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建筑中庭消防设计

高层建筑中庭消防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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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建筑中庭消防设计

高层建筑中庭消防设计

摘要:根据消防实际工作经验,就高层建筑中庭的火灾危险性以及规范中对中庭消防设计存在的不明之处,并就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提出建议和解决对策。关键词:中庭;火灾危险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

中图分类号: 998.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高层建筑的种类及形式风格也正发生有着日新月异的变化,贯通数个楼层和整个建筑,以及高层建筑中存在着数个中庭的建筑形式也并不鲜见。如何从建审的角度把握好中庭的消防设计,既能节约建筑投资. 又能保障消防安全以及提高建筑物的有效任用面积.是摆在每个消防建审人员眼前的一个课题。

1 高层建筑物中庭的火灾危险性

(1)中庭失火后,烟火蔓延速度极快。中庭又叫四季庭或共享空间。其内部空间由于上、下各层贯通,极易产生烟囱效应。如在中庭的下层着火.烟火会在中庭内和与中庭相连通的楼层迅速蔓延扩火;如在中庭的上层着火,当着火产生的高温烟气不能及时、迅速向中庭外部排时. 就会向中庭周围的建筑空间扩散. 进而导致整个建筑全面受灾。

(2)中庭失火后. 消防扑救与人员疏散难度大。中庭火灾. 往往涉及到数个楼层,很容易发展成为空间立体火灾,迫使人员安全疏散与灭火战斗必须在多个楼层同时展开。灭火救救援投入人员多. 极易造成火灾现场混乱。此外. 迅速充满整垫个中庭空间的烟气和热量,使消防扑救人员难以确认起火点和组织有效的进攻,中庭顶部破裂散落的物体,也对人员的安全疏散构成一定的威胁。

(3)中庭的火灾预防难。中庭空间大,高度高,采用常规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均难以发挥早期火灾探测和扑救初期火灾的作用。设置的机械或自然排烟装置. 往往失去功效达不到预期的设计排烟效果。

(4)中庭顶部及每层回廊敷设有大量电缆电线. 大功率照明灯具,扬声器以及大量的装饰性彩灯等,遇有节假日及庆典活动时,贯穿整个中庭的宣传、广告的标语、条幅、气球等大量的可燃材料剧增,无形中增加了中庭的火灾危险性及火灾荷载。

(5)中庭是每个建筑的主要人员出入口及停留、休息处,容易形成人员的密集场所。绝大多数的人员对场地周边的疏散线路不熟悉,更不了解整个建筑的布局及疏散楼梯的位置。而中庭内的人员又必须在短时间内迅速疏散,在火灾的情况下,人员容易惊慌,拥堵疏散通道和出口,如果在设计和管理方面出现问题,必然会造成大量人员伤亡。

2 高层建筑中庭的消防设计存在的疑问按照现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1.5条的要求,中庭与上、下连通层面积叠加超过一个防火分区面积时,所采取的四条措施还有不明确的地方。

(1)关于安全出口的设置问题,《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6.1.1条的要求,高层建筑中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既然规范要求把中庭视作一个防火分区,又要要求中庭也设置两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因此从建筑设计的平面布局上也只能把中庭的一层与联通各层的回廊作为另一个防火分区,才能满足每个防火分区设置两个安全出口的要求。这样设计,势必会使中庭一层面积减少,或每层回廊的面积减少,或使中庭的连通层数减少,以满足不超防火分区面积的要求。这样要求的结果,往往满足不了使用单位当初所要求的大视角、大跨度、大空间的设计本意。

(2)关于中庭内人员安全疏散的问题。《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6.1.7条要求营业厅内任意一点至最近的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 不宜超过30m. 中庭内底层人员的安全疏散距离,基本上能满足此要求。但中庭每层回廊内滞留的人员,如何能够安全疏做到中庭底层,是否每层回廊都应设置满足《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的两部疏散楼梯. 以及回廊至安全出口的疏散距离如何计算,《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都没有明确的规定。中庭顶部采光用的玻璃、阳光板等透明材料. 火灾发生时,破碎的屋顶材料既影响灭火救援工佧,又会妨碍人员的安全疏散。

(3)关于中庭防火分隔物的问题。《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与中庭相通的过厅、通道等处应设乙级防火门,或耐火极限大于3h的防火卷帘分隔。笔者认为,规范规定采用的分隔物不妥。因为既然把中庭视作一个防火分区,就应要求采用防火墙或耐火极限等同于防火墙的防火分隔物来分隔,亦即应采用甲级防火门或以背火面温升为判定条件的防火卷帘来分隔中庭。

(4)关于中庭的排烟问题。《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笫八章,规定了中庭采用自然还是机械排烟的高度、排烟面积以及排烟量换气次数等。但如何能确保天窗或高侧窗能够保证烟气的排出. 而不因为抽吸空气穿过着火部位,防止增大的气流向着火区提供有氧气新风,《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没有明确要求。当高温烟气上升到一定的高度时. 由于冷却而不再上升. 烟气会呈伞状向四周蔓延

