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科研经费管理细则 - 中山大学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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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科研经费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科研经费管理,保证科研经费有效使用,根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12〕7号)以及国家、地方和学校相关政策法规,结合《中山大学科技经费管理办法》(中大财务〔2012〕26号)、《中山大学文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中大社科〔2010〕9号)与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指科研经费包括以学校名义取得的各类科技经费(含理、工、医科)和文科科研经费。按经费来源渠道,分为纵向科研经费、横向科研经费、国际合作项目科研经费和其他科研专项经费。

(一)纵向科研经费包括计划科技经费(理、工、医科)和规划项目科研

经费(文科)。计划科技经费是指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批准立项并拨款的科研经费;

规划项目科研经费是指规划部门立项项目和有财政拨款通知的政府项目经费。

(二)横向科研经费包括委托科技经费(理、工、医科)和非规划项目科

研经费(文科)。委托科技经费是指以签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

术服务等科研合同方式取得的,由国(境)内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出资投入

的科研项目经费;文科非规划项目科研经费是指除规划项目以外的其他文科项目

经费。

(三)国际合作项目科研经费,是指学校与国(境)外政府、学术机构等

非政府组织间开展国际科研合作取得的项目经费。国际合作项目科研经费的使用

有协议按协议执行,无协议参照横向科研经费执行。

(四)其他科研专项经费,指学校科研基金、学院创收收入资助、社会捐

赠等资金资助的科技经费和其他未归入本条(一)和(二)(三)的各类科研项

目经费。

如项目无明确管理规定或特殊约定,学校科研基金资助项目经费参照纵向

科研经费管理,其他项目经费参照横向科研经费管理。

第三条学校取得的各类科研经费,不论其资金来源渠道,均为学校收入,必须拨入学校基本存款账户或指定专用存款账户,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立项管理,集中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截留、挪用。

第四条学校财务与国资管理处(以下简称“财务部门”),科研院、医科处、社科处(以下简称“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科研经费管理;学校设立科研经费管理

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学校科研经费管理政策的制定与修订、审议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调整等事项。

第二章科研经费的预算申报审核

第五条学校建立预算审核制度

(一)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从项目管理和经费管理与使用的角度,审核经费预算,为科研经费预算编制提供建议和指导。

(二)对重大、重要项目预算申报,由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工作小组根据项目预算申报日程安排,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咨询专家或中介机构进行预算评审,提出预算审核建议。

第六条科研经费的预算编制

科研项目负责人根据上级经费主管部门的要求,编报项目预算。学校财务部门、科研管理部门和院系要协助项目申请人根据有关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项目研究开发任务的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科学、合理、真实地编制科研项目经费预算。

根据相关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科研项目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的,直接费用预算由项目申请人根据科研任务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间接费用预算按照归口主管管理部门和学校相关规定编制。

第七条科研经费的预算审核程序

(一)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在预算申报截止日期前至少5个工作日将项目预算申报相关材料提交到财务与国资管理处科研经费管理科;科研经费管理科审核后转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特殊情况项目负责人应将项目预算申报相关资料同时提交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与国资管理处科研经费管理科审核。

(二)学校科研、财务部门审核意见一般在科研经费管理科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反馈给项目负责人。

(三)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预算审核建议调整预算编制。重大、重要的纵向科研项目经费预算原则上须经学校科研和财务部门分别审核通过后,方可上报。

第三章科研经费的立项与入账

第八条办理科研经费立项的程序

(一)经费到款查询。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可以通过财务部门

主页的财务信息系统上的“经费到款查询”模块,获取科研经费的到款信息,打印

到款查询结果(办理立项)。

(二)科研项目立项。科研经费进入学校财务账后,如该笔经费由是财政

集中拨款的多个项目组成,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统一办理科研项目批量立项手

续,并通知各项目负责人;如属于单个项目科研经费到账,则由项目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凭科研项目合同及经费到款查询结果到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办理立项编号、开立经费本、进账单以及转出外拨(协)经费单等手续。

(三)开设经费本。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开立经费本,并在经费本上加盖科研经费审核章,列明项目编号及名称、负责人、所属单位、项目执行期限等内容,并在科研管理系统上录入项目批复的预算额度信息。

第九条办理科研经费入账的程序

(一)多项目批量入账。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批量办理科研项目立项的,则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将批量立项、进账通知单转财务部门,财务部门统一批量办理科研项目财务立项和入账手续;

(二)单项目入账。由科研项目单位经办人员或项目负责人持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开立的经费本和进账单,到财务部门科研经费管理科或核算二室(北校区)办理新开立项目的财务立项和入账,以及经费科目预算额度设置手续。

财务部门科研经费管理科或核算二室(北校区)审核经费本、进账单无误后,予以办理立项和入账。对于企业委托等横向科研项目,入账时需附已开具的增值税发票记账联,并按规定做应税处理。

第十条科研项目经费本的使用及管理

(一)科研项目经费本是项目负责人和经办人办理项目经费报销业务的凭据;项目负责人和经办人可自行在经费本上补充记录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如遗失经费本,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报失,向财务部门科研经费管理科或核算二室(北校区)提交由项目负责人签名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书面报告,申请补办新本。补办新本后,原经费本作废。

(二)项目负责人和经办人采取网上报销,并选择项目负责人“网上审批”方式的,交付报销单据时,只需携带送单人的校园卡或身份证,无需携带项目经费本。不选择“网上审批”方式,仍须携带经费本。

第十一条科研经费项目基础财务信息的维护

(一)科研经费项目基础信息及预算数据,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组织在其科研项目管理系统中录入及维护。财务部门通过系统对接方式获取科研项目管理系统的相关数据,同步更新财务信息系统的项目基础信息及预算控制额度。

(二)科研经费项目一经立项,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编号、名称及项目负责人。如确须变更,项目负责人须向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同意后报财务部门科研经费管理科或核算二室(北校区)备案并修改(同步更新)项目信息。

第四章科研经费支出规定

第十二条严禁违规使用经费。科研人员应严格按照预算批复或合同(任务书)的支出范围和标准使用经费,严禁以任何方式挪用、侵占、骗取科研经费。

严禁编造虚假合同,编制虚假预算;严禁违规将科研经费转拨、转移到利益相关

的单位或个人;严禁购买与科研项目无关的设备、材料;严禁虚构经济业务、使

用虚假票据套取科研经费;严禁在科研经费中报销个人家庭消费支出;严禁虚列、

伪造名单,虚报冒领科研劳务性费用;严禁借科研协作之名,将科研经费挪作它用;严禁设立“小金库”。

第十三条科研经费报销票据的基本要求

(一)提供符合规范的票据

1.报销票据须具备正确填写付款单位名称、填制日期、经济业务内容、金额大小写等,并盖有收款单位(即开票单位)收款章或发票专用章的票据或符合规定的其他付款凭据。其中付款单位名称为“中山大学”。对于根据学校合同管理权限,由项目负责人或学院签订合同或协议的,在合同或协议条款中应明确收款单位开具的付款单位名称为“中山大学”为合法报销票据。

2.购物发票上应列明购物明细,如未列明购物明细(如仅填写“办公用品”等),金额在500元以上(含500元,下同)的,须附购物电脑小票或加盖销售单位有效印章的清单。

3.报销票据应在有效时限内(以开票时间算起一年内)办理报销手续。

4.所有票据必须分类粘贴。报销粘贴单上需有经办人、验收(证明)人(购买货物的报销业务必须有)和项目负责人(或授权审批人)签字。除差旅票据外,单张发票金额在100元以上,还须经办人逐张签字;单张发票金额在1000元以上,须审批人逐张签字。

(二)提供合法的票据

项目负责人对业务的真实性和票据的合法性负责。经办人可以通过税务机关网站、专线电话等查验报销发票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单张发票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报销时须附有效的发票书面查验结果。

(三)异(外)地发票报销要求

异地发票除满足本条(一)、(二)要求外,还须根据付款及取得发票方式,视情况执行以下规定:

1.出差期间用现金或刷卡支付的,应与当次差旅费票据一并报销;

2.通过邮局汇款的,须同时提供汇款凭证报销;

3.网上购物、托人采购或其他原因采取现金、网银等方式支付的,应提供相关支付证明(如网银支付凭证等)或在票据背面写明情况。

第十四条科研经费支出(付款)凭证及附件要求

(一)财务部门严格付款票据审核,杜绝虚假票据。对非常规性的或报销

单据合理性存疑的支出,学校财务部门将要求项目负责人提供相关书面说明及其

他补充材料,由学校财务部门审批后方可报销。

(二)支付(付款)凭证及附件要求

1.直接支付。已经取得收款单位正式发票或其他合法票据的,支付附件

要求如下:

(1)发票或票据需有经办人签字,以及项目负责人的审批签字(或项目

负责人书面授权课题组成员的审批签字)。

(2)购置仪器设备,出版书籍等须附合同及其附件。

(3)购置仪器设备、采购材料或试剂以及其他量大价高的物品,除上述(1)、(2)外,其发票必须有验收人(或证明人)签字。

(4)购买仪器设备、家具等固定资产的支出,除上述(1)、(2)、(3)外,须由设备管理部门在发票背面加盖“已办理固定资产”戳记。

(5)实验室装修或维修工程支付进度款或工程结算款,除上述(1)外,还须根据《中山大学维修(装修)工程进度款支付审核表》要求提交相应资料,包括立项审批表、消防审核表/消防验收申报表、施工单位的进度款申请书、合同、进度款支付审核表、工程结算单、工程结算审计书等相关资料,并取得相关

职能部门审批。

2.暂付款(借款)。收款单位不能事前提供正式发票或虽然取得发票但

其他手续尚未完成,可以先申请暂付款(即借款)支付。根据《中山大学关于加

强暂付款管理的规定》(中大财务〔2009〕24号)规定,科研项目负责人承担

按时清理项目暂付款(借款)的责任。

第十五条付款方式规定

科研经费费用报销严格控制现金支付,一般采用转账方式支付。

(一)现金支付。学校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属于公务卡报销范围的,一般通过公务卡支付后报销。科研经费报销使用现金支付情况,仅限于无法转入个人银行账户(非在册的师生员工)的劳务酬金和差旅费、异地举办会议的零星开支、异地接待费开支、农贸市场购买农产品、单项1000元以下的零星开支等业务。

(二)银行转账。除(一)外,其他收付业务,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支票、对公汇款)方式进行结算。

1.采用对公汇款(含对公网银转账)付款方式的,经办人应提供准确无误的收款单位(人)名称、银行账号和收款银行名称等信息。

2.采用转账支票(起点1000元)付款方式的,经办人应妥善保管已签发的支票,在支票有效期内(10天)办理转账手续;逾期未用的支票应及时退回财务部门,由财务人员加盖“作废”戳记并与存根一起保管。

