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电气焊安全措施

煤矿井下电气焊安全措施
煤矿井下电气焊安全措施

电气焊xx

一、工程概况

×××矿业有限公司位于榆林市神木县大保当镇,其××矿井进风立井在井筒掘砌并贯通后,进行了临时改绞。目前,临时改绞提升系统已基本拆除完成。在

2018年6月15日左右,具备开始进行井筒装备施工准备的各项工作。因施工准备及井筒安装期间,在进行吊盘挂设、封口盘安装、井壁钢筋吹割、管路套管焊接时,需进行电、气焊作业。为保证施工安全,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五十四条、第六百三十三条的规定,以及各上级单位的相关规定,编制本措施,经批准后,严格贯彻执行。

二、施工组织:

工程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

×××

安全负责人:

×××

进行电火焊作业的相关人员(依据当班安排,贯彻学习后,现场签字):

火种携带人:

焊后留守人:

施焊人员:

三、施工时间:

×××煤矿二号进风立井井筒装备及管路电缆安装期间(当天有电气焊作业时,必须在班前会上,进行贯彻、学习、签字)。

四、施工地点:

××矿井进风立井(含井口、井筒、井下马头门处)。

五、作业环境:

该立井为进风井,混凝土井壁,井筒内无易燃物品,井筒淋水约2m3/小时。附近尚在施工的泵房、水仓工程,为全岩巷道或全岩硐室,无瓦斯、煤突出风险。

六、作业流程:

1、进行电、气焊作业前,组织进行贯彻、学习、签字。明确分工与责任,方可进行电气焊作业。

2、指定专人检查作业现场,确保工作地点前、后两端各10米的范围内(或者施工吊盘上),无可燃性材料。检查灭火器、消防沙等消防设施是否符合规定。现场至少配备2个灭火器(每个8kg),储存体积不少于0.2m3的沙子。电、气焊作业过程中,检查人员要全程监督。

3、在进行电、气焊作业地点的下方,设置用不燃性材料制作的设施,接受火星,防止火星坠入井筒。

4、检测工作地点附近20m范围内(或者施工吊盘的上、下层盘处)的甲烷浓度。只有在甲烷浓度不得超过0.5%时,方可进行电、气焊作业。作业过程中,每隔半小时,检测一次甲烷浓度,一旦出现甲烷浓度超限或异常增高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电、气焊作业。

5、指定专人检查电焊机、气瓶、气带的完好情况。确认电焊机、气瓶放置牢靠,电焊机外壳接地完好,气瓶、气带无漏气现象。

6、以上检查、检测工作完成,确认无异常情况后。经安检人员同意,方可开始进行电、气焊作业。火种只能使用火柴,严禁使用打火机或其他火种。

7、作业过程中,严禁移动电焊机、气瓶,严禁同时进行电焊、气割作业。

8、电、气焊作业完毕后,作业地点再次用水喷洒,并安排专人在作业地点检查1小时,发现异常,立即处理。

9、电、气焊作业完毕后,氧气、乙炔、电焊机等设备,应及时升井。

七、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开始前,组织参与施工的人员,学习消防安全知识及煤矿防灭火知识,熟练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2、氧气瓶、乙炔瓶、气带、割炬以及电焊机等设备(工具)入井前,要认真检查,确认其完好性。氧气瓶要有瓶盖,减压器上要有安全阀,严禁沾染油脂。乙炔瓶要有防回火装置,氧气带、乙炔带及仪表,应完好不漏气。

3、电、气焊人员必须遵守《电焊工操作规程和气焊工操作规程》,严格做到持证上岗。

4、气瓶在装卸、运输时,不得同油脂、易燃、易爆物品同车同罐,必须轻装轻放、绑扎牢靠,防止滚动。氧气瓶上应装设防震胶圈,搬运前检查安全帽是否拧紧。

5、作业开始前,检测作业地点20m范围内(井筒作业时,检查上层吊盘、下层吊盘处)的甲烷浓度,确认其不超过0.5%。

6、操作人员必须佩戴专用手套、焊帽,衣领袖口必须全部扎紧。

7、电焊机的接线符合完好标准,气割用具必须完好,气带接头使用专用卡子固定牢靠,不得有漏气现象。电气焊设备必须安放牢固,电焊机上应搭设防水铁罩或防水胶皮。

8、氧气瓶、乙炔瓶的间距,必须保持在7米以上。乙炔瓶应放置在作业地点的下风侧,气瓶距离明火10米以上。

9、电气焊作业前,应将所需材料、工具运至作业地点。人员、材料、工具到位,并按规定检查现场情况,确认无安全隐患,经值班领导同意后,方可开始电气焊作业。

10、作业过程中,要安排专人对现场的环境,进行实时监控。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作业。

11、井下电气焊所用的点火源只能使用火柴,严禁使用打火机或其它火种,严禁用棉纱、破布等物引火。点火源携带入井前,必须在井口房登记,升井后销账。

12、作业过程中,若出现停风、风流异常、瓦斯超限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关闭气瓶阀门,并熄灭火星。待查明原因并恢复正常后,方可重新开始作业。

