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公司会计处理

租赁公司会计处理
租赁公司会计处理

租赁公司会计处理

一、【问题】甲公司生产的设备,与另一企业乙公司签定协议,设备放在乙公司,供乙公司使用,所有权属于甲公司,甲公司每年收取服务费。那么,甲公司账务如何处理?【解答】根据贵公司的描述,甲公司生产的设备,放在乙公司供其使用,所有权属于甲公司,甲公司每年收取服务费,属于甲公司租赁设备给乙公司使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2018)》规定:第三条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一)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二)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第四条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第七条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第九条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第五十八条固定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所以,按上述规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为固定资产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相关科目。供乙公司使用收取服务费时,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按规定计算应交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科目。实际交纳税费时,借记应交税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公司租赁设备给其他公司使用属于租赁业务,是指在约定的期间内公司将设备的使用权让与承租方,以获取租金,并不转移设备的使用权。租赁分为经营性租赁和融资租赁两种,账务处理方法是不同的。

三、经营性租赁设备的账务处理。

1、出租时确认各期租金收入:

借: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租赁收入

2、实际收到租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

3、出租的设备所有权并未转移,仍应按自有固定资产管理,按期计提折旧: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累计折旧

分成租赁的会计核算

分成租赁的会计核算 要准确、真实地对分成租赁进行会计核算,首先要清楚分成租赁的含义。分成租赁就是承租方向出租方所交纳的租金根据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确定。它与一般融资租赁的最大区别在于租金回笼额的不确定性。 租赁会计核算的关键是在恰当的会计期间对租赁本金和租赁收益的合理确认。一般的融资租赁,在租赁合同中对归还的租金额、还款期限、租赁收益率有明确的约定,会计可以根据业务部门的租赁概算表,对回笼的租金合理确认租赁本金和租赁收益。而分成租赁由于租金回笼的不确定性,且在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的租赁收益率,所以,根据承租人的营业收入一定比例回笼租金时,在会计上就较难确认租赁本金和租赁收益。因此,确定适当的租赁收益率是合理确认分成租赁各期回笼租金中租赁本金和租赁收益的关键。 在日常的会计核算中,资金成本率、内含报酬率指标通常作为分成租赁会计处理的租赁收益率指标,但两者都有其不利的一面。资金成本率指标较容易确定,且核算方便,平时对回笼的租金按资金成本率来确认收益,余额冲转租赁本金,当租赁本金全部冲转后,以后回收的租金全部确认为租赁收益。显然,以资金成本率指标确认租赁收益,不符合会计核算的配比原则,同时租赁收益的递延反映,也不利于对部门当期利润指标的考核。内含报酬率指标是根据未来等额租金流入计算出来的,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租赁》的要求,但该指标较难确定。因为,分成租赁的租金是根据承租人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确定,而承租人的营业收入在未来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我们无法根据等额的租金回笼来计算内含报酬率指标。并且,当承租人的营业收入不能按预计实现时,用内含报酬率指标会出现虚增利润的现象,这也不符合会计的谨慎原则。 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可以用资金成本率和内含报酬率两个指标的平均值作为分成租赁业务会计处理时确认租赁收益的租赁收益率指标。此内含报酬率是公司在项目评审中所确认的收益率,虽然该指标也具有不确定性和不合理的因素,但是,它是在公司项目评审中通过的,且得到了公司的认可。从上面分析可以看出,平均值指标较好地弥补了上述两个指标的不足,能较合理地反映分成租赁业务回笼租金中的租赁收益,同时亦能满足公司对业务部门利润指标考核的要求。业务部门在完成分成租赁业务后,根据该指标制作租金概算表,并在租金概算表中列明资金成本率和内含报酬率,财务按概算表进行会计处理。

租赁公司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租赁公司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2003-12-25【大中小】【打印】 依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专门从事租赁业务的租赁公司经营租 赁的会计处理如下: 需要设置的会计科目及核算内容 (1)经营租赁资产。该科目核算出租人为经营性租赁而购入的物资的实际成本(包括物资价款、运杂费、保险费以及进口关税等)。该科目下设“已出租资产”和“未出租资产”两个二级科 目。 出租人购入经营租赁资产时,借记本科目(未出租资产),贷记“银行存款”科目。起租时,借记本科目(已出租资产),贷记本科目(未出租资产)。每期收到租金时,借记“银行存款”或“现金”科目,贷记“租赁收益”科目。租赁合同结束收回出租资产时,借记本科目(未出租资产),贷记本科目(已出租资产)。 经营租赁资产报废时,借记“经营租赁资产折旧”科目,贷记本科目。 出租资产在租用单位被损坏,提前报废的,租用单位应予以赔偿。收到赔偿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收 入”科目。

