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中专学校学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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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育引导学生讲道德、讲文明、讲纪律、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学会关心、学会负责,使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工作系统化、规范化,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结合学校实施学分制管理和德育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德育,指对学生道德品质、行为表现、团队精神等方面的教育,德育评分主要针对学生在校期间在学习、生活、交友、参加集体活动、守法等各方面所表现出来的操守和品行进行评定。

第二章德育学分第三条德育学分是对学生生活、学习和道德等方面的行为或表现的一种量化评价,德育学分反映那些不能被一般意义上的学分概念所涵盖的素质方面的要求第四条学生自入学注册起至毕业离校止,每学期由各班主任在学校学生处指导下对每位学生的德育成绩评定一次。德育成绩基本为80分,德育成绩按比例折合成德育学分,每学期德育学分最高为30分,最低为0分。每次德育评定成绩记入学生个人档案。具体折合办法见下表:德育成绩德育测评等级德育学分90分以上优3070分~

89分良2560分~69分合格20(基本学分)50分~59分不合格1540分~49分不合格1030分~39分不合格530分以下(不含30分)不合格无学分第五条学生毕业的德育学分总数≥20分×实际修读学期数。修满三年基本学制的德育总学分应≥120分,否则不予毕业。毕业德育学分标准按学生参加课程学习或计算学业学分的实际修读学期数核定,不满一学期的按一学期计算。

学生在校外实习或参加其它社会实践活动期间,其德育考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测评,测评不合格者不给德育学分。该德育学分的认定,在学生处指导下,由招生就业办具体组织实施。

第六条德育学分是学生毕业、推荐就业和对学生进行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德育学分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就业、表彰和奖励,不得参加学校组织的实行准入制度的活动。德育学分有两学期或两学期以上不合格者,不安排校外上岗实习。

第七条德育学分不合格者,必须在弹性学制时限内补修。补修期间,学生仍须按要求到校注册,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培训,每月向学校上交一次本人学习、生活和工作等方面情况的有关证明材料,接受学校、社会和企业的考核。

第八条德育学分实行动态管理。作为最后的惩罚措施,对于严重违纪、影响极坏的,除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外,

经校长办批准,可从学生已取得的德育总学分中按比例扣除一定的德育学分。扣除学生的德育学分需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扣分标准为:

1、凡违法犯罪从严扣除10—20分。

(1)、凡治安拘留15天或判刑者扣20分。

(2)、凡治安拘留15天以下者扣除15分。

(3)、凡治安警告者扣除10分。

2、凡违纪受到纪律处分者酌情扣除2—20分。

(1)、凡被注销学籍者扣除20分。

(2)、凡受留校察看处分者扣除15分。

(3)、凡受记过者扣除10。

(4)、凡受严重警告者扣除8分。

(5)、凡受警告处分者扣除6分。

(6)、凡在学校通报批评者扣除4分。

(7)、凡在专业部通报批评者扣除2分。

第三章德育成绩第九条评分办法对学生的操行品德的评定实行量化,统一由班主任根据各方面提供的材料负责评定。各班班主任根据学校制定的学生操行量化评分标准对所带班级的学生负责具体考核,每周考核一次,在周四将周考核中需加、减分学生的学号、姓名、加减分原因及分值在班级审查统计。班主任每月向专业部、通报一次,由专业部汇总后报学生处。同时,为加强对学生工作的齐抓共管,

学校教职员工在工作中可根据学生的表现和德育评分中的有关规定对学生的行为提出加减分的建议,经过专业部审核,可给予适当的加分或扣分。学生操行评分按期评定,每期末,按下列标准折合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

优秀:90分以上(含90分,下同)良好:70—89分及格:60—79不及格59分以下第十条评分标准按照学籍管理细则之规定,学生德育考核的容包括学生的政治觉悟、思想意识、道德品质、组织纪律,以及学习和参与社会实践的表现等。为便于量化评分,实行基础分加减奖罚分的办法评定。基础分定为80分,加减分的标准如下:

1、加分标准(1)积极参加校的各种竞赛活动(包括文娱、体育、智力、文明班级、文明寝室、清洁卫生等竞赛活动),团体获奖者,相关人员(未参加的除外,以下相同)各加1—5分,个人获奖者加2—6分;参加省、市、区竞赛活动者获奖者,酌情加4—8分。

