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印刷标准体系表》颁布实施

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印刷标准体系表》颁布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行业标准科技文献的章节编号方法(WORD6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行业标准 科技文献的章节编号方法 (CY/T35--2001)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科技文献中章节编号方法的体系,包括章节的编号,列项说明的编号,图、表、公式的编号,附录的编号和卷册的编号等。本标准适用于科技文献、图书、连续出版物、手稿、非正式出版物和使用说明书等。 2章节的编号 科技文献一般按其内容分成若干章节进行论述。章节的编号采用阿拉伯数字。 2.1 章节编号的类型 章节编号分为基本类型和扩充类型。 2.1.1 基本类型章节的编号 2.1.1.1 科技文献的第1级层次为“章”,它是科技文献的基本划分单元,通常从1开始连续编号。 2.1.1.2 每一章下可依次再分成若干连续的第2级层次的“节”,还可以进一步细分为第3级、第4级层次的“节”。节的编号只在所属章、节范围内连续。为使章节编号易于辨认和引用,章节的层次划分一般不超

过4级。当科技文献的结构复杂,需将章节的层次再细化划分时,则采用扩充类型的章节编号。 2.1.1.3 书写章节编号时,在表明不同级别章节的每2个层次号码之间加“圆点”,圆点加在数字的右下角。但终止层次的号码之后不加圆点。 2.1.1.4 在正文和目次中书写章的编号时,其前不加“第”字,其后不加量词“章”字,只在引用章的编号时书写成“第几章”以利于分清层次。在正文和目次中书写节的编号时,其后不加量词“节”字,只在引用节的编号时书写成“1.1.1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2001-08-30批准2002 -01-01实施 2.1.1.5 科技文献如有前言、概论、引言或其他类似形式的章节,应以阿拉伯数字“0”作为该级层次的前置部分的编号。 章节层次编号的示例见附录A1。 2.1.2 扩充类型的章节的编号 2.1.2.1 如果科技文献的章数较多,为层次清晰、使用方便,可以组合若干章为一篇,篇的编号用阿拉伯数字,编号前加“第”字,后加量词“篇”字,如:第1篇、第2篇。增加篇的编号后仍保持该文献章的连续性。 2.1.2.2 较大型科技文献章节的层次较多,可在基本类型章节编号的基础上向下扩充层次的编号,用增加带符号的阿拉伯数字方式表示。在正文中书

新闻出版行业的转型升级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537724699.html, 新闻出版行业的转型升级 作者: 来源:《计算机世界》2011年第46期 在上周举行的“2011北京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年会”上,我有机会与贝塔斯曼基金合伙人熊伟铭先生交流,了解了贝塔斯曼正在经历的业务转型过程。作为全球著名的图书出版、杂志出版、电视广播和音乐发行的媒体和服务集团,贝塔斯曼正在对旗下的图书出版业务和杂志出版业务进行相应的业务调整和转型探索。 《计算机世界》也同样在进行着这样的探索和转型过程,这也是我们整个行业共同面临的问题。随着人们的阅读习惯、消费和接受信息方式的改变,传统的纸质出版业务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需要应用新技术来改造传统出版业务,同时也需要通过新技术衍生、创造新的工具、新的服务和业务模式。 上周采访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信息中心副主任刘成勇时,他明确表示:“顺应数字化、信息化、网络化的趋势,推动新闻出版行业转型升级将被纳入新闻出版行业的‘十二五’规划中”。数字化、信息化和网络化已经成为新闻出版行业转型升级的核心动力。 新闻出版行业在国家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2010年全行业产值达到了1.22万亿元,而党的十七大六中全会更是确立了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战略方向,新闻出版行业作为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成为文化产业大发展的先锋力量。 目前,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正在进行新闻出版行业的信息化状况普查,面向全国2000多家出版、印刷、发行、网游、动漫等机构进行信息化状况摸底,在此基础之上,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将制定整个行业的信息化规划、指导意见和相应标准,进而推动整个行业的信息化水平。 刘成勇介绍,相较于其他部委和行业,新闻出版行业的信息化还处于起步阶段,基础还比较薄弱,但信息化对于整个行业的意义尤其重要,需要信息化手段来提升管理和运营水平,在传统业务遇到挑战时,更需要通过信息化及其相关技术进行业务改造和创新,从而推动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新闻出版行业的信息化不仅会帮助本行业的发展,更将让每一位内容消费者获得更加轻松、便捷、愉悦的阅读和内容消费体验,同时也将为信息产业提供更大的市场机会。 在12月1日由《计算机世界》主办的“中国IT两会”上,我们特别邀请了刘成勇做“信息化助力新闻出版行业转型升级”的主题演讲,分享新闻出版行业的信息化规划思想和战略。

