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节能评估收费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6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规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节能评估,评估结果文件形式有三类:分别是《节能评估报告书》、《节能评估报告表》、《节能登记表》,对于不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按照项目建成投产后年能源消费量实行分类管理,应当编制何种类型的节能评估文件,依据如下:

(一)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000吨标准煤以上(含3000吨标准煤,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500万千瓦时以上,或年石油消费量1000吨以上,或年天然气消费量100万立方米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

(二)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至3000吨标准煤(不含3000吨,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200万至500万千瓦时,或年石油消费量500至1000吨,或年天然气消费量50万至100万立方米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表

(三)上述条款以外的项目,应填写节能登记表。

节能评估文件类型:

节能评估收费标准介绍

国家发改委尚未制定节能评估收费标准,1999年,上海市发布《上海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参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国家发改委[1999]1283号),经对节能评估实际工作量测算,按建设项目投资额分档确定收费标准。

由于上述标准时间较久,因此,国内咨询机构多根据项目情况、当地节能评估实际情况,再结合收费标准进行报价。

一般来讲,节能评估报告书的收费高于节能评估报告表和节能登记表。

上海市节能评估报告书(节能分析篇章)收费标准

节能评审和节能评估文件编制费用收费标准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费用和政府投资项目 节能评估文件编制费用支付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及相关项目审批部门、财政局,有关开发区管委会:为贯彻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规范节能评审和节能评估文件编制中财政性资金列支行为,保障评审和编制服务质量,现对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费用和政府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编制费用的有关支付标准通知如下,请按照执行。 一、关于节能评审费用和节能评估文件编制费用的支付基准 参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费用标准规定,以项目工程费用(主要包括建设安装工程费用和设备购置费等,不含土地费用)为计费基数,按照项目投产后年能源消费量进行分档,根据项目不同行业能耗复杂程度设定相应的行业调整系数来计算,制定相关费用支付基准如下: 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费用支付基准

2、政府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编制费用支付基准 在上述基准费用的基础上,节能评审费用和节能评估文件编制费用结合行业调整系数实行累进计算,公式为:评审或编制费用=[本档最低评审或编制费用基准+(工程费用-本档最低工程费用)×费率]×行业调整系数。其中,行业调整系数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行业能耗复杂程度确定如下: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费用和政府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编制费用的支付标准,不应超出本通知所规定的相应费用上限。非政府投资项目,其节能评估文件编制费用由委托方与编制机构按照市场服务价格自行确定。 四、政府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编制费用计算 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费用和政府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编制费用支付标准的通知》实行累进计算。? 1.??1亿元以下(含1亿元)? 1)节能评估报告书:?6万元×行业调整系数?=? 2)节能评估报告表:?4万元×行业调整系数?=? 2.??1亿元—5亿元(含5亿元)? 1)节能评估报告书:[6﹢﹙工程费﹣1亿元﹚×0.000175]?×行业调整系数?=? 2)节能评估报告表:[4﹢﹙工程费﹣1亿元﹚×?0.0001]?×行业调整系数?=? 3.??5亿元—10亿元(含10亿)? 1)节能评估报告书:[13﹢﹙工程费﹣5亿元﹚×0.00014]?×行业调整系数?=? 2)节能评估报告表:[8﹢﹙工程费﹣5亿元﹚×?0.00008]?×行业调整系数?=? 4.???10亿元?以上? 1)节能评估报告书:?20万元×行业调整系数?=? 2)节能评估报告表:?12万元×行业调整系数?=

工程咨询收费标准

工程咨询收费标准 各市、地、州物价局、四川省工程咨询协会: 根据国家计委《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文件精神,并结合四川实际情况,现将国家的规定和我省的贯彻意见一并转发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建设项目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和除编制、评估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的收费标准如下: 一、项目建设前期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国家计委于1999年公布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明确了“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以及“调整系数”、“工程咨询人员工日费用标准”,并规定项目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的,由省级物价部门制定收费标准。 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 ,单位:万元, 投 5亿元资 3000万元1亿元—510亿元—50亿元以咨—10亿额询—1亿元亿元 50亿元上 `项元 目 1、编制项目建议书 6-14 14-37 37-55 55-100 100-125 2、编制可行性研究报 12-28 28-75 75-110 110-200 200-250 告 3、评估项目建议书 4-8 8-12 12-15 15-17 17-20 4、评估可行性研究报 5-10 10-15 15-20 20-25 25-36

