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采取强制措施依据

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采取强制措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法》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的各级人大代表,非经本级人大主席团许可,在本级人大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大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如果因为是现行犯被拘留,执行拘留的机关应当立即向该级人大主席团或者人大常务委员会报告。

对县级以上的各级人大代表,如果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应当经该级人大主席团或者人大常务委员会许可。

人大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受理有关机关依照本条规定提请许可的申请,应当审查是否存在对代表在人大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进行法律追究,或者对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等其他执行职务行为打击报复的情形,并据此作出决定。

乡、民族乡、镇的人大代表,如果被逮捕、受刑事审判、或者被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执行机关应当立即报告乡、民族乡、镇的人大。

中共中央政法委1996年第18号通知

规定“今后各级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依法对有犯罪嫌疑的政协委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前,应向该委员所在的政协党组通报情况;情况紧急的,可同时或事后及时通报,以利于政协党组及时掌握情况,采取相应的配合措施,保证案件的顺利查处。”

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的地位和作用发展与协调

公司诉讼 理由 是什么? 浅论香港特区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的地位和作用 绪言 香港基本法实施,至今已有三年。在基本法的实施过程中,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起着一定的作用,即参预特区行政长官的选举和基本法的修改。1 除此而外,尽管他们中的多数人在香港有一定的社会地位或政治影响,但在遵循“一国两制”原则的前提下,他们通常又必须恪守不干涉香港特区事务、不得请求中央政府干预香港事务的义务。那么,港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到底具有什么宪法地位、他们的宪法作用何在呢?本文拟在基本法现有规范之外,主要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一般性质、港人担任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历史及他们在不同历史时期所发挥的政治作用等方面入手,就其宪法地位和作用的问题作一个初步探讨。不过,有关香港的政治和法律著作中很少有专门部分论及这方面的问题,可供借鉴的材料也不甚丰,故使人难于深窥此一问题之窍要,作者在此只想以抛砖引玉之诚心,求证于诸位大家。 一、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的一般宪法地位 根据代议机关组成的一般原理,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建立在三项原则之上:代表的广泛性原则、代表可以兼职原则和一般代表原则。 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由代表组成的,在本质上属于我国的人民代议机构,反映民意是其根本的任务与职责。通过代议机关反映大多数居民的意志,是近代民主制的基本要求。然而,根据国家的任务、历史传统及社会制度的不同,实现这种代议制民主的方式,主要有两种表现:一种是以一国或一个地区成年公民即选民的自由意志为基础,通过自由选举产生代表或议员,在议会中代表人民,实现国家的统治,这就是西方国家包括香港等地区所普遍采用的代议制民主方式;另一种则是以集合意义上的国家意志为基

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

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 一、每位代表应密切保持同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的联系,采取走访选民、召开选民座谈会、设立“代表热线”、建立代表联系户、向选民述职、专题调研等多种形式联系选民,体察民情,反映民意,在人民群众中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二、每位代表每年到选举单位和基层走访人民群众不得少于30人次,建立一个联系户,积极参加代表小组开展的扶贫帮困活动。 三、积极参加各级人大组织的视察、检查、调查活动和持证进行视察,并就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每个代表每年至少向有关部门提出一条有价值的建议。 四、每位代表每届任期内至少向选民述职一次,每年底应将本年度的代表工作向选民代表或代表小组作总结汇报,自觉接受选民和代表小组的评议和监督。 五、认真做好代表活动记载,使代表履行职务的情况能够通过《履职登记表》真实完整地反映出来。 人大代表活动制度 一、每位代表必须按时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认真履行好代表的职权,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者代表资格自行终

止。 二、每年代表在闭会期间脱产进行代表活动的时间,省、市代表不得少于10天,县代表不得少于7天,乡镇代表不得少于4天。 三、每位代表应积极参加代表小组的各类活动。代表小组每年集中活动不少于4次;代表参加率不少于80%,其它小型分散活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积极参加各级人大组织的代表视察、检查、调查活动,了解“一府两院”的工作情况,了解政情民情,收集选民的意见和要求,为在代表大会上审议各项议程,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作好准备。 五、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深入调查了解本行政区域内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约见、走访一府两院和部门负责人,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协助本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推行工作。 六、积极开展争先创优和争当“优秀人大代表”活动,在自己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带头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多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树立人大代表的良好形象。 七、认真做好代表活动记载,使代表履行职务的情况能够通过《履职登记表》真实完整地反映出来。