(2)每月班级常规考核获学校文明班级,相关人员各加1—3分。

(3)做好人好事,经专业部审查同意,加1—3分,特别突出者,经学生处批准加3—5分。

(4)关心集体、热爱集体,积极向老师或学校提好建议者加1—3分;乐于助人,关心、帮助他人者加1—3分,

此项加分,需经专业部同意。

(5)努力学习,期末各科成绩及格者,加5分,单科成绩95分以上者加3分,各科平均成绩达到80分以上者加8分。凡享受几项加分者,只最高一项的分。

(6)团委、学生会干部及工作人员,工作成绩突出者,期末由专业部提议,学生处批准,可加2—5分。

(7)班集体获校级优秀团支部、优秀班级等,相关人员各加3—5分(8)全期无旷课、迟到、早退、病事假者,加10分。

(9)坚持原则,伸张正义,抵制歪风邪气,揭露不良现象,与坏人坏事坚决斗争者,加5—10分。

(10)班主任每期末在本班班内工作及表现突出者,可建议加1—10分,但加分人数控制在班总人数的10%以内。

2、减分标准(1)有翻越围墙、阳台、栏杆者,一次扣5分。

(2)有赌博行为者,一次5分。

(3)有违规出校上网者,一次扣5分。

(4)有私自下河、塘、洗澡者,一次扣5分。

(5)有私拉乱接电线者,一次5分。

(6)有以大欺小、向他人索要财物者,一次扣5分。

(7)有聚众斗殴者、一次扣8分。

(8)有吸烟、酗酒行为者、一次扣5分。

(9)有将食品带入教学区者,一次扣3分。

(10)有违反课堂纪律、集会纪律、考试纪律、就餐纪律、门卫制度、不按规定佩带胸牌等行为之一者,发现一次扣1—5分。

(11)有作伪证、包庇他人错误者,扣3分。

(12)违反就寝纪律不按时就寝者,发现一次扣2分,违反宿舍管理规定,发现次扣2—5分。

(13)传抄、传阅反动、淫秽书刊及音像制品者,扣5—20分,并没收销毁书刊及制品。

(14)有不尊重他人的言行,一次扣3分,有不尊重教职工的言行,可加重扣分。

(15)打扫卫生不合格者,每次扣2分;无故不打扫卫生者每次扣3分;在生活区乱倒饭菜和污水、乱扔果皮纸屑者,一次扣2分。

(16)有随地吐痰、乱写乱画、污秽墙壁、随地大小便者,一次扣2分。

(17)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无故旷课者,每节扣2分。

(18)随意撕毁、涂擦学校张贴物、通知等,发现一次扣5分;攀折花草、破坏绿化,以及有意损坏公物者,扣5分并照价赔偿。

(19)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学生干部,或在班

内长期表现不好学生,班主任可在期未建议扣5—15分。

(20)其它违纪事件,可视其情节给予一定扣分。

(21)各种违规违纪事件,除按情节给予相应的扣分以外,视其情节还可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

第四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办法自2005年12月15日开始执行。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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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各教学科(室)和教研组的教学工作计划分别由科(室)主任和教研组长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结合本科(室)、组具体情况按学期制订。 第六条教务处应在放假前编制完毕新学期校历和学期教学进程表。其依据是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学校整体安排和各专业教学实施方案(教学计划),也应结合实习、实验条件等具体情况。校历和学期教学进程表经教务例会讨论、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以学校名义印发至各科(室)实施。 编制校历应注意: (1)新学年开始为9月1日(逢双休日顺延);(2)每学年分为两个学期,共42个教学周,包括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入学与毕业教育、公益劳动、考试和机动时间等(含公休); (3)寒暑假每学年共10周,一般寒假3周(含春节),暑假7周。 学校在编制校历时,因特殊原因要延迟开学或减少教学周数,应事先征得学校主管部门(指区、县教育局,各委、局、控股集团公司及其他主管

部门,下同)的同意。 第七条教务处在学校印发校历和学期教学进程表的同时,下达新学期的教学任务(学期课程设置及教师任课计划)。各科(室)应根据统筹兼顾、新老结合、择优安排、合理负荷等原则对新学期的教师任务作出初步安排,并报教务处。教师教学任务须经教务例会讨论调整,分管校长批准后正式确定。教务处应于放假前颁发教师教学任务书,开学后制成各班教师任课一览表,印发各科(室)。 第八条教务处编制课程表一般应于放假前一周完成,经分管校长审定后在放假前将教师课表先分发至每一位任课教师。课程表包括学校总课程表,分班课表和教师课表等。课程表一经排定公布不允许轻易变动。学校应建立“排课、调课、代课及停课制度”。 第九条教务处应经常检查各班级教学日志填写情况,用以考核学生出缺勤情况、教师授课情况以及统计教师工作量。

中等职业学校学分制管理实施细则

数控经贸部学分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为深化中等职业学 校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岗位素质教育,激发学生学习の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教学、学生管理の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学制:3年。 第二条学分设置: 1、学生修习三年の学分总数为5000分,每学期学生修习学分为1000分,顶岗实习1年学分为1000分。 2、每学期学生修习学分1000分包括学业水平学分和道德水平学分,学业水平学分为600分,道德水平学分400分。 3、学业水平学分中,修习过程学分为300分,学生每周可获得15学分;学业成绩学分为300分,该项学分主要由各任课教师确定。 4、道德水平学分每学期为400分,学生每周可获得20学分(每天4个学分), 5、每学期均按照20周,每周按照30课时计算。 第三条修习过程学分 6、修习过程学分为300分;每学期按照20周,每周按照5天,每天按照6课时计算,学生每修习1个有效课时可得到0.5个学分,每周可获取15学分。 7、各任课教师依据学生上课情况给予学生学分,修习过程学分=学生有效上课课时X0.5。每学科修习过程学分分值=课程表安排の周课时数X20X0.5。 8、考勤。学生迟到、早退每次扣0.5个学分,旷课1节扣2个学分。 9、课堂纪律。学生上课玩手机、睡觉等违纪行为,按照无效课时处理,另每次扣除1分。 10、作业。学生每少交1次作业,扣除1个学分。 11、学生课上顶撞老师、无理取闹酌情扣除50-200学分。 12、学生学期累计缺课超过该课程教学时数三分之一或作业缺交三分之一者,课堂纪律极差、学习态度不端正,且屡教不改者,修习过程可学分为零分。 第四条学业成绩学分 13、学业成绩学分为300分,各科学业成绩学分按照每个课时0.5分の原则确定本学科学业成绩学分分值。每学科学业成绩学分分值=课程表安排の周课时数 X20X0.5。期中考试、期末考试各占一半。 14、学生学业成绩学分=该科目学分分值X学生考试成绩/100,该项学分主要由各任课教师确定。. 15、期末考试成绩60分为及格,期末考试成绩不及格者,不给予学分,下学期初要补考。 16、补考不及格者按照挂科处理,所有挂科科目均在第四学期(顶岗实习前)再补考一次。 17、所有补考及格の科目不论补考成绩多高,一律记为最低学分(60分所对应の学分),补考再不及格者不发给毕业证书。 18、补考学生在学生学分管理登记卡中记录不及格次数及补考实得成绩,并注明”补考”字样。 第五条道德水平学分 19、每学期道德水平学分为400学分,学生每周可得到20学分,每天可获得4

