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风险控制制度

担保风险控制制度
担保风险控制制度

担保风险控制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担保项目的风险控制,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担保服务,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结合中小企业现状及担保工作实际需要特制定本制度及相关代偿、追偿措施。

一、建立完善的风险保证金制度。

企业应按担保金额的5%—20%缴纳风险保证金。当企业贷款到期不能偿还由公司代偿补偿时,首先用缴纳的风险保证金补偿,不足部分依法追偿。风险保证金跟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弹性调整。

二、对贷款担保项目实行保前、保后风险控制管理。

为有效控制在保项目风险,明确保前调查、保后监管责任人的工作内容和责任。

(一)保前调查的主要内容:

1、根据申保客户提供的申保信息资料,对照担保条件,查看企业资料,决定是否上报立项审查;

2、立项批准后安排两人或以上到实地进行调查,整理调查工作底稿,和客户初步洽谈和反担保措施的设计;

3、认真做好对客户全面情况的了解工作,根据实地调查情况进行初审,书面提交调查报告,据实报告客户的基本情况、法人代表情况、财务状况、反担保能力、经营情况等。

保前调查的基本内容主要有:

借款企业的基本情况,生产经营计划、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借入

资金来源、还款计划、使用贷款的历史记录等;所有开户行、帐户及存款余额情况和原有借款还本付息情况;反担保人的基本情况、财务报告和同意提供反担保的证明文件;或反担保抵押物、质押物清单及有权处分人同意提供反担保抵押、质押的证明文件;真实合法的购销合同、协议或其它有效性经营活动文件;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有关部门批准文件,及在协作银行存入规定比例自筹资金的证明。分析借款人生产经营是否符合国家和本地区的经济政策、产业政策、行业前景、产品销路以及竞争能力;分析借款用途是否正常、合理、合法;分析借款人的主要财务指标变动情况及其真实性,判断其偿债能力;调查和核实借款人提供的抵押物、质押物或反担保人情况;调查借款人的销售收入回笼情况;测定担保的风险度。

(二)保后监管的主要内容:

1、定期收集客户财务报表及其他信息资料。

2、实地调查:定期到客户单位调查了解情况,调查对象包括主办会计、财务负责人或主管、企业负责人、部分职工、往来关联户等;调查内容包括贷款使用、货款回笼、月营业收入、销售价格、销售合同计划、应收帐款、流动负债、现金存量、现金流量、盈利情况、机构人事、经营机制、其他情况等。

3、通过贷款银行了解客户贷款使用情况和资金流量情况、借款增减、还本付息情况等。

4、定期对反担保财产、反担保人的变动情况调查了解。

5、工作要求:包括整理成工作底稿,进行简单分析、提交分析

报告、提交对客户整改建议方案、提交干预控制客户行为的方案。

6、权利行使:包括收集客户报表、检查客户、参予客户经济和诉讼活动、委派会计干预客户活动、冻结资金帐户,这些权利作为保留权利写进《委托担保协议》,有条件行使。

三、建立完善的审贷会制度,严格审批程序。每个担保项目在经过保前调查完毕后,出具完整调查报告,最后交由公司审贷会决策,采取集中审批原则,决定担保与否。公司审贷会为公司唯一担保独立决策机构,对公司董事会负责。严格审批每个项目,控制担保风险。

四、严格落实反担保控制措施。

(一)凡申保企业必须严格落实反担保控制措施,原则上主要反担保措施应达到下列要求之一:

1、流通性、变现性较强的有价证券、债权凭证、股权质押反担保;

2、产权明晰、变现性强的不动产抵押反担保;

3、经本公司审查认可的第三人保证反担保(自然人或法人);

4、可操作的、无争议的预期债权或类似债权的反担保控制(应收类账款质押);

5、其它经本公司认可的风险控制措施。

(二)反担保措施的落实与审查。为了增强借款人使用贷款的责任心,对其进行有效的约束,依据受保企业信用等级、预期收益、担保金额等情况确定担保项目是否要求提供反担保措施。对资信等级较差的企业必须要求提供有效、可靠的反担保措施。

1、对反担保人提供的抵押物(质押物)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审查,审查无误后方可接收。首先要根据《担保法》的规定,认定该财产权利是否属于法律允许的可作抵押、质押的财产和权属;其次,要核实验证该财产权利的产权或使用权;最后,经评估后,由公司确认该抵押物(质物)的价值,再按一定抵(质)押贷款率确定担保额度。

2、审查确认反担保人的资格、保证意向和保证能力。按照《担保法》之规定,反担保人必须是具有代借款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对《担保法》规定不能作保证人的国家机关、学校、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职业团体、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和职能部门等要明确通知借款人更换反担保人;核实反担保人保证意见的真实性;审查反担人保证能力。办理反担保抵押,必须依法到有关部门办理登记;办理反担保质押合同以动产出质的,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以权利凭证质押的,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生效;以依法转让的股票出质的,自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五、建立保后监管预警制度。保后监管责任人应严密关注下列预警信号,以便及时采取对应措施,控制担保风险。

(一)财务报表反映的预警信号:

1、不能及时报送财务报表,或财务报表不完整、不连续。

2、存货的突然增加。

3、应收帐款的收回拖延。

4、经营成本的上升和利润下降。

5、销售额连续下降或大幅度上升。

6、以短期融资作长期投资。

7、应付帐款出现异常的增加、延长支付。

(二)银行帐户上反映的预警信号:

