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48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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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地通知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地通知

国食药监安[]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健全药品质量保证体系,强化医疗机构药品质量意识,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督管理,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地监督管理,医疗机构购进、储存、调配及使用药品均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地方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完善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调配及使用等环节地质量管理制度,做好质量跟踪工作,并明确各环节中工作人员地岗位责任.

医疗机构应当有专门地部门负责药品质量地日常管理工作;未设专门部门地,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药品质量管理.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向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药品质量管理年度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地执行情况;

(二)医疗机构制剂配制地变化情况;

(三)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地监督检查及整改落实情况;

(四)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地意见和建议.

自查报告应当在本年度月日前提交.

第二章药品购进和储存

第六条医疗机构必须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地企业购进药品.

医疗机构使用地药品应当按照规定由专门部门统一采购,禁止医疗机构其他科室和医务人员自行采购.

医疗机构因临床急需进口少量药品地,应当按照《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地有关规定

第七条医疗机构购进药品,应当查验供货单位地《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所销售药品地批准证明文件等相关证明文件,并核实销售人员持有地授权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

医疗机构应当妥善保存首次购进药品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地前述证明文件地复印件,保存期不得少于年.

第八条医疗机构购进药品时应当索取、留存供货单位地合法票据,并建立购进记录,做到票、账、货相符.合法票据包括税票及详细清单,清单上必须载明供货单位名称、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批号、数量、价格等内容,票据保存期不得少于年.

第九条医疗机构必须建立和执行进货验收制度,购进药品应当逐批验收,并建立真实、完整地药品验收记录.

医疗机构接受捐赠药品、从其他医疗机构调入急救药品也应当遵守前款规定.

第十条药品验收记录应当包括药品通用名称、生产厂商、规格、剂型、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批准文号、供货单位、数量、价格、购进日期、验收日期、验收结论等内容.

验收记录必须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年,但不得少于年.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中药饮片采购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购进中药饮片.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有专用地场所和设施、设备储存药品.药品地存放应当符合药品说明书标明地条件.

医疗机构需要在急诊室、病区护士站等场所临时存放药品地,应当配备符合药品存放条件地专柜.有特殊存放要求地,应当配备相应设备.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储存药品,应当按照药品属性和类别分库、分区、分垛存放,并实行色标管理.药品与非药品分开存放;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品分别储存、分类存放;过期、变质、被污染等药品应当放置在不合格库(区).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和执行药品保管、养护管理制度,并采取必要地控温、防潮、避光、通风、防火、防虫、防鼠、防污染等措施,保证药品质量.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配备药品养护人员,定期对储存药品进行检查和养护,监测和记录储存区域地温湿度, 维护储存设施设备,并建立相应地养护档案.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药品效期管理制度.药品发放应当遵循“近效期先出”地原则.

第十七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行政法规地规定存放,并具有相应地安全保障措施.

第三章药品调配和使用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配备与药品调配和使用相适应地、依法经资格认定地药学技术人员负责处方地审核、调配工作.

第十九条医疗机构用于调配药品地工具、设施、包装用品以及调配药品地区域,应当符合卫生要求及相应地调配要求.

第二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最小包装药品拆零调配管理制度,保证药品质量可追溯.

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配制地制剂只能供本单位使用.未经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医疗机构不得使用其他医疗机构配制地制剂,也不得向其他医疗机构提供本单位配制地制剂.

第二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使用药品地质量监测.发现假药、劣药地,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就地封存并妥善保管,及时向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决定之前,医疗机构不得擅自处理.

医疗机构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地药品,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药品生产企业或者供货商,及时向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需要召回地,医疗机构应当协助药品生产企业履行药品召

第二十三条医疗机构不得采用邮售、互联网交易、柜台开架自选等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

第二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逐步建立覆盖药品购进、储存、调配、使用全过程质量控制地电子管理系统,实现药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清,并与国家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对接.

第二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每年组织直接接触药品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地疾病地,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地工作.

第二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组织从事药品购进、保管、养护、验收、调配、使用地人员参加药事法规和药学专业知识地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医疗机构药品购进、储存、调配和使用质量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建立医疗机构监督检查档案.

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应当形成书面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反馈被检查单位.对检查中发现地问题需要其他部门处理地,应当及时移送.

第二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积极配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药品购进、储存、调配和使用质量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与被检查事项有关地物品和记录、凭证以及医学文书等资料,不得拒绝和隐瞒.

第二十九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地监督抽验.

国家或者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发布公告,公布对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地抽查检验结果.

对质量抽验结果有异议地,其复验程序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信用档案,记录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

第三十一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到有关医疗机构药品质量方面地咨询、投诉、举报,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核实、答复、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地,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三十二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年度自查报告、日常监督检查情况、不良信用记录以及人民群众地投诉、举报情况,确定若干重点监督检查单位,相应增加对其进行监督检查地频次,加大对其使用药品地质量抽验力度.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从无《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地企业购进药品地,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药品管理法》第八十条规定处罚.

