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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晓芒: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中的自我意识溯源

最近两年,我在给研究生逐句讲解黑格尔《精神现象学》的过程中,感到该书从第一部分“意识”向第二部分“自我意识”的过渡是一个难点。

一般来说,在黑格尔那里,意识是一个对象的意识,也就是对意识与对象之间的区别的意识;反之,自我意识则是把对象看作自身,也就是在意识到这一区别的同时还意识到自身与对象之间没有区别:“我把我同我自己区别开来,而在其中对我来说直接的就是:这种区别并没有被区别。”或者反过来说,自我意识是“对无区别者的区别”。但是,意识如何从这种区别进到对这种区别的无区别性的意识呢?这长期以来都是一个令人困惑的问题。

张世英先生在其《黑格尔的精神哲学》一书中说:“从‘意识本身’的最后阶段‘知性’向‘自我意识’的过渡,黑格尔说得非常空洞而晦涩”,但除了引黑格尔一段话外没有作评论,基本上回避了这个问题。他在另一本书《黑格尔解说》中则是这样回答这一问题的:“对立统一是精神性的东西,刚才讲感性确定性、知觉、知性这三个阶段都把对象看作物,和异己,看作外在。要克服这个困难,就要把对象看作就是自己,自己也是对象,这样就从意识的阶段进到了自我意识的阶段。”与此类似,泰勒认为,由于在“力和知性”这一章中对“现象的内在源泉”的描述是“不成功的”,“这就不可避免地把我们导向这样一种观念,即:对象是必定显示自身的内在必然性的外在显现。……

这样,我们就开始接触到黑格尔关于必定要使自身外在地显现、具有必然性的概念、理念的思想。由于这种概念表明自身具有主体性的结构,因此我们要从意识转入自我意识。“因而我们发现,被认识的对象的结构和主体的结构是一致的,是同一个东西。”由此就证明意识的对象和意识本身是同一的,自我意识就这样建立起来了。这种因前面的解释遇到“困难”或者“不成功”而被迫另辟蹊径,从而引出下一阶段的主题来,通常是英语世界的黑格尔研究者们喜欢采取的解释策略。但他们不明白,黑格尔的辩证进展不是通过“我们”从外面去“改正以前的错误”而进行的,而是由以前的发展阶段中所蕴含的矛盾冲突自身突围出来的。

那么,意识是如何发展出自我意识来的呢?黑格尔说:“自我意识是从感性世界和知觉世界的存在而来的反思,并且本质上是从他在中的回归。”在《精神哲学》中他说得更明确:“意识的真理是自我意识,而后者是前者的根据,所以在实存中一切对于一个别的对象的意识就都是自我意识;我知道对象是我的对象(它是我的表象),因而我在对象里知道我。”

实际上,自我意识并不是和意识(对对象的意识,亦称对象意识)不同的另外一种意识,而就是对象意识的本质或“真理”,在任何一个(对象)意识中就已经隐含着自我意识了,只是还未展露出来而已。但展露出来是必然的,只是需要经历一个过程;这个过程表面上似乎是向外扩展,本质上却是向内深入。

“虽然说,一般对于一个他者、一个对象的这种意识本身必然就是自我意识,是在自身中得到反思、是对自己本身在其他在中的意识。这种从意识的前面几种形态,即把自己的真实东西看作与自己本身相当的一个事物、一个他者的那些形态的必然进展,恰好表明了不仅对于事物的意识只有对于一个自我意识才是可能的,而且表明了只有自我意识才是前面那些形态的真理。但是,只有对我们来说,这个真理才是现实的,对意识来说尚非如此。”对意识来说,过程的起点是“感性确实性”;而对旁观者的“我们”来说,其实真正的起点是自我意识,感性确定性不过是开始向这个起点的回溯。

所以,我们要追溯“意识如何发展出自我意识”,其实是要追溯“意识如何发现自己就是自我意识。”对于这一发现的历程,可以在《精神现象学》文本中找到如下几个关键词或者关节点,它们越来越强地透露了意识本质上、或者真正说来就是自我意识这一信息,直到最后这一信息被证实。

1.本质(Wesen)的虚无性(Nichigkeit)

这是在第一章“感性确定性”中出现的关键词。众所周知,感性确定性所对应的逻辑范畴是“存在”,如该章开篇说:

“那最初或者直接是我们对象的认知,不外那本身是直接的认知,亦即对于直接的或者存在着的东西的认知。”“它对于它所仅仅说出了这么多:它存在着,而它的真理性仅仅包含着事情的存在。”

然而,感性确定性在自己的经验中,当它要把握自己的真理时,却发现:“‘这时’恰恰就是这样一种东西,由于它存在,它就已经不复存在了。显示给我们的那样的这时已经是一个曾经存在的东西,而这就是这时的真理;这时不具有存在的真理。因而,这时毕竟是真的曾经存在过的东西。但是,凡是曾经存在过的东西,实际上都不是什么本质;它现在并不存在,而原来要讨论的是存在。”“这时”的“真理”不在它自身,而在它的反面,即曾经存在过、而现在已经不存在了的东西上,所以“曾经存在过”并不是这时的本质,这时的“实际上”的本质是非存在,即虚无性。

在这里,Gewesen(曾经存在)在德文中是Sein(存在)的过去时形式,它肯定不是现在的本质(Wesen),现在的本质是对曾经存在的东西加以自身反思(reflektiert)的东西,它体现为不断否定诸多“这时”的过程。“由此可见,感性确定性的辩证法无非是它的运动或者它的经验的单纯历史,而感性确定性本身无非只是这一历史。”

但感性确定性的这样一种本质就是把它的对象或者对象的存在看作虚无。黑格尔在《逻辑学》开端所阐明的从存在到非存在(虚无)的辩证法在这里起作用了:当意识把对象设定为存在时,它发现这存在其实是虚无,并没有什么站得住脚的、不以意识为转移的客观性。

这就是为自我意识扫清了第一个障碍,因为自我意识要把意识所区别开来的对象看作是与意识没有区别的,首先就必须把这个对象的客观存在加以扬弃,或据为己有。最初被看作固定不移的客观事实的感性对象,在感性的经验中一个个被取消而变成非存在,被视为虚无。如果没有这一步,意识的对象永远自在地存在着,永远和意识有着固定的、不可取消的区别,那么自我意识如何能够突围而出呢?黑格尔由此批评了经验论者执着于感性经验的狭隘观点,并提前引进了实践方面的例子作为论据:

在对普遍经验作这种援引时,可以不妨预先考虑一下实践的问题。在这样的考虑中,对那些断言感官对象的实在具有那种真理性和确定性的人,我们可以说,他们最好是返回到那最低级的学派的智慧,返回到那古代爱留西谷神和酒神的神秘;他们还须在那里先学习吃饭和饮酒的秘密;因为窥见这种秘密的人不仅达到了对感官事物的存在的怀疑,而且对于它们的存在感到绝望,并且一方面在感官事物中造成了它们的虚无性(Nichtigkeit),一方面他也看见这种虚无性的被造成。即使动物也并未被排除在这种智慧之外,反倒是表明自己在最深处窥探到了这种智慧;因为动物并不在作为自在存在着的感官事物面前止步不前,而是对它们的实在性根本不抱指望,并以对它们的虚无性的完全确信而毫不犹豫地扑过去,把它们吃掉;整个自然界也像动物一样,都在弘扬这些启示出来的神秘,这些神秘教导人们什么是感官事物的真理性。

薛华先生在其《自由意识的发展》中也全文引用了这段话,他的评论是:“自我意识的产生,必须有一个实践性的环节。”但他似乎忽视了这段话中的一开始强调的“预先考虑一下”这一短语。黑格尔在达里是把后面将要讲的东西提前在这里讲了,为的是更清楚更生动地说明问题。那么这个“后面”是指什么地方?显然,所对应的地方应该是在自我意识一章中作为自我意识的最初形态的“欲望一般”,而这并不是“产生”自我意识的一个“实践性的环节”,而只是自我意识的初级阶段。显然,欲望(捕食和进食)虽然是说明感性中已存在有自我意识之萌芽的一个例子,但自我意识之形成并不依赖于欲望,欲望本身不过是自我意识刚刚形成时的一种形态。

在感性确定性中真正为自我意识的产生提供前提的只是感性经验本身的辩证法,即揭示

出感性对象的不可确定性和非真理性,它只是“意谓” (Meinung)。意识是不可说的东西,一旦说出来就是共相,“因为与其说是它和一切东西的区别,不如说是和一切东西的相同性。”共相已经构成了向“知觉”阶段过渡的中介,但前提是意谓的虚无性,因为只有当意谓使自己所指向的“这一个”的个别性遭到虚无化解构之后,对象才能由“这一个”上升到共相,而自我意识要求对象和自己之间的区别达到消除的目标才有了起码的可能。

但自我意识单凭对象的个别性的这种虚无化还不足以建立起自身来:它虽然不把对象看作与自身有绝对区别,但也不能没有对象(或与对象的区别),否则它就连意识也不是了。于是意识现在就只有把这个共相作为自己的对象,它同时意识到自己与这个共相的对象(事物)是不同的,这就是知觉。

