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古建筑的保护利用

国外古建筑的保护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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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古建筑的保护利用

中图分类号:k928.7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国际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有关保护文物的国际公约中,把文物称为“文化财产(cultural·property)”或者“文化遗产(cultural·heritage)”,前者是指可以移动的文物,后者是指不可移动的文物。中国文物的定义:1982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明确,文物包括了可移动的和不可移动的一切历史文化遗存,在年代上已不仅限于古代,而且包括了近、现代,直到当代。古建筑是文物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文物保护包括了古建筑的保护。我们看看国外对待历史遗留下来古建筑的一些路程和经验,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能否对于我们,对现在中国的古建筑保护得到一些启示。

1、意大利博洛尼亚:活着的古迹

在意大利的博洛尼亚,它的改造方式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它在世界上第一个提出“把人和房子一起保护”(也称“整体性保护”)。所谓的“整体性保护”就是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上既要保护有价值的古建筑,还要保护生活在那里的居民原有的生活状态和生活方式。这使得不仅保持建筑的原始面貌,而且里面的生活方式也没有在改造中消失。留下的不只是古建筑的躯壳,而是使古建筑“活着”,充满着生命的迹象。博洛尼亚古城历史中心保护规划,宣示了实践“老建筑物和居住其中的人同时保护”的新途径。不仅对文物的一种尊重,更是对社会的关注。在环境改善之后,90%的居民保留下

刍议古建筑保护与利用

刍议古建筑保护与利用 发表时间:2019-11-29T14:11:45.493Z 来源:《城镇建设》2019年2卷21期作者:赵旋 [导读]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国家经济水平得到了快速的提升,我国的古建筑也越来越多地被人们所关注摘要:近年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国家经济水平得到了快速的提升,我国的古建筑也越来越多地被人们所关注,它们具有非常可观的文化价值。古建筑是中国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能够充分地体现出当时历史时期的社会的发展情况,能够展示出当时的政治、人文、经济状况,在我国历史文化中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然而,在社会发展进程不断加快的今天,国内古建筑破损的程度也在日 益增加,有些甚至受到自然灾害的影响而大面积的消失,有些因为人为的因素致使破坏或损毁,当前古建筑的保护与利用所面临的问题日益严峻,文章从当前保护、利用工作现状着手,分析了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古建筑;保护现状;发展利用;探究 一、古建筑在历史文化遗产中的地位及其利用的价值 古建筑是一个国家特有的历史文化遗产,是从建造至今仍保存较好的古代建筑。不同时期的古建筑承载着不同时期所特有的生活、社会、宗教(包括祭祀)活动等,具有很强的标志性。从古建筑的特征中我们不仅可以看出这个时期的人类物质生活水平,还可以看出当时的科技发展和社会文明水平。不仅如此,古建筑呈现出来的文化艺术创造力也是非常有价值的。古建筑是各民族、各地区历史文化遗产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和其他有形、无形的文化遗产共同构成了中华文化的历史文明,帮助我们了解历史和社会发展的过程,欣赏古人艺术成就,了解不同时期的思维领域。古建筑不仅有单纯建筑的功能,还承载历史的信息。关于古建筑的保护与利用的问题已经成为专家、学者关注的焦点问题。我们该如何在不损失、浪费其真实价值的情况下持续地开发、利用并且合理而有效地发挥其最佳价值,是具有时代性与社会性的重要课题。因该问题的忽视而造成的损失数不胜数。无论是将古建筑作为市场(就像大中寺、开化寺、泰山庙),还是将古建筑变为工厂(就像城隍庙、黄庙等);无论是化为民居,还是学校,都没有将古建筑的作用很好地发挥出来,甚至造成了古建筑的损坏或毁灭,导致古建筑所承载的文化内涵也跟着消失。种种现象表明对古建筑开发的不合理性。 二、古建筑保护和利用工作中的现状和问题 2.1保护和利用意识薄弱 首先,对于古建筑的保护工作,群众和相关工作人员对其不够重视,很多地方政府对古建筑的利用也没有出台相关的计划和方案,在这种情况之下一些地区的古建筑尚未得到良好的保护和充分的利用。有些地方政府和相关管理人员对古建筑保护的重要性不够了解,也没有意识到古建筑发展利用的空间和价值,对于历史遗产缺乏责任心,缺少保护好和利用好它们的使命感。政府对于这件事的关注程度也远远不够,未能将保护和利用古建筑这一事情提到议事日程上,也没有设计出科学合理的方案,如今大多数地方政府都将注意力都放在经济发展和城市化的建设上,对于古建筑的保护和再利用计划少之又少。对于基层文物管理部门来说,管理的范围和手中的权力有限,有些地方的基层文物管理部门虽提出了想法,但并未得到政府的重视和认可。另外,由于资金的缺乏和财政补助的不足,文化部门很难独立做到文物的保护与利用。在城市化发展的过程中,人们对于古建筑的损坏速度也在逐年提升,甚至有毁灭的迹象出现。 2.2法律法规不健全,责任制度不完善 社会群众的古建筑保护意识也非常低下,由于没有充分的保护措施和足够的宣传力度,乱刻乱画的现象在各个地区的古建筑上时有发生,人们对于古建筑存在的意义认识非常浅显,也没有相关的法律追究其责任,只是罚款了事,这就造成了他们对于损坏古建筑的行为不以为意。如果古建筑的破坏行为缺乏法律的追究,相关的处罚缺乏足够的威慑力,那么古建筑的乱刻乱画现象将难以得到遏制,长此以往古建筑的保存状况堪忧。另一方面,古建筑乱刻乱画现象的遏止,不仅需要法律来保障、相应的处罚来威慑,也需要管理和保护人员的看护及社会群众的自觉。 当一些古建筑被破坏之后,多数地方政府往往采取翻修或直接拆除的方式,没有将责任切实落实到个人或单位的头上,这样就会导致相关人员对古建筑保护不重视、不严管的情况发生。有些古建筑的原材料具有一定的市场价值。例如,古建筑中常见的琉璃瓦、玉石等都是不法分子的觊觎之物,他们会为了一己私欲而损坏古建筑,再进行材料倒卖,这些原材料倒卖的价值不菲。如果缺乏足够的管理和保护,未形成相应的保护责任制度,这种偷盗古建筑的原材料将愈演愈烈,加剧古建筑的破坏。有些古建筑所处的地区生态条件恶劣,由于没有相关的责任制度,也没有相关人员进行看管和保护,往往会造成古建筑破损却无处追责的情况发生。此外,由于现代化进程越来越快,现代建筑越来越多,在此影响之下一些古建筑的本来面貌发生了人为的改变,逐渐出现了现代风格的建筑取代古建筑的趋势。例如,丽江古城经过多次翻修已经有了浓厚的现代气息,大量原生态的传统古建筑被改造、改建,原本蕴藏在古建筑中的历史、文化、工艺信息随着古建筑本身的改变而消失殆尽,但鲜有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对此负责。 三、我国古建筑保护和发展利用探究 3.1提升保护意识,因地制宜地开发利用 政府要提升其对古建筑保护的意识,要充分的重视起此项工作,并进行大力的推广及宣传。例如,在各大文化景点、景区及古建筑的门前摆放大屏幕,播放文物保护的宣传片,普及文物保护知识。也可以通过网络等手段进行文物保护的推广工作,让人们在潜移默化中提升对文物、古建筑的保护意识。 开发利用是古建筑保护之后又一个重大问题。只有做到因地制宜的开发利用,古建筑才能更好地发挥出自身的价值,从而带动地方的经济增长,在彰显自身的文化价值的同时也带来可观的经济价值。各个地方要根据古建筑的特点、兴建朝代、文化类型及特点打造相应的旅游景点和文化景区,突显出自身的独特性与价值,要尽可能地开发出新颖的旅游方式与独特的旅游文化,在带给游客休闲娱乐的同时也让其感受到古代不同地域、不同年代的文化气息。在有重大意义古建筑开发的过程中,要开发其经济价值的同时,也要注重保持文物建筑独有的文化气息,这样才能实现既保护文物又获得商业价值的最终目的。 3.2完善古建筑保护与利用的责任制度,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 在古建筑保护与开发利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要建立起古建筑保护与利用的责任制度,一旦出现问题,严惩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促使相关单位和个人重视保护、慎重开发,制定相应的计划、规划,最大程度减少不保护、乱开发的现象发生。例如,对于破坏古建筑或进行二次改造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严重的作出降级或撤职处分并追究其法律责任。一直以来,在古建筑上乱刻乱画、随意触摸、乱攀爬的不文明现象屡见不鲜。国家和地方应出台相应的专门法律,严惩这些不良的且会给古建筑造成不可逆损伤的行为,而不仅仅