1、存款余额不断下降。

2、不能支付到期的贷款本息、应付票据。

3、借款人被其他债权人追讨欠款。

4、借款人不能按期支付利息。

(三)经营管理方面的预警信号:

1、经营管理混乱,环境脏、乱、差,工作纪律松懈。

2、厂房和设备陈旧、维修不善,运转率低。

3、企业的产品市场份额缩小或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4、存货大量积压。

5、与主要供货商关系紧张。

6、生产规模过度扩张。

(四)管理层方面的预警信号:

1、对银行或公司的态度发生变化,缺乏坦诚的合作态度。

2、主要管理人员的重大人事变动影响企业运作。

3、管理层缺乏长远的经营策略,对市场需求及经济环境的变化应变能力不强。

4、经营体制重大变化,机构重大调整。

(五)或有事项方面的预警信号:

1、出现税务方面的强制措施。

2、出现重大诉讼情况。

3、出现重大质量、设备、安全事故。

六、防范不确定的担保风险因素。不确定风险项目的界定:

以下两种情况应界定为不确定风险项目;

(一)经营正常,但不能提供完整财务信息的企业申请的经营资金贷款担保项目。

(二)不属于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只能提供相关评价信息的担保项目。

对不确定风险项目的担保条件:

1、不确定风险担保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能够取得银行的贷款意向并无信用劣迹记录;

(2)项目或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人信用品质良好;

(3)能提供担保公司认定的反担保措施。

2、第一类项目具体条件:

(1)企业具有正常的经营现金流量;

(2)调查认定的资产负债率小于70%;

(3)申请担保额不超过调查认定净资产的50%。

3、第二类项目具体条件:

(1)具体切实可行的还款来源;

(2)项目业主自有资金比例大于50%;

(3)申请保额不超过项目自有资金的50%。

(三)不确定风险项目调查内容:

1、第一类项目的调查内容:

(1)注册资本及到位情况、股东及之间关系;

(2)工商注册及年检情况;

(3)经营范围及近几年经营情况;

(4)财务状况: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应收、应付帐款、主要资产名称、价值、座落位置及权属状况等。

(5)纳税、涉诉等重大或有事项情况;

(6)历史融资及信用记录,市场信用等事项记录;

(7)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经营者人品、履历、家庭及信用状况;

(8)反担保措施相关情况;

(9)主要往来单位情况;

(10)其它重大事项。

2、第二类项目调查内容:

(1)融资主体或真实融资主体的合法性及相关信息;

(2)融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资料:手续是否齐全、程序是否合法、总投资额、自筹资金数量,目前进展情况、未来前景预测、还款来源等。

(3)项目负责人及承担反担保责任相关人员人品、履历、家庭及信用情况;

(4)主要往来单位情况;

(5)重大或有事项情况;

(6)其他重大事项。

(四)项目评价:

(1)担保项目调查后,由项目经理按照调查内容要求提交书面《调查报告书》,内容含项目概述、调查情况、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风险控制等部分。

(2)公司审贷会成员根据调查人员口头汇报、《调查报告书》反映情况及相关信息,依据担保公司业务制度的基本原则,结合自己的专业经验作出有利和不利因素分析,并对风险控制预案提出完善建议。

(3)公司审贷会成员综合考虑各方面分析因素,独立决策并提出书面表决意见。

七、建立代偿制度、落实追偿措施。对于逾期担保贷款,公司应建立代偿制度。当担保贷款到期不能偿还时,首先由贷款银行组织催收与追偿,直至采取法律手段依法收贷。对于采取以上措施仍无法追回的贷款本息,公司凭贷款银行的代偿通知书,根据有关协作合同经调查核实后承担代偿责任。

公司履行代偿义务后,在法律关系上由担保人变为债权人,相应取得追索权,通过下列方式展开追偿,以弥补公司担保资金的损失:(一)追究反担保人及受保人民事赔偿责任;

(二)变现其抵押物、质押物;

(三)租赁其资产,以租赁收入弥补损失;(四)委托经营其资产,以经营收入弥补损失;(五)拍卖、变卖其资产,以其收入弥补损失;(六)其他合法处置方式。

担保公司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担保公司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为防范风险~特制定如下控制风险管理制度。 一、建立完善风险化解制度。 1、严格保前审查、保审分离制度~明确责任~从责任上堵塞风险漏洞。严格执行保前调查~保中跟踪制度~杜绝人情担保和首长担保。 ,1,被担保企业~除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及从业人员外~还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产品销路好~效益明显~有名符其实的注册资本~有健全的财务制度, ,2,资产负债率不高于50%~在金融部门无不良记录, ,3,贷款申请必须如实写明贷款用途、贷款金额、贷款期限及还款计划。 1,至,3,项条件方可提供担保服务。经审查具备以上, ,4,被担保企业必须按申请担保贷款的用途使用资金~定期向担保公司提供财务报表~报告贷款使用及经营效益情况。 ,5,有效担保期间~工作人员加强跟踪监督~及时了解企业经营情况。 2、严格风险准备金提取制度。公司按当年担保费的50%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按不超过当年年末担保余额1%的比例以及税后利润的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用于担保赔付,风险准备金累计达到注册资本的10%后~实行差额提取。 3、严格掌握担保额度。重点为本区中小企业提供短期小额流动资金贷款担保~一般担保贷款额度在50万元以下~期限在一年以内,民营企业提供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担保~一般不超过实收资本的5倍。 4、严格担保程序。对贷款企业实行A、B角审查~总经理充分听取不同意见后方可下定论。 二、严格反担保措施。

