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要点(2017年修订)

北京市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要点(2017年修订)
北京市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要点(2017年修订)

北京市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要点

(2017年修订版)

北京市勘察设计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公室发布

二○一七年八月

目次

1总则 (1)

2 建筑专业 (3)

2.1节地与室外环境 (3)

2.2节能与能源利用 (14)

2.3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16)

2.4室内环境质量 (20)

3 结构专业 (28)

3.1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28)

4 给排水专业 (35)

4.1节地与室外环境 (35)

4.2节能与能源利用. (36)

4.3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37)

4.4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44)

4.5 室内环境质量 (45)

5 暖通专业 (47)

5.1节地与室外环境 (47)

5.2节能与能源利用 (47)

5.3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54)

5.4室内环境质量 (55)

6 电气专业 (59)

6.1节地与室外环境 (59)

6.2节能与能源利用 (60)

6.3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64)

6.4室内环境质量 (65)

7 提高与创新 (67)

7.1一般规定 (67)

7.2加分项 (67)

附录A施工图审查集成表 (74)

A.1 节地与室外环境 (74)

A.2 节能与能源利用 (79)

A.3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85)

A.4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88)

A.5 室内环境质量 (91)

A.6 提高与创新 (94)

A.7 居住建筑评分计算表 (96)

A.8 公共建筑评分计算表 (97)

附录B 施工图审查对照表 (99)

B.1节地与室外环境 (99)

B.2节能与能源利用 (113)

B.3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125)

B.4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133)

B.5室内环境质量 (142)

B.6提高与创新 (152)

1总则

1.1为落实北京市政府“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发展战略,促进绿色建筑的科学发展,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北京市发展绿色建筑推动生态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13]25号),制定本要点。

1.2本审查要点适用于北京市新建民用建筑工程及类似的其他建筑工程的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类似的其他建筑工程是指工业厂区内的办公楼、宿舍等类似民用建筑的建筑工程);附建在工业厂房的办公用房等非工业部分,其面积占整个建筑面积的比例大于等于30%,或面积大于等于1000m2,非工业部分应进行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

1.3本审查要点的标准依据是北京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11/T 825-2015。

1.4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与常规施工图审查同时进行,设计单位需提交《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集成表》,见附录A。施工图除符合本审查要点外,尚应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1.5本审查要点中涉及两个及以上专业的条文,应在相关专业分别审查后确定该条得分或是否满足要求。

1.6 本审查要点5类指标的评分项的“得分Q i”按照该类指标的“实际得分”除以“适用总分”(“适用总分”为100分减去不参评分)再乘以100分计算,“得分Q i”乘以各类指标的“权重wi”即为该类指标的“加权得分”,“总得分∑Q”为各类指标的“加权得分ωi Q i”和“加分项得分Q8”之总和,加分项的附加得分Q8按本标准第11章的有关规定确定。即∑Q=w1Q1+ w2Q2+ w3Q3+ w4Q4+ w5Q5+ Q8。评分计算表如下:

表1.6.1 居住建筑评分计算表(含住宅建筑、集体宿舍)

表1.6.2 公共建筑评分计算表

1.7 本审查要点中所有控制项要求应全部满足;每类指标的评分项目“得分Q i”不应小于40分,一星级绿色建筑“总得分∑Q”不应小于50分;当“总得分∑Q”分别达到60分、80分时,分别为二星级、三星级。

1.8 本审查要点中的“建议最低分”为达到绿色建筑一星级目标的得分建议,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宜的得分项。条文中有“*”标记的为绿色建筑二星级需增加的内容及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1.9 对多功能的综合体单体建筑,应按照本审查要点逐条对适用的区域进行评价,确定各评价条文的得分。

1.10 本审查要点由北京市勘察设计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由审查要点编制组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审查要点编制组成员:

北京市勘察设计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公室:叶大华叶嘉王涛胡倩孟宇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曾宇章艳华谢春娥许荷赵彦革李建琳裴智超

孙虹刘永晖

2 建筑专业

2.1节地与室外环境

(1)控制项

4.1.1项目选址、规划与建设应符合北京市城乡规划,且应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各类保护区、文物古迹保护的建设控制要求。

【审查范围】

民用建筑

【审查文件】

建筑设计说明

【审查内容】

(1)建筑设计说明中应对场地区位、原主要用途、原地形进行简要的介绍,写明规划用地的性质;

(2)如项目中有需特殊保护的区域(如各类保护区、文物古迹保护),建筑设计说明中应写明保护要求及保护措施。

4.1.2场地选址、规划与建设应保证场地安全,场地应无洪涝、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威胁,无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等危险源的威胁,且无电磁辐射、含氡土壤等危害。

【审查范围】

民用建筑

【审查文件】

建筑设计说明

【审查内容】

(1)建筑设计说明中应写明场地内自然条件,有无洪涝、滑坡、泥石流等潜在威胁,如果场地有特殊条件(如有防洪、防氡、防电磁辐射等需要避让的潜在危险源),需特别写明。

4.1.3场地内建设项目不应有排放超标的污染物,且应通过合理布局和隔离等措施降低污染源的影响。

【审查范围】

民用建筑

【审查文件】

建筑设计说明

【审查内容】

(1)建筑设计说明中应写明固体废弃物(垃圾)的收集方式。

注:本条还有暖通专业、给排水专业相关内容。

4.1.4建筑规划布局应满足日照标准,且不得使周边建筑及场地的日照条件低于日照标准要求。

【审查范围】

民用建筑

【审查文件】

建筑设计说明、建筑总平面图

【审查内容】

(1)日照相关内容由规划审查部门审核,不在施工图中审查,所有项目均视为满足要求,但需要在设计说明及总平面图中体现如下内容:

1).建筑设计说明中应写明建筑自身日照要求,以及周围有可能影响到的有日照标准要求的建筑(住宅、幼儿园生活用

房等)及其日照要求。做到本项目内所有建筑都满足有关日照标准,且不降低周边的日照标准;

注:条文中的“不降低周边建筑及场地的日照标准”是指:

a.对于新建项目的建设,应满足周边建筑及场地有关日照标准的要求;

b.对于改造项目分两种情况:周边建筑及场地改造前满足日照标准的,应保证其改造后仍符合相关日照标准的要

求;周边建筑及场地改造前未满足日照标准的,改造后不可再降低其原有的日照水平。

2).建筑总平面图中应标明项目中建筑单体之间的间距,以及与周边相邻近建筑的间距、周边建筑的性质。

(2)评分项

Ⅰ土地利用

4.2.1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评价总分值为17分。对居住建筑,根据其人均居住用地指标评分;对公共建筑,根据其容积率评分。

1 居住建筑:

1) 3 层及以下,高于35㎡但不高于41㎡;4-6 层,高于23㎡但不高于26㎡;7-12 层,高于22㎡但不高于24㎡;13-18 层,高于20㎡但不高于22㎡;19 层及以上,高于11㎡但不高于14㎡;得13 分;

2)3 层及以下,不高于35㎡;4-6 层,不高于23㎡;7-12 层,不高于22㎡;13-18 层,不高于20㎡;

19 层及以上,不高于11㎡;得17 分。

2 公共建筑:

办公科研、商业金融、综合体类建筑容积率达到0.8,不高于1.5,得5 分;达到1.5,不高于2.0得9分;达到2.0,不高于3.5,得13分;达到3.5及以上,得17分。

文化娱乐、医疗卫生、教育、体育、交通、民政类建筑容积率达到0.5,不高于0.8,得5 分;达到0.8,不高于1.2,得9分;达到1.2,不高于1.5,得13分;达到1.5及以上,得17分。

【审查范围】

民用建筑

【审查文件】

建筑设计说明、建筑总平面图

【审查内容】

居住建筑:

(1)建筑设计说明中或总平面图中的技术指标表应写明居住区内建筑类型、总居住用地面积、总户数、总人口(按

2.45人/户换算人口数)、人均居住用地等指标;

(2)建筑设计说明中应写明人均居住用地指标计算过程, 不同情况计算过程及方法如下:

1)当居住区内仅有一种层数类型的住宅时,可采用核算居住区实际人均居住用地面积与标准中相对应层数类型的值进行比较的方法,判断出具体的得分。

计算方法:R均=R÷(H×2.45)

公式中R—参评范围的居住用地面积,R均指人均居住用地面积,H为住宅户数,2.45指每户2.45人。

2)当不同层数类型的住宅混合建设时,可采用通过核算现有居住户数可能占用的最大居住用地面积与实际参评居住面积相比较的方法,判断出具体的得分。

当R≤(H1×41+H2×26+H3×24+H4×22+H5×14)×2.45时,得13分。

当R≤(H1×35+H2×23+H3×22+H4×20+H5×11)×2.45时,得17分。

式中,H1——3 层及以下住宅户数;