对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医疗机构其他科室和医务人员自行采购药品地,责令医疗机构给予相应处理;确认为假劣药品地,按照《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不按要求储存疫苗地,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处罚.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地规定,擅自使用其他医疗机构配制地制剂地,按照《药品管理法》第八十条规定处罚;未经批准向其他医疗机构提供本单位配制地制剂地,按照《药品管理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处罚.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地规定,擅自处理假劣药品或者存在安全隐患地药品地,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追回;情节严重地,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采用邮售、互联网交易、柜台开架自选等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地,按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处罚.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且隐瞒事实,不如实提供与被检查事项有关地物品和记录、凭证以及医学文书等资料,阻碍或者拒绝接受监督检查地,依照《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九条地规定从重处罚.

第三十九条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地,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改地,记入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信用档案,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一)未按照本办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地;

(二)未按照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提交药品质量管理年度自查报告地;

(三)未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八条规定索证、索票查验地;

(四)未按照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对购进地药品进行验收,做好验收记录地;

(五)未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建立中药饮片采购制度,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购进中药饮片地;

(六)未按照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储存药品地;

(七)未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养护药品地;

(八)未按照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建立和执行药品效期管理制度地;

(九)未按照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配备人员地;

(十)未按照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执行地;

(十一)未按照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建立最小包装药品拆零调配管理制度并执行地.

第四十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本部门工作人员地教育、培训和管理,督促其正确履职.凡不履行本办法规定地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地,均应当依法对直接负责地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行政处分;涉嫌犯罪地,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根据本办法地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2020年医院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计划

医院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计划 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把追求社会效益,维护群众利益,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1、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保证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医疗质量管理是医院管理的核心,提高医疗质量是管理医院根本目的。医疗质量是医院的生命线,在"医疗质量服务年"活动的基础上,把减少医疗质量缺陷,及时排查、消除医疗安全隐患,减少医疗事故争议,杜绝医疗事故当作重中之重的工作。严把医疗质量关,各科室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诊疗行为,坚持首诊负责制、三级查房制、疑难病人会诊、重危病人及术前术后讨论制度。增强责任意识,注重医疗活动中的动态分析,做好各种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针对当前患者对医疗知情权要求的提高,完善各项告知制度。加强质控管理,住院病历书写按《病历书写规范》和评分标准执行,处方书写按《处方管理办法》和处方评价执行。 2、优化医疗服务流程以提高医疗质量的基础。

科室、服务标识规范、清楚、醒目、易懂。坚持以病人为中心, 在优化医疗流程,方便病人就医上下功夫,求实效,增强服务意识,优化发展环境,努力为病人提供温馨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 3、实施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教育,是加强医疗质量的基础。 加强全院医务人员的素质教育使医院全体职工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职业道德观;需要强烈的责任感、事业心、同情心;树立牢固的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意识;在院内全面开展优质服务和"安全就是最大的节约,事故就是最大的浪费"活动,激发职工比学习、讲奉献的 敬业精神,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4、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规范医疗行为是核心。 建立符合医院实际的质量管理体系,医院成立以院长、副院长、 医务科和各临床科室为成员的质量管理,质量控制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全院质量管理工作。全院形成了 __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 科室天天抓;临床科室时时抓的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的格局。加 强医疗质量管理坚持平时检查与月、季、年质控相结合,严把环节质量关,确保终末质量关。"抓三基"、"促三严"、落实"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组织院内职工学习卫生法律、法规、制度、操作规程及操作常规,并记入个人业务档案。通过开展以医疗业务管理,努力提高医疗

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办法

医院药品采购及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疗药品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工作,降低医疗临床使用风险,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卫生部令第90号)》得规定与要求,制定本药品管理制度。 一、供货单位需要提供得资料。 1、供货企业得营业执照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中华人民共与国组织机构代码。 4、中华人民共与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食品流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6、中华人民共与国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7、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 8、供应商质量体系审核表复印件。 9、经营企业得公章印模备案表、发票模、医药公司得出库单样表。 10、经营企业得开户银行名称、户名及账号。 11、与医院得购销合同。 12、开具与所购产品一致得相关出库单、增值税发票或普通税票。 13、与供货方得产品质量承诺协议。 14、与供货方签订得产品售后服务协议。 15、供货方得具体经办人得身份证复印件及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供货单位得鲜章后编号存档

二、组织机构与质量管理职责 1、医院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医院负责人就是药品质量得主要责任人,药剂科主任全面负责医院药库及药房得日常管理,保证质量管理部门与质量管理人员有效履行职责,确保按照本规范要求管理医院得药品采购、存储、销售等各个环节。 2、药剂科负责人应当全面负责药品质量管理工作,独立履行职责,在医院内部对药品质量管理具有裁决权。 3、医院设立质量管理部门,有效开展质量管理工作。质量管理部门得职责不得由其她部门及人员履行。 三、质量管理部门职责 1、督促相关部门与岗位人员执行药品管理得法律法规及本规范; 2、组织制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并指导、监督文件得执行; 3、负责对供货单位得合法性、购进药品得合法性以及供货单位销售人员、本单位采购人员得合法资格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内容得变化进行动态管理; 4、负责质量信息得收集与管理,并建立药品质量管理档案; 5、负责药品得验收,指导并监督药品采购、储存、养护、销售、退货、运输等环节得质量管理工作; 6、负责不合格药品得确认,对不合格药品得处理过程实施监督; 7、负责药品质量投诉与质量事故得调查、处理及报告; 8、负责假劣药品得报告; 9、负责药品质量查询;