1、按照“四易”的原则〈易于变现、易于评估、易于操作、易于触动受保人利益〉的原则确认反担保物。 2、在设定反担保物时~首先以业主或法人代表个人财产作抵押~以增强企业经营者的责任和对其进行有效的约束。 三、强化工作人员风险意识~严格执行错误追究制度。 1、公司工作人员对由于审查不严、循私舞弊等原因给公司造成公司资金损失的~视其损失情况承担赔偿责任。 2、工作人员违反一次工作纪律~给予警告处分~违反两次扣发当月全部效益工资的20%~违反三次予以辞退。 3、在业务工作中~出现一起担保拖期贷款~扣发经理、审查员20%基本工资~扣发全体工作人员一年的效益工资~从应还款月份起直至全部还款为止。 4、出现一笔赔付损失~按20%扣发经理、审查员一年的基本工资~按经理、审查员各20%、其他人员各10%扣减风险金,出现两次赔付损失~经理要引咎辞职~审查员予以辞退。 四、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XXXX公司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初稿

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风险管理,建立规范、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保证公司安全、稳健运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根据《公司法》、《会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旨在公司为实现以下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一)将风险控制在与总体目标相适应并可承受的范围内; (二)实现公司内外部信息沟通的真实、可靠; (三)确保法律法规的遵循; (四)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 (五)确保公司建立针对各项重大风险发生后的危机处理计划,使其不因灾害性风险或人为失误而遭受重大损失。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风险管理,是指公司围绕战略及经营目标,通过在管理的各环节和经营过程中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为实现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提供保证的过程和方法。 第四条公司风险是指未来的不确定性事项可能对公司实现其经营目标的影响。 第五条按照公司目标的不同对风险进行分类,公司风险分为:战略风险、法律风险、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

(一)战略风险:没有制定或制定的战略决策不正确,影响战略目标实现的负面因素。 (二)法律风险:没有全面、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定,影响合规性目标实现的因素。 (三)财务风险:包括财务报告失真风险、资产安全受到威胁风险和舞弊风险。 1、财务报告失真风险:没有完全按照相关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规定组织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没有按规定披露相关信息,导致财务会计报告和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准确、不及时。 2、资产安全受到威胁风险:没有建立或实施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导致公司的资产如设备、存货、有价证券和其他资产的使用价值和变现能力的降低或消失。 3、舞弊风险:以故意的行为获得不公平或非正当的收益。(四)经营风险:经营决策的不当,妨碍或影响经营目标实现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1、固定资产管理环节:包括固定资产的自建、购置、处置、维护、保管与记录等。 2、货币资金管理环节:包括货币资金的入账、划出、记录、报告、出纳和财务人员的授权等。 3、关联交易环节:包括关联方的界定,关联交易的定价、授权、执行、报告和记录等。

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投资担保业务的操作流程,有效防范担保业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办法》、《河南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度本办法。 第二条担保业务风险管理范围是指以河南国赢投资投资担保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名义、信用、资产,对外担保的所有担保业务。 第三条公司业务风险管理的原则,坚持风险分散的原则,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框架内,预测风险、控制风险、化解风险,使风险降至最低或零风险。 第四条公司实行在执行董事领导下的风险控制评审委员会,风险控制评委员会是公司担保业务风险管理决策机构,所有公司的担保业务必须经风险评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才能进行下一个程序,风控部对风控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五条风险部是公司担保业务的风险管理责任部门,对担保业务的风险实行集中管理、全程监督、及时反馈。公司的客户服务部要保质、保量,高效完成公司下达各项任务,也要责无旁贷控制各自业务中的风险,业务文书必须经风控部的查阅。 第六条风险控制部的岗位职责 1、出具、审核担保业务各类合同; 2、从法律角度分析各项目法律风险。 、负责担保业务项目风险管理,风险预测及完成项目的风险监控、监督、3 复审工作。 4、向风控委员会提供咨询审查意见、认定和创新。 5、负责本公司各项制度及业务合同、协议的制定,审查是否合法合规。

6、负责本公司逾期代偿资金的催权、追偿及诉讼业务。 7、负责本公司各部及员工的法律法规政策培训工作。 8、完成公司指定的任务。 1 第七条风控部责任规则原则是,谁主办谁负责、谁监控谁清权的责任负责制,同时遵循与客户服务部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奖罚分明管理制度。 第八条风控部实行二审评审制度,即初审、综合评审上会决策的制度,最后出具评审项目调查报告。 第九条严格执行公司担保业务操作规程,即项目受理制度、立项制度、逐步筛选培养公司的优质客户群,并对各客户建立信誉跟踪调查档案。 第十条对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担保客户如果有下列情况之一一律不予立项。 1、生产经营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还使用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2、连续正常生产经营不是一年。 3、企业或个人信用较差的。 4、资金负债率40%以上者。 5、公司有涉诉条件,争议标的超出公司净资产的30%以上者。 6、公司高层领导有涉诉违法犯罪情况的。 7、公司有贷款已出现久息逾期,非正常理由展期的。 8、连续逾期三次以上。 9、企业中高层领导一次或三个月内更换四分一以上。 10、企业中高层领导,控股股东一次性更换四分一以上。 11、企业提供资料有重大虚假。 12、其它风控委员会和股东会认为不能立项的。