13、当施工人员暂时离开电气焊作业现场时,必须切断电焊机电源或关闭气瓶阀门,并指定专人在现场看护。

14、割炬点火后,严禁指向人员,无关人员不得在附近走动,下风侧严禁人员逗留。

15、施工吊盘上,不得同时进行电焊、气焊、气割作业。

16、进行电气焊作业,电焊机的地线应与构件直接连接,不得通过搭连钢筋等形式连接。并采取保护措施,防止电、气焊损伤井筒中的悬吊钢丝绳。

17、电气焊作业结束后,对作业范围内进行洒水处理。

18、电气焊作业结束后,安排专人在作业地点留守,监视、检查至少1小时。无异常情况,并向值班领导汇报后,经允许方可撤离现场。

19、井筒内进行电焊,气焊和气割等作业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设置不燃性材料制作的设施,接受火星。

20、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执行。

单位:

×××

井下电气安全技术管理规定(通用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井下电气安全技术管理规定(通 用版)

井下电气安全技术管理规定(通用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为进一步做好井下电气安全技术管理工作,防止:触电、电气火灾和电火花引起的瓦斯事故,确保井下安全供电和生产,根据2001年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各生产矿井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必须认真执行2001年版《煤矿安全规程》、《爆炸性气体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国家标准汇编》、《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煤碳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和矿井电气“三大保护”《细则》及(国有重点煤矿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实施,未涉及到的内容应按《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程》、《标准》和《细则》执行。 2、机电主管部门必须配备负责井下电气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和负责采区供电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井按工作需要人数配备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员,并落实岗位职责职权。 3、必须进一步加强井下电气安全技术管理,进一步完善防爆电气

井口房及井下焊接安全措施(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井口房及井下焊接安全措 施(正式)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1702-26 井口房及井下焊接安全措施(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周密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遵守下列规定: ㈠、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 ㈡、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m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上述工作地点至少备有2个灭火器。 ㈢、在井口房、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 ㈣、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风流中,

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瓦斯员必须在现场随时检测,工作人员配戴便携式瓦检仪及报警矿灯)。 ㈤、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次,发现异状,立即处理(安全员必须在场),相应焊接材料用毕必须及时打上地面,严禁在井下库存)。 ㈥、煤层中未采用砌碹或喷桨封闭的主要硐室和主要进风大巷中,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请在这里输入公司或组织的名字 Enter The Name Of The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Here

煤矿井下电气焊使用管理制度

五虎山矿业公司井下电气焊使用管理制度为规范我矿井下电气焊作业的使用管理,保证电气焊作业的安全施工,防止矿井火灾及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及施工现场设备设施和人员的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制度标准的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使用管理规定: 1、井下电气焊作业必须遵守的规定: 1.1原则上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气焊作业,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气焊作业,每次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经矿领导及相关领导审批(矿长外出时由总工程师审批,矿长返回后补签)后执行。 1.2地面单位在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等危险场所和地点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认真贯彻执行,其他场所和地点应采用常规安全措施; 1.3矿井主要回风井巷及回采、掘进工作面严禁进行电气焊作业。1.4 施工单位必须指定专人在现场检查和监督; 1.5电气焊施工地点前后两端10米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必须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 1.6施工现场至少备有2个灭火器; 1.7必须在电气焊物件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 1.8工作前必须由瓦检员检查工检查工作地点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

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允许电气焊作业。施工中瓦检工应每30分钟检查一次工作地点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达到0.5%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用水迅速将焊渣及熔渣冷却;1.9电气焊施工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小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10煤层中未采用砌碹或喷浆封闭的主要硐室和主要进风大巷中,不得从事电气焊作业; 2、井下电气焊措施的编制: 2.1措施的编制要有针对性,要针对不同的作业地点、作业环境、施工方案等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严禁措施雷同;严禁一份电气焊安全措施多处施工;同一地点同时需要电焊和气割等工作时,必须分开时段施工,严禁同时进行多种电气焊作业; 2.2各单位电气焊措施必须由技术负责人至少提前24小时编制完毕; 2.3 措施内必须明确电气焊作业的起止时间(即措施有效期)、作业地点,并说明电气焊作业的原因和工作内容等; 2.4 措施内必须明确电气焊施工现场负责人、操作人员和监护人员并明确其责任范围; 2.5必须明确电气焊用具的运输、安装和使用要求,明确施工地点的作业环境和作业条件; 2.6措施内对电焊机、氧气瓶、乙炔瓶及工器具的使用、储存、运输、井下保管和跨班期间的交接、出现意外时的处理等必须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

井下焊接、气割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正式版

In the schedule of the activity, the time and the progress of the completion of the project content are described in detail to make the progress consistent with the plan.井下焊接、气割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正式版

井下焊接、气割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正 式版 下载提示:此解决方案资料适用于工作或活动的进度安排中,详细说明各阶段的时间和项目内容完成的进度,而完成上述需要实施方案的人员对整体有全方位的认识和评估能力,尽力让实施的时间进度与方案所计划的时间吻合。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为保障井下生产系统安全生产,防止焊接、气割引发火灾、瓦斯、煤尘爆炸等事故,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特制定本安全技术措施。 一、人员安排与职责 1、带班(副)队长 ----为现场作业负责人,班(组)长----,指挥焊割作业全过程。 2、瓦检员,全程监测作业场所瓦斯浓度,工作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0.5%时禁止焊接,所有人员必须服从瓦检员的指挥。

