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班子议事规则

支部班子议事规则
支部班子议事规则

党支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党内监督,实行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中心党支部的议事行为,结合中心党支部特点,制定本议事规则:

一、议事范围

(一)、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部门)、自治区和地委、行署的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和领导讲话、重要指示,结合中心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二)、党支部以及中心总体发展规划、年度(季度、阶段)、专项工作计划和安排。

(三)、党支部和中心重要工作请示、综合性汇报、报告和重要信息发布,党员发展相关事项。

(四)、拟报地区管委会决策的住房公积金重大政策调整、业务工作报告,以及公积金业务操作流程、细则等内部控制度制定。

(五)、中心各科(室)、管理部工作职责、各类人员岗位职责等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

(六)、中心人员调动和职务、岗位调整、薪金待遇确定、学习培训、奖惩事项。

(七)、中心重要接待事项、大项经费预算和开支,设施建设、大宗设备购置和处置。

(八)、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员经常性教育、流动党员管理、党员联系服务群众的办法、措施和落实。

(九)、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及相关事宜。

(十)、中心扶贫帮困、社区共建以及领导干部“一点五户”帮扶重要事项。

(十一)、领导班子认为需要讨论的其他事项。

二、议事原则

(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贯彻执行《党章》,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用正确科学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去分析、研究和解决问题。

(二)、坚持搞好会前酝酿,搞好会议准备,不搞临时会议。

(三)、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讨论决定问题,充分发扬民主,在目前情况下,采取吸收相关人员,参加班子会议,

更广泛地体现决策的民主化。与会成员充分发表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意见基本一致的问题当决即决。

(四)、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大事集体研究决策,分工负责落实,班子成员既要按分工履行职责,又要自觉维护班子团结,互相信任、互相支持、互相监督、形成合力,并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五)、坚持在国家宪法、法律和党纪、条规允许范围内议事和决策,违法乱纪和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事项不予研究。

三、议事程序

议事范围内的所有事项必须经过班子及民主决策机制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具体程序如下:

(一)、确定议题

根据既定工作安排和实际工作需要,由书记或其他班子成员提出需要研究事项的预案,经书记与班子成员酝酿沟通后,确定会议议题。

(二)、会议准备

议题确定后,相关科(室)管理部按照书记、班子成员要求,准备好有关需要研究事项的文书资料,书记责成办公室主任通知参会成员或其他列席人员,并告知相关议题内容、时间、地点,以便各参会人员做好思想和发言准备。办公室提前准备好会议室,必要时准备录音录像设备。

(三)、会议讨论

领导班子会议由支部书记负责主持召开;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如有需要可临时召开,并由支部书记作出安排;列席人员由支部书记视情而定。与会成员要求真务实,就会议议题踊跃发表真实意见,进行充分酝酿讨论。主持会议的书记要注意引导,防止会议偏题。

(四)、会议决策

领导班子研究决策要充分听取参会人员的意见,对决策提案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集中多数人的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

对决策议题可允许个人保留不同意见,但必须做到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大局。

对于重要议题发生争执,经过讨论还不能统一认识,应暂缓作出决议或决定,会后进一步酝酿,在取得基本一致后,再讨论决定,必要时可报告上级党组织。

领导班子会议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必要时办公室协助搞好音像记录。会议结束时,主持会议的书记应对原始记录审查签字。

四、监督执行

领导班子研究作出的决策或提出的要求,必须坚决执行,按领导班子分工抓好具体落实,不允许擅自改变。执行过程中应及时反馈情况,如遇特殊情况需改变原来的决议时,必须再提交领导班子进行复议后方可进行。

办公室根据领导班子决策,需要形成文书的,在最短时间内制发文书,依照领导班子分工,报请主管领导签发。

书记和班子成员要定期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领导班子讨论涉及保密的内容,在解密前所有参会人员不得向外泄密。

了加强党支部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特制定党支部议事规则。

一、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范围:根据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结合本支部的实际情况,支部委员会的议事范围主要是:思想政治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批示决定,保证完成行政工作,发展党员工作,党员管理教育工作等。

二、党支部委员会的召开:党支部委员会按月召开,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随时召开或延期召开。支委会由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书记不在时,书记可委托副书记或其他委员主持会议。会议召开的时间和议题由支部书记根据情况确定,在会前要通知各委员,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参加方可召开。如会议议题涉及委员或其亲属,应该回避,根据议题需要支部书记有权确定列席人员。

三、党支部委员会议事决策方法:支委会讨论问题时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对需要讨论的议题事先应充分酝酿,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在讨论时,各委员要畅所欲言,勇于发表不同意见。在民主讨论的基础上,书记要根据讨论的情况进行必要的集中,形成支部决议。如会议议题需要进行表决时,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度,表决方式由支部书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以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表决等形式。决议、决定以获得应到委员过半数赞成票才能通过。如果个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必须服从和执行集体通过的决定和决议。

四、党支部委员会决策的实施: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支部决议通过后,必须各负其责,落实到实处,支部委员要结合工作实际,根据集体的决定,积极主动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职权范围内带头贯彻执行,并在决策实施过程中虚心听取和及时反映党员和群众的意见与要求,要紧密依靠群众,及时总结经验。如发现原决策不当或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提请支部委员会复议,在未改变原决议时,仍按原决议执行。支部书记对决议的执行情况,要及时催办或定期检查,保证贯彻落实。支部委员要坚持党性原则,树立全局观念,主动接受支部书记的领导。支部书记要充分发挥委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委员之间要互相学习、互相支持、互相谅解、齐心协力抓好支部决议的贯彻落实。支部决议在未公开时,各委员应保守秘密,不得跑风漏气,送情买好。

文化局关于印发《基层领导班子重大问题议事规则(试行)》等五项

制度的通知

各基层党(总)支部:

为了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试点工作的成果,坚持从严治党方针,切实落实整改措施,现将《基层领导班子重大问题议事规则(试行)》、《业余党校培训制度》、《基层党组织生活制度》、《关于民主评议党员实行“两票制”的规定》、《谈心制度》等五项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

