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浙江省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浙江省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金华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

金华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目录

1 总则 (1)

1.1 编制目的 (1)

1.2 编制依据 (1)

1.3 适用范围 (2)

1.4 工作原则 (2)

1.5 辐射事故分级 (4)

2 组织体系 (5)

2.1 指挥机构 (6)

2.2 工作机构 (10)

2.3 专家咨询组 (12)

2.4 县级指挥机构 (12)

3 监测与预警 (13)

3.1 风险分析 (13)

3.2 预防措施 (14)

3.3 监测措施 (14)

3.4 预警分析和分级 (15)

3.5 预警措施 (16)

3.6 预警信息发布与解除 (16)

4 应急处置 (18)

4.1 信息报告 (18)

4.2 先期处置 (21)

4.3 分级响应 (22)

4.4 信息通报与发布 (23)

4.5 应急响应终止 (28)

5 后期处置 (28)

5.1 善后处置 (29)

5.2 社会救助 (29)

5.3 调查与评估 (30)

6 应急保障 (31)

6.1 应急队伍保障 (31)

6.2 物资装备保障 (31)

6.3 资金保障 (31)

6.4 交通运输保障 (32)

6.5 通信保障 (32)

6.6 科技支撑 (32)

7 宣传培训和演练 (33)

7.1 宣传教育 (33)

7.2 培训 (33)

7.3 演练 (34)

8 监督管理 (34)

8.1 监督检查 (34)

8.2 责任与奖惩 (34)

9 附录 (35)

9.1 名词术语 (35)

9.2 管理与更新 (36)

9.3 实施时间 (37)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辐射事故应急工作机制,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置突发辐射事故,切实保障我市辐射环境安全,控制或减缓辐射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放射源分类办法》《射线装置分类办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浙江省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浙江省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等,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除核事故外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辐射事故。辐射事故主要指因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意外的异常照射,主要包括:

1.核技术利用中发生的辐射事故;

2.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发生的辐射事故;

3.放射性物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辐射事故;

4.可能对我市环境造成辐射影响的市外、省外辐射事故;

5.各种重大自然灾害引发的次生辐射事故。

对其他辐射事故中的应急工作,可参照本预案实施。其他辐射事故主要是指:放射性物质泄漏,废旧金属拆解、回收、冶炼等造成的辐射环境异常等事故。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凡是可能造成人员伤亡

的辐射事故发生前,要及时采取人员避险措施;发生辐射事故后,优先开展人员抢救应急处置行动,同时关注救援人员自身安全防护。建立辐射事故的预警和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对放射源的监督管理,做好日常监测、监控工作,及时控制、消除隐患。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市县两级辐射事故应急指挥体系,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两级政府分别制定和启动应急预案,同级各部门之间分工负责,相互协作。

3.属地为主,先期处置。辐射事故应急处置实行属地管理,各级政府负责本辖区辐射事故的应对工作。辐射工作单位在事发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领导下,采取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减轻后果的应急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辐射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平战结合,资源共享。强化应急能力建设,开展定期培训与演练,积极做好应对辐射事故的准备工作;各部门之间必须及时掌握、沟通信息,以便快速

开展应急行动,最大程度地减少辐射事故的危害和影响。充分利用应急资源,发挥环保应急专业队伍及社会辐射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1.5 辐射事故分级

按照辐射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将辐射事故分为特别重大辐射事故、重大辐射事故、较大辐射事故和一般辐射事故四个等级。

1.5.1 特别重大辐射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辐射事故:

(1)I类、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并造成严重辐射污染后果;

(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急性死亡。

1.5.2 重大辐射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辐射事故:

(1)I类、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

(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不足3人

急性死亡,或10人以上患急性重度放射病或造成局部器官残疾。

1.5.3较大辐射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辐射事故:

(1)Ш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

(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不足10人患急性重度放射病或造成局部器官残疾。

1.5.4一般辐射事故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辐射事故:

(1)Ⅳ类、Ⅴ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

(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

2 组织体系

市辐射事故应急组织体系由指挥机构、工作机构、专家咨询组和县(市、区)指挥机构组成。

2.1 指挥机构

发生较大以上辐射事故,根据需要成立市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辐射事故的应对工作。

2.1.1 市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副市长担任。

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和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担任。

成员:由市生态环境局、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视情增加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2.1.2 市指挥部职责

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和上级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各项有关辐射事故应急抢险指示和要求;向市政府和上级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应急处置进展情况;组织、指挥和协调较大以上辐射事故的应

对工作;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2.1.3 市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作为市指挥部的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生态环境局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各成员单位责任处室负责人担任。其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市指挥部各项工作部署;督促指导、协调处理辐射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向省有关部门、市政府、市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本预案的日常管理;承担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1.4 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协调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辐射事故应急准备与应急响应等工作;负责组建和管理市辐射事故应急处置专家组;配合做好丢失、被盗放射源的技术支持工作,协助做好收贮等工作;配合做好跨设区市区域辐射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做好辐射事故的信息发布与报告审定工作;负责开展本市辐射事

故应急监测培训和演练;指导本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做好辖区内辐射事故的应对工作及原因调查。

2.市委宣传部:负责引导社会舆论;负责组织辐射事故应急新闻发布工作;收集分析社会公众动态和管控舆情;负责实施公众辐射事故应急宣传教育工作。

3.市委网信办:负责辐射事故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统筹协调组织全市互联网宣传管理和舆论引导工作;组织开展网络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和处置,跟踪了解和掌握网络舆情动态。

4.市公安局:参与辐射事故的应急响应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各级公安机关做好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工作;负责应急状态下的社会治安、安全保卫、交通管制等工作;负责丢失、被盗放射源的立案侦查和追缴;组织打击制造传播辐射类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

5.市财政局:负责市级辐射事故应急准备和应急救援经费保障工作。

6.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参与辐射事故应急响应和

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放射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辐射事故应急医疗救援、应急人员辐射防护等指导工作;组织、协调辐射事故应急医学救援准备工作,指导各级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做好应急救援计划和准备;开展食品和饮用水的应急辐射监测;向受到辐射影响的公众提供心理咨询服务等工作;做好辐射事故应急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的公众宣传工作。

