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基金申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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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基金申报流程

创新基金申报流程

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申报分为项目申报、评审、立项、合同签订和资金拨付、监理和验收等几个环节。

第一章支持对象和支持方式

一、支持对象

(一)支持的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高,创新性较强,知识产权清晰,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2.自主研发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3. 必须是以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和盈利为目的,产品或服务有明确的市场需求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可以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重点支持符合本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要求的项目。

(二)支持项目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且由中方控股;

2.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或服务业务,申报支持的项目必须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项目研发急需经费而融资渠道不够;

3.领导班子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高技术服务业参见《指南》);

5.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合理;每年用于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当年营业收入的5%(当年注册的新办企业不受此款限制);

6.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7. 留学人员创办的企业可外资控股,但需提供留学人员证明。

二、支持的重点范围

1.相关高新技术领域中自主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能够在经济结构调整中发挥重要作用的项目,具有显著节能降耗效果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项目;

2. 注重解决当前市场急需和产业升级的关键技术问题,围绕国家十大重点振兴产业中具有带动作用的关键技术、关键创新产品;

3. 重大科技专项相关成果的市场转化项目,尤其是前瞻性、战略性产业的培育项目;

4有较大的影响力和显示度的重点创新项目;

5.初创期的科技型小企业、尤其是科技企业孵化器内企业项目和大学生创业项目。

三、不支持的对象

1.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

2.无自主创新的单纯技术引进项目,低水平重复项目,一般加工项目和单纯的基本建设项目;

3.知识产权不清晰或有权属纠纷的项目;

4.已列入国家科技计划并得到国家科技经费支持的、目前尚未验收的项目;

5.实施周期过长或投资规模过大的项目;

6.对社会或自然环境有不良影响的项目;

7.《指南》中明确当年度不支持的项目。

四、申报条件和截止时间

根据企业的不同特点和项目所处的不同阶段,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分为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一般创新项目(含西部欠发达地区试点项目)、重点创新项目,其中一般创新项目有无偿资助、贷款贴息两种支持方式,其他类别均为无偿资助支持方式。

(一)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

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是支持创业初期、有较高的创新程度和技术水平、市场前景好,但企业资金较少的小企业的技术创新项目。申报的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30万、不高于300万;

2. 自注册成立到管理中心的申报截止时间不超过36个月;

3.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

4.资产总额不高于3000万元;

5. 年营业收入不超过3000万元;

6. 申报的项目尚未形成销售;

7. 没有承担过创新基金项目。

对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国家留学人员创业园、国家大学科技园、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包含软件产业基地)等中小企业专业孵化机构的项目予以重点支持;对大学生创业项目予以重点支持。

以无偿资助方式支持立项项目,资助额度20万元—40万元。所有申报项目需经项目组织单位立项支持,地方支持金额不得低于15万。

(二)一般创新项目

1.无偿资助的一般创新项目主要用于技术创新产品在研究、开发及中试阶段的必要补助。申报的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注册资本最低不少于30万元;

(2)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

(3)资产总额不高于3000万元;

(4)年营业收入不超过3000万元;

(5)申报的项目,目前尚未有销售或仅有少量销售。

(6)项目计划新增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确定,投资结构合理。在项目计划新增投资中,企业必须有与申报地方资金、创新基金数额等额以上的自有资金匹配;一般情况下,企业申报资助数额产不应大于企业的净资数额。

项目执行期为两年,项目计划实现的技术、经济指标应按满两年进行测算(执行期从项目申报之日起计);项目完成时要形成一定的生产能力,并且在项目完成时实现合理的销售收入;一类新药项目的执行期可以适当放宽至三年,药品项目完成时可以没有销售收入等经济指标,但必须有明确的、可以考核的目标,如:受理通知书、临床批文、新药证书等,详见《指南》生物、医药领域相关要求。

2.贷款贴息的一般创新项目主要用于支持产品具有一定的创新性,需要中试或扩大规模,形成批量生产,银行已经给予贷款的项目;申报的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

(2)资产总额不高于5000万元;

(3)年营业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

(4)项目计划新增投资额一般在3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基本确定,投资结构合理,项目执行期为二年以上、三年之内(执行期从项目申报之日起计);

贴息总额可按贷款有效期内发生贷款(近期完成投资额加上计划新增投资额中的贷款部分)的实际利息计算。

3.符合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的,申报一般创新项目不予受理。

4.一般创新项目的支持金额一般不超过100万元;所有申报的项目需经项目组织单位立项支持,地方支持金额不得低于35万元,西部地区可以减半。

5.各推荐单位、项目组织单位对上年度已经申报但未能立项而确认为是比较好的项目可再次推荐,但需说明项目最新进展情况和在本年度申报资料中所做重要修改(或补充)的内容。再次推荐项目数量不得超过本年度总申报数的10%。2007年(含2007年以前)申报未获创新基金支持项目需在推荐单位、项目组织单位重新立项后方可再次申报创新基金。

6.对上年度地方创新基金已立项,但未申报创新基金的项目,以该项目组织单位、推荐单位上年公告的立项文件及上年资金到位证明为准,可以直接申报创新基金。上年地方立项支持的资金作为项目新增投资,视同为本年地方创新基金立项支持资金,地方立项项目的支持资金额度、推荐要求相同。

7. 申报截止时间为每年的12月份。

(三)重点创新项目

重点创新项目围绕每年度国家经济发展领域(产业、行业)的重点需求,选择对产业和行业有影响、带动作用的关键技术和关键创新产品作为突破口,给予具有较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重点支持的项目。

重点创新项目必须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注重解决当前市场急需和产业升级的关键技术问题,加大对国家十大重点振兴产业尤其是纺织轻工等行业具有带动作用的关键技术、关键创新产品的支持;加强对能源、资源、环境、卫生健康、公共安全等领域关键技术创新的支持;加快推进科技创新成果的市场转化,尤其是前瞻性、战略性产业项目的培育;必须符合《指南》的支持方向和范围,对于《指南》中明确提出的“本年度重点创新项目优先支持的内容”给予优先支持。

重点创新项目采用无偿资助方式,资助金额为100-200万元。申报工作由推荐单位负责。推荐单位根据重点创新项目申报条件将地方重点支持的项目推荐给管理中心,可采取先行申报后立项支持的方式,地方支持额度不低于创新基金支持数额的60%。

重点创新项目的申报条件:

1. 企业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年营业收入不超过30000万元;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至少有三年的运营时间。

2. 符合《项目指南》规定的支持方向,其中符合重点创新项目支持方向优先;项目技术领域是国家及地方重点或急需发展的领域,与产业或行业关联度很大,对产业或行业的发展影响较大;

3. 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有自主知识产权,优先支持已获得发明专利的项目;