国外古建筑的保护利用

国外古建筑的保护利用 国际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有关保护文物的国际公约中,把文物称为“文化财产(Cultural·Property)”或者“文化遗产(Cultural·Heritage)”,前者是指可以移动的文物,后者是指不可移动的文物。中国文物的定义:1982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明确,文物包括了可移动的和不可移动的一切历史文化遗存,在年代上已不仅限于古代,而且包括了近、现代,直到当代。古建筑是文物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文物保护包括了古建筑的保护。我们看看国外对待历史遗留下来古建筑的一些路程和经验,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能否对于我们,对现在中国的古建筑保护得到一些启示。 1、意大利博洛尼亚:活着的古迹 在意大利的博洛尼亚,它的改造方式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它在世界上第一个提出“把人和房子一起保护”(也称“整体性保护”)。所谓的“整体性保护”就是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上既要保护有价值的古建筑,还要保护生活在那里的居民原有的生活状态和生活方式。这使得不仅保持建筑的原始面貌,而且里面的生活方式也没有在改造中消失。留下的不只是古建筑的躯壳,而是使古建筑“活着”,充满着生命的迹象。博洛尼亚古城历史中心保护规划,宣示了实践“老建筑物和居住其中的人同时保护”的新途径。不仅对文物的一种尊重,更是对社会的关注。在环境改善之后,90%的居民保留下来,低收入者住房的租金不应该超过其家庭收入的12%-18%。博洛尼亚保护规划所秉承的理念是:城市发展必须要由当局充分有效地保护和引导,在公共资源和社区居民之间必须寻求平衡,公共参与和民主管理的加强。多方面的考虑使得意大利博洛尼亚不仅保留了大量古老建筑,更为难得还保留下了宛如隔世的神韵气息。 (意大利博洛尼亚的古建筑走廊) 2、英国伦敦:古老与现代的融合之路 英国伦敦,数百年来形成的“杂乱”街道并没有给现代生活带来过多负面影响,反而为伦敦这座城市增加了更多历史性、真实性。伦敦街头多为四、五层的传统砖石建筑,许多建筑的外观十分老旧,但室内大多经过了改造,市中心质量较好的老建筑被成片保留了下来,其间穿插着富有伦敦特色的红色电话亭。远离市中心的许多老建筑仅保留古典式外墙,室内则经过了改造,钢网玻璃屋顶,外部加建玻璃拱廊。这些由砖石建成的带有柱式、檐口的古典式立面与钢架玻璃顶、玻璃拱廊的组合毫不生硬,即古老又现代。如大英博物馆,便是通过保留原有古典式建筑主体,在中间的庭院加盖钢架玻璃顶,玻璃顶的重量由老建筑的内侧墙体及圆形图书中心的外侧墙体承担。新苏格兰博物馆则以精湛的细节改造,人性化地保留建筑基本抽象线条,实现新建筑的形体、细部、色彩、质感等各方面都与老建筑相神似。

古建筑保护与利用问题分析

古建筑保护与利用问题分析 引言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化也不断的推进。城市商业利益的诱惑等使古建筑保护也在现实中受到到冲击。城市化发展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引发与古建筑保护之间的矛盾。 1城市化进程中古建筑保护存在的问题 历史古建筑是城市文化延续的物质载体,是城市形象的外在体现。由此古建筑的保存与延续对于提升城市形象具有重要的意义。然而现实中,古建筑的保护和利用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1.1城市化进程对古建筑的威胁 在注重发展经济的今天,城市的面貌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城市发展的旗帜下的更新与建设,使越来越多的具有历史意义的建筑被拆除[1]。“孪生”的高楼林立,商业繁华,现代化的都市建设让我们应接不暇,“千城一面”是我国几乎每个城市面临的问题。 1.2对文物建筑保护意识不强 古建筑的保护与利用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文物的开发利用是在文物保护的基础上的进行的,目前对文物建筑保护意识不强,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文物分布分散,日常管理不到位;部分单位只管收门票,却没有按照文物法的规定投入资金进行文物建筑的维修;