扩散。因此,天窗或高侧窗如何能够保证火灾时及时开启,烟气是否能够上升到天窗或高侧窗有效地排出,都有待于进一步探讨。

3 解决对策

(1)如果把中庭内部空间作为商业营业面积使用,即具有一定的使用功能,则中庭的安全出口的设置,必须满足《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否则,中庭由于没有具体的使用功能,则可不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但应设置与其他防火分区相连通的疏散门,保证滞留在中庭的人员能疏散到未着火的相邻防火分区。

(2)如果中庭内部空间具备一定的使用功能,中庭及其回廊内会有大量的人员活动,中庭每层回廊应设置两部敞开楼梯,否则可不设置。中庭回廊向至中庭底层的垂直疏散距离可忽略不计,中庭顶部采用的通明材料,必须是不燃的并应具有0.5h以上的耐火时间,保证中庭内人员的安全疏散。

(3)如果中庭内部空间具有一定的使用功能,与中庭相连通的过道、通道应采用甲级防火门和以背火面温升为判定条件的防火卷帘,否则可使用乙级防火门和以背火面辐射热为判定条件的防火卷帘。 (4)无论是闭式喷水灭火系统中喷头的设置高度,还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感烟探头的设置高度,都以8m为限,因此,笔者建议,高侧窗及排烟口的设置高度,也应以8m作为参考。并且还应根据中

庭的平面布置,即可燃物品的摆放及火灾荷载的多少,合理设置挡烟设施及排烟装置。

(5)严格控制中庭内的可燃物装修材料及数量,应采用经有关部门检测合格的电器产品及照明器具,应使照明灯具的高温部位远离可燃物或可燃装修构件。在中庭内设置的应急照明应能保证中庭内的照度,在地面上应设置能保持视觉连续性疏散指示标志带。

参考文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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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平面布置中的主,附体关系,该建筑与四周建筑的间距及车道的设置等等,均属与防止蔓延和迅速扑救密切相关的问题,也是进行建筑方面设计方案时须首先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合理的总平面布置,不但有利于火灾扑救,而且对防止火势蔓延有极大帮助。设计时需不折不扣执行。 防火分区是延缓火势蔓延的重要措施,包括水平和竖向两种。水平防火分区是应用防火墙,防火门及防火卷帘等将各楼层在水平方向分隔为两个或几个防火分区,根据《高规》要求,每一分区内要相应装设一些使防火门能自动关闭的装置,并且在建筑施工时,要做到防火卷帘安装时,卷筒与梁,卷筒与墙壁之间不能留有缝隙,能充分发挥其防火、阻烟作用。竖向防火分区主要指对建筑内部的垃圾井、水井(水管井)、电井(强、弱电)及楼、电梯间实行防火阻隔(水井、电井要求封堵),最大限度地降低火势蔓延速度,控制火灾燃烧面积。 (2)确保建筑物耐火能力 《高规》规定,一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为一级,二类高层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在高层建筑防火设计中应保证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使火灾发生时建筑物结构在较短时间内不会损坏,为人员疏散赢得时间,同时也减少火灾损失。可靠的耐火构造能减少起火,蔓延及保护人和建筑的安全。设计中除了应首先保证主体结构的耐火能力之外,还须对天棚,墙面等装修部位的耐火性能给予充分的考虑。 为了追求建筑外观效果,部分高级公寓和住宅采用了玻璃幕墙,国内外建筑界对此颇有争议(日本、德国等国家明文规定禁止使用)。

高层建筑结构设计原则及意义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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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住宅建筑的基础结构设计

