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法培训讲义

公务员法培训讲义
公务员法培训讲义

一、引言

(一)我们需要什么样的《公务员法》

1、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在总则中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在具体制度中体现党对各类公务员的统一管理。

2、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的公务员制度。

与中国特色的政治制度相适应,从现阶段国情出发,着重解决公务员制度建设中的主要问题。

3、保持公务员制度的连续性,同时吸收改革成果,完善公务员制度。

(二)《公务员法》的诞生:2005年4月27日。

二、《公务员法》要解决什么问题

(一)为了规范公务员的管理,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

1、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

2、官员应当树立接受监督的意识。

3、强化对公务员的监督和管理。

(二)为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

1、在现代社会,公务员不是国家进行管理的单纯工具,公务员与国家之间不是所谓的特别权力关系。

2、制定《公务员法》,应该关心公务员的生存状态和工作状况,使公务员有一种亲切感。

3、公务员也是权利主体,有着自己的正当利益,其合法权益也应予充分保障。(1)公务员奉献的回报:要么政治上发展;要么经济上发展。

(2)公务员与企事业单位的职工一样,都应享受宪法规定的工资权、休假权等基本人权。

4、特别权力关系理论的废除问题

该理论认为,政府与公务员、监狱与犯人、学校与学生是特别权力关系。法治和人权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三、《公务员法》的指导思想

(一)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1、将宪法的指导思想确立为《公务员法》的指导思想之一,具有重大意义。

2、公务员制度是国家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必须坚持这一指导思想。

(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1、将党管干部原则确立为《公务员法》的另一指导思想,符合中国实际。(1)党管干部原则是党领导国家政权的标志。

(2)我国公务员不分政务类与业务类。公务员都是国家干部,都要服从党的领导和管理。

2、如何正确地理解党管干部原则?

第一个问题:“党管干部原则”内涵的演变。

(1)党管干部原则,在战争年代,干部工作带有战时性、军事化的特点,从而形成了不仅对党的、军队的干部,而且对区域性政权的干部,都由党组织统管。(2)建国初期,沿袭解放前做法,所有干部都由党中央及各级党委的组织部门统一管理。

(3)从1953年起,我国建立起新的干部管理模式,即分部分级管理模式。

分部管理,就是由党委各个部门分管本领域内的干部。如文教干部由党委宣传部负责管理。分级管理是指上级党委对下级单位干部管理的权限幅度。

长期以来,人们便约定俗成地把这种体制的内容视为党管干部的原则。

(4)1980年中组部发出《关于重新颁发<中共中央管理的干部职务名称表>的通知》。

《通知》对党管干部原则作了如下表述:“一切干部都是党的干部,都应根据他们担任的职务,分别由中央和各部门的党委、党组或所在单位的党组织负责管理。”

(5)1980年,中组部发文,对于党政机关,要下管两级机构中担任主要领导职务的干部,比如中央对地方,管理到省和地(市)两级。

(6)1984年,中央决定将“下管两级”,改为“下管一级”。

(7)1989年8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通知》。

该《通知》强调:“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改进干部管理的方法。党要加强对干部管理工作的领导,制定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推荐和管理好重要干部,指导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做好对干部人事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监督。”

(8)1992年中共中央下发《关于加强党的建设,提高党在改革和建设中的战斗力的意见》。该《意见》指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通盘规划,分步实施,逐步配套。改革的基本目标是,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逐步建立、健全科学的分类管理体制。”

(9)2000年8月,中央办公厅发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

《纲要》指出:“必须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同时适应新的情况积极改进党管干部的方法。坚持群众公认和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二个问题:党管干部原则在公务员制度中的具体体现。

(1)、党制定与公务员制度有关的路线、方针、标准和政策。

(2)、中国共产党通过各级党的组织对公务员中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和监督。(3)、由党组织负责对公务员的部分管理事务。

①由中共中央和各级党委向人大推荐应由人大选举、决定的公务员人选。

②按照党政分工,党的组织部门直接管理一定级别以上的公务员。

③政府各部门、法院、检察院的党组(党委)分别管理一定职务级别的干部。

四、《公务员法》确立的基本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1、公开原则要求公务员管理的各个环节(如考录、考核、晋升、惩戒)要保持

公开、透明。

2、平等原则要求公务员管理应同等情况同等对待,不同情况不同对待。

3、建立竞争机制的目的,就在于选择与激励优秀人才。

(二)依法管理原则

1、依法治国不仅要求政府的外部行为应遵循法治原则,机关的内部管理也应依法管理。

2、对公务员的依法管理。

(1)权限法定;(2)条件法定;(3)标准法定;(4)程序法定。

3、公务员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1)公务员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上级机关或其他机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打击报复。

(2)公务员依法履行职务,本人或家人的人身安全等可能会受到威胁。

(三)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原则

1、监督约束机制包括:义务、纪律、惩戒、考核、回避、申诉控告等环节。

2、激励保障机制包括:考核、职务与级别晋升、奖励、工资保险福利、退休待遇、申诉控告等环节。

3、考核既是监督约束又是激励保障的机制,并且是其中的关键环节。

《公务员法》的设计思路是,分类考核、体现首长负责制、加大考核结果的区分度。

4、职务晋升是对公务员最大的激励。

5、创新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机制

(1)关于廉政金制度

①廉政金:寄托着人民对公务员一生廉洁的期待。

②廉政金的原则——“无法定过错全拿走,有法定过错全失去。”

(2)以《公务员法》为契机,制定公务员财产和个人重大事项申报法。

(四)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1、任人唯贤是党提出的干部路线。

2、德才兼备是党提出的干部标准。

(1)公开考试主要是笔试和面试,考察重点是报考者的“才”。

(2)严格考察主要是政审,考察重点是报考者的“德”。

(3)考核制度,则是对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但重点是工作实绩。

3、落实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需要注意的问题:

(1)谁来评判一个人?(2)怎样评判?