告 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的调整系数 行业调整系数(以上表标准为1) 一、行业调整系数 1.3 1、石化、化工、钢铁 1.2 2、石油、天然气、水利、水电、交通(水运)、 化纤 1.0 3、有色、黄金、纺织、轻工、邮电、广播电视、医药、煤炭、火电(含核电)、机械(含船舶、航 空、航天、兵器) 0.8 4、林业、商业、粮食、建筑 0.7 5、建材、交通(公路)、铁道、市政公用工程 二、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0.8-1.2 工程咨询人员工日费用标准 (单位:元) 咨询人员职级工日费用标准一、高级专家 1000-1200 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咨询人员 800-1000 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咨询人员 600-800 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3000万元以下分档收费标准 (单位:万元) 估算投1000万元以下 1000万元-3000万元资项额目 一、编制项目建议书 1.5-2.5 2.5-5 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2.5-4.5 4.5- 10 三、评估项目建议书 0.8-1.5 1.5-3 四、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 1-2 2-4

广东资产评估收费标准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资产评估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价〔2010〕142号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财政局,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顺德区发展规划与统计局,省财政厅: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发布<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91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资产评估收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资产评估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二、法定资产评估实行政府指导价,非法定资产评估实行市场调节价。 三、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可实行计件收费、计时收费或计件与计时收费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 四、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公示评估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自觉接收价格主管部门检查和社会监督。 五、以上收费标准自2010年8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二年,有效期满前三个月,请省财政厅重新提出法定资产评估政府指导价意见,报我局核定。?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转发〖国家物价局、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发布资产评估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价费(2)字〔1993〕300号)自本收费标准执行之日起废止。 二○一○年七月五日

附件: 广东省资产评估(法定资产评估)收费标准 一、计件收费标准 收费说明: 1.计件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计算办法收取评估费用。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算。 2.计件收费以被评估资产账面原值的大小划分收费档次,按上表规定的分档差额计费率计算收费额、各档相加为评估收费总额。经评估双方协商,评估收费总额可上下浮动20%。其中,证券评估业务的收费总额上浮幅度可提高到30%。 3.对无形资产、企业上市、破产清算、法律纠纷等较复杂的资产评估业务,经双方协商同意,根据评估项目、时间要求、风险责任等因素,收费标准可适当高于上述标准。 二、计时收费标准

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2009)2914

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 发改价格【2009】2914号 第一条为规范资产评估收费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经省级以上财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提供资产评估服务,应当按照本办法收取评估费用。 第三条资产评估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第四条资产评估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资产评估机构提供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实施的资产评估服务(以下简称“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提供自愿委托的资产评估及相关服务(以下简称“非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可实行计件收费、计时收费或计件与计时收费相结合的方式。 第六条实行计件收费的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可以被评估资产账面原值为计费依据,采取差额定率累进计算办法收取

评估费用。即按被评估资产的账面原值的大小划分收费档次,分档计算收费额、各档相加为评估收费总额。 第七条实行计时收费的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可按照完成资产评估业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评估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评估项目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评估人员专业技能水平、评估工作的服务质量等确定。 第八条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及其上下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提出意见,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第九条制定法定资产评估服务收费标准,应当以资产评估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法定税金、合理利润为基础,并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对资本市场、社会公众的影响等因素确定。 第十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非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应由资产评估机构提出收费标准范围,具体标准由资产评估机构与委托人协商确定。确定收费标准时应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和执业成本; (二)评估业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注册资产评估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节能评估报告,收费标准

节能评估报告,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评估报告节能节能评估报告范本节能评估报告审批节能评估收费标准 篇一:2012节能评估收费标准[1] 国家发改委尚未制定节能评估收费标准,可参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号)中关于工程咨询人员工日费用标准进行计算, 附件一: 一、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 单位:万元 注:1.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是指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估算投资额。 2.建设项目的具体收费标准,根据估算投资额在相对应的区间内用插入法计算。 3.根据行业特点和各行业内部不同类别工程的复杂程序,计算咨询费用时可分别乘以行业调整系数和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见附表二)。 附件二: 二、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的调整系数 注:工程复杂程度具体调整系数由工程咨询机构与委托单位根据各类工程情况协商确定。

