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健康证管理规定百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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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健康证管理制度

为了预防传染病的传播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确保公司食品经营的安全,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一、健康证办理说明:

1、健康证是指参加XX市卫生防疫机构培训、体检合格后取得的《公共卫生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证明》及《卫生法规知识培训合格证》,即日常所说的健康证和培训证。

2、公司需办理健康证的员工范围:门店所有员工、小时工。

3、健康证有效期为一年,在健康证快过有效期时应及时办理新证。

4、新入职员工应按公司要求办理健康证,并在十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及时上交到人力资源部。

二、健康证管理:

1、由门店派专人负责对门店员工健康证进行统一管理,并检查有效期、督促办理。

2、新入职门店员工经过体检未能取得健康证的,门店应及时上报人力资源部,规避经营风险。

3、门店员工调换工作门店后,本人自行将健康证原件交现有门店管理,已向人力资源部上交过复印件的员工,无需再次上交健康证复印件。

4、门店在健康证督促办理过程中,新入职人员不配合办理的情况,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反映。

5、员工必须保存好收据发票,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全额报销。如员工中途离职,在公司工作半年以上的,可报销办理健康证费用的50%。

6、员工如需公司先垫付健康证办理费用的,在其第一份工资里扣除公司为其垫付的金额。

7、员工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健康证由公司统一办理,并支付费用。但中途离职人员如需拿回健康证,需支付办证费用。

8、员工办理健康证的费用报销方式:公司将费用计入工资里。

三、健康证备案制度:

1、人力资源部负责健康证备案工作,建立所有员工健康证电子档案,记录员工健康证有效期等信息,并保存员工健康证复印件。

2、新入职员工领取健康证和培训证后应及时将两证复印件交至人力资源部。

3、人力资源部每月20日汇总已发放工资但并未上交健康证复印件以及健康证即将过期的人员名单以书面形式告知各门店负责人,门店负责人收到通知后应做好督促办理工作,员工应在十个工作日将新办健康证、培训证复印件上交至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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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文件 编制: 审核: 批准: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1.目的和依据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预防职业病,保护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及 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有限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3 定义 职业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 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 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有害因素。 职业病: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 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名单的疾病。 4机构设置 公司成立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各车间及有关部门的主 要负责人为组员;安全生产部为职业卫生的日常管理机构。 5职责 职业卫生领导小组职责: 5.1.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并将此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 5.1.2审定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方案,并定

期监督检查方案的落实情况,解决各部门关系协调、所需资金落实等问题。 安管办职责: 5.2.1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5.2.2确定公司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协助卫生部门对职业危害因素监 测点进行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公示;对超标场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监督整改。 5.2.3负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负责企业劳动卫生档案的建立工作; 5.2.4负责组织进行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 评价。 5.2.5负责在职员工职业病档案的归档工作。 5.2.6会同人力资源部门联合开展职业卫生教育工作,普及和提高全体员 工的职业卫生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人力资源部门 5.3.1负责新入厂员工上岗前的健康查体和员工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查体工作。 5.3.2负责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调离原岗位,并妥 善安置。 各部门职责 负责本部门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工作。 6 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安全生产部根据公司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时如实地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接受监督。 申报的主要内容有: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种类、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编号:003 一、健康管理的范围和要求 1、健康体检的范围: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参加健康检查的食品从业人员具体范围包括:本店所有的在职工作人员。 2、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要求: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健康管理的组织办法 1、管理职责:对所有进入本店工作的员工将安排其到当地的防疫站进行健康体检和健康证的办理,在体检过程中,如果发现弄虚作假导致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进入本店工作,将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2、上岗体检:凡本店每年新招的人员均须上岗体检,到本店制定的市卫生防疫站进行体检,并开展健康知识培训。检查范围包括料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肺结核、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等。 3、根据体检结果上岗:如果体检合格,健康知识考试合格,办理健康证,方可进入本店开始上岗工作。如果检查出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将不予安排进入本店上岗工作。 4、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店内办公室负责保管员工的健康证,并建立员工健康档案,记录员工个人信息、从事的岗位、健康证办理的年限、最近一次体检的时间、到期日期等信息。

