几代科院人凭借北大荒精神、铁人精神、煤矿工人特别能战斗的精神,始终以服务煤炭为已任,甘守清贫,艰苦创业,献身煤炭,为国家煤炭工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奉献了全部的青春和热血。1997年学校顺利通过了国家教学工作合格评价,办学水平、办学特色得到专家组的一致好评。 第二部曲——二次创业,跨越发展。为更好地为国家煤炭工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学校抢抓高等教育迈向大众化的战略机遇,于2001至2003年白手起家在哈尔滨建设新校区。历尽千辛万苦,攻坚克难,用“泪水、汗水和血水”在一片废墟上建起一座现代化的新校园。2003年8月,学校主体由鸡西市迁入哈尔滨市,实现了办学空间的跨越。以新校区建设为契机,实施学科专业建设工程和人才强校战略,2003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实现了办学层次的跨越。 第三部曲——办学转型,科学发展。2004年以来,实施内涵发展和特色发展,2008年在国家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2010年被确定为黑龙江“十二五”期间重点建设的特色应用型本科高校,2012年获得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的“煤矿事故应急救援与影响

2012年7月新版《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完美版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中国共产党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党政机关)工作需要,推进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第四条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五条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六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设立文秘部门或者由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七条各级党政机关办公厅(室)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对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 —1—

促检查。 第二章公文种类 第八条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四)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五)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六)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七)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八)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九)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十)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2—

科技查新流程

科技查新的流程 1.委托: 凡委托咨询或查新的单位或个人,须填写《检索课题委托单》或《科技查新合同单》。对不需提交《科技查新报告》的委托,请用第一种委托单。填写《科技查新合同》应注意的事项为: (1)查新目的 可分为立项查新、成果查新等。立项查新包括申报各级、各类科技计划,科

研课题开始前的资料收集等;成果查新包括为开展成果鉴定、申报奖励等。(2)查新点与查新要求 查新点是指需要查证的内容要点,是查新课题内容要点中具有新颖性的地方,和查新结论密切相关。请参照查新项目的科学技术(多主题)要点简明扼要的 填写,最好一一列出。 查新要求是指查新委托人对查新提出的具体愿望。一般分为以下四种情况:(1)希望查新机构通过查新,证明在所查范围内国内外有无相同或类似研究;(2)希望查新机构对查新项目分别或综合进行国内外对比分析;(3)希望查新机构对查新项目的新颖性作出判断;(4)查新委托人提出的其他愿望。 (3)查新项目的科学技术要点 要着重说明查新项目的主要内容,包括研究方法、科学技术特征、成果结构、工艺、配方、应用范围以及技术指标和参数或发明点;查新委托人自我判 断的国内外现有水平。 (4)关键词 选择可能出现在被检中文献主题词、标题、文摘等字段中,对表征文献主 题内容特别是查新点具有实质意义的词语,所选择的关键词包括同义词、缩写词、相关词、专利号、化学物质登记号、分类号等。应当从查新项目所在专业 的文献常用词中选择。 (5)参考文献 是指查新委托人列出的与查新项目密切相关的国内外文献(应当尽可能注明文献的著者、题目、刊名、年、卷、期、页),这些文献仅供查新机构在处理查新事务中参考。 (6)用户提出委托时,请同时提供一套能详细描述本课题(发明)的技术资料,如:研究工作报告(总结)、技术报告、实验报告、测试报告、用户使用报告、鉴定证书等;课题主要参考文献(国内外),以及课题组成员在国内外发表过的与本课题有关的文献。 上述有关资料是检索查新和分析对比的依据,请用户务必如实提供,如因用户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查新失误,责任由用户自负,查新中心概不负责。 2.受理: 符合受理条件的委托,查新中心根据委托课题的特征和查新级别,安排相应的专业人员受理。受理人员必须与用户面谈,了解课题检索范围、年限,有无 特殊要求等。对用户的经济支付能力应言明。 查新员接受委托,向委托人说明查新的具体规定和要求,必要时和审核员 商量,和委托人签署查新合同。适当收取查新检索预付款。 3.查新检索: (1)查新人员在委托人的密切配合下,了解查新课题的实质内容,确定检索方式、

2020知到智慧树《无机化学黑龙江科技大学》完整章节答案_0

2020知到智慧树《无机化学黑龙江科技大 学》完整章节答案 第一章单元测试 1、单选题: 某系统由A态沿途径Ⅰ到B态放热100J,同时得到50J的功;当系统由A态沿途径Ⅱ到B态做功80J时,Q为 ( ) 选项: A:-30J B:-70J C:70J D:30J 答案: 【30J】 2、单选题: 已知 298K 时,,,,,则反应的= …….( )。 选项: A:169.7 B:69.9 C:-69.9 D:-169.7 答案: 【-69.9】 3、单选题: 已知298 K 时,的,的,则的为