4. 企业具有较高的成长性,3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0%,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在被分析的三个年度中,第一年企业营业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

5. 市场前景好、经济社会效益显著,有较大的影响力和显示度;

6. 企业已获得过创新基金支持,且项目验收合格;已获得过创业投资或风险投资的优先支持。

7.企业需提交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前三年度的会计报表和相应的审计报告(含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复印件),申报前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

重点创新项目评审除采取专家“背对背”集中评审方式外,部分项目还要进行答辩或现场考察。未列入重点创新项目支持的,不作为一般项目立项。

第三章项目申报

创新基金全面实行数字化管理系统,企业需通过登录“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一、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国家创新基金项目的截止时间根据申报支持的方式、类型确定并以推荐单位上传电子申报资料日期为准。各地方的项目组织单位对企业的申报受理时间由各地方自行确定。

二、申报程序

(一)注册

企业可按下列程序进行注册:

1.申报创新基金的企业,在创新基金网站上在线填写企业注册信息;

2.下载法律文书、注册信息表,法人代表签字,企业加盖公章;

3.将企业注册资料: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注册承诺书、企业注册信息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企业章程、验资证明等的复印件一并送交企业选定的服务机构进行认证;

4.服务机构审验合格后激活企业身份,企业完成注册。一经注册,原则上企业不得变更注册信息;

5.注册后没有申报国家创新基金的企业注册资料由项目组织单位每年年底一次性集中寄送管理中心备案。

(二)项目申报流程

1.完成注册的企业,按注册时提供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创新基金系统,选择申报项目栏目进行操作;

2.按照系统的详细提示,了解和明确操作要求,并提交相关的承诺书和声明;

3.按照系统的详细提示,填写申报材料(创新基金申报系统提供了详细的指标定义和解释、填报说明和要求、以及部分相关学习知识,企业完全可以独立完成填报过程;服务机构也可以通过在线方式进行具体的指导);

4.企业将填写完成的内容发送服务机构,同时将相关附件的书面副本由企业法人代表签字、企业加盖公章后报送服务机构;

5.服务机构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审核认证,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和建议;协助企业进行相关的修订工作;

6.服务机构将完成审查认证的资料报送项目组织单位、推荐单位,项目组织单位、推荐单位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后,项目组织单位进行地方基金技术评审和财务评审,立项后由推荐单位推荐;

要求对一般创新项目进行分档推荐:

(1)档次分为a档、b档、c档,其中技术分数在85分(含85分)以上定为a档;技术分数在75分(含75分)至85分定为b档;技术分数在65分(含65分)至75分定为c档,技术分数65分以下的项目以及财务分数在60分以下的项目不得推荐给管理中心;

(2)地方对立项项目支持的资金额度与档次挂钩:a档不低于55万元;b档不低于45万元;c档不低于35万元。对评分较高的项目可以降档支持,但原则上只能降低一档,不得低于35万元。7.推荐单位、项目组织单位正式申报项目的电子申报资料和书面申报资料;

8.项目组织单位负责将辖区内推荐的所有项目报同级财政部门盖章、备案。

(三)项目申报材料

1.电子申报资料:在“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中由推荐单位经科技部门户网站“一站式”申报;

2.书面申报资料包括:

(1)项目组织单位地方立项文件、分档支持项目的清单(对再次申报项目加以标注);(2)项目申报资料:包括申报资料(按电子申报资料打印的书面材料)、相关附件、企业注册信息、推荐意见表、地方专家评审表,按以上顺序汇总装订至少二册,通过推荐单位邮寄一册到管理中心,项目组织单位自留一册(项目名称一般不要用××研究、××技术。书脊必须有项目名称及推荐单位名称,企业注册信息一定要装订在申报资料内,不得使用文件夹装订),由管理中心最终激活企业身份。

相关附件包括:

①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上两个年度的会计报表和相应的审计报告(含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复印件),申报前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申报重点创新项目的企业须增报前三年度的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会计报表必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等;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每页需加盖审计单位印章(或盖骑缝章);

当年注册的新办企业,报送企业验资报告和申报前最近一个月的企业会计报表;

②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证明文件(如技术报告、查新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申报贷款贴息的一般创新项目需提供上一年度起至项目申报之日内企业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对应的付息单据复印件各一份。

③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限高新技术企业提供);

④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的产品,须附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

⑤留学人员投资(含独资和控股)创办的企业,须提供留学就读学校出具的学位(学历)证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投资资金证明或股权证明、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或省级以上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留学身份的文件;

⑥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技术合同等)。企业与技术持有单位合作的项目签定技术合同时,技术持有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质的单位;

⑦与项目和企业有关的其它参考材料(如环保证明、奖励证明、用户定单、产品照片等);

⑧曾列入国家科技经费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必须提供有关的立项批准文件和验收结论证明(申报重点创新项目需附创新基金立项和验收结论证明)。

申报企业请认真阅读《指南》,并按相关领域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的附件或说明。三、注意事项

1.各推荐单位推荐到管理中心的项目,其地方基金支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其辖区内地方基金在管理中心备案的地方基金总额。

2.同一个企业在同一年度内,管理中心只接受一个项目的申报,并根据申报支持的项目所处的阶段和企业的具体情况,明确选择一种相应的支持方式。

3.已获得创新基金支持的企业,原则上应在已立项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申报新项目;验收基本合格的项目,承担企业当年不得申报新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项目,承担企业原则上三年内不得申报新项目。

4.对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要认真核对,在评审过程中不再要求企业补充材料。所缺部分,均视同为企业无法提供。

5.项目受理期间,原则上企业不得变更信息。确需变更的,由推荐单位审核确认,管理中心备案。

第四章评审和立项

一、地方评审立项

1.要求由推荐单位建立地方专家库,对所辖区内申报创新基金的项目,参照管理中

心制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专家评审工作规范》、《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专家评审工作规范》组织专家进行地方评审。将列入地方基金支持计划并符合创新基金条件的项目择优推荐至管理中心,地方专家的评审意见作为创新基金评审、立项的重要依据,地方专家的评审分数占有全部分数的一定比例,推荐单位、项目组织单位对地方评审意见和结论负责。未列入地方基金计划支持的项目不得推荐;

2.申报重点创新项目必须是地方重点支持的项目,可采取先行申报后立项支持的方式,地方支持额度不低于创新基金支持金额的60%。

二、管理中心、地方联合评审

为了促进国家创新基金与地方创新基金评审工作的有机融合,实现专家优势集成和资源共享,进一步优化创新基金项目评审方式,推动创新基金的评审工作下沉,在总结前几年部分地区联审试点工作的基础上,2009年将继续开展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的国家、地方联合评审工作(以下简称联审)。

