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考勤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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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考勤制度汇编

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管理,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并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的规定,结合“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作息时间

1.“中心”实行每周5天工作日、每日8小时工作制。每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期间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中心”规定的作息时间。

上午工作时间:8:30—11:30

中午休息时间:11:30-13:00

下午工作时间:13:00-16:30

星期六、日为法定公休日。

二、考勤制度

“中心”执行考勤签到制度,职工每日上班按时在部门签到表上签到。月末最后一个工作日下午,各部门部长负责整理考勤统计,交综合办公室,作为职工当月出勤情况的原始记录。

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职工的迟到、早退、旷工、加班进行考勤记录。

办公室不定期对考勤情况进行抽查,凡抽查到有迟到、早退现象的职工,当即按照“中心”有关规定处理;凡抽查到部门负责人对迟到、早退现象未记录的,1次扣除部门负责

人10元。

(一)关于迟到、早退、旷工的规定

为严格“中心”纪律,特制定如下规定(以职工月工资2500元为例):

1.迟到:

职工应在8:30之前到岗,8:30-9:00之间到岗者视为迟到。每月迟到超过3次的,每再迟到一次扣除工资113元(即2500/22=113元)。

2.早退:

即在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的情况下,下班之前提前半小时之内离开“中心”者视为早退。早退的处罚办法为扣除当月日工资。

3.旷工:

没有假条又没有履行相关手续而无故未到岗者视为旷工。如无特殊情况,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3小时以内又没按规定请假者视为旷工半天;迟到或早退3小时以上又没按规定请假者视为旷工一天,分别扣发此职工半日或一日工资的3倍。当月累计旷工3天,年度累计旷工30天者按规定除名。

(二)关于事假、病假的规定

1.事假:

职工如遇私事要处理,可请事假。最小记录单位为一小

时。职工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要及时打电话声明,回单位后及时补办,否则按旷工处理。

2天以内(含2天)事假报部门负责人审批,并填写事假条;3天以上(含3天)事假除报部门负责人外,还应将假条提交主管副主任签字后方可休假。部门负责人以上领导请事假(或外出离京)一律报“中心”主任审批。职工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事假在15个工作日以内工资照发,超过此期限扣发超假期间日工资(如超1天,扣1天日工资),并扣除年底核算的相应月奖金。

2. 病假

职工因病不能上班,应请病假。最小记录单位为半天,2天以内(含2天)病假只须填写单位请假条,向部门负责人报批。3天以上(含3天)病假应提供正规医院开具的病假条,并通知主管副主任,否则按事假处理。

工作人员因病休假在2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工作人员因病休假在2个月以上不超过6个月的,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原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10年的,工资照发。工作人员因病休假超过6个月的,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原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10年及以上者,发给本人原工资的80%。

职工不得采取欺骗手段获取病假,一经发现,“中心”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

若存在在家办公者,需经该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关于各种假别

1、丧假工作人员的配偶、直系亲属、同住岳父母(公婆)去世的,可以请丧假,假期不超过5天。异地奔丧的,可以酌情根据路途远近给予路程假。假期工资照发。

2、探亲假假期与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探亲假期工资为本人职务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按确定的工资额为计算基数,在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单位负担。工作满一年已婚在职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工作满一年已婚在职职工,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职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未婚员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3、婚假职工本人结婚,给予婚假7天,如符合男25周岁、女23周岁及以上初婚的晚婚条件,则增加奖励7天。假期均不包括公休、法定节假日。

4、生育假女职工的产假、节育、绝育、人工流产等假期,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女职工的产假为90天,晚育的增加奖励假1个月(不休奖励假的,给予女方一个月工资的

奖励,奖励费由夫妻双方单位各负担50%),经女职工所在单位批准,可以再增加产假3个月,但减免3年独生子女奖励费(独生子女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之月起,每月发给5-10元奖励费,至独生子女年满18周岁止,夫妻双方单位按本单位标准,各发50%。

5、工伤假因公受伤,休假视为上班。

6、路程假结婚(不包括旅行结婚)、奔丧、探亲给路程假。路程假不算事假。

7、年度假工龄1至10年休假5天;10至20年休假10天;20年以上休假15天。年假以每年3月1日到次年3月1日前有效。

一年内连续病假超过半年或事假超过15天的,不再享受当年的休假待遇。如在本年休假以后再请病、事假超过上述规定的,在下一年度不再安排休假。

休假时间的计算,包括公休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休假期间工资照发。

因工作需要,经“中心”领导批准可以分两段休假,但不得跨年度使用。

8、假期计算

职工休假包括公休日在内;病假、生育假、路程假、探亲假、工伤假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婚假、丧假、事假均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期间如有国家相关