高层住宅建筑的基础结构设计 摘要:随着我国建设经济的不断发展,高层住宅建筑越来越普遍,不仅缓解了城市的建设用地,还最大程度运用了空间,高层住宅建筑基础结构的设计是项比较复杂系统的工程,本文就高层住宅建筑的基础结构设计进行了分析讨论。 关键词:高层住宅;建筑;基础结构;设计 Abstract: With the continuous development of China’s construction economy, high-rise residential buildings is becoming increasingly common, not only to ease the city construction land, but also maximizing the space, the design of high-rise residential building infrastructure is a complex systems engineering, this articlethe basic structural design of high-rise residential buildings are analyzed and discussed. Keywords: high-rise residential; buildings; infrastructure; design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越来越多的高层住宅建筑被建设,这种高层住宅建筑不仅有效缓解了城市用地面积,还最大化地运用了空间,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提高及科技迅速发展,人们对高层住宅建筑要求越来越高,进行高层住宅建筑设计时,对其合理性及经济性的把握是很重要的。 一、基础结构设计概述 1.高层住宅总体指标控制 在高层住宅建筑设计时,要对地震及风荷载作用下的水平位移限值进行计算,从而判断其结构抗震是否符合要求,并对地震及风荷载作用之下建筑物底部的剪力及总弯矩进行判断,还有自振周期及结构振型曲线等均应进行计算判断,这些相关的总体指标能够对高层住宅建筑进行总体判别,当周期太短及刚度太大时,会造成地震效应增大,并导致不必要材料浪费,可刚度太小的话,结构变形就会增大,影响其使用性能。对结构布置扭转实施控制时,需要考虑偶然偏心对地震作用的影响,高层住宅建筑竖向构件最大层间位移及水平位移不能比该建筑楼层平均值1.2倍要大,对于顶层构件可暂不考虑。 2.高层住宅建筑中的基础结构设计 在基础结构设计的时候,要注意构件延性,可依据相关规范进行梁内恰当钢筋的配置,现在短肢剪力墙高层住宅为满足埋置深度要求,通常会设置地下室,其基础所采用的是桩筏基础,对桩给予合理选型,能够对整个高层住宅地下室设计经济性产生很大影响。在基础选型上可进行方案比较,并选出较为合理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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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2005年局部修订 9 电气 9.1 消防电源及其配电 9.1.1 高层建筑的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烟排烟设施、火灾自动报警、漏电火灾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电动的防火门、窗、卷帘、阀门等消防用电,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的规定进行设计,一类高层建筑应按一级负荷要求供电,二类高层建筑应按二级负荷要求供电。 【说明】(本条对原条文的修改。原条文说明保留,新增说明如下) 漏电火灾报警系统能有效地对漏电及由于漏电可能引起火灾进行预报和监控,其供电能力直接关系火灾报警的可靠性,因此,其供电要求应当按照消防用电的规定执行。 9.1.4 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线路应满足火灾时连续供电的需要,其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9.1.4.1 暗敷设时,应穿管并应敷设在不燃烧体结构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明敷设时,应穿有防火保护的金属管或有防火保护的封闭式金属线槽; 9.1.4.2 当采用阻燃或耐火电缆时,敷设在电缆井、电缆沟内可不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9.1.4.3 当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时,可直接敷设; 9.1.4.4 宜与其它配电线路分开敷设;当敷设在同一井沟内时,宜分别布置在井沟的两侧。 【说明】(本条对原条文的修改。原条文说明二删除,新增说明如下) 矿物绝缘电缆是由铜芯、铜护套和氧化镁绝缘等全无机物组成的电缆,具有良好电性能、机械物理性能、耐火性能,在火灾条件下不会放出任何烟雾及有害气体,其综合性能优于阻燃电缆、耐火电缆。因此,本条对阻燃电缆、耐火电缆和矿物绝缘电缆的敷设分别作了规定。 9.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应急广播和消防控制室 9.4.1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除游泳池、溜冰场、卫生间外,均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9.4.2除住宅、商住楼的住宅部分、游泳池、溜冰场外,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一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9.4.2.1 医院病房楼的病房、贵重医疗设备室、病历档案室、药品库; 9.4.2.2 高级旅馆的客房和公共活动用房; 9.4.2.3 商业楼、商住楼的营业厅,展览楼的展览厅; 9.4.2.4 电信楼、邮政楼的重要机房和重要房间; 9.4.2.5 财贸金融楼的办公室、营业厅、票证库; 9.4.2.6 广播电视楼的演播室、播音室、录音室、节目播出技术用房、道具布景; 9.4.2.7 电力调度楼、防灾指挥调度楼等的微波机房、计算机房、控制机房、动力机房; 9.4.2.8 图书馆的阅览室、办公室、书库; 9.4.2.9 档案楼的档案库、阅览室、办公室; 9.4.2.10 办公楼的办公室、会议室、档案室; 9.4.2.11 走道、门厅、可燃物品库房、空调机房、配电室、自备发电机房; 9.4.2.12 净高超过2.60m且可燃物较多的技术夹层;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给水的设计

安全管理编号:LX-FS-A84214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给水的设计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plan the important work to be done in the future, and require the personnel to jointly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or activity reaches the specified standard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给水的设计 使用说明:本安全管理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安全相关工作进行具有统筹性,导向性的规划,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室外消火栓数量的确定 《高规》第7.3.6规定:“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应按本规范第7.2.2条规定的室外消火栓用水量经计算确定,每个消火栓的用水量应为10-15l/s”,但是《高规》的《条文说明》是这样解释:“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应保证供应建筑物需要的灭火用水量,其中包括室内、室外两部分”,笔者认为《条文说明》的解释超越了《高规》的规定。室外消火栓是室外消防用水取水口,理应按室外管网来考虑。可以想象得到,室外管网供水流量一旦确定,即使设置再多的室外消火栓,其室外消火栓所能取到的水量的总和也就是室

高层建筑消防设计的问题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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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建筑消防设计中几个问题的意见 在近几年的工作中经常遇到一些多发性的问题,看法往往不一致,现就以下几个问题谈谈个人的看法。 一、关于高位水箱中消防储量的意见 GB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7.4.7.1规定:高位消防水箱的消防储水量,一类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8m3。 GBJ84-85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第3.2.3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时,应设消防水箱……,但可不大于18m3。 从现行的规及笔者所见到的资料里都没有明确消防水箱中的消防储水量是一个18m3还是两个18m3。即一般的将GB50045-95中的18m3的理解为消火栓系统室10分钟消防用水(故近日有将高位水箱中之10分钟消防储水量定为24m3,因室消火栓用水量为40L/s);将GBJ84-85中的18m3理解为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0分钟消防储量(与原GBJ45-82第6.2.3建筑物自动喷水灭火设备的用水量,按30L/s计算巧合)。因此设计消防检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同时存在时出现高位水箱中的消防储量为36m3的情况(其他情况还多,不一一列举了)。 究竟如何理解规,采用何值(对一类高层而言)才是“安全适用”、“经济合理”呢?

