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品牌保护规划

商标品牌保护规划
商标品牌保护规划

北京英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商标品牌保护规划

一、企业品牌战略的重要性

(一)品牌的价值

2009年,Millward Brown年度BrandZ全球品牌报告显示,虽然世界商业遭到了全球经济危机的冲击,但是入围排名前100的企业品牌价值未受经济危机影响。谷歌(Google)仍旧是世界最强大的品牌,其次是微软、可口可乐、IBM、麦当劳和苹果。从第1名的谷歌到第100位的Lowes,排名前100的品牌价值总额为2万亿美元。

品牌价值10强排行榜

商标的价值并不只是表现在纸上,它的确创造了令人惊讶的财富,

美国香烟和食品巨人Philip Morris(菲利普莫里斯)公司购买了奶酪制造商卡夫公司的同名商标Kraft以其他系列商标,其总价值为129亿美元,该成交价为卡夫公司有形资产的4倍。

上述品牌价值的启示,表明在知识经济时代,企业价值的重心逐渐由有形资产转向无形资产,品牌作为无形资产的核心要素,自然日益彰显其重要性。可口可乐公司前任总裁伍德卡夫曾宣称,即使整个可口可乐公司在一夜之间被烧光,化为灰烬,仅依靠“可口可乐”的品牌资产,他就能在短时间内东山再起,重建帝国。伍德卡夫的信心来源于可口可乐的品牌价值。由此可见,品牌虽然无形,却非无价,相反还可能价值连城,成为企业最重要的无形资产之一。

(二)品牌的力量

在今天,企业已经认识到,品牌是决定市场商战胜负的关键因素。当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发展到一定阶段时,企业在竞争日趋激烈的市场上赖以生存的不仅是产品本身及其技术水准等,品牌等无形资产更能让企业的产品及服务有别于竞争对手的一般产品或服务,从而成为竞争差异化的核心元素,成为竞争致胜的重要筹码,进而摆脱价格战的烦恼,创造出较高的利润。

目前,中国多数企业还处于有商品无品牌或商品主导品牌的阶段。很多出口型企业大多依靠代工生产、贴牌加工(OEM)为跨国公司打工赚取微薄的利润。在国外买一个玩具,一件衬衫,一款小家电,很可能是“MADE IN CHINA”,但这些产品挂的都是跨国公司的名字、国外企业的品牌。一个芭比娃娃在美国的零售价可以买到九点九美元,但是在

芭比娃娃最大的生产加工地——珠三角地区,生产一个芭比娃娃,中国企业只能获得零点三五美元的加工费,可见品牌所有者攫取了绝大部分利润

中国企业如果过多地依赖OEM, 仅仅停留在“有产品(制造)无品牌(经营)”的低端价值链上,通过成本优势维持生计,而不是累计知识产权和品牌的核心竞争力,将难以获得市场竞争和国际竞争的自主权。

对于任何企业来说,品牌优势都是最终的追求目标,而成本优势应是低级阶段的选择。一些跨国公司已经将品牌优势发挥到极致,像美国耐克公司,除了中国之外在全球其他地方几乎没有制造厂。公司总部从事鞋类的设计,在全球采购鞋料,委托加工质量好、成本低的鞋厂为其加工制造,然后使用耐克的品牌在全球销售。耐克公司通过制造外包已实际成为从事研发设计销售的公司,从而通过品牌的力量,直接在利润最丰富的价值链环节上创造公司的财富。

(三)品牌竞争到商标护身

过度的市场竞争带来了商品的极大丰富,企业依附品牌营销已经成为这个商业时代的必然选择。价格战偃旗息鼓,而品牌战方兴未艾。不过,在品牌竞争的过程中,如果品牌没有穿上商标保护的外衣,要么一文不值,因为人人可用,最终将被用滥;要么可能花落别家,被人家夺走品牌的所有权。怎样才能保护好企业自身的品牌呢?就一般情形而言,构成品牌的标识或符号必须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国家商标局经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后,认为合乎商标法规定的,给予核准

注册,商标才能获得注册商标权,享受到商标法的保护。

二、申请认定北京市著名商标方案

(一)北京化学制品行业整体著名商标认定情况

品牌是市场经营活动中,企业所倚重的重要市场元素,是企业的门面,生物医药行业也不例外。近年来北京生物医药行业发展迅猛,但是无形资产建设却相对滞后。一般说来,企业的资产由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构成,而无形资产由三部分组成:土地使用权、政府特许经营权和知识产权,而知识产权又包括专利权、技术秘密、商标权及著作权。

知识产权和以知识产权为代表的无形资产是当今企业生存的根基,企业专利权、商标权拥有量的多少是技术实力、市场份额的象征,未来经济的优势将是以知识产权为代表的无形资产的优势。谁拥有无形资产多,谁就可在竞争中稳操胜券。

1、在第1、2类商标中著名认定情况

2009年北京软件共申请北京著名商标62家,我公司成功代理上述企业中7家。

(二)认定北京市著名商标对企业的重要性

(1)经济利益

1、著名商标可增加企业资产价值

著名商标是品牌知名度与美誉度的结合,商标如获得著名商标认定,则意味着该品牌已被权威部门认定为优质产品,在消费者心中这才是货真价实而非自我标榜的“名牌”。因此,获得著名商标认定所带来的宣传效应远非一般的广告投入所能比拟,在此意义上它是最好的品牌宣传。而由此带来的综合效益,更会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取更大的领先优势。

商标的著名程度直接影响到其商品或服务的经济效益,同时著名商标本身所具有的品牌荣誉亦构成企业无形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著名商标可以同时促进有形资产与无形资产的增加。

国内商标品牌价值排在前10名的分别是红塔山(46.866亿元)、五粮液(44.337亿元)、联想(43.531亿元)、海尔(39.523亿元)、东风(39.116亿元)、长虹(37.284亿元)、万科(36.225亿元)、娃哈哈(36.011亿元)、张裕(34.339亿元)、格兰仕(32.117亿元),这10个商标同时当选“中国著名商标10大标王”。

2、对于上市公司股票价值的影响

上市公司股票价值除了受到供求影响外,还涉及一些重要的影响因素,包括企业经营状况、企业资产、经营者素质以及企业收益能力等。著名商标一方面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是企业资产重要内容;另一方面著名商标促进企业产值的增加,加强企业收益能力,促进企业经营发展趋

于良性。因此,著名商标的获得可以有效地推动上市公司股票价值的增加。根据我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企业上市时无形资产最高可以占到总资产的20%,如果企业拥有一套庞大的知识产权系统作为无形资产储备,可以在公司上市时换取高额的资产份额。

(2)著名商标法律利益

根据《北京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北京市著名商标一经认定,其商标专用权在本市范围内即受到下列保护:

(1)自著名商标公告之日起,他人将与该著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为生产相同或近似产品的企业字号使用,且可能引起公众物认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核准登记;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北京市著名商标的商品特有的或者与其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公众误认;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丑化、贬低北京市著名商标。

第十六条在著名商标认定之日前一年内,将与著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其字号使用,并引起公众误认的,著名商标所有人可以在著名商标认定之日起一年内,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撤销其相关字号。

(3)商标资本化运作

商标权资本化在我国所适用的现行有效的部门法律,主要是全国人大常委会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2001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它们分属于规范公司制度的法律和规范