如丢失支票,经办人应立即通知财务部门,并对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对于不退回逾期支票或限额支票逾期不报账者,财务部门将催促其退还或报账,并有权拒绝签发新支票。

第五章科研固定资产管理

第十六条根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然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购买总价在10000元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十七条科研固定资产的管理

(一)使用科研经费购置或自制形成的固定资产,除各类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或项目合同另有规定外,均属于学校的国有资产,必须纳入学校资产由学校资产主管部门统一进行管理。

(二)拨出经费所形成的固定资产,由项目接受单位进行管理。固定资产的使用权归项目负责人或所在单位。固定资产的具体管理办法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执行。

(三)代购定制仪器设备(含软件)

1.使用科研经费代项目委托单位购置定制仪器设备(含软件)等固定资产、其所有权不属于中山大学的,不办理中山大学固定资产登记手续;但在办理移交手续时,设备接收方需出具固定资产接收函。接收函应包括:设备清单,以及已被清楚告知并“了解中山大学固定资产有关管理规定,承诺按照国家有关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管理”等内容。接收函须加盖接收单位公章。具体事项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合同约定办理设备的移交和验收。

2.使用科研经费代项目委托单位购置定制仪器设备(含软件)、其所有权属于中山大学、但需授权给其他单位使用的代购定制仪器设备(含软件)等固定资产,应按规定办理校内固定资产登记手续,纳入学校统一管理。项目负责人(设备保管人)向学校资产管理部门办理授权备案登记后,可将设备提供给合同约定的单位或人员使用。外单位人员在使用相关设备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我校的相关制度和规定。

第六章科研经费开支范围与报销标准

第十八条设备费。仪器设备费(简称设备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科研项目中,企事业单位委托的科技项目和国外企业的合作项目用于该课题组购置仪器设备的费用原则上不少于总经费的10%。设备费报销执行以下规定:

(一)设备采购与付款

1.单价10万元以下及同类型批量总价20万元以下的仪器设备(含软件),或批量总价20万元以下的家具,可通过网上竞价采购,办理付款手续时须提交竞价申购单;

2.单价10万元以上及同类型批量总价2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含软件),或批量总价20万元以上的家具,需进行可行性论证和招标采购,办理付款手续时须提交合同和中标通知书;

3.单价10万元以上的贵重仪器设备,冲账或报销时须附贵重仪器验收报告。

(二)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付款与报销规定。按照本细则第十七条规定,需报增固定资产的仪器设备,报销前须到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办理固定资产登记,设备验收合格后携带已盖“已办理固定资产”戳记的发票到相应校区核算科室办理报销手续。

(三)未达到固定资产标准,但达到低值易耗品的设备设施付款与报销规定。单价不足人民币1000元(其中,专用设备单价不足1500元)的仪器设备、工(器)具和专用设施,及单价不足人民币1000元且同类型批量购买总价在10000元以下的家具,均作为低值易耗品管理。低值易耗品到所在学院(部门)办理低值易耗品登记管理手续后,携带发票及相关材料到相应校区核算科室办理报销手续。

(四)代购定制仪器设备(含软件)付款与报销规定

1.代购定制仪器设备(含软件)费管理。科研项目预算含所有权不属于

中山大学的代购定制仪器设备(含软件)费时,在项目立项时由学校科研管理部

门将该项预算单列,学校财务部门据此设立代管项目,将代购定制设备款列入该

项目管理。使用委托研究项目经费代购定制仪器设备的总金额不得超过项目合同

总金额的50%。如拟承担科研项目中的代购定制仪器设备总金额超过合同总金额

的50%或者达100万元以上的,项目负责人须提前向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提出书面

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承接项目和签订相关合同。

2.代购定制仪器设备(含软件)报销规定。为其他单位代购或定制、所有权不属于学校的仪器设备(含软件),报账时应提供明确约定资产归属权的合同或协议,以及接收单位确认已接收相关设备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接收函。代购或定制仪器

设备的采购仍须按学校仪器设备采购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但无须办理学校固定资产登记手续。

(五)仪器设备的租赁费报销规定。支付专用仪器设备的租赁费,报销时除具备经办人签字,验收人签收,项目负责人审批外,须附租赁合同或协议。

第十九条材料费。材料费,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试剂、药品、办公耗材、辅助材料、实验动物、植物的购置、种植、养殖费、标本、样品采集加工费和运杂包装费等。材料费报销执行以下规定:

(一)大宗材料采购。一次采购总价20万元以上的材料(含进口原材料和辅助材料),须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招标采购。付款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报销时,需附验收清单。

(二)特殊实验材料采购。如向农贸市场个体户、农民购买动物等实验材料,须在当地税务部门开具临商税发票;采购金额达到1万元以上,发票须附有销售人身份证号码。

第二十条测试化验加工费。检验、测试、加工费是指课题实施过程中由于承担单位自身的技术、工艺和设备等条件的限制,必须支付给外单位(包括课题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的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测试化验加工费报销执行以下规定:

(一)向校内单位转账支付测试费

1.使用纳入学校贵重仪器共享管理与服务平台的仪器设备,可以通过校内转账方式向学校测试基金项目预转测试费用。单笔充值转账金额达2万元以上时,须填写《中山大学贵重仪器测试基金充值申请表》并交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批。

由测试平台定期与学校结算,结算时须出具经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核的测试汇总清单。

2.使用院系公共平台的仪器设备,通过校内转账方式充值或结算测试费用,须附院系平台确认盖章的测试清单。

(二)向校外单位转账支付测试费

支付给校外单位的各项测试、化验、加工项目,须附测试清单;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还需提供由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盖章的合同。

第二十一条差旅费。差旅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差旅费报销执行以下规定:(一)项目负责人须对出差事由的真实性,出差人员身份及报销费用的合理性负责。

(二)差旅费报销标准。使用科研经费在国(境)内出差,差旅费报销按照《中山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中大财务〔2008〕29号)的规定执行。经项目负责人同意,出差学生可以参照教职工执行伙食补助和住宿费标准。

(三)汽油费与路桥费等费用。项目研究使用私车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汽油、路桥、临时停车费等,可以在项目批复的相应预算科目中开支。使用私车发生的保险、保养、洗车费、年费、汽油卡等费用一律不得在科研经费中开支。维修费(能证明与调研有关)、小区物业包月停车费不得从纵向科研经费列中开支。

(四)租车费、租船费。由于科研工作需要,在野外工作调研期间租用车辆或船只费用可以报销。具体报销要求如下:

1. 支付在野外工作调研期间租用车辆或船只费用在1万元以上,需提供由项目负责人与车(船)出租方签订的租车(船)合同或协议,并加盖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公章;租用车辆或船只费用在5万元以上,签订的合同或协议须经科研管理部门审批盖章。

2. 若由于客观原因确实无法及时签订租车(船)合同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书面情况说明,租用车辆或船只费用在1万元以上的,经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批后报销;租用车辆或船只费用在5万元以上的,除经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批外,还需科研管理部门审批后方能报销。

3. 纵向科研经费原则上不允许租用私人车辆开展科研调研业务;因特殊情况需要租用私人车辆的,报销时须附出租人身份证和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五)地质调研、田野考古、人类学田野调查等特殊差旅费用报销。项目预算有明细测算依据的,依照预算批复据实列支;项目预算没有明细测算依据的依据地质调研、田野研究等特殊行业差旅费包干标准,经学院审批后包干列支。

(六)横向项目差旅费中的住宿费标准原则上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特殊情况须附情况说明,真实合理的可在项目列支。

第二十二条会议费。会议费,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会议费包括住宿费、餐费、场地租金等,会议费的报销执行以下规定:

(一)会议费的开支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预算执行,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

(二)会议期间发生的专家咨询费必须单列,且须附专家身份证件号码和签字,不得代签代领。

(三)会议不得开支礼品费和旅游费等不合理开支。

(四)横向科研项目会议费列支原则上参照国家相关规定,特殊情况附说明(或结合实际需要)在项目经费中开支。

(五)会议费报销附件应包括:

1.会议通知;

2.参会人员名单及签到表;

3.发票;

4. 会议开支结算清单等凭据(如通过旅行社组织会议,还须附与旅行社签订的委托协议等相关资料);

5.举办国际会议的,须按照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的相关规定办理申报手续,报销时须附相关的审批材料。

第二十三条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是指用于与资助项目研究工作有直接关系的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用,包括项目组人员出访及外国专家来访的部分费用。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报销执行以下规定:

(一)国际合作与交流费严格按照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计划开支。

(二)因公科研事项到国(境)外出差,出国人员费用报销标准按照《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财行〔2001〕73号)和《中山大学使用公款出国(境)公干经费管理办法》(中大外事〔2005〕1号)有关规定执行。

横向科研项目因公出国(境)外的住宿费支出超出国家财政规定的部分,提供情况说明经项目负责人审批后可以在项目中列支。

(三)外国专家来华工作开支标准参照《关于短期邀请的国外专家生活待遇的规定》(外专发〔1987〕146号)的相关规定据实执行。

(四)出国(境)调研期间发生的城际租车费与汽油费,在出国(境)批文的行程范围内,经项目负责人审批后可据实在相应预算科目额度内列支。

第二十四条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专著出版费、复印费、印刷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打印、复印、彩扩、照相、印刷、描晒图、制版等各项费用。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报销执行以下规定:

(一)出版费。根据中大财务〔2006〕4号《关于对图书出版合同实行归口管理的通知》规定,出版费须附上图书出版类合同,按出版图书所属的学科类别归口管理,医科类出版合同由医学科学处负责审批并加盖公章,理工科类出版合同由科研院负责审批并加盖公章,社会科学类出版合同由社会科学处负责审批并加盖公

章。出版费用来源于横向科研经费的,由作者所在单位(院系或实体中心)进行审批,出版合同由作者所在单位加盖公章。

(二)印刷费、打印、复印、彩扩等支出费用,单笔金额在500元以上的,须附明细清单;金额在1-10万元(不含10万元),须附学院签字盖章的合同或协议;10万元以上,须附经科研管理部门审批签章的合同。

(三)使用科研经费购置的专用软件、数据库等,原则上须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

(四)通讯费包含网络费、专业通讯费和办公电话话费等。具体开支范围参照项目批复的预算和相应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横向科研项目通讯费包含与科研活动相关的网络费、固定电话话费和移动电话话费。

第二十五条劳务费(含研究生助研津贴)

(一)劳务费的开支必须严格执行科研项目批复的预算额度及其相应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

(二)无明确管理规定的纵向科研项目,其劳务费开支比例按以下规定执行:1.科技经费中的纵向经费开支劳务费的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15%,文科纵向科研经费中劳务费的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10%。