笔者认为18m3是指10分钟消防总贮量,消防二字含义为:所有消防手段(包括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即不存在24m3或36m3的问题。说明如下: 第一,一般说来火灾发生时,如果有人在火灾现场,则除了灭火器等扑救外,会动用消火栓灭火,绝不会坐视不救而等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动作,任其火灾扩大(火灾不到一定程序,普通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不会动作的)。这样在初起火灾时,即消除队到达现场前之5~10分钟不可能有6~8股水柱同进使用灭火,一般两股水柱应为现实的,如不放心,加倍也只有4股水柱作用。这是因为:(1)初起火灾不大可能出现火灾层的上、下层同时“灭火”;(2)不大可能有多人同时灭火,如有,那么在消火栓启用同时定会按启动消防泵之按钮,这样就不存在储量不够的问题了。这个时期(5~10分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一般不会动作,故18m3储水量即使是有4股水柱工作,则10分钟也只用去12m3。仍有6m3未动用。另外,有的设计者在高位水箱的消火栓系统出水管上设置水流指示器(设置与否有争论),当消火栓动用后,即使无人按消火栓箱处启动水泵按钮,则因水流指示器动作,在消防控制室有灯光和音响信号,值班人员可依据情况启动或“延时”启动消防泵。笔者不主设水流指示器,更不主由水流指示器信号经控制柜直接启动消防泵。 第二,当发生火灾时无人在现场,如娱乐场所、仓库等等,则只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工作,并且该系统只要有一个喷头动作,压力开头将在60秒动作发出电信号,向控制中心报警,并经控制箱切换启动消防泵。即使几个喷头动作,18m3储水量也仅仅动用约三分之一。

