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威海国土资源局

威海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威海国土资源局
威海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威海国土资源局

威海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修编)

(2013~2025年)

威海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三年七月

威海市住房建设规划(2008-2012)——文本

PART2 规划文本

目 录 第一章 总第二章 住第三章 住第四章 住第五章 住第六章 规第七章 附附表―――则―――――――――――――――――――――――――――――――――――――――――――――――1 房现状和需求――――――――――――――――――――――――――――――――――――――――――3 房建设目标及计划――――――――――――――――――――――――――――――――――――――――3 房建设用地供应与布局――――――――――――――――――――――――――――――――――――――6 房建设政策与策略――――――――――――――――――――――――――――――――――――――――8 划实施保障措施―――――――――――――――――――――――――――――――――――――――――12 则―――――――――――――――――――――――――――――――――――――――――――――――13 ――――――――――――――――――――――――――――――――――――――――――――――――14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规划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强化住房保障的相关要求,加强对威海市房地产业的宏观调控和近期城市住房建设的指导和统筹,使威 海市住房市场供需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促 进房地产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提高威海市居住环境质量, 促进威海市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编制《威海市 住房建设规划(2008-2012)》(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2条·规划范围 本规划的研究范围为威海市区行政辖区。 第3条·规划期限 本规划的规划期限为2008-2012年,与《威海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04-2010)》、《威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 年规划》基本一致。 第4条·规划目标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通知要求,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 坚持做到“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政府组织、市场运作,统筹考 虑、突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市场需求为导向, 优化住房结构,稳定房价,满足威海市区广大人民群众的住房发 展需求,实现房地产业的健康和持续发展,将人居品牌进一步做 大做强,建设世界级精品城市。 房地产业的发展应与人口增长和环境保护相结合,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相适应,对房地产业进行合理调控,将促进威海房地 产业率先进入成熟理性发展的新阶段,实现城市居民居住水平的 提高和环境质量的改善,达到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构建社会 主义和谐社会。 第5条·规划原则 1.总量供需平衡原则:总量要适度控制,增幅要合理增长,要 科学制定供给的总量标准,保持总量供求平衡,保持房地产市场 的稳定持续发展。 2.体系结构合理原则:住房建设规划要促使房地产市场的供应 结构基本合理,尤其是住宅增量市场的结构合理,形成商品住房、 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相配套的住房供应体系, 满足各收入阶层的住房消费要求,把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 题放在重要的突出位置。

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工作方案设计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为有效防治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与社会和谐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394号令)、《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16号令)、国土资源部《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划纲要》(2001-2015)、《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十一五”规划》、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政办字〔2010〕118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编制规划的指导思想、目的和主要依据 (一)编制规划的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布局,健全地质灾害防治体系,提高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应急救灾能力和防治水平,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规划的目的 落实省省和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目标任务,细化省、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中对我县地质灾害防治的容和要求,并对未涉及到的部分制定相应的规划目标任务。同时,以依法批准的规划为依据,对我县行政的地质灾害防治进行监督管理,实现全县地质灾害防治管理规化、综合治理科学化,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对经济社会安全保障能力。 (三)编制规划的依据 1、政策法规 (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2)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 2、相关规划 (1)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划纲要(2001-2015); (2)省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0-2020); (3)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2011-2015); (4)县相关行业发展规划。 3、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成果 二、规划名称、围和规划期 (一)规划名称 《省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1-2020年)。 (二)规划围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 的通知 文号:成国土资发〔2008〕602号 签发单位:成都市国土资源局 签发时间:2008-11-21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 各区(市)县国土资源局: 为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保护抵押权人、抵押人和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国土资源部《土地登记办法》的规定,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权设定登记 (一)无地上建(构)筑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 宗地内无地上建(构)筑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指现状为空地,简称"空地抵押"),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现有抵押登记程序办理。 (二)已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或已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 已经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了"在建工程"抵押或房产抵押的,其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再单独设立土地使用权抵押,可办理一并抵押登记。

(三)地上建(构)筑物未办理抵押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有地上建(构)筑物,经核实未办理房产抵押或"在建工程"抵押,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抵押登记。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同时,该土地上的建(构)筑物一并抵押。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权变更登记 (一)"空地抵押"后,现状仍为"空地"的变更抵押登记 未超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期限或批准延期期限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给予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抵押登记。 超过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期限或批准延期期限的,经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认定为非闲置土地或认定为闲置土地但已经处置完毕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给予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抵押登记。 (二)"空地抵押"后,地上新增了建(构)筑物的变更抵押登记 地上新增了建(构)筑物,但经核实未办理房产抵押或"在建工程"抵押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给予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抵押登记,但抵押标的不含新增建(构)筑物。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办理 (一)未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期限或批准延期期限的 由抵押双方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借款合同》、《抵押合同》、