有的文物建筑内部设有香案,组织烧香拜佛活动,而对建筑本体置之不理。还有的文物管理单位在没有正常履行审批的情况下对文物景点内部乱拆乱建严重影响了文物保存的历史环境。 1.3对外宣传力度不够及资金短缺 由于缺乏有效的宣传,就连当地的居民都觉得古建筑离自己遥远而陌生,更多的是觉得跟自己没有关系,甚至问起某个文物建筑都不知道,何谈保护意识,更不用说公共参与了。由于资金短缺,打造精品工程、新形式的文物建筑利用方式受到局限,很多文物景点安于现状,其它有较高价值的文物建筑不能得到很好的保护和利用。 2针对古建筑保护的对策与建议 2.1单体古建筑建筑的保护 单体古建筑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修缮性保护,要遵循“修旧如旧”的原则。对原来的建筑形制、建筑结构、建筑材料和建筑工艺技术做到“四保存”。 2.1.1遵循“修旧如旧”的保护原则“修旧如旧”和“延年益寿”的原则是中国古建筑专家梁思成先生提出的。他提出“经过维修的建筑应当保持原有的品格和个性,给人以‘老当益壮’,而不是‘还童’的印象”。这与文物法规定的“不改变文物原状”的要求相一致。由于我们身边的古建筑大都是木结构体系,用材的制约让我们在古建筑辅修过程往往要把握一个“度”,维修既要有时代痕迹,又要尽可能的恢复原有风貌。所以,要慎重对待单体古建筑好的修缮问题。

浅析欧洲古建保护流派

浅析欧洲古建保护流派 Briefly analyse the genres of european ancient buildings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处在变革发展时期的中国古建筑,由于技术的滞后和保护措施的理论不足,城市化在给人们带来很多便利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些不利的影响,因此,城市化进程下的古建筑保护问题便十分突出的摆在人们面前。本文通过对欧洲古建保护流派的系统分析与整理,形成一套较完整的理论,以米兰Sforzesco城堡为例,系统的介绍欧洲古建保护的方法和措施,并针对我国古建筑产生的一些问题进行详细分析,提出解决措施,以保证城市化和古建筑保护达到双赢的目的。 关键词:风景园林;西方建筑;古建筑;欧洲古建保护流派;Sforzesco城堡 Abstract:As China's economy continues to develop, in the transformation period of development of ancient Chinese architecture, due to technical delays and lack of protective measures theory, urbanization has brought a lot of convenience to people at the same time also produced some negative impact, therefore, urbanization under the protection of ancient buildings, it is very prominent before the people. Based on the ancient protection of the European schools system analysis and sorting, to form a more complete theory, Sforzesco Castle in Milan, for example, the introduction of the European system of methods and measures to protect ancient buildings and ancient architecture of our country produces some of the problems detailed analysis, propose solutions measures to ensure protection of urbanization and ancient buildings to achieve win-win. Keywords: landscape architecture ; western architecture ; ancient architecture ; European ancient building protection genres;Sforzesco Castle 我国是有着灿烂建筑历史文化的国家,现今都保留着相当数量的古旧建筑,但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快速发展,保护仅有古建筑已迫在眉睫。欧洲对于古建筑的保护与改造再利用方面的理论技术已经历几百年的沉淀,有了一套从法规到技术、从理论到施工较完整体系,而我国在这领域还处于起步阶段。本文以“以米兰Sforzesco城堡”为例,运用系统分析和案例分析相结合的办法,对我国古建筑的保护与更新进行分析与评价,以期为未来城市化进程中对制定和执行古建筑的保护和更新提供指导和借鉴。 1 欧洲古建筑保护及改造的发展历程及各流派简介 国外对于古建的保护意识起源比较早,尤其是意大利,15世纪的文艺复兴运动以来,人们经过中世纪的长期思想禁锢和封闭之后,对古罗马时期建筑文化的辉煌产生了狂热的兴趣,当时以罗马为中心的教皇就在政府的“古代物品司”中设有古建筑保护师这样一个专门职位,负责对古罗马时代建筑的修复和保护。但是,文物建筑保护真正作为一专业科学,却是从19世纪中叶才开始的。在19世纪下半叶,形成了法国派和英国派,20世纪前半叶形成了意大利派,这一派别出现较晚,但却比较成熟,《威尼斯宪章》就是以意大利派为基础草拟的。 1.1法国派的“风格性修复”(restauration stylistique) 十八世纪末,法国是欧洲重要的文化与艺术中心,文物保护意识觉醒也比较早。在1840年,就在古建筑鉴定专家和文学家梅里美的倡议下,成立了世界上第一个专门政府机构“历史建筑总检查院(历史建筑管理局)”,并提出了《历史建筑法案》,从而开始了对历史建筑的系统保护。此时,一位重要人物:维欧莱—勒—杜克(Viollet—le—Duc)登上了法国文物建筑保护舞台,在梅里美的支持下挽救了一些眼看就要