管理制度谈对人大代表适用刑事强制措施的许可制度

(管理制度)谈对人大代表适用刑事强制措施 的许可制度

谈对人大代表适用刑事强制措施的许可制度 林新法 引言 案例简介:2001年6月25日,浙江省某县公安局以涉嫌帮助毁灭证据罪报请该省某市人大许可对身为该市人大代表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提请逮逋,该市人大收到有关资料后,以暂时不能及时召开常委会会议为由“不予受理”。其后,县公安局根据《浙江省实施〈代表法〉办法》第21条的规定,提出“不予受理”理由缺乏依据,且要求人大召开常委会主任会议,以许可对张某提请逮捕。经连续3日的交涉,该市人大最终召开了主任会议,但主任会议于审查了公安机关提交的书面资料后,作出了“证据不足,不予许可”的决定,县公安局尽管不服,却也只得中断对张某帮助毁灭证据壹案的侦查工作。 这是壹个典型的对人大代表适用刑事强制措施许可案例(本文所称人大代表仅指县级之上各级人大代表)。于这壹简单的操作流程中,我们能够发现许多引人深思的程序问题:如主任会议能否作为审查许可的主体,人大是否有权决定“不予受理”和“不予许可”,公安司法机关不服人大决定时应如何救济等等。由于法律于设定对人大代表适用刑事强制措施许可制度的同时,对如何报请许可和如何审查许可等操作性问题均作了回避,关联的程序特别是人大否决及救济机制的缺如,给实践带来了极大的随意性和混乱,导致了储如前述案例中的许多程序尴尬和困惑,所以若能从理论上对人大代表适用刑事强制措施许可制度加以科学剖析和合理阐述,无疑具有深刻的实践意义。 一、对人大代表适用强制措施的报请许可范围 当前,内容涉及刑事强制措施许可制度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以下简称《代表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各省级人大制定的《代表法》实施办法等,由于制定时间上的差距和制定主体上的不同,这些法律法规对于适用强制措施的报请许可范围的规定存于着较大的冲突。 《代表法》第30条的规定:“县级之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许可,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逋或者刑事审判。如果因为现行犯被拘留,执行拘留的机关应当立即向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方案。对县级之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如果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应当经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这里的“法律规定的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于范围上是非常广泛的,包括刑事措施、行政措施等,就刑事诉讼法而言,这些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又包括拘传、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逮捕五种。而“现行犯”壹般是指正于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犯罪后即被发现的人犯,[1]它

人大代表讲话稿范文

人大代表发言稿范文 尊敬的各位领导,大家好! 非常感谢被推选为大黄山选区的人大代表正式候选人,参加徐州市鼓楼区人大代表的竞选,也十分高兴能和其他代表候选人一期参加这次的见面会。我叫王枫,今年34岁,现任创导集团、创导电气公司、徐州建机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北京大学经济学院emba毕业。 创导集团是以空调、工程机械、电气等工业产品生产制造为核心民营股份制集团公司。公司下设创导空调、徐州建机等五家全资和控股企业及两家国际公司,香港创导、阿联酋国际工程机械公司。现有员工1000余人,xx年可实现销售收入3亿元人民币以上。 我是江苏省“创业、创优、创新”活动的优秀代表,从最普通的推销员开始做起,从几万元的启动资金做起,短短8年时间,企业以平均每年400%的增长速度,已经发展成为徐州市知名企业。一些产品目前已经做到国内同行业第一的领先位置。 去年,公司开始在开发区大黄山镇投资兴业,创导空调、徐州建机两个项目计划投入2亿元人民币以上,二期我们正在启动,追加投资 2.5亿元,建设散热器和电气项目,建成后形成创导集团的重要产业园,xx年预计销售10亿元以上,利税1.5亿元,为辖区可提供近千个就业岗位。今年,我们的两个项目边建设边生产,创导空调已经顺

利搬迁,共实现销售近两亿元,利税两千万元以上。为大黄山的经济发展尽到了一些微薄之力。 关注社会弱势群体,致力于公益事业,个人先后资助失学儿童30多名,与徐州电视台联合举办了爱心足球义赛活动,共捐款8.6万元,全部用于资助贫困失学儿童。每年组织公司员工植树造林。坚持守法经营、做好表率。 能参加这次选举,也是我们企业融入大黄山镇的一种体现,如果有幸当选这届的区人大代表,我将认真履行好代表职责,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高度关注民生,切实履行代表职责,积极参政议政,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深入调查研究,把广大选民的意见或建议积极反映上来,促进本地的经济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尊敬的各位领导、选民朋友们: 大家好! 我今天能够和其他候选人一起站在这里,和大家直接见面,作为一名普通工人的我内心非常激动!感谢各位领导和选民给了我一个当众推介自己的机会,让选区的选民对我有更多了解和认识。在此,我对大家给予我的信任和支持表示深深地感谢!(起立鞠躬)

