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药品回收登记本

麻醉药品回收登记本
麻醉药品回收登记本

麻醉药品回收登记本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回收登记表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回收登记表

麻精药品无偿回收标准操作规程

麻精药品无偿回收标准操作规程 一、目的 规范医疗机构麻精药品无偿回收管理,防止麻精药品流入非法渠道,保证麻精药品安全、合理的使用。 二、适用范围 医疗机构麻精药品无偿回收及销毁相关部门。 三、职责 1.调剂部门专管药师:回收患者交回的麻精药品,定期上交药库。 2.药库麻精药品专管药师:汇总调剂部门上交的麻精药品,定期填写销毁申请。 3.药学部门负责人:审核销毁申请。 4.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销毁申请、监督销毁过程。 四、流程图 五、细则 1.办理无偿回收麻精药品手续

调剂部门应当无偿回收患者不再使用的麻精药品,回收的药品退回药库,严禁再次销售使用。 1.1长期用药患者办理除痛病历注销手续时,如有未使用的麻精药品,应当将药品无偿交回调剂室,调剂部门为其出具无偿退回凭据(见附件12-1),凭据一式两份,一份交予患者(注销除痛病历用),一份调剂部门留存。 1.2专管药师和部门负责人双人清点回收的麻精药品,填写“麻精药品回收登记表”(见附件12-2),双人签字。 2.保管、汇总、上交药库 2.1 根据“麻精药品回收登记表”,调剂室专管药师定期(周期不超过一个季度)进行汇总,填写“麻精药品回收汇总登记表”(见附件12-3),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连同药品一同交到药库。与药库专管药师核对药品数量、剂型、规格、批号,双方签字确认。 2.2存放与标识 回收的麻精药品应当单独存放,不得与正常销售药品混放,并做警示标识。 3.保管无偿回收留档记录 专管药师应当妥善保管无偿回收留档记录,备查。 4.提交销毁申请 库管药师应定期清点回收的麻精药品,存量积累到一定数量后应尽快向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销毁申请,填写销毁申请表(见附件12-4),回收药品保存年限不得超过1年。 5.上报 销毁申请表经药学部门负责人批准签字(章)后,加盖医疗机构公章。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上报属地卫生行政部门,一份医疗机构留档。 6.销毁 根据申请表预约的销毁日期,在医疗机构保卫部门人员和属地卫生部门行政人员监督下,药库专管药师两人进行当场销毁,销毁方式可采用注射剂砸碎、贴剂剪碎、口服制剂逐粒取出后可砸碎、浸泡毁形。填写销毁登记表(见附件12-5),记录销毁过程并双人签字。 7.存档并保管销毁记录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废贴管理规定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废贴管理规定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废 贴)管理制度 1、门诊病人或病区护士向药房领取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必须持麻醉药品处方和上次用药后的空安瓿(废贴)。处方与空安瓿(废贴)的数量应相符,药房调剂人员必须仔细查对安瓿的品名、规格、批号、数量,复核无误后方能发药。 2、药房向药库领取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需同时提交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空安瓿。药库人员仔细查对空安瓿品名、规格、批号、数量,复核无误并在空安瓿退库凭单上签名后方可发药。 3、患者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或贴剂的,再次调配时,要求患者将原批号的空安瓿或者使用过的贴剂交回,并记录收回的空安瓿或者废贴数量。患者不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医院应当要求患者将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无偿交回医疗机构,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销毁处理。 4、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废贴由药库人员统一收存并按品名、规格、批号、数量、回收时间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废贴回收登记簿》。按季度对收回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空安瓿、废贴由专人负责计数,由药剂科主任、药库人员等三人在场共同监督销毁,将销毁情况登记于《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废贴销毁记录》。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销毁管理制度

1、收回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空安瓿、废贴剂,登记计数后,经两名以上人员在场,并由药剂科负责人监督销毁,并作好记录。 2、破损和过期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无偿收回的患者不再使用而剩余的药品,统计汇总后报经药剂科负责人、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小组审批,报请市卫生局批准,并进行监督销毁、记录。 3、销毁方式采用焚化。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入库验收登记本等表格

附件:1.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入库验收登记本 2.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验收缺损登记本(药库专用) 3.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进出库专用账册(药库专用) 4.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进出库专用账册(药房、临床科室使用) 5.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基数汇总表 6.药房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基数表 7. 医疗机构疼痛诊疗专用病历(包括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 8-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消耗与空安瓿、废贴回收登记本(适用于注射剂和贴剂) 8-2.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消耗登记本(适用于口服制剂) 8-3.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消耗与空安瓿回收登记本【临床科室(病区)专用】 9.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不合格药品登记表 10.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销毁登记本 11.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交接班登记本 AHA12GAGGAGAGGAFFFFAFAF

