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生育津贴所需材料步骤

办理生育津贴所需材料步骤
办理生育津贴所需材料步骤

(一)所需材料: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男女双方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外埠职工须提供《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及《北京市外地为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生表一)一式两份; 注:以上复印件必须用A4纸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办理时间:每月5-25日(婴儿出生后的次次月办理)

(三)经办流程:参保单位持以上材料每月5-25日报社保经办大厅二层支付部,当月最后一次申报生育津贴时,还需上报《北京市参保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月报表》(生表二)(一式两份)。符合享受晚育奖励津贴条件的,夫妻双方应在《生表一》中选择享受晚育津贴的对象,且夫妻双方本人签字确认,并由双方单位的盖章。(1)夫妻双方均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由女方单位填报《生表一》。

(2)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男方已参加生育保险,且由男方享受晚育津贴,则男方单位须填报《生表一》(一式两份),携带男职工的《结婚证》及其复印件和相关材料报四险支付岗进行人员登记。注:表中单位负责人、填报人、联系电话和填报日期必须填写完整,如有涂改,请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

生育津贴支付流程

生育津贴支付流程(2009-05-25 ) 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支付 (一)、所需材料: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男女双方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外埠职工须提供《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及《北京市外地为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北京市生育保险申领待遇职工登记表》(生表一)一式两份; 注:以上复印件必须用A4纸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办理时间:每月5-25日 (三)经办流程:参保单位持以上材料每月5-25日报社保经办大厅二层支付部,当月最后一次申报生育津贴时,还需上报《北京市参保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月报表》(生表二)(一式两份)。符合享受晚育奖励津贴条件的,夫妻双方应在《生表一》中选择享受晚育津贴的对象,且夫妻双方本人签字确认,并由双方单位的盖章。 (1)夫妻双方均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由女方单位填报《生表一》。 (2)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男方已参加生育保险,且由男方享受晚育津贴,则男方单位须填报《生表一》(一式两份),携带男职工的《结婚证》及其复印件和相关材料报四险支付岗进行人员登记。 注:表中单位负责人、填报人、联系电话和填报日期必须填写完整,如有涂改,请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 社保中心总机85823090咨询电话85820091 支付部柜台237登记部234 稽核监察222稽核监察举报室85822960 社保所专柜236五险收缴部柜台233 五险财务213社保卡管理部64332770 酒仙桥分中心64316637 网上申报系统咨询:96102 网上申报证书咨询:59796320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一)生育报销流程 第1步生育医疗费报销——①在定点医院生育的女职工,携社会保障卡、结婚证在定点医院签订承诺书后,生育并直补报销生育医疗费;②男职工配偶和异地生育的职工先行垫付生育医疗费。 第2步通过上传数据——产假期满后通过“郑州社保小秘书”其中“业务办理-生育待遇申报”功能上传报销所需数据(机关全供事业单位女职工、停保女职工及男职工配偶生育出院次月可上传)。 第3步查看上传结果——上传“郑州社保小秘书”之后,可以通过其中“综合查询-生育待遇”功能查询办理进度。 第4步现场验证信息——男职工配偶、异地生育的职工以及“郑州社保小秘书”数据出现错误的职工,在上传之后由单位专管员(或停保女职工委托人)携所需材料到郑州市社保局各分局生育保险业务窗口办理。 (二)计生手术报销流程 第1步在定点医院实施计生手术并直补报销医疗费——职工持社会保障卡、结婚证在定点医院实施计生手术并直补报销医疗费。 第2步通过上传数据——出院或门诊结算的次月上传“郑州社保小秘书”(已经在定点医院报销过医疗费的机关全供单位职工和停保女职工无需上传数据,也无需进行第3步)。 第3步现场验证信息——数据上传成功之后,由单位专管员携所需材料到郑州市社保局各分局生育保险业务窗口办理。 (三)待遇审核及拨付

第1步生育保险待遇经办机构将当季度的报销材料数据进行审核并录入系统。 第2步生育保险待遇经办机构于次季度将当季度报销结果转交基金管理处,并将结果公布到郑州市社会保险局官网。 第3步基金管理处核定后转银行拨付,产前检查费和生育医疗费(异地生育)拨付至参保人社保卡金融账户上,生育津贴拨付至单位帐户。 (四)业务经办时间及要求 (1)现场验证信息(提交报销材料)的办理时间为:每个月的5-24日工作日。 (2)在职职工要求必须由单位专管员统一代办,专管员办理业务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3)务必在现场验证信息之前通过“郑州社保小秘书”上传数据。