假期政策的调整则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四)、加班

如有特殊情况在正常工作日期间需要加班,需由部门负责人批准,部门负责人在考勤表上如实登记。

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加班,需经“中心”主管副主任以上批准,部门负责人在考勤表上如实登记。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和请销假管理办法(试行)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和 请销假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的管理,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人员考勤管理,维护机关事业单位良好工作秩序,打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和《贵州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赫章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和请销假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条工作人员严格执行考勤管理和请销假制度。干部职工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请销假坚持事先请假、事后销假、分级负责、严格管理、严格程序和按管理权限审批的原则。工作人员请病假的,必须是因病无法坚持正常上班的方可请假,请假期限根据实际病情确定。私事应尽量安排在双休日和节假日办理,如无特殊情况,上班时间不准随意请事假。请假原则上以书面请假为准(请假条必须注明请假事由、请假起止时间,按程序报经相关领导签字同意后才能生效),特殊紧急情况来不及书面请假的,应通过手机短信请假,得到同意请假的回信后视为批准,但事后要补办书面请假手续。请病假达一个月以上的,要提供县级以上公立医院疾病证明书及治疗发票复印件(原件须

同时送审,经医生签名和医院盖章方有效)。若遇特殊情况超假的,应办理续假手续。请假期满返回工作岗位后,要及时办理销假手续。对于既无正当理由,又未办理续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口头、电话请假的一律无效。 第三条干部职工一年内请病假累计超过2个月或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的,取消年终评先选优的资格。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 第五条本办法由县纪检监察、组织、人社、财政、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请假审批程序 第六条请假审批程序 (一)正科级领导干部请假3天(含3天)以内并在县内的,县直部门的向县分管领导请假获准,乡(镇)的向县委常委、组织部长请假获准,并向县委书记汇报;3天以上并在县内的,向县委书记请假获准;离开县域的,一律向县委书记请假获准。属政府工作部门主要领导或乡(镇)长的在向县委书记请假的同时向县长汇报。 (二)副科级领导干部请假3天以内(含3天)的由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批;连续请假3天以上7天以内(含7天)的,县直单位的报经县级对应分管领导审批,乡(镇)的报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审批;连续请假7天以上15天以内(含15天)的,由县

事业单位考勤制度

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管理,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并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的规定,结合“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作息时间 1.“中心”实行每周5天工作日、每日8小时工作制。每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期间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中心”规定的作息时间。 上午工作时间:8:30—11:30 中午休息时间:11:30-13:00 下午工作时间:13:00-16:30 星期六、日为法定公休日。 二、考勤制度 “中心”执行考勤签到制度,职工每日上班按时在部门签到表上签到。月末最后一个工作日下午,各部门部长负责整理考勤统计,交综合办公室,作为职工当月出勤情况的原始记录。 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职工的迟到、早退、旷工、加班进行考勤记录。 办公室不定期对考勤情况进行抽查,凡抽查到有迟到、早退现象的职工,当即按照“中心”有关规定处理;凡抽查

到部门负责人对迟到、早退现象未记录的,1次扣除部门负责人10元。 (一)关于迟到、早退、旷工的规定 为严格“中心”纪律,特制定如下规定(以职工月工资2500元为例): 1.迟到: 职工应在8:30之前到岗,8:30-9:00之间到岗者视为迟到。每月迟到超过3次的,每再迟到一次扣除工资113元(即2500/22=113元)。 2.早退: 即在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的情况下,下班之前提前半小时之内离开“中心”者视为早退。早退的处罚办法为扣除当月日工资。 3.旷工: 没有假条又没有履行相关手续而无故未到岗者视为旷工。如无特殊情况,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3小时以内又没按规定请假者视为旷工半天;迟到或早退3小时以上又没按规定请假者视为旷工一天,分别扣发此职工半日或一日工资的3倍。当月累计旷工3天,年度累计旷工30天者按规定除名。 (二)关于事假、病假的规定 1.事假:

2018最新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公司考勤制度(拟) 第一章总则 为了严肃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工作秩序,进一步优化公司的管理体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考勤管理规定第一条上班时间及指纹管理规定 1、上班实行六天工作制,具体上班时间如下: 周一至周六,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2、(1)全体员工一律实行每天上下班4次打卡制度。 具体打卡时间为:周一至周六,在上班时间8:30和14:30前,下班时间11:30和17:30后打卡;3、上班时间因个人原因外出,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进行处理。 第二条公出:指因公司相关业务及事务外出。如客户拜访、会议、培训、出差等。公出视为出勤状态。如因公出原因无法准时到达公司,须告知部门负责人,使用钉钉软件异地打卡并备注外出事项. 1、员工公出应至部门经理处据实填写纸质版的《员工外出登记表》,方可外出。 2、各部门经理/主管应于每周一将《员工外出登记表》交至综合事务部,以备考勤之用。若每周内综合事务部未收到相关材料,上述情况视为迟到/早退,旷工等按相关规定处理。若虚造外出理由,一经发现,按旷工进行处理。 第三条漏考勤:指员工上下班未按公司制度进行指纹考勤。也未告知综合事务部。 1、员工上班或者下班无打卡记录的,但依据人员证明能证明有在司情况的,应及时告知综合事务部。若不能证明有在司情况,则计为旷工。【2016餐饮考勤管理制度】