附件三 三、工程咨询人员工日费用标准 单位:元 标准二、 北京市物价局关于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节能篇(章)评估收费标准(试行)的函 京价(收)字(2001)017号 北京合理用能评估中心: 你中心《关于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篇(章)”评估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和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建设部《关于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篇(章)”编制及评估的规定》(计交能(1997)2542号)的有关规定,同意你中心在对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篇(章)”进行评估时收取评估费,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 你单位要严格执行收费的各项规定,持本文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税务发票方可收费。 本收费标准自发布之日试行,一年后另行审定。特此复函。附: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篇(章)”评估收费标准。二00一年二月一日 标准三

评估新收费标准完整版

评估新收费标准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

最新资产评估收费标准 中评协[2009]199号《关于贯彻实施《资产评估收费办法》尽快做好资产评估收费管理的通知》 中评协[2009]19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规范资产评估收费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资产评估健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了《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9]2914号)。为贯彻执行《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做好资产评估收费管理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的《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是资产评估收费制度的重大改革。按规定收费关乎评估报告质量和评估行业健康发展,关乎国家财产和经济安全。各地方协会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省级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做好资产评估收费管理相关工作。 二、测定标准,统一参照。为了给各地制定具体的评估收费标准提供参考依据,我会通过对全国资产评估行业收费情况的两次调查分析,并查阅国家统计局公布的1992至2008年各年的通货膨胀率,结合今后几年内经济增长、物价指数继续上涨,并参照注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行业的收费标准等因素,提出了资产评估收费水平的测算标准。 (一)计件收费 计件收费平均标准分为六档,各档差额计费率如下表: 差额定率累进收费表

(二)计时收费 计时收费平均标准分为四档,各档计时收费标准如下: 法人代表(首席合伙人)、首席评估师(总评估师):300-3000元/人?小时;合伙人、部门经理:260-2600元/人?小时; 注册评估师:200-2000元/人?小时; 助理人员:100-1000元/人?小时。

资产评估收费标准

资产评估收费标准 发文标题: 关于贯彻实施《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尽快做好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中评协[2009]199号 发文部门: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09-12-04 实施时间: 2009-12-04 失效时间: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全国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规范资产评估收费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了《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9]2914号)。为贯彻执行《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做好资产评估收费管理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的《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是资产评估收费制度的重大改革。按规定收费关乎评估报告质量和评估行业健康发展~关乎国家财产和经济安全。各地方协会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省级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做好资产评估收费管理相关工作。

二、测定标准~统一参照。为了给各地制定具体的评估收费标准提供参考依据~我会通过对全国资产评估行业收费情况的两次调查分析~并查阅国家统计局公布的1992至2008年各年的通货膨胀率~结合今后几年内经济增长、物价指数 1 继续上涨~并参照注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行业的收费标准等因素~提出了资产评估收费水平的测算标准。 (一)计件收费 计件收费平均标准分为六档~各档差额计费率如下表: 差额定率累进收费表 (二)计时收费 计时收费平均标准分为四档~各档计时收费标准如下: 法人代表(首席合伙人)、首席评估师(总评估师):300-3000元/人?小时, 合伙人、部门经理:260-2600元/人?小时, 注册评估师:200-2000元/人?小时, 助理人员:100-1000元/人?小时。 三、严密组织~认真贯彻。各地方协会要严密组织~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迅速转发各资产评估机构~组织资产评估机构学习领会文件精神~认真贯彻实施。

节能评审和节能评估文件编制费用收费标准修订稿

节能评审和节能评估文 件编制费用收费标准 WEIHUA system office room 【WEIHUA 16H-WEIHUA WEIHUA8Q8-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费用和政府投资项目 节能评估文件编制费用支付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及相关项目审批部门、财政局,有关开发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规范节能评审和节能评估文件编制中财政性资金列支行为,保障评审和编制服务质量,现对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费用和政府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编制费用的有关支付标准通知如下,请按照执行。 一、关于节能评审费用和节能评估文件编制费用的支付基准 参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费用标准规定,以项目工程费用(主要包括建设安装工程费用和设备购置费等,不含土地费用)为计费基数,按照项目投产后年能源消费量进行分档,根据项目不同行业能耗复杂程度设定相应的行业调整系数来计算,制定相关费用支付基准如下: 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费用支付基准