2.反思(Reflektion)

“反思” 这一概念在第一章“感性确定性”中已经出现过一次了,即“这一个”通过一个否定一个的运动而最后回复到作为整个运动过程的共相的这一个,“但是这个在自身中被反思的第一个并不完全确切地等于它最初那样,即一个直接性的东西;相反,它恰好是一个在自身中反思的东西(ein in sich Reflektiertes),或者在它现在所是的他在中保持自身的单纯的东西”。

当然,这是在为知觉做铺垫,因为感性确定性本身是没有反思的,只有达到了共相才有反思。而在第二章“知觉;或者事物和假象”中,反思则成了整个运动的枢纽。反思在知觉阶段的作用在于,它必须把知觉在把握真理时无法和事物相一致(因而出现“假象”)的原因归咎于意识自己,承担起意识的非真理性,而让事物保持纯粹的真理性。这种反思虽然不符合知觉要想把握真理的初衷,而是导致了将非真理归于自己;“但是通过这种知识,意识同时就能够扬弃这种非真理性;” 它就把自己对真实东西的把握与它的知觉的非真理性区别开来,纠正这非真理性,并且只要意识自己着手来做这种纠正,真理性作为知觉的真理性当然就属于它。……意识不再仅仅在知觉,而且也意识到它的自身反思,并把这种反思和单纯的把握本身分离开来。”

就是说,意识知觉到自己会犯错误,但也正因此它就能够自己纠正错误,从而向对象的真理靠近,通过不断反思和纠正自己而趋向于意识与对象的符合。

但这种靠近是永远达不到完全统一的,因为对象虽然被看作了一个共相,不过意识本身还束缚于知觉的殊相中;意识只有通过反思把自己的“多”看作趋向于事物的“一”的运动,才能建立自身与对象的符合关系。而在这一运动中,对象、事物那一方又变成了“多”,并同样进入到一个事物和另一个事物的联系、运动之中。

于是现在就有了两个相互平等而反向的反思运动:除了意识一边知觉一边“意识到它也在自身中反思到它自己”之外,事物同样也“以被规定的方式对那把握着的意识呈现出来,但同时又从它在其中呈现出来的方式出发而在自身中反思自己,或者说,事物在它自身中有一个相反的真理。”

事物由此而走向了“毁灭”(正如感性确定性成为了虚无性一样),不再是固定在那里的一个对象,而是一和多、个别性和普遍性、自为存在和为他存在的矛盾。知觉对于这矛盾的统一作用只是体现在主观上随意地玩弄诡辩、将矛盾双方分配到不同的这方面;这种统一性的意识虽然已初步进入了知性的领域,但还只是以朴素的“健全知性”(知觉的知性)的形式出现,知觉以为这种统一性的活动只是主观的或观念性的。其实它们才是事物的本质:实际上哲学也是从事于这些观念性的事物,并且认识到它们是纯粹的本质、是绝对的要素和力量;不过哲学借此也同时在它们的规定性中认识它们,因而成为驾驭它们的行家,而那个知觉的知性却把它们当作真实的东西,并被它们从一个错误打发到另一个错误。……但是实际上这些本质性正是知觉的知性凭借一切材料和内容一直都在上面转来转去的东西;这些东西就是那一切材料和内容的纽带和支配者,只有它们才是被意识当作感性东西的

本质、并规定意识对感性的关系的东西,并且只有在这里,知觉及其真实东西的运动才得进行。

当知觉意识到这一点时,它就进入了第三章“力和知性”的范围。不过在此之前,它虽然意识到了那统一矛盾各方的“无条件的共相”,并且实际上已经以它为自己的对象,但“仍然是作为意识的对象;意识还没有把它的概念作为概念来掌握住。……但是意识还不是自为地自身就是概念,因此它在那个反思到的对象中没有认出自己来。”知觉反思来反思去,就是没有完全摆脱知觉本身的感性层次;而纯粹的自我意识固然需要对对象加以反思,但还需要把这个经过反思的对象提升到概念的层次,否则对对象的反思仍然会与它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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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概念作为内在的东西(Innere)

“健全知性”的统一性意识已经自在的是概念了,但还不是自为地或者说自觉地成为概念,因为它只是外在地加之于对象身上,只是一种统一性的形式而不是内容本身。深入到内容上来理解的矛盾统一性就是“力”,它的扩散开来的外部形式就是“力的表现”。

“但是第一,那被逼回到自身的力必然要表现出来;第二,在表现时力同样是存在于自身内的力,正如当存在于自身内时力也是表现一样。”

内容与形式的这种统一与前面那种知觉所建立的外在统一完全不同,而是一个概念中的诸环节的关系:

“力的概念所隶属于其下的知性就是那把不同的环节作为不同的环节而担负起来的概念;因为这些不同的环节就它们本身来说应当是没有区别的,所以它们的区别只存在于思想中。”

力就是力的表现,没有表现出来的力不是力;力也一定要表现出来,而且只要表现出来了就是力,它们只能在概念上、思想上作出区别。如果一个对象中的区别“只存在于思想中”,那么这种区别显然就是思想所赋予它的,但这思想不是外在的东西,而是内在的东西。知觉之所以把握不了这一概念,就是因为它把这种运动只看作知觉者和被知觉者的外在关系;而现在通过概念就将它作为内在的东西把握住了:

“因此这个以前表现为矛盾着概念之自身毁灭的运动在这里就具有了对象性的形式,并且就是力的运动,作为这一运动的结果,那无条件的共相作为事物之非对象性的或内在的东西(das Innere)就出现了。”

知觉阶段所丢失了的对象在提升到知性阶段时就恢复了,但只是形式上的对象,内容上则是非对象性的,是思想性和概念性的。

黑格尔在这里谈了很多力学方面的问题,包括作用力和反作用力、斥力和引力、离心力和向心力、重力和万有引力,但所有这些最终都是为了把一切外在的物质现象都归结到那精神性的“内在的东西”,从中可以明显看出德国神秘主义者雅各·波墨的影响。

在黑格尔眼中,牛顿力学的机械力后面隐藏着的是概念的内在东西,即一种自发的、能动的本源的力,所有那些机械规律的描述都是外在的,它们想要把握能动的力,但并不能把握力的本质;定理、定律和数学和力学公式只是为了意识更容易描述的方便而设立的,它们的区别并未触及单纯的力本身,而是把真正的力错过了。

例如,“如果把运动表象为单纯的本质或力,那么运动当然是重力,但重力一般并不包含这些区别在自身内。”重力在黑格尔那里是一切物体的单纯本质,它表达了物质本身的内在的能动性,只有作为这种内在东西的能动性,自我意识才有可能形成。但地球上的重力被

表达为自由落体定律,而真正的重力是不受地球或任何场所支配的万有引力。

然而,“把一切规律结合在万有引力规律中除了只表达出规律本身的单纯概念并借此让这概念被建立为存在着的之外,并不表达任何别的内容。万有引力律不过是说:一切东西对别的东西都有一个恒常的区别。”这种区别是一种空洞的区别,它并不是事情本身的区别,而只是一种主观的“解释(Erklaren)”;但这种解释也表明了力与规律是有区别的。

“规律的自在的普遍东西或根据作为力就与规律区别开了;但是,关于这个区别被说出来的是:这种区别不是什么区别,毋宁说这根据完全具有像规律那样的性状。”把力当作一种规律来解释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它取消了力和规律的区别,把内在的力拉到表面的(机械的)规律上来解释,使力肤浅化了;另一方面却造成了规律中的一种新的区别,即提升到了一种新的规律,使规律深刻化了。

“这是第二种规律,它的内容与前此所提到的规律即持存的、保持自身等同的区别是相对立的;因为这个新的规律毋宁表达了等同者之成为不等同,不等同者之成为等同。”这恰好为自我意识的“对无区别者之区别”这一内部结构提供了一个模式。但这个模式不能外在地操控,不能归结为主观的“解释”,而必须引入力的能动性。这一切都是在“超感官世界”或“颠倒的世界”中进行的。

4.超感官世界及其颠倒

整个知性一章都是在“超感官世界”中展开的,因为知性已经超出了感性确定性和知觉的阶段,而进入到了概念的阶段。所谓内在的东西,无非就是超感官的世界。但第一个超感官世界只是一个规律的世界,它企图解释力,但实际上把力固定化、机械化了,使之成为了一个“静止的王国”。

但通过力的“转化”规律,便形成了第二个超感官世界,它对第一个超感官世界而言是“颠倒的世界”(die verkehrte Welt)。“因此按照这个颠倒了的世界的规律,那第一个世界的同名的东西就是与它自身不同的东西,而第一个世界的不同的东西同样也是不同于它自身的,或者说它成了等同于自身的。”

黑格尔举的例子是甜和酸、黑和白、南极和北极、氢和氧、罪与罚等等,它们都有一种辩证转化的关系。他没有举自我意识和对象意识,那还不到时候。因为这种颠倒世界的辩证关系仍然有可能被表面地理解,即理解为一个现象世界和一个自在世界相互的颠倒关系。

