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程序

处置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程序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是指任何可能对航空器、航空设施和相关人员造成威胁或损害的活动。这种行为可能包括劫机、炸弹威胁、恶意干扰飞行操作等,对航空安全和公共安全构成了极大威胁。为了保障航空安全和旅客的安全,国际和国内都建立了一套严密的处置程序。

一、航空安全事件应急机制

航空安全事件应急机制是指为了应对航空安全事件而建立的一套应对和处置机制。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预防:通过全面的安全管理措施,包括加强安保力量和技术设备的投入,提高安保水平,建立健全的航空安全管理体系,预防和减少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的发生。

2.预警:建立和完善航空安全情报网络,及时获取和分享有关威胁和风险的信息,进行及时的预警和通报。

3.报警:当发生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时,机组人员和地面安保人员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报警。

4.处置:当收到报警后,应立即启动航空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处置程序应包括评估和分析威胁,确定应对措施,组织必要的力量和资源进行处置。在处置过程中,应优先保护人员的生命安全,并采取措施恢复航空设施的正常运行。

二、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处置程序

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处置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1.预警和报警

当发生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时,机组人员或地面安保人员应立即向航空公司或相关部门报警,并提供尽可能详细的信息,包括事件性质、威胁程度、目标等。

2.紧急响应

航空公司和相关部门应立即启动紧急响应机制,组织各方力量进行处置。在紧急响应阶段,应迅速评估威胁的严重程度和性质,并根据威胁程度和性质采取相应的措施。

3.调度和指挥

一旦接到报警,应立即成立由各相关部门和航空公司代表组成的指挥部,并派出专人负责协调和指挥处置工作。指挥部应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并协调各方资源。

4.处置行动

在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处置阶段,各部门根据任务和要求,分别执行自己的职责。一般来说,航空公司负责通知并指导机组人员应对威胁,地面安保部门负责向机场和机组提供安全支持,如提供安全检查、协助搜寻等。

5.信息共享和统计

在处置过程中,各相关部门和航空公司应及时共享所掌握的信息,以便更好地协调处置工作和进行后续分析。同时,还应及

时记录和统计处置过程中的关键数据,以便评估处置效果和总结经验教训。

6.后续评估

一旦处置工作完成,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后续评估和总结,包括对处置工作的效果进行评估、对处置措施的适用性进行分析、对处置结果进行复核等。同时,还应进行相关的知识和经验总结,以提高未来的处置能力。

总之,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的处置程序是一个高度协同和科学化的工作过程。它需要各相关部门和航空公司的密切合作和配合,以确保航空安全和公共安全的维护。同时,还需要不断的研究和改进,以应对不断变化的威胁和风险。

处置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程序

处置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程序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是指任何非法妨碍、干扰或破坏民用航空器和空中交通工具正常运行以及影响乘客、机组人员和地面人员的安全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威胁民用航空安全,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以下是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的处置程序。 第一步:及时发现和报告 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发生后,必须立即通过适当的渠道向相关部门报告。一般情况下,机组人员和地面人员应当积极留意飞机及周边环境的异常情况,如不明飞行物、威胁性言行等,并及时向航空交通管制部门或警务部门报告。 第二步:快速响应和处理 相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快速调派人员到达现场。一方面,应加强对目标飞机的空中监控,确保飞行安全;另一方面,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保障乘客、机组人员和地面人员的安全。 第三步: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 针对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相关部门应依法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首先,应依托航空交通管制系统实施巡航和警戒,确保相关飞机在空中的安全。同时,可以加强对空域的监控和巡逻,依法拦截、驱离非法入侵飞机。 第四步:调查和取证

在保障乘客和机组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相关部门应立即展开调查,确定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的性质、目的和背后的组织力量,并及时采集相关证据。这些证据将作为后续法律追责和防范类似行为的依据,确保飞行安全和公共秩序。 第五步:追究责任和法律惩处 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属于严重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应将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方面,要依法对行为人进行拘留、起诉和审判,以维护社会安全和法治秩序;另一方面,要积极加强对相关组织的打击和取缔,遏制类似行为的蔓延。 第六步:加强预防和安全保障 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的处置不仅仅是一次应急处置,更是对民用航空安全的重要警示。相关部门应加强预防工作,建立健全防控机制,提升空域和机场的安全保障能力。同时,要强化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提前预判和化解潜在危险。 以上是处置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的基本程序和措施。在实际操作中,还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灵活调整和处置。无论如何,保障民用航空安全的目标是一致的,必须全力以赴,共同维护广大乘客、机组人员和地面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2023年处置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程序

