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公民法律意识论文

浅论公民法律意识

专业:法律(本科)

学号:1337001257849

姓名:王宝琦

指导教师:沈兰华

内容摘要:在依法治国方略下,公民法律意识对法治现代化进程的作用日益凸现。法治现代化的核心是法律意识的培养和树立,人的法治观念的现代化是法治现代化赖以顺利进行并取得成功的先决条件。在中国,法治道路并不是自发的选择,而是在世界文明大潮的冲击下对先进政治法律文明的吸收和采纳。但是,法制不会简单地建立在法律规范的条文之上,在规范条框的背后,始终有一种无形的力量和观念在支配、影响着它。法律不仅是一种制度、一种秩序和一种统治工具,更重要的是,法律本身隐藏着一种公正的价值,代表着一种理想信念和文明力量。可以说,人的法治观念的现代化对于法治现代化的实现绝不是无足轻重的,也不是法治现代化的副产品,而是法治现代化赖以顺利进行并取得成功的先决条件。

【关键词】传统法律意识;法治;现代法律意识;全民守法;公安检查站;

法治现代化的核心就是法律意识的培养和树立。只有外在的法律条文诉之于人性,符合人的心理或情感,并从内心敬重法律、信仰法律时,法律才真正找到了自己的根,并发挥作用。因此,对我国公民进行普遍的、深入系统的法治观念的启蒙、培养和教育对法治社会的生成极为重要。

德州位于山东的北部,是首都北京的护城河,地理位置非常重要,交通四通八达,自古就有“九达天衢”之称,治安防控工作非常艰巨繁重。为进一步提升公安检查站的公信力,公安部已将治安检查站名称统一更改为公安检查站,把它明确为公安机关的综合战斗实体,不但兼具治安、刑警、禁毒、交警、巡警等多个警种职责,也要行使治安、刑警、禁毒、交警、巡警等这些警种的职权。德州公安检查站是由德州市公安局统一规划,在通过德州的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

主要道路设立,主要有隶属“环京护城河”、“环鲁防控圈”、“环德安保圈”及“环济安保圈”的15个检查站组成;据统计,2010年以来,全市公安检查站直接查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48名,其中上网逃犯22名,直接破获各类刑事、治安案件272起,预防、制止社会面犯罪、外来人员犯罪案件47起。另据统计,自2010年以来,全市公安检查站共执行重大安保任务、开展集中查控行动232次,检查车辆15万余辆、人员50余万名,查缴非法枪支6支、管制刀具327把、其它违禁物品一大宗,实现了历次重大活动“绝对安全,万无一失”的工作目标。一、法律意识的重要性

二〇一三年二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所谓法律意识就是人们对法和法律现象的观点和态度的总称。法律,在中国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当然法律也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国人轻视法律和对法律的亵渎乃为常态,看看你身边的诸多小事你就知道法律被放在了何种边缘,什么闯红灯啦,随地吐痰啦等等,一旦贪官被抓,在法庭上抹眼泪、大言不惭的诉说自己法律意识淡薄时,让人觉得很是悲哀!这么高级别的公务员还法律意识淡薄的话,那普通老百姓在犯罪时是不是更加有理由说“我法律意识淡薄”?要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必须充分认识到提高公民法律意识的重要意义。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是顺利推进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国的基础和前提。如果没有他们相应的法律意识,依法治国工作就难以进行。从守法与护法的角度看,公民能否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取决于公民的法律意识。二、加强公民法律意识的现实意义

加强公民的法律意识,提高司法、执法水平和公民自觉遵纪守法、参与法律监督的积极性,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实现依法治国的前提。

