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监管中问题及对策研究

互联网金融监管中问题及对策研究
互联网金融监管中问题及对策研究

互联网金融监管中问题及对策研究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互联网金融发展起来,已经成为金融中的一个热点问题。互联网金融发展形势喜人,但是在互联网的监管中也出现了很多问题。首先介绍了互联网金融的概念,然后阐述了互联网金融的几种发展模式,之后详细分析了互联网金融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些对策。

标签:互联网金融;P2P网络借贷;金融监管

1 引言

1.1 互联网金融的概念

我们要想定义互联网金融,先来看一下金融的概念。金融简单来说就是资金融通,借鉴黄旭的定义,我们把互联网金融定义为应用互联网技术来实现资金融通的行为。

1.2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模式

互联网金融有以下几种发展模式。第一,互联网支付。互联网支付又叫第三方支付,是指通过计算机设备、移动终端等,依托互联网发起支付并转移资金的服务。典型例子是支付宝和微信支付。第二,P2P网络借贷(Peer-to-Peer lending),即点对点信贷。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资金借贷。小额借贷是一种将非常小额度的资金聚集起来借贷给有资金需求人群或小微企业的一种商业模型。它的社会价值主要体现在满足个人/小微企业资金需求、发展个人信用体系/发展小微企业和提高社会闲散资金利用率三个方面。它也可以帮助借款人选择比较适合的贷款人,典型的例子是晋商贷。第三,众筹。这是指通过互联网方式发布筹款项目并募集资金。相对于传统的融资方式,众筹更为开放,能否获得资金也不再是由项目的商业价值作为唯一标准。只要是网友喜欢的项目,都可以通过众筹方式获得项目启动的第一笔资金,为更多小本经营或创作的人提供了无限的可能。第四,非P2P的网络小额贷款。这是相对于P2P而言的,主要是互联网企业通过其控制的小额贷款公司,向旗下电子商务平台客户提供的小额信用贷款,比如阿里金融旗下的阿里小贷。第五,数字货币,典型例子是比特币。第六,大数据金融。大数据金融是指依托于海量、非机构化的数据,通过互联网、云计算等信息化方式,对数据进行专业化的挖掘和分析,并与传统金融服务相结合,开展相关资金融通工作。第七,金融机构创新型互联网平台。这个模式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传统金融机构为客户搭建的电子商务和金融服务综合平台,客户可以在平台上进行销售、转账和融资等活动。第二类是不设实体分支机构,完全通过互联网开展业务的专业网络金融机构。

2 互联网金融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互联网金融监管创新研究

互联网金融监管创新研究 近些年来我国互联网科技发展较快,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互联网金融的全面发展,市场影响范围在逐步扩大。当前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能够为经济体制改革提供重要动力,使得我国原有的经济结构优化升级。但是相关部门也需要强化互联网金融监管工作,促进各项监管工作的创新发展。 标签:互联网金融监管创新 互联网金融是新时期互联网技术以及硬件科技发展的重要产物,与传统化商业发展模式相结合,指明了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向。近些年来,通过互联网平台建立的电子商务运营发展模式以及资金服务项目等发展势头迅猛,逐步建立了市场规模化的运营发展形式。但是受到各项制度的限制,当前互联网金融工作中仍旧存在诸多风险要素。随着互联网金融监管创新工作的全面发展,更多运营问题逐步暴露,所以目前相关部门需要积极构建全新的监督管理体系,确保互联网金融的稳定运行。 一、互联网金融的基本内涵概述 互联网金融就是现阶段市场中互联网企业通过信息网络技术,再借助大数据以及云计算等措施来展开各项市场化的金融业务,具有信息化以及平台性等特点,各项工作得以有效开展的基础条件是电子商务行业的全面发展以及社会认可度的不断提升。目前互联网金融具有以下发展特点,各项工作处理速率较快,资金限制门槛较低,实际普及范围较广,但是管理工作具有较大难度,和传统金融行业进行综合对比具有较高的风险性。 互联网金融在近些年整体发展速率较快,市场普及范围较广,各项工作覆盖范围在逐步扩大,对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金融结构产生了较大影响。此外,我国相关部门也在逐步加强金融市场监督管理,不断完善各项法律要求,旨在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全面发展。互联网金融创新就是在现阶段互联网金融市场实际运行发展过程中不断创新金融发展理念,改变原有的运行发展方式,更好的突破传统金融模式的限制,变革原有的金融体系,为社会发展提供更多样化的金融产品[1]。 二、当前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风险要素分析 与常规金融模式一样,当前互联网金融在实际运营发展过程中也受到货币市场带来的各项冲击,加上互联网金融自身资金流动性较大。在互联网金融中,短期性存款的流动性是投资活动以及资金流动的重要问题。不准确的利率波动将会影响到投资人员各项发展措施的拟定。诸多不确定因素,将会导致各类经济损失的发生。加上当前货币政策的不断调整,对于市场化商业活动以及各项经济项目的建设都产生了较大影响。随着社会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带来的利弊,对市场中各个企业发展产生了较大影响,受到各类问题的影响,当前互联网金融工作也受到