担保公司-风险管理制度

辽宁蓝海科技风险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风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增强辽宁蓝海科技风险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防范和控制风险的能力,加强风险管理的组织建设、机制建设和制度建设,促进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公司风险管理制度。 第二条风险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关于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的各项政策措施,树立全面风险管理理念,健全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改进管理监控方法,强化风险全程管理,增强识别、计量、预警、防范和处置风险能力,提高风险管理水平,确保风险在可控目标之内,确保安全经营稳健发展,确保风险收益的优化。 第三条风险管理遵循全面管理、制度优先、预防为主、职责分明的原则。 (一)全面管理原则。资产、所有者权益和收入、支出、损益以及人员薪酬、奖惩等经营管理的各项事务和每个环节,都全面地进行风险管理,涉及风险控制人人参与、各司其职。 (二)制度优先原则。开展各项事务先制定相应制度,尽可能使制订的制度科学、合理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并对制度执行效力和结果实行全程监控。 (三)预防为主原则。各类风险应防范于未然,以预防预警为主,出现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处置化解。 (四)职责分明原则。防范和处置风险明确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明确相

应的权利和义务,对因渎职、失职或营私舞弊造成风险和损失的行为,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章风险管理的目标和要素 第四条风险是指对目标产生不利(负面)影响的事件发生的可能性。风险类型包括:声誉风险、法律风险、合规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 声誉风险,是指由内部管理与服务的问题引起自身外部社会名声、信誉和公众信任度下降所造成的风险。 法律风险,是指由不当的法律文书、制度或违法行为自身的法律权利等所造成的风险。 合规风险,是指因没有遵循法律、规则和准则造成遭受法律制裁、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和声誉损失的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由被担保人违约所造成的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由市场价格(担保费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所造成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员工操作不当或不完善、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及系统或外部事件(如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风险。 第五条全面风险管理是一个过程,它由董事会(包括监事,下同)、经营管理层和其他人员实施,应用于战略制定并贯穿于本公司的各项活动之中,旨在用于识别可能会影响的潜在事件,管理风险以使其在本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或风险偏好之内,并为既定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

担保管理办法

焦作市科瑞森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焦作市科瑞森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控制或有负债风险,加强对担保业务的管理和监控,维护公司的良好信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焦作市科瑞森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业务,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及子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人所负担的债务提供担保。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开立银行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汇票、保函等担保。 第三条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公司为他人担保,公司对强令其为他人担保的行为有权且应当拒绝。 第四条公司作出的任何对外担保行为,应按《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批准。 第五条公司为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视为对外担保。

第六条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反担保适用本管理办法规定。 第二章担保对象的审查及方式 第八条确有融资需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同时具有较强偿债能力,公司可考虑为其提供担保: (1)公司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 (2)公司及全资下属子分公司之间因业务需要可相互提供担保; 第九条公司对于申请担保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得为其提供担保: (1)资金投向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国家产业政策的; (2)发生过银行借款逾期、拖欠利息等情况,至本次担保申请时尚未偿还或不能落实有效的处理措施的; (3)经营状况已经恶化、信誉不良,且没有改善迹象的; (4)提供资料不充分的; (5)董事会认为不能提供担保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担保公司风险控制制度

吉林卓越担保有限公司 风险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经营管理行为,全面达到风险控制要求,保障公司安全、持续、稳健经营与发展,依据《公司法》、《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吉林卓越担保有限公司章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风险控制是指在公司内部实施和开展全面风险管理与控制,包括组织风险控制、业务操作风险控制、财务风险控制、市场风险控制等。 (一)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稽核制度。内部稽核人员负责对项目评审、决策程序和内部财务管理等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审查或审计。 (二)公司建立债权人与担保机构、担保机构与再担保机构、担保机构与债务人之间的风险责任分担制度。 第二章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 第三条公司按有关法律、财务制度规定,建立风险准备

金制度。 第四条公司按年末在保责任余额的l%,在所得税前计提风险准备金,累计提至在保余额的l0%后,实行差额提取。做为代偿赔付风险准备使用。同时按税后利润一定比例计提一般风险责任准备金。 公司按当年担保费的50%计提未到期责任准备。 第六条公司按规定在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 第三章严格风险控制指标 第七条严格控制担保放大倍数。公司担保责任余额原则上控制在自身实收资本的8倍以内,但最高不得超过自身实收资本的10倍。 第八条应坚持风险分散原则。申请担保人的资产负债率上限要控制在70%以内,对其累计在保责任余额原则上不超过该受保人有效净资产的100%,且单户不超过本公司实收资本的10%。 第九条通过资信评估、项目审核、按约定比例缴存5-20%的担保保证金。 第十条公司当年代偿率要控制在公司全部在保余额的2%以内,公司年发生代偿陪付损失率必须控制在公司全部在保余额的1%以内。

企业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企业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本办法是公司风险控制的总办法,各业务部门应根据本办法制定专项的风险控制办法,各单位和部门应根据本办法和专项办法制定本单位相应业务风险防范细则。 一、建立风险管理机制 1.建立全面风险管控体系 公司应建立一个包括管理负责人、专业管理人员和非专业管理人员,以及外部人员有效参与的风险管控组织体系,包括领导体系、组织体系、制度体系等。根据公司所处不同的发展阶段,分析主要风险产生的原因、现状和影响,不断地进行动态调整,并通过制度明确责、权、利,使全面风险管控体系成为一个有效的有机整体。各业务部门应制定专项风险管控的体系,各单位应制定本单位的风险管控的体系。 2.建立风险评估系统 企业进行风险管理的目的是为了控制、避免或规避风险给企业管理带来负面影响。风险管理的首要工作是建立风险评估系统,即通过对风险进行科学的识别、评估,预计可能发生的风险和给企业带来的影响,提醒有关部门和负责人,实施风险反应,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各项业务的风险管理的办法应对各单位的具体细则具有指导意义。 3.风险识别