高层建筑结构设计资料

名词解释: 高层建筑:10层及10层以上或房屋高度大于28m的建筑物。 2. 房屋高度:自室外地面至房屋主要屋面的高度。 3. 框架结构:由梁和柱为主要构件组成的承受竖向和水平作用的结构。 4. 剪力墙结构:由剪力墙组成的承受竖向和水平作用的结构。 5. 框架—剪力墙结构:由框架和剪力墙共同承受竖向和水平作用的结构。 6. 转换结构构件:完成上部楼层到下部楼层的结构型式转变或上部楼层到下部楼层结构布置改变而设置的结构构件,包括转换梁、转换桁架、转换板等。 7. 结构转换层:不同功能的楼层需要不同的空间划分,因而上下层之间就需要结构形式和结构布置轴线的改变,这就需要在上下层之间设置一种结构楼层,以完成结构布置密集、墙柱较多的上层向结构布置较稀疏、墙术较少的下层转换,这种结构层就称为结构转换层。(或说转换结构构件所在的楼层) 8. 剪重比:楼层地震剪力系数,即某层地震剪力与该层以上各层重力荷载代表值之和的比值。 9. 刚重比:结构的刚度和重力荷载之比。是影响重力 P效应的主要参数。 10. 抗推刚度(D):是使柱子产生单位水平位移所施加的水平力。 11. 结构刚度中心:各抗侧力结构刚度的中心。 12. 主轴:抗侧力结构在平面内为斜向布置时,设层间剪力通过刚度中心作用于某个方向,若结构产生的层间位移与层间剪力作用的方向一致,则这个方向称为主轴方向。 13. 剪切变形:下部层间变形(侧移)大,上部层间变形小,是由梁柱弯曲变形产生的。框架结构的变形特征是呈剪切型的。 14. 剪力滞后:在水平力作用下,框筒结构中除腹板框架抵抗倾复力矩外,翼缘框架主要是通过承受轴力抵抗倾复力矩,同时梁柱都有在翼缘框架平面内的弯矩和剪力。由于翼缘框架中横梁的弯曲和剪切变形,使翼缘框架中各柱轴力向中心逐渐递减,这种现象称为剪力滞后。 15. 延性结构:在中等地震作用下,允许结构某些部位进入屈服状态,形成塑性铰,这时结构进入弹塑性状态。在这个阶段结构刚度降低,地震惯性力不会很大,但结构变形加大,结构是通过塑性变形来耗散地震能量的。具有上述性能的结构,称为延性结构。 16. 弯矩二次分配法:就是将各节点的不平衡弯矩,同时作分配和传递,第一次按梁柱线刚度分配固端弯矩,将分配弯矩传递一次(传递系数C=1/2),再作一次分配即结束。填空:1、我国《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 规定:把10层及10层以上或房屋高度大于28m的建筑物 称为高层建筑,此处房屋高度是指室外地面到房屋主要屋 面的高度。2.高层建筑设计时应该遵循的原则是安全适用, 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方便施工。 3.复杂高层结构包括带转换层的高层结构,带加强层的高 层结构,错层结构,多塔楼结构。 4.8度、9度抗震烈度 设计时,高层建筑中的大跨和长悬臂结构应考虑竖向地震 作用。 5.高层建筑结构的竖向承重体系有框架结构体系,剪力墙 结构体系,框架—剪力墙结构体系,筒体结构体系,板柱 —剪力墙结构体系;水平向承重体系有现浇楼盖体系,叠 合楼盖体系,预制板楼盖体系,组合楼盖体系。 6.高层结构平面布置时,应使其平面的质量中心和刚度中 心尽可能靠近,以减少扭转效应。 7.《高层建筑混凝土结 构技术规程》JGJ3-2002适用于10层及10层以上或房屋高 度超过28m的非抗震设计和抗震设防烈度为6至9度抗震 设计的高层民用建筑结构。 9 三种常用的钢筋混凝土高层结构体系是指框架结构、剪 力墙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 1.地基是指支承基础的土体,天然地基是指基础直接建造 在未经处理的天然土层上的地基。 2.当埋置深度小于基础底面宽度或小于5m,且可用普通开 挖基坑排水方法建造的基础,一般称为浅基础。 3,为了增强基础的整体性,常在垂直于条形基础的另一个 方向每隔一定距离设置拉梁,将条形基础联系起来。 4.基础的埋置深度一般不宜小于0.5m,且基础顶面应低于 设计地面100mm以上,以免基础外露。 5.在抗震设防区,除岩石地基外,天然地基上的箱形和筏 形基础,其埋置深度不宜小于建筑物高度的1/15;桩箱或 桩筏基础的埋置深度(不计桩长)不宜小于建筑物高度的 1/18—1/20。 6.当高层建筑与相连的裙房之间设置沉降缝时,高层建筑 的基础埋深应大于裙房基础的埋深至少2m。 7.当高层建筑与相连的裙房之间不设置沉降缝时,宜在裙 房一侧设置后浇带,其位置宜设在距主楼边柱的第二跨内。 8.当高层建筑与相连的裙房之间不设置沉降缝和后浇带 时,应进行地基变形验算。 9.基床系数即地基在任一点发生单位沉降时,在该处单位 面积上所需施加压力值。 10.偏心受压基础的基底压应力应满足maxpaf2.1 、af 和2 min maxppp 的要求,同时还应防止基础转动过 大。 11.在比较均匀的地基上,上部结构刚度较好,荷载分布 较均匀,且条形基础梁的高度不小于1/6柱距时,地基反 力可按直线分布,条形基础梁的内力可按连续梁计算。当 不满足上述要求时,宜按弹性地基梁计算。 12.十字交叉条形基础在设计时,忽略地基梁扭转变形和 相邻节点集中荷载的影响,根据静力平衡条件和变形协调 条件,进行各类节点竖向荷载的分配计算。 13.在高层建筑中利用较深的基础做地下室,可充分利用 地下空间,也有基础补偿概念。如果每㎡基础面积上墙体 长度≮400mm,且墙体水平截面总面积不小于基础面积的 1/10,且基础高度不小于3m,就可形成箱形基础。 1.高层建筑结构主要承受竖向荷载,风荷载和地震作用等。 2.目前,我国钢筋混凝土高层建筑框架、框架—剪力墙结 构体系单位面积的重量(恒载与活荷载)大约为12~14kN /m2 ;剪力墙、筒体结构体系为14~16kN/m2 。 3.在框架设计中,一般将竖向活荷载按满载考虑,不再一 一考虑活荷载的不利布置。如果活荷载较大,可按满载布 置荷载所得的框架梁跨中弯矩乘以1.1~1.2的系数加以放 大,以考虑活荷载不利分布所产生的影响。 4.抗震设计时高层建筑按其使用功能的重要性可分为甲类 建筑、乙类建筑、丙类建筑等三类。 5.高层建筑应按不同情况分别采用相应的地震作用计算方 法:①高度不超过40m,以剪切变形为主,刚度与质量沿高 度分布比较均匀的建筑物,可采用底部剪力法;②高度超 过40m的高层建筑物一般采用振型分解反应谱方法;③刚 度与质量分布特别不均匀的建筑物、甲类建筑物等,宜采 用时程分析法进行补充计算。, 6.在计算地震作用时,建筑物重力荷载代表值为永久荷载 和有关可变荷载的组合值之和。 7.在地震区进行高层建筑结构设计时,要实现延性设计, 这一要求是通过抗震构造措施来实现的;对框架结构而言, 就是要实现强柱弱梁、强剪弱弯、强节点和强锚固。 8.A级高度钢筋混凝土高层建筑结构平面布置时,平面宜 简单、规则、对称、减少偏心。 9.高层建筑结构通常要考虑承载力、侧移变形、稳定、倾 复等方面的验算 问答: 1.我国对高层建筑结构是如何定义的? 答:我国《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J3—2002)规定:10层及10层以上或房屋高度大 于28m的建筑物称为高层建筑,此处房屋高度是指室 外地面到房屋主要屋面的高度。 2.高层建筑结构有何受力特点? 答:高层建筑受到较大的侧向力(水平风力或水平地 震力),在建筑结构底部竖向力也很大。在高层建筑 中,可以认为柱的轴向力与层数为线性关系,水平力 近似为倒三角形分布,在水平力作用卞,结构底部弯 矩与高度平方成正比,顶点侧移与高度四次方成正 比。上述弯矩和侧移值,往往成为控制因素。另外, 高层建筑各构件受力复杂,对截面承载力和配筋要求 较高。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设计规范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设计规范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设计规范发布信息: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5]265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7]2390号文的要求,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1995年11月1日起施行。原《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45—82同时废止。 在执行本规范个别规定如确有困难时,应在地方建设主管部门的主持下,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当地消防监督机构协商解决。 本规范由公安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公安部消防局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高层住宅建筑被动防火系统设计应把握的防火对策要点: (一)安全疏散方面 关于疏散楼梯的设置,《高规》要求:高层建筑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仅当18层及18层以下,每层不超过8户,建筑面积不超过650平方米且设有一座防烟楼梯间和消防电梯的塔式住宅才可只设一个安全出口。在有些设计中,按规定应设两个楼梯的却只设了一个,使建筑物留下了先天火灾疏散隐患。《高规》还规定”单元式住宅每个单元的疏散楼梯均应通至屋顶”,这是从高层住宅发生火灾时