“从表面上看来,这个颠倒了的世界正是前一个世界的反面,以至于它在自身之外拥有前一个世界,并且将那一世界作为一个颠倒了的现实性而从它自身排斥开,前一个是现象,另一个是自在者,前一个世界是为一个他者而存在的,反之另一个世界却是自为存在的世界。”这就仍然把区别固定下来了:

现象和自在之物不相干,而现象世界又返回到了感官世界,甚至自在世界也会被“想象为”一个感官世界。颠倒的双方被分配到两个不同的、相外在的“世界”中。

但第二个超感官世界已不再能够退回到这种表面的理解去了,“所以,必须从颠倒这个构成了超感官世界一个方面的本质的表象中,清除掉把诸多区别固定在一个不同的存在要素中的那种感性表象,而区别的这个绝对概念必须被纯粹表现为并把握为内在的区别,即同名者作为同名者与它本身相排斥,而不等同者作为不等同者与它本身相等同。

必须加以思考的纯粹的转化或自身之内的对立即矛盾。”就是说,颠倒并不单纯是从这个世界看是正的,从那个世界看又是反的;而应该是从同一个世界、同一个眼光看它既是正的又是反的。达不到这样一种理解,就无法把握自我意识的自我颠倒结构。因此这一颠倒结构应该是这样的:

“所以那作为颠倒的世界的超感官世界同时涵盖了另一个超感官世界,并在自己本身内拥有了它;后者自为的是颠倒了世界,这就是说,它就是它自己的颠倒世界;它在一个统一体中就是它自己和与它自己的对立的世界。只有这样,它才是作为内在区别的区别或自在

本身的区别,或者说它才是无限性。”

所谓无限性(Unendlichkeit)就是打破一切界限,也就是超越现象和物自身的界限,从内在东西的高度将现象的一切环节都吸收于自身,因此而使现象的偶然性成为了必然性。

5.无限性

这样一种无限性,就是真正能动的、没有任何界限的“力”,只有它才能成为自我意识本身的最内在的根基。黑格尔充满激情地描述了这种无限性:

“这个单纯的无限性或绝对概念可以叫做生命的单纯本质、世界的灵魂、普遍的血脉,它在一切场合下都不被任何区别所模糊,也不为之中断,它本身毋宁就是一切区别,正如它是一切区别之扬弃,因此它以自身的脉搏跳动而又寂然不动,它自身震颤而并无不安。”

他解析这一无限性的结构:“因此这种自身等同的本质就是只与自身相联系;与自身相联系,于是这本质就是该联系所针对的,而与自身的这种联系毋宁说也就是分裂为二,或者说,恰好那个自身等同性就是内在的区别。……或者说,这并不是一个他者的对立面,而只是纯粹的对立面;所以这样一来,它在它身上就是它自己的对立面。或者根本说来并不是一个对立面,而是纯粹自为的,是一个纯粹的自身等同的本质,它在自身不具有任何区别。”这明明已经是自我意识的结构了。正是在这里“自我意识”这个概念才第一次出场了:无限性或者这种纯粹自身运动的绝对的不安息,即凡是以某种方式、譬如说作为存在而被规定的东西,毋宁都是这个规定性的反面,这种情况虽然已经是前此一切阶段的灵魂了,然而只有在内在东西中它自身才自由地显露出来。现象或力的转换本身已经将它表现出来了,但是它首先是作为解释而自由地显露出来的;并且由于它最终对意识而言才是对象,才是它之所是的东西,于是意识就是自我意识。

这段话表明,自我意识的无限性结构早已经是“前此一切阶段的灵魂”了,它作为“生命的单纯本质、世界的灵魂、普遍的血脉”,而从感性确定性起,经过知觉和知性,一直都在暗中推动着整个意识的经过,但“只有在内在的东西中它自身才自由地显露出来”,也就是只有在超感官世界中才显露出来。

但最初还只是作为知性的主观“解释”而显露出来;只有当这种解释突破了主观限制,而进入到了主观和客观、自在和自为、意识和对象的互相转化和自身颠倒时,那无限的结构才成为了“为意识的”对象,而意识在这种情况下才成为了自我意识。“由于这种无限性的概念成为意识的对象,所以意识就是对这区别作为同样程度上直接被扬弃了的东西的意识;它是本身自为的,它是对无区别者的区别,或者说,它是自我意识。”黑格尔在从“意识”部分向“自我意识”部分过渡的最后一段话中,从“我们”这些旁观者的立场对自我意识的觉醒过程作了客观的总结:

我们看见,在现象的内在东西中,知性在真理中经历的不是什么别的东西,而只是现象本身,不过不像现象作为力的转换那样,而是像力的转换在其绝对普遍的环节里和在这些环节的运动中那样,实际上知性经历的只是它自己。一经提高到超出知觉之上,意识通过现象这个中介便表现为是和超感官的东西结在一起的,通过现象,意识看透了这一背景。这两端,一端是纯粹内在的东西,另一端是看透这纯粹内在东西的内在东西,现在就重合在一起了,正如它们作为两端而消失了一样,就连那个作为某种不同于它们的东西的中介,现在也消失了,于是这个遮蔽着内在东西的帷幕就拉开了,而现有的是内在的东西看透了内在的东西,这种对无区别的同名者的看透,这种对自己排斥自己、把自己建立为有区别的内在东西的同名者——但对于那有区别的内在东西而言,这同名者同样直接的就是两者的无区别性的看透,就是自我意识。

在这段话中,最重要的关键词就是“内在东西”、“超感官的东西”,以及“看透”:在无区别的同名者中看出区别来,又在有区别的东西中看出无区别性。当然这主要是知性所做的工作,但与前面所做的铺垫也是分不开的,如感性确定性的虚无化、知觉的反思。所以黑格尔

说,自我意识“本身不过是艰难曲折的运动的结果,通过这一运动,意识的诸方式,意谓、知觉、知性都逝去了”。当然,它本身如何进一步发展,则是下面正式谈“自我意识”的那一章的工作了。

在某种意义上,我们可以说,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的全部主题其实只有一个,就是自我意识。明白了这一点,有助于我们在黑格尔那些晦涩抽象的语言底下,把握其思辨的主要脉络。(邓晓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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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尔-精神现象学

精神现象学(黑格尔) 导言 当意识获得了个别的意识自身即是绝对的本质这样的思想时,意识便返回到了它自身。对于苦恼的意识来说,自在的存在乃是它自己的彼岸。但是这个意识的运动已经使它在自身中得到了这样的变化:它将充分发展了的个别性,或者说,将现实的意识这个个别性,当作它自己否定物,即当作和它对立的极端;或者说,它将自己的自为的存在发挥出来作为一个客观的存在;并且,就在它的这个运动中,意识也自觉它与这个共相或普遍的东西已形成了统一,这个统一在我们看来,不再落于意识以外,因为被扬弃了的个别的意识就是这个普遍的东西,同时,因为意识既然保持自己于它的这个否定性之中,这个统一对意识自身而言就是它的本质,意识的真理性即是在具有绝对分立的两极端的推论过程里表现为中项的那个东西,它对不变的意识表示个别的意识已经否定了自己,而对个别的意识则表示不变的意识已不再是它的一个极端,而已与它和解为一。这个中项就是直接认知两极端并联系两极端的统一,它对意识因而对自己所表述的关于两极端的统一的意识,就是它自己即一切真理这个确定性。 〔Ⅰ.唯心主义〕 自我意识既然就是理性,那末它一向对于他物〔或对方〕的否定态度就转化而为一种肯定态度。在过去,自我意识一向所关涉的仅是它的独立和自由,为了拯救和保持其自身,曾不惜以牺牲世界或它自己的实在性为代价,将这两者都当作它自己的本质的否定物。但是,现在作为理性,本身既有了保证,它就感觉到自己与它们之间有了和平,能够容忍它们;因为它现在确知它自己即是实在,或者说,它确知一切实在不是别的,正就是它自己;它的思维自身直接就是实在;因而它对待实在的态度就是唯心主义对待实在的态度。当它采取这种态度以后,仿佛世界现在才第一次成了对于它的一个世界;在此以前,它完全不了解这个世界;它对世界,有所欲求,有所作为,然后总是退出世界,撤回自身,而为自己取消世界,并将作为意识的它自身也一并取消——将关于世界即本质的意识以及关于世界的虚无性的意识,一并予以取消,予以否定。现在,在它的真理性丧失了坟墓,在它的实在性否定了它对自己的否定,而意识的个别性成了它自身的绝对本质以后,它才第一次发现世界是它自己的现实世界,它才对世界的持续存在感觉兴趣,至于以前,它的兴趣只在于世界的消失。因为世界的持续存在对于它来说现在成了它自己的真理性和现在性;它确知只在这里才经验到自己。 理性就是意识确知它自己即是一切实在这个确定性;唯心主义正就是这样地表述理性的概念的。作为理性而出现的意识直接地自身具有这种确定性,同样地,唯心主义也直接地表述着这种确定性:我即是我,意思就是说,作为我的对象的“我”是唯一的对象,是意识到再没有其他任何对象存在的对象,它即是一切实在与一切现在;它既不是一般的自我意识里的那种对象,也不是自由的自我意识里的那种对象,前者只是一个空虚的一般对象,后者只是一个从其他还与它并存着的对象那里退回自身的对象。但是自我意识不仅自为地是一切实在,而且自在地是一切实在,它之所以既是自为的又是自在的实在,是因为它变成了这个实在或更确切地说证明了自己是这样的实在。它循着这个道路证明了自己:首先,作为自在的存在的他物,消失自己于意谓、知觉和知性的辩证运动之中;然后,仅为自我意识而存在的他物,为自我意识而消失自己于通过主奴意识的独立、自由思想、怀疑的解除、分裂的意识的绝对解放斗争种种过程的一种运动之中。于是有两个方面先后出现,在一个方面中,本质或真理对于意识具有存在的规定性,在另一方面中,本质具有只为意识而存在的规定性。但是这两者归结为一个真理,即:存在的或自在的东西只于它为意识而存在时存在,而那为意识而存在的东西也就是自在的存在。达到了这个真理的意识是已经走过这条道路的,而当它直接地出现为理性时,它却已经忘记这条道路,或者说,这个直接出现的理性只作为这个真理的确定性而出现。它只保证它即是一切实在。但并不理解这个保证,