5、健康证的年检:健康证有效期为一年,店经理负责员工健康证的年检,保证健康证合格有效,通常在员工健康证到期前,安排员工到指定市防疫站进行统一年检。 6、年检结果的处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食品饮料生产的工作。如员工在职工作中患有法律规定的传染性疾病,如果属于暂时性的,管理组应安排休息,待身体恢复复检合格后才能继续上岗,如果是难以治愈的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管理组应安排到其它不予食品接触的岗位上。 7、监督检查:店经理对每年的健康证年审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健康管理制度的人员应立即指出责令作出正确处理,并对违规管理人员进行考核扣罚。 三、员工其它卫生管理规定个人卫生要求:衣着应外观整洁,做到常剪指甲、常理发、经常洗澡等,经常保持个人卫生。 食品生产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接触食品前以及接触污染物后必须 将手洗净,方可进行从事操作或接触食物食品进货查验制度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购进的任何食品一律进行实地查验。 第三条购进食品时,要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完毕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需要查验和索取的具体票证,由《食品索证索要制度》作出规定。从“总经销”、《总代理》供货商采购食品的,还必须检验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授权文书,并将文书复印留存归档备查。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全套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七、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专间操作人员还应戴口罩。 八、从业人员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操作时应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九、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1、处理食物前;2、上厕所后;3、处理生食物后;4、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5、咳嗽、打喷嚏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2、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5、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查体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6、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7、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

一保存,以备检查.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3、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4、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5、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做好对经营食品的检验工作,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1、负责食品采购、运输、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食品进行卫生监督检查,督促做好食品索证、进货查验、台帐记录工作,并做好书面记录. 2、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持证上岗的监督检查.

3、从业人员健康证和食品安全及卫生知识培训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及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目的 1.1、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1.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认真制订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含新参加和临时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加工操作规程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识,加强诚信守法经营和职业道德教育,使每名从业人员均能掌握岗位食品安全知识及要求。 2、范围 2.1、从业人员应按照培训计划和要求参加培训。 2.2、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有关信息记录归档,并明细每人培训记录,以备查验。 3、职责 3.1、健康要求。从业人员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参加工作。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和直接触顾客的工作。 3.2、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3.3、持健康证上岗。 3.4、出现腹泻、呕吐、发热、咳嗽、咽喉痛、手部受伤、耳眼鼻溢液等症状必须暂时调离接触食品、卫生用品或顾客的工作岗位。 3.5、勤洗手,开始工作前和去厕所返回后,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卫生用具之前和处理食品原料后必须用流动清水彻底洗手。 3.6、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工作期间不戴首饰(手表)。 3.7、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吸烟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3.8、勤洗澡、勤理发,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3.9、服装保持干净,在厨房工作时帽子始终罩在头发。

4、具体规定 常用消毒方法:物理消毒 1、紫外线消毒:用于空气、物品(食品)的消毒。每10—15平方米30瓦紫外线毒灯一只,每次照射30—60分钟。 2、煮沸消毒:小物品的消毒,将物品放入煮沸水中15—30分钟。 3、蒸汽消毒:将餐具等放入蒸汽柜内,温度保持100度;消毒时间不少于15分钟。 4、红外线消毒:将餐具等放入消毒柜,温度保持100度;消毒时间不少于15分钟。常用消毒方法:化学消毒 1、消毒灵、漂白粉:餐具、茶具、水质消毒。 2、戊二醛:理发工具消毒,0.3%碱性液体浸泡5分钟。 3、环氧乙烷:空气消毒,0.5—0.7公斤/平方米,15分钟蒸发,作用12—48小时,使用时防止明火及中毒。 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要求 1、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 2、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有与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加工、包装、贮存等厂房或者场所; 3、应当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洗涤、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4、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5、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 6、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和条件必须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 7、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 8、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经常保持个人卫生,生产、销售食品时,必须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9、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健康管理的范围和要求 1、健康体检的范围: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参加健康检查的食品从业人员具体范围包括:本店所有的在职工作人员。 2、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要求: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健康管理的组织办法 1、管理职责:对所有进入本店工作的员工将安排其到当地的防疫站进行健康体检和健康证的办理,在体检过程中,如果发现弄虚作假导致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进入本店工作,将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2、上岗体检:凡本店每年新招的人员均须上岗体检,到本店制定的市卫生防疫站进行体检,并开展健康知识培训。检查范围包括料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肺结核、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等。 3、根据体检结果上岗:如果体检合格,健康知识考试合格,办理健康证,方可进入本店开始上岗工作。如果检查出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将不予安排进入本店上岗工作。