期刊统计年报操作说明

2008年期刊统计年报操作说明 2008年新闻出版统计年报工作采用新的网上直报系统。 出版单位号:用于录入“全年期刊出版统计一览表”。 财务单位号:用于录入“新闻出版企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统计表”。 1、进入统计网站:各单位在填报数据时登录全国新闻出版统计网站(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537724699.html,,以下简称统计网站) 点击【在线直报】,进入系统填报页面。如下图:

2、进入:点击登录按钮,此时将进入填报任务页面。如下图: 请注意:选择“年报”这一行 点击【全国期刊出版统计报表制度1】 未填报时显示“未报”

3、填报:点击【全国期刊出版统计报表制度1】后,出现如下界面:

4、验证:填写数据后,点击页面下端的【验证】按钮。 如验证通过,系统将提示如下提示: 此时,点【确定】按钮。 (注:若验证失败,证明有填写错误或空项的指标,这时系统会在相关指标给出红色框错误提示,按错误提示修改后,重新验证,直至验证成功。) 5、提交数据: 系统显示提交成功,如下图: 点击确定按钮,此时系统跳转到填报任务页面,观察“目前状态”:如为 “已报”,证明您已上报成功,如下图: 这时,此报告期的上报工作已完成。 提示:若上报后要修改数据,请重复以上步骤进行修改后再次提交数据。 填报成功后,显示“已报”

6、报表打印 点击“年报”行【全国期 刊出版统计报表制度1】 点击【打印】 本页面根据打印机 不同,可能显示不同 点击【打印】

7、填报“新闻出版企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统计表” “新闻出版企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统计表”的填报过程不再详细描述,请根据系统提示操作即可。 登陆→填报→验证→提交→打印(与以上统计表填报过程类似)。 以下请根据系统提示操作即可。

中国杂志市场现状及发展趋势分析

中国杂志市场现状及发展趋势分析 一、中国杂志市场现状分析 1、中国杂志市场概述 宏观背景: 如果有人问:中国四大媒体(电视、报纸、广播、杂志)中,数量最多的是哪一种?很多人会回答:杂志! 是的,中国大陆地区的杂志截止到2001年底的统计,共有8725种,从数量上来说,在世界上也算的上是期刊大国。随着中国加入WTO,中国传媒领域政策的变动,杂志市场呈现了良好的资本增值性。投资杂志成为继网络之后最热门的传媒投资方向,杂志期刊市场也显得异常热闹,目前中国杂志市场有以下四个主要特点: a. 期刊的同质化现象 几乎所有的财经类杂志都是为高级经理人打造;几乎所有的汽车类杂志都是为购车者和车主制作;几乎所有的时尚类杂志都是为年轻白领女性开办,很多杂志的读者定位方向趋同,如果再细分下去则定位稍显模糊。(见图一) b.社会政治性与市场资本性共存 以前杂志社是国家、政府宣传方针、政策、法规、法令以及学术交流、情报、提高人民生活素质的重要工具,许多年来杂志的发展也一直围绕着政治影响和社会效益方面发展。进入21世纪后的期刊纷纷开始自负盈亏,走向市场,在主管单位的允许下各种资本也开始介入。除少量的杂志走向市场资本运营外,多数杂志的政治性仍占主导地位。

c.杂志的编辑、销售、发行体制不健全 目前一些杂志编辑力量为事业单位人员,销售力量为资本投资方,发行力量为邮政部门和发行商,由于三者体制的不统一,造成许多杂志在整体运营的各个环节上存在瓶颈效应。 d.多数杂志仍以发行为主要收入来源 在8725种杂志中,其中有5300种左右的杂志发行量小于10000册,这部分杂志多数以发行为主要收入。另外发行百万的杂志在23种以上如《家庭》、《故事会》、《读者》等,其主要收入也来源于发行收入。如《读者》2001年将近2亿的收入中有1.8亿来自发行收入,广告收入只占10%左右。 由于中国市场上的期刊数量众多,很多类别的强势品牌期刊尚未形成,另外期刊市场良好的增值性(大众传媒投资平均8年可以产生效益,远比医药、日常消费品、银行、建筑等传统行业的10-15年快,在中国没有名牌媒体的情况下建立一个成功媒体品牌年限还可以缩短2-4年)使各种资本涌入,杂志市场呈现风起云涌之势,这场比试的结果将在3-5年内初见分晓。 2、杂志市场的游戏规则:(见图二) 图二:杂志媒体的相关管理机制 以上资料为实力媒体统计,仅供参考 杂志是一种特殊商品,有其独特的盈利模式,既可通过出售传媒本身盈利,也可以出售其传播效果盈利,即出售杂志本身所触达的受众曝光度。