2. 学校不计提间接费用和管理费用的科研经费原则上不得开支劳务费。

(三)横向科研经费劳务费开支比例。横向科研项目合同有约定劳务费比例的按合同执行;合同无约定的,科技经费项目劳务费的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30%,文科科研经费项目劳务费的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30%。

(四)劳务费发放人员范围。严格审核劳务费发放人员资格,纵向科研经费项目的劳务费只能支付给项目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研发人员(在校学生、博士后等)和临时聘用人员。有工资性收入的在职人员不得在纵向经费中领取劳务费,相关经费管理办法或项目合同另有规定除外。

研究过程中临时聘请咨询专家发生的费用不属于劳务费支出,在“专家咨询费”预算科目列支。

(五)劳务费发放方式。依据有关规定发放给个人的科研劳务性费用必须通过学校“薪酬个税系统”制作薪酬印领单,经项目负责人审批后提交财务部门通过转账支付方式转入个人银行账户。严格控制校外人员劳务费的现金发放,确需发放现金的,须附领款人有效身份证件号码,领款人在印领单上亲笔签字,不得代领。学校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二十六条专家咨询费。专家咨询费,指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咨询费、鉴定费、评审费等。不得列支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发生的专家评审费用。专家咨询费报销执行以下规定:

(一)专家咨询费开支标准:相关经费管理办法有明确开支标准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无明确标准的,原则上按以下标准执行:以会议形式咨询,开支参照高级专业技术人员500-800元/人/天、其他人员300-500元/人/天,会期超过两天,第三天及以后的标准参照高级专业技术人员300-400/人/天、其他人员200-300/人/天;以通讯形式组织咨询,开支参照高级专业技术人员60-100元/人/次,其他人员40-80元/人/次。

(二)领取专家咨询费的人员资格要符合规定,相关原始凭证须完备以下信息:(1)人员姓名;(2)工作单位;(3)职称;(4)身份证号;(5)工作时间;(6)银行账号(银行转账时用);(7)领取人签字。

课题组成员、参与项目管理的相关工作人员不得领取专家咨询费。

(三)发放专家咨询费应通过“薪酬个税系统”制作薪酬印领单,并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涉及现金领取,印领单上要有领款人的签字确认,不得代签。

(四)以单位名义提供的咨询服务不属于专家咨询费,不得在专家咨询费里列支。

第二十七条燃料动力费。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等费用。学校财务部门根据水电管理部门抄表核定的水、电用量等数据,在项目预算范围内据实列支科研项目的燃料动力费。

不能进行单独计量的仪器设备、科学装置以及实验室日常运行的水、电、气、暖等支出应从间接费用列支,不得分摊计入燃料动力费。

第二十八条间接费用和管理费

(一)学校以直接一次性提取方式将间接费用和管理费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由学校统筹安排使用,主要用于补偿学校、院系为支持科研活动开展而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

(二)间接费用和管理费的提取

1. 有明确预算的,按项目预算批复核定数提取;无明确预算的,但经费管

理办法或合同对提取额度或比例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无明确预算或规定的,对计划项目,学校(含学院提取部分)按经费总额的5%提取管理费;对委

托(含横向)项目,学校(含学院提取部分)按经费总额的5%-7%提取管理费。

2. 我校作为子课题单位(课题合作单位)的科研项目,间接费用原则上应

按子课题经费占总经费的比例核定提取;若课题组有明确约定的,项目负责人须

向学校科技部门提供课题经费总预算及分配方案,经科技部门确认后按课题组分

配方案执行。

3. 学校科研基金资助项目、有关政府部门资助的专项会议费、合作费、实验室建设费、转出经费、出版资助费等,经学校科研部门核准,可免提间接费用和管理费,也不再列支绩效支出。免提间接费用和管理费的项目,除有明确劳务费预算批复外,不能提取劳务酬金。

(三)间接费用和管理费的分配使用

1. 间接费用由学校间接成本、学院间接成本、项目组日常办公费及绩效支出四部分组成。管理费由学校间接成本和学院间接成本两部分组成。

(1)学校间接成本为经费总额的4%,用于科研项目组织、项目培育及科技基地补助,弥补学校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使用折耗,行政管理成本以及根据国家地方相关经费管理办法规定需由学校承担的科研项目审计费用等支出。

(2)学院间接成本为经费总额的1%(横向科研项目为经费总额的1-3%,具体比例由各学院自行制定并报科研管理部门备案),转入学院科研发展基金项目,用于支持学院科研管理事务开展,由学院统筹使用。

(3)项目组日常办公费用于支付项目组日常办公水电费(在科研水电表安装以前,暂按经费总额的2%计算)以及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安排的办公支出等。

(4)绩效支出按项目实际批复预算及规定比例计提,主要用于项目组成员奖励金发放。

2. 间接费用优先用于学校间接成本、学院间接成本及项目日常办公水电消耗补偿,如果项目经费批复预算中的间接费用低于上报数,学校间接成本、学院间接成本及项目日常水电消耗补偿仍按学校规定比例扣除,同时相应依次缩减项目组日常办公费和绩效支出额度,直至缩减为零(即如果间接费用不能足额提取用于学校间接成本、学院间接成本及项目日常水电消耗补偿的部分,则学校间接成本、学院间接成本及项目日常水电消耗补偿同比例缩减,且不再安排项目组日常办公费和绩效支出)。

3. 绩效支出根据学校科技部门制定的《科研项目绩效考核办法》发放。凡年度执行情况不良或中止、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课题),扣除部分或全部绩效支出。

(四)科研项目经费到账后,由学校科技部门根据项目预算开立间接费用或管理费入账通知单;学校财务部门据此将各类间接费用或管理费计提转入学校相关

经费项目;各项目负责单位(人)依照国家及学校规定统筹安排使用。学院计提的间接费用和管理费,应制定经费管理制度规范使用。

第二十九条横向经费可用于开支自筹经费研究生的学费,以及寒暑假期间留校参与助研工作人员的住宿费。学生已通过银行代扣、现金等方式缴交学费的,不允许再改用横向科研经费转账方式缴交并同时退还本人已缴学费。

第七章科研经费的划拨

第三十条科研经费的转拨规定

(一)科研经费外拨应当以预算和合作(协作)项目合同为依据,按照合同约定的外拨经费额度、拨付方式、开户银行和账号等条款办理。合作(协作)单位是公司、企业的,应提供收款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等相关资料;合作(协作)单位是非政府举办的高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等公益性组织的,应提供收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资料。项目负责人应对合作(协作)业务的真实性、相关性负责。

(二)转拨课题合作经费时,项目负责人持项目批复预算书、以学校名义签订的科研经费转拨合同、合作单位开具的有效票据和本条(一)其他必要的资料到财务部门各核算科室办理转拨手续。

不得层层转拨、变相转拨经费,不得借科研协作之名,将科技经费挪作它用,或转入与其有直接经济利益关系的关联单位或个人。

横向科研经费的外拨合作经费原则上不超过到账经费的50%。

(三)项目负责人应加强对子课题或项目合作单位支出的监督管理;子课题负责人必须保证其依照预算和合同开支。

(四)外拨经费支出票据根据《财政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综〔2010〕111号)相关规定执行:1.课题承担单位属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在收到国家科研经费后,形成本单位收入的可凭银行结算凭证入账;

2.转拨下级单位或其他相关指定合作单位的,属于暂收代收性质,可使用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3.以学校名义申报立项的科研项目,需要转包一部分给企业协作的科研经费,不属于资金往来,属于企业的经营收入,企业应提供正式发票作为我校的财务凭证。

4.校内单位之间科研协作费转拨,还须按要求填写《中山大学转账通知单》,按一般报销程序办理转账。

第三十一条科研项目经费的转出规定

科研项目在研期间,由于科研项目负责人调离学校,根据经费管理规定及项目负责人申请,需要将科研项目经费余额转出的,须经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提交财务部门科研经费管理科核查经费项目余额,清理完相关项目借款后到各核算科室办理转出手续。

第八章科研经费的预算调整

第三十二条科研经费预算调整原则

纵向科研项目预算一经批复,原则上不予调整,确需调整并符合相关科研

经费管理办法规定调整范围的,应按规定履行相关调整程序;横向科研项目预算

调整按照合同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进行。预算调整事项按国家有关规定及《中山大

学关于规范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调整的通知》(中大财务〔2012〕12号)执行。

第三十三条科研经费预算调整校内审批(核)程序

(一)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中山大学科研经费

预算调整申请表》(科技/文科)(以下简称《申请表》),详细说明预算调整

理由及测算依据等事项。

(二)院系审核。项目所在院系对项目负责人提交的《申请表》进行审核

并签字盖章,于每月20日前统一报送财务部门科研经费管理科。科技部等上级

主管部门如有规定相关预算调整申请表格的,须按其要求填报相应表格,并与《申

请表》同时报送。

(三)学校专家小组审批(核)。财务部门于每月下旬(寒暑假除外)组

织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工作小组成员及相关领域校内专家(由科研管理部门推荐)对科研项目预算调整申请进行审议。专家小组有权对理工医科项目单个预算支出

科目10万元以下,文科项目5万元以下,并属于学校预算调整权限范围内的一

般预算调整事项直接审批;对理工医科项目单个预算支出科目10万元以上,文

科项目5万元以上,并属于学校预算调整权限范围内的重大预算调整事项,以及

需上报经费主管部门审批的预算调整事项进行审核。并上报分管校领导审批(核)。

(四)分管校领导审批(核)。分管校领导对理工医科项目单个预算支出

科目10万元以上,文科项目5万元以上,并属于学校预算调整权限范围内的重

大预算调整事项进行审批;对需报送经费主管部门审批的预算调整事项进行审签

后按规定程序上报。

(五)完成预算调整校内审批手续后,科研经费管理科以电子邮件或纸质

文档等方式反馈给项目负责人。校内批准即可生效的预算调整,学校科研项目管

理系统和财务信息系统将在审批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同步更新相关数据。

第三十四条各类科研项目预算调整允许范围及审批权限

(一)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

1. 由学校审批的预算调整

(1)课题总预算不变的情况下,直接费用中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其他支出的预算调整。

(2)设备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预算调减调剂用于课题其他方面支出的预算调整。

2. 需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预算调整

(1)课题预算总额调整,报财政部批准;

(2)相关国家科技计划课题总预算不变,课题合作单位之间以及增加或减少课题合作单位的预算调整,报科技部批准;

(3)设备费预算总金额不变,设备的单价超预算,或设备用途和数量发生改变的,报科技部批准。

3. 设备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预算不予调增;间接费用不得调整。

(二)民口科技重大专项

1. 由学校审批并报牵头组织单位(如卫生部)备案的预算调整

(1)项目(课题)总预算、分年度预算总额不变,直接费用中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其他费用的预算调整。