[2020]药品管理法、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知识竞赛题库

[2020] 药品管理法、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知识竞赛题库 试题及答案 基本信息:[矩阵文本题] 1、药品应当符合国家药品标准。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布的()和()为国家药品标准。* A、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正确答案) B、药品标准(正确答案) C、生产工艺 D、标签、说明书 2、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十年内不受理其相应申请。[单选题] * A、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正确答案)

B、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 C、十倍以上十五倍以下 3、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开展药品上市后,主动收集、跟踪分析疑似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对已识别风险的药品及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单选题] * A 药品稳定性 B 药品安全性 C不良反应监测(正确答案) 4、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经常考察本单位所生产、经营、使用的药品质量、疗效和不良反应。发现疑似不良反应的,应当及时向报告。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制定。* A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正确答案) B 药品经营企业 C医疗机构 D 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正确答案) 5、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对已上市药品的定期开展上市后评价。* A.安全性(正确答案) B.有效性(正确答案) C.质量可控性(正确答案) D.稳定性 6、药品广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不得利用() A 国家机关(正确答案)

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计划

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计划 为了加强我院医疗安全管理,保障医疗质量,继续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坚持把维护患者利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放在首位,健全医院的“质量、安全、服务、费用”等管理制度,建立医院长效科学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使医疗服务更加人性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 二、工作内容 1、积极组织全体员工集中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临床医师诊疗常规》及《操作常规》等,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4小时,学习人员做好学习笔记。每月召开一次科室质量安全管理会议,专题研究提高医疗质量和保证医疗安全工作,并制定医院医疗缺陷管理措施。 2、健全落实医院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特别是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分级护理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病人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查

对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技术准入制度等)。认真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科主任至少每周一次,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至少每周一次,主治医师至少每周两次,住院医师至少每天一次查房,节假日查房与平时相同。 3、认真做好临床医疗和护理质量管理工作,强化做好“三基三严”训练,开展继续教育工作,“三基三严”业务学习除科室制定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外,医务科、护理部至少每月集中学习一次,每次集中学习不少于2小时,同时每季度举行一次“三基三严”业务闭卷考试及技能操作考试。 4、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学习,坚持抗菌药物分级使用,逐步建立药品用量动态监测、药品群体不良反应监测等超常预警制度。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因病施治,杜绝滥用药、滥检查等现象发生。 5、加强检验科质控工作及科学合理用血,保证血液安全,杜绝非法自采自供血液,加强加强检验科医院感染控制工作,规范消毒、灭菌、隔离与废物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 6、为病人提供清洁、舒适、温馨的就诊环境和便民服务措施,如设置导诊咨询台、候诊休息椅等,为患者提供私密性良好的诊疗环境,自觉维护病人的权利,尊重其知情权和选择权,对患者服务态度良好、服务用语规范,杜绝“生、

(完整word版)医院质量管理体系

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质量管理体系制度(新) 为进一步优化质量管理体系,建立院级、职能部门、科室和个人四级质控网络,实施全时监控构建医疗质控体系,以达到基础医疗质量、环节医疗质量和终末医疗质量得到切实有效的控制,实现质量管理的最佳目标。制度如下: 1、一级质控:自我质控。 对各岗位的医护人员切实做到质量与安全从身边做起,自我约束,互相监督。 2、二级质控:科室质控。 科主任全面负责科室质量管理工作,履行科室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的管理职责。由科主任(或三级医师)、护士长、二级医师、质控医师及质控护士组成的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实施。 3、三级质控:职能科室质控。 与医护质量管理工作有关的职能部门,履行指导、检查、考核、评价和监督职能。 4、四级质控:院级质控。 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院长为医院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作为院级督查及决策层。 5、具体职责及架构图见附件。 6、本规定自2013年5月1日起实行,凡与本规定不符之处,以本规定为准。 2013年4月28日

附件一: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质量管理组织架构图

附件二: 一、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职责 (1)在院长办公会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的医疗、医技、护理等质量管理工作。 (2)进行质量决策,确定质量目标,确保医疗安全。 (3)协调各医疗区质量工作,讨论、研究及解决质量管理的重要问题及奖惩制度。 (4)制订和修改医院质量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报院务会审批。 (5)每季度最后一个星期三召开质量与安全专题会议一次。 二、各医疗区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分会职责 (1)负责检查、督促各医疗区医疗、医技、护理和感控等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并向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提出质量管理工作建议。 (2)负责制订分管范围内医疗、医技、护理和感控等质量与安全控制措施;分析、讨论及研究医疗、医技、护理和感控等质量与安全缺陷,提出持续改进措施并督促整改。 (3)负责执行和落实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决策。 (4)每月召开质量与安全专题会议一次,并向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提交季度质量工作报告。 三、职能部门职责 (1)各职能部门履行本领域质量与安全管理职责,制订相应具体的工作实施细则。 (2)根据医院总体目标,制定并实施相应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计划与考核方案。 (3)对重点部门、关节环节和薄弱环节进行定期检查与评价。 (4)定期分析医疗质量评价工作的结果。 (5)每月将指导、检查、考核的工作报告提交各医疗区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 四、科室质控小组职责 (1)负责制订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计划并组织实施。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试卷及答案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培训试卷答案 一、填空题:(每空2分,共40分) 1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对其药品购销行为负责,对其销售人员或设立的办事机 构以本企业名义从事的药品购销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2、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地址以外的场所储存或者现货销售药品。 3、药品生产企业只能销售本企业生产的药品,不得销售本企业受委托生产的或者他人生产的药品 4、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采购药品时,应按规定索取、查验、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并按规定索取、留存销售凭证。 5、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按照本条前款规定留存的资料和销售凭证,应当保存至超过药 品有效期_J __ 年,但不得少于3 年。 6、药品说明书要求低温、冷藏储存的药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使用低温、冷藏设施设备运输和储存。 7、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以搭售、买药品赠药品、买商品赠药品等方式向公众赠送处方药或者甲类非处方药。 8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为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经营药品提供场所,或者资 质证明文件,或者票据等便利条件。 9、药品经营企业应当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的经营范围经营药品。 10、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采用邮售、互联网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 二、单选题:(每题只有1个正确答案,每题2分,共20分) 1.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的制定依据是( A )。 A. 《药品管理法》 B.GSP C.《产品质量法》 D.《反不正当竞争法》 2.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的实施日期是( B )。 A. 2007年3月1日 B.2007年5月1日