12.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回收登记本(药房专用) 13.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回收登记本(麻醉科专用) 14.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废贴销毁登记本 AHA12GAGGAGAGGAFFFFAFAF

附件1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入库验收登记本 第()本 年月日~年月日 _________医院药学部门 AHA12GAGGAGAGGAFFFFAFAF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入库验收登记表 AHA12GAGGAGAGGAFFFFAFAF

AHA12GAGGAGAGGAFFFFAFAF

附件2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验收缺损登记本 (药库专用) 第()本 年月日~年月日 _________医院药学部门 AHA12GAGGAGAGGAFFFFAFAF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废贴)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废贴) 管理制度 1、门诊病人或病区护士向药房领取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必须持麻醉药品处方和上次用药后的空安瓿(废贴)。处方与空安瓿(废贴)的数量应相符,药房调剂人员必须仔细查对安瓿的品名、规格、批号、数量,复核无误后方能发药。 2、药房向药库领取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需同时提交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空安瓿。药库人员仔细查对空安瓿品名、规格、批号、数量,复核无误并在空安瓿退库凭单上签名后方可发药。 3、患者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或贴剂的,再次调配时,要求患者将原批号的空安瓿或者使用过的贴剂交回,并记录收回的空安瓿或者废贴数量。患者不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医院应当要求患者将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无偿交回医疗机构,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销毁处理。 4、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废贴由药库人员统一收存并按品名、规格、批号、数量、回收时间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废贴回收登记簿》。按季度对收回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空安瓿、废贴由专人负责计数,由药剂科主任、药库人员等三人在场共同监督销毁,将销毁情况登记于《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废贴销毁记录》。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销毁管理制度 1、收回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空安瓿、废贴剂,登记计数后,经两名以上人员在场,并由药剂科负责人监督销毁,并作好记录。 2、破损和过期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无偿收回的患者不再使用而剩余的药品,统计汇总后报经药剂科负责人、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小组审批,报请市卫生局批准,并进行监督销毁、记录。 3、销毁方式采用焚化。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各类表格

表一: 申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印鉴卡》 (封面) 申请单位:(盖章) 医疗机构代码:□□□□□□□□□□□ □□□□□□□□□□□ 主管部门:(盖章) 申请时间:年月日 表二: 申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印鉴卡》 目录 一、医疗机构基本情况 二、获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印鉴卡》处方权执业医师名录 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印鉴卡》申请表 四、医疗机构执业证副本复印件 五、医疗机构关于成立“药事委员会”的文件

六、医疗机构2006年购药计划 七、《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印鉴卡》复印件 八、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专职负责及管理人员、采购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证复印件 九、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的设施情况及相关管理制度 表三: 医疗机构基本情况

表四: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印鉴卡》 申请表

注:口腔医疗机构在“床位数”栏需同时填写床位数和牙椅数,如无病床,只填写牙椅数表五: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 执业医师名录及签名留样 医疗机构(盖章)卫生行政部门(盖章)

授予医师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通知 医院各科室: 为了加强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我院以下医师经培训考核通过,授予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成员名单: 药事管理委员会 ××××医院 麻醉、精神药品的管理小组 年月日 表六: 年度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购用计划表

注:要根据本院医疗需要制定采购计划,并经药剂科负责人、麻醉、精神药品的管理小组和医院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向市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保持合理库存,不得随意购买。购买药品付款要采取银行转账方式,禁止现金采购。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基数申请领用表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基数申请领用表 制度》。 2. 本表内容有变动要及时重新申请审批。