2009年联审工作从37家推荐单位中选择约20家单位进行试点,联审时间在5月份进行。试点单位的选取原则是:建立了地方创新基金的地区;前几年的地方评审工作做的比较规范;前几年度评审结果与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的评审结果吻合度较高;前几年申报项目的立项率较高;专家库建设基础比较好;有一定的地区代表性,并具有较高的积极性;参加了前几年联审试点单位优先考虑。联审的有关工作安排,将另行通知。

三、管理中心评审立项

管理中心对推荐单位、项目组织单位推荐的各类创新基金项目按下列程序组织项目审查、评审和立项:

1.对企业和推荐单位、项目组织单位提交的申报资质审查及推荐材料审查;

2.审查合格的项目,管理中心将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评审、评估规范》组织有关专家和机构对其进行立项评审、评估,重点创新项目可采取实地考察、答辩等立项审查方式。地方评审意见和结果,作为立项评审结果的组成部分;

3.根据评审、评估结果,择优确定拟支持项目;

第五章合同签订和资金拨付

创新基金项目的合同签订工作依照《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立项合同签订和管理工作规范》进行,由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一、合同签订和管理

1.创新基金项目实行合同管理,正式立项的项目由管理中心与项目承担企业、推荐单位(项目组织单位)三方共同签订合同。自创新基金项目公告之日起两个月内,必须完成立项项目合同的签订工作,确定项目各项技术经济指标、阶段考核目标以及完成期限等条款,合同经管理中心核准盖章后生效,寄回推荐单位(项目组织单位),同时由推荐单位将合同抄送项目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对于有重大异议的项目,管理中心暂不签订合同,并对项目进行复议。合同各方,不得无故逾期完成合同签订工作。

2.合同所涉及项目的主要技术路线、经济技术指标、资金筹措计划和项目的完成时间等内容全部都是申报材料中的内容,并已经通过专家审查,原则上不能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修改。

3.为了维护立项项目合同的严肃性,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承担单位、总体目标及实施阶段目标、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期限等)原则上不能修改。

4.项目承担企业因客观原因需对合同主要内容调整变更时,应及时提出书面申报,

经管理中心批准后执行。不得在项目验收时补充办理。企业申报合同变更,在管理中心未做出正式答复前仍按原合同执行。

二、资金拨付

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创新基金项目资金在合同签订后分两次拨付。

1.无偿资助方式支持的项目立项后首次拨款70%,项目验收后根据验收结果拨付其余资金(第二次拨款);贷款贴息方式支持的项目立项后首次拨款80%,项目验收后根据验收结果拨付其余资金。

2.管理中心根据每年立项项目情况分批编制项目首次拨款计划,报财政部审批。首次拨款依据每一批项目的合同签订要求及实际合同签订情况上报首次拨款文件,无故逾期完成签订合同的,原则上不再办理拨款。

3.管理中心按照项目验收结论编制第二次拨款计划,报财政部审核(自2004年起,创新基金拨款改为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后,由于执行财政预算时间的要求,原则上每年8月底至第二年预算下达前不再编制二次拨款计划)。

4.财政部对管理中心报送的立项项目首次拨款计划和二次拨款计划审核后,将创新基金项目资金指标下达到项目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并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

第六章监理和验收

创新基金项目的监理、验收工作依照《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监督管理和验收工作规范》进行,由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一、监理

1.推荐单位负责本地区创新基金项目的日常监理和验收工作;省级财政部门负责对本地区创新基金的运作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创新基金项目的推荐单位(项目组织单位)原则上为基金项目的地方监督管理单位(以下简称地方监理单位);根据项目推荐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对辖区内基金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

2.企业(机构)在与管理中心、推荐单位签订合同后,就成为基金项目的承担单位。项目承担单位应接受管理中心、地方监理单位的监督、检查。并按照规定填报创新基金项目《监理信息调查表》年报、半年报,并对所提供的监理信息的真实性负责。3.项目承担单位连续两次未按照规定填报《监理信息调查表》(年报、半年报)的,管理中心将依据有关规定做出相应的处理。

二、验收

1.基金项目验收工作,原则上应在合同到期后一年内完成。未经许可,没有按期验收的项目,管理中心将依据有关规定做出严肃处理。

2.一般创新项目、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的验收工作由当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负责。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可以直接或委托地方监理单位组织验收;重点创新项目由管理中心组织验收。管理中心依据验收材料,对基金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并做出验收结论性意见。验收结论意见分为:验收合格、验收基本合格、验收结题、验收不合格。管理中心将项目验收结果汇总后报科学技术部、财政部。

3.项目的验收依据是立项项目合同。

上海市中小企业创新资金申请细则

关于下达《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字号小大】 分享 【发布日期:2011-09-19】 【归类号】QC4-12 【发文编号】沪科(2000)第131号 【发文单位】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颁布日期】2000-3-1 2002年6月修订 关于下达《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科委、有关局、院(校)科技主管部门、高科技园区(含一区六园)、市创业中心、市高转服务中心、软件园区(含一园三区)等: 为贯彻落实1999 年上海市技术创新大会精神,推动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现将《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及《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实施细则(试行)》下达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有关项目的申请、申报可向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管理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64839009-60、61 联系地址:上海市科技创业孵化基地大楼,钦州南路79号 邮编:200233 附件:1、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2、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种子资金)项目实施细则(试行) 3、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融资辅助资金)项目实施细则(试行) 4、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匹配资金)项目实施细则(试行)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1: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全国、上海市技术创新大会的精神,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以下简称“创新资金”)旨在推动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推动技术创新的融投字资机制与环境建设,培育经济增长点。 第二章资金来源与用途 第三条创新资金来源于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专项资金。 第四条创新资金按种子资金、融资辅助资金、匹配资金三种类型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增强其创新能力。 第三章管理机构与职能 第五条市科委是创新资金的主管部门,负责创新资金的年度计划安排、立项审批、监督验收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制订创新资金的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市科委委托有关机构(以下简称“委托机构”)负责创新资金项目的日常管理,并指导其制订相应的操作规范、规程。市科委对委托机构管理创新资金项目负有监督、检查权。 第四章支持对象与支持方式 第六条创新资金面向在本市注册的各类科技型中小企业,同时也支持科技人员(包括外省市、海外留学人员)带技术(成果)在沪创办科技型企业。支持的基本条件如下:

专利申请流程全攻略

专利申请流程全攻略 申请好处 1、专利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具有巨大的商业价值,是提升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2、企业将科研成果申请专利,是企业实施专利战略的基础; 3、专利的质量与数量是企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的体现,是企业在该行业身份及地位的象征; 4、企业通过应用专利制度可以获得长期利益回报; 5、企业拥有专利是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基金等各类科技计划、政府项目的必要前提条件; 6、政府补助(温州版):发明:1.4~2.6万;实用新型:1500~3000元;外观专利:0~1500元(补助具有区域性,以当地政策为准) 申请条件 任何单位或个人皆可申请专利。 申请条件如下: 发明:新产品及其制造方法、使用方法。 实用新型:只要有一些技术改进。 外观设计专利:只有涉及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富有美感,并运用于工业上应用的新涉及。 申请流程 发明专利 申请审批流程:专利申请—受理—初审—公布—实质审查请求—实质审查—授权—下证。申请发明专利需要提交以下文件: 汇聚全球3000多项优质技术,服务企业超过10000家

1)请求书:包括发明专利的名称、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姓名、申请人的姓名和名称、地址、摘要及摘要附图等。 2)说明书:包括发明专利的名称、所属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发明内容、附图说明和具体实施方式。3)权利要求书:说明发明的技术特征,清楚、简要地表述请求保护的内容。4)说明书附图:发明专利常有附图,如果仅用文字就足以清楚、完整地描述技术方案的,可以没有附图。 ●实用新型专利 申请审批流程:专利申请—受理—初审—公告—授权—下证。申请实用新型专利需要提交以下文件:1)请求书:包括实用新型专利的名称、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姓名、申请人的姓名和名称、地址、摘要及摘要附图等。 2)说明书:包括实用新型专利的名称、所属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发明内容、附图说明和具体实施方式。说明书内容的撰写应当详尽,所述的技术内容应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阅读后能予以实现为准。 3)权利要求书:说明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清楚、简要地表述请求保护的内容。 4)说明书附图:实用新型专利一定要有附图说明。 5)说明书摘要:清楚地反映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解决该问题的技术方案的要点以及主要用途。 ●外观设计专利 申请审批流程:专利申请—受理—初步审查—公告—授权—下证。外观专利需要提交以下文件: 1)请求书:包括外观专利的名称、设计人的姓名、申请人的姓名、名称、地址等。 2)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至少两套图片或照片(主视图、后视图、俯视图、仰视图、左视图、右视图,定要提供立体图,除特殊情况外可以不提供,若使用时产品形状发生变化,则还需要提供使用状态图)。3)外观设计简要说明:应提交外观设计简要说明。 常见问题 汇聚全球3000多项优质技术,服务企业超过10000家

XXXX年国家创新基金申报须知

附件: 2013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 项目申报须知 根据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2013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现将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的项目要求、申报材料及程序等说明如下,符合条件的单位可根据情况在本年度内选择一种项目类型,申报一个项目。 第一部分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 一、基本要求及项目类型 (一)支持的项目和企业必须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计字〔2005〕60号)的规定和科技部发布的《201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指南》的要求。 (二)不支持的对象 1.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 2.无自主创新的单纯技术引进项目,低水平重复项目,一般加工项目和单纯的基本建设项目。 3.知识产权不清晰或有权属纠纷的项目。 4.已列入国家科技计划并得到国家科技经费支持的、目前尚未验收

的企业的项目。 5.实施周期过长或投资规模过大的项目。 6.对社会或自然环境有不良影响的项目。 7.项目指南中明确不支持的项目。 8.未经省级创新基金立项的项目。 9.承担过创新基金的企业,具有以下四种情况之一的: (1)立项项目还在执行,没有验收; (2)立项项目验收基本合格或验收结题,时间未超过一年; (3)立项项目验收不合格,时间未超过三年; (4)立项项目终止。 (三)项目类型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分为创新项目、重点创新项目两类,具体要求如下: 1.创新项目 (1)无偿资助的创新项目 用于技术创新产品在研究、开发及中试阶段的必要补助。申报的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实收货币资本最低不少于30万元; ②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 ③资产总额不高于5000万元; ④年营业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 ⑤申报的项目,目前尚未形成销售规模;

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

附件 同意公开申报书中“中文摘要”信息(用于路演和推介):□是□否 申请参加创业大赛赛前辅导培训:□是□否 如立项,同意继续参加国赛推荐环节:□是□否 项目申报号:______________ 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 项目申报书 项目类型:______技术转移_____________ 技术领域:_______新能源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 手机: 项目联系人: 手机: 所属区: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制 二O一九年

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承担单位 申请承诺书 本单位已了解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的相关政策、规定及项目申报的相关要求,现申报本年度创新资金项目。我们已如实填写项目申报有关材料,并对本次申报郑重承诺如下: 1、所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确认为本单位组织编写,无委托其他机构代编写行为。其纸质版材料和网络工作系统提交的电子版材料一致。 2、所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所填写内容、财务数据真实、准确,无欺瞒和作假行为,申报材料中相关附件真实、有效。 3、对本项目的相关技术系合法使用,有关知识产权权属清晰,无知识产权纠纷,无侵占他人技术成果等不端行为。 4、本项目如获立项,本单位保证项目按合同要求执行,不挪用财政拨款,做到专款专用,并严格按照创新资金管理要求,及时、准确、真实地提供项目监理、验收有关材料。 5、在项目申报或实施过程中,本单位保证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并积极配合相关调查。 本单位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企业盖章: 日期:

XXXX年创新基金指南(1)

2014年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 项目指南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3年11月 目录 一、2014年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申请须知 (3)

二、国家科技部《2013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指南》…………………… 10 三、创新资金项目申报材料提纲…………………………………………………………… 67 2014年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 申请须知

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面向在本市注册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重点支持创业初期、有较高的创新程度和技术水平、市场前景好的技术创新项目。 第一章基本要求和条件 一、支持的项目和企业必须符合《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管理办法》(实行)的规定和科技部发布的《201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指南》的要求。 二、不支持的对象 1.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 2.无自主创新的单纯技术引进项目,低水平重复项目,一般加工项目和单纯的基本建设项目。 3.知识产权不清晰或有权属纠纷的项目。 4.已列入天津市科技发展计划并得到科技经费支持的、目前尚未验收的企业的项目。 5.实施周期过长或投资规模过大的项目。 6.对社会或自然环境有不良影响的项目。 7.项目指南中明确不支持的项目。 8.承担过创新资金的企业,具有以下二种情况之一的: (1)立项项目还在执行,没有验收; (2)立项项目终止。 三、申报条件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主要用于技术创新产品在研

究、开发及中试阶段或扩大规模的必要补助,以无偿资助方式支持,申报的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 年营业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 3. 企业申报创新资金项目必须经各区县科技主管单位推荐。各区县推荐的项目原则上区县要先期给予资金支持; 4. 有打包贷款需求的企业优先支持; 5.实收货币资本最低不少于30万元; 6. 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 7. 资产总额不高于5000万元; 8. 项目计划新增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确定,投资结构合理。一般情况下,企业申报资助数额应不大于企业的净资产数额。 9. 项目执行期为两年(2014年4月至2016年3月),项目计划实现的技术、经济指标应按满两年进行测算。药品项目完成时可以没有营业收入等经济指标,但必须有明确的、可以考核的目标,如:受理通知书、临床批文、新药证书等。 第二章管理单位 一、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市科委负责确定市创新资金项目立项,组织和推荐国家创新基金项目,提出创新资金年度支持重点方向和工作指南。 二、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中心 市创新资金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创新资金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工作,统一受理创新基金项目申请并进行形式审查,承办市科委交办