2、政府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编制费用支付基准 在上述基准费用的基础上,节能评审费用和节能评估文件编制费用结合行业调整系数实行累进计算,公式为:评审或编制费用=[本档最低评审或编制费用基准+(工程费用-本档最低工程费用)×费率]×行业调整系

数。其中,行业调整系数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行业能耗复杂程度确定如下: 三、?有关适用?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费用和政府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编制费用的支付标准,不应超出本通知所规定的相应费用上限。非政府投资项目,其节能评估文件编制费用由委托方与编制机构按照市场服务价格自行确定。 四、政府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编制费用计算 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费用和政府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编制费用支付标准的通知》实行累进计算。? 1.??1亿元以下(含1亿元)? 1)节能评估报告书:?6万元×行业调整系数?=? 2)节能评估报告表:?4万元×行业调整系数?=? 2.??1亿元—5亿元(含5亿元)? 1)节能评估报告书:[6﹢﹙工程费﹣1亿元﹚×]?×行业调整系数?=?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工程咨询收费标准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 计价格[1999]1283号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 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计委(计经委),中国工程咨询协会: 为规范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工程咨询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工程咨询业的健康发展,我委制定了《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并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我委。 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 建设项目前期工程咨询收费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提高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质量,促进工程咨询社会化、市场化,规范工程咨询收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咨询收费,包括建设项目专题研究、编制和评估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其它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有关的咨询服务收费。 第三条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应遵循自愿原则,委托方自主决定选择工程咨询机构,工程咨询机构自主决定是否接收委托。 第四条从事工程咨询的机构,必须取得相应工程咨询资格证书,具有法人资格。并依法纳税。 第五条工程咨询机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行为准则,开展公平竞争,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 第六条工程咨询机构提供咨询服务,应遵循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国家经济技术政策、规定,符合委托方的技术、质量要求。 第七条工程咨询机构承担编制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不能再参与同一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工程设计文件的咨询评估业务。 第八条工程咨询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收费标准由工程咨询机构与委托方根据本规定的指导性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节能评价收费标准

节能评估、节能专篇收费标准 节能评估报告编制过程中的流程、方法技巧及注意事项 摘自: 一、前期准备阶段工作 1、对即将要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认真研究,分析,测算与判断 a、对项目可研编制单位资质进行鉴别,尽量选择项目可研编制单位资质是乙级以上的,它们的报告内容做评估用非常理想(因此可与相关科研单位进行共赢协议) b、在可研报告中是有产品所适用的国家,行业亦或是地方标准,有相关能量消耗标准,这样可便于去编制能评报告。有的产品特殊,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那么得有以前的生产标准与之比较,或者是新产品在中试过程中已有一定的数据,否则无从下手。有时有外国参考资料也可以 c、可研报告中对产品的规模,所选择的各种技术,工艺设备的耗能情况有所准确的表述。煤、电、汽、天然气、燃油、工质水以及所使用的各种原辅材料等。对于各种新型设备的用能效率都要有所明确的表述,否则节能评估报告无法面对评审会通过。 d、在工艺技术选择的原则方面,是否达到技术先进,工艺成熟,运行安全可靠。设备清单齐全,无缺失,无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混入其中。如果是外国设备一定要有个年限要求,避免以次充好。 e、节能评估单位有无同类专业技术人员,有无此类专业的经营资质。若无强有力的专业技术人员,也超出了经营范围,那么尽可能别勉强去做,因为费事费时

费力完成慢,给客户交不出批文,如果有一定实力亦可尝试一下。 、对节能评估报告所需价格、完成所需时间的确定2. a、要做好节能评估报告,就势必会遇到报价和回盘的问题,这是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万不可回避,必须以科学、严谨、公允的态度对待。判断理由以下几点:1区分专业分类;2技术、工艺复杂程度;3耗能种类多少及转换与加工难度大小;4要求完成编制时间的长短而定。(15天;30天;45天;60天;90天) b、整个价格确定后,企业内部如何合理安排使用。同客户签订合同成本后,一般来说先付总金额的50%,其余部分批文下达后付。 编制费用及其他支出比例: 撰写政策规定,公共部分:*% 撰写计算工艺技术部分:30% 印刷部分:5% 公司运作部分:15% 论证评审委员会部分:10% 编制单位获利部分:25% 不可见报部分:*% 总计:100% 以上部分是固定不变的,而是依据情况不同而可上下浮动变化的。但是有一个原则不能随便改变,那就是说不得勀扣和侵害技术专家的相关费用。一般来说按比例付给撰写费用。接收任务付1/3;脱稿付1/3;通过评审查论证会付1/3;(例如某化肥厂节能奖励项目,承诺不兑现。还有某些评估公司把撰写费用压缩至10%的极低水准。)假如不尊重人才,不尊知识,不实事求是,必将透支其信誉