第四条迟到、早退 1、迟到:在工作时间后打卡的视为迟到。 a、在上班时间后半个小时内打卡,视为迟到。迟到次数每达到三次按旷工半天处理。 b、在上班时间超过一个小时打卡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c、注意事项:员工迟到,入司的时候也必须打卡,否则找不到记录,按旷工处理。 2、早退:在下班时间前打卡的视为迟到。 注:每人每月可以有三次迟到的机会不予计算。 第五条旷工 1、指员工未办理任何请假、续假手续、未出勤或迟到、早退、无故离岗达到一小时以上。 2、本制度规定其他视为旷工的情况(例如,迟到一个小时以上、漏打卡未证明在司情况)。 3、旷工处理:按旷工天数处罚薪资。月累积旷工超过六天,视为自动离职,予以辞退。 第六条考勤核对 1、综合事务部每月1日统计考勤情况。各部门在每周一上午11:00前将完整的《员工外出登记表》交给综合事务部以便统计,如外出信息有遗漏或错误请在每周一下班前,进行补充,未按时补充,按截止时间前的信息进行统计。 2、每月2日,人事专员汇总上月整月的考勤结果,发给各部门进行核对,并在2日时间内反馈问题,以便及时调整。如未反馈则按统计的结果进行处理。 第七条

(完整版)钉钉版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范文)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公司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现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二、权限管理 第三条人事部负责钉钉系统维护及权限管理、考勤的日常管理、月度考勤统计工作; 第四条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考勤管理制度,自觉接受人事部考勤监察; 第五条人事部依据钉钉系统中的考勤数据对考勤进行月度汇总,于次月5日前将各部门考勤情况发至各部门负责人核对,如有疑问者及时到人事部核实。 三、考勤时间 (一)办公室内勤工作时间(适用于办公室工作人员) 1、工作日正常考勤时间如下 秋冬季: 8:30—17:30 夏季: 8:00—17:30 2、周末实行双休制度。 3、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作息时间。 四、考勤规定 第六条公司使用钉钉考勤打卡; 办公室人员实行上下班打卡考勤,在工作日依据考勤使用钉钉打卡2次,分别为上午上班1次,打卡时间不晚于上午上班时间;下午下班1次,打卡时间不早于下午下班时间;中午上下班暂定不需要打卡。 第七条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在办公室考勤范围内实施WIFI 考勤打卡,外出、出差等实施外勤打卡,以钉钉考勤为有效考勤。

第八条员工若出现遗忘打卡情况,可在4小时内在钉钉软件中申请补卡,原则上每人每月申请补卡次数不得超过3次,申请补卡3次以上者,乐捐50元/次。如未按时补卡者视为旷工,旷工者乐捐300元/次; 第九条实际迟到未打卡的,一律不得补卡。 第十条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乐捐50元/次。 第十一条不服从公司安排、未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者,乐捐50元/次。 第十二条上班时间内,监察人员实施不定期抽查,发现无故不在岗的一律按旷工处理,三次以上者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处理,予以开除警告; 五、迟到、早退与旷工 第十三条迟到与早退 凡未经上级批准,超过公司规定最迟上班时间上班即为迟到,在公司规定最早下班时间之前下班即为早退。 1、迟到或早退 30 分钟(含)以内者,乐捐50元/次; 2、迟到或早退30 分钟以上 1 小时以内者,乐捐100元 /次; 3、迟到或早退超过 1 小时以上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4、月迟到、早退累计达六次者,计旷工一次。年度内旷工五天及以上者予 以辞退。 第十四条凡属以下情况之一的,视为旷工。 1、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强行休假的; 2、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无故脱岗,对工作造成一定影响的; 3、超过假期又未续假的; 4、迟到60分钟以上或早退60分钟以上的; 5、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五次者; 6、每月累计旷工3天(含)以上或连续旷工3天(含)以上的,视为自动 离职,公司将对该员工予以除名,永不录用。 六、请假 请假、调休应在钉钉上按要求提交申请,由上级领导进行审批,领导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至少在实施前半日之内申请审批通过)。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提前申请的,需电话告知行政部,同时在实施前半小时内在钉钉系统提交相关