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九月十五日

文化系统基层领导班子重大问题议事规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巩固和深化基层单位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试

点工作的成果,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规范文化系统基层领导班子议事内容、议事程序,不断强化领导干部的集体观念、民主观念、群众观念,增强班子团结,进一步提升基层领导班子集体决策水平和议事效率,依据《党章》和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文化系统所属各基层单位领导班子议事,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基层领导班子是指基层单位党(总)支部委员会(简称支委会班子)和基层单位行政领导班子。

第二章基层党(总)支部委员会

第四条基层党(总)支部委员会(简称支委会),由全体(总)支部委员参加。不是党员的基层单位行政正、副职领导除支委会研究党员发展、

教育管理、纪律检查、党内奖惩和支委会自身建设等党建工作外,应列席支委会;研究全局性工作和关系职工切身利益有关问题的会议,工会主席(或主持工作的副主席)应列席;涉及青年工作有关内容的会议,团(总)支部书记应当列席。

第一节支委会议事内容

第五条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行政领导负责制的基层单位中的党(总)支部委员会,在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是:

(一)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二)贯彻上级的文件、指示和局党委的决定。

(三)本单位全局性的工作安排和改革发展等重大部署及实施方案。

(四)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纪律检查和支委会自身建设等党建工作。

(五)后备干部培养、选拨、中层干部任免和人事变动、奖惩。

(六)本单位的政治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贯彻落实知识分子、统一战线和离退休政策,指导共青团、工会等群众组织的有关工作。

(七)需要支委会研究的其它问题。

第六条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的基层单位中的党(总)支部委员会,应发挥政治核心作用,需研究的主要问题是:

(一)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的文件、指示和局党委的决定。

(二)本单位的改革与发展等重大部署及实施方案。

(三)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纪律检查和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等党建工作。

(四)根据本单位行政一把手的提名,在组织考察的基础上,研究有关后备干部培养、选拨、中层干部任免等事宜。

(五)本单位的政治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贯彻落实知识分子、统一战线和离退休政策,指导共青团、工会等群众组织有关工作。

(六)需要支委会研究的其它问题。

第七条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的基层文化企业单位中的党(总)

支部委员会,应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需支委会集体讨论研究的主要内容是:

(一)企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有关问题。

(二)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依法行使职权的有关事宜。

(三)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的有关内容。

(四)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有关事项。

(五)党组织自身建设,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指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有关工作。

第二节支委会议事程序

第八条支委会由党(总)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根椐需要召开,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紧急问题,随时可以召开。

第九条支委会讨论决定问题应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民主集中制总要求,集体研究决定问题,其一般程序是:

(一)会前准备。会前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提出议题,并依据上级指示和本单位的实际,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准备意见或方案;提前将开会的时间、地点、议题、要求等事项通知各位委员;支部委员根据会议要求,做

好参会准备。

(二)宣布开会。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到会后,主持人应讲明议题和讨论要求,组织委员负责做好会议记录。由3名委员组成的支委会,如果只有两名在位,不宜召开支委会。如事情紧迫,可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三)展开讨论。支委会在讨论问题时,要充分发扬民主,委员要围绕议题,畅所欲言、各抒已见,但不得搞临时动议。

(四)适时归纳。会议主持人在各位委员充分发表意见后,要及时归纳各方的意见,并提出拟表决的建议内容。

(五)形成决定。如议题需要形成决定,支委会一般采用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者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定。

(六)明确分工。会议决定形成后,主持人对决定作出的工作事项要进行分工,做到责任到人。

(七)宣布闭会。支委会议题进行完毕后,由主持人宣布休会。会后,对支委会讨论决定的问题,除不宜公开的内容外,要按规定向全体党员传达,接受党员的监督。

第三节支委会议事原则

第十条支委会集体讨论决定问题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原则。支委会议事必须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的原则。支委会议事必须坚决执行党的路

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不得作出与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相悖的决定。

(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支委会讨论问题遇有分歧时,且多数人意见比较一致,只有少数不同意见,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讨论中如对问题争论较大,且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下次会议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四)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任何委员不论职务高低,都不能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讨论和决定问题时,无论是正、副书记,还是委员都是平等的一票;决议一旦形成,支委会所有成员在行动上必须坚决执行,不得有与决定相违背的言行;不允许任何人实行个人专断或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

(五)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制相结合的原则。凡属于必须由支委会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不得借个人分工负责而擅作主张,自行其事;支委会已经决定的事项,委员应根据自已的工作职责,独立负责地处理好个人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不应事无巨细都要集体讨论。

(六)支委会保密的原则。除会议要求向党员、群众传达或征求意见外,与会人员在会议讨论期间或决定未正式公布前,应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泄露会议讨论的情况。

公司党支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

一、公司党支部实行书记负责制和领导班子个人分工负责制。书记主持全面工作,在集体领导中,负主要责任。书记在重大问题的决策上,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综合集体的智慧,形成统一意见。

二、领导班予成员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受书记委托或上级指派,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对于工作中的重要情况或重大事件,应及时向书记报告,并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书记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建议。班子成员要做到既分工负责,又相互协作支持。

三、重大事项由班子集体研究决策。对集体作出的决议,班子成员必须坚决执行。对集体作出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保留意见,也可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书记办公会作出的决定及讨论的内容,未公布前与会人员要严守秘密,不得向外泄露。

四、书记办公会是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的主要方式。办公会由书记主持,原则上一月召开一至二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要在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个人意见的基础上,通过票决形成决议。

公司党政联席会制度

为加强党政之间的工作协调,增强领导班子整体功能,不断促进公司的发展和稳定,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会议的召开

1、党政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会议主要研究党群工作时,由党委书记主持;主要研究行政工作时,由总经理主持。

2、党政联席会议参加人员为公司级领导。根据工作需要,会议主持人可以确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3、党政联席会必须有2/3以上成员到会方可进行。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成员,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会议记录由党委组织部负责。

4、党政联席会议与会人员如对议题有意见或建议应在会前提出,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变更议题。

二、会议内容

1、传达贯彻上级指示、决定和集团公司会议精神;

