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发放台账

农民工工资发放台账

令狐采学创作

农民工工资发放台账

令狐采学

项目名称:施工班组:支付时间:年月日- 年月日

项目负责人:班组负责人:公司审核:填报时间:年月日

令狐采学创作

农民工工资支付申请书

请求支付农民工工资申请书 致诏安县政府 暨县领导: 自2014年6月6日开始,本施工班组承接位于金 都工业园区福建金平调味品食品厂建设项目(以下简 称“该项目”)部分施工任务,该项目的承包人为金 海建筑公司和建安建筑公司,由胡建生作为负责人。 截至目前,由本施工班组施工且竣工的有2号楼、4 号楼、围墙及零星工程,该项目的 1号楼、3号楼 工程也正在由本施工班组进行施工。然而,2015年 11 月 8日,建安建筑公司及胡建生无故要求本施工 班组终止施工,并强行(如强行掐断施工班组的生活 用电)要求本施工班组退场。 对此,本施工班组认为金海建筑公司、建安建筑 公司及胡建生的做法严重违反了法律的规定,侵犯 了包括本施工班组在内的参与过本工程施工的农民工

兄弟的合法权益。首先,对于由本施工班组施工完成的工程,金海建筑公司和建安建筑公司仅支付了 70(大写:柒拾)万元工程款,至今仍拖欠工程款 50(大写:伍拾)万元(初步估计数额)。其次,由于金海建筑公司和建安建筑公司拒不支付工程余款,导致本施工班组无法发放农民工工资,这严重侵犯了农民工合法权益。最后,建安建筑公司及胡建生强行要求本施工班组退场,将导致本施工班组施工人员生活没有着落、流离失所,极有可能引发不和谐事件。 为此,本施工班组恳求政府有关部门责令金海建筑公司、建安建筑公司及胡建生结算全部工程款给本施工班组,并赔偿本施工班组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误工费、为维护合法权益所支付的必要费用)。同时,福建金平调味品食品厂应当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经初步计算,上述款项合计约50(大写伍拾)万元。如果金海建筑公司、建安建筑公司及胡

农民工工资支付应急预案

银翔·盛世豪庭二期7、8、9号楼 及人防车库工程 农 民 工 工 资 支 付 应急预案 编制单位:重庆市合川区土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人:吴永玲 审核人:杨君 审批人:张兴碧 编制日期: 2018年4月22日

目录 一、工程概况 (2) 二、编制依据 (2) 三、工作原则 (2) 四、适用范围 (2) 五、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3) 六、应急响应和处置程序 (7) 七、后期处置 (8) 八、其他事项 (8) 九、民工工资及分包工程款支付保障措施 (9) 十、劳资纠纷处理措施 (10)

一、工程概况 (一)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重庆银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重庆市惠庭都市建筑设计事务所 人防设计单位:重庆市建筑工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重庆市合川区土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堪单位: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 (二)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重庆市合川区土场镇三口村,占地约174亩,项目毗邻银翔新城工业园。 工程建筑规模:银翔·盛世豪庭二期7、8、9号楼及人防车库工程建设规模约68083.22㎡,由三栋住宅及人防车库组成。合同价款约6815.1万元整(基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约254.9万元整),7号楼为16567.19㎡,8号楼为16567.19㎡,9号楼为13500.36㎡,人防车库约为21448.48㎡。项目毗邻银翔新城工业园。 建筑层数:

使用功能为:高层住宅楼的建筑结构型式为剪力墙框架结构,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耐火等级一级,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屋面防水等级一级。 二、编制依据 1、《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 2、重庆市《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4、《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 5、《关于切实解决建筑业企业拖欠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 6、施工组织设计 三、工作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纠防结合,在公司经理的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快速反应,赶赴现场,协调配合,控制局面,妥善处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减少或避免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确保社会政治稳定。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重庆市合川区土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银翔·盛世豪庭二期项目下属劳务公司及各专业分包单位,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包括: 1、集体上访、罢工、停工、怠工事件;

农民工工资发放监管小组管理措施

农民工工资发放监管小组管理措施 第一条为了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促进社会稳定和企业健康持续发展,保障民工工资有序发放,制定本措施。 第二条项目部要着眼于公司发展的高度出发,做好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保证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 第三条为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公司成立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农民工工资发放及监督管理。 第四条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部施工员、安全员和劳务公司项目负责人及各班组长为成员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领导工作小组。按照本细则的要求,制定符合本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具体方案和实施细则。项目经理负责农民工工资支付具体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司做好对项目部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监管工作,项目部和劳务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并将该工作纳入日常管理之中,建立好农民工工资发放台账。 第六条劳务项目负责人负责农民工工资发放计划表的填报工作;项目经理负责对农民工工资发放计划表的审核工作。 第七条在工地醒目的位置,设立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告示牌,明确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公示每月工资支付情况、每次工资结算情况,公开举报电话和各级责任人名单。 第八条根据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劳务队伍必须与农民工签定用工合同。合同范本统一为相关部门制定的建筑劳动工人合同范本,内容详见附件。合同内容必须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方式、支付周期和日期及特殊情况下工资支付等内容,在合同中要特别重点明确农民工每月生活费的支付方法。项目部、施工班组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不得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第九条项目部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具体要点如下:

1、项目部必须对劳务队伍使用的农民工建册管理,随时掌握农民工的数量。 项目部必须通过劳务公司管理施工现场的农民工,不得通过“包工头”代管。劳务队伍必须每月25日向项目部提供本月在场人员花名册和退场人员花名册。 2、劳务队伍支付农民工工资,应按双方签定的合同,编制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姓名、身份证编号)、支付的明细和金额、扣除的项目和金额等情况。 3、每月25日,劳务队伍必须向项目部上报当月考勤表(出工汇总表)、工资计算表等有关资料原件,与工资数额相关的考勤表、工资计算表等需经劳务人员书面签认,并按手印,电子版相关资料也须一同上报。 4、项目部将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结算方式以及劳务队伍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留原件(加盖劳务队伍公章)存档,复印件留项目部一份,原件上报公司,电子版相关资料也须一同上报。 5、劳务队伍必须提供进场人员花名册、退场人员花名册(进、退出场花名册人员必须一致)、农民工工资表、授权委托书、退场承诺书、工程量结算清单(其中进、退出场花名册人员、农民工工资表、授权委托书、退场承诺书人员姓名必须一致),经项目部审核确认后申请公司发放农民工工资。 6、劳务队伍拟申请发放农民工工资必须提前10日以书面文字上报项目部,项目部在接到劳务队伍的申请后5日内完成审核。若工资申请与劳务队伍的资料不一致,项目部有权拒绝劳务队伍的工资申请;项目部审核通过后必须在3日内向公司提交农民工工资发放申请,公司将在5日内完成相关审核工作。 7、公司审核依据的内容主要是本办法的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的内容。 8、农民工工资必须通过劳务公司以货币形式直接发放到劳务人员本人,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进行抵付。农民工需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领取工资,且每人限拿一张身份证(或一个户口本),防止冒领现象的发生。若本人

农民工工资发放承诺书三篇

农民工工资发放承诺书三篇 篇一:农民工工资发放承诺书 承包人(全称): 劳务分包人(全称): 我项目部与分包方就工程签定分包合同,为保障工程中的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顺利进行和落实,我项目部做出如下承诺: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项目部按照制式合同,与农民工签定用工合同,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方式、支付周期和日期及特殊情况下工资支付内容。施工作业班组、劳务分包单位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不得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2、我项目部对农民工工资的支付负直接责任,全面负责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的用工管理。 3、我部若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是我项目部与农民工之间发生的违约责任,其法律责任与法律后果分包方不负任何责任。 4、我项目部农民工工资的支付工作接受分包方监督管理,双方签定的分包合同必须就分包方农民工工资的支付作出约定,我项目部按分包方提供的规范文本签定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的承诺书。我

项目部若有违反合同约定中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条款及承诺书中条款的行为,全部责任由我项目部承担,并按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对分包方负责。 5、我项目部在农民工进场后10日内建立进场农民工花名册,其中包含进场农民工个人详细信息、进场时间、从事工种、所在班组等资料,随册附进场农民工身份证,暂住证、劳动合同、技术专业证书、健康证等相关材料,随时掌握进场农民工的数量。该花名册制作正本、副本各一份,副本每页加盖我项目部公章,送交分包方备查。进场农民工如有增减变化我项目部应及时更新相关资料,并制作副本一份,加盖我公司公章后送交分包方备查。我项目负责人直接管理施工现场的农民工,不得通过“包工头”、“带班长”等代管。 6、我部在银行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预储帐户,并书面承诺该帐户资金只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不能挪作他用,银行负责对资金用途进行监管。我部在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后,到专用预储帐户开户银行为每一名农民工办理个人工资帐户,签订代发工资协议,每月由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我部为每个农民工建立银行卡时应由每个农民工亲自领取银行卡,并在领取登记表上签名确认。我公司在办理上述工作之后将农民工在工资支付专用预储帐户开户银行的开户信息、银行卡号等编制成册,制作正本、副本各一份,副本加盖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9229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规范有序的外部劳务队伍管理运行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以及集团公司关于劳务队伍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企业依法有效利用社会资源、促进企业又快又好发展,维持协作队伍人员稳定,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依据《劳务合同法》、《建筑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民工工资支付原则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纳入合同条款的原则。 优先于工程款支付的原则。 由项目部农民工工资管理办公室和财务人员代为直接发放的原则。 及时、足额发放的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桥隧公司所属各项目部。