第四讲、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一般程序

第四讲、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一般程序 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一般条件 行政机关实施强制措施应当具备履责、合法、必要和适当等必要条件。 1、履责:必须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过程中实施。 2、合法:必须遵照法律、法规的具体而明确的规定,主体、对象、条件和种类均需合法。 3、必要:应当尽量少用或不用强制措施,采取非强制措施能够达到行政管理目的,这没有必要采取强制措施。 4、适当:在能够实现行政管理目的的前提下,尽可能采取对相对人损害最小的种类和方式。 二、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主体 1、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包括主体、职权具有明确的授权。 2、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的组织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授权组织必须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必须有法律、行政法规授权,不包括地方性法规规章授权;必须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4、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 三、相对集中行政强制措施权 相对集中行政强制措施权是指将单行法律、法规授权具体行政机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从原行政机关的管理职能中分离出来,由具体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统一行使;行政强制措施权集中行使后,原行政机关不再行使相

应的行政强制措施权。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四)通知当事人到场; (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七)制作现场笔录; (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 (九)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 四、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一般程序 1、行政执法主体的程序:内部审批程序,两人执法程序,表明身份程序。 2、保障当事人程序权利:当事人有到场权、知情权、陈述申辩权。 3、制作现场笔录的程序。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五、即时强制措施特别程序 即时强制是指行政主体根据当时的紧迫情况,没有余暇发布命令,或者虽有命令的余暇,但若发布命令难以达到行政目的,为了实现行政上必要的状态,行政机关不以相对人不履行义务为前提,便可对直接相对人的人身、自由和

政协与人大的区别

政协与人大的区别 在国内政治生活中,“两会”已成为一个固定词组。一年一度的全国“两会”指的是:全国人大会议和全国政协会议。“两会”虽然同步举行,但使命和职责并不相同。 人大代表通过投票行使监督权,政协委员通过提案参政议政。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人大对报告提出意见,叫“审议”,而政协叫“讨论”。 “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列席全国人大会议,听取政府工作报告和“两院”工作报告。此时,人大代表在人民大会堂万人大礼堂一层就座,政协委员在二楼。 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都可以对重大问题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不同的是,人大的称“议案”,政协的称“提案”。 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有立法权任免权,监督权决定权,进行立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产生法律后果.人大依据《宪法》《选举法》《代表法》等由有选举权的选民进行直接和间接选举产生,全国和地方各级(乡镇)以上都必须选举产生人大,是法定必须产生的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制定、修改、解释、监督宪法法律,审查批准有关议案选举法,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报告 政协不是宪法规定的国家机构,它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我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宪法和法律没有赋予政协与人大相同或相似的国家权力,政协不产生“一府两院”,不存在“一府两院”对政协负责,受它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政协,决策前对有关问题协商,政治协商民主监督,政协按其章程开展工作,对有关重要问题进行协商,对有关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主要是通过批评和建议进行民主监督,一般不产生直接法律后果。每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的参加单位、委员名额和人选及界别设置,经上届全国委员会主席会议审议同意后,由常务委员会协商决定,均不进行选举。政协是民主协商会、小范围谈心会、座谈会等,通过提案进行民主监督.