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的构建_石松

■现代管理科学■2015年第2期 一、引言 互联网金融的蓬勃发展催生了大量的金融创新产品,包括第三方支付工具、P2P网络贷款平台、众筹融资、网络银行、手机银行和余额宝类理财产品等等。与传统金融中介提供的金融产品相比,互联网金融产品呈现“跨界竞争”、“参与者众多”、“无地域限制”等特点。互联网金融之所以呈现上述特点:一方面是由于互联网金融产品实现了混业跨界,互联网企业以互联网为平台,利用自身的数据优势和客户群体,开发符合客户利益的金融产品,例如P2P网络贷款平台使用大数据为小微企业的贷款进行信用分析和定价,使得不能享受银行贷款的中小微企业可以享受贷款,弥补了现有融资体系的不足。另一方面则是由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降低了交易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和交易成本,弱化了金融中介的作用,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使得更多的人可以参与并享受到金融活动的福利。例如余额宝类的网络理财产品以互联网为渠道,使得投资者可以随时随地地购买和赎回理财产品,降低了买卖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和交易成本,扩展了交易可能性边界,使得老百姓能够将闲置资金进行投资。正是由于互联网金融产品把互联网“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精神直接渗透到传统的金融业态,从而促进了互联网金融的迅速崛起和迅猛发展。 但是随着互联网金融规模的扩大、参与人数的增加,互联网金融缺乏监管、法律定位不明确等问题日益凸显。这些问题和风险,不仅增加了监管的难度,而且可能对宏观调控产生影响,并最终影响金融体系的稳定。具体来说,互联网金融可能产生的负面冲击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1.对现有监管体系的带来更大的挑战。一是交叉金融业务使得监管重复低效,如阿里巴巴的业务范围从传统的淘宝、天猫扩展到支付宝、余额宝、娱乐宝和阿里小贷等新型互联网金融业务,涉及到多个监管部门,使得监管重复低效。二是互联网金融产品没有监管主体。互联网金融作为一个新兴产物,有其独特的经营模式和价值创造模式。然而现有的监管体系和监管理论落后于互联网金融的创新速度,无法适应互联网金融的经营模式和价值创造模式。 2.互联网金融创新产品加大了反洗钱工作难度。一是互联网金融增加了反洗钱工作的难度。现有的互联网金融产品以互联网为平台,使得投资者可以随时随地进行支付交易,增加了资金流动的监控难度,也增加了反洗钱工作的难度。二是互联网金融产品的监管不严格为洗钱提供了更多的渠道。互联网金融产品对用户的身份和交易的审查和识别不严格,因此,犯罪分子可以利用网络理财产品或者P2P网络信贷产品,通过虚假交易或者虚假借贷,从而将赃款转化为合法财产。如2010年快钱公司内部高层人员协助境外公司转移30亿元赌资。 3.互联网金融影响宏观调控效果。一是部分互联网金融产品影响货币传导效果。一方面,现有的互联网金融创新产品具有较高的流动性,如余额宝类网络理财产品,另一方面,这些产品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用于借贷,但是又缺乏存款准备金。因此,这部分产品实质上具有货币创造能力,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货币的流通速度,从而影响政府货币政策的传导效果。二是部分互联网金融产品影响信贷调控效果。当国家希望通过信贷政策来扶持新产业、调整产能过剩产业时,通常会降低新产业的融资成本,增加产能过剩产业的融资成本。然而P2P网络信贷产品通过投资者的信用信息确定投资者的贷款额度和利息,因此,其融资可能与国家的信贷政策方向相反,增加了国家逆周期调控的难度。 4.互联网金融的潜在风险影响金融稳定安全。一是互联网金融产品可以放大金融风险。互联网传播速度快、范围广,使得金融局部小风险可能迅速转变为全局大风险,最终导致市场风险失控。二是互联网技术风险可能对整个金融市场产生影响。互联网金融产品依赖于互联网技术,因此互联网技术的某个漏洞可能对所有的互联网金融产品产生影响,从而对传统金融产品产生影响,最终影响金融稳定。如2014年4月发现的心脏滴血漏洞,该漏洞被认为是影响最广、后果最严重的漏洞,基本上存在于所有的政府网站、金融证券网站、电子支付网站和邮件系统等。该漏洞使得用户的登录账号、密码等个人信息易于被盗取,对所有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存在巨大的威胁,并对金融系统的稳定产生了潜在的影响。 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难度增加。一是保障金融 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的构建 ●石松孙谦 摘要:文章通过界定互联网金融的概念和范畴,以及分析互联网金融产品的潜在风险,提出了分析互联网金融产品的研究方法—— —分析互联网金融产品的金融属性(互联网金融产品所替代的金融功能)和互联网属性(互联网技术在产品中发挥的作用)。在此基础上,文章构建了以功能监管和行为监管为基础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金融属性;互联网属性;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 ■名家观察 21 --