行业标准文献

行业标准 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由我国各主管部、委(局)批准发布,在该部门范围内统一使用的标准,称为行业标准。例如:机械、电子、建筑、化工、冶金、轻工、纺织、交通、能源、农业、林业、水利等等,都制定有行业标准。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标准。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当同一内容的国家标准公布后,则该内容的行业标准即行废止。行业标准由行业标准归口部门统一管理。行业标准的归口部门及其所管理的行业标准范围,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告,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确定,并公布该行业的行业标准代号。[1] 行业标准分类 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下列标准属于强制性行业标准:(一)药品行业标准、兽药行业标准、农药行业标准、食品卫生行业标准;(二)工农业产品及产品生产、储运和使用中的安全、卫生行业标准;(三)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卫生行业标准;(四)重要的涉及技术衔接的技术术语、符号、代号(含代码)、文件格式和制图方法行业标准;(五)互换配合行业标准;(六)行业范围内需要控制的产品通用试验方法、检验方法和重要的工农业产品行业标准。 中国行业标准一览表 行业标准出版一览表 序号标准类别标准代号批准发布部 门 标准组织制 定部门 出版单位 1 安全生产AQ 国家安全生 产管理局 煤炭工业出 版社 2 包装BB 国家发改委中国包装工 业总公司 中国标准出 版社 3 船舶CB 国防科学工 业委员会 中国船舶工 业总公司 中国船舶集 团公司综合 研究所 4 测绘CH 国家测绘局国家测绘局中国测绘出版社

5 城镇建设CJ 建设部建设部中国标准出版社 6 新闻出版CY 国家新闻出 版总署 国家新闻出 版总署 印刷工业出 版社 7 档案DA 国家档案局国家档案局中国标准出版社(部分) 8 地震DB 中国地震局中国地震局地震出版社 9 电力DL 国家发改委国家发改委中国电力出版社 10 地质矿产DZ 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部中国标准出版社 11 核工业EJ 国防科学工 业委员会 中国核工业 总公司 核工业标准 化所 12 纺织FZ 国家发改委中国纺织工 业协会 中国标准出 版社 13 公共安全GA 公安部公安部中国标准出版社 14 建工国标5万 号以上 GBJ 国防科工委 15 供销GH 中华全国供 销合作总社 中华全国供 销合作总社 中国标准出 版社 16 国军标GJB 17 广播电影电 视 GY 国家广播电 影电视总局 国家广播电 影电视总局 国家广电总 局标准化规 划研究院 18 航空HB 国防科学工 业委员会 中国航空工 业总公司 中国航空集 团公司301所 19 化工HG 国家发改委中国石油和 化学工业协 会 化学工业出 版社 20 环境保护HJ 国家环境保 护总局 国家环境保 护总局 中国环境科 学出版社 21 海关HS 海关总署海关总署海关总署出版社 22 海洋HY 国家海洋局国家海洋局中国标准出版社 23 机械JB 国家发改委中国机械工 业联合会 中国机械工 业出版社 24 建材JC 国家发改委中国建筑材 料工业协会 中国建材出 版社 25 建筑工业JG 建设部建设部中国标准出版社

2019年关于市新闻出版产业统计分析报告范文

关于市新闻出版产业统计分析报告范文 20xx年年初,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根据20xx年新闻出版统计数据和20xx年印刷企业年度核验、20xx年度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的统计数据,对我市新闻出版产业进行了统计分析,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状况 据统计,至20xx年底,市新闻出版行业现有报纸3家、期刊4家;印刷复制企业445家;书刊零售单位148家,音像制品零售、出租单位96家,电子出版物经营单位30家;光盘复制企业1家。20xx 年全市出版产业总资产约26亿元,年工业总产值24亿元,销售收入约22亿元,利润总额1.3亿元,营业税金及附加0.5亿元,行业增加值7亿元,从业人数万余人。 (一)、印刷企业蓬勃发展 我市高度重视出版产业发展,始终把出版产业的发展放在文化产业的支柱地位予以重视。市委、市政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市经济建设中心,重点扶持,科学发展,在引进人才、建设用地、信贷支持等方面,为印刷企业发展提供了宽松环境,新闻出版部门坚持依法审批和合理引导、依法管理、主动服务,实现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一批设备先进、工艺水平高、管理科学的大、中型印刷企业脱颖而出。蓝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印刷企业排名中名列前茅,年排名第56位。年,我市印刷企业年印刷总产值5000万元以上的印刷企业有9家,全部为包装装潢印刷企业。近年来,我市确定