人大代表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在XX乡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XX乡人民代表大会主席1人;选举XX乡人民政府乡长1人,副乡长4人,人大主席团成员5人。 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三、乡人大主席和乡长候选人数一般应多1人,进行差额选举;如果提名的候选人只有1人,经反复酝酿后,没有提出新的候选人的情况下,也可以等额选举。副乡长的候选人数应比应选人数多1人至3人,(具体办法在乡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选举办法中可以定1人、2人或3人)进行差额选举。论文联盟https://www.360docs.net/doc/476894991.html,编辑。 四、选举乡领导人员的候选人人选,由大会主席团或者代表10人以上联合提名。代表10人以上联合提名,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有提名者本人的签名,并向大会主席团介绍被提名人情况。 五、主席团或代表10人以上联合提名的候选人,均不得超过应选名额,如果提名的候选人数符合选举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由主席团提交代表酝酿、讨论后,进行选举。如果提名的候选人数超过选举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由主席团将全部候选人名单提交全体代表酝酿、讨论后进行预选,根据在预选中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选举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进行选举。 预选办法,可由大会主席团决定。 六、本次会议的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选票由大会统一印刷。 七、选举时,须有全体代表的过半数出席,选举有效。代表对确定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本乡行政区域内其他任何代表或选民,也可以弃权。另选乡人民代表论文联盟https://www.360docs.net/doc/476894991.html,整理大会主席、主席团成员,必须是本届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代表如果不会填写选票,可以委托其他代表填写。但缺席代表不能委托他人写票、投票。 八、选举所投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多于投票人的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九、每张选票所选人数,与应选名额相符或少于应选名额的有效,多于应选名额的为废票,所划符合和字迹难以辨认的,该候选人的这张票作废。 十、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名额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十一、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可以根据在第一次投票时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候选人,也可以依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另行提名,确定候选人。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决定,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可以在本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进行,也可以在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进行。 另行选举时,仍按本办法确定的差额数,进行差额选举。 十二、本次会议进行选举,可一次进行投票。 十三、选举大会设监票员2人,计票员4人,由大会主席团在不是候选人的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提名,提请大会通过,并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分别进行发票、计票和监督工作。

人民检察院撤销强制措施决定书 - 法律文书

人民检察院撤销强制措施决定书-法律文书 人民检察院 撤销强制措施决定书 (存根) _________________ 检撤强[ ]号 案由____________ 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住址、身份证号码、是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执行机关__________ 强制措施种类______ 撤销原因__________ 批准人____________ 承办人____________ 填发人____________ 填发时间__________

. . . 检 撤 强 [ ] 号 . . . 人民检察院 撤销强制措施决定书(副本)

___________________ 检撤强[ ]号 _____________: 因采取强制措施不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本院决定撤销对你___________的决定。 年月日 (院印) . . . 检 撤 强 [

] 号 . . . 人民检察院 撤销强制措施决定书 ___________________ 检撤强[ ]号 ____________: 因采取强制措施不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本院决定撤销对你___________的决定。

年月日(院印). . . 检 撤 强 [ ] 号 . . . 人民检察院

撤销强制措施决定书 __________________ 检撤强[ ]号 本院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决定对涉嫌___________的犯罪嫌疑人_________采取__________措施,因采取该强制措施不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现决定撤销对其____________的决定。 特此通知。 此致 _____________ 年月日 (院印) 第一联统一保存 第二联附卷 第三联送达犯罪嫌疑人 第四联送达执行机关 附:

谈对人大代表适用刑事强制措施的许可制度

谈对人大代表适用刑事强制措施的许可制度 Ting Bao was revised on January 6, 20021

谈对人大代表适用刑事强制措施的许可制度 林新法 引言 案例简介:2001年6月25日,浙江省某县公安局以涉嫌帮助毁灭证据罪报请该省某市人大许可对身为该市人大代表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提请逮逋,该市人大收到有关资料后,以暂时不能及时召开常委会会议为由“不予受理”。其后,县公安局根据《浙江省实施〈代表法〉办法》第21条的规定,提出“不予受理”理由缺乏依据,并要求人大召开常委会主任会议,以许可对张某提请逮捕。经连续3日的交涉,该市人大最终召开了主任会议,但主任会议在审查了公安机关提交的书面资料后,作出了“证据不足,不予许可”的决定,县公安局尽管不服,却也只得中断对张某帮助毁灭证据一案的侦查工作。 这是一个典型的对人大代表适用刑事强制措施许可案例(本文所称人大代表仅指县级以上各级人大代表)。在这一简单的操作流程中,我们可以发现许多引人深思的程序问题:如主任会议能否作为审查许可的主体,人大是否有权决定“不予受理”和“不予许可”,公安司法机关不服人大决定时应如何救济等等。由于法律在设定对人大代表适用刑事强制措施许可制度的同时,对如何报请许可和如何审查许可等操作性问题均作了回避,相关的程序特别是人大否决及救济机制的缺如,给实践带来了极大的随意性和混乱,导致了储如前述案例中的许多程序尴尬和困惑,所以若能从理论上对人大代表适用刑事强制措施许可制度加以科学剖析和合理阐述,无疑具有深刻的实践意义。 一、对人大代表适用强制措施的报请许可范围 当前,内容涉及刑事强制措施许可制度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以下简称《代表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各省级人大制定的《代表法》实施办法等,由于制定时间上的差距和制定主体上的不同,这些法律法规对于适用强制措施的报请许可范围的规定存在着较大的冲突。