7.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本市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统一协调指挥本市各类应急专业队伍, 负责本市消防管理工作,指导综合性救援队伍开展有关应急救援工作。

根据辐射事故应急处置行动需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气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金华海关等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和市指挥部的要求开展相应工作。

2.2 工作机构

发生辐射事故时,市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成立辐射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机构,具体承担辐射事故的各项应急救援任务。工作机构下设现场协调组、医疗卫生组、现场监测组、安全保卫组和舆情信息组。

2.2.1现场协调组

现场协调组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相关人员和辐射事故应急处置专家组成。主要职责为:负责组织协调各响应组有效开展应急响应工作;负责提供事发地及相关单位的基础资料,及时报告现场应急信息;负责各响应组的现场指挥调度和后勤保障;指导各地辐射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开展工作;必要时对易失控放射源实施收贮;对应急行动终止提出建议。

2.2.2医疗卫生组

医疗卫生组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相关部门人员组成。主要职责为:指导现场卫生应急处置等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或指导受辐射伤害人员的医疗

救治和剂量评价工作;组织协调或指导可能受到辐射伤害的人员健康影响评估;组织协调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支援力量。

2.2.3现场监测组

现场监测组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部门辐射监测人员组成。主要职责为:负责开展辐射环境应急监测;制定应急监测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应急处置行动提供必要支援;对事故所在区县(市)开展事故后期跟踪监测和去污后环境监测提供技术支援;提出外部监测力量支援建议。

2.2.4安全保卫组

安全保卫组由市公安局牵头,生态环境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为:指导地方公安部门对丢失被盗放射源的立案侦查和追缴;指挥或指导当地公安机关执行现场警戒和交通管制任务。

2.2.5舆情信息组

舆情信息组由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牵头,市

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为:负责收集分析舆情,及时报送重要信息,向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提出舆情应对建议;组织指导报刊、电台、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组织开展辐射事故应急期间的公众宣传和专家解读,负责接待媒体采访和公众咨询。

2.3 专家咨询组

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组建,主要包括核安全、辐射防护、放射医学、辐射环境监测和社会学、心理学等方面的专家。主要职责为:负责相关信息研判;参与辐射事故等级评定、预测事故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及健康影响;负责应急救援行动的技术指导;提供应急响应行动、防护措施、应急响应终止、善后工作的咨询意见和建议。

2.4 县级指挥机构

各区县(市)政府可参照市应急指挥机构的组成和职责,根据需要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组

织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辐射事故的应对工作。县指挥机构由本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组成,政府分管领导任总指挥。

发生跨县(市、区)行政区域辐射事故时,由市生态环境局各有关单位协调处置。地方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辐射事故应对工作。

3 监测与预警

3.1 风险分析

随着我市经济快速发展,核技术利用项目也日趋增多。密封源、非密封源和射线装置在医疗、工业、农业、地质调查、研究和教学中被广泛使用。在核技术利用中容易发生的辐射事故多分布在工业探伤、工业辐照、医疗应用和科研教学等方面,以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事故为主,兼有人员受超剂量照射和放射性污染事故。

3.2 预防措施

核技术利用单位、放射性物品运输单位(以下统称辐射工作单位)是本单位辐射安全和防护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本单位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预案操作手册,落实各项应急准备工作,预防辐射事故的发生。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辐射工作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放射源、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和射线装置等实行有效监控,预防和减少辐射事故的发生。

3.3 监测措施

当出现可能导致辐射事故的情况时,事发单位及责任人应立即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对辐射环境相关信息的收集、综合分析和风险评估工作,及时将可能导致辐射事故的信息报告市生态环境局。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监测手段,按照国家相关辐射环境应急监测技术规范,加强日常辐射环境监测工作。

3.4 预警分析和分级

3.4.1 预警分析

按照辐射事故的特性,根据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协调各有关单位对本市行政区域内可能发生的辐射事故进行预警监控分析。

1.辐射活动的动态信息监控,重点收集、报告和处理Ⅰ、Ⅱ、Ⅲ类放射源信息,Ⅰ、Ⅱ、Ⅲ类放射源使用单位的安全运行状况信息;

2.自然灾害预警监控,特别是台风、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对辐射工作单位安全运行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研判分析;

3.分析、研判本市行政区域外辐射事故有可能对我市造成的辐射影响。

3.4.2 预警分级

根据辐射事故分级标准,预警级别分为四级:Ⅰ级(红色)、Ⅱ 级(橙色)、Ⅲ级(黄色)和Ⅳ级(蓝

色),依次表示可能发生或引发特别重大辐射事故、重大辐射事故、较大辐射事故和一般辐射事故。

3.5 预警措施

进入预警状态后,应采取以下措施:

1.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指挥通信畅通。

2.依据事故级别和实际情况,发布预警公告。

3.根据需要,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辐射事故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予以妥善安置。

4.辐射事故应急工作机构各工作组进入应急准备状态,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3.6 预警信息发布与解除

3.6.1 信息发布

辐射工作单位在预警监控、研判中发现可能出现辐射事故风险时,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当地县级生态环境部门,按照可能发生或引发的事故等级,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及时报告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和本级政府,必要时可越级上报。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在核实信

息后,向本级政府提出相应的预警建议,由本级政府批准后发布预警信息,进入预警状态。四级预警(蓝色)预警信息由县级生态环境部门报本级政府批准后发布。三级预警(黄色)预警信息由市生态环境局报市政府批准后发布。根据浙江省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一级预警(红色)、二级预警(橙色)预警信息由省生态环境厅报省政府批准后发布。

预警信息发布内容主要包括事件类别、预警级别、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当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预警信息发布通过金华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或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渠道向社会公众发布。