2、安排部署需要公司党政工团组织齐抓共管的工作;

3、通报公司党政工团的主要工作情况;

4、协调公司党政工团之间的关系,沟通情况,解决问题;

5、讨论公司党委书记或总经理提出的有关议题;

6、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任免与解聘;

7、公司两级后备干部的确定;

8、应当提请党政联席会议决策的其它事情。

三、议题的提出

1、党政联席会议的议题一般由党委书记、总经理分别提出,经党政主要领导认真磋商,形成统一意见后确定;

2、会议议题确定后,由党委组织部提前通知参会人员。

四、会议准备

已确定的党政联席会会议议题,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有关各项工作,凡提交党政联席会讨论研究的重大问题,党政主要领导应责成分管公司领导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深入细致的调研论证。

五、会议的进行

1、党政联席会议应按规定的议程进行,不得搞临时动议。

2、讨论要充分发扬民主,与会人员要表明赞成或者反对的态度。党政主要领导要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一般情况下不先做带有表态性的发言。

3、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意见分歧较大时应暂缓做出决定。因工作需要必须尽快做出决定时,实行表决制,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赞成的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成员的半数为通过。

六、会议的落实

1、对于会议形成的意见、决定应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具体负责落实,决策实施中应加强督促检查和反馈。党政主要领导应检查政策的落实情况,其他班子成员要增强配合意识,通力协作,各负其责,保证决策的有效实施。

2、对集体形成的决议、决定和贯彻落实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和公示,接受干部、职工监督。

3、在决策实施中,对已决定事项如有不同意见或在工作中发现新情况,可向党政主要领导反映或提出复议意见,但不得有任何和集体决定相悖的言论和行为。对决策进行重大调整和变更必须由党政联席会议复议。

教育之通病是教用脑的人不用手,不教用手的人用脑,所以一无所能。教育革命的对策是手脑联盟,结果是手与脑的力量都可以大到不可思议。

基层领导班子议事规则

基层领导班子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为更好地坚持和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基层领导班子的集体领导作用,使基层领导班子议事和决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规则。 (二)党支部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领导班子是支部的领导核心,肩负着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的重要责任,必须按照党的十五大精神和江总书记“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要求,认真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和民主作风建设,不断提高经营决策水平和管理能力,增强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三)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领导班子在议事和决策的过程中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凡属支部建设和单位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大问题,都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不得由少数人或个人专断。支部要充分发挥监督保证作用。 第二章议事的基本形式和决策范围 (一)基层领导班子议事和决策,一般采取支委(扩大)会、党政联席会和党政主管直接研究三种基本形式。 (二)根据党章及上级党组织的规定和要求,应由支部领导班子讨

论决定的事项是: 1.学习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决定。 2.支部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3.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4.落实党支部目标管理、“争优创先”活动目标和措施的制定及支部年度工作安排、总结。 5.单位年度承包分配方案、奖金分配原则及有关职工福利待遇等办法的制定。 6.讨论、推荐班子副职领导干部,研究决定栋号班子、科长、班长及业务管理人员的配备。 7.职工工资调整及奖励晋级。 8.先进单位、个人的推荐和职工的奖惩。 9.党的发展工作。 10.工会、共青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11.其它需要支部领导班子讨论决定的问题。 (三)应由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1.单位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承包分配具体指标和措施的制定。 2.行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3.职工业务、技术和文化培训安排。 4.业务管理人员的安排及定岗。 5.职工福利、生活服务设施1万元以上的一次性投入。 6.其他需要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 (四)党政主管研究、决定的事项: 1.研究推荐班子副职(含三副总师)初步人选。 2.拟定栋号班子、科长、班长和业务人员安排及定岗的初步方

党支部议事规则

党支部议事规则 为了加强党支部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 特制定党支部议事规则。 (一)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范围 根据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结合本支部的实际情况,支 部委员会的议事范围主要是:思想政治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党组 织的批示决定,保证完成行政工作,发展党员工作,党员管理教 育工作等。 (二)党支部委员会的召开 党支部委员会按月召开,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随时召开或延期 召开。支委会由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书记不在时,书记可 委托副书记或其他委员主持会议。会议召开的时间和议题由支 部书记根据情况确定,在会前要通知各委员,会议须有三分之二 以上成员参加方可召开。如会议议题涉及委员或其亲属,应该 回避,根据议题需要支部书记有权确定列席人员。 (三)党支部委员会议事决策方法 支委会讨论问题时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对需要讨论的议题事 先应充分酝酿,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在讨论时,各委员要畅所欲言,勇于发表不同意见。在民主讨论的基 础上,书记要根据讨论的情况进行必要的集中,形成支部决议。如会议议题需要进行表决时,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 行一人一票表决制度,表决方式由支部书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可以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表决等形式。决 议、决定以获得应到委员过半数赞成票才能通过。如果个人 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必须服从和执行集体通过的决定和决 议。 (四)党支部委员会决策的实施 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支部决议通过后,必须各负其责,落到实处,支部委员要结合工作实际,根据 集体的决定,积极主动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职权范围内 带头贯彻执行,并在决策实施过程中虚心听取和及时反映党员和 群众的意见与要求,要紧密依靠群众,及时总结经验。如发现 原决策不当或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提请支部委员会复议,在 未改变原决议时,仍按原决议执行。支部书记对决议的执行情况,要及时催办或定期检查,保证贯彻落实。支部委员要坚持 党性原则,树立全局观念,主动接受支部书记的领导。支部书 记要充分发挥委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委员之间要互相学习、互相支持、互相谅解、齐心协力抓好支部决议的贯彻落实。支部决议在未公开时,各委员应保守秘密,不得跑风漏气,送情 买好。

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镇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为了进一步健全民主集中制,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决策水平和办事效率,结合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则和程序。 一、议事原则 (一)坚持维护省、市委权威和维护全局的原则。领导班子议事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委的精神,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的权威。 (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领导班子议事要讲实话、讲真话。要发挥主动性、创造性,畅所欲言,集思广益。要深入基层,开展经常性调研,了解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总结新经验,不断探索加强和改进组织干部工作的新路子。 (三)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领导班子议事要实行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不搞个人说了算,也不搞极端民主化。 (四)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领导班子议事范围内的问题,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或少数人都无权决定重大问题。 (五)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问题应有半数以上成员出

