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自考本科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

南大自考本科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
南大自考本科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

南大自考本科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

获得南京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的学生,自毕业之日起一年内,由本人向我校继续教育学院办理学士学位申请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学士学位的时间为每年3月上旬和10月上旬,具体时间以每年2月底和9月底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院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4a14034446.html,)发布的通知为准。

如果考生希望获得学士学位,但却没有达到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可以暂不办理毕业登记,继续参加相关课程的自学考试,直至达到条件后再进行毕业登记。一旦办理了毕业登记,如果达不到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则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南京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授予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必须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

1、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且如下五门学位要求课程考试总成绩达到350分以上(含350分);

(1) 法律专业:国际经济法概论(国际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工业产权法)、公司法、合同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环境保护法)。

(2) 工商管理专业:管理科学(国民经济管理、国民经济核算)、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对外经济管理)、财务管理学(经济法概论)、企业经营战略(产业经济管理学、西方经济学概论)、人力资源管理(一)(税收学、货币银行学)。

(3) 行政管理学专业:公共政策、领导科学、公务员制度(国家公务员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学)、西方政治制度。

(4) 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团体社会工作、个案社会工作、社区社会工作、社会问题、社会保险学。

(5) 计算机及应用专业:计算机系统结构、操作系统、C++程序设计(面向对象程序设计、面向对象程序设计C++)、数据结构、数据库系统原理(数据库原理)。

(6) 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操作系统概论(操作系统)、数据结构导论(数据结构)、数据库系统原理(数据库原理)、计算机网络原理(计算机网络技术)、信息系统开发与管理(信息系统开发)。

(7) 广告学专业:传播学概论、市场调研与统计、广告策划与创意、广告设计实务、广告媒介实务。

(8) 公共关系专业:人际关系学、现代谈判学(公共关系谈判)、公共关系案例、市场调查、危机传播管理(危机管理)。

(9)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工作分析、招聘管理、绩效管理、职业生涯规划与管理、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2、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语考试且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者(免考外语的情况详见下面的说明)。没有考外语、以其它三门文化课程换考外语从而取得本科毕业证书者,不授予学位;

对于免考外语的情况:凡是仍然有效的成绩、可以不用再参加“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英语考试”。凡是已经失效的成绩,则必须再参加“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英语考试”并合格(60分以上),才能授予学士学位。特做如下五点具体说明。

(1)特别注意:从2005年12月(含2005年12月)起,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与学士学位授予脱钩。之后取得四、六级合格证书者(或成绩单425分以上者),不论是否在“头尾六年”的期限之内,都必须再参加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英语考试并合格(60分以上);

(2) 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且四、六级合格证书在省学位办规定的“头尾六年”有效期内。如四、六级合格证书为2005年获得,那么2005、2006、2007、

2008、2009、2010,则自考本科毕业证书需要在2010年之前(包括2010年)获得方为有效。

(3)从2004年6月起(含2004年6月)至2005年6月起(含2005年6月)获得的大学英语四、六级合格证书,必须在考生本人原专科(或本科)学校参加考试方为有效。申请学位时须出具相关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4)以其它方式免考外语课程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如要申请学士学位,必须再参加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英语考试并合格(60分以上);

(5)只有免考外语课程者才可以报考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英语考试,而外语课程小于70分者不能报考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英语考试;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英语考试每年10月份报名、11月份考试,一年仅考一次;报考我校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考生,需要在我校进行报名考试;具体报名考试事宜可以在每年的9月底关注我院网站通知。

3、毕业论文成绩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

关于南京大学自学考试学士学位授予对于英语要求的说明

关于南京大学自学考试学士学位授予 对于英语要求的说明 从2012年开始,我校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对于英语的要求,执行以下两个条件,达到两个条件其中之一即可: 1、要么自学考试本科段课程“00015英语(二)”取得70分以上(含70分)成绩; 注意:在自考本科毕业(以自考本科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之前参加自学考试取得的成绩,才可以用来申请学位。毕业之后取得的成绩不能用来申请学位。 2、要么自学考试本科段课程“00015英语(二)”为免考,并且参加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英语考试取得及格成绩(60分以上); 注意:仅对于国家承认学历的英语专业本科(或以上)毕业生,在免考“00015英语(二)”之后,可以不用再参加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英语考试。其它免考“00015英语(二)”的情况,均必须再参加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英语考试; 注意:“00015英语(二)”为六十几分的成绩(小于70分),不能用来申请学位,以此为条件办理的“00015英语(二)”免考也不能用来申请学位。 参加我校主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报考者,从完成办理自学考试课程“00015英语(二)”的免考手续开始,到拿到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以自考本科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之后的壹年时间内为止,可以报名参加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英语考试。不符合上述时间限制要求的考生,原则上不得再报名参加考试。 注意:“00015英语(二)”没有达到70分以上、但又想申请学士学位的考生,应该尽早报名参加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英语考试。我校自学考试考生应该在我校进行报名与考试。 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英语考试每年10月份报名、11月份考试,一年仅考一次。请在每年的9月底关注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4a14034446.html,)的通知。 注意:只有免考外语课程者才可以报考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英语考试,而外语课程小于70分者不能报考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英语考试。 毕业生必须在毕业之日(以自考本科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起一年内,向继续教育学院办理学士学位申请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注意:对于需要参加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英语考试者,请务必不要错过考试报名时间。如果因此耽误了学士学位的申请,责任自负。 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南大社会学方法试题