威海市桥头镇总体综合规划样本

威海市桥头镇总体综合规划

威海市桥头镇总体规划 桥头镇人民政府 威海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

第一部分文本

目录 第1章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2章镇域规划.........................................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3章镇区规划.........................................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4章绿地系统规划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5章基础设施规划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6章环境卫生设施、环境保护规划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7章镇区防灾规划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8章近期建设规划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9章远景规划.........................................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10章总体规划实施建议 ................................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北京地质灾害防治总体规划

北京市地质灾害防治总体规划 (2001~2015) 规划文本

北京市人民政府2002年12月

目录 第一章导言 (4) 第二章北京市地质灾害防治总体规划总则 (5) 第三章地质灾害防治总体规划的目标 (9) 第四章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10) 第五章分期(近期与远期)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及其重点 (16) 第六章北京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 (27) 第七章实施规划措施 (28) 第八章附则 (34)

第一章导言 第一条规划编制的必要性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前,北京地区由于经济建设高速发展和城市规模迅速扩大、人类对大自然过多的索取和不合理 的工程活动,使人类对地质环境的影响越来越大,使北京的 地质环境负担沉重并趋恶化,地质灾害的发生频率越来越 高,地质灾害给人类造成的损失不断加大。 在世界大都市中,北京是发生地质灾害较多较严重的城市之一,由于地形地质条件较复杂,断裂构造发育,降水时 空分布不均,致使北京地区的地质环境脆弱,地质灾害较为 发育,并且地质灾害具有灾害频发、灾种多、群发性强的特 点,又因灾害的突发性与隐蔽性,故存在着大量的灾害隐患, 地质灾害已成为限制北京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 第二条规划编制的意义 作为中国的首都——北京具有独特的政治、经济与文化背景,因此,防御和治理地质灾害,保证北京区域经济长期、 稳定、可持续、协调发展,对于实现在21世纪中叶把北京 建设成为当代世界一流城市的目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新世纪初始,改革开放的步伐越来越大,北京获得了2008年奥运会主办权、我国成功地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 北京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规模大搞基础设施建设,因此,

市国土资源局年鉴

兴义市国土资源局2009年年鉴 [强化土地利用计划管理] 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要求,统筹安排土地利用计划,管好用好有限的计划指标,做到“三个优先”:优先保障重点项目,优先保障民生项目,优先保障拉动内需项目。兴义市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由全州统一计划分配,未下达具体计划指标,通过积极申报建设用地项目争取用地指标,保障各类建设用地合理用地需求。 [建设项目用地报批] 2009年上报建设项目用地14宗,面积704.9771公顷,其中3宗已报国土资源部,面积483.3514公顷;已审批10宗,面积131.2377公顷。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黔国土资发…2009?62号)文件精神,在《兴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大纲(2006-2020年)》批准的基础上,结合兴义市近期急需和长远发展合理用地需求,与第二次土地调查基础数据相衔接,认真开展市、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一是加强矿业权市场及制度建设,建立规范、有序的矿业权市场,做好矿业权出让相关工作。上报州局新办采矿权9宗,由州局矿权储备中心组织出让。

二是进一步督促矿山企业编制完善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和保护生态环境。 三是坚持开展矿山企业年检制度,监督检查开发利用方案的执行情况,提高资源开发和综合利用水平。配合州局完成州级以上颁证采矿权年检15家,完成颁发的砂石、页岩所有矿山的采矿权年检工作,督促缴存保证金。 四是抓好矿产资源补偿费的收缴工作。按规定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113.52万元。 [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 进一步落实政府为主导四级耕地保护责任制机制,落实强化各级领导耕地保护责任意识,从责任主体、职责、目标、考核、奖惩等方面来全面落实耕地保护任务。按照基本农田标准化、基础工作规范化、保护责任社会化、监督管理信息化的“四化”要求,结合土地整理复垦工作,进一步加强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建立和完善基本农田保护机制,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严禁擅自占用或调整基本农田。 [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工作] 2009年兴义市人民政府将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工作作为全市经济发展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不折不扣地完成任务。兴义市国土资源局认真加以研究,要求不仅要完成今年的任务,更重要是立足当前和长远发展用地占补平衡“造地”需求,充分挖掘潜力,大力开展土地开发复垦整理。3月初,兴义市国土资源局党组组织两个工作组,深入实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有关问题实施意见》通知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文件 成国土资发〔2008〕127号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 《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有关问题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区(市)县国土资源局(分局): 为了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成都市试验区建设,深化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改革,优化土地资源配臵,加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维护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经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审查同意,现将《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有关问题实施意见》(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有关问题实施意见》(试行)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日 主题词: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通知 抄送:孙平、刘仆、鸿德、付毅、成柱同志,市级相关部门。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2008年3月2日印