行政紧急强制实施的程序

行政紧急强制实施的程序 内容提要:在法定机关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后,为应对紧急危险,保护公共利益,行政主体往往会采取行政紧急强制措施。鉴于行政紧急强制措施可能对公民人权保障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各国通常采取一定的方式来控制行政紧急强制的实施。行政紧急强制实施程序就是一种有效的控权方式。许多西方国家在行政紧急强制实施程序制度建设方面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关键词:行政紧急强制,实施,程序 行政紧急强制实施的程序,是指行政机关在运用行政紧急强制权力,采取行政紧急强制方法时,需要遵守的步骤、方式、顺序、时限等。[i] 鉴于程序在控制权力滥用方面的重要作用,许多国家在通过立法为行政主体设定行政紧急强制方法的同时,也从保护相对人权利的角度规定了一些必要的程序。本文首先对部分西方国家行政紧急强制实施程序的立法情况进行评介,然后对其行政紧急强制程序制度的特点进行分析,最后根据我国行政紧急强制实施程序的现状,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 (一)部分西方国家行政紧急强制实施程序的立法概况 1、美国对行政紧急强制实施程序的规定 美国是一个比较重视通过程序对行政权力进行控制的国家。在行政紧急强制方面,美国经历了一个从20世纪70年代以前的不重视行政紧急强制程序到逐步重视行政紧急强制程序,并通过在相关的的紧急状态法中逐步地将宪法正当程序融入的方式。在20XX年联邦政府委托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制定的《州公共卫生紧急权力示范法》(20XX)中,对公共卫生紧急状态下,实施公共卫生行政紧急强制,运用强制隔离、强制体检、强制治疗等强制方法时应该遵循的程序作出了明确的、比较详细的回答。在各州关于行政紧急强制的立法当中,特拉华州对公共卫生紧急状态期间行政紧急强制隔离的程序规定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该法第31章第3135条对强制隔离的程序作出了以下规定:其一,州公共卫生当局实施强制隔离必须符合法定的事实标准;其二,州公共卫生当局实施强制隔离必须申请司法令状;其三,法院应举行快速听证;其四,州公共卫生当局实施强制隔离应进行告知;其五,州公共卫生当局应向相对人提供必要的生活、医疗设施;其六,州公共卫生当局应对被强制隔离人进行定期体检;其七,强制隔离的解除等。 2、澳大利亚对行政紧急强制实施程序的规定

人民检察院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实施办法

***人民检察院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 员联络工作实施办法 ***人民检察院 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实施办法(暂行) 为加强本院与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自 觉接受监督,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加强同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工作的意见》的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的原则和建立 检察官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作制度 1、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以及 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讲政治、讲大局、讲 法律的高度,紧紧围绕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心工作,更好的服务和保障民生。 2、联络工作要认真贯彻执行依法治国的方略,充分尊重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代表的各项权利,不断增强主动接 受监督的自觉性。 3、联络工作要认真贯彻党密切联系群众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到诚恳礼貌、热情周到、实事求是、 优质高效。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要认真研究,

及时全面予以答复;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来信要及时办理,既依法办事对法律负责,又注重耐心细致的说明解释,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满意。 4、本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日常接待联络工作由院办公室和政治处共同负责,内部具体分工处理按纪检、政工、督查、信访、办公室及相关业务庭的各自岗位职责分工负责。 5、为增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我院工作的了解,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我院工作的支持和监督,我院建立检察官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制度,明确与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对应联系。全国和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由检察长亲自负责,县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由党组成员负责。每年对联系的代表走访不少于2次,平时要以电话等多种形式加强联系。 二、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的方式 1、坚持主动报告,主动接受监督,坚持学习《人大监督法》经常化,增强自觉接受监督意识;每两个月编发一期《检察信息简报》,通报一个时期检察工作的重大部署,重要工作情况,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和转交案件等事项的情况,向人大或人大常委会赠阅;对检察工作计划、反贪污贿赂工作、惩治刑事犯罪、执法监督等重大工作部署以及上级检察机关的重要指示精神,及时