H2——4-6 层住宅户数;

H3——7-12层住宅户数;

H4——13-18层住宅户数;

H5——19 层及以上住宅户数;

R——参评范围的居住用地面积。

公共建筑:

建筑总平面图中的技术指标表应写明总用地面积、地上总建筑面积、容积率。

【建议最低分】

13分

4.2.2场地内合理设置绿化用地,评价总分值为9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居住建筑的住区绿地率:符合规划指标要求,得1分;达到规划指标的110%,得2分;达到规划指标120%,得4分;

2居住建筑的住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符合规划指标要求,得1分;达到规划指标的130%,得3分;达到规划指标的150%,得5分;

3公共建筑的绿地率:符合规划指标要求,得2分;达到规划指标的110%,得5分;达到规划指标的120%,得7分;

4公共建筑的绿地向社会公众开放,得2分。

【审查范围】

民用建筑(宿舍在本条中按照公共建筑的要求审查)

【审查文件】

建筑设计说明、建筑总平面图

【审查内容】

居住建筑:

(1)建筑设计说明或总平面图中的技术指标表应写明总居住用地面积、总户数、总人口(与4.2.1条的人口数量应一致)、绿地面积、绿地率、公共绿地面积等;

(2)建筑设计说明中应写明人均公共绿地计算过程;

注:住区的公共绿地是指满足规定的日照要求、适合于安排游憩活动设施的、供居民共享的集中绿地,包括居住区公园、小游园和组团绿地及其他块状、带状绿地。集中绿地应满足基本要求:宽度不小于8m,面积不小于400㎡,并应有不少于1/3的绿地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

公共建筑:

(1)建筑总平面图中的技术指标表应写明项目总用地面积、绿地面积、绿地率;

(2)建筑设计说明中应写明场地是否对外开放。如对外开放,需在建筑设计说明中写明开放区域、开放时间和管理方式。

【建议最低分】

2分

4.2.3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评价总分值为7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1居住建筑地下建筑面积与地上建筑面积的比率Rr:达到5%,得2分;达到15%得4分;达到25%得6分;达到30%,得7分;

2公共建筑地下建筑面积与建筑基底面积的比率Rb和地下一层建筑面积与总用地面积的比率Rp:Rb达到70%,得3分;Rb达到100%且Rp小于70%,得5分;Rb达到200%且Rp小于70%,得7分。

【审查范围】

民用建筑

【审查文件】

建筑设计说明、建筑总平面图、地下平面图

【审查内容】

(1)建筑设计说明中应写明利用地下空间的情况:

居住建筑:写明地下建筑面积、功能,并计算地下建筑面积与地上建筑面积的比率。

公共建筑:写明地下建筑面积、功能,并计算地下建筑面积与建筑基底面积的比率;计算地下一层建筑面积与总用地面积的比率。

(2)建筑总平面图中技术指标表应写明地下空间相关指标:

居住建筑:地下建筑面积、地上建筑面积;

公共建筑:地下建筑面积、建筑基底面积、地下一层建筑面积、总用地面积;

【建议最低分】

居住建筑4分

公共建筑5分

Ⅱ室外环境

4.2.4建筑及照明设计避免产生光污染,评价总分值为4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玻璃幕墙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玻璃幕墙光热性能》GB/T18091的规定,得1分;

2玻璃幕墙可见光反射比不大于0.2,得1分;

3室外夜景照明光污染的限制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 163的规定,得2分。

【审查范围】

民用建筑

【审查文件】

建筑设计说明、立面图

【审查内容】

(1)建筑设计说明中应写明对玻璃幕墙的要求,且符合《玻璃幕墙光热性能》GB/T18091的规定,并写明可见光反射比;

(2)建筑立面图应标明立面主要材料,建筑立面在选择玻璃幕墙时,应选用可见光反射比在合理范围内的产品,避免有害光反射。

(3)对于无玻璃幕墙的建设项目,第1款和第2款直接得分;对于不设室外夜景照明的建设项目,第3款直接得分。

注:此条还有电气专业相关内容。

【建议最低分】

4分

4.2.5场地环境噪声控制,评价总分值为5分。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的规定,得3分;对影响场地的噪声源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得2分。

【审查范围】

民用建筑

【审查文件】

建筑设计说明、建筑总平面图

*隔声降噪措施相关图纸(如需得第2款的2分)

【审查内容】

(1)建筑设计说明中应说明场地周边噪声情况及噪声预测值(应使用《环境影响报告》中对场地噪声的预测值,并写入建筑设计说明),且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的要求。

注:《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 相关内容:

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昼间≤50 dB(A),夜间≤40 dB(A);

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昼间≤55 dB(A),夜间≤45 dB(A);

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昼间≤60 dB(A),夜间≤50 dB(A);

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昼间≤65 dB(A),夜间≤55 dB(A);

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区域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 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类昼间≤70 dB(A),夜间≤55 dB(A). 4b类昼间≤70 dB(A),夜间≤60 dB(A)。

(2)设计说明中应写明场地周围主要噪声来源(如道路、固定设备噪声源等)并说明采用的隔声降噪措施。注:措施中不包含市政建设的绿化、声屏障、路面降噪等各用地范围以外的隔声防噪设施。

*(3)场地中如采用了隔声降噪措施,应提供相关图纸,能够表达出隔声降噪措施的位置、形式等。

【建议最低分】

4.2.6场地内风环境有利于室外行走、活动舒适,有利于建筑冬季的防风和过渡季、夏季的自然通风,评价总分值为6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冬季典型风速和风向条件下,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场地内人行活动区域距地面1.5m高处的风速小于5m/s,且室外风速放大系数小于2,得2分;

2)除迎风第一排建筑外,建筑迎风面与背风面表面风压差不大于5Pa,得1分;

2过渡季、夏季典型风速和风向条件下,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场地内人行活动区域不出现涡旋或无风区,得2分;

2)50%以上可开启外窗室内外表面的风压差大于0.5Pa,得1分。

【审查范围】

民用建筑

【审查文件】

建筑总平面图、室外风环境模拟报告

【审查内容】

(1)利用计算流体动力学(CFD)手段根据不同季节典型风向、风速可对建筑外风环境进行模拟,其中来流风速、风向为对应季节内出现频率最高的风向和平均风速,可通过查阅建筑设计或暖通空调设计手册中的相关资料得到;(2)对于单栋建筑,或只有迎风第一排建筑的项目,关于风压差的1分可直接得分;

(3)计算“可开启外窗室内外表面的风压差”时,可将建筑外窗的室内表面风压认定为0Pa,可开启外窗的室外风压绝对值大于0.5Pa,即算此外窗满足要求;

(4)室外风环境模拟报告中的建筑布局应与建筑总平面图一致。

【建议最低分】

4.2.7采取措施降低热岛强度,评价总分值为6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场地中处于建筑阴影区外的步道、游憩场、庭院、广场等室外活动场地设有乔木、花架等遮阴措施的面积比例,居住建筑达到30%,公共建筑达到10%,得1分;居住建筑达到50%,公共建筑达到20%,得2分;

2场地中处于建筑阴影区外的机动车道,路面太阳辐射反射系数不小于0.4或设有行道树的路段长度达到70%,得1分;超过70%的地面机动车停车位设有乔木、遮阳棚等遮阴措施,得1分;

3除绿化屋面和表面设有太阳能板的建筑屋面外,太阳辐射反射系数不小于0.4的建筑屋面面积达到75%,得2分。

【审查范围】

民用建筑

【审查文件】

建筑设计说明、建筑总平面图

*景观总平面图、室外遮阴面积比计算书

【审查内容】

(1)建筑总平面图(或建筑设计说明)中应标明处于建筑阴影区外的步道、游憩场、庭院、广场等室外活动场地设有乔木、花架、遮阳棚等遮阴措施的面积比例。

注:建筑阴影区为夏至日8:00~16:00时段在4h日照等时线以内的区域。乔木遮阴面积按照成年乔木的的最大冠幅值为直径的圆的面积。

*景观方案总平面图中应标明处于建筑阴影区外场地中步道、游憩场、庭院、广场等室外活动场地设有乔木、花架、遮阳棚等遮阴措施位置,并提供夏季日照模拟分析图、室外遮阴面积比计算书。

(2)建筑设计说明中应写明场地中处于建筑阴影区外的机动车道,路面太阳辐射反射系数不小于0.4的面积比(需计算过程);或者写明设有行道树的机动车道比例。

*景观方案总平面图中应标明处于建筑阴影区外的机动车道、机动车停车位遮阴措施及位置,并提供并提供夏季日照模拟分析图、室外遮阴面积比计算书。

(3)建筑设计说明中应写明建筑屋面材料太阳辐射反射系数不小于0.4的面积比,并写明计算过程。具体的计算过程,要求写明太阳辐射反射系数大于0.4的道路、屋面面积(㎡)、道路、屋面总面积(㎡),并计算道路路面、建筑屋面的太阳辐射反射系数不低于0.4的面积比(%)。其中的屋面总面积,可不包含设备占用、屋顶绿化、屋顶水箱等面积。