工程咨询收费标准

工程咨询收费标准 一、项目建设前期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国家计委于1999年公布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明确了“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以及“调整系数”、“工程咨询人员工日费用标准”,并规定项目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的,由省级物价部门制定收费标准。 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单位:万元) 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的调整系数

工程咨询人员工日费用标准(单位:元) 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3000万元以下分档收费标准(单位:万元) 工程咨询人员日费标准(单位:元)

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是指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委托,从事编制招标文件、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招标前期咨询、协调签订合同等业务所收取的费用。我国现行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如下: 三、工程建设监理收费标准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 计价格[1999]12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计委(计经委),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为规范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工程咨询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工程咨询业的健康发展,我委制定了《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并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我委。 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第一条为提高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质量,促进工程咨询社会化、市场化,规范工程咨询收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咨询收费,包括建设项目专题研究、编制和评估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其它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有关的咨询服务收费。 第三条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应遵循自愿原则,委托方自主决定选择工程咨询机构,工程咨询机构自主决定是否接收委托。 第四条从事工程咨询的机构,必须取得相应工程咨询资格证书,具有法人资格,并依法纳税。 第五条工程咨询机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行为准则,开展公平竞争,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 第六条工程咨询机构提供咨询服务,应遵循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国家经济技术政策、规定,符合委托方的技术、质量要求。 第七条工程咨询机构承担编制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

节能评估收费标准

节能评估收费标准 节能评估、节能专篇收费标准 节能评估报告编制过程中的流程、方法技巧及注意事项 一、前期准备阶段工作 1、对即将要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认真研究,分析,测算与判断 a、对项目可研编制单位资质进行鉴别,尽量选择项目可研编制单位资质是乙级以上的,它们 的报告内容做评估用非常理想(因此可与相关科研单位进行共赢协议) b、在可研报告中是有产品所适用的国家,行业亦或是地方标准,有相关能量消耗标准,这样 可便于去编制能评报告。有的产品特殊,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那么得有以前的生产标 准与之比较,或者是新产品在中试过程中已有一定的数据,否则无从下手。有时有外国参 考资料也可以 c、可研报告中对产品的规模,所选择的各种技术,工艺设备的耗能情况有所准确的表述。煤、 电、汽、天然气、燃油、工质水以及所使用的各种原辅材料等。对于各种新型设备的用能 效率都要有所明确的表述,否则节能评估报告无法面对评审会通过。 d、在工艺技术选择的原则方面,是否达到技术先进,工艺成熟,运行安全可靠。设备清单齐

全,无缺失,无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混入其中。如果是外国设备一定要有个年限要求,避 免以次充好。 e、节能评估单位有无同类专业技术人员,有无此类专业的经营资质。若无强有力的专业技术 人员,也超出了经营范围,那么尽可能别勉强去做,因为费事费时费力完成慢,给客户交 不出批文,如果有一定实力亦可尝试一下。 2、对节能评估报告所需价格、完成所需时间的确定 a、要做好节能评估报告,就势必会遇到报价和回盘的问题,这是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万不可回避,必须以科学、严谨、公允的态度对待。判断理由以下几点: 1区分专业分类;2技术、工艺复杂程度;3耗能种类多少及转换与加工难度大小;4要求完成编制时间的长短而定。(15天;30天;45天;60天;90天) b、整个价格确定后,企业内部如何合理安排使用。同客户签订合同成本后,一般来说先付总金额的50%,其余部分批文下达后付。 编制费用及其他支出比例: 撰写政策规定,公共部分: *% 撰写计算工艺技术部分: 30% 印刷部分: 5% 公司运作部分: 15% 论证评审委员会部分: 10% 编制单位获利部分: 25% 不可见报部分: *% 总计: 100%