C.2007年10月1日 D.2007年7月1日 3. 药品经营企业销售药品的销售凭证应保存至超过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 (C )。 A.1年 B.2年 C.3年 D.4.5 年 A. 医疗机构自配制剂 B.生物制品 C.生化制剂 D.抗生素 5. 药品零售企业在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时销售 处方药或者甲类非处方药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 A ) 的罚款。 A .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B.3 千元以下的罚款 C.一千元以上的罚款 D.3千元以上的罚款 6. 药品零售企业销售药品时,应当开具标明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数量、价格、批号 等内容的销售凭证。没有按照规定执行的处以( B )。 A.1千元以下罚款 B.500元以下罚款 C.800元以下罚款 D.200元以下罚款 7.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从事无证生产、经营药品行为而为其提供药品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处以( A )。 A. —万元以下的罚款 B.3万元以下的罚款 C.一万元以上的罚款 D.3万元以上的罚款 8. 药品经营企业改变经营方式,不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的范围经营药品,超范围 经营的,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 C ) 的罚款。 A.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B.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C.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D.五倍以上的罚款 9. 药品经营企业购进和销售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的按照〈药品管理法〉责令改正,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并处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 C )。 A.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B.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C.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D.五倍以上的罚款 10. 药品零售企业应当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督管理局药品分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凭处方销

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计划模板

________2017__年度___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计划提纲如下: 一、科室《年度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计划》撰写提纲。 1、指导思想 以病人为中心,加强科室自身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改善医疗服务,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整体医疗水平和服务能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价廉、便捷的医疗服务。 2、质量与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 以病人为中心,质量为核心的原则; 全程、全员参与的全面质量与安全管理原则; 质量与安全管理持续改进的原则。 3、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指标: (1)临床科室主要质量指标(据《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等设置但不限于:

(2)麻醉科指标见《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4.7.8.4款及第七章第二节制定,包括但不限于:麻醉总例数(分全麻、脊柱麻、其他)、实施镇痛治疗例数(分住院、门诊及术后镇痛)、实施心肺复苏例数、麻醉复苏管理例数、麻醉非预期相关事件例数、麻醉分级管理例数等;麻醉医师继续教育达标率、复苏室病历记录完整率等。 (3)重症医学科参照《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4.9.2.1及4.9.5.2款要求设定,

包括但不限于:转入转出与标准符合率、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率、疾病严重程度评估率、呼吸机相关性肺炎、导管相关性血行感染、留置导尿管相关性感染等。 (4)急诊科参照《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基本要求、《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4.8.6.2款制定指标,包括但不限于:急诊诊疗例数与死亡例数、进入抢救室总例数与死亡例数、急诊分科与急诊就诊例数比等。 (5)特殊科室血液净化、手术室、供应室、放射科、检验科、核医学科、放疗科、影像介入科、药学部、疼痛科、病理科、输血科、营养科、康复科、中医科、高压氧等医技科室围绕三甲评审标准,制定本科室的质量控制、指标。 4、临床路径与单病种管理(临床科室) (包括切不限于开展临床路径的病种数,临床路径管理覆盖率,临床路径指标的控制计划、单病种指标控制计划等) 5、医疗核心制度的培训、落实 (含核心制度的培训、执行、监督自查,医疗台账的书写管理等) 6、具体措施及工作重点 ①科室成立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及工作职责 ②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培训的计划和安排 ③科室对质量与安全管理不到位问题的处理 ④…… 附件:《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XXXX年X月X日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成员 组长:(科主任) 副组长:(科副主任、护士长) 成员:(质控医师、质控护士) 二、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下设管理小组 1、病案质量管理小组 组长:

医院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 二.本医院按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从事药品经营活动。 三.本医院设药品质量管理小组,由3名药士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组成,负责药品质量管理工作。药剂科主要负责人对本医院所经营药品的质量负领导责任。 四.质量负责人负责起草和制定本医院的药品各项质量管理制度,指导、督促药品管理工作,定期检查考核,并建立记录。 五.质量负责人负责制定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并具体落实从事药品质量管理、验收、养护、保管、营业等工作人员的药学专业培训教育工作。 六.每年组织直接接触药品工作人员到制定体检单位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 七.建立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和药品仓库,保持环境整洁,无污染物。 八.购进药品以保证质量为前提,从合法的企业进货,票据齐备,并按规定建立购进记录。对首营企业和首营药品实行合法资格及质量审核制度。药品入库实行验收制度,建立药品验收台账。 九.店堂内陈列药品的质量和包装符合规定,按剂型或用途分类陈列,易串味的药品与一般药品分开存放,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柜摆设。 十.定期检查陈列于储存药品的质量并记录,近效期的药品、易霉变、易潮解的药品视情况缩短检查周期,对质量有疑问及储存日久的药品及时抽样送检。 十一.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正确向顾客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用法、用量、禁忌注意事项。在零售场所内提供咨询服务,指导顾客安全合理用药,设置意见簿和公布监督电话,对顾客的批评、投诉及时解决。 药品质量管理具体规定和要求另行制定。 感谢您的阅读!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试题及答案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培训试题 一、填空题(40分) 1.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鼓励个人和组织对药品流通实施社会监督。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任 何个人和组织都有权向举报和控告。 2.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地址以外的场所或者 药品。 3.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对其人员进行药品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 训,建立培训档案,培训档案中应当记录培训、、 及。 4.药品生产企业只能销售,不得销售本企业受委托生产的或者他人生产的药 品。 5.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按照本条前款规定留存的资料和销售凭证,应当保存至超过药品有 效期年,但不得少于年。 6.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以展示会、博览会、交易会、订货会、产品宣传会等方式 药品。 7.未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药品经营企业不得改变。 8.药品经营企业应当按照许可的经营范围经营药品。 9.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以搭售、买药品赠药品、买商品赠药品等方式向公众赠送 或者。 10.药品说明书要求低温、冷藏储存的药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使用 低温、冷藏设施设备和。 11.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采用邮售、互联网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 12.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为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经营药品提供,或 者,或者票据等便利条件。 二、选择题(1-7题为单选题,8-10为多选题)(50分) 1.《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制定的主要依据是() A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B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C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D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E 《中 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2.药品生产企业只能销售() A 任何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药品 B 个人承包的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药品 C 合资 企业生产的药品 D 本企业生产的药品 E 转销经营、批发企业的药品 3.《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适用于() A 中国境内从事药品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检验、科研和监督管理的单位和个人 B 药品生产、经营、使用、检验、科研的单位和个人 C 药品检验、科研、信息网络的单位和个人

医疗质量 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无锡华港协和医院 2018年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医疗质量、安全是医院管理的核心。为认真执行、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医院内涵建设,提高医院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服务水平,确保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制定半年度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一、健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组织 调整、健全医疗质量、安全质量组织,定期研究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的问题,有活动记录,重视工作实效。 实行院科二级负责制,院长、科主任为院、科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化人,领导班子做到定期专题研究、步骤医疗质量、安全工作,职能部分组织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考核、分析、评价医疗质量安全工作,定期进行医疗质量、安全指标的检查分析并督促落实,监督检查做到有计划、分析、反馈、整改措施、实际效果记录;临床科室、护理、药学、医技等科室主任有效履职本单元医疗质量、安全监测、预警、分析、考核、评价及反馈工作。 二、加强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教育 通过教育使医务人员牢固树立医疗质量、安全意识,营造医疗质量、安全氛围,提高医务人员医疗质量、安全参与能力。医疗质量、安全培训纳入年度计划,定期检查,确保培训效果。 1、组织学习、执行医院管理常用法律、法规,重点学习、落实《医疗事故处理原则》、《侵权责化法》、《投诉管理办法》、《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加强医务人员的的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做到依法执业、规范执业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2、抓好医疗质量、安心核心制度的落实是做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根本,重视保障医院健康安全运行的重要性,做到核心制度执行率100%,无差错、事故发生。 3、严格执行医院工作制度、各级各类人员职责;落实院部制度的门(急)诊病员医疗管理规定和急、危、重病员医疗管理规定和围手术期病员医疗管理规定,做好重点病人、重点环节和重点操作的安全风险管理工作。 三、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一)科室质量管理是环节管理的中间环节、关键环节、能及时发现、纠正医疗过程中质量问题的科主任、护士长是科室医疗管理负责人、要狠抓落实。 1、抓好急诊、急救工作、对急诊室应急反应、人员、设备、急救药品等情况随时检查。 按照《急诊室建设考核标准》,加强急诊室规范化建设的长效管理,健全急救领导小组和抢救小组,认真落实急诊室规章制度化,医务人员做到熟练掌握常见急诊、危重病员抢救常规;熟练掌握急诊抢救器械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实行24小时值班制,确保24小时绿色通道畅通;急救器械、物品齐全,定点定位,性能良好,标志明确;急救药品齐全,无过期、失效药品,无混药,无错量,无霉变,有定期清点记录;急救器械完好状态,保证满足患者急诊、急救的医疗服务。 2、抓好值班制度的落实。认真实施24小时值班制,要保障节假日值班