商标制度的法律。由于商标权资本化主要是解决投资人在向目标公司投资过程中,投资人和目标公司其他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问题,而这属于公司法律规范的调整范畴。因此,在公司法律规范与商标法律规范之间,应当以公司法律规范为上位法,商标法律规范为下位法。

1、直接以商标专有使用权出资

商标权利人直接以商标专有使用权出资,并通过签署商标转让合同、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将商标权利转让或许可目标公司使用,这是商标权资本化最常见的方式。我国《公司法》第27条第1款规定,股东可以用知识产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5条、《合伙企业法》第16条,也对这一直接出资形式做出了法律上的规定。

需要指出,一方面,按照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商标权直接向目标公司出资,存在出资最高数额的限制。《公司法》第27条第3款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也就是说,如果采用这种方式实现商标权资本化,出资人的商标权在目标公司所占股份数额,最高不能超过70%;另一方面,我们知道,我国《公司法》通常系以办理工商登记的股东名册作为认定股东资格的依据。但就目标公司取得商标许可使用权而言,工商登记资料并不一定能够反映。这就容易引起社会公众对商标及其产品和服务的误解。因此,我们以为,商标权利人向目标公司出资后,目标公司要想正式使用该作为出资的商标,还得依据《商标法》第40条第3款规定,履行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的备案登记手续。

此外,商标权的权能包括专有使用权、禁用权、转让权、许可权、续展权。根据国务院《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3条之规定,商标许可使用行为属于特许经营活动。而根据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这种依据特许经营活动取得的权利不得作为出资。由此可见,出于保护商标权利所有人的权利安全,我国法律许可的对商标权直接出资方式,仅限于权利人以商标专有使用权向目标公司出资。法律并不承认商标许可使用合同中被许可人以商标许可使用权向目标公司出资的效力;同理,目标公司使用出资人的商标专有使用权,同样需要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因此,目标公司作为被许可使用人,也无权以获得的商标再次向自己的子公司出资。

2、以目标公司支付的商标权转让款出资

《商标法》第39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这种方式属于间接出资,由于商标权利人向目标公司出资的资金来自于目标公司支付的商标权转让款,所以,这种方式只适用于目标公司已经存在或者先行注册设立。当目标公司已经设立,商标权利人再与目标公司签订商标转让协议,完成法定公告程序后,以获得的资金,通过股权转让、增资扩股等方式加入目标公司。

在这种资本化模式下,出资人事实上是以现金出资,因此可以不受《公司法》第27条第3款所规定的出资限额限制。如果商标权利人

需要出资的商标价值超过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70%,或者商标权利人暂时缺乏流动资金,且其不打算再持有注册商标,则可以考虑采用这种方式。

3、以目标公司支付的商标许可使用费出资

《商标法》第40条第1款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第3款规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

这种方式中,商标权利人的出资资金来自其许可目标公司使用商标而获得的商标许可使用费。与上一种方式一样,这种方式同样属于间接出资,出资人不受《公司法》出资限额的限制,同样,也只适用于目标公司已经存在或者先行注册设立的情形。但不同的是,由于商标权利人只是许可目标公司使用商标,并未转让商标,其对商标仍然享有所有权,因此,这种模式下,商标权利人可以获得的出资资金数额,可能会少于商标转让获得的资金。

(三)国家及北京市政策扶持

1、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海淀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其中,第十二条第三款修改为:“奖励额度,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获得北京市著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称号、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一等奖、北京市名牌产品称号

和北京市质量管理先进奖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如果一家企业同时获得若干类上述奖项,则按照额度最高的奖项给予奖励。

2、交通银行北京分行

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北京市著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贴息三年,贷款金额2000万。

三、英力科技商标的国内注册

(一)商标基础分析

经查询,贵司于2001年着手于商标注册工作,共注册申请5个商标。贵公司商标只在第1、2类的注册申请了商标保护,可见贵公司不是十分重视企业商标的申请和保护。但从商标网查询得知构成与“IHT”商标近似的达120多个。

(二)国内商标保护体系构建建议:

(1)以“IHT”商标为主要核心建设框架,在商标1-45类中进行覆盖申请;

(2)以“英力、英力科技”商标为副建立防御性商标,在第1.2.5.42类之外申请英力或者英力科技商标;

(3)申请其他产品LOGO或者常用图形商标在核心类别(第1.2.5.42类);

(4)申请产品名称或者专利名称商标化及产品技术商标化;

四、商标外海注册保护方案

(1)商标图样:

(2)商标指定项目:

第1类(第1901122号):生物化学催化剂、光固化剂、工业用粘合剂、工业用化学品;

第2类(第1902137号):染料、着色剂、印刷油墨、涂层、金属(油漆);金属用保护制剂;

第5类(第9747921号):化学药物制剂、医药制剂、生化药品、、药用化学制剂、医用化学制剂;

第42类(第9748008号):化学分析、化学服务、化学研究;(3)欲保护国家范围:欧盟、美国、韩国、日本、台湾

其中:欧盟、美国、韩国、日本----属于马德里成员国家;

台湾------不属于马德里成员国家地区

(4)申请方式:

马德里注册:

欧盟、美国、韩国、日本===采用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

根据《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条约规定:通过马德里注册途径指定议定书国注册商标,须提供国内商标注册受理通知书或者商标注册证书。

单一注册:台湾

其中:(CHF瑞士法郎)

马德里注册国家费用:基础注册费653CHF(黑白)+单独规费2690CHF(欧盟规费1303CHF、美国规费674CHF、韩国规费466CHF、日本规费247CHF)+我公司代理费5000元人民币==约合人民币33000元

单一注册台湾费用:官费750元人民币/件+代理费2000元人民币/件=2750元/件(4个类别,费用共计:11000元)

综上合计:44000元人民币

(5)准备材料:

1.申请人中英文名称及地址;

2.类别及具体商品或服务项目;

3.商标图样;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五、商标品牌战略规划

企业如何构建品牌战略呢?早在1992年,邓小平同志视察珠海时就曾讲过:“我们应该有自己的拳头产品,创造出自己的世界名牌,否则就要受人欺负。”因此,企业建立自己的品牌战略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我公司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一)企业领导者要树立现代品牌战略意识

企业的领导者一方面要树立现代品牌战略意识,重视品牌工作;另一方面,要对品牌战略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靠什么来生存?靠的是自己的产品。产品靠什么来进入市场?靠的就是品牌。只有品牌搞上去了,产品的销路才会好,企业才能站住脚,才会在消费者的心里留下良好的印象,最终树立起企业良好的品牌形象。企业领导者在作重大决策时,要考虑到品牌,也要看到品牌和有形资产一样是公司的宝贵财富。

(二)重视树立自己的品牌

企业在制定品牌战略时,一定要把设计、注册商标,拥有自己的品牌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商品未出,商标先行,世界上一些著名的企业无一不重视商标注册。英荷联合利华公司就拥有在各国注册的商标证7万多件,美国在华注册商标2万件,日本是11500件,德国是6100件。对于目前尚无商标的企业应立即注册自己的商标,已有商标的企业也要扩大注册国别、增加注册类别。只有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品牌,企业在竞争中才不会落败。

(三)努力培育自己的品牌

商标注册是在法律上获得了承认和保护,但这并不意味着企业就已经有了自己的品牌。只有商标随商品一起进入市场被广泛使用后,被消费者所认识,经营者再辅以良好的质量、服务、信誉和宣传,一些好的商品和品牌才能被人们认可和接受,才能带动产品的出口,起到良性循环的作用。