…………….( )。 选项: A:-545.2 B:-272.6 C:154.4 D:-154.4 答案: 【-272.6】 4、单选题: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选项: A:S(完美晶体,0K)=0 B:熵作为封闭系统化学反应方向的判据 C:熵是指体系中物质粒子混乱度的量度 D:物质的温度越低,熵值越小 答案: 【熵作为封闭系统化学反应方向的判据】 5、单选题: 熵的单位是( ) 选项: A: B: C: D:

6、单选题: 计算 计算公式是( )。 选项: A: B: C: D: 答案: 【】 7、判断题: 两个含义相同的物理量。 选项: A:错 B:对 答案: 【错】 8、判断题: 一个平衡反应乘以系数,新的平衡反应的平常常数由。 选项: A:错 B:对

9、判断题: 工业生产三氧化硫通常在高温下使二氧化硫氧化,升高温度的目的,并不是为了提高平衡的转化率。 选项: A:对 B:错 答案: 【对】 第二章单元测试 1、单选题: 下列物质的酸性由强到弱的次序正确的是( )。 选项: A: B: C: D: 答案: 【】 2、单选题: 离子的共轭碱是( ) 选项: A:

负责公文处理工作的是本机关的 机关公文处理规范

负责公文处理工作的是本机关的机关公文处理规范 公文处理规范为了及时、准确、安全、规范地进行公文传递、办理,确保机关工作高质高效运转,制定本公文处理规范。 一、检验办公室收到公文信件后,对机要件、函件的信封、信套进行外部检查,查看收文单位和姓名,清点收到的邮件数是否和投递清单或送文薄上应收到的件数相符。经过检查之后,如果邮件符合签收要求,需要签字、盖章的,可以签收。对一些紧急件,除注明签收的月、日外,还要注明时、分。 二、登记对收到的需要部领导处理的文件、信函要逐件登记,将来文日期、来信单位、密级、机要通信号、包号、发往单位详细填写在《文件阅办单》上。然后,有办公室进行拆封。拆封要做到不损坏文件,信封内不遗留文件,拆封后要立即进行内检,检查文件名称、文号、种类,清点文件份数,注意文件密级并严格按保密规定办理。 三、拟办文件管理人员及时将需要办理的公文连同文件阅办单交办公室主任提出处理意见。

四、分发根据办公室主任提出的分送、拟办意见,分送有关部领导和科室。每天收到的信件应当日及时拆封、登记、分发完毕。机要文件发送范围按区委办的有关规定办理。 五、办理(一)阅件办理阅件是指必须送给一定范围领导和有关科室阅知的公文。根据办公室主任提出的范围,采取轮辐式(即中心式)的传阅方法,以文件管理人员为中心,先呈送部长阅知,阅毕由工作人员收回,再送副部长阅知,以此类推。部长、副部长传阅的文件,一周内传阅完毕并归档。 (二)办件办理办件是指需要回答、批复、汇报、反馈结果的公文,上级下发的指示性公文、政策性公文、特别是要落实结果的公文,以及下级要批复的公文,都要以急件对待,以最快的速度,最佳方案;使分管部长和责任科室阅知并办理。一般采取先办理、后送阅,先主办、后协办的途径运转。 1、一般阅办件。根据办公室主任拟办意见,先呈送分管部长阅示,根据分管部长批示,及时交承办科室或人员按照批示意见认真办理。 2、重要阅办件。根据办公室主任的拟办意见,呈送部长批示,根据部长批示意见,送分管部长和办公室主任阅知后立即交承办部门按

长沙理工大学科技查新工作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

长沙理工大学科技查新工作实施细则 (2018年修订) 第一章查新委托的受理程序 1. 指导查新委托人填写查新委托书,同时提请委托者认真阅读“委托需知”。 2. 检查委托者所填写查新委托书相关内容是否全面、恰当。 3. 请委托者提交能较详细描述项目的技术资料,如项目的技术背景资料、项目总结报告、成果申请表或研制报告、所发表相关文献等,初步审查委托者提交的资料是否完备,是否符合查新要求。 4. 与查新委托者认真交谈,听取查新委托人关于查新项目的情况介绍,了解项目的技术背景、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以及技术特点,了解用户所掌握的该项目与同类研究的不同之处,初步判断查新项目的新颖点。 5. 与查新委托者就查新要求、查新范围、查新报告提交时间、查新收费等有关问题达成共识。 6. 委托者应在完成委托程序后,填写《查新合同》。其内容有:查新项目名称(中文、英文);查新目的;查新要求;查新时间范围;查新项目技术创新要点和查新点(即查新比较的具体内容、原理、结构、工艺、方法、用途等技术特征);查新检索词(主题词、关键词或分类号,化学物质登记号、作者、企业代码等;外文的检索词还包括规范词、同义词、广义词、狭义词、相关词等);查新委托单位;查新委托单位地址、联系人、电话、电子信箱。 7. 查新委托书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二章查新工作流程 第一步检索前准备。在检索前,查新员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 认真、仔细地阅读查新项目的资料、分析查新委托人提出的查新点与查新要求,了解查新项目的科学技术特点。 2. 明确检索目的。 3. 根据检索目的初步确定查证主题的特指程度和学科范围的专指程度,使主题概念及相应检索词能准确地反映查新项目的核心内容。