(2)经营租赁资产折旧。该科目核算出租人经营性租赁资 产的累计折旧。 出租人经营租赁的资产折旧足额后,不管能否继续使用,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经营租赁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出租人按期提取折旧时,借记“营业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出租人出售、报废和毁损的经营租赁资产转入清理,应按经营租赁资产净值,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按已提折旧,借记本科目,按经营租赁资产原价,贷记“经营租赁资产”科目。 例:假设出租人1996年2月购入一批经营用租赁资产,单位价值25万元,总值500万元。该批资产的使用年限为10年,出租人采用直线法折旧,年折旧率为10%.3月5日租出其中5台设备,租期10天,月租金3000元。 根据以上资料,出租人的会计分录为: 借:经营租赁资产——未出租资产 5000000 贷:银行存款 5000000

租赁企业的会计处理

租赁企业的会计处理 一、承租人对融资租赁的处理 1.租赁期开始日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孰低)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最低租赁付款额) ★折现率的确定(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其折现率可按下列顺序确定) ①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 ②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 ③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2.初始直接费用的处理——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初始直接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 3.未确认融资费用分摊的处理——按实际利率法分摊 ★未确认融资费用每一期的摊销额=(每一期的长期应付款的期初余额-未确认融资费用的期初余额)×实际利率

★分摊率的确定: (1)以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为折现率将最低租赁付款额折现、且以该现值作为租赁资产入账价值的,应当将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率。 (2)以合同规定利率为折现率将最低租赁付款额折现,且以该现值作为租赁资产入账价值的,应当将合同规定利率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率。 (3)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折现率将最低租赁付款额折现,且以该现值作为租赁资产入账价值的,应当将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率。 (4)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为入账价值,应当重新计算分摊率。该分摊率是使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的折现率。 ★会计处理: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贷:银行存款 借:财务费用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4.租赁资产折旧的计提 ★应提折旧总额的确定: 存在担保余值的:应提折旧总额=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入账价值-担保余值 不存在担保余值的:应提折旧总额=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入账价值 ★折旧期间: ①如果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即可认为承租人拥有该项资产的全部使用寿命,因此应以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寿命作为折旧期间;

(完整word版)租赁会计分录汇总

租赁会计分录 一、经营租赁 (一)承租人 1. 租入支付押金及预付租金时 借:其他应收款 (所交押金) 长期待摊费用 (预付租金) 贷:银行存款 2. 每次交租时 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 (当期应确认的租金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 (差额) 贷:银行存款 (当期实际支付的租金) 3. 收回押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二)出租人 1. 购入待出租资产时 借:经营租赁资产—未出租资产 待:银行存款 2. 租出产时 借:经营租赁资产—已出租资产 贷:经营租赁资产—未出租资产 3. 预收租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预收租金) 4. 每次租时 借:银行存款 (当期实际收到的租金) 应收账款 (差额) 贷:租赁收入 / 其他业务收入 5. 每次计提折旧时 借:营业费用—折旧费用 / 其他业务成本—租赁支出 贷:经营租赁资产折旧 6. 收回租赁资产时 借:经营租赁资产—未出租资产 贷:经营租赁资产—已出租资产 7. 出售报废和毁损的经营租赁资产清理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 (差额) 经营租赁资产折旧 (累计已经计提的折旧) 贷:经营租赁资产—未出租资产 (资产账面价值) 8. 出租人收到承租人使用不当提前报废租赁资产的违约赔偿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二、融资租赁 (一)承租人 1. 租赁开始日时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2者中的较低者+初始直接费用)A 未确认融资费用 (差额) 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最低租赁付款额) 银行存款 注:最低租赁付款额=租金等+担保余值(承租人或相关第三方)+优惠购买价 最低租赁收款额=最低租赁付款额+担保余值(独立第三方) 2. 支付租金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贷:银行存款 3. 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时 借:财务费用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注意:第一年应付本金余额=A -直接费用 第一年分摊的未确认融资费用B =( A -直接费用)×实际利率 第二年应付本金余额C= A -(上月租金-B ) 第二年分摊的未确认融资费用D= C ×实际利率 第三年应付本金余额E= C -(上月租金-D ) 第三年应付本金余额F= E ×实际利率 …… 4. 计提折旧时 借:制造费用—折旧费用 贷:累计折旧 注意:分摊的累计折旧=(A*当年有效月份)/(折旧年限*12) 5. 租赁期满时 借: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二)出租人 1. 租出固定资产时 借: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 担保余值 (未担保余值) 贷:融资租赁资产 (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 营业外收入 (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差) 未实现融资收益 (差额) 银行存款 (初始直接费用) 2. 每次确认租金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及处理分录完整版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及 处理分录 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及处理分录 一、承租人对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承租人对经营租赁的资产不能作为资产入账 1.承租人在经营租赁下发生的租金应当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费用;如果其他方法更加合理,也可以采用其他方法。在出租人提供了免租期的情况下,应将租金总额在整个租赁期内,而不是在租赁期扣除免租期后的期间内分摊;在出租人承担了承租人的某些费用的情况下,应将该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并将租金余额在整个租赁期内进行分摊。 (1)确认各期租金费用时: 借:长期待摊费用等科目 贷:其他应付款等科目 (2)摊销时: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贷:长期待摊费用 (3)实际支付租金时: 借:其他应付款等科目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 2.初始直接费用和或有租金的会计处理——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借:管理费用(初始直接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 借:财务费用(或有租金) 贷:银行存款等 3.承租人对经营租赁应披露的内容 (1)资产负债表日后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每年将支付的不可撤销经营租赁的最低租赁付款额; (2)以后年度将支付的不可撤销经营租赁最低租赁付款额总额。 二、出租人对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1.折旧政策 在经营租赁下,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始终归出租人所有,如果经营租赁资产属于固定资产,应当采用出租人对类似应折旧资产通常所采用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否则,应当采用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 2.租金的处理 出租人在经营租赁下收取的租金应当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收入,如果其他方法更合理,也可以采用其他方法。 在出租人提供了免租期的情况下,应将租金总额在整个租赁期内,而不是在租赁期扣除免租期后的期间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分配,免租期内应确认租赁收入;在出租人承担了承租人的某些费用的情况下,应将该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并将租金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配。 3.会计处理 (1)确认租金收入时 借: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 贷:租赁收入 (2)实际收到租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或应收账款