3.6.2 预警解除

在预警有效期内,经发布预警信息的生态环境部门和专家分析研判,不再有发生辐射事故的可能,可解除预警状态,按原发布主体和程序经批准后,发布辐射事故预警解除信息。

2020年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1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项目部范围内Y放射源(Se-75、r-192 )被盗、丢失、失控,现场处置过程中放射源泄漏或者射线装置误操作造成的环境辐射污染、人员受到超剂量照射或身体伤害等辐射事故的应对和处置工作。 2风险分析与事件分级 2.1 风险分析 项目部常见的辐射事故类型有:射线装置误照射、误操作引发的辐射事故;放射源被盗、脱落、卡壳引发的辐射事故;源库未按标准建设、未采取相应的监控措施引发的辐射事故等。具体风险分析见表2.1 -1。 表2.1-1 项目部辐射事故风险分析 表2.1-2 项目部使用放射源种类

2.2 事件分级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辐射事故分为特别重大辐射事故、重大辐射事故、较大辐射事 故和一般辐射事故四个等级。 表2.2-1 事件分级

3组织机构及职责 项目部辐射事故应急组织机构由现场应急指挥部、应急救援工作组构成。现场应急指挥部是负责现场应急处置的决策指挥机构。 3.1 现场应急指挥部 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如下:

指挥长:项目经理副指挥长:项目书记、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项目安全总监 成员:工程管理部主任、安全环保部主任、综合管理部主任、设备物资管理部主任、商务合同部主任、财务资金部主任、检测专业负责人主要职责: (1)向上级应急领导机构汇报事件及应急救援情况,落实上级应急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 (2)决定启动和终止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3)领导、指挥辐射事故的应急处置、抢修和恢复工作;(4)研究辐射事故应急处置重大决策和部署等工作。 3.2 应急救援工作组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成立辐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包括现场救援组(射线区域警戒、救援、疏散及辐射事故处理等)、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事故调查组。 (1)现场救援组 组长:项目生产经理 成员:工程管理部主任、安全环保部主任、设备物资管理部主任、职工医院院长、检测专业负责人、各工区负责人 职责:负责制定现场救援方案;负责现场营救伤员,疏散人员,设 置警戒区域;负责协助外部救援队伍、医疗队伍开展工作。 (2)后勤保障组 组长:项目分管物资保障经理 成员:工程管理部主任、综合办公室主任、财务资金部主任、设备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1 制定依据与目的 根据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及《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卫生行政部门与环保部门要求,制定本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目的是为了规范和加强对突发辐射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员工对辐射事故的应急防范意识,将辐射事故造成的损失和污染后果降低到最小程度,最大限度的保障工作人员与公众的安全。 2 组织体系 2.1辐射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1)组长:分管院长 2)成员:放射科、医务科科长、护理部主任、保卫科科长、保健科、检验科、基建科科长及其它相关人员。 3)主要职责:监督检查放射安全工作,防止辐射事故的发生;针对防范措施失效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对已发生辐射事故的现场进行组织协调、安排救助、并向放射工作人员与公众通通报;负责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辐射事故发生和应急救援情况,恢复正常秩序、稳定受照人员情绪等方面的工作。 2.2 办事机构 医院应急办公室为办事机构,职责同《浙医一院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总体预案》。 3运行机制 本单位一旦发生辐射事故,必须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继续发生和蔓延而扩大危害范围,并立即报告医院应急办公室,同时启动应急指挥系统,具体程序如下: 3.1迅速报告 发生事故的科室必须立即将发生事故的性质、时间、地点、科室名称、联系人、电话等报告给医院应急办公室(院办电话),办公室立即将情况向领导小组汇报,并做好准备。3.2现场控制 现场处置小组接到事故发生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首先采取措施保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生命安全,保护环境不受污染,最大限度控制事态发展;负责现场警戒,划定紧急隔离区,不让无关人员进入,保护好现场;迅速、正确判断事件性质,将事故情况报告应急指挥中心。 3.3启动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接到现场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指挥系统,指挥其他各应急小组迅速赶赴现场,开展工作;后勤保障组同时进行物资准备。 3.4现场报告 根据现场情况,由医院应急指挥中心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造成事故的核素、核素现有活度、危害程度和范围及射线装置的名称等主要情况报告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 3.5现场处置 1)等待相关部门到达现场的同时,采取相应措施,使危害、损失降到最小。 2)若是发生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失控导致大剂量X线误照,应立即进行现场救助,采取措施,以使人员损伤、环境污染降到最小,组织人员将爱照者送急诊治疗,并同时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检测。 3)若是放射性同位素丢失、被盗,由保卫科组织人员在单位内进行排查,并将放射源的名称、状态、特性、危害及射线装置等进行通告,引起本单位职工与公众的重视,最大限度降低危害。 3.6查找事故原因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为及时、科学、合理、有效处置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辐射事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护环境,最大限度减少辐射事故的影响,特制订本预案。 (一)任务。 放射源和辐射技术在工农业、医学、科研和教学等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当发生辐射事故,可能影响到公众的健康、安全和环境时,为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危害,保障人体健康,保护环境,启动本应急预案,并作出正确响应。 (二)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广东省民用核设施核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条例》。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惠州市放射性同位素和辐射技术应用中的辐射事故的应急准备与响应。 (四)应急指导方针。 依据《广东省民用核设施核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条例》,辐射事故应急管理实行" 统筹规划,积极兼容,常备不懈,统一指挥,大力协同,保护公众,保护环境" 的方针。 (五)本应急预案的批准与修编。 1. 应急预案的批准。

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由市环保局会同市公安局、卫生局、财政局等部门编制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2. 应急预案的修编。 本预案根据应急演习、实施应急响应的结果和应急组织、单位情况的变化,以及国家和省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修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修编。修编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二、应急机构和职责分工 成立市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辐射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副市长担任组长,市环保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市环保局、公安局、卫生局、财政局、环保监测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相关医疗机构的负责人组成。各成员单位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应的辐射事故应急工作。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市环保局。 负责辐射事故的应急响应、调查处理和定性定级工作; 组织对事故发生点周围进行辐射监测; 协助公安部门监控追缴丢失、被盗的放射源。 (二)市公安局。 负责丢失、被盗放射源的立案侦查和追缴; 负责对受污染区域进行治安封锁、治安维护、交通管制、维护社会稳定、群众疏散、落实各项强制隔离措施等工作;