黑格尔思想的主要内容

黑格尔思想的主要内容 伦理思想黑格尔集以往西方伦理思想之大成,特别是继承和发展了康德的伦理思想,建立了一个完整的理性主义伦理思想体系。黑格尔关于伦理的学说就是他的法哲学,其中包括抽象法、道德、伦理3个部分,中心是揭示自由理念的辩证发展过程。从哲学上看,黑格尔伦理思想的形式是唯心的,但其内容是现实的,方法是辩证的,它的成就对后世伦理思想包括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的形成和发展有着重要影响。 美学思想黑格尔的美学思想主要反映在他的《美学讲演录》一书中,这是他整个哲学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是他的哲学体系在美学和艺术领域中的具体表现。艺术的根本特点,是理念通过感性的形象来显现自己、认识自己,“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成为黑格尔美学思想的核心。黑格尔分别对艺术的性质和特征、艺术发展的历史类型和各门艺术的体系,进行既是逻辑的又是历史的分析。逻辑方面,他建立了一个庞大的有关艺术的唯心主义哲学体系;历史方面,他开创了艺术社会学的研究,展示了宏伟的历史观。黑格尔的美学思想在西方美学史的发展过程中,起了划时代的作用,成为古典美学的集大成者。 哲学观点黑格尔把绝对精神看做世界的本原。绝对精神并不是超越于世界之上的东西,自然、人类社会和人的精神现象都是它在不同发展阶段上的表现形式。因此,事物的更替、发展、永恒的生命过程,就是绝对精神本身。黑格尔哲学的任务和目的,就是要展示通过自然、社会和思维体现出来的绝对精神,揭示它的发展过程及其规律性,实际上是在探讨思维与存在的辩证关系,在唯心主义基础上揭示二者的辩证同一。 黑格尔哲学著作 《精神现象学》(Ph?nomenologie des Geistes 有时也译成精神哲学) 1806 (See battle of Jena) 《逻辑学》(Wissenschaft der Logik) 1812-1816 (last edition of the first part 1831) 《哲学全书》(Enzyklopaedie der philosophischen Wissenschaften) 1817-1830 (分三个主要部分:逻辑学、自然哲学、精神哲学) 《法哲学原理》(Grundlinien der Philosophie des Rechts) 1819 《美学讲演录》(又译:《美学》、《谈美学》) 《历史哲学讲演录》 《哲学史讲演录》 《宗教哲学讲演录》 黑格尔- 人物语录 “我看见拿破仑,这个世界精神,在巡视全城。当我看见这样一个伟大人物时,真令我发生一种奇异的感觉。他骑在马背上,他在这里,集中在这一点上他要达到全世界、统治全世界。”

两种不同向度的自我意识理论--对黑格尔、海德格尔与萨特的解读

2001年第4期学术论坛(总第147期)ACADEMICFORUM NO.4.2001 (CumulativelyNO.147) 两种‘不同向度的自我意识理论 ——对黑格尔、海德格尔与萨特的解读 张文喜 (杭州商学院人文社科部,浙江杭州310012) [摘要]黑格尔自我意识理论中“我就是我们”的这一基本主张,在后来的海德格尔“共在”思想中有所体现,在海德格尔的基础存在论语言表达层面中,“古怪”的连字符与黑格尔的辨证法高度灵活的语义结构相契应。萨特通过纯化的意识达到消解“自我”的目的,黑格尔则将“自我”实践纳入宇宙演化规律。 [关键词]黑格尔;海德格尔;萨特;自我意识 [00图分类号]B516.35;B516.5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434(2001)04—0035—04 在黑格尔哲学的诸面相中,也许没有比他的“自我意识”理论引起了更多的注意,而且正如许多人所相信,它对于黑格尔之后的哲学影响也是最大的。然而,与一种广泛流布的观点相反,黑格尔并未从“自我意识”这一思维着的精神最内在的根据出发,去抬高、扩张主体、自我,更没少强调“个人主体性”和近代启蒙哲学以来的“自我中心的人道主义”。简言之,我们并不按照通常的所谓处于“主体性哲学”顶峰这样一种对黑格尔论述的评价,去看待他的“自我意识”理论。正如芬克指出“黑格尔的自我意识观与通常概念极不相同,还不只是指我之自我意识,而是指我在对象疏异性中之自我认知。我必须再次在他者、疏异者、非我之中找到自己。”[1]黑格尔的自我意识是“主体问”的意识,即一个自我对“另一个”自我的意识。“自我”的规范性内涵只有在主体性的标志下才能被解读。可以想象,如果人们采取这样一种观点探讨黑格尔的学说,他们必定会进人一个全新的视域。为打开这一全新境域,本文一并考虑海德格尔把握“此在”所特有的表达方式以及萨特对意识的纯化所作的对“自我”的拒斥,旨在把握内蕴其中的某种相异理境,及其在各自不尽相同的理境中所具有的共同之处。 黑格尔整部《精神现象学》,尽管包含有“意识”、“自我意识”、“理性”、“精神”、“宗教”、“绝对知识”几大部分,但究其实质,无非是“自我意识”的形成及其发展。这就“使‘自我意识’这一章在《精神现象学》所经历的整个过程中具有一种中心的地位”[2|,因此,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对黑格尔的辩证法和整个哲学的批判,也是从集中分析自我意识在黑格尔哲学中的含义和作用人手的。更为重要的是,马克思在勾勒黑格尔《精神现象学》的体系纲要时,并未按照上述黑格尔原来安排的顺序,而把标题的顺序改为:(A)自我意识;I意识,1I自我意识;(B)精神;(C)宗教;(D)绝对知识[引。无疑,马克思对自我意识的突出和强调,比黑格尔自己更准确地理解了黑格尔整个哲学的实质。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对黑格尔的哲学实质作了更清楚的表达,他指出:“在‘现象 [收稿日期]2001—04—24 [作者简介]张文喜(1961一),浙江东阳人,复旦大学哲学系博士生(在职),杭州商学院人文社科部副教授。研究方向:西方哲学。 35 万方数据 万方数据

试析_精神现象学_中黑格尔的实体观_张长明

广东社会科学 2006年第5期  试析《精神现象学》中 黑格尔的实体观 张长明 柳祥美 [提 要]实体是我们了解黑格尔哲学,乃至了解整个西方近代哲学的重要概念。黑格尔的实体观直接源于近代哲学关于实体和主体的学说,他认为实体与主体具有同一性,实体是能动的主体,实体是一个转化的过程。真理是由实体到主体及实体与主体的统一。主体与实体在黑格尔那里,已经不完全是近代哲学知识论路向上的含义,而更多地具有了现代生存论路向的意味。虽然他并非是在具体的历史过程中实现实体与主体的同一,而是把两者的同一描述成精神的自我实现过程,但它还是把哲学推向了新的高峰。正如《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所说,现象学隐藏着一切批判的要素———尽管是以精神的形式出现。它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诞生作了思想上和理论上的准备。 [关键词]实体 主体 真理 [中图分类号]B516.3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114X(2006)05-0080-04 德国古典哲学的最大代表和完成者是黑格尔(1770-1831)。他把康德,费希特哲学中“理性”的能动性思想融入自己的体系,克服了康德割裂理性与感性关系的错误,吸收了谢林哲学中“绝对”所表现出的客观必然性思想,批判了谢林“绝对”中的非理性主义错误,提出了一个他认为兼容二者之长的概念———“绝对精神”,它既是实体又是主体,自在而自为,它是万物的最初原因和内在的本质,世界上的一切都是他的表现。黑格尔从他的绝对精神既是实体又是主体,自在而自为的规定出发,把自己哲学的研究对象规定为绝对精神自己发展的历史,基本任务是对其发展的阶段和内容在必然联系的概念式的把握。黑格尔说:“实体在本质上即是主体,这乃是绝对即精神这句话所要表达的观念。”①而马克思也指出:“把实体了解为主体,了解为内部过程,了解为绝对的人格。这种了解方式就是黑格尔方法的基本特征。”②可见,实体这一概念,对我们了解黑格尔哲学,乃至了解整个西方近代哲学,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从某种意义上说,西方形而上学的历史就是实体自身的演变史。哲学家们对实体的关注从未中断过。实体范畴起源于古希腊。柏拉图在《斐多》中指出,“一个东西之所以能够存在,只是