租赁公司会计处理

租赁公司会计处理 一、【问题】甲公司生产的设备,与另一企业乙公司签定协议,设备放在乙公司,供乙公司使用,所有权属于甲公司,甲公司每年收取服务费。那么,甲公司账务如何处理?【解答】根据贵公司的描述,甲公司生产的设备,放在乙公司供其使用,所有权属于甲公司,甲公司每年收取服务费,属于甲公司租赁设备给乙公司使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2018)》规定:第三条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一)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二)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第四条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第七条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第九条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第五十八条固定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所以,按上述规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为固定资产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相关科目。供乙公司使用收取服务费时,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按规定计算应交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科目。实际交纳税费时,借记应交税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公司租赁设备给其他公司使用属于租赁业务,是指在约定的期间内公司将设备的使用权让与承租方,以获取租金,并不转移设备的使用权。租赁分为经营性租赁和融资租赁两种,账务处理方法是不同的。 三、经营性租赁设备的账务处理。 1、出租时确认各期租金收入: 借: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租赁收入 2、实际收到租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 3、出租的设备所有权并未转移,仍应按自有固定资产管理,按期计提折旧: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累计折旧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及处理分录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及处理分录 一、承租人对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承租人对经营租赁的资产不能作为资产入账 1.承租人在经营租赁下发生的租金应当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费用;如果其他方法更加合理,也可以采用其他方法。在出租人提供了免租期的情况下,应将租金总额在整个租赁期内,而不是在租赁期扣除免租期后的期间内分摊;在出租人承担了承租人的某些费用的情况下,应将该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并将租金余额在整个租赁期内进行分摊。 (1)确认各期租金费用时: 借:长期待摊费用等科目 贷:其他应付款等科目 (2)摊销时: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贷:长期待摊费用 (3)实际支付租金时: 借:其他应付款等科目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 2.初始直接费用和或有租金的会计处理——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借:管理费用(初始直接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 借:财务费用(或有租金) 贷:银行存款等 3.承租人对经营租赁应披露的内容 (1)资产负债表日后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每年将支付的不可撤销经营租赁的最低租赁付款额; (2)以后年度将支付的不可撤销经营租赁最低租赁付款额总额。 二、出租人对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1.折旧政策 在经营租赁下,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始终归出租人所有,如果经营租赁资产属于固定资产,应当采用出租人对类似应折旧资产通常所采用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否则,应当采用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 2.租金的处理 出租人在经营租赁下收取的租金应当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收入,如果其他方法更合理,也可以采用其他方法。 在出租人提供了免租期的情况下,应将租金总额在整个租赁期内,而不是在租赁期扣除免租期后的期间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分配,免租期内应确认租赁收入;在出租人承担了承租人的某些费用的情况下,应将该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并将租金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配。 3.会计处理 (1)确认租金收入时 借: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 贷:租赁收入 (2)实际收到租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或应收账款