[整理]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须知

附件: 201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 项目申报须知 根据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201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现将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的项目要求、申报材料及程序等说明如下,符合条件的单位可根据情况在本年度内选择一种项目类型,申报一个项目。 第一部分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 一、基本要求及项目类型 (一)支持的项目和企业必须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计字〔2005〕60号)的规定和科技部发布的《2014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指南》的要求。 (二)不支持的对象 -------------

1.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 2.无自主创新的单纯技术引进项目,低水平重复项目,一般加工项目和单纯的基本建设项目。 3.知识产权不清晰或有权属纠纷的项目。 4.已列入国家科技计划并得到国家科技经费支持的、目前尚未验收的企业的项目。 5.实施周期过长或投资规模过大的项目。 6.对社会或自然环境有不良影响的项目。 7.项目指南中明确不支持的项目。 8.未经省级创新基金立项的项目。 9.承担过创新基金的企业,具有以下四种情况之一的: (1)立项项目还在执行,没有验收; (2)立项项目验收基本合格或验收结题,时间未超过一年; (3)立项项目验收不合格,时间未超过三年; (4)立项项目终止。 (三)项目类型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分为创新项目、重点创新项目两类,具体要求如下: -------------

1.创新项目 (1)无偿资助的创新项目 用于技术创新产品在研究、开发及中试阶段的必要补助。申报的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实收货币资本最低不少于30万元; ②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 ③资产总额不高于5000万元; ④年营业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 ⑤申报的项目,目前尚未形成销售规模; ⑥项目计划新增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确定,投资结构合理。在项目计划新增投资中,企业必须有与申报地方资金、创新基金数额等额以上的自有资金匹配;一般情况下,企业申报资助数额应不大于企业的净资产数额。 项目执行期为两年,项目计划实现的技术、经济指标应按满两年进行测算(执行期从项目申报之日起计);一类新药项目的执行期可以适当放宽至三年,药品项目完成时可以没有营业收入等经济指标,但必须有明确的、可以考核的目标,如:受理通知书、临床批文、新药证书等。 (2)贷款贴息的创新项目 -------------

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技巧

创新基金申报技巧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是目前中小科技企业申报频率较高、获资助数额较大的一种政府专项基金,由于申报流程复杂,各地政策不同,写作要求较高,因此对很多中小企业申报造成了极大的困扰,如果没有专业的代理机构协助,企业自主申报的成功率很低,且不易完成整个申报的过程。 (一)申报前的工作: 正式决定申报之前,需要仔细研究项目指南,根据指南的要求,选择合适的领域进行申报,并准备指南要求中所需要的特殊附件,以避免由于附件原因在最后关头无法申报的尴尬局面。例如,部分项目一定要有检测报告,则企业必须寻找相关行业的权威部门,出具申报项目所需要的检测报告;部分项目要求一定要有行业许可证,则企业必须看看自己是否有相关的证件,如果没有的话,是否能够在项目申报之前拿到相关的证件等等。 (二)可行性报告撰写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可以由企业自行编制,也可以委托中介机构编制,报告中所涉及的有关数据须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一致。报告编制完成后,由企业自行组织,或由创业中心组织同行专家(三名以上)对该报告进行论证,论证意见及论证专家名单应附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后。 企业撰写《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可行性研究报告》需要尤其注意以下几点: (1)申请创新基金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定要严格按照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制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提纲实事求是地撰写。 (2)应突出写明项目关键技术和共有几个创新点,创新实质是什么(例如是原理创新、结构创新、应用创新等);写明每一点的主要内容(如技术要点、主要指标等)。 (3)要求有与国内外同类技术、产品的比较,可用文字叙述或表格的形式。 (4)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撰写要求明确、翔实,尽量使其丰富,不得随意空缺或省略。 (5)可行性研究报告既可以由申请企业组织撰制,也可以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完成。 (6)根据创新基金管理规定,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必须进行专家论证。企业可以自行组织,也可以由项目推荐单位组织,论证专家不得少于三名,专家名单附在论证意见后。 (7)可行性研究报告各栏目内容应完整,不能有缺项。 (8)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有清晰、完整的目录及页码。 (9)针对财务部分,企业应该咨询相关专业机构,进行专门的撰写,或者由相关代理机构代为撰写,确保不会因为财务问题而导致最终无法获得立项。亏损的企业也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是否可以申报,如何进行说明等,亏损企业也有可能获得资助,但需要一定的技巧。 (三)申请材料附件 申请材料主要附件包括: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上两年度的会计报表(复印件)和相应的审计报告(复印件),以及最近一个月的企业会计报表(复印件);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等。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应加盖审计单位印章。 当年注册的新办企业,须报送企业注册时的验资报告(复印件)和最近一个月的企业会计报表(复印件)。 ③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证明文件(如技术报告、查新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的复印件)。 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 ⑤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的产品,须附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复印件)。 ⑥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产权使用授权书,产权使用认可书、技术合同等的复印件)。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2013修订) 【法规类别】专项资金管理 【发文字号】沪科[2013]25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3.02.05 【实施日期】2013.02.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的通 知 (沪科〔2013〕25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加强专项管理,提高创新效益,我委对《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沪科(2000)第131号)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二月五日 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以下简称“创新资金”)管理,提高科技创新效益,根据《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资金是政府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推动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配套支持科技部、财政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国家创新基金”)资助的项目。 第三条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是创新资金的主管部门,负责年度计划安排、立项审批和监督管理等;各区(县)科委负责辖区内项目的申报推荐和过程监理。 第四条创新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遵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遵循诚实申请、公正受理、择优支持、科学管理、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的原则

创新基金申请书模板

创新基金申请书模板 篇一:20XX创新资金申请书模版 2-1 上海市创新资金项目申报书(填写样例) 项目申报号:______________ 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 项目申报书 项目类型:初创期企业项目技术领域:电子信息项目名称:********系统企业名称: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 王** 手机: 135********项目联系人: 李** 手机: 139********推荐渠道:企业自荐/ 孵化器/投资机构等(盖章)所属区县: **区(县)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制 二O一四年 — 1 — 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承担 单位申请承诺书 本单位已了解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的相关政策、规定及项目申报的相关要求,现申报本年度创新资金项目。我们已如实填写项目申报有关材料,并对本次申报郑重承诺如下:

1、所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确认为本单位组织编写,无委托其他机构代编写行为。其纸质版材料和网络工作系统提交的电子版材料一致。 2、所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所填写内容、财务数据真实、准确,无欺瞒和作假行为,申报材料中相关附件真实、有效。 3、对本项目的相关技术系合法使用,有关知识产权权属清晰,无知识产权纠纷,无侵占他人技术成果等不端行为。 4、本项目如获立项,本单位保证项目按合同要求执行,不挪用财政拨款,做到专款专用,并严格按照创新资金管理要求,及时、准确、真实地提供项目监理、验收有关材料。 5、在项目申报或实施过程中,本单位保证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并积极配合相关调查。 本单位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企业盖章: 日期: — 2 — — 3 — — 4 — — 5 — 篇二:申报创新基金申报书样板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 档案编号:______________

项目申请申报的基本流程

项目申请申报的基本流程 一、熟悉预申报的科技计划:要进行项目申报,必须先深入了解该科技计划:主管部门、支持重点、申报要求、申报时间等。现行科技计划项目可以大致分为以下四类:★促进产业化发展类:国家发改委产业化项目、北京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北京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技术创新类:科技部和地方创新基金、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专项、工程实验室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区科技计划、中关村技术标准资助资金、中关村专利促进资金、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等;★金融投资类:国家创业风险投资项目、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支持企业改制上市资助资金;★对外合作类: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发展资金项目。 二、审查自身预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可以从以下方面对自身情况进行符合项目申报要求的认识:★企业规模(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初创期小企业与科技机构);★项目是否符合有关行业发展规划和项目支持重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在项目申报领域指南范围内、项目执行期一般在2-3年、对社会和自然环境无不良影响、其他限制:如非军工产品等);★单位自身的资产规模、财务状况与申请资金额是否配比(项目资本金与申请资助资金、已投资部分与未投资部分、项目资本金的筹集、已投资部分的真实性审验);★企业科技研发体系建设(是否制定研究开发项目立项报告、是否建立研发投入核算体系、是否开展产学研合作的研发活动、是否设有研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设施和设备、是否建立研发人员的绩效考核奖励制度)。请有意进行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企业记住我以上所说的每一点,相信我,以上的每一点在你企业进行项目申报文件中出现都会给你加分的。 三、获得项目申报信息:虽然我们知道每年的项目申报都保持连贯,但还是请你们每年都要关注一下:项目申报重点、项目申报时间、项目申报要求。尤其是时间,很多企业往往觉察到自己可以申报某一项目的时候,这个项目申报已经截止;有四分之一的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时间只有一个周,最少的是两天。现在都使用网络查找资讯很方便,你要保证每天把部级(科技部、发改委、工信部、商务部)、

关于申请国家中小型企业创新基金的申报说明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政府专项基金。2014年起,科技型中心企业创新基金申报条件等都有 较大变化,为方便申报单位提前做好资料准备公司,现做申报说明如下: 2014年创新基金支持的项目类型包括: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中 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项目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 1.支持方向: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产品研发给予支持。 2.支持方式:无偿资助、贷款贴息。 3.申请条件: (1)申报项目技术领域符合科技部发布的《201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指南》。 (2)2009年1月1日以后注册的企业,企业职工不超过300人,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30%以上,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10%以上,每年用于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当年营业收入的5%,企业资产总额及年营业收入均不超过5000万元。 (3)企业自筹资金不低于申报项目的新增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60%,并已 足额到位(提供当期银行对账单和专项用于该项目的研究开发的承诺函)。 二、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项目 1.支持方向:对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的技术咨询服务、研发设计服务、检验检测服务、技术转移服务、技术工程化服务、技术培训服务、技术创业辅导服务等给予支持。 2.支持方式:无偿资助 3.申请条件: (1)机构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且已运行2年以上,具有不少于10人的专职服务团队,本科以上学历从业人员占全体人员的60%以上。 (2)机构上年度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有合理的收费标准;具有明确的服务方向,持续性开展公共技术服务;具有开放的服务模式,具有不低于30家的中小企业服务对象群体,较好的服务基础、服务能力;服务总体满意度较高(提供客户满意度相关证明材料),2013年度面向中小企业开展的公共技术服务收入 须占营业总收入的60%以上(提供相对应的服务合同、协议及凭证)。 三、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项目 1.支持方向:对投资于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业投资行为给予支持。 2.支持类型:阶段参股、风险补助、投资保障。 3.申请条件:符合《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7]128号)规定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 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具有投资功能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和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

创新基金申报流程

创新基金申报流程 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申报分为项目申报、评审、立项、合同签订和资金拨付、监理和验收等几个环节。 第一章支持对象和支持方式 一、支持对象 (一)支持的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高,创新性较强,知识产权清晰,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2.自主研发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3. 必须是以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和盈利为目的,产品或服务有明确的市场需求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可以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重点支持符合本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要求的项目。 (二)支持项目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且由中方控股; 2.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或服务业务,申报支持的项目必须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项目研发急需经费而融资渠道不够; 3.领导班子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高技术服务业参见《指南》); 5.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合理;每年用于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当年营业收入的5%(当年注册的新办企业不受此款限制); 6.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7. 留学人员创办的企业可外资控股,但需提供留学人员证明。 二、支持的重点范围 1.相关高新技术领域中自主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能够在经济结构调整中发挥重要作用的项目,具有显著节能降耗效果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项目; 2. 注重解决当前市场急需和产业升级的关键技术问题,围绕国家十大重点振兴产业中具有带动作用的关键技术、关键创新产品;

浅谈创新基金申请

第一部分企业 1 企业注册 1.1功能讲明 企业是“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以下简称“网络工作系统”)中的要紧角色之一,企业通过注册网络工作系统中的用户名/密码,登录进入系统,进行相关系统功能操作。 企业注册通过创新基金网站,填写相关的注册信息、帐号(用户名/密码),获得在网络系统中的一个身份,是企业与网络工作系统建立联系的首要任务。 重要提示:一个企业只能注册一个有效帐号,不许、不需重复注册。已注册的企业,直接登陆系统即可。 1.2名词解释 (1)创新基金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496500783.html,):是“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官方网站,由创新基金 治理中心建设维护,公布创新基金政策信息,动态新闻 以及立项公告等。是网络工作系统的唯一登录口。