4、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店内办公室负责保管员工的健康证,并建立员工健康档案,记录员工个人信息、从事的岗位、健康证办理的年限、最近一次体检的时间、到期日期等信息。 5、健康证的年检:健康证有效期为一年,店经理负责员工健康证的年检,保证健康证合格有效,通常在员工健康证到期前,安排员工到指定市防疫站进行统一年检。 6、年检结果的处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食品饮料生产的工作。如员工在职工作中患有法律规定的传染性疾病,如果属于暂时性的,管理组应安排休息,待身体恢复复检合格后才能继续上岗,如果是难以治愈的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管理组应安排到其它不予食品接触的岗位上。 7、监督检查:店经理对每年的健康证年审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健康管理制度的人员应立即指出责令作出正确处理,并对违规管理人员进行考核扣罚。 三、员工其它卫生管理规定 个人卫生要求:衣着应外观整洁,做到常剪指甲、常理发、经常洗澡等,经常保持个人卫生。食品生产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接触食品前以及接触污染物后必须将手洗净,方可进行从事操作或接触食物。

职工健康管理制度

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文件编制: 审核: 批准: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1.目的和依据 1.1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预防职业病,保护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2 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有限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3 定义 3.1职业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有害因素。 3.2 职业病: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名单的疾病。 4机构设置 公司成立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各车间及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组员;安全生产部为职业卫生的日常管理机构。 5职责 5.1职业卫生领导小组职责: 5.1.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

并将此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 5.1.2审定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方案,并定期监督检查方案的落实情况,解决各部门关系协调、所需资金落实等问题。 5.2安管办职责: 5.2.1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5.2.2确定公司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协助卫生部门对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进行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公示;对超标场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监督整改。 5.2.3负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负责企业劳动卫生档案的建立工作; 5.2.4负责组织进行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5.2.5负责在职员工职业病档案的归档工作。 5.2.6会同人力资源部门联合开展职业卫生教育工作,普及和提高全体员工的职业卫生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5.3人力资源部门 5.3.1负责新入厂员工上岗前的健康查体和员工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查体工作。 5.3.2负责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5.4各部门职责 负责本部门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工作。 6 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6.1安全生产部根据公司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时如实地向上级主管部

健康证管理规定流程

健康证管理规定流程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健康证管理制度 为了预防传染病的传播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避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确保公司食品经营的安全,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希望相关项目部门按照制度要求严格执行。 一、健康证办理说明 1、健康证是指参加上海市各区卫生防疫机构培训、体检合格后取得《上海市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以下简称《健康证》。 2、办理健康证时的类型必须选择为:工种代码D类。 3、公司需办理健康证的具体范围包括:各项目网点厨师长、接触食品以及餐饮服务的一线在职员工(包括临时兼职人员、实习生)。 4、健康证的有效期为一年,在健康证快过有效期时应及时办理新证。 5、入职后第二次办理健康证时,公司采取定点办理,具体办理地点为:南京东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址:黄浦区北京西路112号(近黄河路)。未在指定地点办理的,公司不予报销。各部门应为办理健康证的员工提供一定时间上的便利,可视情况在体检以及取证当天适当放宽工作时间。如指定办理地点发生变更,公司将采取书面形式另行通知。 二、健康证管理 1、按照政府职能机关要求,所有餐饮服务单位的一线员工均要求持有效期内健康证上岗,厨师长负责对部门内员工的健康证进行统一管理,并检查有效期、督促办理。综合办公室负责监督管理工作。 2、厨师长负责将新入职员工或过期新办健康证员工的健康证复印件在入职或到期后的十个工作日内上交综合办公室。复印时应将单个员工健康证的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对于新入职员工,已有健康证者,综合办公室应做好复印和保存,并在入职后由员工本人将健康证交由各部厨师长统一管理;

员工健康管理实施办法1.doc

员工健康管理实施办法1 员工健康管理实施办法 2012年09月10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充分体现公司人本管理理念,规范员工健康管理工作,有效保护员工的身心健康,根据长油字(2006)256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合同化、合同制员工。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员工健康管理,是指员工普通健康管理。 第四条公司所属各单位要加强对员工健康管理工作的领导,把员工健康管理作为业绩考核指标,列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将员工的健康状况作为储备人才、选贤任能的基本条件。 第五条员工健康管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原则,坚持与相关单位和职能部门合作,充分利用油田和当地专业医疗卫生资源,为健康管理工作提供坚实的管理和专业技术保障。 第六条对员工健康管理工作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油田公司健康管理工作由行政事务中心负责。各单位