中高职院校系部改革方案(上传版)

×××学校 系部管理改革实施方案 (试行稿) 为了切实提高高技能人才培养数量和质量,根据学校第三个五年(2016-2020)发展规划和高级工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制定以下系部管理改革实施试行草案,呈报校委会研讨论证。 一、系部改革的意义 改革,代表创新;发展,激发活力;突破,示范引领。我校将改革、发展、创新、突破融入到学校的第三个五年发展战略中,围绕我市加快建设新型工业大市、现代农业强市、文化旅游名市的总体发展要求,坚持以培养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对接迫切需要的高技能人才为目标,以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为突破口,以提高学校学生就业能力、就业质量为出发点,以学校与当地骨干企业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为主要形式,坚持走内涵发展和多元化办学之路,积极探索教育教学模式改革,重点扩大高级技工学制教育招生规模,提升办学层次和质量,促进学校从当前“行政管理型”向今后“行政服务型”的转变,突出教育教学为中心,一切服务于教育教学的核心理念。 二、系部建设架构图

三、教育教学中心职责 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校长专业标准》的通知[2015]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校委会当前彰显教育教学为中心的指导思想,现拟定教育教学中心的职责如下: 1、熟悉国家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职业教育方针政策和学校制定的管理规章制度。——体现依法治校 2、掌握学校开设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教学标准,了解国内外职业学校改革和发展的基本趋势,熟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课程开发、教材建设、教学实施与评价的相关政策和知识。——体现终身学习能力 3、组织多方(含行业、企业专家)制订学校中长期发展目标,与经济社会需求紧密对接,确立学校第三个五年发展规划细则。 4、指导各校区、各系部制订学年、学期工作计划以及专业建设实施方案。 5、组织建立学校、行业、企业共同参与的专业建设委员会。对学校各专业系部建设的规划、常规、实训、实习实践等方面进行指导;对各系部的常规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督查;以学分制为依托,建立各系部“行业企业专家进校、学生教育质量评价体系”; 6、根据各校区提出的改进意见,诊断学校教育教学发展规划实施状况,及时修正学校发展规划、调整各系部工作计划、修订专业建设方案等大政方针; 7、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时代意义与教育价值,树立育人品牌。 8、熟悉区域经济和行业、企业发展对人才需求的动态,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对接职业和岗位需求,在政府、行业、企业等指导下开展专业建设。 9、落实国家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合理设置公共基础课和专业技能课,加强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学生心理健康和青春期教育,推动核心课程校本教材的开发与实施。落实综合实训、顶岗实习等实践教学国家制定的相关标准要求。 10、建立听课与评课制度,加强对课堂教学指导,每学期听评课

职业学校学分制

青岛工贸职业学校(45中) 学分制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在教学过程中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落实成才先成人的教育理念,培养技术型人才,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真正面对社会需求,面向全体学生,使每一个学生都能得到适合自身特点的最佳教育和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行学分制是教学管理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为使实行学分制工作顺利进行,有效地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开发学生潜能,提高学习效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青岛市教育局职业学校实行学分制的有关意见,结合本校的实际,特制定本细则办法。 第三条本细则分两大部分,德育部分和教学计划落实及课程学习部分。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学校在籍学生。 第二章德育学分 第五条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育引导学生讲道德、讲文明、讲纪律,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学会关心、学会负责,使学生思想品德教育与管理工作系统化、规范化,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教育教学常规,制订德育学分管理办法。 第六条德育学分管理办法,是对学生素质实施全面考核的主要办法之一,是衡量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行为习惯养成等方面的重要手段,是对学生德育分层次目标达成途径、方法及评价的有效探讨。德育学分纳入总学分,是学生评优、获得奖学金、参加升学辅导、实习安排、就业推荐和毕业的重要依据。 一、德育学分 第七条学生自入学注册起至毕业离校止(含实习期间),学校即对学生实施德育学分考评,定期由各班主任在学校学生管理处指导下对每位学生的德育成绩汇总登记,每学期折算评定一次并记入学生本人档案(学生德育成绩由基准分、加分、扣分三部分构成,其计算公式为:德育成绩=基准分 + 加分 - 扣分。基准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德育成绩20分折合成1个德育学分,每学期德育学分5学分,3学分为合格;军训与学前教育为1个学分;6个学期德育学分合格为19学分;第5、6学期德育学分根据学生实习情况考评。)每学期德

xxx职业学校学分制实施办法

XXX职业学校实行弹性学制学分制领导机构及实施办法 XXX职业学校教务处

XXX职业学校实行弹性学制 学分制领导机构 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xxx 副组长:xxx xxx xxx 成员:xxx xxx xxx xxx xxx xxx职业学校 xxx年xx月

xxx职业学校学分制实施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初、中级专业技术技能型人才,根据学校办学实际,从xx级学生开始实行学分制,具体办法如下: 一、实施目的 1、学分制是以学分作为学习计量的单位,是以取得必需的最低学分作为毕业的标准。 2、学分制是以学期为基础的学年学分制,每学年考核项目取得学分作为是否补考的依据。 3、学分制作为学生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评优的依据。 二、评定方式 学分制是以考试、考核、奖罚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综合评定。 三、学分的组成 1、学业课程学分:文化课(语文、数学、英语)、公共基础课(政治、体育、物理、化学)、专业课(专业理论课、专业实践课)。 2、德育学分:军训、入学教育、尊规守纪、仪表、文明礼仪等在校表现。 3、实习学分:校内实习实训、校外实习实训、高三顶岗实习。 4、奖罚学分:奖励加分、处罚扣分。 四、学分的分配 1、德育学分每学期4分,一学年8分。