第二章工资支付 第四条农民工工资标准的制定。 由协作队伍负责人具体制定,报项目部农民工工资管理办公室备案。对工作优秀、做出重大贡献的劳务人员,除工资正常支付外由协作队伍负责人给予奖励。 第五条支付细则 一、每月20日前,劳务队伍负责人将当月农民工工资支付清单一式两份报项目部农民工工资管理办公室及财务部,清单内容包括应支付农民工身份证号码、工资支付标准。(具体见附表2) 二、由农民工工资管理办公室牵头,财务部、合约部共同对劳务队伍作业班组的人员数量对照身份证进行核准、落实。 三、每月25日-30日,项目部农民工工资管理办公室、财务部进入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直接发放工资,劳务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当月工资,并在签收栏签字,签字后的工资单正、副本交项目部农民工工资管理办公室一份存档,协作队伍财务留一份备案。 第六条原则上不允许拖欠劳务工资,若协作队伍负责人有个别要求,需扣压一个月工资的情况,项目部把核实后的劳务工资款项做

在建工程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排查记录表.pdf

在建工程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排查记录表填表单位:年月日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农民工总数(人) 市场各方主体情况 单位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 建设单位 工程总承包企业(如有) 施工总承包企业 专业承包企业 劳务企业 专业作业企业(如有) 排查内容排查结果及分数 1 是否实现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工资发放表)5分是□否□分值: 2 是否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5分是□否□分值: 3 是否实行农民工用工实名制管理(工人信息:姓名、住址、身份证号、 手机号、工种、执业资格、培训情况等)6分 是□否□分值: 4 是否建立使用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系统(门禁系统、信息刷卡)5分是□否□分值: 5 是否总承包企业配备劳资专管员(文件)3分是□否□分值:

6 是否实行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签订的合同)6分是□否□分值: 7 是否分包企业委托总承包企业代发工资,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 接向农民工代发工资(相关资料凭证)5分 是□否□分值: 8 是否依法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保证金缴纳凭证)5分是□否□分值: 9 是否实行施工过程结算、合同中约定必须设立工资专户(合同)5分是□否□分值: 10 是否在施工现场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现场)5分是□否□分值: 11 是否实行防拖欠“双承诺一公开”制(责任书)6分是□否□分值: 12 是否企业建立清欠机构及领导小组(文件)6分是□否□分值: 13 是否企业制定治欠保支措施和应急预案(方案)4分是□否□分值: 14 是否企业有支付隐患自查自纠台账(检查记录)5分是□否□分值: 15 是否企业项目设立专户与银行、建设的合同进行了备案(合同)6分是□否□分值: 欠薪隐患 1 是否未缴或明显少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5)是□否□分值: 2 是否长期拖欠工程款(5分)是□否□分值: 3 是否存在工程款清算纠纷(5分)是□否□分值: 4 是否存在尚未解决的农民工工资欠薪案件(8分) 是□否□分值:检查考核结果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签字签名:年月日 总承包企业 项目负责人签字签名:年月日 排查组组长签字 签名:年月日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1.1 为规范公司各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保证公司工程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维护企业形象,特制订本办法。 1.2 按照“谁主管、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由建设方或项目总承包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 1.3 对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分为建设方管理和承包方管理两方面。对于技改类及我方投资项目按照业建设方管理执行。对于外部承接的工程项目,按照承包方管理执行。 1.4 公司及各单位将发生农民工欠薪事件作为目标责任书中的一项考核指标。 1.5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管理。 第二章建设方管理职责 2.1 建设方主管领导负责对所投资工程项目工程款按期支付,各项目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负责监督、落实施工方将农民工工资发放人。 2.2 建设方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对有过欠薪事件的企业严禁使用。 2.3 在每笔工程款审批时,应要求承包单位附农民工工资发放计划。工程款支付到位后,由各项目现场管理人员监督

承包人的发放过程,确保工资发放到人并留存经签字确认的工资表、影视资料等。过程中如发现承包人不按计划发放工资,按照合同违约条款进行处罚。 2.4 各项目部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办理工程款支付手续,当月发生的工作量当月核算,不得无故拖延。 2.5 对于施工过程中存在欠薪隐患的,及时与承包单位管理层进行沟通,必要时发书面函件。 2.6 对于承包人不按期发放工资并已导致农民工上访等严重后果的,各项目部可在当地劳动主管部门的介入下,将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优先支付给农民工,支付后继续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必要时,申请动用施工单位缴纳的民工保证金进行农民工工资发放。 2.7 对于出现农民工虚报、瞒报工资数据或采取围堵、上访等过激行为恶意讨薪的,各项目部第一时间及时处理。对欠薪属实的,及时发放。发生欺诈虚报的,报公安管理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各经营单位应对项目经理及施工单位作出处罚。公司对各经营单位处理不力进行考核及处罚。 2.8 监督、检查承包单位开工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交纳民工工资保证金到位情况。 第三章承包方管理职责 3.1 各施工项目部经营单位做好对项目部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监管工作,项目部具体负责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并将该