严格按照长油字(2006)256号文件和本办法规定,建立健全员工健康管理机构,明确各级管理责任,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对于一线员工的健康管理工作,各单位视具体情况配备工作人员。 第八条员工健康管理分一、二、三级管理,即:基层作业区(大队)为三级管理,负责本作业区(大队)员工的健康管理工作;厂(处)级为二级管理,负责本单位科级及以下员工的健康管理工作;公司为一级管理,负责公司员工健康宏观管理工作,负责公司机关员工和全公司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的健康管理工作。 第九条公司一级员工健康管理工作职责设在行政事务中心员工健康管理科,主要履行下列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员工健康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制度; (二)负责建立员工健康管理制度和标准体系; (三)负责员工健康教育、健康指导和健康知识宣传; (四)负责编制员工健康管理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油田公司重大疾病和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五)负责组织员工体检、健康评估、健康方案制定、健康服务网络建设及计划实施的管理、监督、检查、考核等工作; (六)负责研究员工身心健康与职业安全健康之间的规律和关系,为员工提供个性化的健康管理计划,开展疾病预防、应急救援等工作;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目的: 为保证我单位的食品生产安全,预防传染病的传播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证全园师生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精神与要求特制订本管理办法,对我园食品从业人员实施统一的健康管理。 适用范围: 适合我园与食品有接触的相关人员的健康管理。 管理规定: 一、健康管理的范围和要求 1、健康体检的范围:食品生产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参加健康检查的食品从业人员具体范围包括:食堂工作人员,食品安全管理员。 2、食品从业的健康要求: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健康管理的组织办法 1、管理职责: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食堂员工的健康体检和健康证的办理、年检等工作。在体检过程中,如果发现弄虚作假导致不符

合健康要求的人员进入岗位,将追究食品安全管理员的责任。 2、入职体检:凡食堂每年新招的上述范围内的食品从业人员,均须经过入职体检。检查范围包括痢疾、伤寒、病毒型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肺结核、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等等。 3、根据体检结果上岗:上述人员如果检查合格,健康知识考试合格,办理健康证,方可入我园食堂从事食品方面的工作。如果检查出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不予安排入职。 4、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员工健康证上墙,并建立员工健康档案,记录员工个人信息、从事的岗位、健康证办理的年限、最近一次体检时间、到期日期等信息,食品安全管理员每日早晨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晨检,如果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5、健康证的年检:健康证有效期为一年,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员工健康证的年检,保证健康证合格有效。通常在员工健康证到期前,应联系当地疾控中心的授权指定单位,统一组织健康年检。 6、年检结果的处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食品生产的工作。如直接解除食品生产的员工在任职过程中患有法律规定的传染性疾病,园所将有权将其调离岗位。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将健康证年检情况及时通知园所园长室,如

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 目的 规范人员健康状况管理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2. 依据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 职责 3.1行政部负责员工个人卫生、健康的管理,负责体检工作。 3.2各部门负责监督具体实施。 4.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人员健康管理工作 5.内容 5.1人员卫生管理 5.1.1公司员工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废弃 物,穿戴整洁、得体。 5.1.2各岗位着装影符合劳动保护和产品法防护的要求(冷库应配备 棉大衣,搬运岗位着装应能够保证安全等) 5.1.3公司员工不得在库区内吸烟、打闹、进餐及可能违反药品质量 安全的行为。 5.1.4未经批准的人员不得进入药品存储作业区域。 5.2人员健康状况管理 5.2.1对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实行人员健康状况管理,确保 工作人员符合规定的健康要求。 5.2.2凡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包括药品质量管理、验收、养 护、保管、和出库复核岗位的人员,应每年3月到当地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个人健康档案。 5.2.3健康检查一般身体健康检查外,应重点检查是否患有精神病、 传染病(甲肝、乙肝等)、皮肤病等。质量管理人员、验收、养护岗

位人员还应增加视力成都和辨色障碍等项目的检查。 5.2.4健康检查不合格人员,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 5.2.5对新员工或调整到直接接触药品岗位的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合格后上岗。、 5.2.6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若发现本人身体健康状况已不符合岗位任职要求时,应及时申请调换工作岗位,及时治疗,争取早日康复。 5.3人事部门负责每年定期组织直接接触药品岗位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建立企业和个人的健康档案。