黑格尔的绝对精神

黑格尔的绝对精神 绝对观念又称“绝对理念”。德国唯心主义哲学家黑格尔的哲学用语。指绝对精神发展的第一阶段即逻辑阶段中的最后的和最高的概念。黑格尔认为,在自然界出现之前,绝对观念就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他的《逻辑学》就是对这个过程的描述。绝对观念从一个最虚空的范畴——“存在”开始,一步步地向前发展,每一步都比前一步更具体、更深入,因而也就具有更大的真理性。 绝对观念是观念自身矛盾发展的必然结果和最后阶段,是绝对的全部真理,此前的逻辑范畴和发展阶段都是绝对观念这个“全体”的一个环节、一个阶段。绝对观念是哲学的唯一对象和内容。黑格尔认为,绝对观念既然是最高的范畴,是顶峰,也就绝对地超脱了主观与客观的对立,一切矛盾都和解了,再不需要任何发展了;要发展,就要按着辩证法的规律转化成它的对立物——自然界。黑格尔把认为客观存在所决定的逻辑概念、范畴看作世界和人类未出现之前就已经存在的精神实体,并由此外化出自然界和人类社会,这实质上是上帝创世说的中世纪宗教哲学的翻版,曾多次受到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批判。 但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又着重指出,黑格尔的巨大功绩在于第一次把整个自然的、历史的和精神的世界描写为一个过程,把它描写为处在不断运动、变化、转变和发展中,并试图揭示这种运动和发展的内在联系。黑格尔的绝对观念对以后的哲学家是有影响的。如杜林的“世界模式”论,主要来自黑格尔的“绝对观念”。在黑格尔哲学中,绝对观念有时和“绝对精神”通用。 精神在本质上,通过对于自然和对于自身的扬弃而到达自由,所以精神的本质即是自由。“它能够忍受它的个体直接性的被否定,能够忍受这无限的痛苦,即是说,它能在这个否定性中肯定的保住自己并成为自身同一的。这种可能性就是精神的既抽象而又在自身中自为存在着的普遍性。” 1、绝对者即精神。便是黑格尔之所谓绝对精神。无论是自在的实体存在还是自为的主体都仅仅是片面的而不完整的,只有自在自为后的精神才实现了绝对的永恒和统一。也就是说精神乃是理念与自然的完全统一,因此只有精神可以作为绝对者,绝对者只有精神。 2、精神的辩证运动。精神的发展需要经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自关系的阶段。也就是在这个阶段里,精神的存在完全是凭借它自己,而不需要向外物的外化,也就是精神之所谓自由,或者称为主观精神;第二阶段,它存在于实在的形态之中。即存在于它的创造之中,而自由作为一种现成已有的必然而存在着,或者称为客观精神;第三阶段,它存在于一种自在自为的存在而又永远创造着的统一性中,亦即主观精神与客观精神的统一,也就是绝对真理性中的精神——绝对精神。 3、绝对精神之体现。黑格尔把主观精神分为人类学(自然灵魂、感情灵魂、现实灵魂)、精神现象学(意识、自我意识、理性)、心理学(理论精神、实践精神、自由精神);把客观精神分为法哲学(抽象法、道德、伦理)、历史哲学。绝对精神分为艺术、宗教、以及哲学,或者称为艺术哲学、宗教哲学和哲学史。黑格尔所述的绝对精神是沿着人类理性的一种发展程度而言的,所以在他的绝对精神中不可能找到除人之外的东西,但是他又特别强调这是绝对者。 作为黑格尔哲学体系的基本概念的“绝对精神”,在黑格尔哲学中是指作为万物共同本质和基础的精神实体。 黑格尔认为: 绝对精神是万物最初的原因和最内在的本质,其存在是一个自我演化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逻辑阶段:在自然界和人类产生之前,它是纯逻辑概念的自我推衍;第二阶段是自然阶段:绝对精神外化为自然界;第三阶段是精神阶段:绝对精神自我否定,转化为精神并返回自身。先后表现为主观精神(个人意识),客观精神(社会意识),绝对精神(返回自身)。 绝对精神意识到自我在个人中的存在,黑格尔称之为主观精神;主观精神在家庭,社会与国家之中达到更高的意识,黑格尔称之为客观精神;艺术,宗教和哲学是绝对精神在自身中所达到的最高形式的自我实现。其中又以哲学为最高形式,所以黑格尔认为绝对精神是最先在哲学中发现了自我。 黑格尔心中有一个“世界之神”,它创造了这世界上一切东西。物质的、精神的东西都从它那里产生,最后又都返回到它那里去。但是黑格尔所说的这个“世界之神”,并不是像基督教中的上帝那样的存在物。他把“神”理解为一种“精神”。在黑格尔看来,精神具有一种神性,它是神在世间最高贵的体现。当神在人类精神中完全展现自己的时候,必定是以一种精神的形式出现。如果神是精神,而世界又是神的产物,那么很显然,世界也就是精神的产物。但是这个“精神”,又不能等同于哪一个人的“精神”。这种“精神”是独立于我们所有人的,甚至独立于所有事物的。它是在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出现以前,就存在着的一种精神性的本原。这就是“绝对精神”。所有在我们面前展现的事物,不仅包括人的精神意识活动,也包

《精神现象学》读后感_《精神现象学》读书心得五篇

《精神现象学》读后感_《精神现象学》读书心得五篇精神现象学就是关于精神实象的科学,是由19世纪德国古典哲学家 G.W.F.黑格尔提出。精神现象学把生活和历史的全部多样性都归结为"意识"对"对象"的关系,并把这种关 系头足倒置起来。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几篇读后感,供大家参阅 在迄今为止的中文海德格尔研究中,他关于“存在”、“本有”、“语言”等问题的原创性思想一直受到重视,而隐藏在这些思想背后的哲学思想史的“痕迹”或“源头”则有时模糊不清。换言之,人们在凸显他思想突破性的同时,忽视了这种突破性与历史的传承关系。最近以来,这种状况有所改善,回到海德格尔思想的源头开始引起学界重视。他的—现象学之源 得到详细研究。他与亚里士多德、康德、尼采等人的思想关系得到一定程度的澄明。但他 与德国古典哲学,尤其是黑格尔哲学的关系则一直晦暗不清。人们在强调海德格尔对传统 形而上学的毁灭性批判时,往往很少注意到他与黑格尔哲学之间的关联。在这两者之间, 在古典哲学与现代哲学的转换之中,人们看到的断裂性往往要多于连续性。 思想任何时候都不是无源之水。为了回溯海德格尔的“源”,本文将首先回顾海德格尔 在20世纪30年代前后的系列哲学史讲座,力图揭示他是如何在西方哲学史中寻找自己 的思维定向或突破口。然后以他在1930/1931年的“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讲座(GA32)的“序言”部分为蓝本,谈谈海德格尔与黑格尔的思想关系。我们将看到,在哲学应该面对 的问题、绝对知识与经验的关系、认识如何起始等方面,他与黑格尔有“亲缘”关系,有时 甚至选择与黑格尔站在一边,并且与当时的现象学立场拉开距离。 近年来,随着《海德格尔全集》的陆续出版,海德格尔与黑格尔的思想交集初露端倪: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中多次提到黑格尔;1930/1931年冬季学期开设了“黑格尔的 《精神现象学》”讲座;1938/1939年,他尝试着写作《黑格尔》(GA 68);1942/1943学期 的讲课中他再次以黑格尔《精神现象学》,尤其是其中的经验概念,和亚里士多德的《形 而上学》为主要题材,并在小范围的朋友圈就这两题目做过报告;1950年出版的《林中路》收入《黑格尔的经验概念》一文,基本是对《精神现象学》“序言”部分逐段的解读;1959 年在一个研讨班的活动中发表《黑格尔与希腊》(法文),并在1960年以德文首次出版, 可见他对此文是重视的;此外,他在“德国唯心论与当代哲学问题”的讲座中,也以较大篇幅论述了黑格尔哲学。 总体来看,海德格尔在和哲学史人物打交道时态度是有区别的:第一,对希腊古典哲 学中的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他夸赞有加,把他们解读得比实际更强大,然后在和他们 的对话中加进一些自己的“武断”理解。第二,对20世纪30年代前后正在流行的新康德主义,尤其是以胡塞尔为代表的现象学思潮,他在1927年前是有所“认同”的,但在30年代的系列讲座中,明显持批判态度,认为他们回避了哲学基本问题,没有面对思想的“实事”,