席会议,对重大问题应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表决时需要超过应到会全体班子成员的半数同意才能通过。 二、议事内容 (一)传达学习省、市委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市委领导的重要批示,贯彻执行市党代会、市委全会的决议决定,并根据本部的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和措施。 (二)单位内工作制度的健全、修改和废除及重大改革措施的制定。 (三)讨论通过以镇的名义下发或代为市委起草的事关全局的重要文件。 (四)研究组织工作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五)研究市委交办的重要事项。 (六)本会干部、职工的年度考评、表彰及惩罚的审批。 (七)研究镇机关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问题。 (八)其它需要研究讨论的重大问题。 三、议事规则 (一)领导班子的议事、决策通过会议或办公会议进行,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问题可随时召开。 (二)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可委托一位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三)会议议题由党委书记确定。会议原则上不搞临时

党政领导班子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办法

XXX关于党政领导班子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暂行办法 为落实中央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制度)精神,推动XXX领导班子民主、规范决策,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提供制度保证,根据总公司有关规定,结合XXX工作实际,制订本暂行办法。 一、“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重大事项决策 凡涉及XXX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主要内容包括: 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有关部门的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和落实; 2、发展战略以及规划的制订和调整; 3、年度总体工作计划的制订; 4、年度决算、预算的制订和调整; 5、涉及全局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的制订; 6、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 7、队伍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相关政策; 8、部门设置和调整; 9、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和废除; 10、基本建设、规划以及其他资源配置的重大决定和重大调整; 11、工资待遇、医疗、住房、职称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12、重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的处理; 13、党委及行政领导班子自身建设; 14、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 (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年度预算经费和专项经费,未列入预算,单项支出在XX万元以上(含XX万元)的资金款项的支出。

二、集体决策的机制和程序 (一)集体决策机制和分工 XXX实行XX长负责制。党支部讨论决定关系XXX全局的重大问题和党务工作,对XXX 总体工作具有最高决策权,统一领导XXX工作,支持XX长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 XX长全面负责经营及行政管理工作,对重大问题,通过领导办公会行使决策权。 (二)民主决策程序 依照规章,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在提交XXX党政联席会议进行民主程序。 其他“三重一大”事项,在提交XXX党政联席会决策之前,要依照规章规定的程序,广泛调查研究,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深入进行论证和协调,提交论证报告。 三、集体决策机构议事规则 (一)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二)凡需提交XXX党政联席会议决的事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其它形式替代。 (三)集体决策议决事项,一般应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于带有实质性的有争议事项,如无时限要求,一般应推迟议决,重新调研,待意见成熟后,再提交会议议决。凡前次提交林场党政联席会做出的决策,如需再次上会复议,必须有1人动议会前征得2/3以上应出席会议同志的同意,否则不得复议。 (四)超过提交XXX党政联席会成员数1/2的人员认为是特别重大的议题在表决时,应采取票决制,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人数的2/3为通过。 (五)会议要严格按照预定议题进行,一般不能临时动议议题或表决事项,特别是不能临时动议特别重大议题。遇有特别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全体会议时经请示书记或XX长后可当机处置,事后及时向全体会议汇报。 (六)会议在讨论有关议题和工作时,应首先由主管领导报告情况,其他同志不受委托不得越权代替。 (七)在讨论与本人及家属有关的议题时,本人应主动回避。 (八)会议决定的事项,必须明确实施的部门和负责人。 (九)对尚未正式公布的会议决策和需保密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不得外泄,否则追究有关人员的泄密责任。

支委会需要制定议事规则吗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

支委会需要制定议事规则吗支部委员会议事规 则 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 一、 总则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支部一班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支部委员会议事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则。 二、 议事范围 1、 讨论研究本单位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 2、 研究分析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处理和解决党组织自身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3、 研究制定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计划。 4、 讨论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提出的重大问题。 三、

会议的召开 1、 支委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到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2、 支委会议一般由书记召集并主持。 3、 支委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能举行。 4、 支委会议拟研究的问题,需提前将有关书面材料通知参加会议人员。 四、 议事决策方法 1、 支委会议题,由提出议题的书记或支委就议题作简明扼要的说明。 2、 讨论时提倡充分发表意见,发言要中心突出,观点明确。 3、 主持会议的书记要根据讨论情况进行归纳集中,提出决定或决议草案。 4、

支委会议讨论的决定和决议,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支委会成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对决定重大问题及干部任免事项要逐个讨论。意见基本一致的,采取口头表决;经过充分讨论仍有分歧的进行举手表决,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 5、 支委会决策时,应当认真考虑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对重大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时,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会议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上报上级党组,请示裁决。 6、 支委议事后,参加会议的同志,必须保守秘密,杜绝泄密现象,违者要追究责任。 五、 决议的实施 1、 支委会议决定的事项,委员要按照分工,各负其责,抓好落实。 2、 在落实支委会决议过程中,如遇原决议不当或情况发生变化,确实不能按原决议执行时,应及时提请支委会复议。

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制度) 一、议事决策范围 1、讨论制定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各项方针、政策的意见和措施;完成上级党组织下达的工作任务的措施;贯彻落实有关领导重要讲话和批示的措施。 2、讨论制定工作规划、年度计划。 3、研究确定党支部成员工作分工、调整等。 4、研究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及安排意见。 5、研究有关全单位利益和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 6、研究决定党组向上级报告的重要事项。 7、其它需要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二、议事决策的程序 - 1、党支部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议题由党支部书记、成员提出。无议题不开,紧急情况随时召开。 2、会议议题由党支部书记审定后提前两天通知成员,围绕研究的事项做必要准备。会议的有关材料应同时送出席会议人员。特殊原因或不宜提前送达的,可在会场分发。 3、党支部书记根据议题适时主持召开党支部会议,非紧急情况不搞临时会议。党支部书记较长时间离开机关,党支部会议