把发展出版产业的工作重点放在发展包装装潢印刷产业上。我们采取有力措施: 一是推动印刷产业园区建设。以各县(市、区)中心城市工业 园区为主阵地,形成布局合理、各具特色、相对集中、功能互补的印刷产业发展格局。 二是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引导企业走“专、精、特、新”的发 展路子,有条件、有实力的企业扩大规模,提升档次,把业务扩大到区域之外,占领更大的市场份额。 三是严把审批关。新设立的印刷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新闻出版总 署的《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达不到规定条件的坚决不予审批,严格控制低水平重复建设,避免企业恶性竞争。 四是做好发展印刷产业的宣传工作。通过各种汇报和宣传活动,让各级党委政府充分认识到我市发展印刷产业的有利条件,以及印刷产业在当地文化产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我市建设西部文化强市,发展文化产业以印刷产业为重点的路子是行得通的。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等主要领导都分别听取了我市出版产业发展的情况汇报,市人大、市政协有关领导到重点文化产业单位进行了调研,这对推动我市印刷产业的高速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部分重点印刷企业的发展情况 1、蓝剑印务有限公司。建设征地280余亩,建筑面积12万平 方米,完成投资3.8亿元,车间厂房、相关基础设施全部完工,引进了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全张胶印机、六色单张胶印机、高速涂布机、

新闻出版管理规定

新闻出版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化管理,促进新闻出版业技术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 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新闻出版行业的实际情况,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化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制、修订与新闻出版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组织和监督标准的实施;指导和推动 企业开展标准化工作。 第三条标准化工作是新闻出版行业科学技术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标准化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标准化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并纳入科 技发展计划。企业标准化工作是企业发展生产、提高产品质量和搞 好科学管理的重要基础,有关各企业要加强对标准化工作的领导并 将其纳入企业发展规划。 第四条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是新闻出版行业的一项重要技术经济政策,要建立、健全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和新闻出版规 律并与国际接轨的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化体系。 第五条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化工作应及时收集、研究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活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第六条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化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 第七条新闻出版署统一管理新闻出版行业的标准化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制定新闻出版行业的标准化政策和规章,负责本行业标准化的宏观 管理与监督协调工作;

2.组织制定新闻出版行业标准体系及长远规划; 3.制订新闻出版行业标准项目年度工作计划; 4.组织标准的制、修订,负责国家标准的申报和行业标准的审核、编号及发布; 5.组织实施标准,并对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指导和管理有关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7.对本行业各标准化管理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学术团体的标准化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 8.参与协调本行业标准化工作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9.分工管理本行业的产品质量认证工作; 10.对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化工作的其他重大事项提出建议。 第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应根据新闻出版署的有关规定,负责本地区本行业的标准化归口管理工作,加强对标准化 工作的组织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章,协调管理和监督标准在本地区本行业的实施; 2.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地区本行业标准化规划和年度计划; 3.组织有关单位承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和修订,检查有关计划的执行情况; 4.对企业标准进行审查和备案管理; 5.对本地区各新闻出版单位及相关的行业协会、学术团体的标准化工作进行指导,开展标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第九条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是新闻出版署领导和管理下从事全国性标准化工作的技术工作组织,负责本专业技术领域的标准化技 术归口工作,其主要任务是: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新闻出版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新闻出版统计 年报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新闻统计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新广出办发[2017]75号 【发布部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发布日期】2017.11.07 【实施日期】2017.11.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新闻出版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新广出办发〔2017〕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版权)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广电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各直辖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中央及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在京出版、报纸、期刊、印刷、发行等各类出版传媒集团、图书出版社、报社、期刊社、音像出版社、电子出版物出版社,各出版物进出口公司: 2017年新闻出版统计年报工作继续采取与新闻出版单位的年度核验工作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开展。现将2017年新闻出版统计年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与方法