家乡古建筑及传统文化的保护与利用

家乡古建筑及传统文化的保护与利用先进文化是一个民族的血脉和灵魂,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是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文明程度和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如何保护和发扬光大祖先留给我们宝贵的文化财富和精神财富,是我们每一个公民应该认真思考的一个大课题,也是文化软实力的具体体现。一个国家对古文化,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扬其整体水平的好坏,反映了这个国家、民族文明程度的高低。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使之与当代社会相适应,与现代文明相协调,保持传统性,民族性,体现时代性。 关于兰州府城隍庙古建筑群的保护和利用,形成了两种不同意见:一种观点是要求全力保护隍庙古建筑群,不主张开发利用和开展经营活动,保持原样,恢复祭祀活动场所。另一种意见是在充分保护好古建筑的前提下,合理开发利用,适当开展经营活动,增加经济收入,反哺古建筑保护。这两种不同意见,说明政府的管理水平执政理念在不断上台阶,市民的文明程度在提高,是一件值得称道的事情。现就兰州府城隍庙古建筑群及传统文化的保护和利用问题,以及如何处理保护和经济利益之间的关系做以下探讨。 一、兰州府城隍庙的历史简介 隍庙位于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202号商业步行街中段。创建于北宋,系奉祀汉大将军纪信为城隍而建。据《汉书》记载,楚汉战争时期,刘邦的一名武将名叫纪信,为甘肃成纪人。当楚霸王兵围荥阳,眼看刘邦要成为俘虏时,纪信将军毅然扮作汉王刘邦,乘车直出东门,佯装投降项羽,从而巧妙地掩护刘邦由西门逃出。纪信被项羽识破后用火活活烧死。因此,纪信赢得了“汉代孤忠”的美誉。刘邦念其忠烈,便将纪信封为忠烈公兰州城隍。隍爷,唯独兰州府城隍爷有名有姓,具有很强的故事传承性。隍庙现存古建筑为明清建筑,主体建筑为清乾隆三十二年(1767)重修,为一座四进式宫殿式木结构古建筑群,并有保存完好的大量精美砖雕,以及保存有部分清代名人扁额。院内有200多年的石狮子一对。现为省市两级文物保护单位。整个府城隍庙规模宏大,建筑壮丽,结构严谨,雕绘精美,具有极高的文物价值、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隍庙自创立到清末,一直作为纪念隍爷的祭祀之地以及开展各种道教活动的场所。民国初年,政府利用隍庙的一些殿廊,创办了国货陈列馆,组织一些艺术品、农产品、矿产、药材等进行展示,供市民参观。解放后,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需要,1956年5月1日,由政府批准在兰州府城隍庙古建筑群院内,成立了兰州市第一工人俱乐部,成为兰州市职工之家,开展各种群众性文化活动,为兰州市民提供一个休憩、娱乐、开展各种文化交流活动的综合平台,成为兰州市干部职工学习娱乐的活动中心。

古建筑及传统文化的保护与利用

古建筑及传统文化的保护与利用 ----试论兰州府城隍庙古建筑的 保护利用与经济利益的关系 科干班徐家良 先进文化是一个民族的血脉和灵魂,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是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文明程度和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当今时代,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丰富精神文化生活越来越成为我国人民的热切愿望”。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指出: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把文化发展的着力点放在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上。传统文化的保护、开发利用,已是新时期各级政府在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工作中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环节。如何保护和发扬光大祖先留给我们宝贵的文化财富和精神财富,是我们每一个公民应该认真思考的一个大课题,也是文化软实力的具体体现。一个国家对古文化,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扬其整体水平的好坏,反映了这个国家、民族文明程度的高低。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使之与当代社会相适应,与现代文明相协调,保持传统性,民族

性,体现时代性。 关于兰州府城隍庙古建筑群的保护和利用,是这几年政府、政协委员、热心市民普遍关心的对象,形成了两种不同意见:一种观点是要求全力保护隍庙古建筑群,不主张开发利用和开展经营活动,保持原样,恢复祭祀活动场所。另一种意见是在充分保护好古建筑的前提下,合理开发利用,适当开展经营活动,增加经济收入,反哺古建筑保护。这两种不同意见,说明政府的管理水平执政理念在不断上台阶,市民的文明程度在提高,是一件值得称道的事情。现就兰州府城隍庙古建筑群及传统文化的保护和利用问题,以及如何处理保护和经济利益之间的关系做以下探讨。 一、兰州府城隍庙的历史简介 隍庙位于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202号商业步行街中段。创建于北宋,系奉祀汉大将军纪信为城隍而建。据《汉书》记载,楚汉战争时期,刘邦的一名武将名叫纪信,为甘肃成纪(今天水)人。当楚霸王兵围荥阳,眼看刘邦要成为俘虏时,纪信将军毅然扮作汉王刘邦,乘车直出东门,佯装投降项羽,从而巧妙地掩护刘邦由西门逃出。纪信被项羽识破后用火活活烧死。因此,纪信赢得了“汉代孤忠”的美誉。刘邦念其忠烈,便将纪信封为忠烈公兰州城隍。隍爷,唯独兰州府城隍爷有名有姓,具有很强的故事传承性。隍庙现存古建筑为明清建筑,主体建筑为清乾隆三十二年(1767)重修,为一座四进式宫殿式木结构古建筑群,并有

徽派建筑保护与利用现状与对策

徽派建筑保护与利用现状与对策 汪光耀 安徽省徽州古典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摘要:徽派传统建筑更被誉为中国建筑艺术的一朵奇葩。本文说明了徽州传统建 筑的保护现状与存在的问题,并从五个方面提出了保护对策。 关键词:徽派传统建筑;中国建筑艺术;保护对策 [Abstract]Huizhou traditional architecture is a miracle of the art of Chinese architecture. This Paper presents the current situation regarding the protection and problems that exists.Then the author recommends protection measures from five aspects. [Key Words]Huizhou Traditional Architecture;Art of Chinese architecture Protection Measure 皖南古徽州拥有众多的文物古迹,为世界所瞩目,享有“文献之邦”、“文物之海”的美誉。徽派传统建筑更被誉为中国建筑艺术的一朵奇葩。因此,为切实保护好徽派古建筑,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安徽省皖南古民居保护条例》尤为重要。 1保护现状与存在问题 1.1保护形势,局面严峻。 在市场经济大潮下,受利益驱动,全市范围内盗卖古建筑和古建筑构件时有发生。一些人打着“易地保护”的幌子,不择手段购买国有祠堂和私有建筑,然后堂而皇之重建起来,以为奇货可居。有的将古建筑迁建到旅游景区,作为生财之道。皖南有部分民宅、祠堂因无人居住或无人看管,构件多有被盗。即使在有人居住的房子也时有发生砖雕、石雕构件被盗的事件。还有一些群众文物意识不强,图一点小利,被一些文物贩子所利用,私自出卖古建筑构件。此外,近年来,整幢购买古建筑的现象频频发生。 1.2量大面广,保护经费严重不足。