(2)项目(课题)直接费用中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预算不得调增,如需调减用于项目(课题)其他方面支出。

(3)设备用途和数量不变,因市场价格变化等导致设备费预算调减的支出。

2. 需报牵头组织单位审批(或报牵头组织单位审核后统一报财政部核批)的预算调整:

(1)项目(课题)总预算、年度预算发生调整;

(2)项目(课题)间接费用以及直接费用中设备费、基本建设费预算发生调整(不含设备用途和数量不变,因市场价格变化等导致设备费预算调减的);

(3)项目(课题)总预算、分年度预算总额不变,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变更的预算调整;

(4)项目(课题)总预算、分年度预算总额不变,项目(课题)合作单位之间,以及增加或减少项目(课题)合作单位的预算调整。

(三)国家社科基金预算调整

1. 项目支出预算科目中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和管理费预算一般不予调整。其他支出科目,调整金额超过项目预算总额10%的,由学校按校内程序审核后报全国社科规划办批准;未超过项目预算总额10%的,由学校按校内程序审批。

2. 项目预算总额调整,由学校按校内程序审核后报全国社科规划办批准。

(四)其他科研项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省市各类科技、社科项目,预算一般不做调整,如确需调整,由学校按校内程序审核申请后,根据相应经费管理规定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批。

第三十五条涉及科研项目合作单位的预算调整

我校作为课题承担单位的项目,如需外拨给子课题或项目合作单位的,子课题(项目)负责人须与我校签订承诺书,以保证其依照合同预算开支。项目负责人对子项目或项目合作单位支出负责。子课题(项目)涉及明细支出科目间预算调整的,需上报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统筹考虑;如需调整整个项目预算,须按上述程序提交学校审批。

第三十六条科研经费预算调整的备案管理

科研项目预算调整校内审批程序完成后,有关审批材料由财务部门、学校科研主管部门、项目组各留存一份,以备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时提交有关部门予以确认。校内审批材料需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的,由财务部门根据有关管理规定统一报备。

第九章科研经费收入票据与涉税处理

第三十七条科研经费收入票据。科研经费到账后统一由财务部门出具到款凭证或票据。

(一)对于纵向科研经费和各类财政性资金收入,财务部门提供加盖中山大学财务专用章的银行结算凭证复印件或出具《中山大学财政资金收款确认书》;

(二)对于联合申请财政资助的产学研项目,项目经费先拨至企业,再由企业转拨至我校的,学校财务部门出具《中山大学收款票据》作为来款企业的入账凭据;

(三)对于横向科研经费来款,一般使用税务发票,财务部门出具《广东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

第三十八条科研经费收入的税费扣缴。科研经费项目按国家有关税收政策应缴纳的税费(印花税除外)由项目经费承担,项目组应在合同签订时将所需缴纳的税费纳入经费预算,应税金额按照经费到账金额确认并于开具税务发票时扣收,财务部门负责科研经费相关税款的代扣代缴工作。

第三十九条科研经费收入的税费返还。符合免税条件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类横向项目,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根据项目负责人所提交的相关资料统一到上级主管部门办理认定手续;财务部门根据《广东省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及相关服务性收入认定登记证明》到税务机关办理免税手续。

在税务机关批复以前,项目税费按照先缴后退的原则,财务部门根据税务机关的批核结果,通知项目负责人办理税费返还手续。

第四十条学校科研项目经费原则上实行款到开票方式。科研经费确认到账后,科研项目负责人可持项目合同书到财务部门核算科室办理开具到款凭证或票据手续。对于需要出具发票的科研经费,出具《广东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并按规定扣税。

第四十一条预借发票。在来款单位需要我校先提交发票再拨付科研经费的特殊情况下,学校允许项目负责人通过办理发票借用手续提前开出发票。预借发票需遵循以下规定和要求:

(一)应提供的资料:项目合同书和已填妥并盖章的《预借发票申请表暨承诺函》。

(二)开票金额:财务部门根据项目合同书订立的到账经费出具发票,若合同条款规定项目经费分期拨付,则发票按分期到款金额开具。

(三)税费处理:办理预借发票手续时,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横向经费项目用于垫支税费,开票时预扣的税费在经费到账后予以冲回。若横向经费项目余额不足或项目负责人没有横向经费项目,则需以现金或刷卡方式缴纳税费,所缴税费在经费到账后原渠道退回。

(四)预借发票规定:项目负责人应尽量减少发票预借,每张发票对应的经费应到账时间为自开票日算起1个月内。发票交至来款单位后,项目负责人应督促对方单位妥善保管发票并及时、按期付款,若经费不能在规定期限到位,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将发票退回财务部门,如不退回,财务部门于开票日算起第2个月将冻结项目负责人的全部横向经费项目并不能再预借发票;开票后满3个月,经费仍未到账,财务部门将冻结项目负责人全部经费项目,直至其经费到账或退回发票。

(五)核销:科研经费如期到账后,项目负责人或经办人员需到原开票地点办理核销预借发票手续,并到财务部门科研管理科或核算科室办理进账手续。

(六)预借发票保管责任。发票一经出具,项目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应对票据的安全、完整负全责,因保管不善导致票据遗失,按国家财政部门和税务机关有关票据管理办法处理。

第十章科研经费的结题与结账

第四十二条科研项目财务决算审核程序

(一)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或结题时,项目负责人可通过财务部门主页的财务信息系统中的“经费查询”模块查询项目收支明细情况,并根据查询结果,依照相关经费管理规定如实填报有关财务报表及文字说明。

原则上,项目负责人应在提交上级主管部门(或审计中介、项目牵头单位)截止时间前5个工作日将有关决算报表及相关说明材料提交财务部门科研经费管理科审核。

项目经费有自筹配套经费的,项目负责人须严格执行各类项目自筹配套经费的有关管理要求,真实配套并依照预算使用,结题或检查时须将自筹经费相关明细收支数据提交财务部门科研经费管理科审核。

(二)科研经费管理科一般在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核意见。科研项目决算报表及相关说明材料由科研经费管理科审核无误后,方可依学校有关管理程序报送校外单位。

第四十三条科研项目结账

科研项目结题后应按国家及学校各类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结账手续。

(一)科研项目下达部门、单位有明确规定者,按规定执行。

(二)根据项目经费管理规定,课题净结余经费按原渠道收回的,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科研经费审计报告后,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通知财务部门冻结相应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审计报告中确认的后续支出除外)。

第十一章科研经费的监督管理

第四十四条学校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科研经费管理体制。学校法人在科研经费使用中行使审核监督职权,坚持学校党委对重大科研项目和重大科研经费的监管,完善责任体系,健全科技资源配置机制和科研活动内控机制。校长对学校科研经费管理承担领导责任,分管财务和科研的副校长在各自职务权责范围内对学校科研经费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四十五条院系及附属医院是科研活动的基层管理单位,对本单位科研经费使用承担监管责任。院系及附属医院负责根据学科特点和项目实际需要,合理配置资源,监督项目落实配套资金,为科研项目执行提供条件保障;配合财务、科研管理部门监督预算执行,督促项目执行进度,评价科研绩效;落实本单位科研项目及经费使用的其他各项管理工作。

第四十六条科研项目负责人是科研经费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对经费使用的合规性、真实性和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项目负责人要熟悉并掌握国家关于科研经费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依法、据实编制科研项目预算和决算,按照批复预算和合同(任务书)使用经费。项目负责人应自觉接受上级和学校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四十七条学校财务部门对科研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配合上级及学校科研、审计、监察等有关主管部门进行专项检查工作。

第四十八条学校审计和监察部门根据国家和学校的要求,将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纳入重点审计范围,定期不定期对全部科研项目实施抽查审计,对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监督项目负责人及学校各职能部门依照科研经费管理有关规定在其权责范围内正确、合理使用和管理经费,并及时向学校上报审计报告。

第四十九条学校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逐步建立非涉密项目信息公开和回访制度。在学校内部以适当方式公开项目组构成、协作单位及人员组成、预算批复、预算调整、经费支出、外拨经费、资产购置等情况。探索建立科研项目经费支出明细、报销票据分级公开制度。实行科研经费审计报告公开、整改情况公开、处理结果公开。

第五十条学校科研、财务、资产、审计及监察等部门、学院(系、所、中心)和项目负责人应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做好科研经费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防止科研经费使用中发生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应依照法律法规及时纠正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二章附则

第五十一条学校附属单位以中山大学名义获得的科研项目经费,以及学校下拨的科研经费按照本方法执行。以附属单位名义申请的科研经费参照本细则执行或按照本单位科研经费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第五十二条本细则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五十三条本细则从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往有关规定与本细则相抵触的,以本细则为准。

中山大学行政管理自考科目

中山大学行政管理自考科目 深圳160信息网资讯https://www.360docs.net/doc/5410041300.html,2010年2月25日来源/作者深圳160 中山大学,原名广东大学,由孙中山先生于1924年将广东的几所公立学校——国立高等师范、广东法科大学和广东农业专门学校合并而成,并亲笔题写了校训。1926年,为纪念孙中山先生,改名为中山大学。中山大学是具有优良办学传统的名牌大学。传承中山先生的办学思想,在长期的发展历程中,中山大学一代代学人一如既往地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为国家和社会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如今中山大学已是国内一流的综合性大学。 行政管理专业前景: 伴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行政管理专业的就业领域大大的拓宽。行政管理专业的毕业生不仅可以从事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行政部门,也可以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涉外经济管理部门、经济监督检查等管理部门从事政策和法规研究及实际工作。另外,也可以在学校、科研部门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或者进入中外大中型企业做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本班特色: 1.广东省考委自批准,全市就近开班 2.全程由中山大学教授授课 3.高校化管理、设专职班主任 4.一年4次考试机会(1月、4月、7月、10月)、通过率高、毕业周期短 5.专业课程少、可不考英语、高数 招生对象: 凡在广东省居住和工作的公民(不含及港、澳、台同胞)。不受年龄、学历、身体健康情况、居住地等限制,均可报读、报考,免试入学。 专业介绍: 类型序号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类型考试方式 001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 律基础 2必考笔试 002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 平理论和“三个代 表”重要思想概论 4必考笔试 0034729大学语文4必考笔试0040040法学概论6必考笔试0050341公文写作与处理6必考笔试0060147人力资源管理(一)6必考笔试0070312政治学概论6必考笔试

中山大学1999—2000考研《无机化学》真题含答案

中山大学1999—2000考研《无机化学》真题(含答案)