2001年 一、名词解释 1,《江村经济》;2、求同法;3、价值定向;4、回归系数;5、完全参与者;6、充分解释;7、分析单位;8、效度;9、磨损测量法;10、头脑风暴法 二、问答 1、为什么在实验研究中有时要设立两个控制组 2、古德曼量表和里克特量表均需通过试填从许多备选项目中筛选,二者的筛选标准有哪些不同? 3、操作性定义的古典表达方式是什么?请举例说明。 4、简述抽样平均误差的来源。 5、杜尔凯姆的研究对社会学研究方法提供了哪些贡献? 三、计算题 1、在美国总统选举时,许多咨询机构在允许误差2%、置信水平95.45%(F(2)=0.9545)条件下,确定抽样2500人作为调查样本。这合理吗?请通过计算回答。 2、一项调查希望验证“受教育水平影响收入”假设。请将此假设操作化并设计一套效度检测方案。 2002年 一、名词解释 1,概念实证法;2、交往非参与者;3、定序测量级;4、反向头脑风暴测量法;5、痕迹法; 6、社会基图; 7、四分位差; 8、复合分组表; 9、公理理论;10、情景外推法 二、简答题 1、研究课题的来源有哪几个方面? 2、简述概念操作化的含义及其在社会调查中的意义。 3、设计问卷时,应根据什么样的原则来安排问题的顺序? 4、简述问卷的基本结构及其各个部分的主要内容。 三、设计题 为了调查某大学本科生的择业倾向,需要从全校学生中抽取300名同学进行调查,请设计一种抽样方案,并说明设计的理由。 四、计算题 1、对某数学单位计算机等级考试的成绩调查整理发现,该单位成绩的中位数为75分,算术平均成绩77分,试计算出成绩的众数近似值,并说明相对于对称分布,该单位成绩分布成何种状态/ 2、为了解某地区中学生的视力健康状况,从调查样本200个学生发现近视16人,如果要求置信水平为95.45%,试求出该地区视力近似人数与总体中学生百分比置信区间,并说明置信水平与置信区间的关系。(查表可知F(2)=95.45%) 五、论述题

学士学位授予条例(含成教)

金陵科技学院文件 金院字〔2011〕110号 关于印发《金陵科技学院学士学位 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院(部)、部门: 现将《金陵科技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学士学位 授予 细则 通知 金陵科技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1年8月30日印发

金陵科技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校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管理,保证学士学位授予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凡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按本细则的规定向我校申请相应的学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学校成立学位评定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是领导全校学位授予工作的专门机构。学位评定委员会设主席1名,副主席1-2名,委员9-25名,秘书1名,任期三年。秘书由教务处处长担任。 第四条 各二级学院成立本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第三章 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第五条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授予学士学位: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在校期间能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较好掌握所学

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初步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经审核取得毕业资格。 第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一)在校期间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和行动,经教育仍坚持不改者; (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 (三)有过考试作弊行为者; (四)我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未达到学校规定的以下标准: 非艺术类专业(外语类除外):普通公办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所获成绩未达到350分;对口单招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所获成绩未达到340分;普通民办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所获成绩未达到330分。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所获成绩未达到300分。外语类专业学生参加全国相应专业四级考试成绩未达到50分。 (五)授经济学、文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学士学位的我校相关专业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全国或江苏省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未达到一级;授工学学士学位的我校相关专业(计算机相关专业除外)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全国或江苏省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未达到二级,或未通过学校组织的与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相当水平的考试;