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

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要点 一、对药品的检查: 1、完善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调配及使用等环节的质量管理制度(包括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中药饮片采购制度、药品保管制度等),管理制度应定期检查,并建立记录; 2、购进药品、医疗器械应确认供货方资料的合法性,收集资质证明材料、签订质量保证协议,核实销售人员的的授权书原件和原件,并建立档案; 3、购进药品、医疗器械应有合法票据,建立购进记录,购进票据应签字并按月装订成册; 4、药剂人员每年应进行健康检查,体检合格方可上岗,并建立健康档案; 5、药房环境整洁,应与办公、生活等区域分开,用于调配药品的工具、设施、包装用品以及调配药品的区域应当符合卫生要求;药房(库)墙壁、顶棚和地面光洁、平整,门窗结构严密; 6、药品的存放有符合药品存储要求的阴凉和冷藏保管的设备,五防设施; 7、药品存放与库房墙、顶、温度调控设备及管道等设施间距不小于30厘米,与地面间距不小于10厘米;

8、列药品的外观无污染,包装应符合规定; 9、应当建立药品效期管理制度,设置药品近效期警示牌,并严格执行近效期药品警示制度; 10、中药饮片斗前应写正名正字,不得错斗,不得串斗,不得有霉变、虫蛀现象; 11、医疗机构要按照要求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上报工作。 12、每年度应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自查报告(12月31日前上交) 二、对医疗器械的检查: 1、收集供货单位资质,建立医疗器械购进查验制度,做好购进验收记录(电子文档、QQ群144352493上共享文件里有)。 2、对植入性或介入性的医疗器械建立详细的使用记录。制定并严格执行医疗器械的使用、维护制度,做好在用医疗设备使用、维护、检修记录。要求建立医用设备类医疗器械档案。 3、应建立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使用后销毁制度,使用后及时毁形并按规定销毁,做好相关记录。 4、是否有与在用医疗器械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贮存场所和条件,贮存的医疗器械,是否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药品生产环节如何落实新修订《药品管理法》要求根据新修订《药品管理法》,为落实生产质量责任,保证生产过程持续合规,符合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加强药品生产环节监管,规范药品监督检查和风险处置,修订了《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一是全面规范生产许可管理。明确药品生产的基本条件,规定了药品生产许可申报资料提交、许可受理、审查发证程序和要求,规范了药品生产许可证的有关管理要求。 二是全面加强生产管理。明确要求从事药品生产活动,应当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技术要求,按照国家药品标准、经药品监管部门核准的药品注册标准和生产工艺进行生产,保证生产全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 三是全面加强监督检查。按照属地监管原则,省级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剂、化学原料药、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的监管。对原料、辅料、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等供应商、生产企业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必要时开展延伸检查。建立药品安全信用档案,依法向社会公布并及时更新,可以按照国家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四是全面落实最严厉的处罚。坚持利剑高悬,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细化《药品管理法》有关处罚条款的具体情形。对违反《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情形,增设了相应的罚则条款,保证违法情形能够依法处罚。 二、药品监管部门生产监管事权如何进一步明确规定为强化药品生产环节监管,明确监管事权划分,《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在坚持属地监管原则的基础上,细化了药品监管部门在药品生产环节的监管事权,做到权责清晰,确保药品生产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明确国家药监局主管全国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对省级药品监管部门的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二是国家药监局核查中心组织制定药品检查技术规范和文件,承担境外检查以及组织疫苗巡查等,分析评估检查发现风险、做出检查结论并提出处置建议,负责各省级药品检查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的指导和评估。 三是国家药监局信息中心负责药品追溯协同服务平台、药品安全信用档案建设和管理,对药品生产场地进行统一编码。 四是坚持属地监管原则,省级药品监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生产监督管理,承担药品生产环节的许可、检查和处罚等工作。 三、为什么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需要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管理法》规定,从事药品生产活动,应当经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管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包括自行生产或者委托生产的)应当申请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并细化了相关工作程序和要求,对申请发证、到期重新审查、变更、注销、吊销等要求都进行了统一规定。

2019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计划

2019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计划 【导语】医疗质量是医疗预防机构的工作质量。是衡量医务人员诊疗水平的标准。搜集的《2019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计划》,供大家参考阅读,内容,。 【篇一】 一、目的通过科学的质量管理,建立正常、严谨的工作秩序,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促进医院医疗技术水平,管理水平,不断发展。 二、目标: 逐步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任务明确职责权限相互制约,协调与促进的质量保证体系,使医院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达到法制化、标准化,设施规范化,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及效率。 通过全面质量管理,使我院医疗质量达到国家二级甲等中医院水平。 三、健全质量管理及考核组织 1、成立院科两级质量管理组织医院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由分管院长负责,医务科、护理部、医疗质控办及主要临床、医技、药剂科室主任组成。负责制定,修改全院的医疗护理、医技、药剂质量管理目标及质量考核标准,制定适合我院的医疗工作制度,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对医

疗、护理、教学、科研、病案的质量实行全面管理。负责制定与修改医疗事故防止与处理预案,对医疗缺陷、差错与纠纷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制定、修改医技质量管理奖惩办法,落实奖惩制度。 各临床、医技、药剂科室设立质控小组。由科主任、护士长、质控医、护、技、药师等人组成。负责贯彻执行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医疗护理等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章。对科室的医疗质量全面管理。定期逐一检查登记和考核上报。 2、健全*质量监督考核体系成立医院医疗质量检查小组,由分管院长担任组长,医务科、护理部主任分别负责医疗组、护理组的监督考核工作。各科室成立医疗质控小组,对本科室的医、护质量随时指导、考核。形成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医疗质量检查小组、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质量监督、考核体系。 3、建立病案管理委员会、药事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输血管理委员会、医疗事故预防及处理委员会。分别负责相关事务和管理工作。 四、健全规章制度: 1、逗硬执行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各种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常规。 2、重点对以下关键性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检查:

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医院)

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药剂科职责 一、负责起草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并认真组织执行; 二、负责对供货单位和购进药品的合法性和药品质量进行审核; 三、负责建立本单位所使用药品的质量档案; 四、负责药品质量查询和药品质量事故或质量投诉的调查、处理及报告; 五、负责不合格药品的检查确认和处理; 六、负责药品的购进、验收、储存、列、保管、养护、调配和临床药学工作; 七、负责搜集和分析药品质量信息、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等药事管理工作。

主管药品质量负责人职责 一、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省药品使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确保依法使用药品,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合理、及时、便; 二、在“质量第一”的思想指导下进行药品质量管理,组织本单位职工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有关药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药品质量管理,对本单位所使用的药品质量负领导责任; 三、组织、督促有关人员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签发药品质量管理文件; 四、定期召开药品质量管理工作会议,研究、解决药品质量管理面的重大事项; 五、督促药品质量管理工作的落实,保证药剂科有效行使职权; 六、组织职工积极参加各种业务培训,保证职工不断提高法律意识、业务素质和药品质量管理水平; 七、重视患者意见和投诉的处理,负责质量事故的处理、质量问题的解决和质量改进; 八、督促、检查各岗位履行质量职责,监督药品管理制度的落实; 九、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各项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实施和维护药品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主持药品质量管理制度的检查与考核工作; 十、负责协调部门之间药品质量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十一、负责药品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工作的组织工作; 十二、研究、部署、检查药品质量管理工作,实施奖惩; 十三、其它药事管理工作。

医院医疗质量管理体系

医院医疗质量管理体系 全程医疗质量控制系统的人员组成分为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和各级医务人员自我管理三级管理体系。 (一)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 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由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主任及各科科主任组成,院长任主任,院长是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下设医疗质量管理办公室,医疗质量管理办公室是医疗质量管理的主要负责者,护理部、院感办等为医院质量管理职能部门,其职责分述如下: 1.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 (1)教育各级医务人员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思想,改进医疗作风,改善服务态度,增强质量意识。保证医疗安全,严防差错事故。 (2)审校医院内医疗、护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制定各项质量评审要求和奖惩制度。 (3)掌握各科室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质量情况。及时制定措施,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 (4)对重大医疗、护理质量问题进行鉴定,对医疗护

理质量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2.医务科等职能部门职责 (1)医务科等质量控制部门接受主管业务院长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对医院全程医疗质量进行监控。 (2)定期组织会议收集科室主任和质控小组反映的医疗质量问题,协调各科室质量控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 (3)抽查各科室住院环节质量,提出干预措施并向主管业务院长或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汇报。 (二)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职责。 科室是医疗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科主任是科室医疗质量的第一责任者。科室质控小组职责如下:(1)各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由科主任或副主任、护士长和其他中级以上职称相关人员3-5人组成。 (2)结合本专业特点及发展趋势,制定及修订本科室疾病诊疗常规、药物使用规范并组织实施,责任落实到个人,与绩效工资挂钩。 (3)定期组织各级人员学习医疗、护理常规,强化质量意识。 (三)医务人员自我管理 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医务人员的个人行为具有较大的独

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督管理,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医疗机构购进、储存、调配及使用药品均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 国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地方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药 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药品质量 管理体系,完善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调配及使用等环节的质量管理制度,做好质量跟

医疗机构因临床急需进口少量药品的,应当按照《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条医疗机构购进药品,应当查验供货单位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所销售药品的批准证明文件等相关证明文件,并核实销售人员持有的授权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 医疗机构应当妥善保存首次购进药品加盖 供货单位原印章的前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保存期不得少于5年。 第八条医疗机构购进药品时应当索取、留存供货单位的合法票据,并建立购进记录,做到票、账、货相符。合法票据包括税票及详细清单,清单上必须载明供货单位名称、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批号、数量、价格等内容,票据保存期不得少于3年。 第九条医疗机构必须建立和执行进货验收制度,购进药品应当逐批验收,并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验收记录。

外科医疗质量管理小组年度工作计划

外科医疗质量管理小组年度工作计划 一、强化全科医护人员全程医疗质量及安全意识,促进科室持续发展。科主任、护士长持续抓好医护质量管理工作,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技术规范。每月定期召开内科质量管理小组会议、病案控制小组会议、院感、药事、输血管理小组会议、护理管理小组会议、医疗安全小组会议。讨论当前存在的医护工作问题,规范管理,规范医疗行为,以期提高医疗技术水平、诊治内涵,促进科室持续发展。 二、明确科室主要医护质量控制指标: 1、病床使用率控制在85-93% 2、病床周转次数≥3.5次/月,≥42次/年。 3、平均住院日≤8天 4、入院三日确诊率≥96% 5、入出院诊断符合率≥90% 6、住院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95% 7、门诊处方合格率100% 8、门诊病历书写合格率100% 9、三基考核合格率=100% 10、甲级病案率≥90%,杜绝丙级病历。 11、医疗设备、仪器完好率100% 12、急救仪器,药品完好率=100%

