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程序

听证会程序
听证会程序

“动物福利”立法模拟听证会

尊敬的各位来宾、各位朋友:

大家下午好!

我是本次听证会的主持人吴玉明,现在由我来宣布,重庆大学法学院“动物福利”模拟立法听证会正式开始。首先,让我们用热烈的掌声欢迎范卫红老师的到来(停顿)。这次听证会,是制定动物福利法规的规定程序,主要目的是通过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使立法活动进一步民主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不断提高立法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为此,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动物福利”模拟立法听证会。

本次听证会的听证委员会共由八名代表组成,他们分别是北京大学社会学教授周家玮、重庆大学法学院老师倪江宁、重庆市沙坪坝区动物园主管张秋妍、中国社会科学院何百秦院士、网络大V吴晓玲、湖南省“十大杰出青年”刘泽、武汉大学法学教授张浩男、以及重庆市法制办公室主任向珊珊,各位代表分别来自不同的地区和工作岗位,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听证会的裁决委员会共由十四名代表组成,这些代表都是通过公开选举的方式产生。另外有记录员两名,由王雄和罗书文两位担任。

接下来请由我宣读《听证会会场注意事项》:

一、参会人员要按时进入和离开听证会场。

二、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不准大声喧哗、吵闹、鼓掌等,未经批准不得录音、录像和拍照,保持会场清静卫生。

三、发表意见和询问、有关陈述的顺序应当依照听证会程序进行。

四、听证会参加人享有平等的发言权利,履行如实反映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客观公正发表意见的义务。听证会参加人每次发言时间不得超过本次听证会规定的时间。超时限的,主持人可予以终止。

五、发言应文明礼貌,不得进行人身攻击,不发表与会议主题无关的言论。

六、听证会参加人应当审阅涉及本人的听证笔录并签字,并有权对自己的意见进行修改和补充。另外旁听人员不得进行发言、提问,不得有妨碍听证秩序的行为。

七、所有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对严重违反者,主持人可以警告并予以制止,直至责令退出会场。

本次听证会,按以下法定程序进行:

一. 听证会双方代表发表观点

二.自由发言环节

三.提问环节

四.裁决委员会进行裁决然后公布裁决结果

五.听证主持人作会议总结

六.听证代表对发言记录审阅并签名

在开始第一道程序之前,请大家先观看一段视频。

1.看完了视频,下面我们进行第一道程序,请听证会双方代表们发表自己的观点,时间控制在五分钟之内。首先有请正方公众代表(吴晓玲)进行发言

下面由反方公众代表(刘泽)发言

下面由正方动物园主管(张秋妍)发言

下面由反方政府代表(向珊珊)发言

下面由正方社会学家(周家玮)发言

下面由反方社会学家(何百秦)发言

下面由正方法学家(张浩男)发言

下面由反方法学家(倪江宁)发言

2.接下来进入自由发言环节,时间为20分钟。请各位代表做补充发言或对其他代表的发言提出问题。在这个过程中发言应文明礼貌,不得进行人身攻击,不发表与会议主题无关的言论。首先由反方代表进行发言。

3.自由发言环节结束,下面双方进行总结,首先由反方进行总结。

4、下面由正方进行总结。

5、听了双方的发言,我们对于动物福利立法有了一定的了解,下面进行提问环节。

6.下面中途休息,在这个期间由裁决委员会的代表们进行讨论并作出裁决。

7.有请裁决委员会代表向大家公布最终的裁决结果。

现在由我来做本次听证会的小结。

本次会议,各位代表围绕“动物福利立法”听证会听证方案,从如何真正保证动物权利的角度出发,双方展开激烈的讨论,而整个过程中也对“动物福利”发表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会上裁决委员会代表们还对双方代表进行了询问,双方代表对于询问进行了回答。总体上看,会议期间大家畅所欲言,见仁见智,大家都能够按照自己的体验、感受、理解和所调查的结果拿出自己的意见和看法,这充分发挥了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作用,通过这次听证会,我们进一步了解了有关动物福利立法的相关情况,这次听证会将为动物福利立法提供重要的依据。

我代表重庆大学法学院对各位听证会参加人、对列席本次会议的老师、表示深切地感谢!

最后请听证代表对听证会会议笔录进行审阅并签名。

现在我宣布,“动物福利”模拟立法听证会结束,谢谢大家!