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目的: 对药房环境卫生和人员健康进行控制,确保药品不受污染,营造良好的购物环境。 2.范围: 适用于药房营业场所、仓库及人员卫生和健康的管理。 3.职责: 质量管理员为卫生和人员健康状况工作的管理人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4.内容: 4.1 环境卫生管理: 4.1.1质管员应对环境卫生工作进行持续有效的管理,以保证药房环境卫生工作达到规定的要求。 4.1.2 营业场所的环境卫生管理: ☆营业场所应明亮、整洁、安静。 ☆资料、样品陈列应整齐、合理。 ☆有禁烟标志的场所严禁吸烟。 4.1.3仓库的环境卫生管理: ☆应保证仓库所配置的消防器材、安全防护设备和设施的完备有效。 ☆办公、生活区应与储存作业区保持一定距离,或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不能对储存作业区造成不良影响或污染,以确保药品的质量。 ☆库区地面平整,无积水和杂草,无污染源,渠道畅通,定期进行灭鼠、灭虫活动,做好环境绿化、美化工作。 ☆库房内墙壁和顶棚应光洁、平整,不积尘、不落灰,地面应光滑、无缝隙,门窗结构严密,并采取防虫、防鼠措施。 ☆人员卫生管理:员工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言行大方、得体。 4.2 人员健康状况管理: 4.2.1 对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进行人员健康状况管理,确保各岗位人员符合规定的健康要求。 4.2.2 凡是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包括药房的全体工作人员,应每年到上级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员工健康档案》。 4.2.3 健康检查应重点检查是否患有精神病、传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 4.2.4 健康检查不合格的人员,要及时调换工作岗位。 4.2.5 对新调整岗位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合格后才能上岗。 4.2.6 上述岗位的工作人员若发现本人患病,已不符合岗位任职要求,应主动报告,及时调换工作岗位。 4.2.7 质管员负责《职工健康档案》和《职工健康状况汇总表》的建立和管理。 4.3 员工必须严格按照当地药品监督管理局所规定的体检项目进行检查,不得有漏检行为或找人替检行为,一经发现,药房将严肃处理。

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管理制度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目的 确保与产品有关的人员健康符合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要求,做到不污染产品、环境及人员间不互相感染。 2.适用范围: 2.1 直接接触物料和产品的操作人员。 2.2因工作需要,需进入净化车间的人员。 3.职责 3.1 各部门 3.1.1 确定需要进行健康体检的人员并报人力资源部。 3.2 人力资源部 3.2.1 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体检。 3.2.2 负责登记员工健康证信息,并确保员工健康证在有效期内。 4.定义 无 5.内容 5.1健康证管理 5.1.1与产品直接接触或因工作需要需进入净化车间的员工,必须定期到指定的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体检与培训。 5.1.2 员工体检与培训通过后,在获得有效的《上海市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进入净化车间工作。 5.1.3《上海市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过期未及时获得新证的员工,不得进入净化车间工作。 5.2 体检 5.2.1身体检查周期为一年,特殊情况可酌情增加。对临时出现体症者随时要求体检,一经发现从业人员有禁忌,由有关部门提出调离意见。

5.2.2有关人员体检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并保障相关人员的健康体检周期不超过一年。 5.3 日常管理 5.3.1 所有人员的健康证信息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登记与更新。 5.3.2 新员工入职时,若所在部门主管识别需要取得《上海市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的,须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在取得《上海市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进入净化车间工作。 5.3.3 原不需要进入净化车间的员工因工作需要进入净化车间的,须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在取得《上海市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进入净化车间工作。 5.3.4员工因工作内容调整等原因,不再进入净化车间或不与物料、产品接触,无需进行换证体检。 5.3.5凡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如传染性或感染性疾病)可能对产品生产和质量有影响须立即报告,并调离生产区。必要时按5.2.1条进行体检。 5.3.6 建立日常监控及员工主动报告制度,发现员工身体有不适合生产的情况应主动报告,并由生产组长进行登记。如出现以下症状:发热、伤风流涕、咳嗽、伤口化脓、痢疾等,应调离与产品直接接触的工作岗位。 5.3.7 因传染病离岗的生产人员返岗前应具有《上海市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 6.过渡措施 无 7.相关记录 无 8.参考文件 8.1《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8.2 MPEP/QS6.4 《工作环境控制程序》