注:饰面材料反射比可参考《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2013中附录D,表D.0.5。

【建议最低分】

3分

Ⅲ交通设施与公共服务

4.2.8场地与公共交通设施具有便捷的联系,评价总分值为7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场地出入口到达公共汽车站的步行距离不大于500m,得1分;

2 场地出入口到达轨道交通站的步行距离不大于800m,得1分;

3 场地出入口到达公共自行车租赁站的步行距离不大于500m,得1分;

4场地出入口步行距离500m范围内设有3条及以上线路的公共交通站点(含公共汽车站、轨道交通站和公共自行车租赁站),得2分;

5有便捷的人行通道联系公共交通站点,得2分。

【审查范围】

民用建筑

【审查文件】

建筑总平面图、公共交通示意图

【审查内容】

(1)设计说明中写明场地周围公共交通设施情况,场地出入口到达公共汽车站的步行距离,到达轨道交通站的步行距离,到达自行车租赁站(或室外共享单车专用停车位)的步行距离;场地出入口步行距离500m范围内的公共交通站点(含公共汽车站、轨道交通站和公共自行车租赁站)及站点停靠的公交线路;

(2)建筑总平面图中标出与公共交通连通的专用通道。

注:“有便捷的人行通道联系公共交通站点”可包括建筑外的平台直接通过天桥与公交站点相连,建筑的部分空间与

地面轨道交通站点出入口直接连通,为减少到达公共交通站点的绕行距离设置了专用的人行通道,地下空间与地铁站点直接相连等。

【建议最低分】

2分

4.2.9场地内无障碍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的规定,且场地内外的人行通道实现无障

碍衔接,评价分值为3分。

【审查范围】

民用建筑

【审查文件】

建筑设计说明、建筑总平面图、建筑总平面竖向设计图

*景观室外竖向设计平面图

【审查内容】

(1)建筑设计说明中无障碍专篇中应写明场地内无障碍设计的内容;

(2)建筑总平面图中标明场地内人行道、室外活动场地、停车场、建筑出入口的无障碍系统以及场地内外人行通道的无障碍衔接。

(3)建筑总平面竖向设计图应标明场地内主要道路、广场的竖向标高,有高差处应表示出无障碍设施的做法;

*(4)景观室外竖向设计平面图应标明室外人行道、室外活动场地等主要活动广场的竖向标高。有高差处应表示出无障碍设施的做法。

【建议最低分】

3分

4.2.10合理设置停车场所,评价总分值为7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配套设置位置合理、方便出入的自行车停车设施,且室外设施采取遮阳防雨措施,得3分;

2合理设置机动车停车设施,并采取下列措施中的3项,得2分;达到4项及以上,得4分:

1)采用地下停车库方式;

2)采用机械式停车库、停车楼等方式;

3)停车库或停车场内设置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且满足规划配建指标要求;

4)合理设计地面停车位,不挤占步行空间及活动场所,居住场地内地面停车率不超过10%;

5)采用错时停车方式向社会开放,提高停车场(库)使用效率。

【审查范围】

民用建筑

【审查文件】

建筑设计说明、建筑总平面图、自行车库及机动车库平面图

【审查内容】

(1)建筑设计说明中应写明场地内自行车、机动车停车方式,写明是否采用错时停车方式向社会开放,如果采用,说明拟错时停车的区域,并提供错时停车的时间、出入口和管理方式;

(2)建筑总平面图或地下室平面图中应标明地面停车场或地下车库位置、车位、自行车库/棚位置、新能源汽车充电

基础设施位置及设置比例;

注:居住场地地面停车率=地面停车位(单层)数量/住宅户数x100%。

《北京市新能源小客车公用充电设施投资管理办法(试行)》中提出了北京市新建及改扩建各类建筑物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指标要求。

(3)自行车库平面图应标明自行车库/棚及附属设施、机动车停车场(库)平面图应标明机动车停车位及数量。

注:此条还有电气专业相关内容。

【建议最低分】

5分

4.2.11提供便利的公共服务,评价总分值为6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1居住建筑:满足下列要求中4项,得3分;满足5项及以上,得6分:

1)场地出入口到达幼儿园的步行距离不大于300m;

2)场地出入口到达小学的步行距离不大于500m;

3)场地出入口到达托老所的步行距离不大于500m;

4)场地出入口到达医疗卫生设施的步行距离不大于500m;

5)场地出入口到达商业服务设施的步行距离不大于500m;

6)场地出入口到达文体设施的步行距离不大于500m;

7)相关设施集中设置并向周边居民开放。

2公共建筑:满足下列要求中2项,得3分;满足3项及以上,得6分:

1)2种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集中设置,或公共建筑兼容2种及以上的公共服务功能;

2)配套辅助设施设备共同使用、资源共享;

3)建筑向社会公众提供开放的公共空间;

4)室外活动场地错时向周边居民免费开放。

【审查范围】

民用建筑(宿舍在本条中按照公共建筑的要求审查)

【审查文件】

建筑设计说明、建筑总平面图

【审查内容】

(1)建筑设计说明中应写明场地内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情况。

居住建筑:说明幼儿园、小学、托老所、医疗卫生设施、商业服务设施,文体设施等设置情况及与项目的距离。

公共建筑:说明公共建筑兼容的公共服务功能、共享的配套设施;建筑、室外活动场地是否对外开放,如果对外开放说明开放的时间及管理方式。

(2)建筑总平面图应标注出公共建筑场地免费开放的区域及进出路线。

注:兼容2种及以上主要公共服务功能是指建筑除其自身的主体功能外,还兼有其他公共服务功能,比如兼有宾馆建筑、博览建筑、体育健身场馆、大型商业等功能。

配套辅助设施设备共同使用、资源共享,是指建筑或建筑群的车库、锅炉房、空调机房、食堂、医疗点、休息处、会议室、报告厅等可以供建筑或建筑群内大部分使用者共用使用;

建筑向社会公众提供开放的公共空间,是指运动场馆、图书馆、餐饮设施、公共厕所等建筑室内空间向建筑常规使用者之外的公众开放,比如大学、独立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高等专科学校等专用运动场所,在非校用时间向社会公众开放。本条不含4.2.10条涉及的停车场(库)向公众开放。设计评价时应在图纸中标注出开放的区域及进出路线,并说明开放的管理办法。

室外活动场地错时向周边居民免费开放,是指建筑室外的活动场地的开放与共享,比如文化、体育设施的室外活动场地错时向社会开放,办公建筑的室外场地在非办公时间向周边居民开放,商业建筑的屋顶绿化在非营业时间提供给公众休憩等。

【建议最低分】

3分

Ⅳ场地设计与场地生态

4.2.12场地设计充分保护原有生态环境,评价总分值为3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结合现状地形地貌进行场地设计与建筑布局,得1分;

2保护场地内原有的自然水域、湿地和植被,得1分;

3采取表层土利用等生态恢复或补偿措施,得1分。

【审查范围】

民用建筑

【审查文件】

建筑设计说明、建筑总平面图

【审查内容】

(1)建筑设计说明中写明场地是否结合现状地形地貌;

重点关注:高差较大的场地,没有进行过度的地形改造;本来较为平整的场地没有进行了过度的堆土设计。鼓励利用凹地做地下室或下沉庭院,利用高差为地下空间提供采光通风,利用高差形成不同高度的入口空间,利用高差形成景观微地形,借助地形组织场地排水等措施。

(2)建筑设计说明中写明是否保留和利用了原有场地自然水域、湿地和植被等自然资源,如有保留和利用,需在总平面图中标明。对场地的水体和植被进行了改造的项目,应说明改造原因,以及拟采取的生态修复和补偿措施;如原始场地内不存在需保护的生态环境,第2款不参评。

(3)建筑设计说明中对收集并利用原有场地的表层土提出要求。第3款在设计阶段不参评。

【建议最低分】

2分

4.2.13充分利用场地空间合理设置绿色雨水基础设施,对大于5hm2的场地进行雨水专项规划设计,评价总分值为8

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下凹式绿地、雨水花园等有调蓄雨水功能的绿地和水体的面积之和占绿地面积的比例达到50%,得1分;达到65%,得2分;

2合理衔接和引导屋面雨水、道路雨水进入生态设施,并采取相应的径流污染控制措施,得2分;

3公共停车场、人行道、步行街、自行车道和休闲广场、室外庭院的透水铺装率不小于70%,得2分;

4建设后场地外排雨水流量径流系数不大于0.5,得1分;不大于0.4,得2分.