五、《公务员法》的主要制度创新

(一)扩大公务员范围

1、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据此,我国公务员的范围包括:

①中国共产党机关和民主党派机关;②政协机关;③人大机关;④行政机关;

⑤司法机关;⑥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2、为什么要扩大公务员范围?

(1)共产党既是领导党又是执政党,党的机关人员实际上从事着公共事务管理。这是我们最大的政治特色。

(2)民主党派机关、政协机关各自发挥着特定的作用。这是我国政治制度的基本特点。

(3)法官、检察官与政府工作人员一样,尤其在素质要求、管理监督等方面是一致的。

(二)建立职务晋升与级别晋升的“双梯制”

1、公务员级别与公务员职务一起,构成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

2、将级别晋升作为公务员职业发展的阶梯:职务晋升侧重“给官”;级别晋升侧重“给钱”。

3、“双梯制”的特点在于:

(1)公务员的职务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2)增加公务员级别;

(3)实行“一职数级,上下交叉”;(4)向基层公务员倾斜。

(三)创新分类制度

1、国家对公务员实行分类管理

(1)军官、人民团体中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中的管理人员与专业技术人员等属于国家干部的范围,但未纳入公务员队伍。

(2)法官、检察官是公务员,但其义务、权利和管理另有法律的,从其规定。(3)对领导成员与非领导成员,以及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加以区分。

(4)公务员职位分为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

2、公务员职位类别: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1)综合管理类是公务员职位中的主要部分,也可称为一般行政类。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主要包括机关中履行规划、咨询、决策、组织、指挥、协调等职责的职位。

(2)行政执法类职位

①全国行政执法人员集中在税务、工商、质检、环保、药监等机关,并主要集中在基层。约为200万人,科员、办事员占70% 。

②初步设想,行政执法职务分为七个职务层次,最高职务层次相当于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的调研员,最低相当于办事员。如税务行政执法职务可以分为一至七级税司。

(3)专业技术类职位

①从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呼唤专业技术类职位制度的诞生。

②初步设想,专业技术类职务分8个职务层次,相当于综合管理类公务员中巡视员以下、科员以上的非领导职务层次。

(四)公务员职务实行选任制和委任制,部分职务实行聘任制

1、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

2、对聘任制公务员,实行合同化管理。

3、因履行合同产生的争议,先由一个中立的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聘任制不同于实践中的政府雇员制

(五)创新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民主推荐;●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票决制;●任职前公示制度

1、民主推荐:选拔任用干部的必经程序。

2、票决制:干部任用决策方式的重大创新,维护决策者民主权利,加强干部任用工作监督。

3、任前公示:“干部选的准不准,先让群众审一审”。体现干部工作中扩大民主的方向。

《公务员法》第30条明确规定: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第46条规定: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应当按照规定实行任职前公示制度和任职试用期制度。第44条规定: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应当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第45条规定:机关内设机构厅局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出现空缺时,可以在本机关或本系统内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产生任职人选。厅局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出现空缺,可以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产生任职人选。确定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的任职人选,可以面向社会,从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资格的人员中公开选拔。

(六)建立公务员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制度

1、民主法治制度下的政府是一种责任政府。

2、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本人不提出辞职的应当责令其辞去领导职务。

(七)公务员中的领导成员实行任期制

1、领导成员是指机关的领导人员,不包括机关内设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

2、1978年确立干部退休制解决了“活到老,干到老”的职务终身制问题,却存在“不到年龄不退休,不犯错误不下台”的“准终身制”问题。

3、任期制意味着:凡是任期已到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律退出该领导职务。

4、实行任期制的动因:

(1)从国家与公民关系看,提高了社会主义民主的实现程度;

(2)从盘活人岗两种资源看,为了推进“能下能出”的更新机制;

(3)从公务员角度看,为了淡化人身依附色彩,为净化机关人际关系环境创造条件。

xx同志在全市公务员法培训班上的讲话【DOC范文整理】

xx同志在全市公务员法培训班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从明年1月1日起,《公务员法》将正式开始实施。为了使全市各级机关工作人员了解和熟悉《公务员法》,明确颁布实施《公务员法》的目的和重大意义,掌握《公务员法》的主要内容和实施程序,为正式实施《公务员法》奠定坚实的基础,按照省、黑河市委组织、人事部门关于开展《公务员法》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从今天开始,对全市党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进行《公务员法》培训。我市的处级干部由黑河市进行培训。我市的科级及科级以下干部的培训,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共同组织实施,科级干部培训分5期进行,一般干部分10期进行,计划将全市党政机关中的工作人员全面轮训一遍。今天,我市的批科级干部《公务员法》培训班就正式开班了,而且参加首次培训班的同志大多为各部门、各乡镇的主要负责人,借此机会,我就做好这次全市的《公务员法》培训强调几点意见: 提高认识,增强学习贯彻《公务员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公务员法》的制定出台,非常必要,意义重大。《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进入了

一个依法管理的新阶段,为科学、民主、依法管理公务员队伍提供了重要依据,为提高广大公务员依法行政、依法执政、依法办事的能力提供了重要保障。公务员作为治国理政主体,依法履行公职,承担着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的职能,其素质和能力决定党的执政能力和国家管理水平。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通过一定的法律、法规来加强公务员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公务员的工作质量和效果,直接决定着机关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制定《公务员法》,加强公务员管理,从根本上说就是要建立强有力的机关工作系统,保证机关工作有效运转,提高工作效能,从而卓有成效地管理国家和社会事物,促进经济社会发展。通过这次的大规模培训,以此来不断提高全市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公务员公共服务的本领,提高公务员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服务群众的本领,提高公务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本领,提高公务员善于学习、善于调查研究、善于自主创新的本领,使全体公务员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自觉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我们举办这个培训班,就是为了使大家进一步提高对《公务员法》出台重要意义的认识,全面理解和掌握《公务员法》的精神实质,从而使这次培训班取得预期的效果奠定思想基础。 第二、突出重点,准确把握《公务员法》的基本精神和内容