解读2018两会关键词之互联网金融

导读:【报告摘要】 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继续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扩大金融机构利率自主定价权。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让金融成为一池活水,更好地浇灌小微企业、“三农”等实体经济之树。 【报告解读】 监管层对互联网金融的态度已较明确,主要包含两层涵义:一是促进发展,作为“一池活水”的重要组成部分,鼓励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二是监管规范,对互联网金融中可能引发的系统性风险,监管层将出台政策予以规范,以期其更好地发挥正面作用。 【标准表述】 [问题] 首先,商业银行需要主动创新。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资金流和客户流及原有的经营模式、盈利模式和生存模式等带来重大冲击。这就需要商业银行积极主动创新。 其次,互联网金融安全存在风险。传统商业银行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已建立起来较为严密的风险控制系统,而短时间崛起的互联网金融则缺乏应有的风险管控体系。一旦发生涉及面广的风险问题或个人信息泄露问题,且得不到及时妥善处理,容易对金融市场、经济环境甚至社会稳定造成影响。 再次,金融监管仍有诸多挑战。互联网金融的虚拟化、跨国界经营、高技术装备水平等,使其风险管理更复杂,监管难度更大。现有的金融监管体系对互联网金融存在一定监管缺位问题。毋庸置疑,与传统金融一样,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需要监管,而监管的核心,仍在于风险防范和管控。 [措施] 多年来,存在民间资本多、投资少的困局,中小微企业多、融资少。作为经济迅速发展的西部省区,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需要创新符合中小微企业融资的制度安排,政府牵头企业主体,构建互联网金融体系,使宁夏中小微企业,支持其健康可持续发展。 第一,支持各类互联网金融平台建设。推进具互联网金融交易的要素市场的发展,鼓励银行保险转型,设立电商机构和互联网金融研发中心,支持在区内注册的互联网金融企业。 第二,积极推进数据交易市场建设。数据交易市场实现互联网金融交易平台、数据增值和定价三大功能。交易平台通过整合数据的生产者资源和数据的需求方资源,使生产与数据使用分离,实现便捷交易;数据增值是在用户授权和确保交易合法的前提下,通过数据清洗、整合、加工,提供数据衍生产品,完成数据的增值;定价功能是指对数据和数据衍生产品定价,实现数据的市场价值。 第三,建设互联网金融信用信息平台。按照“政府指导、企业建设运营、有偿数据共享

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与监管分析剖析

防灾科技学院 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论文 题目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与监管分析 专业 层次 学号 答辩人张全东 指导教师 完成时间

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与监管分析 防灾科技学院成人高等教育专升本(专科)****级*****专业 ***** 摘要:随着金融全球化和综合化发展趋势进一步增强,我国金融业已经进入互联网金融阶段。在这一阶段,随着互联网用户急剧增多,消费者的网络消费习惯逐渐形成,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条件。在2014 年,互联网金融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显示出我国对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重视。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在满足实体经济发展、推进我国利率市场化、信息技术革新、普惠金融的发展等方面都发挥着积极作用。互联网金融对我国金融体系的完善有着重要的意义,与此同时,这一新生金融事物也存在许多问题,尤其是在对互联网金融监管问题的研究,更是显得尤其重要。基于此,本文重点分析了现阶段我国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通过本文论述,以期对我国金融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指导意义。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中国金融业影响风险监管

目录 一、绪论 (1) (一)研究背景 (1) (二)研究意义 (1) (三)文献综述 (2) 二、互联网金融理论概述 (3) (一)互联网金融 (3) (二)互联网金融的优势 (3) (三)互联网金融发展 (4) 三、互联网金融风险存在的原因分析 (5) (一)现有金融体制方面的不足 (5) (二)现实供需矛盾的存在 (5) (三)低成本高收益的盈利模式 (6) 四、互联网金融监管风险监管存在的问题 (6) (一)市场机制不完善 (6) (二)现行体制和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不适应 (7) (三)政府监督体系不健全 (7) 五、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措施和建议 (8) (一)进一步完善市场体系 (8) (二)创建互联网金融监督机构的行政管理机制 (9) (三)健全政府部门监督管理 (9) 六、互联网金融环境下实现中国金融的新发展 (11) (一)转变观念,认清互联网金融的价值 (11) (二)提高金融机构电子化 (11) (三)提高互联网金融的网络安全性 (12) 结论 (13) 参考文献 (14) 致谢 (15)

解读互联网金融基本法

解读互联网金融基本法

然后作为理财,收益也是投资者考虑的因素,“民贷网”在这一块上有着很大的优势,虽然随着行业的规范发展利率有所下降,但是行业平均14%年化收益还是远远高于存款(3%—5%),这对于上班族来说是不小的诱惑。以“民贷网”为例,一款年化收益14%、期限3个月的标,投资了20000元,20000X14%/4=700,3个月下来的利息解决了我的一部分零花钱。 2015年7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让网络支付、P2P、股权众筹、网络理财销售等行业终于被纳入监管。 自2013年5月,监管层乃至更高层开始关注互联网金融,央行开始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研究。2014年初开始起草,其间十数次易稿,和业内密切沟通,不断完善,至2014年底,基本完成。 随着近年互联网金融行业快速发展,综合目前已经暴露的行业风险因素,衡量利弊,推动了《意见》的出台。据一位央行权威人士介绍,《意见》指导思想的一个重要的转变方向是从最初的侧重监管,到最终版本的鼓励创新、加大政策扶持和监管并重。 财新记者获悉,“一行三会”针对各自分管的行业,还将分别出台细则。证监会正在编写股权众筹管理办法,银监会也正在编写P2P的管理办法,预计将于年内公布。 前述人士表示,《意见》解决的关键问题是监管底线,给出一条向上开放式的红线,相当于负面清单原则,在此红线之上“法无禁止即可行”。他举例说,如果业务边界不清会面临政策风险和法律风险,最典型的就是非法集资问题。 他强调说,观察互联网金融领域的风险,一个很重要的特点是很容易放大为系统性风险。比如作为平台业务,不管是P2P或网络小额贷款,由于平台的性质,作为借贷双方的连接点,很容易将风险放大。