天津生育津贴申报流程

天津生育津贴申报流程 一、妊娠登记 1、登记时限要求: 应于怀孕后12周内,到本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妊娠诊断并开具《妊娠诊断证明》,长期派驻异地参保职工在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妊娠诊断后(并在天津社保医保科做备案),12周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2、参保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⑴参保职工《医疗保险证》原件和复印件; ⑵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妊娠诊断证明》(加盖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专用章和生育保险专用章); ⑶妊娠化验单(加盖医疗机构生育保险专用章); ⑷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提供区、街计划生育部门发放的《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 非本市户籍而在本市就业且就业单位为参保单位的生育妇女,男方有本市户籍,符合本市《生育服务证》发放条件,发放本市的《生育服务证》;女方或夫妻双方均非本市户籍的,而女方就业单位为参保单位的生育妇女,所提供的外省市《生育服务证》需经现居住地乡镇街计生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作为出生统计的依据;在妊娠登记时限内发生自然流产,尚未领取《生育服务证》的,由现居住地街计生办出具《生育保险婚育证明》,该证明可替代《生育服务证》。准予进行妊娠登记。 ⑸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住院登记 1、登记时限要求: 参保职工在本市生育保险定点医院住院,应于住院当天在医院办理住院登记。未及时办理的,应在三日内补办;其他原因不能在医院办理的,应在三日内到所属分中心办理住院登记。长期派驻异地的参保职工携带当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证1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2、生育或终止妊娠、流产、引产住院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时参保人员需提供的准备材料: ⑴《医疗保险证》原件; ⑵《住院证》原件;(加盖生育保险专用章) ⑶流产(或引产)住院术前证明;(加盖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专用章和生育保险专用章); ⑷妊娠登记表(参保人员留存联); ⑸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申报生育待遇手续: 准备材料: (一)产前检查费: 1、挂号费收据(生育保险章); 2、门诊收据“社保报核联”(生育保险章); 3、门诊费用机打明细。 (二)门诊医疗费票据: 1、挂号费收据(生育保险章); 2、门诊收据“社保报核联”(生育保险章); 3、门诊费用机打明细; 4、门诊计划生育术后证明(生育保险章、诊断证明章); 5、处方底联(按项目审核时提供); 6、检查报告复印件(按项目审核时提供); 7、门诊病历复印件(按项目审核时提供)。 (三)住院医疗费票据: 1、住院医疗费“社保报核联”(生育保险章); 2、住院费用清单; 3、生育住院手术证明、计划生育手术住院术后手术证明、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诊断证明; 4、出院小结(出院记录复印件,加盖病案部门专用章)。

2019年生育险报销需要何些材料

2019年生育险报销需要何些材料 篇一:生育险报销需要材料 怎么报销生育险?报销生育险需要哪些手续和资料?相信很多准备去报销生育险的朋友都很头疼,以下是我总结的报销生育险的一般流程: 审核时间:每月1日至20日(千万不要20-30日之间,否则工作人员会毫不留情地把你赶回去); 审核地点:劳动保障局,职工生育险窗口; 审核所需资料: 身份证及复印件(反正面) 出生医学证明及复印件(需裁成原件同样大小,以下同理) 结婚证及其复印件 准生证及其复印件

婴儿出生医院开具的盖章诊断书 出院时医院开具的医疗交费明细(不是收据,很宽的那张单子) 独生子女光荣证及复印件(必须要有,貌似生好几个孩子的就不能去报生育险了) 报销金额: 住院费用:大连市内四区包括金州、旅顺,顺产情况下报销2200元,难产包括钳引等报销3000元,剖宫产报销4000元。下属县市区住院费用减去1000元。多胞胎每多一胎多报销500元。 产前检查费用:统一为800元。 产假及津贴:顺产150天产假,难产及剖宫产165天,津贴按照单位缴纳保险时基本工资计算,比如:08年5月前生育的女职工每月津贴为1180元,5月以后生育则为1410元。领取办法:凭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生育险待遇支付表(以上审核通过以后劳动保障局发放),次月1-25日在大连银行(天安大厦)领取。 综上,希望能给准备去报生育险的朋友一些帮助。

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 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0天;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 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0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 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还有的地区对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中男职工的配偶,给予一次性津贴补助。 生育保险的含义: 所谓生育保险(maternityinsurance)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 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对怀孕、分娩女职工给予生活保障和 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