2023年处置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程序导言:民用航空安全一直是各国政府和国际社会高度重视的问题。为了保障乘客和机组人员的生命安全以及航空运输的顺利进行,各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程序来处置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本文将就2023年处置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的程序进行详细介绍。 第一节:立案调查 1. 接报立案:当接到民用航空安全事件的报告或举报后,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其属地和职责范围,及时受理并立案调查。 2. 调查组成立:根据立案调查需要,应当组成调查组,并指定一名负责人,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调查工作。 3. 调查取证:调查组依法采取调查取证措施,收集、保护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现场勘查、询问、传唤、扣押、检查、抽样等手段。 4. 调查报告:调查组根据调查结果,及时编写调查报告,并提出检察建议或移送公安机关或执法机构依法处理。 第二节:行政处罚 1. 行政审批:在调查结束后,有关部门应当根据调查结果,对涉案人员实施行政审批程序。审批程序包括听证、查阅相关文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等。 2. 行政处罚:如果调查发现涉案人员的行为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规章,有关部门可以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行政处

罚的种类包括罚款、责令改正、警告等,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判断。 3. 行政复议:如果涉案人员对行政处罚有异议,可以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处理该复议案件,并作出处理决定。 第三节:刑事处罚 1. 移送公安机关:对于构成犯罪的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有关部门应当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刑事侦查:公安机关应当对移送的案件进行刑事侦查,依法收集、固定、鉴定和保护相关的证据材料。 3. 提起公诉:刑事侦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调查结果提请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4. 刑事审判:法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组织开展刑事审判程序,并依法作出判决。如果被告人被判处刑罚,执行机关应当依法执行。 结语:2023年处置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程序的建立,将进一步提升民用航空安全的保障能力。相关部门应当依法行使职权,从源头上防范、遏制和处置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实现民用航空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处置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程序模版

处置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程序模版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是指以非法手段干扰民用航空器的正常运行和航空安全的行为。为了有效处置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保障航空器的安全运行,下面是一个基本的程序模板。 第一部分:预防与预警 1. 加强信息收集和分析:建立健全的情报系统,加强与相关执法部门、情报部门的信息交流与合作,及时了解各类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的情况和趋势。 2. 提高员工培训水平:对相关民航从业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加强对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的识别和处理能力的培养,提高他们的应变能力和安全意识。 3. 密切监控飞行安全环境:加强对航空器进出港区的监控,建立完善的监测系统,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作出相应的处理。 第二部分:应急调度与指挥 1. 确定指挥部和应急小组:建立起应急调度和指挥体系,明确各级指挥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组织应急小组,负责紧急处置行动。 2. 启动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照预案的步骤进行处置。 3. 确定处置策略:根据非法干扰行为的性质和情况,制定相应的处置策略和措施,确保航空器的安全运行。

4. 协调相关部门和机构:及时通知和协调相关执法部门、机场管理机构等,共同参与到非法干扰行为的处置工作中,形成合力,提高处置效果。 第三部分:行动处置与监督 1. 切断非法干扰源:采取措施切断非法干扰行为的源头,例如通过电磁干扰设备等技术手段使其无法进一步对航空器造成干扰。 2. 保护航空器和乘客安全:对于已经发生的非法干扰行为,积极采取措施保护航空器和乘客的安全,例如增加安保力量、实施封锁措施等。 3. 强化现场监督与处罚:加强对现场处置情况的监督和调度,确保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对于违法行为人及时予以处罚,以起到警示作用。 4. 完善事后处理和调查:对非法干扰行为的发生进行事后处理和调查,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相应的预防和处置措施。 第四部分:宣传与教育 1. 加强社会宣传: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对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此类行为的认知和警惕性。 2. 教育公众和乘客:在机票、行程单等相关票据中加入宣传教育内容,提醒公众和乘客关注航空器安全,呼吁大家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处置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程序