辐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编号:AQ-BH-01202 ( 应急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辐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Emergency plan for radiation safety accidents

辐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备注:应急预案明确了应急救援的范围和体系,有利于做出及时的应急响应,当发生超过应急能力的重大事故时,便于与应急部门的协调,降低事故的危害程度。 为提高本院对突发辐射事故的处理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辐射事故的损害,保护环境,保障工作人员和公众的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 环保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等 二、辐射事故分级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四十条和《射线装置分类办法》规定,结合我院使用射线装置为Ⅲ类装置,发生事故时,定性为一般辐射事故,即:是指Ⅳ类、Ⅴ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

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 三、本预案适应范围 凡本院发生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所致辐射事故适用本应急预案。 四、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快速反应、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五、组织机构及职能 1、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汪素梅 副组长:袁军 成员:放射科工作人员 应急值班电话: 2、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制定医院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2)负责组织协调辐射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3)组织辐射事故应急人员的培训;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一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一 Revised by BLUE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2,2020.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一、目的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安部、卫生部《关于建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事故分级处理和报告制度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加强对医院内放射源与射线装置的安全监管,减少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辐射安全事故,控制和减轻事故后果,在辐射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本事故应急方案,采取防范措施,尽全能降低事故危害,同时按要求报告当地环保、公安和卫生行政部门,特制订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统一指挥、明确职责、大力协同、及时处理、常备不懈、保护员工、保护环境。 三、适用范围 1、放射源应用中发生的事故。 2、放射性物质存放中发生的事故。 3、放射性废物处置设施事故。 4、其它辐射事故。 四、指挥体系及职责 1、诊所设立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领导小组。

2、诊所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组成:组长:张立娜,组员:孙巍 3、诊所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辐射应急的方针政策和辐射应急工作要求; 2)负责向上级和属地有关部门报告医院内发生的辐射应急事故和事件; 3)组织制订医院应急响应方案,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4)应急期间充分调动人力、物力支援,实施统一指挥,统一组织,统一行动; 5)采取各种有效快速的救援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危害,避免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消除对诊所的负面影响; 6)组织人员参加辐射应急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 7)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审定工作。 4、诊所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小组职责分工 组长:张立娜,全面负责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 成员:孙巍,具体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 五、诊所辐射应急处理程序 (一)严格遵守放射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和放射性同位素安全防护管理制度,规范放射源的储存、保管,严格执行放射诊疗操作规范。(二)发生射线装置或电磁波、同位素等放射源泄露、污染等严重事件时: 1、立即终止原放射诊疗操作,关闭操作电源,切断继续泄露可能; 2、封锁现场,切断一切可能扩大污染范围的环节; 3、迅速撤离有关人员,对事故受照射人员进行及时的检查、救治和医学观察。 4、实行现场警戒,划定紧急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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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编写纲要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编写纲要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编写纲要 ( 供参考) 山东省环境保护局 4月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编写纲要 1 总则 对本辖区内辐射污染源的现状、风险及隐患进行分析。 1.1 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辐射事故应急机制, 积极防范和及时处理各类辐射事故, 提高本辖区应对辐射事故的应急反应能力, 最大限度降低辐射事故的危害程度, 保护人民群众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 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应以国家和山东省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5) 《中华人民共和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 6) 《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 9)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10) 《山东省辐射环境管理办法》 ( 11)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GB18871- )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辖区及对本辖区有影响的临近市、县( 市、区) 辐射事故的应对及处理工作。 1.4基本原则 按照”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统一指挥、大力协同、保护公众、保护环境”的总体方针, 确定辖区内应对辐射事故的工作原则。 1.5事故分级 依据国务院《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按辐射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 从重到轻将辐射事故分为特别重大辐射事故( Ⅰ级) 、重大辐射事故( Ⅱ级) 、较大辐射事故( Ⅲ级) 和一般辐射事故( Ⅳ级) 四个等级。 特别重大辐射事故是指利用放射性物质进行人为破坏事件, 或Ⅰ类、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 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 含3人) 急性死亡。 重大辐射事故是指Ⅰ类、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 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2人以下( 含2人) 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 含10人) 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 较大辐射事故是指Ⅲ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 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9人以下( 含9人) 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

放射科辐射安全应急预案

---------------------------------------------------------------最新资料推荐------------------------------------------------------ 放射科辐射安全应急预案 放射科辐射安全应急预案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及《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的要求,为使我院在发生一般辐射事故时,能迅速采取必要合有效的应急响应措施,保障工作人员及公众的生命健康,保护环境,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辐射事件应急处理机构和职责(一)本单位成立辐射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织、开展辐射事件的应急处理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院长副组长:胡玉麻永怀成员:姜树华张俊清(二)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1、定期组织对本单位射线装置的使用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辐射防护情况的自查和监测,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至院办并落实整改措施; 2、发生人员受超剂量照射事故时,应启动本预案; 3、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一般性辐射事故应急处理; 4、负责向本区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即使汇报事故情况; 5、负责一般性辐射事故应急处理具体方案的研究确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6、辐射事故中人员受照射时,要通过个人剂量计或其它工具、方法,迅速估计受照人员的受照剂量; 7、负责信宿安置受照人员就医,组织控制区内人员的撤离工作,并及时控制事故影响,防止事故的扩大蔓延。 二、一般性辐射事故应急处理程序(一)事故发生后。 当事人应立即通知同工作场所的人员离开,并及时上报辐射应急 1/ 9