听证会

听证会制度 一、有关听证会制度的简介 听证会起源于英美,是一种把司法审判的模式引入行政和立法程序的制度。听证会模拟司法审判,由意见相反的双方互相辩论,其结果通常对最后的处理有拘束力。在中国,除了行政程序中有听证制度外,立法中也有听证制度,已经有多个地方的人大在制定地方性法规时进行了听证。 第一,立法听证是由谁来听?示范稿规定是由立法机关的主体来听证,不是工作人员来听证。第二,听证会听什么?既包括对与立法有关的客观事实的描述和反映,又包括听证陈述人从自身出发提出的包含个人价值取向的主观意见;第三,听证会与其他听取意见的方式,如座谈会、论证会相比,最大的区别在于公开性,听证陈述人是从报名的公众中产生的,而不是由会议的举办者在小范围内邀请的,会议的举行也是公开的,允许公众旁听,允许记者采访和报道;第四,强调听证会的作用,听证会中获取的信息和公众意见,应当作为立法的重要依据。对听证会中公众反映强烈的、重要的意见,法案没有采纳的应当作出说明。 具体来说,凡是在听证会上提出的意见,决策者必须在最后裁决中作出回应,否则相关行为可能因此而无效。在中国,除了行政程序中有听证制度外,立法中也有听证制度,已经有多个地方的人大在制定地方性法规时进行了听证,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修改个人所得税法时也进行了听证。 二、听证会涉及的机构 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听证机构是统一审议的专门委员会、其他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的工作机构。没有规定常委会作为听证机构。美国的立法听证多在委员会或小组委员会中举行。日本规定了在院会和委员会举行听证会。许多地方的听证规则规定了常委会作为听证机构。我们认为常委会可以就审议中争议较大、需要进一步听取意见的事项举行听证会。听证人可以由常委会组成人员若干人担任,不必由所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担任。常委会还可以指定专门委员会或工作机构举行听证会。为节省立法资源,示范稿规定听证机构可以由若干机构联合组成。 三、听证参加人 听证会邀请社会各方面代表参加,特别是吸收申报方的对立面、有关用户或供货户和消费者参加。 听证参加人包括听证人和听证陈述人,除此以外的其他人,如为会议的进行做有关的服务工作的人员不是听证参加人,不享有听证参加人的权利和义务。 听取意见的人称为听证人。其中主持听证会的听证人为听证主持人。在国外,听证主持人一般为委员会的主席。根据我们国家的实际情况,我们规定了担任听证主持人的人选。 被听取意见的人称为听证陈述人。使用“陈述人”,意在强调其任务主要是陈述、发表意见。对听证陈述人,许多地方规定不一致。国外称为证人。为避免使用“证人”的称谓不易为我国公众接受的情况(如刑事诉讼中找证人难),示范稿规定为听证陈述人。

浙江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

浙江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 为了规范行政处罚听证程序,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浙江省制定了《浙江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以下为您带来《浙江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的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浙江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处罚听证程序,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拟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以及与听证相关的单位和个人。 前款所指较大数额罚款由省人民政府各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必要和适度的原则拟定,报省人民政府法制局审核确定并公布。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已依法作了规定的,可从其规定。 第三条听证程序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应当以公开的方式举行。 听证实行告知、回避制度,依法保障当事人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第二章听证机关、听证人员和听证参加人 第四条听证由拟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举行,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机关或者组织举行听证。 行政机关应当提供听证所必需的设施和条件。 第五条行政机关的听证人员包括听证主持人、听证员和书记员。 听证主持人由行政机关负责人指定本机关法制工作机构人员、专职法制人员或者其他非本案调查人员担任。 行政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可以由听证主持人组织听证,也可以指定本机关1至2名非本案调查人员担任听证员,协助听证主持人工作。 听证设书记员1名,负责听证笔录的制作和其他事务。 第六条听证主持人、听证员、书记员系下列人员之一的,应当回避,当事人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其回避: (一)本案的调查人员; (二)当事人或者本案调查人员的近亲属; (三)与本案的处理结果有其他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 听证员、书记员的回避由听证主持人决定,听证主持人的回避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决定。 第七条听证主持人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二)决定中止、延期听证或者停止听证; (三)决定证人当场作证。 第八条听证主持人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将听证通知按时送达听证参加人; (二)对将要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进行询问; (三)要求有关听证参加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

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

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 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 1998年1月21日司法部部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听证程序,保障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司法行政机关对依法应当进行听证的行政处罚案件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依照本规定进行听证。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依法享有行政处罚权的县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和依法要求听证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和其他听证参加人。 第四条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听证由法制工作部门或者承担法制工作的部门负责。 第五条司法行政机关对依法应当进行听证的行政处罚案件不组织听证,行政处罚不能?成立。 第六条司法行政机关举行听证,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原则。 第二章听证主持人和听证参加人 第七条司法行政机关的听证主持人、听证记录员由法制工作部门或者由承担法制工作?的部门的公务员担任。 案件调查人员不得担任听证主持人。 第八条听证主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其回避: (一)本案当事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近亲属;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三)与案件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听证公正进行的。 第九条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听证主持人应当将当事人的回避申请报?告本部门负责人,由本部门负责人决定其是否回避;本部门负责人担任听证主持人的,由本?机关负责人决定其是否回避。 第十条听证主持人在听证活动中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举行听证的时间和地点; (二)决定听证的延期、中止或者终结; (三)询问听证参加人;

行政处罚案件听证会提纲

行政处罚案件听证会提纲

行政处罚听证会提纲 时间:2017年月日下午时 地点:XX县地税局五楼会议室 内容:县XX单位全面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拟行政处罚听证会 听证主持人:记录员: 申请人: 会前准备 (一)记录员检查听证参加人员是否到场: 1、记录员、案件调查人员、听证人是否到场? 2、申请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是否到场? (二)记录员宣读听证纪律: 请大家肃静,下面宣布听证纪律:1、服从听证主持人的指挥,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发言、提问;2、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录音、录象和摄影;3、听证参加人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退场;4、旁听人员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鼓掌,哄闹或者进行其他妨碍听证秩序的活动;5、现场人员关闭通讯工具或者设置在振动状态。对违反以上听证会纪律的,听讲主持人有权予以制止;情节严重的,责令其退场。 (三)记录员向听证主持人报告:“主持人,听证准备工作就绪”