(一)全国图书出版、报纸出版、期刊出版、音像出版、电子出版物出版,复制,出版物进出口,版权管理和版权贸易以及国家级新闻出版产业基地(园区)等业务统计实行全面调查。 (二)全国印刷、出版物发行等业务统计,以及新闻出版单位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统计,采取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相结合的办法开展。 1.全国印刷业务统计中,出版物印刷企业(含专项排版、制版、装订企业)、一定规模以上的包装装潢印刷企业和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实行全面调查;一定规模以下的包装装潢印刷企业和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从事复印影印打印业务的单位(含个体经营者)实行抽样调查。 2.全国出版物发行业务统计中,新华书店系统发行单位、供销社系统发行单位、邮政系统发行单位、出版社自办发行单位、出版物批发单位、一定规模以上的出版物零售单位实行全面调查;一定规模以下的出版物零售单位、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个体经营者实行抽样调查。 3.全国新闻出版单位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统计中,图书、报纸、期刊、音像、电子出版物等出版单位,出版物印刷企业(含专项排版、制版、装订企业),一定规模以上的包装装潢印刷企业和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复制单位,新华书店系统、供销社系统、邮政系统、出版社自办等发行单位,出版物批发单位,一定规模以上的出版物零售单位,出版物进出口单位,国家级新闻出版产业基地(园区)实行全面调查;一定规模以下的包装装潢印刷企业和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从事复印、影印、打印业务的单位(含个体经营者),一定规模以下的出版物零售单位,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个体经营者,从事其他新闻出版业务活动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实行抽样调查。 (三)凡填报各类业务统计报表、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统计报表者,均须填报《新闻出版单位基本情况表》。

出版-国家标准-图书质量管理规定

图书质量管理规定 (2004年12月9日新闻出版总署第26号令发布)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图书质量管理机制,规范图书出版秩序,促进图书出版业的繁荣和发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国务院《出版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依法设立的图书出版单位出版的图书的质量管理。 出版时间超过十年且无再版或者重印的图书,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图书质量包括内容、编校、设计、印刷四项,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内容、编校、设计、印制四项均合格的图书,其质量属合格。内容、编校、设计、印制四项中有一项不合格的图书,其质量属不合格。 第四条符合《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六、二十七条规定的图书,其内容质量属合格。 不符合《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六、二十七条规定的图书,其内容质量属不合格。 第五条差错率不超过万分之一的图书,其编校质量属合格。 差错率超过万分之一的图书,其编校质量属不合格。 图书编校质量差错的判定以国家正式颁布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制定的行业标准为依据。图书编校质量差错率的计算按照本规定附件《图书编校质量差错率计算方法》执行。 第六条图书的整体设计和封面(包括封一、封二、封三、封底、勒口、护封、封套、书脊)、扉页、插图等设计均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定,其设计质量属合格。 图书的整体设计和封面(包括封一、封二、封三、封底、勒口、护封、封套、书脊)、扉页、插图等设计中有一项不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定的,其设计质量属不合格。 第七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行业标准《印刷产品质量评价和分等导则》(CY/T2-1999)规定的图书,其印制质量属合格。 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行业标准《印刷产品质量评价和分等导则》(CY/T2-1999)规定的图书,其印制质量属不合格。 第八条新闻出版总署负责全国图书质量管理工作,依照本规定实施图书质量检查,并向社会及时公布检查结果。 第九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图书质量管理工作,依照本规定实施图书质量检查,并向社会及时公布检查结果。 第十条图书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和主管机关应当履行其主办、主管职能,尽其责任,协助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实施图书质量管理,对不合格图书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一条图书出版单位应当设立图书质量管理机构,制定图书质量管理制度,保证图书质量合格。 第十二条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对图书质量实施的检查包括:图书的正文、封面(包括封一、封二、封三、封底、勒口、护封、封套、书脊)、扉页、版权页、前言(或序)、后记(或跋)、目录、插图及其文字说明等。正文部分的抽查必须内容(或页码)连续且不少于10万字,全书字数不足10万字的必须检查全书。 第十三条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实施图书质量检查,须将审读记录和检查结果书面通知出版单位。出版单位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通知后15日内提出申辩意见,请求复检。对复检结论仍有异议,可以向上一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请求裁定。 第十四条对在图书质量检查中被认定为成绩突出的出版单位和个人,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给予表扬或者奖励。

