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综合课)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0

法律硕士(综合课)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0
法律硕士(综合课)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0

法律硕士(综合课)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0

(总分:68.00,做题时间:90分钟)

一、单选题(总题数:20,分数:40.00)

1.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分数:

2.00)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析:

2.清末设立的以“指陈通省利病,筹计地方治安”为宗旨的地方机构是( )。(2008年单选37)

(分数:2.00)

A.参议会

B.资政院

C.谘议局√

D.都督府

解析:解析:以“指陈通省利病,筹计地方治安”为宗旨的地方机构是谘议局。谘议局,是清末“预备立宪”时期清政府设立的地方咨询机关。实际上,谘议局不是真正的民意机构,只是在各省督抚严格控制下的咨询机关。资政院是清末“预备立宪”时期清政府设立的中央咨询机构。资政院完全是清代皇室直接控制的御用机关,根本不是资产阶级性质的议会组织。

3.清末修律的主要主持者是( )。(2008年单选32)

(分数:2.00)

A.康有为

B.伍廷芳

C.沈家本√

D.袁世凯

解析:解析:1902年,清朝下令设立主持修律的专门机构:修订法律馆,以沈家本、伍廷芳为修订法律大臣,其中主要主持者是沈家本。

4.下列关于清末修律的表述,正确的是( )。(2012年单选44)

(分数:2.00)

A.清末修律进一步完善了中华法系

B.通过修律,清政府收回了“治外法权”

C.清末修律的成果随着清王朝的覆灭而失去影响

D.清末修律改变了中国传统上的“诸法合体”,形成了近代法律体系的雏形√

解析:解析:清末修律导致中华法系走向解体,而非进一步完善了中华法系,故选项A错误。通过修律,清政府并没有收回“治外法权”,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中国才逐渐收回“治外法权”,故选项B错误。清末修律的成果并没有随着清王朝的覆灭而失去影响,它对后世特别是北洋政府和南京国民政府近代法律制度的发展提供了条件,故选项C错误。本题应选D。

5.《大清现行刑律》规定的刑罚体系是( )。(2011年单选42)

(分数:2.00)

A.罚金、徒刑、流刑、遣刑、死刑√

B.笞刑、杖刑、徒刑、流刑、死刑

C.没收、拘役、徒刑、流刑、死刑

D.罚金、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解析:解析:《大清现行刑律》将主体刑罚分为罚金、徒刑、流刑、遣刑、死刑(斩、绞)五种。

6.孙中山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的法律依据是( )。(2011年单选34)

(分数:2.00)

A.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B.中华民国约法

C.中华民国宪法

D.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

解析:解析:《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是辛亥革命胜利后各省都督府代表会议通过的关于筹建中华

民国临时政府的纲领性文件,于1911年12月3日通过,1912年1月2日修订。《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由南京国民政府于1912年3月11日公布。孙中山先生就任临时大总统的法律依据是《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

织大纲》,而不是《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7.下列关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主要内容的表述,正确的是( )。(2012年单选43)

(分数:2.00)

A.规定司法的党化

B.采用责任内阁制的政体√

C.规定不得对《临时约法》进行修改

D.规定立法权由参议院和众议院共同行使

解析:解析:《临时约法》规定“法官独立审判,不受上级官厅之干涉”,即确立司法独立原则,故选项

A错误。《临时约法》采责任内阁制的政体,故本题应选B。《临时约法》允许修改,只不过修改程序较为严格而已,故选项C错误。《临时约法》规定立法权由参议院行使,没有设立众议院,故选项D错误。

8.根据1913年《中华民国宪法草案》的规定,总统的任期是( )。(2010年单选38)

(分数:2.00)

A.四年

B.五年√

C.七年

D.十年

解析:解析:《中华民国宪法草案》是北洋政府的第一部宪法草案,于1913年lo月31日由国会宪法起草委员会三读通过。由于该委员会主要是在北京天坛祈年殿进行起草活动,故称这部宪法草案为“天坛宪草”。该宪法草案限制总统任期,规定总统任期为5年,只能连选连任一次。故本题应选B。

9.下列选项中,规定实行地方自治的宪法或宪法性文件是( )。(2009年单选41)

(分数:2.00)

A.《中华民国宪法草案》

B.《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C.1923年《中华民国宪法》√

D.《钦定宪法大纲》

解析:解析:北洋政府1923年10月10日公布的《中华民国宪法》,是中国近代史上首部正式颁行的宪法。该《宪法》第22条规定,中华民国之国权,属于国家事项,依本宪法之规定行使之;属于地方事项,依本宪法及各省自治法之规定行使之。第131条规定,县之自治事项,有完全执行权。除省法律规定惩戒处分外,省不得干涉之。据此,该宪法规定对地方事项,实行地方自治。故本题应选C。

10.北洋政府普通法院系统实行的司法审级制度是( )。(2010年单选42)

(分数:2.00)

A.四级二审制

B.四级三审制√

C.三级二审制

D.三级三审制

解析:解析:北洋政府成立之初,对清末颁行的《法院编制法》略加删改,更名为《暂行法院编制法》,

继续援用。1914年1月,又公布《平政院编制令》,从而形成了二元司法体制:由普通法院负责民事、刑事案件裁判,平政院则职掌行政诉讼的裁判。普通法院系统原则上实行四级三审制:中央设大理院,是最

高审判机关;省设高等审判厅;城市设地方审判厅,受理二审案件或重要的一审案件;县一级设初级审判

厅或县知事兼理司法。初级审判厅审理第一审的轻微刑事案件及一般民事案件。实际上当时初级审判厅未

及建立,仍是由县知事兼理司法审判。故本题应选B。

11.南京国民政府宪法、法律的统一解释机构是( )。(2010年单选39)

(分数:2.00)

A.行政院

B.立法院

C.司法院大法官会议√

D.国民大会

解析:解析:1947年1月1日南京国民政府公布的《中华民国宪法》第78条规定,司法院解释宪法,并有统一解释法律及命令之权。第79条规定,司法院设院长、副院长各一人,由总统提名,经监察院同意任命之。司法院设大法官若干人,掌理本宪法第78条规定事项,由总统提名,经监察院同意任命之。故本题应选C。

12.下列关于《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主要内容的表述,最能够体现其本质特点的是( )。(2008午单选43)

(分数:2.00)

A.确认中华民国主权属于国民全体

B.确认国民党为最高训政者,代行国民大会的统治权√

C.规定五院制的政府组织形式

D.规定公民享有一系列的权利自由及应尽的义务

解析:解析:《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的本质是建立国民党一党专政的政治制度,选项B集中体现了这一本质。

13.颁布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正式民法典的政权是( )。(2010年单选34)

(分数:2.00)

A.晚清政府

B.南京临时政府

C.北洋政府

D.南京国民政府√

解析:解析:《中华民国民法》是分编草拟、分期公布的,总则编于1929年5月公布;债及物权两编于同年11月公布;亲属和继承两编于1930年12月公布。该民法典沿袭《大清民律草案》和北洋政府《民法草案》,采德国民法编制体例结构。该民法典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正式颁行的民法典。故本题应选D。

14.《中华民国民法》最终完成并颁布的时间是( )。(2008年单选36)

(分数:2.00)

A.1928年

B.1929年

C.1930年√

D.1935年

解析:解析:《中华民国民法》最终完成并颁布的时间是1930年。

15.革命根据地时期,工农民主政权制定的第一部土地法是( )。(2012年单选45)

(分数:2.00)

A.《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

B.《兴国土地法》

C.《井冈山土地法》√

D.《中国土地法大纲》

解析:解析:1928年12月,湘赣边界工农民主政府颁行的《井冈山土地法》,是工农民主政权的第一部土地立法。故本题应选C。

16.下列关于《中国土地法大纲》主要内容的表述,正确的是( )。(2010年单选44)