(听证会正式开始) 一、本次听证会由本局局长指定担任听证主持人(自我介绍关出示委托书),担任记录员(自我介绍)。 二、下面核对听证参加人的身份 1、在案件调查人席上就坐的人员,请表明身份。 2、在申请人席上就坐的人员,请表明身份。 三、宣布本案案由: 申请人XXX对XX县地税局拟行政处罚一案申请听证,根据XXX单位2017年11月23日听证申请及12月8日的延期申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和《安徽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相关规定,XX县地方税务局决定组织本次听证。由于本次听证涉及到个人所得税方面的行政处罚,涉及个人隐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及XXX院申请,县地税局确定,不公开听证。 下面简要介绍一下本次听证的相关程序:1、听证调查:本案调查人员就申请人的相关违法行为予以指控,提出行政处罚建议。申请人或代理人可以就所指控的事实及相关问题进行陈述和申辩。2、举证、质证:案件调查人员举证,举证时应当说明证据来源,所要证明的对象,并简要宣读证据的内容。申请人对调查人员提出的证据进行质证,质证时应当就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进行质疑、说明、辩驳,

行政处罚听证会程序

行政处罚听证会程序 一、听证前记录员的工作 (一)、检查听证参加人是否到场。 1、记录员:案件调查人员___、__有否到场?请表明身份; 2、记录员:当事人(申请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有否到场?请表明身份; 请工作人员将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提交主持人查验。 (二)请大家肃静,下面宣布听证纪律: 1、服从听证主持人的指挥,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发言、提问; 2、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3、听证参加人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退场; 4、旁听人员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鼓掌、哄闹或者进行其他妨碍听证秩序的活动。 5、对违反以上听证纪律的,听证主持人有权予以制止;情节严重的,责令其退场。 (三)记录员:主持人,听证参加人均己到场,听证可以开始。 二、听证调查前听证主持人的工作 (一)主持人:当事人---因对-----一案之行政处罚告

知不服,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经审核符合听证条件,今天在这里公开举行听证会。本听证会由本人---担任听证主持人,由----担任记录员。 (二)主持人:现在告知听证参加人有关听证的权利与义务 1、参加人在听证会上有下列权利: (l)有要求或放弃听证的权利; (2)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3)有陈述、申辩和质证权利; (4)有核对听证笔录权利。 2、参加人在听证会上有下列义务: (1)依法听证; (2)如实回答听证主持人的询问; (3)遵守听证纪律。 (三)主持人:(1)案件调查人员你们对有关听证的权利与义务是否听清楚了? (2)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你们对有关听证的权利与义务是否听清楚了? (四)主持人:当事人、委托代理人你们是否对主持人、记录员提出回避申请? 三、听证调查阶段(陈述申辩和质证) (一)各方简要陈述观点

听证会策划方案

政法学院模拟听证会 策 划 书 主办单位:赣南师范学院政法学院 承办组织:政法学院13级公共事业管理 13级公共事业管理汤福飞 2015年3月27日

目录 一.活动背景及意义 ● 1.1活动背景 (1) ● 1.2活动目的 (1) ● 1.3活动宗旨 1 ● 1.4活动主题 (1) ● 1.5活动时间 (1) ● 1.6活动地点 (1) ● 1.7活动组织1● 1.8活动对象 1 ● 1.9—1活动形式 1 ● 1.9—2指导老师及嘉宾 1 二.活动说明 ● 2.1模拟听证会的说明 (2) 三.具体活动安排 ● 3.1活动时间安排 (2) ● 3.2活动注意事项 (2) ● 3.3听证会纪律 3 ● 3.4听证代表的权利与义务 3

● 3.5听证人员产生 4 ● 3.6活动流程 4 四.责任分工 ● 4.1筹备分工 5 ● 4.2参与人员分工6五.活动预算 6六.附件 6

一.活动背景及意义 1.1活动背景 为了践行我校学风建设年的文件指导精神,落实我院对学生培养计划任务,提高公共事业管理同学的专业素养,做到教学目标与具体实践相结合,并进一步提升同学们的专业理论水平,培养“坐下去能写、站起来能说、走出去能做”的能力,搭建管理类专业实践的平台,经研究决定,开展此次模拟听证会活动。 1.2活动目的 提高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生的专业素养,做到教学目标与具体实践相结合,并进一步提升同学们的专业理论水平。 1.3活动宗旨 践行我校学风建设年的文件指导精神,落实我院对学生培养计划任务,培养“坐下去能写、站起来能说、走出去能做”的能力。 1.4活动主题 是否应该调整高校收费 1.5活动时间: 2015年3月22日——2015年5月14日 模拟听证会举办时间:2015年5月14日(星期四)19:00 1.6活动地点 模拟法庭(三教102) 1.7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政治与法律学院 承办单位:13级公共事业管理本科班 1.8活动对象 2013级公共事业管理本科班2014级公共事业管理本科班 1.9—1活动形式 模拟听证会 1.9—2指导老师及嘉宾: 戚功生老师(指导) 郭冠斌老师李婷学姐唐青山学姐