某事业单位及某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单位及**公司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规范化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按照“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的原则,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和区的相关病事假管理办法,结合改进工作作风、治理“庸懒散”活动的开展和单位实际,特制定**单位及**公司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制度如下: 一、作息规定 上班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全体干部职工必须自觉遵守统一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岗位,认真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上班时间内,不准打牌、赌博,严禁利用电脑上网娱乐和炒股票等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二、考勤管理规定 机关考勤工作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必须坚持公开、客观公正、严格把关的原则。出勤情况以考勤指纹机记录为准。所有干部职工每天上下班必须按规定的作息时间录入指纹(每天4次),单位领导将在上班期间不定期抽查在岗情况。事先未请假而没有签到或签退记录的,一律按旷工处理。请假或外出办公事以审批单为准。 每月月初,由考勤员负责将上个月的考勤表,以科室为单位,上报至各科室分管领导,各分管领导签字后,再由办公室

考勤员汇总给分管副主任签字后交财务科,作为工资发放的参考依据。 三、病假规定 1、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 2、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1)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 (2)工作年限满十年及其以上的,发100%的工资。 同时扣发当年全部年终奖和精神文明奖,并在年底考核中不得定为优秀等次。 3、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1)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2)工作年限满十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 病假期间工资待遇计发基数包含: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住房补贴。取暖补贴、物业补贴按原标准执行。 4、**公司职工,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可参照执行,超过六个月的,按《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公司职工工作年限的计算,以在**公司工作的年限为准。 5、病假证明,须由区级以上公立医院开具的正规病例及病

最新公司考勤管理制度范本

最新公司考勤管理制度范本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八、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九、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十、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十一、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十二、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

X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X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某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考勤方式及对象 1、公司人员均使用指纹打卡考勤,特殊部门考勤另行安排。 2、公司副总级(不含副总)以下员工为考勤对象。每天打卡四次(上午上班、上午下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各一次)。 3、市场业务人员在公司上班应照常打卡,出差的人员凭《出差人员申请表》记录考勤。 第二条工作时间公司实行六天工作制。上班时间为:冬季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夏季上午7:30—11:30,下午13:30—17:30。冬夏季的上班时间更换为每年的10月1日和5月1日。因特殊情况不能正常休息的,应在适当时间安排补休。 第三条打卡管理 1、人事部门负责考勤制度的执行与考勤的管理工作,考勤结果直接与工资挂勾。 2、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记录,违者扣薪50元/次。 3、员工在打卡时,应自觉遵守秩序,因打卡机出现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由人事部门登记上下班时间。 第四条请假流程 1、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部门负责人请假,1天以内的(含51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2、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申请表》,并在批准后交人事部门备案,未在人事部门备案的请假无效,强行请假作旷工处理。 3、员工请产假必须提前三十天向人事部门申请,并附医院相关证明。 4、凡请假员工,假期未满上班或超假必须到人事部门办理销假或续假手续。未办理销假手续者假期内上班不计工资,超假但未办理续假手续者以旷工论。 第五条缺勤处理 1、迟到、早退者,10分钟以内警告,15分钟以内的每次扣薪5元,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薪10元。每个季度考勤有迟到、早退记录,将不能获得年度的晋职、晋级资格。 2、当月忘记打卡超过一次(含)以上,没有合理理由的;迟到或早退30分钟(含)以上的;没有事先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的,以旷工论。 3、无故不上班或故意不打卡者作旷工处理,当日旷工0.5-2小时以内的计半天旷工,2-4小时以内的计全天旷工。旷工扣当天工资总数并进行相关的行政处罚,旷工一天扣薪50元,旷工二天扣薪100元,依此类推。连续旷工三天或全年累计旷工达五天者作自动离职处理,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不计发当月工资,不做任何经济补偿。 第六条加班管理 1、公司提倡高效运作,员工的本职工作应于正常上班时间内完成,不得故意拖延。 2、实际加班时间应与考勤纪录相符,加班工资计算以考勤纪录为准。如有加班考勤纪录而实际并未加班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扣薪50-100元的处罚。 3、如确因工作需要,符合以下条件并经过相关领导审批的,可计为加班: (1)在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内,公司因为生产、业务等原因要求员工加班的。 (2)必须利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进行物资盘点、对帐或不影响日常工作而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召开会议的。 (3)由于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或其他灾害,为避免公司财物遭受损失而进行抢救的。

行政事业单位各科室岗位职责

行政事业单位各科室岗位职责 一、机构职能管理 1. 办公科 (1)掌管林业调查规划局、森林资源监测中心、碳汇计量监测中心、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中心及局长印鉴,负责局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监督; (2)负责全局行政公文的送签、登记、印制、收发,行政文书的整理和归档管理,内部资料的印刷与装订,工作总结和工作月报的编写,信息发布与宣传报道; (3)负责局级对外联络、公务接待,承办局务及局长办公会议安排、会议纪要和决定事项的督办,专项业务技术培训的组织; (4)负责全局土地、房屋、基建、水暖电、机动车辆的管理和维护; (5)负责全局软硬件设备、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等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采购与实物管理; (6)负责全局中心机房、政务办公系统、网络和网站的建设与管理,以及软硬件的更新、维护与维修; (7)负责全局的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环境卫生整治,以及防灾应急、义务劳动、节假日值班制度的安排落实; (8)完成局里安排的其他任务。