(分数:2.00)

A.实行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的政策

B.规定土地改革的执行机关是县、乡人民政府

C.确定以乡村为单位、按人口平均分配土地的原则√

D.废除封建土地制度,但农民对所分得的土地只享有使用权

解析:解析:1947年10月10日,党中央召开全国土地会议,制定公布了《中国土地法大纲》,共16条。其主要内容有: (1)地主及其家属、国民党官兵家属也可分得与农民同样的土地和财产; (2)确定土地改革的合法执行机关为乡村农民大会及其选出的委员会、乡村无地少地的农民所组织的贫农团大会及其选出

的委员会和区、县、省级农民代表大会及其选出的委员会; (3)确定以乡村为单位、按人口平均分配一切土地的土地分配办法; (4)确认人民对所分得土地的所有权。故选项C正确。

17.《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规定的政权组织形式是( )。(2011年单选36)

(分数:2.00)

A.参议会

B.人民代表会议

C.三三制√

D.工农兵苏维埃代表大会

解析:解析:解放战争时期的《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规定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会议。抗日战争时期的《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实行“三三制”的政权组织原则。

18.下列选项中,规定采用人民代表会议制政权组织形式的宪法性文件是( )。(2008年单选45)

(分数:2.00)

A.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B.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

C.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

D.华北人民政府施政方针

解析:解析:1946年4月,陕甘宁边区第三届参议会通过的《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采取人民代表会议制的政权组织形式,以保证人民管理政权机关。故本题应选C。

19.明确提出“首恶者必办,胁从者不问,立功者受奖”这一刑事法律原则的文件是( )。(2009年单选45) (分数:2.00)

A.《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

B.《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

C.《华北人民政府施政方针》

D.《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

解析:解析:《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将惩办与宽大原则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为:“首恶者必办,胁从者不问,立功者受奖。”本题应选D。

20.中国近代史上规定“大总统任期十年,得连任”的法律文件是( )。(2011年单选45)

(分数:2.00)

A.中华民国约法

B.1923年中华民国宪法

C.中华民国宪法草案

D.修正大总统选举法√

解析:解析:中国近代史上规定“大总统任期十年,得连任”的法律文件是《修正大总统选举法》。

二、多选题(总题数:8,分数:16.00)

21.多项选择题第46-63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分数:2.00)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析:

22.《大清新刑律》附加的《暂行章程》规定的内容包括( )。(2009年多选63)

(分数:2.00)

A.无夫妇女犯奸构成犯罪√

B.对尊亲属有犯,不得适用正当防卫√

C.加重卑幼对尊长、妻对夫杀伤等罪的处罚√

D.减轻尊长对卑幼、夫对妻杀伤等罪的处罚√

解析:解析:《大清新刑律》附加的《暂行章程》规定了无夫妇女通奸罪,对尊亲属有犯不得适用正当防卫,加重卑幼对尊长、妻对夫杀伤害等罪的刑罚,减轻尊长对卑幼、夫对妻杀伤等罪的刑罚,等等。故本题应选A、B、C、D。

23.清末颁行的商事法律包括( )。(2011年多选62)

(分数:2.00)

A.钦定大清商律√

B.破产律√

C.公司注册试办章程√

D.商标注册试办章程√

解析:解析:1904年1月(清光绪二十九年十二月),清政府颁行《钦定大清商律》,是为清朝第一部商律。此外,清政府还于1904年6月颁行《公司注册试办章程》、同年7月颁布《商标注册试办章程》、1906年5月颁行《破产律》等。故A、B、C、D项均应选。

24.下列关于《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内容的表述,正确的有( )。(2009年多选62)

(分数:2.00)

A.实行三权分立的原则√

B.立法权由参议院和众议院共同行使

C.以临时中央裁判所作为行使最高司法权的机关√

D.以英国的国家制度为蓝本,确立中华民国的基本政治体制

解析:解析:根据《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临时大总统行使行政权,参议院行使立法权,临时中央裁判所行使最高司法权,且三机关具有制约关系,即实行三权分立原则。根据《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不设众议院,仅设参议院,参议院未成立以前,暂由各省都督府代表会代行其职权。故选项B错误。《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确立的是美国式的总统制政治体制,而非英国式的议会内阁制。故选项D错误。本题应选A、C。

25.南京临时政府颁布的社会改革法令包括( )。(2011年多选60)

(分数:2.00)

A.禁烟令√

B.禁赌令√

C.剪辫令√

D.劝禁缠足令√

解析:解析:南京临时政府颁布了一系列社会改革法令,主要内容涉及禁烟、禁赌、剪辫、劝禁缠足、改革称呼旧制等。故A、B、C、D项均应选。

26.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颁布的革命法令有( )。(2010年多选61)

(分数:2.00)

A.易笞条例

B.保护人民财产令√

C.徒刑改遣条例

D.大总统令内务部禁止买卖人口文√

解析:解析:南京临时政府在其存在的短短三个月内,颁布了一系列革命法令,旨在保障民权,发展经济,促进文化教育和社会改革,比如《保护人民财产令》、《大总统令内务部禁止买卖人口文》、《大总统令广东都督严行禁止贩卖猪仔文》、《大总统通令开放蛋户惰民等许其一体享有公权私权文》、《大总统令外交部妥筹禁绝贩卖猪仔及保护华侨办法》等。故选项B、D应选。《徒刑改遣条例》、《易笞条例》是中华民国北京政府时期制定的,而非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时期制定。故选项A、C不应选。(三)中华民国北京政府法制

27.北洋政府时期立法活动的主要特点包括( )。(2012年多选63)

(分数:2.00)

A.采用、删改清末新订法律√

B.制定和颁布大量单行法规√

C.判例和解释例成为重要的法律渊源√

D.采用“隆礼”和“重刑”并重,全面复活封建法制

解析:解析:北洋政府时期立法活动的主要特点包括;采用、删改清末新订之法律,采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某些立法原则,制定、颁布众多单行法规,判例和解释例成为重要的法律渊源。故本题应选A、B、C。选项D关于北洋政府采用“隆礼”和“重刑”并重的立法指导原则,是正确的,但并非全面复活封建法制。

28.下列关于“马锡五审判方式”的表述,正确的有( )。(2010年多选62)

(分数:2.00)

A.重视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调解息讼√

B.注重诉讼程序的正规化、法典化建设√

C.开创了抗日民主政权司法民主的崭新形式√

D.创造性地把中国共产党群众路线的工作方针运用于审判实践√

解析:解析:马锡五在担任陕甘宁边区陇东专署专员兼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庭长期间,在巡回审判中贯彻群众路线,深入农村,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地了解案情;依靠群众,教育群众,尊重群众意见;方便群众诉讼,手续简便,不拘形式。他依靠群众纠正错案,解决疑难案件,被人民群众誉为“马青天”。他的审判工作经验被总结为“马锡五审判方式”。本题应选A、C、D。

三、简答题(总题数:2,分数:4.00)

29.简答题第64-66小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分数:2.00)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析:

30.简述1935年《中华民国刑法》的主要特点。(2008年简答66)

(分数:2.00)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1)继受西方国家通行的刑事法律原则,注重采纳与中国宗法伦理原则相适应的法律制度。 (2)在时间效力上采取“从新从轻主义”,但保安处分采取“从新主义”和裁判后的“附条件从新主义”。在空间效力上以属地主义为主,属人主义为辅,兼取特定犯罪的保护主义和世界主义。 (3)采取社会防卫主义,增设保安处分。)

解析:

四、分析题(总题数:4,分数:8.00)

31.分析题第67-69小题。要求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回答问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分数:2.00)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析:

32.大抵事关典礼及风俗教化等事,唐律均较明律为重。盗贼及有关币帛钱粮等事,明律则较唐律为重。——(清)薛允升《唐明律合编·祭祀》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材料并回答下列问题:(1)如何理解薛允升的上述观点?(2)为什么明律较唐律会发生这样的变化?(2012年分析69)

(分数:2.00)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1)“大抵事关典礼及风俗教化等事,唐律均较明律为重”,是指明律对一些轻微触犯礼教、典礼的罪名,比唐律处罚有所减轻,即“轻其所轻”;“盗贼及有关币帛钱粮等事,明律则较唐律为重”,是指对于政治性犯罪、强盗、窃盗、抢夺等侵害财产以及官吏贪赃受贿等犯罪的处罚,明律都比唐律明显加重,即“重其所重”。 (2)明律较唐律“轻其所轻,重其所重”是有深刻的历史原因的:一是宋明理学使儒家的纲常礼教已经对人们行为的法外约束力愈来愈大,这种背景下,对有关伦常礼教的犯罪减轻处罚,能集中刑法的打击目标,缓和社会的反抗情绪;二是随着君权的加强和社会矛盾的日益加剧,贼盗大案直接冲击着封建专制统治的基础,加大对此类犯罪的打击力度,也是“重典治国”的体现。) 解析:

33.《唐律疏议·断狱》“官司出入人罪”条:“诸官司入人罪者,若入全罪,以全罪论。从轻入重,以所剩论。刑名易者,从笞入杖,从徒入流,亦以所剩论。从笞杖入徒流,从徒流入死罪,亦以全罪论。其出罪者各如之。即断罪失于入者,各减三等;失于出者,各减五等。”(2011年分析69)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基本知识,分析上述文字并回答下列问题:(1)何为“入罪”?何为“出罪”?(2)唐律关于司法官员“出入人罪”的处罚原则是什么?(3)如何评价唐律的该条规定?

(分数:2.00)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1)“入罪”,是指不应判刑而判刑,或者轻罪重判;“出罪”是指应当判刑而不判刑,或者重罪轻判。 (2)唐律关于司法官员“出人人罪”的处罚原则,若故出入人罪,采取反坐原则;若失出入人罪的,在故出入人罪的基础上减轻处罚。 (3)该条是要求法官严格依法断罪,以保证司法审判的公正、合法。)

解析:

34.朝审原于明天顺三年,令每岁霜降后,但有该决重囚,三法司会同公、侯、伯从实审录。秋审亦原于明之奏决单,冬至前会审决之。顺治元年,刑部左侍郎党崇雅奏言:“旧制凡刑狱重犯,自大逆、大盗决不待时外,余俱监候处决。在京有热审、朝审之便,每至霜降后方请旨处决。在外直省,亦有三司秋审之例,未尝一丽死刑辄弃于市。望照例区别,以昭钦恤。”此有清言秋、朝审之始。嗣后逐渐举行,而法益加密。初制分情实、缓决、矜、疑,然疑狱不经见。雍正以后,加入留养承祀,区为五类。——《清史稿》卷一百四十四《刑法三》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文字材料并回答下列问题:(1)何为秋审?其历史渊源是什么?(2)试分别说明秋审案件的五种处理方式。(3)清朝秋审制度的主要作用体现在哪些方面?(2009年分析69)

(分数:2.00)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1)秋审,是每年秋八月由九卿、詹事、科道以及军机大臣、内阁大学士等重要官员会同对全国上报的斩、绞监候案件进行复审的制度。清代的秋审直接源于明代的朝审秋决,而明代的朝审又可追溯到两汉以来的秋冬行刑、录囚、死刑复奏等“慎刑”制度。(2) ①情实,指罪情属实、罪名恰当者,奏请执行死刑;②缓决,即案情虽属实,但危害性不大者,可减为流三千里,或发烟瘴极边充军,或再押监候;③矜、疑,指案情属实,但有可矜或可疑之处,可免于死刑,一般减为徒、流刑罚;④留养承嗣,指案情属实、罪名恰当,但有亲老丁单情形,合乎申请留养条件者,按留养奏请皇帝裁决。 (3)秋审制度是慎刑思想的反映,可以将死刑案件纳入严格的司法程序中,使统治者牢牢掌握行使最高刑罚的权力,实行专制统治下的法治,以维护自身统治;但也导致多方干预司法,以致皇帝家奴也插手司法,最终结果是司法更加冤滥,法律制度与实际执法日益脱节,加速了清王朝整个政体的腐朽。)

解析:

2011年法律硕士(法学)基础课完整版真题及答案

2011年法律硕士(法学)基础课完整版真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第l~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 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下列选项中,属于单行刑法的是 A. 一、单项选择题:第l~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下列选项中,属于单行刑法的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 B.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国刑法第313条的解释 C.我国票据法第102条关于票据欺诈行为刑事责任的规定 D.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 2.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 A.犯罪地国家的刑法B.犯罪人国籍国的刑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D.国际条约缔约地国家的刑法 3.甲冒充治安联防队员到某赌场“抓赌”,在赌徒慑于其联防队员身份而不敢反抗的情况下,“没收”赌资5万元。甲的行为构成 A.抢劫罪B.敲诈勒索罪 C.诈骗罪D.抢夺罪 4.下列有关犯罪行为方式与罪过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 A.作为是故意的,不作为是过失的 B.作为是故意的或过失的,不作为是过失的 C.作为是直接故意的,不作为是间接故意的或过失的 D.作为、不作为与故意、过失之间没有绝对的对应关系 5.我国刑法理论一般认为,结合犯的典型情形是 A.甲罪+乙罪=丙罪B.甲罪+乙罪=甲罪 C.甲罪+乙罪=乙罪D.甲罪+甲罪=甲罪 6.对共同犯罪的停止形态起决定性作用的是 A.实行犯的行为B.教唆犯的行为 C.组织犯的行为D.主犯的行为 7.依法被指定的枪支制造企业,在境内非法销售本企业制造的、射击精度不合格的枪支。该行为构成A.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B.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 C.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D.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8.下列行为中,应按伪证罪定罪处罚的是 A.甲捏造事实,向公安机关检举余某奸淫幼女 B.乙担任被告人文某的辩护人,伪造证据,意图使文某逃避刑事处罚 C.丙在进行遗嘱真伪鉴定时,故意做出虚假鉴定结论,造成法院错判 D.丁在为犯罪嫌疑人申某作哑语翻译时,故意进行错误翻译,致申某无罪释放 9.甲公司用伪造的产权证明作担保,向某商业银行借款3000万元用于生产经营。后因经营不善,导致该笔款项无法归还。甲公司的行为 A.不构成犯罪B.构成贷款诈骗罪 C.构成骗取贷款罪D.构成合同诈骗罪

法律硕士考研历年试题分类解释

法理学 概述:法理学很多人说难,我想主要是难在最后一个大题目,因为那是一个跨度相对大一些的题目,考察的知识点关联性比较强,需要从整体上把握。但是,由于法硕考试本身决定这个题目不会太难,而且其考试的重点基本上涉及到公正、平等、权利、法治这些基本的概念,只是从不同角度出题目让考生进行论述而已。比如04年就让考生从宪法的、法制史的角度进行论述平等,今年就让考生从立法、执法、司法角度论述权利。为了使解释更具有条理性,法理学的编排将放弃教材以及大纲的那些章节排列。按照法的本体、法的运行、法的演进、法与社会四个方面进行编辑。 一、法的本体 1、法的本质、法的特征、法的作用 历年试题: 5.在法的本质问题上,神意论的主要代表人物是()。[2005] A.西塞罗 B.萨维尼 C.托马斯·阿奎那 D.托马斯·霍布斯 68.结合给定的材料,分析法律作用的分类以及不同作用之间的相互关系。[2005分析] 材料1:《管子·七臣七主》:“法者所以兴功惧暴也,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令者所以令人知事也,法律政令者,吏民规矩绳墨也。” 材料2: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论迷私有制社会中政府的职能时曾指出:“政府的监督劳动和全面干涉包括两个方面:既包括执行由一切社会的性质产生的各种公共事务,又包括由政府同人民大众相对立而产生的各种特殊职能。” 材料3: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指出:“政治统治到处都是以执行某种社会职