古建筑保护开题报告书

古建筑的保护与利用——以汕头小公园为例 开题报告

一、题目及关键词 1.论文题目:古建筑保护与利用——以汕头小公园为例 2.关键词:古建筑;汕头小公园;保护;利用

二、立题依据 (一)研究目的 中华民族在悠久的发展历程中诞生了难以计数的、美轮美奂的古建筑,诸如苏杭的园林、北京的故宫、闽南的古厝等,这些古建筑不仅具有建筑美学的价值,它同时也是一个地区历史文化发展的见证,保护、开发、利用好古建筑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随着社会经济的稳步发展和传统文化的逐渐复兴,古建筑的保护与利用又被赋予了新的内涵,汕头小公园是汕头古建筑的代表,有广义、狭义之分,狭义的汕头小公园特指中山纪念亭,而广义的小公园则涵盖了永安、永和、永泰、永兴街和升平路,以及怡安、棉安、万安、吉安街和镇邦路,也就是汕头人口中的四永一升平、四安一镇邦,此外尚有南生百货大楼,它们承载着汕头“百年商埠”的历史记忆。以此为例研究古建筑的保护与利用具有典型性。本文希望通过对汕头小公园保护与利用现状的分析、原则的探讨、问题的指出以及对策的研究,为汕头小公园的保护与利用提供些许经验,进而为广东乃至全国的古建筑保护与利用做出有益的尝试与探索。 (二)研究意义 本文以汕头小公园为例,探讨了古建筑的保护与利用,它具有以下几点研究意义: 第一、古建筑是城市发展的见证,承载着一座城市兴衰荣辱与历史沧桑。在地区历史文化日益受到重视的今天,古建筑日益成为城市的文化名片,例如岳阳楼之于岳阳、黄鹤楼之于武汉,因而,它的保护与利用也就具有了不可估量的文化价值。汕头小公园是汕头商业历史发展的见证,典型的如南生百货大楼,承载着几代汕头人的历史记忆,对它的保护与利用的研究,有助于汕头更好的传承自身的商业文化、潮汕地缘文化,进而凸显出城市的文化底蕴。 第二、古建筑的保护与利用除了具有文化意义以外,它还有丰厚的现实价值。当代社会,以旅游为导向的第三产业日益成为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不少地区的古建筑更是为当地的经济发展带了良好的效益。2004年,汕头市政府开始改造小公园,后因资金链锻炼夭折,2009年政府重启改造项目,但至今仍存于困境之中。汕头小公园是汕头是曾经的商业中心,以南上百货大楼为代表建筑具备深厚的经济价值,对汕头小公园保护与利用的研究,有助于政府从以往的改造困境中抽身出来,更好地开发汕头小公园的经济价值,使其为地区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第三、古建筑作为一种客观现象,它广泛地存在古今中外的各个地区,因而,

农村古建筑的保护与利用

农村古建筑的保护与利用 农村古建筑是一个地区特殊的文化资源,有着不可替代的独特性和唯一性。农村古建筑不单是建筑物,还是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它集中反映了不同时代、不同区域乡村社会的发展状况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状态,是当地区域乡村风貌、人文习俗的真实反映农耕文明、社会变迁的历史见证。 但是近年来农村古建筑破坏日益严重,农村古建筑保护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木结构古建筑易发生腐朽虫蛀。我国古建筑以木结构体系为主,与砖石和混凝土等无机建筑材料不同,木材是一种生物材料,是由纤维等有机高分子材料组成,易发生腐朽虫蛀,造成建筑整体结构的损毁。 二是相关法律不够完善。我国关于保护古建筑方面的法规条例尤为缺乏,以原则性为主的《文物保护法》很难起到约束作用,个别地方政府以及利益集团为了能在旅游开发方面得到巨大的经济效益,故意钻法律空子,不合理地开发古建筑,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 三是新农村规划建设与农村古建筑保护的冲突。近年来新农村建设,在一定程度上对千百年来保存下来的农村古建筑造成了强烈的冲击,新农村规划上对古建筑保护规划不够合理,相关政府机构对农村古建筑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欠缺相应的监管力度,行政不作为现象时有发生,使农村古建筑保护工作面临巨大挑战。 四是农村古建筑产权多样化。农村古建筑以集体所有为主,所有权人对农村古建筑保护意识不强,法律意识淡薄,造成了保护措施的缺失,从而导致了大量历史古建筑的消失。尤其是农村祠堂,往日那种“村村有祠”的景象已不复存在,或因年久失修整体或部分倒塌,或因生产生活需要被拆被毁。 针对以上问题,建议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保护新发现的农村古

建筑: 第一、加强认识,充分领悟保护古建筑的重大意义。古建筑是一中文化精神的载体,通过古建筑可以了解其丰富的文化内涵。文物的价值主要是精神价值,其中古建筑的价值显然不仅仅是精神层面的,物质上的价值也非常重要,精神层面的价值正是通过其独特的物质结构方式和展现风格向世人传达着它所独有的精神价值和时代特色,是实物的史书、历史的年鉴、文化的载体。比如:袁氏避暑山庄,有的书中将其称为袁紫兰避暑山庄,从该山庄的物质层面看,其功能就是为了方便袁氏家族避暑所建的别墅;但是其依山而建、层层递进、回廊相接的独特建造方式,反映出当时袁氏家族的财势和地位,同时也反映出当时建筑工人的巧妙构思和高超建造水平。并且由此建筑可以同焦桥袁氏文化体系联系在一起,认识袁氏家族的兴衰史,加深了对邹平历史人物和经济发展状况的了解。 第二、政府主导,把农村古建筑保护工作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在我国现行体制下,政府是社会活动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它可以组织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以及各种社会行政资源对古建筑的保护工作进行加强和支持,通过国家宏观调控的方式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农村古建筑保护和利用中都离不开规划和资金的问题,也就是人力和财力,而政府可以通过协调,为农村古建筑的保护和利用争取到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还可以通过新农村呈现规划为农村古建筑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从而保证古建筑保护和利用工作的顺利实施!如浙江省建德市通过出台《建筑市农村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实施办法》,其中规定:“国土部门对需要建新房的历史建筑产权户,另行安排建房宅基地,原有的历史建筑土地收归村集体所有,从政策上鼓励历史建筑的产权户建新不拆旧,解决历史建筑产权户的新区建设用地问题,同时健全农村房屋产权交易制度,适当放松产权交易,允许有经济能力的集体或国家购买历史建筑进行保护”等条款,为妥善