处理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 (二)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立即召集专业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迅速指定事故处理方案,即使采取措施进行应急处理,有效控制事态扩大,并在一小时内上报本区环保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上报内容包括:突发辐射事件的类型,发生事件的时间、地点,污染源类型、大小、污染方式、污染范围,人员受辐射照射的初步情况。 (三)事故处理必须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在有经验的工作人员和卫生防护人员的参与下进行,未取得防护检测人员的允许不得进入事故区。 (四)各种事故处理以后,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分析事故发生原因,从中吸取经验教训,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并将最终总结报告上报本区环保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 00000000医院 2007年9月10日人员培训计划

放射源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放射源辐射事故应急预 案

放射源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1.目的 为建立、健全本单位辐射事故应急机制,积极防范和及时处置各类辐射事故、事件,提高我单位突发辐射事故的处理能力,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放射源使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2.应急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江西中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内以下各类突发辐射事故的应急响应。 2.1.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事故; 2.2.密封放射源装置失控、破损、或其他事故导致人员超过年剂量限制照射事故; 3.事故风险分析 3.1.事故类型 放射源超剂量辐射、放射源丢失、被盗。 3.2.危害分析 测厚仪装置装有Sr-90放射源(单位活度3.7E+8Bq),用于生产车间拉浆线上精密测厚用,有相应的防护、防盗措施,但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放射源装置故障、破损、放射源丢失、被盗等现象,造成对现场操作人员的超剂量辐射事故。 4.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4.1.应急组织体系 公司成立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长: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各车间主任 公司应急辐射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1)对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活动进行统一部署,对应急救援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2)检查应急救援物资的准备情况,事故状态下批准调用备有应急物资,必要时批准向友邻单位申请支援; (3)向上级汇报和友邻单位通报事故情况; (4)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等。 5.处置程序 5.1.预防与预警 5.1.1.危险源监控 安全技术措施 a)现场放射源都有铅箱、防盗锁,围栏,监控等安全防护设施; b)在放射源的存放地点,设有警示牌及放射源台账,设立安全标志。 c)工作人员配备个人剂量剂定期检测辐射值。 现场管理措施 a)放射源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现场开展辐射安全检查。 b)岗位巡检人员每班定时对现场进行巡检,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c)按照计划做好设备、设施的年度和日常检维修工作。 5.1.2.预警行动 当发生放射源丢失或人员超剂量辐射事故时,最先发现事故的岗位人员,应立即向值班室和本车间领导汇报,车间主任立即向公司生产部、设备部、放射源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发出预警信息。生产部、设备部、放射源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接到预警信息后,应及时核实现场状况,并将结果汇报公司领导,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应安排立即向全厂范围发出预警信息。 5.2.信息报告

辐射事件应急预案

辐射事件应急预案 一、根据国家《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及《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在一旦发生放射诊疗事件时,能迅速采取必要和有效的应急响应行动,保护工作人员及公众及环境的安全,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建立放射事件应急处理机构。 成立由院领导、保卫科、设备科、医务处、护理部、放射、核医学等科室负责人组成的放射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相关工作的紧急协调处理,科室具体负责紧急处置,及时终止事件,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同时做好相应救治工作。 三、放射性事故应急救援应遵循的原则: (一)迅速报告原则; (二)主动抢救原则; (三)生命第一的原则; (四)科学施救,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扩大的原则;(五)保护现场,收集证据的原则。 四、事件预防责任制度的准备:为避免或减少事故发生,平时就要做好应急演练与准备工作,落实岗位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 五、辐射安全监测:射线装置工作场所每年接受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职责机构的防护性能检测发现问题,立即给予整改;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定期进行个人剂量计申换检

测,放射装置每年进行年检;辐射安全管理人员经常对放射防护性能进行检测,严格按规范开展放射诊疗工作。 六、辐射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1、登记与监测:射线装置工作场所的防护性能检测发现有辐射泄漏;放射诊疗工作人员个人剂量计辐射暴露超过正常范围;放射装置年检不合格;出现射线装置故障或其他原因使受检者暴露照射超剂量。因射线装置失控导致放射病、器官损伤、人员死亡等,应启动应急预案。 2、事故分级与报告:辐射安全管理小组全面负责放射事件应急有关工作,并根据放射事件的程度及时报告。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规定,在2小时内上报市环保局、卫生局和公安局。同时在12小时内填写《放射源事故报告表》报送市环保局、卫生局和公安局。 七、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一)发生意外放射辐射事件时,检查室医务人员应按用电安全原则及时强制切断电源,并采取妥善措施保护病患者安全撤离现场。记录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及详细过程,以备调查处置。 (二)事故发生后,及时报告科室主任,并及时上报医院防保、医务等相关部门,情况复杂的报医院分管领导。(三)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召集专业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迅速制定事故处理方案; (四)事故处理必须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在有经验的工作人员和卫生防护人员的参与下进行。未取得防护检测人员的允许不得进入事故区;

辐射安全应急预案

辐射安全应急预案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辐射安全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完善应急管理机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置可能发生的事故,保护员工人身和公司财产安全,本着预防与应急并重的原则,依据环保部部令第18号文件《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制定本预案。 二、可能发生的事故工况 1、辐射装置在对工件进行照相的工况下,探伤室门机连锁失效,工作人员误入探伤室,或铅防护门未完全关闭,致使射线泄露到探伤室外面,给工作人员及周围活动的人员造成不必要的照射; 2、放射源源闸开关出现故障不能收回或放射源安装不到位时,需由有经验和经过培训的技术人员进行处理,技术人员应做好个人的防护,并在整个过程中使用监测仪器进行场所监测; 3、检修机器时γ射线探伤机中的放射源从容器中掉出来,会对操作人员及可能到达的公众成员产生很强的辐射照射; 4、γ射线探伤机的放射源由专业的厂家进行,但在换源过程中出现故障(源不能及时安装到密封容器内)时,须由专业厂家有经验和经过培训的技术人员进行处理,技术人员应做好个人的防护,公司对周围工作人员做好疏散工作; 5、管理人员疏忽或人为故意造成源丢失或偷盗事故,将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 6、人为故意引起的辐射照射。 三、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1、公司成立辐射安全应急小组,专门负责辐射安全工作。 2、小组成员及职责 组长:吴洪勇,职责:统筹领导整个辐射安全管理工作; 副组长:朱金虎,职责:具体负责辐射安全管理工作的运行,审核、实施各项规章制度、安全防护应急措施,负责组内成员的安排与调度;