节能评估收费标准

四川省基本建设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实施意见 日期:2007年11月14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用能管理,严把节能关,规范基本建设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第二条本实施意见所称基本建设项目是指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文件是节能评估报告书和基本建设项目节能评估审查批复的统称。 第二章审查机关及权限 第三条各级发展改革委是基本建设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基本建设项目的节能审查工作。 第四条实行审批和核准管理的基本建设项目,节能审查的权限按项目审批、核准权限执行。凡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在500吨标准煤以上、公共建筑项目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居住建筑项目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的基本建设项目,必须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 实行备案管理的基本建设项目,节能审查按以下权限执行。 省发展改革委的审查权限为: (一)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标煤)在2000吨标准煤以上(含2000吨)的基本建设项目; (二)建筑面积在4万平方米以上(含4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项目; (三)建筑面积在20万平方米以上(含20万平方米)的居住建筑项目; (四)跨市(州)行政区域的基本建设项目及市(州)之间节能审查有争议的基本建设项目;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基本建设项目。 市(州)发展改革部门的审查权限为: (一)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在1000吨标准煤以上、2000吨标准煤以下(含1000吨)的基本建设项目; (二)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4万平方米以下(含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项目; (三)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20万平方米以下(含10万平方米)的居住建筑项目。 县(区)发展改革部门的审查权限为: (一)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在500吨标准煤以上、1000吨标准煤以下(含

工程咨询收费标准国家计委号文

工程咨询收费标准国家 计委号文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

国家计委1283号文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 计价格[1999]1283号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计委(计经委)、中国工程咨询协会: 为规范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工程咨询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工程咨询业的健康发展,我委制定了《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并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我委。 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 一九九九年九月十日 附: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提高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质量,促进工程咨询社会化、市场化,规范工程咨询收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咨询收费,包括建设项目专题研究、编制和评估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其它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有关的咨询服务收费。 第三条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应遵循自愿原则,委托方自主选择工程咨询机构,工程咨询机构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第四条从事工程咨询的机构,必须取得相应工程咨询资格证书,具有法人资格,并依法纳税。 第五条工程咨询机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行为准则,开展公平竞争,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 第六条工程咨询机构提供咨询服务,应遵循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国家经济技术政策、规定,符合委托方的技术、质量要求。 第七条工程咨询机构承担编制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不得再参与同一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工厂设计文件的咨询评估业务。 第八条工程咨询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收费标准由工程咨询机构与委托方根据本规定的指导性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第九条工程咨询收费根据不同工程咨询项目的性质、内容,采取以下方法计取费用:(一)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计算工程咨询费用(见附件一、二)。 (二)按工程咨询工作所耗工日计算工程咨询费用(见附件三)。 按照前款两种方法不便于计费的,可以参照本规定的工日费用标准由工程咨询机构与委托方议定。但参照工日计算的收费额,不得超过按估算投资额分档计费方式计算的收费额。

工程咨询收费标准国家计委号文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计委(计经委)、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为规范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工程咨询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工程咨询业的健康发展,我委制定了《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并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我委。 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 一九九九年九月十日 附: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提高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质量,促进工程咨询社会化、市场化,规范工程咨询收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咨询收费,包括建设项目专题研究、编制和评估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其它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有关的咨询服务收费。 第三条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应遵循自愿原则,委托方自主选择工程咨询机构,工程咨询机构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第四条从事工程咨询的机构,必须取得相应工程咨询资格证书,具有法人资格,并依法纳税。 第五条工程咨询机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行为准则,开展公平竞争,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 第六条工程咨询机构提供咨询服务,应遵循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国家经济技术政策、规定,符合委托方的技术、质量要求。 第七条工程咨询机构承担编制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不得再参与同一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工厂设计文件的咨询评估业务。 第八条工程咨询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收费标准由工程咨询机构与委托方根据本规定的指导性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第九条工程咨询收费根据不同工程咨询项目的性质、内容,采取以下方法计取费用: (一)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计算工程咨询费用(见附件一、二)。

141号文件(咨询收费)