由受委托的成员主持,会后向党支部书记汇报,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 4、会议议题按急缓和重要程度排列,研究的问题需要有关人员参加时,有关人员届时列席会议。 5、党组会讨论重大问题,事先要充分酝酿。讨论决定干部问题,会前书记要与所涉及干部的主管党支部成员沟通。 6、党支部会议应有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参加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必须全部党支部成员到会。党支部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要提前向党支部书记请假,并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 7、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事项时,赞成者超过应到会成员的半数为通过。 8、党支部会议讨论多个事项,应逐项进行;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进行。 9、对应由党支部会议决定的事项,因情况紧急来不及召开党支部会时,党支部书记可与有关成员临时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支部会报告。 10、提交党支部会议研究的议题,有关科室会前要做好准备,并经主管党支部成员审核把关后方可提交,为党支部决策提供真实可靠依据。

领导班子议事规则

领导班子议事规则 1 基本要求 1.1 公司重大决策必须坚持集体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依法依规、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领导班子集体意志。已列入集体议事范围内的内容,不得以圈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决策。 1.2 公司重大决策议事的形式主要有:领导班子会、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等。 2 职责 2.1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领导班子会、总经理办公会的议题征集、会务组织、会议记录与纪要、会议决定事项的督促督办。 2.2 党委办公室。负责党委会的议题征集、会务组织、会议记录与纪要、会议决定事项的督促督办,与总经理办公室共同参与领导班子会的记录工作。 2.3 纪委监察部。负责审查议题涉及到纪检方面的内容,并如实向会议发表意见。 2.4 法律部。负责对“三重一大”事项提交决策前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审核涉及风险管控、资产管理与资本运营、规章制度制定与修订等重大决策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列席有关事项决策会议,并如实向会议发表合法性审查意见,发挥法律审核把关和法律风险防控作用。 2.5 其他部门和单位。负责提报需公司领导班子集体决策

的事项内容和建议。根据部门或单位职责,贯彻落实公司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事项相关内容,并接受总经理办公室或党委办公室的监督检查。 3 管理内容与要求 3.1 议事范围 3.1.1 领导班子会 3.1.1.1 贯彻落实上级重要工作部署和有关重要文件、会议精神。 3.1.1.2 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科技进步、人才队伍、绿色低碳等重要专项规划。 3.1.1.3 年度生产经营目标任务、工作计划及考核兑现方案,财务预算决算,资产重组和资本运营等重要事项。 3.1.1.4 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报告、内部年度审计报告、代表公司的重要讲话等重要文件。 3.1.1.5 重大改革方案、机构设置和调整方案,推进管理创新、科技创新、队伍建设等重要政策措施,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重大经营风险控制制度(内控制度)。 3.1.1.6 工资总量预决算方案、企业年金方案、薪酬、医疗、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3.1.1.7 涉及对外关系、对外合作以及公共事件、突发事件和维护稳定等重要问题。 3.1.1.8 规模较大的投资、工程等重要项目安排,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超预算的资金调动和使用,对外借款、担保、捐赠、资助或赞助,以及其他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关于加强班子建设的意见

关于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意见 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团结和带领广大干部群众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就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增强执政能力 班子成员要树立终生学习的思想,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政治业务知识,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发展观,并做到学以致用。要以党性修养成熟、理论功底深厚、业务知识精通、组织领导能力高超为标准,不断地完善和丰富自我,提高工作水平。 按时参加中心组学习,每月的第一周必须安排半天时间学习,在学习上不走过场,注重学习实效。调整学习方法,丰富学习内容,政治、业务和法律知识等都要作为学习内容,每位中心组成员的学习都要有一个总体规划,选择一个到两个课题进行系统学习。可采取请专家、组织内部专业人员讲座,集体学习、自学等多种形式,形成学习形式上的互动,力争学习质量有突破。 坚持理论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积极参与省局和市委党校的领导干部理论培训班。 二、秉公办事、依法执政,增强公信力 群众对班子认可不认可,关键看班子处事是否公道。领导班子必须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集体领导,不断提高科学决策、依法执政、民主执政的能力,树立领导班子的公

信力。 建立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规范用人、用钱等重大事项的议定办法,实行在决策前期运作过程中进行深入细致的调研和扩大酝酿时间和范围来提高决策的正确性和公正性。 认真执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的规定,完善领导班子和公务员考核办法,加强后备干部的培养。 二、求真务实、联系群众,增强凝聚力 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才能凝聚力量。班子成员必须勇于负责,大兴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树立起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全系统形成良好的工作作风,带领广大干部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班子成员作为分管部门的第一责任人,要量化分管的工作任务,并与个人政绩考核挂钩。 在电子政务网开设工作论坛栏目,公开局长信箱,集聚民智,倾听民意。 四、廉洁自律、注重形象,增强感召力 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履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 自觉遵守上级关于党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坚决做到令行禁止,发挥表率示范作用。 完善党内廉政考评责任制,实行责任制执行情况专项报告制度。 五、团结和谐,协作统一,增强执行力 班子成员要珍惜班子的团结,互相支持,互相补台,团结和

党支部议事规则

加强党的领导,提高执政能力,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党支部核心领导作用。本站为大家带来的党支部议事规则,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党支部议事规则 **学区党支部议事规则为进一步贯彻和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健全党支部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制度,充分发挥好党总支的核心领导作用,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实现党总支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学校党支部议事规则。 一、会议时间与参会人员 1、党支部会议原则上一个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党总支部组织生活会一年召开一次。 2、党支部会议由党总支部书记主持。其中讨论决定发展党员,推荐代表表彰和处分党员等重要问题时,除特殊情况外,党总支部委员和党总支部书记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得缺席。 3、党支部会议可根据议事内容的需要,由党支部书记确定该次会议召开的