2. 党委办公科 (1)掌管局党委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印鉴,负责全局党务及党员档案管理,承办局党委、纪委会议的组织安排、会议纪要、宣传报道和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 (2)负责组织全局职工开展政治思想教育和纪检监察工作; (3)根据局党委安排,组织开展各项政治学习等活动,做好行风建设和行风评议, (4)受局党委委托,负责全局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党员发展、党费收缴与各党支部管理,考核和评议党员,选拔推荐党的先进组织和优秀个人; (5)负责局党、纪建设工作计划的制订、贯彻落实情况督查和总结,同时搞好局工会、青年团和妇女组织的工作; (6)完成局里安排的其他任务。 3. 人事科 (1)掌管局人事管理印鉴,负责局人事及专业技术档案管理,承办局人事会议的组织安排、会议纪要和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 (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局内设机构编制使用、考核奖惩和干部职务任免; (3)责全局职工的录用、转正、调配以及干部选学、继续教育管理;

事业单位考勤制度

事业单位考勤制度 为了加强管理,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并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 有关法律政策的规定,结合“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作息时间 1.“中心”实行每周5天工作日、每日8小时工作制。 每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期间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中心”规定的 作息时间。 上午工作时间:8:30—11:30 中午休息时间:11:30-13:00 下午工作时间:13:00-16:30 星期六、日为法定公休日。 二、考勤制度 “中心”执行考勤签到制度,职工每日上班按时在部门签到表上 签到。月末最后一个工作日下午,各部门部长负责整理考勤统计,交 综合办公室,作为职工当月出勤情况的原始记录。 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职工的迟到、早退、旷工、加班进行考勤记录。 办公室不定期对考勤情况进行抽查,凡抽查到有迟到、早退现象 的职工,当即按照“中心”有关规定处理;凡抽查到部门负责人对迟到、早退现象未记录的,1次扣除部门负责人10元。 (一)关于迟到、早退、旷工的规定 为严格“中心”纪律,特制定如下规定(以职工月工资2500元为例): 1.迟到: 职工应在8:30之前到岗,8:30-9:00之间到岗者视为迟到。每月迟到超过3次的,每再迟到一次扣除工资113元(即2500/22=113元)。 2.早退: 即在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的情况下,下班之前提前半小时之内离 开“中心”者视为早退。早退的处罚办法为扣除当月日工资。

3.旷工: 没有假条又没有履行相关手续而无故未到岗者视为旷工。如无特 殊情况,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3小时以内又没按规定请假者视为旷 工半天;迟到或早退3小时以上又没按规定请假者视为旷工一天,分别 扣发此职工半日或一日工资的3倍。当月累计旷工3天,年度累计旷 工30天者按规定除名。 (二)关于事假、病假的规定 1.事假: 职工如遇私事要处理,可请事假。最小记录单位为一小时。职工 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要及时打电话声明, 回单位后及时补办,否则按旷工处理。 2天以内(含2天)事假报部门负责人审批,并填写事假条;3天以 上(含3天)事假除报部门负责人外,还应将假条提交主管副主任签字 后方可休假。部门负责人以上领导请事假(或外出离京)一律报“中心”主任审批。职工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事假在15个工 作日以内工资照发,超过此期限扣发超假期间日工资(如超1天,扣1 天日工资),并扣除年底核算的相应月奖金。 2.病假 职工因病不能上班,应请病假。最小记录单位为半天,2天以内(含2天)病假只须填写单位请假条,向部门负责人报批。3天以上(含 3天)病假应提供正规医院开具的病假条,并通知主管副主任,否则按 事假处理。 工作人员因病休假在2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工作人员因病休 假在2个月以上不超过6个月的,工作年限不满20XX的,发给本人原 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20XX的,工资照发。工作人员因病休假超过6 个月的,工作年限不满20XX的发给本人原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 20XX及以上者,发给本人原工资的80%。 职工不得采取欺骗手段获取病假,一经发现,“中心”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 若存在在家办公者,需经该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关于各种假别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完整版

考勤管理制度 为维护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全体员工的纪律观念,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劳动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考勤规定 第一条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员工要提高认识,自觉、认真执行考勤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公司考勤管理由人事管理部门负责实施。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考勤记录作为个人工作考评的参考依据。 第三条工作时间 (一)工作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上午8:00-12:00 ;下午 2:30-5:30 (夏令时为15:00-18:00 )。周末、节假日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下午可以提前半个小时下班,周末、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及周四上午可延迟半个小时上班。 (二)轮班人员原 则上按四个班次三班倒排班,轮班人员按实际排班时间执行。 (三)值班执行24小时值班制,周末值班时间为上午 8:30-12:00;下午15:00-17:30 (冬令时15:00-17:00 ),其 余时间不得离开开发区内;法定节假日、按上级部门或公司 有关规定启动应急响应值班的排班表执行。 第四条考勤办法