生育保险报销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模板】

生育保险报销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生育医疗费联网结算: 1、女职工怀孕后,尽快办理《生育(再生育)服务证》(曾称准生证)及社会保障卡,以免影响待遇享受。 2、2018年1月1日后政策内生育小孩的女职工需在联网结算的医院就医,并结算生育及并发症、计划生育手术费、遗传基因检测等相关医疗费(除产前检查以外的医疗费)。2018年1月1日前生育小孩的女职工的生育费用按原政策报销,请尽快将生育费用资料交医务室进行报销。 3、生育并发症费用一般要求在医院联网结算,请按照联网结算医院提示是否进行并发症备案。 4、在非联网医院发生治疗并发症的,须在诊断结论作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XX区医保中心备案,(XX区社保服务中心负三楼生育保险待遇(25-27号)窗口),不及时备案或不办理备案手续的,费用不予支付。 5、产前检查费、计划生育手术费从医保基金(含医保个人账户)支付的,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二、待遇审核报销及支付 1、职工生育小孩或计划生育手术后90天以内,由职工所在部门经办人员到校医务室医保办办理报销手续。 2、生育或终止妊娠待遇申报资料:

(1)《XX市职工生育保险个人费用结算单》一式三份,需盖有单位公章;(由医保办填写) (2)住院生育费用收据(正规收据)及费用明细总清单(已联网结算的不提供本条所示资料) (3)产前检查医疗正规收据、检查报告单(即一张纸质的彩超、B超报告单) (4)出院证明或疾病诊疗证明(需注明生产方式是“顺产、剖宫产或其他方式”),流(引)产证明 (5)《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再)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 件一份 (6)在市外生育的职工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须提供单位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和就诊医院出具的医院等级证明 (加盖医院公章)。 如有特殊情况或有未尽事宜,可电话咨询(校医保办********,********;XX区社保生育保险********)。如我市有新的政策要求,按照新要求办理。 校医保办 2018年1月11日

上海市生育保险领取流程

◆办事项目 生育保险待遇申领。 ◆办理机构 各区(县)社保经办机构 ◆办事依据 1.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3号); 2.《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沪劳保福发(2001)58号);3.《上海城镇生育保险办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通知(沪劳保福发(2002)18号); 4.关于简化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程序的通知(沪劳保福发(2003)22号)。 ◆申办条件 属于计划内生育,并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生育妇女,均可规定申请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 1.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从业妇女,其所在单位已经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2.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失业妇女从业时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3.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自由职业人员、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人员,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4.不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从业妇女,与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建立

劳动关系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5.参加本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招用的本市户籍的劳动合同制职工,其所在单位按本市城镇社会保险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并建立个人账户的; 6.参加本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具有本市户籍的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按本市城镇社会保险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并建立个人账户的。 ◆申请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双方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携带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或《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卡(折)原件及复印件(可选择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上海银行、建设银行、浦发银行、邮政储汇局其中之一); 6.根据个人的不同情况,还需分别携带下列材料: ①对于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②对于外省市户籍的生育妇女,需携带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同意生育的证明; ③对于在外省市生育的妇女,需携带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难产或顺产)的出院小结和小孩《出生医学证明》; ④对于男方为军人的,需携带《士兵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申领生育津贴所需材料

什么是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 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可否同时享受 摘要: 李秀婷读者来信说:我上个月刚休完3个月的产假,产假期间公司给我正常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保,我回到公司上班后,公司人事科长告诉我,因为我已经领取了社保中心发放的生育津贴,所以我应退回由公司发放的3个月工资。 李秀婷读者来信说:我上个月刚休完3个月的产假,产假期间公司给我正常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保,我回到公司上班后,公司人事科长告诉我,因为我已经领取了社保中心发放的生育津贴,所以我应退回由公司发放的3个月工资。请问,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是一回事吗?我能不能两者同时享受? 现就你的问题答复如下:根据国家有关生育保险的相关规定,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按规定参加了生育保险的,在产假期间可从社保中心领取生育津贴。