风险识别是风险管理的第一步,企业进行风险评估和控制的前提就是对其风险进行识别,风险识别应遵循以下原则: a. 全面性和系统性原则。 b. 制度化和经常化原则。 4.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是风险管评控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风险评估流程: a. 认真分析企业管理现状; b. 明确企业战略目标; c. 了解、掌握行业情况和企业竞争态势、发展状况; d. 公司领导层对风险的分析和判断; e. 向不同部门和不同管理层次的员工了解和收集对企业风险的认识和态度; f. 设定风险调查评估的主要项目和风险点; g. 调查和评估; h. 收集和整理资料; i. 评估风险结果。 5.风险反应 风险反应是对风险评估所采取的对应措施。主要包括: a. 规避风险: 企业对一些风险过大的方案加以回避。 b. 减少风险:对无法避免的风险,设法减少风险。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七条本制度第四条所列情形以外的其他对外担保,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做出决议。 第三章对外担保申请的受理及审核程序 第八条公司对外担保申请由财务部统一负责受理,被担保人应当至少提前30个工作日向财务部提交担保申请书及附件,担保申请书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二)担保的主债务情况说明; (三)担保类型及担保期限;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条款; (五)被担保人对于担保债务的还款计划及来源的说明; (六)反担保方案。 第九条被担保人提交担保申请书的同时还应附上与担保相关的资料,应当包括: (一)被担保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被担保人最近经审计的上一年度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三)担保的主债务合同; (四)债权人提供的担保合同格式文本; (五)被担保人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的说明;

(六)财务部认为必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第十条财务部在受理被担保人的申请后应及时对被担保人的资信状况进行调查并对向其提供担保的风险进行评估,在形成书面报告后(连同担保申请书及附件的复印件)送交董事会办公室。 第十一条董事会办公室在收到财务部的书面报告及担保申请相关资料后应当进行合规性复核。 第十二条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在担保申请通过其合规性复核之后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组织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审批程序。 第十三条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审议对外担保议案前,充分调查被担保人的经营和信誉情况,认真审议分析被担保方的财务状况、营运状况、行业前景和信用情况,依法审慎作出决定。公司在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业机构对实施对外担保的风险进行评估以作为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决策的依据。 第十四条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对担保事项作出决议时,与该担保事项有利害关系的董事或股东应回避表决。 第十五条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在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除外)时发表独立意见,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进行核查。如发现异常,应当及时向董事会和监管部门报告并公告。 第十六条董秘办应当详细记录董事会会议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担保事项的讨论及表决情况并应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担保公司风险管理制度及流程

担保公司风险管理制度及流程 担保公司风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担保行为,保证担保业务工作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从事担保业务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遵循平等、自 愿、公平、诚实信用和风险可控的原则。 第二章担保业务流程 第三条担保业务流程主要包括: ? 客户申请 ? 担保立项 ? 项目初审 ? 会议评审 ? 担保审批 ? 签订合同(发放贷款) ? 跟踪监督 ? 解除担保(代偿追偿) 第三章客户申请与立项 第四条客户咨询和申请由业务部受理,程序是: 1、客户经理与来访客户交谈,根据客户口述的情况,登记《申保单位信息采集表》,同时登录《担保项目审理进展表》和《申保项目受理一览表》。

2、客户经理向客户提供《担保业务指南》并解释有关内容,提出忠告和有关承诺; 3、按照立项条件预审借款主体资格、信用记录、会计报表或有关填报数据以及与借款、反担保有关的证明材料。 4、初步评价立项条件,必要时,进行预审资信测评,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报业务部经理予以立项,通知客户填报《贷款担保申请书》并附报初审有关资料,同时交付评审费;对不符合条件的项目,报告业务部经理同意后,回复申保单位;重要项目报告总经理或业务副总后回复申保单位。 第五条立项条件: 1 凡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及依法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皆可申请本公司的担保服务。下列企业(个人)原则上不予立项。 1、资信记录不良; 2、有犯罪记录的; 、自然人年龄超过60周岁; 3 4、企业成立时间不到一年; 5、企业主要股东有不良信用记录。 第六条申保单位在报送《贷款担保申请书》时应附报的资料(由客户经理与原件核对): 1、企业(个人)贷款申请报告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户口簿(借款人、配偶复印件) 4、非本市户籍人士提供有效居住证明、居住证或暂住证等(复印件)

投资项目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XXXX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项目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文件类别: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HYTZ-BF-FK 撰写单位:投资公司 版本:A-00 发行日期:2015年5月 等级:□■一般 编制: 审核: 审批: 核准:

文件修订单文件名称:投资项目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主要风险类别 (4) 第三章风险控制组织体系及职责 (5) 第四章风险控制流程 (7) 第五章风险控制措施 (8) 第六章附则 (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公司投资业务的风险管理,建立规、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提