能为基础,而且政治统治只有在它执行了它的这种社会职能时才能维持下去。” 16、权利是可能的,义务是必须的。[2001判断] 17、按照法律规范内容的确定性程度,可以将法律规范分为授权性规范、义务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2001判断] 三、简答题(本题5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位置上)[2001] 简述法的社会作用与规范作用之间的区别 4、法的社会作用直接体现法的本质和目的。[2002判断] 41.简述法的指引作用的种类。[2002] 1、把法律归结为神的意志的典型代表人物是()。[2003] A.柏拉图B.托马斯?阿奎娜 C.卢梭D.康德 5、不属于法律规范作用的是()。[2003] A.指引作用B.评价作用 C.经济作用D.强制作用 27、强制性是法律固有的特性,其他社会规范不具有强制性。[2003判断] 28、法律作用的对象是人的行为与法律作用的对象是社会关系这两种说法的含义是一样的。[2003判断] 2、对法律所体现的国家意志起最终决定作用的因素是()[2004] A、国家的历史传统 B、国家的阶级结构 C、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 D、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 64、为什么说法律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2004简答] 2、法的要素

法律硕士学位联考基础课考试试题(完整版)

法律硕士学位联考基础课考试试 题(完整版) 一、单项选择题:1~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 是符合试题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下列行为中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是: A.走私毒品 B.贩卖毒品 C.决水 D.拐卖妇女、儿童 2.在下列犯罪构成的一般要件中,揭示犯罪实质特征的要件是 A.犯罪客体 B.犯罪客观方面 C.犯罪主体 D.犯罪主观方面 3.甲离婚后嫌才3个月的女儿乙累赘,某日将乙一人留在家中,自己锁门外出。甲5天后回家,乙已经死在摇篮里。法院判决甲构成故意杀人罪,甲属于 A.纯正的不作为犯 B.不纯正的不作为犯 C.纯正的作为犯 D.结果加重犯 4.当我国客轮停靠在美国纽约港时,德国人甲在轮船上窃取了我国公民乙价值4000元人民币的财物。对于本案确立我国刑法效力的依据 A.属人管辖 B.保护管辖 C.普遍管辖

D.属地管辖 5.下列选项中,错误的说法是 A.犯罪既遂与犯罪未遂区别的关键在于是否实现了预期的目的 B.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区别的关键在于是否着手实行犯罪 C.只有在造成法定损害结果时,才处罚过失行为 D.未完成罪仅仅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过程中 6.甲为投身恐怖主义活动而参加了某国国际恐怖主义组织,法院认定甲构成参加恐怖组织 罪。甲的行为属于 A.预备犯 B.实行犯 C.帮助犯 D.未遂犯 7.想像竞合犯之所以被认为是实质的一罪,是因为 A.只触犯了一个罪名 B.只造成了一个危害结果 C.只侵犯了一个客体 D.只有一个行为 8.如果犯罪行为锁造成的不法状态存在,则犯罪行为仍然存在,具备这一特征的是 A.连续犯 B.想像竞合犯 C.牵连犯 D.继续犯 9.甲因为男友乙不忠而生恨意,决定杀乙。某日把乙引到家中将一瓶安眠药(50片)掺入

2018法律硕士(法学)联考专业基础课真题及答案

2018法律硕士(法学)联考专业基础课真题及答案 一、单选题 1.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抢劫正在使用中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运钞车的,视为“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该规定使用的解释方法是() A.扩大解释 B.类推解释 C.限制解释 D.文理解释 【答案】A 【解析】根据解释的方法,刑法解释可分为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文理解释是根据条文的字面含义进行的说明。论理解释是根据立法的精神与目的对条文进行说明。一般认为,论理解释包括目的解释、扩大解释、缩小解释、当然解释、比较解释和历史解释等。扩大解释是指当刑法的条文中所使用的文字、词语的含义过于狭窄,不足以涵盖立法者所欲调整的范围时,为符合立法本意,对文义进行扩张,将排除在适用范围之外的案件纳入调整范围的解释方法。本题中,最高人民法院将运钞车解释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中,扩大了“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范围,是扩大解释,A 项正确。 2.下列关于单位犯罪的表述,正确的是() A.没有可执行财产的单位分支机构不会构成单位犯罪 B.我国刑法中有关单位犯罪的规定不适用于外国公司、企业 C.两个以上单位以共同故意实施犯罪的可不区分别主犯、从犯 D.对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不区分主犯、从犯 【答案】D 【解析】单位分支机构可以构成单位犯罪,不能因为其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认定不构成单位犯罪,A 项错误;外国公司企业也属于单位,适用单位犯罪的规定,B 项错误;两个以上单位共同犯罪的需要进行主从犯的区分,C 项错误;有的案件,主管人员与直接责任人员在实施犯罪行为的主从关系不明显的,可以不分主犯从犯,因此 D 选项正确。 3.下列选项中,主观方面可以表现为过失的是() A.放火罪 B.虐待罪 C.危险驾驶罪 D.食品监管渎职罪 【答案】D 【解析】放火罪、虐待罪、危险驾驶罪的主观方面都是故意,只有食品监管渎职罪的主观方面可以表现为过失。食品监管渎职罪是指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

法硕考研题库试题汇总

2013年法律硕士考研题库试题汇总 2013年法律硕士法理学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教材相关知识点】基本权利 《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这种权利属于:()(单选题) A、普通权利 B、救济权 C、相对权利 D、基本权利 【解析】基本权利是宪法所规定的,人们在政治生活、经济生活、文化生活、社会生活中的根本权利。它是与普通权利相对的概念。普通权利是宪法以外的普通法律所规定的权利。 【答案】D 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考研大军,研究生就业问题近年来也成为热点话题。官方发布的研究生总体就业率高达95%以上,但有的专业首次就业率甚至低至5.56%。究竟什么才是真实的情况,也许永远也无法知道,但多几个渠道了解信息,或许能在作决定时提供帮助。 七成高校研究生就业率超95% 凯程考研以"专业、负责、创新、分享"的办学理念,突出"高命中率、强时效性、全面一条龙服务"的特色,成为考研学子选择专业课辅导的首选。10年来已有千余位考生在凯程的帮助下顺利考取全国著名高校,引发业界强烈关注。 2、【教材相关知识点】法律义务(单选题) 我国婚姻法第20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这一规定所包含的义务属于下列哪一种?() A、对世义务 B、特殊义务 C、救济义务 D、公义务 【解析】根据义务对人们的效力范围可以将义务分为一般义务和特殊义务,一般义务又称为对世义务,其内容通常不是积极的作为,而是消极的不作为。特殊义务又称为对人义务,其特点是义务主体有特定的权利与之相对,义务主体应当根据权利主体的合法要求作出一定行为,以其给付、协助等行为使特定权利主体利益得以实现。故B正确。C项救济义务,又称为第二性义务,其内容是违法行为发生后所应付的责任,故错误。D项义务是指公法上的义务,而婚姻法属于典型的私法,夫妻互相抚养的义务应属私法上的义务,故错误。

法硕考研真题:法硕(非法学)考研真题(一)