一般来说,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是一回事,生育女工产假期间领取的生育津贴相当于产假期间工资的性质。这就意味着,生育女工在领取生育津贴期限内,其所在单位不再支付产假期间工资;超过生育津贴发放时间的产假,产假工资由企业按有关规定发放。生育女工如果没有达到领取生育津贴条件的,仍由所在单位发放产假工资。 当然,如果生育女工所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应享受的工资性收入的,差额部分应当由单位发放。 生育津贴享受条件 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摘要: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假期天数的规定: (1)正常产假98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晚育假增加30天; (3)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吸引产、钳产、臀位产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的规定: (1)正常产假98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晚育假增加30天; (3)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吸引产、钳产、臀位产等)增加15天; (4)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生育保险定点所需资料

广州生育保险定点所需资料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请表原件3份,次表由参保人所在单位提供,并盖 有该公司公章、填有正确的单位编号和人电脑号。广州流动人口一孩生育登记证明。(外省户籍没有准生证的必须在其街道办作此证明) 5.孕产妇保健管理手册 6.准备2张患者本人的一寸照片 注:需异地分娩请移至医保局定点 生育保险医疗服务定额结算标准(二级医院) 共付段是指住院或门特基本医疗费用中,起付标准以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所对应的应由参保人员和医保统筹基金按比例共同负担的基本医疗费用。不同医院等级,不同人员类别,共付段医疗费分担比例不同。

入院流程基本环节 1.参保人凭医保卡、有效身份证件、住院通知单到入院办理处办理手续。(如为 生育保险参保人住院分娩,需提供生育保险就医凭证且有医院收回上交医保局) 2.参保人缴纳住院押金 3.出入院处核对参保人身份,录入相关信息 4.入院接受治疗 注:参保人参加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满一年以上,处于参保状态、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的,在实施产前检查、分娩前,由单位经办人(代办人)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凭证》,确定就医医院后,原则上不予更改。此凭证需在产检或住院分娩时提供给医院,由医院回收上交医保局。如无法提供者,不予进行生育保险清算,后果自负。 二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 最低起付线达到了400元,最高起付线为800元

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标准 产科门诊生育保险人就医流程 1.参保人在挂号处出示身份证件、医保卡、生育保险就医凭证等材料 2.收费处录入并核实相关信息 3.产科门诊就诊,收费处结算 妇科门诊医疗保险参保人就医流程 1.参保人在挂号处出示身份证件、医保卡等材料办理手续 2.收费处录入并核实相关信息 3.产科门诊就诊,收费处结算

2017年重庆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图

2017年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女职工已经办理出院 生育检查费、生育及并发症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计划生育相关规定进行支付。职工领取待遇之日起,产假剩余天数生育生活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规定计发。 2、女职工生育未办理出院 产前检查费由用人单位支付,生育及并发症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规定进行支付。 3、女职工尚未完成生育分娩 符合领取待遇规定之日前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由用人单位支付,之后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生育及其并发症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产假剩余天数的生育生活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生育保险条例相关规定计发。

2017年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用人单位足额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6个月以上; 2、符合生育保险相关规定。 2017年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1、; 2、准生证; 3、出生证明; 4、出院证明原件; 5、住院费用清单; 6、住院费用收据; 7、结婚证 1.本人的; 2.代为申领的,提交申领人和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的; 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生育服务证》或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再生育服务证》; 4.协议服务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流产医学证明、专家鉴定证明和节育手术证明等; 5.病历、医疗费用收据等有关凭据。 2017年生育保险报销比例

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合并,你需要多缴钱? 2017-08-25 14:26:22 来源:市社保局日前,《市生育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已开始实施。今天,专门整理为大家了关于两险合并前后,大家应该知晓的事,具体介绍: 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合并实施,是国家层面推进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我市是全国首批12个试点城市之一,按照国家部署,我市的两险合并政策,遵循了以下原则: 统一参保登记 统一基金征缴 统一定点医疗机构管理 统一经办和信息系统 统一基金管理 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变