国家文物古建筑保护措施

国家文物古建筑保护措施 1引言 如今城市建设如火如荼,对国家文物古建筑的消极影响也不断增加,其保护情况参差不齐,部分古建筑破坏情况严重,再加上年代久远、自然损毁、法制不完善、管理缺位等原因,现在文物古建筑面临的挑战越来越严峻。本文以南京明清文人故居为例,了解文物古建筑现在保护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探索更为合理的保护与开发模式。在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这对古建筑的保护和文化的传承具有更加深远的意义。 2南京明清文人故居保护现状 中国在文化古迹保护上起步较晚,20世纪中国才开始出现相关的专著和规定。一直以来国内历史建筑保护工作在保护理念、工作机制上存在较多缺陷,导致大量的历史建筑在旧城改造过程中遭到肆意破坏。如今受到破坏的古建筑逐渐引起政府和人们的重视,人们开始意识到保护古建筑的重要性,政府和一些民间组织也开始采取相关措施来保护历史建筑。在实地考察中,我们发现南京已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的明清文人故居由于有法律保护,保护状况普遍良好,但许多还未列入保护名单的故居情况着实糟糕。其中,保护较好的故居约占总数的40%,主要是纪念馆、博物馆等。调查数据显示,南京市目前仅有11处历史名人故居对外开放。其中作为公共文化设施对外开放的有3

处,如:赛珍珠旧居、杨廷宝住宅、魏源故居;作为博物馆对外开放的有8处,如:甘熙宅第、拉贝故居等。保护状况一般的有15%左右,也就是说,剩下的45%的文人故居的保护状况堪忧。一方面,由于老城长期发展的惯性与历史文化保护的矛盾依然存在,另一方面,对于已经保护的名人故居大多数不够保护维修和利用发展的开支,经费不足,且管理机构不确定,缺乏适用的管理办法。许多问题导致文人故居还在继续消失,许多故居已经徒具虚名,有的仅是在上面挂块牌子,写明某某故居,其实早就变成了大杂院;有的只修缮厅廊门窗,原有的文化氛围荡然无存;更有的故居恢复的毫无历史感,修复如同新建,实在是无味至极。如:位于南京市秦淮区殷高巷14号的刘芝田故居。刘芝田在光绪年间购得此处房产时,房屋多达百间,占地颇广,而如今只剩下六个大院,外墙斑驳,木门破败。鉴于南京明清文人故居的保护和利用存在以上一系列的问题,文物古建筑的保护需求变得格外迫切。根据第三次文物普查的数据显示,登记历史名人故居有248处。但目前文物古建筑的利用和保护方法并不多,还仅仅局限在政治和文化有巨大影响的历史名人建筑上,更多的古建筑尚处于有保护无利用,甚至无保护无利用状态。总的来说,古建筑的实际保护状况堪忧。 3文物古建筑保护的意义 文物古建筑作为珍贵的人文资源,是城市文化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是城市的历史文脉和灵魂。中国的每一座城市在一定意义上都可以被称作历史文化古城,每一座古建筑都体现着这座城市的文化底蕴,文物古建筑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延续古建筑

中国古建筑保护问题的思考

中国古建筑保护问题的思考 王兴彬 摘要:中国古建筑是我国历史文物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进行妥善的保护意义深远并已刻不容缓。文章主要论证了保护中国古建筑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等问题,并提出保护措施,供研究讨论。 关键词:中国古建筑;保护;意义;措施 中国的古建筑,不但具有悠久的历史,而且以它独特的风格和历史意义,在世界建筑史上占有重要地位,有着极高的艺术成就和科学价值。中国古建筑和其他一切历史文物一样,其价值就在于它的历史遗留性,不可能再生产、再建造,一经破坏就无法挽回。但古建筑在历经岁月沧桑的保存过程中,由于人为和自然力的破坏,使得我国古建筑遭受损害、破坏的程度极大。虽说,相关部门花了很大力度对古建筑翻新、重建,但是部分工程却走着一种徒劳之路。呈现给我们的只是现代的油漆、现代的殿堂以及现代的钟鼓楼,难见始建时的痕迹。因此,保护他们已成为刻不容缓的大事。 一、古建筑保护的意义 古代建筑反映了国家历史的辉煌,表现了中国的文化艺术和科学技术的伟大成就,保护古建筑也就由着极其深远的意义。 1.古建筑是历史的例证 古代建筑和其他物质文化遗存一样,是社会不同发展阶段遗留下来的实物例证,从对古建筑的研究中可以看出同一时期其他科学的发展情况和当时所达到的水平。例如,河北赵县的赵州桥,距今已有1400年,是世界上现存最早、保存最好的巨大石拱桥。赵州桥是一座弧形单孔石拱桥,单孔跨度为37.4m,在桥两端采用敞肩拱的形式各辟两个券洞。这种设计,既减轻了流水对桥身的冲击力,使桥不容易被大水冲毁,又减轻了桥身的重量,节省了石料,在世界土木工程桥梁史上是一个创举。同时也反映了当时数学、工程力学、物理学等学科的发展高度。对于建筑史的研究来说,古建筑更是直接的实物例证,因为任何一座古建筑都是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产生的,所反映的是当时的社会生产、生活方式及科学技术水平、工艺技巧、艺术风格、风俗习惯等等。因此,研究中国建筑史,古建筑是最好的例证。 《威尼斯宪章》说:“世世代代人民的历史文物建筑饱含着过去岁月传下来的信息,是人民千百年传统的活的见证??。”保护古建筑便是保护人民千百年传统的见证,不保护古建筑便是自毁国家历史文明。 2.古建筑是文化的载体 中国有着光辉灿烂的文化,而中国的古建筑艺术更是东方艺术的奇葩。它不但完全独立于西方建筑体系,形成了东方古典建筑体系。河南登封县的嵩岳寺塔,是一座用青砖和黄泥垒砌的高40m的佛塔,在地震山摇和狂风暴雨等安然无恙地经历了将近15个世纪。首都北京的故宫,建筑设计极为精湛,金碧辉煌的琉璃屋顶,莹白无暇的玉石雕栏,殷红肃穆的宫墙殿柱蔚为壮观,使人感慨不已、浮想联翩。