2、学业课程学分计算是以周课时数为依据,学分计算的最小单位是0.1分。学期学分以20周为周期核算总学分,学年学分为两学期学分之和。 3、实习学分是以每学期实习周周课时计算。 四、学分计算方法 1、德育总学分:4分+4分=8分 2、学业课程总学分:由该专业学业学科周总课时数40节乘以20周(一学期以20周计),然后再乘以0.1就得出该专业学业课程总学分。 各科课程学业课程总学分:由各科周课时节数乘以20周,然后再乘以0.1就得出各科学期总学分。 学业课程总学分就等于各科课程总学分之和。 如:(1)、一学期学业课程总学分:40节*20周*0.1=80分,一学年学业课程总学分就是160分,三年学业课程总学分就是480分。 (2)、各学科课程学分:以语文为例,周课时数(语文)7节*20周*0.1分=14节,一学期学科课程学分为14分,一学年学科课程总学分为28分。 (3)、实习学分:以实习周计算,实习一周的学分为1周*40节*0.1分=4分。 五、学分评定 1、德育学分包括学生在校思想表现、生活习惯、文明习惯等,由班主任负责考核,征求任课教师意见,根据学生在上述各方面的实际

最新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附件: 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建立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生合法权益,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实行学历教育的中等职业学校和其他学校开办的中等职业教育班;适用于学年制和学分制学业水平管理的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建立健全学籍管理部门和相关制度,保障基本工作条件,落实管理责任,切实加强学籍管理工作。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 第三条中等职业学校主要招收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入学,也可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入学。 第四条学校按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按规定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报到者,须凭有关证明,向学

校提出延期报到(延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的书面申请。未经批准,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对按省(市、县)有关规定办理入学手续的学生,由学校在开学后到市、县(市、区)有关部门办理注册手续。对按专业大类招收的新生,入学后按专业大类注册,确定专业方向后再按专业方向注册。新生在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后取得学籍。 新生注册获得学籍或从外省转入学籍后,江苏省教育厅为该学生编制全省唯一的学籍号①及电子注册号②。①学籍号为学生在校期间的唯一身份标识码,不随学生学籍的变动而变化。学籍号为一组22位编码:1-8位为学校代码(学校代码为所属组织机构对应的行政区划代码+ 2位的序号组成),9-12位为该学生的入学年份,13-18位为专业代码(采用教育部2010版专业代码,若修读教育部2000版专业,则前两位为0),19-20位为班级号,21-22位为班内学生序号。②电子注册号为学生在校期间的学籍唯一标识,随学生学籍的变动而变化。电子注册号为26位编码:1-4位为该学生的入学年份,5-12位为学校代码(学校代码为所属组织机构对应的行政区划代码+ 2位的序号组成),13-16位为该学生的毕业年份,17-22位为专业代码(采用教育部2010版专业代码,若修读教育部2000版专业,则前两位为0),23-24位为班级号,25-26位为班内学生序号。 第五条学校应当对取得学籍的学生及时建立学籍档案,基本内容包括: 1.基本信息; 2.思想品德评价材料;

清北职业学院学分制管理办法

清北职业学院学分制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鲁教高字〔2013〕14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高等职业院校学分制改革的通知》(鲁教职〔2017〕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贯彻《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鲁教高字〔2013〕14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高等职业院校学分制改革的通知》(鲁教职〔2017〕2号)等文件精神,充分调动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积极性、创造性,鼓励学生个性发展,做到因材施教,培养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提高教学质量。 二、目的和意义 实施学分制的目的是通过建立以选课制为基础,允许学生根据个人志趣与个性差异对所学知识和学习进程在一定程度上进行自主选择的学习制度,树立体现因材施教,重视学生个性发展的教育理念,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过程,促进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管理模式改革,培养综合素质高、知识结构合理、基础扎实、知识面宽、适应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复合型、创新型高级专门人才,全面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实施学分制的任务是建立弹性学制与选课制下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求的高等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教学管理体制、教学运行机制和教学保障体质。 三、学制和学习年限 1、标准学制:三年制高职生标准学制为三年;五年制高职生标准学制为五年。学生在规定时间内修完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准予毕业。 2、实行弹性学制,允许学生延期毕业,可以在弹性学制期限内休学创业分阶段完成学业。三年高职的修业年限为3-6年,五年高职的年限为5-7

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雍阳中专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第—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的教学工作,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适应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本市中职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学校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必须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与时俱进和改革创新。以德育为核心,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第三条学校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应遵循职业教育教学规律,结合学校特点,要以社会需要和学生的成才愿望为出发点,提高工作效率,维护教学秩序,推动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第四条学校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要有利于推进学生有个性的全面发展,拓展其实践创新能力;有利于教师创造性工作,有利于深化改革,有利于与各类教育的沟通与衔接,充分利用计算机及网络等现代手段,实现教学管理的信息化、程序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第二章教学事务管理 第五条每学期学校均应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计划和学校教学目标管理的基本要求,制定教学工作计划。 教学工作计划主要包括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科(室)及教研组教学工作计划等。 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用以确定学校学年或学期教学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由分管校长提出,经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于新学期开学前下达贯彻。 教务处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结合教学工作的进展情况拟定月教学工作计划。 各教学科(室)和教研组的教学工作计划分别由科(室)主任和教研组长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结合本科(室)、组具体情况按学期制订。 第六条教务处应在放假前编制完毕新学期校历和学期教学进程表。其依据是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学校整体安排和各专业教学实施方案(教学计划),也应结合实习、实验条件等具体情况。校历和学期教学进程表经教务例会讨论、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以学校名义印发至各科(室)实施。 编制校历应注意: (1)新学年开始为9月1日(逢双休日顺延); (2)每学年分为两个学期,共42个教学周,包括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入学与毕业教育、公益劳动、考试和机动时间等(含公休);