最新公务员演讲稿的范文及格式

最新版演讲稿的范文及格式 范文: 尊敬的各位领导、评委、同事: 大家好!首先感谢××党委给我提供这样一个良好的机会,让我有幸参加今天的竞选。领导干部竞争上岗,是大势所趋,是时代的呼唤、现实的选择,是贯彻落实《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是新时期人事制度改革的迫切需要。我参加竞争的目的,并不是想伸手向党和人民要官,而是想通过竞争来展现自我、挑战自我、超越自我、追求进步,主动给自己更大的压力,并积极化压力为动力,勇挑更重的担子,敢负更大的责任,更好地为××工作服务,为本单位的文秘工作作出更大的贡献,同时也通过自己勤奋的工作来实现新的人生价值。 我今天参加主管文秘的办公室副主任这一职位的竞选,我认为自己主要有以下几点优势: 一是思想上进,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我能积极参加各项政治学习,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思想境界,以一个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模范带头,依法办事,为警清廉。 二是努力工作,具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我自1992年参加××工作,十一年来,先后从事××工作三年,××工作两年,××管理干事三年,办公室秘书三年,无论作什么工作我都能恪尽职守、敬业奉献,做到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并能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撰写××工作论文,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三篇,其中,《试论新时期教育改造工作的主要矛盾及其对策》一文获全省××系统论文比赛三等奖。在平时的工作中,吃苦耐劳、踏实肯干,力求把每一项工作作得更出色,尽量把领导交付的每一次任务完成得更好,调入本单位后,在近四年的考核中,有两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三是勤奋学习,较熟悉文秘工作业务。2000年调入办公室后,单位先后三次送我参加文秘工作培训,使我系统地学习了新闻报道、保密工作和公文写作知识,我也自学了大量文秘业务书籍,并认真作了两大本读书笔记,更为重要的是,在日常的写作实践中,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大量的指导和帮助,从而使自己的业务水平提高很快,从采写信息到编辑简报,从写一般通知到写重要报告,从撰写

2021年公务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复习讲义:专利法

专利法 ◆专利权的特殊权属 第六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八条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专利权授予的先申请原则及优先权 第九条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第二十九条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权和专利权的转让 第十条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专利权的内容 第十一条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

《公务员法律制度》课程教学大纲

《公务员法律制度》课程教学大纲 一、《公务员法律制度》课程说明 (一)课程代码:02130022 (二)课程英文名称:Legal Rulers for Officials (三)开课对象:法学专业本科学生 (四)课程性质: 该课程是一门专业方向课,研究的是公务员法的原理、原则和制度。既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又有一定的实践性。 (五)教学目的: 本课程既有一定的理论性,又有一定的实践性,特别是在我国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 的今天,开设这门课程有利于学生了解有中国特色的国家公务员制度的主要内容和基本作 法,明确在我国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重大意义,了解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的主要目的和 指导原则,掌握国家公务员制度的主要特点和基本内容,同时联系实际工作,推动国家公 务员制度的具体实施。 (六)教学内容: 本课程主要学习的是公务员法的原理、原则和制度。共由公务员法的基本原理和公务员的基本法律制度两大部分组成。 (七)教学时数:学分数及学时数具体分配 学时数:32学时 学分:2 学分 学时数具体分配: (八)教学方式:以课堂讲授为主要教学方式,辅之以实践教学。 (九)考核方式和成绩记载说明:综合成绩根据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按比例评定,平时成绩占40%,期末成绩占60%。平时成绩包括考勤、上课纪律、讨论表现、作业等。

二、讲授大纲与各章的基本要求 第一章公务员法的基本理论 教学要点: 理解公务员的概念、特征与分类;公务员法的概念与特点;公务员法的渊源与体系;公务员法的产生与历史发展;我国制定公务员法的意义;公务员法的基本原则,以及公务员法律关系等。 教学时数:6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公务员的概念、特征与分类 一、公务员的概念、特征 二、公务员的分类 第二节公务员法的概念与特点 一、公务员法的概念 二、公务员法的特点 第三节公务员法的渊源与体系 一、公务员法的渊源 二、公务员法的体系 第四节、公务员法的产生与历史发展 一、西方国家公务员法的产生与历史发展 二、我国公务员法的产生与历史发展 第五节我国制定与实施公务员法的意义 第六节公务员法的基本原则 一、公务员法基本原则的概念与特点 二、影响公务员法基本原则的主要因素 三、我国公务员法的指导思想 四、我国公务员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第七节公务员法律关系 一、公务员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点 二、公务员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三、公务员法律关系产生、变更与消灭 四、公务员法律关系产生、变更与消灭的原因 五、公务员的法律地位及其双重身份 考核要求: 一、公务员的概念、特征与分类(领会) 二、公务员法的概念与特点(识记) 三、公务员法的渊源与体系(领会) 四、公务员法的产生与历史发展(识记) 五、我国制定与实施公务员法的意义(领会) 六、公务员法的基本原则(领会) 七、公务员法律关系(领会) 第二章公务员的分类管理制度 教学要点: 掌握公务员的品位分类与职位分类;了解我国公务员的职位分类制度。 教学时数:2学时

学习《公务员法》心得体会(多篇)