行政处罚听证操作规程

行政处罚听证操作规程 听证记录员查点听证参与人 1、查明案件调查人、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和其他听证参与人是否到场; 2、请听证主持人、听证员入席; 3、向听证主持人报告案件调查人、当事人和其他听证参与人到场情况。 一、宣布听证事由、介绍听证主持人、听证员、记录员; 1、根据当事人天津达雅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申请,庆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42条的规定,就天津达雅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涉嫌未重新注册取得医疗器械产品生产注册证书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牙胶尖一案,今天在这里公开举行听证会。我宣布,听证会现在开始。 2、根据《行政处罚法》第42条和《山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第5条的规定,本次听证活动由肖志勇担任主持人,×××担任听证员,李晓担任记录员。 二、下面宣布听证纪律: (一)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发言、提问; (二)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录音、录像和拍照; (三)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中途退场; (四)不得使用污辱性、威胁性、要挟性语言和其他不文明语言; (五)不得进行其他干扰听证活动的行为。 三、听证主持人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山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的规定,当事人参加听证享有下列权利: (一)要求或者放弃听证; (二)依法申请回避;

(三)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 (四)知晓拟作出行政行为的事实、证据和依据; (五)陈述、申辩和质证; (六)审核听证笔录,补正自己的陈述记录,获得听证笔录的副本;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2、当事人参加听证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在法定时限内提出听证要求; (二)按时参加听证; (三)如实陈述、举证、回答听证主持人的询问; (四)遵守听证秩序; (五)保守听证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3、根据《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第14条规定,听证主持人、听证员、记录员、鉴定人、翻译人为下列人员之一的,应当回避:(一)是行政处罚案件的调查人、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人或者其近亲属;(二)是行政处罚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的近亲属; (三)与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理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 (四)与行政处罚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有其它关系,可能影响听证的公正性。 以上权利和义务是否听清楚了?(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当事人申请听证主持人回避的,听证主持人应当宣布暂停听证,报请行政机关负责人决定是否回避;申请听证员、记录人、鉴定人、翻译人回避的,由听证主持人当场决定)。 听证主持人核对案件调查人员和当事人的身份 1、核对案件调查人员(询问和查看证件); 2、核对当事人(询问); 3、核对听证代理人及代理权限(宣读委托代理书)。

国土资源听证工作程序及流程图

国内劳务派遣业务员工作流程 国土资源听证工作程序及流程图 工作程序分依职权、依申请情形分别设定。 依职权听证工作程序 1、依职权听证范围 (1)拟定或者修改基准地价; (2)编制或者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 (3)拟定或者修改区域性征地补偿标准的; (4)制定规范性文件,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重大利益的; (5)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重大利益的。 2、明确听证机构,确定听证员 分管副局长或法规科科长为听证主持人。听证员可从相关科定确定3人。 3、发布听证公告 听证机构在举行听证会30日前,向社会公告听证会的时间、地点、内容和申请参加听证会须知。 4、确定听证会代表 听证机构根据拟听证事项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 请情况,拟定听证会代表,报局领导同意后确定听证会代表。 5、送达听证材料 听证机构在举行听证会的10个工作日前将听证会材料送至听证会代表。 6、举行听证会议 听证机构应当在举行听证会后7个工作日内,根据听证笔录制作听证纪要。 依职权听证工作程序流程图

依申请听证工作程序 1、告知听证权利 书面告知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 2、听证申请 申请应在规定时期内提出。 3、明确听证机构、确定听证员 4、受理听证申请 听证机构收到听证的书面申请后,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不齐备的,应当一次告知当事人补正。 5、制作、送达听证通知书 对符合听证条件的,制作《听证通知书》并在听证的7个工作日前通知当事人和拟听证事项的经办机构。 6、举行听证会 听证会的程序与依职权听证会基本相同,但在举行听证前须听取当事人或其委托人对听证员、记录员是否回避意见。 7、制作听证笔录 记录员应当将听证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 依申请听证工作程序流程图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流程图范文

176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流程图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拟作出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行政处罚2、拟对非经营活动中公民的违法行为处以500元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3、拟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2000元以上的罚款收到听证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申请,超过期限视为放弃权利1、收到听证申请之日起3日内确定听证人员、听证时间地点和方式2、听证举行7日前送达《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3、非涉秘案件,举行听证的3日前,应公告听证的案由、时间、地点、方式1、宣布听证事由、听证会纪律、听证会组成人员2、核对身份3、告知当事人听证中的权利和义务4、询问是否申请回避5、调查人陈述案件事实、证据、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及理由6、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陈述、申辩并质证7、听证主持人询问当事人8、调查人、当事人作最后陈述1、调查人、当事人、证人核对听证笔录并签字2、听证主持人制作《行政处罚听证意见书》176 行政检查流程图进入受检现场检查人员两人以上,出示证件,说明来意,告知相对人权利和义务现场检查发现违法行为未发现违法行为应当进行 行政处罚的行为依法应当责令改正的行为发现日后难以 取得的证据请求报批制作检查笔录制作检查笔录责令 改正按照规定的日期进行复查未按要求整改按要求整改检查结束进入行政处罚程序制作检查笔录,说明检查结论