杭州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及需要的材料资料讲解

杭州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及需要的材料 来源:作者:日期:10-08-17 顺产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参保单位填写《杭州市职工生育保险费用支付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生殖健康服务证的申报户口联(复印件),发证单位盖章不清晰的复印件,需随带原件; 3、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4、分娩时的住院医疗发票(复印件); 5、医疗部门出具的生育医疗诊断证明(原件); 6、住院或出院时,有关生育情况记载的病历(原件); 流产提供的材料: 1、产假证明; 2、医疗部门出具的生育医疗诊断证明(原件); 3、住院或出院时,有关生育情况记载的病历(原件); 爱拉勾贴心小提示: 顺便提醒一下,需要在产后6个月以内申报,否则就不受理了。 另外,在每月12日之前递交申报材料的,审核通过以后,当月20日以后凭受理单到区属企业到各城区社险办领取回执,生育保险待遇费用通过当月的结算一次性拨付给职工所在单位; 每月12日以后递交申报材料的,审核通过以后,次月20日以后凭受理单到区属企业到各城区社险办领取回执,生育保险待遇费用通过次月的结算一次性拨付给职工所在单位。 杭州的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职工生育医疗费支付标准如下: 顺产(含7个月以上引产)每人次2400元+3月工资; 助娩产每人次2800元+3.5月工资; 剖腹产每人次5000元+3.5月工资; 流产: 手术200 准生证多加一个月的工资

药物300 准生证多加一个月的工资 下城区生育保险咨询电话:85237961 有关杭州生育保险金问题整理一览表 1、申报材料是不是交到市社保? 答:是单位去办的。市属企业是交到市社保,就在清吟巷。区属企业交到区社保的 2、听说生了之后社保会发你3个月钱,有这回事吗?能拿多少?和报销的费用冲突吗? 答:公司给你3个月工资,社保补贴的钱就没了,就给公司了,除非公司这3个月不给你发工资。产检费用和生产费用加起来减去定额报销费用(顺产2400,剖腹5000),如果还超过4000,超过部分生育保险给你报销。另每个公司不一样的,要看公司肯不肯的。我们公司是给全额工资,社保那部分算是额外给员工的。不过工资不是全额的~是基本薪(总额的80%,也就是说每月20%的那部分绩效奖是没有了~)然后社保这边的那部分工资补贴也是发给员工的~报销的那部分是参照标准来的!什么平产、顺产的~据说现在不止2400或3500的~~一般有4000左右吧~~ 3、我想再问一下,其中有一项是要交生殖健康服务证的申报户口联,那这联是填过了以后才能交还是没申报之前就可以了 答:没填就可以的 4、也想问问,这样是不是意味着从产检开始到生完孩子,所有的费用都要付现金?而不用医保卡?这样才能报销? 答:最好是用现金。现在医院好象也不统一的,有的医院可以用市民卡支付产检,听别人说有的医院又不可以。 我问过杭州医保大厅的,最好不要刷市民卡里医保帐户的钱,因为这个跟生育险是不同的两块,如果刷了卡里面的钱,到时报销下来的钱会因为你市民卡里刷掉,而扣回去的,反正很麻烦的,最好先自费 5、问什么样的条件才可以享受生育保险? 答: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职工在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按规定为其办理职工生育保险申报登记手续,并连续缴费满3个月; 2)符合国家、省、市规定条件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手术和复通手术的。 6、你好。。。。。我辞职后保险就一直停掉没有交了。。。。。

生育保险的报销条件与报销流程是什么

生育保险的报销条件与报销流程是什么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生育保险作为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只适用于达到法定婚龄的已婚女性劳动者,并且还必须符合和服从国家计划生育的规定。不符合法定年龄的已婚女性劳动者的生育和不符合或不服从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生育,都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2、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不超过本单位工资总额1%的生育保险费用,国家则采取税前列支的办法来间接资助,可见生育社会保险费用仍然由用人单位负担。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的生育保险则由国家财政单独承担,个人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用人单位,由本单位承担女职工的生育费用。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指用人单位及职工本人就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等费用,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的看护假假期津贴,向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报销的一个程序。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无锡市生育保险待遇办理流程

生育保险待遇办理流程 一、办事依据: 1、《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省政府令[1999]161号)。 2、《市政府关于实施〈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意见》(锡政发[2001]278号)。 3、《关于市区实施企业职工生育保险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锡劳社[2001]106号)。 4、《关于调整市区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锡劳社医[2004]23号)。 5、《关于市区2005年度工伤、生育保险有关待遇计发基数的通知》(锡劳社医[2005]19号)。 6、《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育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锡劳社工[2006]5号)。 二、办理条件:已参加生育保险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 三、办理程序: 1、单位在女职工或男职工配偶生育或流产出院后五个月内申领并按要求填写“无锡市企业职工生育待遇申请表”、“无锡市企业男职工配偶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异地生育的,产前申领并按要求填写“无锡市企业职工异地生育申请表”报工伤和生育保险科审批;符合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失业女职工,在五个月内由本人或亲属申领并填写“无锡市失业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2、待遇结算 3、待遇支付 四、申办材料: 1、“无锡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四份)、“无锡市企业职工男职工配偶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四份)、“无锡市失业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四份); 2、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证》或《准生证》或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证明及复印件、规定的生育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或出生婴儿死亡医学证明及复印件、或流产医学证明及复印件、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符合规定的缴费收据(原件)和费用清单、《独生子女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产假期因生育引起疾病者还需提供疾病证明、男职工配偶还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失业女职工还需提供《就业登记证》(复印件); 3、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报销,由职工或其亲属,凭职工《社会保险卡》,并提供职工所在单位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手术证明,门诊病历或出院小结,以及符合规定的医疗费收据(原件)。 五、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无锡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工伤和生育保险科 七、办理地址:无锡市北禅寺巷15号 八、工作时间:每月工作日 九、咨询电话:、