江苏自学考试申请学士学位细则

XX自学考试申请学士学位细则 XX大学主考法律、工商管理、行政管理、社会工作与管理、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信息管理、广告学、公共关系专业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 一、申请条件 1、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且如下五门课程考试总成绩达到350分以上(含350分): (1)法律专业:国际经济法概论、知识产权法、公司法、合同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2)工商管理专业经济管理专业:管理科学、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财务管理学、企业经营战略、人力资源管理 (3)行政管理专业:公共政策、领导科学、国家公务员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西方政策制度 (4)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团体社会工作、个案社会工作、社区社会工作、社会问题、社会保险学 (5)计算机及应用专业:计算机系统结构、操作系统、面向对象程序设计、数据结构、数据库原理 (6)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操作系统、数据结构、数据库原理、计算机网络技术、信息系统开发 (7)广告学专业:传播学概论、市场调研与统计、广告策划与创意、广告设计实务、广告媒介实务 (8)公共关系专业:人际关系学、公共关系谈判、公共关系案例、市场调查、危机管理 注:如计划调整,有关调整课程以相对应的课程代替。 2、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语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者、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四级及以上者、或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且合格证书在省学位办规定的有效期内(头尾六年)者。 注: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超过年限和其他条件免考本科段英语的,可参加XX省学位办组织的学位英语考试。报名时间与学位申请报名时间一致。 以其他课程替代英语课程毕业的,不授予学位。 3、毕业论文成绩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 二、申请报名时间及地点 ⒈申请报名时间:2005年9月20-24日,2006年3月1-3日(仅限2005年下半年毕业生)。其他时间恕不接待。 ⒉申请报名地点:XX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XX大学南园教学楼二楼继续教育学院)。 三、注意事项 ⒈若在毕业前未能达到授予学士学位要求而又想获得学士学位的,可在毕业登记前继续在自学考试中参加相关课程的考试,直至达到要求后再申请。 ⒉在毕业之日起一年内按规定时间由本人到我校办理申请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⒊办理申请手续时,须带相关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若无原件,复印件须加盖人事部门公章)、200元和一寸近期免冠正面

授予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

授予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 ①怀化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工作条例(怀院发[2009]80号附件1) 第一条为了做好我校学士学位授予工作,规范授予工作程序,明确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职责,确保授予学位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条例。 第二条学校成立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以下简称“学位委员会”),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我校的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校学位委员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2至3人,秘书长1人,委员若干人,根据工作需要可调整和充实。校学位委员会下设学位办公室,挂靠教务处,由教务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学士学位授予工作中的日常事务。 第三条校内各系(部)成立相应的学士学位评审小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1人,成员若干人。学士学位评审小组名单由各系(部)提名,报校学位委员会批准。 第四条校学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审查通过接受申请学士学位的人员名单; (二)通过学士学位获得者的名单,做出授予学士学位的决定; (三)做出撤消违反规定而授予学士学位的决定; (四)审批各系(部)学士学位评定小组成员名单; (五)检查、评估、监督系(部)学士学位评定小组的工作; (六)研究学校学科建设中重大问题; (七)审批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 (八)研究和处理学位授予工作中的争议和其他事项。 第五条系(部)学士学位评审小组的职责: (一)负责对本系(部)学生申请学士学位资格的审查; (二)受理学生学士学位申请,逐一审核相关材料,提出是否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在本系(部)内公示,并上报校学位委员会; (三)研究本系(部)学士学位授予工作中的争议问题,并将处理建议报校学位委员会; (四)完成校学位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六条校学位委员会每年召开两次会议。如遇有重大事件需作出决策,可由校学位委员会主席、副主席提议增开校学位委员会全体会议,或在征求校学位委员会委员意见的基础上由主席、副主席与有关系(部)学位评审小组研究解决,并向下次校学位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 第七条校学位委员会在工作范围内,对所议问题进行决议。决议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与会委员占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方可开会,经与会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同意,方可通过。 第八条学位的审批与撤消: (一)学生毕业前两周,各系(部)学士学位评审小组根据毕业生思想政治表现、历年学业成绩、实习及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大学外语考试成绩、奖惩情况等材料,按照《怀化学院学士学位条例实施细则》的要求对每个毕业生进行审核,确定授予和不授予名单; (二)授予学位后,如发现学生在校期间的表现达不到学士学位授予要求者,校学位委员会有权撤消其已获得的学士学位。

南京大学 社会学2001-2003考博试题

南京大学社会学2001-2003考博试题 2001年试题 社会学理论与方法 一、简述题(每题8分,共40分) 1、简述马克斯.韦伯的理想类型 2、简述达伦多夫社会冲突理论 3、简述社会交换理论在人类学、经济学和心理学中的理论来源 4、简述布尔迪厄德“文化资本”理论 5、有关政府预算的一项社会调查想知道某市市民对政府在教育经费投入、交通建设经费 投入方面的意见。由于调查经费有限,甲研究人员把问卷发往全市各小学,然后通过学生 转到家长手中;乙研究人员从全市18岁以上成人中随机抽出调查对象,再用邮寄方式发放 问卷。请比较两种不同的调查方法,指出各自的长短。 二、论述题(每题15分,共45分) 1、论述唯名论和唯实论两种社会观 2、论述宏观社会学理论和微观社会学理论的区别 3、社会学的中国化应该如何借鉴西方社会学发展的历史教训? 三、计算题(每题15分,共15分) 在一次对研究生考生的社会调查中,某地区所有考生的资料显示,该地区考生5门课程的总 分成绩近似服从正态分布。每个考生的平均分为320分,标准差为25.38,试求: (1)、从该地区中随机抽取一名考生,其总分超过340分的概率;(2)、如果抽取一个容量为9的随机样本,求其平均总分超过340分的概率 (3)、比较(1)和(2)的结果,请做出统计意义的解释;另外,如果总体不是正态,那 么(2)的答案将是什么? (附:查表可知,Ф(Z<=0.79)=0.7851 Ф(Z<=0.78)=0.7823 Ф(Z<=2.36)=0.981)