附件: 病区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1. 应当指定专职人员(经医院麻、精药品培训并考试合格)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日常管理工作。人员保持相对稳定并掌握与麻醉、精神药品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熟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和安全管理制度。处方医师必须是取得麻、精一处方权的职业医师。 2. 各病区根据临床需求申请麻精药品储备基数,由药剂科和主管院长审核批准备案后,向各科室发放基数。每季度由“麻精药保管人员”现场对麻、精一药品的基数进行检查,并做详细的检查记录,保管人和护士长应在检查记录表中签字。 3、储存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必须专柜加锁、专人负责。对进出专柜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建立专用帐册,逐笔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签字不得漏项,做到帐、物、数量、批号相符。 4、被指定的专职人员应当对该病区的“交接班记录”逐日检查不得有遗漏。 5、患者使用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或者贴剂的,使用后将原批号的空安瓿或者用过的废弃贴剂回收妥善保管,并记录收回的空安瓿或者废贴数量以及批号。 6、应当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进行专册登记,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明编号、病历号、床号、临床诊断、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处方医师、处方编号、处方日期、发药人、复核人。专用帐册的保存应当在药品有效期满后不少于2年。 7、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只限于在院内临床使用并不得经患者传递。 8、各病区、手术室存放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应当配备防盗设施。 9、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储存、发放、使用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出现问题及时查找或者追回并立即逐级上报。 10、患者使用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时,如单次使用剂量不足一支剂量时,应将残余量弃去,并填写《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弃去记录表》,操作执行人和护士长双人签字。 11、患者不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各病区应当要求患者将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无偿交回药剂科不得私自处置或增加为基数。

护士交接班内容

护士交接班内容说明 集体交接班 交班者: 1.着装整齐,精神饱满。 2.交班前完成本班护理、治疗工作,认真填写交班记录本及各项护理记录。 3.再次查看危重、手术、新入院病人,做到心中有数。 4.整理用物,保持治疗室、护士站清洁。 5.查看病房环境是否清洁、安静、舒适、安全,床单位摆设是否符合标准。 接班者: 接班者应提前15-20分钟到病房与交班者交接科室物品和药品,清点医院所规定的必查物品和药品,并记录签名,如精神麻醉药品、贵重药品、急救物品、医疗仪器等。 交班内容 1.病房动态:包括当日住院患者数、出院(转院、转科)、入院(转入)、手术(分娩)、死亡患者数 2.重点病情:交接本病房重点患者的疾病变化情况及存在的护理问题,如新入患者的姓名、年龄、入院时间、原因、诊断;入院后阳性症状体征;分娩患者的分娩方式; 当日手术患者的生命体征、手术名称、麻醉方式、术前准备情况;术后患者回

病房时间及生命体征;专科观察、术后治疗;危重患者的生命体征、病情变化,与护理相关的异常指标,特殊用药情况,管路及皮肤情况;死亡患者的抢救经过、死亡时间。 3.检查治疗: (次日特殊检查、治疗)交班护士交待已经接受特殊治疗、检查后患者的病情,并交待当日将准备接受特殊治疗、检查患者的床号、姓名、治疗检查项目、准备情况等,并填写记事本。 4.交接医嘱执行情况:将各项治疗、护理、已完成及未完成的工作向交班者交接。 床头交接班 危重、手术病人: 1.生命体征及意识状态 2.静脉通路是否通畅。有无渗出,是否注明液体量、液体名称、药品名称,输液泵运转是否正常。 3.各种仪器(呼吸机、心电监护等)各项参数值,机器运转是否正常。 4.各种管理固定及引流情况(引流量、颜色、性质)。 5.皮肤有无压疮、皮疹等,术后伤口有无渗出。 6.大小便排泄情况(量、颜色、性状),术后病人是否排气。 7.护理措施实施及效果新入病人:一般情况、诊断、治疗、护理级别、饮食、特殊过敏史、心理状态、待检查项目等。巡视病房,交接特殊检查事宜。

麻醉药品处方保管领用使用退回销毁制度守则

***医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处方保管制度 一、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要使用专用处方,处方格式要符合卫生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 二、印制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入库后即移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专职管理人员,实行专人、专柜、专管。专职管理人员应当场清点,记录处方起止号码,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专用帐册。 三、帐册内容包括:日期、收入处方品名、收入数量、处方编号、保管员签字。 ***医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处方领取制度 一、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要使用专用处方,处方格式要符合卫生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 二、领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要认真填写领用单,领用人经核对无误后,要在专用帐册上签字

三、保管员要逐笔记录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出入帐,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领用登记册》,内容包括:领用日期、领用部门、处方品名、处方编号、领用人、发放人签名。 四、保管员要按月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领用情况汇总,汇总材料一式三份,分别报主管院长、医务科、药库。 ***医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处方使用制度 一、执业医师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执业医师不得为他人开具不符合规定的处方或者为自己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二、开具麻醉药品、第一、二类精神药品必须使用相应的专用处方。医师签名必须与留样一致。严禁签署空白处方。 三、、各科室使用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白专用处方,应统一编号,计数管理。各科室需要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由各科室的护士长到专职管理人员处领用,一次领用处方不得超过1本(100张),要妥善保管,并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使用情况登记册》,记录以下内容:处方领入日期、处方起止号码、处方使用日期、使用处方号码、使用处方医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