北京市生育津贴申报所需材料

类别所需材料《xx医疗保险手册》 《xx生育服务证》 本市产前检 查、计划生育 门诊费用结婚证 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证明或死亡证明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生育、引产、流产、计划生育手术等医学诊断证明 原始收费凭证 医疗费用明细单和医保专用处方底方 《xx医疗保险手册》 《xx生育服务证》 本市全额垫付 生育、计划生 育住院费用结婚证 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证明或死亡证明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生育、引产、流产、计划生育手术等出院诊断证明 住院费用结算单、费用清单 住院收费专用收据

《xx医疗保险手册》 xx生育服务证 结婚证 外埠生育、计 划生育门诊住 院费用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证明或死亡证明 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生育、引产、流产、计划生 育手术等医学诊断证明 原始收费凭证 住院须有医疗费用结算单、费用明细清单 门诊须有处方底方,检查费、治疗费明细单复印件1份(有照片页) 复印件1份(申报计生费用者无需提供)复印件1份 原件+复印件1份(申报计生费用者无需提供)原件+复印件1份(需盖章并注明孕周)原件 原件 复印件1份(有照片页) 复印件1份(申报计生费用者无需提供)复印件1份 原件+复印件1份(申报计生费用者无需提供)原件+复印件1份(需盖章并注明孕周)原件 原件 复印件1份(有照片页)

复印件1份(申报计生费用者无需提供)复印件1份 原件+复印件1份(申报计生费用者无需提供)原件+复印件1份(需盖章并注明孕周)原件 原件 原件材料要求 生育津贴领取 类别所需材料 结婚证 《xx生育服务证》 《xx医疗保险手册》 生育津贴及 晚育奖励津贴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证明或死亡证明 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 《北京市生育保险申领待遇职工登记表》(生表 一) 结婚证 《xx生育服务证》 《xx医疗保险手册》 引、流产津贴 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 《北京市生育保险申领待遇职工登记表》(生表

单位办理生育津贴所需资料 (1)

单位办理生育津贴所需资料 一、享受生育津贴需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二、必须提供的资料: 1、享受生育津贴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2、单位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加盖单位公章(可提供惠州市:中行、农行、工行、建行、广发行、邮政储蓄、农商行); 3、单位已支付参保人生育假期的工资凭证(加盖单位公章); 4、用人单位开具的书面委托证明(盖单位公章原件)及单位受托人的身份证(核原件留复印件); 5、用人单位为非财政全额拨款证明。 三、不同申请类别还需提交以下专项资料: (1)、顺产、剖腹产所需资料(以下资料均需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1、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或《死亡证》; 2、疾病诊断证明书; 3、属独生子女的需提供独生子女证,申办当时未提供独生子女证的不予计发。(2)、流产所需资料(以下资料均需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1、疾病诊断证明书(核原件留复印件); 2、住院的提供出院小结,门诊的提供相关的门诊病历和记录(核原件留复印件)。 (3)、计划生育手术所需资料(以下资料均需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1、医疗部门出具相应的有效资料及手术记录,如上环证、结扎证等; 2、单位开具相关的假期审批证明。 (4)、男方看护假所需资料(以下资料均需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1、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2、独生子女证。