保存证据检查准备工作:确定检查内容、方式和时间归档176 行政确认流程图立项受理通过行政检查、单位申报等途径确定需要确认、批准、验收的项目行政检查、验收确认向领导报告检查、验收结果,由领导审核批准,制作确认文件或在相对人申请(申报)的材料上直接确认送达将确认件送达相对人归档将相关资料整理归档176 行政处罚流程图受理简易程序处罚流程条件: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出示执法证件调查取证:查明并确认违法事实。必要时应填制《现场检查笔录》或《现场调查询问笔录》。当事人陈述申辩作出当场处罚决定:制作当场处罚决定书。交付当事人执行结案归档条件: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之外的一般程序处罚流程案件受理审查:查明案件来源,落实相关材料,制作调查询问笔录。立案调查取证:必要时制作以下文书:《现场检查记录》《调查询问笔录》《证人证言》《抽样取证通知》《抽样取证登记表》《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登记表》《鉴定书》等。审查调查报告告知:制发《行政处罚告知书》当事人陈述、申辩,制作《陈述申辩笔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送达处罚决定,填制《送达回证》。执行必要时进入听证程序3日内提出结案归档176 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工作流程图材料不全退

行政处罚听证会提纲 (1)

行政处罚听证会提纲 时间:二○一二年月日 地点:邵东县经济和信息化局518会议室 内容:一案的行政处罚听证会 听证主持人;温小铭听证员:罗晖 记录员:罗晖 当事人: 代理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代理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第三人:住 证人:工作单位: 案件调查人:李雪瑛局工作人员 案件调查人:陈玲琼局工作人员 听证程序 一、听证前的准备工作 (一)、检查听证参加人是否到场(记录员)。 1、记录员:案件调查人员___、__有否到场? 2、记录员:当事人(申请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有否到场?(二)请大家肃静,下面宣布听证纪律: 1、服从听证主持人的指挥,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发言、提问; 2、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录音、录象和摄影;

3、听证参加人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退场; 4、旁听人员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鼓掌,哄闹或者进行其他妨碍听证秩序的活动; 5、现场人员关闭通讯工具或者设置在振动状态; 6、对违反以上听证纪律的,听证主持人有权予以制止;情节严重的,责令其退场。 (三)记录员向听证主持人报告: “主持人,听证准备工作就绪,听证可以开始。” (四)主持人宣布案由及听证组成人员 主持人:当事人因对一案之行政处罚告知不服,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第一款和《湖南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第二条,《邵东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符合听证条件,今天在这里公开举行听证会。本次听证会由本人温小铭担任主持人,罗晖担任听证员、记录员。 (五)主持人核对听证参加人 现在开始听证,下面核对听证参加人的身份 当事人的姓名:年龄工作单位 代理人的姓名:年龄工作单位 案件调查人姓名:李雪瑛年龄工作单位:邵东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陈玲琼年龄工作单位:邵东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第三人姓名:年龄工作单位

重庆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

重庆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 《重庆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已经1999年11月23日市人民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处罚听证程序,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是指行政机关(含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下同)在作出本规定第三条规定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之前,根据当事人举行听证的要求,组织当事人对调查人员提出的违法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进行申辩和质证的法定程序。 本市各级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组织听证,适用本规定。 法律、法规、规章对听证程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行政机关作出下列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一)责令停产停业; (二)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三)较大数额罚款。

前款第(三)项所称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以上,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20000元以上罚款。本市行政机关需要执行高于上述标准的规定的,应当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 国务院有关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的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本市有关行政机关应当执行数额较小的规定,并报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备案。 法律、法规对举行听证的罚款数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听证程序遵循公正、公开原则。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应当以公开的方式举行。 听证实行告知、回避制度,依法保障当事人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第二章听证组织机关和听证人员 第五条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拟作出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的,由该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组织听证。 受委托组织拟作出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的,由委托机关组织听证。 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不得委托其他机关或者组织组织听证。 第六条听证人员包括听证主持人、听证员和书记员。 第七条听证主持人由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的负责人指定本机关内部的非本案调查人员担任。听证主持人一般由本机关法律机构人员或者专职法律人员担任。 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根据需要,可以指定1至2名本机关内部的非本案调查人员担任听证员,协助听证主持人组织听证。

要求听证申请书格式范文

要求听证申请书格式范文 听证的概念: 听证制度:属于行政程序中的基本制度,是指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由非本案调查人为主持人,采用准司法的方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申辩的制度。 1、听证形成的背景: 我国在1996年3月通过的《行政处罚法》,首次从国家层面对听证制度做了规定。1997年通过的《价格法》和2000年3月通过的《立法法》,又对价格决策和地方立法听证做了规定。法律法规关于听证制度的规定,加速了听证程序建设和听证制度的实施推广。中央和地方的很多政府部门制定了专门的听证程序或规则、办法。听证在价格决策、地方立法、行政处罚、国家赔偿等诸多领域被广泛采用。 2、听证的含义: (1)行政处罚:听证是行政机关在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决定前,由行政机关告知决定理由和听证权利,行政相对人有表达意见、提供证据以及行政机关听取意见、接纳证据的程序所构成的一种法律制度。 (2)公共决策:行政听证制度是行政机关在做出影响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决定之前,有行政机关告知决定理由和听证权利,行政相对人陈述意见,提供证据以及行政机关听取意见,接纳证据并作出相应决定等程序所构成的一种法律制度。 二、听证的程序: 听证程序是指行政机关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公正合理地实施行政处罚,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通过公开举行由有关利害关系人参加的听证会广泛听取意见的程序。 1、听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上海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试行规定》、《公安部关于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数额的通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2、听证的执行机构编辑:公安机关拟作出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的,由该公安机关的法