学习《公务员法》心得体会(精选多篇) 学习《公务员法》心得体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 议上顺利通过并正式颁布,于xx年1月1日开始实施。《公务员法》是建国以来我国第一部关于干部人事管理的综合法律,它的颁布实施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干部人事工作在法制化轨道上迈进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这部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进一步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 制定公务员法,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加强对党政机关干部的依 法管理的必然要求;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一支善于治国理政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的迫切需要。公务员法充分体现了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并使之法制化。它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在价值取向、制度设计、政策选择等方面,着力解决公务员制度和队伍建设的主要问题;它保持公务员制度的连续性,以《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基本框架和基本制度为基础,在继承中发展;它涵义确切,内容实在,实体和程序相结合,符合实际,操作性强。 一个国家的人事制度,总是与一定的经济基础和政治制度相适应。我国的公务员法,在总结吸收党和国家长期以来干部人事工作的经验,借鉴国外公务员制度的有益成果的基础上,在价值取向、制度设计、政策选择等方面,都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与 - 1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相适应,充分体现和反映我国政治体 制的特点和要求。与外国公务员制度相比,它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第一,我国的公务员制度贯彻党的基本路线。西方文官制度强调 所谓文官的“政治中立”,要求文官不得参加党派活动,对各党派保持“中立”。我国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公务员制度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这表明了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基本性质:它是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为政治路线服务的。 第二,我国的公务员制度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西方国家强调文 官管理是一个独立的管理系统,不受政党干预,与党派脱钩,党派不得直接管理文官。我国公务员制度是党的干部制度的组成部分,党管干部是我国干部制度的一个重要原则。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制度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党管干部,主要表现为党制定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做好对干部人事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监督,同时推荐和管理好重要干部。如各级政府的重要干部,都由各级党委考察推荐,依法由各级国家权力机关选举或决定任命。第三,我国的公务员制度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西方文官制度在用人标准上,有的强调所谓“专才”,有的强调所谓“通才”,都把业务知识和能力作为用人的主要条件。充分体现德才

2021年公务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复习讲义:公务员法

公务员法 从历年真题来看,每年涉及公务员法的内容均有一至两分,而且不管是否涉及,对于每个有志于跨入公务员队伍的考生来说,公务员法都是必需要掌握的内容。 【重点法条】 第二条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公务员的义务、权利和管理,适用本法。 法律对公务员中的领导成员的产生、任免、监督以及法官、检察官等的义务、权利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相关法条: 第一百零五条本法所称领导成员,是指机关的领导人员,不包括机关内设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 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 【意思分解】 公务员法所称公务员不仅限于行政机关中的公务员,还包括权力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的公务员,甚至包括中国共产党员及民主党派的机关工作人员、政协机关工作人员。军事机关工作人员不属于《公务员法》意义上的公务员。 【真题回顾】 (2008年上海真题) 99、《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的范围重新做了界定,根据规定公务员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中属于公务员最本质的特征是(A ) A 依法履行公职 B 纳入国家行政编制 C 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 D 公务员的职务行为受法律保护 【重点法条】 第十一条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十八周岁; ……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四条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快捷记忆】 国籍八宪品身化,不录开除受刑罚。 【快捷记忆】 (2008年江苏真题C类) 29、根据《公务员》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情形是( C D )。 A 曾因违纪受过处分的 B 曾因个人原因辞去公职 C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D 曾被开除公职的 第三十二条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意思分解】掌握公务员任职的基本条件,说明一下,这是一般条件,《法官法》《检察官法》规定的条件较高些。特别要注意不得录用公务员的几类人员。另外公务员的试用期为1年,与《劳动法》规定的试用期期限不同。 【重点法条】 第二十二条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 【意思分解】了解一下,什么组织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招录。(省级以上) 【重点法条】 第三十八条公务员职务实行选任制和委任制。

《公务员法》课程教学提纲

1.学分:3 学时:45 (课内讲授:36实验实训:9 课外安排:) 2.课程性质:专业选修课 3.适用专业:本科 4.先修课程:宪法 5.选用教材:关保英主编:《公务员法学》,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6.参考书目: 1.《各国公务员制度比较研究》黄达强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0 年版。 2.《现代公务员制度研究》皮纯协、张焕光著,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88年版。 3.《国家公务员制度讲话》苏玉堂主编,劳动人事出版社,1988年版。 4.《中国公务员制度概论》李和中主编,武汉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7.教学形式:课堂讲授 8.考核方式:考查 课程基本情况

教学目的: 开设《公务员法》这门课程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1)从目前高校学生的就业情况看,相当大的一部分本科毕业生都报名参加全国和地方的公务员考试,因此,极有必要使其学习和了解关于公务员的基本知识,尤其是,我们学校是政法类院校,本科生毕业后从事公务员职业的更是占毕业生的一个很大比例,开设一门有关于公务员基本知识的课程就更有针对性和重要意义。 (2)通过对国家公务员法的概念及特征及行政职务关系的概念、特征等基本原理的学习,能够掌握公务员的录用、考核、奖励、纪律等相关的操作程序。以及公务员的申诉与控告的操作,为将来力争走上公务员岗位同学提供理论基础及岗前培训。 (3)作为一门法学课程,《公务员法》是一门调整国家机关与公务员之间的各种关系法律规范的科学,主要讲述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公 务员的录用、公务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等内容,其对于促进国家机关对 公务员的科学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护公务员的合法权益有着极为重 要的意义。 本课程要求学生通过学习能够对国家公务员的概念与特征、公务员法的概念、公务员法的适用范围,行政职务关系的概念与特点,国家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职位分类的概念及主要内容,国家公务员的录用、考核、奖励、纪律与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升降、任免、培训、交流、回避、工资保险福利、辞职、辞退等内容有较全面的了解。教学中,授课教师将会注重 教学目的及要求 通过基础概念、基本原理的熟悉,引入实践案例,在以案说法的基础上加强学生对概念、原理的融会贯通。 教学要求: 本学科重点介绍国家公务员的概念与特征及公务员法的概念、公务员法的适用范围,我国国家公务员的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行政职务关 系的概念与特点,国家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职位分类的概念及主要内 容,国家公务员的录用、考核、奖励、纪律与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升降、 任免、培训、交流、回避、工资保险福利、辞职、辞退等内容。 本课程是大学本科的任意选修课,在教学上要使学生对中国的公务员制度有一个基本的了解与掌握。同时要求学生对国外公务员制度的发 生发展情况也要有一个初步的掌握以拓宽其理论视野。 1.注重培养学生对公务员法领域的法律概念和原理的司法实践运用。 2.课堂以学生为主体,老师作为知识的传授者、司法实践的引领者,理论争议启发者。 3.课堂注重模拟法律环境,使学生语言表达与法律逻辑思维能力得到良好的发挥与锻炼。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全员培训考试题及答案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全员培 训考试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0分,共40分) 1.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可以申请提前退休。 A.工作年限满三十五年 B.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 C.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 D.完全丧失工作能力 正确答案:B; 自己得分:2.0 教师评述: 2.定期考核以()为基础。 A.领导评价 B.群众评价 C.民主测评 D.平时考核 正确答案:D; 自己得分:2.0 教师评述: 3.公务员有()情形的,不得辞去公职。