(共印90份)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 登记有关问题实施意见 (试行) 为了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明晰集体土地产权关系,维护集体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规范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在《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成都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成国土资发〔2007〕525号)、《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成都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成国土资发〔2007〕526号)基础上,现就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有关问题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确定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要按照勘测定界、权属清理、审查确认、现场公示、登记发证的基本步骤,分区域、按计划进行。 二、关于集体土地所有权 (一)确权依据 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印发<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

威海市城市公共设施布局专项规划 (规划文本)(2020年整理).pdf

规划文本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规划目标与原则 第三章行政办公设施布局规划 第四章商业设施布局规划 第五章文化设施布局规划 第六章体育运动设施布局规划 第七章医疗卫生设施专项规划 第八章教育设施布局规划 第九章社会福利设施布局规划 第十章规划实施措施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完善城市服务功能,使公共服务设施的各项建设与城市发展相一致,对威海城市公共设施的数量、规模和布局进行统筹规划,合理配置,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同时为未来公共设施谋划、预留足够的承载空间,控制和引导区域内的各项建设,特制定本专项规划。 第二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5、《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 6、《城镇老龄设施规划设计规范》; 7、《威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 8、《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9、《山东省残疾人发展“十一五”规划》; 10、《威海市残疾人发展“十一五”规划》; 11、《威海市“十一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12、《威海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14、《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

15、《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35号); 16、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卫医发[1994]第25号); 17、《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建标[1996]547号); 1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卫生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医疗救治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03]82号); 19、十一部委转发关于加快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决议; 20、《威海市“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计划》; 21、《威海市规划管理单元规划方案》(讨论稿); 22、《威海市第五次体育场地普查资料》(2003年12月); 23、《威海市体育事业战略发展规划》; 24、《威海市群众体育事业“十一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25、《城市公共体育运动设施用地定额指标暂行规定》; 26、《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指标》; 27、国家、省、市有关公共体育设施法规、文件、规范; 28、《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2号,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 29、文化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30、《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 31、《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试行)》; 32、《山东省实施<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的意见》;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设计书提纲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设计书提纲 前言 一目的任务 二上作区范围和自然地理概况 二以往工作程度及评述 第一章区域环境地质条件和地质灾害现状第一节区域环境地质条件 第二节地质灾害现状 第二章工作部署及进度安排 第一节工作部署原则 第二节工作部署 第二节工作量与工作进度 第三章工作方法及技术要求 第四章组织管理 第一节组织管理 第二节项目组人员与分工 第五章保障措施 第一节项目全面质量管理措施 第二节安全及劳动保护措施 第六章预期成果 第一节成果图件

第二节成果报告 第三节监测点和监测网络 第四节信息系统 第五节提交成果时间 附图: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部署图,比例尺1/10万。 成果报告的章节及主要内容 序言 主要内容:目的任务;交通位置与经济社会发展概况;地质灾害灾情;以往 调查工作程度;本次清查工作部署、方法、完成的工作量及质量评述。 第一章区域自然地感与地质环境 主要内容:地形地貌:气象与水文特征;地层岩性、地质构造;新构造活动 与地震;岩土体工程地质基本特征,地下水类型与补、径、排特征;人类工程经 济活动特征等。 第二章地质灾害发育特征 主要内容:地质灾害发育类型;各灾种的分布、规模、特征、稳定状态、危 害程度、形成条件及影犒力素;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和不稳定斜坡的稳定性、”危 险性初步评价与预测。 第三章地质灾害经济损失评估 主要内容:评估原则、要求与方法;备灾种(或主要灾种)经济损失现状评估与预测评估;重要地质灾害的灾情与危害程度分级评价标准见表9。