人员的疏散和防烟的双向角度考虑的,但我们经常看到有的高层住宅把整个屋顶做成多面坡形或四面坡形,致使楼梯不能通至屋顶。这样的住宅就失去屋顶空间的暂时避难作用,加剧了火灾时援救的困难和灾害损失。 住宅建筑内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都是火灾时最重要的疏散通道。根据当今世界发达国家经验及我国国情,自然排烟都是被认同的一种的经济、简单、易操作的排烟方式,因此应当优先采用,要求楼梯间有一定的开窗面积,且排烟窗应设在墙面上方,同时要求能方便开启。但完全依靠自然排烟有时是难以保证消防安全的,因此还必须根据需要按规定设置封闭楼、电梯间和增加机械排烟、通风系统。 《高规》规定,高层住宅消防电梯应设不小于4.5平方米的前室,若前室与防火烟楼梯间合用时,其面积不小于6平方米。但是不少建筑设计并未重视此规定,为了节省交通面积,一栋楼仅设一部电梯;一些楼房没有电梯前室,或电梯前室开敞、无防火门,一旦发生火灾,无法防排烟,不但难以控制火势,而且为消防扑救行动造成困难。(二)防火分区方面 防火分区包括水平和竖向两种。水平防火分区是当住宅建筑楼层面积超过一定规模时,应用防火墙、防火门及防火卷帘等将各楼层在水平方向分隔为两个或几个防火分区。《高规》要求高级住宅、19层以上的普通住宅每个防火分区控制在1000平方米以内;10层至18层普通住

超高层建筑的消防弱电系统设计特点参考文本

超高层建筑的消防弱电系统设计特点参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超高层建筑的消防弱电系统设计特点参 考文本 使用指引:此安全管理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适用设计与验收规范暂缺 按规定,我国的建筑高度为24米及以下的建筑物的消 防系统设计按国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执行,24~100 米高的建筑物按国标《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执 行,地下工业或民用建筑按《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 范》执行。国标是属于强制性技术规定,是约束业主、设 计单位、施工单位和验收单位的共同标尺。超高层建筑尚 无相应国标,在实际工作中只能参照有关国标及国际标 准,按照当地消防主管部门意见,本着安全第一的精神, 尽量仔细周详地完成设计工作。 2火灾探测器的布置标准较高

一般超高层建筑中除了顶层外,各层屋顶为平顶(即层顶坡度为零),层高不超过6米。在此条件下,一般建筑的感烟探测器保护面积一般为60平方米,保护半径为5.8米,但对于超高层建筑,消防主管部门往往要求提高标准,例如要求保护面积为40~50平方米,保护半径从严掌握,依探测器位置形成的矩形长宽比确定。显然,探测器的布置以接近正方形布置较为经济。感温探测器设于地下室、厨房及允许吸烟的场所,在平顶条件下,保护面积为20平方米,保护半径为3.6米。需要注意,问题往往出在建筑平面上的边角处,探测器的保护半径达不到审核要求。此类在一般建筑中可通融的问题在超高层中是应严格执行规定的。另外,在变配电室、发电机房、皮带输送机以及电缆桥架上,除了设气体灭火装置(一般在土建后由业主自建)外,还应考虑设置缆式烟感器。 3报警手段