(四)大力宣传自己的品牌

创品牌要通过媒体大力宣传自己的产品,提高产品的知名度。我们的一些企业在资金紧张时,首先是削减广告费,企业因经营困难而不做广告,但不做广告会使经营更困难。

(五)积极保护自己的品牌

培育一个品牌不容易,要保护一个品牌更不容易。企业要积极打击侵权、假冒行为,这是培育品牌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维护企业良好品牌形象的重要工作,也是企业创造财富的另一种手段。

(六)通过取得产品“通行证”来强化品牌

企业领导应重视各种国际通行的质量体系认证,如:ISO 9000质量体系认证,此外还要注意ISO14000环保认证及各种专业性、地区性的产品认证。这是企业产品进入国际、国内市场的通行证,也是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制胜的有力武器。

总之,企业在创立品牌的过程中,既要树立起对品牌的正确认识,又要真正重视企业的品牌战略工作,只有这样,企业才能保持顽强的生命力。

北京峰荟财智知识产权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2011.7.22

品牌保护方案.doc

.TEI时代

网络品牌保护方案

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简介 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或法人等主体依据法律的规定,对其从事智力创作或创新活动所产生的知识产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又称为“智力成果权”、“无形财产权”,主要包括发明专利、商标以及工业品外观设计等方面组成的工业产权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组成的版权(著作权)以及网络知识产权三部分。 知识产权的组成: 工业产权:又称“工业所有权”,是人们依照法律对应用于生产和流通中的创造发明和显著标记等智力成果,在一定期限和地区内享有的专有权。 版权:即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版权可以分为著作权及邻接权,简单来说,著作权是针对原创相关精神产品的人而言的,而邻接权的概念,是针对表演或者协助传播作品载体的有关产业的参加者而言的,比如表演者、录音录像制品制作者、广播电视台、出版社等等。 网络知识产权:是结合我国传统知识产权保护的特点及现状而出现的,在网络上对企业、法人、自然人的知识产权保护。简单来说,网络知识产权是指在网络环境下,人们就其智力创造的具有创新性的数字信息成果依法享有专有的排他的支配权。其特征为:保护对象是有形或无形的数字信息;是权利人所享有的专有的排他的权利。网络知识产权侵权形式表现为:侵害域名权;擅自下载他人的作品;擅自使用他人的网页,擅自破解权利人保护作品采取的技术措施;侵害与网络有关的技术发明等。 重要性:知识产权对各企事业单位的重要性 A、法律保护力度加大; B、获得政府政策支持; C、品牌带来强大的经济效益; D、巨大的品牌荣誉、无形资产增值; E、知识产权决定企业机构的核心竞争力; F、国家权威机构管理,品牌保护有保障; G、具有唯一性和排他性,有效保护企业品牌; H、显著的标识作用,是各企事业单位在互联网时代的表现形式,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 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的必要性 ﹡随着第四媒体-互联网、第五媒体-无线手机互联网的出现,以及产权品牌的影响效果逐渐受到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客体正在不断扩大。由之前传统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延伸到了以网络地址资源为主的互联网领域。 ﹡法院依法认定,域名权作为一种新型权利,以网络域名为客体,属于知识产权的一种,具有财产价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五十条的规定,依法可以查封。

维护和使用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计划实施方案

维护和使用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计划实施 方案 近年来,我县按照“135610”现代农业发展思路,大力实施品牌战略,成功申报××冬草莓、××枇杷、××二荆条辣椒3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品牌,成为全省拥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最多的县。为有效维护和使用公共品牌,促进现代农业提质增效,按照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品牌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现代农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重点围绕××冬草莓、××枇杷、××二荆条辣椒3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品牌,切实维护品牌形象,不断提升品牌价值,加速构建西部一流、国内领先的品牌建设与使用体系。同时,加强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和市场营销,着力把公共品牌转化为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生产力,加快推动成都近郊现代农业发展示范基地建设。 二、建设内容 打造标准化生产示范区。按照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发展有机农业的相关要求,采取标准化生产方式,建设××冬草莓生产示范区万亩,其中合江万亩、永兴万亩;建设××枇杷生产示范区2万亩,其中永兴万亩、白沙万亩、太平万亩;建设××二荆条辣椒生产示范区万亩,均位于永安。

具体做好四项工作:一是做好提纯复壮,维护品种特性;二是积极引进新品种,提升产品品质;三是加强栽培管理,提高产出效益;四是加强产地相关指标的调查、监测和评价,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加大宣传营销力度。强化监督管理,统一宣传营销品牌和标识,杜绝不用、乱用和滥用地理标志产品品牌的现象。拓宽宣传渠道,利用报刊、电视、网络、广播等多种平台,推广普及地理 XX标志产品保护的有关知识。强化品牌营销,充分发挥龙头企业、专合组织、行业协会、农村经纪人的作用,大力举办产品展销、一三产业互动节会、网上交易等多种营销活动,积极开发配套延伸产品,加快在大型超市、农贸市场、机场等设立××地理标志产品专柜,切实提高××地理标志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和美誉度。 构建信息服务系统。建立地理标志产品信息查询平台,将已登记注册的地理标志产品进行汇总、公布,为经营者提供生产管理技术、相关法律法规、品牌使用注意事项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向消费者介绍地理标志产品的鉴别方法、维权途径等知识,并设立地理标志产品的统一包装,制定统一的使用办法,统一推进××地理标志产品品牌做大做强。 三、保障措施 加强领导,统筹推进 成立地理标志产品品牌维护和使用工作领导小组,由县

最新整理关于中国知识产权商标专利版权的保护现状和不足的开题报告.docx

最新整理关于中国知识产权(商标、专利、版权)的 保护现状和不足的开题报告 关于中国知识产权(商标、专利、版权)的保护现状和不足的开题报告 1导论 知识经济时代已经来临知识和人才对一国的经济贡献率日益超越传统生产要素,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助力器。随之而来的,是知识产权在国际经济活动中影响力加大、影响范围增广,知识产权保护已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重要高度。xxxx总理温家宝明确指出:“世界未来的竞争就是知识产权的竞争” 自20世纪中叶以来,以关贸总协定及其后继的世界贸易组织为中心,倡导并形成了战后新的国际贸易体制,推动了经济全球化的进程。新的国际贸易秩序带来了知识产权制度的国际化问题,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从传统的国内智力成果保护领域走向知识产权贸易的国际市场。进入八十年后期,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广泛使用,知识经济初露倪端,知识产权贸易在国际贸易中所占的份额越来越多,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也日益成为发达国家维护科学技术垄断,加强市场竞争,实行贸易保护主义的重要手段。虽然我国的知识产权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法律体系,但是因为我们的立法时间比较短,所以在立法和执法上都存在许多不足,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引起了外商的不满,对外商投资者进入中国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把仅仅适合发达国家(乃至个别发达国家)的知识产权制度强加给全世界,是发达国家的一贯做法。有效的产权制度可以防止私人收益(成本)与社会收益(成本)发生背离,克服“外溢性”,是激励创新的根本制度. 本文旨在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现状与不足的问题进行分析,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建议和对策。希望通过撰写论文的方式,深入了解我国的 xxx 知识产权制度,以便更好地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完善做出贡献。