3、安监员,负责全程监督检查施焊地点周围的安全状况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4、施焊人员,作为唯一指定带火人员,按工艺要求进行相应的焊割工作。 5、电焊作业时,电工---,负责电焊机的接、拆线工作,接拆线全过程必须按照井下防爆要求。 6、灭火人员--------,负责后期处理遗留问题。 二、焊割前的准备 1、电焊设备及工具装运过程必须轻装轻放、支垫平稳、绑扎牢靠,防止抛摔、滚动。 2、氧气瓶和乙炔瓶要求分装分运,不

煤矿井下电气管理规定

煤矿井下电气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井下电气管理,消灭电气失爆、失保,杜绝电气火灾和触电伤人事故,减少停电事故,确保供电安全,保障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下三大保护细则》及集团公司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矿井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井下电气管理工作由机电管理科负总责,具体负责井下供电的用电审批,电气设备、电缆及小型电器的管理,现场检查和电气事故追查,参与规程措施的编制、会审、贯彻及电气管理基础资料的收集保存。第三条各单位行政正职是本单位电气管理第一责任者,分管机电的副科长对本单位电气管理工作具体负责,未设机电副科长的单位必须指派一名副科长分管井下电气工作。第四条各单位机电区长要准时参加电管例会和机电例会。特殊原因不能到会的,必须向机电矿长请假。第五条各单位机电区长要带队按时参加矿每月组织的达标和安全检查。同时,定期组织自查,并认真记录备查。第六条采、掘、开工作面供电系统设计由机电管理科负责。工作面开工前,由技术部门提供巷道设计图及工作面地质资料,通风部门提供风流方向,局扇容量、安装位置、瓦斯电闭锁开关位置和控制范围,机电管理科提供供电系统图、电气设备平面布置示意图。供电系统设计方案须经机电副总组织相关单位会审批准后方可实施,安装单位必须按图施工,机电管理科负责监督检查,不符合设计要求的要立即整改。否则,不准送电。第七条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程及检修计划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逐台检修,并认真做好记录。其中移动变电站,“三专”线路的电缆、开关、局扇每月进行一次强制性检修。强化“双突”区域电气管理设备检修,确保检修质量。第八条修配工区、综机工区参与电气设备进矿后的验收,对出厂入井的电气设备进行检修调试,重点对过流、漏电保护及防爆性能进行整定、校验,机电管理科负责抽查。使用单位领用时要检查验收,不校验或校验不合格的禁止下井使用。第九条各单位要制定实施井下电工培训计划,提高职工业务素质。井下电工必须持证上岗。第十条机电管理科要加强“双突”区域现场检查,定期对在用机电设备进行完好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如发现失爆、失保等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停止该区域供电,并及时汇报调度所及矿有关领导。

井下焊接安全措施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5436 (解决方案范本系列) 井下焊接安全措施详细版 A Specific Measure To Solve A Certain Problem, The Process Includes Determining The Problem Object And Influence Scope, Analyzing The Problem, Cost Planning, And Finally Implementing.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井下焊接安全措施详细版 提示语:本解决方案文件适合使用于对某一问题,或行业提出的一个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过程包含确定问题对象和影响范围,分析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成本规划和可行性分析,最后执行。,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一、施工准备 1、施工前将电气焊的工具、材料、配件运到现场,运输过程中必须轻拿轻放,防止剧烈碰撞,氧气、乙炔不能混装,严禁搭乘人车提升机及运输。 2、检查电气焊设备,必须完好可靠,接线符合完好标准。不完好严禁使用。 3、检查作业点消防管是否有水,并在作业之前将作业地点10米内煤尘、浮煤进行冲洗清理。消防管路无水,必须使用盛水设施将作业地点按规定喷洒,否则严禁电气焊作业。 4、施焊地点前后两端各10米的井巷范围内,不能有易燃易爆物品,应至少备有2个干粉灭火器和

足量灭火砂。 5、电气焊操作人员配戴好专用手套、焊帽或专用防护眼镜,并进行检查,不完好及时进行更换,作业前衣领袖口必须全部扎紧。 二、安全技术措施: 1、现场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一定消防安全知识,能熟练使用消防灭火器材,熟悉并掌握电气焊相关知识。 2、参加施工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入井常识方可入井从事焊接工作。 3、施工作业由负责人统一指挥,在现场将措施落实到位,安全员负责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严格坚持措施落实不到位,不安全,不施工。 4、电、氧气焊作业前,必须由瓦斯员首先检查