黑龙江科技大学课程设计报告

科技学院 课程设计报告 项目名称:基于单片机制作的起重量限制器所属课程:智能仪器设计 设计日期: 班级 学号 姓名 指导教师 成绩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课程设计报告说明 一、写报告前,请认真阅读《课程设计报告说明》。 二、打印装订要求 1、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并左侧装订,一式1份,并同时上交电子版(电子版上传123244441qq.)。《课程设计报告说明》页也打印。 2、课程设计概述部分占一页;课程设计容长度根据实际需要填写;结论和指导教师评语及成绩单独占一页。保证打印格式工整。 三、报告容要求 1、课程设计目的结合实际自己写,不要雷同 2、课程设计要求按下发的设计题目写 3、课程设计原理简要说明所完成课程设计项目所涉及的理论 知识 4、课程设计容这是课程设计报告极其重要的容。概括整个 课程设计过程。(最好在上述容基础上画出相应的流程图、设计思路和设计方法,再配以相应的文字进行说明。) 一、课程设计概述

流程图。 (7)电源的转换,首先是利用变压器将220V的交流电变压成6V的交流电,然后通过桥式整流送到LM7805进行变压成5V。因为CPU供电是3.3V,所以在此必须做一个5V变成3.3V的电源。 (8)功率驱动环节采用继电器驱动。 二、课程设计容 一、硬件设计 1,原理设计 1.1系统基本原理 图1-1 起重量限制器系统构成 系统组成如图1-1所示,整个系统是在系统软件控制下工作的。仪表通电后,在称重过程中由货物重量经荷重传感器的信号转换,输出相应的毫伏电压,这个微弱信号通过运算放大器放大和标度变换转送A/D转换器。本系统的A/D转换器采用了V/F型积分转换器,它将输入的模拟信号转换成相应的以脉冲序列方式的频率输出。单片机C8051F340严格控制每一次采样时间,保持每一次计数的闸门时间间隔的一致性。单片机通过应用程序,把当次的采样频率f进行标度转换形成显示器可使用的串行代码数据。在测量荷重期间,系统可随时接受人机对话请求。

科技查新技术规范GBT320032015

《科技查新技术规范》(GB/T 32003-2015) 为了加强对科技查新(以下简称查新)的管理,规范查新活动,保证查新的公正性、准确性和独立性,维护查新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由13部分组成: 第1部分--基本术语,对查新活动中所使用的基本术语进行了定义。 第2部分--基本原则,规定了查新活动应当遵循"自愿"、"依法查新"和"独立、客观、公正"的基本原则。 第3部分--查新委托人,规定了查新委托人的义务、行为规范、权利和法律责任。 第4部分--查新机构,规定了查新机构的受理、行为规范、查新收费以及法律责任。 第5部分--查新合同,规定了订立和履行查新合同的基本原则,查新合同的基本内容、形式与要求。 第6部分--查新人员,规定了查新机构在委派查新员和审核员时应当遵循的回避原则,查新员和审核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查新员、审核员的职责和查新人员的责任。 第7部分--查新咨询专家,规定了查新咨询专家应当具备的条件,选择查新咨询专家的原则,查新咨询专家的行为规范、职责与责任。

第8部分--检索,规定了检索年限;介绍了检索方法的选择、检索策略的制定、检索结果的检验和调整。 第9部分--查新报告,规定了查新报告应当包括的内容及要求。 第10部分--查新争议,规定了解决查新合同争议的原则和方法。 第11部分--档案,规定了查新档案应当包括的基本内容;给出了查新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 第12部分--查新程序,规定了处理查新业务的程序:查新委托和受理、检索准备、选择检索工具、确定检索方法和途径、查找、完成查新报告、提交查新报告、文件归档。 第13部分--附则。 建议不了解查新业务流程的读者,先阅读第12部分,再从第1部分开始阅读;熟悉查新工作的读者,可从第2部分开始阅读;对于关注查新机构责任的机构负责人,可重点阅读第4、5、10部分;对于查新委托人,可重点阅读第3、5、10部分;对于从事查新业务的人员,可重点阅读第2、4、5、6、9、12部分;对于查新咨询专家,可重点阅读第7部分;对于查新档案管理人员,可重点阅读第11部分。 1.基本术语 以下给出的基本术语释义仅适合于查新这一特定领域,特此声明。 1.1查新