地质灾害灾情与危害程度分级标准 表9 注;c人情分组——即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进行交度分级采用“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 失”栏指 标评价; ②危害程度分级——宽大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危害程度的预测分级,采用“受威胁人数”和 “直接 经济损失”栏指标评价。 现状评估是指已发生地质灾害所造成的人员伤亡数和直接经济损失数的统计。直接经济损失评估来用统一价格折价法,即各省(市、g#区)采用经访问 的大部分县(市)物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本省(市、g治区)经济损失评估的统 一计算单价,据此进行统一计算。参与统计的经济】子一乡土达(包括农田、林 地、果地。牧场等),牲畜,房屋,公路、铁路、桥梁、管道、渠道、涵洞、输 电线路,电站,厂矿,学校、机关及公共设施等。 预测评估,要在概要论述地质灾害危险性初步评分的基础二,对各区地质灾 害隐患点可能发生的受威胁人数和受威胁的直接经济素夫签约分析预测。 第四章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 主要内容:分区的原则、方法与要求和分区评价。 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的要求: ①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依据地质灾害形成发育的去竞环境条件、发育现状 (强度,即单位面积内灾害体个数、面积和体积)、人类二运行动强度与研究工 作程度,以定性评价和信息系统空间分析等方法确定: ②评价单元的划分,一般以地质灾害形成发育的老交不安条件差异确定,当 条件较单一时也可以乡镇行政区划为基本单元。 ③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为:较易发区、中易发工、任易变区和不发育区区

张家港市国土资源局

张家港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度工作总结及2017年度工作计划 2017年1月 2016年以来,在张家港市委、市政府和苏州市局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的职责定位,主动适应经济发展和国土资源管理新常态,始终坚守资源保护红线,着力提升节约集约水平,不断规范服务管理,坚持推进改革创新,各项重点工作有序推进,为实现“十三五”强势开局奠定了坚实基础,为港城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2016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严格守护耕地红线,促进生态效益更加显现 一是细化优化保护责任。市政府、板块和村组及农户层层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落实到具体的农户和地块。将耕地保护作为扣分项目列入全年区镇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内容主要涉及对违法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制止、整改情况,扣分按照单项分值上限20分计算。违法用地项目被国土资源部、省厅挂牌督办的,对所在区镇实施“一票否决”。 二是坚持三位一体管护。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完成城镇

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划入基本农田521亩。生态屏障作用得到进一步强化。合理安排开发序时,深挖资源潜力,强化奖励机制(亩均挂钩指标收入达到90万元/亩)。通过实施增减挂钩复垦项目和占补平衡项目实现新增耕地744亩。继续推进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完成剥离耕作层土壤约6.3万立方米,剥离耕地面积330亩;完成西水道一、二、三期项目新增耕地高标准农田建设约1万亩,区内土地平整、设施完善,土壤质地良好,有机质含量高。 三是努力提升管护效能。不断强化土地执法效能,层层签订巡查责任书,落实巡查责任,建立三级土地执法监察网络。全面启用“慧眼守土”工程,全市共计借助移动基站布点202个能360度旋转的高清探头,由专人负责定时定期利用监管系统对违法用地易发地等重点区域实现全覆盖、全天候、全过程监控,完善了土地违法“早发现、早制止、早拆除、早处理”的动态监管机制,从根源上防范违法侵占耕地。 (二)增强资源有效供给,服务全面发展更加高效 一是土地规划布局不断优化。紧扣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统筹推进“多规合一”工作,编制成果已经形成,有效实现产业、生态、城市及土地等多个规划之间的深度融合。以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为契机,紧扣重大项目用地需求,摸清现行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广泛征求各板块和发改、规划、住建、水利、城投公司等部门意见,梳理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建设需求,合理安排规划控制指标,有序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我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收购储备的若干意见(试行)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我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收购储 备的若干意见(试行) 市国土资源局中心城区各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中心城区(五城区和高新区)土地统征统供和收益分配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02〕53号)的有关规定,为促进我市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规划的顺利实施,严格落实土地储备制度,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充分发挥土地资产效益,现就我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收购储备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土地收购、储备实施主体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范围内的国有土地,由成都市土地储备中心作为实施主体,代表市政府实施土地收购、储备。 二、土地收购、储备范围以下国有土地属市土地储备中心收购储备的范围: (一)依法征收的农村集体土地;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被依法收回的土地; (三)被依法收回的违法用地、闲置土地、无主地和置换土地; (四)依法没收的国有土地; (五)因单位搬迁、解散、撤销、破产、改制、产业结构调整或其