辐射事故预防措施及应急处理预案及流程图

辐射事故预防措施及应急处理预案 为提高本单位对突发辐射事故的处理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辐射事故的损害,保护环境,保障工作人员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一、辐射事故分级 根据辐射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从重到轻将辐射事故分为特别重大辐射事故、重大辐射事故、较大辐射事故和一般辐射事故四个等级。 1、特别重大辐射事故,是指Ⅰ类、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臵失控导致3人以上(含3人)急性死亡。 2、重大辐射事故,是指Ⅰ类、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臵失控导致2人以下(含2人)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含10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 3、较大辐射事故,是指Ⅲ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臵失控导致9人以下(含9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 4、一般辐射事故,是指Ⅳ类、Ⅴ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臵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

二、本预案适应范围 凡单位内发生的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人员超剂量照射等所致辐射事故均适用本应急预案。 三、辐射事故的预防 辐射事故多数是人为因素造成的责任事故,严格放射防护管理,做好预防工作,是防止辐射事故发生的关键环节。 (一)健全放射防护管理体制和规章制度,放射源使用和保管落实到人,纪律要严肃,奖惩要分明。 (二)组织放射防护知识培训,不准无证上岗,严格操作规程。 (三)定期检查放射防护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检修。 四、组织机构及职能 1、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党委书记(副书记)、副院长 成员:院办、党办、医务部、护理部、质管科、感染办、人事科、财务科、抢救小组负责人 下设办公室,设在医务部。 3、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制定医院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2)负责组织协调辐射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4、应急办公室(设医务部)的职责

济源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编号:AQ-BH-03052 ( 应急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济源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Emergency plan for radiation accident in Jiyuan City

济源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备注:应急预案明确了应急救援的范围和体系,有利于做出及时的应急响应,当发生超过应急能力的重大事故时,便于与应急部门的协调,降低事故的危害程度。 1.总则 为做好我市辐射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控制辐射事故危害,保障公众安全与健康。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第449号令),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区域内核与辐射恐怖袭击、放射源应用中发生的事故、放射性物质运输中发生的事故、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发生的辐射事故、放射性废物处置中发生的事故、其它辐射事故。 2.组织体系及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市政府成立辐射事故应急指挥中心,负责辐射事故应急处理的组织协调工作。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应急指挥中心日常工作。

2.1.1市辐射事故应急指挥中心 全市应急处理工作由市辐射事故应急指挥中心统一组织协调,总指挥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环保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工业发展服务局、市建委、市民政局等部门。 市辐射事故应急指挥中心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辐射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 (2)负责市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审定和组织实施; (3)组织、协调和指挥全市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工作,包括组织事故调查、评价,审定事故应急处理报告等工作; (4)向省应急指挥中心和市政府报告应急处理工作情况,提出控制辐射事故危害,保障公众安全与健康,保护环境的措施建议; (5)负责市辐射事故的新闻和信息发布; (6)负责市辐射事故应急处理能力建设;

重大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为对辐射事故进行有效控制,并预先对辐射事故的性质、可能发生事故的途径、危害程度及可能涉及的范围等因素进行分析,确保减少放射性污染事故的危害程度。通过制订辐射事故处置应急预案,明确承担处置、抢.险和救援的人员和职责分工,使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有条不紊地迅速展开,达到迅速控制危险源、抢救受害人员、及时指导群众防护和疏散的目的。尽可能排除险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减少放射性污染事故可能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 发生较轻微的事故后立即封锁现场,维修人员迅速查明事故泄露原因,凡能通过切断事故源等处理措施而消除事故的,则以自救为主。如自己不能控制的,应向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具体措施。公司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副组长:副总经理成员:生产部、质检部、技术部、车间等部门的负责人)及办公室全面负责放射事故应急有关工作,并根据放射事故的程度决定组成相应的事故应急与响应指挥系统。 (1)事故应急与响应指挥系统 发生事故后,由公司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下的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做好应急处理工作。发生严重或重

大事故后,应马上封锁现场,迅速安排受照人员接受医学检查,在指定的医疗机构救治。生产部门组织有关人员携带仪器设备赶赴现场进行检测,核实事故情况,估算受照剂量、污染范围和程度,判定事故类型级别,提出控制措施和方案。 放射事故的放射物质处理,应申报专业机构进行处理。发生严重或重大事故后,由公司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具体确定组成指挥小组。生产部门、办公室部门应迅速着手对受照射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并按规定做好事故善后工作。(2)事故调查 对于发生事故,由公司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公司事故应急处理领导事故调查小组进行调查。对于发生严重或重大事故,应由公司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报请省、市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当进行事故的调查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调查和提供伪证。 事故调查工作结束后,根据调查结论,以文件形式上报有关部门。公司内部将从严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组织相关人员召开全公司事故教育大会,坚持“四不放过”原则,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扬州高得宝瓦斯器材制造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十月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及《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的要求,为使我院在发生一般辐射事故时,能迅速采取必要合有效的应急响应措施,保障工作人员及公众的生命健康,保护环境,特制定本应急预案。一、辐射事件应急处理机构和职责 (一)本单位成立辐射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织、开展辐射事件的应急处理救援工 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何雪松 副组长:胡玉麻永怀 成员:姜树华张俊清 (二)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1、定期组织对本单位射线装置的使用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辐射防护情况的自查和监 测,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至院办并落实整改措施; 2、发生人员受超剂量照射事故时,应启动本预案; 3、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一般性辐射事故应急处理; 4、负责向本区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即使汇报事故情况; 5、负责一般性辐射事故应急处理具体方案的研究确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6、辐射事故中人员受照射时,要通过个人剂量计或其它工具、方法,迅速估计受照人 员的受照剂量;