高层建筑消防设计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

随着城市现代化的迅速发展,土地资源、经济和环境之间的关系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我国大中型城市,人员密集、结构复杂的高层商用、民用建筑大量涌现,这些高楼大厦构成了现代化城市的独特面貌,已成为现代城市的标志。 高层建筑具有中上层部位视线开阔,采光通风良好,高容积率,节约土地资源等优点。虽然为城市的经济发展和建设带来了生机,但是同时也增加了城市消防安全的困难和负担。高层建筑的火灾危险性大,扑救困难,而且火灾后容易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比如沈阳皇朝万鑫大厦“2·3”火灾、“11·15”上海胶州路特大火灾事故、央视新台址园区文化中心大火等。要解决好防火、灭火等问题必须从建筑设计与施工的阶段、从消防系统的设计阶段就开始着手考虑。正确处理建筑设计中的消防问题,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对于现代城市高层建筑防火安全设计和消防工作就提出了更高、更完善的要求。 一、高层建筑火灾的特点和常见隐患 高层建筑自身的特点决定了火灾发生后其性质与一般火灾不同,具有下列特点:1.高层建筑主体建筑高、层数多,功能复杂。此外,在建筑内部用电设备多,可燃物集中,火灾荷载密度大,着火可能性相比其它建筑要大得多,一有不慎,就会引发大火。 2.高层建筑火灾持续时间长,危害面大。高层建筑内设备及构件多,特别是装修时使用大量高分子复合材料,且多数都为可燃物、易燃物,加大了火灾负荷,一旦起火,会引发大面积的火灾,并且着火后会产生大量的有毒烟气。 3.高层建筑火灾蔓延速度快且途径多,危害大。高层建筑的竖向管井很多,如电梯井、管道井、电缆井、排水道等,如果没考虑防火分隔措施或防火分隔措施处理不好,发生火灾时烟气会由于“烟囱效应”迅速向上蔓延。 4.高层建筑火灾人员疏散困难。现代高层建筑的层数多、垂直距离大、结构复杂,发生火灾时疏散到地面或其他安全场所的时间也会较长,火灾时烟气使能见度降低,造成被困人员的恐慌心理,逃生时容易出现拥挤、踩踏等情况,使安全疏散成为一个较难解决的问题。 5.高层建筑火灾对灭火装备要求高,灭火救援难度大。高层建筑与普通建筑相比,火灾扑救难度相对较大。现有的很多高层建筑外墙大多采用玻璃幕墙,破碎后极易造成

高层建筑消防设计规范

高层建筑消防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 45-82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委员会 试行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试行日期:一九八三年六月一日 关于颁发《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通知 经基〔1982) 585号 根据原国家建委(78)建发设字第562号文的通知,由北京市公安局会同有 关单位共同编制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45-82为国家标准,自一九八三年六月一日起 试行。 本规范由建设、设计单位负责贯彻实施。各有关主管部门、公安机关负有检 查监督之责。在执行本规范个别规定如确有困难时,应在地方基建主管部门的主 持下,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当地公安机关协商解决。 鉴于本规范适用于十层及十层以上的住宅和建筑高度超过二十四米的其他民 用建筑,对于七、八、九层的非单元式住宅和层数超过六层且建筑高度不超过二 十四米的其他民用建筑的防火设计要求,可参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TJ16-74

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规范只规定了高层民用建筑的一般防火要求,各省、市、自治区可根据本 规范的原则,结合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制订补充规定,并送国家经委和公安部备案。 本规范由公安部负责管理和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八日 编制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原国家建委(78)建发设字第562号文的通知,由北京市公安 局会同北京市建筑设计院、上海工业建筑设计院、天津市建筑设计院、广州市设 计院、东北建筑设计院、上海、广州市公安局及公安部民警干校、四川消防科学 研究所等十个单位共同编制的。 在编制过程中,遵照国家基本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和“以防为主,以消为辅” 的消防工作方针,进行了调查研究,总结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的实践经验,吸 取了有关这方面的科研成果,参考国外有关资料,并征求了各省、市、自治区和 有关部、委所属设计、科研、高等院校和公安消防等单位的意见,最后经有关部 门会审定稿。

高层住宅建筑防火设计要点实用版

YF-ED-J7311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高层住宅建筑防火设计要 点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高层住宅建筑防火设计要点实用 版 提示:该操作规程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一、高层住宅建筑的火灾隐患特点及防火 原则 高层住宅建筑由于其建筑内部实体隔墙较 多,纵向和横向防止火势蔓延扩大的功能都比 较好,加之这类建筑的内部装修比较简单和内 含人员较少,国内火灾实例不多,所以在其消 防功能方面往往被有意无意地忽视,建设中从 设计、施工到管理都存在着某种程度的思想和 技术准备不足。这种不足主要反映在高层住宅 建筑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对《高层民用建筑