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意义重大

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意义重大 我们国家实行的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的本质特征,就是由人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人大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再由人大产生其他国家政权机关。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只有把人大代表选举好,才能确保选出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忠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国家政权机关及其领导人员。这样才能使基层政权建设得到加强,使国家政权基础得到巩固。 人大换届选举,是中国共产党坚持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一次重要实践,对于保证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顺利进入国家政权机关,使国家政权掌握在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人手里,对于保证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对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 通过人大换届选举,积累和丰富在党的领导下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保证人民依法参加民主选举的经验,并把它总结起来,坚持下去,从而可以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更好地发挥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 选举是表达意愿、化解矛盾、调整利益关系的重要途径。通

过广泛动员和组织选民参加人大换届选举,让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和在发扬民主的基础上,依法把他们信得过的人选进国家权力机关,并通过人大代表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这将有利于增强基层政权的群众基础,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促进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实现社会安定团结,使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使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发展。

人大h候选人发言稿

人大h候选人发言稿 人大h候选人发言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大家好! 非常感谢被推选为大黄山选区的人大代表正式候选人,参加徐州市鼓楼区人大代表的竞选,也十分高兴能和其他代表候选人一期参加这次的见面会。我叫王枫,今年34岁,现任创导集团、创导电气公司、徐州建机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北京大学经济学院EMBA毕业。 创导集团是以空调、工程机械、电气等工业产品生产制造为核心民营股份制集团公司。公司下设创导空调、徐州建机等五家全资和控股企业及两家国际公司,香港创导、阿联酋国际工程机械公司。现有员工1000余人,201X年可实现销售收入3亿元人民币以上。 我是江苏拾创业、创优、创新”活动的优秀代表,从最普通的推销员开始做起,从几万元的启动资金做起,短短8年时间,企业以平均每年400%的增长速度,已经发展成为徐州市知名企业。一些产品目前已经做到国内同行业第一的领先位置。 去年,公司开始在开发区大黄山镇投资兴业,创导空调、徐州建机两个项目计划投入2亿元人民币以上,二期我们正在启动,追加投资2.5亿元,建设散热器和电气项目,建成后形成创导集团的重要产业园,201X年预计销售10亿元以上,利税1.5亿元,为辖区可提供近千个就业岗位。今年,我们的两个项目边建设边生产,创导空调已经顺利搬迁,共实现销售近两亿元,利税两千万元以上。为大黄山的经济发展尽到了一些微薄之力。

关注社会弱势群体,致力于公益事业,个人先后资助失学儿童30多名,与徐州电视台联合举办了爱心足球义赛活动,共捐款8.6万元,全部用于资助贫困失学儿童。每年组织公司员工植树造林。坚持守法经营、做好表率。 能参加这次选举,也是我们企业融入大黄山镇的一种体现,如果有幸当选这届的区人大代表,我将认真履行好代表职责,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高度关注民生,切实履行代表职责,积极参政议政,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深入调查研究,把广大选民的意见或建议积极反映上来,促进本地的经济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2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朋友:大家好! 我是清山小学教师,1988年夏天,在我的人生旅程中做了一次至今无怨无悔的选择,中考,我以超过清中50几分的成绩,走进了泰兴师范学校的大门。立志师范毕业后做一名优秀的教师,为家乡清山的教育事业做出贡献。 毕业后,我信心百倍地来到清山小学。这一干就是16年。在这16年里,我将学校当作自己的家!对于工作,我从不分是否节假日,04年国庆长假,我为了完成一个科研相关工作,7天都在学校度过。通过自己的努力,辅导学生发表的作文有十几篇,自己也有几十篇论文获奖或者发表。为学校争得了荣誉,也成长了自己。“十五”以来,学校委派我主持四项国家、省市级教育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在我的带领下,我们清山小学的教育科研累累硕果。教师和学生发表或者获奖

行政强制法试题本(A)及答案

《行政强制法》考试卷试题本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仅有1个正确答案;共30题,每题1分) 1、以下哪一个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C )。 A、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B、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C、责令停产停业 D、扣押财物 2、下列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遵守程序规定的是( D )。 A、甲市公路处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仅派出1名执法人员实施。 B、乙市运管处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C、丙市航道处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没有制作现场笔录。 D、丁市地方海事局执法队员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当事人拒绝在现场笔录签名,执法人员在笔录中予以注明。 3、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 B )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A、12 B、 24 C、 48 D、 72 4、依照法律规定冻结存款、汇款的,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在( A )日内向当事人交付冻结决定书。 A、3 B、 5 C、 7 D、 10 5、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接收或者无法直接送达当事人的,应当依照( B )的有关规定送达。 A、《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6、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 C )年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 A、一 B、二 C、三 D、五 7、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 C )个月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A、一 B、二 C、三 D、五 8、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 C )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A 、5 B、 7 C、 10 D、 30 9、执行对象为动产的,行政机关向( A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A、行政机关 B、被执行人 C、执行标的 D、上一级行政机关 10、以下关于查封、扣押的表述,符合《行政强制法》规定的是:( B ) A、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第三人直接赔付。 B、当事人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不得重复查封。 C、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人大与政协有何区别