【审查范围】

民用建筑

【审查文件】

建筑总平面图

【审查内容】

(1)在建筑总平面图中应标明下凹式绿地、雨水花园、硬质铺装地面中透水铺装范围及面积。总图的技术指标表中写明下凹式绿地、雨水花园等有调蓄雨水功能的绿地和水体的面积,并计算下凹式绿地、雨水花园等有调蓄雨水功能的绿地和水体的面积之和占绿地面积的比例;写明硬质铺装面积、地面中透水铺装面积,并计算硬质铺装地面中透水铺装面积的比例。

【建议最低分】

3分

注:本条还有给排水专业相关内容。

4.2.15合理选择绿化方式,科学配置绿化植物,评价总分值为7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种植适应北京市气候和土壤条件的植物,采用乔、灌、草结合的复层绿化,种植区域覆土深度和排水能力满足植物生长需求,得3分;

2居住建筑绿地配植乔木不少于3株/100㎡,灌木量不少于10株/100㎡,得4分;

3 公共建筑屋顶绿化面积占屋顶可绿化面积的比例达到30%,得2分;达到50%,得3分;

4 公共建筑外墙垂直绿化面积占10m以下外墙总面积的比例达到5%,得1分。

【审查范围】

民用建筑(公共建筑屋顶无可绿化面积,第3款不参评)

【审查文件】

建筑设计说明、建筑总平面图,种植屋顶平面图(公共建筑提供)

*室外景观种植平面图、苗木表、植物数量计算说明书(居住建筑提供)

【审查内容】

(1)建筑设计说明写明种植区域覆土深度及排水做法,并对景观设计提出如下要求:

1)种植适应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植物,采用乔、灌、草结合的复层绿化;

2)居住建筑绿地配植乔木不少于3株/100㎡,灌木不少于10株/100㎡;

(2)公共建筑设计说明中写明是否采用了垂直绿化、屋顶绿化,如采用应在说明中写明做法。屋顶绿化应写明屋顶绿化面积与屋顶可绿化总面积,并计算屋顶绿化占可绿化屋面的面积的比例;垂直绿化应写明外墙绿化面积,10米以下外墙总面积,并计算垂直绿化占10米以下外墙面积的比例;

注:如果公共建筑的屋顶没有可绿化面积或屋顶可绿化面积不大于30m2,可以不做屋顶绿化,第3款的3分不参评。屋顶可绿化面积不包括放置设备、管道、太阳能板、遮阳构架、通风架空屋面等设施所占面积,不包括轻质屋面和大于15度的坡屋面,不包括用作走廊的交通面积,也不包括电气用房和顶层房间有特殊防水工艺要求的屋面面积。

外墙垂直绿化面积包括外墙所有高度上做的垂直绿化(包括10m以下也包括10m以上),而10m以下外墙总

面积则指高度在10m以下的建筑外墙面积总和,因此外墙垂直绿化比例有可能大于100%,属于正常现象。(3)建筑总平面图或立面图中应标明垂直绿化、屋顶绿化所在的位置及面积;

(4)种植屋顶平面图中需标明绿化的范围及面积,并标明可绿化屋面的范围及面积。

*(5)室外景观种植平面图应标明植物种植位置、数量。

*(6)苗木表中的植物应与室外景观种植平面图相对应,列明植物的种类、数量、规格。

*(7)居住建筑应提供植物数量计算说明书,说明书中应根据室外景观种植平面图、苗木表写明绿地面积、并计算100平米内乔木数量(要求不少于3株/100㎡),灌木数量(要求不少于10株/100㎡)。

【建议最低分】

3分

2.2节能与能源利用

(1)控制项

(2)评分项

Ⅰ建筑与围护结构

5.2.1结合场地自然条件,对建筑的体形、朝向、楼距、窗墙比等进行优化设计,评价分值为6分。

【审查范围】

民用建筑

【审查文件】

建筑设计说明、建筑总平面图、节能计算书

【审查内容】

(1)建筑设计说明和节能计算书中应写明建筑体形系数、各朝向窗墙比,并应满足节能设计标准限值的要求;

(2)总平面图中应注明建筑间距;

(3)居住建筑:建筑体形简单、主要朝向为南北向,楼间距、窗墙比也满足节能设计标准要求,可视为设计合理,本条直接得6分;

(4)公共建筑的建筑各朝向窗墙比都低于0.5,本条直接得6分。

注:考虑到地块形状对建筑布局的影响,对于建筑群项目,90%以上建筑(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朝向为南北向即可认为项目主要朝向满足南北向要求。南北向的朝向确定详见北京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1/891-2012 附录A的A.2.1

【建议最低分】

6分

5.2.2外窗、玻璃幕墙的可开启部分能使建筑获得良好的通风。评价总分值为6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1甲类和乙类公共建筑,每个单一立面透光部位设可开启窗扇,其有效通风面积不小于该立面面积的5%,得4分;不小于8%,得6分;

2 丙类公共建筑可开启窗扇的有效通风面积不小于所在立面窗面积的30%,得4分;不小于40%,得6分;

3居住建筑外窗的实际可开启面积不小于所在房间面积的1/15,得4分;1/12,得6分。

【审查范围】

民用建筑

剧场、影剧院、商场、音乐厅、藏品库、精密仪器、数据机房及手术室等不宜进行自然通风的特殊功能建筑,本条可不参评。不宜进行自然通风的房间,此部分面积可不计入。

当建筑高度高于100米,100米以上部分不参评,仅对其100m以下部分的外窗和玻璃幕墙的可开启面积比例进行审查,对于建筑高度高于200米的超高层建筑,由于冬季热压差过大,下部开启扇有可能开关困难或关闭不严,本条不参评

【审查文件】

立面图、门窗表、门窗详图

【审查内容】

(1)立面图中应标明外窗开启位置及开启方式;

(2)公共建筑在门窗表中统计各朝向外窗或透明幕墙的有效通风面积与所在立面窗面积的比值;

(3)居住建筑在户型图中统计每个主要功能房间的外窗实际可开启面积与房间面积的比值;

(4)公共建筑外窗开启扇的有效通风面积,指窗开启最大时的垂直或水平投影面积,具体计算方法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1/687-2015的附录A部分;

【建议最低分】

4分

5.2.3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指标优北京市现行相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评价总分值为10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1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比北京市现行相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规定的提高幅度达到3%,得3分,每增加1%,得1分,满分10分;

2 按照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权衡判断的方法和要求计算能耗,设计建筑全年累计暖通空调能耗值比参照建筑降低幅度达到3%,得3分,每增加1%,得1分,满分10分。

【审查范围】

民用建筑

【审查文件】

节能计算书

【审查内容】

(1)对于居住建筑,由于《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1/891的要求已明显高于国家和行业标准,本条直接得10分;

(2)对于公共建筑,在《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1/687-2015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

a.甲类公建:要求屋面、外墙(包括非透光幕墙)、单一立面透光部分、屋顶透光部分的传热系数K和透光部分的太

阳得热系数SHGC比标准要求的数值低3%得3分,每增加1%,多得1分。

b.乙类公建:由于北京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1/687-2015已高于国家及行业标准的10%,因此乙类

建筑本条可直接得10分。

c.丙类公建:建筑屋面、外墙(包括非透光玻璃幕墙)、立面透光部位、屋面透光部位的传热系数K比标准要求

的数值均降低3%得3分,每增加1%,多得1分;

【建议最低分】

居住建筑和乙类公建10分/甲类丙类公建3分

注:本条还有暖通专业相关内容。

5.2.12合理选用电梯和自动扶梯,并采取电梯群控、扶梯自动启停等节能控制措施,评价分值为3分。

【审查范围】

民用建筑

对于不设电梯、扶梯的建筑本条不参评。仅有一台电梯的建筑,本条中节能控制措施不参评。

【审查文件】

建筑设计说明

【审查内容】

(1)建筑设计说明中应说明采用配备高效电机及先进控制技术的电梯的要求。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应具有节能拖动及节能控制装置,并宜设置自动控制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运行的感应传感器;

(2)当2台及以上的电梯集中布置时,其控制系统应具备按程序集中调控和群控的功能。

【建议最低分】

3分

2.3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1)控制项

7.1.1不得采用国家和北京市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及制品。

【审查范围】

民用建筑

【审查文件】

建筑设计说明

【审查内容】

(1)建筑设计说明中,应明确本项目未采用国家和北京市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及制品。