第一,法律意识在完善立法工作,促进有法可依的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依

法办事的前提是有法可以,没有法,或者法残缺不全,那么依法办事就无从谈起。

第二,法律意识在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中的外在表现,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常言说得好“已不正,不能正人”、“打铁先要自身硬”,执法人员不具备良好的法律意识,就会表现出执法素质差,执法水平低,就会造成执法不公、徇私枉法、执法犯法等现象发生,在这种情况下,再好的法律也无济于事。法律意识是国家司法人员正确理解和掌握法律,准确、及时适用法律的必要因素。司法人员在办案中,如果是不知法、不懂法或者对法律作出歪曲理解,那么势必会造成冤假错案。因此,司法人员也要具备较高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

第三,法律意识是公民守法、依法办事的重要保证。

案例:无驾照男子撞车后撒泼咬人为逃逸拖行被撞司机100米回家探亲的吴先生和妻子准备驾车返回泰安,当他赶到乐陵市新西环一十字路口处被一辆江淮越野车碰撞;本来不大点事,可越野车驾驶员竟然逃逸,竟然还咬吴先生的手。为将吴先生甩掉,驾驶员多次咬起了吴先生的手指,直到把吴先生拖行了100米左右,越野车撞到马路中间的护栏才不得不停了下来;在围观行人的帮助下,吴某制止了还想逃跑的肇事司机并报了警,乐陵市公安局的民警赶到后将肇事司机现场抓获。

原来这名肇事司机是无证驾驶,因为害怕被处理,所以一心想要逃窜,而他这种行为,就是因为法律意识淡薄,害怕承担责任,目前,肇事司机已被行政拘留20天,并处罚款。一般说来,当公民具有较高的法律意识水平时,他们就能认识法律中规定的权利、义务、禁令都是与自己的利益紧密相联的,就能做到自觉守法,坚决维护法律的尊严,从而就能做到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否则,则相反。建国来的司法实践,使我们体会到: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其公民的法律意识的强弱,将直接影响国家的法制建设。由此,我们可以推断:只有我国公民法律意识之“水”涨了,依法治国之“船”才能真正地高起来。

三、提高公民法律意识的途径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特别是全民普法开展以来,公民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观念进一步加深,司法、执

法人员以及各行各业的人民大众法制观念也逐步增强。面对这样的形势,抓住有利时机,积极探索规律,采取有效措施,努力使公民的法律意识有一个新的提高。(一)、全面提升公安机关执法的公信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不仅要求完备的法律体系、完善的执法机制、普遍的法律遵守,更要求公平正义得到维护和实现。”可以说,公平正义是社会稳定的基础,也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其实现与否,既反映着政府的法治形象,也体现着国家的法治文明程度。对于公安机关而言,只有坚持严格公正司法,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公安工作的核心价值来追求,才能真正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实现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繁荣的最终目标。良好的机制是保证公安机关公正执法的前提和基础。公安机关必须坚持民意主导警务理念,建立开放、动态、科学、良性的执法机制,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规范和执法不作为、不勇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做到公正、规范、文明、理性执法,确保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二)、切实抓好普法教育的工作质量

普法教育应以提高公民法律意识为目标,大力推进公民现代化法律意识教育,要一切行动起来必须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普法教育要真抓实干

普法教育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在普法教育的进程中,要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实事求是,真抓实干,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走过场。只有求真实务,真抓实干,一切行动起来才能取得工作的实效。

2,普法工作必须灵活多样

普法工作不能单一性,必须灵活多样的进行。我国是一个人口达13亿之多的人口大国,在普法教育的工作中必须因地制宜,以投资少收益大的方式尽量减少投入费用,也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即可以采取就地办案的教育方式,也可以采取法律服务与帮助的方式进行,要注意材料的典型性、生动性和灵活性。

3,普法教育要注意教育的广泛性和针对性

普法教育要面向的是群众。要在机关、学校、工厂、农村群众务工集中地点广泛地进行。同时不同的地区,不同的职业,不同层次的人民有一定的针对性。当前普法的工作领导干部为重点,因为领导干部手握全力,只有提高他们的法令意识,才能使之依法行政,避免贪污腐败,以权用法,同时,领导干部的责任和影响比普通群众大,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提高其依法办事的能力,使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于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也是一种积极的影响;对于不同行业,也要进行有针对性的行业普法教育。