形式,确定出席会议的人员。 二、会议的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召开的会议精神、文件等。讨论、研究贯彻意见和落实措施。 2、讨论、研究党建工作,分析、总结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问题。 三、会议议题的确定1、党支部会讨论的议题,根据中心任务和工作而定。 2、党支部实行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凡党支部日常事务,在分工职权范围内能独立解决的事,由党支部书记或委员承办处理。 四、会议议题要求 1、党支部会议讨论、决定问题,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事求是原则、党务公开原则,为了提高会议效率,提高会议质量,议题在会前做好充分准备,在会上提主导性意见,供党支部委员讨论决定,在会议中要积极发表意见,观点鲜明,意见集中。

党支部议事规则事业单位

党支部议事规则事业单位 为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保证党支部会议质量,不断提高党支部议事的民主化、规范化程度,特制定如下议事规则: 一、会议时间与参会人员 1、党支部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2、讨论决定建党对象、发展党员、推荐代表、表彰和处分党员等重要问题时,除特殊情况外,所有成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得缺席。确实不能参加的,须在会前向党支部书记请假。 3、党支部会议可根据议事内容的需要,由党支部书记确定该次会议召开的形式,确定出席会议的人员。 二、会议的主要形式 1、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召开的会议精神、文件,讨论、研究贯彻意见和落实措施。 2、讨论、研究党建工作,分析、总结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问题。 三、会议议题的确定 1、党支部会议讨论的议题,根据上级党委要求、支部工作和中心任务而定。 2、为了提高会议效率,保证会议质量,议题由党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在会前做好充分准备。 四、会议要求 1、党支部会议由书记主持,书记因特殊情况缺席时,由指定的支部委员主持。主持人提出本次会议的议题,逐题进行讨论、研究。 2、党支部会议讨论、研究问题,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参会人员要积极发表意见,观点鲜明,意见集中。

3、党支部会议决定事项,由会议主持人集中多数成员的意见作出决定。如对重要问题有不同意见,一般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提交下一次党支部会议。讨论新党员吸收,党员的奖惩等事项,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临时决议或仓促决定。 4、党支部会议决定的事项,任何个人不得随意改变;确需改变的,应经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 五、会务工作及相关要求 1、要有专人做好会议记录,特别是会议决定的事项要详细记录清楚。 2、会议决定的事项,需要行文的,由办公室三天内办毕,不得贻误。 3、参会人员要注意保密,对不需公开的会议内容一律不得向外泄露。 4、开会时应自始至终集中精力,非特殊情况,不得迟到早退,也不得在开会期间临时外出处理与会议无关的事。

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为了进一步健全民主集中制,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决策水平和 办事效率,结合我镇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则和程序。 一、议事原则 (一)坚持维护省、市委权威和维护全局的原则。领导班子议事必须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委的精神,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的权威。 (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领导班子议事要讲实话、讲真话。要发挥主动性、创造性,畅所欲言,集思广益。要注意倾听各股室的意见和建议,要深入基层,开展经常性调研,了解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总结新经验,不断探索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新路子。 (三)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领导班子议事要实行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不搞个人说了算,也不搞极端民主化。在集体讨论决定时,应先充分酝酿,坚持班子成员人人平等,让每个人都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再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虽然班子主要负责人在集体领导中负主要责任,但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仍应当认真考虑。 (四)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属领导班子议事范围内的问题,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或少数人都无权决定重大问题。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相互沟通、相互信任、相互支持、团结协作。每位成员对分管工作的职权范围内的事情要敢于负责,根据集体决定独立负责处理,不推诿,不扯皮,并要关心全局工作,主动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遇重大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班子会议,分管领导可根据实际情况临时处理,边处理边报告,或在事后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 (五)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问题应有半数以上成员出席会议,对重大问题应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表决时需要超过应到会全体班子成员的半数同意才能通过,特别是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经班子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才能通过。 二、议事内容 (一)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委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市委领导的重要批示,贯彻执行市党代会、市委全会的决议决定,并根据本部的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和措施。 (二)单位内工作制度的健全、修改和废除及重大改革措施的制定。 (三)讨论通过以单位的名义下发重要文件。 (四)研究工作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党支部议事规则

党支部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和监督领导集体的决策行为,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实现集体领导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部门的政策措施在公司的贯彻落实,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集团公司和五矿、石港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党支部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实行集体决策。 第二章议事内容 第三条、必须经党支部讨论和决定的事项 1、学习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集团公司、五矿党委和石港公司党总支的重要决定和指示。 2、研究部署支部自身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包括党小组的设置取消、按有关规定发展和处理党员、制定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党员干部的廉政情况等。 3、研究本单位安全生产及管理工作中重要工作安排及工作计划,研究确定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措施。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推荐本单位各队组队长、副队长,审定本单位所属队组班组长的任用,并加强使用管理,对他们的现实表现进行评定考核。 5、审定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工资奖金分配办法、福利待遇等方面的制度、办法。 6、其它需要由支委会讨论决定的问题。 第三章议事程序和要求 第四条、会议议题或提交支委会讨论决定的事项,经支部书记确定。除临时紧急的情况外,一般不得临时动议。会议议题要提前通知与会人员,使其在会前围绕议题作好充分的准备。各支部可以根据会议议题内容需要,召开支委扩大会议,扩大范围为部长助理以上领导和主要管理人员。 第五条、应出席支委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因故确定不能出席时,应向会议主持人请假,但必须事先向会议主持人说明自己对会议待讨论决定问题的意见和看法,供会议参考。到会人数不得少于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 第六条、支委会讨论或决定问题时,每个支部委员都要表明自己的意见,决定重要问题要坚持口头或举手表决通过。对表决事项同意的委员人数超过应到会委员半数时,决议、决定有效。

医院领导班子议事规则

医院领导班子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我院领导班子对全院医疗、行政工作的领导,更好的发挥院领导班子的职能,全面履行工作职责,规范和监督议事决策行为,改进领导方法和领导作风,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决策的制度化、民主化、科学化、程序化、规范化水平,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规定,医院实行院长负责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党委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监督保证作用,参与医院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院长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地开展工作。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依靠职代会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建立有效的监督保障机制。 第三条领导班子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医院重大问题的决策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医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作出决定,领导班子议事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 第四条领导班子议事形式以召开会议为主,会议类型包括院