注:本条还有结构专业相关内容。

7.1.3 建筑造型要素应简约,且无大量非功能性的装饰性构件。

【审查范围】

民用建筑

立面图、纯装饰性构件造价比例计算书

【审查内容】

(1)纯装饰性构件应在立面图中标明,核查是否有大量装饰性构件。如有,需提供纯装饰性构件造价占单栋建筑总造价比例计算书,公共建筑纯装饰性构件造价不高于所在单栋建筑总造价的0.5%,居住建筑纯装饰性构件造价不高于所在单栋建筑总造价的2%。

注:没有功能作用的纯装饰性构件应用,归纳为如下几种常见情况:

1)不具备遮阳、导光、导风、载物、辅助绿化等作用的飘板、格栅各构架等作为构成要素在建筑中大量使用;

2)单纯为追求标志性效果在屋顶等处设立塔、球、曲面等异型构件;

3)女儿墙以及外幕墙高度超过标准最低要求2倍以上。

7.1.4现浇混凝土应全部采用预拌混凝土,建筑砂浆应全部采用预拌砂浆。

【审查范围】

民用建筑

【审查文件】

建筑设计说明

【审查内容】

(1)建筑设计说明中,明确砂浆应全部采用预拌砂浆;

注:本条还有结构专业相关内容。

(2)评分项

Ⅰ节材设计

7.2.3土建工程与装修工程一体化设计,评分总分值为8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1住宅建筑:

1)30%以上户数土建与装修一体化设计,得3分;

2)50%以上户数土建与装修一体化设计,得5分;

3)全部户数土建与装修一体化设计,得8分;

2公共建筑:

1)公共部位土建与装修一体化设计,得5分;

2)所有部位土建与装修一体化设计,得8分。

【审查范围】

民用建筑

【审查文件】

建筑设计说明

*装修平面图、室内主要空间效果图

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发展与协调

公司诉讼 理由 是什么? 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监督与管理, 做好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 (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工作, 根据新修订的《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条例》 , 决定对施工图审查办法进行调整, 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审查范围: 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均要进行施工图审查, 建筑物中的建筑幕墙、钢结构和轻钢结构、大型室内外装饰工程、风景园林和照明专项工程的设计也要进行施工图审查。 二、审查内容: 施工图审查分为行政性审查和技术性审查。其中行政性审查由建设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以下简称建设主管部门审查, 技术性审查由建设单位委托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施工图审查机构 (以下简称审查机构审查。如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审查机构达不到被审查项目的资质要求时, 在完成行政审查后, 经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同意,可以跨地区委托本省具有相应资质的审查机构审查。 (一行政性审查的内容: 1、勘察设计单位是否具备与被审查项目相应的资质等级和范围 ; 2、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按规定由具备执业资格的人员签字盖章,以及按规定所要求的其他签字、盖章手续是否齐全,设计人员是否为该单位备案人员 ;

3、项目是否按规定履行了方案设计招投标、初步设计等审批手续,各相关部门的审批资料是否齐全, 包括项目立项批件、建设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和节能、安评、环评的批准文件等 ; 4、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勘察设计合同在价格、设计周期等方面是否符合国家规定,以及合同的履行是否正常等 ;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查内容。 (二技术性审查的内容: 1、建 (构筑物的稳定性、安全性审查, 包括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是否安全、可靠 ; 2、是否符合抗震、消防、节能、环保、防雷、卫生、人防安全防范、无障碍设计等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和我省的有关规定 ;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查内容。 施工图技术性审查应以建设部颁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试行》所规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技术审查的统一依据, 对涉及设计的经济、技术合理性、设计优化等问题,由建设单位通过方案设计招投标或技术咨询途径解决。 三、审查程序: (一建设单位向建设主管部门报送施工图审查所需文件, 由建设主管部门进行书面登录,并进行行政性审查。 行政性审查按建设项目所在地实行属地化管理, 统一由市 (地建设主管部门负责。 (二行政性审查合格后, 建设主管部门向建设单位发出审查通知书, 建设单位持审查通知书自行委托审查机构进行技术性审查。

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要点

北京市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要点 (2017年修订版) 北京市勘察设计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公室发布 二○一七年八月 目次 1总则1

2 建筑专业2 2.1节地与室外环境2 2.2节能与能源利用11 2.3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12 2.4室内环境质量16 3 结构专业21 3.1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21 4 给排水专业25 4.1节地与室外环境25 4.2节能与能源利用·26 4.3节水与水资源利用28 4.4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33 4.5 室内环境质量34 5 暖通专业34 5.1节地与室外环境34 5.2节能与能源利用34 5.3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40 5.4室内环境质量40 6 电气专业43 6.1节地与室外环境43 6.2节能与能源利用44 6.3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47 6.4室内环境质量48 7 提高与创新49 7.1一般规定49 7.2加分项49 附录A施工图审查集成表55 A.1 节地与室外环境55 A.2 节能与能源利用57 A.3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61 A.4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63 A.5 室内环境质量64 A.6 提高与创新66 A.7 居住建筑评分计算表68 A.8 公共建筑评分计算表68 附录B 施工图审查对照表69 B.1节地与室外环境69

B.2节能与能源利用78 B.3节水与水资源利用86 B.4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91 B.5室内环境质量96 B.6提高与创新101

1总则 1.1为落实北京市政府“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发展战略,促进绿色建筑的科学发展,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北京市发展绿色建筑推动生态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13]25号),制定本要点。 1.2本审查要点适用于北京市新建民用建筑工程及类似的其他建筑工程的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类似的其他建筑工程是指工业厂区内的办公楼、宿舍等类似民用建筑的建筑工程);附建在工业厂房的办公用房等非工业部分,其面积占整个建筑面积的比例大于等于30%,或面积大于等于1000m2,非工业部分应进行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 1.3本审查要点的标准依据是北京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11/T 825-2015。 1.4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与常规施工图审查同时进行,设计单位需提交《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集成表》,见附录A。施工图除符合本审查要点外,尚应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1.5本审查要点中涉及两个及以上专业的条文,应在相关专业分别审查后确定该条得分或是否满足要求。 1.6 本审查要点5类指标的评分项的“得分Q i”按照该类指标的“实际得分”除以“适用总分”(“适用总分”为100分减去不参评分)再乘以100分计算,“得分Q i”乘以各类指标的“权重wi”即为该类指标的“加权得分”,“总得分∑Q”为各类指标的“加权得分ωi Q i”和“加分项得分Q8”之总和,加分项的附加得分Q8按本标准第11章的有关规定确定。即∑Q=w1Q1+ w2Q2+ w3Q3+ w4Q4+ w5Q5+ Q8。评分计算表如下: 表1.6.1 居住建筑评分计算表(含住宅建筑、集体宿舍) 表1.6.2 公共建筑评分计算表

全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名单

全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名单附件2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名单序机构审查机构名称备注号类别 一、北京市(共2家) 1 北京中询国际工程顾问公司一类不含轨道交通 2 北京城建信捷轨道交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类限公共交通(地铁轻轨) 二、天津市(共2家) 3 天津市赛英工程设计技术咨询公司一类 4 天津市政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类 三、河北省(共14家) 5 石家庄刘颖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一类限道路、桥隧、给水、排水 一类限燃气、热力 6 河北贺宸工程设计咨询事务所二类限风景园林 一类限热力、环境卫生、道路、桥隧 7 河北荣丰工程设计咨询事务所二类限燃气、风景园林、给水、排水 一类限道路、桥隧 8 河北晓玲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二类限热力、风景园林、给水、排水 9 河北玉民工程设计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二类限热力、给水、排水 10 张家口市维佳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二类限给水、排水 11 唐山庆森工程设计咨询事务所二类限燃气、热力 12 石家庄尚德建筑工程设计咨询事务所二类限热力、给水、排水 限热力、风景园林、给水、排水、道路、13 保定全祥工程设计咨询事务所二类桥隧

14 沧州文勇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二类限道路、桥隧 15 沧州方圆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二类限道路、桥隧 16 承德秀峰工程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二类限道路、桥隧 17 廊坊市信德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二类限给水、排水、道路、桥隧 限燃气、热力、给水、排水、道路、桥18 邯郸市奇斌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二类隧 四、山西省(共9家) 19 山西晋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类限给水、排水、热力、桥隧 20 太原通建设计审查咨询有限公司一类限给水、排水、热力 21 大同市建科勘察设计审查有限责任公司一类限道路、给水、排水 限道路、桥隧、给水、排水、燃气、热一类力 22 山西隆基市政工程图纸审核有限公司 二类限风园林 23 阳泉市诚信苑施工图审查中心二类限道路、桥隧 24 山西永安建筑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二类限道路、给水、排水、热力 25 运城市天润工程设计审查有限公司二类限道路、桥隧 26 晋城市建园设计审查咨询有限公司二类限道路、燃气、热力、给水、排水 27 长治市广厦建筑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二类限道路、给水、排水、燃气 五、内蒙古(共14家) 28 内蒙古久明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一类 29 鄂尔多斯市建筑工程设计审查站二类 30 巴彦淖尔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有限责任公司二类 1 31 通辽市万科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二类