浅谈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

浅谈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 一、商标、驰名商标的概念及特征 商标是商标法中的一个基本概念,英文为trade mark 或brand ,是指一种商品或服务的标记或标记的组合。世界贸易组织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第15 条对商标作了如下定义:“任何一种能够将一个企业的商品或服务区别于其他企业的商品或服务的标记的组合均为商标。”我国现行《商标法》第8 条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根据这一规定,我们对商标的定义作如下表述:商标是商品生产者、经营者为了使自己商品或服务与他人的商品或服务相区别,而使用的一种标记。有些学者常以“商标是商品的脸”来解释商标,他们认为人的脸,象征着人的名声、信誉和评价,也是这个人与那个人相区别的特征。[1] 究竟什么是驰名商标,国内外法学界并没有定论,在不同的国家,以及一个国家不同的历史阶段有着不同的理解。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86 年8 月14 日发布的《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第2 条对驰名商标作的定义是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注册商标。 基于该定义,笔者认为驰名商标应有以下特征:第一,驰名商标必须是已经使用的商标。因为商标只有经过一定时期的使用,才会被公布、认识和了解,但它不一定是注册商标。第二,驰名商标必须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在社会上享有较高的知名度。第三,驰名商标必须享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即所代表的产品必须是优质的,为公众信赖和喜的,拥有良好的社会评价。 二、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及认定方式 (一)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 标准是衡量事物的原则和依据,认定的标准对于更好地认定和保护驰名商标具有重要的意义。受各自的政治、经济、法律文化和社会心理的影响,各国关于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并不相同。国外认定驰名商标的标准大致有两类: (1) 以法国、德国为代表的概括式单一标准,即以公众的知晓程度作为认定驰名商标的惟一标准。其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则一般通过社会调查的方式,以特定的交易范围内的消费者所了解该商标的百分比为依据来认定驰名商标。(2)以美国和我国台湾地区为代表的列举式多重标准。如1996 年1 月实施的美国《联邦反商标淡化法》中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考虑以下因素: ①有关商品固有的或通过使用而产生的识别性; ②有关商标在既定的商品或服务已使用的时间及范围; ③有关商标在广告宣传上出现的时间及范围; ④带有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被提供的地域; ⑤带有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被提供的渠道,即客户的广度; ⑥其他商品或服务领域中,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⑦其他人使用该商标的状况。[2] 我国《暂行规定》兼采了概括式单一标准和列举式多重标准。其第2 条规定:“本规定中的驰名商标是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注册商标。”这应为认定驰名商标的单一标准。同时,其第5条又用列举式规定了认定驰名商标应考虑的7 个标准。2001 年新修订的《商标法》将认定驰名商标应考虑的因素规定如下: (1) 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2) 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3) 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及地理范围; (4) 该商标作

商标品牌保护规划

北京英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商标品牌保护规划 一、企业品牌战略的重要性 (一)品牌的价值 2009年,Millward Brown年度BrandZ全球品牌报告显示,虽然世界商业遭到了全球经济危机的冲击,但是入围排名前100的企业品牌价值未受经济危机影响。谷歌(Google)仍旧是世界最强大的品牌,其次是微软、可口可乐、IBM、麦当劳和苹果。从第1名的谷歌到第100位的Lowes,排名前100的品牌价值总额为2万亿美元。 品牌价值10强排行榜 商标的价值并不只是表现在纸上,它的确创造了令人惊讶的财

富,美国香烟和食品巨人Philip Morris(菲利普莫里斯)公司购买了奶酪制造商卡夫公司的同名商标Kraft以其他系列商标,其总价值为129亿美元,该成交价为卡夫公司有形资产的4倍。 上述品牌价值的启示,表明在知识经济时代,企业价值的重心逐渐由有形资产转向无形资产,品牌作为无形资产的核心要素,自然日益彰显其重要性。可口可乐公司前任总裁伍德卡夫曾宣称,即使整个可口可乐公司在一夜之间被烧光,化为灰烬,仅依靠“可口可乐”的品牌资产,他就能在短时间内东山再起,重建帝国。伍德卡夫的信心来源于可口可乐的品牌价值。由此可见,品牌虽然无形,却非无价,相反还可能价值连城,成为企业最重要的无形资产之一。 (二)品牌的力量 在今天,企业已经认识到,品牌是决定市场商战胜负的关键因素。当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发展到一定阶段时,企业在竞争日趋激烈的市场上赖以生存的不仅是产品本身及其技术水准等,品牌等无形资产更能让企业的产品及服务有别于竞争对手的一般产品或服务,从而成为竞争差异化的核心元素,成为竞争致胜的重要筹码,进而摆脱价格战的烦恼,创造出较高的利润。 目前,中国多数企业还处于有商品无品牌或商品主导品牌的阶段。很多出口型企业大多依靠代工生产、贴牌加工(OEM)为跨国公司打工赚取微薄的利润。在国外买一个玩具,一件衬衫,一款小家电,很可能是“MADE IN CHINA”,但这些产品挂的都是跨国公司的名字、国外企业的品牌。一个芭比娃娃在美国的零售价可以买到九点九美元,

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现状及完善

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现状及完善 知识产权指的是专利权、商标权、版权(也称著作权)、商业秘密专有权等人们对自己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知识产权法,就是保护这类民事权利的法律。这些权利主要是财产权利。其中,专利权与商标权又被统称为"工业产权"。它们是需要通过申请、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才产生的民事权利。版权与商业秘密专有权,则是从有关创作活动完成时起,就依法自动产生了。 一、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发展及其现状 (一)概况 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的1979年,我国的专利法、商标法、版权法三部法律同时开始起草。在1979年的《刑法》中,规定了禁止冒用他人的注册商标,使商标从这时起就被赋予了"专用权",成为一种"从刑法中产生的民事权利"。顺便说一句,在我国刑法较发达而民法不发达的相当长的历史中,许多民事权利都是依刑法产生,仅仅受刑法保护的。1982年,我国颁布了《商标法》(并于1993年2月与现在两次修订);1984年,我国颁布了《专利法》(并于1992年9月与2000年8月两次修订);1986年,我国颁布

了《民法通则》,其中明文规定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1990年,我国颁布了保护版权的《著作权法》,1991年6月国务院又颁布了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1993年9月我国颁布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开始明文保护商业秘密;1997年3月,国务院颁布了《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除了几部单行法律与行政法规之外,我国1997年修订后的《刑法》还列有专章,规定了对严重侵犯商标权、侵犯版权、侵害商业秘密及假冒他人专利者进行刑事制裁。至此,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中的基本法律、法规已经具备了。