他原因调整出的土地; (六)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无力继续开发又不具备转让条件的土地; (七)因实施城市规划和土地整理,市政府指令收购的土地; (八)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市土地储备中心收购的土地; (九)其他需要进行储备的国有土地。 三、新征土地的储备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施征收的土地,属市土地储备中心储备土地,由市国土资源局委托成都市征地事务中心或各区国土资源分局在完成具体征后实施工作后,移交市土地储备中心纳入储备范围。 四、整宗国有土地收购储备 (一)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土地储备计划,市土地储备中心可以对不符合现行城市规划用途(公建配套和基础设施用地除外)的整宗国有土地实施收购,纳入土地储备范围。国有土地收购补偿费可以按以下三种方式之一确定: 1、按土地证载用途收购。收购补偿费(单价)可以依据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载明的土地用途,以成都市地籍事务部的宗地评估价作为基础确定,也可以按基准地价确定。被收购的土地为行政划方式取得的且收购补偿费(单价)按基准地价确定的,收购补偿费应扣除按现行政策应收取的土地出让金。土地收购补偿费(总价)为土地证载面积乘以收购补偿费(单价)。

南京研发用地

南京研发用地 江苏省南京市近日制定并执行科技研发用地基准地价,这在全国开创了科技研发用地规范管理的先河。 南京市是首批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和中国软件名城创建试点城市,今年南京市委又提出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与此相应,介于商务办公用地与工业用地之间的科技研发用地在城市中的规模比例不断扩大。 据南京市国土资源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中明确了工业、商业、居住用地等主要用途的宗地评估方法,对科技研发用地的评估则缺少具体规定,在实际工作中存在各地执行混乱,地价参差不齐的局面,如何通过合理的地价管理,在支持科技创业的同时,实现科技研发用地的规范管理,成为国土资源部门亟待解决的问题。 为此,南京市局在以往商业、住宅、工业等地价管理的基础上,针对直接用于科研设计、生产研发的用地,制定了全市科技研发用地基准地价。南京市将全市科技研发用地划分为六个土地级别,每个土地级别设定相应的基准地价标准,基准地价水平从20万元/亩至157万元/亩不等,根据容积率进行修正时,一级地最高标准达到263万元/亩。在级别基准地价的基础上,还根据各科技产业园区的区位条件、产业集聚程度、开发程度等因素,专门确定了各科技产业园区的土地挂牌出让起始价标准。为鼓励科技研发用地集约利用,基准地价以容积率1.5为基准,其他容积率条件按楼面地价进行修正。同时,规定容积率小于1.5的按容积率1.5的地价标准执行,容积率高于4.0的按4.0执行。 为防止以科技研发为名变相搞房地产开发,南京市将科技研发用地基准地价分为自用型和可销售型两种,明确规定所建房产为科技研发企业自用,土地不得分割转让及分割抵押,地上所建房屋不得分割转让销售及分割抵押。可销售型地价标准主要针对土地受让方为园区或政府投资平台的情况;其他主体取得的科技研发用地需分割转让或销售的,挂牌出让起始价在可销售型地价标准基础上再上浮80%。

成都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成都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一2010年) 来源: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作者:发布时间:2007.03.23 一、前言 (一)修编规划的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扭转人口继续增加情况下耕地大量减少的失衡趋势,实现农地和非农地用途管制,科学合理管好土地资源,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特编制本规划。 (二}修编规划的任务 1.对土地资源利用现状、潜力和各业用地需求量进行综合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确定规划期内土地利用目标和方针。 2.协调各部门用地,统筹安排各类用地。 3,按照省下达的用地控制指标,分解确定各区(市)县用地控制指标,确定城镇用地控制规模,落实市以上重点建设项目,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区。重点安排好中心城市周围城乡结合部土地利用,合理划定中心城市区建设用地范围。 4.提出实施规划的政策措施。 (三)修编规划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文件); 2.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有关土地资源保护的内容;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62号《基木农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国家有关土地利用、保护的法律、法规; 4.《中共成都市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成委发[1997]27号文件); 5.(成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九个五年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 6.《成都21世纪议程—成都可持续发展白皮书》; 7.《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规定》〔国家土地局[1997]第7号令);