北京建筑设计研究院名录 (1)

北京建筑设计研究院通讯录 交通部公路规划设计院北京市东四前炒面胡同33号5125586 林业部林产工业规划设计院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30号65135577 北京煤炭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德外安德路67号62019922 北京中航建设计公司北京市德外大街12号62354327 第二炮兵工程设计研究院北京东城区安德里北街18号64213683 华北电力设计院北京市安德路65号62010077 中国航空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760信箱62016633 中国化学工程总公司北京市安定门外六铺炕一区中街一区一号62010973 中国石化北京设计院北京西城区德外安德里甲67号2028822-3091 中国友发国际工程设计咨询公司北京安定门外安德路九号64234742 中国建筑技术开发总公司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64221354 中国建筑科学与研究院综合设计研究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64221360 中核大地工程总公司北京市762信箱64214810 北京市电信规划设计院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厂坡37号7780639 北京汇宇城建设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惠新南里2号院64970763 电力部、水利部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西街一号65765533-2119 中船第六0二设计研究院北京双桥中路北院1号65895533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设计所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东里65761331-2487 北京市纺织工业设计院北京市朝阳区道家村1号65061133 北京市建筑材料工业设计院北京市朝阳区甘露园南里17号楼65956758 农业部北京设计院北京东三环北路16号65003113 铁道部专业设计院北京市朝外大街227号65535034 中国轻工业北京设计院北京市朝阳区团结湖65922406 北京都林国际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东直门外察慈小区9号楼64626847 中信室内装修工程公司北京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2号64661868 北京中信华美设计公司北京朝阳区柳芳南里甲五号64635341 建设部城市建设研究院北京市朝阳区惠新南里2号院64922233-458 中国寰球化学工程公司北京市朝阳区樱花园东街7号64213290 中航油建筑工程设计研究院北京朝阳区安贞里二区一号楼64264599 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小酱坊胡同甲40号66017776-3102 北京优奈特燃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小酱坊用同甲40号66017776-3410 九三建筑设计研究院北京西四颁赏胡同4号66011626 北京市燕威建筑设计院北京市德内大街103号64030459 北京安泰顺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77号名仕花园8号楼3层88139521 铁道部电气化工程局通信信号勘测设计院北京市丰台区万寿路南口金家村1号8235307-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总公司设计研究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9号68160531 中国和平建筑设计院北京海淀区定慧寺西里18号68125646 中国建筑北京设计研究院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甲15号68215350 总后建筑设计研究院北京太平路22号设计院66887551 北京奥思得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11号5层68313938 北京国城建筑设计公司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建设部北配楼68343546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对我市房屋建筑工程(含建筑装饰等专项 工程,下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 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的管理,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 程施工图审查和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施工图审查,是指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的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章,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等内容进行的审查。 第四条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五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按照国家规定的条件并结合本 市建设规模认定本市审查机构及其审查人员,对本市施工图审查 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区县(自治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 行政区内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接受市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审查机构

第六条审查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条件。 从事勘察文件审查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的一类机构和主 城区内的二类机构审查人员必须全部为符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34号令)分类标准要求的专职人员;其他区县(自治县、市)的二 类机构专职审查人员不得低于前述分类标准要求审查人员总数 的50%。从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的审查机构的专职审查人员不得低于前述分类标准要求审查人员总数的50%。 第七条审查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从事施工图审 查的勘察设计单位,内部应当设立施工图审查专门机构,其人员、财务等应当单独管理。 第八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认定的审查机构颁发审查机构认 定书和施工图审查专用章。审查机构认定书、施工图审查专用章有效期为2年。 第九条审查机构认定书有效期满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根 据建设规模和各机构运行情况,对机构进行重新认定和调整。 第三章审查人员 第十条审查人员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条件,并经市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认定。审查人员只能在一个审查机构从事施工图审查工作。专职从事施工图审查工作的技术人员在从事施工图审查工作期 间不得从事勘察设计工作。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从今年9月1日起,住宅项目在审批时将增加一项内容: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其他有关文件报送市规委委托的审查单位进行审查,施工图未经审查批准不得使用。一方面,这将更加规范本市的施工管理制度,一方面也会使一些即将拿到开工许可证的开发商又不得不将施工图纸送到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延长了开发周期。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的监督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市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审查单位,依据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与规范,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结构安全和强制性标准、规范执行情况等进行的独立审查。 第三条施工图审查工作是政府对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基本建设必不可少的程序。 建设单位应在完成施工图、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市建设委员会颁发开发证前办理施工图报审手续。 第四条本市施工图审查工作的主管部门是北京市规划委员会(下称市规划委),负责全市施工图审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对审查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北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总站负责日常工作。 第二章审查内容和程序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与审查单位签订审查合同,明确审查的内容、双方责任和义务、审查期限和费用等。审查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六条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内容 1、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规范; 2、是否按照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设计深度标准要求; 3、工程勘察是符合国家及本市的有关技术标准及规定; 4、结构设计是否安全; 5、是否损害公众利益。 第七条建设单位办理报审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资料的复印件: 1、规划管理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批准立项文件、主要的初步设计文件及批准文件; 3、有关部门对消防、抗震、人防、节能等专项审批意见书。 4、工程勘察成果报告(详勘); 5、施工图设计全套图纸文件(结构专业计算书,注明计算软件名称及版本); 6、审查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北京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评价与等级划分

北京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评价与等级划分 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由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施工管理、运营管理7类指标组成。每类指标均包括控制项和评分项。评价指标体系还统一设置加分项。 设计评价时,不对施工管理和运营管理2类指标进行评价,但可预评相关条文。运行评价应包括7类指标。 控制项的评定结果为满足或不满足;评分项和加分项的评定结果为分值。绿色建筑评价应按总得分确定等级。 评价指标体系7类指标的总分均为100分。7类指标自的评分项得分Q1、Q2、Q3、Q4、Q5、Q6、Q7按参评建筑该类指标的评分项实际得分值除以适用于该建筑的评分项总分值再乘以100分计算。 加分项的附加得分Q8按本标准第11章的有关规定确定。 绿色建筑评价的总得分按下式进行计算,其中评价指标体系7类指标评分项的权重w1~w7按下表取值。 ΣQ=W1Q1+W2Q2+W3Q3+w4Q4+w5Q5+ww6Q6 +w7Q7+Q8 绿色建筑各类评价指标的权重 注: 1、表中“ ———”表示施工管理和运营管理两类指标不参与设计评价。 2、对于同时具有居住和公共功能的单体建筑,各类评价指标权重取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所对应权重的平均值。

绿色建筑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3个等级。3个等级的绿色建筑均应满足本标准所有控制项的要求,且每类指标的评分项得分不应小于40分。当绿色建筑总得分分别达到50分、60分、80分时,绿色建筑等级分别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 对多功能的综合性单体建筑,应按本标准全部评价条文逐条对适用的区域进行评价,确定各评价条文的得分。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知识管理案例图文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_知识管理案例(图文) 被誉为知识管理界“奥斯卡”的MAKE(Most Admired Knowledge Enterprise,最受尊敬的知识型组织)大奖,自2011年首次被引入中国以来,已有PICC、招商银行、青岛啤酒、华夏基金、上海通用、新东方、建发地产等优秀企业获此殊荣,为分享众标杆卓越成就,推动中国知识管理发展,特推出MAKE获奖企业案例巡礼,以飨各位。 获2017年China MAKE大奖的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简称:BIAD),历经近七十年发展,已成为建筑设计、工程咨询及相关科研领域业绩卓越的行业领军机构。从天安门广场规划到建国十周年的十大建筑,从第十一届亚运会到北京奥运会,BIAD 设计作品遍及全国和世界各地,许多都已成为国家和城市的地标,在建筑设计行业中享有极高声誉。 当中国的建筑市场进入飞速发展后的新常态时,面对白热化竞争,BIAD认为必须从品牌价值、人才优势、技术水平、客户资源等方面重构优势,而作为一家典型的知识密集型企业,知识管理的强大支撑尤其关键。 1、设计院是一个以知识为生命的组织 BIAD认为:建筑设计产品不像制造业产品,不能大批量生产,每一个设计产品都需综合解决设计项目自身特定的自然环境、人文属性、城市规划、使用功能、建筑性能和建造技术等问题,合理运用设计语言、方法、技术、工艺、材料和部品,才可能完成建筑产品的设计。这其中每一个环节都是收集整理、分析加工、灵活运用相关知识的过程。