党委会议、领导班子行政办公会议、党政联席会议等。根据不同的内容和议题召开不同类型的会议。 第五条杜绝以非会议的形式决定重大事项的做法。 第二章各会议议事规则 第六条党委会议议事内容、程序和办法 (一)议事内容: 1. 学习传达上级党组织重要文件、重要会议、重要指示和重大决定精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意见和方案。 2. 讨论决定医院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 3.研究决定医院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中长期规划、党委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重要报告请求,以及涉及医院全局性的重大工作思路等事项。 4.研究涉及医院改革发展稳定和事关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审议通过行政办公会议提交的其他重要事项。 5.研究决定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设置、调整,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以及中层干部的选拔、培养、考察、任免和奖惩等事项。 6.研究党的基层组织的设置,讨论党员、职工教育和党员发展

支部班子议事规则

党支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党内监督,实行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中心党支部的议事行为,结合中心党支部特点,制定本议事规则: 一、议事范围 (一)、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部门)、自治区和地委、行署的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和领导讲话、重要指示,结合中心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二)、党支部以及中心总体发展规划、年度(季度、阶段)、专项工作计划和安排。 (三)、党支部和中心重要工作请示、综合性汇报、报告和重要信息发布,党员发展相关事项。 (四)、拟报地区管委会决策的住房公积金重大政策调整、业务工作报告,以及公积金业务操作流程、细则等内部控制度制定。 (五)、中心各科(室)、管理部工作职责、各类人员岗位职责等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

(六)、中心人员调动和职务、岗位调整、薪金待遇确定、学习培训、奖惩事项。 (七)、中心重要接待事项、大项经费预算和开支,设施建设、大宗设备购置和处置。 (八)、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员经常性教育、流动党员管理、党员联系服务群众的办法、措施和落实。 (九)、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及相关事宜。 (十)、中心扶贫帮困、社区共建以及领导干部“一点五户”帮扶重要事项。 (十一)、领导班子认为需要讨论的其他事项。 二、议事原则 (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贯彻执行《党章》,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用正确科学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去分析、研究和解决问题。 (二)、坚持搞好会前酝酿,搞好会议准备,不搞临时会议。 (三)、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讨论决定问题,充分发扬民主,在目前情况下,采取吸收相关人员,参加班子会议,

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和议事程序

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和议事程序 为了提高党支部领导班子议事和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议事决策机制,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事务公开的要求,制定本支部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及程序。 1、 议事原则 1、 民主集中制原则。所重大事项的决策,必须由领导班子成员和职代 会成员参加的集体讨论决定,存在不同意见时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决定。 2、 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群众利益为重原则。某一事项决策时如出现 单位利益与国家利益相冲突时,应以国家利益为重;当出现职工利益与单位利益冲突时以财政所利益为重;当个人利益与大多数群众利益相冲突时,以大多数群众利益为重。 3、 调查研究原则。重大事项决策前,有关责任部门要经过调研,搜集 相关资料,在议事办公会议上详细陈述。 4、 密切联系群众原则。事关所发展的重大规划、关乎职工切身利益的 规定等事项在提交职代会之前,先将方位意见稿发给相关科室,广泛征求意见,在取得大多数职工认可后再行职代会表决。 5、 个人服从组织原则。对已通过议事办公会议审议的决策,如个人有 不同意见的可作保留,也可通过正当渠道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但不得有行动上或言论上的过激行为。应当服从集体决定,协调有关部门完成决策规定的任务。 6、 事务公开原则。重大决策在执行前通过所事务公开渠道向全体职工 及社会公开,决策的执行结果也要公开。 2、 议事程序 1、 会前确定议题,做好会务准备。

2、 议事办公会的参加人员包括所领导班子成员、年老同志、职代会成 员等。 3、 会上由负责人通报议题内容,然后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与会人员 都要发表意见,表明态度,列席人员也可以发表意见;因故未到会的成员的意见,可通过书面或其他形式表达。 4、 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情况决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意见比较一致 时,可进行表决;意见分歧较大时,应暂缓表决,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充分协商后讨论决定。表决一般可采取口头、举手、记名投票和不记名投票方式。 5、 议事办公会议可根据所讨论的事项的性质、涉及范围、必要性等因 素考虑是否将表决结果提交职代会审议。如果是一般事项可在支部会上通报后直接进入决策公示环节。 6、 做好会议记录。详细记录会议内容,明确落实相关责任及实施办 法。 7、 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做好向上级领导的汇报工作,并适时向职工 通报。 8、 建立详尽的文档,一事一档。文件草拟、资料收集、过程记载、结 果记录等文档管理工作主要由所办公室负责。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议事规则学习资料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经营班子议事规则,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完善民主监督程序,使公司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在重大事项上充分体现集体讨论决策,依法依规办事的原则,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本规则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 第二章议事原则 1、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一切重大事项必须由集体研究、集体决策。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公开、公平、公正地处理事务,防止和避免决策错误。 3、坚持分工负责的原则,在加强班子内部团结与协调的前提下,集体决策决定的事务,任何人无权改变,行动上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 第三章议事内容 1、研究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公司董事会的工作要求,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研究制订公司年度计划、年度报告、年度预算和决算以及安全生产、

经营、建设、发展等方面的重大工作事项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2、研究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研究公司合并、分离、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研究公司章程的修改和公司经营业务调整方案,以及公司年度投融资计划等重大资本运营事项,上报董事会批准。 3、研究通过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岗位定编、薪酬标准;决定公司队伍建设的方向,人员的培养、选拔、考察、任免、调动和奖惩等事项。 4、讨论通过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呈报的重要请示、报告和往来函等。 5、批准限额100万元以下的资产处置、投资、借贷等事项。 6、研究需要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的其它事项。 第四章议事程序 1、总经理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总经理可根据情况决定临时性召开。 2、总经理办公会议成员为: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党委书记、工会主席。根据会议内容,由总经理确定其他列席会议人员,且一般只参加涉及议题的研究。 3、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委托的副总经理主持。会议议题由总经办主任负责会前征集、准备,报总经理审定,并提前一天通知与会成员;未列入会议议题的事项,原则上不临