个人办理生育津贴所需资料 一、享受生育津贴需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二、必须提供的资料: 1、享受生育津贴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2、享受生育津贴职工的社会保障卡(核原件留复印件),无社会保障卡的提供享受生育津贴职工本人在惠州市开户的银行账户复印件(可提供:中行、农行、工行、建行、广发行、邮政储蓄、农商行); 3、确需由直系亲属申请的须同时提供相应的关系证明和代办人的身份证(核原件留复印件)。 三、不同申请类别还需提交以下专项资料: (1)、顺产、剖腹产所需资料(以下资料均需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1、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或《死亡证》; 2、疾病诊断证明书; 3、属独生子女的需提供独生子女证,申办当时未提供独生子女证的不予计发。(2)、流产所需资料(以下资料均需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1、疾病诊断证明书; 2、住院的提供出院小结,门诊的提供相关的门诊病历和记录。 (3)、计划生育手术所需资料(以下资料均需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1、医疗部门出具相应的有效资料及手术证明,如上环证、结扎证等 (4)、男方看护假所需资料(以下资料均需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1、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2、独生子女证。

生孩子医保报销流程

生孩子医保报销流程 一、生育保险享受对象: 1、女职工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一年的; 2、男职工,在其配偶生育前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一年的,且配偶必须为农业户口或领取失业金人员。 注:配偶为非业户口者还必须以自由职业者缴纳社会保险方可享受生育报销。 二、报销生育费需提交材料: 1、填写《南京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 2、结婚证 3、独生子女证 4、出院记录 5、用药清单 6、所有发票 7、医保中心准予离开南京市生育的申请报告离开南京市生育者需提供另:男职工其配偶生育的,配偶为农村户口的需提供《户口薄》,失业人员的需提供《就业登记证》。 注:1离开南京市生育者必须在生育前本人申请,学院盖章后由本人到医保中心水西门大街97-1号,生育科报批,批准后方可离开南京市生育,否则不予办理报销。 三、报销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结育及复通术等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需提交材料: 1、结婚证 2、病历 3、双处方 4、发票在了解了生育保险如何报销,那么生育保险按什么比例报销呢?生育津贴是根据本人城市平均工资的比例来划分的。 1.生育保险报销适用对象是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并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从业或者失业生育妇女。

2.缴费基数:以用人单位缴纳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为本单位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基数。 3.缴费规定:用人单位每月按缴费基数0.8%的比例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个人不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 4.生育生活津贴期限: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享受3个月。妊娠布满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享受1个半月。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享受1个月。 5.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生育妇女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的 1从业妇女: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2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自由职业者:最高不超过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内的失业妇女:按经失业保险机构核准的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例如:25岁职业女性,月收入2500元,按正常情况生育,可享受3个月每月2500元左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外加生育医疗费补贴2500元,共计约10000元。 6.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或不满7个月早产的,享受2500元。 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享受400元。 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或者患子宫外孕的,享受200元。 如果没有缴纳生育保险那么就不能享受以上待遇,如果有生育保险,则在当地的社保中心领取。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生育保险证怎么办理

生育保险证怎么办理 一、生育保险申报缴费 (一)、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二)、办理程序: 1、用人单位持申报材料到社会劳动保险处业务大厅申报; 2、工作人员受理申报材料,核准后盖章返回汇总表、增减表各一份; 3、用人单位于次月到当地地税部门办理缴费; 二、生育保险待遇 (一)、申报条件: 1、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的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并履行了缴费义务,且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满3个月的企业职工。 2、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 3、以上条件须同时具备。 (二)、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一式二份);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一式二份);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一式二份);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一式二份);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 资料; 10、收款收据。 (三)、办理程序: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当地社保局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 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一、准生证(初婚初育证明)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若已经办理,跳过该项) 流程: 1、带齐所需证件,到户口居住地所在的街道开具初育证明(即准生证)及介绍信(凭该介绍信去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带齐所有证件,到户口居住地所在的计划生育办公室将初育 证明及介绍信交给负责人,并开具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所需资料 1、本人(女方)身份证。

生育保险待遇审核流程是什么

遇到劳动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5615884650.html, 生育保险待遇审核流程是什么 一、办理要求 参报单位经办人员统一办理。 二、申报资料 (一)住院生育(流产)核准: 1、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或者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证明。 2、《身份证》和《结婚证》。 3、江阴市医保中心核发的《医疗保险证》和《社会保险卡》(IC卡)。 (二)生育医疗费报销: 1、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或者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规定的证明。 2、定点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或《出生婴儿死亡医学证明》,或其他计划生育手术(流产,上环,引产,绝育或复通)证明。 3、门诊病历、出院记录、符合规定的医疗费有效票据和费用清单。 4、享受待遇的失业女职工需提供《就业登记证》;本人或其配偶的个人银行帐号。 5、产假期间因生育引起疾病者,需提供定点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疾病证明》。 6、江阴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核发的《医疗保险证》和《社会保险卡》(IC卡)。 7、江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核发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三)男职工配偶待遇申领: 1、享受待遇的男职工需提供户口所在乡镇或街道出具的其配偶未列