(一)公司实行打卡制度。员工应亲自打卡,严禁员工 之间以假指纹或其他形式代打卡。原则上上班前30分钟、 下班后30分钟以内为有效签到时间。在规定上班时间后打卡的视为迟到,在规定下班时间前打卡的视为早退。在规定 上班时间1小时后打卡或未在事前履行请假或报告手续擅自离岗的视为旷工。 (二)轮班人员应在规定的交接班时间内打卡。 (三)公司驻工地现场的业主代表无法在公司打卡的由所在部门负责考勤。 (四)食堂人员在保障员工正常用餐的情况下,下午上班时间可推迟1小时打卡。 (五)公司高层后备干部及以上管理人员不用执行打卡制度。 第五条无法打卡情况 (一)员工因公务出差的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报备并填写《出差申请单》。 (二)员工因公事无法打卡的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报备,并填写《考勤补充登记表》,考勤补充登记部门负责人以下人员登记表由部门负责人确认,部门负责人由分管领导确认。 (三)各部门负责人应公平公正对员工的考勤进行确认,若有包庇、瞒报等行为,一经发现将上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并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六条加班 (一)中层副职及以下人员 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程序为: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考勤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公司考勤管理,整顿劳动纪律,提高员工遵章守法的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所有员工必须按排班表准时上班,不得无故缺勤、旷工、迟到、早退。延迟10分钟之内上班,为迟到行为,提前10分钟以上,下班的,为早退行为。 三、工作时间:每星期工作时间为六天,每天七个半小时。 工作日:星期一~星期六 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3:00~17:00 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作息时间,具体以通知为准 四、假期管理 各类假别 1.因公出差 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属公差 因公司技术、业务出差; 经批准参加的各类由公司出资的相应的和公司组织的各类旅游活动等; 经批准外出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 2.法定休假 国家法定休假日共十天:元旦一天、春节三天、清明节一天、国

际劳动节一天、端午节一天、中秋节一天、国庆节三天);具体放假时间按国家颁布的规定实行。在节日期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法定假期外串休一天。 3.病假 员工患病非因工负伤。持有区级以上医院所开具的休假建议书,可核予病假; 经批准在工作时间内出外就诊超过8个小时的,其超出时间累计为病假。 4.事假 因个人事项,必须由本人亲自料理的,经申请可酌情核予事假; 五、请假审批权限 公司本部各级人员请假均须经部门领导同意向总经办提出申请,由总经办呈送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未经批准则按旷工论。无故旷工3日以上的开除处理。 六、假期管理及假期工资核算 各级人员请假两天以内者,除病假外,须提前二个工作日办理请假手续;如遇急事不能亲自办理请假手续,应先电话向总经办请假。返工后,如实填写请假单,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事假,均按旷工处理. 员工事假按天数扣除工资;员工病假在一天以内者,并执有当天看病收费单者不扣工资,未执有看病收费单者按事假处理,员工病假超过一天者按事假处理。

行政事业单位考勤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考勤制度 为了进一步增强机关组织性、纪律性,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制定本制度。 一、作息规定 (一)严格按照规定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擅离职守。 (二)上班时间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集中精力做好本职工作。 (三)上班时间不准喧哗吵闹,不准闲聊、玩游戏、办私事,不准擅离办公室或中途外出办私事。 二、请销假规定 (一)个人因公开会、出差、外出办事,应按提前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请假并获批后方可离开。 (二)个人因事、因病请假,应提前一天填写请假条,经分管领导签字批准,超过3天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批准,交由办公室存档;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填写请假审批条的,可先通过电话按以上规定请示请假,事后须及时补办书面手续;如未按上述手续办理的将视为旷工处理。 (三)请假人员应提前做好工作衔接并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保证请假期间各项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 (四)请假期满到期上班,应及时向请假批准人销假。因特 殊情况期满未回的应及时续假并说明事由。 三、考评办法 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的,一律按旷工处理。对因旷工误事或对本单位造成负面影响的,通报批评并取消年底评先树优资格。篇二:事业单位考勤制度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管理,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并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的规定,结合“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作息时间 1.“中心”实行每周5天工作日、每日8小时工作制。每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期间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中心”规定的作息时间。 上午工作时间:8:30—11:30 中午休息时间:11:30-13:00 下午工作时间:13:00-16:30 星期六、日为法定公休日。 二、考勤制度 “中心”执行考勤签到制度,职工每日上班按时在部门签到表上签到。月末最后一个工作日下午,各部门部长负责整理考勤统计,交综合办公室,作为职工当月出勤情况的原始记录。 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职工的迟到、早退、旷工、加班进行考勤记录。 办公室不定期对考勤情况进行抽查,凡抽查到有迟到、早退现象的职工,当即按照“中心”有关规定处理;凡抽查 到部门负责人对迟到、早退现象未记录的,1次扣除部门负责人10元。 (一)关于迟到、早退、旷工的规定 为严格“中心”纪律,特制定如下规定(以职工月工资2500元为例): 1.迟到: 职工应在8:30之前到岗,8:30-9:00之间到岗者视为迟到。每月迟到超过3次的,