A.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B.重要公务处理完毕 C.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巳终结不作处理的 D.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巳终结不作处理的 正确答案:A; 自己得分:2.0 教师评述: 4.实行参照管理的事业单位,在人员过渡后,要及时做好()工作。 A.工作人员登记 B.职务与级别确定 C.工资套改 D.工作人员登记、职务与级别确定和工资套改等 正确答案:D; 自己得分:2.0 教师评述: 5.列入参照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要()进行管理。 A.依据事业单位有关规定 B.依据行政机关管理规定 C.参照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政策的规定 D.参照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政策和事业单位有关规定 正确答案:C; 自己得分:2.0 教师评述: 6.县级以下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过渡考试初审由()负责。

A.本单位 B.所在机关 C.县公务员主管部门 D.市公务员主管部门 正确答案:C; 自己得分:2.0 教师评述: 7.单位参照管理前聘期已满未办理续聘手续,()可以确认聘用关系。 A.因单位原因未办理续聘手续且目前仍在编的人员 B.因个人原因未办理续聘手续且目前仍在编的人员 C.因单位原因未办理续聘手续且目前仍在编在职的人员 D.因个人原因未办理续聘手续且目前仍在编在职的人员 正确答案:C; 自己得分:2.0 教师评述: 8.调任人选调入省级机关任职的,其学历要求()。 A.必须是研究生以上文化程度 B.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C.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D.可以是中专文化程度 正确答案:B; 自己得分:2.0 教师评述: 9.公务员在年度考核中,连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予以辞退。

如何做一名合格的乡镇公务员演讲稿

劳动是幸福的源泉,奋斗是梦想的路径。让崇尚劳动创造蔚然成风,让通过诚实劳动赢得美好生活成为社会共识,让我们矢志奋斗、共享人生出彩机会。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朋友: 大家好! 我来自**镇一名刚参加工作的基层公务员,很荣幸能有这样一个机会和大家一起交流学习。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无畏艰辛笑声响,劳动光荣美名扬》,3个月前,怀着梦想,怀着期待,怀着激情,来到了**县**镇这片陌生的土地,走上了基层公务员这个平凡的工作岗位,经历了3个月的适应和磨练。对人生来说,3个月也许很短暂,但对于初出校门的我,体会却是尤为深刻的。从开始的眼高手低,到现在体会到细节的重要性;从开始的拘谨和不适,到现在的坦然;从开始的人事不知,到现在与环境的融合,对业务的了解。3个月的成长,一步步迈向成熟。我由衷的感觉到,组织的培养、领导的重视。 乡镇是我国最基层的政权组织,起着承上启下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动农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指挥者、组织者和实施者。基层干部直接接触和服务于广大农民群众,是组织和带领广大群众脱贫致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主力军和中坚力量。

那么,如何做一名合格的乡干部呢?我认为要多措并举,努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要坚持不懈地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新形势、新任务对乡干部的能力和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作为乡干部要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和一种精神追求。要坚持认真学习党在农村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市场经济知识、农业科技知识、法律知识和现代信息网络知识,增强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做好乡镇工作的水平。同时,善于调查研究,虚心向群众请教问计,及时发现总结群众创造的新经验、新办法,努力在实践中提高工作本领。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认识,解放思想,开拓视野,增强本领,真正达到学以致用,学用相长的目的。 其次,要脚踏实地、努力工作,竭尽全力为老百姓多办实事、办好事。乡镇工作说到底就是群众工作,就是要办好群众的事。因此,在工作中,我们要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经常深入农户,走进田间地头,倾听群众呼声和意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竭尽全力地为老百姓谋利益。为群众多办实事、多办好事,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树立基层干部的良好形象。 再次,要乐于吃苦、甘于奉献,始终保持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农村工作任务繁杂,难度大,工作条件艰苦,因此,

2020年公务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复习讲义:公务员法

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务员法》复习讲义(重 点版)含真题 从历年真题来看,每年涉及公务员法的内容均有一至两分,而且不管是否涉及,对于每个有志于跨入公务员队伍的考生来说,公务员法都是必需要掌握的内容。 【重点法条】 第二条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公务员的义务、权利和管理,适用本法。 法律对公务员中的领导成员的产生、任免、监督以及法官、检察官等的义务、权利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相关法条: 第一百零五条本法所称领导成员,是指机关的领导人员,不包括机关内设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 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 【意思分解】 公务员法所称公务员不仅限于行政机关中的公务员,还包括权力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的公务员,甚至包括中国共产党员及民主党派的机关工作人员、政协机关工作人员。军事机关工作人员不属于《公务员法》意义上的公务员。 【真题回顾】 (2008年上海真题) 99、《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的范围重新做了界定,根据规定公务员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中属于公务员最本质的特征是(A ) A 依法履行公职 B 纳入国家行政编制 C 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 D 公务员的职务行为受法律保护 【重点法条】 第十一条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十八周岁; ……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四条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快捷记忆】 国籍八宪品身化,不录开除受刑罚。 【快捷记忆】 (2008年江苏真题C类) 29、根据《公务员》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情形是(C D )。 A 曾因违纪受过处分的 B 曾因个人原因辞去公职 C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D 曾被开除公职的 第三十二条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意思分解】掌握公务员任职的基本条件,说明一下,这是一般条件,《法官法》《检察官法》规定的条件较高些。特别要注意不得录用公务员的几类人员。另外公务员的试用期为1年,与《劳动法》规定的试用期期限不同。 【重点法条】 第二十二条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 【意思分解】了解一下,什么组织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招录。(省级以上) 【重点法条】 第三十八条公务员职务实行选任制和委任制。 领导成员职务按照国家规定实行任期制。 第三十九条选任制公务员在选举结果生效时即任当选职务;任期届满不再连任,或者任期内辞职、被罢免、被撤职的,其所任职务即终止。