附件: 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说明: 一、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或标底)、竣工结算的编制及审核中的钢筋按定额含量,若放样另按第11项钢筋抽筋计算费用。 二、差额定率累进收费计算:如第5项审编制竣工结算造价为3000万元,服务收费计算如下: 100万元×3.5‰=0.35万元 (500-100)万元×3.2‰=1.28万元 (1000-500)万元×3.0‰=1.50万元 (3000—1000)万元×2.7‰=5.40万元 合计8.53万元 三、编制工程量清单含预算控制价时,其收费系数乘1.25。 四、本标准是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制定的,如系公路、铁路、水、坝等土木工程,收费应降低50%计算。 五、审核竣工结算时,所有基本审核费由委托单位负担。另按审减或审增额度可加收3-5%审核费用(具体幅度由双方在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审增减率在5%以内(含5%),由委托单位负担审核费用;审减率在5%以上的,5%以内(含5%)的审核费用由委托单位承担,超过部分由编制单位承担;审增部分审核费用由编制单位承担。 六、工程造价争议案件鉴定由具有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暂定资质除外)承担,如因鉴定结论失误造成案件重审的,经省工程造价总站重新鉴定,确认原结论误差在±3%以上的,由原鉴定单位全额退回原收鉴定费。 七、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周期,按施工合同工期加2个月为正常服务期限;非造价咨询单位原因造成超期服务,按以正常服务期限和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收费计算的月均服务乘以超期服务时间计算超期服务费。 八、单独委托的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和技术改造工程应在上述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增加20%。 九、本收费以单项工程为计算基础,凡单项收费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按3000元收取。 十、非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原因造成同一项目重复或增加咨询工作量20%以上的,应按本收费标准另行计算增加工作量的费用。 十一、本收费标准为合理工期和正常工作日条件下的费用标准,若委托人要求赶工或占用国家法定休息时间,应增加20-30%的咨询费。

造价咨询收费标准

附件: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说明: 一、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或标底)、竣工结算的编制及审核中的钢筋按定额含量,若放样另按第11项钢筋抽筋计算费用。 二、差额定率累进收费计算:如第5项审编制竣工结算造价为3000万元,服务收费计算如下: 100万元×3.5‰=0.35万元 (500-100)万元×3.2‰=1.28万元 (1000-500)万元×3.0‰=1.50万元 (3000—1000)万元×2.7‰=5.40万元 合计8.53万元 三、编制工程量清单含预算控制价时,其收费系数乘1.25。 四、本标准是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制定的,如系公路、铁路、水、坝等土木工程,收费应降低50%计算。 五、审核竣工结算时,所有基本审核费由委托单位负担。另按审减或审增额度可加收3-5%审核费用(具体幅度由双方在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审增减率在5%以内(含5%),由委托单位负担审核费用;审减率在5%以上的,5%以内(含5%)的审核费用由委托单位承担,超过部分由编制单位承担;审增部分审核费用由编制单位承担。 六、工程造价争议案件鉴定由具有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暂定资质除外)承担,如因鉴定结论失误造成案件重审的,经省工程造价总站重新鉴定,确认原结论误差在±3%以上的,由原鉴定单位全额退回原收鉴定费。 七、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周期,按施工合同工期加2个月为正常服务期限;非造价咨询单位原因造成超期服务,按以正常服务期限和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收费计算的月均服务乘以超期服务时间计算超期服务费。 八、单独委托的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和技术改造工程应在上述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增加20%。 九、本收费以单项工程为计算基础,凡单项收费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按3000元收取。 十、非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原因造成同一项目重复或增加咨询工作量20%以上的,应按本收费标准另行计算增加工作量的费用。 十一、本收费标准为合理工期和正常工作日条件下的费用标准,若委托人要求赶工或占用国家法定休息时间,应增加20-30%的咨询费。

辽宁省最新资产评估收费标准

辽宁省最新资产评估收费标准

辽宁省物价局 辽宁省财政厅 辽价发[2010]129号 关于印发《辽宁省资产评估收费标准》 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物价局、财政局: 为规范资产评估收费行为,维护资产评估机构和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资产评估行业的健康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重新修订和发布了《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根据《办法》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资产评估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辽宁省资产评估收费标准》(见附件一)和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产评估机构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发布〈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914号)(见附件二)和本《通知》有关规定开展资产评估业务。 二、资产评估机构提供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实施的资产评估服务(简称“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其收费