电气焊规定

焦煤办字…2013?59号 关于印发《焦煤集团井下电气焊作业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焦煤集团所属各矿井: 为规范井下电气焊作业的使用管理,防止电气焊作业引发火灾及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及施工现场设备、设施和人员的安全,经研究同意,下发《焦煤集团井下电气焊作业管理办法(试行)》,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焦煤集团井下电气焊作业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制度的要求,结合焦煤集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焦煤集团所有矿井井下(含井上下瓦斯泵房)和井口房内进行的电气焊作业。 第二条本办法所述电气焊作业包括:电焊、气焊、气割和使用喷灯作业,以下简称“电气焊”。 第三条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气焊作业,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区域和井口房内进行电气焊作业,每次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后执行。 第四条各矿井要遵照以下要求严格控制井下电气焊作业: 1. 能在地面进行的电气焊作业严禁在井下作业。 2. 井下可以使用其它方法解决的,严禁使用电气焊作业。 3. 有条件拆装、运输的设备部件,需要动用电气焊维修时,必须升井进行电气焊作业。 4. 设备安装需要电气焊作业时,应在设备入井前完成,不得在井下进行电气焊作业(设备焊接后超宽、超长、超重不能入井的或必须在井下进行电气焊才能解决的除外)。

5. 设备、设施在设计加工时,应提前考虑井下检修、安装、拆除的需要,不用或少用电气焊。 6. 煤层中未采用砌碹或喷浆封闭的主要硐室和主要进风大巷中,不得进行电气焊作业。 7. 原则上井下电气焊作业只允许8点班进行,且每班不准超过2处,生产班不能超过1处。 第二章电气焊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 第五条电气焊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井下使用电气焊必须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措施必须有封面、审批签字栏、审批意见栏、安全技术措施、措施执行情况及分析总结(内容包括:措施审批后执行情况,未执行的措施要注明原因)。 2.严禁一份电气焊安全技术措施多处施工。同一地点同时需要电焊和气割等工作时,必须分别编制措施并分开时段施工,严禁同时进行多种电气焊作业。 3.采用电焊、气焊、气割还是喷灯焊接在措施的编制上必须区分清楚、分开编制,不得在一份措施中同时出现多种电气焊作业内容。 4.电气焊一般要求在一个班内进行完毕,总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超过8小时应重新制定措施、履行审批手续。 5.电气焊安全技术措施中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1) 使用电气焊的单位、编制人、单位负责人、审批人

井口房及井下焊接安全措施

编号:SM-ZD-58298 井口房及井下焊接安全措 施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井口房及井下焊接安全措施 简介:该方案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遵守下列规定:㈠、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 ㈡、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m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上述工作地点至少备有2个灭火器。 ㈢、在井口房、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 ㈣、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煤矿井下电气安全标准(2020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煤矿井下电气安全标准(2020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煤矿井下电气安全标准(2020版) 总则 一、为了加强煤矿井下电气安全技术管理,保证井下安全供电和用电,预防触电和电火花引起的瓦斯、煤尘爆炸及电气火灾等事故,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考核评级办法》及有关规程、标准的规定,结合煤矿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煤矿井下电气安全标准》。今后对陕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煤矿井下电气安全检查考评,均以此《标准》为依据。 二、煤矿井下电气安全的基本要求是:供用电必须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防爆电气设备必须具有合格的防爆性能,所有电气设备和设施均要达到完好标准和有关规定要求,实现安全可靠运行。 三、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如与上级新规定有抵触时,以上级的规定为准。本标准未尽事宜,按爆炸性环境防爆电气设备国家标准

(GB3836—2000)及《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等规定执行。 四、本标准解释权归陕西陕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第一章三无 要求井下电缆线路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线头和破口等不合格接头;井下不准使用非阻燃电缆,井下“四小线”必须使用阻燃电缆。 1.1电缆接头凡不符合下列要求之一者为“鸡爪子”: 1.1.1不同型电缆之间严禁直接连接。 1.1.2橡套电缆的修补连接(包括绝缘、护套已损坏的橡套电缆的修补)必须采用阻燃材料进行硫化热补或与热补有同等效能的冷补,并按《煤矿安全规程》第472条规定进行试验。 1.1.3井下安装或使用中的电缆之间的连接必须经过符合要求的接线盒、连接器或母线盒进行连接(有屏蔽层必须连接屏蔽层)。要求接线盒、连接器和母线盒的零部件齐全完整,无锈蚀,密封良

煤矿井下电气焊管理规定

煤矿井下电气焊管理规定 为保障矿井安全生产,加强电氧焊的安全管理,使井下电氧焊的使用达到规范化和标准化,防止电焊、气焊、气割和喷灯焊接(以下简称电气焊)作业引发火灾和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一、电气焊作业条件 1、能在地面进行的电气焊作业严禁到井下电气焊作业;可以使用其它方法解决的,严禁使用电气焊方法解决。 2、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地点有电气焊专项措施时,方可电气焊作业,井下其它地点严禁电气焊作业。 3、作业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m的井巷范围内,应当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有供水管路、洒水三通;如主要硐室和主要进风大巷布置在煤层中,未采用砌碹或者喷浆封闭的地点不得进行电气焊作业。 4、作业地点附近20范围内,风流中甲烷浓度不得超过0.5%,且无瓦斯聚积。 5、电气焊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不得有高压容器、带电设备、正在运转的设备、油箱等危险源。 二、电气焊作业措施编制 1、严格执行“一焊一措施”要求,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