高公司的风险识别和防能力,保证公司投资业务稳健持续运行,提高投资效益与效率以及投资管理水平,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风险是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公司实现投资目标的影响。 风险控制是指公司围绕集团公司的整体经营战略和经营目标,结合投资理念和投资标准,确定风险控制制度、措施和执行流程,建立健全风险控制体系,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以及全员风险意识,从而实现风险控制总体目标的一系列行为。 第三条公司风险控制的总体目标 1、有效防、控制、化解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将风险程度和风险损失控制在最小,为公司持续经营提供安全保障。 2、逐步采用科学统一的风险量化法,建立完整的风险控制体系和流程,实现对风险的有效管理。 3、提高公司的投资效率和效益,树立和维护公司的声誉和品牌。 第四条公司风险控制应遵循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应做到投前、投中、投后控制的相统一,并实行全员和全过程相结合的风险控制体系。 2、持续性原则:风险控制是一个由投资目标设定、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和监督反馈等流程组成的动态、循环的管理过程。 3、独立性原则:风险控制工作应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并落实到投资业务活动的全过程。 4、有效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成为全员格遵守的行动指南,任员工不能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同时风险控制应与公司投资目标、投资规模、风险状况及公司所处的环境相适应,追求效率与效益的相统一。

担保公司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深圳市泰源利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风险控制制度 为防范和控制公司在开展担保业务过程中发生的经营风险,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业务操作流程,规范担保手续。 1、严格保前审查、保审分离制度,明确责任,堵塞风险漏洞。严格执行保前调查,保中跟踪制度,杜绝人情担保。 (1)被担保企业,除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及从业人员外,还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产品销路好,效益明显,有名符其实的注册资本,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原则上要求企业正常经营两年以上; (2)资产负债率一般不高于50%,在金融部门无不良记录; (3)贷款申请必须如实写明贷款用途、贷款金额、贷款期限及还款计划。 经审查具备以上(1)至(3)项条件方可提供担保服务。 (4)被担保企业必须按申请担保贷款的用途使用资金,定期向担保公司提供财务报表,报告贷款使用及经营效益情况。 (5)有效担保期间,工作人员加强跟踪监督,及时了解企业经营情况。 2、严格风险准备金提取制度。公司按当年担保费的50%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按不超过当年年末担保余额1%的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用于担保赔付;风险准备金累计达到注册资本的10%后,实行差额提取。 3、严格掌握担保额度。重点为本区中小企业提供短期小额流动资金贷款担保,一般担保贷款额度在1000万元以下,期限在一年以内。 4、公司对贷款企业实行A、B角审查,项目评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上报意见以后集体进行决策。 二、认真落实反担保措施。

1、按照“四易”的原则〈易于变现、易于评估、易于操作、易于触动受保人利益〉的原则确认反担保物。 2、在设定反担保物时,首先以股东和法人代表个人财产作抵押,以增强企业经营者的责任和对其进行有效的约束。 三、强化工作人员风险意识,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1、公司工作人员对由于审查不严、循私舞弊等原因给公司造成公司资金损失的,视其损失情况承担赔偿责任。 2、工作人员违反一次工作纪律,给予警告处分,违反两次扣发当月全部效益工资的20%,违反三次予以辞退。 3、在业务工作中,出现一起担保逾期贷款,扣发客户部经理20%基本工资、经办客户经理30%基本工资,其他相关人员扣发效益工资,从应还款月份起直至全部还款为止。 4、出现一笔赔付损失,按20%扣发经理、审查员一年的基本工资,按经理、审查员各20%、其他人员各10%扣减风险金;出现两次赔付损失,经理要引咎辞职,审查员予以辞退。 四、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深圳市泰源利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日 深圳市泰源利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投资担保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有效防范和控制业务风险,规范公司业务流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与金融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公司经营业务范围内的所有融资担保、投资、咨询等业务。

担保公司风险控制整理共21页文档

担保公司风险控制 担保公司从事的就是具有很高风险性的商业行为,从理论上讲风险始终存在,风险只能分散、转移和降低,不能消失。作为从事高风险性的担保公司,怎样进行风险管理,就该问题谈谈自己的一点观点。 风险分为系统内风险和系统外风险 系统内风险主要包含以下几点 1、公司内部风险:业务操作风险、业务道德风险、 业务操作风险分以下几个步骤,A 基本资料收集,贷款客户资料的真实性核实,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代码证、贷款卡、生产许可证、环评等等,根据不同行业要关注其相关证件的真实与否,是否完全符合行业生产的要求。B 调查阶段,主要关注经营真实性风险,企业负责人道德风险,企业负责人信用风险等,C 合同签订阶段,主要关注合同的完整性、合法性、抵押手续的完备性等,D 保后管理阶段,定期走访,实质性走访,及时发现风险点,进行风险防范。 业务道德风险:主要是公司内部员工的道德建设和责任心建设,系统外风险主要为:政策风险、市场风险。 流动性风险 风险分散、风险对冲、风险转移、风险规避、风险补偿 ●风险分散指通过多样化的投资来分散和降低风险的策略性选择;“不要 将所有的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的古老投资格言形象地说明了这一方法。 ●风险转移指通过其他合法的经济措施将风险转移给其他经济主体的一