纵观设计师的成长之路——从师傅带徒弟,从借一整套施工图来看看到专业初级实务班课程,从审核审定发现的问题中学习到专业中级实务班课程,再到专业培训讲座、工程主持人培训班课程,这是一系列的知识传承、应用的过程。 建筑设计企业是靠着知识不断积累、加工和再利用创造价值的,是以知识为生命的组织;作为从创建初期 40 余人发展至现在逾3000 人的BIAD,无数专家经验及项目成果(300+万张设计图纸和几百项科研成果),形成一座可供深度挖掘的知识金矿。 2、架构多角色、一体化知识管理体系 2013 年起,知识管理理念被正式引入BIAD,从知识管理体系框架的课题研

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与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做好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工作,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施工图审查是政府主管部门对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基本建设必不可少的程序,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施工图审查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施工图审查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施工图审查是指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认定的设计审查机构,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与规范,对施工图进行结构安全和强制性标准、规范执行情况等进行的独立审查。 第五条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级标准中的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项目均属审查范围。省、自治区、直辖布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的实际,确定具体的审查范围。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有关审查机构,进行结构安全和强制性标准、规范执行情况等内容的审查。 第七条施工图审查的主要内容: (一)建筑物的稳定性、安全性审查,包括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体系是否安全、可靠; (二)是否符合消防、节能、环保、抗震、卫生、人防等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 (三)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深度要求; (四)是否损害公众利益。 第八条建设单位将施工图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时,还应同时提供下列资料: (一)批准的立项文件或初步设计批准文件; (二)主要的初步设计文件; (三)工程勘察成果报告; (四)结构计算书及计算软件名称。 第九条为简化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凡需进行消防、环保、抗震等专项审查的项目,应当逐步做到有关专业审查与结构安全性审查统一报送、统一受理;通过有关专项审查后,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颁发设计审查批准书。 第十条审查机构应当在收到审查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提出审查报告;特级和一级项目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提出审查报告,其中重大及技术复杂项目的审查时间可适当延

施工图审查单位

1 机械工业第三设计研究院 房建一类(含超限高层)、市政(道路、桥隧、给排水、环卫)一类。2 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 房建一类(含超限高层)、市政(道路、桥隧、给排水、环卫)一类。3 重庆市渝州工程勘察设计技术服务中心 房建一类(含超限高层)、市政一类。 4 重庆市设计院 房建一类(含超限高层)、市政(道路、桥隧、给排水、环卫)一类。5 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房建一类(含超限高层)、市政(给排水、环卫)二类。 6 重庆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房建一类、市政(给排水)一类。 7 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建筑设计研究院 房建一类。 8 重庆市都安工程勘察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勘察一类。 9 重庆市市政设计研究院

市政(道路、桥隧、给排水)一类、房建二类。 10 重庆中宇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市政(道路、桥隧)一类。 11 林同棪国际(重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市政(道路、桥隧)一类。 12 重庆海渝建设工程施工设计审图有限公司 房建一类、市政(给排水、道路)二类、勘察二类。 13 重庆汇中建筑施工图设计审查有限公司 房建一类、市政(给排水、道路)一类、市政(桥隧)二类。 14 重庆市万州工程勘察设计技术服务中心 房建一类、市政(道路)二类、勘察二类(限主城区外,有效期:2009年12月31日)。 15 重庆市涪陵区建筑勘察设计质量审查中心 房建一类;市政(道路)二类、勘察二类。 16 重庆市涪陵区邦益工程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 司 房建二类、勘察二类(限主城区外);市政(道路)二类(限所在区)。17 重庆太祥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房建一类、市政(道路)二类(限主城区外);市政(桥隧)二类(限合川、江津、潼南、铜梁区域内小型项目);勘察二类(限合川、江津、潼南、铜梁)。

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已于2004年6月29日经第37次部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汪光焘 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管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实施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实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制度。 本办法所称施工图审查,是指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的审查。 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规定审查机构的条件、施工图审查工作的管理办法,并对全国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指导、监督。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认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审查机构,对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日常监督管理,并接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确定的审查机构条件,并结合本

行政区域内的建设规模,认定相应数量的审查机构。 审查机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法人。 第六条审查机构按承接业务范围分两类,一类机构承接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业务范围不受限制;二类机构可以承接二级及以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图审查。 第七条一类审查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二)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三)审查人员应当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15年以上所需专业勘察、设计工作经历;主持过不少于5项一级以上建筑工程或者大型市政公用工程或者甲级工程勘察项目相应专业的勘察设计;已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审查人员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未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审查人员应当有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 (四)从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的,结构专业审查人员不少于6人,建筑、电气、暖通、给排水、勘察等专业审查人员各不少于2人;从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的,所需专业的审查人员不

北京市的设计院名单

北京市的设计院名单 北京部分建筑设计院的电话和通讯地址 交通部公路规划设计院北京市东四前炒面胡同33号 5125586 林业部林产工业规划设计院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30号 65135577 北京煤炭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德外安德路67号 62019922 北京中航建设计公司北京市德外大街12号 62354327 第二炮兵工程设计研究院北京东城区安德里北街18号 64213683 华北电力设计院北京市安德路65号 62010077 中国航空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760信箱 62016633 中国化学工程总公司北京市安定门外六铺炕一区中街一区一号 62010973 中国石化北京设计院北京西城区德外安德里甲67号 2028822-3091 中国友发国际工程设计咨询公司北京安定门外安德路九号 64234742 中国建筑技术开发总公司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 64221354 中国建筑科学与研究院综合设计研究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 64221360 中核大地工程总公司北京市762信箱 64214810 北京市电信规划设计院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厂坡37号 7780639 北京汇宇城建设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惠新南里2号院 64970763 电力部、水利部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西街一号65765533-2119 中船第六0二设计研究院北京双桥中路北院1号 65895533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设计所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东里 65761331-2487 北京市纺织工业设计院北京市朝阳区道家村1号 65061133 北京市建筑材料工业设计院北京市朝阳区甘露园南里17号楼 65956758 农业部北京设计院北京东三环北路16号 65003113

重庆施工图审查机构综合评价标准

重庆市施工图审查机构综合评价标准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审查工作的管理,提高审查机构的施工图审查质量,充分发挥审查机构对勘察设计质量的把关作用,促进我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的提高、切实维护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34号令)、《重庆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渝建发【2006】75号文)和《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施工图审查工作的意见》(渝建发【2008】158号文)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本市审查机构的综合评价。 第二章评价内容 评价内容包括审查机构内部管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质量、审查机构审查行为三个方面。 第三条审查机构内部管理包括办公场地及设备、质量保证体系、审查人员情况、档案管理、报表上报等各项内容。 第四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质量包括程序性审查、技术性审查、合格书三个部分内容。 (一)程序性审查主要包括对勘察设计单位资质、人员资格、前期批准手续、勘察资料、设计文件签章等各项的核查情况。 (二)技术性审查主要包括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国家及地方行业设计标准和相关文件的执行情况。 (三)合格书应符合相关要求规定。 第五条审查机构审查行为主要包括业务承接范围、审查人员条件、审查收费标准执行情况等内容。

第三章评价方式 第六条评价方式采用动态检查和年度检查相结合,以综合得分作为评价的主要依据, 其中审查质量得分为所检查项目审查质量总得分的平均值。 第七条本标准分值总分100分(详附件1),其中:内部管理25分,审查质量65分,审查行为10分。 第八条动态检查是由各级建委组织专家对所在地备案项目进行检查,并对审查质量评价;各级建委应将检查情况(详附件2)在每季度末十个工作日内上报市建委汇总。 第九条年度检查是由市建委组织专家,会同区县建委实地对审查机构进行检查,并对内部管理、审查质量、审查行为三方面内容进行评价。 第十条检查项目数量不少于备案项目总数的10%。 第四章评价结果处理 第十一条评价结果按综合得分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评价等级,其中:85分(含)以上为优秀,85~70(含)为良好,70~60分(含)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十二条但审查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综合得分不作为评价等级的依据;其评价等级为不合格,并依照有关法规依法进行处理。 1.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包括勘察文件)中仍存在重大安全问题的,并造成实体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 2.超出认定类别和限定范围的; 3.使用未经认可的审查人员的。 第十三条评价等级为“优秀”的审查机构将授予“年度先进审查机构”称号,并给予全市通报表扬;连续两年评价等级为“优秀”的,重新认定时可直接进行认定。评价等级为“优秀”和“良好”作为提高审查类别和扩大审查范围认定的必要条件之一。评价等级为“不合格”的,

工程参建五方责任主体单位及施工图审查机构

附件1-3-1 建设单位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本法定代表人承诺:本单位对 工程认真履行下列职责,并承担该工程质量终身责任。 一、建立建设单位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机构,配齐配足相关管理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责任制,对建设项目的质量全面负责,督促其他参建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制,并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进行的监督检查予以支持与配合。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及时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调查。 二、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及时办理项目选址、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项目施工图审查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合同备案、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等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含依法分项发包工程)后方开工建设。 三、依法对本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施工图审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发包,择优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不肢解发包。采用招投标方式的,按照有关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执行。不 1 / 16