租赁会计账务处理

租赁会计账务处理 一、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20**年1月1日,A公司和B公司(专门从事租赁业务)签订一项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1. A公司向B公司租入一台办公设备,租期为4年,设备价值为20**000元,预计可使用年限为10年。 2. 租赁开始日A公司向B公司一次性预付租金150000元,第一年年末支付租金20**00元,第二年年末支付年金250000元,第三年年末支付租金300000元,第四年年末支付租金300000元。 3.租赁期届满后B公司收回设备。 知识1. 经营租赁业务租赁双方需要解决主要会计问题 经营租赁的最大特点在于,承租人租入资产的目的仅限于获得短期或临时的资产使用权,不考虑取得所有权。出租人仅是为了获取租金收入而不准备转移资产的所有权,仍然承担着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 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不将租入资产的使用权资本化,会计上的主要问题是解决应支付的租金与计入当期费用的关系。对出租人而言,经营租赁资产仍按自有资产核算和管理,包括在资产负债表的相关项目内。会计上的主要问题是解决应收租赁与计入当期收入的关系、经营租赁资产折旧的计提。 知识2. 出租方的兼营租赁和主营租赁业务会计处理的区别 兼营租赁,出租的仅是闲置资产,租金收入作为企业的其他业务收入核算;租赁期内计提的资产折旧,相应作为其他业务支出处理;对经营出租资产,通过“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明细账户核算。 对租赁公司而言,租赁是其主营业务,取得的资产专供出租之用。为了与融资出租资产相区别,对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资产,应专设“经营租赁资产”、“经营租赁资产累计折旧”账户,分别核算其实际成本及累计折旧。租金收入应确认为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可通过“主营业务收入”或专设“租赁收入”账户核算;租赁期内对租赁资产计提的折旧,则确认为主营业务成本。如有应收的租金,则通过“应收账款”账户核算。 (一)A公司承租方的会计处理: 1. 业务性质判断: 此项租赁没有满足融资租赁的任何一条标准,应作为经营租赁处理。确认租金费用时,不能依据各期实际支付的租金金额确定,而应采用直线法分摊确认各期的租金费用。 2. 租赁开始日(20**年1月1日)会计处理

经营性租赁真实案例的会计处理

经营性租赁真实案例的会计处理 经营性租赁是一项暂时过渡资产使用权的行为按《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其属于服务业中的租赁行为。在实际经济活动中租金收取形式有分次或一次性收取两种方式收取款项时间通常为期初或期末。在纳税义务的确认上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九条的规定:“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由于租赁收入在会计核算上存在应计收入和预收收入两种情况根据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相应对税金的会计处理也有所不同。 一、期初收取租金公司在年月日将一套闲置不用的设备出租给乙公司租期年租金为元。合同约定年月日乙公司先支付一年的租金元年月日支付余下的当年租金元。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收到租金时将本期的租金收入与后期的租金收入分别入账即当月的租金收入÷元应记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而后期月—月的租金收入对本期来说劳务尚未提供应记入“预收账款”科目。营业税金问题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在收到租金收入时应确定为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并将应纳税额计入“应交税金”科目但根据配比原则其“应交税金”应平均分摊到各个受益期间。 收到租金时: 借:银行存款贷:其他业务收入———租金收入预收账款借:待摊费用———待摊税金其他业务支出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年以后的个月作分录:借:预收账款贷:其他业务收入借:其他业务支出贷:待摊费用———待摊税金年分录同年。 二、期末收取租金、续上例假设合同规定乙公司分别于年月日年月日支付租金元。会计处理如下: 从权责发生制角度分析年公司提供了财产使用权当年月—月每月应确认租金收入与此同时按会计制度确认收入的同时根据配比原则也应计算企业每月应负担的税金费用平均计入每月。即当年月—月每月均应作如下分录:借:应收账款贷:其他业务收入借:其他业务支出贷:其他应付款———应付税金年月日收到租金时: 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借:其他应付款———应付税金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年分录同年。编辑经营租赁案例分析编辑案例一:企业经营租赁业务审计分析一、现阶段企业经营租赁业务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在审计工作中我们发现企业经营租赁行为容易出现以下问题: 、租赁合同签订不够规范。未对易产生纠纷的事项进行约定如无定金担保措施未注明租赁期间及承租开始日导致租赁费纠纷未明确约定合同到期后承租方装璜材料的归属及费用承担等。 、租赁物范围和权责不明确。表现为缺乏租赁物清单缺少出租土地宗地图未注明租赁物交付时间租赁物缺失的赔偿标准租赁物正常维修责任约定等。 、租赁行为审批程序不严谨。合同的签定、履行过程是对双方权利的维护过程。个别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对维护自身权利的条款约定较少而维护承租方利益的条款约定较多明显不合常理。 、租赁收入未入账或未入当期损益。少数企业将部分租赁收入不入财务帐而存入小金库留做小团体支出租赁收入不入企业当期损益只挂往来账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 、违约责任不明确。如承租单位延期支付租金、水电气等费用承租单位擅自