2002年试题 社会学理论与方法 一、简述题(每题8分,共40分) 1、简述迪尔凯姆的社会事实及其特征 2、简述符号互动论中衣阿华学派和芝加哥学派的差异 3、简述米尔斯对美国中产阶级的论述 4、简述吉登斯的现代性制度“组织丛” 5、什么是操作化?它在社会研究中的作用是什么? 二、论述题(每题15分,共45分) 1、论述库恩的范式思想及其对西方社会学理论的影响 2、科尔曼针对社会科学中普遍存在的缺陷——宏观理论和微观理论的联系脆弱,提出了 怎样的解决方法?是举例说明。 3、试比较调查研究和实地研究两种社会研究方式的特点。 三、计算提(每题15分,共15分) 对北京和南京两城市各随机抽取400名居民进行调查,结果发现,北京居民人均月收入为1 200元,标准差为180元;南京居民人均月收入为500元,标准差为80元。问: (1)、北京居民互相之间在收入上的差异,与南京居民相互之间在收入上的差异,哪一个 更大? (2)、在95%的置信度下(Z=1.96),南京市居民平均月收入的置信区间是多少? 2003 理论与方法 简答题 1、帕累托的剩余物与衍生物 2、齐美尔的社会类型 3、柯林斯的互动仪式 4、哈贝马斯的合法化危机 5、米德的精神、自我与社会的关系 6、分层抽样与整群抽样分别应用于什么情况下

成都理工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成都理工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是《成都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的附注规定,规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的标准、审批程序等事宜。 第三条学士学位按照学生修读专业的学科门类授予。 第四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1.在成都理工大学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修学期满,成绩合格,获得毕业证书; 2.专业核心课程平均学分绩≥75分或所有修读课程的平均学分绩≥70分; 3.毕业论文(设计)成绩≥75或良好及以上; 4.重修学分不高于所修专业毕业最低学分的25%; 5.外国语言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成绩达到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要求; 6.修学期间未曾因学术违规问题受过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 第五条凡申请提前毕业者,如满足本细则第四条各款规定,授予其学士学位。 第六条因不满足第四条第2至第5款之一的规定而不能授位者,如在某方面确有突出的学术成就,或毕业后参军,或去边疆、边远或国家确认的贫困地区或艰苦行业工作者,持相关证明材料可以申请破格性质的特殊授位。特殊授位的申请条件与程序由校学士学位工作办公室确定,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备案后执行。 第七条学士学位授予审批程序: 1.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设立学士学位工作办公室,由学校教务处代行。校学位评定 委员会闭会期间,学士学位审核授予工作由教务处根据本细则的规定或特别授权执行。 2.符合本细则第四条规定的学士学位授予由学院学位委员会预审,校学士学位工 作办公室按专业集中审核,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任或其授权的副主任批准。 3.本细则第六条涉及的特殊授位由校学士学位工作办公室逐一审核,校学位评定 委员会主任或其授权的副主任逐一批准。 第八条成都理工大学独立学院本科毕业生的学士学位授予细则参照本细则执行,授予资格由校学士学位工作办公室负责审核,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任或其授权的副主任批准。 第九条学士双学位的授予细则参照本细则制定并执行。 第十条学士学位授予审批表等资料由校学士学位工作办公室按年向校档案馆归档。 第十一条因学业成绩记载错误等原因造成错授的学位,由校学士学位工作办公室报请

南大自考本科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

南大自考本科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 获得南京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的学生,自毕业之日起一年内,由本人向我校继续教育学院办理学士学位申请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学士学位的时间为每年3月上旬和10月上旬,具体时间以每年2月底和9月底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院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4a14034446.html,)发布的通知为准。 如果考生希望获得学士学位,但却没有达到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可以暂不办理毕业登记,继续参加相关课程的自学考试,直至达到条件后再进行毕业登记。一旦办理了毕业登记,如果达不到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则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南京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授予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必须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 1、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且如下五门学位要求课程考试总成绩达到350分以上(含350分); (1) 法律专业:国际经济法概论(国际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工业产权法)、公司法、合同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环境保护法)。 (2) 工商管理专业:管理科学(国民经济管理、国民经济核算)、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对外经济管理)、财务管理学(经济法概论)、企业经营战略(产业经济管理学、西方经济学概论)、人力资源管理(一)(税收学、货币银行学)。 (3) 行政管理学专业:公共政策、领导科学、公务员制度(国家公务员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学)、西方政治制度。 (4) 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团体社会工作、个案社会工作、社区社会工作、社会问题、社会保险学。