公务员法复习提纲(完整版)PDF.pdf

国籍取得的方式及其我国的混合主义原则。 国籍的取得通常有两种方式,一是因为出生而自然取得的国籍,二是因为加入一国而取得该国国籍,对于因出生而取得的国际,各国的规定不尽相同,主要有三项原则: 1.血统主义原则,即确定一个人的国籍及其出生时父母的国籍为依据,而不问其出生地为何国; 2.出生地主义原则,即以出生地作为子女取得国籍的依据,而不问父母属于何种国籍; 3.混合主义原则,即将血统主义原则和出生地主义原则结合起来确定子女的国籍。 我国国籍采取血统主义为主并辅之以出生地主义混合方式取得。即:父母双方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的,具有中国国籍,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的,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父母无国籍或者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加入中国国籍 申诉和控告制度的异同 公务员申诉制度是关于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有权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或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人事处理决定机关的上级机关申诉理由,要求重新处理;受理机关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的制度。 公务员控告制度是关于公务员对于机关及其领导人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向上级机关或者有关专门机关提出控告;受理机关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的制度。 1.申诉和控告的对象不同。申诉所针对的是公务员的人事处理机关对公务员作出的人事处理决定。控告所针对的则是机关及其领导人侵害公务员合法权益的行为。 2.申诉人和控告人自身的情况不同。申诉人自身涉嫌违法违纪,需要受到人事处理,但个人认为处理是不公正或有误。控告人一般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其合法权益不应受到侵害,但由于种种原因而被侵害了。3.申诉和控告对象不同。申诉一般是先请求原处理机关复核,原处理机关如果不予复核或公务员对复核决定仍不服,再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上级机关申诉。控告则可直达上级机关或专门机关。 4. 申诉和控告被受理后的处理不同。申诉被受理后,有关机关一般只作书面审理和处理决定。控告被有关机关受理后,有关机关则要立案调查,并区别违法侵权行为的不同情节予以处理。对违法不犯罪的行为人可直接作出处理决定;对违法犯罪需判刑的行为人,要移送司

公务员法培训复习题库(答案)

公务员法知识学习题库 第一部分 单选:以下各题只有一项答案是正确的。 1、下列哪些人员属于公务员法所称人员? A.在国家机关中工作的人员 B.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C.履行公职的人员 D.行政工作人员 答:B 2、下列人员符合公务员条件的是哪个?() A.张三,28周岁,研究生学历,患精神分裂症 B.李四,17周岁,,身体健康,具有良好品行 C.王五,美籍华人,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D.赵六,22周岁,身体健康,大专毕业 答:D 3、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的范围重新做了界定,根据规定公务员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其中哪个是公务员最本质的特征? A.依法履行公职。B.纳入国家行政编制。 C.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D.三项均属于。 答:B

4、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以下那些人员不属于公务员? A.九三学社机关的工作人员。B.基层检察院行政管理人员。 C.在企业工作的全国人大代表。D.政协办公厅工作人员。 答:C 5、下列哪项属于公务员范围? A.工会职工。B.消协工作人员。 C.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D.中国民主同盟机关的工作人员。 答:D 6、下列哪个人员不是公务员? A.人大机关工作人员。B.民主党派机关工作人员。 C.政协机关工作人员。D.机关中的工勤人员。 答:D 7、下列那一项不属于公务员法规定的公务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A担任检察官必须具备司法资格证书。B身体健康。 C无刑事犯罪纪录。D大专以上学历。 答:D 8、公务员的任用,坚持的原则。 A.勤能并重 B 管理与监督并重C.为才是用 D 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答:D 9、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是作为评价公务员的主要依据。 A.资历 B 德才 C 具体的工作实绩 D 工作效率 答:C

最新-公务员奋斗演讲稿 公务员励志演讲稿格式,翅膀与黄金 精品

公务员奋斗演讲稿公务员励志演讲稿格式,翅膀与黄金 公务员励志演讲稿格式:翅膀与黄金 演讲人:石雅云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翅膀与黄金》. 听到这个题目,大家可能要觉得奇怪,翅膀和黄金看起来既无瓜葛也无矛盾,怎么把它们两个扯一块说呢?其实不然.让我们听听著名印度诗人泰戈尔的诠释吧!他说:鸟的翅膀一旦缚上了金子,那么它就再也飞不动了.是啊!鸟儿有了这样沉重的负荷,还怎能飞得起来呢?鸟儿如此,人也一样;作为一名员,尤其如此,因为他们一旦在自己的身上缚上沉甸甸的黄金,那耀眼的光芒定会照得他分不清东西南北,那沉重的累赘定会让他丧失了高飞的本领. 当然,宁愿让翅膀缚上黄金的毕竟还是少数,花样年华的岁月谁不想自由地翱翔于天空;英雄辈出的年代,谁不愿崭露头角.在员队伍里,更多的还是廉洁自爱,摒弃黄金的优秀儿女,他们个个拥有一双善于飞翔的翅膀.正是他们以刚正不阿的努力,赢得了人们发自心底的赞许,正是他们用高贵的人格支撑起了共和国大厦,正是他们用清正廉明的形象,维护了国法不容亵渎的尊严. 大家可能还记得陈棉启同志吧!这正是国土人清正廉洁,无私. 奉献的楷模!农村宅基地是农民的命根子,调解土地纠纷是土地管理工作中的一大难题.陈棉启同志怀着对农民兄弟的深切感情,走村入户,栉风沐雨,公正无私地处理了上千起纠纷,不但化解了矛盾,也赢得了广大群众的拥戴.在他处理公事的过程中,他从不接收村民为感谢他所送的任何物品,从不接收基层安排的吃请,在被评为十佳勤政廉政干部时,他坦诚地说:我的工作不仅代表土地管理部门,更是代表党在为群众办事.我们要对群众负责,对良心负责,更要对党负责.他不正是一个堂堂正正,顶天立地的干部吗?他不正是一个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人民公仆吗 很多年前,有一位学大提琴的年轻人去向本世纪伟大的大提琴家卡萨尔斯讨教:我怎样才能成为一名优秀的大提琴家呢卡萨尔斯面对雄心勃勃的年轻人,意味深长地回答:先成为优秀的人,然后成为一名优秀的音乐人,再然后就会成为一名优秀的大提琴家.听到这个故事的时候,我还年少,老人回答时所透露出的含义我还理解不多,然而随着郑培民,任长霞等一批批党员楷模的涌现,这个回答就在