探讨古建筑的保护与利用

探讨古建筑的保护与利用 发表时间:2019-11-18T10:21:38.553Z 来源:《建筑细部》2019年第12期作者:金钢花 [导读] 经过长期的探索、实践与积累,国外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逐步形成颇具特色的模式,特别是一些发达国家的保护机制相对完备。金钢花 杭州中国美术学院风景建筑设计研究总院 310012 摘要:经过长期的探索、实践与积累,国外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逐步形成颇具特色的模式,特别是一些发达国家的保护机制相对完备。无论对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视程度,还是保护手段,都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而中国古建筑保护现状却不容乐观,这要求地方决策者们首先要树立古城保护的科学发展观,通过对大量中外古建筑资料的搜集,全方位了解到古建筑保护与发展工作实施要点,消除古建筑保护意识薄弱所带来的影响,按照专业的规划稳步推进。其次,地方的决策者们还要坚守执政为民的理念,在古城发展中解民之忧。唯此,才能使古城在保护与发展中焕发新的生机。 关键词:古建保护与发展;健全法律法规体系;提升保护意识;引进新技术 1、我国古建筑现状分析 中国古代建筑讲究天人合一的精神与生理上的双重境界。木结构的建筑技术更是中国珍贵的建筑基因库。然而,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时代变迁中很多宝贵的建筑古迹却在经意或不经意间被破坏甚至湮灭。如山西省早期建筑中有近80%面临墙体坍塌、夯土下沉、梁架扭曲等问题,依附于文物本体的壁画、彩绘等附属文物也有不同程度的损毁。北京四合院大多数区域已经被破坏了,找不到原有的历史气息。辽宁市绥中县的小河口长城,在经过当地文物部门的修缮后,几乎被“抹平”,从原汁原味的明长城变成蜿蜒的“白灰墙”。许多本应挽救与保护的古建筑,却在城镇化建设浪潮中遭到破坏。主要原因有二:一是缺少资金;二是缺少人才和技术。 2、古建筑保护的重点 (1)对古建筑保护意识的提高和宣传。 2013年,中国一名学生在埃及卢克索神庙雕像上刻字的新闻引发了广泛热议,虽然表面上看这只是该游客的个人素养问题,但事件背后折射出中国对古建筑保护的意识不足和对民众的相关宣传匮乏。 有人会问那么所有的古建筑都是值得保护的吗?当现今的城市发展遇到老旧街区的时候,是不是一定要为了保护而做出改变和牺牲?现在我国所指的古建筑泛指清代及清代以前的建筑物,但按照传统习惯,如果民国初的建筑在用材、形式、艺术和结构上如果与古建筑类同,也会被称为古建筑。《威尼斯宪章》第一节明确指出,具有重大历史价值的建筑物,能够反映当时的各种信息,也是世世代代人们的活的见证,是不同历史时期人类活动的产物。所以首先建筑是一种一个民族最直观的文化载体,无论做的好与坏,是否科学,都代表了那个时代那个地区的历史和文化,而且古建筑是记录历史的铁证,如果一旦毁坏或拆除,就不可能再得到,因此笔者认为古建筑保护的基本原则应该是“宁放过,勿杀错”。在这个前提下,再由相关部门和技术人员辩证地对建筑做出保护,修缮,局部改造或者开发的不同措施。欧洲和中国相似,拥有大量的古建筑遗产。但相对而言,欧洲在古建筑保护上做得更好。很多欧洲城镇在维持了古城原貌的同时实现了城市的发展和进步。当然,欧洲人最初也并无保护古代建筑的理念,直到19世纪初,由于政治动荡和工业革命的冲击,欧洲人才逐渐认识到历史遗产的价值。当时古建筑保护学派比较有代表性的是法国派和英国派,法国派认为对古建筑的修复是一种风格的修复,风格自有它的纯正性和原创性,而修复就是恢复建筑原有风格。而英国派则提出了最小介入概念:修复是对古建筑的彻底破坏,尽可能维持现状,尽量延长古建筑的寿命才是最好的保护。而两种保护方式都强调文物建筑和周边景观环境的协调,注重保持和延续周围的历史环境,不改变文物建筑周围原有建筑的时代风格,巴黎、罗马等城市在规划中特别注重了这一点。之后的一个世纪两种理念相互影响,共同推动了欧洲古建筑保护理念的进步,最终成果就是1964年的《威尼斯宪章》。此宪章规定建筑修复必须充分尊重文物的历史性、真实性和美学性。此原则指导下,欧洲各国对于至今仍有实用功能的古建筑,如巴黎圣母院、卢浮宫和罗马万神殿,基本按照其历史原貌进行整体的修复和保护。对于那些损毁严重的古代建筑遗迹,欧洲各国大多采用考古方法,保存和展示遗迹的原状,以最大限度地追求历史建筑遗迹的真实性。比如今天罗马市内成片的古罗马废墟。 在中国古建筑保护的历史上,梁思成和林徽因的名字是奕奕闪光的,他们对于中国古建的探索和保护,倾注了毕生的精力和心血,他们在动乱的年代和同侪们在交通线阻隔的乡间穿行,寻找和勘测古建的英姿,先后勘测保护了天津蓟县独乐寺、大同善化寺、山西广胜寺、山西五台山佛光寺等古建,在河北、山东、山西、浙江、河南、陕西等多省的古建筑进行考察,并编注了《中国建筑史》和《营造法式》。为战后的古建筑修复留下了宝贵的资料。值得一提的是在抗战临近胜利的时刻,盟军准备轰炸日本,请教中国的建筑学者哪些日本建筑物和古迹需要避开,梁思成在日本地图上圈下了“奈良”、“京都”等日本古建集中的都市,从而保护了日本奈良的唐招提寺等古建免受战火摧毁。当时他们的古建筑保护意识和为之付出的心血至今仍然值得国人景仰和学习。 现今,许多国家都采取措施保护本国的传统文化,如法国、韩国等国都十分注重保护和弘扬本国的传统文化,增强人民的民族自豪感,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时,吸引公民自觉加入到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行列。英国同样十分注重开发文化遗产资源,旅游业十分发达。伦敦两日一次的白金汉宫皇家卫队换岗仪式,几乎每次都吸引数万至数十万游客。日本也一样,积极发掘民俗文化资源,吸引旅游,增加收入。仅东京的焰火大会,每年都有近百万人观看,吸引了大批外国游客。法国还率先设立“遗产日”让公众了解、热爱和保护历史和文化遗产。这些提升民众保护古建筑意识的措施于我国都具有借鉴意义。 (2)有法可依,执法必严是古建筑保护的坚强后盾。 墨西哥非常注重完善文物保护的立法体制,在1914年、1930年、1934年、1970年相继出台多部重要法案,墨西哥现行文物保护法律是1972年颁布的《考古、历史和艺术文物和区域保护法》,其后经过数次修订。最近一次修订是在2014年,针对非法考古挖掘、非法施工和破坏文物等行为,重新修订了刑罚和经济处罚标准。 英国19世纪兴起了历史文化遗产立法运动。《古迹保护法令》《古建筑及古迹法令》《地方政府古建筑法令》等多部专门的法律法规相继出台,以法律形式明确、细致且全方位地确定了古城古迹保护的政策措施。 德国宪法中专门设有保护历史建筑的章节,具体的保护责任落在各州政府身上。在联邦政府层面,德国也有《城市规划法》以及《收