威海市城市燃气管理办法

威海市城市燃气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燃气管理,维护燃气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保证燃气生产、供应和使用安全,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从事燃气生产、经营、使用的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燃气生产、经营、使用的管理工作;市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负责城市燃气的安全监察工作;市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城市燃气的消防监督工作;市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城市燃气和燃气器具的质量、计量监督及燃气管道、压力容器的安全监察管理检验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城市燃气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 第四条城市燃气工程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燃气专业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在同一种气源管道燃气规划区域内禁止两种管道燃气交叉运行。 第五条建立管道燃气工程建设报建制度。凡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含管道液化气,下同),建设单位应将燃气工程站点、供气范围等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技术监督、公安消防、规划、环保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按有关规定,办理立项等建设手续。 第六条燃气工程的设计、施工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并严格执行国家技术规范和标准化管理规定。严禁无证或超越资质等级承担设计、施工任务。 外地有资质证书的设计、施工单位进入本市承揽燃气工程,应先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第七条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建设单位应按燃气工程建设专业规划和城市建设的要求,配套建设燃气设施或预留燃气设施建设位置。预留的燃气设施建设位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占用。 应配套而未配套燃气设施的,规划部门不予规划验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综合验收,不得交付使用。 第八条燃气工程建设所用设备和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和产品质量标准。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挠燃气工程公共管道(含室内主管道)的施工安装。 第十条燃气管道施工安装应经技术监督部门监督检验合格。 燃气工程竣工后,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安全生产、技术监督、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燃气工程完工后竣工资料应及时交市城建档案馆存档。 第三章燃气生产、储存和输配 第十一条城市管道燃气的压力和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两段炉煤气须按规定向燃气中加入定量的加臭剂。 第十二条城市燃气生产、储存和输配所采用的各类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气瓶设施,必须符合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按要求办理使用登记和建立档案,并定期检验。 第十三条城市燃气管道和燃气容器投入运行前,应进行气密试验和置换,在置换过程中,应定期巡查,加强监护和检漏,确保安全无泄漏。对各类防爆设施及安全装置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检修,确保灵活可靠。 第十四条城市燃气生产、储存、输配系统动火作业应建立分级审批制度,取得动火证后方可实施。 第十五条城市燃气生产、储存和输配单位应按设备负荷能力组织生产、储存和输配,特殊情况需强化生产时,必须进行科学分析和技术论证,并经企业总工程师或技术主管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调整设备的工艺参数和生产能力。

2019-2020“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政府工作计划

“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政府工作计划 一、县地质环境背景概况 县位于省东南部。全县面积3726.5平方公里,人口25.5万,耕地41.3万亩。区域内属于大陆季风性半湿润气候,年平均降雨840毫米,径流深400毫米。全年降雨的70%集中在月份,尤其月下旬至月上旬的台风,大多带来大暴雨天气,气象、地形、地貌等综合因素作用下,径流很快形成,导致山洪爆发,易发生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从而引发次生灾害。 二、重点地质灾害防治地区 地质灾害的发生具有时段性、地域性和突发性,同降雨、地下水、地质条件及采矿活动等因素密切相关。汛期地质灾害高发期,连绵细雨易于诱发崩塌、滑坡;暴雨或连续降雨易于诱发泥石流。 (一)山体滑坡、崩塌的重点地区为:各乡镇露天开采矿石场;铜镍矿开采崩落区。 (二)泥石流重点地区流经快大镇流经大安镇的河,通快一级路弯弯川段。 (三)矿区地面塌陷重点地区:乡煤矿区、铁矿塌陷区。 (四)矿山尾矿坝重点区为公司岔、尾矿坝,尾矿坝,矿尾矿坝,铁矿尾矿坝,矿业尾矿坝、尾矿堆。 (五)废渣堆放场重点区各矿山的废石堆、盗采矿石点形成的废石堆、县化工总司废渣堆放场,这些是产生泥石流的重要物质来源。

(六)重点村屯县哈各水库和矿山尾矿坝下的村屯居民。 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乡镇、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将防治地质灾害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各级防汛机构中,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主要职责,明确分工及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对易发生洪涝、滑坡、泥石流等灾害易发区域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将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落实到单位、分解到人;指导灾害易发地的乡镇、村(屯)学校以及厂矿、企业等具体的灾害防御和灾民转移安置方案,明确防汛救灾工作的责任人和灾民转移安置路线、地点;对所辖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中小学校舍、居民区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要立即转移疏散等措施,确保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已经全面完成,并对全县15个乡镇及矿山企业的相关灾害点进行彻底清查,对各乡镇主要领导、人员,各相关部门人员已进行培训。各乡镇要及时建立以主要领导和受训人员为主的地质灾害防治机构,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坚持“以防为主,避让和治理相结合”原则 对地质灾害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避让和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对威胁城镇或重大工程、风景名胜区安全的地质灾害,加强监测预防的同时,应有计划地进行工程治理;农村地质灾害防治应以监测预防和居民搬迁避让为主,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各级部门要组织力量指导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乡镇、村屯搞好群防群测网络体系的建设,对已掌握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都应安排监测责任人,要将涉及地质灾害防