7、负责信宿安置受照人员就医,组织控制区内人员的撤离工作,并及时控制事故影响, 防止事故的扩大蔓延。 二、一般性辐射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一)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通知同工作场所的人员离开,并及时上报辐射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 (二)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立即召集专业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迅速指定事故处理方案,即使采取措施进行应急处理,有效控制事态扩大,并在一小时内上报本区环保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上报内容包括:突发辐射事件的类型,发生事件的时间、地点,污染源类型、大小、污染方式、污染范围,人员受辐射照射的初步情况。 (三)事故处理必须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在有经验的工作人员和卫生防护人员的参与下进行,未取得防护检测人员的允许不得进入事故区。 (四)各种事故处理以后,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分析事故发生原因,从中吸取经验教训,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并将最终总结报告上报本区环保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 附:应急联系方式 院办公室:83876520 放射科:83881513 区环保局:6381 3631、32、33转666 6381 5165 区卫生局值班室:63811955 区卫生监督所值班室:63858419 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医院 2007年9月10日 人员培训计划

放射科放射事件应急预案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根据国家《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及《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在一旦发生放射诊疗事件时,能迅速采取必要和有效的应急响应行动,保护工作人员及公众及环境的安全,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事故管理规定》国家对放射事故实行分级管理和报告、立案制度的原则,必须在24h内对初步确诊的3级放射事故上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安部门。2级以下的事故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安部门。 二、3级事故以口头方式报告时,必须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累人数、当地处理、患者的严重程度。并报告通讯地址、邮编、电话号码、传真号及主要联系人的手机号码。 三、放射事故的年度报告按统一制定的“申国卫生监督统计报表”和“事故卫生监督监测年报表”格式报告。 四、报告内容 (1)事故单位和人员的事故报告。 (2)调查事故的证明材料和取证资料。 (3)处理事故的技术资料。 (4)事故的危害影响评价。 (5)受辐射人员的健康检查和疾病治疗有关资料。 (6)填写“放射事故报告表”、“放射事故阶段报告”、“放射事件登记”。

五、辐射事故的防范措施 1.放射科积极做好常见辐射事故技术分析。 2.强化科室管理,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履行各级各类人员职责, 放射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放疗技术规程操作,杜绝事故发生。 3.做好设备的维修和保养,确保机器运行正常。 4.一旦发生一般性故障,不能检查病人时,立即关闭设备开关,断 开故障设备的电源,并在操作台上放置“此设备禁止使用”的标识。立即通知门诊领导,聘请厂家或有关专家进行维修,记录设备发生过账时的状态。同事,向病人做好解释工作。 5.如果设备出现不能人为控制的连续曝光的情况时,应紧急切断该 设备的电源,将事情立即报告给门诊领导,如病人受到不应有的过度照射时,要上报医院,组织专家对病人进行检测和观察治疗。 6.出现不可预知的重大事故,涉及到人生安全时,立即关闭科室内 所有电源,从安全门紧急、有序疏散病人,同时向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报告。在保证病人安全撤离后,工作人员尽快离开现场。 年月日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为及时、科学、合理、有效处置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辐射事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护环境,最大限度减少辐射事故的影响,特制订本预案。 (一)任务。 放射源和辐射技术在工农业、医学、科研和教学等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当发生辐射事故,可能影响到公众的健康、安全和环境时,为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危害,保障人体健康,保护环境,启动本应急预案,并作出正确响应。 (二)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广东省民用核设施核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条例》。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惠州市放射性同位素和辐射技术应用中的辐射事故的应急准备与响应。 (四)应急指导方针。 依据《广东省民用核设施核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条例》,辐射事故应急管理实行"统筹规划,积极兼容,常备不懈,统一指挥,大力协同,保护公众,保护环境"的方针。 (五)本应急预案的批准与修编。 1.应急预案的批准。 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由市环保局会同市公安局、卫生局、财政局等部门编制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2.应急预案的修编。 本预案根据应急演习、实施应急响应的结果和应急组织、单位情况的变化,以及国家和省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修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修编。修编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二、应急机构和职责分工 成立市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辐射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副市长担任组长,市环保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市环保局、公安局、卫生局、财政局、环保监测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相关医疗机构的负责人组成。各成员单位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应的辐射事故应急工作。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市环保局。 负责辐射事故的应急响应、调查处理和定性定级工作; 组织对事故发生点周围进行辐射监测; 协助公安部门监控追缴丢失、被盗的放射源。 (二)市公安局。 负责丢失、被盗放射源的立案侦查和追缴; 负责对受污染区域进行治安封锁、治安维护、交通管制、维护社会稳定、群众疏散、落实各项强制隔离措施等工作; 做好事故发生点周围地区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持社会秩序,防止和制止不明真相的人聚众闹事; 确保事故发生点周围地区交通畅通。 (三)市卫生局。 负责组织辐射职业病危害评估; 负责组织辐射事故的医疗应急。 (四)市财政局。 保证必要的经费支持,确保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所需装备、器材等物资的经费供给,并做好经费使用情况

辐射安全应急预案

辐射安全应急预案 1、目的 为了加强包钢集团公司白云西矿选矿工程自动化项目38套核仪器仪表安装施工过程中43套放射源放射事故的管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防止放射事故的扩大,减轻放射事故造成的后果,根据《放射事故管理法规》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及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拟定了本方案作为放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2、适用范围 本措施适用于包钢集团巴润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突发放射事故的处理。 3、放射应急处理小组 组长:电话: 副组长:电话: 副组长:电话: 成员: 事故紧急上报电话: 市环保局: 职业病医院: 消防队:119