2、明确作业地点、时间、电气焊的方式及气割或焊接什么;写明装卸运输时的安全事项;要求人员在入井前、作业前,对电气焊的设备、工具及材料完好性进行检查;要求办理乙炔(氧气)瓶出入井手续。 3、明确气体检查的地点、方法及允可作业标准,甲烷传感器或甲烷仪设置位置及相关参数,写明消防水管接到具体位置及洒水操作要求。 4、明确防止焊碴飞溅火星引燃及引爆作业地点周围煤体、瓦斯、材料设备措施。 5、要求停止电气焊作业影响范围所有作业,并有人负责。 6、明确电气焊作业设备、工具、材料工具放置位置、方法,写明消防灭火器的类型、数量及放置地点。 7、电气焊作业结束后,要求安排专人察看内容及时间。 8、写明安全人员监督(作业环境、设备完好、安全措施等)内容。 9、明确作业负责人、专职瓦检员、安监员、施焊人员、喷洒水人员及落实停止作业区域人员。 10、写清楚电气焊作业应急措施。 三、电气焊作业审批及贯彻 1、电气焊由编制(施工)单位负责人、通防科、机电科、安监处等部门审查,经施工单位分管领导、电气焊作业

井下电焊安全技术措施(2021)

井下电焊安全技术措施(2021) Security technology is an industry that uses security technology to provide security services to society. Systematic design, service and management.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502

井下电焊安全技术措施(2021) 一、施工准备 1、检查电焊设备,必须完好可靠,接线符合完好标准。不完好严禁使用。 2、检查作业点消防管是否有水,并在作业之前将作业地点10米内煤尘、浮煤进行冲洗清理。消防管路无水,必须使用盛水设施将作业地点按规定喷酒,否则严禁电焊作业。 3、检查电焊作业地点前后两端各10米的井巷范围内,不能有液压油、机油、棉纱、风筒等易燃易爆物品,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2个干粉灭火器和足够数量灭火砂。 4、检查工作场所安全状况,顶板鳞皮、片帮必须处理彻底,必要时设临时支护,支护材料应是不燃性材料,在综采工作面作业时必须将护帮打出去。

5、电焊操作人员佩戴好专用手套、焊帽或专用防护眼镜,并进行检查,不完好及时进行更换,作业前衣领袖口必须全部扎紧。、 二、安全要求: 1、现场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一定消防安全知识,能熟练使用消防灭火器材。 2、参加电焊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且持证上岗。 3、施焊作业由施工负责人统一指挥,在现场将措施落实到位,监护人负责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4、施焊作业必须背风作业,风大时应设挡风设施,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 5、电焊作业前及作业过程中,监护人、兼职瓦检员要在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兼职瓦检员每隔半小时测一次瓦斯浓度,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大于0.5%时不得作业。 6、电焊机的接线、拆线工作,必须由专职电工来操作,电焊机的外壳和焊件必须接地,电缆和焊把柄必须绝缘良好,焊接地线不得接在钢丝绳、管路、轨道等上且必须设专用电缆。

井下电气焊安全规定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井下电气焊安全规定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4 页

井下电气焊安全规定 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遵守下列规定: 1、措施要明确写清电气焊的具体时间、地点,一式四份,施工单位自留一份,送通风工区、总调度室、安全监察科各一份。 2、通风工区接到电气焊措施后,按规定安排瓦斯检查员到电气焊地点检查瓦斯,实行挂牌管理,瓦斯检查员检查完后应及时填写牌板内容并向通风工区值班室和总调度室汇报,以备查实。 3、电气焊等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4、工作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清扫工作地点前后各10m内的煤尘、油脂和其它易燃物。必须对电气焊设备进行详细检查,确保完好。电器接线必须规范,绝缘良好。 5、气焊作业时,氧气瓶和乙炔瓶应放置在烧焊地点风流的上方。氧气瓶和乙炔瓶相互间距不得小于10m。 6、电气焊工作地点前后两端各10m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的分支,专人负责喷水。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两个灭火器。 7、在井口房、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气焊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工作完毕,检查清理其下方残留火种。 8、电气焊工作完毕后,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小时,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第 2 页共 4 页

9、在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矿井进行电气焊等工作时,必须停止突出危险区内的一切工作。 10、煤层中未采用砌碹或喷浆封闭的主要硐室和主要回风大巷中,不得进行电气焊等工作。 第 3 页共 4 页

煤矿井下电气焊作业技术安全措施通用版

解决方案编号:YTO-FS-PD451 煤矿井下电气焊作业技术安全措施通 用版 The Problems, Defects, Requirements, Etc. That Have Been Reflected Or Can Be Expected, And A Solution Proposed T o Solve The Overall Problem Can Ensure The Rapid And Effective Implementation.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煤矿井下电气焊作业技术安全措施 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解决方案文件可用于已经体现出的,或者可以预期的问题、不足、缺陷、需求等等,所提出的一个解决整体问题的方案(建议书、计划表),同时能够确保加以快速有效的执行。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为保障井下生产系统安全,防止电气焊引发火灾,瓦斯、煤尘爆炸等事故,根据《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不连沟煤矿井下电气焊作业管理制度》相关要求,特制定本措施。 一、施工组织 1.施工单位:综掘一队 2.施工地点:F6204主回撤通道 3.作业内容:对综掘机回转油缸螺栓进行焊接、拆卸4.计划作业时间:2015 年4月15 日0时00 分-2015 年4月15 日8时00分 二、人员安排与职责 1.带班队长(班长)为现场作业负责人,指挥协调焊、割作业全过程,向调度室三汇报(作业前、作业中、作业后)。 2.瓦检员全程检测作业场所瓦斯浓度,工作地点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超过0.5%时禁止施工,向调度室三汇