(5) 计算机及应用专业:计算机系统结构、操作系统、C++程序设计(面向对象程序设计、面向对象程序设计C++)、数据结构、数据库系统原理(数据库原理)。 (6) 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操作系统概论(操作系统)、数据结构导论(数据结构)、数据库系统原理(数据库原理)、计算机网络原理(计算机网络技术)、信息系统开发与管理(信息系统开发)。 (7) 广告学专业:传播学概论、市场调研与统计、广告策划与创意、广告设计实务、广告媒介实务。 (8) 公共关系专业:人际关系学、现代谈判学(公共关系谈判)、公共关系案例、市场调查、危机传播管理(危机管理)。 (9)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工作分析、招聘管理、绩效管理、职业生涯规划与管理、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2、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语考试且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者(免考外语的情况详见下面的说明)。没有考外语、以其它三门文化课程换考外语从而取得本科毕业证书者,不授予学位; 对于免考外语的情况:凡是仍然有效的成绩、可以不用再参加“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英语考试”。凡是已经失效的成绩,则必须再参加“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英语考试”并合格(60分以上),才能授予学士学位。特做如下五点具体说明。 (1)特别注意:从2005年12月(含2005年12月)起,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与学士学位授予脱钩。之后取得四、六级合格证书者(或成绩单425分以上者),不论是否在“头尾六年”的期限之内,都必须再参加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英语考试并合格(60分以上); (2) 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且四、六级合格证书在省学位办规定的“头尾六年”有效期内。如四、六级合格证书为2005年获得,那么2005、2006、2007、

南大社会学真题

社会学理论与方法 一、名称解释 1、参照群体; 2、失范; 3、隐性功能; 4、索引性表达; 5、合法化危机; 6、效度 二、简答题 1、简述社会分层和社会流动的关系 2、在米尔斯看来,哪些方式可以激发社会学想象力? 3、建构中层理论的策略,具有哪些意义? 4、简述参与观察法的优缺点? 5、简述实地研究的过程。 三、计算题 1、调查100名工人,得到下列结果,求收入的平均数,众数和中位数 收入400 500 600 700 人数20 40 30 10 2、从一所大学随机调查400名学生,得出他们的平均年龄为20岁,标准差为2岁,求在95%的置信度下,全校学生平均年龄的置信区间。 (I(1-0.05)=1.96) 四、设计题 请将概念“生育意愿”操作化为一组指标,并将他们设计成问卷中的问题。 五、论述题 1、试用至少两种不同的社会学理论,解释当代中国社会的结构变迁。 2、试论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过程中,我国“单位”的功能发生了哪些变化? 3、论述定性实地研究中资料分析的概括性问题。 综合考试 一、名词解释 1、人情; 2、经济交换与社会交换; 3、工业化与城市化; 4、人口的“逆淘汰”; 5、社区 二、简答题 1、联系实际,简述衡量一个国家是否完成了由传统乡村向现代城市社会跃迁,通常把哪几个指标作为转换点。 2、何谓弱关系假设,其最初的经验证明如何? 3、什么是社会学取向的社会心理学? 4、简述城市社会的“世俗化”。 三、论述题 1、如何从理论上分析失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我们如何解决失业问题? 2、联系实际,试分析家族主义在中国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作用及其可能的限制。 3、试论述流言和谣言的性质与传播过程。 4、试论市民社会与城市化与城市现代化的发展关系。

学士学位授予办法

附件 山西财经大学 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 第一条为全面做好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确保人才培养和学士学位授予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指参加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按照国家招生政策录取、复查合格并取得我校学籍的学生。 第三条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学生同时符合下列条件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法律,遵守社会公德,遵守校规校纪,品行端正,大学生思想品德考核、鉴定合格; (二)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要求,在学校规定的基本学制年限内经审核准予毕业; (三)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到中等及以上; (四)修读课程(指所有课堂教学环节)平均学分绩点达到1.9(含1.9)以上或不及格(包括补考)课程的学分累计在21(不含21)学分以下;

(五)在校期间未试读过; (六)在校期间未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 第四条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学生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者,可授予双学士学位。 (一)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 (二)学完并通过双学位专业规定的课程; (三)双学位专业课程补考未超过1次; (四)双学位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到中等及以上。 第五条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学生申请学士学位,由学生本人填写《山西财经大学学士学位审核表》,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逐个审核毕业学生的学士学位授予资格,提出授予和不授予学士学位学生的建议名单,并在学生填写的《山西财经大学学士学位审核表》签署意见,经教务处审查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审核,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第六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将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通过的情况以纪要的形式行文,教务处将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的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通知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在《山西财经大学学士学位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后,装入学生本人档案。 第七条凡毕业时未获得学士学位者,不再补授学士学位。 第八条本办法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2—