(调研报告)教辅出版市场调查报告

教辅出版市场调查报告 1)市场现状 市场价值 据中国新闻出版统计数据显示,____年全国出版物销售总额为1456.39亿元,其中,中小学教材、教辅为878.7亿元,占销售总额的60.38%。(以上数据仅包括新华书店系统和出版社自办发行单位,不包括民营发行机构,而教辅图书80%是通过民营机构发行和直销) 市场环境 政策制度 a.教育地位的重要性得到认可,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正被深入实施。 b.我国基础教育以应试教育为主,考试成绩的高低成为学生学习水平评价的唯一标尺。 c.出版社与社会人合作出书的政策允许,催生了教辅图书行业的出现与发展。 人口结构 据“____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到____年底,我国小学在校生10331.51万人,初中在校生5584.97万人,普通高中在校生2476.28万人。

消费观念 a.每一个中国家长对孩子教育的投资都毫不吝啬。 b.教辅作为教材的补充,其重要性得到学生、家长和教师的认可,大多数学生除学校订的教辅材料外,自己及家长还买有多套教辅材料。 竞争对手 出版社 全国570家出版社中,有530家出版社在出版教辅,不过70%以上的教辅书都是由民营书商出版发行,出版社自己出版教辅形成规模的不多,主要有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等。 教辅公司 全国基本形成以北京为中心,山东、河北为“基地”,其他地区补充的格局。其中,山东梁山、河北肃宁两地的教辅产品多通过自己的直销渠道销售,其他地区教辅产品多通过各地的批发络销售。 2)市场潜力 市场问题 产品质量

教辅产品的质量普遍不高,内容都以资料、试题编纂为主,同质化现象极其严重,有些教辅图书内错误百出。 产品研发 a.目前,几乎所有的教辅公司对产品的研发投入都很少,一套新产品的开发多通过模仿、跟风、抄袭的形式而进行。 b.个别公司打着研发的旗号,鼓吹研发成果,而产品均无实质的突破,千篇一律,毫无创新。 c.教辅公司都没有自己独特的作者队伍,其作者多为不同学校的在职教师,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了各公司教辅产品的同质化。 产品盗版 教辅行业可观的利润,使得畅销教辅产品的盗版层出不穷。 发展趋势 高质量产品 随着教辅市场的发展,教师、学生对于教辅图书的选购逐渐趋于理性,市场对教辅产品的需求更加多元化,对图书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 创新性产品

新闻出版管理规定

新闻出版管理规定 为加强和规范新闻出版的管理,新闻出版署颁布了《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新闻出版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新闻出版管理规定如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化管理,促进新闻出版业技术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新闻出版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化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制、修订与新闻出版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组织和监督标准的实施;指导和推动企业开展标准化工作。 第三条标准化工作是新闻出版行业科学技术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标准化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标准化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并纳入科技发展计划。企业标准化工作是企业发展生产、提高产品质量和搞好科学管理的重要基础,有关各企业要加强对标准化工作的领导并将其纳入企业发展规划。 第四条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是新闻出版行业的一项重要技术经济政策,要建立、健全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和新闻出版规律并与国际接轨的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化体系。 第五条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化工作应及时收集、研究国际标准和

国外先进标准,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活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第六条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化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 第七条新闻出版署统一管理新闻出版行业的标准化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制定新闻出版行业的标准化政策和规章,负责本行业标准化的宏观管理与监督协调工作; 2.组织制定新闻出版行业标准体系及长远规划; 3.制订新闻出版行业标准项目年度工作计划; 4.组织标准的制、修订,负责国家标准的申报和行业标准的审核、编号及发布; 5.组织实施标准,并对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指导和管理有关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7.对本行业各标准化管理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学术团体的标准化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 8.参与协调本行业标准化工作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9.分工管理本行业的产品质量认证工作; 10.对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化工作的其他重大事项提出建议。 第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应根据新闻出版署的有关规定,负责本地区本行业的标准化归口管理工作,加强对标准化