井下电、氧焊安全技术措施

井下电、氧焊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包括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和安全预防措施,主要有17方面的内容,如防火、防毒、防爆、防洪、防尘、防雷击、防触电、防坍塌、防物体打击、防机械伤害、防起重设备滑落、防高空坠落、防交通事故、防寒、防暑、防疫、防环境污染等方面措施。 因我***进行****。需要电、氧焊作业,为确保此项工作安全顺利地进行,特制定本安全措施,以指导工作。 一、施工时间及地点: 时间:年月日 地点: 二、施工负责人: 三、准备工作: 380v电源电焊机一台 15公斤氧气、乙炔各一瓶 6平方电源线100米氧气、乙炔带及割枪焊把线、焊把及焊帽焊条 四、工作任务: 1、 2、 五、安全技术措施: 1、进行电、氧焊前,必须明确电、氧焊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所影响的单位,在调度会上做计划通知所影响的单位。

2、电、氧焊施工人员必须是有经验、有资格证的氧焊工,懂得氧焊工操作规程,施工前必须提前学习本安全措施,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保证安全施工。 3、氧气瓶、乙炔瓶在下井前要认真检查是否漏气、完好,若漏气或不完好要提前处理好后,方可下井,整个运输过程中,对设备必须轻搬轻放。 4、施工前,要认真检查气瓶、氧气管路、割枪是否可靠,有无漏气、跑气现象,施工前应派专人进行检查、监督。 5、电焊机、电焊钳、电焊钳线下井前必须保证完好、可靠,在运输过程中对设备要轻拿轻放,电焊机电源取自中央变电所低压盘,接电源严格执行《停送电操作规程》中的相关规定,并且是一名有经验、有资格证的机电工操作接火。 6、施工前应清理现场杂物及浮尘,并进行喷水,在工作地点周围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施工地点前后两端各20米范围内不能有易燃物,由专人用水桶盛水沟内的水负责冲洗施工现场的地面。作业地点配备两个有效的灭火器。 7、高空作业超过2m时,作业工人必须系安全带,且必须系在安全可靠地点。平台采用2米高面积3平米的四腿活口架,作业前必须仔细检查安全带及其悬挂点,确保安全带完好,悬挂点牢固、可靠。 8、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米范围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0.5%,方可进行作业。氧气瓶、乙炔瓶之间的距离最少不得小于5米,且氧

(精编)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管理办法

(精编)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井下电气设备安全运行,防止人身触电、电气火灾和电气火花引起的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制定本规定的依据是:《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煤矿井下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以下简称《短路保护细则》、)《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保护接地细则》、)《煤矿井下低压检漏装置的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以下简称《检漏保护细则》、)《机电设备防爆检查标准》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第三条井下电气设备安全管理是指矿井井下供电系统、综合自动化系统(含各子系统),通讯照明信号系统,监测监控系统的各种电气设备、器材、设施在选型、入井、安装、测试、使用、维护、检修和拆除过程中的综合管理及即计量测量等各种电气仪表的电气安全管理。 第四条陕西煤炭建设公司机电动力部是陕西煤炭建设公司井下电气安全管理的业务管理部门,负责对各单位井下电气安全业务工作进行管理指导监督检查。矿(厂、公司)机电管理部门是本单位井下电气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本单位井下电气安全管理和安全监察工作。 第五条井下电气安全是矿井安全工作的重点之一,各级

领导干部必须高度重视,尤其是各级机电部门领导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要定期下井深入现场,加强对井下电气设备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井下电气设备安全运行。 第二章基础管理 第六条各矿(处、公司)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修订和完善井下电气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单项电气拆除、安装、检修工程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按有关规定程序审批,认真贯彻落实并存档备查。 第七条各矿(处、公司)机电管理部门要设立电气管理组,配备专职工程技术人员及电气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井下供电系统的设计、电气设备选型、用电负荷调整及电气保护装置的整定计算,审核电气设备检修安全技术措施,建立井下电气设备台账,绘制井下供电系统图、井下电气设备布置示意图。 供电设计、保护装置整定计算和绘制的各种图纸,由机电管理部门技术负责人审核,经机电副总工程师或机电矿长(副总经理)批准,并统一存档。 新安装的变电所、临时配电点和采煤、掘进、开拓工作面必须有供电设计,确保实际与设计相符,严禁无设计施工,严禁先开工后设计。 第八条井下供电系统图必须标明电气开关型号、短路整