党政联席会议制实施细则

西北工业大学计算机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西北工业大学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西北工业大学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计算机学院的领导体制实行党政联席会议制。 第三条党政联席会议是学院的决策核心,研究决定学院建设、发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院务会议是研究落实党政联席会议确定的决议和方案,处理学院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的行政性会议。 第四条院党政领导干部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讲团结、讲大局、讲稳定,坚持民主集中制,遵循教育规律,依法守纪履行工作职责。 第二章党政联席会议的职责 第五条党政联席会议的职责是: (一)学习传达上级部门及学校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研究贯彻落实的意见与措施。 (二)研究决定学院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审定学院年度经费预算方案;讨论制定民主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研究决定院内的机构设置及干部任命事宜;讨论审定学院各类委员会、领导小组的设置和组成人员。 (四)审定考核结果;决定院级以上先进个人模范称号的授予和校级及以上先进模范称号的推荐。 (五)讨论教学、科研行政管理,思想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六)讨论需提交院教代会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研究教代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工作原则 第六条民主集中制是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的领导原则和工作制度,其基本原则是: (一)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对事关学院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必须由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二)实行集体决策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对学院日常工作的管理、重要工作思路的提出、重大问题的具体实施由个人分工负责。 (三)建立学院领导、专家、群众相结合的民主决策机制,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学生工作指导小组等组织和专家教授的作用,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四)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会议议事制度、领导责任制度以及民主生活会制度。 第七条坚持和完善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关键在于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 (一)院党委书记和院长是院党、政的第一负责人,在集体决策中负主要责任。党委书记和院长都要坚持原则,团结同志、加强修养、以身作则。依据有关规定各司其职,共同管理好学院,并在重大问题上要经常交流思想、沟通情况、形成共识、步调一致。 (二)领导干部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围绕学院中心任务,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加快发展。要树立政治观念、大局观念和群众观念,增强集体决策的意识、分工负责的意识和主动配合的意识。 (三)下级对上级负责,副职对正职负责。书记和院长要充分调动副职的积极性,尊重他们的意见。副职既要在正职领导下做好分管工作,又要主动关心大事,从全局出发,积极参与集体决策。(四)领导干部要严守工作纪律、强化遵法守则意识,廉洁自律,勤政为民。防止工作的随意性。凡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情,任何个人无权改变。

党支部会议议事规则

党支部会议议事规则 为坚持和贯彻民主集中制,健全和完善xxx党支部集体领导体制,完善党支部领导下的党支部书记、董事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党支部领导核心作用,规范xxx党支部会议事程序,提高党支部会决策水平,保证党支部决策的民主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xxx工作实际,制定本议事规则。 一、党支部会议 党支部议事形式为党支部委员会议或党员大会。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议一般由书记主持,书记暂缺或因其他原因缺席时,可委托副书记主持。党员大会由全体党员参加,党支部委员会议由支部委员参加。在讨论和研究工作时,可邀请行政领导成员参加,必要时还可邀请上级党组织领导参加。 二、党支部会议议事范围 根据公司实际,xxx会议的议事内容主要包括: (一)传达贯彻上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及重要指示,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 (二)党委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研究贯彻上级下达的重要工作任务的计划和方案; (三)党建工作、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纪检监察工作、群众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四)xxx领导班子职责分工,机构设置、调整、变更、撤销和职责分工事项。

(五)年度增减人员计划,中层及以下人员的任免、奖惩、调动,干部队伍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和晋职晋级方案。 (六)xxx基本管理制度和重要规章制度。 (七)财务预算、决算、大额资金的使用,煤交中心产业发展规划及政策。 (八)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重大改革方案以及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九)需要提交党支部会议讨论决定的其他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三、党支部议事程序 (一)会议议题由党支部书记根据上级指示要求和煤交中心实际情况确定,或由党支部委员向书记提出,书记确定;会议不搞临时动议。 (二)议题确定后,报送党支部书记审定,并在会议召开前一天(紧急特殊情况除外)将审定后的议题通知各位委员或列席人员。对公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有关部室应事先做好调查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形成书面材料,并经分管领导同意后,于会议前一周送审计监察部。凡未形成书面方案或意见的,审计监察部不予受理,党支部会议不予讨论。 (三)围绕确定的党支部会议题,党支部委员要充分思考,调查研究,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有关部室要提供决策参考材料。涉及干部选拔、调整、奖惩问题,人力资源部门要提供考察情况和意见。 (四)党支部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会前应协调通气;党支部会议讨论时,出席或列席会议的人员都要围绕议题,明确发表自己的意见、

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制度

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制度 1、党支部议事的形式为支委会和党员大会。支委会每两个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凡属党支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支部委员应按职责分工应提出初步意见,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支委会、党员大会召开前,先先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告之参会人员。党员大会应到正式党员三分之二以上参加,方可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因故不能到会可由副书记主持。 3、支委会由支委委员参加,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全体党员参加。在讨论和研究工作时,根据需要,入党积极分子、行政管理人员可列席参加。必要时,可邀请上级党组织有关领导参加。 4、参加会议人员都有权发表意见,表明态度,所议事项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作出决定。重要议题进行表决时,获得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对于发生争执,经过讨论还不能统一认识的重要议题,应暂缓作出决议或决定,会后进一步酝酿,取得基本一致后,再择日讨论表决。 5、支委会和党员大会均要有专人负责记录,对议事时间、地点、参加人数、缺席人数、主持人、表决结果等内容均应记录在案。与会人员对议事过程、会上发表的不同意见等需要保密的内容一律不得公开。

6、每个党员都要积极支持和尊重支部书记的工作,接受支部书记的领导、监督和指导。支部书记和支委成员应按照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按照职责分工的要求,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7、支部书记要组织领导支委会和党员大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的实施,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承担责任,并迅速采取相关措施加以解决。 8、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任何个人都无权取消,个别或少数人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在行动上坚决执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