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管理实施细则

XX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 一、总则 学分制是以学分计算学生学习,并作为衡量学业完成情况的基本依据的一种较为灵活地教学管理制度。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深化和教学管理体制创新,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学院决定在2014 级三年制专科生中试行以弹性学制和导师指导下的学生选课制为基本特征的学分制教学管理模式。为确保学分制改革工作顺利实施,并取得预期效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 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2010]8 号)、《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1]12 号)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等文件精神,认真贯彻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以职业能力培养为主的主线,着重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办学思路,突出以学生为本的素质教育、职业教育理念,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完善“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学生可持续 发展能力。 三、人才培养方案与课程设置

(一)、学期安排 三年制高职共六个学期,每个学期教学时间均为19 周,(含第一学期军训两周及每学期考试一周、机动一周)。教学时间包括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实践教学包括军训、实习、实训、公益劳动、社会调查、毕业实习(毕业设计)等。 (二)、人才培养方案各系按专业大类、参照职业岗位任职要求制定具有专业选择方向的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参照“公共必修课程、公共选修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技术核心课程、专业选修课、实践性教学” 六大模块组织课堂教学和实践、实训。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各类别课程应取得的学分。 各系制订的人才培养方案,需经过系专业建设委员会讨论通过,经教务处审核,主管教学副院长批准后执行。根据需要,教务处会同各系(部)适时进行修订。 (三)、课程分类 学院为学生开设的理论课程、实习实训及其它教学实践环节,以下统称为课程,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大类。实践性教学环节均为必修。 必修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实践性教学环节[ 包括军训、独立开设的实验课、实训课、社会调查(实践)、毕业实习或毕业论文(设计)等] 。公共文化课占课内总学时的30%左右,专业基础课、专业技术核心课占课内总学时的40%左右。实践性教学环节占总学时的50%左右。 公共基础课:主要指全院各专业共同修读的“思政课”、体育课、大

临安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分制实施细则

临安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分制实施细则 (试行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更好地适应经济建设、社会进步和学生发展的需要,贯彻落实《杭州市职业学校试行学分制的原则意见》和《杭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实施学分制工作的补充意见》,围绕职业学校办学“一切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目标,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在教学管理中坚持“以人为本,因材施教”的原则,根据学校实际,决定全面实施学分制,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我校的学分制是以学分来计算学生的学习份量和学习成效,衡量学生能否毕业的教学管理制度。学生总学分包括课程学分和非课程学分两部分,课程分为主修课和选修课,非课程主要包括奖励、竞赛、获得等级证书、德育学分等。既能满足人才培养基本规格的要求,又能促进学生个性的发展;它提供多种学习途径和形式,允许学生选择,体现学分制弹性教学的特点和优点;它将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综合评价学生,体现教学管理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统一。 第三条:本细则适合我校三年制在籍学生,自2009年秋季新生入学起施行。 第二章教学计划与课程设置 第四条:教学计划 学分制是一种以学生的成才为核心的弹性教学管理制度,学分制教学计划是组织教学工作的实施方案,是指导和管理教学工作重要文件。为保证各专业高素质劳动者和中等专门人才培养的规格和质量,对各专业均应制定学分制实施教学计划。我校学分制实施计划是按照教育部《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和《杭州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并

结合学校学生发展的特点制定。 第五条:课程设置 学分制实施性教学计划将课程分为主修课和选修课。 1、主修课 主修课是指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学分制实施教学计划的规定,为保证人才培养基本规格,本专业学生必经修读的课程。主修课包括文化基础课程模块、专业课程模块和实践课程模块。其中文化基础课程模块包括德育课、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和体育课等,又称公共基础课。公共基础课主要发挥知识性和工具性两大基本功能,通过它的教学,既可提高学生的思想文化素质和身体素质,培养和训练学生的能力,又可为学生学习专业课打下扎实的基础,并为学生毕业后的继续教育提供必不可少的知识储备。专业课程模块是由体现专业特点的主要专业基础理论课、专业技能基础课和实践性课程组成,是学生进行限选课学习之前必须掌握的专业基础知识。主修课一般采用班级授课制,一般为考试科目。主修课时占总课时的65%左右。 2、选修课 选修课是指各专业学分制实施性教学计划规定,学生可以选择修读的课程。选修课包括限定选修课和任意选修课。 (1)限定选修课:限定选修课是指根据各专业学分制实施性教学计划,按照各专业业务范围、方向开设的体现深化、拓宽与专业相关的知识和技能的课程。限选课程体现综合化,形成模块组合。学生必须根据本专业的知识体系和自身实际,在本专业学分制实施性教学计划规定的限定选修课程范围内选择修读某几组课程,并取得规定的学分。 限选课程强调“实用”,它体现了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自身发展要求的结合,一般采用班组授课制和分组教学相结合的方法,一般为考试课目,也可以选定考查科目。一般占总课时的25%左右。 (2)任意选修课:

三年制中专学校学分制

某某学校三年制中专 学年学分制实施方案 为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形成一种有效的制约和激励机制,全面推进和深化我校的素质教育,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分制是一种以学分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单位,并以修满规定的下限学分为学生获得毕业资格的基本条件的课程管理制度。学分是评价学生学习份量和学习成效的单位,是确定学生能否升级和毕业的重要依据,以学期为计划单位。它以量化的分值方式,通过学分来记录学生在相应的课程领域的成长经历,以及所达到的发展程度。 学年制是学年学时制的简称,即学生必须读满规定的学年,修满各学年规定的科目和时数,考试合格,获得毕业的一种制度。 学年学分制是学年制与学分制的结合或学年制向学分制过渡的一种形式。学年学分制基本上保留我校中专和专科的学习年限,但在课程设置上有必修课程、选修课程、活动课程,并以学分来计量学生在规定学年中完成的学习量,即学生在一学年内修满一定的学分,就准予升级,否则就只能跟读或退学;分别修满各学年的学分则可以毕业。 我校实行的学分制计划为学年学分制,以学年为单位,计算学生所学的分量(修习的学分)。每门课程限定最低学分(因课程而异),作为升入高一年级学习的依据。 第二条我校实施学分制充分体现幼儿师范教育特色,在课程学分设置上贯彻以下原则: 一、基础性原则 学年学分制的实施,保证学生具备幼儿园或小学教师应该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二、差异性原则 学年学分制的实施,照顾到不同学生的素质基础和素质潜质,为学生形成幼儿教师专业特长服务。 学分制的实施,主要目的是充分调动各类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为发展学生不同的教育才能、兴趣和特长创造条件,通过全面实施因材施教,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为培养一大批学有专长的高素质幼儿教育人才打好基础,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章课程设置 第三条根据培养目标、人才规格与发展学生兴趣特长和潜能,按必修课、选修课设置课程。 一、必修课程 必修课程是学校的主体课程,是实现培养目标的主要途径。它是同一年级的所有学生都必须学习的教学学科,它体现了学校对学生发展的共同的基本要求。必修课程包括政治思想品德课程、文化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和综合实践课程。学生必须修读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必修课程。 核心课程是学校的主体课程的核心,是保证学生达到最低培养要求的学科,学生必须修读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核心课程,并取得相应的学分。

高职院校实行学分制的必要性

浅谈高职院校实行学分制的必要性 摘要目前国内高校普遍采用学分制,近年来一些高职院校也开始尝试学分制这种教学模式。本文分析了学分制教学模式的特点,并指出在高职院校实行学分制的意义。 关键词学分制高职院校教学质量 talking about the necessity of the credit system in vocational colleges luo ming (adult branch of liaoyang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college, liaoyang, liaoning 111000) abstract domestic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generally adopt the credit system, in recent years a number of vocational colleges have begun to try the credit system of this teaching model.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credit system teaching mode, and pointed out that the meaning of the credit system in vocational colleges. key words the credit system; vocational colleges; teaching quality 1 学分制的含义及特征 学分制是一种以学生自主选课为核心,以学分为计算学习量的单位,以累计平均学分绩点为尺度来衡量学生学习质和量的教学管理

高等职业院校实施学分制研究

高等职业院校实施学分制研究 [摘要]文章介绍了学分制的相关概念以及学分制的主要模式,分析了限制高职院校实行学分制的主要内部因素,并且将我国高职教育学分制与国外完全学分制作了比较,提出高职教育学分制的本质目标是弹性学习制度和管理制度,认为实行弹性学分制必须转变观念、实行多学期制、将刚性化课程体系转变为柔性化课程体系、推进学分互认和技能学分认定、实行科学化和现代化的学分制管理制度和系统等。 [关键词]高职完全学分制弹性学分制课程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许多高等院校开始实施学分制,学分制成为高等教育发展的一个趋势。作为高等教育的一种类型,高职院校实施学分制,程度参差不齐、类型各异,主要有学年制+选课制、学年学分制、完全学分制等,应该说,学分制提高了高职院校办学的活力。但人们对高职院校实行学分制存在争议,认为是伪学分制、学分化,而不是真正的学分制。高职院校能不能施行学分制?什么是真正学分制?学年学分制与完全学分制度区别何在?本质又是什么?部分发达国家为什么能实行完全学分制?我们能否实行?目前,实施了学分制的高职院校下一步怎么推进?本文借鉴国外学分制经验,结合我国高职院校实行学分制情况,对以上所提问题进行探讨。 一、学分制的相关概念 1.学分制。综合《教育大辞典》等对学分制的解释以及学术界的相关研究成果,学分制比较公认的定义是以学分作为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单位,选课制为核心,以取得最低必要学分作为毕业标准,辅以导师制、绩点制等的教学管理制度。高职学分制基本内涵是:学生修读任何课程成绩合格,即取得该课程规定的学分数;不同课程的每一学分价值相等;学生取得规定的总学分数(包括公共课、专业必修课、限定选修课应达到的最低学分数,完成毕业设计、毕业实习等规定的实践教学环节)便准予毕业,修业年限可适当提前或延长。 2.学年制。学年制也称学年学时制,它是高等学校以读满规定的学习时数和学年、考试合格为毕业标准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学年制规定一定的修业年限,又规定一定的教学时数,一般是学生统一入学,按照统一的教学计划和统一的教材,在统一的时间里学习统一的内容,统一升级,最后统一毕业。 二、学分制的主要模式 1.学年学分制。学年学分制是学年制和学分制的结合,以学年为基础,将学年制的计划性与学分制的灵活性融为一体,一般不允许提前毕业。我国多数高等院校实行的是这种教学制度,日本也实行这种教学管理制度。在我国有的学校称为部分学分制。 2.完全学分制。完全学分制是指完全以学分为单位衡量学生的学习量,不管学习时间长短,只要修满规定的学分数即可毕业。可自主选择专业、课程等,集导师制、自由选课制、绩点制、主辅修制、弹性学制等配套制度为一体。美国的学分制属于典型的完全学分制。 学年学分制与完全学分制的区别表现在学生选择的自由度上,自由度越大,越接近完全学分制;自由度越小,越接近学年制。 三、限制高职院校实行学分制的主要内部因素 高职院校由于发展时间短,学科比较单一,师资、设施条件等资源比较缺乏,