浅谈新形势下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监管

浅谈新形势下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监管 下文为大家整理带来的浅谈新形势下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监管,希望内容对您有帮助,感谢您得阅读。 2020年两会期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工作方向,互联网金融一时间快速吸引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要确保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健康,离不开科学、完善的监管体系,然而,在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尚缺乏成熟的理念,各方对监管的功能、地位尚未达成普遍共识,因此,探讨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确定各部门在监管中的位置以及监管职能和监管方式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和特殊性 (一)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 2008年金融危机后,业界普遍认为自由放任的监管理念只针对理想的金融市场,这种情景认定市场参与者都是理性的,市场价格全面、正确地反映了所有市场信息。然而,现实生活中金融业特别是刚刚兴起的互联网金融行业并未达到这种理想的地步,信息不对称、交易成本不可控等非有效因素广泛存在,必须实施必要监管。具体来讲,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1.个体行为的非理性。在P2P平台中,投资者对于借款者信用风险的了解仍不能做到全面、系统,其投资行为仍属于高风险投资,同时,由于P2P门槛较低,一些投资者不具备一定的投资经验,对投资失败对个人的影响也了解不足。2.集体非理性。

在货币市场大幅波动时,个人投资者出于理性可以赎回资金,但如果大部分投资者一致采取理性赎回,整个平台就会遭遇挤兑,表现出集体行为非理性。3.互联网金融创新仍存重大缺陷。互联网金融行业在我国属于新兴领域,部分P2P平台的客户资金同平台自有资金缺乏有效隔离,使得平台负责人卷款跑路事件频发,多数平台缺乏对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的管控,将高风险产品销售给不能承担风险的人。 因此,我们不能因为对互联网金融发展不成熟就采取自由放任的监管理念,应以监管促发展,在一定的底线思维和监管红线下鼓励互联网金融创新。 (二)互联网金融监管的特殊性 1.信息科技风险。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网络金融诈骗、钓鱼网站、客户资料泄露、支付不安全、账号被盗等信息技术风险在互联网金融领域表现尤为突出,这些风险或是由平台工作人员、投资人违规操作造成,或是基于互联网的特殊性与互联网大环境导致,其后果往往较为严重。 2.长尾风险。互联网金融有效拓展了交易的可能性边界,使以往不被传统金融覆盖的人群也参与到投资中来(即长尾特征)。这部分人投资经验不足,风险识别与承担能力也相对欠缺,容易受到误导、欺诈,加之投资额较小且分散,一旦出现风险厌恶,极有可能造成挤兑。 二、新形势下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监管 (一)审慎监管 审慎监管就是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采取限额监管等一系列

互联网金融商业计划书

互联网+金融 商 业 计 划 书 班级:国贸专1301 姓名:崔述楷 学号:133020164

目录 第一章总论 (1) 1.1认识互联网金融 (2) 1.2互联网金融案例 (2) 1.3互联网金融趋势 (2) 1.4互联网的发展 (2) 第二章市场分析 (3) 2.1宏观环境分析 (7) 2.2我国贷款行业市场分析 (11) 2.2中国汽车消费市场分析 (13) 第三章产品与服务 (16) 3.1贷款业务 (16) 3.2信用卡业务 (17) 3.3投资理财业务 (17) 3.4汽车服务 (18) 3.5论坛 (19)

第一章总论1.1认识互联网金融 1.2互联网金融案例 1.3互联网金融的趋势 1.4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1.1认识互联网金融 金融的这些日子以来,互联网金融成了一个热门话题。有的说这是对传统银行的根本性挑战,断言银行要被颠覆了。更有人认为互联网金融进一步发展后,它将取代现有的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形式,银行、券商和交易所等金融中介都将不再起作用,甚至中央银行的货币发行功能也会被取代,等等。于是不少人跃跃欲试,都想投身于互联网金融业务,认为这是难得的商机。有人则干脆说,就是要当金融业的“搅局者”。笔者认为之所以出现目前这种状况,首先,应该肯定这是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革新和互联网功能的迅速进步而形成的潮流,因而这些现象的产生有其历史性;其次,也需要指出,目前不少人对所谓互联网金融的认识还不够全面,了解也不够充分,市场上的一些说法和做法明显地带有一定的盲目性,因而目前的不少现象也许只是阶段性的。实际上到目前为止,究竟什么是互联网金融尚无统一的定义。按理说凡是通过互联网来运作的金融业务都应列入“互联网金融”的范畴。但我国市场目前似乎更多的是将互联网金融特指为互联网企业介入金融行业所开展的那些业务。对这些概念的研究和廓清可能还需假以时日。本文只是试图谈谈在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过程中,银行已经做了些什么,互联网企业正在做什么。尤其是想谈谈某些互联网金融运作模式存在的风险和隐患,谈谈对互联网金融加强监管的必性和紧迫性。 1.2互联网金融案例 银行落伍了吗不少人认为银行尤其是我国的商业银行是个传统色彩很浓的行业,银行对互联网的了解和应用、对大数据概念的认识都是不够的。笔者认为这种看法失之偏颇。固然银行的业务处理流程还有不少需要改进的地方,银行的服务效率也应该进一步提高,但坦率地说,在我国互联网企业出现之前,银行已建立了自己的全国性的计算机网络。之后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革新和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银行更是通过公共互联网与自己企业及全国网络的对接,现了业务运作和经营管理的全面信息化、数据化,并进而将覆盖面从国内延伸到了全球。就拿工商银行来说,虽然现在有17000余家营业机构,但目前通过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自助银行等渠道处理的业务量已占到全部业务量的78%,相当于替代了30000多个物理网点。我们自主研发的核心应用系统支撑了海内外庞大经营网络的平稳运行,目前日均业务量为2亿笔,每秒处理业务的峰值达到6500笔。去年全年的电子支付结算金额达到332万亿元人民