种策略性选择。 风险转移可分为保险转移和非保险转移。 其中保险转移是指企业投保,以缴纳保险费为代价,将风险转移给保险人。当发生风险损失时,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责任给予经济补偿。 非保险转移的例子如第三方担保。 风险规避指通过拒绝或退出某一业务或市场来消除本公司对该业务或市场承担的风险。就是:不做业务,不承担风险。风险规避策略的局限性在于它是一种消极策略,不能成为公司主导的风险管理策略。 ●风险补偿主要是指事前(损失发生以前)对风险承担的价格补偿。抵押、 质押等反担保物的处理。 ●风险管理理念 ?风险管理水平体现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是创造资本增值和股东回报的重要手段。 ?风险管理的目标不是消除风险,而是通过主动的风险管理过程实现风险与收益的平衡。 ?风险管理战略应该纳入公司整体战略之中,并服务于业务发展战略?公司应该充分了解所有风险,建立和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对于不了解或无把握控制风险的业务,应该采取审慎态度。 ●风险文化的培植 ?首先,风险文化不是阶段性工作,而是公司的一项终身事业 ?其次,公司应向全体员工广泛宣讲正确的风险管理理念等内容,使之成为员工的价值观。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XXX有限公司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XXX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期货投资运营的安全运作和管理,加强公司及所管理期货投资的内部风险管理,规范期货运营和投资行为,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防范与控制期货运营和投资项目运作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XXX管理办法》、《XXX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合规风控部起草,经风险控制委员会和总经理审核,并由执行董事批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风险控制,是指对期货的各种投资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并在期货金投资中实施动态风险监控,提出解决方案。 第三条风险控制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覆盖期货投资业务的各项工作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资金募集、投资研究、投资运作、决策、执行、运营保障、监督、反馈、信息披露等各个环节,确保不存在内部控制的空白或漏洞; (二)审慎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公司部门组织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三)独立性原则:风险控制工作应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并贯彻到基金运营和业务的各具体环节; (四)相互制约原则: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前台业务运作与后台管理支持适当分离。 (五)执行有效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章,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成为所有员工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不能存在任何例外,任何员工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六)适时性原则:应随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变化,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风险管理理念等内部环境的改变,以及公司业务的发展,及时对风险控制制度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证监会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保证公司的财务安全,加强公司银行信用和担保管理,规避和降低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及《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担保是指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及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公司及子公司为第三方提供的保证、抵押、质押及其它方式的担保。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等。 第四条对外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公司批准,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相互提供担保。 第五条公司作出的任何担保行为,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第六条应由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须经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六)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

担保公司风险控制制度汇编

担保公司风险控制 制度汇编

风险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融资担保行为,保证融资担保业务工作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从事融资担保业务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风险可控的原则。 第二章担保业务流程 第三条融资担保业务流程主要包括: ?客户申请?业务立项?项目初审?会议评审?业务审批?签订合同?跟踪监督

?解除业务 第三章客户申请与立项 第四条客户咨询和申请由业务部受理,程序是: 1、客户经理与来访客户交谈,根据客户口述的情况,登记相关内容。 2、客户经理向客户提供相关文件并解释有关内容,提出忠告和有关承诺; 3、按照立项条件预审融资主体资格、信用记录、会计报表或有关填报数据以及与担保、反担保有关的证明材料。 4、初步评价立项条件,必要时,进行预审资信测评,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报业务部经理予以立项,通知客户填报相关文件并附报初审有关资料,同时交付评审费;对不符合条件的项目,报告业务部经理同意后,回复申保单位;重要项目报告总经理或业务副总后回复申保单位。 第五条立项条件: 凡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及依法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皆可申请本公司的融资担保服务。下列企业(个人)原则上不予立项。 资信记录不良; 有犯罪记录的; 自然人年龄超过60周岁; 企业成立时间不到一年; 企业主要股东有不良信用记录。 第六条申保单位在报送<贷款担保申请书>时应附报的资料(由客户经理

与原件核对): 1、企业(个人)贷款申请报告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户口簿(借款人、配偶复印件) 4、非温州市户籍人士提供有效居住证明、居住证或暂住证等(复印件) 5、婚姻状况证明(民政局出具的证明) 6、结婚证书(复印件) 7、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 8、配偶同意贷款证明书 9、配偶同意房产抵押的证明书 10、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申请人收入证明(公司出具证明) 11、房地产权证(复印件)、购房合同(复印件) 1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13、<代码证>(复印件) 14、<验资报告>(复印件) 15、<公司章程>(复印件) 16、年度及近三个月财务报表 17、公司上个月完税证明(包括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等复印件)第七条对确认属于潜力型中小企业并符合我公司立项条件的申保单位,应将其按重点项目给予对待,适当调整评审力量,加快评审工作进度,优先进行评审。

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风险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健全**投资管理(以下简称“公司”)风险控制体系,指导、规风险控制活动,确保各项业务稳健发展、持续经营,实现公司的经营目标和经营战略,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试点指引》等法规政策,以及《**投资管理公司章程》、《**投资管理直接投资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国际通行的风险控制和风险管理理念,以及公司实际业务需要制定。 第三条:风险控制是指公司围绕经营目标和经营战略,确定风险控制制度、措施和执行流程,建立健全风险控制体系,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从而实现公司风险控制总体目标的一系列行为。 第四条:公司风险控制的总体目标: (一)有效防、控制、化解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将风险程度和风险损失降低到公司可以承受的围之,为公司持续经营提供安全保障;(二)逐步采用科学统一的风险量化方法,建立完整的风险控制体系和流程,实现对风险的科学管理; (三)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维护公司声誉和品牌。 第五条:公司风险控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应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相统一,覆盖公司的所有业务、部门和人员,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流程和环节;公司所有部门、所有员工都是风险控制的责任主体,