听证会程序性材料

听证会程序性材料规范样式(供参考) 1、听证结论 2、听证权利告知书 3、听证申请书 4、不予听证告知书 5、听证会通知 6、听证会方案 7、听证会程序①简易程序②普通程序 8、听证笔录 2016年2月22日

1 听证结论 一、听证时间: 二、听证地点: 三、听证事由: 四、听证主持人:姓名职务 听证员:姓名职务 记录员:姓名职务 听证参加人: 旁听人员代表: 五、听证的简要经过: 六、听证事实、证据及处理意见: 七、听证结论: 年月日听证员签字:听证参加人签字:

2 听证权利告知书 字号 同志: 你提出的信访事项本机关已依法予以受理。根据《山东省信访事项听证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你有提出要求举行信访听证的权利。 请你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到本机关提交听证申请。没有正当理由逾期未提交听证请求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处理单位单位落款 年月日

3 听证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性别,民族:,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 事实和理由: 据此,申请人提出听证申请,请求予以准许。 此致 申请人: 年月日

4 不予听证告知书 字号同志: 年月日你等就问题向提出申请听证。根据《山东省信访事项听证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你等反映的信访事项不适用举行听证,(或为根据《山东省信访事项听证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被告知听证权利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决定不予听证。 特此告知 处理单位落款 年月日

听证会通知(信访人) : 经研究,定于月日上午(下午)时间在(地点)召开信访事项听证会。请准时参会。限于程序原因,不能请假,不能顶替,务必参加。 信访人如需申请回避,需自收到本通知三日内书面提出。 (召集听证会单位落款) 年月日 附:听证主持人、听证员及其他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 一、组织听证范围 执法单位拟作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以及对公民个人处以一千元以上的罚款,对个体工商户处以一万元以上的罚款,对单位处以三万元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按照本程序组织听证。 二、听证组织机关和听证人员 (一)法规授权的组织查处的适用听证程序的案件,自行组织听证;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查处的适用听证程序的案件,由行政机关组织听证,行政机关也可以根据需要指定受委托组织自行组织听证,行政机关派员参加。 (二)听证主持人由听证组织机关法制机构派员担任,也可委托执法机关或执法机构非本案调查人员担任。(三)听证组织机关可以指定本机关非本案调查人员为书记员,承担制作听证笔录和协助听证主持人组织听证工作。 三、听证主持人职权、职责 (一)听证主持人行使下列职权: ①决定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②决定听证中止、终止或者延期;

③决定证人当场作证。 (二)听证主持人应当做好下列工作: ①将听证通知书送达听证参加人; ②就本案事由和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理由和依据进行询问; ③要求听证参加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 ④维持听证秩序,制止违反听证纪律的行为; ⑤审阅听证笔录,并提出书面意见。 (三)听证主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回避: ①是本案调查人员的; ②是当事人、本案调查人员近亲属的; ③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四、听证参加人 (一)听证参加人是指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本案调查人员、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 (二)听证参加人应当按时到指定地点出席听证,遵守听证纪律,如实回答听证主持人的询问。 (三)当事人享有下列权利:

听证会程序

“动物福利”立法模拟听证会 尊敬的各位来宾、各位朋友: 大家下午好! 我是本次听证会的主持人吴玉明,现在由我来宣布,重庆大学法学院“动物福利”模拟立法听证会正式开始。首先,让我们用热烈的掌声欢迎范卫红老师的到来(停顿)。这次听证会,是制定动物福利法规的规定程序,主要目的是通过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使立法活动进一步民主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不断提高立法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为此,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动物福利”模拟立法听证会。 本次听证会的听证委员会共由八名代表组成,他们分别是北京大学社会学教授周家玮、重庆大学法学院老师倪江宁、重庆市沙坪坝区动物园主管张秋妍、中国社会科学院何百秦院士、网络大V吴晓玲、湖南省“十大杰出青年”刘泽、武汉大学法学教授张浩男、以及重庆市法制办公室主任向珊珊,各位代表分别来自不同的地区和工作岗位,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听证会的裁决委员会共由十四名代表组成,这些代表都是通过公开选举的方式产生。另外有记录员两名,由王雄和罗书文两位担任。 接下来请由我宣读《听证会会场注意事项》: 一、参会人员要按时进入和离开听证会场。 二、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不准大声喧哗、吵闹、鼓掌等,未经批准不得录音、录像和拍照,保持会场清静卫生。 三、发表意见和询问、有关陈述的顺序应当依照听证会程序进行。 四、听证会参加人享有平等的发言权利,履行如实反映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客观公正发表意见的义务。听证会参加人每次发言时间不得超过本次听证会规定的时间。超时限的,主持人可予以终止。 五、发言应文明礼貌,不得进行人身攻击,不发表与会议主题无关的言论。 六、听证会参加人应当审阅涉及本人的听证笔录并签字,并有权对自己的意见进行修改和补充。另外旁听人员不得进行发言、提问,不得有妨碍听证秩序的行为。 七、所有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对严重违反者,主持人可以警告并予以制止,直至责令退出会场。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 一般程序也称普通程序有如下特征:一是适用范围广。二是较简易程序相对严格、复杂。 一般程序的内容,包括立案、调查、处理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说明理由并告知权利、当事人陈述和申辩、送达处罚决定书。 1、立案。应遵守有关时效的规定,即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对于在两年以内未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不予立案追究。 2、调查。调查时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出示证件。 3、(写)处理决定。根据不同的违法情况,分别作出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处罚、不得给予行政处罚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处理建议。 4、说明理由并告知权利。行政机关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证据及法律依据。 5、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意见。 6、制作处罚决定书 7、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机关依据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交当事人。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送交当事人。当事人不在现场的,行政机关应在7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但是,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依法应当在2日内送达。