租赁公司主要业务的核算与管理

租赁公司主要业务的核算与管理 ⒈同业往来的核算 ?跨系统转汇的核算 跨系统转汇是指汇划往来的汇出行与汇入行,分别为两家不同的银行系统。汇划往来至少要涉及两家银行系统。同时央行必须介入。 ①汇出行为双设机构地区,采取“先横后直”的转汇方式。 ②汇出行为单设机构地区,采取“先直后横”的转汇方式。 ③汇出行与汇入行均为单设机构,采用“先直后横再直”的划款模式。 ④同业往来差额的清算 ?同业拆借的核算 ①同业拆借的一般规定 Ⅰ银行拆出资金限于交足存款准备金和留足必要的备付金后的存款,对联行资金和中央银行贷款不能用于拆放。 Ⅱ同业拆借的期限和利率由中央银行根据资金供求情况加以调整,拆借双方在规定的限度内协商确定,确定后应共同遵守。 Ⅲ对相互拆借的资金,不能用现金方式进行直接拆借,应一律通过双方在中央银行开立的存款户进行核算。 ②同业拆借的核算 借出行应开出中央银行存款账户转账支票,办理转账: 借:拆放同业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借入行应将借出行开出的支票送存中央银行,办理转账: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同业拆入 中央银行办理转账手续: 借:××银行存款 贷:××银行存款 ?转贴现的核算 转贴现是指商业银行持已贴现、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其他商业银行融通资金的行为。商业银行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其他银行申请转贴现时,应根据汇票填制一式五联转贴现凭证,在第一联上签章后,连同汇票一并转贴现银行信贷部门。 ⒉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往来的核算 ?缴存存款的核算

①存中央银行的存款的核算 商业银行开出支票支付款项时: 借:现金等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填制送款单存人款项时: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现金 中央银行收到商业银行支款凭证: 借:××银行存款 贷:现金 收到商业银行送款时: 借:“现金”科目 贷:××银行存款。 ②缴存一般性存款的核算 法定存款准备金由各行按一定比例上缴,一般是各分支行逐级汇总到总行,再由总行统一划缴中央银行。 ③缴存财政性存款的核算 Ⅰ商业银行的处理 借:缴存中央银行财政性存款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Ⅱ中央银行的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缴来财政性存款 ?商业银行跨系统和系统内大额款项汇划的核算(同跨系统转汇的处理) ①汇出行和汇入行均为双设机构地区,可采用“先横后直”的划款方式。 同城不同系统票据交换为“横”,异地同系统划款为“直”。 ②汇出行为单设结构地区,汇入行为双设结构地区,可采取“先直后横”的划款方式。 ③汇出行和汇入行均为商业银行单设结构地区,可通过附近第三地双设结构转划,采取“先直后横再直”的划款方式。 ?向中央银行借款的核算 ①借入款项的核算 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申请借款时,要填写“贷款申请书”,经央行审查同意后,填写一式五联的借据,然后办理转帐,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和税收政策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和税收政策 (2) 一、直接融资租赁 (2) 1)出租人会计处理 (2) 2)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3) 3)资产折旧的计提 (4) 4)租赁期届满时的处理 (5) 二、经营租赁 (5) 1)出租人的处理 (5) 2)承租人的处理 (6) 三、售后回租 (7) ⒈出售资产 (7) ⒉租回资产 (7) 四、税收政策及优惠 (8) 1)增值税 (8) 2)印花税 (10) 3)企业所得税 (10)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和税收政策 一、直接融资租赁 1)出租人会计处理 “营改增”后,融资租赁企业开始适用增值税,购买设备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应当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目前,各融资租赁企业对于融资租赁业务主流的会计核算方法是:购买资产时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记入“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租赁开始日不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当收到租金时再确认当期增值税。 例题:假设某融资租赁企业(适用增值税税率17%)购入资产的价值成本为100 0000元,融资租赁合同总额150 0000元(不含税),分10年等额偿还。不考虑未担保余值,租赁期满后融资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方。租赁期间以第一年为例,计算出实际利率为8.14%(插值法计算),第一年末确认的融资收益为81400元,融资租赁的会计确认与计量如下: ⒈购入设备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赁资产10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万元 贷:银行存款117万元