教育部关于制订中职专业教学标准的文件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制订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的意见 导委员会: 为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建立健全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提高职业教育质量,我部成立了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制订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启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以下简称专业教学标准)制订工作。专业教学标准是指导和管理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的主要依据,是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的纲领性教学文件。为做好专业教学标准的制订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要求,坚持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充分发挥行业企业的作用,推进中高职协调发展,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保障人才培养质量,满足经济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全面提升职业教育专业设置、课程开发的专业化水平。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 2.坚持教育与产业、学校与企业、专业设置与职业岗位、课程教材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的深度对接。以职业资格标准为制订专业教学标准的重要依据,努力满足行业科技进步、劳动组织优化、经营管理方式转变和产业文化对技能型人才的新要求。 3.坚持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注重“做中学、做中教”,重视理论实践一体化教学,强调实训和实习等教学环节,突出职教特色。 4.坚持整体规划、系统培养,促进学生的终身学习和全面发展。正确处理公共基础课程与专业技能课程之间的关系,合理确定学时比例,严格教学评价,注重中高职课程衔接。 5.坚持先进性和可行性,遵循专业建设规律。注重吸收职业教育专业建设、课程教学改革优秀成果,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兼顾行业发展实际和职业教育现状。 三、专业教学标准内容 专业教学标准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专业名称、入学要求、基本学制、培养目标、职业范围、人才规格、主要接续专业、课程结构、课程设置及要求、教学时间安排、教学实施、教学评价、实训实习环境、专业师资等(详见附件1)。 四、主要内容说明 (一)入学要求与基本学制。

学分制实施细则样本

学分制实施细则( 试行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1条: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职业学校试行学分制的原则意见》, 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 推进素质教育, 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在教学过程中贯彻因材施教原则、在教学管理中贯彻以人为本原则, 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加强职业教育与其它类型教育的沟通和衔接, 促进终身教育体现和学习型社会的建立, 制定本细则。 第2条: 我校的学分制是一种以学分来计算学生的学习质量和成效, 衡量学生能否毕业, 同时又要求学生修满规定年限的教学管理制度。它把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 满足人才培养基本规格的要求; 它提供多种学习途径和形式, 允许学生选择, 体现弹性教学制度; 它将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 综合评价学生, 体现管理的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统一。 第3条: 本细则从在职高部开始试行, 适用于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和普通中专。 第二章教学计划与课程设置 第4条: 教学计划 教学计划是组织教学工作的实施方案, 是指导和管理教学工作

的重要文件。为保证各专业学生的培养规格和质量, 实施学分制的专业按照本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要求和学分制管理要求及企业用人的实际需要, 制定学分制实施性教学计划, 并报教务处审批后执行, 新开专业的学分制实施性教学计划应在新生入学前报批。 本次学分制改革是以数、语、外等基础课为先导, 在各专业全面铺开。各教研组( 专业组) 在每学期开始前制定本学期的教学计划, 每月上报一次月计划。 第5条: 课程设置 学分制实施弹性教学计划, 将课程分为必修课、限定选修课( 简称限课) 和任意选修课( 简称任选课) 及综合社会实践课和实习。 1、必修课指为保证人才培养基本规格, 学生必须修习的课程。 必修课为专业基础课程( 各专业不同) 。 2.限选课指学生在学校提供的选修课范围内, 按相关规定选修的课程。为保证专门化方向的人才培养基本规格, 以深化、拓宽与专业相关的知识和技能的课程, 包括专业提高课和基础课程( 包括德育、语文、数学、外语、计算机应用和体育等) , 采用”模块式”课程组形式, 由学生选修。

高职院校学分制管理办法

高职院校学分制管理办法 (试行) 为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建立具有激励学生学习积极性和竞争活力、符合培养学生规律的教学管理制度,根据《教育部关于在职业学院逐步推行学分制的若干意见》,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分制是以选课为前提,以学分作为学习的计量单位,以学分绩点衡量学生学习质量,以取得最低总学分作为毕业标准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根据学院现有条件,拟试行学年绩点学分制,待条件成熟后再逐步实行完全学分制。 第二条学分包括学时学分和素质学分,可累计学时数的,以修满16学时按1学分计;不能累计学时数的根据《素质学分计算标准及评价表》,将学生在学习、生活和社会活动中的实际表现逐项进行量化考核,给每个学生以定量的评价,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第三条学年学分制以学年制为基础,以选课制为核心。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应根据专业人培养目标,确定每学年的必修课、限选课和任选课的课程及学分,同时规定每学年应修满的学分,学生在学制年限允许的范围内修满规定的总学分即可毕业。 第四条绩点学分制是在学分制基础上产生的一种能用以显示学生每门课程的学习成绩的质量,以及学年和毕业总成绩质量的教学管理制度,其计算公式为:学分绩点=学分×绩点。学生在学制年限允许