《公务员学法用法演讲稿1》

《公务员学法用法演讲稿1》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 大家好。我是王益司法局的毕琳,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谈到法律,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或多或少的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韩非子有言“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运行。也许有些人对此会不以为然,认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来决定的。可大家是否想过,做为一个社会人,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也许,你拥有了自由,可是,你的自由却是建立在侵犯别人的利益至上。在这个社会里,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我们所拥有的自由只能是在法律约束下的自由,如果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不会拥有自由。法律和我们是生活息息相关的,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他的束缚,我们所经历的每一件事情,也都离不开他的帮助。有了法律,社会才有了和平,有了法律,社会才有了秩序。一旦法律缺失,我们将生活在一个混乱的世界中,想象一下就知道那是一件多么可怕和痛苦的事情。而公务员作为法律的制定者和执行者,更是应该用自己的行为规范来给广大群众做出榜样。《论语》有言“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试想,作为公务员的我们,尚且不知学法用法,那法律的制

定又有何用,我们又如何能在群众面前做到以身作则。 中国有句古话叫“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就是告诉我们凡事要讲道理,所以培养我们法律意识,提高我们的法律素质,这是非常有必要的。这就需要我们不但要好好学习法律,还要懂得合理的运用,才能更好的遵纪守法,维护自身的正当利益。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一直朝着建设民主法治国家的方向在努力。国家一直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教育公民自觉守法,并且学会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而对于执法机关,普法的意义则在于能促使执法者更公平、更公正、更合法的行使自己的工作职能,惩治违法犯罪份子,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多年来,我国的普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正如电影《秋菊打官司》里的秋菊一样,有很多原来对法律一无所知的人,如今都能运用法律来寻求一个说法。随着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深入的开展,使得人民群众逐渐接受了法律意识的培养,并自觉自愿地运用法律。 刘备在教育刘禅是曾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点滴小事,积累成山。“学法用法,从我做起”,知易行难,他要求我们有很强的法律意识和觉悟的。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更是要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任何一件小事,正是你素质修养的体现,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做了一个好公民,也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违反了规章制度。举个再简单不过的例子,当你在过马路的时候,你有没有严

公务员法培训讲义

一、引言 (一)我们需要什么样的《公务员法》 1、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在总则中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在具体制度中体现党对各类公务员的统一管理。 2、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的公务员制度。 与中国特色的政治制度相适应,从现阶段国情出发,着重解决公务员制度建设中的主要问题。 3、保持公务员制度的连续性,同时吸收改革成果,完善公务员制度。 (二)《公务员法》的诞生:2005年4月27日。 二、《公务员法》要解决什么问题 (一)为了规范公务员的管理,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 1、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 2、官员应当树立接受监督的意识。 3、强化对公务员的监督和管理。 (二)为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 1、在现代社会,公务员不是国家进行管理的单纯工具,公务员与国家之间不是所谓的特别权力关系。 2、制定《公务员法》,应该关心公务员的生存状态和工作状况,使公务员有一种亲切感。 3、公务员也是权利主体,有着自己的正当利益,其合法权益也应予充分保障。(1)公务员奉献的回报:要么政治上发展;要么经济上发展。 (2)公务员与企事业单位的职工一样,都应享受宪法规定的工资权、休假权等基本人权。 4、特别权力关系理论的废除问题 该理论认为,政府与公务员、监狱与犯人、学校与学生是特别权力关系。法治和人权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三、《公务员法》的指导思想 (一)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1、将宪法的指导思想确立为《公务员法》的指导思想之一,具有重大意义。 2、公务员制度是国家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必须坚持这一指导思想。 (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1、将党管干部原则确立为《公务员法》的另一指导思想,符合中国实际。(1)党管干部原则是党领导国家政权的标志。 (2)我国公务员不分政务类与业务类。公务员都是国家干部,都要服从党的领导和管理。

《公务员法》学习的心得体会

《公务员法》学习的心得体会 最近,我通过了参加相关的培训班,对学习《公务员法》有如下的认识。 公务员法的颁布与实施,将在公务员管理实践中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公务员法内容有了重大改进,其规定: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做出的决定和命令是公务员的基本义务,不得拒绝执行上级依法做出的决定或者命令。但同时也规定,当公务员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时,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命令的意见。这种规定实际上是赋予了公务员拒绝服从错误命令和决定的权利,公务员法既为公务员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履行职责提供了法律准绳,也切实保护了公务员的合法权益,为公务员进行自我保护提供了一把利剑,较好的体现了人本管理的精神。 一是规范公务员的管理,提高整体队伍素质。公务员法第四章,明确规定了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应该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招聘。这是第一次把公开考录国家公务员写入法律,其意义是十分深远的。一个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地位和威信如何,工作水平与工作效率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水平如何。也就是说,国家公务员队伍素质的高低、能力强弱,事关政府形象和工作效率。要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除对现有公务员队伍进行全方位的培训教育以外,坚持标准,严格条件,把好公务员入口关,是保证未来公务员高素质的关键所在。公务员法的出台,为公开考录国家公务员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增强了政府部门用人的透明度,可以有效地避免公共部门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 另外,以往公务员主要依*职务晋升为主的晋升方式来提高自己的待遇,现在设立了职务与职级并重的“双梯制”晋升制度。开拓了公务员晋升的新渠道。公务员即使得