法硕考研真题:法硕(非法学)考研真题(一)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有关法学和法理学的表述正确的是()。 A.凡是有法律的地方就一定有法学 B.法理学对法律创制和法律适用没有直接的价值 C.法理学的研究应当为法治建设提供理论支持和指导 D.法学的研究对象是有效的法律规范和现行的法律制度 [答案]C [考点]法学与法理学 [解析]法学产生的条件要有关于法律现象的材料的一定积累,并非同时出现,A错误;法学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D项错误。学习和研究法理学,有助于树立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提高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法律文化水平,同时也有助于学习其他部门法学乃至为整个法律学科奠定必要的专业理论基础。B项错误,C项正确。 2.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中指出:“君主们在任何时候都不得不服从经济条件,并且从来不能向经济条件发号施令,无论是政治的立法或者市民的立法,都只是表明和记载经济的关系的要求而已”,对于这句话理解正确的是()。 A.君主制定的法律不能调整经济关系 B.除经济因素外,立法不受其他因素的影响 C.政治的立法和市民的立法具有完全相同的目的 D.国家的立法在本质上决定于社会客观经济条件 [答案]D。 [考点]法的本质

[解析]《考点解析》原文,马克思的话反映了法的第二本质“法的物质制约性”,即法是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反映。所以选D。 3.下列关于法律作用的表述正确的是()。 A.强制作用不属于法律的规范作用 B.只有公法才具有维护阶级统治的作用 C.法律的规范作用通过法律的社会作用来实现 D.法律的规范性与确定性使得法律具有预测作用 [答案]D。 [考点]法的作用 [解析]根据规范作用的不同对象,即不同的行为,规范作用可以分为:指引作用、评价作用、预测作用、教育作用和强制作用等,A项错误。一切社会的法的作用都可以分为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法的社会作用包括维护阶级统治的作用和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B项表述错误。法通过调整人们行为这种规范作用,实现维护社会经济基础和发展生产力的社会作用,C项表述错误。法之所以具有预测作用,是因为法具有规范性、确定性的特点。所以选D。 4.2014年5月实施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17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了解掌握居民的生活情况,发现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人员,应当主动依法为其办理供养”。该法条所包含的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是()。 A.假定条件和法律后果 B.假定条件和行为模式 C.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 D.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 [答案]B。 [考点]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 [解析]法律规则主要由假定(条件)、行为模式、法律后果三个要素组成。法律规则是法律条文的内容,法律条文是法律规则的表现形式。上述法律条文表述包含律规则中的假定(条件)和行为模式,故选B。

2018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真题

2018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真题 专业基础课 一、单项选择题:第1-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关于我国刑法溯及力的适用,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司法解释应适用从新兼从轻原则 B.处刑教轻是指法院判处的宜告刑较轻 C.应以“审判时”作为新旧法选择适用的判断基础 D.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适用行为时的法律 2.犯罪分子为日后向甲勒索财物,用枪威逼甲杀死一名路人并录像。甲的杀人行为属于() A.正当防卫 B.紧急避险 C.自救行为 D.犯罪行为 3.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是入户抢劫的是() A.甲冒充煤气抄表员进入受害人家中实施抢劫 B.客户服务员乙进入客人入住的酒店房间实施抢劫 C.丙入户盗窃后将追赶的失主在公寓楼道内打成重伤 D.丁在房屋中介人员带领其进入他人居住的出租房内查看时发现贵重财物,实施抢劫 4.下列关于包庇罪的表述,正确的是() A.行为方式必须是作为 B.行为主体必须是特殊主体 C.行为时间必须发生在审查起诉之后 D.行为对象必须是判决确定的犯罪分子 5.我国刑法规定,故意杀人,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条规定属于故意杀人的() A.修正的犯罪构成 B.标准的犯罪构成 C.加重的犯罪构成 D.减轻的犯罪构成 6.下列选项中,应认定为敲诈勒索罪的是() A.冒充人民警察敲诈他人巨额财物 B.敲诈勒索亲属财物但获得对方谅解 C.以在网上发帖相要挟获得职务晋升 D.以公开不雅视频相要挟向他人借巨款后无力偿还 7.下列关于管制的描述,不正确的是() A.在劳动中同工同酬 B.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C.可同时适用禁止令 D.刑期从判决宣告之日起计算 根据下列案情,回答8-9小题。 甲加盖违章建筑,并串通负责房屋征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乙,乙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帮甲违法所得了200万元征收补偿款,事后,甲将其中的5万元送给乙。 8.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A.诈骗罪 B.贪污罪 C.行贿罪 D.侵占罪 9.乙的行为应认定为() A.诈骗罪 B.贪污罪 C.受贿罪 D.职务侵占罪 10.下列关于走私罪的表述正确的是()

2010年法律硕士法学试题(刑法学样题)及答案

2010年法律硕士法学试题(刑法学样题)及答案

专业基础课试题 刑法学 一、单项选择题:第1-10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我国刑法在溯及力问题上采取 A.从旧原则 B.从新原则 C.从旧兼从轻原则 D.从新兼从轻原则 2.关于单位犯罪,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单位应当对刑法规定的所有犯罪负刑事责任 B.对单位犯罪一般实行“双罚” C.单位犯罪的实质特征是为了单位的利益D.没有法人资格的私营企业犯罪的,以个人犯罪论处 3.关于过失犯罪,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的,不以共同犯罪论处 B.过失犯不存在未完成罪

C.既处罚过失结果犯也处罚过失危险犯 D.过失犯罪不构成累犯 4.甲给乙5万元请乙“教训”丙一顿,乙给丁2万元让丁打丙,并带丁辨认了丙。之后,甲感到害怕,又打电话给乙说不打了,并说愿意承担“违约”责任,只需乙退回2.5万元。乙当即说“听你的”,但未向丁转达。丁还是带人将丙打成重伤,甲的行为属于 A.犯罪预备 B.犯罪未遂 C.犯罪中止 D.犯罪既遂 5.下列情形中,属于必要共犯的是 A.包庇罪 B.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C.寻衅滋事罪 D.组织恐怖组织罪 6.甲、乙通奸生有一女,为避人耳目,将女婴置于人迹罕至的山林中,该女婴因饥渴而死。对甲、乙应当 A.按遗弃罪定罪处罚 B.按虐待罪定罪处罚

C.按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D.按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处罚 7.甲因与丙有矛盾,故邀乙相助打丙。到丙家后,乙冲过去给丙一拳,致丙口鼻流血;甲随即刺丙一刀,造成丙重伤。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对乙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处罚。 B.对乙按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处罚 C.乙不构成犯罪,因为其拳击未造成轻伤以上的结果 D.对乙应当按照主犯处罚 8.甲在盗窃时被当场抓获,经审讯,甲主动交代了自己与乙共同盗窃某仓库的犯罪事实。对甲的交代行为应当认定为 A.自首 B.坦白 C.立功 D.自首并立功 9.下列行为中,应当按盗窃罪定罪处罚的是 A.甲窃取一份绝密级的高考试卷,造成极为严重的后果

[考研真题]2014年法律硕士(法学)基础课试题

[考研真题]2014年法律硕士(法学)基 础课试题 【考试年份】2014年1月 【考试科目】刑法学、民法学。满分150分 2014年法硕(法学)试题——基础课 一、单项选择题:第1—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在刑法理论中,狭义刑法特指( )。 A.附属刑法B.单行刑法 C.刑法典D.刑法修正案 2.甲国公民比尔等人,在乙国领海劫持了一艘悬挂丙国国旗的货轮后,驾驶该货轮途经我国领海回甲国时,被我国警方抓获。我国参加了惩治海盗行为的国际公约,据此,对于比尔等人的海盗行为,我国司法机关( )。 A.应按国际条约的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B.可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C.应将犯罪嫌疑人引渡给有关国家追究其刑事责任 D.可适用甲国、乙国或者丙围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我国《刑法》第303条第l款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甲长期通过网络纠集池人进行赌博,人民法院认定其聚众赌博,对其单独定赌博罪。甲的罪行符合赌博罪的( )。 A.基本的犯罪构成 B.修正的犯罪构成 C.加重的犯罪构成 D.派生的犯罪构成 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甲,因不满父亲再婚,与之断绝往来,在父亲晚年孤身一人、身患重病时拒绝予以照顾,情节恶劣,构成遗弃罪。在本案中,甲违反了()。