员工健康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预防、控制和降低职业危害,保护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员工的健康卫生管理。 3.职责 3.1 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员工每年常规体检和新员工体检,并对健康异常员工妥善处理。 3.2 各部门负责人配合人力资源部搞好员工每年的常规体检,关注员工身体健康状况,发现健康异常员工及时上报。 3.3 各部门人员积极参与人力资源部举办的体检,合格者方能上岗。 3.4新入职员工需进行入职体检,且体检合格后方才录用。 4. 工作内容 健康标准:负责生产及质量的相关员工必须具备健康证上岗;体检合格的员工可继续从事原岗位的工作,体检不合格的员工视岗位要求决定是否调离原岗位;员工患病痊愈后要求上岗,必须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合格才可上岗;员工患传染病后,有接触的人员必须立即进行体检,合格才可上岗;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直接上级及时汇报自己及他人身体变化情况,特别是突患本制度中不允许有的疾病时;以确保产品不受污染。 4.1 为规范员工健康管理制度,根据公司规定,新入职员工必须参加入职健康体检,对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结果与员工登记表等员工档案一并保存。 4.2 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员工每年常规体检并对健康异常员工妥善处理。 4.2.1 为保证员工健康,人力资源部应每年组织一次在职员工健康体检,并填写《健康管理登记表》。 4.2.2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健康体检,每次体检结果存入员工个人档案。 4.2.3 健康检查除一般身体健康检查外,应重点检查是否患有精神病、传染病(如乙肝、甲肝等)、皮肤病等。 4.2.4 未经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将员工档案借给员工本人或其他任何人员,以保障员工个人私隐。 4.3 对在职员工健康体检不达标者,公司将根据员工本人健康状况,给予及时治疗、调整工作岗位,经员工本人申请,可以同意其离职。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目的:为保证我司的食品生产安全,预防传染病的传播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证消费者的身体健康,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对食品从业人员实施统一的健康管理,为规范操作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适用范围:适合公司所属的各生产,及各部门与食品有接触活动的相关人员的健康管理。 管理规定: 一、健康管理的范围和要求 1、健康体检的范围: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 方可参加工作。参加健康检查的食品从业人员具体范围包括:生产、食品的分公司和生产包装容器等相关产品的生产车间的一线生产人员、质检人员、设备维修人员、原辅材料和成品仓库保管人员、食堂工作人员,仓库保管人员,后勤科各地基食堂工作人员,质检科从事检验的工作人员,质检科、设备科从事技术服务需要进入分公司生产车间的工作人员等。 2、食品从业的健康要求: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 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健康管理的组织办法 1、管理职责:厂办负责联系开发区卫生防疫站负责各生产车间及相关部门的健康 体检和健康证的办理、年检等工作。在体检过程中,如果发现弄虚作假导致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进入直接解除食品饮料的岗位,将追究部门、生产车间正职领导的责任。 2、入厂体检:凡公司每年新招的上述范围内的食品从业人员,均须经过入厂体检。 如果有员工调往需直接接触食品的岗位,也应立即办理健康证方可上岗。由厂办指定开发区卫生防疫站为定点单位,进行入厂体检,并开展健康知识培训。检查

范围包括痢疾、伤寒、病毒型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肺结核、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等等。 3、根据体检结果上岗:上述人员如果检查合格,健康知识考试合格,办理健康证, 方可入厂从事食品方面的工作。如果检查出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分公司办公室应通知所属部门,并申报分公司质检科,由所属部门安排其他不直接接触食品的岗位,或者不予安排入厂。 4、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分公司办公室负责保管员工健康证,并建立员工健康档案, 记录员工个人信息、从事的岗位、健康证办理的年限、最近一次体检时间、到期日期等信息,具体见附表《员工健康证信息台帐》。 5、健康证的年检:健康证有效期为一年,分公司办公室负责员工健康证的年检, 保证健康证合格有效。通常在员工健康证到期前,分公司办公室联系当地疾控中心的授权指定单位,统一组织健康年检。 6、年检结果的处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 接接触食品饮料生产的工作。如直接解除食品饮料生产的员工在任职过程中患有法律规定的传染性疾病,公司将有权将其调离岗位,安排至不直接接触食品饮料生产的岗位,员工必须服从岗位安排。分公司办公室将健康证年检情况及时通知所属部门,如查出不合格人员应上报总经理。健康证年检不合格的人员,如果属于暂时性的,管理者应安排休息,待身体恢复复检合格后才能继续上岗;如果是难以治愈的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管理者应安排其他适合的岗位,决不可继续留在原岗位。分公司办公室应将健康证年检不合格的情况和相应人员安排情况详细记录在《员工健康证信息台帐》中。 7、监督检查:质检科对每年的健康证年审情况进行监督管理。重点检查是否从事 直接接触食品岗位的人员都纳入了健康证的管理,健康证年检不合格的人员,是否进行了妥善的安排。如果发现不合格的情况,应立即指出并责令做出正确处理,并对违规的部门或生产车间进行考核扣罚。 三、员工其他卫生管理规定 个人卫生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衣着应外观整洁,做到常剪指甲、常理头发、