浅谈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和建设思路

浅谈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和建设思路 在近些年,互联网金融发展迅速,大大的冲击了传统金融体系,同时也给我国金融产业带来了更多的发展契机。而发展迅速必然其中就会有弱点存在,而如何减轻问题,从而加快互联网的健康发展是我们所要认识并探索的问题,通过进行良好的建设,能够进一步推动我国朝现代化社会迈进。 一、互联网金融监管的现状 (一)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现状 目前我国网络第三方支付已经在逐步形成一个体系,通过不断的完善和建立,已将大大的降低了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第三方支付监管主要具有是两个问题,首先是作为主要的监管部门的人民银行在近些年连续的颁发了关于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规章制度,这些制度都有效了限制了第三方支付机构的一些潜在风险,避免了一些由于监管不力而引发的金融漏洞。其次,支付清算协会针对目前的发展推出了一些规范性文件,有效的预防第三方支付机构所带来的风险,从而使得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能够有效的进行。 (二)众筹融资的现状 我国近几年流行起一种融资形式,叫做众筹,而这种融资方式存在着不规范行为,我国在2014年推行了相关文件对重筹融资进行规范,这项文件的推出对于众筹融资具有很大的限制性,但是众筹已经是非常广泛的一项行为了,文件是难以杜绝的,因此,面对不规范和风险的地方可以进行有效的管理,而不是遏制。 (三)销售渠道业务的现状 销售渠道的业务主要指的就是电子商务,目前,随着生活步伐的加快,越来越多的人在网络上购物,而一些金融支付机构与互联网销售进行有效的合作为销售机构和金融支付机构都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 二、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 (一)个人会在利益驱使下产生不理智行为 以互联网作为媒介来进行金融交易本身不是面对面的进行交易,存在着很多不确定的因素,在网络上不能够准确的核对交易双方的信息,因此中间产生金融欺诈的行为是非常多的。现在网络上有很多借贷机构,由于出资人不能准确的核对借资人的信息,因此这种交易就存在着很大的风险,而如果被欺骗,那么就会

互联网金融现状、监管及前景分析

互联网金融现状、监管及前景分 析 互联网金融当前尚没有科学的定义、业务边界和明确的监管规则,作为一种金融创新路径,已经快速演变为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互联网金融在我国经历了两次大的发展浪潮:1990 年代中期开始,传统金融业务的网络化,银行等实体金融机构通过互联网开展了线上服务,网上银行、网上证券、移动支付、网上保险等;进入21 世纪以来,随着大数据、云计算、搜索引擎、社交网络、移动支付等互联网现代科技的飞速发展,另类互联网在线服务平台直接或间接向客户提供第三方金融服务业务开始兴起。由于新一代互联网技术的推动,电子商务、互联网业与金融业三者之间的交叉业务日益频繁,三业融合趋势明显,派生了一种新金融形式——“互联网金融”。 互联网金融与生俱来的特征是便利、快捷、具有包容性(例如对服务对象没有收入歧视等),体现了普惠金融的理念和价值。有人认为认为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与互联网精神相结合的新兴领域,不是互联网技术的金融,是基于互联网思想以技术作为必要支撑的金融。也有人认为互联网金融是各种金融业务与现代 IT、Web 技术的有机结合的一种新型金融形式。 由于贷款人在互联网金融环境下对匿名网络环境下的贷款经验不足以及信息非对称性更严重等,面临的资金交易风险比传统金融业要高出很多。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除了改变传统金融格局竞争外,重要的是可以进一步优化资金、资源配置与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尤其是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的发展。 互联网金融符合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鼓励普惠金融、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多层次发展的宗旨。互联网金融正在改变传统金融生态环境,给传统金融领域带来了新情况、新变化、新挑战。但在互联网金融繁荣的背后,最终的发展结果如何仍然存在很多变数。在此背景下,要冷静思考,联网金融因何而起?互联网金融与传统商业银行是什么关系?互联网金融是否需要监管,需要怎样的监管?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方向在哪里?

中国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与监管研究_魏鹏

DOI:10.16529/https://www.360docs.net/doc/534157615.html,ki.11-4613/f.2014.07.003 金融论坛2014年第7期(总第223期) 中国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与监管研究 魏鹏 [摘要]本文分析了国内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风险特征及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国际经验,认为互联网金融存在经营主体风险、法律合规风险、技术操作风险、市场流动风险、资金安全风险和货币政策 风险等。发达国家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主要包括对第三方支付、网络信贷、网络银行、众筹融资的监 管。为改善国内互联网金融监管现状,应明确监管原则,适度监管和协调监管并重;充分发挥行业自律 组织的作用;加快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建设,通过立法明确互联网金融机构的性质和法律地位;完善 互联网监管规则,明确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业务经营范围及监管主体。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金融监管;监管原则;自律组织 [文章编号]1009-9190(2014)07-0003-07[JEL分类号]G29[文献标志码]A A Study of the Risks and Regulation of Chinese Internet Finance WEI Peng [Abstract]This paper analyses the development status,risk characteristics of internet finance and the international experience in internet finance regulation.The paper argues that there are operator risks,legal and compliance risks,operational technology risks,market liquidity risks,capital safety risks and monetary policy risks,etc.in internet finance.The internet finance regulation in developed countries mainly include the regulation of third-party payment,online credits,online banking,public financing.To improve the domestic internet finance regulation,it’s necessary to form regulatory principles,and keep balance between appro- priate regulation and regulation coordination;make use of the function of industry self-regulatory organization;accelerate the constitution of the laws and rules of internet finance,and clarify the nature and legal rights of internet finance by legislation;im- prove the regulation rules of internet,and clarify the business scope and regulated entity of internet financial enterprises. [Key words]internet finance;financial regulation;regulatory principle;self-regulatory organization 当互联网企业介入金融行业所开展的业务,包括互联网企业通过互联网平台开展的结算、小微贷款、标准化金融产品销售、信息中介等金融业务,就构成了互联网金融。互联网金融在缓解信息不对称、提高交易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丰富投融资渠道等方面有别于传统金融。互联网金融不是金融与互联网的简单结合,而是现代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的有机融合。近年来,众多互联网企业以颠覆的心态迅速进入金融领域,“快鱼吃慢鱼”的互联网生存法则被搬到金融领域后,不仅对传统银行业造成了冲击,而且成为国内金融监管制度革新所面临的新难题。 与“体制内”金融相比,互联网金融被边缘化,成为“体制外”金融的代表。作为一种新的业态,互联网金融如何在规范的前提下健康、可持续发展,为扩大内需、刺激消费、促进国内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贡献力量,是政府和监管部门都在探讨的新课题。本文将在对国内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描述的基础上,从经营主体、法律合规、技术操作、市场流动、资金安全、货币政策等多个视角分析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风险,借鉴国际对互联网金融各类模式 [收稿日期]2014年5月26日 [作者简介]魏鹏,男,中国工商银行牡丹卡中心,经济师,国际财资管理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金融业学院,硕士生(北京,100033),E-mail:weipeng@https://www.360docs.net/doc/534157615.html,。