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收费标准见《辽宁省资产评估收费标准》;提供自愿委托的资产评估及相关服务(简称“非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 三、《辽宁省资产评估收费标准》分“计件收费标准”和“计时收费标准”。资产评估机构可根据评估业务的特点和难易程度,与当事人协商确定计费形式。 四、计件收费的具体收费标准,可根据评估项目的复杂程度、资产结构和类型、时间要求等因素,以政府指导价为基准价上下浮动20﹪收取;证券、期货资产评估业务收费标准最高可上浮30﹪;无形资产、破产清算、法律纠纷等较复杂资产评估业务,根据评估项目复杂程度、时间要求、风险责任等因素,经双方协商同意,可适当高于上述收费标准。 五、实行计件收费的评估资产无账面原值或账面原值明显不符合实际情况的,评估机构应与当事人协商,可采用评估值作为计费依据,或实行计时收费。 六、资产评估收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各评估机构在按本《通知》规定收费前,应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或变更《收费许可证》,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时使用有关部门规定的合法票据,接受物价、财政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本《通知》规定从2011年1月1日起试行,有效期2年,到期后根据我省实际执行情况,重新核定。原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资产评估收费

工程咨询收费标准(国家计委1283号文)05728

国家计委1283号文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 计价格[1999]1283号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计委(计经委)、中国工程咨询协会: 为规范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工程咨询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工程咨询业的健康发展,我委制定了《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并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我委。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 一九九九年九月十日 附: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提高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质量,促进工程咨询社会化、市场化,规范工程咨询收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咨询收费,包括建设项目专题研究、编制和评估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其它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有关的咨询服务收费。 第三条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应遵循自愿原则,委托方自主选择工程咨询机构,工程咨询机构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第四条从事工程咨询的机构,必须取得相应工程咨询资格证书,具有法人资格,并依法纳税。 第五条工程咨询机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行为准则,开展公平竞争,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 第六条工程咨询机构提供咨询服务,应遵循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国家经济技术政策、规定,符合委托方的技术、质量要求。 第七条工程咨询机构承担编制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不得再参与同一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工厂设计文件的咨询评估业务。

第八条工程咨询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收费标准由工程咨询机构与委托方根据本规定的指导性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第九条工程咨询收费根据不同工程咨询项目的性质、内容,采取以下方法计取费用: (一)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计算工程咨询费用(见附件一、二)。(二)按工程咨询工作所耗工日计算工程咨询费用(见附件三)。 按照前款两种方法不便于计费的,可以参照本规定的工日费用标准由工程咨询机构与委托方议定。但参照工日计算的收费额,不得超过按估算投资额分档计费方式计算的收费额。 第十条采取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计费的,以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估算投资为计费依据。使用工程咨询机构推荐方案计算的投资与原估算投资发生增减变化时,咨询收费不再调整。 第十一条工程咨询机构在编制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时需要勘察、试验,评估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时需要对勘察、试验数据进行复核,工作量明显增加需要加收费用的,可由双方另行协商加收的费用额和支付方式。第十二条工程咨询服务中,工程咨询机构提供自有专利、专有技术,需要另行支付费用的,国家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费用额和支付方式。 第十三条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应体现优质优价原则,优质优价的具体幅度由双方在规定的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协商确定。 第十四条工程咨询费用,由委托方与工程咨询机构依据本规定,在工程咨询合同中以专门条款确定费用数额及支付方式。 第十五条工程咨询机构按合同收取咨询费用后,不得再要求委托方无偿提供食交通等便利。 第十六条工程咨询机构对外聘专家的付费按工日费用标准计算并支付,外聘专家,如有从业单位的,专家费用应支付给专家从业单位。 第十七条委托方应按合同规定及时向工程咨询机构提供开展咨询业务所必须的工作条件和资料。由于委托方原因造成咨询工作量增加或延长工作咨询期限的,工程咨询机构可与委托方协商加收费用。 第十八条工程咨询机构提交的咨询成果达不到合同规定标准的,应负责完善,委托方不另支付咨询费。 第十九条工程咨询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咨询机构失误造成委托方损失的,委托方可扣减或者追回部分以至全部咨询费用,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咨询机构应部分或全部赔偿。 第二十条涉外工程咨询业务中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咨询机构可与委托方参照国外有关收费办法协商确定咨询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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