4,普法教育要重视教育与研究

在普法教育的过程中,一方面要重视法学的教育,另一方面要开展法学研究,倘若法学教育不发达,法律专业人才少,势必影响到法律意识的提高。因为如果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比较差,它将直接影响具体案件的质量而影响法的权威和尊严,影响群众对法的认识、理解和态度。因此,必须重视法学教育,通过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为执法机关提供尽可能多的受过专门教育的法学人才,并为在职的执法人员继续学习和提高,提供更多的方便。案例:父亲陪儿子在公路上练车,被交警拦停检查时其父却拿国家新政讲起大道理。平原交警大队民警查获了这样一起交通违法行为,父子俩分别受到了罚款1000元的处罚。平原交警大队民警巡逻执勤时,发现一辆银灰色轿车在公路非机动车道内时走时停,觉得该车“有问题”便将其拦停。面对民警询问,开车的小伙不作回答。这时,坐在副驾驶座上的中年男子急忙开门下车。他告诉民警,他姓李,和开车的小伙是父子。因儿子刚刚通过了科目二考试,为了让他掌握道路驾驶技能,顺利通过科目三路考考试,当天下午便开车来此“自学”,他在一旁充当“教练”,给儿子讲解操作要领。民警对父子二人进行批评教育,指出在公路上练习机动车驾驶技能是违法的,应该依法暂扣轿车和父亲的驾驶证。面对民警的解释,这位父亲却称,国家前不久出台规定“允许驾驶人自行练车,自主预约考试”。

据了解,李先生提及的规定是中央于上月审议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该意见提出了包括推行驾驶人自主预约考试、异地考试等制度在内的一系列政策性措施、制度性安排。

民警对这一便民利民政策措施进行了解释,告知其这项政策国家刚刚提及,正在调研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目前还没有正式实施。最终父子二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因认错态度诚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父子二人分别受到了罚款1000元的处罚。(三)、完善立法制度、建立良好的法治环境

5,建立良好的法治环境,开展“六近活动”

国家如果没有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那么对于公民法律意识的培养显然是句空话,为此,必须做到:一要通过立法健全做到有法可依;二是自觉守法护法,依法办事。从公民角度讲,要自觉运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维护自己的权益;从执法者的角度讲,要依法不依人,依法不依权;三是要维护司法公正,通过冤、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强有力地促进司法人员公正办案,使合法权益得到保护、法定义务得到履行、违法行为得到惩罚,这样能够避免徇私枉法等司法腐败。

另外,要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弘扬正气、打击邪恶活动,使好人敢做好事,使坏人不敢抬头;加大对社会弱势群体的保护,为此在立法上要限制居于优势一方,保护弱势一方;开展“六近活动”1、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不断提高机关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2、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3、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促进和谐社区建设4、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教育,提高依法治校水平。5、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依法管理6、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逐步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

致谢:

光阴似箭,三年的学习已近结束;也是我人生的一大转折点。三年的电大学习,使我自身的综合素质、修养、为人处事能力以及交际能力等都有了质的飞跃。回顾三年来学习期间的点点滴滴历历涌上心头,真是感慨万分,感谢德州电大领导对我们各个方面的关心和培养。感谢我的论文指导老师刘庆红老师,是她一步一步的引导、修改和纠正,使我的论文才得以顺利完成,感谢我的同学,是他们在学习上给我的帮助和关心使我学到很多东西。

在论文即将完成之际,我的心情无法平静,从开始进入课题到论文的顺利完成,有多少可敬的师长、朋友给了我无言的帮助,在这里请接受我诚挚的谢意!【参考文献】

[1]《人民公安》第五期 2015 [2]《德州公安》警务新闻 2015 [3]《德州晚报》新闻版 2015 [4]《警察与法律》张彩凤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13 [5]《中国教育政策评论》袁振国中国教育出版社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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