新进公务员演讲稿

新进公务员演讲稿 各位领导、各位前辈:大家早上好,我是新分配到本镇的公务员xxx很荣幸,能够在以后的工作中与大家一同努力,为我们镇的美好明天努力奋斗在此,我介绍一下自己的个人情况我是一名本科应届毕业生,在学校期间能够专心学业,掌握了必备的专业知识,并能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提高了自己的社交与为人处事能力大学四年,我担任过班长,社团管理中心主任等等学生干部,在这些工作中,我锻炼了自己的组织协调与领导能力这些努力也帮助我获得了诸如国家励志奖学金,人民奖学金等等奖励现在,成绩已成过去,未来的工作需要我以虚心的态度积极学习,奋发上进我也对自己有着清醒的认识,并对自己做出了新的定位,以在的新的岗位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首先,在场的各位都是我的前辈,无论哪方面都需要向各位学习,希望在各位的帮助下我能尽快完成学生到公务员角色的迅速转变;第二,对于镇我确实了解不多,今后的工作还需要各位的提点和帮助;第三,来到镇,就是要为镇的发展尽自己最大的力量,我渴望加入这样一个不断奋斗,锐意进取的团队并为之自豪;第四,作为一名新人,要学习的还有很多,不管做事还是做人,我都将以谦虚的态度对待,积极向前辈们学习,前辈们需要帮忙,我定会尽自己所能,全力以赴作为一名文秘,我会以一名优秀公务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好各办公室的包括文件收

发,卫生保洁等日常服务工作,为各科室创造良好的办公环境,并做好来宾的接待工作,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落实到具体工作中,树立我们政府的良好形象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也会着重锻炼自己的写作能力,掌握各种公文的写作方法,提高写作水平,以适应现代化公务员办公的需要我是一个土生土长的xx人,家乡是我这个在外漂泊学子的感情寄托,也是我需要用努力去回报养育之恩的地方自打上学起,我就树立了努力学习,将来为家乡做贡献的坚定信念而成为一名努力为人民服务,“不忘本、不享乐、不贪腐”的人民公仆则是我一生的追求如今,我实现了这个梦想的第一步即“不忘本”我有幸能够回到家乡,为家乡发展做贡献,报答父老乡亲养育之恩而到乡镇工作,则达成了我从基层做起,深入人民群众,为人民服务,不断提高自己的目标家乡的发展进步,凝聚着你们的智慧,饱含着你们的心血,也激发了我为家乡服务的巨大热情新的征程即将开始,每一天都是我提高自己,收获知识与能力的机会我将以科学发展观指导自己的工作,对照目标找差距,对照差距找方法,对照方法抓落实,踏踏实实地真正将科学发展观落到实处,为我们镇的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最后,真的很高兴能够来到这里工作,请各位多多关照,谢谢!单位新进公务员会上领导讲话稿新任公务员演讲稿我要谈的最后一点是:思我的所长程建祥同志,每天下午下班前有一件重要的

新入职司法公务员演讲稿

新入职司法公务员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大家好! 我叫**,是今年5月刚刚进入**县人民法院的一名新同志。初来乍到,就能够走上演讲台,同大家一起分享心得、交流体会, 我十分激动,感谢领导给我们提供这样一个相互学习提高的机会。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以学促做求实效适应岗位创新绩》。 从市规划局办公室,到**县人民法院审管办。崭新的环 境陌生而又新奇,迎面而来的高标准专业要求令我措手不及。作为 一名岗位新兵,如何讯速地适应新领域成为摆在我面前的第一道门槛。答案只有一个:学习! 学什么?学做事!学做人!怎么学?向典型榜样学!向 前辈师长学!向业务尖子学! 向典型榜样学。都说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刚入职,单位就 组织学习了**同志的先进事迹。**同志全力以赴、精益求精,不讲 条件,不推托、不回避、不抱怨的工作态度令我们动容。向**同志 学习,就要学习他信念坚定、无私奉献的政治品格;向**同志学习,就要学习他敢于担当、勇于创新的职业追求;向**同志学习,就要 学习他严谨负责、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向**同志学习,就要学习 他不怕困难、拼搏进取的坚强意志。以**同志为榜样,发扬共产党 员不畏艰难、不怕牺牲的大无畏精神,始终保持乐观、积极、向上

的人生态度,为政法事业勤勉工作、尽职尽责,在平凡的岗位上谱 写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人生篇章。 向前辈师长学习。作为一名刚刚走上政法岗位的年轻人, 由于各种经验不足,亟待大量的知识补给和能力提高。富兰克林说:“经验包含着珍贵的学问。”在我学习的道路上,拥有者大量宝贵 经验的领导和同事正是我的前辈和师长。虚心向前辈师长学习,就 要寻找差距、发现不足、奋力追赶,取人之长、补己之短,从而不 断深化认识、开阔视野,不断提高,不断进步。像巴尔金说的那样:在实际工作中积累的经验是创造的熔炉中最珍贵的矿石。把这珍贵 的矿石投入到创造性的勇敢精神火焰中去冶炼,剔去夹杂的渣滓, 将获得新的最珍贵金属。 向业务尖子学习。要想在实践中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就 必须学习好业务知识,通过学习,启发思路,力争在思想上和业务 素质上都有所收获。作为岗位新兵的我尤其应当向业务尖子看起, 学业务、强素质、讲提高,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加强对法院工作的 全面了解和认识。 锲而不舍,金石可镂。面对未来的工作,我充满信心,满怀 动力。以学促做求实效,适应岗位创新绩。我将积极投身“两学一做”活动,以学促做,知行合一;以**同志为榜样,本着对事业极 端负责的精神,以细之又细、慎之又慎的工作作风,坚持精益求精,坚持最高标准,追求优质,追求卓越,于细微之处见精神,在细节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