适用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是适用简易程序以外的行政处罚案件,具体讲有下面几种: 一是处罚较重的案件。所谓处罚较重,按行政处罚的种类来说,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或者吊销证照、行政拘留以及数额较大的罚款等行政处罚,是较重的行政处罚,应当适用一般程序。而警告,是较轻的行政处罚,一般当场作出处罚就可以了。按照行政处罚的幅度来说,罚款数额对公民在50元以上,对法人1000元以上的罚款行政处罚,也要适用一般程序,执法人员就不能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告行政机关,经过调查,依照一般程序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给予公民警告及50元以下罚款以外的其他行政处罚,给予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警告及1000元以下罚款以外的其他行政处罚,都要依照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一般程序实施处罚。 二是情节复杂的案件。行政机关需要经过调查,才能搞清案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不能简单适用简易程序,对于这类行政处罚案件,执法人员应当报告行政机关,按照一般程序处理。比如执法人员发现一书店出售淫秽书刊,执法人员当场查获的只有一两本,除了没收这几本淫秽书刊外,执法人员能不能对该书店当场作出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执法人员不能这样处理这个案件。对于这样的案件,执法人员虽然只查获一两本淫秽书刊,但还是应当查清其淫秽书刊的来源、出售的总量以及出版、印刷环节上的问题。这都需要进行进一步的调查,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是当事人对于执法人员给予当场行政处罚的事实认定有分歧而无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执法人员在处理较轻的行政处罚案件时,尽管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但是,遇有当事人认为执法人员认定事实有错误,而执法人员又与其争执不下,难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当提交行政机关,按照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经过调查取证,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说明,执法人员当场已经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而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应当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而不是由行政机关依照一般程序再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听证规定

行政处罚听证规定 为了对当事人违法的进一步澄清,核实证据,使行政处罚公开、公正、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甘肃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暂行规定》中有关听证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1.适用范围:适用于在张掖市区域内动物卫生监督系统有行政处罚权的单位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以及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之前,当事人要求举行行政听证的,依照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听证暂行规定和本规定执行。 2.听证时间: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3.听证收费: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的听证的费用。 4.听证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处,听证可以向社会公开,群众可以参加旁听。 5.听证会参加人: ⑴、听证主持人:由行政机关依据案情复杂程度指定的非本案的调查人员主持。 ⑵、当事人:案件调查人员、被调查人(受行政处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第三人(与案件处理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人)。 ⑶、其他参加人:证人、鉴定人员、翻译人员。 6.听证准备:在举行听证前,听证会主持人应进行必要的准备,仔细审阅调查人员提交的证据材料,拟定审理提纲,以便准确制定行政处罚决定是否确凿的违法事实和证据,法律依据是否正确。 7.听证程序: 第一,主持人宣布听证会开始,首先查明到场人的姓名、年龄、籍贯、住所、审查其作为当事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的身份是否确定,或其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是否合法,并说明案由,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宣读会场纪律,及其是否申请主持人回避等。 第二、案件调查人员说明被调查人违法的主要事实和理由。 第三、被调查人对被指控的事实进行答辩。 第四、互相辩论。 第五、调查人及第三人作最后陈述。 8.听证笔录:听证会应当制作笔录,听证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及其他人员(第三人、证人、鉴定人)阅读或向他们宣读。当事人或其他人员认为笔录有遗漏或差错的,可以补充改正。确认无误后,应分别签名或盖章,主持人、记录人也在听证笔录上签名或盖章。 9.听证结束:听证结束后,听证主持人向所主要负责人提出书面意见,行政机关 依照《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做出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案件听证会提纲