南京大学社会工作硕士MSW专业学位研究生

南京大学社会工作硕士(MSW)专业学位研究生 培养方案(试行) 为了贯彻实施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转发《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指导性培养方案》的要求,根据社会工作专业硕士(简称MSW,后同)学位的培养特点,结合南京大学MSW承办单位社会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以人为本、助人自助、公平公正”的专业价值观,掌握社会工作的理论和方法,熟悉我国社会政策,具备较强的社会福利服务策划、执行、督导、评估和研究能力,胜任针对不同人群及领域的社会福利服务与社会福利管理的应用型高级专业人才。 二、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或具有一定社会工作实践经验的其他专业的学士学位获得者。 三、学习年限 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 四、培养方式 1、MSW培养采用课程讲授、案例研讨和社会工作实习等多种形式,重视实践教学。MSW教育中心配备有现代化的多媒体教室、社会工作实验室等硬件设施,聘请有实践经验的优秀社会工作人才为学生上课或开设讲座,采用案例分析的方式授课,加强社会工作实务技能的训练,兼顾研究能力的培养。 2、设立导师组,发挥集体培养作用。导师组以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正、副教授为主,并吸收社会福利服务与管理部门的优秀社会工作人才参加。实行双导师制,即学校专职教师与有实际工作经验和研究水平的优秀社会工作人才共同指导。

五、课程设置 MSW专业学位课程的总学分不低于36学分。学分课程类型包括: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社会工作实习及毕业论文。学生必须通过学校组织的规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方能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修满规定学分方能撰写学位论文。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必修课都配备2名以上专任授课教师,具有社会工作实践经验或督导经验者的比例不低于50%。 1、必修课(21学分) 必修课包括公共必修课与专业必修课,共有7门课,20个学分。 公共必修课程(7学分) 专业必修课程(14学分) 【注】:专业必修课还包括社会工作实习(5学分)和学位论文(2学分),详细要求见第六部分和第七部分。

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附件1: 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学校经重庆市学位委员会批准,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本科专业,可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章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第三条凡学校应届本科学生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表现良好。 (二)通过本科学习,其课程学习(含实习实训)和毕业论文(设计)达到教学计划应有的要求,德、智、体诸方面经审查合格,准予毕业。 (三)较好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 (四)学位外语及学位计算机考试成绩合格者。 学位外语及学位计算机考试分别在每年6月第一周星期六及星期日举行,当年毕业学生在考试前2周提出书面申请,经教务处审核批准后组织考试。

非英语类普通本科专业学生参加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学位外语规定的分数者;艺术类、体育类、应用技术类(含职教师资)本科专业参加重庆市实用英语应用能力A级及以上考试,成绩达到学位外语规定的分数者;英语类本科专业学生参加专业外语四级及以上考试,成绩达到学位外语规定的分数者,经本人申请,可认定其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 非计算机类普通本科专业学生参加高等学校计算机水平测试Ⅱ级及以上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相应证书者,艺术类、体育类本科专业参加高等学校计算机水平测试Ⅰ级及以上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相应证书者,计算机类本科专业学生参加各类专业计算机等级(水平)考试,获得中级及以上证书者,经本人申请,可认定其学位计算机考试成绩合格。 第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一)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者。 (二)学位外语及学位计算机考试成绩不合格者。 (三)在校学习期间,全日制本科学生累计达6门以上(含6门)补考者(不包括因故缓考)。本科阶段就读3年的“专升本”学生在本科阶段累计有5门以上(含5门)补考者(不包括因故缓考),本科阶段就读2年的“专升本”学生在本科阶段累计有4门以上(含4门)补考者(不包括因故缓考)。

学士学位申请条件(含退学警告规定和绩点算法)

学士学位申请条件 第一条 学士学位申请条件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汽车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学生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请学士学位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意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较好掌握本学科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和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3. 在校学习期间按教学计划要求的最低毕业学分的课程考试成绩平均学分绩点须达到2.0(含)以上; 4.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在“良好”以上; 5. 获得华南理工大学外语学位课程考试合格证书,或者获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学士学位申请资格 1. 在校学习期间受到“留校察看”以上处分(毕业前未撤销)者。 2. 没有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 获得本科毕业证至少需两个条件: 1.修够所规定学分(如体育课共需修满4个学分,课程不及格表示没有获得该门课程学分,补考或重修后及格则获得该门课程学分), 2.毕业前补考和重修的科目全部通过。 第二条 学士学位申请时间 1. 华南理工大学每年5月底组织外语学位课程考试。学生可在三、四年级申请参加考试。(大二的学生学院组织参加华工外语学位课程考试,此考试比四级容易通过) 2. 学士学位原则上在毕业当年申报。 补充说明: 一、1. 要获得学士学位,首先要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2. 根据学生手册P31第五十二条及第六十二条,学生在校期间,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包括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具体所需学分由教务处负责),成绩合格,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包括学院当初规定的3-100及讲座卡等的学分,具体实施方法由学院规定),准予毕业,颁发由国家统一印制的华南理工大学广州汽车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条件者,授予华南理工大