事业单位考勤管理制度

- 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管理,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并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的规定,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作息时间 1.实行每周5 天工作日、每日7 小时工作制。每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期间职工必须严格遵守我所规定的作息时间。 上午工作时间:8:30—11:30 下午工作时间:14:30-17 :30 星期六、日为法定公休日。 二、考勤制度 综合执法局办公室执行考勤签到制度,职工每日上班按时签到。次月三个工作日内各科室负责人整理考勤统计,交办公室,作为职工当月出勤情况的原始记录。 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职工的迟到、早退、旷工、加班进行考勤记录。办公室不定期对考勤情况进行抽查,凡抽查到有迟到、早退现象的职工,当

即按照我所有关规定处理;凡抽查到科室负责人对迟到、早退现象未记 录的,1 次扣除负责人10 元。(一)关于迟到、早退、旷工的规定为严格综治办纪律,特制定如下规定(以职工月工资2000 元为例):迟到:1. 3 00 之间到岗者视为迟到。每月迟到超过30-9 30 职工应在8:之前到岗,8::次的,每再迟到一次扣除工资20 元。 2.早退: 即在不向科室负责人请假的情况下,下班之前提前半小时之内离开者视为早退。早退的处罚办法为扣除当月日工资。 -- - 3.旷工:没有假条又没有履行相关手续而无故未到岗者视为旷工。如无特殊情 况,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3 小时以内又没按规定请假者视为旷工半天; 3 小时以上又没按规定请假者视为旷工一天,分别

扣发此职工迟到或早退 3 倍。当月累计旷工3 天,年度累计旷工30 天者按规定半日或一日工资的除名。 (二)关于事假、病假的规定 1.事假: 职工如遇私事要处理,可请事假。最小记录单位为一小时。职工应提 前办理请假手续,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要及时打电话声明,回单位后及时补办,否则按旷工处理。 3 天以内(含3 天)事假报科室负责人审批,并填写事假条;3 天以上 (含3 天)事假除报科室负责人外,还应将假条提交所长签字后方可休假。科室负责人以上领导请事假或外出一律报所长审批。职工全年累计事假不 15 个工作日以内工资照发,超过此期限扣发得超过15 个工作日,事假在 1 天日工资)。天,扣1 超假期间日工资(如超病假:2. 3 含天以内( 3 职工因病不能上班,应请病假。最小记录单位为半天,天以上( 含3 天)

最新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最新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为提高工作效率,明确员工合法劳动、休息的权利与义务,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和正当权益,考勤管理是必不可少的!下面爱汇网小编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下最新公司考勤管理的相关资料,一起来看看吧! 最新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篇1 目的:明确出勤纪律,确保正常工作秩序,如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为员工传效评估提供依据。 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责任人:行政部经理、各部门、车间考勤员、值班门卫 内容: 1.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 1.1本公司实行人机联动,二级管理,门卫监督的考勤办法。设有行政部一级考勤员(兼),部门(车间)考勤员(兼),考勤监督门卫和电脑考勤系统。 1.2行政部一级考勤员负责公司全体员工的日常考勤检查、请假、休(调)假登记、月终考勤核对和公司员工月度考勤报表的汇总编制。 1.3部门、车间考勤员负责本单位日常考勤登记,请假、休假报批和考勤表报送。 1.4各考勤员须如实记录员工的出勤、告假、加班等情况,协助领导做好本单位纪律管理。