互联网金融监管思路概要

互联网跨界金融是未来新金融发展的重要方向,互联网金融是利用互联网技术和移动通信技术为客户提供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既包括传统金融机构通过利用互联网开展的金融业务,也包括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展的跨界金融业务。目前,通过不断的探索和试错,全世界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已经形成了一个初步的监管框架。首先,对第三方支付有一个牌照的概念;第二,以网络形式存在、不依托物理网点的银行、券商、保险公司、小贷公司(比如阿里小贷),传统的金融监管仍然适用;第三,对金融产品的网络销售的监管;第四,互联网货币监管目前在美国、德国已经开始进行,对比特币的监管也已经出台了一套办法;第五,众筹监管的核心是对投资人数的限制,如美国的JOBS法案。 相较于其他行业,我国互联网行业处于宽松管制、市场为主的管理局面,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在技术、模式、市场化的效率方面多有接近,甚至处于持平或领先水平。我国从互联网金融萌发伊始,在监管上实际上就面临着双重维度目标。一方面是维护互联网行业的创新动力和市场活力,保持国内甚至是国际竞争力的目标,这要求政策必须尊重互联网行业的特性,降低政策执行成本和不必要的反市场约束;另一方面,则是必须按照金融的基本规律办事,防范系统性的金融风险,避免得不偿失。为了促进中国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稳健发展,监管者必须寻求创新与风险的平衡。 工信部信息化推进司副司长董宝清强调,金融业的本质仍然是服务实体经济、创造价值,而风险控制是金融业的关键点。金融创新必须加强监管,中国的金融创新从全球看始终是“带着镣铐跳舞”的局面,所以要把金融创新和加强监管有机统一起来。“金融创新必须兼顾我国金融业和跨界产业之间的竞争功能定位,这样才能更好地推动互联网产业和金融业的融合。”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所所长张承惠指出,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应秉承几项原则:首先应该进行分类监管。“互联网金融有很多种模式,不同模式的特点和风险特征、风险监控都不一样,所以无法建立统一的监管标准、监管模式,应该具有针对性,特别是针对当前风险隐患最突出的行业,比如P2P 领域。”其次,应坚持自律监管和他律监管相结合。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行业有很大不同,包括技术基础、经营模式、经营理念等,所以不能完全套用传统金融机构监管模式。最后,对互联网金融不能采取“堵”的方式,而是要疏导现有的金融体系,要加快传统金融领域的改革,放开不必要的行政管制,使金融机构在自由的市场环境中为消费者和企业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 现在的互联网金融有很多种模式,不同模式的特点和风险特征、风险监控都是不一样的,所以不能将互联网建立统一的监管标准、监管模式,这是不太现实的,应该有针对性地,针对不同的模式,特别是针对当前风险隐患最突出的行业,比如P2P 行业,出台一些监管办法。 一、平衡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的关系 互联网金融被称为草根金融,服务的是最底层的中小微企业和最为普通的百姓民众,正好弥补了我国长期以来小额融资、小微贷款的金融短板。监管部门如果不遗余力地打压互联网金融,将会扼杀创新、保护守旧、损害百姓的利益。创新和监管虽是一对矛盾,但创新更难。 为鼓励金融创新,避免“一管就死”,英采取行业自律先行、监管随后跟进的方针,初期阶段暂未设立专门政府监管机构或出台适用法律,而是建立在行业自律的基础之上的。但随着互联网金融行业快速发展,监管也被提上日程。中国没有足够强大的行业自律体系,监管存在着很大的空白,监管层和行业自律的双双缺失,导致了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乱象:起步速度快,规模扩张快,但发展不规范,违规操作多,操作风险隐患大,成功率低。其中较为典型的就是网贷公司的