处置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程序 背景 随着民用航空的不断发展和普及,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也逐渐增多,给 飞行安全和秩序带来严重威胁。因此,制定处置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程序显得尤为必要和紧迫。 法规与标准 在我国,针对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相关部门制定了多项法规和标准, 其中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标准》 •《民用机场安全管理规定》 这些法规和标准明确了针对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的法律责任,以及相关 的监管措施和技术标准。 处理流程 如果发现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应立即通知相关单位进行处置。下面是 处理流程: 1.接到报警通知后,相关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派遣专业人员前往 现场进行调查和处置。 2.对现场进行细致检查,确认是否发生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并 采取措施确保现场安全。 3.如果确认发生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应立即通知警方介入并依 法处理。 4.对于无人机干扰的情况,应使用相应的技术手段进行干扰和拦截。 5.依据法规和标准,对干扰行为进行追责和惩罚,并启动事故调查程序。 技术手段 现在,有许多技术手段用于侦测、追踪、捕捉和打击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一些常用的技术手段包括:

1.无人机遥感检测:通过无人机搭载的相机、传感器等设备,对周边的 无人机进行实时监测和追踪。 2.无人机干扰器:用于短时间内干扰无人机的通信和控制信号,限制其 飞行范围和高度,降低其危害。 3.高精度雷达:能够探测低空、小体积无人机,迅速锁定并监测其运动 轨迹。 4.激光干扰系统:能够在较远的距离上向无人机发射激光束,干扰无人 机的传感器和通信系统。 5.磁力感应仪:用于探测周边的磁性物体,进而实现对无人机的追踪和 干扰。 结论 从上述内容可以看出,处置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程序需要依据相关法规和标准,并采取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当然,在真正的应急处理过程中,还需考虑到实际情况和现场环境,加强沟通和协调,保障飞行安全和秩序。

处置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程序

处置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程序 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是指在民用航空中,由于某些原因,导致航空器受到到不法干扰,从而拦阻了飞行安全。这是一种特别 不安全的行为,不仅会损害乘客和机组人员的生命安全,还会对航 空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因此,我们在面对这种行为时,必需严格处置。 先介绍一下处置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的几个步骤: 一、紧急处理 一旦发觉有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的情况,第一时间需要 紧急处理。我们应当实行快速、决断的措施,并尽可能地削减破坏 航空安全的影响。实在措施可以包括紧急求助、紧急跳机、紧急迫降、紧急撤离等。当然,在执行这些措施时,应当依照安全规章要 求和操作规程,确保乘客和机组人员的安全。 二、调查取证 紧急处理之后,我们需要对事情进行认真的调查取证。这一过 程需要对事件的原因、起因、时间、地点、目的等方面进行全面细 致的了解。同时,也要追查事件的始作俑者,进行跟踪调查,找寻 相关线索。在这个过程中,应当收集证据,实行多种手段进行调查,如采集现场视频、电子邮件、通讯录等。 三、处置行为者 在得到了充分的证据后,我们可以实行相应的措施对行为者进 行处置。这一过程需要依法依规,确保行为者受到应有的惩罚。我 们可以实行以下行动:逮捕线索明显的嫌疑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对相关机构和个人进行管束和惩处,确保相应的法律、制度和工作程序得到落实。 四、落实防备对策 当然,我们应当认得到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的危害性,并加大防范措施。我们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安全宣扬教育,提高机组人员的安全意识,为民航行业供给更加有效的安全保障。针对常见的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应当渐渐推出适应于不怜悯况的应急预案,并进行不断的演练和优化。 在处理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时,我们应当始终坚持以人民群众安全为首要目的,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对干扰民用航空安全的行为实行有力、适时、有效的处置。同时,也要加强安全管理和防范措施,为民航行业的进展供给坚实保障。