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高规》)的不遵循、不落实上;同时也反映在我们公安消防部门对高层住宅建筑防火工作的宣传、教育与监督管理工作的疏漏和玩忽职守上。这种不足与日新月异超常发展的城市建设速度形成了尖锐矛盾,直接造成了先天性火灾隐患的产生。一般地说,住宅建筑防火主要应考虑三个原则:一是从设计上保证建筑物内的火灾隐患降到最低点;二是最快地知晓和最及时地依靠固定的消防设施消除火灾火警;三是保证建筑结构具有规定的耐火强度以利于建筑内的居住者在相应的时间内有效地安全撤离。基于以上的原则,可将建筑防火设计分为主动防火系统和被动防火系统两大部分。所谓主动防火系统是由自动(或手动)控制的报警、灭火、防排烟以

高层建筑结构设计考试试题(含答案)

高层建筑结构设计考试试题一、填空题( 2× 15=30) 1、2、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的水平荷载一般由剪力墙承担,竖向荷载由剪力墙承担。其整体位移曲线特点为弯曲型,即结构的层间侧移随楼层的 而增大而增大。与框架结构相比,有结构整体性好,刚度大,结构高度可 以更大。等优点。 框架——剪力墙结构体系是把框架和剪力墙结构两种结构共同结合在一起形成的结构体系。结构的竖向荷载由框架和剪力墙承担,而水平作用主要由 剪力墙承担。其整体位移曲线特点为弯剪型,即结构的层间位移在结构底部层间位移随层数的增加而增大,到中间某一位置,层间位移随 层数的增加而增大。 3、框架结构水平荷载作用近似手算方法包括反弯点法、D值 4、 法。当结构的质量 中心下会发生扭转。 中心和刚度中心中心不重合时,结构在水平力作用 二、多项选择题(4×5= 20) 1、抗震设防结构布置原则(ABC) A 、合理设置沉降缝C、 足够的变形能力B D 、合理选择结构体系 、增大自重 E、增加基础埋深 2、框架梁最不利内力组合有(AC) A、端区 -M max, +M max, V max C、跨中 +M max D B、端区 M max及对应 N, V 、跨中 M max及对应 N, V E、端区N max及对应M, V 3、整体小开口剪力墙计算宜选用( A )分析方法。 A、材料力学分析法 B、连续化方法 C、壁式框架分析法 D、有限元法 4、高层建筑剪力墙可以分为(ABCD )等几类。 A、整体剪力墙 B、壁式框架 C、联肢剪力墙 D、整体小开口墙 5、高层建筑基础埋置深度主要考虑(ACD)。 A、稳定性 B、施工便利性 C、抗震性 D、沉降量 E、增加自重 三、简答题(7×5= 35) 1、试述剪力墙结构连续连杆法的基本假定。 1、剪力墙结构连续连杆法的基本假定:忽略连梁的轴向变形,假定两墙肢的水平位移完全相同;各墙肢截面 的转角和曲率都相等,因此连梁两端转角相等,反弯点在中点;各墙肢截面,各连梁截面及层高等几何尺寸 沿全高相同。

解读《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重要条文

解读《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重要条文 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相比,本规范主要有以下变化: 1. 合并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调整了两项标准间不协调的要求,将住宅建筑的分类统一按照建筑高度划分; 2. 增加了灭火救援设施和木结构建筑两章,完善了有关灭火救援的要求,系统规范了木结构建筑的防火要求; 3. 补充了建筑外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 4. 将消防设施的设置独立成章并完善有关内容;取消消防给水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设计的要 求,分别由相应的国家标准作出规定; 5. 适当提高了高层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100m 的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技术要求; 6. 补充了利用有顶步行街进行安全疏散时的防火要求;调整、补充了建材、家具、灯饰商店和展览厅的设计人员密度; 7. 补充了地下仓库、物流建筑、大型可燃气体储罐(区)、液氨储罐、液化天然气储罐的防火要求,调整了液氧储罐等的防火间距;; 8. 完善了防止建筑火灾竖向或水平蔓延的相关要求。 相关专家解读 悉地国际设计顾问(深圳)有限公司姜文源先生对于新规范的解读如下: 1、关于《建规》与《高规》的合并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建规》)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高规》),两本规范的某些条文规定不一致,条文规定的不一致,有的是合理的,因为《建规》强调“外救”,《高规》强调“自救”。如:屋顶消防水箱的容积、水箱的设置高度,《建规》强调水箱储存10分钟消防用水量;《高规》是按照建筑物的性质和标准确定水箱容积。《建规》规定水箱设在建筑物最高位置;《高规》强调最不利点消火栓的静水压力。消防水泵接合器的设置,《建规》强调设置;而《高规》对超过消防车供水能力的楼层不强调消防水泵接合器的设置。消防水泵的设置,《高规》强调设置;《建规》并未规定多层建筑一定要设置消防水泵。消防备用泵的设置,《高规》强调设置;《建规》允许消防用水量少的建筑可不设消防备用泵。 但有的条文两本规范应该一致而未能一致,如:消防电梯前室消火栓是否计入同层消火栓总数的条文规定。《建规》的条文说明说不计入,《高规》在90年代修订时将原《高规》“不计入同层消火栓总数”这句话划掉了,但是否计入在条文和条文说明中未予明确,当时考虑这可由工程设计人员自行确定消防电梯前室消火栓是专用还是兼用。如确定专用或是兼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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