报警:110 医疗急救:120 4、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发生放射事故后,公司主管部门及领导,必须积极配合环保、卫生部门及公安机关对事故的调查,提供有关方面的基本情况,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领导小组的职责:发生辐射事故时,由指挥部发出和解除救援命令;组织指挥救援队实施救援行动,报告预案总指挥。组织或配合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总结和改进救援经验教训。 领导小组组长:为处理辐射事故的总指挥,全面负责营救受辐射人员及抢险安排。 领导小组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抢险救助安排,提供事故所需的技术资料。 领导小组成员:及时查明当班工作的实际人数,对受误辐射人员进行紧急抢救,组织人员进行事故初期的扑救;及时向指挥部汇报现场事故情况;保护好现场,配合医务人员进行现场辐射剂量的测定;配合环保、公安人员作好辐射现场的隔离和警戒工作。 5、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1)发生人体受超量剂量照射事故时,事故单位应当安排受辐射人员接受医学检查或的指定的医疗机构救治,同时对放射源采取安全应急处理措施。开展检测和调查,找出事故原因。 (2)工作场所发生放射同位素污染事故和意外照射事件时,事

医院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XXXX区人民医院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根据国务院第449号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为进一步加强对放射源,射线装置的安全监控管理,防止与减少辐射事故的发生,完善辐射事故预警机制,增强对辐射事故的应变处置能力,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辐射事故严重度与分类 1、特别重大辐射事故 指I、Il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射线装置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或导致3人以上(含3人)急性死亡的; 2、再大辐射事故 指l、lI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装置失控导致2人以下(含2人)急性死亡或10人以上(含10入)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 3、较大辐射事故 指lI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装置失控导致9人以下(含9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 4、一般辐射事故 指lV、V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量的照射; 二、应急救援组织与职责 l、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联络方式:0371- 副总指挥:联络方式:0371- 观察员:联络方式:0371- 成员: 辐射事故发生后,所在部门应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事故情况,由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按事故严重度启动全部或部分应急救援计划,并立即报告省、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安全、公安、卫生有关行政管理部门。 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辐射事故报告,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人员疏散,设置警示区域标志,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造成损失。 2、应急救援外部联络; 发生辐射事故,应保护现场,积极组织救护,在紧急状况下向外部救援;

环保监督 (联络方式:) 医疗救护 (联络方式:0371-120) 消防救护 (联络方式:0371-l19) 公安援助 (联络方式:0371-110) 内部24小时联络0371- 三、应急准备 1、现场安全防护责任人 为放射源、同位素射线和射线装置日常使用、储存、管理职能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放射源、同位素射线和射线装置有关归定,做好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一旦发现放射源丢失、脱落、被盗或射线装置失控事故,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立即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人。 2、安全管理责任人 为放射源、同位素射线和射线装置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协助上级部门做好法律法规宣传贯彻,过程评估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必须对使用、储存、转让过程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备案,接到事故报告,应在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入指挥下及时做好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和善后处理工作。 3、安全保位负责人 为放射源、同位素射线和射线装置防盗监督职能管理部门。必须经常性组织对放射源、射线装置储存状态的安全保卫。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备案,一旦发生辐射事故,立即迅速将误照人员送往市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医学检查和治疗,并做好放射人员病史档案记录。 4、其他相关责任人 (1)防护责任人 按有关放射源、同位素射线和射线装置安全规程,对作业场所做好安全剂量检测,检查作业岗位人员正确佩带个人计量仪状况。一日发生误照事故,应立即采取收源措施,迅速报告事故情况。 (2)储存保管责任人 对每班次使用放射源、同位素射线和射线装置工作完毕,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误后收回保管储存。一旦发生放射源、射线装置丢失、被盗事故,应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部门负责人或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3)门卫巡查负责人 组织门卫值班人员做好放射源、射线装置存在无人操作状况下的夜间、节假口、休息期间的安全保卫检查。发现被盗、丢失应立即向本地公安部门报告。做好对特殊场所或区域人员进出询查,防止无关人员进入重要场所。 (4)职业危害防护人 定期做好放射件作业人员健康体检,建立职业卫生健康档案。一

辐射应急预案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及措施 为规范和强化应对突发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员工对放 射事故应急防范的意识,将放射事故造成的损失和污染后果降低到最 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放射工作人员与公众的安全,维护正常和谐 的放射诊疗秩序,做到对放射事故早发现、速报告、快处理,建立快 速反应机制。根据上级卫生部门与环保部门要求,依据《放射性同位 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及《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 法规,制定本放射事故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放射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XXXXX成立放射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法人代表, 副组长为分管领导,成员为各有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XXXXX 副组长:XXXXX XXXXX 成员:XXXXX XXXXX XXXXX XXXXXXXXXX XXXXX XXXXXXXXXX XXXXX 主要职责:监督检查放射安全工作,防止放射事故的发生;针对防范 措施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科室提出整改意见;对已发生放射事故的现 场进行组织协调、安排救助、并向放射工作人员与公众通报;负责向 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放射事故发生和应急救援情况,负责恢复正常 秩序、稳定受照人员情绪等方面的工作。 (二)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成员及职责如下: 1.应急指挥中心 总指挥:XXXXX 成员:XXXXX XXXXX XXXXX XXXXX XXXXX XXXXXXXXXX XXXXX XXXXX XXXXXXXXXX

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应急准备工作,调度人员、设备、物资等,指挥其他各应急小组迅速赶赴现场,开展工作; (2)对放射事故的现场进行组织协调、安排救助,指挥放射事故应急救援行动; (3)负责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放射事件应急救援情况; (4)负责恢复本单位正常秩序。 2.现场处置组 组长:XXXXX 成员: XXXXX XXXXX XXXXXXXXXX XXXXX XXXXXXXXXX 主要职责: (1)接到放射事故发生的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首先采取措施保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生命安全,保护环境不受污染,最大限度控制事态发展; (2)负责现场警戒,划定紧急隔离区,不让无关人员进入,保护好现场; (3)迅速、正确判断事件性质,将事故情况报告应急指挥中心;(4)配合上级相关主管部门(卫生、环保、公安)进行检测和现场处理等各项工作。 3.现场救护组 组长:XXXXX 成员:XXXXX XXXXXXXXXX XXXXX 主要职责: (1)接到指挥中心命令后,迅速赶赴现场; (2)现场进行伤员救助,并根据现场情况向指挥中心报告人员损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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