对自我意识的认识

对自我意识的认识 意识是人脑对客观现实的反映。它可以分为自我意识和对周围事物的意识。 ——马克思 自我意识是对意识的一种形式,同时一种认知心理结构,它组织、调整、综合着人自身的行为。它包括自我认识、自我评价、自我调节,构成了个性的基础。马克思曾经指出:“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这个被意识到了的存在,包括自身的存在,客观世界的存在,以及自身同客观世界的复杂关系。人不仅能意识到周围事物的存在,而且也能意识到自己的存在。能意识到自己在感知、思考和体验,也能意识到自己有什么目的、计划和行动,以及为什么要这样做而不那样做,这样做的后果将是怎样,应如何调节自己的行动等等,这就是人的自我意识。自我意识是人对自己身心状态及对自己同客观世界的关系的意识。人们通过自我意识来真正认识自我,对自己进行体察和分析,通过内省,探求自己微妙的内心世界,力求理解自己的情感、心理变化,自觉的从各方面了解自己,塑造自己的形象,设计自我模式,从而不断完善自我。 “成功是产生于那些有了成功意识的人身上。失败根源于那些不自觉地让自己产生失败意识的人身上。” ——拿破仑.希尔意识是人的心理发展的高级阶段。自我意识是个体的自我观,就是人对自己进行认识所产生的意识活动。自我意识是个体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的发生和发展是人类区别于动物的一个重要标志,是人类特有的心理活动,它不是生来就有的,而是在社会交往过程中,随着语言和思维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这一过程一般是在不知不觉的无意识中形成的。只有认识自我意识,驾驭自我意识,提高自我意识,你才能战无不胜,从成功走向成功。一切卓越的人物都是先从有了积极的、追求成功的自我意识而走向成功和卓越的。自我意识在人类的发展是上的作用属无法用其他事物来比拟的,既然它如此重要,下面我就结合自身的理解说说自己对自我意识的认识。 ——自我意识的形成和发展 自我意识的形成和发展可分以下三个阶段 ①对自我的确认——确任自己是谁的过程。儿童在3个月时能辨认自身以外的世界,5个月后略知别人的存在,8个月后了解自我的存在,1岁后随着语言的发展他们能从自己的安全、生理等需要出发掌握了第一人称代词“我”的使用,如“宝宝”等对自己的称呼,产生了“自我概念”。 ②对自我的评价。随着年龄的增长,对周围事物的进一步认识,通过与人交往,自我感觉、自我意象得到了发展,此时则为生理自我时期。 ③对自我的理想。进入青少年期,我们的身心日渐成熟,面临着更复杂的自我选择,对自我的优势和劣势有了一定的认识,自我意识水平有了较大发展,处处表现出自己的独立和自我理想,对自己的心理品质和个性特点尤为关注,对自己的认识和评价也不再完全依赖于他人,在看法和行为上带有浓厚的自主色彩。此时被称为“心理自我”阶段,此后个体的自我逐渐走向成熟。 ——自我意识的层次 自我意识包括三个层次:对自己及其状态的认识;对自己肢体活动状态的认识;对自己思维、情感、意志等心理活动的认识。自我意识不仅是人脑对主体自身的意识与反映,而且人的发展离不开周围环境,特别是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制约和影响,所以自我意识也反映人与周围现实之间的关系。自我意识是人类特有的反映形式,是人的心理区别于动物心理的一大特征。为什么人类能够创造出如此绚丽多姿的现代文明,我想与人拥有“至高无上”的自我意识密不可分。但我并不是宣扬意识决定物质的唯心主义,恰恰相反,我们应该注意到意识对物质的反作用,从自我意识层次出发,最大限度的发挥意识的能动性。 ——自我意识的功能 自我意识的功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影响人们对活动的选择和行为的坚持性;二是影响人们在困难面前的态度;三是影响人们在活动时的情绪;四是影响人们新行为的形成和习得行为的表现。提高自我意识水平能使人们善于调节和培养自己的非智力因素,激励我们不断学习,努力提升自我;善于为自己确立适当的奋斗目标;善于选择适合自己的方法和措施,去努力实现目标;善于总结成败的经验教训,从

黑格尔的中国观及其矛盾性

黑格尔的中国观及其矛盾性 黑格尔的中国观及其矛盾性贾庆军 在《历史哲学》中,黑格尔对中国的民族精神作了一次集中的讨论。讨论的结果,就是那句著名的话:“凡属于‘精神’的一切,一概都离他们很远。”也正是这句话,使多少中国知识分子寝室难安,它就如同对中国的死刑判决书一样。那么黑格尔是怎么得出这一结论的呢?他的判断准确吗? 黑格尔首先看到了东方世界的一种普遍特征:东方世界在“道德”方面有一种显著的原则,就是“实体性”,[1]即“道德的规定表现为各种‘法则’”,[2]也就是“道德”的外在化、法规化、实体化。“道德”本来是内在的东西,具有自由的特征,它一旦被外在化、实体化,就变成了僵硬的、强制的东西。还不仅仅是“道德”,一切同“道德”一样具有内在性的东西,如“意见”、“良心”、“自由”等主观的东西也都不再受到承认,它们都受到“法则”这一外界力量的管束。[3]“道德实体性”的结果就是内在性的消失。按黑格尔的观点,一个健康的社会本来应该是有两种基本力量支撑起来的:主观的东西(“道德”等内在的东西)和客观的东西(“法则”等外在的东西)。[4]然而东方世界通过“道德的实体性”原则将内在的、主观的东西完全驱逐出来,只剩下一种力量、一种意志——外在的强制力——在发挥作用,内在的意志和力量却消失了,“可以指挥道德行动的那一种意志虽然不

缺少,但是从内心发出来从事这些道德行动的意志却没有”。 [5] 这些内在性的总和我们可以称它为“精神”。于是,结论就是: 在东方世界,“‘精神’还没有取得内在性,所以在表面上依旧没有脱离‘天然’的精神状态”。[6]所以,在东方国家里,外在的和内在的东西,宗教和国家,“上帝的王国”和世俗的王国仍然混在 一起。西方人所称的“上帝”就不可能在东方的意识内实现,正是这一“上帝”观念,使西方人的“精神”超越了“实体”或“法律”的束缚。当西方人服从法律时,不仅仅是因为它所具有的外在强制性,它还要得到内在意志的承认,“在我们服从的时候,因为 我们被规定要做的一切,是为一种内部的制裁所认准的”。[7]这就牵涉到了“自由”选择的问题。当西方人遵循内在的意志选择“服从”时,同时也就暗示了他能选择“拒绝”的权利。这就是“精神”的自由,也是它本该具有的特性。然而在东方国家, 情况就不同了,由于驱除了内在性,就不存在自由的选择了,或者说就没有选择了,“‘法律’在那里被看作是当然地、绝对地不错的,而并没有想到其中缺少着这种主观的认准。东方人在法律中没有认出他们自己的意志,却认见了一种全然陌生的意志”。[8]这一陌生的意志就是那个驱除了内在性的道德实体。在这一道德实体里,失去了内在性的人们必须服从一个唯一的权威,那就是他们的元首。元首就成了那个实体的象征,想象和自然的一切富丽都被这个实体占有,主观的自由就埋没

黑格尔的主要思想

黑格尔的主要思想 黑格尔哲学是19世纪德国资产阶级的世界观体系。它集德国古典哲学之大成,具有百科全书式的丰富性,居于整个资产阶级哲学的高峰。它不仅反映了当时德国资产阶级的革命性与软弱性,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整个西方资产阶级的特点。在黑格尔哲学中,表现了丰富的辩证法内容与保守体系的深刻矛盾。 主要哲学思想: 伦理思想黑格尔集以往西方伦理思想之大成,特别是继承和发展了康德的伦理思想,建立了一个完整的理性主义伦理思想体系。黑格尔关于伦理的学说就是他的法哲学,其中包括抽象法、道德、伦理3个部分,中心是揭示自由理念的辩证发展过程。从哲学上看,黑格尔伦理思想的形式是唯心的,但其内容是现实的,方法是辩证的,它的成就对后世伦理思想包括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的形成和发展有着重要影响。 美学思想黑格尔的美学思想主要反映在他的《美学讲演录》一书中,这是他整个哲学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是他的哲学体系在美学和艺术领域中的具体表现。艺术的根本特点,是理念通过感性的形象来显现自己、认识自己,“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成为黑格尔美学思想的核心。黑格尔分别对艺术的性质和特征、艺术发展的历史类型和各门艺术的体系,进行既是逻辑的又是历史的分析。逻辑方面,他建立了一个庞大的有关艺术的唯心主义哲学体系;历史方面,他开创了艺术社会学的研究,展示了宏伟的历史观。黑格尔的美学思想在西方美学史的发展过程中,起了划时代的作用,成为古典美学的集大成者。 哲学观点黑格尔把绝对精神看做世界的本原。绝对精神并不是超越于世界之上的东西,自然、人类社会和人的精神现象都是它在不同发展阶段上的表现形式。因此,事物的更替、发展、永恒的生命过程,就是绝对精神本身。黑格尔哲学的任务和目的,就是要展示通过自然、社会和思维体现出来的绝对精神,揭示它的发展过程及其规律性,实际上是在探讨思维与存在的辩证关系,在唯心主义基础上揭示二者的辩证同一。 客观唯心主义的世界观世界的本质是绝对精神,即绝对理念,它是概念与存在的辨证的统一,即主观精神与客观精神的辨证的统一。它是运动的、联系的和要外化为现实的。因此黑格尔有一句名言:“凡是合理的都是存在的,凡是存在的都是合理的。”正是说明了这种辨证统一的关系。因此,理念自身就包含了矛盾:要向对立面转化,这种转化就是从绝对精神转化为现实。并且,根据这种转化的需要将之分为三个阶段,即逻辑阶段、自然阶段、精神阶段。 在逻辑阶段中,绝对理念通过概念与概念之间的矛盾转化,从一种逻辑范畴发展到另外的逻辑范畴,逐渐发展成所有的概念和范畴,显示其无限丰富性。 在自然阶段中,绝对理念外化为自然界。在这个阶段中又可分成三个小阶段,即机械性阶段、物理性阶段和有机性阶段。在机械性阶段中,理念外化为零星,