1.5值勤门卫负责对员工出入刷卡进行监督,并对当班人员外出进行登记。 2.工作时间 2.1部门工作时间 2.1.1部门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12:00-13:30为午餐、休息时间。 2.1.2部门员工指总经办、总工办、行政部(不含保安和食堂员工)、财务部、制造部、物流部、工程部、质监部和中心化验室等单位工作人员。 2.2生产单位工作时间 2.2.1生产单位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2:30-16:30,12:00-12:30为午餐时间。 2.2.2生产单位员工指制造部属下的一、二、三、四车间、仓库;工程部属下的空 调、制水、锅炉等单位的工作人员。 2.3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不在工作时间范围内。 2.4各部门、生产单位因工作需要安排所属员工在工作时间外上班,视为加班。 3.刷卡管理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10篇)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10篇)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10篇)篇一公司员工考勤制度 一、作息时间 1、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门负责人办公时间: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经理、行政管理员、考勤员办公时间:8:30~12:0513:55~18:10、 4、保洁员:7:30 5、在公司办公室以外的工作场所:工作人员务必在约定时间的前五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招集人务必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三、违纪界定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指未按规定到达工作岗位(或作业地点);迟到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10元;迟到30分钟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资;迟到一小时的扣全天工资;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全年累计旷工7天的作开除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职责人自行承担。 四、请假制度 1、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2、病假:指员工生病务必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务必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病假每月2日内扣除50%的基本日工资;超过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员工因事务必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4、婚假:指员工到达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 5、年假: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状况根据工作潜力决定;年假务必提前申报当年使用。 6、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伤亡给假7天 配偶或子女伤亡给假10天 五、批假权限 1、病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由分管付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总经理批准。请假手续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2、其它假别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付总经理审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3、所有假别都务必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 管理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管理,严肃劳动纪律,根据《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相关实施细则和办法,结合本县实际,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工作纪律 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持按时上下班,严禁迟到、早退。迟到、早退5次算1天旷工,每旷工1天扣发2天工资。旷工连续超过3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7天的,年度考核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旷工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予以辞退。 二、假期的种类与待遇 (一)国内探亲假 凡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假期: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1次,假期为30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1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1次的,可以两年给假1次,假期为45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1次,假期为20天。 中小学(含党校、幼儿园)教职工因已按规定享受寒暑假,故不再享受探亲假期。 (二)年休假 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1、假期: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3、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合理安排职工休假,当年休假不得在下年使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我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教职员工的敬业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教职员工。 三、管理规定 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临时工作临时安排) 上午08:00—11:30 下午15:00-18:00 周六至周日及特殊节假日上午:08:00——12:00 下午14:00—18:00 2、教职员每天上午和下午上班、下班各签到一次。实行签到制度,每月累计不超过20 分钟,不进行处罚;如累计超过20 分钟,超出部分每分钟扣款1 元; 3、迟到或早退1 小时以上2 小时以内,按旷工半天处理; 4、迟到或早退2 小时以上,按旷工1 天处理; 5、员工的迟到早退如因不可抗力(如暴雪、台风等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需于事后及时向人事部进行说明,得到批准后,可以撤销上述迟到早退的记录; 6、员工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均以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发三天工资并处于警告处分一次,旷工两天以内学校可单方面解聘并且不给于任何离职补偿。旷工一天计算标准:全薪÷26X1X3 7、凡无上、下班刷(打)卡记录者,又无特别说明的,按旷工一天处理; 8、员工连续旷工三天或年度累计旷工五天者,视为严重违纪,公司可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9、.如发现考勤作假或伪造医院证明行为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直至解除劳动关系; 10、下班后,若无公事,请勿滞留在公司,不要将与公司业务无关的人员带入公司内打牌、嬉戏等。 11、教职工应准时参加学校组织的业务学习、例会、教研活动、晚托辅导、外出宣传以及学校要求参加的集体活动,迟到或早退每次扣10 元,无故缺席每次扣100 元。 四、假期的规定 1、事假:因私事不能正常出勤的,需填写请假条,校长审批后方可休假(不影响上课)。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请假期满未来上班也未续假者,两天(含)以内按旷工处理,两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一年内累计事假超过14 天,年终奖一票否决。试用期内事假累计超过3 天,将延长一个月试用期。 2、产假: 1)根据学校的特殊情况,已婚女教职工生育假期具体天数安装安庆市计划生育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2)满三年以上教职工产假期间发基本工资 教职工休产假后原岗位有变动的应服从统一安排,上岗后的待遇按新岗位重新确定。产假遇公休日、节假日不顺延。 3、婚假为3 天。婚假期间不扣除缺勤工资,婚假遇公休日、节假日不顺延。 4、丧假:教职工直系亲属死亡时方可休丧假,假期3 天。丧假在直系亲属死亡两周内有效,丧假期间不扣除缺勤工资,丧假遇公休日、节假日不顺延。 5、年假:学校员工自入职之日起,连续工作满一年后具备享受年假资格,年假期间薪资照发;员工满一年享受年假3 天,每再满一年可增加1 天(累计不可超过10 天);全年事假累计超过15 天及病假累计超过30 天则不享受年假。 6、法定节假日:全年共11 天,分别是:元旦1 天、春节3 天、清明1 天、五一1 天、端午1 天、中秋1 天、国庆3 天。因行业特殊性,其他时间进行调休。 五、请假手续 教职工休假须提前填写《请假单》,报领导批准,将批准的《请假单》交与人事部,即可开始休假,特殊情况不能提前请假的,应于休假当日上班前口头报告上级领导并获得批准,并于销假时(返岗首个工作日)补齐手续。 六、假期审批权限 1、教职工请假在1(含)天以内者,由人事部负责审批;1 天以上由校长审批。 2、未经领导同意或未履行请假手续私自休假的,按旷工处理。注: 以上规定未涉及的问题,由校委会会议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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