农民工工资支付应急预案

山人路道路工程 农民工工资支付应急预案 为了积极稳妥的处理好因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切实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纠防结合,在公司经理的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快速反应,赶赴现场,协调配合,控制局面,妥善处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减少或避免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确保社会政治稳定。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重庆市永川区山人路道路工程,下属劳务公司及各专业分包单位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包括:1、集体上访、罢工、停工、怠工事件;2、围堵党政机关、交通要道事件;3、群殴、致人重伤或死亡事件;4、自杀、自残等恶性事件;5、造成劳动者生活困难、危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6、其他因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等。 三、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3.1、项目应急组织机构 1、重庆市永川区山人路道路工程,项目部成立解决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张雪冬担任,副组长张沛然,成员由技术部门周升焰、施工部门曾佑华、安全部门冯彬、材料部门、预算部门、财务部门等组成。 2、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处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项目部会议室。必要时,领导小组成员应指派联络员在应急处理办公室统一办公,协调处理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突发事件。 3、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全面负责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4、应急处理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通过举报投诉、110社会联动接警台承接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突发事件的报告,并汇总、上报有关情况,统一对外发布事件应急信息。 5、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后,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根据情况,安全部门、施工部门、技术部门、预算部门等应同时到现场组成处理小组进行应急处理。 预算部门:负责调查核实欠薪及数额,责令欠薪单位立即处理。 安全部门、施工部门:负责维持现场秩序,预防、制止违法犯罪行为。 材料部门:负责上访接待工作,做好劳动者的思想宣传工作,稳定劳动者情绪,防止事态扩大。 项目经理:负责召集各劳务单位相关负责人到场,协助调查核实,责成支付民工工资。 财务部门:负责劳务公司欠薪应急事件的配合处理。

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汇报

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汇报 根据师市《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的要求,我公司于11月1日至11月20日在本公司范围内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宣传、调查活动,现将专项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1、高度重视、领导组织 我公司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通知》文件精神,高度重视,精心安排。为切实抓好落实工作,成立了由总经理为组长、各分公司经理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调查各项目部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通过送法下工地,设立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张贴相关宣传资料等形式,提高了广大农民工维权意识和能力,营造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制环境。并且我单位自有职工较多,接受培训的机会较多,对各项法律条款掌握程度较高,有较强的维权意识,这在一定的程度上也起到了督促的效果。 2、注重平时,打好基础 在平时工作中根据农民工动态台账给在场的农民工办理工资卡,确保工资能够发放到每位农民工的手中。定期在农民

工中进行回访、调查,彻底杜绝包工头变相克扣、拖欠、套取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财务部储备用于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专项资金,用于对特殊情况的处理。 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自查自纠活动,全面调查摸底。通过不同的方式对现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在广大群众中征求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更为有效、健全的实施方式。深入查找问题,拟出治理工作中需重点解决的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方向。重点查找施工队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民农工工资发放行为;管理人员在项目管理过程中以权谋私,吃、拿、卡、要行为。对资金的拨付等经济活动情况进行认真的总结和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建立民工资支付工作的长效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加强对各部门工作人员法律法规、纪律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切实增强其自觉抵制拖欠民工工资的意识。修订完善规章制度,做到真正以制度约束人。建立健全内部自律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相关人员的监管。 农民工工资发放自查情况 我公司落实了现场每位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的自查工作,未发现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由于人员流动较大的客观因素,部分人员来到工地工作不到一个月即离开,但我公司手续明确,均有领取工资的记录,长期在本工程工作的农民工均已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促进社会稳定和企业健康持续发展,保障民工工资有序发放,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各项目部要着眼于公司发展的高度出发,做好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保证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为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公司成立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农民工工资发放及监督管理。由为组长,为副组长,为成员。 第四条各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部施工员、安全员和劳务公司项目负责人及各班组长为成员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领导工作小组。按照本细则的要求,制定符合本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具体方案和实施细则。项目经理负责农民工工资支付具体管理工作。 第三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公司做好对项目部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监管工作,项目部和劳务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并将该工作纳入日常管理之中,建立好农民工工资发放台账。 第六条劳务项目负责人负责农民工工资发放计划表的填报工作;项目经理负责对农民工工资发放计划表的审核工作。 第四章监管办法 第七条在工地醒目的位置,设立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告示牌,明确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公示每月工资支付情况、每次工资结算情况,公开举报电话和各级责任人名单。 第八条根据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劳务队伍必须与农民工签定用工合同。合同范本统一为青岛市建管局制定的建筑劳动工人合同范本,内容详见附件。合同内容必须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方式、支付周期和日期及特殊情况下工资支付等内容,在合同中要特别重点明确农民工每月生活费的支付方法。项目部、施工班组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不得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第九条各项目部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具体要点如下:

农民工工资保障体系 (工资发放)概要

传媒二标项目部 农民工工资保证体系 目录 一、民工工资保障目标 二、民工工资管理措施 三、分析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现状及原因 四、民工工资拖欠带来的影响 五、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 六、工资支付 民工工资保证体系 一、民工工资保障目标 为切实维护民工合法权益, 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让农民工劳有所得, 也为了促进工程施工的各项工作能顺利开展, 为工程施工营造一个和谐的施工环境, 进一步规范和监控在工程建设务工的民工工资支付行为, 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拖欠民工工资问题, 建立有效遏止施工队伍拖欠民工工资行为的长效机制, 规避企业所承担的劳资风险,将损失降低至最小化。 二、民工工资管理措施 (一组织机构 项目经理部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组织机构, 专人专职负责劳资发放事宜。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管理职责 1、项目部设臵劳资管理部负责公司农民工工资管理全面工作。 2、项目部劳资管理办公室: ①建立健全劳务队伍管理和劳务工资发放制度。 ②及时上报劳务队伍管理的各项信息及报表。 ③协同各部门做好日常劳务队伍管理及基础资料整理工作。 (三规范管理,建立民工全员劳资管理制度,具体流程如下: 一、入职: 对新进场民工采取“一条龙”的方式办理相关手续:由小班组长带领新增民工在24小时内到项目安全部报到,安全部对民工进行安全“三级教育”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交底;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制;然后到劳资管理处登记入职; 再由劳资管理人员协同财务处为工人办理银行卡;后到保安、协管员处办理暂住证;最后由安全部开具可以上岗的通知单,民工凭此通知单到本队进行相应工种的上岗。 可见样表:《民工入职备案表》《温馨告示》 二、清点 由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及现场管理人员负责,劳资管理人员配合,完成施工现场作业面的人工考勤记录。 可见样表:《每日工人出勤登记表》 三、结算

民工工资发放保证措施

为切实维护民工合法权益,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拖欠民工工资问题,我们内部建立打效遏止企业拖欠民工工资行为的长效机制。新开工的工程项目全部按有关部门规定缴存防止拖欠民工工资保 障金,实行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制度。 农民工的工资必须由本人签字领取,确保工资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手中。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兑现。 公司一直将农民工工资发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为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到其本人手中,建立健全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体系。依据劳务队伍交经理部备案的《劳务施工班组施工承包责任合同》、《劳务班组验工计价表》、《劳务班组计量支付台帐表》和劳务队伍对班组的资金发放计划进行付款,以确保资余拨付的规范化,经常了解关心民工,及时解决他们生活上的困难,掌握他们的思想动向,做好思想引导工作,及时发现矛盾和纠纷,及时处理。

一、防止拖欠民工工资保障制度 我们遵照上级上管部门的经济保障于段,凡是新开工的建设工程项目,我公司在办理施工许可证之前一次性缴存防止拖欠民工工资保障金,该保障金存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银行专用帐户,并由纪检监察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二、建立民工全员劳动合同管理和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制度 结合建立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体系工作,凡我公司招用民工的建设领域企业负责与民工签订劳 动合同并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鉴证,其民工工资发放及其劳动保障事务分别由市和县( 市、区)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监管下的劳务公司统一代理。 1、是签订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协议。若中标,我方在办理工程开工许可证之 前携与民工签订并经鉴证务案的劳动合同再与技 工交流中心签订民工劳动保障

事务代理协议,明确双方职责,细化操作程序,内容包括对民工的管理、工资 2%的劳动保的计发形式、社会保障等。同时按月缴纳数额为当月代发工资总额 障事务代理费用,用于建立、接收和保存代理对象的档案,为其办理职业技能培 训与鉴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托管个人党、团组织关系、档案移交、代理与劳 动保障业务相关的其他事项等。 2、是建立工资发放专户。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民工工资在每月5 日前汇入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银行专用帐户,将民工工资表及时交于代理方,代理方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资委托发放协议书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资委托发放 协议书 建设单位: 施工企业:

建设银行: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资委托发放协议书 甲方(建设单位):**** 乙方(施工企业):**** 丙方(建设银行):******* 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由乙方在丙方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作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项目地址: ****** ____________ 账户 tfVX tfVX tfVX tfVX 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账户不得开通网上银行。甲、 乙方同时委托丙方代发农民工工资,并共同遵守如下协议:第一条依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七部门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专用账户管理制度的实施细则》规定,建设单位在申领施工许可证前,应向工资专用账户拨付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总价款的2%的工程款。此后按工程施工阶段,在施工前依施工合同约定分批拨付, 账户日常余额应满足下月农民工工资的支付。 第二条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一般为冻结状态,丙方根据乙方每月提供的工资签认X件进行账户解冻、冻结等账务处理。如甲方或乙方出现被司法机关冻结、扣划等事项,甲方或乙方在15 日内必须补缴所冻结、扣划的专用账户资金。 第三条乙方负责向丙方提供农民工开户资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账户管理协议)及丙方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由乙方财务人员持单位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到丙方办理。乙方必须保证对提供