国家一级科技查新咨询单位及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名单

国家一级科技查新咨询单位名单(截止2014年10月) 中国化工信息中心山西省科技情报研究所 中国国防科技信息中心河北省科技信息研究所 机械工业信息研究院上海市科技情报研究所 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四川省科技情报研究所 中国航天信息中心广东省科技情报研究所 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辽宁省科技情报研究所 科技部西南信息中心山东省科技情报研究所 中国林业科技信息研究所天津市科技信息研究所 冶金信息标准研究所江苏省科技情报研究所 中国航空信息中心黑龙江省科技情报研究所 中国农业科学院科技文献信息中心湖北省科技情报研究所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公司技术经济研究院广西区科技情报研究所 中国航空信息中心陕西省科技信息研究所 中国矿产信息研究院铁道部科技信息研究所 兵器工业情报研究所安徽省科技情报研究所 中国石化信息研究所浙江省科技情报研究所 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信息研究所湖南省科技信息研究所 国家海洋信息中心甘肃省科技情报研究所 煤炭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云南省科技情报研究所

一、综合类: 北京大学(Z01)复旦大学(Z02)华中科技大学(Z03)吉林大学(Z04) 四川大学(Z05)山东大学(Z06)武汉大学(Z07)西安交通大学(Z08)浙江大学(Z09)中山大学(Z10)中南大学(Z11)上海交通大学(Z14)二、理工类: 北京科技大学(L01)重庆大学(L02)东北大学(L03)东南大学(L04) 大连理工大学(L05)华东理工大学(L06)湖南大学(L07)江南大学(L08) 兰州大学(L09)南京大学(L10)清华大学(L11)天津大学(L13) 同济大学(L14)厦门大学(L15)中国海洋大学(L16)中国地质大学(武汉)(L17) 三、农学类: 中国农业大学(N01) 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第二批) 一、理工类: 石油大学(北京)(石油石化学科) (SH01) 北京师范大学(L18)长安大学(工学)(G01)西南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学科)(J01)河海大学(工学)(G02)华南理工大学(L20)石油大学(华东)(石油石化学科) (SH02) 华北电力大学(工学)(G03)南开大学(L21) 电子科技大学(电子信息学科)(D01)中国矿业大学(工学)(G04)华东师范大学(L19)二、农学类: 东北林业大学(N02) 三、医学类: 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与中药学学科)(YZH01)

黑龙江科技大学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实施办法

黑龙江科技大学 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实施办法 黑科大办字…2017?32号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教育教学工作,遵循“立足应用、精准育人”的办学理念,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保障学分制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教师在学生培养教育过程中的主导作用,保证学生成人成才、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导师的配备 本科生学业导师制是开展学分制管理、密切师生关系、发挥教师的言传身教和潜移默化影响作用,加强对学生成人成才的全面指导,促进学风建设和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举措。从大学二年级开始,各学院为每名学生配备学业导师(简称导师)。原则上一名导师在同年级指导学生不少于2人,理工类最多不超过8人、文管类最多不超过10人。 二、导师的任职条件 1.工作责任心强,师德高尚,严于律己,关心学生的成长和成才;积极参与教学改革,能够坚持工作在本科教学第一线;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2.教育教学经验丰富,熟知教育教学规律,熟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指导能力; 3.熟悉学分制下的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相关规定,掌握学分制的运行机制。 三、导师的工作职责 导师的主要职责是指导学生学业学习,同时要与班主任、

辅导员密切配合,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教育,具体职责如下: 1.坚持教书育人,关心学生的思想进步,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标,端正学习态度,激发学习热情; 2.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当好学生学习和成长的参谋,指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3.指导学生全面了解专业的基本情况、发展动态、社会需求等,修定职业规划; 4.根据学生的个体情况,指导学生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选择专业方向和相关课程学习等; 5.有意识有计划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有条件的教师要主动接纳学生参加自己的科研项目或创业计划; 6.注意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原则上应指导学生的专业实习工作; 7.应与学生保持经常性的联系,每学期要至少集中召开两次师生见面会,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帮助学生解决学习问题,部署新的学习任务,并为学生交流学习经验和相互学习提供机会和条件; 8.建立导师工作日志,指导活动要有记录,学期结束要有简要工作总结。 四、导师的聘任办法 学院根据导师的聘职条件列出导师候选人名单,由学院组织学生、导师进行双向选择或由学院为学生指派导师,由学院正式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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