⒉租出设备 借: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150万元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赁资产100万元 未实现融资收益50万元 ⒊第一年收取租金,分配未实现融资收益 借:银行存款17.55万元 贷: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15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中(销项税额)2.55万元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8.14万元 贷:租赁收入8.14万元 ⒋租赁期届满 租赁期满后,租赁资产所有权转移给承租方,出租方不需要做任何处理。 2)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 承租人在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如果知悉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应当采用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否则,应当采用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作为折现率。如果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和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均无法知悉,应当采用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作为折现率。其中,租赁内含利率,是指在租赁开始日,使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出租人的 初始直接费用之和的折现率。 初始直接费用是指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的 可直接归属于租赁项目的费用。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通常有印花税、佣金、律师费、差旅费、谈判费等。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计入租入资产价值。(实务中不好明确确认的都计入了当 期费用)。 承接上面案例 承租人: 第一步: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150000×10=150 0000 (元); 现值计算:每期租金150000元的年金现值=150000 × PA (10期,8.14%),现值合计=100 0187.26,现值大于公允价值(100 0000)。因此,

【会计新资讯】《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应用指南(2019)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应用指南(2019) 一、总体要求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修订)》(以下简称“本准则”)规范了租赁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列报。本准则明确了租赁的定义和识别标准,并分别承租人和出租人对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规定。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与原准则相比,承租人会计处理不再区分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而是釆用单一的会计处理模型,也就是说,除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对所有租赁均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参照固定资产准则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采用固定的周期性利率确认每期利息费用。准则仍将岀租人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两大类,并分别规定了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应基于单项租赁应用本准则规范进行会计处理。为便于实务操作,如果企业能够合理预计,将本准则规定应用于具有类似特征的租赁组合与应用于该组合中的各单项租赁相比,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显著不同的影响,则企业可将本准则应用于该租赁组合。此时,企业应当采用能够反映该组合规模和构成的估计和假设。 二、适用范围 本准则适用于所有租赁,但下列各项除外:一是承租人通过许可使用协议取得的电影、录像、剧本、文稿等版权、专利等项目的权利.以及以出让、划拨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适用无形资产准则;二是出租人授予的知识产权许可,适用收入准则;三是勘探或使用矿产、石油、天然气及类似不可再生资源的租赁,适用其他相关准则;四是承租人承租生物资产,适用其他相关准则;五是采用建设经营移交等方式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的特许经营权合同,适用其他相关准则和规定。 三、应设置的相关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 企业通常应当设置以下科目,正确记录和反映企业发生的租赁业务。本部分仅涉及适用于本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时需要设置的主要会计科目、相关会计科目的主要核算内容以及通常情况下的账务处理。企业在进行具体会计处理时需依据本准则规定对相关事项判断并确定适用的会计处理方法。企业在不违反会计准则确认、计量和报告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分拆、合并会计科目。对于明细

融资租赁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二章 财务人员的岗位职责 (1) 第三章 会计政策 (6) 第四章 会计报告制度 (8) 第五章 资金管理制度 (10) 第六章 存货管理.............................................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七章 固定资产管理 (14) 第八章 收入管理制度 (16) 第九章 成本费用管理 (18) 第十章 利润及利润分配管理 (21) 第十一章 财产清查制度 (22) 第十二章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23) 第十三章 附则 (25)

第一章 总 则 1、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制定本制度。 2、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3、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3.1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3.2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3.3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3.4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行政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3.5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4 、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部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 财务人员的岗位职责 1 、财务部门的职能

1.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1.2、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1.3、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1.4、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1.5、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费用。 1.6、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1.7、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2、财务部门的岗位职责 公司财务部由财务经理、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 2.1财务经理的岗位职责 2.1.1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要随时检查各项制度在本公司的执行情况,发现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给予制止,并及时书面报告公司总经理。 2.1.2审核本公司的会计原始凭证是否符合会计工作规范的要求,是否符合国家的税务、会计法规及本公司的有关规定,对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规的原始凭证拒绝受理,并且退回经办人,坚持“收支两条线”的原则。 2.1.3审核上报的财务资料,确保上报资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准确性。编制公司经营费用的预算,并就经营费用预算的执行差异进行分析,然后报公司总经理。