处置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程序

处置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程序 随着现代航空运输的发展,民用航空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各国的重视。然而,也有一些人或组织企图通过非法手段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这些干扰行为不仅危害航空安全,还会造成社会不稳定。因此,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处置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的程序。 1. 发现非法干扰行为 监控是发现非法干扰行为的主要手段。航空交通管理机构和机场公安部门都配备了先进的监控系统,可以监控民用航空器和航线周围的区域,一旦发现非法干扰行为,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启动应急处置程序。 2. 确认非法干扰行为 在接到报告后,有关部门应派出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进行确认。确认阶段需要对非法干扰行为的性质、程度、危害性进行评估,以便确定应采取的措施和力度。 3. 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在确认非法干扰行为后,应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以减少对航空器的危害。常见的应急处置措施包括: 3.1 通知机组人员采取避让措施 一般情况下,当非法干扰行为对航空器不构成直接威胁时,可通过通知机组人员采取避让措施来保障航空器的安全,避免意外发生。 3.2 发送干扰光束警告 对于恶意干扰航空器的行为,应先通过发送干扰光束警告的方式提醒其离开危险区域,防止干扰行为进一步加剧。 3.3 使用干扰器或拦截器 如果非法干扰行为已对航空器造成威胁,应启动干扰器或拦截器以保障航空器的安全。这些技术手段可以阻断非法干扰行为的信号和干扰器,使其无法继续对航空器进行干扰。

4. 归档并调查 在处理完非法干扰行为后,应及时对相关资料进行归档,以便后续调查。同时,有关部门也应及时对非法干扰行为进行调查,尽快查明事件的真相和干扰行为的来源,处置相关人员,并制定相应措施对类似的行为进行预防。 5. 总结 处置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程序在航空安全保障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对于防止非法干扰行为的发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在应对非法干扰行为时,我们应该加强监测和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处置效率,以确保民用航空的安全和稳定。

2023年处置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程序

2023年处置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程序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一直以来都是一个严重的问题,对乘客和飞机的安全构成威胁。为了保护航空安全,各国已经采取了一系列举措来应对这种行为。而在2023年,我国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相关处理程序,以加强对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的处置。 首先,对于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预防和宣传工作。通过广泛传播航空安全知识,提高乘客的安全意识,让更多人认识到非法干扰行为的危害性。同时,继续加强对机场和飞机安保力量的培训,提高其应对突发事件和应急处理的能力,增加事故防范意识。 其次,对于发生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的情况,我们将建立一套完善的处理程序。首先,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调查机制,保障相关信息的及时报告和记录。通过对事故的调查和分析,确定事件的性质和原因,为后续的处置提供依据。其次,建立应急处置机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协作方式。当发生非法干扰事件时,各部门应迅速响应,协同处置,确保安全。此外,还将加强与外部安全机构的沟通和合作,共同应对国际性的安全威胁和挑战。 对于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的处理,我们将秉持依法严惩的原则。根据《民用航空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干扰行为进行界定和分类。对严重危害航空安全的行为,如劫持飞机、恶

意破坏飞机设备等,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严打犯罪分子。同时,对于一些轻微的违规行为,如未经允许进入机组区域、无故拒绝遵守安全规定等,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行政处罚。 2023年,我国还将进一步加强航空安全监管和科技防控能力。通过引进先进的安全监测设备和技术手段,提高对可疑行为的识别和排查能力。加强与航空公司和机场的合作,实施更严格的安全检查和筛查制度,确保安全。 此外,我们还将加强国内外的合作交流。通过与国际航空组织、航空公司等的合作和交流,共同研究和解决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的问题。通过共享信息和经验,提高各国的安全防范水平,共同应对全球航空安全挑战。 总之,2023年,我国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处置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的程序。通过加强预防和宣传工作、建立健全的处理程序、依法严惩犯罪行为、加强监管和科技防控能力以及加强国际合作,我们将有效应对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保障人们的航空安全。

处置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程序

民航总局公安局关于下发试行 《处置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程序》的通知 总局公发[1999]174号 民航各公安局、分局、处,各航空公司保卫处,各安检站: 现将民航总局公安局制定的《处置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程序》下发试行(附件另行下发)。请各单位在实际工作中进行修订完善,并将实际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于2000年5月1日前报总局公安局。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处置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程序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章定义、类别