学位授予条例

陕西理工大学文件 陕理工校发〔2017〕17号 关于印发《陕西理工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例》 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现将《陕西理工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例》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陕西理工大学 2017年4月6日 陕西理工大学党政办公室2017年4月6日印发 陕西理工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例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士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依照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学科分类,按专业培养计划,对我校本科各专业毕业生分别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三条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基本程序是:学院初审、学士学位办公室复审、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第四条各学院成立学士学位评审工作小组,由5-7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1.审查本学院本科毕业生的政治思想、学习成绩,提出并申报授予学士学位的名单; 2.向学校学位评审委员会工作小组反映有关授予学位问题的各种争议,并提出处理意见; 3.处理学校学位评审委员会授权办理的有关学位事宜。 第五条凡我校本科学生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各项内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并符合下列条件者,方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 2.遵纪守法,道德品行、思想作风端正; 3.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成绩优良; 4.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第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1.结业生; 2.以结业证换发毕业证书者; 3.在校学习期间,受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者; 4.在校学习期间,受过行政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者; 5.在校学习期间课程平均绩点低于1.5者;

学士学位申请表及学位评定标准

山东大学成人(网络)高等教育授予学士学位申请表姓名性别出生日期 民族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邮编 申请何学位学士学位联系电话 学习形式业余 最后毕业学校山东大学计算机科 学与技术学院 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号 修业年限三年毕业时间2009年1月 备 注

评定学位要求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88)学位字012号文件、山东省教育厅鲁教高字[1992]10号文件规定,成人高教本科毕业生准予授予学士学位。为了保证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质量并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的范围 1.凡我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各种办学形式所培养的有学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我校主考的应届本科自考毕业生。 2.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或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举办的函授、夜大学专科起点的本科班的应届毕业生,其毕业学校向我校推荐者。 第二条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条件 1.思想品德好、能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能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并具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认识问题的初步能力,通过对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的学习,较好地掌握了本门学科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和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2.学生在校期间各门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平均成绩70分以上(含70分),毕业生论文(毕业设计或综合考试)成绩优良者。 3.参加由各学院组织的学位主干课程(一门专业基础课、二门专业课)学习和考试,且成绩在70分(含70分)以上; 4.必须参加山东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 第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学士学位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办法

外经贸学教务字〔2013〕7号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特制订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外国来华留学本科生和成人高等教育(含远程教育等)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 第一条按上列国家有关法规和我校专业设置情况,我校有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相应学科门类学士学位授予权。 第二条我校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行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教务处、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三级管理。其基本工作程序为:(一)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逐个审核本科毕业生的学习成绩和毕业鉴定等材料,对具有学士学位申请资格的学生进行初审; (二)学院通过初审后,将初审名单提交教务处复审; (三)教务处复审后,将符合条件的学生报校学位评定委员

会终审; (四)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终审通过后,学校授予学生学士学位并颁发证书。 第三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具有我校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完成学校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其课程学习、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教学实践环节的成绩,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并符合下列条件,授予学士学位。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德、智、体全面发展,无严重违纪现象; (二)在允许的修业年限内,学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取得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完成学校要求的各项实践教学环节并达到相关要求,取得毕业证书; (三)主要课程平均积点达到2.0; (四)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成绩合格; (五)非英语专业学生大学英语课程平均积点达到2.0,或达到学校有关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要求; (六)英语专业第二外语课程平均积点达到2.0。 第四条普通高等教育来华留学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普通高等教育来华留学本科生是指我校正式录取和注册在

申请学士学位条件

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如何申请学士位热★★★ 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如何申请学士位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872 更新时间:2010-1-25 14:14:25 南京大学主考:法律、工商管理、行政管理学、社会工作与管理、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信息管理、广告学、公共关系专业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 一、申请条件 ⒈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且如下五门课程考试总成绩达到350分以上(含350分): ⑴法律专业:国际经济法概论、知识产权法、公司法、合同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⑵工商管理(经济管理)专业:管理科学、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财务管理学、企业经营战略、人力资源管理 ⑶行政管理学专业:公共政策、领导科学、国家公务员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西方政治制度 ⑷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团体社会工作、个案社会工作、社区社会工作、社会问题、社会保险学 ⑸计算机及应用专业:计算机系统结构、操作系统、面向对象程序设计、数据结构、数据库原理 ⑹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操作系统、数据结构、数据库原理、计算机网络技术、信息系统开发 ⑺广告学专业:传播学概论、市场调研与统计、广告策划与创意、广告设计实务、广告媒介实务 ⑻公共关系专业:人际关系学、公共关系谈判、公共关系案例、市场调查、危机管理 注:如计划调整,有关调整课程以相对应的课程代替。 ⒉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语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者、通过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四级及以上者、或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且合格证书在省学位办规定的有效期内(头尾六年)者。 注:四<六>级证书超过年限的和其他条件免考本科段英语的,可参加江苏省学位办组织的学位英语考试。报名时间与学位申请报名时间一致。 以其他课程替代英语课程毕业的,不授予学位。 ⒊毕业论文成绩达到良好以上(含良好)。 二、申请报名时间及地点 ⒈申请报名时间:2006年3月1-3日(仅限2005年下半年毕业生)。其他时间恕不接待。 ⒉申请报名地点:南京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南京大学南园教学楼二楼继续教育学院)。 三、注意事项