浅谈古建筑的保护与利用_张林

辽宁建材 2011年第6期 浅谈古建筑的保护与利用 古建筑一般是指古人留下来的具有较长历史年代的寺、庙、殿、塔、楼、宫、陵等建筑,它是研究古代社会政治经济、文化艺术、宗教信仰的历史资料,也是人类文化遗产的瑰宝。 古建筑作为祖先留给我们的遗产,作为体现古代建筑风格的唯一遗产,从这个角度看,毋庸置疑那是应该完全的、无条件的保护。 但是社会是不断向前发展的,在这期间必然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矛盾:现代生活方式与古建筑的矛盾;现代社会的价值观与古建筑的矛盾;现代城市的发展与古建筑的矛盾;人口增长与古建筑的矛盾。这些矛盾都是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的。 现代生活增加了许多现代化的机械设备,而古建筑与现代化的设备又存在了许多不和谐的因素。例如现代化的设备在古建筑中如何布置、安排;消防、水电等设施又如何规范和布设。这些都成了古建筑发展保护的障碍。 由于现行的消防规范都是针对现代化的建筑物来说的,所以现行的消防规范对于古建筑的保护就不适用了,于是这就成了一个难题。其次一些电力设施的设备如何安装,放置才能不影响整个古建筑的外部景观。这些都是古建筑保护过程中的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另外,生活在当代的人们都适应了现代的生活居住,现代建筑的生活空间、生活设施。即使过去是住在古建筑房内的人们,在修复过程中搬到现代的居住条件下居住,那么即便在修复结束后,允许回到原房居住,此时在对比之下,对于在古建筑房内的生活便感到了不便。在年代久远的房子里生活的人们也说出了他们在生活中的众多不便,如垃圾、污水、粪便排放等等诸多的问题。 现代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过去古代社会是无法比及的。经济的发展必然带来城市化的进程。随着城市化的进程,一些老房子由于不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都让路给新的现代化建筑。也是由于老房子的保护上的困难,老房子在遇到明火、雷电等自然灾害时,自身抵抗能力差也使一部分人认为拆了老房子,建新房子更省心。 在经济还不是很发达的中国,现在以至于很长的一段时间我们的工作重心都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然而古建筑的保护是需要强大的经济基础作为支撑的。即使现在有些地区经济有了一定的发展,也有了一定的经济实力来为保护古建筑,但是在古建筑方面保护方面投入的资金还是很有限的,可以说是捉襟见肘的。因此,在城市化的浪潮中,古建筑包括一些老房子(有研究价值的古民居),都没有得到充分的保护,以至于在经济发展过后,回头看那些逝去的遗产有的也只是兴叹、惋惜。 城市的发展就不可避免的带来人口的增长,(一部分是城市人口的增长,还有一部分是大量的外来人口的涌入)。人口的增长使得城市的人均居住面积大大的减少。我们中国不少像国外有些国家那样有着那么多空闲的土地作为城市扩建之用。我们国家的新建筑历来都是在老的建筑拆除之后,在原址上重新建造新的建筑物。因此,为了保证居民的居住空间,政府也不得不拆除原来的老房子建设新的现代住房。 因而在现代的社会中,如何处理好古建筑的保护和利用是很重要的。随着大量古建筑的消失,人们逐渐认识到了古建筑保护是必须的也是势在必行的,但是更重要的是在保护以后如何利用使之产生经济效应。 在实际的例子中,我觉得安徽的西递就是一个很好的范例。黄山市黟县西递村把商业运作引入到西递徽派古民居中来。一方面是把徽派古建呈现在世人眼前;另一方面也是考虑到经济的因素,让村落繁荣之后,再继续考虑加强保护,这样就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保护文化遗产资金紧缺的问题。 但是在现实社会中有很多古建筑、古街道迫切需要保护,与此同时,政府的资金又是紧缺的。况且在发展经济,加快城市化进程,人口增长的今天,古建筑的保护与利用成为矛盾。=矛盾固然存在,但保护古建筑需要从发展的角度来观察,要分清孰重孰轻。对于具有深刻影响的文化遗产,我们需要完全保证古建筑的原貌,不管从里还是从外,都应 张林 (灯塔市市政管理处,辽宁辽阳111301) [摘要]古建筑是祖先留给我们的遗产,是古代建筑风格的实际体现。加强古建筑的保护与利用是现代城市管的一项重要内容。 [关键词]古建筑;保护与利用;城市规划 [中图分类号]TU-87[文献标识码]C[文章编号]10.3969/J ISSN1009-0142.2011.06.024 [收稿日期]2011-06-01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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