中国图书出版月度分析报告

中国图书出版月度分析报告 编者按: 全国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是国家数据,申报cIP数据是图书出版必经的印前程序。cIP数据依据的是国家标准,字段丰富、标引规范、权威准确、全面完整、快捷及时。本刊的主办单位中国版本图书馆是新闻出版总署指定的惟一的CIP数据制作单位。本期的[选题参考]栏目将逐月刊发由专家学者根据订货会前的月度CIP数据撰写的《中国图书出版月度分析报告(订货会专稿)》,希望能给参会者提供建立在数据分析基础上的决策参者。 这个岁末年初,出版社转企改制即告结束,“十一五”、“十二五”交接在即,使2011北京图书订货会成为中国书业完成华丽转身,进而精彩亮相的最佳舞台,各家出版社为此策划了内容丰富、题材广泛的选题,准备在订货会上大显身手。 cIP数据统计显示,本月度(202X年11月16日至12月15日),全国各出版单位共为*****种选题申报了cIP数据,较上月度增加8318种,增幅为44.09%。 本月度申报CIP数据的各类选题,从数量上看,比上月度有大幅增加,22个大类选题除s类(农业科学)比上月度下降7.95%外,其余21大类选题均大幅上涨,涨幅差异巨大。涨幅最大的是A类(马列类),上涨195.24%,涨幅最小的是D类(政治、法律),上涨8.10%。从各类所占月度总申报量的比例来看,G类依然是所占比例最大的,达到26.26%,比上月度增加了3.30%;D类、F类(经济)、R类(医药、卫生)是比重下降比较多的类,其中D类从所占月度总申报量比例的6.74%,下降到了5.06%,下降1.68%,是下降幅度最大的。下面按照每个大类具体分析各类选题的申报情况,以供参考: A类(马列类)共申报了62种选题,占月度申报总量的0.23%;上月度共申报21种选题,占月度申报总量的0.11%。本月度比上月度

全国图书出版统计报表制度

全国图书出版统计报表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制定 年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和《新闻出版统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新闻出版统计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从事新闻出版管理的行政部门、从事新闻出版活动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必须依照有关统计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报送统计资料,不得拒报、迟报、虚报、瞒报、伪造和篡改统计资料。

目录 一、总说明………………………………………………………………………………………… 二、报表目录……………………………………………………………………………………… 三、调查表式(图书出版情况统计表)…………………………………………………………… 四、主要指标解释…………………………………………………………………………………

一、总说明 (一)调查目的 为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全国图书出版状况,为国家宏观管理和产业发展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新闻出版统计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二)统计范围 经各级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从事图书出版活动的单位(含出版集团)。 (三)统计内容 报告期内出版的每一种图书的出版信息、印数、印张数、定价总金额等情况。 (四)报送时间 本制度为季报表。数据填报单位应于每季度第一个月日(节假日顺延)前填报数据;各级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等数据报送单位应于每季度第一个月日(节假日顺延)前报送数据。 (五)报送方式 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在京图书出版单位(含出版集团)等数据填报单位,使用从全国新闻出版统计网站()下载的专用填报软件填报数据,并通过互联网报送的方式,将数据直接报送至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其他数据填报单位,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将数据报送至所在地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经逐级审核、汇总后,由省级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将数据报送至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 (六)统计资料公布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将在月底前,通过网站、报刊等新闻媒体公布上一年度本制度中涉及全行业汇总数据的有关指标内容。

图书出版管理规定新闻出版总署令第起施行

图书出版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令第36号 《图书出版管理规定》已经2007年12月26日新闻出版总署第2次署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一日 图书出版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图书出版,加强对图书出版的监督管理,促进图书出版的发展和繁荣,根据国务院《出版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图书出版,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图书,是指书籍、地图、年画、图片、画册,以及含有文字、图画内容的年历、月历、日历,以及由新闻出版总署认定的其他内容载体形式。 第三条图书出版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出版方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传播和积累有益于提高民族素质、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与进步的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促进国际文化交流,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第四条新闻出版总署负责全国图书出版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制定并实施全国图书出版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 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图书出版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图书出版单位依法从事图书的编辑、出版等活动。 图书出版单位合法的出版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扰、阻止、破坏。 第六条新闻出版总署对为发展、繁荣我国图书出版事业作出重要贡献的图书出版单位及个人给予奖励,并评选奖励优秀图书。 第七条图书出版行业的社会团体按照其章程,在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实行自律管理。 第二章图书出版单位的设立 第八条图书由依法设立的图书出版单位出版。设立图书出版单位须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取得图书出版许可证。 本规定所称图书出版单位,是指依照国家有关法规设立,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并履行登记注册手续的图书出版法人实体。 第九条设立图书出版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图书出版单位的名称、章程; (二)有符合新闻出版总署认定条件的主办单位、主管单位; (三)有确定的图书出版业务范围; (四)有3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 (五)有适应图书出版需要的组织机构和符合国家规定资格条件的编辑出版专业人员;

新闻出版统计信息管理系统二期使用指南

新闻出版统计信息管理系统二期使用 指南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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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新闻出版统计信息管理系统(二期) 使用指南 版权所有,严禁传播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信息中心北京方正奥德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11月