健康证管理制度

员工健康管理制度 目的:为保证我单位的食品生产安全,预防传染病的传播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证消费者的身体健康,特对食品从业人员实施统一的健康管理,为规范操作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适用范围:适合公司所属的各生产,以及各部门与食品有接触活动的相关人员的健康管理。 管理规定: 一、健康管理的范围和要求 1、健康体检的范围: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参加健康检 查的食品从业人员具体范围包括:生产、食品的分公司和生产包装容器等相关产品的生产车间的一线生产人员、质检人员、设备维修人员、原辅材料和成品仓库保管人员、食堂工作人员,仓库保管人员,后勤科各地基食堂工作人员,质检科从事检验的工作人员,质检科、设备科从事技术服务需要进入分公司生产车间的工作人员等。 2、食品从业的健康要求: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 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健康管理的组织办法 1、管理职责:厂办负责联系卫生防疫站负责各生产车间及相关部门的健康体检和健康证的办理、年检等工作。 在体检过程中,如果发现弄虚作假导致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进入直接解除食品饮料的岗位,将追究部门、生产车间正职领导的责任。 2、入厂体检:凡公司每年新招的上述范围内的食品从业人员,均须经过入厂体检。如果有员工调往需直接接 触食品的岗位,也应立即办理健康证方可上岗。由厂办指定开发区卫生防疫站为定点单位,进行入厂体检,并开展健康知识培训。检查范围包括痢疾、伤寒、病毒型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肺结核、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等等。 3、根据体检结果上岗:上述人员如果检查合格,健康知识考试合格,办理健康证,方可入厂从事食品方面的 工作。如果检查出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办公室应通知所属部门,并申报分公司质检科,由所属部门安排其他不直接接触食品的岗位,或者不予安排入厂。 4、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办公室负责保管员工健康证,并建立员工健康档案,记录员工个人信息、从事的岗位、 健康证办理的年限、最近一次体检时间、到期日期等信息,具体见附表《员工健康证信息台帐》。 5、健康证的年检:健康证有效期为一年,分公司办公室负责员工健康证的年检,保证健康证合格有效。通常 在员工健康证到期前,办公室联系当地疾控中心的授权指定单位,统一组织健康年检。 6、年检结果的处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食品生产的工作。如 直接解除食品生产的员工在任职过程中患有法律规定的传染性疾病,公司将有权将其调离岗位,安排至不直接接触食品生产的岗位,员工必须服从岗位安排。办公室将健康证年检情况及时通知所属部门,如查出不合格人员应上报总经理。健康证年检不合格的人员,如果属于暂时性的,管理者应安排休息,待身体恢复复检合格后才能继续上岗;如果是难以治愈的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管理者应安排其他适合的岗位,决

员工健康证管理制度-百上传

员工健康证管理制度 为了预防传染病的传播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确保公司食品经营的安全,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一、健康证办理说明: 1、健康证是指参加XX市卫生防疫机构培训、体检合格后取得的《公共卫生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证明》及《卫生法规知识培训合格证》,即日常所说的健康证和培训证。 2、公司需办理健康证的员工范围:门店所有员工、小时工。 3、健康证有效期为一年,在健康证快过有效期时应及时办理新证。 4、新入职员工应按公司要求办理健康证,并在十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及时上交到人力资源部。 二、健康证管理: 1、由门店派专人负责对门店员工健康证进行统一管理,并检查有效期、督促办理。 2、新入职门店员工经过体检未能取得健康证的,门店应及时上报人力资源部,规避经营风险。 3、门店员工调换工作门店后,本人自行将健康证原件交现有门店管理,已向人力资源部上交过复印件的员工,无需再次上交健康证复印件。 4、门店在健康证督促办理过程中,新入职人员不配合办理的情况,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反映。 5、员工必须保存好收据发票,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全额报销。如员工中途离职,在公司工作半年以上的,可报销办理健康证费用的50%。 6、员工如需公司先垫付健康证办理费用的,在其第一份工资里扣除公司为其垫付的金额。 7、员工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健康证由公司统一办理,并支付费用。但中途离职人员如需拿回健康证,需支付办证费用。 8、员工办理健康证的费用报销方式:公司将费用计入工资里。 三、健康证备案制度:

1、人力资源部负责健康证备案工作,建立所有员工健康证电子档案,记录员工健康证有效期等信息,并保存员工健康证复印件。 2、新入职员工领取健康证和培训证后应及时将两证复印件交至人力资源部。 3、人力资源部每月20日汇总已发放工资但并未上交健康证复印件以及健康证即将过期的人员名单以书面形式告知各门店负责人,门店负责人收到通知后应做好督促办理工作,员工应在十个工作日将新办健康证、培训证复印件上交至人力资源部。

开平市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明体检介绍信 .doc

开平市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明体检介绍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兹有我企业(门店)员工: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到贵医院进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请予办理。 1、企业(门店)法人(或授权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 企业(门店)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电话:_________________ 2、体检类别:(在空格打勾 ) □餐饮□食品□其他_________________ 企业(门店)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 声明:所填情况属实,本人已经了解本次体检项目,同意进行体检。 体检者签名: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说明:1、体检时要提交此介绍信(企业/门店公章)、以及在开平市注册的企业(门店)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必须与体检类别对应)(企业/门店公章)、并携带体检人员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饭堂员工体检要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2、以上资料须用黑色签字笔如实、全部填写,作假者责任自负。 3、本次健康检查项目:既往病史、体格检查、谷丙转氨酶、粪便细菌培养、X线胸透(孕妇不 能作X线胸透,体检前应清楚自己是否怀孕并且责任自负)。 4、体检时间:请自行咨询体检机构。 5、健康证明有效期为1年,符合条件人员每人每年只能免费体检1次,不得重复体检。 6、开平市从业人员免费健康检查及办理“健康证”的机构名单: 开平市中心医院地址:长沙街道办事处三江A7区咨询电话: 开平市中医院地址:三埠街道办事处开华路43号咨询电话: 开平市第二人民医院地址:赤坎镇中华东路268号咨询电话: 开平市水口医院地址:水口镇中山路168号咨询电话:

食堂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每个人要做好个人卫生。工作时间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并做到及时更换与清洗,衣帽上无污迹。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能定时洗头、理发、 食堂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一)严格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服从组织安排,遇事要请(销)假,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二)树立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的思想,讲究职业道德。做到饭熟菜香,味美可口,饭菜定量,食品足称,平等待人,文明服务,热爱本职,认真负责。 (三)遵守财经纪律。员工一律刷卡就餐,计算准确一视同仁,严格履行规定程序,任何人在食堂就餐须按规定标准收费,不得拉关系、走后门。 (四)食堂一日三餐,要本着讲求营养丰富、均衡的原则,要经常调节变化食物品种,每周日制定出下周食谱。 (五)爱护公物。食堂的一切设备、餐具有登记,有帐目,不贪小便宜,对放置在公共场所内的任何对象(公家或个人),不得随便搬动或拿作它用。对无故损坏各类设备、餐具者,要照价赔偿。 (六)做好炊事人员的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换、勤洗工作服,工作时要穿戴工作衣帽。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不合格者不准在食堂工作。 (七)厨房操作间内的设施与用具摆放要整齐有序,地面无污水、无杂物。餐具使 用后要清洗干净,垃圾要及时处理;餐厅要清洁、卫生,确保食堂卫生符合规定的标准 要求。 (八)安排好员工就餐排队问题,缩短排队时间,按时开饭。每天早、午、晚和夜 餐要努力做到品种要多式样,提高烹调技术,改善员工伙食。

(九)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厨房和保管室;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食堂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等,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十)注意收集群众意见,以促进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强管理,团结协作,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公司办公室将不定期对食堂和相关责任区域进行检查,如有违反者,将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罚款处理。 1、叶菜类摘除不可食部分,用洗菜池清洗干净后,用专用案板、专用刀根据食谱要求切割装入专用容器备用; 2、根茎类:在洗菜池中清洗干净外皮,需打皮处理的,打皮后再次清洗,然后用专用菜板、专用刀根据食谱要求切割装入专用容器备用;四、粗加工人员必须穿戴整齐工作衣、帽,佩带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工作。 五、负责人随时监督检查各岗位工作人员操作情况。制度执行责任人:食堂人员 8、学校食堂原料采购索证制度1、食堂原料采购必须有专人负责,并掌握食品卫生知识和采购常识;2、定点采购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要索取食品的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等,采购肉、禽类食品要索取检疫证明,采购非定型包装食品时要检查食品的色、香、味、形等感官性状;3、建立索证档案,索取的证明要分类并按时间顺序存档管理;4、每次采购食物均要向货主索要收据,并保存收据至食品进食后无异常;5、食品原料采购负责人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佩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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