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在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市人民政府 尊敬的各位领导: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情况作一简要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为重点,着力完善地灾防治机制和群测群防体系,狠抓民生工程的实施与监督,强力实施工程治理,实现了财产“零伤亡”、人员“零伤亡”的“双零”目标,为推动“三次创业”奠定了和谐的地质环境基础。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精心组织,筑牢地质灾害防治基础 (一)坚持以防为主,着力巩固防治基础。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坚持科学防治,先后开展5次巡查和3次“拉网式”排查,将1084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纳入市、县两级监测,并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划定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危险区,将42处成灾危害性大的隐患点纳入市级以上预案管理,其中4处纳入省级预案管理。对纳入预案管理的隐患点,各区市县编制完善《临灾预案》,落实监测和预警人员,制作设立警示标志(牌),划定危及对象和撤离路线,明确预警和报灾方式,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3000余份,健全“市、县、乡、村、社”五级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体系,将防灾责任落实到了最基层的操作层面上。 —1—

(二)狠抓规范管理,着力健全防灾制度。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会商、汛前检查、汛期巡查、应急预案、灾情速报、监督管理等机制,确保防灾工作“分工、任务、要求”三明确。在汛前排查的基础上,编制了《201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2013年度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成立了以政府主要领导任指挥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实行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片定点督导责任制,市、县、乡政府逐级签订了年度地灾防治责任书,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责任考核内容,明确了责任。 (三)建立部门联动,多管齐下联合防灾。进入汛期后,我局与市气象台合作,建立了降雨信息共享平台。凡有强降雨预警信息就及时以短信发送到市局分管领导、地环科、站长及区(市)县局分管领导及地环股、站长,再由区(市)县局发送至隐患点监测人、在建工程及矿山企业负责人。同时,市地环站与气象台、应急办、防汛办等多部门建立了QQ群,促进各部门之间的业务交流、信息共享。同时,近期我局将准备地质灾害防治相关节目在市电视台《防灾与应急》栏目播映,向全社会宣传、普及防灾应急知识。 市政府成立了以各区市县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各部门齐抓共管搞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如市气象局、国土资源局、水务局等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建立了—2—

国土资源局“一张图”数据管理及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技术要求

**市国土资源局“一张图”数据管理及服务 平台建设项目技术要求 1.主要技术参数要求 1.1.采购内容 类别项目 1.1.1数据库国土资源“一张图”数据库建设 1.1.2应用系统“一张图”数据管理系统 国土资源监管指标综合分析系统“一张图”数据应用服务系统“一张图”数据共享服务系统 1.1.3软件平台FME Server 2009 TerraExplorer Pro + TerraGate + Internet License (25 users ) GeoMedia SDI Pro GeoMedia WebMap(Small升级到Medium) 1.2.平台建设目标与任务 **市国土资源“一张图”是指基于统一的地理空间框架,面向国土资源监管和服务目标,集成管理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和地质环境等各类数据的多源数据集。 1.2.1.建设目标 基于统一的地理空间框架,涵盖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地质环境等国土资源基础数据和专题数据,建立并更新全市国土资源“一张图”数据库;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国土资源的真实现状,为国土资源业务应用系统提供统一的数据应用服务,对国土资源规划、保护和开发利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管,同时为