13、抗菌素使用范围<60%。 14、同一病例相同疾病一周内再住院率0 15、护理技术操作合格率100% 16、基础护理合格率100% 17、年褥疮发生次数0 18、年医疗差错事故发生次数0 19、年护理差错事故发生次数0 20、院内感染现患率≤10% 21、医院感染漏报率<2% 22、传染病漏报率0 23、成分输血率≥85-95% 三、完善科室医疗质量考评工作,实施规范化的质量管理,制定考评标准,每月由质控小组进行检查,做好总结反馈工作。 1、参照四川省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及三好一满意服务活动的评审标准,对科室的每月工作情况,认真评析,结果与绩效挂钩。 2、健全、落实各种医疗核心制度,要求各种制度执行记录规范,项目齐全。医疗组严格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入院48小时内完成主治医师查房,三日内主任查房,重病人随时请上级医师查房,重病人值班医师查房后作好病程记录。加强知情谈话制度管理,危重时随时谈,特殊诊疗操作、特殊治疗,用药谈话,输血同意谈话。严

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医院

约品质量管理制度 药剂科职责

一、负责起草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并认真组织执行; 二、负责对供货单位和购进药品的合法性和药品质量进行审核; 三、负责建立本单位所使用药品的质量档案; 四、负责药品质量查询和药品质量事故或质量投诉的调查、处理及报告; 五、负责不合格药品的检查确认和处理; 六、负责药品的购进、验收、储存、陈列、保管、养护、调配和临床药学工作; 七、负责搜集和分析药品质量信息、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等药事管理工作。

主管药品质量负责人职责 一、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湖北省药 品使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确保依法使用药品,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合理、及时、方便; 二、在“质量第一”的思想指导下进行药品质量管理,组织本单位职工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有关药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药品质量管理,对本单位所使用的药品质量负领导责任; 三、组织、督促有关人员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签发药品质量管理文件; 四、定期召开药品质量管理工作会议,研究、解决药品质量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 五、督促药品质量管理工作的落实,保证药剂科有效行使职权; 六、组织职工积极参加各种业务培训,保证职工不断提高法律意识、业务素质和药品质量管理水平; 七、重视患者意见和投诉的处理,负责质量事故的处理、质量问题的解决和质量改进; 八、督促、检查各岗位履行质量职责,监督药品管理制度的落实; 九、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各项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实施和维护药品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主持药品质量管理制度的检查与考核工作; 十、负责协调部门之间药品质量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十^一、负责药品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工作的组织工作; 十二、研究、部署、检查药品质量管理工作,实施奖惩;

医疗机构药品监督检查自查评分表

附件1: 医疗机构药品监督检查自查评分表 单位名称 单位法人等级评价 □50以下□50-100 □100-500 员工人数 □500-1000 □1000-3000 □3000以上 自查情况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手机电话 单位负责人 电子邮箱传真 手机电话 联系人 电子邮箱传真 单位网址 - 1 -

项目检查内容满分得分 1、机构与人员1、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药械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健全 并悬挂药械质量管理制度。 5 2、医疗机构应设立药械质量管理机构。5 3、药械质量管理机构的日常工作由药剂管理部门负责。 未设立专门部门的,应指定专人负责。 5 4、药剂科负责人、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应具备药学或相 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职称,并具有药师以上专业 技术职称,独立解决药品质量相关问题。 5 5、医疗机构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保管养护、 人员调剂使用的人员应经专业技术培训,具有药学基础 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5 6、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并 建立健康档案。 5 7、相关人员应当接受药事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培训和 考核,合格后上岗。 5 8、医疗机构应制订保证药品质量的各项管理制度。5 2、购进与验收1、医疗机构必须从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 营许可证》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购进国家食品药品监 督管理局批准的药品。 5 2、医疗机构购进药品应对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 业(批发)及销售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文件 备案保存。 5 3、医疗机构购进药品时应当索取、留存供货单位的合 法票据。 5 4、医疗机构购进药品应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5 5、医疗机构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10 - 2 -

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题答案)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4号)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考试题 部门姓名得分 一、填空题:(每空2分,共80分) 1、为加强药品生产的监督管理,根据《》、 《》,制定《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2、药品生产监督管理是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药品生产条件和生产过程进 行等管理活动。 3、药品生产企业将部分生产车间分立,形成独立药品生产企业的,按照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办理。 4、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当根据情况作出处理。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药品生产企业开办申请的,应当出具加盖本部门受理专用印章并注明日期的或者 5、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生产企业开办申请之日起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6、新开办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企业新建药品生产车间或者新增生产剂型的,应当自取得药品生产证明文件或者经批准正式生产之日起30日内,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规定向相应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认证。 7、《药品生产许可证》分正本和副本,正本、副本具有法律效力,有效期为。 《药品生产许可证》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制。 8、《药品生产许可证》应当载明许可证编号、、法定代表人、、企业类型、注册地址、生产地址、生产范围、发证机关、发证日期、有效期限等项目。其中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许可事项为:、生产范围、。 9、《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分为变更和变更。许可事项变更是 指、生产范围、生产地址的变更。 10、《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生产药品的,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药品生产许可证》。 11、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药品生产许可证》。 12、药品委托生产的受托方应当是持有与生产该药品的生产条件相适应的认证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 13、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应当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明确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和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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