承租人对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第二节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承租人对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承租人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一、承租人对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对于经营租赁的租金,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费用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其他方法更为系统合理的,也可以采用其他方法。 承租人在经营租赁中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 或有租金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销售费用等)。在某些情况下,出租人可能对经营租赁提供激励措施,如免租期、承担承租人的某些费用等。 在出租人提供了免租期的情况下,承租人应将租金总额在整个租赁期内,而不是在租赁期扣除免租期后的期间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分摊,免租期内应确认租金费用。 在出租人承担了承租人的某些费用的情况下,承租人应将该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并将租金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摊。 【教材例16-1】20×7年1月1日,A公司向B公司租入办公设备一台,租期为3年。设备价值为1 000 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租赁合同规定,租赁开始日(20×7年1月1日)A公司向B公司一次性预付租金150 000元,第1年年末支付租金150 000元,第2年年末支付租金200 000元,第3年年末支付租金250 000元。租赁期届满后B公司收回设备,3年的租金总额为750 000元(假定A公司和B公司均在年末确认租金费用和租金收入,并且不存在租金逾期支付的情况)。 分析:此项租赁没有满足融资租赁的任何一条标准,应作为经营租赁处理。确认租金费用时,不能依据各期实际支付的租金的金额确定,而应采用直线法分摊确认各期的租金费用。此项租赁租金费用总额为750 000元,按直线法计算,每年应分摊的租金费用为250 000元。账务处理如下: 20×7年1月1日: 借:长期待摊费用 150 000 贷:银行存款 150 000 20×7年12月31日: 借:管理费用 250 000 贷:长期待摊费用 100 000 银行存款 150 000 20×8年12月31日: 借:管理费用 250 000 贷:长期待摊费用50 000 银行存款 200 000 20×9年12月31日: 借:管理费用250 000 贷:银行存款 250 000 【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租赁会计处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有()。(2016年) A.承租人对于经营租赁中可能发生的或有租金应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B.承租人在经营租赁中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在整个租赁期间平均摊销 C.承租人在经营租赁开始时支付的预付合同项下全部租金应在租赁期内摊销 D.经营租赁中,出租人承担了应由承租人承担的相关费用时,承租人对于出租人所承担的费用应确认为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租赁的会计处理

固定资产租赁的会计处理 ·账户设置 未确认融资费用 “未确认融资费用”用于核算企业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融资费用。在租赁开始日,按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固定资产和长期应付款入账的企业,不设置本账户。 ·会计处理 一、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1.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核算时应注意的问题 (1)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不属企业的财产,不能作为自有固定资产核算,而仅通过设置“租入固定资产备查簿”进行登记。 (2)如果企业在租赁期间(一年以上)对租入固定资产进行大修理和进行改良工程,其支出应列入“长期待摊费用”,然后在其受益期内分期摊销。 2.举例 [例1]森达公司于本年初向丙公司租入生产用发电设备一台,原值为35 000元,合同规定租期二年,每月租金200元,每半年预付一次。则森达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1)通过银行转账,预付半年租金1 200元。记: 借:待摊费用 1 200 贷:银行存款 1 200 (2)按月摊销设备租金200元。记: 借:制造费用200 贷:待摊费用200 [例2]根据合同规定,向丙公司租入的发电设备的修理费用由达森公司负担。用银行存款支付租入设备的修理费250元。分录如下: 借:制造费用250 贷:银行存款250

二、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1.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核算时应注意的问题 (1)企业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只涉及实物的转移,所有权并不转移,仍属于企业自有固定资产。 (2)如果固定资产租金收入数额较大,为正确进行收入与费用的配比,应采用分摊的方式确认收入。 2.实例 [例]达森公司于本年初向丁公司租出一台数控车床,原值为70 000元,合同规定租期二年,每月租金800元,每半年预收一次。该车床每月应计提折旧280元。则达森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1)租出机器设备。记: 借: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70 000 贷: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70 000 (2)收到半年租金。记: 借:银行存款 4 800 贷:其他业务收入──固定资产出租 4 800 (3)每月计提租出机器设备折旧。记: 借:其他业务支出──固定资产出租 280 贷:累计折旧 280 (4)租赁期满,收回机器设备。记: 借: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70 000 贷: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70 000 三、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业务的账务处理与纳税申报