行政处罚案件听证会提纲 时间:2014 年10月 8日时 地点:工商局6楼会议室 内容:一案的行政处罚听证会 听证主持人: 记录员: 申请人:代理人: 案件调查人:,县工商局工作人员,,县工商局工作人员。 一、会前准备 (一)记录员检查听证参加人员是否到场: 1、记录员:案件调查人员、是否到场? 2、申请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是否到场? (二)记录员宣读听证纪律: 请大家肃静,下面宣布听证纪律: 1、服从听证主持人的指挥,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发言、提问; 2、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录音、录象和摄影; 3、听证参加人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退场; 4、旁听人员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鼓掌,哄闹或者进行其他妨碍听证秩序的活动; 5、现场人员关闭通讯工具或者设置在振动状态。 对违反以上听证会纪律的,听讲主持人有权予以制止;情节严重的,责令其退场。 (三)记录员向听证主持人报告:“主持人,听证准备工作就绪” (四)主持人宣布案由及听证组成人员主持人:当事人 因对一案之行政处罚告知不服,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经审核符合听证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第一款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规则》的有关规定,今天在这里公开举行听证会。本次

听证会由本局局长指定、担任主持人,为首席听证主持 人。担任记录员。 (五)下面核对听证参加人的身份 1、在案件调查人席上就坐的人员,请表明身份。 2、在申请人席上就坐的人员,请表明身份。 请将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提交主持人查验。 (六)下面告知听证参加人有关听证的权利与义务 1、听证参加人在听证会上有下列权利: (1)有要求或放弃听证的权利; (2)有权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听证主持人、记录员申请回避;(是案件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与案件有利害关系;与案件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听证的) (3)有权对案件涉及的事实、适用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情况进行陈述和申辩; (4)有权对案件调查人员提出的证据进行质证并提出新的证据; (5)有核对听证笔录的权利。 2、听证参加人在听证会上有下列义务: (1)依法听证; (2)如实陈述案件事实和回答听证主持人的提问; (3)遵守听证会场的纪律,服从听证主持人指挥。 3、案件调查人员,你们对有关听证的权利与义务是否听清楚了?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你们对有关听证的权利与义务是否听清楚了? 4、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你们是否对主持人、记录员提出回避申请? (如申请主持人回避,先询问要求回避的理由,再宣布暂停听证,电话向局长汇报请示,由局长决定是否回避,如果局长同意回避,则宣布听证会延期,反之继续进行。记录员的回避由听证主持人决定)宣布听证会现在开始。) 二、听证调查阶段

《江西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

《江西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 已经1998年8月5日省人民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处罚听证程序,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下简称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对当事人依法作出下列行政处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一)责令停产停业; (二)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三)对非经营活动中公民的违法行为处以500元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的罚款,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20000元以上的罚款。但法律、法规、规章对举行听证的罚款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听证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和便民原则。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应当公开举行。听证实行告知、回避制度,依法保护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质证的权利。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含行政公署)法制机构负责本辖区内听证活动的协调、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听证组织机关和听证人员 第五条行政处罚实施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由该机关组织听证。具

体工作由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承担。 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作出的行政处罚,由委托的行政机关组织听证。 行政处罚实施机关不得委托其他机关或者组织举行听证。 第六条听证人员是指行政处罚实施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担任的听证主持人、听证员、书记员。 第七条听证主持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非本案调查人员; (二)从事法制工作2年以上或者从事行政执法工作5年以上。 听证主持人实行资格认证制度,由省人民政府法制机构统一组织实施。 第八条听证主持人履行下列职责: (一)决定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二)主持听证会; (三)决定中止、终止或者延期听证; (四)决定听证员、书记员是否回避; (五)决定证人是否在听证会上作证; (六)就案件的事实、作出行政处罚的理由和依据进行询问;(七)维护听证秩序,对违反听证纪律的行为予以制止。 第九条行政处罚实施机关根据需要,可以指定1至2名听证员协助听证。 听证设书记员1名,负责听证笔录的制作和其他事务。 第十条听证主持人、听证员、书记员系下列人员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当事人、本案调查人员的近亲属;

行政许可听证会流程

行政许可听证会流程: 一、启动方式: 1.依职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应当听证的事项;行政主体认为需要的涉及公共利益 的重大行政许可的事项。 2.依申请: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和他人重要利益的,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告知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在告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听证申请,行政主体应当在20日内组织听证。 二、程序上 1.听证通知:行政主体应当在举行听证7日前,将举行听证会的地点、时间通知申请人、 利害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 2.申请回避:程序原因。行政主体应当指定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以外的人主持。 实体原因回避。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发现听证会主持人与该行政许可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3.听证参加人包括听证主持人、记录人、审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申请人及其代理 人、利害关系人及其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 4.听证公开:行政许可听证会应该公开进行。 (一)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事由和听证纪律; (二)听证主持人核对听证参加人的身份; (三)听证主持人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关的听证权利和义务,询问申请人、利 害关系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申请听证主持人回避的,听证主持人应当宣布暂停听证,报请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负责人决定是否回避;申请记录人、鉴定人、翻译人回避的,由听证主持人当场决定; (四)审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陈述审查意见以及相关的证据、理由; (五)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六)听证主持人对相关人员提出的意见及证据、理由进行询问; (七)审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最后陈述; (八)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结束。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的,应当在举行听证前,将委托代理书交行政许可实施机关。 5.听证笔录:应当制作听证笔录,听证笔录应该交听证参加人确认无误后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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