(2)企业注册承诺书:是企业在注册网络工作系统帐号(用户名/密码)时约定的法律文书,具有法律效力。该承诺书涵盖了创新基金申报的要求与原则。企业必须在同意该承诺书的各项条款下进行相关的项目申报。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用户名/密码/校验码:用户名和密码是注册企业在注册时任意录入6-10位字母或数字,是企业注册过程中自主设定的。校验码是注册企业在登录时由系统随机生成的一个4位数字编码,是基于网络安全因素设定的一组四位数字码,按照登录框左下部显示数字填写即可。(4)服务区域:服务区域一般是一个行政区域,在该区域内一般会有一个或者多个服务机构提供服务。企业能够依照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就近的服务区域、服务机构对本企业进行贴身服务。 (5)服务机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由推举单位推举,经基金治理中心核准的从事创新基金治理服务工作的机构。 服务机构的要紧责任是同意创新基金治理中心及地点治理单位托付审核并认证企业在注册、项目申报和执行过

什么是创新基金

什么是创新基金 什么是创新基金? 创新基金一般指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科技型中小企业具有建设所需资金少,建成周期短,决策机制灵活,管理成本低廉,能够适应市场多样性的需求等特点,特别是在创新机制和创新效率方面具有其它企业无法比拟的优势.科技型中小企业既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实现技术创新的有效载体,也是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源泉. 近年来的发展表明,科技型中小企业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在质量上,都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经济发展新的重要的增长点.因此,结合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特点和资本市场的现状,建立以政府支持为主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是促进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 创新基金的申报类别 初创项目 支持初创企业在研究、开发及中试阶段的必要补助. 创新项目 支持成长期企业的技术创新产品在研究、开发及中试阶段的必要补助. 创新基金的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须是在申报的城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申报的项目尚未形成销售规模; 申报单位大学以上学历人员占职工总数30%以上,直接从事研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10%以上,研发经费不低于当年营业收入的5%. 创新基金不支持申报的项目 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 无自主创新的单纯技术引进项目,低水平重复项目,一般加工项目和单纯的基本建设项目. 知识产权不清晰或有权属纠纷的项目.

已列入国家科技计划并得到国家科技经费支持的、目前尚未验收的项目. 实施周期过长或投资规模过大的项目. 对社会或自然环境有不良影响的项目.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中明确不支持的项目. 四大不支持领域 电子信息领域 不支持网站建设类项目、游戏类软件项目、一般的管理信息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系统项目. 生物医药领域 不支持保健品、化妆品、饮料、烟酒类项目及产品等. 环境与资源领域 不支持常规工艺技术装备组合的水处理技术、城市混合垃圾和畜禽粪便制肥技术、常规锅炉脱硫除尘技术、油烟净化技术、工业废物制造建材项目、一次性餐具及相关材料技术、未经安全评价的用于治理环境污染的生物菌剂技术、室内空气净化空气清新剂及常规消毒技术、低技术水平重复生产的低端微滤/超滤膜材料、简单复配的水处理药剂与絮凝剂产品、缺乏核心技术且无扩展的自动监测系统. 新能源与高效节能领域 不支持对环境有显着污染、高排放低效率的技术与产品及技术已经成熟的一般性产品.

国家创新基金验收须知

国家创新基金验收须知 国家创新基金验收须知 国家创新基金项目验收须知 验收材料是验收工作的基础性依据,为保证验收工作质量,验收材料必须完整、真实、规范。 1、项目承担单位应完成的验收材料 (1)《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验收申请表》,进入国家创新基金系统(项目验收)填写,可打印。 (2)基金项目工作总结报告应包括在基金项目合同执行期内的如下内容:a、项目资金落实与支出情况; b、项目产品开发进度与取得成果情况; c、项目产品市场开拓与销售情况; d、合同技术、经济、质量、资产指标完成情况; e、项目验收时与立项时企业资产、销售、利税情况 f、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g、其他相关说明。 (3)相关附件(纸质材料)a、《基金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原件 按管理中心提供的专项审计报告样本内容编制,审计报告要加盖骑缝章、审计单位公章和两名注册会计师签章;(专项审计报告样式见附件一)b、基金项目合同执行期内,本项目取得的各类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专利证书、产品鉴定证书、权威机构测试报告、新药证书、软件产品登记与著作权登记证书、特殊行业许可证等);地方资金进账单,项目已有产品、样品或样机的应附照片;企业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性提交。

c、项目执行期内项目承担单位年度财务报表和验收时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原件,主要有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d、项目执行期内的30%销售发票复印件。2、验收材料要求 (1)材料中所有表格均可以从网络系统验收流程中获取。(2)材料统一使用A4纸装订。 (3)以下材料按顺序一式两份装订成册(胶装)a、项目工作总结报告;b、地方资金到位证明;c、相关财务报表;d、技术检测报告;e、基金项目立项合同; f、30%发票和销售合同等证明材料。 (4)以下材料按顺序合订一份装订成册(胶装)a、项目验收申请表; b、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原件);3、验收材料上报 企业在基金项目合同到期前两个月,按照规定,将验收资料原件两套(加盖骑缝章)共四册送至地方服务机构提交验收;服务机构要对企业上报材料的完整性和质量进行形式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应通知企业补报或重报。具体分册如下:第一册: a、项目工作总结报告; b、地方资金到位证明 c、相关财务报表 d、技术检测报告 e、基金项目立项合同 f、30%发票和销售合同等证明材料。第二册: a、项目验收申请表, b、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原件) 4、验收现场(无偿资助项目)

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请报告_0

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请报告 合同编号: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请报告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关于20xx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计【20xx】671号),20xx年度创新基金将继续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现将三类项目的申报材料、表格、申报程序等要求说明如下,符合条件的单位可根据情况在本年度内选择一种项目类型,申报一个项目。第一部分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 一、基本要求及项目类型 (一)支持的项目和企业必须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计字〔2005〕60号)的规定和《20xx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的支持范围。 (二)不支持的对象 1.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 2.无自主创新的单纯技术引进项目,低水平重复项目,一般加工项目和单纯的基本建设项目。 3.知识产权不清晰或有权属纠纷的项目。 4.已列入国家科技计划并得到国家科技经费支持的、目前尚未验收的企业的项目。 5.实施周期过长或投资规模过大的项目。 6.对社会或自然环境有不良影响的项目。 7.《项目指南》中明确不支持的项目。 8.未经省级创新基金立项的项目。 9.承担过创新基金的企业,具有以下四种情况之一的: (1)立项项目还在执行,没有验收; (2)立项项目验收基本合格或验收结题,时间未超过一年; (3)立项项目验收不合格,时间未超过三年; (4)立项项目终止。 (三)项目类型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分为创新项目、重点创新项目两类,具体要求如下:1.创新项目 (1)无偿资助的创新项目 用于技术创新产品在研究、开发及中试阶段的必要补助。申报的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注册的实收货币资本最低不少于30万元; ②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 ③资产总额不高于5000万元; ④年营业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 ⑤申报的项目,目前尚未形成销售规模;