A.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 B.职务要求的义务 C.先前行为引起的义务 D.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 5.下列选项中,成立犯罪既遂的是( )。 A.甲违章驾驶运土车,不慎撞上一辆面包车,造成面包车上2人死亡 B.乙购买货值金额30万元的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销售3万余元时被公安机关抓获C.丙在茶楼准备将国家秘密提供给境外人员时,被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当场抓获 D.丁趁为他人搬运行李之机,将他人背包(内有价值3万元的相机)放在一隐蔽地点,当丁回头取包时,背包已不见踪影 6.医生甲意图杀死患者司某,将毒药给不知情的护士乙。乙粗心大意,未经检查就让司某服下毒药,司某中毒死亡。甲属于故意杀人罪的( )。 A.教唆犯B.帮助犯 C.间接实行犯D.直接实行犯 7.甲潜入赵家客厅盗窃财物时,惊醒了在卧室里睡觉的赵某,甲逃跑时与过来查看的赵某相撞,致赵某倒地并受重伤。对甲应( )。 A.按照盗窃罪与过失致人重伤罪数罪并罚 B.按照盗窃罪的转化犯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C.按照抢夺罪与过失致人重伤罪的吸收犯择一重罪处罚 D.按照盗窃罪与过失致人重伤罪的想象竞合择一重罪处罚 8.甲、乙(均为7周岁)经常在小学校门外拦截小学生索要玩具,严重扰乱了学校周边的社会秩序。甲、乙的行为构成( )。 A。抢劫罪 B.寻衅滋事罪

2020年考研法律硕士真题(已公布)

2020年考研法律硕士真题(已公布) 【导语】2020考研已经结束,为大家整理了2020年考研法律硕士真题,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1.无国籍人甲在美国通过网络对正在中国旅游的美国人乙实施诈骗,(缺字)对甲的行为,我国司法机关() A.没有刑事管辖权 B.依属地原则享有刑事管辖权 C.依保护原则享有刑事管辖权 D.依普通原则享有刑事管辖权 2.假想防卫不属于正当防卫,主要是因为欠缺正当防卫成立的() A.主观要件 B.起因要件 C.限度条件 D.时间条件 3.甲向乙表示自己愿意出高价“买”妻,乙与其妻丙商量,让丙假扮为被拐卖妇女,并将丙“出卖”给甲,三天后,乙协助丙逃离甲家,对此,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甲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 B.乙构成拐卖妇女罪 C.乙构成诈骗罪 D.丙不构成犯罪 4.不作为犯罪的主观方面() A.只能是过失 B.只能是故意 C.不要求故意及过失 D.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 5.监狱司法工作人员甲接受在押人员乙的妻子请托,在押送乙外出就医途中,违规打开乙的戒具,并暗示乙逃跑。乙成功逃跑后,甲收受了乙妻所送的50万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对甲按私放在押人员罪和受贿罪并罚 B.对甲按脱逃罪(共犯)和受贿罪并罚 C.对甲按私放在押人员罪和受贿罪从一重处断

D.对甲按脱逃罪(共犯)和受贿罪从一重处断 6.下列关于继续犯的理解中,正确的是() A.继续犯属于法定的一罪 B.非法拘禁罪是典型的继续犯 C.继续犯的追诉时效从犯罪之日起计算 D.继续犯的不法状态发生于不法行为结束之后 7.医生甲明知夏某不满18周岁,仍应夏某要求,摘取其左肾移植给自己的病人,(卖)肾所得5万元全部交给夏某。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A.不构成犯罪 B.非法行医罪 C.非法经营罪 D.故意伤害罪 8.李某遭强奸后逃离时滑落河中。甲看到李某在水中挣扎,仍离开现场,(李某溺水)身亡。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A.强奸罪 B.故意杀人罪 C.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 D.强奸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 9.下列关于危害国家安全罪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危害国家安全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B.危害国家安全罪的主观方面可以是过失 C.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都可以判处死刑 D.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10.甲被公司处分后心怀不满,毁坏公司正在铺设的在建地铁专用电缆,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甲的行为构成() A.破坏交通设施罪 B.破坏生产经营罪 C.破坏电力设备罪 D.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11.下列关于刑法因果关系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因果关系的认定必须考虑行为人的主观认识 B.因果关系的存在是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充分条件 C.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存在条件关系即可认定因果关系的存在

2020考研法硕真题:非法学(完整版)

2020考研法硕真题:非法学(完整版) 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硕(非法学)真题 专业基础 一、单项选择题:第1-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从刑法的形式渊源来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是 A狭义刑法B单行刑法 C附属刑法D立法解释 2、“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刑法的这一规定体现的原则是 A罪刑法定原则B主客观相统一原则 C罪责刑相适应原则D刑法适用平等原则 3、甲挪用公款炒股亏损无力归还,被检察机关以贪污罪起诉,人民法院依法认定甲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人民法院对本案罪名的变更体现了() A规制机能B保护机能 C保障机能D威慑机能 4、下列行为可以构成犯罪的是() A参加传销组织B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 C雇佣童工清理客房D拐卖15周岁的男孩 5、甲在丈夫的水杯中投毒,意图杀害丈夫,丈夫中毒后呕吐不止,甲见状不忍,将丈夫送到医院,使之得救。甲的行为属于()

A犯罪预备B犯罪未遂C犯罪中止D犯罪既遂 6、2014年6月29日,甲持枪抢劫后逃到外地,同年11月8日,甲因琐事将他人殴打成重伤,对甲的抢劫犯罪() A经过20年不再追诉 B从2014年6月20日计算追诉时效 C因为甲逃避追查,其追诉时效不受限制 D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报请公安部核准 7、甲乙二人驾驶摩托车夺取吴某挎包,因车速快将吴某带倒, 致其重伤,甲乙的行为() A抢夺罪B故意伤害罪C抢劫罪D抢夺罪和过失致人重伤罪 8、甲因涉嫌受贿被捕,在受讯间时如实供述了受贿罪刑,并举 报了同监室的一名犯罪嫌疑人企图潜逃,经查证属实,下列选项中 正确的是() A甲有自首情节,对其可以从轻处罚 B甲有立功情节,对其可以免除处罚 C甲有坦白情节,对其可以从轻处罚 D甲具有重大立功情节,对其应当免除处罚 9、甲明知王某是逃犯,在公安人员前来抓捕王某时,给其3000 元帮其逃跑,甲的行为构成() A窝藏罪B妨害公务罪C包庇罪D私放在押人员罪 10、张某深夜撞门进入甲家,被甲安装在保险柜上的防盗装置击中头部受轻伤,甲的行为() A事先防卫B正当防卫C假想防卫D防卫过当

2016年法硕(非法学)考研真题(完整版)

2016年法硕(非法学)考研真题(完整版) 2016年研究生考试已经落下帷幕,16年的同学们可以稍作休整,养精蓄锐后备战复试。对于备考2017年法硕(非法学)考研的同学们来说,真题是最具参考性的指导资料,精确的真题解析能够帮助大家找准复习方向,不走弯路,直击考试重点,轻松考研。博仁考研老师为备考2017年法硕(非法学)考研的同学们整理出2016年考研真题,答案可以咨询博仁教育老师。 专业基础 一、单项选择题:第 1-4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4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从刑法的形式渊源来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是 A 狭义刑法 B 单行刑法 C 附属刑法 D 立法解释 2、“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刑法的这一规定体现的原则是 A 罪刑法定原则 B 主客观相统一原则 C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D 刑法适用平等原则 3、甲挪用公款炒股亏损无力归还,被检察机关以贪污罪起诉,人民法院依法认定甲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人民法院对本案罪名的变更体现了() A 规制机能 B 保护机能 C 保障机能 D 威慑机能 4、下列行为可以构成犯罪的是() A 参加传销组织 B 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 C 雇佣童工清理客房