考试科目:无机化学;专业: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研究方向:以上各专业所有方向 (考生注意:全部答案必须写在答卷纸(簿)上,写在试题上无效,答案要注明题号,不用抄题。) 一.选择题(共10分)。(请标明题次,并把所选答案前的字母写在答卷纸上) 1. 根据“酸碱质子理论”,都属于“两性电解质”的是 A.HAc,H2O,HPO42-; B.HF,F-,HSO4-; C.HCO3-,CO32-,HS-; D.OH-,H2PO4- ,NH4+ 2.在相同温度下, 2H2(g)+S2(g)=2H2S(g) KP1 2Br2(g)+2H2S(g)=4HBr(g)+S2(g) KP2 H2(g)+Br2(g)=2HBr(g) KP3 则KP2= A.KP1*KP3 B.2KP3*KP1 C.KP1/(KP3)2 D(KP3)2/KP1 3. 下列电对中Φθ,最小的是 A.Ag+/Ag; B.AgBr/Ag; C.Ag(NH3)2+/Ag; D.Ag(CN)2-/Ag 4. 某反应速度常数K的量纲为dm3.mol-1.s-1,该反应是 A.一级反应; B. 三级反应; C. 二级反应; D.1/2级反应 5. 下列卤化物中,共价性最强的是 A. LiI; B. BeI2 C.LiCl D.MgI2 6. 单键键能正确的大小顺序是 A.O-----O>S-S>Se-Se B.O-O>S-S>Se-Se C. O-O>S-S>Se-Se D. O-O>S-S>Se-Se 7 以Cr2O3为原料制备铬酸盐,应选的试剂是 A.Cl2; B.H2O2; C.KOH和KClO D.浓HNO3 8. 下列盐中,属于正盐的是 A.NaH2PO2 B.NaH2PO3 C.Na2HPO4 D.NaH2PO4 9. 既能溶于Na2S溶液,又能溶于Na2S2溶液的硫化物是 A.ZnS B.As2S3 C.CuS D.HgS 10. 下列含氧酸Ka1变化顺序不正确的是 A. HBrO4>HClO3>HClO B. H3SO4>H2P2O7>H3AsO4 C. H2SO4>H2SeO4>H6TeH6 D. HClO3>HIO3>H5IO6 二、填空题(共28分)(请按空格上的序号在答卷纸上写出相应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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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逻辑学课堂笔记》 第一章-引论:走进逻辑学 1.1逻辑学是什么? 1、逻辑学含义:逻辑学是研究论证的分析与评价的科学。 2、历史:可以追溯到亚里士多德的《工具论》、古印度的《吠陀fei tuo经》、波斯的阿维森纳逻辑以及中国古代墨翟(di)以及弟子所写的《墨经》等。 3、定理:一般来说,逻辑形式是逻辑学的核心概念,演绎推理与归纳推理是逻辑学讲究的最常见的推理类型,一致性定理、有效性定理、可靠性定理和完全性定理是逻辑系统的四大定理。 4、类型:逻辑学类型的常见区分是演绎逻辑与归纳逻辑,形式逻辑与非形式逻辑,像亚里士多德逻辑、符号逻辑、命题逻辑、谓词逻辑、模拟逻辑、哲学逻辑、辩论逻辑等都是逻辑学的经典范例。 5、争论问题:逻辑学中还有许多问题至今仍存在争论,主要有“二值逻辑与排中律问题”、“严格蕴含、实质蕴涵与逻辑蕴涵”、“逻辑是经验吗?“不一致可逆以容忍吗?”以及“逻辑真理可以拒斥吗?”。 6、逻辑学是什么?(https://www.360docs.net/doc/5410041300.html,) 从一般意义上来讲,逻辑(logcis)学是关于推理(reasoning)或论证(argument)的学问。*推论:inference 7、人物:*严复翻译著作:John Stuart Mill(穆勒或弥尔英国哲学家、公务员)的著作《A System of Logic》即《逻辑体系演绎与归纳》,名字为翻译成《穆勒名学》;William Stanley Jevons(耶方斯)的著作《Logic paino》为《名学浅 *亚里士多德(Aristotle):他确立了逻辑学在哲学中的基础地位。 8、四大数学流派:四大数学流流派是围绕数学基础问题进行的不同探讨尔形成的四大学派为:柏拉图主义(代表为哥德尔)、逻辑主义(波特兰·罗素)、形式主义(大卫·希尔伯特)、直觉主义(L.E.J.布劳威尔)。 *形式主义者如大卫·希尔伯特,他们认为数学基于集合论和逻辑的组合,并在一定程度上把做数学的过程视为根据某些既定规则所作的本质

中山大学医学院——1、无机化学(上)期中考试试卷

中山大学 无机化学(上)期中考查试卷 化学、材料化学、临床医学专业2006级2006年11月27日 姓名: 班别: 学号: 一、选择题:请把正确答案的字母填在各小题前的( )内。(共15分) ( ) 1. NH4NO3固体溶解于水中,溶液变冷,该过程的?G、?H、?S的符号依次为 A. +,-,- ; B. -,+,+ ; C. +,+,- ; D. -,+,- ( ) 2. 关于“物质的量”,不正确的表述是 A. 0.60 mol O2 ; B. 2.63 mol Fe0.91S ; C. 2.0 mol 硫酸铜; D. 3.7 ? 10-4 mol Hg2Cl2 ( ) 3. 对于任意循环过程,不正确的表述是 A. ?G = 0, ?H = 0, ?S = 0; B. ?U = 0, ?G = 0, ?S = 0 ; C. ?G < 0, ?S = 0, ?H = 0; D. ?S = 0, ?H = 0, W = -Q ( ) 4. (1) 2 H2(g) + S2(g) = 2 H2S(g)K1 (2) 2 Br2(g) + 2 H2S(g) = 4 HBr(g) + S2(g)K2 (3) H2(g) + Br2(g) = 2 HBr(g)K3 同一温度,上述各反应平衡常数之间的关系是

A. K3= K1× K2; B. K3= K1/ K2; C. K3= (K1×K2)2; D. K3= (K1 ×K2)1/2 ( ) 5. 任何温度下均自发的过程是 A. ?H < 0, ?S > 0 ; B. ?H > 0, ?S > 0 ; C. ?H < 0, ?S < 0 ; D. ?H > 0, ?S < 0 ( ) 6. 根据“酸碱质子理论”, 不属于“共轭酸碱对”的是 A. NH3, NH4+ ; B. HAc, H2Ac+ ; C. H3O+, OH- ; D. H2PO4-, HPO42- ( ) 7. 欲配制pH = 3.70的缓冲溶液, 最好选取下列哪一种酸及其钠盐(共轭碱) A. H3PO4, K a1 = 7.5 ? 10-3 ; B. H2CO3, K a1 = 4.3 ? 10-7 ; C. HCOOH, K a= 1.8 ? 10-4 ; D. HAc, K a= 1.8 ? 10-5 ( ) 8. H2CO3(aq)在298 K的K a1 = 4.3 ? 10-7, K a2= 5.6 ? 10-11. 该温度下饱和H2CO3(aq)中[CO32-]r约等于 A. 0.10 ; B. 0.050 ; C. 5.6 ?10-11 ; D. 4.3 ?10-7 ( ) 9. 已知298 K,H2CO3(aq)的K a2 = 5.6 ? 10-11, 则0.10 mol?dm-3 Na2CO3溶液的pH = A. 2.22; B. 9.50; C. 10.32; D. 11.78 ( ) 10. 某反应的速率常数k的量纲是s-1, 该反应属于 A. 零级反应; B. 一级反应; C. 二级反应; D. 三级反应( ) 11. 已知: C(石墨) + O2(g) = CO2(g), ?H1 ?= -393.5 kJ?mol-1, CO(g) + 1/2 O2(g) = CO2(g) , ?H2 ?= -283.0 kJ?mol-1;

分析化学总结 中山大学

副反应系数 共存离子效应系数Y(N)由于其它金属离子N的存在使EDTA参加主反应能力降低的现象称为共存离子效应。: 3.条件稳定常数在一定条件下,校正了各种副反应的影响后生成配合物的实际稳定常数称为条件稳定常数K′MY。影响滴定突跃大小的因素KMY越大,突跃也越大.浓度越大,突跃范围越大;M和Y发生的副反应越多,K′MY越小,则突越范围越小. 4.金属指示剂 (2)金属指示剂必须具备与本身的颜色有明显区别,终点变色明显。要灵敏、迅速,有良好的变色可逆性显色配合物MIn的稳定性要适当。一般要求KMY/KMIn>102。 ④金属离子指示剂应比较稳定,便于储存和使用。 (3)常用金属指示剂铬黑T 简称EBT或BT;钙指示剂(又称钙羧酸指示剂)简称NN;二甲酚橙简称XO;PAN(4)金属指示剂颜色转变点的pMt计 5.滴定终点误差终点-计量点通常将lgCK'MY≥6作为能准确滴定能够的条件 一、Nernst方程与氧化还原平衡 2.条件电极电位 4.氧化还原反应进行的程度 (1)对于1:1类型的反应 则如果n=1,反应定量完成的条件是△0≥0.36V;如果n=2,反应定量完成的条件是△0≥0.18V。若反应电子转移数n=2,△0≥0.27V;如果n=4,反应定量完成的条件是△0≥0.13V。 1.基本原理 碘量法 (1)直接碘量法要求在弱酸性或弱碱性溶液中进行。 (2)间接碘量法(滴定碘法)I2 +2S2O32- = 2I- + S4O62- 第八章沉淀滴定法(2.用于沉淀滴定的沉淀反应必须具备的条件 沉淀的溶解度必须很小(≤10-6g/ml)。 反应速度足够快并能够定量完成。 有适当的指示滴定终点的方法。 沉淀的吸附现象不能影响终点的确定。 1.铬酸钾指示剂法 使用条件:要求K2CrO4指示剂要有足够的浓度。在一般的滴定中,CrO42-的浓度约为5×10-3mol/L较合适,即50100ml滴定液中加入1ml 5%的K2CrO4指示剂;