人大与政协有何区别? 2013年03月01日10:37 来源:新京报

“两会”会期同步性质不同;人大代表通过投票行使监督权,政协委员通过提案参政议政 在国内政治生活中,“两会”已成为一个固定词组。一年一度的全国“两会”指的是:全国人大会议和全国政协会议。“两会”虽然同步举行,但使命和职责并不相同。历史上,“两会”曾有渊源,1954年之后,逐渐“分道扬镳”,不过,经常“形影相随”。 【历史】 政协曾行使人大职能 今年召开的“两会”同是第十二届,不过,全国政协的“会龄”要比全国人大长5岁。 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在全国人大召开之前,中国政治协商会议的全体会议执行全国人大的职权。 这次会议上,还选举产生了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即现在常说的“全国政协委员”。 “此时的政协是权力机构。”武汉大学宪法学教授秦前红介绍,它行使属于人大对大政方针的决定权,还有自身的咨询权。 情形在1954年发生改变。秦前红介绍,1952年,刘少奇率代表团访问苏联,斯大林提出,中国应将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制定宪法的时间提前。刘少奇向毛泽东汇报后,中央决定召开人大。1954年,全国人大选举产生,成为中国最高权力机关。 秦前红查阅史料发现,全国人大成立后,梁漱溟等人询问毛泽东,政协任务完成了,还要不要存在?毛泽东认为还有必要存在,一是“养士”,二是“咨询”,三是“统战”,政协不仅要存在,还要长期存在。 后来,因为反右,政协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又提出这个问题。毛泽东通过当时的统战部长李维汉表示,不仅要存在,还要互相监督。 【职权】 人大监督“一府两院” 现行宪法在序言中认为政协“是有广泛代表性的统一战线组织”,政协过去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今后将进一步发挥它的重要作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 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这让政协与其他政治组织有了明显区别。 各级政协会议,也都和人大会议同步进行。但在职权上,人大和政协不同。一些词汇在使用时也有严格区分,比如:人大对报告提出意见,叫“审议”,而政协叫“讨论”。 方工是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之前,他是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 从人大代表转任政协委员,方工感受两个身份不同:人大代表是选举产生的,政协委员是通过协商产生的。“统战部门找到我,问愿不愿意担任全国政协委员,我同意了”。 第一次参加政协会议,方工发现会议内容与人大会议差别很大。人大主要是监督“一府两院”、人大常委会工作,行使选举权和决定权,政协虽然也对“一府两院”工作发表意见,但主要是建言献策,不决定“一府两院”的具体事项。 “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列席全国人大会议,听取政府工作报告和“两院”工作报告。此时,人大代表在人民大会堂万人大礼堂一层就座,政协委员在二楼。 相比之下,作为政协委员听报告时,身上压力没那么重。方工说,任代表时要仔细研读,以决定是投赞成票还是反对票,很少离场。 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都可以对重大问题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不同的是,人大的称“议案”,政协的称“提案”。

人大代表选举讲话

人大代表选举讲话 人大代表选举讲话 人大代表选举讲话来香港参加选举工作的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王万宾先生、乔晓阳先生、何晔晖女士,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飞先生,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周波先生。参加会议的还有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联络办主任高祀仁先生,副主任彭清华先生、黎桂康先生。特别行政区选举不超过3000名代表组成,每届任期5年。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将于201X年3月任期届满。按照宪法规定,在每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届满的两个月以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完成下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201X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规定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应于201X年1月选出。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还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对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有关工作作了专门规定。此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即按照规定开始了有关选举工作的各项准备。经过几个月的努力,去年8月公布了选举会议成员名单,选举会议宣告成立。今天,选举会议正式开始工作。 根据选举办法的规定,选举会议的工作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召开选举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推选15名选举会议成员组成主席团,此后的选举会议将由主席团主持;然后主席团召开第一次会议,从主席团成员中推选常务主席1人,此后的主席团会议将由常务主席主持。