煤矿井下电气焊安全措施

电气焊安全措施 一、工程概况 ×××矿业有限公司位于榆林市神木县大保当镇,其××矿井进风立井在井筒掘砌并贯通后,进行了临时改绞。目前,临时改绞提升系统已基本拆除完成。在2018年6月15日左右,具备开始进行井筒装备施工准备的各项工作。因施工准备及井筒安装期间,在进行吊盘挂设、封口盘安装、井壁钢筋吹割、管路套管焊接时,需进行电、气焊作业。为保证施工安全,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五十四条、第六百三十三条的规定,以及各上级单位的相关规定,编制本措施,经批准后,严格贯彻执行。 二、施工组织: 工程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进行电火焊作业的相关人员(依据当班安排,贯彻学习后,现场签字):火种携带人:焊后留守人: 施焊人员: 三、施工时间:×××煤矿二号进风立井井筒装备及管路电缆安装期间(当天有电气焊作业时,必须在班前会上,进行贯彻、学习、签字)。 四、施工地点:××矿井进风立井(含井口、井筒、井下马头门处)。 五、作业环境:该立井为进风井,混凝土井壁,井筒内无易燃物品,井筒淋水约2m3/小时。附近尚在施工的泵房、水仓工程,为全岩巷道或全岩硐室,无瓦斯、煤突出风险。 六、作业流程: 1、进行电、气焊作业前,组织进行贯彻、学习、签字。明确分工与责任,方可进行电气焊作业。

2、指定专人检查作业现场,确保工作地点前、后两端各10米的范围内(或者施工吊盘上),无可燃性材料。检查灭火器、消防沙等消防设施是否符合规定。现场至少配备2个灭火器(每个8kg),储存体积不少于0.2m3的沙子。电、气焊作业过程中,检查人员要全程监督。 3、在进行电、气焊作业地点的下方,设置用不燃性材料制作的设施,接受火星,防止火星坠入井筒。 4、检测工作地点附近20m范围内(或者施工吊盘的上、下层盘处)的甲烷浓度。只有在甲烷浓度不得超过0.5%时,方可进行电、气焊作业。作业过程中,每隔半小时,检测一次甲烷浓度,一旦出现甲烷浓度超限或异常增高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电、气焊作业。 5、指定专人检查电焊机、气瓶、气带的完好情况。确认电焊机、气瓶放置牢靠,电焊机外壳接地完好,气瓶、气带无漏气现象。 6、以上检查、检测工作完成,确认无异常情况后。经安检人员同意,方可开始进行电、气焊作业。火种只能使用火柴,严禁使用打火机或其他火种。 7、作业过程中,严禁移动电焊机、气瓶,严禁同时进行电焊、气割作业。 8、电、气焊作业完毕后,作业地点再次用水喷洒,并安排专人在作业地点检查1小时,发现异常,立即处理。 9、电、气焊作业完毕后,氧气、乙炔、电焊机等设备,应及时升井。 七、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开始前,组织参与施工的人员,学习消防安全知识及煤矿防灭火知识,熟练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2、氧气瓶、乙炔瓶、气带、割炬以及电焊机等设备(工具)入井前,要认真检查,确认其完好性。氧气瓶要有瓶盖,减压器上要有安全阀,严

井下电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整体解决方案系列 井下电焊安全技术措施(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61624井下电焊安全技术措施 Safety technical measures for downhole electric welding 说明:为明确各负责人职责,充分调用工作积极性,使人员队伍与目 标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特此制定 一、施工准备 1、检查电焊设备,必须完好可靠,接线符合完好标准。不完好严禁使用。 2、检查作业点消防管是否有水,并在作业之前将作业地点10米内煤尘、浮煤进行冲洗清理。消防管路无水,必须使用盛水设施将作业地点按规定喷酒,否则严禁电焊作业。 3、检查电焊作业地点前后两端各10米的井巷范围内,不能有液压油、机油、棉纱、风筒等易燃易爆物品,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2个干粉灭火器和足够数量灭火砂。 4、检查工作场所安全状况,顶板鳞皮、片帮必须处理彻底,必要时设临时支护,支护材料应是不燃性材料,在综采工作面作业时必须将护帮打出去。 5、电焊操作人员佩戴好专用手套、焊帽或专用防护眼镜,

并进行检查,不完好及时进行更换,作业前衣领袖口必须全部扎紧。、 二、安全要求: 1、现场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一定消防安全知识,能熟练使用消防灭火器材。 2、参加电焊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且持证上岗。 3、施焊作业由施工负责人统一指挥,在现场将措施落实到位,监护人负责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4、施焊作业必须背风作业,风大时应设挡风设施,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 5、电焊作业前及作业过程中,监护人、兼职瓦检员要在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兼职瓦检员每隔半小时测一次瓦斯浓度,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大于0.5%时不得作业。 6、电焊机的接线、拆线工作,必须由专职电工来操作,电焊机的外壳和焊件必须接地,电缆和焊把柄必须绝缘良好,焊接地线不得接在钢丝绳、管路、轨道等上且必须设专用电缆。 7、在设备上进行电焊作业时,必须切断设备电源,并悬