中山大学无机化学(上册)第5章习题答案汇总

第5章 溶液与电离平衡 习题答案 原子量取四位有效数字,计算过程采用“四舍六入五成双”取舍,热力学数据除题目给出外均引用自书后附录以及兰氏手册。 1. 实验室某些常用的试剂百分浓度及密度分别是: (1)浓盐酸:含HCl 37.0%,密度1.19 g ?cm -3;加至3位有效数字 (2)浓硫酸:含H 2SO 4 98.0%,密度1.98 g ?cm -3; (3)浓硝酸:含HNO 3 70.0%,密度1.42 g ?cm -3; (4)浓氨水:含NH 3 28.0%,密度0.900 g ?cm -3。 试分别计算它们的物质的量浓度。 解:(1) -33-3-13 1.19g cm 1000cm 37.0% 12.0mol dm 36.5g mol 1.0dm n c V ???===??? (2)19.8 mol·dm -3 (3)15.8 mol·dm -3 (4)14.8 mol·dm -3 2. 是非题 (1) 0.10 mol .dm -3 HAc 溶液中c (H +) = 1.3?10-3 mol .dm -3,故0.050 mol .dm -3 HAc 溶液中c (H +) = 0.65?10-3 mol .dm -3; (2)向浓度均为0.10 mol .dm -3的NH 3? H 2O- NH 4Cl 的缓冲溶液中,加入HCl 使c (HCl) = 0.099 mol .dm -3,则由于溶液的缓冲作用,pH 不变; (3)Na 2CO 3溶液中通入适量CO 2气体,便可得到一种缓冲溶液; (4)多元弱酸盐的水解(如Na 3PO 4),以第一步水解为主; (5)将浓度均为0.10 mol .dm -3的HAc 和NaAc 混合溶液冲稀至浓度均为0.05 mol .dm -3,则由于HAc 电离度增大,混合溶液的酸度降低; (6)在一定的温度下,改变溶液的pH ,水的离子积不变; (7)弱电解质的电离度随弱电解质浓度降低而增大; (8)NH 4Ac 为一元弱酸碱盐,水解程度很大,故其水溶液的酸碱性很大。 解:(1)错误,因为乙酸不是强酸,在稀释过程中电离平衡会向右移动,氢离子浓度应略高于0.65X10-3mol/dm -3。 (2)错误,缓冲溶液只能在一定程度下减弱外来酸碱对pH 的影响,本题中HCl 已使(NH 4+)/(NH 3·H 2O )明显上升,所以pH 会有变化。 (3)正确,通入适量的CO 2可以形成(HCO 3-—CO 32-)缓冲体系。 (4)正确,因为第一步水解产生的OH -会强烈地抑制第二步的水解。 (5)错误,因为在稀释过程中,c (HAc)和c (Ac -)同等程度变小,据公式 r O a r H p p lg( )c =K c -酸 盐 ,因为r r r r ( )( )c c c c =酸 酸 盐 盐 稀释前稀释后,所以溶液的酸度不变。 (6)正确,水的离子积是只与温度有关,在一定温度下是常数。 (7 )正确,ini c α≈ =

中山大学无机化学实验教学大纲

无机化学实验教学大纲 (2010) 中山大学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课程名称(中文)无机化学实验 课程名称(英文) Experimental Inorganic Chemistry 课程编号 02141071 课程性质独立设课课程属性基础课 教材及实验指导书名称: 《基础化学实验》第一版,刘汉标、石建新、邹小勇等编著,科学出版社,2008年 《无机化学实验》第三版,中山大学等校编,高等教育出版社,1992年 《无机化学实验补充教材》,无机化学实验教学小组编著,2009年 学时学分:总学时 90 总学分 3 实验学时 90 实验学分 3 应开实验学期一~二年级一、四学期 适用专业化学类各专业 先修课程无机化学(可同时开课) 一、课程简介及基本要求 《无机化学实验》是以实验操作为主的技能课程,它既是一门独立的课程,又与相应的理论课——《无机化学》——有紧密的联系。它具有自己的培养目标、教学思想、教学内容和方法。本课程的目标是:在培养学生掌握实验的基本操作、基本技能和基本知识的同时,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为了达到这一目标,本课程按照下述指导思想进行改革:压缩单纯的验证性实验内容、将基

本操作融入综合实验、增加综合与设计实验。本课程的内容分为三个层次:基础实验(验证性实验与基本操作)、综合实验和设计实验(含学生自带课题)。在后两个层次的实验中,融入了我校化学院教师具有特色的科研项目,目的是通过完成这些带有研究性质的实验,使学生有独立解决问题的机会,以培养学生的科研意识与创新意识。通过实验课的训练,学生应达到下列要求: 1. 从实验获得感性认识,深入理解和应用《无机化学》理论课中的概念、理论,并能灵活运用所学理论知识指导实验。 2. 规范地掌握化学实验的基本操作与基本技能,包括:玻璃仪器的清洗,简单玻璃仪器的制作,加热和冷却方法,常见离子的基本性质与鉴定,基本物理常数的测定方法,典型无机化合物的基本合成、分离、纯化方法,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等。 3. 具有仔细观察进而分析判断实验现象的能力,能正确诚实记录实验现象与结果;处理实验结果时具有逻辑推理、做出正确结论的能力;在分析实验结果的基础上,能正确地运用化学语言进行科学表达,独立撰写实验报告;具有解决实际化学问题的实验思维能力和动手能力。 4. 能根据实验需要,通过查阅手册、工具书及其它信息源获取必要信息,能独立、正确地设计实验(包括选择实验方法、实验条件、仪器和试剂、产品质量鉴定等),独立撰写设计方案,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 5. 具有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认真细致的工作作风、相互协作的团队精神、勇于开拓的创新意识等科学品德和科学精神。 6. 能掌握仪器设备(如气相色谱、红外光谱、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差热分析仪等)的测试原理与应用范围,并能正确使用仪器设备。 7. 对基地班及逸仙班的同学开展研究式实验教学,要求学生具有初步科研能力,每人能独立撰写1~2篇研究性小论文。 8. 要求课前进行预习,弄懂实验目的与原理,熟悉实验内容与步骤,写出预习报告。

逻辑学导论课程简介

开课单位哲学系课程编号02330030 中文名称逻辑导论周学时 3 英文名称An Introduction to Logic 学分 3 授课对象全校本科生 所属领域C(哲学与心理学) 教师姓名陈波出生年月1957.8 职称教授 课程简介: 此课程试图教给学生关于逻辑学的一般观念,逻辑学发展到目前为止的大致的整体形象,一些最基本的逻辑技术和技巧,以及隐藏在逻辑技术背后的思想和精神。具体内容包括:逻辑学是关于推理和论证的科学,其主要任务是提供识别正确的(有效的)推理、论证与错误的(无效的)推理、论证的标准,并教会人们正确地进行推理和论证,识别、揭露和反驳错误的推理和论证。推理由命题组成,因此对命题的不同分析就导致对推理和论证的不同分析,并最终导致不同的逻辑理论。有三种不同的命题分析方法,于是也有三种基本的逻辑类型:命题逻辑、词项逻辑和谓词逻辑。其中,命题逻辑研究由联结词决定的复合命题的逻辑性质以及复合命题之间的推理关系;词项逻辑研究直言命题(性质命题)的逻辑性质及其相互之间的推理关系;谓词逻辑研究量化命题的逻辑性质及其相互之间的推理关系。这三种最基本的逻辑类型是此课程的讲授和学习重点。除此之外,本课程还要讲授归纳逻辑、非形式逻辑的基本内容。 本课程要求学生交四次期中作业,算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20%,期末闭卷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80%。 教材: 陈波,《逻辑学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参考书: 金岳霖主编,《形式逻辑》,人民出版社,1979 周礼全主编,《逻辑》,人民出版社,1994 吴家国主编,《普通逻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 宋文坚主编,《逻辑学》,人民出版社,1998 宋文坚主编,《新逻辑教程》,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 诸葛殷同等著,《形式逻辑原理》,人民出版社,1982 人大哲学系,《逻辑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6 汉密尔顿,《数理逻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6 王宪均,《数理逻辑引论》,北大出版社,1982 宋文淦,《符号逻辑基础》,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3 张尚水,《数理逻辑导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 陈慕泽,《数理逻辑教程》,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 任课教师简历: 陈波,1957年生,哲学博士。1984年底开始在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任教,1992年调北京大学 哲学系任教至今。现为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国际哲学学院主办的杂志《哲学文献》(法国巴黎)中国编委(从2000年始),教育部逻辑学研究基地中山大学逻辑和认知研究所兼职研究员。1997—1998年应邀到芬兰赫尔辛基大学作访问研究;2001年,应邀到台 湾东吴大学哲学系讲学;2002-2003年,由美国学术团体理事会、国家科学院、社会科学研

关于公布中山大学2003

关于公布中山大学2003

关于公布中山大学2003、2004年本科生科研项目结题情况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实体系: 根据《关于中山大学本科生科研项目结题事项的通知》(教务〔2005〕113号 文)精神,我校2003、2004年批准立项的本科生科研项目中有66项于2005年12月底以前提交了结题报告与相关成果,经审核同意其为第二批结题项目(名单见附件1)。 为加强本科生科研活动的管理,请各有关院系对2003、2004年尚未结题的学生科研培训项目(见附件2)进行清理,并组织有关课题组师生填写《中山大学本科生科研培训未结题项目信息表》(见附件3),于4月21日前将其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报送教务处教学实践科。上述未结题项目最迟可延期至2006年6月 完成,否则将作为自动终止处理。 如有疑问者,可与教务处教学实践科联系,联系人:陈慧、彭凤琴,电话:84110300、84112896,邮箱地址:addo07@https://www.360docs.net/doc/5410041300.html,。 附件:1、本科生科研项目第二批结题项目名单 2、2003—2004年本科生科研未结题项目名单 3、中山大学本科生科研培训未结题项目信息表

附件1: 中山大学本科生科研项目第二批结题项目名单 序号相关学科/单位项目名称项目参与人指导教师 1 城市水资源 规划与评价 佛山市节水潜力研究 李晓华陈远 金吴江谢 东瑜 刘祖发 2 土地利用 与管理 深圳市与珠海市土地利用 变化比较研究 叶敏婷董玉祥 3 自然地理区域土地利用状况对局部 气温的影响 王振刚董玉祥 4 地理信息系统GIS在毕业生就业流向 研究中的应用 01级GIS专 业 开发小组 黄德全 杜国明 5 物理化学用液态CO2分离精制丹参有效成分的 探索 卢保森陈六平 6 生物化学 分析化学 溶胶——凝胶生物组织 传感器研究 蔡俊辉利健 文 蔡沛祥 7 分析科学药学药物传感器制备新方法研究赵维熹梁顺 均 梁春景 蔡沛祥 8 分析化学 常见抗生素类药物的高效 毛细血管电泳分离——电导检测 曾暖茜谢天尧 9 物理化学石膏凝固过程初凝和终凝温度的测定幸苑娜余小岚