5、甲在丈夫的水杯中投毒,意图杀害丈夫,丈夫中毒后呕吐不止,甲见状不忍,将丈夫送到医院,使之得救。甲的行为属于() A 犯罪预备 B 犯罪未遂 C 犯罪中止 D 犯罪既遂 6、2014 年 6 月 29 日,甲持枪抢劫后逃到外地,同年 11 月 8 日,甲因琐事将他人殴打成重伤,对甲的抢劫犯罪() A 经过 20 年不再追诉 B 从 2014 年 6 月 20 日计算追诉时效 C 因为甲逃避追查,其追诉时效不受限制 D 如果 20 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报请公安部核准 7、甲乙二人驾驶摩托车夺取吴某挎包,因车速快将吴某带倒,致其重伤,甲乙的行为() A 抢夺罪 B 故意伤害罪 C 抢劫罪 D 抢夺罪和过失致人重伤罪 8、甲因涉嫌受贿被捕,在受讯间时如实供述了受贿罪刑,并举报了同监室的一名犯罪嫌疑人企图潜逃,经查证属实,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 甲有自首情节,对其可以从轻处罚 B 甲有立功情节,对其可以免除处罚 C 甲有坦白情节,对其可以从轻处罚 D 甲具有重大立功情节,对其应当免除处罚 9、甲明知王某是逃犯,在公安人员前来抓捕王某时,给其 3000 元帮其逃跑,甲的行为构成() A 窝藏罪 B 妨害公务罪 C 包庇罪 D 私放在押人员罪 10、张某深夜撞门进入甲家,被甲安装在保险柜上的防盗装置击中头部受轻伤,甲的行为()

2019法硕综合课真题及答案

2019年法硕联考(非法学)综合课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第1~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马克思认为,法律是一定物质生产方式所产生的社会共同和利益需要的表现而不是单个人的肆意橫行,对于这一观点,下列理解正确的是:C A.法律伴随人类社会的产生而产生。 B.法律调整社会中的一切利益关系。 C.社会物质生产方式决定法律的内容。 D.法律体现每个社会主体的利益需要。 2.法律部门的划分需要在遵循客观标准的同时坚持正确的原则,下列对于法律部门划分原则的理解,不正确的是A A.客观性原则要求划分法律部门应以法律规范的内在结构和效力位阶为基础。 B.适当平衡原则主要是指各法律部门包含的法律法规在数量上大致平衡。 C.当同一部法律可以被划分于几个不同的法律部门时,应采用主次原则对齐划归。 D.相对稳定原则要求法律部门划分应当有一定的前瞻性,不能频繁变动法律部门的内容、结构。 3.我国《民法总则》已于2017年10月1日施行,但《民法通则》并未废除,在两法并存共用阶段,对于同一事项二者有不同的规定,适用的原则应该是:B A.法不溯及既往: B.新法优于旧法: C.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D.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4.某设区的市政府出台《规范操办酒席行为实施办法》,办法规定除婚嫁酒、丧葬酒外的其他一律视为违规酒席,下嫁不准操办酒席,“同时规定:群众操办婚嫁酒须填写申报表并报区政府备案。”对此正确的是:B A.该办法不属于规范性法律文件: B.该办法规群众办婚嫁酒须申报,不适当地增加了公民义务: C.该办法有关“下嫁不准操办酒席”的规定符合公序良俗原则; D.该办法对于“违规酒席”的规定,体现了社会主义法律文化的要求。 5.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该规则不属于C A.义务性规则 B.确定性规则 C.构成性规则 D.强行性规则 6.2018年国家统一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在我国正式实施,该制度集中体现的法律职业特征是B A.法律职业具有相当大的自治性 B.法律职业要求设置严格的准入门槛 C.法律职业必须具备特定的职业伦理 D.从事法律职业意味着肩负更多的社会责任 7.法律全球化是指法律的各种要素。如法律原则、法律观念、法律价值、法律制度等在全球范围内的趋同,以及在全球范围内形成一个法治的标准,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D A.法律全球化要求实现所有国家法律的一体化 B.法律全球化的目标是形成超主权的法律体系

2019法硕(非法学)考试综合课试题及参考答案

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联考 综合课 (科目代码:498) 考生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生须在试题册指定位置上填写考生编号和考生姓名;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填写报考单位、考生姓名和考生编号,并涂写考生编号信息点。 2.选择题的答案必须涂写在答题卡相应题号的选项上,非选择题的答案必须书写在答题卡指定位置的边框区域内。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在草稿纸、试题册上答题无效。3.填(书)写部分必须使用黑色字迹签字笔书写,字迹工整、笔迹清楚;涂写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 4.考试结束,将答题卡和试题册按规定交回。 (以下信息考生必须认真填写) 考生编号 考生姓名

一、单项选择题:第1~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 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马克思认为,法律是一定的物质生产方式所产生的社会共同利益需要的表现,而不是单个人的恣意横行。对于这一观点,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A.法律伴随人类社会的产生而产生B.法律调整社会中的一切利益关系 C.社会物质生产方式决定法律的内容D.法律体现每个社会主体的利益需要 2.法律部门的划分需要在遵循客观标准的同时坚持正确的原则。下列对于法律部门划分原则的理解,不.正确的是 A.客观性原则要求划分法律部门应以法律规范的内在结构和效力位阶为基础 B.适当平衡原则主要是指各法律部门包含的法律、法规在数量上大致平衡 C.当同一部法律可以被划归于几个不同的法律部门时,应采用主次原则对其进行划分和归类 D.相对稳定原则要求法律部门划分应当有一定的前瞻性,不能频繁变动法律部门的内容和结构 3.我国《民法总则》已于2017年10月1日施行,但《民法通则》并未废止。在两法并存共用阶段,对于同一事项二者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原则应该是 A.法不溯及既往B.新法优于旧法 C.特别法优于一般法D.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4.某设区的市的政府出台《规范操办酒席行为实施办法》,该办法规定:“除婚嫁酒、丧葬酒外的其他酒席一律视为违规酒席;复婚不准操办酒席。”同时规定:“群众操办婚嫁酒须填写申报表,并报区政府备案。”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办法不属于规范性法律文件 B.该办法规定群众办婚嫁酒须申报,不适当地增加了公民义务 C.该办法有关“复婚不准操办酒席”的规定,符合公序良俗原则 D.该办法对于“违规酒席”的界定,体现了社会主义法律文化的要求 5.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该规则不.属于 A.义务性规则B.确定性规则 C.构成性规则D.强行性规则 6.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在我国正式实施。该制度集中体现的法律职业特征是 A.法律职业具有相当大的自治性 B.法律职业要求设置严格的准入门槛

2017年法律硕士考研真题及答案

2017年法律硕士考研真题及答案 本内容凯程崔老师有重要贡献 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第1-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三、简答题:第51-54小题,每小题6分,共24分。 {简2017.51}51.简述假释的法律后果 51.(1)假释的撤销及处理:①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71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②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70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③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2)假释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刑法》第85条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86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 (3)犯罪分子被假释后,原判有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继续执行。原判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简2017.52}52.简述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共同特征 52.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危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 共同特征: (1)侵犯客体:社会的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2)客观方面: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犯罪主体:多数是一般主体。少数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 年满16周岁都可以成为本罪主体,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也应当负刑事责任。本罪主体一般是自然人,但少数犯罪的主体可以是单位。个别犯罪的主体则只能是单位,如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 (4)主观方面:既可以表现为故意,也可以表现为过失。 {简2017.53}53.简述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53.《侵权责任法》第15条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1)停止侵害;(2)排除妨碍;