第二阶段,选举会议成员依法提名代表候选人;然后主席团召开第二次会议,汇总并公布代表候选人名单及简介,将代表候选人名单及简介印发选举会议全体成员。 第三阶段,召开选举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进行投票选举,宣布选举结果;然后主席团召开第三次会议,决定发布选举结果的公告,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报送关于选举结果的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将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报告,确认代表资格,公布代表名单。 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的具体安排,将在主席团产生后,由主席团研究决定,并发布公告。 下面,我就做好这次选举工作讲点意见。 大家都知道,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她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和运作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是保障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根本途径和组织形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行使最高国家权力的组织形式。全国人大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受全国人民的委托参加行使最高国家权力。香港回归祖国以后,广大香港同胞不仅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主人,同时也成为国家的主人,既有权依法参加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范围内各项事务的管理,也有权依法选举自己的代表参加国家事务的管理,这是香港回归祖国、香港同胞实现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也是“一国两制”的重要体现。 附送: 人大代表选举讲话材料

2020年人大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会讲话稿

人大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会讲话稿 人大代表在通过民主选举方式产生后,可以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在见面大会上,你都准备了哪些发言呢?下面为大家推荐了人大代表见面会发言,欢迎大家前来参阅。 在座各位领导,广大选民:下午好! 我叫酒后狂涂,今年27岁,20xx年毕业于兰州大学材料化学专业,并于江苏晶石科技集团下属企业无锡斯贝尔磁性材料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制粉部工艺员、材料开发工程师、现任公司品管部品质工程组组长。 在工作岗位上的成绩得到了领导及同事们的肯定,我有幸于 20xx年获得公司技术攻关成果一等奖,20xx年获得锡山区十佳员工合理化建议者称号,于20xx年获得锡山区建设第二故乡优秀青年称号。 今天我站在这里感到很荣幸,这不仅是同事们对我工作及表现的肯定,更是广大选民对我的信任,首先在这里谢谢大家! 人大代表是一个神圣的法定责任,我觉得,如果能当选为人大代表,必须做到几点: 一要能沉下去。就是要能够密切联系群众,充分了解人民群众切实存在的问题和想法,听取广泛的意见和建议。以负责任的、科学的、实事求是的态度分析问题,思考问题,心系选民,解百姓之忧。

二要能提出来。就是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勇于表达民-意,把群众切实的想法和需要提出来,参与到议政议事工作中去。 三要能不断学习提高。社会责任感是每个人大代表应该具备的素质,我是一名于基层的候选人,更应该代表广大人民,要怀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参与议政议事。虽然目前我的能力和水平有限,但在这种责任感的驱使下,不断地努力的学习,我会不断地提高议政议事的能力和自身的素质。同时,作为企业的一员,既要做好自身在企业中的工作,又要做好人大代表的工作,就必须努力寻找结合点,从工作接触面和身处环境着手,充分利用时间,更好完成代表的职责。 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如果我当选为人大代表,一定尽职责,完成人民赋予我的神圣使命! 在这里再次感谢各位选民,谢谢。 各位选民代表: 大家好! 很高兴能成为白云区第十五届人大代表候选人。下面我从自我介绍和当选代表后的打算两个方面,向在座各位作个简要汇报。 一、自我介绍 我叫朱红,1966年生,中共党员,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本科学历、管理学硕士学位。现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审计处处长。从事财务和审计工作24年,具有10年在企业主管财务工作的经历,14年在高校从事财务管理和审计工作的经验,熟悉有关经济、财务、审

水行政强制措施工作流程图

水行政强制措施工作流程图

流程说明 一、流程分类: 蓝线表示正常流程走向 绿色虚线表示可能发展方向 二、流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1.上级审批和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第十八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四)通知当事人到场;(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七)制作现场笔录;(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九)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 第十九条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行政机关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第二十一条违法行为涉嫌犯罪应当移送司法机关的,行政机关应当将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一并移送,并书面告知当事人。 2.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查封、扣押 第二十二条查封、扣押应当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或者组织不得实施。 第二十三条查封、扣押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当事人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不得重复查封。 第二十四条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查封、扣押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查封、扣押的理由、依据和期限;(三)查封、扣押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名称、数量等;(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查封、扣押清单一式二份,由当事人和行政机关分别保存。 第二十五条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延长查封、扣押的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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