入职工生育保险范围,不能享受有关待遇的证明材料;男职工《结婚证》,《户口簿》,双方《身份证》。 2、江阴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核发的《医疗保险证》和《社会保险卡》(IC卡)。 3、江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核发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以上资料中的《生育服务证》、《身份证》和《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或《出生婴儿死亡医学证明》,或其他计划生育手术(流产,上环,引产,绝育或复通)证明。需复印(A4纸)后加盖单位公章,并同时携带原件;其他资料只需携带原件即可。 (四)女职工生育因特殊情况需到外地生育的,由本人向单位提出申请,同意后报市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备案。 三、填报表格 (一)女职工因生育或流产住院核准需填报《江阴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住院生育(流产)审批表》; (二)报销生育或流产医疗费需填报《江阴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医

生育津贴申请表

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单位名称: 单位编号: 温馨提示: 1. “因何情形而申领生育保险待遇”应根据实际填报,如产妇因生育而导致死亡的,需在生产日 期后注明死亡时间。如属于流产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或外国(境)籍人员的,应在相应日期后 注明婚姻状况。 2. “丧失单位依托”指符合《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穗府办〔2015〕41号)第三十六 条规定的情形。 单位经办人: 经办人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 个人基本信息 姓名 个人社保编号 性别 身份证号 个人申报信息 是否已在我市办理生育保险就 医凭证或结算生育医疗费用 □是 □否 因何情形而申领 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生产日期 年 月 日 □顺产 □难产(剖腹产、会阴Ⅲ度破裂) □吸引产、钳产、臀位牵引产 □生育多胞胎(分娩婴儿个数 ) 流产:流产日期 年 月 日 □怀孕2个月以下流产 □怀孕2个月以上(含2个月)4个月以下流产 □怀孕4个月以上(含4个月)7个月以下流产 □怀孕满7个月以上发生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 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手术日期 年 月 日 □取出宫内节育器 □放置宫内节育器 □实施输卵管结扎 □实施输精管结扎 □实施输卵管或者实施输精管复通 产假工资领取情况 (丧失单位依托人员填写) □未领取产假工资 □已领取产假工资 (以下为个人填写部分) 本人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核对并承诺以上申报情况属实,如有欺瞒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本人签名: 日 期: (以下为用人单位填写部分) 我单位已核实并承诺以上申报情况属实,职工就业 期间已按规定支付工资。 (单位公章) 日 期:

生育保险报销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济南生育保险报销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报销生育险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二)女职工生育时,已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足额缴费1年以上;(三)职工实行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单位已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其缴费。 2.生育保险报销个人需准备哪些材料? 自2013年8月5日起,生育险报销款直接拨付到职工医保卡(驻外卡)上,职工可持卡在银行柜台或ATM机取款。 一、生育 1、参保人员身份证(反正面)复印在A4纸上2份,注明联系电话; 2、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一孩生育登记本”原件及复印件;一胎证为省外的,需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婴儿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医疗费发票原件(即:住院发票); 5、住院病历复印件一套(由医院提供)需盖医院红章; 6、有生育并发症的,提供住院费用汇总明细清单(医院提供)及2份身份证复印件; 7、男方报销的,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女方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注明手机号)及女方户籍地或居住地村(居)委会出具的女方无工作证明。户口已迁移的,还需要提交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二、引、流产(未婚先孕流产不予申报) 1、参保人身份证(反正面)复印在A4纸上,注明联系电话2份; 2、未生育者须提供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原件、复印件(已生育者不用);无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原件,需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女职工单位出具的已婚未育证明 3、医疗费发票原件; 4、医院出具诊断证明或假条原件(加盖医院公章); 5、病历复印件或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红章。 三、取、放环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注明手机号); 2、费用发票原件(门诊); 3、诊断证明或假条原件(加盖医院公章); 4、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注:引、流产和取、放环须在济南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才可申领待遇,济南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如下所示,请住院前再次与医院确定。 相关政策请点击以下网址登录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查询 https://www.360docs.net/doc/5615884650.html,/Article/ShowInfo.jsp?articleid=9485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