2019年郑州大学法律(法学)考研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与 497法硕联考综合考研真题试卷与真题答案

2019年郑州大学法律(法学)考研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与 497法硕联考综合考研真题试卷与真题答案 《2019年郑州大学考研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复习全析(共三册)》由鸿知郑大考研网依托多年丰富的教学辅导经验,组织教学研发团队与郑州大学优秀研究生合作整理。全书内容紧凑权威细致,编排结构科学合理,为参加2019郑州大学考研同学量身定做的必备专业课资料。 《2019年郑州大学考研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复习全析》全书编排根据郑州大学考研参考书目: 《刑法学》,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民法》,王利明、高等教育出版社 本资料旨在帮助报考郑州大学考研的同学通过郑大教材章节框架分解、配套的课后/经典习题讲解及相关985、211名校考研真题与解答,为考生梳理指定教材的各章节内容,深入理解核心重难点知识,把握考试要求与考题命题特征。 通过研读演练本书,达到把握教材重点知识点、适应多样化的专业课考研命题方式、提高备考针对性、提升复习效率与答题技巧的目的。同时,透过测试演练,以便查缺补漏,为初试高分奠定坚实基础。 适用院系: 法学院: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适用科目: 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 内容详情 本书包括以下几个部分内容: Part 1 - 考试重难点与笔记:

通过总结和梳理《刑法学》(高铭暄第七版)、《民法》(王利明第六版)各章节复习和考试的重难点,建构教材宏观思维及核心知识框架,浓缩精华内容,令考生对各章节内容考察情况一目了然,从而明确复习方向,提高复习效率。该部分通过归纳各章节要点及复习注意事项,令考生提前预知章节内容,并指导考生把握各章节复习的侧重点。 Part 2 - 教材配套课后/经典习题与解答 针对教材《刑法学》(高铭暄第七版)、《民法》(王利明第六版)课后习题/经典题配备详细解读,以供考生加深对教材基本知识点的理解掌握,做到对郑州大学考研核心考点及参考书目内在重难点内容的深度领会与运用。 Part 3 - 法硕联考历年考研真题答案 整理该科目的2000-2017年考研真题,并配套2000-2017年答案详解。方便考生检查自身的掌握情况及不足之处,并借此巩固记忆加深理解,培养应试技巧与解题能力。 2017年全国法律硕士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考研真题试卷与答案详解 2016年全国法律硕士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考研真题试卷与答案详解 2015年全国法律硕士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考研真题试卷与答案详解 2014年全国法律硕士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考研真题试卷与答案详解 2013年全国法律硕士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考研真题试卷与答案详解 2012年全国法律硕士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考研真题试卷与答案详解

2010法律硕士(法学)联考专业基础课真题及答案

2010法律硕士(法学)联考专业基础课真题及答案 专业基础课刑法学 一、单项选择题:1—1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1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下列选项中,根据属人管辖原则应当适用我国刑法的是( )。 A.中国公民甲在行驶于公海的中国船舶上失手致另一中国公民落水身亡 B.外国公民乙在行驶于公海的中国船舶上向中国船员兜售毒品 C.外国公民丙在其本国境内实施爆炸致两名中国公民身亡 D.中国公民丁被某国有公司派往国外工作,因严重失职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2.最高人民法院 1998 年《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以营利 为目的实施侵犯著作权行为,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 5 万元以上的,构成犯罪。2004 年 12 月22 日施行的最 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 以营利为目的侵犯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在 3 万元以上的,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对这两个司法解释的适用, 正确的是( )。 A.2004 年 12 月 22 日以后审理侵犯著作权刑事案件,一律适用 2004 年司法解释B.司法机关可以根据打击相关犯罪的需要,择一适用 C.上述司法解释都只有参考价值,司法机关可以不受其约束 D.上述 2004 年司法解释关于侵犯著作权犯罪的规定,不溯及既往 3.甲(17 周岁)因盗窃他人价值 3 万元财物被起诉,经审理查明,甲在 15 周岁时还曾盗窃他人财物,数 额达到 5 万元。对甲的行为应( )。 A.按盗窃 8 万元从轻或减轻处罚 B.按盗窃 3 万元从轻或减轻处罚 C.按盗窃 8 万元减轻或免除处罚 D.按盗窃 3 万元减轻或免除处罚 4.甲因家庭纠纷杀死了自己的父亲。甲所犯之罪( )。 A.是纯正身份犯 B.是不纯正身份犯 C.不属于身份犯 D.属于亲告罪 5.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严重危害结果的,对其应( )。A.认为构成犯罪,但不予刑事处罚 B.不予刑事处罚,也不认为构成犯罪 C.认为构成犯罪,由政府予以强制治疗 D.认为构成犯罪,但不追究刑事责任

2019广州大学法律(非法学)考研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与498法硕联考综合考研真题试卷与历年真题答案

2019广州大学法律(非法学)考研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与498法硕联考综合考研真题试卷与历年真题答 案 《2019广州大学考研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复习全析(含历年真题答案,共三册)》由鸿知广大考研网依托多年丰富的教学与辅导经验,组织官方教学研发团队与广州大学优秀研究生共同合作编写而成。全书内容紧凑权威细致,编排结构科学合理,为参加2019广州大学考研的考生量身定做的必备专业课资料。 《2019广州大学考研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复习全析(含历年真题)》全书编排全国联考大纲及 高铭暄《刑法学》(第八版) 王利明《民法》(第六版) 结合提供的往年广大考研真题内容,帮助报考广州大学考研的同学通过广大教材章节框架分解、配套的课后习题讲解及相关985、211名校考研真题与解答,帮助考生梳理指定教材的各章节内容,深入理解核心重难点知识,把握考试要求与考题命题特征。 通过研读演练本书,达到把握教材重点知识点、适应多样化的专业课考研命题方式、提高备考针对性、提升复习效率与答题技巧的目的。同时,透过测试演练,以便查缺补漏,为初试高分奠定坚实基础。 资料选购适用院系: 法学院:法律硕士(非法学) 资料选购适用科目: 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 内容详情 本书包括以下几个部分内容: Part 1 - 考试重难点: 通过总结和梳理王利明《民法》、高铭暄《刑法学》各章节复习和考试的重难点,建构教材宏观思维及核心知识框架,浓缩精华内容,令考生对各章节内容

考察情况一目了然,从而明确复习方向,提高复习效率。 Part 2 - 教材课后习题与解答 针对教材王利明《民法》课后习题配备详细解读,以供考生加深对教材基本知识点的理解掌握,做到对法硕考研核心考点及参考书目内在重难点内容的深度领会与运用。 Part 3 - 法硕联考历年考研真题答案 汇编法硕联考专业课考试科目的2000-2017年考研真题试卷,并提供2000-2017年真题讲解,方便考生检查自身的掌握情况及不足之处,并借此巩固记忆加深理解,培养应试技巧与解题能力。 2017年全国法律硕士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考研真题试卷与答案详解 2016年全国法律硕士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考研真题试卷与答案详解 2015年全国法律硕士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考研真题试卷与答案详解 2014年全国法律硕士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考研真题试卷与答案详解 2013年全国法律硕士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考研真题试卷与答案详解 2012年全国法律硕士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考研真题试卷与答案详解 2011年全国法律硕士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考研真题试卷与答案详解 2010年全国法律硕士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考研真题试卷与答案详解 2009年全国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课真题试卷及答案详解 2008年全国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课真题试卷及答案详解 2007年全国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课真题试卷及答案详解 2006年全国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课真题试卷及答案详解 2005年全国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课真题试卷及答案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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