互联网金融监管问题分析开题报告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凭借便利、快捷、高效、低成本等一系列优势,颠覆了以往的金融支付和交易方式,给传统金融机构和金敲体系带来巨大冲击,并呈现出混业经营、国际化等发展特点。在高速发展的同时,由于法律体系不健全、监管滞后、内控不健全、行业自律缺失等原因,互联网金融机构也面临着诸多风险。与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还存在突出问题。金融业具有很强的外部性, 互联网金融乱象已然影响到我国金融的稳定。对相关问题展开研究,改进完善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既有理论意义,又有实践价值。 本文把具有规模效应和低边际成本的金融服务看作具有非排他性、弱竞争性的公共产品,将金融监管看作政府干预市场、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缓解市场失灵的有效手段,综合运用政治学、管理学、经济学、金融学等理论,从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与监管的现状出发,勾勒出当前监管体制存在的问题,给出强化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政策建议,以期实现互联网金融创新得到充分鼓励、风险问题得到有效处置、违法犯罪行为大幅减少、市场信屯、有效増强、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的良好局面。 1.3 文献综述 Hulme与Collette为世界首家互联网金融为案例进行了研究,分析了互联网金融的信任机制设计和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认为互联网金融在网络世界中引入的社区观念,是一种对减小信息不对称的方法,于是进行风险控制的重要方法[0]。不过随着LendingClub等企业对于互联网社区的逐步遗弃,社区概念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开始学者们普遍质疑起来[1]。 2011年,美国国会提交的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分析成为该行业发展权威性研究报告,该报告着重对互联网金融监管的运作进行了全面分析,报告中指出,当下针对互联网金融监管中,多部门风投监管模式与广泛讨论的统一监管模式进行一一分析,各有优劣[2]。叶湘榕研究了我国四种最大的互联网金融监管模式,还讨论了其中存在的主要风险。但是我国的互联网金融监管和美国不同。 Jin等人在“硬信息”研究中,指出了利率水平和借款与借款者的信用等级有着密切的联系,除此之外,借款人的信用卡的数量以及借款方面的历史数据和

互联网金融及其监管问题

互联网金融及其监管问题 目录 一、互联网金融的概念及其繁荣发展的原因 (2) (一)互联网金融的概念界定 (2) (二)促进我国互联网金融繁荣发展的原因 (2) 二、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模式 (3) (一)第三方支付 (3) (二)P2P网络贷款平台 (3) (三)大数据金融 (3) (四)众筹 (4) (五)信息化金融机构 (4) (六)互联网金融门户 (4) 三、互联网金融所存在的风险 (4) (一) 互联网金融的一般风险 (4) (二)互联网金融的特殊风险 (5) (三)人为因素形成的风险 (5) (四)互联网金融的风险放大效应 (5) 四、互联网金融的监管问题 (6) (一)金融监管模式滞后于金融创新实践 (6) (二)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思路 (7) (三)互联网金融应采取的监管方向 (7) 五、总结 (8)

一、互联网金融的概念及其繁荣发展的原因 (一)互联网金融的概念界定 互联网金融是金融与互联网技术相结合的产物,狭义上讲,是指通过计算机连接终端和网络服务平台所提供的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所形成的虚拟金融市场。广义上讲,还包括互联网金融服务提供的实体金融机构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等。 (二)促进我国互联网金融繁荣发展的原因 1. 互联网尤其是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提供基础条件。 图表1:2012-2013年网民总数及手机网民数变化图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份,我国网民的数量已达5.91亿人,其中手机网民数达4.64亿人,而2012年底的数据分别为5.64亿和4.2亿,增长量分别为2700万和4400万,手机网民数的增长速度远远大于总的网民数增长速度。移动互联网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这也为互联网金融业提供了一个发展的基础条件。 2.网民的网上购物习惯已经形成,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提供了社会条件。 图表2:2012-2013年网上支付用户增长趋势图

互联网金融现状、监管及前景分析

互联网金融现状、监管及前景分 互联网金融当前尚没有科学的定义、业务边界和明确的监管规则,作为一种金融创新路径,已经快速演变为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互联网金融在我国经历了两次大的发展浪潮:1990年代中期开始,传统金融业务的网络化,银行等实体金融机构通过互联网开展了线上服务,网上银行、网上证券、移动支付、网上保险等;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大数据、云计算、搜索引擎、社交网络、移动支付等互联网现代科技的飞速发展,另类互联网在线服务平台直 接或间接向客户提供第三方金融服务业务开始兴起。由于新一代互联网技术的推动,电子商务、互联网业与金融业三者之间的交叉业务日益频繁,三业融合趋势明显,派生了一种新金 融形式一一“互联网金融”。 互联网金融与生俱来的特征是便利、快捷、具有包容性(例如对服务对象没有收入歧视等),体现了普惠金融的理念和价值。有人认为认为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与互联网精神相 结合的新兴领域,不是互联网技术的金融,是基于互联网思想以技术作为必要支撑的金融。也有人认为互联网金融是各种金融业务与现代IT、Web技术的有机结合的一种新型金融形 式。 由于贷款人在互联网金融环境下对匿名网络环境下的贷款经验不足以及信息非对称性 更严重等,面临的资金交易风险比传统金融业要高出很多。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除了改变传统 金融格局竞争外,重要的是可以进一步优化资金、资源配置与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尤其是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的发展。 互联网金融符合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鼓励普惠金融、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多层 次发展的宗旨。互联网金融正在改变传统金融生态环境,给传统金融领域带来了新情况、新变化、新挑战。但在互联网金融繁荣的背后,最终的发展结果如何仍然存在很多变数。在此背景下,要冷静思考,联网金融因何而起?互联网金融与传统商业银行是什么关系?互联网金融是否需要监管,需要怎样的监管?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方向在哪里? 一、互联网金融兴起缘由及基本特征 互联网金融的产生背景