根据部门、岗位职责的要求承担相应的风险控制责任与义务;(二)持续性原则:风险控制不是静态的制度,而是一个由目标设定、风险识评、风险应对和监督反馈等流程组成的动态的、循环的管理过程。 (三)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于其他职能部门的风险控制部,专职对各种风险履行日常检查、监控、评估等风险控制工作; (四) 有效性原则:公司风险控制应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围、风险状况及公司所处的环境相适应,追求效率与效果统一,利用最经济的成本实现公司风险控制总体目标; (五) 制衡性原则:公司合理设置部组织结构,科学规划业务流程,实现决策部门、执行部门与监督检查部门以及各岗位的权责分明和相互牵制。 第二章主要风险类别及定义 第六条:根据业务特点,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有投资风险、管理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道德风险、信誉风险等六大类风险。 第七条:投资风险,是指公司实施股权投资的过程中,可能导致投资损失或无法达到预期回报率的各种风险。该风险存在于项目筛选、尽职调查、投资决策、组织实施、后续管理和退出安排等各个投资流程与环节中,具体包括目标企业风险、投资分析风险、投资决策风险、项目管理风险、项目退出风险等。 (一)目标企业风险:指中小企业成长和发展过程中本身具有的不确定性,包括技术风险、经营风险、财务风险等。

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

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XX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应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参股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以下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四条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视同对外担保。 第五条公司对外担保应遵守下列基本规定: (一) 遵守《公司法》、《担保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并符合《公司章程》有关担保的规定;

(二)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则,拒绝强令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行为; (三) 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得对外提供担保。未经公司批准,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相互提供担保; (四) 对外担保必须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等必要的防范措施,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 (五) 任何对外担保,应当取得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批准; (六) 公司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应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第六条公司董事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 第二章担保对象 第七条公司可以为具有独立资格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担保: (一) 因公司业务需要的互保单位; (二) 与公司有现实或潜在重要业务关系的单位; (三) 公司所属全资公司、持股超过50%的子公司; (四) 董事会认为需担保的其他主体。 以上单位必须同时具有较强偿债能力,且具有3A 级银行信用资质,公司对以上单位提供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担保方式应尽量采用一般保证担保,必须落实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抵押、质押或公司认可的被担保人之外的第三人提供的保证等反担保措施,对以上单位实施债务担保后,其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担保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制度

担保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制度 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风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增强河南小康明华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防范和控制风险的能力,加强风险管理的组织建设、机制建设和制度建设,促进可持续发展,根据《河南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试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公司风险管理制度。 第二条风险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关于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的各项政策措施,树立全面风险管理理念,健全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改进管理监控方法,强化风险全程管理,增强识别、计量、预警、防范和处置风险能力,提高风险管理水平,确保风险在可控目标之内,确保安全经营稳健发展,确保风险收益的优化。 第三条风险管理遵循全面管理、制度优先、预防为主、职责分明的原则。 (一)全面管理原则。资产、所有者权益和收入、支出、损益以及人员薪酬、奖惩等经营管理的各项事务和每个环节,都全面地进行风险管理,涉及风险控制人人参与、各司其职。 (二)制度优先原则。开展各项事务先制定相应制度,尽可能使制订的制度科学、合理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并对制度执行效力和结果实行全程监控。 (三)预防为主原则。各类风险应防范于未然,以预防预警为主,出现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处置化解。 (四)职责分明原则。防范和处置风险明确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明确相应的权

利和义务,对因渎职、失职或营私舞弊造成风险和损失的行为,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章风险管理的目标和要素 第四条风险是指对目标产生不利(负面)影响的事件发生的可能性。风险类型包括:声誉风险、法律风险、合规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 声誉风险,是指由内部管理与服务的问题引起自身外部社会名声、信誉和公众信任度下降所造成的风险。 法律风险,是指由不当的法律文书、制度或违法行为自身的法律权利等所造成的风险。 合规风险,是指因没有遵循法律、规则和准则造成遭受法律制裁、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和声誉损失的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由被担保人违约所造成的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由市场价格(担保费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所造成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员工操作不当或不完善、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及系统或外部事件(如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风险。 第五条全面风险管理是一个过程,它由股东会、经营管理层和其他人员实施,应用于战略制定并贯穿于本公司的各项活动之中,旨在用于识别可能会影响的潜在事件,管理风险以使其在本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或风险偏好之内,并为既定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 第六条全面风险管理框架从不同的侧面关注和管理风险,并力求实现经营目标、合规目标,以此促进可持续发展。 经营目标,是指有效和高效率地利用其资源,以实现公司的经营目标。合规目标,是指符合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七条为服务并实现全面风险管理的目标,全面风险管理应具备以下相互关联的八个构成要素,并能有效运行。 (一)内部环境。即:股东会批准检查经营决策和重要政策,了解经营中的风险,明确可接受的风险程度,确保经营管理层采取必要的步骤,识别、计量、检测和控制这些风险。 监事负责监督股东会、经营管理层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履行以下职责:监督股东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管理,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担保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本制度所称“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三条公司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第四条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公司一切对外担保行为,须按程序经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 未经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五条公司对外担保应当尽可能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谨慎判断反担保提供方的实际担保能力和反担保的可执行性。

第二章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 第六条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一)本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包括公司及子公司,下同)提供的担保; (六)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金额超过【】万元的; (七)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股东大会审议本条第(二)项担保事项时,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第七条本制度第四条所列情形以外的其他对外担保,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做出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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