驰名商标及其保护

驰名商标及其保护 一、单项选择题 1. “圣地”文字是A国甲公司使用在装饰材料等商品上的商标。该商标在中国和其他许多国家进行了商标注册,并在世界同行业中具有很高的知名度。中国乙公司在其生产的防盗门上明显地使用“圣地”字样。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A. 装饰材料和防盗门不属于同类产品,不存在侵权问题 B. 乙公司使用“圣地”字样属于对商品名称的正常使用,不构成商标侵权 C. 甲公司不是中国法人,不使用商标法给予保护 D. “圣地”是驰名商标,乙公司的行为已构成商标侵权,应禁止乙公司使用 难度系数:★,答案:D 2. 某酒厂生产的“天下景”牌葡萄酒,其包装正面和两侧的图形,字体、色彩均与已经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万宝路”牌卷烟的包装盒相近似,其封口上印的标识也与“万宝路”卷烟封口相近似。该厂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发现后,责令该厂停止销售这种葡萄酒,收缴其全部外包装,并处以罚款。关于本案的以下意见中,哪种为正确?() A. 该厂使的是商品装潢,不构成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 B. 葡萄酒与卷烟不是同类产品,故本案不存在侵权问题 C. “万宝路”是驰名商标,根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应扩大其保护范围 D. 本案在“万宝路”生产厂家未提出控告的情况下,工商管理机关无权查处 难度系数:★,答案:C 二、多项选择题 1. 假设奔驰汽车的商标未在我国注册,则下列商标申请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的有() A奔驰牌食用油 B. 奔驰牌卡车 C. 奔驰牌电视机 D. 奔驰牌轿车 难度系数:★★,答案:BD 2. H市甲公司生产啤酒,申请注册的“向阳花”文字商标被国家有关部门认定为驰名商标。下列哪些行为属于商标侵权行为?() A. 乙公司在自己生产的葡萄酒上使用“葵花”商标 B. 设在G市的丙公司将“向阳花”作为自己的商标登记使用 C. 丁公司将“向阳花”注册为域名,用于网上宣传、销售书籍等文化用品 D. 戍公司自己生产的农药产品上使用“向阳花”商标 难度系数:★★,答案:BCD 3. 甲公司的一注册商标系乙画家创作的绘画作品。甲申请该商标注册时未经乙的许可。现乙认为其著作权受到侵害,与甲进行交涉。乙对于此事可以采取的正确做法有哪些?() A. 向甲公司所在地基层法院提起著作权侵权之诉 B. 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甲的注册商标 C. 如对法院判决不服可以上诉但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只能服从 D. 采取许可方式使甲继续使用该注册商标甲应赔偿损失和支付报酬 难度系数:★★,答案:AB 4. 认定驰名商标需要考虑的因素有() A. 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B. 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C. 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D. 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难度系数:★★,答案:ABCD

品牌与商标管理制度

品牌与商标管理制度 第一早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对品牌形象、广告传播、促销推广上的管理;对新市场的开发、营销投资和ROI的管理以及对商标的设计、制定、注册、管理、规范商标的使用的管理,使公司的品牌形象和商标的无形资产不断保值、增值,同时树立和维护企业信誉、保护消费者的利益等诸方面因素,特依据国家商标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各分子公司 第三章定义 品牌 品牌是产品及其供应者同顾客的信息接触、行为接触或在产品的使用过程中,在人们心目中形成的印象,是顾客对产品及供应者理性认识或感性认识的程度。 公共关系 是指社会组织通过信息传播手段,建立良好的公共形象,使社会组织有个良好的社会关系环境,树立良好形象的社会科学和管理艺术。 危机公关 由于企业的管理不善、同行竞争甚至遭遇恶意破坏或者是外界特殊事件的影响而给企业或品牌带来危机,企业针对危机所采取的一系列自救行动,包括消除影响、恢复形象等。 第四章职责 公司运营中心是品牌与商标管理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品牌与商标管理的规章制度; 负责审核公司商标的申请与使用; 负责商标档案的建立健全; 负责商标相关法律法规及商标知识的收集并在集团公司宣贯; 各部门(分公司)有对品牌与商标管理工作提出建议的权利和义务; 各部门(分公司)负责印刷前的商标标识物品样板的审核批准; 各部门(分公司)负责策划需要的文化传播、公关活动及品牌的推广,以及活动的维护与组织; 各部 门(分公司)负责建立各店通用的危机公关程序,并根据相关程序处理危机公关事宜。 第五章?品牌管理程序 品牌管理和危机公关管理第一条各分子公司根据公司文化、定位以及各店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公关策略、品牌策略,并策划文化传播活动、公关活动以及品牌推广活动。 第二条各分店营运部应积极发展与当地媒体的关系,挖掘公司热点事件,争取多在各媒体上报道。

企业的商标保护策略

企业的商标保护策略 摘要:目前,在增强公司自主创新力的过程中,一定要注重企业商标权的保护。企业务必要增强观念,且通过法律手段,针对性地借助商标保护措施,尽量地保障自身的正当权利不受损害。商标以其广为通晓和享有较高的名誉著称,它来自于经济活动中公司的自主商标的应用,持续性地增强商标附加值,提高其知名度。商标权是一个汇合概念,包含使用权、制止权、答应使用权和转让权。本文结合我国现行规定,从三个方面对“商标保护策略”进行阐述,第一部分主要是商标、商标权、商标保护策略的含义与商标保护的必要性;第二部分是商标的具体保护措施;第三部分论述了企业商标的保护现状与有效期,这些战略的应用对我国企业的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企业的商标;保护策略 绪论 商标,顾名思义,是一种商业标记。按商标的使用者的不同,商标一般包括三大类,即商业商标、服务商标、生产商标。 由于世界经济一体化的不断发展及科学技术的持续增强和完善,特别是中国参加世贸组织以来,商标做为重要的知识产权已成为国际竞争的法宝,在这种竞争中商标的保护日益受到重视,一些区域还出现了不和谐的商标抢注。为保护商标的知名度,一个企业的商标在国内以及国际上享有保护已成为必要。目前,商标权保护的主要文献有《巴黎公约》、《马德里协定》、《企业的商标国际注册策略》与《商标注册要有超前意识等》。 我国企业商标注册意识淡薄,被外国抢注商标现象严重,因此,对我国企业实施商标保护措施研究极其重要。在此研究中我将企业的商标保护策略与企业竞争力相结合,通过比较分析,明确与中国的企业商标保护相匹配的质策略。

一、名词含义与商标保护的必要性 (一)阐释概念 1、商标的定义 商标是商品的标识,属于商品的制造者、运营者、提供服务者等为了凸显自己、界定他人在自身的产品或服务方面所应用的标识。 对于我国商标法来说,其概念是指:任一可以把法人、自然人或其它机构的产品和他人的产品进行鉴别的可视化标志,例如图像、数字、三维立体标识、颜色与文字组合及以上要素的组合。由此来看,商标属于一个标志,体现在产品或服务上,存在一定的区别性,在现代其属于一个可视化标志。我国商标法对其总结出的概念是规范、合理的,以此能够说明商标的实质特性。 2、商标权的定义 商标权是指商标所有者的依照法律程序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由主管部门核准商标注册,且赋予注册者针对这一商标的专属权与独立权。 3、商标保护策略的定义 公司法人的主体对其享有专有权的商标,根据法律规则,使用法律武器,达到建立企业的良好形象,促进产品占有市场而产生的策略。 (二)商标注册原则 1、在进行商标注册申请的过程中,需要遵循一类产品一种商标的原则,也就是在申请期间,不可申请两个或多于两个的商标,一份申请必须选择一个商标。