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工程委托合同中明确质量标准和质量责任。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及时拨付工程款项。对依法分项发包而未指定总包管理的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负总责。 四、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原始资料真实、准确、齐全。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予使用。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降低工程质量。 五、建筑工程完工,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具备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的,及时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及向有关单位申报专项验收,及时按规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工程验收备案合格的,再交付使用。 六、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终身责任。严格执行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制度。工程合理使用年限期满前,本单位出现被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宣告破产等情况的,将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接盘单位。

北京市甲级设计院名录

单位名称通讯地址电话号码 北京市住宅建筑设计研究院北京市东城区东总布胡同弘通巷4号 6513 3222 北京世纪地产策划有限公司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99号世纪大厦A 723 65273571 建华建筑设计合资有限公司北京市东城区南河沿华龙街406号 651291 21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国子监街28号 64035968 建设部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北京市东直门内大街177号 64013366 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内国子监28号 64016622 交通部公路规划设计院北京市东四前炒面胡同33号 5125586 林业部林产工业规划设计院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30号 65135577 北京煤炭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德外安德路67号 62019922 北京中航建设计公司北京市德外大街12号 62354327 第二炮兵工程设计研究院北京东城区安德里北街18号 64213683 华北电力设计院北京市安德路65号 62010077 中国航空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760信箱 62016633 中国化学工程总公司北京市安定门外六铺炕一区中街一区一号 62010 973 中国石化北京设计院北京西城区德外安德里甲67号 2028822-3091 中国友发国际工程设计咨询公司北京安定门外安德路九号 64234742 中国建筑技术开发总公司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 64221354

中国建筑科学与研究院综合设计研究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 64221 360 中核大地工程总公司北京市762信箱 64214810 北京市电信规划设计院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厂坡37号 7780639 北京汇宇城建设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惠新南里2号院 64970763 电力部、水利部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西街一号 65 765533-2119 中船第六0二设计研究院北京双桥中路北院1号 65895533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设计所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东里 65761331-24 87 北京市纺织工业设计院北京市朝阳区道家村1号 65061133 北京市建筑材料工业设计院北京市朝阳区甘露园南里17号楼 6595675 8 农业部北京设计院北京东三环北路16号 65003113 铁道部专业设计院北京市朝外大街227号 65535034 中国轻工业北京设计院北京市朝阳区团结湖 65922406 北京都林国际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东直门外察慈小区9号楼64626847 中信室内装修工程公司北京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2号 64661868 北京中信华美设计公司北京朝阳区柳芳南里甲五号 64635341 建设部城市建设研究院北京市朝阳区惠新南里2号院 64922233-458 中国寰球化学工程公司北京市朝阳区樱花园东街7号 64213290

整体方案和施工图审核及优化管理办法

整体方案和施工图审核及优化管理办法 进行能够、、。所以在收到设计单位的施工图后、交付施工单位施工前,电厂各专业应组织施工单位对整体方案和施工图进行审核,不断地提高、完善设计文件质量,消灭差、错、碰、漏等现象。 一.整体方案和施工图审核和优化的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程。 2.主管部门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4.初步设计。 二.整体方案和施工图审核的重点 1.整体方案和施工图是否满足安全和正常运行要求。 2.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内容、深度和质量是否达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文件编制总则的规定和有关规范、规程、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3.对施工图纸进行详细的校对和全面复查,还应站在更高的层次上,对设计图纸加以优化和完善,以完善设计图纸的设计质量。 4.审核工程措施、工程节点图技术措施、施工过渡措施、安全措施。 5.审核防火、节能、环保、水保、消防、地质灾害防治、建筑抗震措施。6.审核工程数量、设备和材料数量、现场的布局,并与初步设计数量进行对比。新技术、新材料应用的落实。检查投资预算编制和工程投资控制效果。 7.设计单位设计的图纸与设备厂家有无相互矛盾,各专业之间、总图与分图之间有无矛盾,建筑图与结构图的平面尺寸及标高是否一致。 8.预埋件、预留孔洞等设置是否正确,钢构件安装的连接节点图是否齐全。各类管沟、支吊架等专业间是否协调统一,通风管、消防管、电缆桥架是否相碰。 9.设计是否满足生产要求和检修需要。施工安全、环境卫生有无保证。 10.由于建设条件发生变化,施工图要进行设计变更设计。 三、图纸审核的程序 1.电厂应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交设计单位,设计单位按审核意见补充勘察、修改设计,并重新将设计文件送电厂进行审核。 2.勘察设计单位对审核意见有异议时,电厂要组织有关部门复议。 3.电厂对审核通过的施工图签字后,做为工程正式施工图和工程验收的依据。 4.审核后的施工图不得擅自修改,需要变更设计的,按变更设计管理的规定办理。 5.审核单位或个人对施工图的审核质量负责。由于审核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安全、投资、工期等问题的,追究审核单位或个人责任。 四、机构与职责 1.南山热电厂二期扩建工程施工图审核和优化工作组织机构,由郝维松总负责,各部门和分场相关人员组成。 2.主要职责 负责施工图审核优化和设计单位修改完善施工图工作。

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申请表

认1-1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审查机构认定申报表 申报机构类别:一类或“二类” 申报审查业务范围:房屋建筑 申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

认1-2 审查机构认定申报表填写说明 1、申报表封面 ①“申报机构类别”根据申报单位技术力量选择填报“一类”或“二类”二 个类别中的一个。 ②“申报审查业务范围”须与申报类别一致,审查业务范围与机构类别的对 应关系详见“建设部令第134号”。 2、“申报单位概况表”(表1) ①“产权性质”系指办公场所的房屋所有权性质; ②“原证书编号”为已被认定且已取得《认定书》的审查机构再次申报时填 写,“营业执照号”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编号; ③“申报类别”栏中“一类”、“二类”根据申报单位所申报的的类别对应 填写,且须填写该类别的具体业务范围,业务范围详见“建设部令第134号”; ④“审查人员情况”中的“专职”人员为申报单位在岗在册且专门从事技 术审查的人员,“兼职”人员为从外单位聘请非专门从事技术审查的人员。 3、“审查人员概况表”表3 “从业状态”栏仅填写“兼职”或“退休”;“主 要业绩”栏中的“工程规模”仅填写本人主持完成的同一专业的5个项目(一类审查机构人员填写5个甲级或一级或大型项目,二类审查机构人员填写5个乙级或二级或中型及以上等级或规模的项目)。

认1-3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申报单位概况表 注:随本表将营业执照及办公场所产权证明复印件附后

市政工程施工图审查要点(终稿)

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勘察文件审查要点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发布二零零五年八月

前言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国建设部令第134号 2004年8月23日)、《关于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建质[2004] 203号 2004年11月23日)以及《关于转发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市规发〔2004〕1499号 2004年11月29日)的要求,北京市勘察设计与测绘管理办公室组织部分从事施工图审查的专家编制完成《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勘察文件审查要点》(以下简称“本要点”)。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认真总结了我市开展勘察文件审查的实践经验,广泛听取了施工图审查机构、部分勘察设计单位及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专家委员会委员的意见,经多次修改后形成了本要点。 本要点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含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北京市地方标准)编写,以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下简称“强制性条文”)为根本依据,除将强制性条文作为必须审查的容外,还从现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中摘录了部分与强制性条文关系密切、对安全和公众利益有较大影响的条款作为审查容。 本要点根据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类型分四篇编写,第一篇:公路工程和城市桥涵、支挡结构施工图勘察文件审查要点;第二篇:室外管道工程施工图勘察文件审查要点;第三篇:城市道路、公路路基、路堤、路堑工程施工图勘察文件审查要点;第四篇:地下铁道、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图勘察文件审查要点。由于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类型繁多,施工图审查中如遇到本要点未涉及的情况,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工程勘察注重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地区经验及工程师的综合判断。勘察文件审查的主要对象限于详勘阶段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并不涵盖工程勘察的全部容。进行工程勘察时,建设单位和勘察单位应全面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确保工程质量,不能认为未列入本要点的容就可以不执行。 本要点由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负责管理,北京市勘察设计与测绘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具体容的解释。 主编单位:北京市勘察设计与测绘管理办公室 参编单位:北京市勘察设计研究院 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 中航勘察设计研究院 参加编制人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孔千、王笃礼、刘建华、李耀刚、张建青、杨俊峰、周宏磊、武威、 赵大鹏、赵志强、郭明田、温靖、葛虹、董辉、廉得瑞参加审查人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丁秀云、王新杰、张在明、罗玲、项勃、顾宝和、袁炳麟、高文新、 黄志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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