的资料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因资料真实性、有效性而引起的任何 纠纷或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丙方免费批量开户完毕后,通知乙方财务人员携带 乙方单位授权领卡(折)的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到丙方办理领卡(折) 手续,并在丙方打印出此批卡(折)的花名册上做好签收确认手 注明领卡(折)具体时间。农民工个人工资卡(折)免收年 第五条 乙方应加强对批量办理的卡(折)发放工作的管 理: 1、 乙方在其财务人员领回卡(折)后,应及时将卡(折)发 放给农民工本人。乙方及其财务人员应当对农民工提交的身份信 息相关内容进行保密。对乙方财务人员代领卡(折)后发生的卡 (折)内现金被冒领等后果,乙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 关于批量办理的卡(折)使用或启用方式,按照丙方的相 关规定办理。 第六条甲方和乙方在开立专用账户后,第一次工资发放前, 应将工资签认单的乙方、监理单位、甲方的签章向丙方备案,如 发生变更,需重新报备。 第七条每月15日前,由乙方向丙方提交加盖该企业公章 (不得以分公司、项目部等其他印章替代)的工资表和监理单位、 甲方的签认文件,同时上报电子版,丙方收到以上资料后,2个 工作日内,向农民工个人账户如数划转工资。 乙方提供的农民工工资清单应具有以下内容: (1)农民工序号 续, 费

民工工资发放安排及控制措施

民工工资拖欠产生的原因及控制措施探讨 当前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组织管理中,常常忽视人这个关键因素;特别是对于劳动者的核心问题——工资的管理存在误区,致使在工程项目的劳务分包中,出现了较为严重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据统计拖欠民工工资70% 以上发生在建筑业。 公司近每到年底年前两三个月就开始要求各分公司、项目部对于民工工资发放要提前做好计划,合理安排,要按时将工资发放到民工手中,不要出现年前民工因为工资问题到甲方、公司、政府相关机构上访,可是为什么近两年还出现民工因为工资问题上访呢? 我个人认为两方面因素:一、市场因素;二、自身因素 一、市场因素 1、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建筑市场,由于竞争激烈,建筑施工企业低价中标已是一种趋势。建筑施工企业中标后,在保证质量、进度目标的前提下,如何控制施工成本成为施工管理的中心课题。有些建筑施工企业在对待这个问题时,没有从自身出发,切实从组织、技术、管理等方面加以落实,而是将建筑成本的压力简单分解到包工队,把参与施工的包工队的利润空间逼到底线。而包工队在施工组织、工序、方案等工作节点上稍有不慎,就会造成工费的亏损。而这个亏损包工头又会将其转嫁到农民工身上,最终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

2、目前,建筑市场存在一定的不规范行为,建筑施工企业为了形成自己的竞争优势,利用垫资、让利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同时,建设单位也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通过借建筑单位施工任务缺少达到完成项目的。因此促使许多建设项目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开工,施工过程中,一但出现资金供给问题,就会造成建设单位拖欠总包单位的工程款,总包单位拖欠分包单位的工程款,分包单位拖欠包工头的劳务款,包工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债务链。这个连环的债务链就成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根源。 3 、建筑施工客观存在的季节性、流动性、时间性决定了建筑用工的特性,加之降低施工成本的要求,临时用工、周转用工、项目包工等是目前建筑施工企业用工的基本途径。由于用工的多样性,建筑施工企业客观上难以规范用工制度,如劳动合同的签订、制度工作时间的确认等。为了回避这些矛盾,许多建筑施工企业简单地以包代管,试图用单一的手段处理复杂的事务,结果出现了违法违规分包和层层转包的现象。加之建筑领域劳动力供大于求等因素,使得包工头成为处理农民工工资的关键所在,而企业成为被动的主体。鉴于此,包工头出于经济利益的关系,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自身因素(个人认为在我们单位这是主要原因) 1、分公司、项目部负责人对民工工资问题认识不够 各分公司、项目部负责人首先没有从法律上认识到农民工拖欠工资是违法行为,认为只是简单的纠纷。国家《劳动法》中特

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农民工矛盾纠纷调解应急预案 中国中铁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二O —三年七月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管,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项目经理部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项目经理部及有关职能部门必须尽职尽责,相互配合,要切实做到制度落实,组织落实。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项目经理部农民工工资管理小组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组员为工经部、财务部的负责人担任。其相应职责分别为: (一)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对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工作总负责,其职责是:全面负责农民工工资管理工作,合理配备财务及劳务管理人员,组织协调其工作关系;审核、签报对内、对外农民工工资发放报表。 (二)财务部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的主体部门,审核劳务队伍工资发放表,建立农民工工资发放台帐,按公司及业主的要求上报农民工工资发放报表。 (三)工经部 配合财务部对农民工工资的发放进行监控;督促劳务队伍负责人 与农民工签订劳务合同,并对其进行审查;按公司及业主的要求上报农民工工资发放报表。