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提供多用途、多功能的数据共享和信息服务。 1.2.2.建设任务 1、制定全市国土资源“一张图”数据库标准和建库规范,包括“一张图”数据分类、数据内容、数据来源和数据用途; 2、全面收集和整理全市国土资源各类业务数据,按照掌握国土资源“总量、结构、布局和时序”的要求,建立各类业务数据的关联关系,形成国土资源“一张图”数据库; 3、构建国土资源监管指标体系,通过数据分析工具提取和展示各类指标数据,实现对国土资源规划、保护和开发利用的全程监管; 4、开发国土资源“一张图”数据管理系统,实现各类国土资源业务数据的存储、管理、应用和动态更新; 5、开发国土资源“一张图”数据服务系统,对内实现国土资源“一张图”的数据共享,对外为其他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务。 1.3.平台建设内容 “一张图”数据管理及服务平台分为“一库四系统”,即“一张图”数据库、“一张图”数据管理系统、国土资源监管指标综合分析系统、“一张图”数据应用服务系统和“一张图”数据共享服务系统。 1.4.“一张图”数据库介绍 按照**市国土资源局“一张图”数据库建设应用和管理需求,制定“一张图”数据采集和建库技术标准。对不同种类、内容、来源和用途的各类数据进

威海市城市总体规划样本

威海市城市总体规划( -2020) 文本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威海市规划局 .11

前言 21世纪的中国需要环渤海地区的崛起。如果说中国改革开放的头两个十年成就了珠三角和长三角, 那么随着环渤海地区的加快发展, 以青岛为核心, 包括烟台、威海、日照等城市的山东半岛东部可能迎来快速发展的黄金时期。 城市的发展离不开产业的支撑。山东半岛制造业基地、区域教育科研基地、旅游度假地和修造船基地是威海市建设的重点。规划借助日韩经济向山东半岛大规模转移这一历史机遇, 立足传统工业、特色渔业、农业资源以及旅游资源等基础优势, 争取经过规划引导, 促进威海市加工制造、教育科研、农产品加工和旅游度假等产业均衡发展。 经济快速发展必然带来城市规模迅速扩大。威海的环境资源优势已经初步得到中国和世界的认可, 但由于经济和城市加速发展带来的环境压力日益增加, 本次规划在合理安排威海长远发展框架的同时, 将城市景观和生态环境的营建作为重要规划内容, 在城市近期和远期规划建设中, 给予重点解决。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社会经济发展战略 (2) 第三章城市性质与规模 (4) 第四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5) 第五章城市用地和空间布局规划 (9) 第六章城乡协调发展规划 (13) 第七章城市对外交通规划 (15) 第八章城市道路交通规划 (16)

第九章城市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18) 第十章城市居住用地规划 (20) 第十一章城市工业及仓储用地规划 (22) 第十二章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23) 第十三章城市景观风貌规划 (24) 第十四章城市旅游发展规划 (28) 第十五章市区岸线利用规划 (30) 第十六章给水工程规划 (31) 第十七章排水工程规划 (32) 第十八章电力工程规划 (33) 第十九章通信工程规划 (34)

东阳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项目

东阳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公章):东阳市国土资源局 核备单位(公章):东阳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二00 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东阳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东招施工(2008)050号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工作部署,拟对东阳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东阳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项目。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或者危险性评估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单位。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08年5月27日至6月7日上午8:30-11:00 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东阳市招投标中心(人民路222 号东阳日报社大楼2 楼) 3、应提交的报名资料:(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并带原件核对) 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②、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报名时购买招标文件,每份2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2008年6月11日9时30分开标时间:2008 年6 月11 日9 时30 分开标地址:东阳市招投标中心十楼开标室 东阳市招投标中心电话: 东阳市国土资源局 二00 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投标须知 (一)总则 1、根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市、县(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办[ 2008]57 号)文件精神,东阳市招投标服务中心拟对东阳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项

目进行招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项目承担单位资质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或者危险性评估乙级(含乙级)资质。 3、资金来源 本工程已得到有关部门批准,工程资金自筹。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等所涉及的有关参加本次投标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项目技术要求 5、项目调查范围本项目工作区范围为浙江省东阳市行政辖区,面积约1740 平方公里。 6、项目技术标准本项目按照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市、县(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办[ 2008] 57号)的要求开展工作。 7、技术人员配备要求为了保证东阳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修编项目的工程质量,项目承担单位必须配备足够的技术力量,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地质矿产高级工程师职称,各野外调查小组组长应具有中级以上地质工程师职称,野外调查与测绘、制图、空间数据库的建设应由业务熟练的技术人员担任,应提供拟委任的主要负责人和参加本项目技术人员的资历表。 8、工作要求项目承担单位严格按《关于做好市、县(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办[ 2008]57 号)文件要求实施,通过综合研究、分析,提出规划编制工作的基本思路,规划内容和要求,制定明确和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待项目实施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提交以下成果: (1)、《东阳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文本30 套; (2)、东阳市已知地质灾害点稳定性评价及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调查,提交野外调查资料及照片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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