南大核心--中文社会科学引文(CSSCI-2017-2018)来源期刊(含扩展版)+(含声明)

根据《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数据库建设的需要,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经过征集、统计、审核、遴选等程序,确定了《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及集刊(2017-2018)目录》,于2017年1月15日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现分享给大家,若有变动与疏漏,以官方网站为准。 C刊正版目录: 马克思主义理论(21种) 党建·党史 1求是 2红旗文稿 3党的文献 4中共党史研究 5党史研究与教学 6党建 马克思主义原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1马克思主义研究 2马克思主义与现实

3国外理论动态 4教学与研究 5社会主义研究 6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 7当代世界社会主义问题 8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 9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10南京政治学院学报 11科学社会主义 12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 思想政治教育 1思想教育研究 2思想理论教育导刊 3思想理论教育 管理学(29种) 1管理世界 2南开管理评论 3中国软科学 4科学学研究 5公共管理学报 6科研管理 7管理科学学报

8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9管理科学 10研究与发展管理 11外国经济与管理 12管理工程学报 13中国管理科学 14中国行政管理 15管理评论 16管理学报 17中国科技论坛 18软科学 19科技进步与对策 20经济管理 21预测 22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23科学决策 24科学管理研究 25经济体制改革 26系统工程 27系统管理学报 28华东经济管理 29社会保障评论△

哲学(13种)1哲学研究 2自然辩证法研究3自然辩证法通讯4道德与文明 5世界哲学 6哲学动态 7中国哲学史 8现代哲学 9逻辑学研究 10伦理学研究 11周易研究 12科学技术哲学研究13孔子研究 宗教学(3种)1世界宗教文化 2世界宗教研究 3宗教学研究 语言学(24种) 中国语言文字 1汉语学报 2中国语文

policie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聊城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 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88)学位字012号文《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一、授予学士学位的标准 1、我校函授、业余学本科毕业生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1)通过学习教学计划规定的政治理论课,能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并具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认识、分析问题的初步能力。 (2)课程学习(含外国语课和教学实验)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达到本科教学计划应有的各项要求,成绩优良,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授予学士学位: (1)有明显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或行动,经说服教育仍无转变着; (2)有违法犯罪行为者; (3)学习期间受记过处分, 无明显悔改表现者,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 (4)学习期间两次以上(含两次)受警告处分者; (5)三年制专科起点的本科累计有三门(含三门)以上,五年制本科累计四门(含四门)以上课程经补考未及格格者; (6)考试成绩在60—69分(含补考成绩)之间的门次达考试课程总门次二分之一者; (7)毕业论文评定不合格者。 二、学士学位评定办法 (1)首先由学生本人根据本细则的有关规定,在毕业前夕向所在教学单位提出申请。 (2)各教学单位教务员将学士学位申请者的历年考试成绩和历年考勤统计情况登记造册,并按“标准”标出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名单,报院(系)学位委员会分会。 (3)各教学单位学位委员会分会对学士学位申请者,按照“标准”,进行初步审查.决定是否接受申请。 (4)将各单位学位委员会分会审查通过的学员名单报继续教育学院,由山东省教育厅组织外语考试,由继续教育学院组织公共理论和专业主干课程的考试。 (5)继续教育学院对通过各门课程考试的学员名单进行复核,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通过者,由学校授予学士学位,颁发证书。未通过者及未申请者,不再补授学士学位。 三、学士学位评定原则 1、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如发现学位申请者或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申请和审核学位的过程中,有营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要严肃处理,并撤销其所授予的学位。 2、坚持质量第一,实事求是的原则,不照顾平衡.不套比数,决不降格以求。 四、其他 1、凡申请学士学位的函授、业余本科毕业生,必须提交毕业论文。毕业论文,参照全日制本科各专业的要求和做法进行。毕业论文的评定、由所在系组织实施。 2、英语专业的业余本科毕业生申请学位,需自修第二外国语。其要求相当于其他专业的“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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