目录 第一章安装说明 ......................................................... 错误!未定义书签。【安装环境】 ............................................................ 错误!未定义书签。【安装步骤】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开始安装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确认安装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选择安装文件夹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安装进度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安装完成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章填报系统(浏览器版)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填报系统(浏览器版)基本组成】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登录认证(浏览器版)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获取填报任务(浏览器版)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统计数据填报(单条)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终审数据下载(EXCEL数据文件)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章填报系统(应用程序版)说明 .......................... 错误!未定义书签。【填报系统(应用程序版)基本组成】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登录认证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单位信息确认与参数设置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填报参数设置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017年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 附件1-填表说明 (1)

填表说明 一、基本事项 (一)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复印件应当使用A4纸,并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填表人签字,盖章确认。 (二)表中的所有项目由企业如实填写,没有的项目填写“无”。 (三)本表一式三份,分别由相应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和本单位留存。 (四)表中有“□”部分应用“√”标识,每栏只允许选择一项。 (五)日期、时间按年月填写,一律使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 (六)有关数据的统计区间为本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七)填写报表时请严格按照表内所规定的单位填写,有小数位的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二、填报项目 (一)基本信息。 1.单位全称、成立日期、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资本等按照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上的登记事项填写,单位名称不得填写简称。 2.职工人数:指在企业工作并由企业支付工资(薪金)的各类人员(不包括临时聘用人员和离退休人员)。

3.企业类型:用“√”标识,只能单选。 4.经济性质:用“√”标识,只能单选,如是“其他形式”,要进行注明。 5.投资总额:由外资企业按照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上投资总额登记事项填写。 6.股东、投资金额及投资比例:公司制企业按照公司章程标明的投资比例进行填写,外商投资企业按照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上投资总额填写。 (二)业务信息。 1.发行员资质:按照发行业资格证书如实填写。 2.物流中心地址及面积:物流中心地址填写格式为“××省××市××县(市)××乡(镇、街道)××号”,面积不得漏填。 3.营业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书城:书城名称填写标准名称,不得填写简称;营业面积如实填写;地址填写格式为“××省××市××县(市)××乡(镇、街道)××号”。 4.发行网点数量:指各类出版物批发、零售门店、代售点等。县及县以上网点指地理位臵在县级行政区划及以上的发行网点;乡镇及以下发行网点指地理位臵在乡镇及以下的发行网点。 (三)经济指标。 1.出版物销售额:出版物销售码洋-销售折扣折让,即通常所说的实洋。 2.营业收入:指企业在某一期间生产经营活动中,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印发《经营性图书出版单位等级评估办法》的通知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印发《经营性图书出版单位等级评估办法》 的通知 【颁布部门】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 【颁布时间】2008-06-17 【实施时间】2008-06-17 【时 效 性】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全国各图书出版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转变政府职能,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我国图书出版产业现状相适应的图书出版管理体制,引导出版单位进一步完善内部运行机制,推动图书出版产业的繁荣发展,根据《出版管理条例》和《图书出版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新闻出版总署制定了图书出版单位等级评估办法,将对图书出版单位进行评估,实施分级管理。现将《经营性图书出版单位等级评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经营性图书出版单位等级评估办法 新闻出版总署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七日 经营性图书出版单位等级评估办法 为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推进文化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我国图书出版产业现状相适应的图书出版管理体制,引导出版单位进一步完善内部运行机制,进一步繁荣发展图书出

版产业,根据《出版管理条例》、《图书出版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行业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估意义 (一)有利于加强科学管理和宏观调控。对经营性图书出版单位实施等级评估,有利于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机制,更好地发挥政府主管部门对图书出版业发展的引导作用;有利于建立以“企业(法人)准入、市场准入、职业准入、岗位准入”为基础的行业管理体系;有利于出版行政部门把握全局、掌握主动、提高决策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行政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实现对图书出版单位的宏观调控和科学管理,确保图书出版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有利于推动出版体制改革。深化出版体制改革,迫切需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优胜劣汰竞争机制。对经营性图书出版单位实施等级评估,既可引导出版单位进一步规范出版行为和行业秩序,又可充分发挥各自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重塑图书市场主体,进行公平竞争,有利于推动出版业深化改革,增强出版单位的活力和竞争力,进一步解放出版生产力。 (三)有利于促进出版业繁荣发展。对经营性图书出版单位实施等级评估,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图书出版单位完善运行机制,盘活存量、优化增量,提高图书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推进产业不断升级,培育更多导向正确、核心竞争力强的名社大社,产生更多“专、精、特”的中小图书出版单位,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为人民群众提供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精神食粮,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经营性图书出版单位。 各地的人民出版社被当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划分为经营性出版单位的,适用于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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