谈企业商标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谈企业商标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商标是企业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标识,是企业商品或者服务质量和信誉的集中体现,是相关公众认知该企业的关键媒介,商标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一个企业所努力的一切都是为了提高其品牌形象,也即商标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商标的重要性决定了保护商标是企业管理和运营的应有之义,而商标的保护,在法律上,就是保护商标专用权,即保护企业在特定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商标的排他性权利。然而我国企业在商标保护问题上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其中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企业的商标保护意识淡薄,于商标的作用认识不足产品和商标是品牌战略的基础条件。在国际上,商标被公认为最重要的知识产权,名牌商标更是价值连城。许多跨国公司和知名企业都将自己的商标视若珍宝,采取一切可能的手段进行保护。而在国内许多企业对于商标在市场竞争中决定成败的战略作用并不重视,对商标的忽视造成损失的案例比比皆是。有的企业营销方式本末倒置,商品进入市场试探消费者反映,被消费者接受并熟知后才申请注册商标,结果不是被他人抢注就是同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而被驳回。有的企业在商标超时使用的情况下,没有及时续展登记,失去商标权,使辛苦打下的江山拱手让人,悔之晚矣。甚至有的企业在合并、兼并中,只注重对有形资产的评估,而忽视了对商标价值的评估。在权衡利益时舍弃了最具价值的部分。还有一些拥有名牌商标的企业只注重在国内的保护而忽视了国际市场,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提供的数据显示,从上个世纪80年代到现在。总共发生了2000多起中国出口商品的商标在海外被抢注的案例,同时每年造成无形资产的损失达到10亿人民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局长李建昌提供的数字显示,2008年,国外企业通过《马德里协定》到中国申请注册的商标就有1.7万件,而同年中国企业到海外申请商标注册为2059件,历年累计总数也只有8600多件。如今,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跨出国门,涉足欧美、非洲、中东等海外市场,伴随而来的是不少中国企业的商标被境外企业或个人抢注,其合法权益被侵犯。 二、偏重短期利益,缺乏商标的战略布局。随着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和投资环境的不断改善,中国市场已经成为跨国企业眼中的淘金宝地。为了能够在世

2018年关于维护和使用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的实施方案

2018年关于维护和使用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的实施 方案 近年来,我县按照“135610”现代农业发展思路,大力实施品牌战略,成功申报**冬草莓、**枇杷、**二荆条辣椒3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品牌,成为全省拥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最多的县。为有效维护和使用公共品牌,促进现代农业提质增效,按照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品牌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现代农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重点围绕**冬草莓、**枇杷、**二荆条辣椒3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品牌,切实维护品牌形象,不断提升品牌价值,加速构建西部一流、国内领先的品牌建设与使用体系。同时,加强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和市场营销,着力把公共品牌转化为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生产力,加快推动XX近郊现代农业发展示范基地建设。 二、建设内容 (一)打造标准化生产示范区。按照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发展有机农业的相关要求,采取标准化生产方式,建设**冬草莓生产示范区0.5万亩,其中合江0.2万亩、永兴0.3万亩;建设**枇杷生产示范区2万亩,其中永兴0.1万亩、白沙0.7万亩、太平1.2万亩;建设**二荆条辣椒生产示范区0.3万亩,均位于永安。具体做好四项工作:一是做好提纯复壮,维护品种特性;二是积极引进新品种,提升产品品质;三是加强栽培管理,提高产出效益;四是加强产地相关指标的调查、监测和评价,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加大宣传营销力度。强化监督管理,统一宣传营销品牌和标识,杜绝不用、乱用和滥用地理标志产品品牌的现象。拓宽宣传渠道,利用报刊、电视、网络、广播等多种平台,推广普及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有关知识。强化品牌营销,充分发挥龙头企业、专合组织、行业协会、农村经纪人的作用,大力举办产品展销、一三产业互动节会、网上交易等多种营销活动,积极开发配套延伸产品,加快在大型超市、农贸市场、机场等设立**地理标志产品专柜,切实提高**地理标志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和美誉度。

关于品牌与商标的相关概念

关于品牌与商标的相关概念 一、品牌的概念及内涵 品牌(Brand)是一种识别标志、一种精神象征、一种价值理念,是品质优异的核心体现。品牌经营的基本战略类型主要包括单一品牌和多元化品牌战略等。 (一)、单一品牌经营战略 单一品牌经营战略就是指企业在其所生产经营的产品上冠以一个相同的品牌名称,企业用同一品牌传递企业统一的经营理念,进行市场竞争。在实践中,它有两种行之有效的操作方式: 一是采用企业名称作为品牌。如“诺基亚”。 二是另创一个与企业品牌相关联的产品品牌。如“脑白金”。(二)、多元化品牌经营战略 多元化品牌经营战略是指企业在共同的经营理念指导下,通过市场细分和市场定位,赋予不同细分市场的产品不同的品牌,并依一定的目标确立合理的品牌结构,进行合理的品牌组合,以便企业规范有序地参与市场竞争的品牌经营模式。 1.独立产品品牌组合架构。 这种方式要求企业在进行市场细分的基础上,赋予不同市场定位的每一种产品各自独立的品牌,最大限度地形成品牌的差异化和个性化,进而占领特定的细分市场。这种品牌构架在我国日化品、家电行业尤为常见。

例如,“宝洁”旗下由“海飞丝”、“飘柔”、“潘婷”、“沙宣”、“舒肤佳”“汰渍”、“碧浪”、“帮宝适”等日用品品牌共同组成;而“联合利华”旗下日用消费品品牌有力士、夏士莲、凡士林、中华、奥妙、和路雪、旁氏、老蔡、力顿、阳光、家乐、四季宝、好乐门、CK香水等;再如“通用”旗下则有“凯迪拉克”、“别克”、“奥斯摩比尔”、“雪佛莱”、“庞蒂克”等著名汽车品牌。 具体如下图所示: 2.分类品牌组合架构。 企业在对自己所经营的产品按照某一特征进行分类的基础上,分别给各类产品赋予不同的品牌,即向消费者给予一个具有相同能力水平或性质的产品大类以一个单独的名称和承诺。这样的组合方式,能有效地防范企业单一品牌经营模式因其覆盖的产品过多而可能导致的品牌定位模糊,弱化其竞争能力的缺点;还能有效地克服独立品牌组合因品牌过多而可能出现的宣传传播成本高,难于管理,难于形成合力的不足。它被广泛地采用于食品部门、化妆品、服饰、厨房用具、零配件和工业品上,不同类别指一个范围较宽的组别,包含数条产品线。

驰名商标保护的起源和发展趋势

驰名商标保护的起源和发展趋势 商标之所以应该予以保护,基本的出发点是防止消费者发生误认误购,因此必须确保确定的商标由唯一确定的人所有或控制。最初的确权依据是,谁先使用就归谁。这一原则的好处显而易见,因为公众正是通过厂商在商品上的实际使用来认识和记忆商标的,以此确定商标的归属最为客观公正,如果把商标授予给在后使用人,势必人为地在消费者的心目中制造混乱,从而妨碍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但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商品销售范围逐渐扩大,消费者和生产厂家的距离越来越远,先使用原则也带来一个新的问题,即新的生产厂商在选择自己希望使用的商标时,不能或者至少很难知道,到底都有谁在它之前已经使用了相同或者类似的商标。不能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势必会影响新的企业的进入市场,从而降低市场竞争的效率,最终同样不符合消费者享受多样化服务的利益。 因此,一些国家率先开始以一种新的办法来确定商标的归属,这一办法就是,建立全国统一的商标注册簿。所有实际或意图使用的商标都必须经过注册,才能获得商标专用权,同时向所有人公开这一注册簿,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查询检索的成本,使商标的归属变得一目了然。 但凡事有一利就必有一弊,注册制度在提高效率的同时显然可能对公平造成损害。一些先使用商标的生产厂商,不管出于缺乏法律常识或者别的什么原因,如果仅仅因为他人先去注册就武断地剥夺其商标使用权,而该商标又恰恰在一定范围内广为人知成为一个驰名商标,那么受影响的就不仅仅是在先使用人,消费者同时也会面临产生混淆的危险。而我们尽管可以要求企业在将产品投放市场前先去查询和申请商标,但我们不能要求消费者每天查询完商标注册簿后再去采购商品,因为那样既无必要也不现实,我们于是必然面临一个新的选择,是不折不扣地执行注册在先原则,还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进行一定的变通。或者说,商标经过使用或宣传变得众所周知甚至家喻户晓后,是否可以享受比普通商标更为特殊的保护。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在驰名商标保护方面取得的成就和存在的不足