互联网金融现状监管及前景分析

互联网金融现状、监管及前景分析 互联网金融当前尚没有科学的定义、业务边界和明确的监管规则,作为一种金融创新路径,已经快速演变为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互联网金融在我国经历了两次大的发展浪潮: 1990 年代中期开始,传统金融业务的网络化,银行等实体金融机构通过互联网开展了线上服务,网上银行、网上证券、移动支付、网上保险等;进入21 世纪以来,随着大数据、云计算、搜索引擎、社交网络、移动支付等互联网现代科技的飞速发展,另类互联网在线服务平台直接或间接向客户提供第三方金融服务业务开始兴起。由于新一代互联网技术的推动,电子商务、互联网业与金融业三者之间的交叉业务日益频繁,三业融合趋势明显,派生了一种新金融形式——“互联网金融”。 互联网金融与生俱来的特征是便利、快捷、具有包容性(例如对服务对象没有收入歧视等),体现了普惠金融的理念和价值。有人认为认为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与互联网精神相结合的新兴领域,不是互联网技术的金融,是基于互联网思想以技术作为必要支撑的金融。也有人认为互联网金融是各种金融业务与现代 IT、Web 技术的有机结合的一种新型金融形式。 由于贷款人在互联网金融环境下对匿名网络环境下的贷款经验不足以及信息非对称性更严重等,面临的资金交易风险比传统金融业要高出很多。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除了改变传统金融格局竞争外,重要的是可以进一步优化资金、资源配置与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尤其是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的发展。 互联网金融符合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鼓励普惠金融、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多层次发展的宗旨。互联网金融正在改变传统金融生态环境,给传统金融领域带来了新情况、新变化、新挑战。但在互联网金融繁荣的背后,最终的发展结果如何仍然存在很多变数。在此背景下,要冷静思考,联网金融因何而起?互联网金融与传统商业银行是什么关系?互联网金融是否需要监管,需要怎样的监管?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方向在哪里? 一、互联网金融兴起缘由及基本特征 互联网金融的产生背景 经济人”,它通过提供金融服务,追求利润最大化,是其天性,是金融创新的金融市场中介是“原动力。互联网金融创新主体,有原金融业内的银行、证券和保险公司等传统金融机构,有像阿里巴巴余额宝、支付宝,及众筹,2P 等新型金融服务中介。 迎合公众对金融创新的客观需求。融资方追求成本最小化,资金提供者追求收益最大化,以及融资双方对高效率的追求,是金融创新产生的基础。无疑,满足这一需求的产品与服务将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互联网金融恰好具备了这种潜质。 金融监管当局寻求政治支持的努力将为金融创新提供稳定的发展环境。在金融创新出现时,对新事物采取默许、包容的态度将有效促成这一创新的自然生长。这有助于实现金融业在创新中发展,发展中规范,做大做强 联网金融的发展源于技术的进步。互联网和金融具有天然的似合性,通过大数据、云计算,大地降低了金融业信息采集、处理、存储的成本,通过平台和移动智能终端将各主体连接在一起,提高了交易的效率,而产生与传统金融相比的低成本、高效率优势。 规避监管的努力。利率管制较严的传统金融业,互联网金融的出现恰好有效地将中小企业的融资

互联网金融监管中问题及对策研究

互联网金融监管中问题及对策研究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互联网金融发展起来,已经成为金融中的一个热点问题。互联网金融发展形势喜人,但是在互联网的监管中也出现了很多问题。首先介绍了互联网金融的概念,然后阐述了互联网金融的几种发展模式,之后详细分析了互联网金融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些对策。 标签:互联网金融;P2P网络借贷;金融监管 1 引言 1.1 互联网金融的概念 我们要想定义互联网金融,先来看一下金融的概念。金融简单来说就是资金融通,借鉴黄旭的定义,我们把互联网金融定义为应用互联网技术来实现资金融通的行为。 1.2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模式 互联网金融有以下几种发展模式。第一,互联网支付。互联网支付又叫第三方支付,是指通过计算机设备、移动终端等,依托互联网发起支付并转移资金的服务。典型例子是支付宝和微信支付。第二,P2P网络借贷(Peer-to-Peer lending),即点对点信贷。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资金借贷。小额借贷是一种将非常小额度的资金聚集起来借贷给有资金需求人群或小微企业的一种商业模型。它的社会价值主要体现在满足个人/小微企业资金需求、发展个人信用体系/发展小微企业和提高社会闲散资金利用率三个方面。它也可以帮助借款人选择比较适合的贷款人,典型的例子是晋商贷。第三,众筹。这是指通过互联网方式发布筹款项目并募集资金。相对于传统的融资方式,众筹更为开放,能否获得资金也不再是由项目的商业价值作为唯一标准。只要是网友喜欢的项目,都可以通过众筹方式获得项目启动的第一笔资金,为更多小本经营或创作的人提供了无限的可能。第四,非P2P的网络小额贷款。这是相对于P2P而言的,主要是互联网企业通过其控制的小额贷款公司,向旗下电子商务平台客户提供的小额信用贷款,比如阿里金融旗下的阿里小贷。第五,数字货币,典型例子是比特币。第六,大数据金融。大数据金融是指依托于海量、非机构化的数据,通过互联网、云计算等信息化方式,对数据进行专业化的挖掘和分析,并与传统金融服务相结合,开展相关资金融通工作。第七,金融机构创新型互联网平台。这个模式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传统金融机构为客户搭建的电子商务和金融服务综合平台,客户可以在平台上进行销售、转账和融资等活动。第二类是不设实体分支机构,完全通过互联网开展业务的专业网络金融机构。 2 互联网金融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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