黑格尔《精神现象学》序言

黑格尔《精神现象学》序言 序言:论科学认识 [一、当代的科学任务] [1.真理之为科学的体系] 在一本哲学著作的序言里,如果也象在普通的书序里惯常所做的那样先作一个声明,以说明作者所怀抱的著述目的和动机以及作者所认为他的著作与这同一问题上早期和同时的其他论著的关系,那么这样的一种声明似乎不仅是多余的,而且就一部哲学著作的性质来说是不适宜的、不合目的的。因为,在一篇序言里,不论对哲学作出怎么样周详的陈述,比如说,给哲学的趋势和观点,一般内容和结果作一种历史性的叙述,或就真理问题上各家各派的主张和断言作一种兼容并蓄的罗列,如此等等,毕竟不能算是适合于陈述哲学真理的方式和办法。而且,由于在本质上哲学所探讨的那种普遍性的因素本身就包含着特殊,所以在哲学里比在其他科学里更容易使人觉得,仿佛就在目的或最终结果里事情自身甚至其全部本质都已得到了表达,至于实现过程,与此结果相比,则根本不是什么本质的事情。 相反,譬如在解剖学是什么(解剖学是就身体各部分之为僵死的存在物而取得的知识)这样的一般观念里,我们则深信我们尚未占有事实本身,尚未占有这门科学的内容,而必须进一步去探讨特殊。——再者,在这样一种不配被称之为科学的知识堆积里,谈论目的之类普遍性的东

西时所采用的方式,通常也就是叙述内容本身如神经、肌肉等等时所使用的那种历史性的无概念的方式,两者没有什么不同。但在哲学里,如果也采取这样的一种方式先作说明,而哲学本身随后又证明这种方式不能把握真理,那就很不一致了。 同样,由于对某一哲学著作与讨论同一对象的其他论著所持有的关系进行规定,这就引进来一种外来的兴趣,使真理认识的关键所在为之模糊。人的见解愈是把真理与错误的对立视为固定的,就愈习惯于以为对某一现有的哲学体系的态度不是赞成就必是反对,而且在一篇关于某一哲学体系的声明里也就愈习惯于只在其中寻找赞成或反对。这种人不那么把不同的哲学体系理解为真理的前进发展,而毋宁在不同的体系中只看见了矛盾。花朵开放的时候花蕾消逝,人们会说花蕾是被花朵否定了的;同样地,当结果的时候花朵又被解释为植物的一种虚假的存在形式,而果实是作为植物的真实形式出而代替花朵的。这些形式不但彼此不同,并且互相排斥互不相容。但是,它们的流动性却使它们同时成为有机统一体的环节,它们在有机统一体中不但不互相抵触,而且彼此都同样是必要的;而正是这种同样的必要性才构成整体的生命。但对一个哲学体系的矛盾,人们并不习惯于以这样的方式去理解,同时那把握这种矛盾的意识通常也不知道把这种矛盾从其片面性中解放出来或保持其无片面性,并且不知道在看起来冲突矛盾着的形态里去认识其中相辅相成的环节。 对这一类说明的要求以及为满足这种要求所作的努力,往往会被人

自我意识的相关知识

自我意识 自我意识(Self-awareness) 什么是自我意识 自我意识(也叫自我认知(self-cognition)或,自我)是一种多维度、多层次的复杂心理现象,它由自我认识、自我体验和自我控制三种心理成分构成。这三种心理成分,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统一于个体的自我意识之中。从认识形式看,它表现为自我感觉、自我观察、自我分析和自我批评等,统称为"自我认识";从情绪形式看,它表现为自我感受、自爱、自尊、自侍、自卑、责任感、义务感和优越感等,统称为"自我体验";从意志形式看,它表现为自立、自主、自制、自强、自卫、自律等,统称为"自我控制"。 自我意识是人对自己身心状态及对自己同客观世界的关系的意识。自我意识包括三个层次:对自己及其状态的认识;对自己肢体活动状态的认识;对自己思维、情感、意志等心理活动的认识。自我意识不仅是人脑对主体自身的意识与反映,而且人的发展离不开周围环境,特别是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制约和影响,所以自我意识也反映人与周围现实之间的关系。自我意识是人类特有的反映形式,是人的心理区别于动物心理的一大特征。 自我意识在个体发展中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首先,自我意识是认识外界客观事物的条件。一个人如果还不知道自己,也无法把自己与周围相区别时,他就不可能认识外界客观事物。其次,自我意识是人的自觉性、自控力的前提,对自我教育有推动作用。人只有意识到自己是谁,应该做什么的时候,才会自觉自律地去行动。一个人意识到自己的长处和不足,就有助于他发扬优点,克服缺点,取得自我教育积极的效果。再次,自我意识是改造自身主观因素的途径,它使人能不断地自我监督、自我修养、自我完善。可见,自我意识影响着人的道德判断和个性的形成,尤其对个性倾向性的形成更为重要。 [编辑] 自我意识的性质 (一)自我意识的社会性 自我意识的形成和发展过程,实际上就是个体角色化的过程。一个刚出生的婴儿只是一个自然的实体,一个生物的人,甚至还比不上动物,具有较大的依赖性,必须得到成人的关怀和照顾才能长大成人,产生人的意识。如果婴儿从一开始就被剥夺了人类的社会环境,使其同动物生活在一起,就会由于失去了人类的社会文化环境和物质生活条件而不能形成人的意识。因此,一个人只有处在人类的社会环境中,才能发育成长,并在成长的过程中,逐渐产生对周围世界的认识,与此同时也产生对自己的认识,即形成自我意识。

黑格尔的客观唯心主义

世界的本质是绝对精神,即理念,它是运动的,联系的和要外化为现实的。因此,理念自身就包含了矛盾:要向对立面转化,这种转化就是从绝对精神转化为现实。并且,根据这种转化的需要将之分为三个阶段,即逻辑阶段、自然阶段、精神阶段。 在逻辑阶段中,绝对理念通过概念与概念之间的矛盾转化,从一种逻辑范畴发展到另外的逻辑范畴,逐渐发展成所有的概念和范畴,显示其无限丰富性。 在自然阶段中,绝对理念外化为自然界。在这个阶段中又可分成三个小阶段,即机械性阶段,物理性阶段和有机性阶段。在机械性阶段中,理念外化为零星,互相没有联系、分散的物质状态。在物理性阶段中,开始形成行星系统和身体的物体,出现了风、雨、光、磁等自然现象。而到了有机性阶段,前四个阶段的统一,在经历了地质有机体、植物有机体和动物有机体后,出现了人。 到了精神阶段,理念终于又回复了它自身的形式,即主观精神、客观精神、绝对精神。这种精神主体的内在本质,在抽象的形式下是绝对理念,在具体形式下是绝对精神,是具有自我意识的理性的内涵。它整个都是在追寻自身的缘由,和作为一切活动和实存形式之目的和终结的自身意识,是所有思想和所有存在中包含的东西,它无论在什么地方都只表现为占统治地位的普遍性和法则所辖制的多样性。在外部自然界中,它表现在现实的或固有的形式中,在那里,它自在地存在。 在这里提到的自在地存在,就涉及到了黑格尔所提出的关于存在的三种不同形式,分别对应上面所述的三个阶段。 1、Sein:理念在逻辑的抽象阶段的那种存在,只是潜在的、虚有的或称之为“虚无的有”。 2、Ansichsein:在自然阶段的那种存在,是自在的或实有的。 3、Ansich und fursich:即精神阶段的那种最高自由的存在,体现于人类精神的那种存在,就是“自在又自为”的。自为,即自觉,自己认识到自己。 自然界散乱的时空多样性,使其在任何地方都受到“形式”的制约,形式就是具有各种不同程度的抽象性和丰富性的普遍性,是从僵死的引力和惯性的单一性到丰富多变的有机形式的具体性。因此,自然是一个无意识的思想体系,是僵化的理智。 因此,只有精神才是自由的普遍性和解放自身的主动性,惟有精神是普遍性从各自的直接感性桎梏中,从其在意识内部的自我陶醉中,从它们后来表白的,对感性自然界的详尽把握中把自我解放出来。这种表白既出现在理论的认识努力中,使世界隶属于一个历来最严密的连锁必然性之网;也出现在意志的努力中,使同样一个世界却隶属于一个理性实践的连锁图式。 而这种自我解放的普遍性的力量,本质上是人与人之间的或社会的。一旦我们离开了感性直接性,我们便不能构成任何观念,也不能存在任何非人人可分享的思想。第一人称“我”的真正意义无疑是一种普遍性,它表达了一种为规律所制辖的统一。自然界每一事物都与它周围的许多其它事物对立,和那些事物处在一种由必然规律统治着的关系网里,这一事物就要受它和那些事物的关系所限定或约制。整个真实界是一个绝对理念,它是抽象的理念,或逻辑概念和自然由对立而统一的结果。因此,绝对理念也是概念与存在的辨证的统一,即主观精神与客观精神的辨证的统一。所以黑格尔有一句名言:合理的就是现实的,现实的就是合理的,正是说明了这种辨证统一的关系。 因为这种辨证法的精神,尽管黑格尔的世界观具有浓厚的唯心主义色彩,甚至带有宗教的神学色彩,但这种辨证性也为其打上了客观性的烙印。不过,因为黑格尔是从唯心观点出发的,肯定了理念的第一性,从而就使他无法解释“逻辑概念如何产生物质”这个世界观中最基本的问题,这也是他客观唯心主义世界观所被人诟病的地方。而这种客观的唯心主义不仅体现在其世界观上,更是其哲学思想的最重要特征。