1.1 定义 非法干扰行为:指违反有关航空安全的规定,危害或足以危害民用机场、航空器运行安全或秩序,以及有关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行为。 1.2 类别 1.2.1 《东京公约》、《海才公约》、《蒙特利尔公约》、《蒙特利尔议定书》规定的,触犯刑律的犯罪行为(恐怖主义罪行):实施或者企图实施劫持、爆炸航空器,袭击、爆炸机场等行为。 1.2.2 可能危及飞行安全的行为:当面威胁或电话威胁劫炸机;未经许可进入驾驶舱、企图打开驾驶舱门;违反规定不听机组劝阻;在客舱洗手间内吸烟;殴打机组或威胁伤害他人;谎报险情、危及飞行安全;未经允许使用电于设备;偷盗或者故意损坏救生设备;违反规定开启机上应急救生设备,等。 1.2.3 扰乱秩序行为:寻衅滋手、殴打乘客;酗酒滋事;性骚扰;破坏公共秩序:偷盗机上物揣、设备;在禁烟区吸烟;冲击机场、强行登占航空器:等。 1.3 适用范围本程序重点处置以上第二、三类行为,第一类行为按己有预案进行处置。 第二章处置原则 2.1 处置原则 a)确保航空安全,争取飞行正常。ˉ! b)确定性质,区别处置。 c)及时控制事态,防止矛盾激化。 d)教育与处罚相结合。. c)机上控制,机下处理。 f)空地配合,互相协作。 第三章职责分工

处置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程序

处置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程序 —1— 处置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 行为程序 制定部门:某某单位 时间:202X 年X 月X 日 封面

处置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程序 为规范本单位生产生活及工作次序,确保本单位相关工作有序正常运转,根据单位发展需要,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处置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程序》,望本单位职工严格执行! 1.1 定义 非法干扰行为:指违反有关航空安全的规定,危害或足以危害民用机场、航空器运行安全或秩序,以及有关人员生命与财产安全的行为。 1.2 类别 1.2.1 《东京公约》、《海才公约》、《蒙特利尔公约》、《蒙特利尔议定书》规定的,触犯刑律的犯罪行为(恐怖主义罪行):实施或者企图实施劫持、爆炸航空器,袭击、爆炸机场等行为。 1.2.2 可能危及飞行安全的行为:当面威胁或电话威胁劫炸机;不经过许可进入驾驶舱、企图打开驾驶舱门;违反规定不听机组劝阻;在客舱洗手间内吸烟;殴打机组或威胁伤害他人;谎报险情、危及飞行安全;不经过允许使用电于设备;偷盗或者故意损坏救生设备;违反规定开启机上应急救生设备,等。 —2—

1.2.3 扰乱秩序行为:寻衅滋手、殴打乘客;酗酒滋事;性骚扰;破坏公共秩序:偷盗机上物揣、设备;在禁烟区吸烟;冲击机场、强行登占航空器:等。 1.3 适用范围本程序重点处置以上第二、三类行为,第一类行为按己有方案进行处置。 第二章处置原则 2.1 处置原则 a)保证航空安全,争取飞行正常。ˉ! b)确定性质,区别处置。 c)及时控制事态,防止矛盾激化。 d)教育与处罚相结合。. c)机上控制,机下处理。 —3—

处置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程序范本

处置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程序范本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是一种违法行为,对民用航空运输系统和旅客的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为了及时有效地处置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特拟定以下程序范本: 一、接报与情报核实阶段 1. 接报阶段: (1) 接到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的报警或情报后,接报人员应立即记录报警/情报的具体内容、来源和联系方式,并迅速报告上级部门。 (2) 上级部门收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工作人员进行紧急讨论,确定处理方案、指定责任人。 2. 情报核实阶段: (1) 负责情报核实的工作人员应第一时间与报警/情报来源沟通,了解详细情况,并保持与其持续联系。 (2) 根据情报内容,工作人员应尽快核实报警/情报的真实性和可信度,包括与航空运输系统相关的信息、可能存在的威胁和危险因素等。 (3) 核实过程中,工作人员应积极与其他相关部门(如公安、安检、航空公司、机场管理部门等)协作配合,获取更多信息支持和情报交流。 二、信息共享与行动决策阶段 1. 信息共享:

(1) 核实情报后,工作人员应将相关信息及时汇总整理,形成专题报告或情报分析报告,并报告给上级部门。 (2) 上级部门应及时组织会商,与公安、安检、航空公司、机场管理部门等进行信息共享,并形成联合行动方案。 2. 行动决策: (1) 经过会商和信息共享后,上级部门应根据航空运输系统的情况、非法干扰行为的严重程度、民众安全等因素,制定相应的行动决策。 (2) 行动决策应是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得出的,在确保民用航空安全的前提下,兼顾处置效率和限制对正常航空运输的干扰。 三、行动处置阶段 1. 行动准备: (1) 接到行动决策后,工作人员应立即采取必要措施,组织人员和物资进行行动准备。 (2) 行动准备包括制定详细行动方案、确定行动人员和装备、开展培训和演练等。 2. 行动执行: (1) 根据行动方案,行动指挥员指挥行动人员执行任务,确保行动目标的顺利实施。 (2) 行动人员需根据行动方案,迅速进入行动状态,采取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行动安全和民用航空运输的正常秩序。

处置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程序

处置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安全行为程序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章定义、类别 1.1定义 非法干扰行为:指违反有关航空安全的规定,危害或足以危害民用机场、航空器运行安全或秩序,以及有关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行为。 1.2类别 1.2.1《东京公约》、《海才公约》、《蒙特利尔公约》、《蒙特利尔议定书》规定的,触犯刑律的犯罪行为(恐怖主义罪行):实施或者企图实施劫持、爆炸航空器,袭击、爆炸机场等行为。 1.2.2可能危及飞行安全的行为:当面威胁或电话威胁劫炸机;未经许可进入驾驶舱、企图打开驾驶舱门;违反规定不听机组劝阻;在客舱洗手间内吸烟;殴打机组或威胁伤害他人;谎报险情、危及飞行安全;未经允许使用电于设备;偷盗或者故意损坏救生设备;违反规定开启机上应急救生设备,等。 1.2.3扰乱秩序行为:寻衅滋手、殴打乘客;酗酒滋事;性骚扰;破坏公共秩序:偷盗机上物揣、设备;在禁烟区吸烟;冲击机场、强行登占航空器:等。 1.3适用范围本程序重点处置以上第二、三类行为,第一类行为按己有预案进行处置。 第二章处置原则 2.1处置原则 a)确保航空安全,争取飞行正常。ˉ! b)确定性质,区别处置。 c)及时控制事态,防止矛盾激化。 d)教育与处罚相结合。. c)机上控制,机下处理。 f)空地配合,互相协作。 第三章职责分工 3.1机组和航空安全员职责 3.1.1机长对机上发生的非法干扰事件处置负全责。

3.1.2航空安全员在机长领导下,具体负责落实机长的指令,在紧急情况下,航空安全员为了保证航空器及其所载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有权采取必要措施先行处置后报告机长。 3.1.3航空器飞行中发生非法干扰时,航空安全员(乘务员)应及时将情况报告机长,机长应立即将情况报告地面有关与局,并随时通报事态发展情况。 3.1.4在飞行中,对非法干扰航空安全的行为,机长可视情节予以劝阻、警告,并决定对行为人采牧管束措施、中途令其下机等必要措施。管束措施是指机长指令航空安全员及其他机组人员(必要时可请求旅客协助)对非法干扰行为人实行看管、强制约束以使其不能继续实施非法干扰行为。 3.1.5航空器在飞行中遇到特殊情况时,机长对航空器有最后处置权。 3.1.6需要移交地面处理的,要及时收集证据。 3.2公安机关职责:及时按处警、调查取证,依法处理,反馈处理情况。 3.3安检部门职责:分别情况,必要时重新进行安检;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清舱。 3.4现场(地面)指挥部门:指挥公安保卫部门进行处置;协调航空公司、空管与机场关系;确定是否放飞。 3.5空管部门:及时传递、沟通空地信息。 3.6空地配合土相协仟 机长、航空安全员在航空器落地后,应将非法干扰行为人及时移交与地机场公安机关开办好交接手续。 3.7移交程序("交接单"见附件一) 3.8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航空安全员管理规定》(民航总局第72号令) 第四章信息传递 4.1遇有非法干扰事件,机场公安、安检、指挥中心、空管及航空公司保卫、航班机组等相关单位必须迅速准确地报告或通报事件情况,并根据事态发展随时续报。 4.2非法干扰事件信息初步报告的内容:事件性质、信息来源、发生的时间、地点、机型、航班号、飞机号、始发地、目的地、准备降落地、机上旅客及机组人数、是否有重要旅客、所采取的措施等。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