第三章农民工工资发放的原则、程序及方法 第四条发放原则 一、不得将外部劳务队伍员工工资全部支付给劳务队伍负责人,必须进行直接或监督发放。 二、外部劳务队伍员工工资必须按时、足额发放。 三、对劳务队伍未按照规定支付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按规定依法查处,并责令限期改正。 第五条发放程序 一、工经部在与外部劳务队伍办理劳务合同的签订时,应督促外部劳务队伍负责人,必须依法与招用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必须明确劳动报酬条款,包括工资支付时间、工资标准、支付项目和支付形式等内容,并明确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在支付形式上,采取月支付现金的方式。劳动合同必须在人员进场后15天之内签订完毕,签订后3 个工作日之内报工经部备案,由工经部对其进行认真审查,同时还应上报一份农民工身份证复印件一并存档。在乙方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乙方所雇佣的农民工人员变动,乙方应及时向甲方经理部劳务管理人员提供新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及修改后的人员花名册。 二、外部劳务队伍必须以现金形式按劳动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和克扣。支付农民工工资时,应当编制工资支付表(包括支付单位、时间、收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天数、加班时间、应发项目和金额、扣除项目和金额、对方签认等),向农民工本人提供工资支付清单(按规定保存2 年)。农民工领取工资,应当办理签收手续。 三、在支付外部劳务队伍员工工资时,先由外部劳务队伍填制农民工工资支付表,每月5 日前将上月工资表报财务部,由项目部财务核对,确认金额无误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之欧阳歌谷创作

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 欧阳歌谷(2021.02.01) 第一章总则 1.1 为规范公司各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保证公司工程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维护企业形象,特制订本办法。 1.2 按照“谁主管、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由建设方或项目总承包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 1.3 对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分为建设方管理和承包方管理两方面。对于技改类及我方投资项目按照业建设方管理执行。对于外部承接的工程项目,按照承包方管理执行。 1.4 公司及各单位将发生农民工欠薪事件作为目标责任书中的一项考核指标。 1.5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管理。 第二章建设方管理职责 2.1 建设方主管领导负责对所投资工程项目工程款按期支付,各项目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负责监督、落实施工方将农民工工资发放人。 2.2 建设方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对有过欠薪事件的企业严禁使用。 2.3 在每笔工程款审批时,应要求承包单位附农民工工资发放计划。工程款支付到位后,由各项目现场管理人员监督承包人的发

放过程,确保工资发放到人并留存经签字确认的工资表、影视资料等。过程中如发现承包人不按计划发放工资,按照合同违约条款进行处罚。 2.4 各项目部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办理工程款支付手续,当月发生的工作量当月核算,不得无故拖延。 2.5 对于施工过程中存在欠薪隐患的,及时与承包单位管理层进行沟通,必要时发书面函件。 2.6 对于承包人不按期发放工资并已导致农民工上访等严重后果的,各项目部可在当地劳动主管部门的介入下,将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优先支付给农民工,支付后继续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必要时,申请动用施工单位缴纳的民工保证金进行农民工工资发放。 2.7 对于出现农民工虚报、瞒报工资数据或采取围堵、上访等过激行为恶意讨薪的,各项目部第一时间及时处理。对欠薪属实的,及时发放。发生欺诈虚报的,报公安管理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各经营单位应对项目经理及施工单位作出处罚。公司对各经营单位处理不力进行考核及处罚。 2.8 监督、检查承包单位开工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交纳民工工资保证金到位情况。 第三章承包方管理职责 3.1 各施工项目部经营单位做好对项目部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监管工作,项目部具体负责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并将该工作纳入日常管理之中。各施工项目部项目经理为农民工工资保障与发放管

农民工实名管理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农民工实名管理及工资发放管理制度 为规范各项目部农民工工资的发放,预防和解决项目部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各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1、合同管理 项目部与分项分部承包人签订的合同内容要详尽,要明确承包范围、分项承包价、临杂工单价,要求承包人同意本管理办法。开工后项目部要对合同的相关人员进行交底。 2、农民工进场管理 1)、项目部必须对劳务队伍使用的农民工建册管理,农民工在进场前进行身份登记造册、预留身份证复印件。登记时进行分类按承包人分大类按工种分小类,内容应包括:姓名、性别、工种、进场时间、离场时间,特殊工种要对操作证进行验证,登记后由承包人进行确认签字。 2)、对于日常管理应做到随时登记增加和减少人员,及时核对。对于中途离场又回来人员要按新进场人员进行重新登记。对于没有身份证人员限期补办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有驾驶证,限期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否则清退。特殊工种没有操作证的人员要求办理操作证。 3)、各项目部应按日对工人进行计工考勤,考勤表中要附加班、加点清单,为便于及时统计数据,考勤情况必须有班组长签字确认。小段承包的要对承包范围、承包价、承包人员组成、出勤情况进行统计并由班组长签字确认。 4)、每月25日,承包人必须向项目部上报当月考勤表(出工汇总表)、工资计算表等有关资料原件,与工资数额相关的考勤表、工资计算表等需经工人书面签认,并按手印,电子版相关资料也须一同上报。 3、工程量结算 项目部将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按节点进行工程量结算,并与承包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留原件(加盖劳务队伍公章)存档,复印件留项目部一份,原件上报财务部,电子版相关资料也须一同上报。 4、农民工工资结算和发放 1)、承包人必须提供进场人员花名册、退场人员花名册(进、退出场花名册人员必须一致)、农民工工资表、授权委托书、退场承诺书、工程量结算清单(其中进、退出场花名册人员、农民工工资表、授权委托书、退场承诺书人员姓名必须一致),经项目部审核确认后可申请公司发放农民工工资。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制度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制度 编制单位:山东德信建设集团中海国际社区项目部 编制人: 编制日期:

一、工人个人劳务用工合同书的签订 所有入场的劳务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由劳务公司、劳务工人本人签字盖章的“建筑工程劳务用工合同书”,合同文本统一,留存工程项目部备查。 二、实名登记制度和用工档案 劳务作业人员进退场实行身份证实名登记制度,形成“项目部劳务人员花名册”,花名册上留有个人亲笔签名,以备发放工资时核对签字。建立“劳务作业人员用工档案”,留存身份证复印件。花名册、劳务用工合同书、用工档案三者须对应一致。 三、工程量确认验收及上报 项目部监督劳务分包队伍对每个作业人员的工程量进行及时的验收确认,对当时做出的奖罚必须经个人核实确认,对出现中途退场提前终止合同的,必须由工人个人签字确认退场前发生的工程量。以上两项均须报项目部备案,避免因工程量多少形成误解和纠纷,并以此为基础汇总成本月由发承包方签字确认的工程量,作为当月上报分包结算资料。每月27日前,项目部根据劳务队伍上报的农民工工资发放表,形成当月“工资发放确认书”上报公司财务处,该资料须加盖分包方公章并有项目经理、劳务队伍负责人、工人个人签字认可。四、工资发放 农民工的工资要发放到个人手中,工资支付凭证复印件存放项目部备查。并且在工资发放时必须提供以下依据到公司财务处方可发放,缺一不可,分别是:

①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②工人个人劳务用工合同书 ③农民工花名册(须有个人签字) ④审批后的当月“工资发放确认书” ⑤用农民工身份证办理的个人工资支付银行卡(该卡的办理由财务部门根据花名册和个人劳务用工合同书办理,用于工资发放)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为维护广大民工的合法权益,严格贯彻执行《劳动法》及遵毕项目办下发的《项目管理手册》中关于民工工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部一直非常重视民工管理,并把民工工资发放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加强对民工及其工资的管理。现就我部对民工及其工资管理的方法介绍如下: 一、严格执行民工就业的准入制度。 1、建立民工的花名册和暂住证办理情况的台帐。仔细审阅身份证的有效性,对童工、未成年人、无效证件者拒绝吸纳为职工,并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系,由公安部门下派二名协管员下驻项目部,专门到现场为民工办理暂住证,确保每一位民工的进场时间和出场时间都能反映在台帐中。 二、工资发放方法: 1、项目部对民工建立民工花名册,,然后每月各劳务分包单位将考勤表、工资发放表交项目部备案,项目部监督落实劳务分包单位对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落实。 2、最低工资控制,项目部对每位民工的工资进行审阅。 3、工资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农民工的劳动报酬,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抵付。 4、农民工领取工资应办理签收手续,项目经理部每次支付工资前三日应在项目经理部或各工区所在地公示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民工工资总的支付情况进行公示。 三、工资发放监督 1、按照“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工区长对其所管辖的工程范围内的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负全面责任,项目经理为最终负责人。 2、项目经理部认真把好工区结算关,加强责任成本管理,严格分解、明确责任,杜绝劳务协作队伍、工区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出现。 3、项目经理部资金无论如何紧张,必须首先保证各工区农民工的工资支付,并督促劳

务协作队伍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 4、为妥善处理劳务协作队伍的劳资纠纷,项目经理部聘请当地的乡镇村领导为廉政监督员,确保民工工资兑现支付,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四、分包商考核管理办法 1、项目经理部下属劳务协作队伍、工区等不得克扣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加强监督,发现有以下情况的,本月分包商月考核按不及格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进行清场处理上报集团公司劳资部挂名,上报贵遵毕监办、项目办挂名。 2、劳务协作队伍若出现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经查实,项目部将从其工程结 算款中扣除相应金额,直接支付拖欠民工工资,施工协作队伍负责人签字认可,且 本月分包商月考核按不及格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进行清场处理上报集团公司劳资 部挂名,上报总监办、项目办挂名。青年人首先要树雄心,立大志,其次就要决心作一个有用的人 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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