黑格尔精神现象学导言

第八篇黑格尔《精神现象学》 导读: 《精神现象学》一书是黑格尔于1805 年冬天开始动笔写,于1806 年10月13 日那拿大战前夕最后完稿的。这书的序文是1807 年1 月写成的。在1807 年初版的《精神现象学》封面上印有“科学的体系,第一部,精神现象学”等字样。它在黑格尔整个体系中具有海谋所说的三重意义,即“作为整个体系的导言、作为整个体系的第一部,并且作为一个自身的全体”。 一、精神现象学是意识形态学。 “Ideologie”:“意识形态”或译作“思想体系”、“观念体系”、“唯心主义”。这个字不见于黑格尔的著作中。在精神现象学中“意识形态”(或“意识诸形态”),每一个精神的现象就是一个意识形态。从意识发展阶段来说,意识发展过程中的每一个阶段都可说是一个意识形态。因此精神现象学也就是意识形态学,它以意识发展的各个形态、各个阶段为研究的具体对象。用辩证方法从发展观点来研究意识形态,这样就把意识形态学与意识发展史结合起来了。脱离了辩证法和发展史当然也可以用现象罗列的方式,根据心理的事实来研究意识形态,但这就不成其为“现象学”。因此,“意识形态学”所研究的意识现象既是独特的、个别的,又是典型的、有代表性的、体现了许多个人意识的共性。因此每一意识形态(gestalt)也就是一个典型的、代表一个类型(typus)的意识形态。或者象恩格斯所指出那样,意识形态“可视作人的意识在历史上所经过的诸阶段的缩影”。“缩影”二字生动地表明了每个意识形态的典型性。这种对于精神现象、意识形态和发展阶段的辩证的历史发展的研究,也就是历史与逻辑(辩证法)相结合、相一致的研究,使得精神现象学不同于单纯研究意识形态和意识现象的心理学,也不同于一般的心灵生活的历史研究。叙述这条发展道路的科学就是关于意识的经验的科学”。这就是说,精神现象学就是“关于意识的经验的科学”,而意识经验学的任务就是叙述精神的各个环节或者意识形态的发展和开展的道路。而且这表明精神发展或展开其自身的每一环节。每一个阶段就是一个意识形态,所以黑格尔说:“[精神发展过程的]全体的各个环节就是意识的各个形态”。 精神现象学可分为五个大阶段:(一)意识,(二)自我意识,(三)理性,(以上三者属于主观精神的三个环节。)(四)精神(即客观精神),(五)绝对精神(绝对精神在本书中只有宗教和绝对知识两个环节,但按照《精神哲学》则绝对精神有艺术、宗教、哲学三个环节)。与后来其“精神哲学”中三阶段的分法略有不同(主观精神、客观情神,绝对精神三大阶段)第一阶段“意识”的发展有感性确定性、知觉、知性三个环节,这三个环节固然可以被认作三种意识形态,但它们却与后面各种意识形态如道德、伦理、宗教等很不相同,因此黑格尔很少称它们为“意识形态”,而称为“意识的诸方式:意谓、知觉和知性”。 二、精神现象学作为“黑格尔哲学的真正起源和秘密” 马克思特别注重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曾称“精神现象学是黑格尔哲学的真正起源和秘密”(手稿)。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又曾称精神现象学是“黑格尔的圣经”。其关键和秘密,就是马克思所指出的黑格尔精神现象学的“最后成果”,这也就是“作为推动原则和创造原则的否定性的辩证法”。 三、《精神现象学》内容宏富,大气磅礴。这里所选的序论、导言、关于“苦恼意识”的分析、第六章(精神)的部分,都是比较著名的篇章。既体现了黑格尔思想的深刻性、启发性,也体现了黑格尔高深的艺术修为和学养。 简目:序言——导论——意识——自我意识——理性、精神、宗教——绝对知识

黑格尔主奴认识

【摘要】“主奴关系”并不是一种简单的政治关系,黑格尔先生在“精神现象学”中,通过对“主奴”之间独立性与依赖性辩证关系的论述,主要是为了揭示主体自我意识是如何挣脱外在限制去获得无限内在自由进入理性状态的,本文结合所学略谈己见。【关键词】“主奴关系”;自我意识 引言黑格尔认为主体自我意识是意识的本质,是潜藏在意识背后的东西,而且在起作用。用他的话说就是:“自我意识是意识自身确定性的真理。”意思就是说意识自身未定时看不出来,一旦确定就会被发现。意识在经由感性确定性、知觉、力和知性(超感官世界)等不同发展阶段后,逐渐成长为自我意识的。“主奴关系”原本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奴役与被奴役、统治与被统治、控制与被控制的政治关系,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中借用它来谈主体的自我意识,其目的是为了说明什么?是不是想通过对“主奴关系”的论述来揭示主观精神获得解放经历了一个由不自由到陷入“苦恼意识”的囹圄、再到通过“劳动”挣脱外在限制去获得无限内在自由进入理性状态的漫长过程?笔者就此略谈拙识。 一、主体的意识是如何过渡到自我意识的人的思维意识从意识发展到自我意识也是符合否定之否定规律的,不是直线式上升也不是圆周式运动,而是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是由最初的感性确定性逐渐向知觉过渡,然后由知觉过渡到力和知性(超感官世界),最后由知性通过对对象意识而返回自身形成了自我意识。具体说来就是,作为意识的主体首先必须确定自我和对象二者之间是有区别的,对象不是自我,自我不是对象,本质上自我和本质没有差别,这是意识产生的前提,没有意识到这点主体是没有意识的,更谈不上自我意识。确定一个对象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因为感觉到了的东西我们不能深刻地理解它,只有理解到了的东西我们才可深刻地感觉到它。尽管世界上没有不可被认识的事物只存在尚未被人认识的事物,但是由于感性具体就像过眼云烟变幻莫测、飘忽不定,我们很难把握它们。当我们指着一个事物说这是什么的时候其实它已经发生了变化,不变的只有“这”这个抽象的语词,而具体的事物我们是只可意会难以言传的。鉴于此,黑格尔迎合西方“倒名为实”主流思想的潮流,看重“能指”而不屑于“所指”,有“得意忘言”之嫌。黑格尔认为感性本身是具体的可感的,是永恒的可以界定的概念、共相,只是感性所包含的内容是具体易变的不好把握,那么我们怎么去感受得到感性呢?这就需要把意识提高到知觉的程度上,我们知道感觉是一种外在的直观,是思维受外物刺激所引起的,而知觉不是直观,是一种对感性确定性的反思,是意识到了的感觉。黑格尔认为,知觉包含有对抽象共相的一种把握,从感性确定性中提取出隐藏在感性具体内容背后的共相,而意识到这种感性的东西就需要知觉。知觉所知觉到的都是物,我们把对象当作物来知觉。有一个物,我们已经知觉到它,是先感觉到的,当我在知觉的时候,我是把对象当一个共相来看待,同时也把自己当做一个共相,我和面对我的对象就成了对立的两极,知觉和感觉不同之处在于,它可以自觉地把我和对象看做对立的双方。对象和我对立之后,我们之间可否发生什么联系?如果可以是通过什么起作用?我们靠什么去把握彼此之间的联系呢?读了黑格尔的哲学著作之后,我们会发现对象和我之间不是像康德所说的那样:“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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