经营租赁业务的账务处理与纳税申报 2011-8-15 9:0薜东成【大中小】【打印】【我要纠错】 中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公司)系上市公司,从2007年起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2010年12月28日中原公司与惠农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农公司)签订经营租赁协议,将其持有产权的临街房整体出租给惠农公司使用,同时向承租人提供日常维修、保安服务。租赁期开始日为2011年1月1日,为期三年。合同签订日一次性收取三年租金360万元,临街房于租赁期开始日已经交付惠农公司使用。2010年12月31日该临街房原价756万元,预计净残值36万元,折旧年限为20年,每年年折旧额36万元,已计提折旧90万元。2011年度用库存现金支付日常维修支出6.8万元。中原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2011年12月,出租的临街房发生减值迹象,经减值测试,其可收回金额为600万元,以前年度未计提减值。该项租赁业务如何进行账务处理与纳税申报? 一、相关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九条规定,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的规定,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主要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就中原公司而言,投资性房地产是与经营性活动相关的其他经营活动,形成的租金收入构成企业的其他业务收入,与之相关的支出,包括折旧、日常维修支出、保安服务等则构成企业 的其他业务成本。 房地产租金收入的确认、计量和披露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规定。租赁准则第六章对经营租赁中出租人的会计处理作出明确规定,出租人应当按资产的性质,将用作经营租赁的资产包括在资产负债表中的相关项目内。对于经营租赁的租金,出租人应当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其他方法更为系统合理的,也可以采用其他方法。对于经营租赁资产中的固定资产,出租人应当采用类似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对于其他经营租赁资产,应当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明确: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九条规定:租金收入,是指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关于租金收入确认问题规定,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出租方如为在我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采取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的非居民企业,也按本条规定执行。综合上述规定,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一般情况下,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但依据国税函

经营租赁业务承租人的账务处理

经营租赁业务承租人的账务处理 (一)账务处理要点和会计处理程序 1、租金的账务处理:承租人将租金视为租期内的费用应将租金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直线 法确认费用。 借:管理费用(或制造费用) 贷:银行存款 2、初始直接费用的账务处理:承租人将已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3、或有租金的账务处理:承租人在或有租金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4、相关会计信息披露:对于重大的经营租赁,应当在附注中披露资产负债表日后连续三个 会计年度每年将支付的不可撤销经营租赁的最低租赁付款额及以后年度将支付的不可撤销经营租赁的最低租赁付款总额。 经营租赁业务出租人的账务处理 (一)账务处理要点和会计处理程序 1、出租人仍保留经营租出资产的风险和报酬,租出资产属于流动资产列在资产负债表流动 资产项目下。 2、租金收入的账务处理:一般租金在租期内以直线法按平均年限确认为各个期间的收入。 租期不可扣除出租人对承租人减免的租期,单如果出租人提供免租费,可以从租金中扣除,租金余额在租期内分摊。 取得租金收入时: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经营租赁收益 融资租赁业务核算 一、承租人核算融资租赁业务主要内容如下: 1、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对融资租赁业务的会计确认。 2、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 3、租赁资产折旧的计提。 4、履约成本的会计处理。 5、或有租金的会计处理。 6、租赁期届满时的会计处理。 7、相关会计信息的披露。 二、承租人融资租赁业务核算的规定。 公允价值 1、租赁期开始日:两者中孰低者作为入账价值 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 同时,初始直接费用计入资产价值。 2、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 最低租赁付款额=各期租金之和+行使优惠购买选择权支付的金额 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各期租金之和*PA+行使优惠购买选择权支付的金额*PV (PA:年金现值系数;PV:复利现值系数) 3、未确认融资费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摊,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当期的融资

租赁会计账务处理

租赁会计账务处理一、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2008年1月1日,A公司和B公司(专门从事租赁业务)签订一项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1. A公司向B公司租入一台办公设备,租期为4年,设备价值为2000000元,预计可使用年限为10年。 200000 金 计提的资产折旧,相应作为其他业务支出处理;对经营出租资产,通过“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明细账户核算。 对租赁公司而言,租赁是其主营业务,取得的资产专供出租之用。为了与融资出租资产相区别,对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资产,应专设“经营租赁资产”、“经营租赁资产累计折旧”账户,分别核算其实际成本及累计折旧。租金收入应确认为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可通过“主营业务收入”或专设“租赁收入”账户核算;租赁期内对租赁资产计提的折旧,则确认为主营业务成本。如有应收的租金,则通过“应收账款”账户核算。

(一)A公司承租方的会计处理: 1. 业务性质判断: 此项租赁没有满足融资租赁的任何一条标准,应作为经营租赁处理。确认租金费用时,不能依据各期实际支付的租金金额确定,而应采用直线法分摊确认各期的租金费用。 2. 租赁开始日(2008年1月1日)会计处理 5. 2010年12月31日 借:管理费用 300 000 贷:银行存款 300 000 6. 2011年12月31日

借:管理费用 300 000 贷:银行存款 300 000 (二)B公司出租方会计处理: 1. 判断租赁性质 此项租赁没有满足融资租赁的任何一条标准,应作为经营租赁处理。 贷:租赁收入 300 000 5. 2010年12月31日 借:银行存款 300 000 贷:租赁收入 300 000 6. 201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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