2011年度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申报及国家创新基金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2011年度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申报及国家创新基金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稿时间:2010-11-02) 各区县科委、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和支持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强自主创新,根据科技部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的总体部署,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通过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以下简称“创新资金”)对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项目予以引导和支持,现将2011年度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征集及截止时间 2011年度创新资金第一批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0年11月30日,区县科委推荐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3日;第二批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1年4月10日,区县科委推荐截止时间为2011年4月15日。 二、项目类型及资助金额 上海市创新资金支持的项目类型分为创新项目、重点创新项目两类。创新项目采用无偿资助或贷款贴息的支持方式。上海市创新资金与区县财政支持资金共同组成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项目的地方支持资金。企业先申报创新资金,获得创新资金立项支持的项目择优推荐申报国家创新基金。 (一)创新项目 1.初创期企业创新项目,创新资金支持金额不低于20万元,其中:市财政资金支持金额一般为10万元;区县财政资金支持金额不低于10万元。国家创新基金支持金额一般为50万元。 2.成长期企业创新项目,创新资金支持金额不低于30万元,其中:市财政资金支持金额一般为15万元,区县财政资金支持金额不低于15万元。国家创新基金支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二)重点创新项目 重点创新项目,创新资金支持金额不低于60万元,其中:市财政资金支持金额一般为30万元;区县财政资金支持金额不低于30万元。国家创新基金资助金额为100万-200万元。 三、项目申报条件 (一)2011年度第一批创新资金项目 请根据科技部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公布的《2011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报须知》和《2011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要求进行申报。

河北省创新基金项目申报须知

2016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须知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是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而设立的专项资金。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扶持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微型企业发展的战略部署,2015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将继续围绕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环境,引导社会资本支持科技型中小微型企业创新创业等方面开展工作。 一、基本要求 (一)支持的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 1.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是指尚未形成有效产品销售,仍处于研究开发阶段的项目。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方向,以及科技部发布的《2013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指南》要求。 3.技术水平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在制造工艺技术改进、材料替代应用、产品性能提高、技术服务模式推广或解决行业关键技术等方面有较大创新。 4.项目执行周期为2年。对于一类新药研究开发项目执行周期放宽至3年。 (二)申请支持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河北省内注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或服务业务,且申报的项目必须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 3.管理团队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30%以上,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10%以上; 5.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合理;每年用于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当年营业收入的5%(当年注册的新办企业不受此款限

制); 6.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7. 企业须由中方控股,但由具有外国身份的留学人员个人控股的 企业除外,须提供留学身份证明。 (三)不支持的对象 1.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 2.无自主创新的单纯技术引进项目,低水平重复项目,一般加工 项目和单纯的基本建设项目。 3.知识产权不清晰或有权属纠纷的项目。 4.已列入国家科技计划并得到国家科技经费支持的、目前尚未验 收的企业的项目。 5.实施周期过长或投资规模过大的项目。 6.对社会或自然环境有不良影响的项目。 7.《项目指南》中明确不支持的项目。 8.未经省级创新基金立项的项目。 二、申报企业需要满足的条件 1、注册的实收资本最低不少于30万元; 2、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 3、资产总额不高于5000万元; 4、年营业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 5、企业须由中方控股,但具有外国身份的留学人员个人控股的 企业除外,需提供留学身份证明和归国证明; 三、不支持的企业有以下两种情况: 1、承担过创新基金的企业,具有以下四种情况之一的: 1)立项项目还在执行,没有验收; 2)立项项目验收基本合格或验收结题,时间未超过一年; 3)立项项目验收不合格,时间未超过三年; 4)立项项目终止。 2、上市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不能申报;

创新基金套取黑幕:空壳公司空手套白狼

创新基金套取黑幕:空壳公司空手套白狼得知自己今年申报“创新基金”到合肥市就被打回来了,张明安很不甘。“创新基金”全称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这个由科技部于1999年创办,意在为中小企业带来成长希望的科技计划,却被一些空壳公司发现了“空手套白狼”的商机。 张明安就是其中一个。他掌控的两家公司都是为了向国家要钱而没有真正运营。几年前张明安就找到一家咨询公司帮自己的一家公司申请到国家科技创新基金。这个并没有转化为生产的高科技项目,在申报成功后又以虚假的合同、发票通过了验收答辩。 今年6月的创新基金申报,张明安又打算如法炮制,并选择了李毅为他的另一家公司做申请创新基金的代理,申请国家创新资金资助80万元,地方创新资金25万元。 李毅公司的主要业务是为企业“包装”,以获取从地方到国家各项科技项目支持的中介。这类中介多以科技政策咨询公司命名,或把自己归属为国家强力支持的科技中介范畴,实际上就是“替企业向政府要钱”的科技中介。 安徽省科技厅高新处副处长管荣生明确表示不支持这种中介的发展,她认为这是帮企业套政府钱的同时套企业的钱。 包装 创新基金是众多科技扶持计划中的一种,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仅2012年一年创新基金投入就有40多亿元,带动资本市场、银行、金融对中小企业的支持超过了1000多亿元。 根据往年数据,从1999年至2008年底,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共立项14450项,中央财政支持金额88.4亿元人民币,并带动地方、银行贷款和企业投入400多亿元人民币。创新通过无偿资助、贷款贴

息、投资保障等方式对企业提供帮扶。若企业以无偿资助的方式被批准立项,将得到约50万到500万不等的资金。 但是,刚起步的中小企业,往往没有专门的立项申报部门,这让做申请创新基金的代理机构看到商机。这些公司主要依靠电话、网络等渠道进行推广,突出自己在申报环节上的专业与高效,甚至有公司声称“申请成功率超过80%”,还有公司暗示自己和评审专家或主管部门有一定关系。 张明安选择了李毅的公司为他做代理。“张明安把公司公章都放我这儿了,他公司就一个人,他就是靠套取国家创新基金,他有两个公司,前一个就拿到了。”李毅很清楚张明安的公司的状况。 事实上,李毅今年上半年接的6个单子中就有两个是空壳公司。 吸引到客户之后,最关键的一步是包装申报材料。 创新基金申报材料要求涉及企业运作的方方面面。由于是空壳公司,并没有真正经营,因而在经营管理、财务管理、技术开发、生产销售、发展规划、产品质量、资金流量、应收应付、债权债务等方面都需要包装。 李毅指着一份张明安的申请材料说:“这种空壳公司,除了科研力量、技术创新性、账务报表等需要包装,连企业员工的简历都是我一个个编出来的。”《2013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说明》要求,“企业的大学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30%以上,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10%以上”。企业主要经营者的履历会影响对企业的整体打分。 李毅标注不仅要对其一般履历作介绍,还要重点介绍他的企业家精神,包括创业动机、目的、抱负、成功和失败的经验和教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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