井下电气安全技术管理规定

管理制度参考范本井下电气安全技术管理规定a I时'间H 卜/ / 1 / 7

为进一步做好井下电气安全技术管理工作,防止:触电、电气火灾和电火花引起的瓦斯事故,确保井下安全供电和生产,根据20xx 年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各生产矿井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必须认真执行20xx 年版《煤矿安全规程》、《爆炸性气体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国家标准汇编》、《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 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煤碳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和矿井电气“三大保护”《细则》及( 国有重点煤矿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 标准》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实施,未涉及到的内容应按《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程》、《标准》和《细则》执行。 2、机电主管部门必须配备负责井下电气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和负责采区供电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井按工作需要人数配备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员,并落实岗位职责职权。 3、必须进一步加强井下电气安全技术管理,进一步完善防爆电气设备和电缆管理制度、设备包机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停电检修制度、电气试验制度、用电申请及负荷审批制度等。矿必须备有井上、下配电系统图,井下电气设备布置示意图和电力、电话、信号、电机车等线路平面辐别示意图,井随着情况变化定期添绘。 4、采区供电设计应按集团公司要求的统一格式正规设计,井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或机电副总工程师审批有效。未经批准或无设计不准施工安装。采区供电设计说明书必须存档备查。 在进行来区供电设计时,必须考虑电气设备和电缆的选择要满足 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必须考虑配电点的位置和空间必须满足设备检修和巷道运输、矿车通过及其它设备安装的要求。 5、采区设备的安装必须按设计要求进行标准施工,标准化管理应从安装起一步到位。在施工安装中,如实际与设计不相符合,应及时修改补充完善设计。机电设备安装后,必须由主管机电的矿领导组织 有关单位和专业人员桉标准进行检查验收和试运,合格后要正式办理移交手续,并建立技术档案,同时交付生产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者严禁送电运行。 6、各生产:矿井在组织采煤、掘进进尺的同时,必须落实机电设备管理责任,并执行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使管、用。修达到一致。

井下电气焊烧焊措施实用版

YF-ED-J1461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井下电气焊烧焊措施实用 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井下电气焊烧焊措施实用版 提示:该解决方案文档适合使用于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在进行中紧扣进度,实现最大程度完成与接近最初目标。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由于工程处桃园桃园矿建项目部需要对II1 轨道大巷供应风水,需从新副井二号2#交岔点 的永久风水管路搭接,鉴于管路走向复杂,为 不影响施工,需要在现场进行配置管路,所以 特编制此配置管路烧焊措施。 一、施工单位 施工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二、烧焊安全措施: 1、认真编制、批复安全措施。 2、烧焊报告及措施批复后要及时送达调

度所、瓦斯办、通风调度。 3、烧焊时间:15:00--17:30. 4、烧焊方式:电焊、气割。 5、烧焊安全措施由安全负责人负责贯彻,必须贯彻到每一个参与烧焊的工作人员,并经考核合格。 6、烧焊工作期间,必须停止突出煤层的掘进、回采、钻孔、支护等作业。 7、烧焊工作进行前必须进行安全确认,确认内容包括措施贯彻、烧焊地点瓦斯检测、煤尘清扫、灭火器具、人员组织、突出煤层工作地点是否按要求停止作业等 8、烧焊工作由矿调度所统一协调指挥,施工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安全负责人负责检查和监督;烧焊地点必须有直达调度所的通讯

煤矿井下电气焊作业安全制度

煤矿井下电气焊作业安全制度为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防止电焊、气焊、气割和喷灯焊接(以下简称电气焊)作业引发火灾和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电气焊作业必须制定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有专职瓦检员、安监员现场监督检查。 第二条每班内只允许有一个地点进行电气焊作业。 第三条有条件拆装运输的设备、部件需要动用电气焊维修时,必须 升井进行,不得在井下维修。 第四条设备安装需要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在设备入井前进行, 不得在井下进行电气焊作业。

第五条能够移至全负压通风区域进行的电气焊作业,必须移至全负压通风区域进行。在综采工作面和回风巷内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采取特殊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六条电气焊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矿机电、通风、安监、调度和监理公司等部门审查,由矿总工程师审批。 第七条电气焊安全技术措施中应明确施工时间(计划)、地点、作业内容、现场负责人、专职瓦斯检查员、安监员、施焊人员、喷洒水人员、焊后留守人员和携带火种人员。 第八条一个措施只能在一个地点使用一次,严禁一个措施多次使用。 第九条进行电气焊作业有可能影响到相关联单位的设备、设施或场所安全时,施工单位应在作业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关联单位,以便关联单位做好防范措施。

第十条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未取得电气 焊作业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作业。 第十一条电气焊作业前,作业现场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作业人员贯彻 学习已审批过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签字。 第十二条电气焊割作业前,施工单位应到矿调度室进行登记,调度 人员应对电气焊作业地点附近的设备、设施运行状态统一协调,以 保证作业安全。电气焊作业结束后,作业负责人要在观察1小时以 后及时汇报调度室,调度员要做好记录。 第十三条作业人员必须随身携带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措施,现场负责人、瓦斯检查员、安监员、施焊人员、喷洒水人员、焊后留守人员、携带火种人员、作业时间、地点、工作内容要与安全技术措施一一 对应,以上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必须重新审批措施。 第十四条电气焊作业地点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应至少备有两具4kg 干粉灭火器和0.2m3的灭火砂,并有可靠的灭火水管,由喷洒水人 员负责喷洒水。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