中山大学化学专业考研范围及参考书目

中山大学化学专业考研范围 及参考书目 1.参考书目 (1)657化学(A)科目考研参考书目: ①《无机化学》(上、下册)(第三版)武汉大学等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②《有机化学》古练权等编著,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第一版; ③《高分子科学基础》梁晖,卢江主编,化学工业版社,2006,或国内高等学校通用教材。 (2)861化学(B)科目考研参考书目: ①《分析化学》(上册,第五版,“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武汉大学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②《分析化学》(下册,第五版,“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武汉大学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 ③《仪器分析》武汉大学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④《物理化学》刘冠昆,车冠全,陈六平,童叶翔编,中山大学出版社,2000。 ⑤《结构化学基础》周公度,段连运,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第四版。 2、核心考点解析 化学A 《有机化学》 第一章有机化合物分子结构基础 第二章饱和碳氢化合物 第三章不饱和碳氢化合物 第四章含杂原子官能团化合物和有机酸碱理论 第五章分子的手性与旋光异构 第六章色谱和波普 第七章有机化学反应的基本问题 第八章sp3杂化碳原子的亲核取代反应 第九章消去反应 第十章不饱和碳-碳键的加成反应 第十一章氧化还原反应 第十二章芳环的亲电取代、亲核取代反应及芳环取代基的反应 第十三章羰基化合物的亲核加成和亲和取代反应 第十四章羰基化合物α-取代反应和缩合反应 第十五章分子骨架重排反应和周环反应 第十六章多步骤有机合成 第十七章酯类 《无机化学》 第一章绪论 第二章物质的状态 第三章原子结构 第四章化学键与分子结构 第五章氢和稀有气体 第六章化学热力学初步 第七章化学反应的速率 第九章溶液 第十章电解质溶液 第十一章氧化还原反应 第十二章卤素 第十三章氧族元素 第十四章氮族元素 第十五章碳族元素 第十六章硼族元素 第十七章碱金属和碱土金属 第十八章铜、锌副族 第十九章配位化合物 第二十章过渡金属(Ⅰ) 第二十一章过渡金属(Ⅱ) 第二十二章镧系元素和锕系元素

大学课程《形式逻辑》课程教学参考书目(刘汉民教授推荐)

《形式逻辑》课程教学参考书目 1、形式逻辑金岳霖著人民出版社 2、法律逻辑学法学教材编辑部群众出版社 3、演讲、论辩与逻辑谭大容著重庆大学出版社 4、说话写文章中的逻辑陈宗明著求实出版社 5、辨证逻辑原理赵总宽等著人民大学出版社 6、逻辑与批判性思维吴格明著语文出版社 7、科学逻辑与科学方法论林定夷著 8、逻辑与语言运用艺术刘汉民著贵州出版社 9、身边的逻辑黄岳明主编香港银河出版社 10、认知逻辑导论周昌乐编著清华大学出版社 11、普通逻辑教程刘汉民主编吉林人民林出版社 12、逻辑与智慧湖南人民出版社 13、思维与语言运用广东教育出版社 14、法律思维学导论山东人民出版社 15 、思维科学苏富忠著黑龙江人民出版社 16、逻辑哲学导论陈波著人民大学出版社 17、司法逻辑基础王仁法主编广东人民出版社 18、论辩取胜妙诀刘汉民著贵州人民出版社 19、思维必须更新王颖著解放军出版社 20、聪明能够再造王颖著解放军出版社 21、跳出思维的陷阱新经典文库

22、10大探案集四川人民出版社 23、趣味逻辑学湖南人民出版社 24、方法论全书李志才主编南京大学出版社 25、逻辑(正确思维和成功交际理论)周礼全主编 24、破案与逻辑云南人民出版社 25、审判逻辑学雍奇主编四川人民出版社 26、法律专业逻辑学石子坚主编法律出版社 27、创新思维修炼何名申著民主与建设出版社 28、现代逻辑与传统逻辑暨南大学出版社 29、日常论辩与司法论辩技巧刘汉民著中国民主与法制出版社 30 、思维实践与思维能力培养研究刘汉民著光明日报出版社 31、公安情报信息研判思维功能与警情通报写作 32、逻辑(双月刊)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 附:网站 1、中山大学逻辑与认知网站 2、中国法律逻辑网站 3、法律语言学网站

中山大学化学(B)真题

中山大学化学(B)真题 第一部分:分析化学(含仪器分析)(共75分) 一、选择题(共20分,每题l分) 1、下面有关准确度与精密度的关系表述正确的是( )。。 (A)精密度高则准确度高(B)准确度高则要求精密度一定要高 (C)准确度与精密度没关系(D)准确度高不要求精密度要高 2、欲配制pH=4^-5的缓冲溶液,应选择的缓冲对是( )。 (A) NH3(K b=1、8*10-5)和NH4C1 (B) KHCO3(Ka2=5、6*10-11)和K2CO3 (C) Na2HPO4和KH2PO4(Ka=6、3 * 10-8) (D) HAc(Ka=1、8 * 10-5)和NaAc 3、用0、02 mol/L KMnO4溶液滴定0、1 mol/L Fe2+溶液(1)和用0、002 mol/L KMnO4溶液滴定0、01 mol/L Fe2+溶液(2),上述两种情况下其滴定突跃将是( )。 (A)一样大(B) (1)>(2) (C) (2)>(1) (D)缺电位值,无法判断 4、某溶液含Ca2+, Mg2+及少量A13+, Fe 3+,今加入三乙醇胺,调至pH=10、0,以铬黑T为指示剂,用EDTA滴定,此时测定的是( )。 (A)Mg2+量 (C)Ca2+、Mg2+总量 (B)Ca2+量 (D)Mg 2+, A13+和Fe3+总量 5、下列溶液用酸碱滴定法能准确滴定的是( )。 (A) 0、1 mol/L HF (pKa=3、18) (C) 0、1 mol/L NaAc [pKa(HAc)=4、74] (B)0、1 mol/L HCN (pKa=9、21) (D)0、1 mol/L NH4C1 [pKn困H3)=4、75] 6、关于以K2Cr04为指示剂的莫尔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本法可测定Cl- 和Br—,但不能测定I一或SCN— (B)滴定应在弱酸性介质中进行 (C)指示剂K2Cr04的量越少越好 (D)莫尔法的选择性较强 7、对于相似元素Li+, Na+, K+的分离常用( )。 (A)萃取分离法(B)色谱分离法(C)离子交换分离法(D)沉淀分离法 8、石墨炉原子化器在使用时,为了防止样品及石墨管的氧化,要不断通入( )。 (A) 氩气((B)氦气(C)氢气(D)氧气 9、采用原子发射光谱法,激发温度最高的是( )光源。 (A)交流电弧(B)直流电弧(C)高压电火花(D)等离子体光源 10、荧光分光光度计常用的光源是( )。 (A)空心阴极灯(B)氘灯(C) 氙灯D硅碳棒 11、下面哪种分析方法是以散射光谱为基础的( )。

中山大学医学院——2、无机化学(上)期末考试试卷

中 山 大 学 无 机 化 学(上)期 末 考 试 试 卷 化学、材料化学、临床医学专业2006级 2007年 1月 17日 姓名: 班别: 学号: 《中山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细则》第六条: “考试作弊不授予学士学位。” 一、 选择题: 请把正确答案的字母填在各小题前的( )内。 (共15分) ( ) 1. 某元素多电子原子中,能量最高的电子是具有量子数 (n ,l ,m ,m s )的电子 A. 4,1,+1,+1/2 ; B. 4,2,0,-1/2 ; C. 3,2,+1,+1/2 ; D. 3,2,+2,-1/2 ( ) 2. 下列分子、离子中,呈逆磁性的是 A. NO ; B. O 2 ; C. NO 2 ; D. O 22 ( ) 3. 存在分子内氢键的是 A. HNO 3 ; B. H 2O ; C. NH 3 ; D. CH 3-CH 3 ( ) 4. 下列分子中,电偶极矩为0的是 A. PF 3 ; B. NCl 3; C. BCl 3 ; D. OF 2 ( ) 5. 元素原子第一电离能大小正确的顺序是 A. He < B < N < O ; B. He > N > O > B; C. He > O > N > B ; D. He > B > N > O

( ) 6. 元素原子第一电子亲合能正确的顺序是 A. F < Cl < Br < I ; B. F < Cl > Br > I ; C. F > Cl > Br > I ; D. F < Cl < Br > I ( ) 7. 键长顺序正确的是 A. O2+ < O2- < O22- < O2 ; B. O22- < O2- b > c; C. a > b < c; D. a < b > c ( ) 11. 金属铜晶体为面心立方结构,在单位晶胞内铜原子的数目是 A. 2; B. 1 ; C. 6; D. 4 ( ) 12. 下列配离子中, 磁矩最大的是 A. [Fe(H2O)6]3+ ; B. [Cr(H2O)6]3+ ; C. [Fe(CN)6]3- ; D. [Co(NH3)6]3+ ( ) 13. 按MO法, 下列分子或离子中键级最大的是 A. O2 ; B. O2+ ; C. N2+ ; D. CO ( ) 14. 晶体熔点高低正确的顺序是 A. SiO2 > KCl > HF > HCl; B. SiO2 > KCl > HCl > HF ; C. KCl > SiO2 > HCl > HF ; D. KCl > SiO2 > HF > HCl

中大全日制自考本科怎么样

中大全日制自考本科怎么样 中大全日制自考本科怎幺样?报考中山大学自考全日制,教学模式基本上已经等同于普通统招生的教学模式,在中大里,自考生不仅能进行循序渐进的学习,还能参加学校里安排的各类活动,学习和课余生活都相当丰富,十分有利于自考生的自我成才及发展。中山大学全日制自考本科报考条件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包括港澳台同胞,不受性别、年龄、学历、种族、民族、居住地、身体健康状况等条件限制,均可报考中山大学成人全日制自考本科。报考中山大学成人全日制自考本科考生需在毕业前交验国家承认的专科学历证书,否则无法申领全日制自考本科毕业证。中山大学全日制本科学习形式全日制本科学习就像是统招学校的学习方式一样,周一至周五在校住读,跟班学习,同时可以参加学校开设的所有文体活动,与统招生无任何差别。中山大学自考计算机信息管理(独立本科段)专业计划专业代码:B082208专业名称:计算机信息管理(独立本科段)*主考学校:中山大学开考方式:系统委托报考范围:全省电子信息系统及港澳地区 ?01511393计算机信息管理课程实验5必考实践考核01607999毕业设计不计学分必考实践考核20102382管理信息系统4加考笔试02383管理信息系统1加考实践考核20202384计算机原理4加考笔试23100024普通逻辑4加考笔试23205679宪法学4加考笔试 课程设置:必考课16门73学分;加考课4门17学分。说明:1、015课程含009、011实验各2学分,012课程实验1学分。2、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工科与工程管理类专科(或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201课程;其他专业专科(或以上)毕业生,须加考201、202两门课程,已取得相同名称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可申请免考。3、港澳考生不考001、002两门课程,但须加考231、232