企业如何进行商标保护

企业如何进行商标保护 商标相当于企业的脸面,承载着的是一个企业的信誉,是保障企业核心市场竞争的重要工具,对于企业及其产品都是极为重要的。企业在商标局注册完商标,获得商标权,只是商标保护的第一步。企业在成功注册商标获得商标权后,能够合理使用商标并进行有效商标保护,才是更为重要的。 企业成功注册商标后,不仅要从企业自身规范商标使 用,对商标进行维护,比如及时进行商标续展、变更等工 作;还要随时监控市场及商标动态,关注他人的侵权行为, 并通过法律手段积极维护自己的商标权利,防止在国内外 的商标权益受到损害,从而保护并不断提高企业商标的价值。那么,企业如何进行商标保护才更为有效呢?【公司宝】给企业朋友简单介绍下: 一、企业发展,商标先行 我国商标注册实行“申请在先原则”,即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申请在先的商标,其申请人可获得商标专用权,申请时间在后的商标注册申请则予以驳回。说白了就是先到先得,如果企业没有及时注册商标,商标一旦被他人抢注,企业则会陷入要么花费大量金钱赎回商标,要么被迫放弃已有一定知名度的原商标的两难境地,因此,尽早申请商标是很有必要的。 公司宝在这里要提醒企业一点的是,商标相同或近似是商标注册过程中最常见的失败原因。因此在商标注册之前,仔细查询商标近似情况很有必要。通过查询商标局商标登记注册情况,了解准备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已注册或正在注册的商标是否相同或近似,将会大大降低商标注册风险,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避免造成时间与金钱的双重损失。【公司宝】现在提供免费商标注册服务,企业想要办理商标注册可以找公司宝为您办理,我们不收取代理服务费,也会提供专业的商标注册查询服务。 二、合理使用,关注动态

怎样对品牌进行有效保护

怎样对品牌进行有效保护 美国可口可乐公司老板曾经说过:“即使可口可乐公司在一夜之间被大火烧为灰烬,它在第二天就能重新站立起来,因为可口可乐的品牌价值高达600多亿美元,这就是品牌的力量,是大火烧不掉的财富”。既然品牌是如此重要,那么,该采取什么样的方法和措施对品牌进行有效地保护呢?人们通常所说的对品牌的保护是分为两大类,第一类叫硬性保护,第二类叫软性保护。硬性保护主要是指对商标、专利权等无形资产的保护,软性保护是指在品牌的管理过程中防止对品牌的有效伤害行为。第一类硬性保护所谓的对品牌的硬性保护,主要是指对品牌的注册保护,它包括纵向和横向全方位注册,不仅对相近商标进行注册,同时也对相近行业甚至所有行业进行注册。比如杭州的娃哈哈公司对商标的注册,不仅包括了娃哈哈,还有娃哈娃,哈哈娃,哈娃哈等等,光是防伪注册就有70多种,这样一来就确保了品牌保护的万无一失。不过在硬性保护的同时还要注意其他几种注册方式:第一种是“行业注册”。一个食品品牌,不仅需要在食品行业进行注册,同时也要考虑到其他的行业,比如医药、地产、电器、化妆品等行业进行注册,这样就不会在其他行业里出现同名的品牌,品牌的发展延伸时也就不会惹上法律上的麻烦。第二种“副品牌注册”。对于实施了副品牌战略的企业来说,有必要对各种副品牌名称进行注册。比如海王金樽、海王银得菲,如果不对金樽、银得菲进行注册,就可能会出现许多三九金樽、太太金樽甚至海尔金樽,到了最后的时段却是花了一大把的银子,还为竞争对手无偿地宣传了一回。第三种是“包装风格注册”。对自己企业或公司独特产品的包装风格,要立刻申请专利保护,如可口可乐的外形包装,其他的饮料企业公司就不能模仿,如兰天食品公司在对兰天食品的包装设计中,兰天旗下的几十种产品包装都保持着同一种风格,那就是兰天上飘有白云,背景是兰色。在新的包装未更换之前,兰天公司就悄然地对其包装风格进行了注册,以防止竞争对手模仿偷袭。第四种是“形象注册”。进入新千年以后,形象物已被越来越多的企业所使用。如海尔公司的海尔兄弟、qq的小企鹅,以及我们大家所熟知的麦当劳叔叔、肯德基上校、一休小和尚等等,这些形象的使用成为品牌识别的标志之一,对其进行注册保护,可以维护品牌识别的完整性。第五是“跨国注册”。在国内有些企业的品牌自我保护意识非常强。如神龙公司的富康品牌,不仅申请注册了国内商标专用权,还在香港、台湾地区和东南亚的缅甸、泰国、菲律宾等国家和地区依法办理了国际注册申请,使神龙公司享有跨地区,跨国界、国际上认同许可和依法保护的驰名商标。然而到现在为止,具有神龙公司这种跨国界品牌意识的中国企业并不是太多,许多企业到国外去注册时才发现自己的品牌早已被人注册了。而久经市场洗礼的国外企业,在这方面,却是我们学习的榜样。据资料显示,日本的松下电器、东芝、日立、美国的通用,德国的汉高等知名企业拥有的商标注册件数都是从几千件到几万件,少数公司的商标甚至达到6、7万件,这是一个让人吃惊的数字。第六种是“近似注册”。比如什么“太子奶”与“太于奶”,这只不过是一个字“子”与“于”之间的区别。这就是一种其他企

最新整理商标保护现状.docx

最新整理商标保护现状 商标保护现状 一、什么是商标 (1)商标的概念。商标的起源可追溯到古代,当时工匠们将其签字或“标记”印制在其艺术品或实用产品上。随着岁月迁流,这些标记演变成为今天的商标注册和保护制度。 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才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的,有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上诉要素的组合,具有显著特征的标识,是现代经济的产物。在商业领域而言,商标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经国家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商标通过确保商标注册人享有用以标明商品或服务,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以获取报酬的专用权,而使商标注册人受到保护。 我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如果是驰名商标,将会获得跨类别的商标专用权法律保护。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WIPO)对商标的定义是:商标是将某商品或服务标明是某具体个人或企业所生产或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显著标志。 (2)商标的作用。商标是产品与包装装潢画面的重要组成部分,设计精美、寓意深刻、新颖别致、个性突出的商标,能很好地装饰产品和美化包装,使消费者乐于购买。从商标的上述表述中,不难看出商标具有的作用:

首先,可区分自家商标的,间接提高企业知名度,在现在竞争日趋激烈的市场大环境之下,各种产品花样繁多且层出不穷,好的商标可以使自家商品脱颖而出,占得市场先机;其次,可防止竞争对手恶意抢注,使得投入的精力、金钱不至于为他人做嫁妆,在这个“酒香也怕巷子深”的时代,商标的使用可以最大限度地保护商家自身利益;再次,商标作为企业的财产,可以买卖、抵押、转让,很好地适应了现代市场经济的要求;同时,商标作为现代产业,是进入有些商场的首要条件,而且逐渐普及到越来越多的领域;最后,注册商标无须担心是否侵犯他人权益而赔偿,是有效的法律手段。 二、商标注册和保护制度的经验教训 我国的知识产权尤其是商标权的保护,经历了比较曲折的发展历程。改革开放前,国家的法律,包括国人的认识中对商标权的保护都有所欠缺,随着改革开放的开始和逐步深入,与国际企业的接轨,在商标权保护方面的薄弱意识曾让我们吸取了深刻的教训。 海信集团与博世西门子公司的商标之争,就是中国本土企业早期进驻国际市场时遭遇的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这场跨国商标之争始于1999年,长达6年之久,对后期国内企业进入国际市场,在商标的保护方面提供了可供参考的经验教训。海信集团是中国本土大型专业电子信息产业集团,1992年,海信集团创设了“海信/Hisense”商业标志,并在我国提出注册申请。该商标于1993年12月14日获得注册,同年正式作为商标和商号使用。随后,于1999年1月5日分别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正式认定为驰名商标。而在这之后第6天,西门子旗下的子公司博世-西门子却在德国注册了商标“HiSense”,该商标与海信的“Hisense”商标只在中间的字母“S”处有大小写区别。从20xx年起,海信与西门子开始了长达6年的商标纠纷。博西公司给海信集团透露的商标转让价格高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 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当事人请求和审查、处理案件的需要,负责在商标注册审查、商标争议处理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认定和保护驰名商标。驰名商标认定遵循个案认定、被动保护的原则。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 第66号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已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局长张茅 2014年7月3日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 (2003年4月1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号发布根据2014年7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6号修订)

第一条为规范驰名商标认定工作,保护驰名商标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驰名商标是在中国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 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 第三条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当事人请求和审查、处理案件的需要,负责在商标注册审查、商标争议处理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认定和保护驰名商标。 第四条驰名商标认定遵循个案认定、被动保护的原则。 第五条当事人依照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并依照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驰名商标保护的书面请求并提交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证据材料。 第六条当事人在商标不予注册复审案件和请求无效宣告案件中,依照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的,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驰名商标保护的书面请求并提交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证据材料。

商标与品牌的区别

商标与品牌的区别 品牌不同于商标,品牌是个市场概念,商标是个法律概念。在市场经济中,能称得上品牌的实际上也就是在某个行业中具有一定美誉度和知名度的商标,实际上,这种商标也称之为名牌。 品牌并不是天生就有的,品牌是营销出来的,是对使用该商标的产品进行整体营销策划,包括研究市场,选择目标市场,指定产品策略、价格策略、分销策略和促销策略,并保证这些策略的有效实施进而创造出来的,所以品牌最起码应该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商标 2、产品质量 3、营销手段 4、广告宣传 5、服务 品牌并不只是单纯的商标,而是一种依附在商标上,具有无形价值的一种东西,凝聚着人们的智力成果。 品牌和标是极易混淆的一对概念,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在企业的营销实践中,品牌与商标的基本目的也都是为了区别商品来源,便于消费者识别商品,以利于竞争。但品牌并不完全等同于商标。 ⑴商标是品牌的一部分 商标是品牌中的标志和名称部分,便于消费者识别。但品牌的内涵远不止于此,品牌不仅仅是一个易于区分的名称和符号,更是一个综合的象征,需要赋予其形象、个性、生命。品牌标志和品牌名称的设计只是建立品牌的第一道工作,但要真正成为品牌,还要着手品牌个性、品牌认同、品牌定位、品牌传播、品牌管理等各方面内容的完善。这样,消费者对品牌的认识,才会由形式到内容、有感性到理性、完成有未知到理解、购买的转变,形成品牌忠诚。 ⑵商标属于法律范畴,品牌是市场概念 商标是法律概念,它强调对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品牌是市场概念,它强调企业(生产经营者)与顾客之间关系的建立、维系与发展。 商标的法律作用主要表现在通过商标专用权的确立、续展、转让、争议仲裁等法律程序,保护商标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促使生产经营者保护商品质量,维护商标信誉。 在与商标有关的利益受到侵犯的时候,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商标显现出法律的庄严与不可侵犯。 品牌的市场作用表现在:品牌有益于促进销售,增加品牌效益;有利于强化顾客品牌认知,引导顾客选购商品,并建立顾客品牌忠诚。 ⑶商标掌握在企业手中,而品牌有利于消费者的 商标的所有权属于企业,属于注册者,而品牌是属于消费者的,它只存在于消费者的头脑中,当消费者不再重视你的品牌时,品牌就一无所值了。 品牌与商标是极易混淆的一对概念,在我们和企业打交道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很多人把这两个术语混用、通用。这使得一部分企业错误地认为产品进行后就成为了一个品牌。果真如此的话,那所有在工商局注册了的商标都可以称之为品牌了。 事实上,两者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中国是一个商标大国,中国的商标注册量目前已经名列世界第一;中国又是一个品牌弱

品牌保护政策

品牌保护政策 (C-TPAT/GSV) 1.目的 根据客户商标保护政策,为使客户商标产权不受侵犯,客户订单于公司运作期间,商标权得到有效保护,特特定本条例。 2.范围: 本程序适用集团公司所有客户商标保护政策 3.定义: 客户品牌商标包括含有客户独有品牌信息的“挂卡﹑挂牌、麦头及印有客户品牌标识之物料”。 4.运作程序: 4.1供货商筛选 4.1.1非客户指定供货商 4.1.1.1对于非客户指定供货商筛选,供应管理部门须根据公司供货商评估政策选择具有品牌保护措施﹑信誉良好的供货商进行合作,并与之签署《客户品牌保护协议》。 4.1.2 客户指定供货商 4.1.2.1对于客户所指定的供货商,品牌保护评估己由客户审查完成,我司只须向客户指定的供货商下达订单,不可移转。 4.2 数量预算 4.2.1物料预算人员在预算订单用料时,凡涉及客户品牌保护之物料,须依据

“制单预算﹑用量适当”的原则,严格遵守与客户达成之用料损耗量,不可超算多用。 4.3 采购与送货 4.3.1采购人员需严格依据《物料预算表》之预算用量向合格供货商进行采购,不过超量采购。 4.3.2 供货商应依据我公司采购下达的《采购单》所规定之数量送货,不可超量生产,送货时必须严格依照与我司签订的《客户品牌保护协议》之规定将以下数据一并交还我司: A.我司提供的生产数据 B.我司提供的技术数据或图样 C.生产所需所开发的菲林、模具等 D.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残次品或不良品 4.3.3.受托生产我司客户之品牌保护物料之供货商或加工厂,必须保存其生产记录及发货记录,以备我司查验有无品牌保护不当行为。 4.4 检验与存储 4.4.1IQC对所有供货商所送物料均须依照我司检验标准进行检验,以确保物料无混杂或替换。 4.4.2所有回仓物料均需要专人﹑专区/专柜﹑专帐管理,保证非指定人员不可接触品牌保护物料,且需要对仓管人员进行背景调查确保不会涉及内窃。 4.5 分发与领用 4.5.1仓管员必须严格根据订单《物料预算表》上预算的数量进行发料,在专用账目上记录,不可超发与多发,生产车间超过用量需补用,需要采取以旧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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