的范围内修满规定的学分即可毕业。 第二章课程设置 第五条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按专业及学生来源制订,培养计划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大类。 1.必修课是为保证专业人才培养的基本规格,学生必须修学的公共基础必修课程、专业核心必修课程、实践活动等,必修课学分都必须获得才能够毕业。 专业必修课指体现本专业特点及专业宽口径的主要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技能课(包括教学实习和综合实习)。 公共必修课指根据国家教育部要求,学校教学计划所规定设置的公共基础课,包括“思政课”、大学语文(应用语文)、高等数学、大学英语、计算机文化基础、创就业指导、大学体育、军事理论等。 2.选修课是学生可有选择地学习的课程,分为专业选修课和公共选修课两种。 专业选修课是学生按照专业培养计划限定选择范围(如专业方向)和必须达到的学分要求所选修的课程。某一专业方向一经选定,其专业选修课必须修学。 公共选修课是学院按专业大类面向学生开设的人文类、艺术类和体育类的课程。学生在选修全院性公共选修课时,必须按照选课限选要求选课,否则该课程学分无效。 在专业人才培养计划规定的各类学分中,选修课学分不能替代必修课学分。

学校规章制度之职业中专学校学分制

学校规章制度之职业中专学校学分制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育引导学生讲道德、讲文明、讲纪律、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学会关心、学会负责,使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工作系统化、规范化,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结合学校实施学分制管理和德育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德育,指对学生道德品质、行为表现、团队精神等方面的教育,德育评分主要针对学生在校期间在学习、生活、交友、参加集体活动、守法等各方面所表现出来的操守和品行进行评定。 第二章德育学分第三条德育学分是对学生生活、学习和道德等方面的行为或表现的一种量化评价,德育学分反映那些不能被一般意义上的学分概念所涵盖的素质方面的要求第四条学生自入学注册起至毕业离校止,每学期由各班主任在学校学生处指导下对每位学生的德育成绩评定一次。德育成绩基本为80分,德育成绩按比例折合成德育学分,每学期德育学分最高为30分,最低为0分。每次德育评定成绩记入学生个人档案。具体折合办法见下表: 德育成绩德育测评等级德育学分90分以上优3070分~89分良2560分~69分合格20(基本学分)50分~59分不合格1540分~49分不合格1030分~39分不合格530分以下(不含30分)不合格无学分第五条学生毕业的德育学分总数≥20分×实际修读学期数。修满三年基

本学制的德育总学分应≥120分,否则不予毕业。毕业德育学分标准按学生参加课程学习或计算学业学分的实际修读学期数核定,不满一学期的按一学期计算。 学生在校外实习或参加其它社会实践活动期间,其德育考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测评,测评不合格者不给德育学分。该德育学分的认定,在学生处指导下,由招生就业办具体组织实施。 第六条德育学分是学生毕业、推荐就业和对学生进行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德育学分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就业、表彰和奖励,不得参加学校组织的实行准入制度的活动。德育学分有两学期或两学期以上不合格者,不安排校外上岗实习。 第七条德育学分不合格者,必须在弹性学制时限内补修。补修期间,学生仍须按要求到校注册,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培训,每月向学校上交一次本人学习、生活和工作等方面情况的有关证明材料,接受学校、社会和企业的考核。 第八条德育学分实行动态管理。作为最后的惩罚措施,对于严重违纪、影响极坏的,除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外,经校长办批准,可从学生已取得的德育总学分中按比例扣除一定的德育学分。扣除学生的德育学分需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扣分标准为: 1、凡违法犯罪从严扣除10—20分。 (1)、凡治安拘留15天或判刑者扣20分。

浅谈中等职业学校实施学分制改革的意义及策略

浅谈中等职业学校实施学分制改革的意义及策略中等职业学校实施学分制,有利于中职学生的个性和特长的发展,有利于 深化教育教学改革,适应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学分制改革策略主要是:建立新的教育价值观、人才观和质量观理念;建立健全学分制各项配套管理制度;深化考试改革,全面推进教考分离。 标签:中等职业学校;学分制;改革;意义;策略 一、学分制的起源及涵义 学分制的发展溯其根源有其一定的社会背景和动因,它于19世纪末源于美国,之后在一些发达国家相继实行了选课制。五四运动前后,我国的一些教育家从国外引进了学分制。近几年来,国家教育部颁布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各地职业学校能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积极推动体制创新、不断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逐步推行学分制,以学分制为主体的教学管理体制深化改革正在中等职业学校如火如荼地开展着。 学分制在英语中被称为“credit system”,译为学分系统,它是一种建立在选修课基础上的教学管理制度,通过学分和绩点来计算学生学习的量和质,以选修课为核心,教师指导为辅助,在日常教学过程中,学生可在规定范围内自主选修课程,毕业最低总学分作为衡量学生学习量和毕业的标准。这种以学分作为学习量的计算单位,以考试来衡量教学结果,考试合格就可以取得学分,修满规定的各类学分和总分就可以毕业的教学模式,体现了学分制因材施教的特点越来越受到中职院校的认可。 二、中等职业学校实施学分制的意义 1、有利于中职学生的个性和特长的发展 今年来,随着中职教育的门槛降低,生源质量普遍下降,学生的学习水平参差不齐。如何让每个学生都学有所成,成为了中职教育工作面临的新问题。职业教育从本质上说是充分发挥每个人潜能的教育。学分制的特点极大的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选修课的设定,不仅可以鼓励学生积极考取职业资格证书,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获取学分,特别是对于那些原本文化基础较差的学生可以扬长避短,通过选课及其他途径取得学分,弥补文化课的不足,也更有利于老师应材施教,更加有效地开发学生的学习潜能。 2、有利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教学改革的关键是教学模式的改革,实行学分制这样一种灵活的教学管理制度,有利于建立富有弹性的教育教学制度。实行学分制后,课程类型将由过去必修课一统天下的局面改变为必修课为主,选修课为辅的教学模式,课程设置更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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