分析化学课试卷

分析化学课试卷 (B卷) 一.选择题(每题2分,共30分。把正确选项的字母写在题后的括号内)1. 定量分析中,精密度与准确度之间的关系是 ( C ) (A)精密度高,准确度必然高 (B)准确度高,精密度也就高 (C)精密度是保证准确度的前提 (D)准确度是保证精密度的前提 2. 可用下列何种方法减免分析测试中的系统误差( A ) (A)进行仪器校正(B)增加测定次数 (C)认真细心操作(D)测定时保证环境的湿度一致 3. 测定试样中CaO的质量分数,称取试样0.9080g,滴定耗去EDTA标准溶液,以下结果表示正确的是 ( C ) (A)10% (B)% (C)% (D)% 4. 在滴定分析中,一般用指示剂颜色的突变来判断化学计量点的到达,在指示剂变色时停止滴定。这一点称为( C ) (A)化学计量点(B)滴定误差(C)滴定终点(D)滴定分析 5. 滴定管可估读到±,若要求滴定的相对误差小于%,至少应耗用体积( B )mL

(A) 10 (B) 20 (C) 30 (D) 40 6. 共轭酸碱对的K a 与K b 的关系是( B ) (A)K a K b = 1 (B)K a K b =K w (C)K a /K b =K w (D)K b /K a =K w 7. 酸碱滴定中选择指示剂的原则是( C ) (A)指示剂变色范围与化学计量点完全符合 (B)指示剂应在pH =时变色 (C)指示剂的变色范围应全部或部分落入滴定pH突跃范围之内(D)指示剂变色范围应全部落在滴定pH突跃范围之内 8. 测定(NH 4) 2 SO 4 中的氮时,不能用NaOH直接滴定,这是因为( D ) (A)NH 3的K b 太小(B)(NH 4 ) 2 SO 4 不是酸 (C)(NH 4) 2 SO 4 中含游离H 2 SO 4 (D)NH 4 +的K a 太小 9. 一般情况下,EDTA与金属离子形成的配合物的配位比是( A ) (A)1:1 (B)2:1 (C)1:3 (D)1:2 10. 铝盐药物的测定常用配位滴定法。加入过量EDTA,加热煮沸片刻后,再用标准锌溶液滴定。该滴定方式是( C )。 (A)直接滴定法(B)置换滴定法 (C)返滴定法(D)间接滴定法 11. 间接碘量法中加入淀粉指示剂的适宜时间是( B )。

浅谈逻辑学的性质及其主要作用

浅谈逻辑学的性质及其主要作用 ——生活中的逻辑学 摘要:本文主要讲述在探讨逻辑学的研究对象的基础上来研究逻辑学的性质和作用。在科技爆时代,逻辑学在个人认识和教育领域的运用。 关键字:逻辑学、研究对象、性质、作用 现当代逻辑科学是一门具有综合性的科学,既有人文社会科学特色更有自然科学属性。在我国大学教育中,广泛进行现当代逻辑科学的素质教育,不但有助于推进我国大学生素质教育,而且是加速培养二十一世纪创新人才的重要举措,也无可置疑是培养高素质专门人才的重要举措,因为逻辑科学具有多方面的教育功能,如思维教育功能、品德教育功能、科学教育功能、创新教育功能等。 逻辑学是研究推理的一门学问,而推理是由概念、命题组成的,不同的命题形成不同的推理。普通逻辑学在研究命题时,主要是从二值逻辑(任一命题具有且仅有“真”或“假”二值之一的各种逻辑(包括数理逻辑)系统的统称。)的角度研究命题逻辑形式的逻辑值与命题形式之间的真假关系。本文主要通过逻辑学的研究对象来研究逻辑学的性质及其作用。通过逻辑学的理论了解其在现实生活中的作用。 逻辑的研究对象。 逻辑是一门研究思维的形式结构及其规律和一些简单的逻辑方法的科学。以思维作为研究对象的科学除逻辑外,还有社会学、哲学和心理学。具体讲来,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从研究对象来看,社会科学研究的是社会各方面的现象,发现其规律性,从而指导人们改造社会的实践活动。逻辑科学不以社会为研究对象,它以人的思维为研究对象,大体上讲,它是一门研究人的思维形式及其规律的科学。尽管人的思维也有一定的社会性,但就思维现象的本质而言,与社会现象是有巨大差别的,这主要表现在人的思维具有相当程度的生物性、自发性、机械性和程序性。其次,大多数社会科学,如政治学、哲学、语言学、文艺学、法学、教育学等,都有一定程度的阶级性和民族性,但就现代意义上的逻辑科学而言,它是以全人类的思维为研究对象的,不存在丝毫的阶级性和民族性,不同的阶级、不同的民族的人,对逻辑知识的发现、认识、掌握或许带有一定的特殊性,但就其本质而言,逻辑科学与数学、物理学、生物学等自然科学学科更有相似性,其知识要点和基本原理是统一和相通的,更具有全人类性。再次,从逻辑科学的发展历程来看,尽管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教育诸多领域的实践活动(如生产、论辩、讨论、教学等)以及人文社会科学的进步对逻辑科学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但就逻辑学革命性发展而言,起巨大推动作用的不是社会科学和社会实践,而是数学、心理学学科的发展与需要。 对事物的认识 人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过程,可以分为两个阶段,一是感性认识阶段,二是理性认识阶段。所谓感性认识,就是在实践活动中,人们通过感官来认识对象的信息。其反映形式是感觉、知觉、表象。感性认识是认识的初级阶段,它具有两个明显的特征,一是直接性,即感官同认识对象发出的信息必须直接接触,二是表面性,它仅仅是对事物的现象,各个片面和外部联系的认识。人们要认识自然,改造自然,光有感性认识是不够的,为了把握事物的本质,全体和内部联系,感性认识必须上升到理性认识。在处理事情时只有用理性的思维才能做的更好。所谓理性认识,就是人们把感性认识所得来的材料加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分析、比较、加工和制作,形成概念,并由概念构成判断,由判断进行推理,从而获得对事物的本质、全体和内部联系的认识,其反映形成是概念、判断和推理。思维,

中山大学

中山大学:: 方向(02) (1)101思想政治理论 (2)201英语一 (3)664化学综合或665医学综合或666药学综合(A)或667生物综合(A)664化学综合《无机化学》(上、下册)(第三版),武汉大学等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分析化学》(第4版),武汉大学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有机化学》第一版,古练权、汪波、黄志纾、吴云东编著,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基础有机化学》(上、下)第三版,邢其毅等,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物理化学》,刘冠昆、车冠全、陈六平、童叶翔编,中山大学出版社,2000. 665医学综合考核医学综合知识,可参考历年医学综合试题。 666药学综合(A)①《药剂学》(第六版),崔福德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07年。②《药物化学》仉文升、李安良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5年第二版。③《药物分析》(第七版),杭太俊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11年。④药理学(第七版/本科药学)朱依谆等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11年。 667生物综合(A)《医学细胞生物学》(第4版)陈誉华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08出版。《细胞生物学》,王金发编著,科学出版社,2003。《生物化学》(2000年第1版),古练权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生物化学》(第三版)(上下册),王镜岩等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中南大学: 741:《基础有机化学》第三版,邢其毅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分析化学》第六版,李发美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 有机化学: 871有机化学(A)①《基础有机化学》(上、下)第三版,邢其毅等,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②《有机化学实验》第二版,许遵乐等编,中山大学出版社,1999。

中山大学有机化学2015级期末考试(A)含答案

中山大学本科生期末考试 考试科目:《有机化学》(A卷) 学年学期:2016学年第1学期姓名: 学院/系:环境学院学号: 考试方式:闭卷年级专业: 考试时长:120分钟班别: 第八条:“考试作弊者,不授予学士学位。”------------以下为试题区域,共六道大题,总分100分,考生请在答题纸上作答------------ 一、填空题(共10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1.自由基反应分为链引发、链增长和链终止三个阶段。 2.按次序规则,-Cl和-OH比较,—Cl____ 为较优基团。 3.苯胺氮原子未成键电子对和苯环中的大π键发生了p- 共轭,所以其碱性比脂肪胺弱。 4.苯环发生的硝基化反应的历程是亲电取代历程。 5.五个碳的烷烃可能有的同分异构体为3种。 6.共价键断裂的方式有均裂和异裂。 7.环己烷的构象中,较稳定的是椅式构象。 8.氯乙酸的酸性比乙酸强,是因为氯原子的诱导效应对羧基酸性产生影响。 9.芳环上的卤素是第一类定位基。 10.由于和实物和镜像不能重合而产生的异构称为对映异构。 二、选择题(共15小题,每小题2分,共30分) 1.下列化合物中不含sp2杂化碳原子的是: (A)乙烯(B)乙醇(C)乙醛(D)丙酮 2.下列哪种化合物能与氯化亚铜氨溶液作用产生红色沉淀? (A)CH3C≡CH(B)CH3CH2CH=CHCH3

(C )Ph-CH=CH 2 (D )CH 3CH=CHCH 2CH 2CH=CH 2 3. 下列化合物没有芳香性的是: (A (B )噻吩 (C ) (D )环辛四烯 4. 乙醇的质子核磁共振谱中有几组峰?它们的面积比为多少? (A )2组;1:2 (B )2组;2:3 (C )3组;1:2:3 (D )3组;1:1:2 5. 下列化合物最难进行磺化反应的是: (A )苯 (B )硝基苯 (C )乙苯 (D )溴苯 6. 下列化合物不能被酸性KMnO 4作用下氧化成苯甲酸的是? (A )正丁苯 (B )异丁苯 (C )叔丁苯 (D )苯乙烯 7. 下列碳正离子中最稳定的是: (A )CH 2CH CH + CH 3 (B ) CHCH 2CH 3+ CH 3(C ) + (D ) CH 2CH 3+ 8. 下列化合物能发生碘仿反应的是: (A )丁酮 (B )异丁醇 (C )3-戊酮 (D )丙醇 9. 与之间的相互关系是: (A )对映异构体 (B )非对映异构体 (C )顺反异构体 (D )构象异构体 10. 下列化合物在红外光谱的3700~2700cm -1无吸收的是: (A )乙醚 (B )乙烯 (C )四氯化碳 (D )二氯甲烷 11. 某烯烃经臭氧化和水解后生成等物质的量的丙酮和乙醛,则该化合物是: (A )(CH 3)2C =C(CH 3)2 (B )CH 3CH =CHCH 3(C )(CH 3)2C =CHCH 3(D )(CH 3)2C =C =CH 2 12. 下列化合物中哪个可能有顺反异构体? (A )CHCl=CHCl (B )CH 2=CCl 2 (C )1-戊烯 (D )2-甲基-2-丁烯 13. CH 3CH 2CH 2CH 3与CH 3CH(CH 3)2是什么异构体? (A )对映异构 (B )位置异构 (C )官能团异构 (D )碳架异构 14. 下列甲基环己烷的构象中,能量最低的一个是: (A ) (B ) (C ) (D ) 15. 下列化合物进行硝化反应时,硝基进入间位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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